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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最后一个作者是通讯作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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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最后一个作者是通讯作者吗

本文转自科学网,作者侯圣陶。当一篇文稿准备投出去的时候,作者们就像怀孕N个月的"母鸡"一样, 充满了喜悦, 和对即将诞生的新生命的无限期盼。 即使没有公开的争论, 参与者们(尤其是学生们)都会认真的想: 我的大名在这篇文章里应该排在哪里, 在谁之前,在谁之后, 为什么? 其实有这种想法非常自然。 纵观历史, 因为作者排名顺序而引起的争论随处可见。 这也是为什么近些年很多期刊在文章里都要求作者仔细“申报”每个人的贡献。 那如何确定作者的排序呢? 第一作者: 亲自动手做实验,试验, 分析部分结果,数据 (可以是与老板共同讨论), 写出文章第一轮草稿。 第一作者属于该项目的主要动手者, 多数是正在训练期间的学生(包括本,硕,博,博士后,甚至团队里年轻的科研人员)。但是, 这个实验, 项目, 不一定是你自己设计的。 并列第一作者: 这个位置的作者, 其工作强度,参与程度,应该和上述第一作者几乎相同。 但要强调的是, 该作者一定要有对此文章关键的贡献。 其提供的数据同第一作者所为一样重要。如果拿掉该作者提供的图标论证, 此文章就不能在投到目标期刊。 由此可见, 该位置作者不是随便写上去的。 第一与最后作者之间的作者: 即使这些作者, 只要名字在上面, 就意味着他们参与了数据的产生。 或者他们的数据出现在文章里, 或者他们提供本文极为关键的技术或材料 (这一点可能有争议, 很多团队把实验员的体力劳动, 以及别的实验室提供的制剂,分析手段等不算在值得列在作者名单里的贡献。本人不同意此做法, 要根据当时的商讨结果作决定)。 通讯作者: 往往排在最后。 该位置作者应该是制定蓝图的“导师”, 负责此项目财政的“财神爷”, 和亲手修改草稿, 并定稿的“作家”。 三者往往缺一不可。 通讯作者的身份不仅光荣, 也有其实际的作用, 文章发表后, 一旦有“问题”, 或者要“获奖”, 该作者就是联系人。 要获奖还好办, 要是同行有问题, 该作者首当其冲, 要有能力回答, defend团队的工作。 倒数第二通讯作者: 该作者通常是另一个在不同单位的合作者。 其贡献几乎与主要通讯作者相近: 比如参与技术指导, 课题设计, 财政贡献, 文稿编写,修改。 重要的是, 文章中的内容,当主要通讯这不能denfend的时候, 该作者可以承担起部分责任。 看到这儿, 你应该明白了吧, 当你的导师要把名字放在你写的文章第一作者的位置的时候, 当你的主管行政的负责人一定要做通讯作者的时候,你应该理直气壮地把这面文章拿给他看。 最后, 祝辛勤的“母鸡们”,在产蛋的大道上, 愉快幸福, 高量保质。

不用纠结这个了,在中国,作者顺序都是老板说的算,很多完全就不按贡献来,老板想抢第一作者,就算他没有任何贡献也是第一作者。反正这东西也没有相关部门管,谁有权谁强势谁就决定一作是谁。至于放在论文的什么位置,见该论文的模板。

1、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2、合作作者指的是共同创作作品的作者。具体人数无定规。3、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词条释义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第一作者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合作作者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非凡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重: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假如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啰哩啰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

论文只有一个作者是通讯作者吗

一、从定义来说1、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2、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二、从条件来说1、通讯作者是SCI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般情况下,SCI论文的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因而,通讯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也可以这么说,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这项研究成果涉及到专利,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通讯作者或者单位。2、第一作者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在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要我对植物致病疫霉族的有性孢子的萌芽条件和机理做有关研究。导师只是提出一个研究方向,至于如何进行研究,他只是提醒我多找参考资料。在接到导师的研究课题,就找参考资料,根据有关资料,设计实验程序,通知实验室的一位技术员购买各种试验用的试剂和设备。在获得试验结果发表论文时,我理所当然是第一作者。扩展资料:与论文的关系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通讯作者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论文的通信作者能不能算第二作者?通信作者和第二作者在论文发表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作者署名位置,两者的地位不同,对作者本人的意义也完全不同,通信者的地位和作用都远远高于第二作者。通信作者能不能算第二作者?通信作者往往是指导老师或机构的负责人,这就充分体现了通讯作者的领导地位。大家要知道,通讯作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处于总指挥的地位,从字面上看,通讯作者主要负责对外联络交流事务,其实这个通讯作者更有责任,那就是论文发表过程的整体控制与管理。另一位作者是位于第一作者之后的署名,其所起的作用和对文章的贡献也是次之的,因此通讯作者与第二作者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通讯作者是指挥者,第二作者是执行者,并且两者之间间隔第一作者,因此我们不能将通讯作者与第二作者相比。一般的作者很难成为沟通作者,能成为第一作者是很不容易的。总之,越是署名的作者对作者越有利,以上就是对通讯作者不算第二作者的解答,更多的问题可咨询老师。进行论文发表时,大家需要多多了解注意事项,了解机构对论文查重系统的要求,重复率多少能够合格,最终论文的质量也需要达到出版机构所要求的标准。希望大家发表论文顺利哦!

据学术堂了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这一点当无异议。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刊物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近年来,在各顶级学术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是现体制下看重论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并且可能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确实很难分清谁的贡献更大。  再说说通讯作者。设置通讯作者,其原本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和论文作者联络。因为学生、博士后等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导师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为通讯作者。同时,通讯作者也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cretit和经验。在目前科学界的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被看作是论文学术credit的所有者。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  对于一篇论文,其学术思想来自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这点非常难说。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下是根据老板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对於比较资深的如课题组成员,如高年级的博士生、博士后等,他们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作为第一作者往往对于学术思想的贡献也很大。就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这方来说,很多的大老板主要时间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经费和拉关系,具体的学术细节常常无暇过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却不一定是提出具体研究思路的人。  必须要说明的是,关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原则,虽然是有国际通行惯例的,却因学科、国家和地区、课题组的习惯风气而异。比如说,欧美的导师,通常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后。而我注意到,日本某个做纳米材料的大老板,从来都是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欧洲一个做计算材料学的课题组,则是学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导师并不在文章上打星号。尽管从选题到具体工作和论文修改,导师都是很负责地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我在论文署名上大致按照这样的原则:  (1)尽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学生自己执笔写出论文初稿,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2)如果工作的完成过程中,其他学生(或博士后)的贡献有限,那么我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学生根据贡献放在后面;  (3)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学生对本工作也有较大的贡献,那么依照贡献分别作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这些学生的后面;  (4)如果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校内其他老师的参与,那么哪个老师的贡献较大,就作为通讯作者,同时名字出现在其他老师的前面。

第一作者是论文署名第一位的作者,一般评职称、硕士毕业等要求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合作作者是在一个课题项目中处于合作关系的作者,譬如几个科室共同研究或厅级与校级的合作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一般会放导师或者研究中领导。

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区别和最后作者

区别1、工作不同。通讯作者是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第一作者必须是第一线操作的实施者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区别2、责任不同。第一作者只需对自己收集的原始数据负责,通讯作者要对所有第一作者收集的原始资料负责。区别3、名誉不同,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而第一作者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扩展资料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第一作者必须是第一线操作的实施者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又是初稿的执笔人,第一作者当然要对研究结果和数据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因此研究生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而不是导师或领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第一作者百度百科_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第一作者就是文章的第一个名字,一般第一作者是该论文的主要完成者,包括实验,论文撰写等等方面,而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通讯作者后面会加星号,脚注也会有注明,杂志社一般跟通讯作者联系。第一作者: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拓展资料: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明文规定: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这个规定引起了研究生的不满和投诉,它实际上涉及到科研工作中的道德和体制问题,需要仔细辨析。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因为关键思路(搞科研最看重的就是这个,习惯上称作“idea”)出自导师,学生投入和贡献的是一般工作、知识、精力和时间。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另外的情况下,两人合作决定署名次序也是如此,导师的身份、学校的行政权力等背景不是决定性的因素。第一作者 百度百科

区别:1、第一作者为学生,通讯作者为导师。2、通讯作者则是本研究的学术指导人或导师,而不是"通讯联系人"。任何非高级职称的作者和研究生都是有资格当通讯作者的。研究生导师往往是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3、通讯作者作为研究论文的指导者对选题的先进性、首创性、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合理性、结论的可信性、严谨性等,以及对发表时署名次序和"一稿一投"等原则负首要责任。4、由于不直接在第一线操作,通讯作者都对原始数据的真伪虽然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负首要责任。由于分担的责任不同,一般研究论著( original article)和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不应兼当第一作者。5、作为论文的指导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单位中有较高而稳定的地位,所以,论文发表之后,读者有质疑或咨询时,首先应该和通讯作者联系反映意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论文通讯作者是第一作者吗

区别1、工作不同。通讯作者是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第一作者必须是第一线操作的实施者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区别2、责任不同。第一作者只需对自己收集的原始数据负责,通讯作者要对所有第一作者收集的原始资料负责。区别3、名誉不同,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而第一作者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扩展资料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第一作者必须是第一线操作的实施者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又是初稿的执笔人,第一作者当然要对研究结果和数据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因此研究生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而不是导师或领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第一作者百度百科_通讯作者

区别:1、第一作者为学生,通讯作者为导师。2、通讯作者则是本研究的学术指导人或导师,而不是"通讯联系人"。任何非高级职称的作者和研究生都是有资格当通讯作者的。研究生导师往往是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3、通讯作者作为研究论文的指导者对选题的先进性、首创性、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合理性、结论的可信性、严谨性等,以及对发表时署名次序和"一稿一投"等原则负首要责任。4、由于不直接在第一线操作,通讯作者都对原始数据的真伪虽然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负首要责任。由于分担的责任不同,一般研究论著( original article)和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不应兼当第一作者。5、作为论文的指导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单位中有较高而稳定的地位,所以,论文发表之后,读者有质疑或咨询时,首先应该和通讯作者联系反映意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Pubmed没有直接给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想要知道详情,就linkout看看全文数据库吧。 参考文献引文的格式是,在所列出的作者中,第一作者放在第一位,通讯作者放在最后一位,Pubmed的摘要也遵循这样的规则。这是因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引文中的位置是个惯例,如果不确信,就看全文。

1、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2、第一作者一般是论文具体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国内一般在评职称和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时候只认第一作者。涉及到一些反映老板重要观点的文章,有的老板也不会放过既是第一又是通讯作者。有些杂志甚至声明只有体力上的贡献不可以作文章的作者,但可以致谢。3、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所以如果是自己很有分量的文章,不要随便将别人作为通讯作者。以前,国内比较注重作者排名,老板一般要排在第2位;现在和国际接轨后,也逐渐开始看重通讯作者了。投国外杂志时老板可放在最后,并注名是通讯作者。扩展资料:第一作者署名权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明文规定: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这个规定引起了研究生的不满和投诉,它实际上涉及到科研工作中的道德和体制问题,需要仔细辨析。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因为关键思路出自导师,学生投入和贡献的是一般工作、知识、精力和时间。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另外的情况下,两人合作决定署名次序也是如此,导师的身份、学校的行政权力等背景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论文通讯作者是作者之一吗

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是大家最为关注的两个作者署名,常常有作者拿二者做对比,作者署名都是按照作者对文章贡献大小来署名的,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应该说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明显的,二者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第一作者是文章写作发表的主要执笔人,包括实验的组织与开展,以及论文发表后续的一些列工作,通讯作者从名称上看主要负责对外联络,除此之外。通讯作者也是论文写作发表的主要策划人,通讯作者可能不会直接参与文章的实验与写作,但是会时刻关注文章进程,给予一定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应该说,通讯作者承担的责任更大。普通作者发表论文大多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一般是导师、教授或者机构负责人,所以普通作者能争取到第一作者就很不容易了,成为第一作者对作者个人的晋升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国内评职晋升中最为看重的就是第一作者了,加分也是最高的。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第一作者就是文章的第一个名字,一般第一作者是该论文的主要完成者,包括实验,论文撰写等等方面,而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通讯作者后面会加星号,脚注也会有注明,杂志社一般跟通讯作者联系~

区别:1、第一作者为学生,通讯作者为导师。2、通讯作者则是本研究的学术指导人或导师,而不是"通讯联系人"。任何非高级职称的作者和研究生都是有资格当通讯作者的。研究生导师往往是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3、通讯作者作为研究论文的指导者对选题的先进性、首创性、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合理性、结论的可信性、严谨性等,以及对发表时署名次序和"一稿一投"等原则负首要责任。4、由于不直接在第一线操作,通讯作者都对原始数据的真伪虽然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负首要责任。由于分担的责任不同,一般研究论著( original article)和研究生论文的通讯作者不应兼当第一作者。5、作为论文的指导者,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单位中有较高而稳定的地位,所以,论文发表之后,读者有质疑或咨询时,首先应该和通讯作者联系反映意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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