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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毕业论文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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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毕业论文申请时间

自考本科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已经获得大专学历的人员,大专院校在读人员。搜索:自考163paf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必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3.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4.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5.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毕业事项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具体要求为采集考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蓝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文件大小限20K~50K之间,文件扩展名为JP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

2.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从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 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查工作要求

(一)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说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查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查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三)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工作,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审核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四、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0日,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0日-24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2021年12月27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2021年12月27日-31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2022年1月4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2022年1月4日-7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注意事项

(一)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参与审查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14天开始进行每天身体状况自我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查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二)做好线上受理工作。如上饶地区疫情未解除,当地考生因疫情须隔离或不能前往现场办理申报毕业的,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须做好相关中风险地区(信州区、铅山县、广信区)等地区线上受理申报毕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QQ等方式发送材料给县级招考办进行初审,需发送材料为身份证、准考证、蓝底电子照片(六个月内)、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毕业生登记表》电子件按考生报送方式返发给考生,要求考生对毕业信息逐一核对,并确认签字,再发回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在疫情解除后,须通知考生及时采集信息并补办相关手续。

3.复审时,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以非接触的方式对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集中审查工作时,上饶市拟参加集中审查工作人员不用来昌,只需将电子的申报材料与主考学校进行交接,主考学校认定合格后,双方在电子材料上确认签字,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六、其他

参加集中审核人员于 2022年1月4日下午报到。住宿:地中海阳光酒店(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南大道2988号),费用自理。请尽早自行联系该酒店确认预订。酒店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

1.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查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9日

第六学期末。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的时间为第六学期末仅限6至8月份,对于入学前后未经审批报到的学生,在第八学期报到的学生,应尽快进行审核和报到。江西师范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公立大学,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前身为江西教育学院,建立于1903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师范类高等学府之一。

江西毕业论文申请时间安排

自考本科论文看当地院校的时间安排一般是6月份和12月份。实践技能考核:需先参加该课程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实践技能考核。

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所报考专业课程成绩总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含右边毕业专业考试课程在内的整个页面)来校办理报考手续。

毕业论文(设计):

其毕业专业所规定理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抵免课程都必须通过且达到总学分要求方可报考。

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所报考专业课程成绩总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含右边毕业专业考试课程在内的整个页面)来校办理报考手续。

2次 申请时间分别是6月和12月 答辩时间分别是5月和11月

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注意了,江西教育考试院发布了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核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4日-16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本次不能申报毕业。

2.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4.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有关规定,从2022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开始,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具体要求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 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核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采集毕业生电子图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作退档处理并说明退档原因;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核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核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申报点)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核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三)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工作,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审核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书写笔迹信息,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四、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年12月19日,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年12月20-23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年12月26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年12月27-30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年1月3-6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其他

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参与审核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7天开始进行每天身体状况自我监测,携带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具体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核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附件:

1.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2.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略)

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核工作人员信息表(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附件2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拍照示例如下图所示:

本篇文章来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你好2013年江西南昌大学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报名时间通知如下: 1、行政管理学专业 ①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7日 ②报名地点: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四楼(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2、护理学专业①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 ②报名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3、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专业 ①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21日 ②报名地点: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四楼(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4、法律专业 ①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7日 ②报名地点: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行政楼102室(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5、其他专业 ①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21日 ②报名地点: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三楼自考科(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江西师大毕业论文申报时间

当年的3月份到4月份。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审核时间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就是指在研究生最后一个学期3月份到4月份之间研究生只要将自己的论文上传就可以了,论文的审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如果说审核过程中没有问题的话,证明学生的论文已经通过。

自考毕业论文在通过所有课程,也就是按专业考试计划取得本科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笔试及课程实践考核,这时候就携带准考证、专接本证明(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各科考试成绩单及免考证明、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 一、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时间 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时间:上半年6月左右、下半年12月左右,具体日期详见各地考办公告。 二、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条件 1、完成自考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2、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 3、完成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自考毕业论文申请。 三、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手续 考生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时需要持准考证、最高毕业证书、各科考试成绩单及免考证明到当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 自考生在通过资格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到主考院校办理交费手续,并依据考生事先申报的选题方向为考生指定指导老师,同时由主考院校向自考生发放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材料等信息,告知自考生论文的要求、论文参考题目、答辩时间等。考生在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后便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2月10号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首页的“所有成绩”材料: 准考证 身份证 专科毕业证 原件 复印件 成绩单 蓝底电子照片 时间是12月12-18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今天发公告 了。

陕西毕业论文申请时间安排

陕西西安自考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申请规定:1、报名时间:上半年6月中旬(周六、日除外),下半年12月中旬(周六、日除外)。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持《准考证》,所有课程合格证、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张。 3、报名地址:西北大学桃园校区一号楼七层自考中心办公室(高新四路西北大学新区)联系电话:88373436

上半年6月左右、下半年12月左右,具体日期详见各地考办公告。

自考毕业论文申请时间一般是上半年:5月初—6月初,下半年:11月初—12月初。具体时间以各省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自考论文申请时,需要携带自考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各科考试成绩单以及免考证明。毕业论文是自考本科生申请毕业的最后一个步骤,考生需要认真对待,如果论文成绩不合格是会影响到毕业拿证的。

自考毕业论文撰写

我们首先明确论文的构成,论文主要由两方面构成,核心论点以及对这一观点或现象的论证过程。

论点,即论文主题,应贴合所学学科内容,并越窄,越详细越好,更为具体的论点更加容易分析论证,言之有物,也可以在查重时避免因为“套话”过多而无法通过。

论证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事实论证,归纳论证、演绎论证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多使用调查方法,多运用数据,尽量避免单一说理,降低重复率。

通常论文要有参考文献,推荐论文获取官方网站为知网和万方,挑选7-8篇与自己论文主题高度相关的文献借鉴即可。

六月和十二月申请 到你报名考试的自考办去直接申请就可以 指导老师不用也可以 到时候到自考办详细问一下情况吧

西北大学毕业论文申请时间

毕业论文申请一般是一年两次,分别为上半年6月左右和下半年12月左右,具体的申请时间可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自考毕业论文,是需要答辩的,申请自考毕业论文,一般大部分学校要求是通过所有课程,也有学校规定通过多少课程就可以,具体按照学校的要求。

毕业论文是高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

凡按专业考试计划取得本科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及课程实践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准考证、专接本证明(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各科考试成绩单及免考证明、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

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自考本科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报名须知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一、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秋季:9月13、14、20、21日。2.报名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二楼南段教务处联合办公室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3.联系电话: 长安校区:88182273(正常工作日) 雁塔校区:85385252(仅限报名当日) 联系人:苏老师、李老师二、工作流程1.考生在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后即可报名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证件及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均为原件);(2)接考证明(如有)、免考证明(如有);(3)独立撰写的毕业论文提纲(不少于1000字)一份。2.校自考办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考生撰写论文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指定一名专业教师作为该考生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提供该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3.考生领取“西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档案袋”(内附《西北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手册》及空白的“论文封皮”、“答辩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4.考生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约定指导时间,接受指导(不少于3次),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具体指导方式包括当面、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与指导教师协商后确定。5.考生应于4月25日(春季)、10月24日(秋季)前向指导老师提交定稿论文(不少于5000字);逾期不交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提交时须将指导老师已签署评语的“论文封皮”和定稿论文按要求装订好并复印2份,连同“答辩表”和考生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一并装入“档案袋”,并将“档案袋”封面表格内各项内容逐项填写清楚(其中“报名编号”不填)。6.指导老师收齐所指导学生的定稿论文后,于4月26、27日(春季)、10月25、26日(秋季)交至教务处联合办公室(即雁塔校区原教务处教务科)。7.校自考办组织答辩老师和答辩秘书报名、答辩分组及答辩前论文审阅等事宜。论文审阅的重点是有无抄袭;确属抄袭的,取消答辩资格,下次重新报名参加论文指导、答辩。8.校自考办组织答辩。答辩时间预计安排在5月17、18日(春季)、11月15、16日(秋季)(具体“答辩分组安排”请考生提前3日登陆“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9.考生按照“答辩分组安排”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10.校自考办于答辩结束15日内在“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上公布答辩成绩及“论文答辩合格证”领取等事宜。三、注意事项1.撰写论文的基本要求:(1)撰写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取消答辩资格。(2)论文的题目由考生在法学学科范围内自行拟订。(3)论文的格式必须遵守《西北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见附件)的规定;法学学术论文的样式可参考《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4)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定稿等均应为打印件。2.包括报名、指导、答辩在内的各环节均要求由考生本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3.信息发布:所有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均通过“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发布(网址:);由于人力和资源有限,建议尽可能不采用电话咨询方式,请考生谅解、配合。附:《西北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西北政法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7年12月附:西北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一、论文构成:一篇完整的毕业论文通常由题目(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致谢等几部分构成。各部分的具体要求是:1、题目:即标题,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要尽可能确切、恰当、鲜明、简短,精炼;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2、摘要:是论文的高度概括,须独立成篇;字数一般为100—300字。3、关键词:一般应有3—5个关键词。4、正文:是论文的主体, 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观点论证及结论三部分内容。5、致谢:用于表达考生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人的感谢;放在论文的最后。二、打印、排版要求: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要求用A4版面,双面打印,页码在下方,居中,左订。打印、排版的具体要求是:1、题目:上下各空一行,居中,三号黑体;如有副标题用小4号宋体打印。2、作者姓名:用小4号宋体,居中(姓名若为两个字,姓与名之间空一个字的位置,即姓名占三个字的位置)。3、括号内的作者单位、地址、邮编:用小4号宋体,且用逗号分开,居中。4、摘要:“摘要”两个字用小4号黑体,摘要的具体内容用5号宋体。5、关键词:“关键词”三个字用小4号黑体,关键词用5号宋体,两个关键词之间空出一个字的位置。6、正文:(1)论文一级标题:4号宋体、加粗,左边空两个字的位置;(2)论文若有二、三、四级标题,可用小4号宋体,加粗,左边空两个字的位置;(3)除分级标题外,全部用小4号宋体。7、致谢:另起一页;“致谢”两个字,用4号黑体,两个字可以间隔一定的距离,居中;具体内容用5号宋体。三、关于引文的注释体例(参照《法学研究》、《美国研究》等刊物制定):(一)注释的目的1、标明作者在文章中所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其他人的语句出处。2、标明文章中不常见的史实或事实的出处。如系众所周知的事实则不必作注。3、标明文章中借用他人的理论、论断、思想、观点或意见的出处。不标明出处或来源便借用、甚或大段录用上述内容,不仅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可能触犯《著作权法》。上述三类注释如系转引自第二手材料,出处应注明为转引的第二手材料,而不能根据第二手材料中的注释,将出处注为原材料(第一手材料),除非作者亲自查阅并核对了原材料。4、对文章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资料性的补充说明,这种补充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使文章脉络不清。5、对文章中的某些观点、不常见的专用名词、术语做必要的解释,这种解释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二)一般规定 1、以页下脚注形式连续编排。2、注码放在标点符号之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3、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使用“○”或者“[ ]”。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4、引征可不使用引导词或加引导词,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根据可使用“参见”、“例如”、“例见”、“又见”、“参照”、“一般参见”、“一般参照”等;对立性引征的引导词为“相反”、“不同的见解,参见”、“但见”等。5、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6、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7、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8、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 等。9、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10、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 “××××年印行”。 11、鉴于网上文献载体的特殊性,原则上不可引用互联网资料。可根据网上文献提供的线索,查找有形出版物的出处后注释;该方法无效而又确需引用的,应注明资料所在站点详细地址,并将该页面打印后附于论文最后,以备查阅。(三)注释例1、著作类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8页。 ②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①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②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4、译作类①〔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1页。 5、报纸类①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6、古籍类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②[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①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②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9、外文类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10、互联网资料类①邓正来:《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参见《正来学堂》网站“中国研究”栏:,2007年12月10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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