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毕业论文

首页 毕业论文 问题

山东历史学考研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

山东历史学考研毕业论文

如下:

一、各类学校

很多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都选择进入学校工作。

这些学校主要是高等院校和中等教学单位。

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进入高校,一般是从事行政工作,不会成为专业课老师。

二、文博科研单位

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

这类单位招收历史学硕士毕业生,主要是和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点,还有专业背景有关。

三、党政机关

主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行政机构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

四、新闻出版部门

到出版社的很多历史学毕业生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

这和历史学的搜集资料的功底,论文写作的功力,以及文史哲等领域的广泛涉猎关系密切。

五、企业和自主创业

企业一般都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优势决定它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

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种情况类型各异,很多和历史学关系较小。

关系比较紧密的有一些辅导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

扩展资料:

考研就业:

(1)就业方向

历史学是一门基础学科,与专业对口的职业相对需求较少。

就业方向相当广泛,毕业生可适应策划、咨询、管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2)就业方向职业的岗位职责

大部分毕业生在各类学校、文博科研单位、党政机关、新闻出版部门、著名企业就业,有将近一半的本科生通过考研继续深造

(3)就业方向职业的能力素质要求

科研单位:包括各高校及相关研究单位,从事教师、研究员职位。

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全面的人文素质。

要有踏踏实实做学问的精神和对历史学浓厚的兴趣以及刻苦钻研的精神。

党政机关:主要是公务员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要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在校期间就能入党的同学无疑具备优势。

新闻出版部门:主要从事记者、编辑等职位。

具有较强的新闻意识和出色的写作能力,良好的悟性和执行能力;思路开拓,文笔流畅,富创新精神,中文功底扎实,知识面广;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气质形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企业:由于历史是基础性学科,可以尝试对专业要求较低的一些职位。

需要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研究生毕业论文3-5万字。

考研的好处如下:

1、增加就业机会。研究生的学历比本科生高,如果毕业院校给力,含金量高的话,在行业中会更吃香。职场中的上升空间和就业机会都要比本科生高得多,所以单单是为了这个都要努力考研。

2、收入更高。不同的学历收入其实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个朋友学计算机是专科学历,比起同公司本科学历的同事工资都要低一些,更何况研究生毕业的工资待遇比起本科生就更高了,且隐形待遇也不是本科生可以比的。

3、实现科研理想。虽说大学就已经对学术进行了专业划分,但是大学教育都是浅尝辄止,学生都只是对该专业有着初步的了解,只有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才能让人深入地了解一个学科。如果你喜欢某一门学科,并想深入研究,那么读研究生是很好的一种方式。

4、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有很多高考选择了不适合自己的专业之后,会通过考研跨专业考研进入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努力也不是没可能。更何况在学校读了几年书,想法也会更成熟。

【导读】我们知道,大学毕业论文、学术论文、考研毕业设计等等,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格,其实也就是毕业论文质量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那么考研毕业论文比大学的规格高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1、学年论文

它是大学生在大学读了几年基础课,具备了一些基本知识之后,初次锻炼运用已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一个学术问题的能力。论文的题目不宜太大,篇幅不宜太长,涉及问题的面不宜过宽,论述的问题也不求过深。初学论文写作,主要是取得撰写论文的经验,初步掌握撰写论文的方法,为今后撰写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奠定基础。

2、毕业论文

它是大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运用所学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独立地探讨或解决本学科某一问题的论文,它是在撰写学年论文取得初步经验后写作的,它的题目应该比学年论文大一点、深一点。其基本标准应该是:通过毕业论文,可以大致反映作者能否运用大学三四年间所学得的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本学科内某一基本问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当然,它的选题一般也不宜过大,内容不太复杂,要求有一定的创见性,能够较好地分析和解决学科领域中不太复杂的问题。大专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五千字左右,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如果写得好,可以作为学士学位的论文。

3、硕士论文

这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其学术水平比学士论文要高。它必须能够反映出作者所掌握知识的深度,有作者自己的较新见解。国家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只有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独立能力者,才可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这就是说,硕士论文强调作者在学术问题上应有自己的较新见解和独创性,其篇幅一般要长一些,撰写前应阅读较多的有关重要文献。

4、博士论文

它是非常重要的科研成果。它要求作者必须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坚实而深广的知识基础,必须有独创性的成果;它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能够对别人进行同类性质问题的研究和其他问题的探讨有明显的启发性、引导性,在某一学科领域中起先导、开拓的作用。

以上就是各毕业论文的规格的有关介绍,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这四种论文是一种由浅入深的关系,它在学术水平上有区别,因而有不同的规格或标准,所以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重视起来!

一、各类学校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进入高校,一般是从事行政工作,或是公共课(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授课。而进入中等教学单位,特别是高中,主要工作就是教授高中历史课。二、文博科研单位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这类单位招收历史学硕士毕业生,主要是和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点,还有专业背景有关。这些单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还有科研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一般也是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的招考来对报考者进行筛选。三、党政机关主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行政机构系统。还有一个单位比较喜欢招收历史系的毕业生,就是保密局。这和历史系对于材料的收集、整理等的专业训练有很大关系。四、新闻出版部门到出版社的很多历史学毕业生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五、企业和自主创业企业一般都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优势决定它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种情况类型各异,很多和历史学关系较小。关系比较紧密的有一些辅导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六、考博有一定比例的硕士毕业生选择继续追寻自己的学术梦想,去读博士。

山东法学考研毕业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各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

1、中国婚姻法 文化 考论

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

3、秦汉家族法研究

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

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

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

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

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

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

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

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

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

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

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

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绥远省的宣传与贯彻(1950年-1953年)

22、婚姻法中社会性别意识变迁研究

23、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婚姻法保护

24、论婚姻法定位之研究

25、离异女性生活权益保障

26、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司法解释研究

27、《婚姻法解释(三)》房产归属论

28、论法律与社会间的紧张、疏离与相互影响

29、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

30、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

31、通过法律的秩序建构

32、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

33、从《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1950-1953)

3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35、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制定与实施问题研究

36、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研究

37、试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38、从婚姻法解释三的角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新变化

39、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分割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毕业论文题目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2、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

3、论侦查权的宪法控制

4、技术侦查证据若干问题研究

5、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6、论新《刑事诉讼法》对犯罪人的人权保障

7、侦查权新论

8、技术侦查 措施 研究

9、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10、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11、论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修改与完善

12、论辩方证据开示义务

13、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

14、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研究

1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16、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17、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研究

18、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19、刑事诉讼法宽容伦理观及其实现

20、逮捕必要性问题研究

21、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22、论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23、论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24、从新《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浅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辩关系

25、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研究

26、我国监视居住制度之理性思考

27、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研究

28、刑事诉讼法中的“等”字研究

29、我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

30、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

31、论检察机关的调查权

32、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被害人权利保障

33、新刑事诉讼法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34、新刑事诉讼法下监视居住制度研究

35、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研究

36、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

37、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38、论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

39、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

40、论新刑事诉讼法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金融法论文题目

1、 金融科技重塑金融生态——访西南 财经 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清利

2、 保险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金融法路径探析

3、 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 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 反思

5、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6、 智慧金融将让生活更美好——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

7、 电子支付对金融法的挑战及应对

8、 站在金融法角度浅谈精准扶贫

9、 金融禀赋结构理论下金融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的革新

10、 探究金融安全和国内金融法系统的健全方式

11、 探析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12、 国际金融法的新近发展及其重大影响分析

13、 利率市场化、风险与金融法防范机制的构建

14、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5、 金融公平的法治思路——读《收入分配的金融法进路》有感

16、 中国金融法学研究的实证分析——以1979年以来CLSCI金融法论文为分析对象

17、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8、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及完善分析

19、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为例

20、 金融法的“三足定理”及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

21、 金融公平理念下的金融法教学改革

22、 论金融法的市场适应性

23、 国际金融法视野下的G20峰会:“立法”特色与中国选择

24、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探讨为例

25、 信息赋能、信息防险与信息调控——信息视野下的金融法变革路径

26、 我国金融法体系构成之再认识——以金融体系和法治金融为视角

27、 金融法价值的“新二元化”均衡构造

28、 金融法与经济刑法的博弈——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为视角

29、 论金融法的法典化

30、 风险回应型的金融法和金融规制——一个面向金融市场的维度

31、 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32、 高职院校“金融法”翻转课堂实践探析

33、 微信支付遭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质疑 二维码存在巨大交易风险

3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控制分析

35、 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

36、 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37、 房地产限贷措施性质的金融法研究

38、 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39、 P2P借贷到普惠金融:网络贷款平台异化的金融法矫正

4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41、 预付卡监管制度完善的金融法之维

42、 刍议金融调控与监管的差异性及金融法审视

43、 金融法视角下的余额宝法律规制研究

44、 金融法价值目标下的民间金融监管边界

45、 P2P网贷支持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基于金融法视角的可行路径

46、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7、 金融法视阈下我国体育银行设立及其运行若干法律问题

48、 金融创新语境下金融法教学反思

49、 论述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5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法学各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相关 文章 :

★ 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

★ 法学多方向的毕业论文选题与题目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202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历史学考研复试毕业论文

1、论文凡引用的材料必须有脚注,格式与参考文献一致,但要求更严,要注明出处页码。脚注小5号宋体字,使用“①式”,在正文中一律“上标”,每页单独编号 2、封面:包括毕业时间、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院(系)、专业、申请学位等,不编排页码,模板见后面。 3、目录:“目录”两字用黑体,二号字,加粗居中。只需列出一二级标题,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字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行距倍。从这页开始,要有页眉 4、前言:(这两字可写可不写,若写,黑体四号字加粗居中),与下文之间空一行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1、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中外比较型的论文容易拿高分.比如,郑和下西洋和新航路开辟的比较就较热门.素材也比较多.2、本国方面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统一汉字开始,大唐盛世多民族文化交融对本国和外国语言文字的影响,元代、清代外族统治中国时对语言、文化的影响,还有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对语言也是有影响的;个人认为线索就是政治制度之下文化、民族措施,以及本国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导致语言、文字、艺术等多方面的变化。 3、中国语言的历史变迁

要做一篇十分重要的论文了,其重要程度等同于毕业论文。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认为历史学就是研究政治史和经济史,经过一年多的学习,我的思路可以说是开阔了一些。历史,从广义上说,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因此无论是什么问题,其实都可以纳入历史学的研究范畴。只是“术业有专攻”,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科分类越来越精细,因此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和历史,主要由理工科类去研究,而“历史”作为一个学科,主要或是说完全转向了人文、社会领域的研究。 除了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其他的诸如服装、各种文化现象、思想发展潮流等等都可以成为历史学科的研究范围。我个人现在更对文化史感兴趣。这部分历史和问题,与社会学、心态学、哲学、思想潮流都有极其紧密的联系。而且研究的问题也都更有趣,更轻松。但要做成学术论文的样子还是很难。 这次要做的论文,我想写写“八大胡同与娼妓文化”的相关事情,想把自己从政治史和经济史中解放出来。这个题目挺变态,但老师没说存在什么道德上的问题。这只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和写作,只是了解我们不知道的历史。老师还说让我实地考查。但我现在对历史非常的排斥,论文也许写起来会很痛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心情翻阅资料和书籍…… 对历史研究认识的狭隘,也是现行中学教育的一个的弊病。迫于各种考试,我们的历史课几乎是只将政治、经济和军事,这就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误区。而孰知,历史也许就隐藏在那些不起眼的角落中……

浙江历史学考研毕业论文

如下:

一、各类学校

很多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都选择进入学校工作。

这些学校主要是高等院校和中等教学单位。

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进入高校,一般是从事行政工作,不会成为专业课老师。

二、文博科研单位

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

这类单位招收历史学硕士毕业生,主要是和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点,还有专业背景有关。

三、党政机关

主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行政机构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

四、新闻出版部门

到出版社的很多历史学毕业生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

这和历史学的搜集资料的功底,论文写作的功力,以及文史哲等领域的广泛涉猎关系密切。

五、企业和自主创业

企业一般都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优势决定它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

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种情况类型各异,很多和历史学关系较小。

关系比较紧密的有一些辅导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

扩展资料:

考研就业:

(1)就业方向

历史学是一门基础学科,与专业对口的职业相对需求较少。

就业方向相当广泛,毕业生可适应策划、咨询、管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2)就业方向职业的岗位职责

大部分毕业生在各类学校、文博科研单位、党政机关、新闻出版部门、著名企业就业,有将近一半的本科生通过考研继续深造

(3)就业方向职业的能力素质要求

科研单位:包括各高校及相关研究单位,从事教师、研究员职位。

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全面的人文素质。

要有踏踏实实做学问的精神和对历史学浓厚的兴趣以及刻苦钻研的精神。

党政机关:主要是公务员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要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在校期间就能入党的同学无疑具备优势。

新闻出版部门:主要从事记者、编辑等职位。

具有较强的新闻意识和出色的写作能力,良好的悟性和执行能力;思路开拓,文笔流畅,富创新精神,中文功底扎实,知识面广;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气质形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企业:由于历史是基础性学科,可以尝试对专业要求较低的一些职位。

需要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从事行政工作,比如公共课“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授课,或是教授高中历史课。

2、在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内工作。这些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还有科研能力要求较高。

3、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行政机构系统工作。

4、新闻出版部门,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

拓展资料:

广义的"历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专指后者,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历史学类专业主要包括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一级学科,以及博物馆学、民族学、文物学等二级学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历史学研究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字数范围在2万字至6万字之间,具体要求可能在此范围内。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通常由各个院校和研究生导师制定,因此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一些高校对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的要求是在4万字以上,另外一些则是3万字左右。一些研究生导师会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难度以及研究设计的完整性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字数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仅要求字数达到相应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其质量和实际研究意义。优质的论文应该具有深度、广度、创新性和实用性,全面反映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并具有相应的实践指导意义。

研究生在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结构:毕业论文应包括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主旨和要点。

2、论文内容:毕业论文应充分展现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和思路,明确研究的目的、背景和现实意义,并详细描述研究过程、结果和发现。

3、论文质量:毕业论文应具有深度、广度、创新性和实用性,论文内容和研究方法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逻辑性和严谨性高。

4、语言表达:毕业论文语言表达应精炼、准确、通顺,应符合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标准,注意语法、拼写、标点等细节问题。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字数并不是唯一的标准,有些院校和研究生导师还会对论文的结构、内容、质量、语言表达等做出相应要求。因此,研究生在撰写硕士论文时,应当按照学校和导师的要求,认真审定毕业论文的格式和规范,确保论文的质量。

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的重要性

1、展示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研究生毕业论文代表了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完成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需要具备严密的研究思路、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深入的学术背景知识等,可以充分展示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提升就业竞争力: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在就业市场上的重要材料之一。毕业论文可以作为研究生对于某一领域的专业性和深度的展示,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

3、为学术研究奠定基础:通过准备毕业论文,研究生可以对某一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在该领域做出一定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深入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

4、沉淀学术成果: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在学术研究阶段最为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研究生的论文成果可以被社会认可和接受,并成为学术交流和研究的重要参考。

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完成对于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与学术生涯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展现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也能在未来的学术或职业道路上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

第一 研究工作第二 教师工作这是主要的两个方向但是因为历史学科的特点其实也可以像文学一样是万金油类型的而且学历史的比较了解人性啊 这是在你学的比较好的前提下你的工作方向还是比较广阔的说实在的现在工作实际上没有几个人是和自己本专业相当一致的尤其是文科专业 只是给你提供一种阅历背景罢了

可以先去历史博物馆,行业比较冷门,不过做好了前途无量

可能只能做教师了,想做考古的话要有博士以上的资历才有机会,所以慎重考虑吧

1、男生加极少女生基本上都选择了读博深造; 2、大部分女生选择去了中学当历史老师(大多为初中,而不是高中); 3、有个别同学选择考公务员,不过都是家里有一定背景的同学; 4、再有个别同学选择了去报社或出版社做编辑; 5、还有一部分同学到了各个公司,有做公关的、市场的、行政的、人力资源的,等等。不过如果想做这些,需要提前做好实习准备,不然找工作的时候会难一些。

现在很多二本院校招老师都要博士生,有一定数量的三本院校和大专院校则还是硕士生即可。一般招辅导员必须是硕士比较好的院校肯定是条件很严格,如陕师大招辅导员,本科和硕士必须是211或者985出身、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辅导员须是211或者省部共建院校出身 查看原帖>>

难道你就想着找对口的专业,现在的社会能找到一份工作已经就不容易了,大学生毕业将近百分制九十几的比率是干着不对口的工作,要抱着先就业后择业的态度才行啊

没什么好与不好之分,真的,奋斗才是真理,如果非要回答的话,那我说:“好!”

管理类,语言类,金融类,文化类,教育类都可以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中外比较型的论文容易拿高分.比如,郑和下西洋和新航路开辟的比较就较热门.素材也比较多.

重庆历史学考研毕业论文

如下:

一、各类学校

很多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都选择进入学校工作。

这些学校主要是高等院校和中等教学单位。

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进入高校,一般是从事行政工作,不会成为专业课老师。

二、文博科研单位

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

这类单位招收历史学硕士毕业生,主要是和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点,还有专业背景有关。

三、党政机关

主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行政机构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

四、新闻出版部门

到出版社的很多历史学毕业生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

这和历史学的搜集资料的功底,论文写作的功力,以及文史哲等领域的广泛涉猎关系密切。

五、企业和自主创业

企业一般都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优势决定它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

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种情况类型各异,很多和历史学关系较小。

关系比较紧密的有一些辅导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

扩展资料:

考研就业:

(1)就业方向

历史学是一门基础学科,与专业对口的职业相对需求较少。

就业方向相当广泛,毕业生可适应策划、咨询、管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2)就业方向职业的岗位职责

大部分毕业生在各类学校、文博科研单位、党政机关、新闻出版部门、著名企业就业,有将近一半的本科生通过考研继续深造

(3)就业方向职业的能力素质要求

科研单位:包括各高校及相关研究单位,从事教师、研究员职位。

要求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全面的人文素质。

要有踏踏实实做学问的精神和对历史学浓厚的兴趣以及刻苦钻研的精神。

党政机关:主要是公务员系统。

要求毕业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以及行政能力,要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在校期间就能入党的同学无疑具备优势。

新闻出版部门:主要从事记者、编辑等职位。

具有较强的新闻意识和出色的写作能力,良好的悟性和执行能力;思路开拓,文笔流畅,富创新精神,中文功底扎实,知识面广;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气质形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企业:由于历史是基础性学科,可以尝试对专业要求较低的一些职位。

需要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修够规定学分:研究生就读期间会有学分要求,课程主要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不同类型的课程有相应的学分,学员需要通过课程学习来获取规定学分。2、通过测试考核:院校一般会设有期中、期末、当堂测试等环节,旨在考核学员的知识掌握程度,需要达到合格才符合标准。3、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的撰写与答辩是研究生毕业必须达成的条件。

历史学的研究生在毕业之后有以下几种去处:

1、各类学校

历史学的研究生在毕业后,可以选择留在高校,从事行政工作,或者教学授课。也可以进入初中、高中教授历史课程,当然要获得教师资格证。

2、文博科研单位

文博科研单位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史研究机构。因为文博科研单位和历史学关系密切,所以需要历史专业的学生。当然这些单位对于毕业生的学历、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要求比较高,一般会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的招考来挑选招聘人员。

3、党政机关

历史学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行政机构系统。保密局对历史系毕业生的需求比较大,因为历史系的学生在收集、整理材料的能力比较强。

4、新闻出版部门

新闻、出版企业会招聘一些历史学毕业生,一般从事记者、编辑的工作。

5、企业和自主创业

企业里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毕业生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因为他们有基础性优势。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来选择自主创业,例如文化传播公司、教育辅导机构、自媒体等等。

6、考博

如果历史研究生还想进一步追求学术的话,可以去考博或者出国。

扩展资料:

历史学是人类对自己的历史材料进行筛选和组合的知识形式。历史学,是个静态时间中的动态空间概念。历史学是由历史、科学、哲学、人性学及其时间空间五部分有机组合而成。

广义的“历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

狭义上的史学专指后者,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

参考资料:

历史学   百度百科

一、各类学校历史学的硕士毕业生进入高校,一般是从事行政工作,或是公共课(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授课。而进入中等教学单位,特别是高中,主要工作就是教授高中历史课。二、文博科研单位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文史研究机构。这类单位招收历史学硕士毕业生,主要是和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点,还有专业背景有关。这些单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还有科研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一般也是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的招考来对报考者进行筛选。三、党政机关主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行政机构系统。还有一个单位比较喜欢招收历史系的毕业生,就是保密局。这和历史系对于材料的收集、整理等的专业训练有很大关系。四、新闻出版部门到出版社的很多历史学毕业生从事的是记者、编辑等工作。五、企业和自主创业企业一般都有文职工作,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优势决定它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文职工作。还有部分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种情况类型各异,很多和历史学关系较小。关系比较紧密的有一些辅导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六、考博有一定比例的硕士毕业生选择继续追寻自己的学术梦想,去读博士。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