目前实用新型专利的官费,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的情况下,是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的情况下是370元。 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申请费:500元;第一年年费:600元;专利登记费:150元;印花税:5元;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 500+600+150+5+50=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申请费:75元(减免85%,500×15=75);第一年年费:90元(减免85%,600×15=90);专利登记费:150元(不减免);印花税:5元(不减免);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不减免)。 75+90+150+5+50=370。拓展资料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 号)。另外,从2018 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参考资料:《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三、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四、上述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申请专利一般有两种途径,要么自己写专利自己申请,然后递交国知局就行,后续有相关的答复、缴费等流程;如果不太懂可以委托专利事务所来代理。申请材料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需要准备些材料喔。1、发明专利和使用新型专利:①请求书;②说明书(必要时需提供附图);③摘要(必要时需提供附图);④权利要求书。2、外观设计专利:①请求书;②六视图;③简要说明。如果是网上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话,可以委托像专利巴巴这样的专业代理机构代理,则提交技术交底书即可;后续缴费、答复都会有事务所来协助你做。缴纳申请费:发明专利95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185元企业320元)实用新型5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75元企业150元)外观设计5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75元企业150元)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需提出提前公开或18个月后自动公开,随后进入实审阶段,需再缴纳2500元实质审查费用(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375元企业750元)ps:实审阶段只有发明专利才有,实用和外观无此阶段。专利授权后需缴纳登印费与年费(也可委托专利巴巴代缴,一劳永逸):发明专利/年费:9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135元企业270元)登印费:255(不可减缓)实用新型/年费:6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90元企业180元)登印费:205(不可减缓)外观设计/年费:6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90元企业180元)登印费:205(不可减缓)
专利的费用减缓比例如下:单个个人:85%(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个单位:85%(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符合以上条件,享受70%费用减缓。
实用新型申请官费申请费:500元减缓85%之后申请费:75元减缓70%之后申请费:15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B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C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专利的费用减缓比例如下:单个个人:85%(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个单位:85%(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符合以上条件,享受70%费用减缓。
专利的费用减缓比例如下:单个个人:85%(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个单位:85%(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符合以上条件,享受70%费用减缓。
A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B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C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