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金额很大的情况下一般记入“无形资产”中,最后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费用小的话,应计入在当前费用“管理费用-专利使用费”中。 不同情况的核算: 1、形成了专利,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把其他和这个专利相关的费用合计。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专利申请费会计入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计入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借:研发支出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贷:研发支出
发明专利的年费,记入管理费用年费与专利研发无关,是专利持有费用,不能资本化,只能期间费用化。
购买专利权的支出,可以计入“无形资产” 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专利使用费” 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专利法第68条规定:“向国务院专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专利费金额很大的情况下一般记入“无形资产”中,最后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费用小的话,应计入在当前费用“管理费用-专利使用费”中。 不同情况的核算: 1、形成了专利,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把其他和这个专利相关的费用合计。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发明专利年费不计入资产价值,应当作企业的期间费用处理,根据专利所属的费用类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间接费用等,直接冲抵企业当年利润即可。
专利申请费会计入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计入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借:研发支出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贷:研发支出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这种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新准则明确了什么不能计入无形资产(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而专利不含其中。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一般将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概括为知识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科目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专有技术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排他性;2、时间性;3、地域性。专利权包括内容如下:1、主体,包括发明人,单位,受让人和外国人;2、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所谓的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长期的股权投资、非专利技术、货币资金、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内容;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无形资产权是指人们所接受的、由经济物品的存在引起的、与经济物品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法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或法人)在与他人(或法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经济物品确关的行为规范。无形资产的产权因其与物权所不同的独有特征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力、某项技术或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可见,这类产权客体的无形化在某种情况下给产权的归属带来了难度。无形资产的培育是对其予以维护或是再创造,培育费用在会计准则中称为后续支出。对培育费用的处理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和谨慎性原则考虑一般列作当期费用。但产权问题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因此,从宏观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一些特殊现象尤为必要。类似于商标权这样的无形资产,不存在技术含量问题,其价值的再造主要是靠注册后的培育。所以母公司在没有转让所有权的情况下,培育的责任应该属于产权主体,但如果母公司只是收取商标使用费,完全不考虑其培育,则会导致商标权加速功能性贬值,上市公司的使用到期日可能成为商标权的价值活动的终结。在不存在关联方之间特殊关联目的和使用费合约中广告费不构成使用费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母公司培育的责任,因此,应该享有部分产权。至于合约到期,上市公司的部分产权可以转让,母公司具有优先受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