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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叶杨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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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叶杨的毕业论文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N个............. 1.慕容雪痕 叶无道第一个女人,叶、杨两家目前唯一公认的儿媳妇,叶无道钦命大老婆。品级6星。音乐女神,详细情节不介绍鸟,大家都熟透鸟。(非处,叶无道13岁生日,叶无道家)2.吴暖月 太子D内部唯一被所有人认可和尊敬的太子妃,唯一一直陪在太子身边度过一切艰难岁月的女人。华夏经济联盟吴家继承人。明珠学院时期叶无道的班长兼同桌,超一流的雪肤,附赠:圣剑轩辕(假)。品级6星。(非处,明珠学院时期破的,吴暖月家)3.杨宁素 叶无道最信赖的长辈和心爱的女人,S省“四大美女”之一,省金牌主持人,杨望真养女。与叶无道发生了一段禁忌之恋。同时她又是帝师柳云修爱慕的女人。收获叶无道送的木雕美人。品级5星半。(非处,浙江大学,无名高档酒店)4.韩韵 原明珠学院英语老师,后浙江大学副校长,教育部副部长女儿。三年的痴心等待终换来了自己的爱情。身后拥有巨大的关系网。小叶用纯正英文情诗砸回来的老婆,在办公室里强行kISS过……品级5星半。(处)5.夏诗筠 一个集美丽、才华、坚强于一身的女人,喜欢钢琴曲《毕业生》。身世悲惨,小叶小时候为了她摇过桃花,送过佛珠,16岁时曾在小叶爷爷叶正凌的计谋下被小叶不知情的强奸,第一次与小叶正式见面后再次被小叶亵渎且因看到小叶用诗骗取女孩子初吻的行为而对小叶冷眼相待,因此不受杨凝冰的喜欢,被她斥之为孽缘,被小叶称为现代奥黛丽·赫本。附送月涯网络。品级5星半。(非处,叶家,一个雷雨夜)6.李淡月 清醇、坚强型美女。明珠学院初三级美女,激情一撞,留下手机给叶无道。王者归来的时候出现一次,成都的天上人间,叶无道砍暴崔彪的时候救了出来,即将进入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官发展方向。这也是可怜的娃,多次被绑架险些被轮不说,还差点被自己的亲哥哥上,父亲也是因为小叶而死啊。。。。。建议强推!!品级4星半。(处)7.齐音 明珠学院时被叶无道在更衣室里强行KISS过,毕业后成为超级名模,在杭州与叶无道偶遇,坠人情网,为了他办了一个专卖奢侈品的公司。目前还保持着爱情原则。同时因为她,小叶第一个恶整的郑阎同学就在一个厕所里变身TJ。品级5星。(处)8.燕清舞 明珠学院女神,清华校花。明珠学院时和小叶无明显交集,除了图书馆见过一面。北大清华联合过境浙大的时候沦陷,早先为北太子名义未婚妻。目前已经被小叶成功的拿下,为了小叶甘愿到西藏从政。品级5星半。(处,详见第五卷 第八十五章)9.萧音涵 萧破军姐姐。小叶和雪痕逛街的时候救的美女,喜欢鲜花,对香味非常敏感,现在经营一个小花店,小叶视之为姐。附送太子D第一猛将白虎萧破军。品级5星。(处)10.史雅 叶无道英雄救美救的,后来在神话集团担任公关经理一职,品级3星。(处)11.东方紫玉 小叶特训时的女教官,太级宗师陈道陵的徒弟。国际刑警高级督察,东方家族成员。曾许诺小叶打倒她就奉送初夜,未兑现。建议捆绑,滴蜡处理。对小叶感情很深。品级5星。(处)12.龙四 龙玥的姐姐,武器是离手刀,离魂。小叶第一次见面就给过她一巴掌。品级4星。(非处,不详,不详)13.龙玥 影子冷锋,红莲焚世。龙组天才杀手,叶无道的影子。小叶在靶场上遇见她后赠名龙玥,从此死心塌地的追随小叶,被伊莎称为最了解小叶的两个人之一。妖刀村正的主人。 品级5星。(处,不详,不详)14.蔡羽绾 商业女神,孤儿,G省“四大美女”之一,飞凤集团董事长,现掌握神话集团的餐饮业务。第一次见面是为了救被龙五暴菊的养父的儿子,被小叶强吃后,用华丽抠女手段拿下鸟。附送飞凤集团和陈影陵。品级5星。(非处,明珠学院高三,蔡羽绾家)15.上官明月 建筑设计天才,清新单纯的邻家女孩,叶无道最不忍心伤害的女人。曾为小叶的保姆和家教,获得过小叶赠送的水晶鞋。第一次和小叶见面把小叶当成有趣的小偷,汗。品级原定5星,升格为5星半。(处)16.柳道茗 柳婳的妹妹,小叶头次挤公交遇到的小美女。当时小叶在看一份经济类的报纸,柳道茗在人流的作用下用胸部给小叶作了一次背部按摩,小叶还借此宣扬了他的美人标准。在宴会的时候,听了小叶和蔡羽绾活春宫,手机被小叶捡走,促使小叶姐妹双飞的淫荡计划的形成。品级4星半(姐妹双飞加成)。(处)17.苏惜水 南方G省省委书记苏存毅孙女,家族政治势力主要在南方。为了叶无道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个人认为她的爱情观是叶无道所有女人中最为聪明的。公交车上遇到精通花间集诗词的叶无道,结果又一个如花美眷落人小叶的手中。由此看来,小叶有成为公车痴汉的运气和潜力啊。为了小叶,江苏从政,又一个政治女强人,小叶真有福气。品级5星。(非处,明珠学院高三时期的一次宴会,小车(为此小叶后来被惜水抱怨很多次))18.孔雀 南方朱雀,亚特兰蒂斯的皇,拥有像紫色水晶一样璀璨的眼眸,有着深邃的伤痕和冰点的落寞,淡紫色头发,中性没有瑕疵的脸蛋。小叶和惜水捡到孔雀的时候,孔雀只让小叶一个人抱,还要小叶给她洗澡。小叶说如果孔雀是女孩子就让她服侍小叶洗一辈子的澡。太淫荡鸟,赤裸裸的loli养成计划丫!!小叶loli养成计划成员重要人物之一,也是极品中终极BOSS之一。品级6星。(处女)19.柳婳 亚洲头号影星,讨厌叶无道花花公子的习性.小叶姐妹双飞计划的重要成员,被夏诗筠称为红颜祸水。品级5星。(处女)20.林落燕 叶无道神话集团秘书,麒麟会水麒麟。是李凌峰安插在神话集团的卧底,现已被发现。为了救刺杀小叶的雪黛,答应做小叶的女人。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超友谊的事情。品级4星。(不详)21.东方冷羽 东方冷羽,冷静到骨子里的天才黑客,太子D“凤凰”,四大天王之一。被小叶多次调戏,不过她的反击让龙玥看得很不爽。不是背叛胜过背叛的袖手旁观让她和小叶的将来蒙上一层阴影,即使推了她小叶也回给她点苦头,目前接手华夏经济联盟中的东方世家的产业,宣称要亲眼目睹小叶征服整个亚洲。5星。(处女)22.段栖泉 斧头帮的新帮主,前斧头帮帮主的女儿。一个漂亮有魄力的女人,在叛变事件中压制帮内反对势力的态度和远见让人刮目相看,主动给叶子吹箫一节太让人惊艳了,一直认为是只潜力股,不过烽火大大好象已经忘鸟这个人的存在。最后叛变小叶杀死狮子费廉 。品级3星半。(处)23.何解语 东方集团的少主,李凌风佩服的老师何风涯的女儿。性格高傲得跟小叶一拼,火辣,带着价值几十万的笔记本电脑坐火车的富家女。叶无道在英雄救美后顺便揩她很多油。并且在她生日的时候,首次在没有百年历史以上的钢琴上弹奏。目前继承老爹的东方集团,狙击神话,为的是要小叶永远记住他。。品级5星。(处)24.秦雨 浙江大学三校花之一,父母是国家高级翻译。为了她小叶狠狠地踩了慕容俊杰一次。一句“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让无数淫民泪眼汪汪。品级5星。(处)25.柳浅静 帝师柳云修的妹妹,智慧超群,做浙大图书馆管理员的时候和小叶说过几次话,讨论过道德经;驳斥那个贬低儒学的教授时有光彩表现。不过至今无法理解她是怎么和小叶勾搭上的,晕。品级5星半。(处)26.望月鸾羽 甲贺望月家族上忍,后为望月家族家主。附赠整个甲贺忍者及秘传忍书一本。。。品级4星半。(处)27.赵清思 北京赵家掌上明珠,北京太子D上一代太子的侄女。为了考验自己意志敢去吸毒的小魔女。第一次遇到小叶是杭州超女选拔赛的时候找小叶借3块钱买汽水,结果她的一生就这样卖给了小叶,目前和小叶怄气中。品级5星半。(处女)28.李暮夕 小叶做家教的学生,清醇可爱的初三小女生。一流的美女胚子,很受无道的宠爱。小叶母女花计划的重要成员,LOLI养成计划成员之三。品级4星半。(处)29.蓝妮雅,荷兰女王 渴望遇到一个真正东方贵族的她在馨兰杯的时候遇见了小叶,接着发生什么事就不说了。品级6星。(处)30.李琳 李暮夕的母亲,单身俱乐部的金花之一。成熟美女,小叶母女花计划重要成员。品级3星。(非处)31.宋舒怀 孔家家主妹妹女儿和宋家第二继承人女儿,与叶无道有三年之约。在英国皇家淑女学院读书,如水晶一样纯洁的女孩在小叶的诱惑下学会罗裳半解,朱舌半卷的性感。无耻的天使堕落计划……品级5星。(处,叶无道并没有收了她鸟~)32.叶隐知心 水月流宗师,美女剑圣。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叶淫荡的无敌挤奶手估计让清冷如水的叶隐知心也印象深刻。悍然一战后她战败,身心都败在小叶的淫爪之下。亵渎女神是小叶最喜欢的事,什么时候把叶隐知心吞掉?附送真品轩辕剑一把。貌似要砍和歌无忧为小叶出气。品级5星半。(处)33.萧聆音 叶氏大中华区总裁(已辞职),可怜女子,她的不幸在与她碰到了叶无道.而她人生最大的幸运依然是遇到了叶无道.如今的她依然摆脱不了成为他人旗子的命运.去紫云山庄的路上萧MM和独孤皇岈一起飚车,扶持叶玄机对抗小叶,甚至跑去和小白合作陷害小叶,甚至是太调皮了。 最后爱上了小叶、(小叶破处,不详)34.叶弱水 小叶的远房表妹,小时候被小叶骗走初吻的家族女性之一。香港中文大学高才生,超级歌坛巨星。新版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小叶为了她把李泽楷的女友整到翻不了身。品级5星。(处)35.司徒尚轩 意大利黑手党新教父,被称为欧洲最妖娆的男人。其真实性别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实力雄厚莫测的她要将欧洲征服,作为礼物送给她心爱的男人…… 是贪狼的姐姐,帝释天家族的第一继承人、品级6星。(处)36.刘清儿 叶家新保姆,像小草一样坚韧的女人,将来小叶商业帝国掌舵人之一。虽然不是非常漂亮,但是清秀的她别有一种味道。品级4星半。(处)37.叶琰 叶家女诸葛,雪狈叶正强的孙女。小时候被小叶骗走鸟初吻,还用国际象棋赢走小叶的卖身契。现在为了清理不够格喜欢小叶的女人谋划什么事。。。品级5星半。(处)38.伊沙贝蕊 娜迦一族的幸存者,郁金香佣兵团的淫邪之花,的妖艳女性,如此华丽风骚的出场让小叶决定让她成为自己一个人的小野猫。品级4星。(肯定不是处,在黑暗污秽小屋里肆意自渎,是处才怪)39.赫连琉璃 可怜的孩子。。。在爷爷赫连神机死后就为了小叶一个人而活,精于风水和相术的她用她独特的方式推动着小叶人生的轨迹。小叶loli养成计划成员之2。目前正被河图培养来对抗以后的孔雀…………品级5星半。(处)40.茱丽叶娣丝 奥古斯都预定的女人,不过被小叶看上。那绝代风华的赌局因一块丝巾变得浪漫起来。。小叶快用你的风流手段让茱丽叶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吧。品级4星。(处)41.独孤伊人 失明美女,非常寂寞,期待她的英雄出现。。。。独孤家族的明珠,把独孤皇琊逼到只能做小叶小弟的地步,期待着小叶用中国这块江山去打动她。。。。品级5星半。(处)42.挽歌 地狱犬挽歌,独孤伊人的护卫,超级杀手地狱犬。和小叶飚车的场面真是火力四射,激情荡漾丫。不过以后和小叶在床上的时候还有没有这股疯劲呀。品级4星。(处)43.令狐婉约 天上人间四大妓女之一,成都天上人间中的间谍,红粉女子坊的女老板,熟透鸟的处女。品级3星半。(处)44.南宫风华 北太子的美人计执行者,温清沁的家庭老师,为了小白保存了10年的处女之身。。。天上人间的四大妓女之一。。。。小白远走了,南宫MM貌似不可能被小叶推倒。。。。品级4星。(非处,貌似在小白被扒光扔出去后就被小叶上了)45.廖璧 成都军区大院滴虎妞,小叶小时候的玩伴,貌似一直暗恋着小叶,但是没有成功滴把小叶推到,实在是太可惜了哇。品级4星半。(处)46.曼珠沙华 地中海自以为是救世主的女人,东正教圣女,貌似许诺过什么东西给小叶但没有兑现。貌似和小叶有说不清的牵挂。。。。资料不详。品级5星半。(估计是处)47.荀灵 在一次燕清舞邀请小叶的野外生存游戏中,跟随姐姐参队的她目睹姐姐被他们队的猥琐队友和姐夫给轮奸了,她姐姐被轮奸至死.后被小叶又一次庸俗的英雄救美,龙玥帮忙, 后被小叶收服。将来天上人间的花魁兼BOSS,杀人从不眨眼。小叶欣赏的,那就是牛人,前途无量。。。。品级4星。。。(处)48.禅迦婆娑 这个只喝最烈的酒的印度第一美女到底和小叶发生了什么争执?曼陀罗圆的女主人,印度人心中的神,一个聪明到可以看破命运的女人。擅长预言术,说过的话几近于事实。目前为了小叶逃婚中。品级5星半。(估计是处)49.叶晴歌 叶无道的姑姑。青龙暗恋10年的女人,风华绝代。估计很快就把小叶推倒了。。万恶的近亲结婚。。6星。(处)50.董嘉禾 浙江大学董院长的女儿,单身母亲。3星。(非处)51.林雪黛 任性的女人,林落燕的妹妹,三次刺杀小叶居然还没有死,甚至还有出场机会。。。实在是太疯狂鸟,所以让她华丽的做小叶的奴隶吧……3星半(处)52.澹台经藏 天罚,龙帮的杀手锏,遇到小叶前过着隐居生活,跟西门洪荒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后来哑爷爷让她入世,陷入小叶的推倒陷阱中。活佛转世,目前最N的女人,可以和青龙媲美。5星半(处)53.纳兰红豆 一世枭雄中小叶第一个女人 浙江中国美院的校花,毫不介意“琅琊”平民地位并大胆向小叶求爱,一个无意间在一堆石子中捡到一颗钻石的幸福的女人 5星(处)54.吴思媛 枭雄中小叶第三个女人,冷美人,靠出卖身体获得小叶的青睐来为家族谋利,一个很大胆很会把握机会的女人,在被小叶华丽地调教成尤物中品尝另类的堕落快感,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做小叶的玩物鸟 3星半(处)

我只记得我当时是群众演员,在北京怀柔一个小,垃圾,影视中心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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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璞叶杨震毕业论文

杨震(59一124),字伯起,东汉弘农华阴人。他出身名门,八世祖杨喜,在汉高祖时因诛杀项羽有功,被封为"赤泉侯".高祖杨敞,汉昭帝时为垂相,因功被封安平侯。父亲杨宝,因刻苦攻读欧阳生所传授讲解的《今文尚书》,而成为当时名儒。衰、平二帝时,杨宝隐居民间,以教书为生。居摄二年(公元7),杨宝与龚胜、龚舍、蒋翊一起被朝廷征召,他因不愿出仕做官,便逃避隐匿、不知去向。东汉光武帝刘秀很敬重杨宝才华、学识、品德和气节,建武中特派官家车辆征召他人朝做官,他因年老有病,未能成行,而老死家中。 人物事迹杨震从少年起就特别聪明好学。当时,今文经学居官学正统地位,非常盛行。他为了通晓今文经学的深刻含义,就拜桓郁为师,深钻细研《欧阳尚书》。桓郁是当朝九卿之一的太常,主管宗庙礼仪和选试博士,曾为汉章帝和汉和帝讲授儒经,是当时既显赫又有很高学术威望的经学大师。在桓郁的教授下,他通晓经传,博览群书,对各种学问无不深钻细研。杨震对教育事业特别热心,从20岁以后,对于地方州郡长官征召他出仕做官的召请任命置之不理,一心一意自费设塾授徒,开始了他长达三十年的教育生涯。他当时家住华山脚下的牛心峪口,就利用其父授徒的学馆收徒传业。他坚持有教无类,不分贫富,因此,四方求学者络绎不绝,学生多达2000余人。由于他教学有方,名气很大,学生很多,因此,学馆如市,书声朗朗,规模很大。当时牛心峪槐树很多,故当时人称亡牛心峪为"杨震槐市".他教书育人以清白正直为要,其严谨的治学精神和高尚的师德情操被人们誉为"槐市遗风".继牛心峪学馆讲学之后,杨震还在华阴双泉学馆、客居于湖(今河南灵宝市豫灵镇董社源)讲学将近十多年,弟子多达1000多人,加上牛心峪学馆的学生已超过了3000人,完全可以同孔子有三千弟子相媲美。所以,当时人们就称杨震为"关西孔子杨伯起(后人亦称其为'关西夫子')。"杨震教授的学生,英贤甚多,不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如虞放、陈翼就出气自杨震门下,虞放在汉桓帝时,官至司空(掌管国家工程建设的官员)。杨震为官处事杨震在家乡办学30多年,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因此,名声很大,远近钦慕,连当时职掌统兵征战大权的军事首领大将军邓鹭都深知和十分敬重杨震的学识、贤名和品行,亲自派人征召杨展到自己幕府出仕任职。这时,杨震年已五旬,只好停止了他心爱的教育事业,到邓府上任。到大将军邓鹭幕府不久,杨震又被推举为"茂才"(即"秀才,')出任了地方,官,担任过襄城(今河北省襄城县)令;汉安帝永初四年(公元110)升为督察州郡政务的官员——荆州刺史;永初六年(公元112年),升迁为负责一郡政务的官员东莱(今山东省掖县)太守。汉安帝元初元年(公元114),调任为涿郡(今河北省涿县)太守。元初四年(公元117),杨震进入朝廷任职,担任了九卿之一的太仆,负责舆马及牧畜之事。同年十二月调为九卿之一的太常,掌管朝廷礼、乐、郊庙社视之事。汉安帝永宁元年(公元120),升为司徒,为"三公"之一,主管教化。汉安帝延光二年(公元123),升为太尉,掌管朝廷军事大权,任此职至延光三年兰月。杨震从应征人邓鹭幕府起,到被罢免太尉止,出仕二十多年。这二十年间,杨震能格尽职守,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为国为民,成了千秋万代学习的楷模。杨震为官清廉,不谋私利。他始终以"清白吏"为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不受私谒",这在古代不但是十分可贵的品德,就是在现代也是人们十分欢迎和敬仰的品质。杨震在由荆州刺史调任东莱太守赴任途中,路经昌邑(今山东巨野县东南)时,昌邑县令王密,是他在任荆州刺史时举"茂才"提拔起来的官员,听说杨震途经本地,为了报答杨震的恩情,特备白银十斤,于白天谒见后,又乘更深夜静无人之机,将白银送给杨震。杨震不但不接受,还批评说:"我和你是故交,关系比较密切,我很了解你的为人,而你却不了解我的为人,这是为什么呢?"王密说:"现在深夜无人知道。"杨震说" "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无人知道呢!"受到谴责后,王密十分惭愧,只好作罢。杨震"暮夜却金"的事,古今中外,影响很大,后人因此称杨震为"四知先生".杨震为官,从不谋取私利。在任涿郡(今河北省涿县)太守期间,从不吃请受贿,也不因私事求人、请人、托人,请客送礼。他的子孙们与平民百姓一样,蔬食步行,生活十分简朴。亲朋好友劝他为子孙后代置办些产业,杨震坚决不肯,他说:"让后世人都称他们为'清白吏'子孙,这样的遗产,难道不丰厚吗!"杨震为官唯才是举,选贤任能。汉安帝元初四年(公元117),杨震被调人朝廷担任太仆之职,后来升调为太常。杨震在任太常之前,博士选举大多名不副实。杨震任太常后,唯才是举,他所选用的陈留、杨伦等,都是通晓经书、学识过人的今名士,能将所从事的本门学业弘扬光大,儒生们对此称赞不已。延光二年,杨震代替刘恺为太尉,汉安帝的舅父、官居大鸿胪(九卿之一,分管礼仪)的耿宝向杨震推荐中常侍(传达皇帝诏令和掌管文书的官员)李闰的哥哥,想让其人朝做官,杨震坚决予以拒绝。于是耿宝就亲自到杨震住处拜访,并威胁说:"李常侍是皇上所重用的人,想让你征召他的哥哥人朝做官,我耿宝仅仅只是给你传达一下皇上的意思而已。"杨震义正词严地说:"如果朝廷想让"三公"之府征召谁,就应该由尚书那里把皇帝的敕书送来,怎么能让你来传达皇上的意思呢?"耿宝无言以对,愤恨而去。皇后的哥哥官居执金吾(督巡三辅治安)的阎显也利用职权向杨震推荐自己的亲友人朝做官,杨震同样予以拒绝。而掌管工程建设的司空刘授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即征召此二人人朝做官,并且在很短时间内予以提升。两相对比,可见杨震为官是何等的光明磊落,无私无畏。但杨震因此召致阎显怨恨。杨震为官疾恶如仇,敢于直谏。永宁元年,他代替刘恺任司徒职务,第二年,邓太后逝世后,朝廷中皇帝身边的内宠开始横行。汉安帝的乳母王圣,因从小保养安帝辛勤周到有功,深受安帝信任尊重。王圣便仗此地位骄横放纵,连她的女儿伯荣也经常出人禁宫,传通贿赂。于是,杨震就给安帝上书说:"臣听说,自古以来施政,主要是选用德才兼备的贤能人士治理国家,管理主要是惩治去除违法乱纪行为,所以唐尧虞舜时代,贤能有德的人,都在朝中为官,而恶人则被流放监禁,天下百姓都心悦诚服,国家一派兴旺发达的气象。当今之世,古人推崇的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等九种道德,未能发扬光大,而按幸小人却充斥朝廷内外。阿母王圣,出身卑微,因遭千载难逢的机会,得以奉养圣上。虽然有推燥居湿抚养陛下的辛勤劳苦,但陛下对她前后所封赏的财富荣耀,已远远超过了她的功劳。然而她贪得无厌的心理无法得到满足,经常交际朝臣,接受贿赂、请托,扰乱夭下,使朝廷清正的名声受到损毁,如同日月蒙上灰尘一样。《尚书》曾告诫说:母鸡啼鸣是不祥之兆;《诗经》也讽谕奸诈多谋的女子参政是丧国的根源。过去郑庄公屈从母亲意愿,任由弟弟叔段骄横不法,结果,叔段准备谋反,郑庄公不得不用暴力手段将其弟诛杀。《春秋》对此事持贬抑态度,认为郑庄公'不教而诛',是不道德的。自古以来,奸诈的女子和小人都是很难相处的,亲近她们,她们就会嬉闹放纵;疏远她们,她们又会心怀怨恨。《易经》上说:'无所遂其心愿,只能在家中操持家务',说的就是奸诈的妇人不能千予政事。因此,应当迅速送阿母出宫,让她居住在外面,同时还要阻断她女儿同宫内的往来,这样就能使恩情和德行都继续保持下来,对陛下和阿母都是好事。请陛下舍弃有碍大局的儿女私情,割除有害国家的仁爱优柔之心,把精力集中在日理万机的朝政上,谨慎使用封赏拜爵的权力,减少下面的贡奉,减少百姓的赋役征发,使天下德能兼备的'鹤鸣之士'都群集在陛下周围,为朝廷出力;让正在朝廷做官的士大夫莫因朝政不清而懊悔出仕;对诸侯国不要横征暴敛,使他们心存不满;让百姓安居乐业而不抱怨朝廷。要循着先朝英明皇帝的治国法则而行,与英明伟大的哲王比德,这岂不是很美好的事吗!"书上安帝后,安帝不仅不采纳杨震的忠谏,还把奏章拿出来给乳母王圣等看,一方面加深了这些人对杨震的憎恨,另一方面,这些人认为有皇帝的庇护,其行为更加骄横放纵。乳母王圣的女儿伯荣,得意忘形,与已故的朝阳侯刘护的远房堂兄刘瑰勾搭成奸,刘瑰为趋炎附势,遂姿伯荣为妻。安帝因此而让刘瑰承袭了刘护的爵位,官至侍中之职。对此,杨震坚决反对,再次向安帝上书说:"臣听说过去高祖皇帝执政时曾与群臣相约,不是有功之臣不得封侯拜爵。在爵位的继承上,自古以来都是父死子继,兄亡弟及,以防别人篡夺爵位。臣见诏书踢刘护的远房堂兄刘瑰承袭了刘护爵位为侯,而刘护的同胞弟弟刘威如今还健在,为什么不让刘威袭其胞兄刘护的爵位而让刘瑰承袭呢?臣听说,天子只封有功之臣,诸侯靠德行获得爵位。现在刘瑰没有任何功劳和德行,仅仅以匹配阿母之女的缘故,一时间就位至侍中,又得以封侯,这既不符合高祖定下的老制度,又不合乎道义,以致满朝文武议论纷纷,百姓迷惑不解。请陛下以历史为镜鉴,按照帝王应该遵循的规则办事,很人心,安天下。"对于杨震的再次忠谏,昏庸的安帝仍然我行我素,不予理采。延光年间杨震任太尉时,安帝下语派人为阿母王圣修建府第,中常侍樊丰及侍中周广、谢挥等人,便从一旁推波助澜,弄得朝廷倾摇,不得安宁。为此,杨震又向安帝上书说:"臣听说耕种九年必有三年的储备积蓄,所以尧帝遇到洪水灾害时,人民照样有饭吃,有衣穿,不受饥俄折磨。臣思虑,如今灾害发生,且日见扩大,百姓储备空虚,不能自足,再加上蝗虫成灾,羌虏侵掠,边关震扰,战事连年不息,兵马粮草难以供应,大司农主管的国库资财匮乏,恐怕国家到了难以安定的时候了。臣适才看到皇上下诏为阿母在津城门内大建府第,合两坊为一坊,将街道都占完了,雕刻装饰极其精致。如今盛夏,正是草木旺长农业生产大忙的时候,在自然灾害严重、国库空虚、农业大忙的情况下,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开山取石,修建府第,不是很不合时宜吗?特别是动用大匠、左校以及其它官员,建造衙门官署几十处,相互攀比,费用过亿,耗资特别巨大。周广、谢恽兄弟,既不是皇上重要亲戚,又不是皇室枝叶贵属,仅仅依附皇上周围亲幸的奸债小人,与樊丰、王永等人共分权力,嘱托遍布州郡,威势动摇大臣,宰相衙府想征召人材,大多都要看他们的眼色行事,被招来的人差不多都是通过行贿买官的无能之辈,甚至一些过去因贪污纳贿被禁锢不许做官的人,一些放浪形骸、胡作非为的人,也都通过行贿重新得到了高官显位,以致黑白混淆,清浊不分,天下舆论哗然,都说上流地位是用金钱买来的,使朝廷招来无数讽刺漫骂。臣曾听老师说过:国家向人民征用赋役太多的话,百姓财尽就会埋怨,力尽就会叛乱。百姓同朝廷离心离德了,朝廷怎么去依靠百姓?所以,孔夫子说:'百姓不富足,君王又怎能富足呢?'请陛下斟酌考虑。"樊丰、谢挥等人见安帝不听杨震接二连三的苦谏,便更加肆无忌惮,进而假造诏书,调拨司农所管国库钱粮、大匠所管众多现成材木,各自大起家舍、园地、庐观,花费人力、财力不计其数。为了规劝皇帝亲贤臣、远小人,杨震因京城地震一事又上书宣帝说:"臣幸蒙皇上恩宠,得以位列三公之位,却不能弘扬正气,调和阴阳。去年十二月四日,京城发生地震,臣曾听老师说过:'地是阴气之精,应当安安静静地承受阳气。'而现在发生地震,其原因就是阴气太盛所致。地震的那天是戊辰日全天干中的戊和地支中的辰都位列第五属土性,加上地震,三方面都是土,其征兆应该指的是中宫,是皇上周围的宦官过分擅权干予政事的征象。臣想陛下常常为边境战事未完需要大量钱物而忧心忡忡,因而自己生活异常俭朴,宫殿墙倾屋斜,仅用柱子来撑,并不进行修建,这样做是想让远近百姓都知道国家财政困难,皇帝带头实施政化清流,使老百姓学习效法皇帝的做法,节俭办事。而陛下身边那些亲幸小人,不与皇上同心同德,骄奢淫逸,超越礼法规则行事,广招工匠,盛修宅第,卖弄权势,作威作福,致使天下百姓人人怨恨。现在,地震就发生在京城,恐怕是上天发怒而惩罚的吧。再说,去年一冬无雪,今春又没有下雨,百官为此十分焦虑,而陛下身旁那些势利小人,仍旧修缮不停,这才是真正导致上天久早不雨的原因呢。《尚书》中说:'只有君主可以作威作福,锦衣玉食,做臣子的是不能仿效的。'请陛下刚健中正,逐弃那些骄奢不法的近幸小人,让那些蛊惑人心的传言停止传播,诚心诚意地接受皇天上帝的警示告诫,不要再让那些作威作福的幸臣小人再继续掌握实权,横行霸道,则天下幸甚,国家幸甚。" 杨震前后所上奏章婉转诚恳,切中时弊,安帝对此一点也听不进去,而且产生了厌烦不满情绪,樊丰等人更是侧目而视,恨之人骨。但都因杨震是当时名儒,名声很大而不敢加害于他。不久河间(今河北雄县一带)有一名叫赵腾的男子到宫门上书,批评朝政。安帝阅后非常生气,下诏将赵腾收捕人狱,严刑拷问,最后以诬惘皇上的罪名结案。杨震知道后,立即上书营救赵腾。他说:"臣听说尧舜时代,在朝廷置放敢于直谏的鼓,标立敢于诽谛的木,用以鼓励官吏和百姓给皇帝提批评意见;殷周时代的英明君主,特别注意倾听百姓的怨愤谩骂和不满,用以修正自己治国中的缺点和错误,用德行去教育感化人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下情尽数上达,使人民无所忌讳地杨所欲言,让最下层人都能把意见讲出来,以便广泛采纳众议扩集思广益。现在赵腾虽因言语激烈攻击朝政而获罪,但这与那些杀人放火的犯罪分子是有明显差别的,臣请陛下减免已经定下的罪名,保全赵腾的性命,并以此鼓励最下层的广大人民坦率直言,以求广开言路,获取教益。"安帝看了杨展奏章,仍不醒悟,将赵腾押赴都市斩首。适逢延光三年(公元124)春天,安帝东行巡游泰山,樊丰等人乘皇帝在外巡游之机,竟相修建宅第。杨震属下椽吏高舒召来大匠官署的令史查问,得到樊丰等人伪造假诏书等罪行证据,于是杨震便准备好奏章,等安帝巡游回京后上奏此事。樊丰等人获悉这个消息后非常害怕,当时恰好发生太白犯昴的自然星象变化,太史官奏说此星变逆行,昭示人臣有悖逆犯上行为。樊丰等人乘机将此星象变化归罪到杨震身上,并在安帝前造谣诬陷杨震说:"自从赵腾死后,杨震对朝廷深怀怨恨,杨震本是邓氏家族的门生故吏,对当今朝廷一直存有怨恨之心。"等到安帝车驾东行归来,准备选择吉日人宫时,就连夜派使者收缴了杨震的太尉印缓,于是杨震就紧闭大门,谢绝一切宾客来访。樊丰等人对此还觉得不够解恨,就请大将军耿宝再上奏章,诬陷杨震对朝廷收缴他的印缓心怀怨气,有不服处置之罪。安帝于是下诏遣送杨震回归故里。杨震接诏后,立即动身返乡,在返乡途经洛阳城西几阳亭时,慷慨悲愤的对他的儿子和门人说:"死,本是士大夫的寻常本分之事,我蒙圣上之恩官居上司,痛恨奸臣狡猾而不能诛杀,厌恶奸邪的女人倾乱朝廷而不能禁止,我还有什么面目活于人世。我死之后,以杂木做棺板,以粗布作寿衣,既不要送我回归祖茔,也不要设祠祭祀".说完就饮毒酒而死了,当时年已七十多岁。弘农太守移良,秉承樊丰等人的意旨,派人在陕县截住了杨震的灵车,不准运回本籍,并将灵枢露停道旁,一任日晒雨淋。杨震的几个儿子则被罚做苦役,代替邮差往来送信,广大百姓无不为之垂泪。一年以后,汉顺帝即位,樊丰、周广等人都被处死,杨震的门生虞放、陈翼等人上书顺帝要求重新调查处理杨震冤案。当时朝廷上下都交口称赞杨震的正直忠烈,于是,顺帝就下诏给杨震平反,除拜杨震的两个儿子为郎官赠钱百万外,还下诏以很高的礼仪改葬杨震于华阴潼亭。改葬这天,远近百姓络绎不绝都来参加葬礼,以纪念这位清正廉洁、正直无私、疾恶如仇、敢于直谏的好太尉。

杨震是个品德高尚,学习十分刻苦的人

杨震(?一公元124年),字伯起,东汉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家道衰微,寓居今河南省灵宝市境内。他勤奋好学,“明经博览,无不穷究”,是当时的大儒学家。他长期客居河南湖城县,任教二十多年,人们都尊称他为“关西夫子杨伯起”。州郡里多次请他去做官,他都拒绝了,只在家里教书。有一天,有只冠雀(鹳雀)含了三条鱼,飞到他的讲坛上。他的学生把鱼拿起来说:“老师,这是蛇一样的鱼,听说它的颜色是象征官服颜色的,三条的数目,是表示三公的职位,老师以后一定会高升发达!”杨震听了,更加发奋用功。五十岁才接受大将军邓驾的推荐进入官场,历任荆州刺史,东莱(今山东掖县境)太守,后又任涿郡(今河北涿郡县境)太守。元初四年(公元110年)到朝中任太仆、太常。永宁元年(公元120年)做司徒。 杨震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他任荆州刺史时发现王密才华出众,便向朝廷举荐王密为昌邑县令。后来他调任东莱大守,途经王密任县令的昌邑(今山东金乡县境)时,王密亲赴郊外迎接恩师。晚上,王密前去拜会杨震,俩人聊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已是深夜。王密准备起身告辞,突然他从怀中捧出黄金,放在桌上,说道:“恩师难得光临,我准备了一点小礼,以报栽培之恩。”杨震说:“以前正因为我了解你的真才实学,所以才举你为孝廉,希望你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官。可你这样做,岂不是违背我的初衷和对你的厚望。你对我最好的回报是为国效力,而不是送给我个人什么东西。”可是王密还坚持说:“三更半夜,不会有人知道的,请收下吧!”杨震立刻变得非常严肃,声色俱厉地说:“你这是什么话,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你怎么可以说,没有人知道呢?没有别人在,难道你我的良心就不在了吗?”王密顿时满脸通红,赶紧像贼一样溜走了,消失在沉沉的夜幕中。杨震的子孙为缅怀其清正德操,取堂名为“四知堂”。 杨震做官清正廉明,从来不肯私下接见任何人,就是家里的人,也不准他们过问他的公事。他除了应得的薪饷之外,一丝一毫都归入公家。他常常教育家人要节省家用,出门的时候,也叫他们步行,不准乘坐公家给他准备的车子。有人见他这样清廉,做了大官,家里还是那样的清苦,就劝他添置产业。他却说:“让后世的人称我的子孙为‘清白官吏的子孙’,拿这个当作遗产,不是很丰厚吗?”由此,“清白传家”的美誉传诵至今。 汉安帝元初四年丁巳(117年),杨震被征入为太仆,迁太常。当时博士选举风气不正,所选博士名不符实。杨震极力煞住这股歪风,他荐举的明经名士陈留、杨伦等,都是才能和品格都过得硬的人。安帝延光二年癸亥(123年),杨震升为太尉。安帝的舅父耿宝向杨震推荐中常侍李闰的哥哥,希望得到提拔。杨震不同意,耿宝又亲自找到杨震说“国家很倚重李常侍的才能,准备让您提拔他的哥哥,我只是向您传达皇上的意思罢了!”杨震说:“假如朝廷想要我们太尉三府征召人才,就一定会有皇上批示的尚书命令。我是为国家挑选人才,看重的是才德,而不是情面。”他坚决不同意,耿宝只好失望而归。皇后的哥哥推荐亲信给杨震,杨震也不接受。 然而,像这样正直清廉、不徇私情的官吏,在朝廷内外不仅是吃不开的,而且必然遭谗受谤,不获善终。杨震更是如此。临死前,他说:“死是不可免的。我蒙受皇恩身居高位,痛恨奸臣狡猾而不能诛灭,还有什么面目见天下呢?我死了以后,只要用杂木作棺材,用布单盖住身体就可以了,不要搭设灵堂,更不要建造祭祠。” 杨震死后一年多,汉顺帝即位(126年),奸臣樊丰、周广等被杀,杨震门生虞放、陈翼往京城为杨震翻案。朝廷都称颂杨震是忠臣。顺帝才下诏封杨震的两个儿子为郎,赠钱百万,用很高的礼节将杨震改葬于华阴潼亭。下葬的时候,一群大鸟集结在他的墓前,俯仰悲鸣,泪下沾地。葬礼完毕才飞去。郡守将这种神奇景象汇报给顺帝,加上当时连续发生灾异。顺帝觉得这一定是上天显灵,告诉大家杨震是被诬陷而死的。于是下诏说:“已故太尉杨震,正直为怀,辅佐时政,而小人颠倒黑白,陷害忠良,上天发威,屡降灾害,求神问卜,都说是杨震枉死的缘故。”于是派人在杨震的墓前立了一尊高高的石鸟像,彻底为杨震平反昭雪。 杨震暮夜却金的感想: 惟有诚信才能立足于社会 惟有诚信之人才能常保安宁 杨震(?一124),字伯起,东汉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少好学,知识广博,当时被称为“关西孔子”。历任荆州刺史、涿郡太守、司徒、太尉等职。 杨震在家乡教了二十多年书,州郡的长官聘请他去做官,他都没有答应。后来,人们说他年纪大了,再想出来做官也迟了,杨震也就更安心他的教书生活了。 邓太后的哥哥大将军邓骘听说这事后,也召请他去做官,那时,杨震已经五十多岁了。杨震做了官后,屡屡升迁,升到了荆州刺史、东莱太守。 杨震在做荆州刺史时,发现当地有一个叫王密的读书人,学问渊博,才华出众,觉得他堪为大用。经杨震向朝廷举荐,王密做了昌邑县(今山东金乡县)的县令。 杨震在荆州刺史任上数年,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把辖境治理得井井有条,深得当地百姓的好评和朝廷的赞赏。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于是皇帝决定提升杨震为东莱(治所在今山东龙口市东南)太守。 杨震升官,举家由荆州迁往东莱。动身之前,很多官员都来巴结,送礼的人络绎不绝,杨震一概谢绝,任何礼物都没有收。 他对那些前去送礼的官员们说:“大家与我共事多年,我的禀性诸位应该知道,这些礼物还是请大家带回去,只要大家多为国家出力、多为百姓造福,就是给我的最好礼物!” 杨震在离开荆州赶赴新的任所时,一路上轻车简从,途经许多州县都是住在路边的小店里。不认识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老大爷竟然会是朝廷重臣。 这一天,杨震一行路过昌邑,傍晚就找了个小店住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忽听店里人声嘈杂。店主慌忙来报:“县太爷要接您到县衙去住,您赶快收拾一下吧!” 店主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见一个身穿官服的人走了进来,倒地就拜。口中说道:“学生王密,不知恩师驾到,有失远迎。刚才有个荆州老乡告诉我您已住进小店,我才赶忙来接。您就搬过去住吧!” 杨震推辞不过,只得坐上王密带来的官轿,被抬到了县衙。在县衙里,王密亲自端茶端饭,对杨震照顾得细心周到、无微不至。 夜已经深了,王密还在诉说着别后离情。他说:“当年如果不是恩师举荐,我王密至今还是个白丁布衣,哪里会有今天呢?为这,我会感激您一辈子。” 杨震听了,很平淡地说:“你不要感激我。为朝廷举荐贤才,是我的本分职责。只要你能忠于职守,为国效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密说:“一定,一定!”说着,他走出门外四处看了看,返回后将房门关上,从怀中掏出一个口袋,低声说:“为了感谢恩师的知遇之恩,学生本当送上重礼。但仓促之间来不及准备,只备下这些碎金,不成敬意,请您收下,在路上使用吧!” 杨震见状,忙说:“不可,不可!作为老朋友,我了解你,可你为什么就不了解我呢?再者说,朝廷已经三令五申,不准大臣外出收礼。难道你不知道这个规定吗?” 王密还是不肯作罢,又说:“这个规定我是知道的,可礼有不同。我送礼给您,并非贿赂您,而是为了感谢您的知遇之恩,这又有什么不可的呢?再者说,现在是黑夜,外面又没有一个人,谁也不知道。所以还请您一定收下!” 杨震见王密如此说,真的有些生气了。他很严肃地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送金子给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明明有这‘四知’,怎么能说谁也不知道呢?!再者说,以为别人不知道就宽容自己,这可是很要不得的。你怎么能这样做呢?” 王密见恩师动了气,只得连连认错,赶忙收起了金子,惭愧地出门走了。 杨震为官清正廉洁,从不接受别人的私自请托。子孙们常常吃素食,出门也是步行。有些亲朋故友劝他为子孙置办一些产业,杨震不肯。他说:“让后代人说他们是清官的子孙,把这个留给他们,不也是很丰厚的吗?” 杨震一直升至太尉,他的清廉自律确实给后代树立了榜样,其儿子、孙子、曾孙子都做过太尉,被世人称为“一门四太尉”。 诚信是一个人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惟有诚信才能立足于社会,惟有诚信之人才能常保安宁。无论是为官还是做人,以诚对己,以诚待人,慎微慎独,时刻记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时刻记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道理,决不可以因别人不知道就宽容和放纵自己。特别是为官者,更应该自省、自警、自戒。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小学议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你曾经想过,一天当中有多少人对你微笑?假笑,苦笑,微笑,大笑...等。你分辨的出来吗?你关心过这个问题吗?

有许多人为了不让别人担心,就选择了应付的笑,其实这样会扼杀了那些关心你的人,最珍贵的笑就是发自内心的微笑,不仅自己会感到愉悦,连身旁的人都会感染到呢!

社会目前最需要微笑的是老人吧!他们走过好多时光,好多人离开他们,也有好多人选择遗弃他们,或许只要你给他们一丁点笑容,他们就会很心满意足了。

脑袋也是有心情的,假如希望的你的脑袋充满了阳光,就必须开开心心的过着每一天,当然,有时候也要有泪水灌溉,彩虹才会出现,就尽情的微笑吧!

在现代,手机已经成为每个人必不可少的通讯产品,小学生也不例外。那么,小学生到底能不能带手机去学校呢?我认为不可以。

首先:带手机去学校会影响我们的学习,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心思会惦记着手机。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我们带计算机去学校,吴宇杰带了一个手机当作计算机。上课时,他没有使用手机计算机,反而是在偷偷玩手机里的游戏。老师批评了他,没收了手机,浪费了大家五分钟的时间,扰乱了老师上课的节奏,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听课效率。其次,玩手机会伤害我们的眼睛和身体。现在到哪里,看到的都是“低头族”,在埋头玩手机。这样眼睛长时间近距离的看手机,会让我们的视力极速下降,导致近视。手机属于电子产品,对人体有很大的辐射,特别是对大脑,有严重受损,影响脑细胞。小学生的视力和大脑又属发育阶段,更不能受到大量辐射伤害。

再次,小学生带手机去学校,会让我们丧失沟通能力。平时中午休息的时候,大家都是在一起做游戏,聊聊天,沟通学习,海聊趣事。但如果带了手机去学校,同学们下课每人抱着自己的手机,都埋头玩游戏,教室将成了一个无声教室,每个同学都成了“哑巴”。原先的热闹校园从此变成了“安静荒岛”。这样的“学校”谁敢去?所以,我认为小学生上学不该带手机。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助人为快乐之本”这句话,是青年守则的其中一条,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帮助别人,心中自己也会感受到快乐,所以多多帮助别人,心中会非常地愉快。

在这个社会上,有许多善心人士,到各地帮助有困难的居民,例如,嘉邑行善团造桥铺路,史怀哲救助非洲的灾民…等,这些善心人士到各地帮助他人。像他们这样的胸襟我们要多多学习。现在各地有许多人有困难,所以我们要尽力去帮助别人,我们大家要发挥大爱,让爱笼罩这个世界。

我们童子军也要推行“日行一善”,就算一点小帮忙,也算是善事一椿,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尽全力都是大功德,每天做一件善事日积月累下来就等于帮助社会一般。

助人者,人恒助之;爱人者,人恒爱,所以帮助别人,是双向的交流,也可以增进社会和谐,促进世界大同。

冰雪覆盖的时候,我们需要火来取暖;暗夜无边的时候,我们需要点点星光来取暖;前途茫茫时,我们需要一盏航灯来取暖……

四季轮回,心里滤不去的是烦恼和忧愁,脚下略不去的是艰辛和痛苦。寒天冷日,让我们用什么来取

留些真诚给自己取暖吧!

人类没有了真诚,生活便没有了分量。让我们在真诚中舒展温暖的畏惧,在真诚中我们领略世界的美丽。留下真诚,生命便有了前进的依托;留下真诚,你我便有了心灵的共鸣。

留些信用给自己取暖吧!

树不直,无以成栋梁。让我们在彼此的信任中开启合作的大门,让我们在彼此的信任中放飞心中的愉悦。留下信用,我们的眼睛便成了难忘的“监视仪”;留下信用,我们的耳朵便成了背约的“除尘器”。人间纷繁芜杂,留下信用给自己,我们才能———日不怕雨淋,夜不怕霜打。

留些诚信给自己取暖吧!

诚信是一面鲜艳的红旗,红旗,真情永驻。让我们在生命的海滩边,拾取诚信的五彩贝壳,让我们在你你的交流中,留些诚信做好友和基座。商海浮沉,留下诚信,回报你的将是一片光茫。

让我们在诚信里感受温暖。让我们在诚信中懂憬明天。

希望是什么?是一种潜藏在你心中的梦想。

好几例自杀例子因为生活困苦因此放弃生命,有一个人他想自杀,最后他要跳楼时他心中想起一个梦想,他想了佷久决定不跳楼了!他抱持着希望不放弃自己相信希望。有的人不抱持希望而结束生命,希望是人生中的一个选择,如果世界上自己没有希望,谁能给你希望呢?

有的人因为失业待在家中喝酒,他放弃了希望,有的人相信希望也相信自己,没有找到工作绝不放弃,没有目标的生活等于你没有希望,人需要希望你没有希望你就没有梦想了!有好几例自杀事件都带着孩子一同自杀,有的人被债务逼的受不了!但是有人不选择自杀走向“希望大道”,努力的活下去。

有的人不放弃希望认为他自己一定可以早到工作,他心中有一丝丝的希望。没有目标的生活那你的人生就没有意义了!就像没有罗盘的船一样没有目的地。有罗盘的船有一定的目的地人生也是一样的有一定的目的。

希望就在你心中,要相信自己每个人都有希望,不要放弃自己希望是你的选择,人生是很有意义的希望代表你的梦想。

失败和成功,这是一对反义词,但在我看来,它们一样的美。

在各种比赛中,总是有胜利者和失败者,不管在面试中、考试中、篮球比赛中……胜利者总是那么光鲜亮丽,可以得到各种荣誉和称赞;失败者却总是那么落魄,一副灰溜溜的样子。

胜利就是那样美好,失败就是那么难看呀?

但反过来一想,失败和成功,也是一样的美,一样的有用。

失败,虽不及胜利那么光鲜亮丽,却一直给我们敲警钟,让我们在骄傲、幸福中幡然然醒悟,不在胜利的荣耀中沉浸下去。

吴王夫差胜利的姿态固然美,但是越王勾践失败后的发奋也美。

再比如说曹操追吕布那个故事:曹操在十八诸侯对峙董卓大军时,大败吕布,吕布落荒而逃,却料定曹操必然来追。曹操得胜后,见吕布逃脱,心里不免骄傲了起来,率军乘胜追击,却不料进了吕布的圈套中。果然曹操中了吕布的埋伏,被打得溃不成军,最后还是在兄弟的帮助下逃脱。吕布在此中并没有因失败而弃甲而逃,反而冷静分析出曹操会骄傲轻敌。所以说,失败会把人们从胜利的喜悦中拉回现实,让我们认清现实,不会被现实逼至绝境,如果没有失败,我们会一直骄傲自满,直到我们被逼至失败。

失败和成功是一样美的,成功让我们自信,失败则像一个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不要一直沉浸在荣耀中,要认清现实,奋发图强,一定有成功的胜利。

廉洁是什么?廉洁就是为人正直,光明磊落,不拿自己不应得的钱或物。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许多清正廉洁的人。东汉时代的杨震,学问很好,皇帝派他去做官,有一天晚上,一个叫王密的人带了十斤黄金送给杨震,杨震拒绝了。明代的狄仁杰侠肝义胆,断案如神,即使自己有生命危险,也要用精密的推理还给别人一个公道!现代的周恩来虽贵为一国总理,生活却十分简朴,自己身患重疾,也不拿国家的一分钱治病,为人是何等的光明磊落!清正廉洁的人很多很多,说个几天几夜也说不完,讲个几天几夜也讲不尽。我们不仅要宣扬他们这些清正廉洁的事迹,更要把这种品质发扬下去,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

那么,我们小学生应该怎样培养自己清正廉洁的品质呢?做到清正廉洁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诚实守信,一个不诚实守信的人根本就谈不上为人正直,就不可能光明磊落地做人,也就不会是一个清正廉洁的人。要做好一件大事,必须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培养清正廉洁的品质也不例外,我们要从生活中不拿别人的东西、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自立自信自强等等方面做起。任何事情要想做好,还必须要持之以恒,否则先前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所以,我们要把培养清正廉洁品质的行动坚持下去。

相信,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清正廉洁的品质就会在我们的心中扎根,我们就会成为一个清正廉洁的人!

我们生活在广州这个美丽、和谐的城市里,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20xx年举办的亚运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我们这个美丽、和谐的城市增加一份色彩。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就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严于律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古话说: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就告诉我们,要培养自己点点滴滴的生活习惯,把自己逐步塑造成一个有道德的人。待人接物要诚实守信,无论干什么,都要讲道理。首先要学会做人,先学会懂道理,再学会讲道理,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能讲脏话,不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闹,自觉地做一个文明礼貌、有道德的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从小就要注意环保,爱护自然资源,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米、一张纸。在公园里的时候不随便踩踏草地,不随便采摘花草,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上公交汽车,要排队,给老、弱、病、残者让座。逛街的时候,不横穿马路,不跨越栏杆。在日常生活中,坚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只要人人都自觉地从点滴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人间就会充满和谐、温馨与温暖!

生命,多么耀眼的一个词啊;多么神奇的一个现象啊。有了生命,才让我们看见那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这星期,我亲眼目睹了一棵并不起眼的小草的生命力竟如此之大:我家养了很多花,因为妈妈爱花。那天,我在帮妈妈给茉莉花浇水,偶然看见茉莉花枝下面,长着一株不起眼的杂草,而这株杂草,令我想起了前不久学的一篇课文《野草》。文中说,野草的生命力是顽强的,它的力是一种不可抗的力。于是,我想:那株草会不会也有这种力?想玩我便跑到楼下,捡了几块小石头,轻轻地压在了那株草的身上,草立刻就弯下了腰。我把茉莉花搬到有阳光的地方后,就没有再去管它,若无其事的干别的事了。过了一天,我写完作业后想起了这件事,急忙把花盆拿了过来,一看,和昨天没什么区别啊,看来这株草并没有那种力啊。我怀着失望的心情把花又放回了原位。一天,两天,三天,一连过了三天我都没管那株草,直到第四天,我去给花浇水,我吓着了:那株草,那株草,居然从石缝里长了出来,我揉揉眼睛,想看是否看错了,睁开后,那草真的长了出来,还把一小块石头掀翻了,天哪!天哪!!天哪!!!我不可思议的想着:他不需要任何肥料,就用那如此之大的生命力把自己的枝叶伸展出来,他的生命力竟如此之大。

人与人在相处时,时常会发生一点摩擦,然而产生摩擦的对象,往往都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好朋友。因此,如何解决争吵,就成了一大课题。

还记得在六年级毕业旅行时,由于吃晚饭的时候,一位与我十分要好的朋友,他把那时候所有不同种类的饮料都加在同一个杯子里,我感到十分恶心,所以便要他住手;可是他却我行我素,继续调制恶心的饮料。因此,我就气冲冲,跟他展开一场大战!因此,我们的友情就变得支离破碎,他不跟我说话,我也不跟他说话;他不跟我玩,我也不跟他玩;他不跟我聊天,我也不跟他聊天。

从此之后,我便少了一个最重要的知己,使我的生活感到一点空虚,使我的生命变得更寂寞,也使我的欢乐少了一份。于是我回到饭店,仔细回想:为什么我要骂他?为什么我要对他说得那么难听?心中突然浮现出了数万个为什么。也觉得当时不应该那么地生气,应该要心平气和地跟他说。因此,我便鼓起勇气去找他道歉,没想到他竟然连想都没想,就原谅了我!那一刻,我们恢复了以往的友谊,再度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

在争吵的那一刻,我们往往都是面自狰狞、火力全开、炮火猛攻,从来没想到可以冷静下来和对方谈和;好似在拳击场上一样,个个拳击手都加足马力,朝对方的弱点直击下去。然而在争吵之后,经过自我反省后,都会发现全都是自己的错,那么一开始就应该各退一步,避免争吵。

城市的资讯流动十分快速,一切奇闻轶事一手在握;城市的生活步调十分仓促,一切轻松悠闲皆要放下。矗立于街上的高耸大厦,不禁令人怀疑这到底是多少工人的血汗?一阶一阶是前人的努力,一层一层使我们能前瞻更远的未来。从上俯瞰,人们成可爱玲珑的小偶;房厝则是童年的回忆─积木。街上林立的市坊,让生活更方便;及时的讯息,提升人民的认知。如果能居住在这里不是很好吗?但我并不这么认为……。

走入了乡村的美好,徐徐吹来的微风,吐露着朴实的芳香。百花争妍,绿草相衬,甚至让我想偷偷撷取这片美丽。清新的芬多精悄悄窜入身体,犹如重生一般,心灵的浮躁、烦恼都抛至九霄云外。走进古早的柑仔店,就像坐上小叮当的时光机,时光倒退至那弥漫人情味的时代,即使我没经历过,这样的感觉却身历其境。老妇的热情问候,让我心中有股暖流通过。到了晚上更是让我惊叹,没有了光害、噪音。星星的数量数都数不清,却又触手可及,即便在这种环境下数星星,也没有人会嘲笑我的愚笨。因为大自然的美景就是会让人爱不释手!

犹记得,前几年前往基隆一个小渔村,我的刻板印象就是许多的港埠。直到我遇见了它─忘忧谷,才让我认识真正乡村美景!背山面海的忘忧谷,走在里面,可以看到山又可以看到海的双重享受,既特别又兴奋。海的壮丽威严使我震慑;山的安静神秘使我沉静;村民的热情朴实让我轻松。看着脚边小花,感觉自己巨大无比,望着波涛汹涌的海浪,却又感觉自己如此渺小,这种感觉或许旁人无法想象,但当下我觉得真是微妙!而我的心情也因此沉淀下来,“忘忧”一词实至名归。

或许乡村的生活品质不是顶好,但再多的富贵、钱财、方便都无法换取这一点点小幸福,像:如诗如画的美景、热情纯朴的乡民、轻松悠闲的生活……等。是多么令人渴望的!现在许多人都栖身于城市丛林,既繁忙又庸碌,何不在乡村中,寻求小小的幸福呢?

亲爱的朋友,当你在公园的绿草坪上兴高采烈地放风筝时,你有没有想过,这块地皮是谁出资绿化的?

当你在崭新的课桌上写字时,你有没有想过,课桌椅是谁出资购买的?当你看着火车从铁路上飞驰而过时,你有没有想过,这四通八达的铁路网是谁出资修建的?是国家,而国家哪儿来的这么多资金呢,这就靠税收了。你可能会问,税收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我便带着这个疑问采访了聊城国税局。首先,我们看了一部教育专题片——《税收》,我受益匪浅。

随着时代的日新月异,税收更与我的生活休戚与共,比如你想建一条铁路方便出行,仅靠一个人柔弱的双肩是远远不够的,得需要大家的努力,这就该从人们纳的'税中来出资修建了。有了税收,就好比一个人有了血脉,把身体更好地连贯在一起,它坚持的原则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早在夏商时期就有税收这个制度了。

接着,我来到去国税局进行深入了解。我找到一个阿姨,开始了采访。“请问,税收是什么概念?”阿姨笑着说:“当一个人的月收入达到800时,就在其中取一部分上交国家,国家再用这笔钱做对人民有意义的事。”“税收对经济的作用是什么呢?”阿姨毫不犹豫的说:“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多简练呀,我赶紧记了下来……一问一答中,我不仅明白了税收是什么,还知道了有哪些税种。

税收,又很容易被人忽视,但它很有价值,无税则不国!让我们一起在泱泱960万平方千米的沃土上绘制小康宏伟蓝图吧!噢,少年梦,税收情!

成功是来之不易的,只有付出了汗水、辛勤的劳动在家上写运气才有可能获得,因此只有意志坚定的人才能登上“顶峰”。

而当你面对成功时,又该怎么做呢?

有的人陶醉在成功中,因而不知前进、继续钻研。美国化学家戴维21岁时发现了氧化亚氮(笑气起麻醉作用),以后的几年内,戴维成功接连不断。在他23岁时,他被聘为皇家副教授,又被封为爵士、男爵。种种的头衔让这位科学家飘飘然了,他渐渐遗忘了科学家因有的谨慎轻率的宣布了错误的科研结果。因为戴维的飘飘然、忘记了作为一名科学家因有的谨慎,所以在代为30岁后在没有给人们带来惊奇的发现。

如果戴维不是陶醉在过去的成功、他将不会别局限,会有更高的成功!

有的人因谦虚谨慎连连告捷,这让的人有很多,大凡是那些众所周知的伟人,哪个不是如此?发现“镭”的居里夫人,以相对论著名的爱因斯坦等等。

因此,“谨慎”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哪!他帮助我们避免成长中那些能够避免的错误发生,让我们少走弯路。能够更好的完成我们人生的旅途!

每次抬头望见空中飘扬的红旗,心中总是一番说不上的滋味,几年如一日,无论风霜雨雪,她总是默默的,坚毅地接受着一切,那是何等的沧桑又质朴啊,这是母亲的坚强和慈爱,中国人继承了她的钢铁般的意志和有血有肉的身躯,停立在她的肩臂上,俯视这片神州大地。

在洪荒时代,天地混沌之际,是她用身躯为中国的未来开辟了一片天地,她以肥沃的土壤和萌发的智慧来赠于自己的肉骨。望着她瘦弱的背影,微弱的喘息,仿佛连心都停止了跳动――这就是我们的母亲,我们伟大的母亲。

我好比凤阁阶前守夜的黄豹――母亲呀,我身份虽微,地位险要――1894年,那是一场血和小的洗礼。台湾,那亲爱的孩子沦为了殖民之地,您那种埋在人们心中的种子苏醒了,为鲜血浇灌,枝叶是刚强和坚定。是风云变色,雷电交加,您只能木然地跪坐在地上,嘶心力竭的呼唤,期望子女们的归来。那一刻,中华民族的心也碎裂了,但随之而来的,是那更猛烈的斗志。

30年过来了,那沉睡多年的雄师又再一次苏醒了过来,同往年那样勇猛健壮。它回踏的以前在苍茫大地上的足印,高昂着头,俯瞰地平线内外的一切。您又再一次焕发了当年的活力,以慈爱的目光注视着您好的子民。

改革开放三十年,昔日的东亚病夫已不复存在,伴随中国教育的发展,更有越来越多的中华儿女在世界精英人才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您那坚强的,五千年磨炼的意志力,映照在中华儿女的身上,他们手挽手,肩并肩,众志成城,将一个个难以克服的磨难踩在了历史的脚下。

母亲,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的征程上,心室让世界为我们自豪!是啊,这是我们心中坚信着的将至的未来。

青春眼里的友情,让心灵绽放倾述的花朵。

同学之间相互打个热情的招呼,点点善意的头,呼唤彼此熟悉的名字,互相微笑示意......一切都可能胸无城府,坦然相待。真诚是沟通的桥梁。帮助加深了友谊的深度和厚度。尊重和自立拥有宽阔的视野;自信和自强飘荡在交往的空中。“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只要付出真心,一般就能收获一段难得的、珍贵的和融洽的真情。虽然友情有时会被旁人诽谤,被谣言占据,有时心灵会被扭曲,但是,坦诚是青春的主旋律,彼此的尊重与礼敬充满友情的心境。兴趣相同,性情相投,思想共鸣,甘苦共享,友情日益珍贵,益久益香,走在人生的每一个片段,烘热了内心。

默契在互相传递,彼此交流。

青春眼里的友情是最纯洁最灿烂的。

杨璞叶毕业论文

我国首届“全国名老中医”名单(2009-12-30 19:13:27)仅供参考北京市40人王嘉麟 温振英 周德安 陈彤云 张炳厚 魏执真 黄丽娟 柴嵩岩 周乃玉 李乾构 王应麟 许心如 危北海 郁仁存 高忠英 周耀庭钱英 陈昭定 方和谦 谷世喆 许彭龄 张淑文 李贵 王琦 聂惠民 刘燕池 孔光一 陈文伯 张士杰 阎玉凝 肖承悰 郭维琴 田德禄武维屏 王沛 周平安 陈淑长 柯微君 王焕禄 王莒生@/RIWF天津市20人GsoiTn石学敏 韩景献 黄文政 曹式丽 金季玲 张伯礼 刘文峰 于志强 孙兰军 徐志尧 邓鹤鸣 张大宁 栗锦迁 张曾譻 章臣桂 王子云陈宝贵 陈津生 武成 李竞 GI河北省19人plJ/田淑霄 李士懋 杨牧祥 赵玉庸 李佃贵 刘亚娴 邢月朋 王淑玲 郭纪生 张士舜 李淑荣 王国三 孙光周 李英杰 任琢珊 陈益昀李延芳 韩志河 高社光E$山西省13人=9x王晞星 冯五金 王裕颐 张玉芬 侯振民 郭耀康 关宝莲 魏中海 陈家礼 白兆芝 赵尚华 吕景山 高天爱 内蒙古自治区11人>I9}U+苏荣扎布 阿古拉 明根巴雅尔 朱宗元 张孝礼 牛兴东杭盖巴特尔 包金山 查干 金玉 黄海波 el5辽宁省28人Ip洪家铁 曹幸馀 王子正 肖瑞崇 侯升魁 姜松鹤白长川 石志超 张天文 齐清会 曹林 郭庆贺 周耀群 贾淑兰 岳惠卿 兰宏江 孙洪卓周学文 马智 李德新 田维柱 张静生 郭恩绵 杨积武 刘元禄 郭振武 洪治平 田振国|吉林省16人d刘柏龄 杨宗孟 王烈 南征 于凯成 范国梁 黄永生 陈向明 张文泰 纪青山 阎洪臣 于作盈 王钰 李莹 刘大同曲生$I黑龙江省22人y*V7张琪 郭文勤 王铁良 吴秉纯 段富津 康广盛 王雪华 孙申田 高维滨 王玉玺 李延 王秀霞 孙伟正 李令根 董清平 卢芳 朱永志张缙 张凤山 栗德林 李敬孝 滕义和_XM}上海市21人p=GftL严世芸 施杞 蔡淦 张云鹏 秦亮甫 叶愈青 陆徳铭 唐汉钧 邹菊生 王霞芳 陈湘君 柏连松 石印玉 蔡小荪 何立人 彭培初 叶景华曹玲仙 刘嘉湘 李飞跃 颜乾麟y&qP3H江苏省31人BfH*e周仲瑛 汪受传 朱秉宜 徐福松 邹燕勤 单兆伟 刘沈林 盛灿若 夏桂成 诸方受 唐蜀华 吴旭 许芝银 李七一 杨桂云 王德明刘永年 莫燕新 丁义江 李柏年 吴新欲 张志坚 程子俊 任光荣龚正丰 朱良春 邵荣世 夏治平 孙浩 谢兆丰王少华&wYoi浙江省24人$@rMHS肖鲁伟 范永升 连建伟 徐珊 宋康 俞景茂 陈意 裘昌林 王坤根 潘智敏 李学铭 徐再春 王樟连 刘时觉 王永钧 周锦 何嘉琳张玉柱 董幼祺 陈颖异 方水林 常青 钟坚 吴瑞华O $}D安徽省11人c梁文珍 徐经世 丁锷 周宜轩 马骏 魏福良 张道宗 张炳秀 韩明向 胡国俊 郑梅生_e`;{福建省17人Rg}杜建 王和鸣 陈民藩 周国英 杨春波 陈美华 朱亨炤 吕绍光 黄秋云 邓正明 卢太坤 洪炳根 苏稼夫 余天泰 黄宝英 吴熙吴允耀h\C(Y江西省15人Pq洪广祥 皮持衡 周士源 伍炳彩 谢强 张小萍 赵纪生 邓运明 熊墨年 何晓晖 傅淑清 丁德秭 王德祖 欧阳枝磊李金生\}>z山东省24人kv曹贻训 程益春 单秋华 丁书文 侯玉芬 焦中华 林慧娟 王国才 尹常健 周翠英 冯建华 李安源 华明珍 浦家祚 周兆山 王法德赵法文 王光辉 赵学印 谭远超 陈权 张志发 左振素 谷越涛1"hA河南省23人(U"P6张东岳 丁樱 胡玉荃 冯宪章 王自敏 崔公让 郑绍周 李鲤 王立忠 唐宋 李发枝 袁占盈 侯士良 刘茂林 赵法新 赵时雨 高惠然郑启仲 丁世芹 秦月好 贾燕平 刘学勤 杨树亮\NRq湖北省17人|g陈科力 梅国强 周安方 李家康 陈如泉 凃晋文 张赤志 吴寿善 熊昌源 王胜利 管竞环 张介眉 张唐法 叶世登 万远铁 郑翔刘云鹏4w湖南省13人|k?杨寿峨 石琴大 尚品洁 蒋兴磊 黎杏群 熊继柏 潘敏求 张崇泉 欧阳恒 杨秉秀 王行宽 刘绍贵 尤昭玲]ti_qh广东省26人}Jbg>R张家维 劳绍贤 周福生 丘和明 陈纪藩 周岱翰 蔡炳勤 林毅 司徒仪 黄春林 刘伟胜 冯新送 刘庆思 沈英森 莫通 邱志楠 杨群玉陈宝田 邱健行 王清海 卢桂梅 吴维城 罗陆一 陈志维 叶伟洪 余伯亮h$t广西自治区5人c^Q韦贵康 周德丽 方显明 蓝青强 董少龙-| wu海南省4人/张永杰 李成光 陈达天 辜孔进nT重庆市13人XiJct张西俭 郑卫琴 王毅刚 郭剑华 王辉武 郑邦本 骆常义 朱正刚 刘兴文 付灿鋆 周天寒 曾宪策 胡吉元e)V*四川省16人SAzQ]`陈绍宏 杨家林 钟以泽 王明芳 熊大经 陈学忠 徐廷翰 陈隆晖 黄淑芬 王明杰 李祖伦 万德光 刁本恕 钟友鸣 汤一新 旦科&[贵州省7人xLqyX何成瑶 李宗智 吴文尧 刘尚义 吴光炯 符中柱 凌湘力']!云南省11人ngz)m赵淳 张良英 苏藩 李斯文 夏惠明 王光鼎 张震 沈家骥 张沛霖 喻安书 林艳芳94ya西藏自治区8人-DI班登旦增 洛桑益尼 阿旺平措 塔青 洛桑罗布 朗嘉 格桑平措 向巴格来0krd陕西省17人q6g|/米烈汉 付永民 雷忠义 刘华为 李彦民 刘德玉 沈舒文 吉海旺 刘润侠 曾升海 周志杰 王静怡 杨震 姚树锦 黄保中 刘茂林张海福m甘肃省10人t[HC'.张士卿 宋贵杰 裴正学 刘国安 廖志峰 曹玉山 图布旦 王自立 赵健雄 何天有+x青海省7人0尼玛 桑杰 龙巴 拉青才让 郭焕章 邓尔禄 王常绮,kL-L宁夏自治区5人O

刑事警校的毕业论文

, 你还可以把地址栏里的2353修改为2350或者2354等等 ,看到很多范文(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 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三、毕业论文提纲的拟定 如何落笔拟定毕业论文提纲呢?首先要把握拟定毕业论文提纲的原则,为此要掌握如下四个方面: (一)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比如有一篇论文论述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作者以浙江××市某企业为例,说只要干部在改革中以身作则,与职工同甘共苦,可以取得多数职工的理解。从全局观念分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只讲了企业如何改革才能稳定,没有论述通过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增加,最终达到社会稳定。 (二)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把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弃,尽管这些材料是煞费苦心费了不少劳动搜集来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块毛料寸寸宝贵,台不得剪裁去,也就缝制不成合身的衣服。为了成衣,必须剪裁去不需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材料只是为形成自己论文的论点服务的,离开了这一点,无论是多少好的材料都必须舍得抛弃。 (三)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初学撰写论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论点和论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只限于反复阐述论点,而缺乏切实有力的论据;有的材料一大堆,论点不明确;有的各部分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逻辑关系,这样的毕业论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这样的毕业论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为了有说服力,必须有虚有实,有论点有例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论证过程有严密的逻辑性,拟提纲时特别要注意这一点,检查这一点。 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 1.先拟标题; 2.写出总论点; 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 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 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 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 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 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微调”。 第三,毕业论文写作一般要求提纲拟到以下层次 -------------------------------------------------------------------------------- 总论点 { { { 1.(称段旨) (一)(称下位论点) 2. 一、(称上位论点) ...... (二) ...... 二、 ...... --------------------------------------------------------------------------------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结构由序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序论、结论这两部分在提纲中部应比较简略。本论则是全文的重点,是应集中笔墨写深写透的部分,因此在提纲上也要列得较为详细。本论部分至少要有两层标准,层层深入,层层推理,以便体现总论点和分论点的有机结合,把论点讲深讲透。

警校的论文 其实老师要的是你在警校里的体验和感悟 从你的感悟里和认识中发现了警察行业的点点滴滴 从自身的感悟中领悟到警察职业的神圣和精神 这才是警校中一等的论文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主题教育。在司法警察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要以《准则》为基本依据,并突出法警工作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法警队伍职业道德现状看,应重点抓好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风范教育。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不仅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操守和规范,也是全体法院干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参照标准。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 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结合法警工作特点和《准则》基本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大家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国家司法人员职业道德体系。因此,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司法警察在职业道德上独具的特征: 1、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质上的共同性。警察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较之其他职业活动,有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即执行国家强制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职能。这种特殊性,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特殊的道德品质。人民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国家组织,担负着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中统一的活动方式,在履行职务中经常面临着比其他职业更为危险的考验,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英勇顽强、无私无畏、反应快速、令行禁止、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等品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履行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职责,其职业活动与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有着共同的性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能够承受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具备超乎一般人的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对于司法警察来说,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员的特殊要求。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诈骗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刑警专业毕业论文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医生, 医生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责。医生救人小到门诊,大到手术,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因此,他们总是那么专心致志,不敢有一丝疏忽大意,他们知道一个小错就能酿成大祸。每当知道医生又救治好一个垂危病人,我的心里即羡慕有佩服,不由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也要当医生 说来话长,我想当医生还有原因呢…,今年月的时候,非典病魔肆掠北京城的时候,恐怖的气氛笼罩在北京上空,不断有疑似病历出现,弄得人心惶惶。就在这时,白衣战士们不顾个人安危,日夜奋战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在抗非典前线有这么一家医院----小汤山医院,发生了这么一场感人的故事:一名医生,从隔离开始就战斗在第一线,大家让他休息,他总是说:“我已经上了一线这么长时间了,有了一定的经验,可以更好的履行我的职责,重新换人又加大了感染源,我在干一段时间吧?”这位好医生已数月未跟家里联系,他把对家的思念深深得埋在心底,更加忘我的工作。终于,他被传染上了非典,因为发现得太晚,已到了危重的关头,他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可这位医生在隔离区解手记者采访时,尽管眼里噙着泪水,无限留恋这美丽的世界,却坚定的说:“请把我的遗体交给医学组织用于解剖,尽早解决非典疫苗,让更多 的病人早日离开医院,早日回家团圆。”这位医生的无私奉献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打动了大家,我们为他的殉职而痛苦。他牺牲时才36岁,还那么年轻,生命对他来说是那么短,我不由心里轻轻地说:“好大夫,您走好!”坐在沙发上,我想起了医生我的帮助… 那是一个盛夏,太阳把大地都快焦了,我仍旧在大院里疯玩儿。玩儿捉迷藏时,大家把大院的角落都搜索了一遍,也没找到我。当他们重新搜索时,终于在草跺里发现了我,我已昏迷不醒了。妈妈听说后很快赶来,背起我便向医院跑去。到了医院,已快下班了,医生轻轻的把我接了过来放在床上。诊断了起来,又是打针又是喂药,还给我按摩。直到我醒来,又给我倒来糖开水,直到我感觉好一点,又让妈妈取了药,把我们送出医院,见天色已晚,又帮我们叫了出租车,目送我们远去。妈妈和我感激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只知一个劲的说:“谢谢!谢谢!”从此以后我常常对人讲医生对我的帮助。更坚定了当医生的决心。 我知道,当医生要有好的学问,好的品格。我现在只有好好学习,奠定好基础,长大了才能当上一个受人尊敬的好医生。

【关于我的理想的作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也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教师。 老师是一根蜡烛燃烧着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是一位辛勤的园丁,哺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是春蚕,奉献自己,装饰别人;老师是一根粉笔,牺牲自己,留下了知识……因此,我非常崇拜老师。我的理想是当一位律师。 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工人辛苦了一年,到头 来却一分钱都没有。家里还有等着上学却没学费 的小孩和没钱看病的老人,他们就去寻死。如果 我是一名律师,我一定要替他们讨回工钱,伸张 正义。我的理想又是当一名医生。我的妈妈就是一名白衣天使,每次我到医院去找妈妈,都能听见那些病人痛苦地挣扎。我想我长大以后要像妈妈一样为病人救死扶伤。还有癌症夺去了都少人的生命啊!我们敬爱的周总理也被这无情的病魔夺去了生命。我想我长大以后一定要调配一个专治癌症药。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并为自己的目标去奋斗,以更加自信,意气风发的姿态每一个充满希望的明天。能梦的时候不要放弃梦,能飞的时候不要放弃飞。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拼搏奋斗吧!【我的理想作文】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理想,我也是,虽然我的理想有两个——歌手、冒险家,可我却不像别人,三天两天就换一个理想。当歌手呢!可以尝唱遍天下所有的歌,喜悦的悲伤的,多么开放;当冒险家呢!可以走遍天下所有美丽动人的地方,游山玩水的,多么自由。而且,我在当歌手的过程中,去走遍天南海北,这不是两全其美的理想吗?但我的理想为何是当歌手和冒险家呢?那还得从头开始讲起我那是大概八九岁,看到电视里的叔叔阿姨都在许多地方游玩,有沙滩,在阳光中照耀着她们;有夜景。关于我的理想作文)在灯光中被照耀……看到那一幅幅美丽又精彩的画面,引起了我对冒险家的渴望;而且,她们在每个地区,都有许多不同的舞台,他们多么高兴,有得唱有的玩,于是,又引起我对歌手的渴望。那时,我觉得有理想真好!所以,我一定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虽然,在奋斗中会经受磨难,但是我一定会为了我的理想坚持下去。我一定会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下去的!【小学生作文我的理想】“晓雪,你又在听歌了!”妈妈生气的对我说。嘻嘻,我调皮的冲妈妈笑着,我听歌完全是在做我喜欢的事情,那更是我的理想——做一名歌手。做歌手总是要有的牺牲的吗,这不,妈妈又唠叨起来了:“你都快要考初中了,还不赶紧好好学习……”“知道了,知道了。”我叹了口气,又来了,我直接打断了妈妈的话。她可不止说了我一遍两遍了,我不仅耳朵起茧子,还把妈妈的那一套台词都给背过了。可是我的功课已经按时做完了。学习了一上午,下午还不让我听会歌?所以嘛,我才不管妈妈那一套呢。这个梦想是一年级的时候就有的,因为我得了A,所以我就努力地学音乐,直到现在我的音乐考试都是A,从没得过B。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好唱歌,将来做一名歌手。我喜欢唱歌,也有别的原因的,是因为,妈妈常常头痛只要听听歌看看舞,就会舒坦一些。所以,等我学会了唱歌,做了歌手,妈妈再头痛的时候,我就能给她唱歌听了,到那时候,妈妈既不头痛,我又得到了夸奖,我和妈妈都快乐。可是,光说不做也不行呀!我打算好好学习,等高中毕业之后,一定要考上北京艺校,到那里去修行四年。等我成了歌手,就可以有自己的歌曲了,多高兴呀!【放飞理想作文】漆黑的夜空里,一颗颗灿烂的明星闪着耀眼的光芒,月亮散射着皎洁的光辉,在这寂静的夜里,我坐在自己研制的高倍望远镜,透过那天文台雄伟的玻璃罩,观测着500亿光年外那无边无际的宇宙空间。每当我凝望着夜空,望着那数不尽的星星时,总是会陷入无限的憧憬之中。我多么渴望我能让这憧憬成为现实,成为一位天文科学家呀!记得我有这个理想,那是很小的时候了——那时候,每天晚上,我都和爷爷到楼下去数星星,那时候,我就很好奇——星星白天到哪里去了呢?回到家,我就问妈妈:”星星白天去哪里了?“妈妈回答:”藏在云朵里了吧!“过了几天,妈妈就给我买回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星星白天在哪里,自己找吧!“我立刻打开了天文的这一部分,书中插了一副太阳系的图片,我看到许多圆圆的、各色各样的小石头围着一个大火球旋转,这太阳倒还说得过去,可是平日见到的星星那会是这般模样?我又去找妈妈。”妈妈,我看到的星星不是这样的!“”用望远镜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呀,如果有陨石掉下来,它也会是这样的。“妈妈回答。我把这话记在心里,从此以后,我便经常打开《十万个为什么》看,逐渐地,我对天文也有些了解了。为了实现我成为天文科学家的理想,我经常把班级书柜里有关天文或其他科学的图书拿来看:《不知道的世界——天文篇》、《数理化通俗演义》……书页在我手中翻过,知识却铭刻在了我的心中。光拥有这方面的知识是不够的,学习天文,要拥有良好的计算能力,尤其不能粗心,算错一个小数点,就会有无法预知的后果,可能导致飞船坠毁、角度误差、体积误差,随便其中一点,便会酿成终生遗憾。当然,作文能力也不能落后,如果在天文方面有自己的见解或者发现,当然要写成论文报告给大家,如果表达能力不强,别人听不懂,岂不是只能孤芳自赏了?外语能力也很重要,如果和其他国家的学者合作,就要能够很好地沟通,只有两个人用同一种语言,才能保证沟通的效率,要是中间加上翻译这一道工序,那要耽误多少时间啊!算来算去,成功之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好好学习,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只有在小学、中学打好基础,才能在日后的事业中大展宏图呀!【乘着理想的翅膀】转眼间,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翻开了新的篇章。在这个秋高气爽、五谷丰登的秋天里,我们又和我们的老朋友《开学第一课》见面了,这次的主题是:乘着理想的翅膀。节目中,航天员王亚萍告诉我们:”理想就像天上的星星,看似遥不可及,但只要努力触碰,一定能让梦想发光。“是啊,13岁女孩付丽娟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载着梦想的她,克服了重重困难,艰苦训练,成为了八一跳伞队出色的一员。尽管实现梦想的路很漫长,但他坚持下来了是梦想成为了她前进的动力,她撑下来了!影帝周星驰告诉我们:”人都应该有梦,有梦就别怕痛,勇敢的追寻梦想,就能在属于我们的梦天空上自由翱翔。“是啊,年轻警察王广,从小立志做一名刑警,可毕业后却被分到了警察局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当他看到别人满意的笑容时,他明白了:在自己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别人可能很在乎,警察梦不一定是破案立功才有光彩,自己的行为能带给别人笑容,才是最快乐的。杨培安用一首《我相信》告诉我们,相信自己,就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触上天空!是啊,廖智老师本是在闪光灯下翩翩起舞,却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她悲伤至极,开始自暴自弃,但她不甘心自己的舞蹈梦就这么毁了,她努力着,在轮椅上完成自己以后的舞蹈生涯。通过今天的学习,我懂得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那个理想,也许离我们很遥远,但只要努力、去拼搏,我想,尽管几率很小,哪怕只是1%的希望,也要付出100%的努力。追梦的人很多,追梦的路上难免遇到挫折,但风雨过后,拨开云层,总会出现彩虹。只要你相信,你努力,乘着理想的翅膀就能飞向远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震天动地”的理想。有的是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而又不知能否凯旋而归的律师;有的是在运动场上挥汗如雨而又不知能否拿到冠军的运动员;有的是面对困难不屈不挠而又不知能否战胜困难的军人……那您知道我心中的理想吗?知道我理想的经过吗?不要急,我会一一说出来。(作文:关于我的理想作文)自从我记事起,什么理想都没有,整天就是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有趣的梦;我成为了奥特曼,打败让人民们水深火热的大怪兽,深受人民的爱戴。那个晚上,我睡地很甜,很甜……于是,我的一个小小的、纯真的梦想诞生了,那就是变成奥特曼打败怪兽,成为人民中的大英雄。再往后来,我到了酒泉,知道了可以给我们带来方便的电脑、电视、冰箱等等,都是科学家智慧的结晶、辛勤的汗水,从此,我盼望着有朝一日,我当上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手里捧着至高无上的诺贝尔奖,再一次发明新东西,为人民们造福……后来,我爱上了篮球。每天下午放学,都要去打一下我钟爱的篮球,因此,您每天下午,不论冰冻三尺,不论酷日当头,都可以看见一个小孩子,在篮球场上,像一匹烈马,控制不住;又像一只刚获得自由的小鹿,无忧无虑地玩耍。渐渐地,我有了新的理想;让中国男篮强大起来,在世界历史书上,狠狠的画上一笔。于是,我新的理想,像一株刚刚喝饱水的种子,茁壮成长。人生,是一只小船,理想便是船桨;人生,是一辆小汽车,理想便是马力;理想是一块路牌,为你苍茫的人生指路;理想是一支蜡烛,照亮了你前进的道路;“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即使形单影只,也会感到幸福”。也许明天我的梦理想会改变,也许我的理想不会实现,但不论怎么说,它曾经是我人生的动力。【理想作文】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人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我心中的这个念头已经萌发很久了。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很崇拜那些老师。老师就像父母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当我们生病时,她会关心我们;当我们做错时,她会批评并教育我们。老师就像园丁一样,培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老师就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是知识的“创始人”,一代代老师的含辛茹苦,无私奉献,一日复一日的耕耘在“土地”上,把知识的种子播种给他们,为祖国培育了一批批优秀人才,才使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我敬仰老师,因为他带领我们走出黑暗,走向光明。于是我就有了这个想法。为了实现我的理想,我应该为它而努力奋斗。要知道,当老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给学生们“一杯水”,自己就得必备“一桶水”。我必备了吗?当然没有。因此,我应该学好文化,让自己的大脑更充实一点。不然以后连学生的文化水平都不如怎么行呢?但不能只学习文化,连管理能力都没有,我应该常锻炼自己的管理能力。字迹也不能太潦草了,要多练字,字漂亮了,学生们也不会笑话。这样一来,我的理想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只要我坚持不懈,就一定会实现的!【理想作文】理想是海中的风向标,理想是高山上的雪莲,理想是风浪中的小船,载着我驶向胜利的彼岸。而我的理想是当一个优秀的山村教师。每当我从电视上看到一些孩子渴望知识的眼神中,和那些读不起书的孩子们的样子,我很同情他们,想要帮助他们。我们都是同龄的孩子,为什么我们能够舒服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享受知识给予我们的快乐。而他们却只能在一间黑暗、潮湿的废屋里上课。一本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书,把它当宝贝似的呵护它。这对于他们来说难道公平吗?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令人十分羡慕。但我却从她那双眼睛里看出了她在乞求,乞求知识。看到这些,我就立志要当一位山村教师,到那些遥远的地方去教书,让那些山里的孩子们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在知识中成长。让他们走出大山。为了实现我的理想,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听老师讲课。以后做个优秀的山村教师!这就是我的理想,虽然它并不伟大,但在我心里是不可侵犯的。【理想作文】我的理想是当一位老师,因为小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忙没时间管我,所以我两岁就上幼儿园了。从那时起我对老师就十分敬佩了。老师时而严肃,时而亲切,但老师不管是严肃,亲切都是爱着我们的。老师在我的印象中是十分高大的,是十分和蔼的,老师的伟大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如果长大我当上了神圣而又伟大的老师,我会尽全力去给予学生们知识。同时,我也会让他们懂得爱,懂得珍惜,懂得知足懂......当老师不仅要授于学生知识,自己也要以身作则,如果有什么不懂就要用各种途径去了解。现在,虽然我还是小学生,但为了完成,实现我的理想,我要从现在做起,学好每一门功课,以后我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教师,(作文:关于理想的作文)一名辛勤的园丁,一只普通的粉笔,一支蜡烛。。。。。。为了我的理想加油吧!【理想作文】我是一个有理想的小小女生。我的理想:当一位大都市的律师。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因为我从小就看破案的《今日说法》,《大家看法》,《第一线》……的节目。我最最喜欢的部分就是“铁面无私”的律师。时时刻刻在那里为受害的一方辩护,听人家说以后马上发表自己的异意与看法,抓住做案人辩论的漏点和把柄,找到受害人的法律保护利益。每当我看到犯罪的人担负应有的惩罚时,我总为律师而感到骄傲,俗话说的好:“事实胜于雄辩”。看完之后,我想起了幼年十倍的一首谜语:在好人面前,我会保护她,在坏蛋面前,我会将他推向死亡。谜底是 :法律。我想完童谣,突然我萌发了一个念头—当律师。我羡慕律师的辩论水平,佩服她把对方说的百口莫辩,有时甚至嫉妒那机智,灵巧与从内心来说那高尚的情操。我属于一个一说就做的孩子,常常要求妈妈给我买关于法律的书,并且当她说的不好或不对的时候,我又用引用的方法来将她驳回。从此以后,我更加迷上了律师这个行业,我想去品尝一下在众目睽睽之中胜利的滋味。和同学辩论,和家长“顶嘴”,与老师的争论,让我变得更有信心,屡屡胜利让我痴迷了,我甚至又一次壮胆问姨父:“律师需要具有什么特点呢?”可是他摆摆手,说别问他!后来我上网查了查,只要具备伶俐的口齿与正确的认知就可以,我认为我可以当“童律师”。我的目标是我努力奋斗的基石,我要打好基础,好好学习与钻研法律知识。

新年第一天,北风呼啸,寒风凛冽。我带着丝丝倦意和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了温暖的被窝。我赶紧和爸爸妈妈一起做起了迎客准备。“嘟——嘟——”门铃响了。“是谁?”我问。“姐姐新年好”、“姐姐新年好。”我听出是君君和妮妮的声音,就连忙按下了开门按钮。不一会儿,我们习惯地进入了属于我们的空间。我说:“今天把我的房间当教室,我当仁不让地当你们的‘老师’。”“起立!”君君机灵地抢到了班长的席位。妮妮虽然随君君站了起来,但嘴里却说:“以大欺小。”“你们知道今年的奥运会在哪里举行吗?”我问道。妮妮说:“在上海。”“不,在青岛。”君君补充道。“上海和青岛都是协办城市,主办城市是北京。”然后,我接着说,“今年奥运会将于8月18日在北京举行。”“‘老师’,你讲错了,是8月8日。还没等我说完,妮妮就振振有词地说。“妮妮说得对,是8月8日。”君君激动地站了起来。“嗯?!是8月8日。但你们知道2010年世博会在哪里举行吗?”我故意将话题扯开,见他俩一个也不吭声。我就得意地说:“2010年世博会在上海举行。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吉祥物是可爱的福娃。”“姐姐‘老师’,你又说错了。”君君和妮妮异口同声地说。“福娃是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吉祥物是呈海蓝色的海宝。”君君和妮妮先后补充道。瞬间,我的脸红到了耳根。我想:表弟小我两岁,表妹才上一年级,他们怎么会比我更了解奥运会和世博会呢?一阵感慨过后,我说:“‘同学们’,‘老师’今天没有上好课,而且有很多方面需要向你们学习。在此,‘老师’深表歉意,并保证以后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话音刚落,就得到了‘同学们’谅解和期待的掌声。回过新年第一天,既使我愧疚,又使我难忘。我会铭记这一天。同时,使我深刻地体会到:要做一名教师并非易事。没有丰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的积累是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的。所以,我决心认真努力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教师。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的一种,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是一种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的犯罪。它不仅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妨碍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破坏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刑法都把这种犯罪作为严厉惩治的对象。1979年刑法对这种犯罪作了专条规定,并在众多的刑法补充规定和行政、民事、经济法律、法规中作了重要的补充,1997年修订刑法在总结十多年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玩忽职守罪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形成了一类犯罪,除概括的玩忽职守罪外,还有七种特别规定的玩忽职守罪。虽然新刑法颁布后,将一部分从该类犯罪分离出去了,但玩忽职守罪现可以说仍是个口袋罪,有关法律规定少而笼统,在实践中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例如玩忽职守罪客观要件的界定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争议,因此如何正确认识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要件,对于我们在实践中准确依法惩治该类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从玩忽职守罪客观要件的玩忽职守行为、重大损失、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一、玩忽职守行为1、行为形式关于玩忽职守行为的基本形式,理论界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争论的焦点在于玩忽职守行为是否包括作为。一种观点认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方式不作为,不包括人微言轻形式。其理由是,玩忽职守行为的主体不负责任,行为消极。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不作为,也可以是作为。理由是,在玩忽职守行为中,有的是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是不作为;有的则是行为有不正确地实施了积极的行为,是作为。玩忽职守行为究竟应否包括作为形式?我们对上述两种观点稍加分析便不难得出结论。上述第一种观点以玩忽职守行为的主体不负责任、行为消极为由排除作为形式,立论显然失当。首先,行为的积极与消极并不是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主要标准。尽管不作为在多数情况下是以消极的行为或者身体的静止表现出来的,但在某些不作为犯罪中也包括一些积极的身体动作。因此,身体举动不等于作为,同时,不作为也不等于身体静止。其次,玩忽职守行为并非都是消极行为。玩忽职守行为是指“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其中,“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固然是消极行为,且属于不作为,对此殆无疑义;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则难说是消极行为,因为尽管行为人不认真,但却具有履行职责的行动,显然属于积极行为。第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虽然没有达到职责要求,但毕竟不是不履行职责,应当说,这种玩忽职守行为的表现形式属于作为。可见,第一种观点难以立足,而第二种观点则于法有据。综上所述,玩所职守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其中,作为形式的玩忽职守行为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了与其职务或者职责相背离的并致使国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作为形式的玩忽职守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要求履行的职责义务并致使国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说,说是按其职守该做的他却没有做。一般来说,未尽职守的玩忽职守行为是通过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不履行职守和撤离职守的玩忽职守行为都是通过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2、不履行职责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具体认定笔者认为认定不履行职责及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关键在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的认定。对此,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具有多样性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职责,一方面标志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有一定的职权,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一定的义务。当然,这种义务仅仅是只与其在国家机关中所担任的工作或所处的地位有关的义务,而不包括一般的道德义务或者作为党员应遵守的义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涉及到许多方面,其玩忽职守行为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可能表现为千差万别,对此,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一般都有相应的规定。如《法官法》规定了法官的职责,《检察官法》规定了检察官的职责,《人民警察法》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义务和纪律,等等。因此,不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各不相同,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必须以有关规定为依据,而不能想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在同一个系统的国家机关,尤其在同一个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一方面他们的职责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共性。如只要是人民警察,不论何时何地,都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具体分工不同,他们的职责又不尽相同。如民事审判法官与刑事审判法官、反贪部门的检察官与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巡警与刑警,等等,他们具体工作各不相同,其职责内容也一定的差异。所以,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既要注意共性,也要注意区别。(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具有条件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不是完全一成不变,而是随客观情况不同可能有所变化的,对此,一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中甚至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公安部颁布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规定:公路巡逻民警纠正违章时,应当指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或者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停车。但是,遇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对违章车辆一般不予追随或者指令违章车辆停车接受处理,但可以通过喊话等,提醒驾驶员改正。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这里的“经审理认为”显然是指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中,发现相关的证据证明案件涉嫌经济犯罪,才能决定移送刑事审查,而并非检察机关理解的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出案件涉嫌经济犯罪嫌疑,就必须移送刑事侦查机关。否则,任何在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的当事人都可能以对方当事人涉嫌犯罪为抗辩理由终结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判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一定的职责或者是否未履行一定的职责,必须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分析。二、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司法实际中,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情节认定颇有争议,难以把握,不利于准确地打击此类犯罪。笔者试就如何认定“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1、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含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所谓公共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91条的规定,是指下列财产: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财产。所谓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以下三种情形:一是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二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是虽未达到前两种数额标准,但前两种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由此可见,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2、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有人认为这是个简单明了的问题,无须多加研究,但实际中关于如何认定损失问题往往是很复杂的,争论也较多。有人认为只要导致公共财产所有人失去了对公共财产的控制即可认定为损失;有人认为经公共财产所有人多方努力,凭自身力量已无法挽回公共财产的损失时即可认定为损失;还有人认为必须在公共财产所有人自身付出努力无法挽回损失时,再凭外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挽回损失,这样才能认定为公共财产的损失。笔者认为对于公共财产的直接损失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甄别认定:(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某财政局副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指使会计将本局财政预算外资金200万元违规借给某化工厂用于生产。不久该化工厂因雷击引起爆炸并燃烧,工厂顷刻间化为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陷于倒闭,财政局借出的200万元血本无归,显然该副局长必须承担这2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玩忽职守责任。(2)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被犯罪分子诈骗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如某机关行政科科长A,持100万元转帐支票与某公司经理B洽谈为本单位购买中央空调事宜,在B的“精 心安排下,”A不是认真审查B的资信情况、身份情况和合同条款,而是整天与B的公关小姐C厮混,致使C顺利地将A随身保管的支票100万元偷走交给B,B很快从银行全部取出现金与C逃之夭夭,经公安机关追捕仍未抓获。A的这种玩忽职守行为致使100万元公共财产的损失应认定为直接经济损失。(3)以合法形式转移公共财产致使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这是当前经济领域中常见的债务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情况。如某镇机关干部甲在担任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主任期间,多次违反规定给某乙放贷达80余万元。乙名义上将此款用于自己的私营企业经营,实际上却以现金形式提出后付给其女婿丙用于他另办的企业。农金会向乙催收贷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乙,乙以自己企业亏掉了为由不还欠款,而法院也苦于无证据证明乙将贷款转移给丙的事实而不能对丙强制执行,导致这80万元公共财产无法追回。实践中类似的还有将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后随即搞“假离婚”,约定财产全部给妻子。这些以合法的形式转移公共财产,导致无法挽回的情形均应认定行为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灭失毁坏等遭受的重大损失。公共财产的灭失,其灭失时该财产的实际价值就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比较简单;对于公共财产的毁坏,需要通过专门机构对该财产作评估,通过公共财产被毁坏前的价值和毁坏后的实际价值比较,就能得出其实际损失情况,就可以认定其直接经济损失。(5)因疏于管理或不履行管理职责致使本单位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而遭受的重大损失。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抓不问,放任不管,对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现象不追不究,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没有具体措施,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致使本单位遭受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应认定为因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某地税局局长对本局工作一贯疏于管理,甚至对财会人员贪污数千元的问题也不追究责任。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期间,局财务科长甲陆续将帐上150万元公款擅自借给个体户乙用于赌博活动,乙将150万元资金全部输光后逃跑,经司法机关多年缉捕仍无结果。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无疑,但是该地税局长也构成玩忽职守罪,他对造成本局150万元公共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6)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仍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行为人因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失控的情况,通过人民法院诉讼途径来挽回经济损失是具有强制力的、最具实际效果的办法,如果通过这一途径仍然不能追回经济损失,应该说是别无他法了。因此,经诉讼程序无法挽回的损失可以认定为直接经济损失。诉讼程序包括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和执行。实践中,笔者认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一次或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过一次没有能追回执行标的的即可认定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派生出来的,一般来说,产生了直接经济损失,往往也就会出现间接经济损失。如何确定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否都能成为玩忽职守的定罪依据?实践中存在把握不准的情况,有的甚至不予认定,影响了这类犯罪的公正处理。笔者认为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确认:(1)由直接经济损失核算出的银行利息。由行为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的流失,我们暂且不谈流失掉的这部分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能产生多少利润(因为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核算利润),但是从资金失控之日起至无法挽回止这期间的银行利息是客观存在的,可以计算的,这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应该认定是间接经济损失。(2)因玩忽职守未能将公共财产用于约定的投资致使违约而造成的重大损失。如行为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未能如约投入到某个既定的项目中去,按照我国民法规定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某民政局局长将本局拟作支付与客户签约购置设备的200万元贷款违规借给一企业使用,在合同交款期内(一个月)未能将此款从企业追回交给客户(一年后企业才还入该局),致使该客户诉该局违约,法院判令民政局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赔偿损失30万元,那么该民政局局长必须承担造成5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的玩忽职守罪责。(3)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灭失、毁坏后,经修理、重制、更换所需的资金。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对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严格管理,遵章守制,就不会发生意外,导致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灭失、毁坏等重大损失;而正是因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导致了正常运行中的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机械、高新技术设备等的灭失或毁坏。要恢复正常运行就必须修理或更换,这就需要花费资金,这部分资金是额外的负担,就应认定其为玩忽职守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4)因企图挽回由玩忽职守造成的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重大损失所列支的成本。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失控后,人们的心态总是企盼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办法尽可能地追回经济损失,在这过程中往往会开支掉不少费用,如本单位内部派人在追债过程中列支的差旅费、住宿费、补贴费等;在诉讼过程中列支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差旅费、住宿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应视为间接经济损失。(5)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鉴定所须的加固费用。因房屋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在未鉴定其为危房的情况下,该房还有使用价值,且所须的加固费用尚未实际发生,应认定其为玩忽职守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4、正确认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应注意的问题正确认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对于严肃查处、准确打击玩忽职守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玩忽职守行为与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客观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即使客观上存在行为人玩忽职守的行为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2)严格区分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一种“原始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派生出来的,是“派生损失”。两者的关系不能混淆。根据高检院《立案标准》的规定,严格区分这两者的关系,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3)要准确地、客观地认定间接经济损失,不能牵强附会地随意认定。如果因为存在直接经济损失就随意地估算尚不存在的、具有不确定性的间接经济损失,就势必会造成夸大对玩忽职守行为的打击面,不能科学地、客观地处理一些案件。(4)要反对公共财产重大损失认定问题上两种倾向:一是主观主义,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草率认定;二是谨小慎微,对有证据证明已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左顾右盼,不敢认定。(5)重大损失是否可以累计计算的问题。刑法中关于走私、偷税、贪污、盗窃犯罪的规定中,可以累计计算。但没有规定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可以累计计算。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在没有新的法律明文规定出台前,笔者认为,对于多个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累计计算没有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来看,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徐行犯,才将多个行为规定视为一个行为加以处理,如虐待罪便是如此,否则对于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数个行为不能作为一个危害行为对待。因为徐行犯属于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与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数个在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滥用职权行为或玩忽职守行为显然不属于徐行犯,当然不能适用徐行犯的法律适用原则,不应累计其社会危害性。但笔者建议以后立法完善时,可规定五年之内予以累计计算,以加大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的打击力度。三、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1、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因果关系概述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不仅要求行为人要有玩忽职守的表现,而且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结果要件,玩忽职守行为与这一危害结果之间还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玩忽职守因果关系不仅仅是基于客观存在和事实而发生,而且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当一种现象(他人的违法行为、自然力等,如犯罪分子李某绑架并欲杀害程某。)已经有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时,一个人的玩忽职守(如警察王某的不接警、不处警)本来与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无关的,但是由于法律的规定,使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与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发生了联系。法律赋予负有特定义务的人采取积极的措施(警察阻止犯罪分子行凶),来防止危害结果的产生,中断这个因果关系的锁链,如果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这样做,使危害结果的发生由可能性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实,那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就成为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就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2、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因果关系的特征笔者认为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在于它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义务的关联性。杀人、强奸、盗窃,这些作为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身体举动与由其所引起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玩忽职守的这种不作为的因果关系,是指客观上违反刑法或国家机关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履行特定的作为义务的行为同危害社会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与特定的履行义务紧密相关。如果没有这种履行义务,就根本谈不上不作为。如当一名法官,在遇到歹徒行凶杀人时,没有阻止救人,而是逃之夭夭,最终人被杀害,刑法也不能定这名法官构成玩忽职守罪。因为法官没有这一“职守”,相反巡逻警察则不同。其次,还在于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联系的间接性。作为的因果关系,其联系往往是直接的,例如枪响人死、刀起头落等。但在玩忽职守罪中,行为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引起的危害结果,还要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和某种自然力的行为,就是必须存在某种中介条件,而且这一中介条件是引起危害结果所必不可少的。密云“云虹桥”游人跌倒后相互挤压,修水县余某的自杀,歹徒李某、杨某残杀程某,就是玩忽职守案中危害结果必不可少的中介条件。第三,在于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联系的复杂性。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其常常出现一因多果或多因一果的现象。前者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个玩忽职守行为造成多个危害后果,后者是指多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共同或相继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对于一因多果,在处理上不会出现困难,只要能认定多个危害结果均系行为人的玩忽职守行为所致,行为人就应该对所有危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多因一果,则涉及区分各行为人的责任轻重,从而确定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问题。在处理多人玩忽职守案件中,责任的确定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看原因力大小。一般来说,对导致重大损失结果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玩忽职守行为,其责任要大;(2)区分领导人员与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如果具体实施人员的行为是受命于主管领导人员的意志,或者在实施中曾提出纠正意见,未被领导人员采纳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要应由领导人员负责。如果具体实施人员隐瞒事实真相、不请示汇报,私做主张,或者不执行领导人员的正确意见,不按规章制度力、事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主要应由具体实施人员负责。如果由具体实施人员出主意,而领导人员轻信允许或采纳,或者具体实施人员明知领导人员的指示、命令违反了有关规定,仍继续实施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共同负责。(3)区分集体研究决定与个人决定。对于个人做出错误的决定并因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负直接责任。如果错误决定是经集体研究做出,在这种情况下,参加集体研究的赞同错误决定的所有人员都应承担责任,其中主持集体研究并拍板定案的人员应负主要责任。第四,玩忽职守的因果关系还在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平民百姓的见死不救和巡警的见死不救,法律要求不同,人们期待评判不同,对前者只能是道义的,对后者人们自然而然感到一种危险性,因为人们把警察当着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神。由此可见,无论是立法者的意志或是行为人的主观因素,都对玩忽职守犯罪因果关系的成立影响巨大。所以,我们看到玩忽职守案的办理,往往表现受制于媒体舆论。这种情况的产生,一方面是立法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办案人员的主观评判因素。笔者认为,在面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不高、公职人员素质低下、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状况恶化的社会形势下,作为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应当确立积极的因果关系评判说。以加大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职务,不正确履行职务的打击力度,从而提升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威信。因为法律是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使社会关系有序化,并且有条不紊地协调发展。当社会关系中某一具体的人应当履行某种法律义务而不履行时,社会关系就不能按照法律所指引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危害结果发生的方面发展。当一个地区警察接警、处警不力,又受不到法律追究时,我们能期待这一地区治安状况好转吗?我们看到的恐怕是杀人案件频发而又难以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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