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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衍生品监管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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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衍生品监管研究论文

楼主,给你参考资料看看: 中美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研讨会2007年4月27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灯光璀璨。在首届“中美能源市场开发与风险管理研讨会”召开前夕,总领事馆举行招待会,欢迎前来参会的中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以及美国休斯敦、纽约、达拉斯、亚特兰大、巴特摩尔和华盛顿的能源管理专家以及学者代表。中美能源市场开发与风险管理研讨会是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中国能源市场日益开放和美国能源市场风险管理日趋成熟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旨在借鉴美国能源市场发展和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于开放中的中国能源市场的监管提供参考,并对中国能源企业和能源用户的宏观战略决策、微观市场风险管理提供帮助。研讨会由中国旅美专家协会、美国华人石油协会、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富兰克林管理研究院、《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美十二个协办单位和中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的大力支持。在招待会上,房利代总领事先后用中文和英文发表了演讲。他对会议主办者为研讨会所做的大量的准备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美能源领域的合作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休斯敦作为能源之都,是举办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研讨会的最佳选择。此次研讨会将为中美两国能源界的交流搭建一座桥梁。他预祝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研讨会主席李民博士和中国旅美专家协会会长兼研讨会共同主席杨晓卓博士就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和宗旨分别发表了演讲。杨晓卓博士与研讨会共同主席刘孟博士向大家介绍了研讨会的部分嘉宾,其中包括上海国际金融研究所徐明棋博士、上海期货交易所褚玦海博士、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鲍亦和博士、莱斯大学教授温森特·卡明斯基(Vincent Kaminski)博士、SunGard公司资深副总裁赛兰(Sharon Fortmeyer-Selan)女士、中国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世蓉博士、普氏公司总裁朱文清女士、摩根路易士能源资源集团执行董事威廉·海德曼(William F. Hederman)、德勤服务公司能源与资源部的全球与美国监管政策主管、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前委员布兰科·特齐克(Branko Terzic)先生,以及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主编杨朝红女士。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褚玦海博士代表中国来宾就中国的能源期货市场发展发表了演讲。他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石油进口量的增加,中国能源市场与世界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也使得能源价格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要。中国以2005年8月上市燃料油期货为开端,正逐步发展石油期货市场。中国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领域,可以向美国同行学习很多东西。美国商务部休斯敦商务服务中心主任杜艾尼·普赖斯特莱(Duaine Priestley)代表美国来宾发表了演讲,他表示,对美中能源合作的未来充满信心。休斯敦“中美能源日”4月28日上午8点30分,研讨会在休斯敦的万豪国际大酒店隆重拉开帷幕。研讨会主席台上方悬挂着 “2007年中美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研讨会”的彩色条幅。会徽中的2007、中美两国国旗和锯齿状的增长曲线,意味着研讨会为2007年中美能源领域交流所起的桥梁作用,表明了与会者通过对话,促进中美能源市场在风险中健康发展的愿望。研讨会共同主席《国际石油经济》主编杨朝红女士、研讨会秘书长蒋建军主持开幕式。在蒋建军秘书长的号召下,美国与会代表异口同声地用中文“欢迎”中国来宾;中国代表则用英文的“Welcome”回复。研讨会的内容虽然充满了严肃的学术味,但是从主持人幽默的开幕词和与会者的互动中,全场250位代表感受到了温馨、诚恳、默契、友谊与合作的氛围。研讨会首先由会议发起人杨晓卓博士代表中国旅美专家协会和研讨会组委会致开幕词。他指出,在2006年底,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开放了石油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世界上的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国,中国不断增加的石油进口以及日益开放的能源市场,给国际能源公司、金融机构等,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中美两国能源公司、期货交易公司、投资银行和研究机构等,将就能源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能源政策法规、能源贸易、能源项目融资、替代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大家有理由相信,以此次会议为开端,中美两国将在这一领域保持更加密切的联系与合作。美国国会议员尼克·兰普森以得克萨斯方言“Howdy, Y'all!"的问候开始了他的欢迎词。他说,“我很自豪能服务于第110届国会,担任国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能源与环境分会主席。这个小组委员会对美国能源工业大部分的研究与开发具有管辖权。对美国来说,有一个良好的政策以鼓励这个行业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可以推动新颖的、令人振奋的、有活力的能源技术的发展,同时,以我们对环境效应的理解来运用这些新技术进行能源生产。”他指出,中国市场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对美国和中国都是非常有利的。在能源产业,这意味着某些资本货物进口关税的减免,并最终向外国竞争者开放某些领域,例如成品油零售市场。他认为,本次会议将迈出中美两国能源伙伴关系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会议了解扩大国际能源市场所必须的政策,将使中美两国都从中受益。房利代总领事在他的致辞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向中美两国的与会者致以热情的问候,对研讨会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中国政府树立并实施了“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能源安全观,鼓励全社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注重环保,并将节能列在能源政策的首位。同时,将与世界各国共同维护全球范围内的能源稳定、安全与持续发展。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煤炭消费与能源消费量最大的国家,在传统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石油对外依赖、减少废气排放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休斯敦作为世界能源之都,集能源交易与风险管理的技术与人才于一体。在这里召开这次研讨会有着天然的优势。研讨会为全体与会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平台,使大家能在一起商讨共同关注的问题,交流想法与经验,增强相互理解,探讨进一步合作。他希望这次研讨会在美国政府、中国政府、能源公司、金融机构和专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各方在能源管理领域进一步合作并取得丰硕成果。休斯敦市议员彼得·布朗用一句中文的“欢迎”向与会者致意,博得大家的一阵掌声。他代表休斯敦市市长为研讨会送来祝福,同时还宣布2007年4月28日为休斯敦的“中美能源日”,并将比尔·怀特市长签署的“中美能源日”文告转交给杨晓卓会长。本次研讨会还收到了得克萨斯州州长里克佩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华锦洲总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委员会经济科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以及欧美同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的贺电或贺信。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共设立了四个方面的议题,即宏观能源风险、微观能源风险、能源市场建设、风险管理和案例分析。共有36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中,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在《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的组织下,提供了5篇交流报告。研讨会以能源政策与法规为切入点,有五位专家学者做了这一主题的报告。曾服务于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的威廉•海德曼先生介绍了美国能源法的一些情况,包括能源政策的主要目的、能源政策的演变、国会的重要能源法规。他还对20世纪美国天然气和电力的发展、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管辖权进行了案例分析。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和能源市场建设方面,分别有16位和10位专家学者做了报告。来自投资银行、美国能源企业、中国能源企业、政府部门、顾问企业的高级主管和圆桌会议主持人,就三个著名能源交易企业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交易损失问题,从企业战略、风险管理理念、政府监管、企业高级管理激励机制和实际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剖析和讨论,为会议参与者提供了深刻的风险管理实例分析。本次研讨会既有总会场的主题报告,也有分会场的报告和提问,还有一个圆桌会议的讨论。多样化的会议形式为与会者之间的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专家观点集萃本次会议的主要发言内容涉及对当前全球能源市场环境的判断,对加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紧迫性的认识,完善的能源市场应具备的特征,政府能源监管目标及政府应发挥的作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步骤和风险管理框架设计原则,对冲基金在能源期货市场中的作用,风险管理领域需要开展的一些研究课题,以及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例如风险鉴别、风险分类、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冲工具的选择、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在技术上面临的挑战等。以下选择部分内容,介绍专家的主要观点。1. 加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十分紧迫美国著名的风险管理专家、莱斯大学教授、前花旗银行常务董事卡明斯基博士和休斯敦大学鲍尔商学院金融系主任库玛教授等指出,当前,世界能源市场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能源工业的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强。能源市场的各个领域日益融合,能源市场的高度一体化使局部市场所遭受的冲击会快速蔓延开来。其次,能源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演变中。由于新的市场主体——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的出现,能源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得以增强,而且新的参与者改变了游戏规则,对价格变化发挥着显著的影响。第三,越来越多的金融投资者将能源商品市场当作新的投资资产类别,一种新的投资渠道由此产生,并出现了许多复杂的、长期的、资本高度密集的交易。由此造成的能源价格不稳定性的增加,使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需要开发可靠的风险管理办法。第四,人类社会获得能源资源的成本将越来越昂贵。在今后的几十年里,我们将面临如何增加能源产量来满足全球需求增长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技术和融资正面临挑战。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大量的资金。但是在基础设施方面目前的投资十分不足,这在将来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价格波动。此外,油气行业放松管制的趋势将继续下去,这也对加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其能源消费将快速增长,并对世界能源价格产生影响。能源市场存在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等等。在能源价格和商品价格非常不稳定的环境中,提升应变能力将决定能源公司的未来生存和发展。因此,开展风险管理的培训和实践对于能源公司特别是经验不足的中国能源公司来说,非常重要且十分紧迫。2.应培育发展有效的、透明的能源市场卡明斯基认为:风险管理的关键性因素并不是风险管理的价值,而是培育和发展有效的、透明的能源市场。能源市场的设计和开发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国家重点项目进行实施。能源市场,或者在更广的意义上说,大宗商品市场,能够发挥两个关键性的作用。一个作用是信息处理和信息发现。市场是最高效的信息采集和处理工具。第二个作用是发展能够同时传递给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价格信号以产生最佳的资源配置。他说,高效透明的能源市场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形成的。美国有着最高效、最先进的能源市场,但我们在发展该市场的过程中也犯了不少的错误。我希望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能够从我们所犯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我们的覆辙。他还指出,现货交易市场是能源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市场。继现货市场之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期货市场,交易是标准化的,要么通过电子系统,要么通过公共价格信息系统进行交易,它具有透明的价格,随时可供任何人进行查询。在期货市场中,商品以目前订立的价格在未来进行交割。然而,设计和发展期货市场是一项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事实上,有不少期货市场最终无法继续运作下去,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期货市场开发成功与否和期货市场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有许多前提条件。首先,要有比较多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大量的市场主体,即卖方和买方,并且没有参与者可以对买方或卖方施加重大的市场影响力;市场流动性好,并有可靠的价格指数。其次,要有支撑期货市场的硬件基础设施,包括用于交割的运输系统,这些系统不能被大的市场主体所控制。换句话说,在对合同有决定作用的基础设施上应没有垄断。当要对任何商品进行交割时,在交割点上的存储和运输设施都应该可供使用。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期货市场应受到监管并赢得公众的信任。由于商品市场有时容易受到操控,因此高效的、强有力的监管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是成功引入期货市场的前提。Constellation 能源商品交易集团战略研究部副总裁徐纲博士分析认为,市场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获取信息。能源市场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信息采集对能源业务来说非常重要。有用的信息是自然汇集在市场中的。在市场中,参与者会希望分享信息并发布信息,这会大大降低信息采集的成本。多方竞价而生的价格信息反映了各因素的整体影响效果。市场的另外一个作用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风险转移的渠道。市场中既存在投机者也存在套头交易者。套头交易者通常要寻找一种保险手段来规避风险,以使他们的业务更稳定。从社会效益的角度讲,市场使人们能够相互转移风险,这对每个交易者都有好处。市场的流动性还能够使公司得到一个资产分配的手段以分散风险。市场的第三个作用是通过竞争来促进管理和创新,同时抑制不良的市场主体,使劣者淘汰出局。如果市场能够高效运作,经济的运行也会更加高效,同时使成本降低。从政府的角度讲,市场能够促进能源政策的执行。例如可以通过税收等手段促使企业按照政府所希望的方向行事。曾服务于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组建市场监管部门并担任执行总监的威廉•海德曼先生指出,对于一个完善的能源市场来说,能源产品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应该有自由选择权;市场应有完善的法规制度并得到很好的执行;市场应该具有透明度,商业信息应该畅通;政府需要采取措施,鼓励市场参与者诚信、高效和创新;完善的市场还需要有很好的沟通渠道;此外,市场参与者和政府官员的道德行为也极为重要。3.政府的能源政策目标及政府应发挥的作用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前委员布兰科·特齐克先生指出:典型的政府能源政策目标是提高能源效率、保障稳定可靠的供应、保护环境、提供公平的社会补助、取消能源价格补贴。无论一个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什么,这些目标必须很明确。如果目标是要引入竞争,那么一定要有完善的制度来监控市场和确保竞争能够发挥作用。这就意味着政府要发挥监管的职能,必须为市场建立起非歧视、透明的管理制度。政府还要对垄断的领域进行监管,以保证那些希望能从竞争性的市场中获益的消费者能够公平地获得有竞争力的能源供应。特齐克先生还介绍了世界银行的观点,即政府的监管目标应该是保护消费者免受错误的垄断行为的伤害,保护投资者免受政府错误行为的伤害以及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监管者的职责包括对市场准入、价格、服务质量和条件的监管,以及提供为所有投资者信得过的监管平台。 对于吸引私人资本来说,有一些全球适用的监管原则,包括监管的透明性、及时性、平衡性、可审查性、稳定性及监管者的独立性。就监管者的独立性而言,监管机构应该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监管人员应该是经验丰富的人员,要基于科学分析、公平的经济分析和准确的判断做决定;还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资助。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成立新的监管机构时,必须要赢得公众的信任。必须要让公众相信,对垄断进行监管的机构是公正的。海德曼先生说,在能源产业发展的初期,政府的能源政策目标仅仅是为了经济增长和国家对资源的管理。然而今天,政府的能源政策应促使人们努力实现能源安全、能源效率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平衡,保护环境,以及合理分配能源产业的成本和效益。普氏公司总裁朱文青(Victoria Chu Pao)分析了两种可能实现能源安全的途径,一是通过政府监管直接控制资源,二是通过全球贸易、市场的透明化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工具。同时,她还对是否存在另外一个更好的途径或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的好办法进行了探讨。她认为,就短期而言,一个迅速发展的国家,例如中国,也许采取政府规制更好一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一定时候,采取更为开放和透明的市场政策会更为有效,“借助全球贸易和风险管理能够帮助政府实现能源平衡和能源安全的目标。”朱文青指出,世界上有不少国家试图通过立法来实现国家经济安全,有的国家赋予能源公司垄断性的政府职能,有的国家以众多官僚机构监管市场行为,有的国家试图创造条件以获得能源资源的保障。在它们看来,如果石油资源在本国,就不必对中东担心。只要签订25年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协议,就能够获得25年廉价的天然气供应。其实不然。能源安全说到底是价格问题。既然是价格问题,那么,如果政府想得到廉价的能源,应怎样去实现呢? 许多国家似乎认为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规定价格。朱文青指出,这种方法在全球市场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也许有效。但是如今,大宗商品价格是全球性的价格,无论你是否拥有自己的油矿、油井或管道,或者麦田,锁定供应来源都不能使本国经济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同样,政府试图以固定价格来防止价格波动,也是无济于事的。那样做的结果,不仅原定的廉价能源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且由于市场价格信号的扭曲,价格反而会变得更高。 朱文青举例说明,世界各国的汽油价格各不相同。根据普氏前不久所做的调查,欧洲国家汽油价格最高,每加仑超过6-7美元,日本、新加坡每加仑超过4美元、印度为美元,美国约3美元,泰国、越南、印尼在3美元以下,中国是除中东产油国以外的汽油价格最低的国家,每加仑美元。朱文青指出,价格差异主要在于有些国家实行价格补贴,而有些国家对汽油消费课以重税。虽然这都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做法,但效果却截然不同。欧洲国家以征收的汽油税补贴农业,中国(美国也类似)是转移其他经济收入来补贴汽油消费。人为的低价意味着本应投向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会寻求投向更有利可图的行业,其结果是资源配置效率非常低下;人为的低价还意味着能源需求与消费会无限制地增长。所以,哪一条是实现能源安全的路呢?朱文青还指出,单靠政府的管制,并不一定能实现持续的能源安全。市场是由人组成的。做贸易的过程就是交流和对话的过程,就是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换取想要的东西的过程。从本质上说,对话就是一系列的交易。对话包括人与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乃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话。因此,朱文青把“市场贸易与对话”作为她的演讲的一个关键词。她点出的另外一个关键词是“透明度”。她认为,具有良好的透明度是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的关键,而市场透明和高效率的核心在于信息畅通和自由竞争。但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离不开风险管理。朱文青最后说,我们相信,中国愿意而且能够在全球能源对话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期待中国在为提高能源效率所做的技术创新方面,在为创造开放、有效率的市场而制定和采用新标准方面,包括在新的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实践方面成为领导者。 4.能源风险价格管理的实践和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在公开竞争的市场上,非常需要两种能力,即风险管理和优化价值的能力。卡明斯基先生指出,能源市场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过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能。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潜在风险的识别,第二步是制定降低风险的策略,第三步是选择确定最佳的风险管理手段,包括选择最佳的对冲(套期保值)工具,第四步是对冲(套期保值)策略的执行。套期保值有一定的成本,必须在套期保值成本和风险降低程度间寻找平衡。在公司层面实现对风险进行监控的关键因素是要投资于风险管理的基础建设,以便有能力在内部对风险管理手段和计划做出评估。美国毕马威财务审计公司金融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袁先智博士以《能源市场的挑战与风险管理的实践》为题,对能源市场的风险、能源价格趋势曲线建模、能源衍生品定价,特别是中国能源市场的风险管理,包括关键的能源风险参数、风险测量工具、风险评估实践、风险管理框架等做了详尽的介绍和分析。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和工程管理系冯有翼教授以《价格发现、市场流动性和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在中国》为主题,介绍了实物期权方法在能源战略评估方面的应用,例如评估对战略石油储备的投资和能源输入的战略部署,帮助能源企业构建风险管理机制,设计和购买适当的风险对冲衍生产品等。他的演讲还讨论了应用摆动期权来规避需求风险,以及通过实物期权方法对排污权的柔性价值进行评估和对排污权进行正确定价等问题。理解及掌握市场规律需要复杂的数量分析工具。徐纲博士在演讲中,以大量实例说明了数量分析在竞争性能源市场中的应用,其中包括在对长期基本面和企业发展战略分析中的应用,在交易支持及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利用对冲、无风险套利、提供服务和实物期权等获取额外价值。他还举例说明了实物期权在原油储备中的应用。他的结论是:竞争的能源市场有益于经济;能源市场充满风险;有效的数量分析是能源市场的制胜之道;对精通数量分析的市场参与者来说能源市场充满了机遇。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货币与大宗商品副总裁李成军博士指出,美国能源市场的发展之所以领先于世界,主要基石之一在于近十年来美国在能源资产定价及风险管理方面开发了顶尖的技术。李成军博士对这一顶尖技术做了述评,并对能源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不同的数量分析模型和方法做了总结与比较。他认为,能源资产是高波动、高回报、与其他资产低关联、收入固定、流动性低的独特资产,因而很受投资者的青睐。由于能源资产多种多样,其运作的环境多变,不确定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能源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数学建模方面存在许多挑战,有效地管理能源资产需要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经验。5.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领域的研究课题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数量与计算金融学部主任邓世杰副教授的报告,揭示了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面临的挑战。他指出:能源风险价格管理需要覆盖更广泛的地区和更广泛的项目,解决与地域相关的风险、长短期跨期风险等问题;需要研究更适用的风险评估的方法,激励公司有效利用市场工具来进行风险管理;需要开发先进的统计工具、建模工具和金融工具,使解决非常复杂的风险管理问题变得简便易行。同时,他也介绍了目前他们正在研究的课题。例如,金融定价工具和交易策略(包括电力、天然气和原油价格曲线模型;能源衍生品;战略石油储备的交易策略),实物资产的投资评价,排放许可证及相关设备的价值评估等。中美能源专家的心愿本次研讨会是以中国旅美专家协会、华人石油协会为主的专家志愿者,花费一年多时间,精心筹备组织的。会议从前期策划、准备,到会议结束,始终充满着志愿者们发自内心的热情。据中国旅美专家协会会长杨晓卓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策划和组织者,都是学有所成并在世界知名大石油公司或投资银行等从事能源交易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旅美学子,他们不仅有广博的学识、扎实的数量经济学功底、丰富的能源交易和风险管理经验,而且还有风险管理失误的惨痛教训,非常希望在中国能源市场开放和能源风险价格管理事业起步之际,为中国的能源风险价格管理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些贡献。他们认为,中美之间应当以此次研讨会为开端,在能源风险价格管理方面搭建一个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威廉•海德曼先生说:“我们美国有很多教训可供中国引以为鉴。我们希望与你们建立起一个具有建设性的、友好的并具有竞争性的关系。因为我们知道,有一个强大的竞争者,会令我们把事情做得更好。我们欢迎公平的竞争。如果你们不重蹈美国和欧洲的覆辙,我相信你们将在同经合组织国家的竞争中赢得巨大的优势。我们目前正陷入一些巨大的、既得的特殊利益当中,对我们下一步需要展开的工作造成了羁绊。如果你们没有这方面的不易改变的利益,便可以轻松开展工作,实现快速发展。”会议期间,主办方与前来参会的中国代表初步商定,2008年将以某种形式在中国举办能源风险价格管理论坛,继续开展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也将继续在会议组织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能源风险管理与公司价值研究内容摘要 4-5 Abstract 5 1 引言 7-17 选题背景和意义 7-9 研究文献简要回顾 9-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14-16 创新点和后续研究 16-17 2 能源风险管理与公司价值:理论分析 17-30 市场不完全和非有效性与公司价值 17-19 交易成本 19-23 投资策略的调整效率 23-24 代理费用 24-27 税收 27-30 3 能源市场风险管理 30-45 目前我国能源市场概述 30-35 能源风险分析 35-40 能源风险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40-41 能源市场的风险管理 41-45 4 能源风险管理与公司价值的实证检验 45-57 样本和数据选取 45-47 变量指标选取 47-54 风险管理与公司价值的实证分析 54-57 5 总结及启示 57-61 总结 57-58 研究结果对我国的启示 58-59 政策建议 这个是大纲,感觉对口与我184886722,聊取全文,5元支付宝,论文随你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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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个经济金融类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选择:1、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2、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3、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的制度安排与改革4、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5、金融中介理论和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6、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7、关于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思考8、金融衍生工具监管制度研究9、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10、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我国之借鉴

题目不统一,读者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拟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正面临着巨大变革,相对于社会进步的其他方面而言,中国金融业发展制约了整个经济的进步。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1 浅谈中国金融监管问题分析 一、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新动向 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是至关重要的,2007年以来的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尤其说明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需要合理有序的金融监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为了应对这次百年难遇的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各个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世界性组织都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回顾一下,可以发现,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有一下几个新动向。 (一)强调以宏观审慎的态度来监管控制系统性风险 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产生以前,西方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理念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而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够。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的直接后果就是不能有效应对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不能有效应对不同市场、不同机构之间的风险蔓延。随着此轮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美国、欧盟和英国的改革方案不约而同地提出,设立独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或者增强现有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二)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 国际社会认为,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使得金融监管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警和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扩散,而缺乏反周期缓冲措施则放大了危机的破坏作用。因此,开展逆周期监管,平滑顺周期效应造成的市场波动,成为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关注资本制度的顺周期特征,到逐步引入反周期机制和相应的工具,完善反周期监管措施以提高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自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发表了三个重要的监管指南,都与调整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有关。 (三)扩大监管范围,减少监管豁免,强调全员监管 为降低监管豁免对金融危机的深度和规模的影响,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已就加强金融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范围达成了共识。美国政府认为,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因此,应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而欧盟则认为,混业经营的银行体系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自我膨胀,应对此次金融危机承担主要责任,必须强化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改革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成为共识 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来看,在2009年4月举行的G20伦敦峰会上,与会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金融稳定论坛扩展为金融稳定委员会,并赋予后者更强的制度基础以及促进金融稳定的更宽泛职能。同时国际国币基金组织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个以G20为重要平台,以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要支柱,以国际证监会组织、巴塞尔委员会、八国集团等为主要辅助的国际监管合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而在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危机爆发以来,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呼声高涨。欧盟和美国的改革方案都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加以强调,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密切协作成为各国的共识。 二、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中国的金融监管也慢慢和国际接轨。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经济受到的主要冲击在于外需下滑带来的出口需求下降,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金融监管没有问题,相反,为了履行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金融市场也需要逐步对外开放。在这种背景下,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不完善 虽然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但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环境,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调整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何其相比,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显得不够完善。首先是宏观金融监管执行者的定位问题。央行的目标定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的规定是:央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对于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督又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承担,这种目标与手段不平衡的现象不利于宏观监管目标的实现。其次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行业维度上的问题。这主要在于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大规模开展混业经营,同时又有很多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同质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跟不上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三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时间维度上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资本要求缺乏动态性监管和逆周期性监管。 (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与金融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及一些与金融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制度。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法,如果将这些零散分布的作为金融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统称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话,这个体系也具有巨大的缺陷。首先是法律法规覆盖面不够广泛,如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就没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其次一些法律法规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另外,金融立法滞后,金融立法没有能够很好地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立法缺乏前瞻性。总之,我国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三)金融监管标准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差距较大,协调性不够 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情况下,金融的国际化趋势尤其明显。金融的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为使金融监管更具公平性,让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具有同样的约束,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一些权威国际组织公布了一系列金融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这些指导性文件都是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但是,我国由于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问题也较多,使得我国现在的监管机构对一些发达国家监管部门所不能容忍的问题放宽了监管标准。随着我国加入WTO时承诺的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时间的临近,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争取早日和国际金融监管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监管的协调性势在必行。 三、提升中国金融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针对在这次危机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应对办法,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金融监管的最新成果。针对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体系 危机后各国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思想均是加强宏观监管的审慎性,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也是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重新明确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定位,扩大央行权限,以监控系统性风险。尽管央行已经依法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缺少一个监测并防范宏观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借鉴美国扩大美联储权限的做法,扩大央行权限,赋予央行识别、监控、预警整个金融体系风险的职能。其次,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和动态性金融监管。2010年1月13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这是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的一个很好的尝试。而为了强化动态性金融监管,我国可逐步全面采取动态拨备的制度。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强有力的监管体制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巴塞尔核心原则》明确指出,适当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是必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针对缺乏监管的监管对象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现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形成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其次,要加快制订有关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只有实施细则明确了,金融监管才能落到实处。同时,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时,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立法的前瞻性和适用性。 (三)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我国金融监管的监管主体多,并且金融监管的协调性较差,这会在金融监管的工作中形成监管真空,必须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首先,健全“一行三会”联席会议和磋商机制,进行渐进式的金融监管改革。我国目前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上,而不是重新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主体。其次,扩大金融监管协调的主体。借鉴西方国家建立有效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经验,我国可以成立一个体制健全的金融监管协调组织。该组织除包括“一行三会”外,还应包括行业自律组织。同时,我们还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和国际接轨,努力按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参考文献 [1]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8-261. [2]胡祖六.如何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1). [3]高山.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9(02). [4]王自力.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中国的对策[J].银行家论坛,2009(09).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2 金融衍生品组合分析 摘要: 本文以外汇期权为例对隐性市场和显性市场的关系从理论及实例两方面进行分析,同时详细阐明衍生品组合的优势。本研究对我国现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当今人民币持续升值,外汇市场避险快速发展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外汇期权;隐性市场;显性市场;外汇避险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步的阶段。来自于监管制度不健全的外部因素与金融衍生品市场尚未成熟的内在因素共同导致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效率低下,我们常常无法在目前的已有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找到符合我们投资或避险目的金融衍生工具。然而,金融衍生产品的本质就是金融市场中各类基础产品的组合,因此我们可以灵活利用现有的金融产品的市场进行组合来达到第三类市场的目的。此类组合的原理就在于,在两个显性市场的组合中,往往隐含着第三个市场,而这个隐性市场就是我们进行市场组合的目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以外汇期权为例,阐述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的组合关系。 一、外汇期权概念的界定 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又被称为货币期权(Currency Option),是指此金融衍生产品的买方有权利在合同规定日或者之前以合同的执行价格买或卖出合同相应金额的外汇资产的权利1。一般而言,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有利时,期权持有者会行使权利,即买入或者卖出合同中的此项外汇资产;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不利时,期权持有者则会放弃行使该期权的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若买方决定行使该权利,则买方有义务卖出(或买入)期权买方买入(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外汇期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批外汇期权为美式期权,由美国费城股票交易所(Philadelphia Stock Exchange)承办,共有五个币种,德国马克、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和日元。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频繁以及金融市场汇率的波动,出于外汇避险的考虑,外汇期权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基于对外汇期权的分析,我们来看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的关系。 显性市场就是指人们出于投资的目的而进行实际交易的市场,例如在投资股票时所涉及的股票市场,在进行外币兑换时所涉及到的外汇市场等。隐性市场是指我们在投资中并未实际发生交易的市场,却在同时投资于两个市场时所隐含的第三类市场,例如我们在货币市场上进行借贷同时在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在这两项交易中所涉及的货币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隐含着另外一类市场――期货市场。这样在我们对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含义明确的基础上,具体利用外汇期权进行进一步的市场组合分析。 二、市场组合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即为各类金融基础产品组合而设计出的相关产品,因此其定价方式以响应的基础产品的定价为依据。在此,我们首先从理论模型出发来进行分析。 Feiger和Jacquillat对外汇期权债券的研究中发现,在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中存在这样一种关系: 其中,P为在时间T 时支付$1或£p的债券的价格; B在时间T 时支付$1的零息债券的价格; c为在时间T 时以1/p的美元价格购买£1的欧式买入期权的价格。 等式的左边代表双货币外汇期权债券,等式的右边表示单一货币债券与外币期权两者的组合。通过这个等式我们看出,如果我们投资一个双货币的外汇期权债券就相当于同时购买普通债权与外汇期权。Feiger和Jacquillat的研究虽然没有得出一个精确的外汇期权定价公式,但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仍旧为我们研究外汇期权市场提供参考,结合我们所熟知的经济理论及现象我们可以利用外汇期权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三者中的任意两个市场创造出第三个市场。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两个显性市场即已知市场的运作来达到并未实际存在的隐性市场的作用。 为了更加直观的表明期权市场,债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如果一人在欧洲债券市场(Eurobond Market)买入一家英国公司所发行的、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债券,此债券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债券到期后,此人既可以选择持有这部分美元,也可以选择按照时间t时的汇率x $/将债券到期所得到的美元收益兑换成英镑。倘若,即期汇率为y $/£,且y高于时间t时的汇率x,即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那么显然此人在债券到期日选择收入英镑比收入美元的获利要大。具体做法为,此人在预计时间t时的英镑收为[SX(]A[]x[SX)],于是他在即期外汇市场按([SX(]A[]x[SX)])×y的价格卖出英镑,由于远期汇率大于即期汇率,此人在时间t时的选择收入英镑获利更大。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将此人持有的英国公司所发行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欧式债券(Eurobond)看作是价值A美元,票面利率为r%的普通债券与价值为[SX(]A[]x[SX)]英镑,行权价为x $/£,在时间t到期的买入(看涨)期权的组合。在以上的例子中主要关注的外汇买入期权,及外汇看涨期权,我们知道对汇率的双方来说,外汇的升值就同时意味着本币的贬值,因此在证明外汇看涨期权的原理也同样适用于本币看跌期权。通过以上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利用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组合达到外汇期权市场的效用。也就说明了利用两个显性市场的运作来达到一个隐性市场的可行性。 三、市场组合的优势 以上对于以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三者为例的金融市场组合分析为我们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避险提供了一种思路,即我们可以利用现在已有的两个或多个显性市场组合的投资,达到我们对于目标市场的期望。这样,虽然此类金融市场并未真实存在,但此类市场已然隐含在两个显性市场中得以显性化。所以,即使目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体系并未健全,只要我们灵活运用现有市场进行交易,完全可以弥补此类不足。 除此之外,市场组合还有以下几个主要的优点。 第一,利用市场组合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 新的一类金融市场的建立就意味政府管理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交易制度和程序,投资者要花费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资源分析研究如何利用新的金融市场来投资获利,而各个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等则会根据新型市场的特点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因此,在一个新型金融市场出现,带来金融市场的多样化的同时,也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带来了进入市场的成本压力。所以,参与者一旦由于某种原因而终止,则会使之前的投入成为沉淀成本。同时,来自于竞争的压力会使参与者陷入经典的博弈之中。然而,利用现有的市场的组合来达到同样效用,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类问题,并且对现有市场能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 第二,市场组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在进行如期货等标准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来避险时,常常因为合约标准化的限制,只能达到部分避险,无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此类金融衍生品进行完全避险,这样就导致了风险敞口的存在,若在险资产占的比重较大时,“厚尾”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此时,避险的目的显然是无法达成的。而利用不同种类金融市场中的工具进行组合的这种思路使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两种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进行组合,在达到此组合中隐含的第三类金融市场的效果的同时,可以避免因第三类金融市场中工具的自身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三,利用市场组合可以发挥避险优势。 在以上的两个优点中,我们主要侧重于用两个金融市场组合的效用复制隐含在组合中的第三个隐性的金融市场。这个思路启示我们,如果进行反向操作,即在我们已经持有一类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在对应的两个市场中的投资组合,可以对冲已持有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以此文中的外汇期权为例,如果我们持有一份看涨外汇期权,为了对冲其外汇下跌的风险,可以选择在即期外汇市场卖空,并同时在债券市场进行投资。这样一来,在外汇下跌时,我们仍然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理论上,在风险中性(risk-neutral)的情况下,此类的对冲后的收益与投资组合的资产价值在货币市场上的利率收益保持一致,即为市场利率。因此在第三类金融市场已为显性市场时,我们可以利用前两类显性金融市场组合的方式为风险对冲服务。 第四,市场组合的运用可以促使新的金融工具的产生,推动金融创新。 人们利用市场组合的目的往往是通过这个组合形成一个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市场,以达到避险或是获利的目的。这说明,此类市场的需求是存在的。当需求量足够多时,就会推进此类市场的形成。根据规模经济理论,此类市场利用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此外,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增加会加快人们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因此,积极利用市场组合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新型金融工具的产生就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四、结束语 当前,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形式下,积极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避险已经成为企业等发展的重要趋势。与此同时,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也逐渐增加。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仅仅在单一期权市场进行组合运作就可以为企业提供避险方式。而市场组合具有灵活性、资源节约等更多方面的优势表明,如果我们合理选择两个或以上市场进行组合,不仅可以成功的避险,还能获得相应的收益。虽然,市场组合为我们对于避险工具的选择带来了多样化,我们还应看到许多因对市场误判、工具错误选择等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的实例。因此在进行市场组合时应谨慎分析,关注各类风险,使市场组合更好地在金融活动中发挥其作用。 猜你喜欢: 1. 金融本科生论文范文 2 有关金融本科毕业论文例文 3.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4. 金融论文范文 5.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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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产品研究论文

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 摘 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创新以及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实施交易机制创新,以减少金融风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词:衍生品;商业银行;风险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6)07-0015-04Abstract:The finance of Chinese derivatives productmarket is being into developing period fas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reare also a lot of risks. They are market risk and credit risk, mobility risk, operating risk, legal risk. The Chinese commercialbank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trol for risk highlywhen they develop financial derivatives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cultivateits key competition power, accelerate financial innovation as well as improve i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operation mechinemadeaspect to implement transac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So as to reduce financial risk, realize health to develop by Words:Derivatives Product; Commercial Bank; Risk 2003年2月5日,银监会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此前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则指出,要“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这预示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2005年初银监会向中资银行发出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这表明有关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严重关注。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毕竟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发展这种业务时如何趋利避害,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如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减少金融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现状分析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2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品种诞生。截至去年底,已有8家中资银行、11家外资银行和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获得官方颁予的全面经营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牌照。外资银行的加盟,意味着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了激烈的竞争,衍生产品的巨大利润将激起中外商业银行的又一场”淘金热”,也意味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这些业务对银行稳定和争揽外汇存款,带动国际结算、外汇融资等业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中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这些衍生品交易多局限于外汇市场,真正的人民币衍生产品基本没有。而且除自营类业务外,代理类业务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客户,个人代理业务开展不多。在债券市场,早已酝酿推出的债券开放式回购和远期交易目前仍未推出,股指期货尚停留在讨论阶段。至于人民币利率衍生品,由于尚未实行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因此要推出这些产品也为时尚早。由于在《办法》出台以前,我国对衍生产品交易没有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操作中面临一些产品能不能做的疑惑。如果不做可能会丧失市场机会,而做又担心有违监管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办法》出台伊始,商业银行可以在《办法》的框架内规范、健康地开展衍生产品交易,这对业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办法》对于今后培育国内金融市场,对于人民币业务中一些创新产品的推出,也是一个很好的纲领性文件。但其所作规定相对于复杂的衍生品而言太过简单,只是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对于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等并没有规范,而且也未对投资出现纠纷后适用何种、何地的法律作出规定。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审慎监管。在外资银行较多的城市,有许多投资者因购买其所提供的理财产品而导致较大亏损。由于法律空缺,投资者接受外资银行外汇理财服务出现较大亏损后,找不到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只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而这样的结果对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没有进一步的警示作用。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果发生同样的事件,外资银行和相关金融从业人员将可能受到取消金融从业资格等严厉的处罚;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可以大大扩展投资品种,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这些做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风险及控制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宏观经济条件已初步具备,但是,在微观市场条件方面还存在缺陷。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不强、素质较低,盲目发展金融衍生品、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潜在风险非常突出。目前,国内各银行都推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为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很多都打上“个人外汇理财年回报10%以上”的广告,使商业银行面临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以说,市场风险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商业银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之所以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乃源于衍生品交易本身的杠杆性原理。众所周知,市场的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控制资金量巨大的交易合约,一旦交易失误,造成的风险损失也将非常巨大。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多方面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衍生金融交易有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在实际交易中,一个具体的衍生金融交易事件可能是由多种风险交织而造成的。在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商业银行看,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均存在因衍生产品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且将随着交易的期限而增长。一般而言,银行应尽力去避免市场风险而不遭受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一家银行卖出远期利率协议并固定客户的借款利率,那它将采取卖出一个对冲的远期利率协议给投资者,或者利用票据期货市场或利率互换购进对冲期货,或者通过资金市场拆入资金对冲头寸。但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只能是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并不能抵补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风险。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等于其敞口头寸乘以交易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衍生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信用风险也就越大。例如,在期限较长的利率互换合约中,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固定利率的支付者将获益;但与此同时,由于期限较长,支付浮动利率而成本增加,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将增大。在衍生交易合约中,敞口头寸包含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对于拥有较大敞口头寸的商业银行来说,测定和控制信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相对于场内交易而言,场外交易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因为场外交易产品既没有保证金的强行要求(有赖于交易双方的约定),也没有集中的清算制度,所以,交易对手到期是否履约是无法控制的。这完全取决于交易对手履约的能力和意愿,签订协议的双方随时都可能无法履约,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中,一般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要求比较高,通常要求必须是IS-DA的成员。而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由于场外交易产品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的,其市场流动性比标准化的产品小,可能在平仓时不容易及时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或者得不到合理的价格,因此,场外交易比场内交易有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规避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挑战。另外,衍生产品作为商业银行资金运作的组成部分,与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水平和资产负债状况密切相关,一旦经16 现代财经 2006年7月营不善或资金来源短缺,不能及时履行合约义务或追加保证金,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操作风险是指衍生产品交易时,由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操作系统、内控系统、信息系统不完善,人为错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巴林银行事件中,交易员尼克·里森在日经指数期货上的违规操作,最终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破产的绝境。造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很多。比如,越权交易,即超越委托限额,挪用客户保证金为自己进行衍生品交易,把赔本、亏损留给客户等;会计处理偏差或管理失误;误导客户,即向客户提供虚假行情,夸大盈利,隐瞒风险,诱导客户大量投资,蒙客户等;主体不合法,未经批准从事非法交易;进行私下对冲等。此类风险在衍生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衍生品交易涉及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第二类是指由于衍生交易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缺位,使交易员在交易决策中出现故意的错误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在衍生金融交易活动中,值得关注的另一类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它是由于法律或法规不适用或合约不能执行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有相当部分是源自于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比如,在一些法域中,终止净额结算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明确;能否执行衍生产品合约抵押品也是疑问,等等。ISDA协议是商业银行与外国的交易对手进行部分衍生产品交易时签订的标准协议。目前,我国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是ISDA的成员。按照ISDA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如果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纠纷需要司法解决,原则上应由英国法院或者纽约州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并不适用。但是这种管辖并不是排他性的。在交易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接受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也可适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发布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如果要求商业银行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IS-DA协议时规定由我国司法管辖,没有实质上的意义,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展的衍生交易得不到我国司法的保护。因此,衍生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的创新1.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银行面对更多、更复杂的衍生产品如何去报价、去平掉风险头寸的能力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与国外差距还比较大,以往的操作主要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寻找较好报价的交易对手达成交易,这样很难赚取较高利润。对简单产品如一般的外汇交易,平掉其风险敞口就比较容易操作,各银行也都有这种能力。但一家核心竞争力强的银行,其利润高的原因在于能够通过相应手段把复杂的衍生产品分解成基础的、简单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因为越基础的产品其市场越透明,价差就越小,这种分解复杂产品和用相对简单的产品平掉风险的能力,恰恰体现了一家银行在衍生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像其他产业一样,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而不是简单的来料组装,银行才具有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2.加快金融创新入世后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将成为趋势,人民币资产的汇率风险将日益显现出来,已迫使以人民币为主要资产的中资商业银行必须注意汇率风险的管理,并关注跨国公司通过人民币衍生工具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在新加坡、香港已存在人民币衍生金融市场,其中主要交易产品有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非交割期权(NDO)、非交割远期期权(NDFO)、非交割调期(NDS)、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与人民币升值挂钩的外汇存款等等。其中,2003年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合约交易额已达1500亿美元左右。迹象表明,外资银行已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衍生产品,争夺中资银行高端客户。在境内,中行从1997年开始做人民币远期,2002年4月1日后,农、工、建三家也开始涉足人民币远期业务,不过成交量一直规模不大,到2003年,全年仅成交90亿美元。应当指出,缺乏以证券、股票指数、利率、信用、贵金属以及重要商品为基础的衍生产品,不能满足中资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在金融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和燃料油(2004年新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和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和棉17第26卷第7期范敏娟: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2006年7月花(2004年新批);金融类衍生品也仅仅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2004年2月,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和“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循序渐进,适时推出已具备发展条件的金融衍生品,应当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创新的良好开端。从产品形态看,应先发展较简单的远期交易,其次是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因需更加严格的交易条件、更完备的市场环境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其推出尚需更长时间;从原生资产看,应首推股指期货,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应逐步推出国债期货和外汇期货,并渐次发展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从交易方法看,应先发展具有流动性强、透明程度高、风险监控体系严密、更具安全保障等优势的场内交易衍生品。3.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经济指标披露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信息基础。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尚不够规范,除上市银行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年报外,其他商业银行少有披露者。即使有披露的,由于缺乏一个可信赖、综合、透明、连续的信息发布完整体系,国内商业银行也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情况基本不涉及,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使投资者不能对市场价格形成理性预期,不利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外资商业银行在华经营的货币资产业务急剧上升,而其在国内经营的货币业务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而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业务却不能运用这些产品,致使国内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用金融衍生产品须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要满足目前客户比较复杂的外汇理财需求,须运用典型而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但现在国内银行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充足的专业人才,因而应用金融衍生产品还得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当前,各银行衍生产品的操作流程、支持系统都比较规范了,但对业务收入及业绩的科学考核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有些事实上盈利的衍生产品交易在银行内部核算时却是亏损的,这样,正常衍生交易的开展就受到了影响。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银行会计制度与业务发展不适应。解决的办法是,一方面,国内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参考国际惯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基于管理会计标准的资金业务绩效考核系统,这也是内部运作的关键问题。目前国内银行很多考核标准是按财务会计的要求做的,财务会计显示的数据很可能与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这就无法进行科学的考核。为更科学地考核业务人员的能力,国外银行对衍生产品业务的考核主要使用管理会计数值。有鉴于此,我们也应建立起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在这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在业务管理体制上,今后的方向应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球的、全面的管理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整体的风险监控政策制定,而包括资金业务部在内的业务部门应在风险管理政策的指引下,针对产品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监控,并且使这种监控职能独立于前台交易。在报告路线上,监控管理人员既要向业务主管汇报,又要向风险主管汇报,真正起到风险窗口的作用。在任何新业务开展之前,业务部门要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然后报最高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业务。总之,我国在发展衍生金融交易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监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的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努力做到在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不出现风险的积聚,使衍生金融交易真正服务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创新。参考文献:[1]杨迈军,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4.[2]吴晓灵,等.中国金融年鉴[M].北京: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2004.

提供几个相关联论文供你参考: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及其监管: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应选择统一监管模式:瑞富破产警示中国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要谨慎:金融衍生工具对财务会计理论的冲击及对策:从中航油巨亏事件再看金融衍生产品: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审计:新加坡:衍生产品市场和金融监管的发展及借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及其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参考《金融衍生工具--发展与监管》美国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体制及各项改革提议:刍议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及监管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监管法制构建中的三个关键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及其规范监管的探讨希望以上相关论文对你能起到一些作用。

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和约:(1)具有①一个或多个基础变量;②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额度。具有专门条款规定结算金额,某些情况下要说明是否需要结算.(2)不许要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因素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合约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可以通过外在与合约的方式,方便地结清头寸,或者允许交割某种资产使得接受方头寸与净额结算无显著差异。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定义:衍生工具是指有以下特征的工具:(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在未来日期结算。2005年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基本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对衍生品和嵌入式衍生品的定义,并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全部归类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负债”,其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首先是对价格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涉及到金融资产的跨期转移 2、杠杆性: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以签订大额员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 5% ,则可以控制 20 倍于所投资金额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 3、联动性: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①易双方违约的信用风险、②资产或指数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③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④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⑤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或控制失灵的运作风险、⑥违约而成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新)(一)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类:1、内置性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也称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是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的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例如目前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2、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3、OTC交易的衍生工具。(二)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股权类产品金融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气温变化的天气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三)按照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趋势(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的发展;(3)放松外汇管制(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新发展1、风险管理型创新。2、增强流动型创新3、信用创造型创新4、股权创造型创新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一手钱一手货”(二)远期交易(三)期货交易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商,按约定的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三)远期利率协议(四)远期汇率协议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1、金融期货定义:首先了解期货交易: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涉及的一种对指定的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时间和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协议书;以各种金融商品(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 2、金融期货的基本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是有具体形态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权或债权的金融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为了获得价值或收益权,为了筹集资金或寻找投资机会;而期货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为不愿意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利润的条件。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竞价、某一时点上的均衡价格,金融期货交易虽然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但是它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的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成熟的市场也会实行保证金制度,但所涉及资金或证券的缺口由经纪商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交易的时候拥有或借入全部的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转让;对冲结算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1、集中交易制度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5、限仓制度6、大户报告制度(三)金融期货的种类: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产生的背景: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而产生(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 1970 年代初) 外汇汇率风险的种类: 商业性外汇风险是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和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利率期货其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股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风险而产生的。(1)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市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2)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libor、hibor(3) 股权类期货①股指期货 :最早产生于 1982 年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货交易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和交易对象进行交易,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合约的价值以股票价格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出现的股指期货情况: CME 推出的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 NSE 推出的综合指数期货,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 1983 年悉尼期货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货; 1984 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时报 100 种股值期货;香港恒生价格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③股票组合期货:(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同时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2)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2、价格发现功能 :在公开股票高效竞争的环境种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因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竞价集中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价格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 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所的职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标准化期货合约;制定交易的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提供交易信息;监督和组织期货交易 交易所采取会员制。非会员只能通过委托会员经纪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报价驱动方式,交易者接受报价 竞价方式:指令驱动方式,通过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向市场公布 合约包括的内容: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与方式,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 设计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避免实物交割,达到保值和获利的目的。 大约 2% 左右的期货合约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金融期货的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制度是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高效率 初始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 保证金水平:由结算所规定,水平一般在 5-10% ,但最低为 1% ,最高达到 18% 保证金水平体现杠杆作用 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所 由独立的结算所作为清算机构,采取会员制 结算所职责: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帐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信息 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 1 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成交价进行对照,计算浮动盈亏,进行随时清市。 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结算周期,并对所有帐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计算,要求所有交易盈亏及时结算,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金帐户,控制市场风险。 结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载在结算所帐户上,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在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负责清算盈亏 交易所成为所有和约的履约担保者,承担所有的信用风险,省去交易者对交易双方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 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 定义: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限仓原则:近期严于远期、套期保值与投机区别对待;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的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 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前一道屏障 (五)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和影响因素1、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现货价格)+持有期的资金利息-持现货金融工具获得的利息或红利以及在投资收益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期货价格)2、影响金融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1)现货价格(2)要求收益率或贴现率(3)时间长短(4)现货金融工具的付息状况(5)交割选择权四、金融互换交易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买入者在向卖出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权力,核心是一种权力,是否履行由买入者根据收益大小衡量 期权交易是一种单方面的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拥有这种权力,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期权费后,必须按合约履行承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最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1、基础资产不同。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3、履约保证不同。4、现金流转不同5、盈亏特点不同。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二、金融期权的分类(一)选择权的性质:买入期权 - 看涨期权,卖出期权 - 看跌期权(二)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四、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及其影响(一)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 履约价值,期权合约本身具有的价值,即买方执行期权能获得的收益。 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协定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协定价格是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成交时约定执行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依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 以 Evt 表示内在价值, s 表示市场价格, x 表示协议价格, m 交易单位,则 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m ,否则为 0 。 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

信用衍生品研究硕士论文

选题建议:一,论题宜小不宜大。选择经济领域里微观课题为主。如某一具体经济现象,某一财政经营问题。大的论题很难写出闪光点,也很难做到全面。二,根据兴趣和爱好来选题,自己兴趣爱好的方面会有很深的见解和独到的想法,再和指导老师反复沟通过程中会受到良好的效果,从而写出优秀的毕业论文。建议选择的热点题目:《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金融的影响及其对策》,可以从二个方面入手来具体分析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一是次贷危机本身的发展是否已经见底;二是次贷危机主要通过哪些渠道影响中国经济,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其研究认为:种种迹象表明,现在次贷危机仍然在发展过程之中,还远未结束;而次贷危机又将通过进出口贸易、心理和预期、资本流动三大渠道影响中国。为积极应对环境变化,可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灵活运用宏观调控政策,把握经济增长与抑制通胀的平衡;二是适度推行信贷紧缩政策,避免影响实体经济增长;三是保持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稳定;四是谨慎实施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切实加强经常项目管理;五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六是中国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的实施国际化战略。其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一)作为次贷危机最终传染源的美国房地产价格尚未企稳(二)次贷危机导致的损失还在持续增加(三)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资本市场调整仍会继续(四)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的可能性正在进一步加大次贷危机通过三个渠道影响中国经济(一)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渠道之一:进出口贸易(二)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渠道之二:心理和预期(三)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渠道之三:资本流动对策:灵活运用宏观调控,积极应对环境变化 (一)灵活运用宏观调控政策,把握经济增长与抑制通胀的平衡(二)适度推行信贷紧缩政策,避免影响实体经济增长(三)保持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稳定(四)谨慎实施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切实加强经常项目管理(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六)中国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的实施国际化战略

银行类论文参考文献

在各领域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银行类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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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上面的都是,都是免费的。你可以上去看一下。绝对安全。没有病毒。给你的参考题目:·《关于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研究》 ·《近期美元贬值的成因及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美、英、德住房金融分析》 ·《美国人力资本投资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中美股票期权制度的比较研究》 ·《美、德、日信用体系比较分析》 ·《美国风险投资发展及其趋势研究》 ·《欧洲会展经济研究》 ·《战后日本政府投资研究》 ·《财政投融资体制国际比较研究》 ·《战后日本物流业发展及其启示》 ·《西方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跨国并购风险管理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跨国并购与我国对策分析》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的战略对策研究》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证券监管制度的改革》 ·《“雁行模式”的变革与中国产业发展选择》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以美国为例的分析》 ·《日本现代物流的发展经验及借鉴》 ·《日、韩、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比较研究》 ·《日本城市地价变动及其经济影响分析》 ·《韩国比较优势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探讨》 ·《美国二战后的贸易政策研究》 ·《世界银行业国际化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美国金融信托业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政府应对经济长期衰退政策的评析》 ·《主要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欧盟对华直接投资:进程、动因及战略意义》 ·《借鉴日本经验,提高我国汽车产业竞争力》 ·《试论日本的通货紧缩》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国际比较与研究》 ·《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开放及启示》 ·《美国风险投资运作方式及成功经验》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国际比较》 ·《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就业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OECD国家环境税制的国际比较》 ·《日本现代企业制度及其借鉴》 ·《日本环境政策的变迁对中国食品贸易的影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研究》 ·《国外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与引进》 ·《2003年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研究》 ·《美国转让定价税则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对我国区域金融的风险及防范的研究》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论经济全球化效应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韩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改革研究》 ·《我国利用外资中“超国民待遇”问题研究》 ·《供应链上的客户关系管理研究》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用风险衡量方法对在华外资银行运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中国证券市场开放与QFII制度》 ·《20世纪90年代美国农业补贴改革研究》 ·《APEC经济技术合作发展研究》 ·《人民币均衡汇率研究》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及其对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启示》 ·《汇率波动性对国际贸易流量影响研究》 ·《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及管理》 ·《跨国并购中我国反垄断问题研究》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 论文一、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制度非均衡的表现 制度非均衡是导致制度变迁的前提条件,也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内在动机。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这种制度非均衡因素主要有两点。 1.主体行为错位。一般地说,国际货币制度包括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汇率制度的协调与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等几个方面。1973年之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西方国家的货币制度进入一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时期,但作为布雷顿森林时代标志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却依旧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布雷顿森林体系究其来源实际上是二战之后英美两个大国在各自提出的“凯恩斯计划”与“怀特计划”之间斗争的结果,代表了资本主义大国利益。由于IMF残存的旧有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痼疾,使它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最后贷款人作用,反而因其在金融危机中开出一些不适当的“药方”而备受世人的非议。 IMF成立于1945年,是一个旨在稳定国际汇价、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并通过提供短期信贷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暂不平衡问题的国际机构,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与世界银行和WTO并列称为世界三大经济“联合国”。50多年来,IMF对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政策、汇率确定和货币政策都产生重大的影响。IMF始终以体现美国的国家利益为主线,美国在基金组织中一国所占的份额就达到18%,拥有绝对的否定权。IMF对会员国的贷款规模极其有限,而在资金分配方面又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其贷款按会员国交纳的份额分配,主要发达工业国占有份额的最大比重,但目前贷款资金最需要的都是发展中国家。另外,IMF提供贷款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极其苛刻,这种限制性条件是指IMF会员国在使用它的贷款时必须采取一定经济调整措施,以便在IMF贷款项目结束或即将结束时能够恢复对外收支的平衡。IMF同其它金融机构一样,在发放贷款时必须考虑贷款资金的回收问题,以保证它拥有的资金能够循环使用,就此而言,IMF发放贷款时附加限制性条件显然是无可非议的,然而从IMF近年来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贷款限制性条件的实际结果看,由于IMF对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失衡的原因分析不够准确和全面,附加贷款条件规定的紧缩和调整措施却给借款国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金融危机中,接受IMF的资金援助的东南亚各国都被迫按其所开的“药方”进行调整和改革,而这些“药方”都是:要求危机国采取财政紧缩和货币紧缩政策,提高利率以吸引外资进入并进一步稳定汇率;要求亚洲各国整顿金融机构,加速开放市场并迈向自由化,取消不平等的补贴政策等。IMF的这些限制性条件,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比如要求加速资本流动自由化,反倒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动荡;此外IMF对这些面临汇率风暴冲击的国家采取强制措施,不但无法恢复投资人的信心,反而加剧了资本的外逃;提高利率又迫使私人企业的资金成本大幅提高,从而加速破产的速度,并引发通货膨胀的急剧上升。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指责美国借IMF对遭受金融危机的国家贷款之名,实行“经济殖民主义”的掠夺。美国以援助为筹码逼迫东南亚各国开放国内市场,并要求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这样更动摇了市场的信心,使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 2.制度缺位。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彻底瓦解,1976年签订以浮动汇率制合法化、黄金非货币化为主要内容的牙买加协议从此宣告一个时代的结束,国际金融进入了一个没有体系的时期(注: 学术界对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的国际货币体系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人称其为“没有体系的体系”,也有人将其归纳为牙买体系。它的内容是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具有多元化的国际储备资产,多样化的汇率安排,多种形式的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及各国相对灵活的国内宏观政策选择,这种制度使国际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国际货币体系不存在“超国家”的制度因素,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它只是各国对外货币政策和法规的简单集合。其特征表现为:各国对外货币政策转向自由放任,取消各种限制性制度,允许货币逐步走向自由流动和货币价格的自由浮动,市场成为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包含了一大批附属的制度,并且与社会中其他制度的复合体相互作用。总之,经济不只是市场机制,它还包括那些形成市场、构建市场和通过市场起作用或引导市场起作用的制度”(注:《简明帕氏新经济学辞典》第33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后布雷顿森林时代所谓的“没有体系”是当前国际金融制度安排的总体特征,由于这种体系所造成的制度缺位使国际金融体系处于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这是导致金融危机的又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制度缺位具体表现在: (1)在金融危机的援救过程中缺乏最后的贷款者。目前,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资本的跨国境流动加快,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标准全球统一和国家干预国际化。亚洲金融危机暴露出目前国际货币体系存在天然的缺陷——缺少“世界中央银行”,作为监管世界中央金融市场的“警察”和扮演国际最后贷款者。而这样的职责由IMF来承担是困难的,不改革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不进行国际经济秩序和制度的创新,难以防止货币危机的再次发生。 (2)迅速膨胀的国际资本市场缺乏国际监督和防险措施。由于国际资本流动的背后,有银行业的支持,使资本市场出现了所谓“高杠杆操作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快速发展,使金融交易量增长大大加快,而这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使习惯于集中管理的监管制度更难实施,金融衍生工具在很大程度上由避险的工具演变成高风险的投资工具,金融危机爆发的突然性,使金融监管相形失色;“信心”这类心理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信息传播的高速度,媒介的某种倾向性,使信心越来越难以稳定,越来越容易大幅波动。 (3)世界各国尤其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形成平稳的与金融自由化、经济一体化相匹配的国际资本市场对接机制。资本的全球化将全世界的各个国家都卷了进来,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在对货币的自由兑换、国际收支的调节、外汇储备的选择与管理上还不能适应国际资本流动与变化的节奏。这一方面是国际资本运动非核心国与核心国之间在经济制度安排上的不衔接,同时也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的不衔接,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与各国经济制度的不衔接。金融的自由化进程过于迅速,出现了无序、波动过大和恶意投机以致破坏自由市场的趋势。自由化进程已带来三个问题:一是投机性成份超过投资性的程度;二是金融经济的虚拟化发展到超过真实经济太大太多的程度;三是自由化发展到发达国家失控、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的程度。 (4)对以对冲基金(Hedge Fund)为主要代表的国际垄断资本缺乏必要的间接管理。亚洲金融危机的导火索是国际投机炒家运用对冲基金这种高杠杆的金融衔生工具疯狂炒作引起的。1998年10月传出的关于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向国际15家大银行融资35亿美元以挽救险些倒闭的颓势,反过来说明,对冲基金是有钱的游戏,它具有高回报,同时银行向其贷款风险也是相当大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提出要通过监管银行来加强有关对冲基金的管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提出征收资本交易税的设想,也是对国际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游资对各国金融市场的冲击的一定限制,值得引起人们的注意。二、国际货币体系的制度变革与创新 任何时期的国际货币体系都是对当时的世界经济现实作出的客观选择,现存的金融体制不是为今天全球化的世界经济所设计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在国际金融体制中的影响日益增强,仍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现行货币体系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变化,它不能从根本上满足金融市场全球化、全球资金一体化以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客观要求,因此现行国际货币体系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制度非均衡存在必然产生制度需求,这里的制度需求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适应外部环境客观形势的变化进行制度变革,另一方面是为填补制度缺位而进行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变革与创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进或创建新的国际金融机构。(1)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功能。IMF在后布雷顿森林时代也曾起到过很大作用,但它在职能安排上已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一是受美国及其它西方发达国家干预的色彩太浓;二是在其贷款的份额、对全球资本流动的监测和预警系统方面存在极大缺陷。目前需进一步扩大其防范和支持当事国化解金融危机的能力,协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协助其克服国际收支的困难。(2)提高世界银行在稳定国际金融体制中的作用,提升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的职能。如让世界银行承担部分化解受害国金融风险的支持功能;发挥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的作用,加强对遭受危机袭击的国家实施资金援助。(3)许多经济学家都主张建立一个最后贷款人,来避免产生金融不稳定的过度道德风险。IMF难以担当最后贷款人的重责,我们倾向于建立一个诸如“世界金融组织”(WFO)的机构,制定新的规则和宗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平等参与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运行规则的制定,规范国际金融市场行为。(4)以国际清算银行为中心,建立国际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提高国际金融预防风险的能力,为IMF或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提供基础性材料,向有关成员国发出金融风险的预警信息。 第二,建立和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制度。许多国家由于银行管理不善,引发金融过度风险;或由于银行财务状况信息不透明,延误发现和解决风险的时机;或由于监督机构不独立,使制定的监督制度不能实施,因此建立和完善国际金融监督机构已成为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这些制度包括:(1)提高信息透明度,公开披露有关信息。1999年初,由七个发达国与十五个新兴国家组成的盟国金融小组商讨制订“财政透明度行为准则”、“公布数据的特殊标准”和“公司管理行为准则”等,这是一个很好的创意,有利于建立一套金融危机的预警系统并实行金融监管。(2)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管理。对冲基金是有钱人的游戏,集中大笔资金利用汇市、股市和期货期权市场进行“立体投机炒作”,给一国经济带来极大的破坏力。乔治·索罗斯认为:“造成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主要是一体化带来的庞大资本,超越国际的无原则的移动。”对冲基金以及其它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是国际货币新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3)加强对银行的跨境监管。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某些国际性银行经营转移到管理不严的离岸避税港,以便规避国内的管理和监督,对银行的跨境监督是国际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三,加强国际金融的合作和协调。新的国际金融秩序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于协调各方关系的。从国别上看,首先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要在支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如何保护和支持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次是发达国家之间的协调;三是加强地区间的国际金融合作和协调。另外,从加强合作的领域看,则包括国际金融经营环境、国际金融内部控制、国际金融市场约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和协调。需要提及的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提高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地区大国,有必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设,参加国际经济协调。中国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为地区的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国际地位会越来越高,并将在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中国在新的货币体系建立之前可能作出的选择是:一方面促进IMF的决策机制更加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另一方面我们可借鉴欧盟的做法,先在区域内协调,在东亚范围内用同一声音说话,凭借其整体实力与西方发达国家抗衡,这样就有可能使欧美接受中国为代表提出的某些方案,并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造中发挥较大的作用。 总之,国际货币体系是规范各国间货币金融交往所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作为世界范围内的公共产品,一方面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制度创新的特殊利益分配,这其中包含了制度变迁主导型国家对他国的部分权力控制。如以美国怀特计划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方面使美国大受“铸造税”之利,另一方面也使美国在二战后独霸西方社会的战略企图在经济领域又一次得逞。由于经济实力相对悬殊,大量发展中国家要求变革国际货币制度的愿望最为强烈,是制度变迁的最迫切的需求者,但无力承担制度创新的责任,不能形成制度供给。但同时美国在全球社会日益向多极化方向发展的今天又不具备足够的权威来实施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实际上是一种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政府是决定制度供给的主导力量,这其中的原因不光是由于制度是公共产品,无人提供制度供给,最主要是由于政府拥有绝对权威,其手中握有暴力潜能,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具有特别作用。在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的今天,象二战之后单纯依靠一个超级大国的霸主地位来建立一个全新的国际货币制度是不可能的,而只能依靠国际社会的多边协商与外交力量的制衡,这其中发展中国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欧元与日元的崛起,将与美元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这样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最高境界在全球采用单一国际货币的最终目标也会越来越遥远。储备货币的确定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一个关键,而对储备货币的所在国来讲又意味着极大的制度创新的优势。美国、欧盟与日本出于自身国家利益的考虑,都有着强烈的制度创新的意愿,纷纷提出有关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构建框架的设想,从实力比较,因此美国、欧盟与日本最有可能成为未来制度创新的主要力量。由于改革的约束条件是制度的边际收益等于制度的边际成本,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制度均衡必然是边际的和局部的,这也意味着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是一个渐进与漫长的过程。【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年版。 [2] 潘英丽:《全球视角的金融变革》,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 张宇燕:《东亚金融危机与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3-4期。 [4] 李晓西:《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5-6期。 [5] 张宝珍:《改革国际金融体系 建立国际金融新秩序》,《世界经济》1999年第5期。

提供几个相关联论文供你参考: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及其监管: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应选择统一监管模式:瑞富破产警示中国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要谨慎:金融衍生工具对财务会计理论的冲击及对策:从中航油巨亏事件再看金融衍生产品: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审计:新加坡:衍生产品市场和金融监管的发展及借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及其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参考《金融衍生工具--发展与监管》美国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体制及各项改革提议:刍议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及监管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监管法制构建中的三个关键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及其规范监管的探讨希望以上相关论文对你能起到一些作用。

如何进行衍生品设计研究论文

室内设计创新之路

室内设计如何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热门话题,它主要针对当前建筑室内设计创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忽视室内环境特点和要求,忽视建筑形式与内部空间的整体性,盲目照抄照搬、盲目追赶潮流、盲目进行材料堆砌、盲目听命于甲方老板、盲目追求效益的倾向而提出来的。

一切艺术创作的创新问题都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因为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所谓标新立异、推陈出新,都是指在继承过去设计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发掘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寻找新题材。在建筑创作范畴,还要探索新结构、新技术领域、开拓新的材料来源。我国现阶段的室内设计,由于受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阶段的制约,还没有形成既结合国情,又具有鲜明时代感的设计风格趋向,普遍出现照抄照搬西洋或中国古代建筑样式或装饰部件的情况,这就是社会上公认的以拼凑代替设计的现象。说明我们缺乏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建筑文化素养。

其具体原因是:

1) 对建筑室内环境的意义缺乏理解,缺乏正确的建筑环境意识和念。

2) 社会整体建筑文化发展的落后(或称繁荣中的危机)。

3) 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机制不完善。

从社会观察中发现一些问题十多年来,我国室内设计从无到有,出现空前活跃之发展势头,对于开创广大人民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设计创作中也出现不少好作用。但由于室内设计作为一种专门的学科和专业,刚刚建立,人才培养还没有跟上形势,行业的兴起更是基础薄弱。出现上述情况是基于根本的设计观念模糊:

1、国内艺术衍生品现状:艺术衍生品在国内出现存在时间已经比较长了,原来主要包括各博物馆推出的与古代艺术品相关的衍生品,实际上是一种纪念品性质的衍生品。目前“衍生品”的概念指的是与现当代艺术品相关的衍生品,它们目前的被认可程度和消费介入程度都不是很高,可能是一个开始和发展的阶段,这是目前的一个现状。2、国外艺术衍生品现状:国外的衍生品因为起步早,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体系,比如说大都会、卢浮宫等所有的大的美术馆或博物馆,都有专门的衍生品和发展的部门,制作一些衍生的明信片、纪念品,也包括高端的复制品。3、艺术衍生品制造条件:艺术衍生品的开发和制作实际上是建立在高端的制造业的基础上,比如说你要做一件雕塑的产品,涉及到很多的工艺、材料,如果没有成熟的制作体系是没办法完成的。现在我觉得中国制造已经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包括各种版画的复制技术。4、艺术品的衍生产品主要是建立一个流通的渠道,这个流通的渠道建立起来的话,大量的开发就能够有一个持续的,而不是说只是在一个点上进行销售,这是很困难的,这是不具备复制化或者是批量化的一个制造的基础。5、艺术品的衍生产品的开发步骤: 一是研发阶段,要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来进行研发。因为衍生品跟艺术家的自由创作不一样,它要选择到合适的一个消费群体,在研发阶段要准确地捕捉到这个群体的需求,这可能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因为现在很多人想当然的进行一些开发,并没有进行市场调研,结果开发出来的产品可能消费者接受不了,这就造成一种资源的浪费。 二是要注重它的品质。因为衍生品毕竟一种艺术的商品,产品必须要保证质量、品质,跟艺术原创作品完全不一样:原创作品只要表达创作者的意图表达出来就行了,当把它转化成衍生品时,就需要在品质、包装等方面要求有一定的成熟度。

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和约:(1)具有①一个或多个基础变量;②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额度。具有专门条款规定结算金额,某些情况下要说明是否需要结算.(2)不许要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因素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合约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可以通过外在与合约的方式,方便地结清头寸,或者允许交割某种资产使得接受方头寸与净额结算无显著差异。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定义:衍生工具是指有以下特征的工具:(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在未来日期结算。2005年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基本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对衍生品和嵌入式衍生品的定义,并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全部归类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负债”,其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首先是对价格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涉及到金融资产的跨期转移 2、杠杆性: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以签订大额员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 5% ,则可以控制 20 倍于所投资金额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 3、联动性: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①易双方违约的信用风险、②资产或指数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③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④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⑤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或控制失灵的运作风险、⑥违约而成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新)(一)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类:1、内置性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也称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是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的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例如目前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2、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3、OTC交易的衍生工具。(二)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股权类产品金融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气温变化的天气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三)按照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趋势(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的发展;(3)放松外汇管制(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新发展1、风险管理型创新。2、增强流动型创新3、信用创造型创新4、股权创造型创新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一手钱一手货”(二)远期交易(三)期货交易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商,按约定的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三)远期利率协议(四)远期汇率协议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1、金融期货定义:首先了解期货交易: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涉及的一种对指定的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时间和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协议书;以各种金融商品(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 2、金融期货的基本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是有具体形态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权或债权的金融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为了获得价值或收益权,为了筹集资金或寻找投资机会;而期货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为不愿意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利润的条件。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竞价、某一时点上的均衡价格,金融期货交易虽然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但是它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的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成熟的市场也会实行保证金制度,但所涉及资金或证券的缺口由经纪商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交易的时候拥有或借入全部的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转让;对冲结算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1、集中交易制度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5、限仓制度6、大户报告制度(三)金融期货的种类: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产生的背景: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而产生(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 1970 年代初) 外汇汇率风险的种类: 商业性外汇风险是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和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利率期货其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股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风险而产生的。(1)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市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2)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libor、hibor(3) 股权类期货①股指期货 :最早产生于 1982 年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货交易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和交易对象进行交易,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合约的价值以股票价格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出现的股指期货情况: CME 推出的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 NSE 推出的综合指数期货,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 1983 年悉尼期货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货; 1984 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时报 100 种股值期货;香港恒生价格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③股票组合期货:(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同时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2)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2、价格发现功能 :在公开股票高效竞争的环境种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因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竞价集中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价格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 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所的职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标准化期货合约;制定交易的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提供交易信息;监督和组织期货交易 交易所采取会员制。非会员只能通过委托会员经纪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报价驱动方式,交易者接受报价 竞价方式:指令驱动方式,通过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向市场公布 合约包括的内容: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与方式,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 设计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避免实物交割,达到保值和获利的目的。 大约 2% 左右的期货合约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金融期货的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制度是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高效率 初始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 保证金水平:由结算所规定,水平一般在 5-10% ,但最低为 1% ,最高达到 18% 保证金水平体现杠杆作用 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所 由独立的结算所作为清算机构,采取会员制 结算所职责: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帐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信息 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 1 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成交价进行对照,计算浮动盈亏,进行随时清市。 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结算周期,并对所有帐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计算,要求所有交易盈亏及时结算,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金帐户,控制市场风险。 结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载在结算所帐户上,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在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负责清算盈亏 交易所成为所有和约的履约担保者,承担所有的信用风险,省去交易者对交易双方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 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 定义: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限仓原则:近期严于远期、套期保值与投机区别对待;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的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 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前一道屏障 (五)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和影响因素1、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现货价格)+持有期的资金利息-持现货金融工具获得的利息或红利以及在投资收益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期货价格)2、影响金融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1)现货价格(2)要求收益率或贴现率(3)时间长短(4)现货金融工具的付息状况(5)交割选择权四、金融互换交易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一)金融期权的定义: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买入者在向卖出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权力,核心是一种权力,是否履行由买入者根据收益大小衡量 期权交易是一种单方面的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拥有这种权力,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期权费后,必须按合约履行承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最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1、基础资产不同。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3、履约保证不同。4、现金流转不同5、盈亏特点不同。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二、金融期权的分类(一)选择权的性质:买入期权 - 看涨期权,卖出期权 - 看跌期权(二)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四、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及其影响(一)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 履约价值,期权合约本身具有的价值,即买方执行期权能获得的收益。 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协定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协定价格是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成交时约定执行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依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 以 Evt 表示内在价值, s 表示市场价格, x 表示协议价格, m 交易单位,则 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m ,否则为 0 。 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

包括绘画、表演、艺术设计、动漫、雕塑、摄影等多种组成,都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我们国家的文化创意发展丰富。最有名的就是北京798创意园区,已经在世界声名远扬,上海八号桥堪称经典,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出“灰太郎与喜洋洋”等比较经典的动漫产品及其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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