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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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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毕业论文

从预算意识问题方面来理解全面预算 预算是指用数字编制未来某一时期的经营计划,未来某一时期一般指一个会计期间,可以是月、季或年度,简单地说就是把企业的经营计划通过货币化的形式来体现出来。 全面预算就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把预算的手段纳入到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围绕行业或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对各类经营管理活动及其资源配置进行预测、控制和管理。 但就是这个全面预算的定义,到目前,有很多企业还不能准确的把握,以至于单纯的认为预算只是财务行为,应该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制定和控制,甚至把预算理解为是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支出的计划和措施。全面预算管理是集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利润预算、工资性支出预算以及管理费用预算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预算体系,预算内容涉及业务、资金、财务、信息、人力资源、管理等众多方面。尽管各种预算最终可以表现为财务预算,但预算的基础是各种业务、投资、资金、人力资源、科研开发以及管理,这些内容并非财务部门所能确定和左右。财务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主要是从财务角度为各部门、各业务预算提供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并对各种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而非代替具体的部门去编制预算。 企业推行预算管理的真正主旨是利用预算在计划、协调、控制、考核方面的工具特性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有的企业负责人简单地把“全面预算”定位为“财务预算”,甚至定位为“财务部门的预算”,甚至认为预算管理就是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支出的计划和措施。事实上,尽管各种预算最终表现为财务预算,但预算管理决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财务部门的作用主要是从财务角度提供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并对各种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从而使预算管理的全面控制约束力得不到很好的发挥,最终导致全面预算管理陷入困境。也有很多企业认为预算与公司的战略关系不大,从而缺乏明确手段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的进展状况进行细化。有句老话:“三分战略,七分执行”。重战略而疏执行,往往会使有价值的战略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会使企业的发展与其设计的战略南辕北辙。相反的,企业制定预算却没明确公司的战略方针,一样也无济于事。因此企业通过全面预算可以使企业的长期战略和年度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企业的目标和各级单位的具体行动相结合,从而实现“化战略为行动”。 认为预算只是编给上级或领导看的,与实际工作没什么关联。其实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不单单是给上级或领导看,重要的是它能明确各单位的分工,能够减少各单位操作中的隔阂,防止部门之间出现不协调的现象,从而提高运作效率。预算能表明企业内部各级、各部门、各成员怎样工作才能达成企业的总体目标,不同层次、不同单位之间预算信息的传递、协调可以引导企业的整体活动,有效地避免无序的部门行为,通过预算编制协调企业资源,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并通过预算的执行控制、分析、调整,使企业实现整体战略目标。 解决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限划分、职责定位致关重要,为此,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成为必然。因此一开始企业就应该对预算的定义来理解透才能完善的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全面预算管理模式。假若企业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那么一定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浅析政府采购及其存在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接下来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意义我简单的谈一些认识。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政府采购法》在全国的实施,目前的政府采购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各地区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计划性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由于部门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很难完全预料预算年度中可能发生的财政支出事项,中途预算追加相对频繁,造成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其次,方式不规范。由于政府采购的批次多、数量少,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大部分商品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加之各单位自行采购补办手续的事项较多,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其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审计中了解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的商品不满意,认为部分采购商品质次价高,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了使用单位的商品使用效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些充分说明了,当下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弱化,难以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相继出台了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影响,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了政府购买行为。但由于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公平竞争,还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违背了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受到了影响。其五,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采购人员掌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使的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上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政府采购的意义(一)有利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采购部门能获得优质廉价的商品和劳务,从而节约采购的资金成本,使财政支出在使用中能体现出规模效益。(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分散采购中,政府的采购行为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分散完成,采购过程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采购形式缺乏必要的规范。而政府采购的实施将使得政府采购行为被控制在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使采购过程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增强了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三)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政府采购支出作为一种购买力是社会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可通过调整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来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施加影响。政府采购这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经济萧条时,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以增加社会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可通过压缩政府采购规模的办法,以减少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给经济降温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我们的财政采购将越来越趋于成熟,也将会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以“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为主题,可以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意义作为主线,展开论述,正文:

政府采购预算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业行政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加强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仅对保证事业计划和行政任务的完成,而且对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事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在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农业等领域从事公益性的业务活动;行政单位则从事着组织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二是有利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国家财政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支出,政府采购活动实质上是财政资金运动的一种形式。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如何,既影响着单位预算的平衡,也影响着财政预算的平衡。

因此,要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就需要各事业行政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资金,为财政预算的平衡奠定好基础。

三是有利于提高事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各单位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共同配合。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为单位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

第二,可以使单位财务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第三,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促使单位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可以实现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的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是有利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别于以往的财政工作,它除了要结合现有财政政策之外,还与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招投标法、合同法等关系密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使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思考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计划的作用,从源头提高效率】 笔者认为,依靠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争取得到支持,及时编制和下发政府采购计划,有效发挥计划的作用,配合“网上采购”,实施“申报改革”,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由申报制向计划制的转变,将从源头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现状及影响 从内容上看 零乱片面 政府采购计划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但从政府采购的发展要求看,还存在内容上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 从时间上看 下达较晚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后,很多都在该计划执行当年的下半年才下发;有的计划与采购实施同步进行,有的要求实施采购了才去催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计划,留给集采机构执行的时间很少。 从执行上看 刚性不强 影响效率的因素中,采购人要求更改政府采购计划的占有较大比例,随意更改技术参数、调整数量、改变品牌等时有发生。执行计划的刚性不强,一是失去了计划的严肃性,二是增加了程序和时间。 从作用上看 发挥较弱 虽然目前政府采购计划存在陆续下达、时间较晚的种种问题,但即使这样仍给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带来一点便利。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就已下达的采购计划进行分析,并催促采购人申报,申报审核时还可以依据计划核对申报是否正确,但计划的实质作用远远不止这些。 对策及措施 科学编制计划和标准 一是在采购计划中列明每个采购项目的需求时间,以增强计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二是对年中大量、频繁的追加计划进行分类研究,尽量将能够纳入年初计划的采购项目纳入,对于暂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建议编制短期计划并及时下达,利于政府采购中心快速、有效整合;三是政府采购计划应同财政预算一同下达;四是尽快逐步统一通用物资的采购标准,细化公用设施配置标准,避免采购单位盲目需求。 采购人做好计划编制和执行 一是严格要求采购人按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结合单位需要,编制好本单位的采购计划,明确需求时间,同时不能有品牌等方面的倾向性要求;二是加强采购计划的约束力,严格要求采购人不随意更改政府采购计划,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或随意设定项目需求技术参数,避免频繁调整采购计划;三是加大采购需求时间的约束力,促使采购人在当年内尽早申报执行采购计划,避免大量采购项目堆积在假期、年末和采购资金截止期,以免造成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不均衡,影响采购效率。

加强政府釆购管理毕业论文

浅析政府采购及其存在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接下来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意义我简单的谈一些认识。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政府采购法》在全国的实施,目前的政府采购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各地区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计划性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由于部门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很难完全预料预算年度中可能发生的财政支出事项,中途预算追加相对频繁,造成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其次,方式不规范。由于政府采购的批次多、数量少,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大部分商品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加之各单位自行采购补办手续的事项较多,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其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审计中了解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的商品不满意,认为部分采购商品质次价高,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了使用单位的商品使用效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些充分说明了,当下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弱化,难以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相继出台了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影响,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了政府购买行为。但由于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公平竞争,还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违背了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受到了影响。其五,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采购人员掌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使的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上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政府采购的意义(一)有利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采购部门能获得优质廉价的商品和劳务,从而节约采购的资金成本,使财政支出在使用中能体现出规模效益。(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分散采购中,政府的采购行为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分散完成,采购过程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采购形式缺乏必要的规范。而政府采购的实施将使得政府采购行为被控制在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使采购过程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增强了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三)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政府采购支出作为一种购买力是社会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可通过调整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来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施加影响。政府采购这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经济萧条时,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以增加社会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可通过压缩政府采购规模的办法,以减少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给经济降温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我们的财政采购将越来越趋于成熟,也将会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目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在事前参与、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监督检查中滞后,造成许多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监督部门在事前参与监督显得更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政府采购的事前参与和监督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理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即实行采管分离的原则。在采购资金结算上,实行采购、付款相分离的原则。即政府采购负责采购计划的备案,付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性的监督。岗位设置要相互监督和牵制。如操作岗位与合同审核岗位、决策岗位与执行岗位之间等等,要保持相互监督和牵制的关系。防止少数甚至一人说了算,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采购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违规操作的发生。对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监督。对采购人员建立岗位纪律要求,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同时,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及从业资质认定。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采购的质量及效率。因此,要对采购人员的理论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其实务操作多加指导,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告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执行的。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关心相关的政府采购事项,这就相对扩大了对采购操作的监督力度。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担负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决定着每一个投标单位的命运。对评审专家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要求,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础工作,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计划采购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期参与和事前监督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强采购预算的监督。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对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凡是没有上报预算或虽然上报预算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擅自组织采购的,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票,财政部门拒绝拨款,审计、监察部门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采购活动进行事中的有效监督对政府采购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材料必须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电子监控材料。对采购供应商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对社会各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家机会是均等的。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的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合法、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履约能力适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后检查。一是采购合同的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同签订。二是合同执行监督。三是合同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督。加强审计、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涉及财政、财务、工程决算、法律等专业知识,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部分也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定。定期进行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应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和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监督采购机构是否按照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合规性监督外,还要注重本身的采购质量,看其是否在采购的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决策的记录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购档案,可以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制定相关政策等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促使其强化服务意识,忠实履行采购执行职责,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实现物有所值、物美价廉的采购目标,并公布考核结果,增强社会监督。

我所知道的有基莫尼,卡尔,等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及特点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欧洲。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国家逐步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建立管理机构;一战前后,政府采购的主体逐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向其它公共服务组织扩展。二战后,政府采购的作用向外延发展,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手段。到了60年代至70年代之间,由于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兴建基础设备和发展重点行业,国际招标得到广泛的应用,政府采购制度开始走向国际化。最终,1980年,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政府采购协议》建立。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经过20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建立了较完善的体系。因此, 我们应大胆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的理论与方法,来发展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尽管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然而在我国许多地方已有这方面的成功实践,为了将这些成功实践经验加以进一步总结并从理论上予以升华,以促进我国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为此,我们拟结合国外政府采购制度,从法律规范、制度建设及运行环境等几个方面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剖析。(一)发达国家有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各国都备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美国为例,美国国会为了管理联邦政府的采购行为,通过了一系列管理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这些基本法律主要包括1949年《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和1948年《武装部队采购法》。另外,国会还制定了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如1933年通过《购买美国产品法》,对美国的采购市场进行保护;《小企业法案》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对小企业进行优惠。以上述基本法律为基础,由各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包括:联邦服务总署制定和颁布的《联邦政府采购条例》以及《国防部制定的武装部队采购条例》。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来自: 免费论文网(二)各国自有一套有效的适合本国国情的采购组织管理体制。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模式不能一概而论,都具有各自的历史原因的国情特点。总的来说,可分为三种模式:①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如香港政府除了土地、建筑物和个别低价商品外都由布政司物品供应科根据《公共采购条例》集中采购。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新加坡是实行高度分散的采购制度,只有有限的物品如计算机、纸张等是通过集中采购的,其他物品都由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预算署)制定的《政府采购指南》自行采购。③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除部分产品由专门部门采购外,其它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模式。如英国规定,财政部的授权支出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在资金总额内),但在大项目上的支出通常需要同财政部经费小组协商。虽然,各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模式不尽相同,但都是从各自国情出发,经过长期的实践,在各自的法律范围内有序运行。(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1.有明确的政府采购目标及原则。随着发达国家200 多年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其目标已不仅仅局限于制度最初的节约政府支出。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内涵的扩大,政府经济作用的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目标也日趋多元化。这些目标包括:促进政府采购的经济有效性;促进政府采购中廉洁和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心;促进实现其它特定的社会目标,如扶持小型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有效保护,还可以和其他政策配合实现多种经济和社会目标。如保护环境、促进就业等。政府采购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货币价值最大化原则等。2.有具体的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和程序。尽管支出管理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对政府采购制度而言管理的核心是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或程序。大多数政府采购法规都以规范政府采购方法为主要内容,而不涉及采购计划和采购之后合同管理阶段。这些采购方法包括:①公开招标,即由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邀请潜在的投标商进行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投标人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②两阶段招标,即采购活动明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购机构就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质量或其它特点以及就合同条款和供货条件等广泛征求建议,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规范;第二阶段,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就包括合同价款在内的所有条件进行投标。③选择性招标,即采购机构直接邀请有限数目的投标商投标的国际竞争性招标,即只有收到了采购机构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才可以参加投标。④寻价采购,即对几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⑤单一来源采购,即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⑥谈判采购,即采购方和买方通过对合同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从而达成共识的一种采购方式。3.注重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有效保护。这是一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政策目标。如美国至今仍执行着其1993年制定的《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签字购买物资采购合同或公共建设项目合同时,必须承担购买美国制造的产品的义务。国内产品优先是美国政府采购政策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即参加了《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在政府采购中采购外国产品的数量也极为有限。实际上,通过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保护,鼓励采购本国产品,对本国经济发展极为有利。从政府采购制度对一国经济发展作用来看,在日本、韩国都曾为其支柱产业的振兴立下过汗马功劳。如日本在振兴汽车工业时,其政府和公共团体采购资金均投入了本国汽车工业;在振兴电子工业时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通讯设备的采购为日本刚刚起步的电子工业提供了一个不小的市场,帮助日本企业顶住了美国跨国公司电子产品的冲击。

毕业论文政府采购

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1、装订顺序: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纸张型号:A4纸。A4 210×297毫米论文份数:一式三份。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3、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Roman字体。4、字体要求:(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8)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1.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投标【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有别于传统预算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建设工程计价也将逐渐转变为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之一是为投标者报价用和为招标者编标底之用,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价分析对表中各栏目进行报价,并逐项汇总为各部位以及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因此,工程量清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者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标底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投标一、前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领域经一步开放,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办法,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现状,通过试点和摸索,我国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动态监管”三者结合的模式,并于2003年7月1日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推广执行工程量计价方式,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实行量价分离,打破以往的定额计价方式有较大不同,而且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人,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包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科学合理的招投标办法,应该是企业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装备水平等综合素质的竞争,在竞争中形成市场。因此,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日益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本文主要从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招标要求、图纸要求及规定将拟建招标的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预算或综合定额子目分项计划出拟建招投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项以及按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的组成部分,供招投标、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通常工程量清单是有编制能力的招投标单位(业主)直接提出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出,随招标一起发到投标单位。(二)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地方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发布的消耗量定额,综合价格等自主确定的,其涵盖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其他费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共五部分(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征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 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1)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2)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报价的项目构成、单价组成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增加了报价的可靠性,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3)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 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4)工程量清单报价将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四)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1.定额计价是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曾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未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总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地了解工程造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且从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都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象以往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价差,最后在计取各项费用,才能知道工程费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2.采用统一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可将经济、技术、质量和进度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细化到综合单价的确定中,并对工程造价中自变和波动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价格及具体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和管理费,实行自主报价。这就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3.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抓管理,炼内功,降成本,提效益。有效地避免了个别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的编制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工程量计算偏差,从而使评标、定标工作在量的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竞争基础。在招标过程中把施工图纸发给个投标单位,以各自计算的工程量为准的方式,虽说对招标单位来说,能减轻许多工程量,但对投标单位来说,常常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要计算工程量,还要考虑确定投标单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加上要承担工程量计算偏差的风险,招投标实际上有失水平。工程量计算的偏差,对于工程总造价影响很大,利用定额编制预算进行招投标,实际上主要是考核各投标单位预算员的编制水平,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整体的综合实力。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因为投标过程往往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是一家,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6.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促进建筑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过去工程造价以定额为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将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样国家控制量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价格也逐步走向市场化,这是定额改革的第一步,此后建设部在1998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工程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1.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而传统的定额计价的本质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法定化的政府定价制度,因此,很难准确的反映建筑产品价格。2.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了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而且还面临着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竞争意识,敢于竞争,扬长避短,这不仅是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竞争,同时也是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方面的竞争,进而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优势、特点和自主性,对促进和提高施工企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只有那些高效、质优、价低的施工企业才能形成利润空间,才能被市场接受和承认。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3.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这点和定额计价,平均工资,固定费率,总体合理个体不合理相比较来说,有较明显优势。4.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极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达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治日后追加工程造价。5.工程造价,人才为本。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多能”的复合人才,来充实企业。这就刺激了从业人员要炼就终身学习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懂得国际工程造价操作理论与务实,技术综合能力强,只有这样的专业人才才能善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和行业振兴的必备人才,这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条件。(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时的主要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1.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业主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单位随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根据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果没有太太的出入,即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报价,如果发现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改动工程量,而应该致函或直接找招标单位澄清;3.确定投标报价;4.通过单价分析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分项单价确定后,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每一次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最后将各项合价汇总即为工程总造价;5.在评标定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常常与合理低价中价的原则相结合,为了中标,投标单位之间有可能会发生恶性竞争的行为,这时应禁止将工程直接费,即工程成本作为竞争费用,应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一种用来表达工程计价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和数量、单价、合价的表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就是表格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数量四个栏目由招标人负责填写后与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而单价、合价两个栏目由投标人完成。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完成以下工程内容:设计图纸所要求的实体性工程,为形成实体工程而采取的措施性工作,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此相应,工程量清单由分部与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一)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中,业主可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除了通常包括的内容外,如招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等,还必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传统的招标文件相比,清单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招标投标,以求得合理的工程价格。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3、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二)标底价格的编制。标底价格由五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税金。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最后汇总成标底。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规范管理,便于管理,便于计价”的特点,遵守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遵守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项目编码体系。采用编码体系的目的是方便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进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进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为项目名称编码,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项目特征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自行编制。遵守统一的项目名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由多个工序组成,为方便施工企业计价的需要,工程量清单除了写出统一的项目名称外,按规定要求考虑项目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与工程造价有关要素,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理解,而影响招标的公平性。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如施工排水,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内容,由于不同施工企业将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与施工措施,按项计列,具体工程量由施工企业自行计算。招标人提出的措施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有清单中未包括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措施,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招标人有关的费用有:预留金、甲供材料费,这部分费用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投标(一)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投标人分别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及其其他项目逐项进行报价,根据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工程量清单报价从表达形成,组成内容和投标策略三个方面都体现了投标人通过市场竞争,自主形成价格这一特点。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现阶段我国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有两种:1.是采用国际上普遍沿用的全费综合单价计价,既分项工程的单价中包含了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全部费用,将综合单价与相应的工程量相乘再相加后即得该工程的总造价;2.是我国目前普通使用的工料单价法,即先用工程量清单上给定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套用预案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基价,从而确定工程项目的直接费,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工程的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等,最后将这同部分费用相加后既得该工程的总造价。采用第一种方法投标报价时,该报价是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人员素质,施工机械和机具的配置、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等编制的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投标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投标单位编制本企业的内部定额,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出有竞争力的报价。第二种方法采用的是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预算定额或综合定额,这就把人工、机械及材料的消耗量统一到了同一个水平,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而非企业的个别成本,因此不利于各投标单位之间形成真正的竞争,降低工程造价。目前,我国推行的是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即第一种方法),这样既可以在招标投标和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又可以与国际惯例接轨,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的目的。(二)投标报价的组成内容体现了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施工企业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编制单价时,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可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或按照企业内部定额确定。人工单价可以根据市场劳务分包情况予以确定,材料价格应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基础上进行市场询价,机械台班单价,应调查租赁价格,确定自行购置机械还是进行租赁更能降低成本。对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成本降低措施,按实际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三)利用投标策略进行报价,以保证在标价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经济效益。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是不平衡报价,即在总报价固定不变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砼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有两方面的目的;一个是早收钱,另一个是多钱,投标人通过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单价,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使前期工作的收入合理的大些,从而达到早收钱的目的。为了能够多收钱,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于实际数量比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多的或者有可能多的,不妨合理的提高单价,反之,则可降低报价。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评标(一)评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的核心部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和以往发生了很多变化,主要表现在:1.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评标主要看总造价,评标工作中的商务标评审十分简单;清单形势下由于清单本身具有的特点,评标工作不能只简单的评工程总价,还要进行分部分项清单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有计算错误等的评审。2.定额计价时企业报价都依据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不用考虑企业的特点,企业之间对同一项目的报价基本相同,所以评标时不用考虑企业报价是否合理;在清单形势下,材料价格、人材机消耗量等全部由企业自主报价,评标时必须考虑其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不低于企业的成本。3.定额计价时施工合同主要签订总价合同,结算时以定额为依据;清单执行后施工合同主要以单价合同为主,所以评标时要审核投标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存在计算错误,避免给业主带来损失。由此可见,清单执行后,评标工作更加细化,要考虑的因素越来越多,我们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二)现行的政府采购的项目,政府为了尽量减少财政投资,基本都采用最低投标中标原则,最低中标法在评定时,简单易行,能真正体现招投标进行价格竞争的目的,也能减少人为因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但诸多企业内部定额尚未建立和健全,市场机制也尚未完善和成熟,种种不利条件下,一些实力软弱,业绩差的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谋取中标,违背价值规律,恶性压价竞争,由此产生各种不良后果,为引导投标人以不低于其成本的合理低价进行竞争,从以下几方面实现。1.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询标的办法来确定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进行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明确的可量化的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在评分标准设置中,合理规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权重,商务标一般应占到70%,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浮动。对结构简单,施工方法与工艺相对成熟的施工项目,商务标的权重不妨为100%,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项目,为避免施工单位低价抢标,影响工程质量,应相应加大技术标权重。为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或恶性压价可能性的产生,通过设置化标准来确定“异常”报价,对异常报价只能计取较低分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防止施工企业不平衡报价,正确评判其总报价是否合理有效。七、结束语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用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随着我国加入WTO,多工程造价管理而言,所受到的最大打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所以,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即由原来的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编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改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实物量)给投标单位报价,即顺应了国际通用的竞争招标方式,又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八、致谢首先,我向指导我毕业设计的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本论文是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做毕业设计的每个阶段,从选题到查阅资料,论文提纲的确定,中期论文的修改,后期论文格式的调整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指导老师的大量支持和帮助,他严谨和务实的态度,让我受益匪浅。再者,我想对我的母校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它给予我在大学深造的机会,让我能继续学习和提高;并感谢全体老师和同学们长期以来的关心和鼓励。通过这次毕业设计,让我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课题,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断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计价方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最后,望母校蒸蒸日上,再创辉煌!参考文献:1、袁洋志,诠折招标工程量清单法.福建建筑,、朱红莺,浅谈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法.建筑经济,、马建梅.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投标[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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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抛开抄袭。你至少切实参与实践几次招投标活动,再查些资料仔细分析分析。建议毕业论文不要写这样的题目,没有实践,写不好的。招标和投标也不一样,而且这两个问题有点大。你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点展开观点分析。比如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设置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在实际投标中的应用问题;或者投标中报价的确定问题,方案的优化问题,等等。选择一点就够写一大堆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3000字篇三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控制审计 实际应用中,管理控制是内部控制重要组成成分,体现了人控制的重要性,管理控制在实例实验中通过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进行控制审计工作,控制过程是一个积极的过程,也体现出控制过程是一个完善的过程[1]。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审计控制活动要用 报告 和资料进行复核和审查,防止实施过程中出现纰漏,其中就包括审计报告和管理 建议书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的监控,是工程管理控制审计是关注着工程项目的进程与绩效相关手段,例如:在项目的实施中项目的优先级是否发生了变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项目是否还有联系?根据实际工程建筑中过程,做出符合实际的趋向预测,以便保障各个工程活动乃至整体项目按照计划书和合同有效地、经济地实施[2]。多种条件因素在项目实施中引起变化,其中主观条件尤甚,它是绝对变化的,用唯物辩证关系不变则是相对的,同理可证,平衡时暂时的,反之,不平衡是永恒;因此,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管理控制人员必须随着施工情况的变化而调整方案,进行动态的控制,才能保障项目实施的正常有序的进行,验证了工程项目管理程序是一个动态的程序。 一、工程项目实施中进度控制的审计 分析工程建筑项目除工期外,需要从多角度,多因素方面进行综合性分析,其中包括工作量,资源消耗等多种的影响,因此对于工程进度的审计,也不能片面的考量,必须从多角度、综合性的审计,故工程项目是一个综合得概念。 管理控制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透过调查、审核工程项目的总战略目标以及工程项目的周边环境,来实现工程项目工期、进度控制审计,其中包括以下三个环境(政治、经济、自然等三个环境)。工程项目定制施工计划和招标方案时国家有相应的准则,必须在国家相关建筑规定的定额范围内,同时不得违反当地政府部门的的建筑法规和政策,对于工程的工期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且允许工程工期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因此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鉴定项目工期时是否在国家定规范围内,是否在实施工程时违反了当地建筑有关政策,要以完成工程目的为总目标;为了能给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可行的技术信息,工期与工程不能脱离当地经济,要与当地经济结合并保持一致性,计划进度、工程实务、劳动消耗也需综合考量。 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控制审计 在建筑领域中,经济效益最大化=盈利最大-成本最小化,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工程建设目标之一,所以成本管理是管理控制重要手段,故成本控制就是在到达预期的工程功能和工期要求时,同时减少工程实施中的开支,优化成本开支,将总成本控制在成本预算计划内,以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目的 在建筑项目实施中,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减少成本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查漏补缺,以实现战略目标的前提下,促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是成本管理控制审计的总目标。 2.成本目标 在建筑活动中,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要想体现它的价值,需在审计工程中与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率、工作量要求、消耗等因素相结合,片面强调目标成本,会使审计结果出现错误,造成误导,所以必须同时分析进度、效率、质量状况。 三、项目质量控制的审计 工程项目实施工程中,各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无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后期施工问题,进而影响工程质量,无法到达工程质量目标,所以工程项目是个渐进过程。工程建设完遵循循序渐进的过程,遵循的过程包含以下四部分:人工、资料、设备、施工工艺等,分步分项完成以下四步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整个工程。管理控制中的质量控制要直接渗透到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存、使用过程中,并着眼于与各个要素和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实施中由不同环节组成,这就需要不同的单位参与各个环节项目的建设中,这就要求质量控制必须做到重视人以及人工作的管理控制。 目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也是要达到一定目的,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和服务,使得该项目的客户及相关使用者满意,在保证客户满意度的前提下,最终的产品质量必须满足该项目目标。而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最终会体现在该项目的运行功能和使用效果上,这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工程质量管理是追求符合预定目标、符合要求的工程,而不是追求最高的质量和最完美的工程。 工程质量的设计应该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当地环境而设计的,但在功能设计上除了与当地经济相结合外,还需根据工期、费用优化确定设计方案,且必须符合工程整体效益目标。在实际工程项目实施中,追求高质量是所以工程项目的目的,但是在追求过程中,也需要通过质量管理控制的审计,在符合工程项目功能、工期和费用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不出质量事故;质量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尽量做到工作合理化,提前预测并规避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这是工程质量管理审计的主要目标。根据该项目的类型以及作用、性质等来选择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审计方法。对一些国家重点的基础设施、战略设施,明确战略目标是首位,重点工程的的对质量的审计高于工期和造价的审计,例如大型水力发电、战备粮仓库等。 四、项目实例介绍―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1.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结合实例为了了解和评价某建筑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审计组对该公司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和测试,并对该公司提出了合理化管理建议,该公司需要加强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实现内部审计由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转型。 2.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实施 (1)确定评价类型。本次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工程建设的专项内部控制评价。 (2)审计评价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工程管理内部审计要明确工程项目:审计目的、时间、内容和相关人员分工等。 (3)调查。审计组询问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审计调查表,并签字保证真实有效; 五、测试 本次测试,在所有项目中抽取样本n,并对n个样本进行全程业务控制,测试过程中,样本n的业务控制必须符合内控评价体系的要求,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对样本的各个环节的关键点进行全面、有效的测试,测试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控制点,如图1所示: 如要分析可行性报告的深度是否达到要求,需询问,翻阅该项目竣工档案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了解报告是如何编制和审批的。 评价意见:本环节完善的内控度,较好的执行力度,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了良好参考资料。由权威的设计机构编制完成的极具深度的可行性报告,并经由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审批手续完备。 2.抽样测试初步设计与概算控制点,如图2所示: (1)相关人员通过查阅该工程的竣工档案,第一,审查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书、设计委托和设计单位资料;第二,核实初步的审查。 (2)审计人员要做到1)审查设计 委托合同 有关条款,2)了解合同是否符合要求; (3)审计人员需审查项目工程,1)是否有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会审记录,2)会审参加人员是否符合资质,3)会审记录是否完整; (4)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审查编制人员是否有资质。 评价意见:良好,由专业人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相关部门的会审审批。概算编制人员也是由设计院专业人员完成,编制和审批手续完备。 3.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控制点 (1)审查施工图纸及相关记录是否完整,核实图纸的审批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审计人员查看初步设计图和施工图,要求两图保持一致。如查出不一样的地方,还需审查施工图是否得到相应部门的调整批复; (3)审计人员审查预算书的编制,按照相关规定审核预算书,重点排查预算与概算的差异,并按相关规定审核差异部分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评价意见:重点委托专业设计院设计完成,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审核程序,故本环节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项目招投标管理控制点 (1)测试环节中,根据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制度规定,审核抽取的n个样本有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标。重点检查评标和定标人员的资质,以及与参加评标单位相关人员分离情况,且重点检查评标和定标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对抽取的样本n进行审查,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重点检查招标与投标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合同和中标结果是否保持一致。工程的承包分为总包和分包,如有单位分包,须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被分包单位须检查分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建设单位审查抽取的样本n,对所有项目进行重点排查,看是否有遗漏的项目未进行招标,尤其土建与电气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否都进行了招标,并监查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招标情况。 (4)招标文件必须由专人保管,并时常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 六、结论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控制审计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企业界及政府都十分关注的问题,结合学术理论的在现有的观点系统、深入的对工程管理内部控制进行探索分析,并借鉴其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工作实践中本人对目前工程审计进行了思考和 总结 ,发现很多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在工程审计工作中比较看重工程造价,轻视工程管理,根据此问题本人提出开展控制审计、成本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模块,再结合本文中实例测试,对其运用和效果进行很好的说明。借由本文提供了工程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的思路和审计模式,希望能更好的促进进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开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3000字篇四 浅谈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教学中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的整个施工周期,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施工过程至竣工移交后的保质期结束。在整个过程中分阶段进行目标成本、实际成本的实际对比,对各阶段目标成本完成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使实际成本接近或控制在目标成本之下。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概念、构成及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项目成本管理是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是指建筑企业结合本行业的特点,以施工过程中直接耗费为原则,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发生的各项收支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以实现项目施工成本最优化目的的过程。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在项目施工现场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 其它 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项目成本管理主要任务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对于建筑类企业而言,项目成本控制是该类企业日常管理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对所有资源要素按时间节奏进行动态优化组合,也就是说,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就要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它是贯穿企业的生命主线。 二、我国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现状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意识薄弱,认识上存在局限性 许多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领导、项目经理及企业员工都认为:成本管理是财务或计划部门的任务,与自己关系不大,不愿投入精力去研究。企业的成本核算“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很普遍,有的企业甚至为了应付检查,随意篡改数据,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成本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组织管理分散,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 一些施工企业将成本管理的任务分配给财务、材料采购和现场的技术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仅从资金总额上控制工程成本,材料采购部门仅从材料供应质量的优劣、难易程度及服务质量的好坏角度考虑,较少顾及材料的价格对成本的影响。技术部门仅从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角度考虑,认为成本组织管理模式,缺乏团队内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各自为政,很难形成成本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教学中的重要性 在以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教学中,许多教师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非常重视,而对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视度不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教学中就应把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也应作为我们教学的重点,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尽可能的降低工程造价成本费用,并对学生进行引导,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的岗位上,通过运用所学的知识来控制工程项目成本,对工程项目采取成本细化管理,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盈利最大化的目的。 四、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教学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在教学中要强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以下三大环节: 认真做好成本预测和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首先掌握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变动发展趋势,提出成本降低方案,对已完成的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与目标成本相比较。对出现的差距,要及时进行差异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使实际成本接近或控制在目标成本之下。 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成本控制。在生产耗费发生前,要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 实行工程项目人员全员成本考核,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却人人不管。 在教学中要强调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四大原则 实现成本最低化原则,就是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不断降低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的目标成本。 工程项目成本过程控制原则,就是指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施工过程至竣工移交后的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的成本的控制。因此,成本控制工作要体现在项目施工中的每一环节,使工程成本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动态控制原则,就是在实施动态控制过程中,要抓住关键性问题以及在工程项目中不经常出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实施“例外”管理。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职能部门、班组以及一线施工人员在肩负成本控制责任的同时,享有成本控制的权利;并要根据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并且要责任到人、切实可行,使项目的成本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猜你喜欢: 1. 建筑工程管理论文范文 2. 3000字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3.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毕业论文 4.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5.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精选范文

1、着眼实际,查漏补缺,抓紧修订完善招投标法规的配套制度。要对现行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滞后于现实的抓紧修订,有明显漏洞的及时完善补充,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实行监管部门与实施部门职权分离,堵住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等漏洞。尽快研究制定新制度,修订完善老办法。2、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管。立足现有体制,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监管”的原则,重新界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和招投标中心的职责并监督其严格履行,构建职责明晰、适应招投标市场发展要求的领导、监管和操作机构管理体制。以招标方式的选择、资格审查和评标为切入点,以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全程监督,明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责任,把单纯监督执法拓展到立项、履约、验收、审计等各个阶段。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把招投标活动的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便于社会监督。 3、发展问题,果断处置,建立招投标举报投诉和快速干预机制。相关案件在招投标期间未引起重视或被举报,工程竣工后很难获取直接线索。要健全举报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构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对实名举报的有价值线索,及时受理,认真调查。

一、发包方有不规范行为对每一个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来讲,发包方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建筑项目工程如果没有了发包方,就意味着此项工程也就不存在,更没有了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管理一定要从根本抓起,解决根源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招标工作的进行。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存在一些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发包方如果不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流程,就会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行,从而建筑工程的质量。二、承包方有不规范行为承包方是与发包方互相对立的存在,承包方在招标工作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承包方也就是工程施工工作进行的主体,是建筑工程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承包方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实际质量以及消耗成本和经济效益。现阶段很多工程的承办方在招标时有不正当行为。三、缺少法律的限制法律可以很好地限制一些不正当行为造成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标规范上面虽然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不规范行为的约束还是没有很大的力度,故在招标进行时还是会存在很多的不规范现象。要是不能很好的解决,就会带来很多的工程问题。不知道在哪里看招标信息,可以到火标招标网。

政府采购论文3000字

如果没有严格的采购管理加以规范和监督,企业就会极大的损害企业利益。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论文3000字,希望你们喜欢。

工程采购管理浅析

【摘 要】 本文讲述了传统工程采购模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设计——建造工程采购模式、设计——管理工程采购模式、BOT模式等,对采购人员平时工作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 采购 BOT 管理

工程采购模式,是指工程实施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咨询师、顾问)、设计人、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人等工程活动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模式,包括合同关系、指令(管理、协调)关系、协作(平行)关系。

1 传统的工程采购模式

(1)传统模式的组织。这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业主委托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的准备,设计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有关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货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一般指派业主代表(或委托监理工程师)与咨询工程师、设计人、承包商连续,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2)传统模式的特点。传统模式下合同关系有:业主——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咨询工程师),业主——设计(勘察)承包人,业主——施工承包商,业主——直接供应商。指令(管理、协调)关系有:监理工程师——其他合同当事人(除业主、分包商之外)。协作(平行)关系有:咨询、设计、勘察、施工、直接供应商之间;分包商之间。传统工程采购模式的优点是:管理 方法 较成熟,各方都熟悉有关程序;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以控制;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其缺点是项目周期较长,业主管理费和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这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在国际工程界最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和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此种模式。我国工程界也习惯采用此种模式。

2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1)CM模式的组织。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简称CM模式,又称为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这是近年来在国外比较流行的一共工程采购管理模式,与我国过去的所谓“三边”工程模式近似(边设计、边施工、边部分动用)。这种模式的工程采购是阶段性的,不必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即可进行招标。由业主、业主委托的CM经理与建筑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但CM经理对设计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要考虑到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组织施工招标,由业主与中标承包商签订 承包合同 。(2)CM模式的特点。业主分别与各个承包商、设计单位、设备供货商等签订合同。业主与CM经理、建筑师之间也是合同关系。而业主任命的CM经理与各个施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运输等承包商之间则是业务上的管理和协调关系。各承包人之间是平行(协作)关系。CM经理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他的主要任务是对成本、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换。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这种模式的缺点则是分段招标可能导致工程费用较高,因而要做好分析比较,研究项目标段的多少,选定一个最优的结合点。(3)代理型和风险型CM模式。CM模式有两种常用的组织方式。1)代理型模式,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商和代理商,业主和CM经理的 服务合同 采用固定酬金加管理费(即成本补偿合同)办法,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风险型模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在英国称为管理承包。能够进行风险型管理的CM公司通常是从过去的大型工程公司演化而来的,来自咨询设计公司的CM经理往往只能承担代理型CM。目前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许多工程管理公司已形成独立的公司机构,能够进行任何一种形式的建筑工程管理。

3 设计——建造工程采购模式

(1)设计——建造模式的组织。设计——建造模式是一种简练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FIDIC条件的《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和《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都是基于这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而编制的。在这种方式下,业主首先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建造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甚至提供包括项目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程服务。(2)设计——建造模式的特点。这种采购管理模式在投标和订合同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自己选择咨询设计公司进行项目的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各个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近年来这种模式比较流行,主要是由于可以对各项分包采用阶段发包方式,因而项目可以提早投产;同时由于设计与施工可以比较紧密地搭接,业主能从节约电费、节省时间以及承包商对整个工程承担责任中得到好处。设计——建造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在项目初期选定项目组成员,连续性好,项目责任单一,有早期的成本保证;可采用CM模式,可减少管理费用,减少利息及价格上涨的影响;在项目初始预先考虑施工因素,可减少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

4 设计——管理工程采购模式

(1)设计——管理模式的组织。设计——管理工程项目采购的管理模式,通常指设计任务的承包者,同时受业主委托提供施工管理(监理)服务。这类似CM模式,但更为复杂。在通常的CM模式中,业主分别就设计和施工过程管理签订合同。采用设计——管理合同时,业主与工程师(建筑师、咨询师、监理工程师)只签订一份合同,既包括设计,也包括类似CM服务。设计——管理承包商常常是设计机构与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施工管理)企业的联合体。(2)设计——管理模式的两种形式。设计——管理模式的实现可以有两种形式。1)业主与设计——管理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负责设计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2)业主只与设计——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分别与各个单独的承包商和供货商签订合同。这种方式可看作是CM与设计——建造两种模式相结合的产物,这种方式也常常用于承包商或分包商阶段发包方式,以加快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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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采购及其存在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接下来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意义我简单的谈一些认识。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政府采购法》在全国的实施,目前的政府采购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各地区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计划性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由于部门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很难完全预料预算年度中可能发生的财政支出事项,中途预算追加相对频繁,造成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其次,方式不规范。由于政府采购的批次多、数量少,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大部分商品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加之各单位自行采购补办手续的事项较多,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其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审计中了解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的商品不满意,认为部分采购商品质次价高,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了使用单位的商品使用效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些充分说明了,当下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弱化,难以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相继出台了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影响,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了政府购买行为。但由于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公平竞争,还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违背了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受到了影响。其五,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采购人员掌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使的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上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政府采购的意义(一)有利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采购部门能获得优质廉价的商品和劳务,从而节约采购的资金成本,使财政支出在使用中能体现出规模效益。(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分散采购中,政府的采购行为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分散完成,采购过程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采购形式缺乏必要的规范。而政府采购的实施将使得政府采购行为被控制在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使采购过程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增强了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三)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政府采购支出作为一种购买力是社会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可通过调整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来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施加影响。政府采购这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经济萧条时,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以增加社会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可通过压缩政府采购规模的办法,以减少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给经济降温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我们的财政采购将越来越趋于成熟,也将会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管理可以写得宽一点,不用太具体。以下是推荐的思路:题目:略论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一、解释政府采购的含义,简略介绍我国政府采购的历程。二、介绍政采购的作用、优点。三、介绍目前政府采购存在的缺点、弊端。四、重点分析说明政府采购监督目前存在的弊端。五、解决府采购监督弊端的办法(以下是本人曾经写过的办法,供参考):1,对采购机构监督。政府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是政府专职实施集中采购计划的主要机构。随着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集中采购很有可能出现“集中腐败”现象,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果断的措施,有效遏制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腐败形为。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应从机构设置,人员的培训,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内部管理的规范,采购计划的实施,采购方式和程序的确认、采购结果的检验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促使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政府、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保护商(厂)家的合法利益,鼓励公平竞争。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理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也就是实行采管分离。作为管理主体的政府采购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不参与具体的商业活动;作为采购主体的政府采购中心则完成具体的采购事宜,那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公平竞争的法则。在采购资金结算上,实行采购、付款相分离,即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并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工作,但无权支付货款,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二是在采购活开始前,严抓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以增强社会监督力度,抑制腐败行为滋生念头。腐败行为的发生总是与暗箱操作等环节联系在一起,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关心相关的政府采购事项,这就相对扩大了对采购操作的监督力度,为此,各种违法活动或舞弊行为就会在众人的监督下,大为收敛甚至消失,从而就使腐败行失去了滋长生的机会。三是要在采购活动进行中,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使采购工作在法定的程序下运行、在公开的场合中操作,以提高采购操作的透明度,就能有效防范暗箱或违规操作,遏制腐败行为滋生的环节,从而达到避免腐败行为滋生与蔓延的目的。四是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后检查。五是狠抓制度建设,增强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牵制力度,阻断腐败动机的萌生。首先,政府采购的岗位之间,如,操作岗位与合同审核岗位、决策岗位与执行岗位之间等等,必须要保持相互监督和牵制的关系;其次,在政府采购操作的环节上,也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互之间的牵制关系,如,询价采购环节、邀请招标环节等等,都必须具备一定的相互监督和牵制手续,以防少数甚至一人说了算,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采购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违规操作的发生。六是要定期加强对集中采构机构的考核,以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对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这样才能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形成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和行为上的“压力”,切实有效也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增强他们的反腐防变的能力。2,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预算涉及到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基本建设和国际、国内金融组织贷款、国债资金等。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先由各采购单位向财政部门连同采购机关对其进行汇总审批,然后再层层批复下达。在审批过程中,要注意保证采购预算的全面性,防止使用单位偷换资金使用项目,防止单位化整为零逃避集中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凡是没有上报预算或虽然上报预算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擅自组织采购的,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票,财政部门拒绝拨款,审计、监察部门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3,采购供应商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对社会各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家都应是机会均等的。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商(厂)家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的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厂)家的产品合法、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履约能力适当。因此,首先,必须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发给市场准入资格证书,并实行年检制度。其次,建立专家评委库制度。由采购机关聘请相当数量的相关领域内的专家作为评审员。在评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数量的评委,以此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第三,建立违约处罚制度。对中标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要监督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对于不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厂)家的资格。第四,建立履约激励制度。对于屡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发生实质性投诉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应建立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厂)或荣誉供应商(厂)家的评比制度,在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并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推荐,以激励供应商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4,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同签订。合同是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签订的,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合同各具体条款的拟订过程中遵循平等的原则。合同的监督应侧重于具体条款是否具备合法性和规范性;是否遵从招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损害供需双方的权益;是否提供完善的履约条件。二是合同执行监督。合同的全面履约是保证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履约的主要方面应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实施供应,采购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安排。进行监督的重点是对项目实施范围、实施进度、产品及销售服务的质量、合同双方的补充协议等方面进行监督。三是合同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督。货物验收是项目执行的另一重要环节。通常“开箱验收”式的验收已不能满足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需要,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要求的内容、程序和技术力量要求已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需要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会同采购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按一定的程序进行。不仅如此,售后服务的监督是履约保证金返还的重要依据,所以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之后不能视作项目实施完成,实际上是完成了项目实施中的一个阶段。5,采购外部监督。一是社会监督。通过开设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发布政府采购价格信息等形式来加强社会监督。同时,每次招标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到现场对招标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进行公证。二是新闻监督。每次招标活动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使整个招标活动都置于新闻部门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强审计、司法、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知识,而且涉及工程决算、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因而要借助审计、司法、监察部门的力量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部分也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定。四是定期进行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应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金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共同参加。在检查中,除了检查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外,应重点检查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检查采购单位是否将应该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计划,以及重点检查各单位分散采购情况。6,采购法律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形成要以健全的法律为依据,这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严肃性与高效性相统一的前提。目前,我国已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有《招标投标法》,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这对于保证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法律不系统、效率低等问题。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要遵循国际惯例、借鉴国外有益的作法,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系统性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该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以《政府采购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第二层次是以“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为中心的制度体系。包括实施细则、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等。这些制度是对《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制定。第三层次是地方性的政府法律制度体系。包括:地方政府采购管理条例(或办法)和采购目录、审计监督、合同监督、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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