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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监管的比较研究

2023-12-10 14: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在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大国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后发现,当今世界金融监管的主流模式已然是综合监管,在金融监管方面,各国的中央银行仍然有着较高的地位。本文主要比较了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并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对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活动中心,更关乎着一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认真研究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并积极学习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监管模式国际经济金融机构


  一、世界各国主要执行的三大类金融监管模式


  世界各国主要执行的三大类金融监管模式分别是两级多元银行监管体制、一级多元银行监管机构、集中单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两级多元银行监管体制


  例如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使用的就是这种监管模式。“两级”是指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有权利管理银行的相关制度及日常业务。多元是指有多个机构进行监管。在美国,多家机构共同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每家机构都负责不同的监管领域。货币监理署支持设立联邦法银行,联邦委员会则会负责监测银行的日常运营状况。州法银行的设立和运营与联邦法银行有所区别,其日常运营和设立由政府银行进行监督。为了顺应国际金融环境的变换,美国政府开始注重对金融系统改革,依据新的金融服务法,按机构进行分类的监管模式被更替为按金融服务分类。


  (二)一级多元银行监管机构


  法国的银行业主要由法兰西银行和各类委员会组成。这些监管机构中,国家信贷委员会负责核验银行的身份,并进行相关登记。银行委员会负责监管银行的业务往来、运营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实时监控银行的财务部门以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营。法兰西银行则负责现场检查。


  在德国,联邦银行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监督货币的发行和回收,监督局则管理着银行的业务状态和日常运行。


  马来西亚的监管体系属于多元化的监管模式,由国家银行和国家财政部等机构联合监管,其中国家银行在众多的监管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领导着监管体制的分配和运行。


  韩国实行二元化监管体制,该体制中银行的控制和监督都由财政部负责,同时韩国银行有权监管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运营和制度的制定。在韩国银行中,货币委员会则处于最高的权力地位,银行检察院则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命令,监察院则负责配合检察院进行现场核查。


  (三)集中单一的金融监管体制


  在比利时,对银行业的监管由银行委员会负责,该机构虽然属于财政部的下属职位,但在法律上有着很高的地位以及高度的独立性。银行委员会不仅能监管银行业的日常业务往来,更有着广泛的权利,其权利的实施主要是非正式性的监管办法。除了监管的职能以外,银行委员会还负责拟定相关法律法规。


  比较三种金融监管模式,可见每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至于最后是否能顺应金融监管的要求取决于该模式是否能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例如,新加坡政府的高效率、官员廉洁世界闻名,单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在新加坡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时,中国和其他东欧国家还没有未出现过金融风险,但后来经济转型以后,计划经济和市场机制并存,逐步发现了贪官腐败的迹象,这时单一的监管模式就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了。


  二、世界各国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


  研究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后,可见中央银行都毫无例外的成为了监管领导者。政府财政部通常会设立货币监督局,根据国家发布的财政政策及时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中国相比于其他国家还有审计署,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在许多金融发达的国家,银行都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管作用。


  金融同业会是一个特殊的监管机构,该机构主要依靠同行之间相互监督,这样不仅能有高效率的监管效果,还能有效防止滥用职权的情况。目前,荷兰、比利时、法国等金融地区都建立了十分高效的自律机制,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金融评级机构也是金融监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许多有代表性的公司,例如标准普尔、穆迪等,都会不定期对各大金融机构进行评定。


  三、各国银行监管体制的特点


  各国银行监管体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美国银行看重规范化;欧洲银行监管体制崇尚自由化;德国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监管体制。


  (一)美国银行看重规范化


  世界上只有美国对国内的金融市场不加以行政管制,美国凭借着发达的监管系统实现对金融业的监管。美国目前正在广泛使用的主要分为两类信息系统:银行桌面系统和全国检查数据库。其中数据库只有专門的监管人员具有使用资格,该数据包含了许多重要的国家信息,并能为监管服务提供许多有效信息。在开发新的功能后,该系统还能加强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能有效帮助监管人员利用数据对不同机构进行分析。


  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联邦有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但是,从美国的政治角度来看,美国不会放弃这种多头式的监管模式,但日后的监管中可能会交替分配联邦与州之间的监管权力。在两大管理主体不断竞争的过程中,能快速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并有效提升金融业的效率,同时还有发现金融风险的作用。然而该监管体系也有着许多缺点,例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不统一的问题,这会使得金融业出现不恰当竞争的现象。


  (二)欧洲银行监管体制崇尚自由化


  譬如英国的经济体系一直被自由民主的思想所影响,所以这一传统对英国的监管体制有着一定程度的决定性。长期以来,英国很少干预经济,它们崇尚自由契约,并坚信市场存在“无形的手”,在民族性格上有很强的自律自重的理性主义。由于被英国的传统制度影响,监管市场主要依赖于非制度化的模式。直到1970年英国才建立正式的监管体系,在此之前主要依赖于自律性原则和道义劝告。


  在1973年至1975年时,英国经历过一次严重的银行制度危机,这一危机给英国金融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并严重影响到英国银行系统的稳定性,为了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营,英国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的银行法及金融政策。


  (三)德国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监管体制


  德国的金融体制和其他国家不一样,法律从不会对金融过多干预、实行过多的限制。在九十年代,德国实行了一次大型金融改革,减少了对大型金融集团的管制,以便于其参与国际金融的竞争。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德国的全能银行,能有效率的全面开展证券业务和银行业务,并通过一系列的收購活动,最终发展为地位显赫的金融集团,并能够提供专业的金融化服务。


  德国的银行监管体制相对独特,并不像其他国家那么严格。谈到对银行进行集中性管理,德国并没有像美国那样进行过多限制。由于德国企业高度需要银行的融资,因此德国通过投票权转移、代理投票权、直接性项目投资的方式来表明占有权。由于独特的债权组合结构,尽管管制不够严格,德国的银行体系也一直相对稳定。


  四、有关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相关方案


  (一)增强法律监管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三种,而中国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当前我国还未建立起健全的金融法律,因此严格完善相关法律迫在眉睫。在日后的监管中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金融监管,才能维护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增强监管的措施可采取:通过修订相关条例加强金融行业的纪律性;积极和各国金融监管局进行合作交流,取长补短,杜绝监管真空;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例如开展相关市场法规、社会信用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产生。


  (二)优化监管模式


  许多国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对于各种外汇使用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其中的大部分国家都规定了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不允许兑换政策。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历史上一般都出现过资金短缺的现象,因此金融管理系统不够灵活,不太容易适应国际经济新环境。我国也曾有过类似阶段,因此我国应该根据国情对监管模式不断优化,才能保证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以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完善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主要指金融行业为了迎合经济的发展而在金融衍生产品、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等方面做出创新,这不仅是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方法,更是金融发展的主要源泉,现代金融要想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金融创新。但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金融创新虽然能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但伴随着的还有金融风险,最终会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


  在金融监管上,我国应当以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例如从健全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来入手,稳步推进金融创新,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在金融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可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但也要有适度性,否则会造成优质资源流向国外,可见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十分重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们更要认识到金融发展不能脱离实体经济。最后,警惕金融“伪创新”带来的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应该参考国际监管不断调整本土的金融监管措施,提高金融市场的参与度和交易者的透明度,以此来降低金融创新的不确定性并有效进行风险规避。


  作者:蒋奇

    【参考文献】 

  [1] 韩洋.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2] 崔鸿雁.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复旦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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