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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论文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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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贸易磨察! 民族工业与国际贸易的联动影响 ....市改革开放以来的贸易成就与问题初探1 ...市的贸易现状及发展对策 等等有针对性又联系实际的课题,最好是与你大学所在城市联系,因为既好调查研究,又符合服务地方需要的要求!1.“后配额时代”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情况 2.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的进展情况 3.建立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和挑战 4.中国与周边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经贸关系发展 5.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6.反倾销与反规避 7.开放经济环境下中、美(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关税政策(或海关监管政策)比较 8.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调整 9.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入世四年多来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相关产业的发展1、 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3、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4、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5、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6、 对外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7、 试论中国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 8、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9、 中国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自由贸易与“绿色壁垒”——中国的外贸与环境保护 11、 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2、 中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3、 我国服装出口的优势与问题 14、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5、 中日经贸关系回顾与展望 16、 无配额时代对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17、 外资商业进入中国市场状况及影响研究 18、 试论欧盟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 19、 美元贬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0、 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中国与东盟 21、 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 22、 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对策 23、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及影响 24、 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探析 25、 中美贸易摩擦初探(浅议) 26、 论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 27、 WTO农业协定与欧盟及美国的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28、 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历史、现状及前景的分析 29、 WTO反补贴协议对我国政府补贴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30、 跨国公司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分析 31、 美国贸易301条款:贸易霸权主义还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32、 反倾销法: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 33、 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分析 34、 东盟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35、 环境与绿色贸易壁垒 36、 SA8000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37、 东盟零关税水果对中国水果业的影响 38、 新型国际贸易壁垒 39、 新美自由贸易带来的商机 40、 信用证风险如何规避 41、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分析 42、 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与中国企业技术进步 43、 跨国公司并购对中国企业出口环境的影响 44、 WTO框架下的新贸易主义评析 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 46、 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招标中的竞争力分析 47、 中日经济的相互影响分析 48、 跨国公司避税的形式分析 49、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健康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 50、 取消纺织品配额对中国纺织出口企业的风险 51、 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52、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源分析 53、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 54、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 55、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56、 试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 57、 中国外贸运行和展望。 58、 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 59、 浅析我国频遭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之策。 60、 国际贸易实务中货款拖欠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6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透析及对策研究。 62、 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63、 对“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 64、 如何完善我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机制。 65、 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66、 中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探析。 67、 浅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对策。 68、 新世纪中国继续扩大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及举措。 69、 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防范L/C风险。 70、 中美贸易摩擦日趋激烈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71、 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72、 浅析贸易自由与反倾销的关系。 73、 浅析贸易自由与保障措施的关系。 74、 浅析入世对我国补贴制度的影响。 75、 浅析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 76、 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探析。 77、 WTO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探析。 78、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探析。 79、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80、 浅论绿色贸易与多边规则。 81、 关于国际贸易中单证功能的思考。 82、 对报关有关问题的思考。

1. XXX公司(企业)外贸出口现状分析及前景预测2. XXX公司(企业)应对人民币升值问题策略分析(已有人选)3. 外贸出口中电子商务给XXX公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4.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尽快胜任外贸工作的几点思考5. XXX公司(企业)出口竞争力状况调查与研究6. XXX公司(企业)有效应对外贸中对华反倾销现象的策略研究7. 进出口业务中XXX公司(企业)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8. XXX公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战略探讨9. XXX公司(企业)对XXX国家(地区)贸易现状分析及前景预测10. XXX公司(企业) XXX商品品牌的发展策略11. XXX公司(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的市场营销与跨文化冲突12. XXX公司(企业)外贸出口策略创新研究与分析13. XXX公司(企业)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应对策略研究14. XXX公司(企业) XXX出口商品专利权保护问题研究15. XXX公司(企业)外贸进出口优劣势分析 注:XXX公司(企业) 要求是自己实习或工作的外贸单位,也可以是自己当地了解的外贸单位,关键是要与实习、实践相结合。(待补充) 16. XXX公司(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战略17. XXX公司(企业)对外贸易核心竞争力分析与研究18. XXX公司(企业)应对出口税问题策略分析19. 技术贸易壁垒对XXX公司(企业)外贸发展对策的影响20.XXX公司(企业)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研究21.XXX公司(企业)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与策略22.XXX公司(企业)出口产品包装新理念及前景分析23.XXX公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售后服务策略与实证研究24.XXX公司(企业)有效应对出口退税制度影响的策略分析

提供一些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x0d\x0a\x0d\x0a1、绿色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x0d\x0a2、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探析\x0d\x0a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业的影响及对策\x0d\x0a4、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研究\x0d\x0a5、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竞争压力及对策\x0d\x0a6、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研究\x0d\x0a7、进出口业务中进出口商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x0d\x0a8、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探索\x0d\x0a9、高科技企业跨国经营模式研究\x0d\x0a10、跨国经营中的市场营销与跨文化冲突\x0d\x0a11、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应对策略研究\x0d\x0a12、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措施研究\x0d\x0a13、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应对策略\x0d\x0a14、绿色壁垒的成因及其防范\x0d\x0a15、SA8000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x0d\x0a16、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x0d\x0a17、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比较优势和经营策略\x0d\x0a18、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展、问题和政策取向\x0d\x0a19、世界制造业发展趋势与我国制造业发展对策\x0d\x0a20、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x0d\x0a21、我国的贸易依存度及其国际比较\x0d\x0a22、电子商务中的EDI及其应用分析\x0d\x0a23、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x0d\x0a24、利用产业内贸易理论促进我国的产业升级的作用探索\x0d\x0a25、中美贸易结构之比较分析\x0d\x0a26、战略性贸易政策和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x0d\x0a27、“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的经济效应分析\x0d\x0a28、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及调整对策\x0d\x0a29、论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x0d\x0a30、当前我国××产品外贸出口的主要问题及对策\x0d\x0a31、非关税壁垒的发展动态研究\x0d\x0a32、中国出口贸易过度竞争的原因及对策分析\x0d\x0a33、利用世贸规则加强农业保护的政策体系研究\x0d\x0a34、中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及对策分析\x0d\x0a35、自由贸易下我国农产品出口前景及其策略\x0d\x0a36、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现状分析及其战略选择\x0d\x0a37、进出口业务中进出口商各自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x0d\x0a38、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研究\x0d\x0a39、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分析\x0d\x0a40、中国大型生产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的探索\x0d\x0a41、我国高科技企业跨国经营模式研究\x0d\x0a42、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战略研究\x0d\x0a43、国际反补贴发展趋势及对策\x0d\x0a44、应对反倾销中的企业行为研究\x0d\x0a45、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区域分布及区域政策\x0d\x0a46、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及其对策研究\x0d\x0a47、我国外商投资的区位特征及变迁\x0d\x0a48、新形势下我国利用外资战略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研究\x0d\x0a49、跨国并购的发展及其对东道国的影响\x0d\x0a50、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策研究\x0d\x0a51、跨国公司制造业和服务业外包发展趋势与我国政策研究\x0d\x0a52、纺织品全球配额取消后,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的形势变化及今后的发展战略\x0d\x0a53、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分析\x0d\x0a54、充分发挥动态比较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x0d\x0a55、建立我国产业部门的有效预警保护机制\x0d\x0a56、外贸行业协会现状与作用的经济学分析\x0d\x0a57、跨国经营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与跨文化冲突\x0d\x0a58、论跨国经营中的政策风险与规避\x0d\x0a59、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和趋势分析\x0d\x0a60、全球贸易失衡及各国在贸易政策中的反应\x0d\x0a61、世界石油价格的变化趋势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x0d\x0a62、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分析\x0d\x0a63、WTO框架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比较研究\x0d\x0a64、WTO框架下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保护研究\x0d\x0a65、非关税壁垒的发展趋势与对策探究\x0d\x0a66、反倾销全球化及其贸易效应分析\x0d\x0a67、SA8000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x0d\x0a68、新的贸易壁垒——劳工标准的影响分析\x0d\x0a69、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及其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示\x0d\x0a70、Trips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x0d\x0a71、石油危机对中国国际贸易发展战略的警示\x0d\x0a72、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中国产业发展战略的调整\x0d\x0a73、从外贸依存度看中国外贸面临的结构风险\x0d\x0a74、中国与东盟(其他地区)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变化的分析\x0d\x0a75、中国与东盟贸易(或其他地区)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x0d\x0a76、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进出口贸易(或纺织品行业)影响的分析\x0d\x0a77、后配额时代中美纺织贸易磨擦及对策\x0d\x0a78、入世后我国出口产品遭遇新型非关税壁垒及其对策研究\x0d\x0a79、从中美贸易逆差数额争议看原产地规则\x0d\x0a80、中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0d\x0a81、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缺陷及完善\x0d\x0a82、高新技术产业分工格局的演变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研究\x0d\x0a83、我国“走出去”战略下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x0d\x0a84、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战略思考\x0d\x0a85、技术引进与中国后发优势的发挥\x0d\x0a86、中国产业(或某类)国际竞争力提升的路径选择\x0d\x0a87、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中国汽车(或其他行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x0d\x0a88、中国家电业OEM/ODM/OBM跨国经营战略的转变\x0d\x0a89、中国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竞争效应及福利影响\x0d\x0a90、CEPA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x0d\x0a9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趋势与效应分析\x0d\x0a92、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利益与特点\x0d\x0a93、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分析及国际比较\x0d\x0a94、服务贸易自由化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x0d\x0a95、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x0d\x0a96、中小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x0d\x0a97、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研究\x0d\x0a98、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电子商务框架研究\x0d\x0a99、我国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研究\x0d\x0a100、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与对策研究\x0d\x0a10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探析\x0d\x0a102、信用证软条款问题研究\x0d\x0a103、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制度之法律性质研究\x0d\x0a104、关于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未来发展基本格局的探讨\x0d\x0a105、跟单信用证银行审单问题研究\x0d\x0a106、企业并购中支付方式及交易价格问题研究\x0d\x0a107、信用证支付风险的法律研究\x0d\x0a108、我国出口信贷现状及对策研究\x0d\x0a109、中国出口信用机构的现状及发展\x0d\x0a110、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研究\x0d\x0a111、托收支付方式的使用及其风险规避\x0d\x0a112、现代国际物流及其在中国发展策略的探讨\x0d\x0a113、供应链一体化与我国口岸物流发展研究\x0d\x0a114、从国际贸易的发展看CEPA在香港的实施\x0d\x0a115、电子商务环境下现代物流的理论研究\x0d\x0a116、出口保险中融资银行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x0d\x0a117、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研究\x0d\x0a118、信用证类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与控制\x0d\x0a119、进出口贸易融资及其风险管理研究\x0d\x0a120、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研究

国际会展主题论文

一、为中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举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最快和增长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实际gdp总量增长 了倍,实际人均gdp增长了5倍,进出口贸易额增长了倍,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同时,中国还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预计未来10年,中国经济仍将以7%左右的高速度增长,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到2010年,中国gdp总量有可能达到19万亿元。 承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使全世界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上海,这会提高上海现代化程度。在中国上海举办 世博会将会使世界更加充分地了解中国,目睹中国的巨大变化,并可加速中国经济 的市场化和开放化,中国将进一步参与到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去。上海举办世博览会能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 二、对中国宏观经济各要素产生重要影响 1、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首先,为了办好世博会,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可以说,世博会将使上海基础设施建设整整提前了十年,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主办世博会,上海的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会得到大力的发展。另外,据了解,根据“十五”规划,上海还准备投资200亿元人民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电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确保在世博会展览期间每日30至40万人次的外来游客住宿、饮食、交通、通讯等需要,并投入巨资继续开发浦东、改造旧城区。 其次,2001年年初,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正式启动,上海世博会的选址正好处在这一规划区域内,通过举办世博会,将带动这一地区的综合开发,把浦江两岸建设成为一个集综合服务、生态居住和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新城区,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范例。预计世博展馆直接投资需要人民币248亿元左右。 再次,通过世博会的举办,可以向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展示上海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上海举办世博会扩大了上海的知名度,为上海吸引国内外资金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从而有利于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非国有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 上海世博会的直接投资将超过30亿美元,而由此带动的交通、商业、通讯、旧区改造等延伸领域投资,预计可带动5至10倍的投资,初步测算上海举办世博会总投资规模在3500至4500亿人民币以上。 2、促进我国消费需求的扩大,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世界博览会涉及的产业链较长,对投入和产出的放大效应相当明显,研究表明,大型展览会本身的投入会衍生出相关产业约10倍的投资,除了主办者和参展商的直接商业收益外,其他相关产业获得的间接经济效益也相当可观。 上海举办2010 年世界博览会,将有利于促进消费需求的扩大。 首先,可以有效地带动中国旅游消费增长。一个城市如果举办大型博览会,城市的旅游业往往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德国汉诺威2000年世博会在153天的展期里就吸引了全世界1800万人去参观。2010年世博会也将为上海开发旅游新产品,世博会作为一个极具魅力的旅游吸引体,将吸引国内外的旅游者纷至沓来,据估计,其中有超过70%的参观者将做延伸旅游或周边旅游后参观世博会,这就为上海及周边地区的旅游经营者创造了组合新产品的良好机遇。综合历年到上海旅游人数、上海周边地区的人口基数、经济发展状况等,预测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参观人数将超过7000万人次,将创下世博会1 50多年历史的最高纪录,对扩大世博会影响、促进国际博览事业发展,其意义不言而喻。据初步测算,2010年世博会在上海举行,上海旅游业的直接收入将达 亿元人民币。 其次,有利于促进宾馆业、文化娱乐、服务等消费需求提高。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测算,旅游每增长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能增长元。意大利热那亚博览会期间,旅游业所拉动的综合效益,相当于对其前期投资的11倍之多。到2010年,上海床位数将增至40万张,如果仅按每张床位收入3 00元算,旅馆业也将获得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 3、将有效促进中国经济 贸易的快速发展 上海举办世博会,对中国经济贸易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举办世博会,为国外企业了解中国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特别是通过举办这样一个大型活动,为大力宣传中国民族品牌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从而有利于扩大中国产品出口,并有利于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另一方面,国内企业也 可以通过上海举办世博会,了解国外发展最新动态,有利于吸引多方来客与中国进行经济贸易合作。 4、为国内创造相当多的就业机会 由申博为引擎、以浦江开发为起点的一轮新的投资热潮,对未来一段时期的上海经济将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从而给中国创造相当多的就业机会。在世博的作用下,综合实力的加强将赋予上海更大的优势,未来几年上海经济将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据有关专家测算,每增加1000平方米展览面积,可创造近100个就业机会,1996年汉诺威世博会就创造了10万个就业机会。申博成功,将为上海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同时,申博成功所引发的“会展经济”更能带来滚滚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其利润率高达20%至30%。5、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由前面分析可以看出,上海举办世博会将有效地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带动中国经济贸易发展,这无疑国内金融服务业发展创造了绝好的机遇,同时也对金融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上海举办世博会将给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巨大商业机会,因此将吸引大量的国内外资金流入上海。另外,上海举办 世博会所需大量的资金除了投资者自有资金外,还需要中国金融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是上海举办世博会可以有效地扩大中国消费需求,特别旅游消费将成为重要的热点,特别是众多国外客人来中国参观上海举办的世博会,基本上进行信用消费,这要求中国金融企业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人的多种金融服务要求。 三、对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产生拉动效应 长江三角洲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而上海又是长江三角洲的龙头。因此,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及华东地区的领头羊地位对周边地区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世博不仅对上海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对长江三角洲影响也很巨大。上海周边城市将迎来一个扩大对外开放,活跃人流、物流、信息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四、后续效益无法估量 除了直接、间接收益外,世博会后续的“黄金效应”更是无法估量。这可以参照历史上的经验:1970年日本大阪举办世博会后,经连续10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关西经济带,并成为日本重要的经贸中心,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增长;埃菲尔铁塔是1889年世博会给巴黎留下的“摇钱树”,让法国相关行业受益无穷。长江三角洲现虽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但离国际大都市距离尚远。上海申博成功,必将加快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步伐,“关西经济带”迅速崛起的奇迹有望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现。可以预见,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必将产生显著的周边联动效应,带动华东,甚至辐射到全国

2010年世博会对上海经济的影响分析及探讨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长三角是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2008年度统计数据表明,长三角地区占全国土地的1%,人口占全国,创造了的国内生产总值、全国的财政收入和的外贸出口。上海世博会的举行,必然进一步加强上海作为长三角增长极地位,通过集聚和扩散效应,带动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世博会将加速长三角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上海的集聚。在资金集聚方面,上海世博会预计直接投资将达30亿美元,加上世博会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投资,所需资金量巨大,仅仅依靠上海自身的能力,资金受到很大限制,会直接影响举办效果。长三角其它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政府资金和民间资本最活跃的地区。在世博经济的集聚效应下,长三角的资金将加速汇集上海。在信息集聚方面,世博会举办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平台,向世界各国展示人类在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方面的优秀成果。届时,各类大容量的信息集聚上海,上海将成为国际、国内的信息交流中心。 二、产业结构的调整 首先,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将通过资金投入、技术升级和政策扶持等因素影响第二产业结构,加速第二产业结构的升级。2008年上海人均GDP己经达到75990元(按户籍人口计算),折算成美元为9500美元(以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均价1:8计算),而据统计人均GDP从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超越,传统产业将面临“技术门槛”,关键是要整合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2010年世博会是第一届信息化的世博会,必然促使上海将信息化作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突破口,而世博经济更有利于放大高新技术为主体的外资流入量,从而进一步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 其次,上海世博会的举办还将进一步强化上海技术创新的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世博会展台显示了当前全球工业化国家最新颖的产品,它们往往是各国顶级高新技术的结晶,代表了时代的潮流,成为会展国的骄傲。上海作为展示舞台的东道主,必然受到两大方面的驱动力:一是与先进技术含量产品之间的落差所产生的压力;二是从与先进技术含量产品之间的落差中获得的启迪。在产品展示、展评的竞争和交流过程中获得的这种驱动力,必然会对会展城市的技术创新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尤以东道主上海为最。上海是我国都市中最富有创新思维和创造力的城市,限于条件,多数科技人员不可能出洋考察交流,阻碍了创新思路的拓展。如今,全球顶级的科技成果送上门来,这无疑是一种重大的机遇,它必将在全市范围内激起创新浪潮的涟漪,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促进上海经济中心建设 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一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对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而言,出口这一指标应相应地改为“净流出’,。世博会对上海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可以首先从投资、消费、净流出三个方面来分析。 1.投资 世博会对投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筹办过程中。根据《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申办报告》,用于世博园区建设的投资将达966百万美元,用于世博村建设的投资将达94百万美元,建设总投资共计达1060百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8亿元。与世博会相适应的交通、航运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投资的重要方面。为确保在世博会展览期间每日高达30万人次的外来游客住宿、餐饮、交通和通信等需要,需进一步完善航空、铁路、公路、电信、供电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及沿江两岸的环境建设,估计总投资将达200亿元人民币。如此巨大的投资必将有力地拉动上海经济快速增长。除世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以外,世博会的举办也将带动国内社会投资增长。国内社会投资的增长体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在旅游服务业方面,宾馆、饭店等硬件设施的改造投资必将增加;在房地产方面,世博会带动了黄浦江两岸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也将增加;房地产投资增加又会带动相关企业如建材生产企业、装演企业、家电企业投资的增加等。 2.消费 世博会对消费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世博会举办期间。根据《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申办报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预测参观者人数将在3910一5410万之间,更为乐观的预测是参观人数将超过7000万人次。可以肯定的是,世博会参观者将是一个巨大的消费需求群体。游客到达上海后,其衣食住行都将消费在上海和周边地区,同时还将增加上海在门票、娱乐、纪念品等方面的消费收入。世博会举办期间消费的剧增将对2010年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乘数效应”的发挥,各种行业都将会被带动发展,就业人数增加,人民收入自然增加。根据微观经济学消费行为理论,收入的增加必然带来消费的增长,这个方面对消费的带动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3.净流出 资本输出是经济中心的主要特征之一。世博会必将强化上海经济特大中心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增强对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的辐射和服务能力,与全国其它地区的货物、服务、信息、要素等交换将更加频繁。同时,世博会也将提高上海城市的国际化程度,为国外企业了解上海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上海企业扩大产品出口,与世界各国进行多方面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少专家认为,目前上海还处于经济要素的集聚阶段。在成为国际经济中心的过程中,首先是经济要素的集聚阶段;而到了一定规模之后,它就会发挥出极强的辐射作用。在成为国际经济中心的过程中,上海必须增强服务功能。与经济规模相比较而言,服务功能也显得非常重要。 四、结论 2010世博对上海经济发展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它将促进上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面崛起,加快大上海都市圈的形成步伐。

〔一〕传播信息、知识、观念、促进经济贸易、沟通交流的作用。会展业属于服务业,具有服务业的共性,它作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公众之间的一个有效的商务平台和交流中介,但同时它又不同于其它服务性行业,具有自身的个性,企业通过参加会展进行新技术、产品推广,可起到传播信息、知识、观念、促进经济贸易、沟通交流的作用,同时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树立品牌形象,具有其他服务媒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二〕提高主办城市知名度、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事实上一次国际会议或展览会不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能带来无法估价的社会效益,这些社会效益有的是立竿见影的,而更多的是潜移默化、逐步发挥作用的。会展活动的开展可以提高主办城市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如财富论坛和apec会议在上海的成功举办,有力地提升了上海的国际知名度,以及推广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的地位,带动了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三〕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每一次会议或展览的举办将吸引大量的商务客和游客,即必然会带动交通、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会展业的继续发展,将使展览、会议场馆的数量增加,从而加快对基础设施的直接投入,带动第一、二产业的发展。据测算,会展业的最大带动系数为1:9,如果会展场馆的收入是1,那么所带动的相关行业的社会收入则是9。〔四〕增加大量就业机会的作用。由于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充沛、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中,第三产业吸收了大量劳动力,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有会展业的发展将带动交通、旅游、餐饮、基础建设等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起着巨大作用。而这些行业的发展对增加大量的社会就业岗位将起着积极的作用,如北京申奥成功,就将造就几百万个就业机会。在中国,会展业虽然是一个新兴的服务产业,但是其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创造就业机会的作用却是巨大的。二、加入wto后中国会展业发展现状的分析目前每年中国举办的各类会展超过1200个,是改革开放前二十几年内国内会展数量总和的10倍。据不全统计,1998年为1262个,1999年为1326个,2001年已超过1500个。从类型上看,会展已由综合性发展成为专业性,如汽车展、工业展、留学教育展等,并有一些专业会展得到了业界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国内目前展览场馆有147个,部分展馆已具备举办国际展会的相应配套设施。会展主办单位除专业会展公司外,各专业协会、中介机构、广告公司、媒体、群众机构、院校等也纷纷加盟。与此同时会展业为主办者带来了巨额的利润和经济的空前繁荣,中国的会展业正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中国通过展览实现外贸出口成交额已达340多亿美元,内贸交易也达到 120多亿人民币。(资料来源:作者调研所得)但是,从我国目前会展业发展现状来看,与国外同行业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一)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国外会展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机制和自律规范,政府的介入一般体现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国际大型展会的协助招揽上。但是国内尚没有统一的会展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根据现行的展览管理办法,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的工贸公司、外贸公司、协会、商会、中国贸促会以及其行业分会和地方分会、地方政府或省市级外贸主管部门、展览场馆、境外展览机构等都能举办展览会。这种多层次、多渠道办展的局面造成会展过多过滥,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会展“泡沫”现象, 使得会展管理混乱。而且我国会展业目前依然维持计划经济形成的展会审批制、展览公司资格认定制,尚未与市场接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以至有的展会虽然质量很差,组织和服务严重欠缺,但由于有政府作后盾而得以存在。(二)展览场馆和设施上的差异。国内现有会展基础设施相对国外较落后,从展馆面积来说,全国展览馆总面积在100万平米左右,展场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大型展馆仅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馆、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等几家,与国际知名展览中心如米兰国际展览中心65万平米的展馆相比,国内场馆举办特大型展览、会议难度较大;虽然全国各个城市都有展馆,但大多面积小、功能单一、设施较落后、服务水平不高,不具有竞争力,更不具有接办国际名展的能力,多数展馆只能承办一些档次不高的展览。国外展馆不仅面积大,交通也十分方便,火车、地铁、直升飞机等交通工具可以直接抵达场馆。展览场馆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会议室、办公场所、银行、邮局、海关、航空、翻译、日用品、商店、餐馆、仓库、停车场等,整体服务体系使展馆成为一座城中之城。我国展馆设施如餐饮、交通、通讯等配套设施相对于国外也有很大差距,尤其网络信息技术在国内展馆的应用还不普遍,制约了国内展览水平的提高。(三)展会定位上的差异。多数展会缺乏明确定位,组织管理模式落后。同国际知名展览相比,我国展览缺乏明确定位。让参展厂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有的展会则什么档次与质量的产品都一拥而上。有些名为国际名牌精品展,但实际上却是类似集贸市场的讨价还价,有些展会甚至成为处理积压商品的场所。有些参展商也缺乏定位,参展的目的不明确,而大多数厂商只是“坐以待客”。(四)服务水平的差异。目前,在国内30多个展览会中,只有极少数展览会设立了相关的服务商、法律咨询机构、专业观众检录系统,大多数情况下,参观商和观众在参加展览会时遇到的一些问题难以解决,展会后的情况也无从了解。同时在硬件设施建设上仍有欠缺,如没有设立邮局、必备的商务服务部门和专线交通等,而这些方面,国外展览会可以说一应俱全。因此中国展会的服务水平有待改进。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一学德国的汉诺威市。每年在这里举办的cebit展览会和国际工业展等大型专业展会,从世界各地云集于此的参观者的口袋里掏走数十亿美元。它的奥妙就在于一切围着展会转,围着参观者服务,展场布置把舒适放在第一位,空气流动,光线明亮,温度适宜,布局宽松,在众多展场之间,到处设有咖啡座,供人们休息、聊天、交流、业务洽谈,在市区乘车凭展馆出入证“一证通”,十分便捷。会展业是服务行业,不同于制造业,如果不在服务水平上花狠功夫,那中国的会展业势必无前景可言。(五)会展人才的差异。目前我国会展业专业人员奇缺,大多数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与会展业发达国家之间差距较大。这是影响我国会展业发展的重大制掣。展览专业人员奇缺除了历史原因外,相当重要的是,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专门培养展览专业人才的场所。跟汉诺威和法兰克福一样,许多国外会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中国人都是从国内的展览公司挖过去地的。国外会展业发达国家的优势在于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化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以及先进的人才机制。因此中国会展业在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也要建立先进的人才机制,防止人才外流。三、加入wto后中国会展业发展对策的分析去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成员,那么入世后对中国会展业有何影响呢!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政府公布的资料显示,11类142个服务贸易行业中,会展业不在其中。从入世谈判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并未对入世后的会展业开放作出承诺,世贸成员国也没有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另外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入世后,外商仍不能在中国注册成立独资的会展公司,但可以与中方成立合资公司。根据我国目前会展市场的实际情况,还不能取消审批制度,因此我国实行会展审批管理制度仍然有效,对这项规定也是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即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和新生产业进行保护。虽然有上述有利因素,但毕竟是“狼”来了,一定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海外跨国展览机构已纷纷抢滩中国市场,设立机构或成立合资公司,如德国的汉诺威、科隆、依格多,意大利米兰国际展览中心等早已在北京、上海设立了分公司,中国展览业将面临外国同行更为直接和激烈的冲击。尚显稚弱的中国展览业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会展经济将会以更快的速度与国际接轨。在这种形势下,我国会展业的发展既有新的机遇,但更多的是严峻的挑战。对此,笔者对我国会展业未来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顺应规则,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入wto后,政府痛下决心顺应规则,转变职能,退出对市场经济运作的直接干预管理。政企不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企业可盼的关系协调、信息传递、市场规范等服务与管理的职能将由行业协会来实施。因此应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尽早成立全国性的会展行业管理组织,并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理顺与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取消价格多轨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展览环境和竞争秩序,在操作上力争尽快实现规范化,并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另外,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意味着市场的完全自由化,相反政府的宏观调控会对展会的质量和会展公司的资质进行市场化、动态化和评估和认证,逐步从审批制过渡到标准制和登记制。使会展业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据悉,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展览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着手会展业的立法工作。如国内展览业的第一个地方法规--上海展览法规,已进入起草阶段,主要内容是理顺行政主管部门和海关、商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克服多头管理的弊病,也将考虑展览公司办展的资质要求和法律程序。(二)改进服务水平,加快人才培养。会展业属于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它不同与第一、二产业,是一个营销的过程,关键是人才、客户和服务,对资金的需求并不突出。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提高软件服务,如设立相关的服务商、法律咨询机构、专业观众检录系统,还要改善硬件设施建设,如设立邮局、必备的商务服务部门和专线交通等。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外资和展览管理人员进入中国,将会带来国际会展业的先进经验、理念。有了好的理念,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会展人才,制定规则和制度,提高软硬件服务。会展专业人才奇缺是制约会展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快会展专业人才培养迫在眉睫。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举办展览专业人员的培训班、讲座。这种培训班、讲座非常重要,因为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从现在起少则3年,多则4到5年才能掌握专业理论,日子久远,远水解不了近渴。现从事展览工作的人员大多具有实践经验而缺乏理论知识和先进、现代的展览管理手段,若能通过短期培训,可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三)会展应走向产业化和品牌化。加入wto后,随着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外国会展公司的大举进入加剧了我国会展市场的竞争,促使了我国会展业面向市场,在竞争中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战略重组,组建展览集团、实现资本扩张,提高企业组织规模,走上产业化之路。会展业必须树立品牌意识,找准展会的龙头,发挥城市会展业的整体效应,才能加速会展经济发展。现在,经济全球化已成必然趋势,会展业的发展也不例外。从长远看,发展本地会展经济,必须面向国际,形成品牌。世界著名的展览城市,无一不是如此:提到德国的汉诺威,我们就知道这座城市里有电信技术、机械和设备工程等行业的著名展览会;提到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我们会很快联想到comdex展;被称为“展览之都”的法国巴黎,时装、化妆品等展览在世界有名,且始终领导世界潮流;而香港是以珠宝、皮草、玩具等展览著称。不难看出,一个城市展览业的品牌与其本身的经济及产业发展特点是密切相关的。要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必须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方向,树立会展业的城市品牌。树立品牌展会需有明确的定位。如果是具有成功办展经验并一直运作国内知名展会的公司,就须随时关注国际市场的行业走势,并主动与国外的相关机构强强联合,努力扩大展会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如果公司运作的展会尚处在国内区域优势或开发新题材的会展公司,那你首要的经营思维应放在努力扩大自己的展会在国内的影响力,就像我国的海尔一样,成在中国,强在世界。(四)可利用互联网,实现实物展览和网上展览交易之间的相互补充。对于互联网,人们普遍是喜悦多于忧虑。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展览业带来了新的契机,网上展览成为展览业的新风景和新亮点。众所周知,场馆建设投入大、周期长、风险大,而在互联网上建立虚拟展馆、举办虚拟展览却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金钱,大大提高展会的效益。 我国展馆建设缺口较大,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展览中心、城市扩建、新建展馆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展馆建设上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却非明智之举。我国展览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赢得后发优势,一些规模小但信誉较好、富有管理经验的展览馆或展馆公司,可以凭借网上展览开拓发展空间、聚集新的竞争力。因为互联网具有无可比拟的渗透性和广泛性,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但是,即使在相当完善的互联网时期,网上展览和交易也不会完全取代传统的展览和交易,二者只是更好相互补充和优化配置,更加完美而已,因为二者各自有着互相不可替代的特点和作用。(五)以展“促”会,以会“兴”展。会议是报告会、研讨会、交流会、说明会和讲座的统称。会议是展出者在展出地方市场为其产品和服务扩大影响的一种直接而有效的方法。会议可以吸引相应行业的许多行家,决策人物和有影响的人物;会议可以是介绍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可以探讨生产、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也可以在展览不能表达的特殊情况下,为展览作补充。由于展览会的形式比较单一,所以以丰富补充展出内容为直接目的的会议显得必不可少。展览和会议,两者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活动,唯有如此,展会的多元化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六)积极引进外资,提高会展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进入中国展览业将不可避免。在看到外资抢占我国会展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应看到外资的引入能够提供我国展览业设备改造和技术革新所需的资金,能够带来会展业经营和运作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技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在为我所用的原则下积极地引进外资,尽快实现会展业的规范化发展。(七)利用本土优势。目前,世界各国的会展都是由本国的行业组织来主办的,不仅要得到外国的参展商认可,更主要的是还要得到本国企业的积极参与。在这方面,国内会展公司较国外同行有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参展不够重视。因此国内会展公司应利用本土优势,比国外公司更早的使国内企业认识到会展作为企业之间的一个有效的商务平台,具有其它营销媒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企业通过参加会展进行产品推广、树立品牌形象将成为企业的重要营销活动。提高国内企业对会展功能的认识、加强企业的展示能力对我国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无疑有着重大意义。(八)以合求寸,多元发展。因我国的会展业已将步入白热化竞争时代,一些刚起步或在会展界举步维艰求存的会展公司,要开发新项目已实属不易,为求得生存,不妨考虑一下与国内外知名的展会合作,专做展会代理商赚取佣金,同时也可从大公司学到一些良好的展会运作经验。代理展会也需注意一些常识,如与国外的名展合作时要考虑一下,我国的参展产品在国际市场是不是具备竞争力,国内企业赴外参展后能否起到促销效果;反之,为国内名展寻找国外参展商时,又要考虑该行业在我国的竞争现状,国外厂商是否有急于抢滩中国市场或扩大在华市场份额的意愿,这些都是决定代理招展成败的关键。会展经济,其实是一个很大的产业,你只细想一下:世界各国为争办奥运会、足球锦标赛及其它体育赛事时的努力;其次有文艺汇演或大型音乐会的热烈场面;还有各种经济、学术论坛的媒体造势或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再有全国各地的各种什么节或其它的一些大型公关活动及会务接待等。以上种种,其实都属于会展经济的范畴,因此,建议一些会展公司不要老是把眼光盯在商业展览上,只要你在申领营业执照时多考虑一下它的经营范围,会展业的空间还是很大的。综观国际会展业的整体情况,欧美发达国家无疑在国际会展业的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这是和西方发达国家在在资本、技术、信息方面的绝对优势分不开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会展经济的理念已经为大多数国家所重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虽然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在会展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的绝对数值,但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也吸引了会展这一前瞻性行业,使它们成为国际会展业今后几年继续保持增长的关键因素。中国是当今世界上gdp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但中国在国际会展业中地位远不能与中国的国际地位相匹配。因此,笔者坚信中国会展业的发展空间巨大,只待人们去开拓,但笔者希望国内会展公司在国外会展巨头冲击下,“与狼共舞”,在竞争中求发展,在挫折中学习。 wto不可怕,竞争更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等待、观望的心态和短浅、狭隘的眼光。调整好心态,摆下姿势,大处着眼,小处着手,wto对中国会展公司才可真正称得上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中国会展公司也因此与时俱进、与日同步,在国际新舞台上演绎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国际金融主题论文

现如今,金融稳定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从横向和纵向来拓展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的深度与广度。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方面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方面的论文篇1 浅谈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的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把国际金融体系一直存在的缺点和弊端暴露的淋漓尽致,许多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民众个人都受到了不小的损失。既然经受不起金融海啸的冲击,换言之,不够完善的国际金融体系造成了金融海啸,那这个体系需不需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答案是肯定的。通过各方很高的呼声浪潮中我们知道: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刻不容缓! 既然改革就是改旧革弊,那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自然也先从正视体系自身的弊端和缺陷着手。通过对现有体系的认识和了解,并对现有体系的运作进行 总结 和分析,查找出运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解决 措施 。 一、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态特征 国际金融体系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具有非常复杂的体系分布,主要有国际汇率制度、国际资本之间流动的调控、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收支体系等形而上的顶层设计,当然也包括人为建立实实在在看得见也运营着的各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国际金融体系自萌发到现在颇具规模,期间大概经历了百余年的风风雨雨。 在这百年间,随着经济中心的不断转换,国际金融体系里围绕上述各个因素进行调控的机制也不断发生变更。除了经济中心转换外,市场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市场各类机制的形成都带有自发性,但这种自发并不是盲目的随便形成,细细观察也是有规律的。所以在市场和经济体制二者的合力下,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成逐渐发展成熟,并有条不紊地调控者全球各地的金融活动。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态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相对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成首先需要孕育她的土壤,而相对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就是这片土壤,国际金融体系从其中汲取养分,“土壤”为国际金融体系遮风挡雨。假若政治,经济不稳定,是不会形成国际性的金融市场的。例如在二战期间,全球陷入世界大战的阴影当中,各类人士受到战争的迫害,各类市场也因此一蹶不振。尤其是金融市场,作为一个高风险高效益的冒险家的乐园,更是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所以,政府应该通过立法保证各国资本的利益,保障各国金融机构及投资者的权益。 2、宽松的金融环境。和政治制度的稳定及有力不同,国际金融体系需要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这是由各国资本自由流动需求所决定的。一条平静流淌的小溪是因为没有遇到更多的障碍。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外汇制度。各国资本在进行流动的时候,一个宽松的外汇制度,能够保证在存款准备金、税率和利率等方面促进其流动。其次,这个宽松的金融环境不仅仅面对国内的当地居民,国外机构和非当地居民也享受同等的待遇。 3、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正如前言所述,国际金融体系具有非常复杂的体系分布,因为如此,为其服务的配套设施也应跟得上。例如发达的信用制度和管理制度、聚集度高的银行机构、便利的资金供求机制、先进的国际化通讯设施,还有一些别的服务配套设施。当然这一切还离不开一个便利的地理位置,纵观全球金融中心,大多数都处于交通发达、经济繁荣的城市,如纽约、伦敦、香港和上海。 4、人才水平较高。金融行业属于高端行业,需要具备丰富的国际金融知识和银行实务 经验 ,面对政府机构和投资者,金融从业人员需要依靠其高水平带给客户高效率的服务。 二、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作用与弊端 国际金融体系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从事货币、银行、汇率等金融业务活动的领域,涵括了全球各地的范围,各地的金融活动都要受其影响。国际金融体系对全球的经济活动主要有以下作用: 1、国际金融体系为扩大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成功让国际的资金的流动(支付、借记和结算等)变得更为方便。资金闲置起来的话,就发挥不了太多的作用,必须让资金流动起来,而一个完整的国际金融体系则为资金的流动提供了强有力地条件。自古以来国家之间的贸易就没断过,国际金融体系加速了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 2、国际金融体系拓宽了各地融资 渠道 ,为各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以前各国的投融资型企业,尤其是负责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融资主要是靠国内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国债。如今随着国际金融体系的国际化,更多的企业跑到国外,或者国外的金融企业积极在全球寻找投资效益高的机会。正是这样,国际金融体系能够汇集起巨额资金,化解全球各地资金困难的发展难题。 3、国际金融体系有利地调节了国际之间的收支问题。随着世界局势的趋于稳定,外汇逐渐成了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例如中国就持有4万亿元的美元外汇储备,其中持有美国国债大概万亿美元。像美国这样出现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越来越普遍,随着国际金融体系的发展,他们越来越多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来解决国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此外国际金融体系还通过汇率的变化来影响国际的收支情况,并进而调节国际间的贸易活动。这样全球的财政收支体系逐渐趋于稳定,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 4、国际金融体系有利提高资金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使用效率。通过承接国际资金的两方(需求者和提供者),国际金融体系作为纽带有效促进的资金在国际市场上的流通,保证了一些投资效益好、利润高的地方得到充足的有效的资金支持。 但是,国际金融体系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弊端: 一是国际金融体系与各地经济活动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脱节。这是因为国际收支自动均衡的效果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及时,存在着一定的滞后。 二是国际金融体系增加了金融危机的风险。之前所述,国际金融体系为全球各地的经济活动提供了资金,拓宽了各国的融资渠道,但也带来了交易不当的问题和金融危机的风险,尤其是扩散更为迅速。 三是国际金融体系增加了国际性债务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资金不合理配置造成的,资金不合理配置会造成国际性的资金浪费,随而对国际的收支情况产生借新还旧的不好现象。许多国家都爆发过债务危机,如南美的一些国家。 三、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措施 布雷顿森林体系在国际金融体系初期由当时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美国提出并付诸实践,对当时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一家独大的专政体制并不能长期实行,对国际金融体系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后来随着该体系的崩溃,国际金融体系一直就是靠几个发达国家通过一些外交来维持,处于自身利益考虑,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国际金融体系,呼吁体系改革的声音也越来越多。结合前文所述的有关国际金融体系的弊端,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重塑国际货币体系,打破美元垄断地位,实现货币多元化。自二战以来,美国就试图建立以自己为核心的世界金融体系,尤其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更是毫无疑问建立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但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对美元的主导地位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之后国际金融体系虽然还是以美元为主导,但多次的金融危机表明这种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并不适用。如果美国能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进行金融调控倒也不至于国际金融体系这么快的出现不稳定,正是美国不够自制,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了众多国家的利益,从而使得国际金融体系出现越来越多的弊端。因此,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首先要从货币开始,建立“以美元为主导、多种货币并举”的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 2、推动国际金融的组织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随着国际金融体系在全球范围的推行和作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各国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也成为了国际金融体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平等公平的对话交流能够促进国际金融体系在各国协调合作之间的工作效率,使得发展中国家在体系中能够更为全面地参与,均衡各国间的利益。 3、加强国际金融的监管合作,完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只有大力度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大的金融危机的爆发。应当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监管体制进行全面范围修的订,使其在全球都能被普遍接受。切实可行的做法主要有制定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制衡机制和适用于全球范围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同时辅以国际监管机构进行配套。 四、国际金融体系未来发展的趋势 根据几次金融危机对各国影响的分析,以及全球经济格局的悄然转变,本文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国际金融体系可能将呈现以下几方面的发展趋势: 1、以美国为核心的国际金融体系将继续存在。美国作为世界经济体量最大国家的地位短期内还无法撼动,加上其灵活的市场机制以及创新能力,在每次金融危机中,美国的自我恢复速度都很快。再者,美元作为最高储备货币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将存续下去,美元在全球依然处于霸主地位。 2、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一些老牌和新兴力量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逐渐增强,这与美国控制国际金融体系能力的消弱也有直接关系。 3、国际金融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赋予更大的重任。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暴露了国际金融体系的弊端,也从侧面表明之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不够强化。 4、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多元化趋势加快。由于受到美元持续贬值的影响,导致金融危机中显示国际储备货币存在着极大的单一性,改变美元单一地位的趋势不容置疑。目前,欧元、人民币都呈现出强势的劲头,长远来看,也可以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多元化组成部分。 金融学方面的论文篇2 浅析中国金融发展与制造业对外贸易关系 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中国金融的规模在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效率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结构也在逐步完善、金融发展对中国贸易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在持续扩大。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金融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单一的人民银行发展到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 机构等并存,从纯粹的资金纵向计划分配发展到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并存的格局;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日益丰富,金融工具已从简单的信贷工具发展到国债、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多种融资避险工具并存;金融市场也越来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对外贸易也越来强势,支撑中国外贸发展的主要是中国制造业的外贸发展。因此,本文收集了1993年以来的21年的数据,将采用实证的 方法 研究中国的金融发展与制造业对外贸易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系。 一、我国金融发展与制造业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 (一)变量定义与数据说明 金融市场发展规模指标: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一个以银行为主的体系,虽然近些年证券市场有所发展,但是银行仍然占据着核心地位,中国有高储蓄的特点,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许多文献认为利用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额可以基本反映金融资产水平。即: FIR=(D+L)/GDP其中,D、L分别代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因此本文选取FIR=(D+L)/GDP衡量中国金融深化程度。,同时采用FS=M2/GDP来反应中国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货币的渗透力和经济调节功能。金融发展效率指标:这里本文采用储蓄投资转化率(FE)来衡量金融市场的效率,公式为FE = D/L其中。该指标越高,表明中国的投资市场越发达,金融效率越高,越能更好地促进该国的经济增长。金融发展结构指标:本文将用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衡量中国的金融市场结构。本文选用证券之和S(股票总市价+政府债券发行额+企业债券发行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公式为ZB=S/GDP。考虑到中国的证券化市场主要还是股票市场,所以本文也用股票的市价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金融市场的结构变化,股票市价总值用C表示,公式为CB=C/GDP, 反映了股票市场的规模。股票市价总值增长率越大,与GDP的比值也越高,那么证券市场越发达,规模也越大,即金融市场结构越完善。 国际贸易开放度指标:国际贸易开放度指标是反映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综合性指标,它在数值上等于所选制造业27个行业的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用OPEN表示。该指标越高表明中国制造业对外贸易程度越高。 (二)平稳性检验 在处理某随机时间序列数据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判断数据的稳定性。如果直接对非平稳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那么就会导致“伪回归”现象,因此必须对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将选用ADF检验法来判断1993年-2013年所选数据指标的平稳性。 本文对该组序列进行了单位根检验,结果也发现他们是不平稳的时间序列。单位根检验的原则是P值小于5%,则为通过检验,表示平稳,反之,则为不平稳。 为了消除异方差,本文对各自变量与因变量取自然对数,并且对他们进行一阶差分。 通过图1可以发现,该序列围绕0值上下波动,虽然有升有降,但总是会回归0值,所以该序列是平稳序列。为了进一步考察他们的平稳性,本文对取对后的一阶差分序列进行ADF检验,发现无论是自变量还是因变量都通过T-检验。 由表2可知,金融发展的五个指标与制造业对外贸易开放度之间是一阶平稳的,即I(1)。序列通过平稳性检验后,我们需要考虑该序列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即金融发展五指标与制造业外贸规模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里只能判断该组序列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前面已经检验发现FIR,FS,FE,ZB,CB,OPEN都是I(1)的,因此可以进一步进行协整分析。这里本文对这组数据一阶差分后的新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结果见表3: 由Johanson检验知,该组时间序列在5%的显著水平上,存在3个协整关系。所以DOPEN和DFIR,DFS,DFE,DZB,DCB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协整关系,就是DOPEN和DFIR,DFS,DFE,DZB,DCB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共同发展趋势。也就是说,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以及金融发展结构的变化与制造业对外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共同发展趋势。 (四)格兰杰因果检验 前面已检验该组时间序列数据具有长期的均衡关系,但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金融发展指标是否是造成制造业外贸水平扩大的原因,反过来制造业的对外贸易有没有促进金融业的发展,这是接下来本文要重点考察的对象。 从表4可以看出,在滞后阶数为2,显著水平为5%的条件下,DFIR不是DOPEN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相当小,也就是很大概率上认为DFIR是DOPEN 的格兰杰原因。也就是说中国的货币化程度是造成制造业对外贸易出口增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广义货币M2越多,增长越快,则制造业外贸规模越大。而相反,制造业外贸水平并不是中国货币化程度加深的原因。DFS不是DOPEN的原因的概率为,也不是说,有的概率认为中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款的增加促进了制造业外贸规模的发展。反之则不然。制造业的外贸增长并没有多大程度上带来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增加。金融效率与制造业外贸规模没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可见,中国金融效率的高低对制造业外贸并没啥影响,而制造业外贸的增减对金融机构运行的效率也没啥促进作用。证券市场的发展对制造业的外贸规模则有显著的因果影响。可见,中国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对制造业外贸规模有着显著的因果关系,股票市场越发达,制造业外贸规模越大、反之则不然。 二、实证结果与政策建议 协整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制造业外贸水平与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和金融发展结构均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可以认为中国的货币化程度以及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与制造业的对外贸易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金融发展效率与制造业外贸之间有长期的影响关系;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会给制造业外贸带来长期影响。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发展对制造业外贸水平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反之则不然。也就是说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导致制造业对外贸易水平的提高的原因。中国货币化程度的提高,金融机构存贷款数额的增加,股票市场的繁荣都是制造业外贸水平提升的原因。而金融发现效率则对制造业外贸水平的增加无明显促进作用。 总之,金融发展规模和股市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的贸易开放度,但是金融效率对之的影响并不如人意。中国需要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中国的金融活动仍然以银行为主,证券市场虽然近些年发展快速,但是与银行存贷款相比,还是有待提高。所以,我国政府需要实施相关政策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金融的直接与间接全方面发展。我国制造业对外贸易在发展过程中对中国的外贸经济有明显的支撑作用,我国需要大力支持制造业对外贸易,不断完善制造业外贸结构,提升外贸水平,这样有利于整体国名经济的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优秀范文 2. 金融学方面参考论文 3. 关于金融学方面的论文 4. 金融学方面论文 5. 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

论文的选题是金融论文写作的基础步骤,选题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国际金融 毕业 论文的质量好坏。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金融本科学生论文选题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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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直接税的纳税人不能将其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而间接税的纳税人则能将其纳税负担转嫁给他人。因此,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增值税、营业税、关税之类,最终都是通过减少个人的收入和消费能力而实现的。由于商品税的税负容易转嫁,而且最终多转嫁到了终端消费者身上。因此,即便个人收入没有达到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但他实际上仍然在向国家交税,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这部分税收包含在商品价格之内,通过商品经销者直接交纳,消费者没有意识到而已。正因如此,才有人认为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名义纳税人并不就是实际纳税人,这种隐蔽和错位构成对纳税人荣誉感的极大不尊重。因此,如果改革中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的格局,实行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这样,隐蔽性不存在了,误解也就随之消失。二、对于个人所得税到底是否应当成为调节贫富悬殊的手段,近年来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而且从媒体的报道看来,似乎肯定说占了上风。有撰文指出,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功能应当是调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有学者通过比较我国和英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缩小贫富差距中的不同作用,结论性的指出我国的所得税规模偏小,起不到应有的缩小收入差距作用。我们不能否认这种研究对于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和完善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否应当是调节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事实上,基尼系数反映的不只是人们在收入上的差距,它更多地是反映人们在财富分配上的差距。收入不等于财富。收入的多少能够影响到人们财富的多少,但不是唯一因素。形成社会贫富悬殊的主要原因在于收入初次分配的不合理。它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产存量高度相关,而个人所得税针对的是资产流量,对资产存量则无法调节。其次,个人所得税在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只在于削平高收入者的收入,而不能增加低收入者的财富。再次,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制——尤其是较高的边际税率加上较低的征管水平和较弱的纳税意识——不但强化了纳税人的偷逃税动机,而且增加了征收成本、降低了征税效率,降低了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因而也限制了它在调节人们的收入差距方面所能够发挥的作用。事实上,许多富豪体现在工资表上的收入都不是特别高,有的比他们所聘请的员工收入少得多,甚至只是象征性的领取一点工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中占居多数。因此,主要用来调节收入差距的个人所得税——即便我们认为这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很难实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的。从理论上说,个人所得税确实具有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但这只是其副产品,而不是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是指为了政府获得财政收入。因此,即便在目前讨论非常激烈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问题上,重要财政税收部门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否会因此而减少或者到底会减少多少,而不是更多地考虑到是否有效地减少了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最富有的人的财富。如果真是为了缩小贫富悬殊的话,政府首先考虑的肯定是开征财产税或者拉大个人所得税的级差。政府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急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应该说主要是为了缓和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在心理上安抚低收入者,而不是为了缩小贫富悬殊,因为通过调整扣除标准不只是降低了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也降低了高收入者的税负,更何况人们通过调整扣除标准所享受到的实惠(从几元到一两百元不等)对于缩小社会贫富悬殊来说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三、从历史角度看,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也主要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1799年,英国第一个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战争举债,而且只对中上等阶层开征,税率为10%。1802年,这项税就取消了。1803年,英国国王埃廷顿又开设了一种新的所得税,采取了按照来源将所得分类的方法。在当时确定的五种来源中,其中四类一直沿用至今。但是这税种到1816年又一次被取消了。1842年,皮尔又一次临时引进所得税,以解决遗留的财政赤字。但是皮尔反对针对富人实行高税负政策,认为这将使富人停止经营业务,甚至逃往国外。因此,他对低于150英镑部分实行免税,只对高于150英镑部分征税,税率为3%。同时,他还降低了间接税,以促进制造业、贸易和商业部门的发展。美国在南北战争以前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其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关税和消费税。但是战争开始后,庞大的军费开支迫使联邦政府开始寻找其它财源。1861年,北方联邦政府制定了一部所得税法,以冀充实军费。根据这部法律,联邦政府对年所得在800美元以上部分征收税率为3%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这部法律的表述不够清楚,因此一直未能实施。一年后,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部所得税法,并且得到了实施。根据这部法律,1万美元以上部分的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5%。这部法律于1872年废止,在此期间共征收了亿美元,相当于那段时期美国国内税收的20%。1894年,由于国际贸易量下降,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和消费税随之减少,美国财政收入告急,于是美国国会再次通过了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4000美元以上的所得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当时的美国宪法规定,“除与已进行的人口统计的数字成正比例的直接税外,不得课征其他直接税。”1895年,美国最高法院在一项判决中判定,所得税是直接税,要在各州人口比例分摊。因此,1894年的这部税法由于违宪也未能付诸实施。1913年,美国对宪法进行了修正,赋予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权力。同年底,国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后的第一个个人所得税法,从此该税种在美国迅速发展。在此后将近30年的时间里,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于少数高收入阶层,豁免范围较宽、税率累进程度也较温和。在“二战”期间,由于众所周知的战争原因,美国大幅度削减了豁免项目,并提高了税率档次。战争结束后,美国迎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其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个人所得税收入也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持续上升。1939年个人所得税大约只有10亿美元,1988年收入额达到1000亿美元,199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564亿美元。近年来,联邦预算收入约有45%来自个人所得税,它已经成为联邦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在税制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拿大是在1917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其主要原因也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各项开支剧增,从而促使联邦政府考虑征收个人所得税。甚至其个人所得税法的名称就叫做《战时所得税法》(Income War Tax Act)。这个名称一直到1949年才被新的《所得税法》所取代。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是1887年开始征收的,其主要动因也是为了筹集军费,因为自1868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即开始推行“武国”方针,以对外实行侵略扩张的大陆政策为基本国策。就在个人所得税开征的1887年,日本参谋本部即制订了多种侵华方案,其中以其第二局局长小川又次大佐提出的《清国征讨方略》最为著名。它不仅包括军事占领北京、南京等地的作战计划,还特别谏言乘战胜之机将中国分割为六块,以最终灭亡中国。1890年,三县有朋首相的《外交政略论》和《军事意见书》在内阁获得通过,确立了主权线和利益线的概念,后来被发展为“满蒙生命线”和“大东亚共荣圈”。韩国曾长期沦为日本的殖民地。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战,1948年,韩国共和国成立,并开始建立税制。在当年颁布的八部基本税法中就包括了所得税法。加拿大、日本、韩国的经验更是说明,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应该是组织财政收入,而不是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发展轨迹跟英国和美国也很相似。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始于20世纪初。1914年,中国民国即颁布了《所得税条例》,但是由于讨袁护国战争爆发未能真正实施。1935年,国民政府重又提出《所得税法案》,次年立法院通过《所得税暂行条例》,行政院颁布《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个人所得税制即行实施。国民政府拟定先行对薪给报酬所得和公债利息所得课税,其余各类所得自1937年起全部课征。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开征个人所得税由此开始。1943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法》,其中就包括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但是在它成立后到1980年的三十年时间里,我国并没有建立独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简单,收入来源单一,个人收入水平较低,收入差距不大。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了解决来华工作的外国人的所得税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开始研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根据这部法律,征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利息等六大类。工资、薪金按照六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从5%到45%不等,其他五类均按照20%的统一税率征收所得税。为了适应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并对其中的高收入者进行调节,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与同年开始实施。其主要适用对象为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行业,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同时,为了进一步调节个人收入,防止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悬殊过大,19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个人收入调节税的缴纳人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征税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等八类,税率从20%到60%不等。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1994年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原来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将原来按照纳税人的类型分别设立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征税项目、免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使之成为一部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此后,我国又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主要包括针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建立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制度,针对企业管理者使用年薪制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等。四、尽管个人所得税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调节收入的目的,但是现实中的某些做法往往又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个人所得税的这一效果。首先,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人们的收入——尤其是高收入者的收入——逐渐显示出多源化的趋势,即从多个来源获得收入。他们的收入除了来自薪金外,还来自于其他许多不同类别,如各种投资所得。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各种不同种类收入使用的税率各不相同。这样,人们可能通过混淆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不同税率)的方式来逃避自己的纳税义务或者减少自己的应纳税额。另一方面,对于来自海外的收入,由于在税收征收方面的困难,这些收入也往往很难被税务机关发现。于是人们便可能通过混淆境内和境外收入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税收义务。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由境外关联公司(母公司)支付本应由境内企业支付个人工资薪金的方式,达到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目的。实际征管中,由于一些基层税务征管人员没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41号)的要求执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其次,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有条件利用税法上的漏洞逃避税收义务。这一方面包括利用本国税法上的不完善的地方偷逃税款,另一方面包括国际税收协定来实现少纳税的目的。任何国家的税法都不可能是完善的,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不完善之处。高收入者往往可以通过聘用有经验的会计师和税务律师来帮助其实现少纳税的目的。而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其最初目的是为了避免对所得的重复征税,但高收入者往往也可以利用这些国际税收协定来避税。例如,根据国际惯例,税法用住所和实践两个标准来界定居民和非居民。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此规定,凡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即“90天规则”),将不失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也就不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因而只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容易造成纳税人利用居住时间来合法避税。第三、企业代表处、分支机构劳务地和纳税地不统一也可能造成外籍人员少交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目前,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往往在内地城市设立隶属于北京、上海等的中国公司或亚太公司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其财务核算相对简单,发生的业务费用一般实行报账制,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等全部由北京、上海等中国公司总部发放并在当地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出现外籍人员的纳税地与实际工作地(提供劳务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在总部之外发放给员工的各类补贴和津贴游离于两地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外,增加了管理难度;同时考虑到这些公司及其员工实际享受了工作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而不在当地纳税的现实,也有违公平原则。第四、许多高收入者都是企业家或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有条件将个人收入与企业支出相混淆,以此来减少个人的所得税。部分小型外商投资企业(实为外籍人员的个体或私营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往往采取只领取少量工资、却在公司报销大量的个人支出费用等手段,一方面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通过报销的个人费用达到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目的。第五、许多地方为了吸引高级人才,往往制定一些有利于降低高收入者税负的规定,使得他们能够合法的少缴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例如,根据《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北京市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将本人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80%用于购买商品房、汽车和以现金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给本企业增加资本金的投入。这项政策后来被延伸适用到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以及所有外资企业的高级人才。第六、国家面向某些高收入阶层还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的税收政策,这也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例如,个别地区在律师事务所全行业实行核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其核定的税负明显低于法定税负。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 12号)精神,容易造成税负不公,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者的作用。并且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地区均不得对律师事务所实行全行业核定征税办法。” 但这一文件所禁止的是对律师事务所实行全行业的核定征税办法,而不是完全禁止核定征税。换句话说,只要当地的税务和司法管理机关没有要求统一实行全行业的核定征税办法,就可视为没有违背国发[1997] 12号文的精神。事实上,该文同时又规定:“对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实无法实行查帐征收的律师事务所,经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批准,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中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来核定其应纳税额。”实际上又将皮球踢回给了各地税务管理机关,从而使自己下发的文件基本上成了一纸空文。五、在确保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得以实现的同时,我们还应注意保障纳税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使其用于基本生活开支的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应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否则就无法实现保障人权的目的。对于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与公民基本人权之间的密切关系,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作了精彩的阐述:(1)从平等权角度而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主要在于通过调节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收入,从而缩小其差距,促进平等权的实现。如果费用扣除标准定得过低,将使低收入者负税增加,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宗旨,不利于公民平等权的保障。(2)从生存权角度而言,公民的最低生存条件必须要得到保障,对于属于最低生存条件范围的收入不能征税;如果扣除标准定得过低,势必会损及公民生存权的保障。(3)从发展权角度而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发展权的倡导和保障应提上议事日程。就扣除标准而言,除了对公民的最低生存条件予以保障外,还应该考虑到公民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并享受相应发展成果所需要的费用。如果费用扣除标准定得过低,显然不利于发展权的保障与实现。对于这一点,实际上世界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扣除标准,以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例如,世界各主要国家基本上都是按照家庭收入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且对于家庭的生活开支规定了非常详细的扣除项目。除了为纳税人家庭开支规定了一个扣除标准外,还对一些跟家庭发展或者提高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一些其他项目规定了扣除标准,这些扣除项目主要包括:教育开支、购买保险、购买高科技消耗品如汽车、电脑等。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对个人所得税规定一个扣除标准以促进传统道德建设。例如,泰国鼓励纳税人成家,有配偶的纳税人比独身纳税人有更多的免税收入。马来西亚规定对父母亲的医疗费用支出可给予一定的扣除,为身体残疾的妻子、子女、父母亲购置支撑身体的设备的支出也给予一定的扣除。美国的个人所得扣除项目更加完善(尽管也更加复杂)。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办法分为标准扣除和列举扣除两种。标准扣除法是基本扣除额和额外扣除额的总和。基本扣除额由依照申报纳税者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如果申报纳税这是残疾人还可以享有额外扣除额。对于列举扣除法,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项目包括:巨额医药费用和灾害损失、慈善捐赠、房租支出、自用住宅贷款利息、投资利息、员工业务费用、地方税等。除此之外,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纳税递减项目,即从纳税人的所得税额中之间扣除的项目。这些纳税递减项目包括:商业抵减、个人抵减、和外国租税抵减。其中个人抵减又包括个人可退税抵减和个人非可退税抵减。个人可退数抵减包括劳务所得抵减、所得税扣缴抵减、社会保障税扣缴过多抵减和低吨位柴油车辆业主抵减等。个人非退税抵减包括子女领养抵减、子女租税抵减、地产贷款抵减、老人残障抵减、亲属看护抵减、助学希望抵减、终生学习抵减、合格电动车抵减和强制最低税抵减等。六、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在于获得财政收入。政府在通过税收获得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对人们的收入分配进行了调节,从而使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更趋合理。但是它很难通过提高扣除标准的方式来实现缩小社会贫富悬殊的目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不是任由纳税人行使和处分的权利。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不会剥夺纳税人的荣誉权。同时,我们在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不断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尽可能早的重新制定一部更加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法,使之更公平、更能保护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从而更有利于人们自觉遵守。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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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基于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在如今这个社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发展愈演愈烈,传统的商业形态发生转变,加速了国与国之间商品的流通,也促进了国家贸易的全面展开。电子商务其模式主要有:B2B、B2C、C2C等。目前我国主要的C2C模式网站有:淘宝网、乐酷天、拍拍网、易趣网等。C2C交易模式及其灵活自由,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网站寻找自己想要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来确保其安全性,所以C2C在我国发展迅速。从1998年开始成立第一家C2C交易模式以来,到现在2015年截止,据淘宝官方统计已到达1000多亿元的年交易额。由于我国C2C模式下电子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款的流失。加强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也有利于经济发展迅速。

模式下的税收现状

其一,运行C2C模式的人群主要是中小型卖家,由于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店铺规模较小,他们开设的店铺也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使征税难度大。C2C模式虽说是个人对个人的买卖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在出卖商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卖家出卖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又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然而在C2C模式下的征税主体、科目、范围都难以确定,因此并不能适用,所以一直以来也未纳入征税范畴。

其二,由于跨境购物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许多在外留学或者移民的人会通过C2C模式进行网络交易,因为价格便宜并且有了质量保证,消费者更多选择网络代购或者真人代购。而从事代购的商家都用各种方法规避关税,海关也只是对部分物品进行抽样调查。截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代购规模超过百亿,税收流失几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而C2C模式关税流失问题极其严重,需要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

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税款征收主体确定困难

传统的税收对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征税地点等要素有了相关要求,但是在C2C模式下,无论谁都可在交易网站注册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发布商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而交易二人的信息隐藏性较深,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交易过程中让纳税地点也较难界定;存在无形商品,税务机关无法找到征税对象,使得课税对象性质模糊。比如最近火热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也是典型的C2C模式,交易进行中并不知道买卖双方是通过怎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地点与是否交易成功也不得而知,这些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出现了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传统税收制度的根源。

税款征收科目认定困难

传统的税法征收对象和C2C电子商务的征税目标有所不同,前者是有交易的轨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交易的类型和税率,然而后者是以信息为重要模式。商品存在在线销售和离线销售两种形式,在线销售比如收听音乐,图书,软件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销售给客户,而这种销售方式究竟按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17%来征收,还是应该按照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5%,现阶段的C2C商务税法并没有具体要求。

税款征收监管困难

在传统的交易中,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的票据、合同对企业的营业额、利润等进行明确,并通过银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在C2C模式下,相关交易和费用的支付都直接通过网络,而网上传输的载体又是以电子信号为主,基本上所有的交易信息与交易过程的记录都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递。然而电子商务是无纸化交易,缺乏纸质的证据,电子交易的凭证又比较容易篡改,税务局不能通过解析这些数字信号来判断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情况,税收部门就无法查明实际运行形式,明确逃避税收的具体状况。

税收期限和管辖权认定困难

电子商务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地点等概念无法明确,虽然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但C2C模式下产生纳税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导致纳税期限的规定就不能实施。电子商务C2C模式,存在国际之间商品的交易,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其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国家可能同时参与到一次交易中,如果涉及交易的国家都对其征收所得税、流转说,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其二,避税港的存在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来进行避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会导致涉外税收大量流失。

税收征管策略

改革及完善现有税法相关法律

C2C新型商务模式的出现,对于电子税收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税法法律法规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来适用于C2C模式。较快建立起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法律结构与框架,补充针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C2C模式下电子商务应缴纳什么税费;依照什么身份来缴税;在哪里纳税,让税收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法可依。制定C2C模式税收法律法规时,必须要搞清楚交易两方的本质需求,而不是把交易的形式作为侧重点,否则依然会于事无补。

实行电子化税收制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税务体系不能满足现状,推行税务系统电子化,以此来弥补传统税务系统的不足。首先,应当让网络与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对接,共同合作的同时且各自行使其监管效能。其次,制定C2C电子商务网上登记,实现无纸化式的电子申报制度,纳税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需要使用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来办理C2C税务登记,便于税务机构进行监管。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出简易操作并且拥有较多功能的电子征税软件,可以使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种类和金额大小,按照以定好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再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这样既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力,又可以阻止漏税、偷税。最后,采用统一的电子税票。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基本不开具发票,应当规定在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统一的电子税票,已适应票据无纸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在网络上便于核查。

加强国际间针对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也必然会是一个飞跃,我国在制定C2C税收政策要捍卫自身税收利益的同时还需尽力和国际之间加强合作。国际电子商务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协调甚至是妥协,商务部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国际会议交流,统一各国的政策立场,构建国际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来解决税收问题。在出台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之后,对有争议税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无谓的纷争和矛盾。

第2篇: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对策探讨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

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

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

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1996年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1997年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2000年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2004年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201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2008年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1999年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

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

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

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国际航运论文主题

XX城市国际航运中心的财产保险需求分析 论国际航运企业市场营销体系的构建 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关系研究国际航运投资法规比较及应用研究

呵呵,不好意思,这我没有写过

国际贸易论文主要是对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中的问题及一些时实进行研究,本篇文章就向大家介绍一些探讨国际贸易论文题目,供给大家作为自己论文的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选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论文题目。 一、 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1、互联网电商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2、论低碳经济下的国际贸易新发展 3、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4、树立合作式国际贸易摩擦解决机制的中国理念 5、国际贸易与民生百态 6、信息化教学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混合式教学设计 7、农药国际贸易领域英语应用研究 8、新国际贸易形势下广东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策略 9、探析国际贸易风险及防范对策 10、中国铁矿石国际贸易现状与战略分析--评《中国铁矿石资源国际合作研究》 11、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相互促进关系研究 12、大数据背景下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13、《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课程设计研究 14、进一步扩大开放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 15、国际贸易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动态调整 16、基于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的中美竞争力比较研究 17、国际贸易实务中区域经济产品品牌价值链构建探讨 18、区块链正在改变国际贸易 19、《国际贸易问题》选题参考 20、国际贸易背景下激励科技企业发展的技术路径 21、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壁垒的透视及应对 22、略论当代国际贸易新发展与中国外贸新变化 23、国际贸易中预借提单的成因及预防 24、浙江制造认证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 25、文化对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 26、国际航运与国际贸易的协同发展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 27、浅谈国际贸易摩擦的产生及其应对方法 28、上海:用区块链技术保障企业国际贸易便利性 29、浅论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的策略与技巧 30、基于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中俄国际贸易研究 31、高职国际贸易专业任务引领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32、国际贸易新通道背景下的陇南特色文化之城建设 33、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探讨 34、国际贸易+英语双专业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分析 35、浅议民办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 36、互联网+新形态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方式探析 37、政治冲突与国际贸易:韩国萨德事件对中韩贸易的影响分析 38、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下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39、翻转课堂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40、试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框架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新方案 41、互联网+下国际贸易方式转变分析 42、试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与发展策略 43、从国际贸易母国效应视角探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44、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人民币使用与中国的财富损失 45、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发展研究 46、国际贸易强度、空间溢出与高技术产业区域创新效率 47、加强国际贸易型企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质量的措施研究 48、跨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49、经济新常态下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50、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大数据对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 51、案例教学法在商务英语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 52、建立绿色有机产品国际贸易平台 53、国际贸易正义问题的中国解决方案研究 54、国际贸易正义缺失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55、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发展对策 56、中企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新格局 57、注意力配置、互联网搜索与国际贸易 58、跨境电商时代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研究 59、海南国际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研究 60、创新国际贸易发展的策略分析 61、国际贸易新动态及对策探讨--基于"一带一路"背景 62、区块链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63、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64、数字工程认证服务国际贸易便利化 65、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现代学徒制模式探究 66、一带一路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67、农产品国际贸易变化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68、探讨中国国际贸易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 69、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创新能力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70、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外语课程教学改革 71、论国际贸易收益来源的发展综述 72、经济新形势下国际贸易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 73、新常态经济下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模式与路径分析 74、移动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5、高职国际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分析 76、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77、实训基地建设对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作用的探究 78、浅论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防范 79、国际贸易对地区劳动力技能升级的影响--基于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的数据分析 80、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新发展趋势和中国外资法 81、基于物流成本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82、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83、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84、移动互联网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85、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竞争力建设 86、当前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要素分析及其应用价值 87、新形势下我国国际贸易经济的生态化战略选择 88、一带一路背景下河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研究 89、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对策--以义务为例 90、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91、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92、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对策 93、互联网背景下《国际贸易学》翻转课堂教学创新研究 94、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模式与路径的分析 95、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分析与对策探讨 96、新常态下国际贸易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97、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之我见 98、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研究 99、国际贸易英语笔译中的常见问题及策略研究 100、如何提高国际贸易实务性人才的外贸函电应用能力 101、黄金中游产品国际贸易网络演化特征研究 102、我国铜资源国际贸易研究 103、从中美贸易摩擦看国际贸易法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104、高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与PBL教学法的有机结合分析 105、国际贸易网络枢纽地位的决定机制研究 106、《国际贸易问题》选题参考 107、中远海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学文总经理到访协会 108、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对我国天然气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09、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机制与策略研究 110、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翻译的文化差异及应对 111、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与发展策略 112、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13、谈"互联网+"背景下的国际贸易创新 114、经济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发展路径研究 115、文化差异对中国国际贸易商务活动的影响分析 以上就是为大家精选的"国际贸易论文题目(优选范文题目115个)"的全部介绍,希望以上的范文题目对大家论文选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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