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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税收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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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税收问题研究论文

我与税收征文------我们都是纳税人 自有国家起,税收也便应运而生,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完善。纵观我国历史发展进程,历朝历代的君王无不把减轻税负、轻徭役作为立国之本。 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每一个公民,都是纳税人,对于这些,有些人会产生疑问,我们又不做生意,也没有上过税,怎么会成为纳税人呢?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比方说,我去商场买一瓶洗头液,那么在付洗头液的价款中就已经支付了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单位给职工发工资超过1600元钱,也要给国家上税,如果我们想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新房,购房价款中已也包含了房产税、营业税等。同样,如果买彩票中奖了,在银行存钱取利息时,都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而我国政府为了扶植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已取消了农业税。总之,税收多种多样,它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国家收取了这些钱又做些什么呢?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它又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因此,税收的作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共和国的基石,是经济平衡发展的保障。 从深处说,税法很抽象,也难以理解,但是通过上述的几个例子,会让我们看到税法的具体性,也便于理解,如果有兴趣深究的话,不妨借几本有关税收的书看看,一定会对税收加深理解、受益非浅的。 扬荣弃耻——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 也许有人会问,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有什么联系?这句话问对了,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的关系可大着呢。且听我细细说来: 只有扬荣弃耻,才能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遵从度。现在我国的税收意识还很淡薄。人们对税收带有偏见。几千年的旧税收制度,是剥削阶级榨取人民血汗的工具,在人们传统的思想上对税收有一种抵制心理。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国家和税收性质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有一部分人,总是削尖脑袋,想空了主意,用尽了办法,盘算了又盘算,想在国家税收上“捞一把”,能偷就偷,能就,能逃就逃,并把偷逃税作为一种本事和能力。纳税人税收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的直接原因。 依法诚信纳税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前提条件。就拿保康来说吧,改革开放以来,保康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翻开《保康县志》,最早的县城城墙周长仅有1717米,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保康县,赛猪圈,堂上打板子,河边大听见。如今展示给我们的是“十里长街、百家企业、千幢楼房、万家灯火”花园般的县城。保康面貌焕然一新,一跃成为全省的旅游热县,文明城市。保康面貌的巨大变化,税收功不可没。当我们漫步在新街,散步在紫徽广场的时候,深深感到城市建设的大大改善。我们保康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全山区农业县,全县财政收入去年刚刚过亿元。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公益事业资金从哪里来?要靠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从哪里来,要靠税收。 只有把扬荣弃耻落实在诚信纳税上,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经济。中国的建设需要税收,而税收又呼唤依法诚信。国外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只有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由此可见他们的税收诚信度。近年来,国家税务机关正在建立纳税人信用机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让不同信用程度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信用程度高的,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在某一个时段免予稽查,对信用差的,严格跟踪监控,对偷逃税的“无信”纳税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如果没有扬荣弃耻的思想,何来依法诚信纳税的好风气,如果没有诚信纳税的好风气,何来足够的财政资金搞好保康建设,改变全县面貌就等于一句空话。 保康县尧治河村就是一个明荣耻、依法诚信纳税的典范。与神农架原始森林相邻、有着大森林的原始与梦幻,更流传着尧祖圣地、野人故乡的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曾经是特困村,但经过10多年矿电滚动发展,一举告别贫困,跨入全省300强村,人均贡献国税万元,创造了让人惊叹不已的神话。尧治河村的龙头企业——尧治河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开立来累计交纳国税超过四千万元,仅2006年入库国税790万元,在保康县年度国税排行榜中列第二,成为全县纳税最多的磷矿企业、乡村企业和人均交税最多的全县纳税第一村。谈及纳税意识,国税部门不禁赞叹:尧治河人致富靠的是艰苦奋斗精神,在纳税意识方面也堪称全县楷模,村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列奎等支持税收工作更是没说的! 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大声疾呼,扬荣弃耻,要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更加强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

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财政危机。

国家财政困难,导致发生饥荒,没有钱去赈济;发生战争,没有钱支付军饷。

没有钱赈济灾民,饥民作乱;没有钱发军饷,饥兵作乱。

饥民与饥兵结合,导致大规模的国内叛乱。

政府军缺乏战斗力,导致国家既无法消除外族入侵,也无法肃清内部叛乱。

财政危机,导致军事危机;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

如此恶性循环,明朝最终走向灭亡。

表面上的原因是如此,但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

为什么会发生财政困难?难道说,象明朝这么一个当时世界上,经济数一数二的发达国家,赋税收入,居然还无法应付一些意外的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要知道,中国历史上许多比明朝小得多的国家,进行更大规模的连年军事行动,尚且游刃有余。战国时期的诸国就不必说了,赵国、秦国,许多次战争都动用几十万大军,以后的三国、五代十国等等,都可以举出许多例子。

反观明末,不说名义上军队数量多少,真正实质意义上动用军队十万进行一次战争,已经是接近极限,超过十万一点还可以,如果接近二十万,则国家财政就已经无法维持。

一个这么大的国家,一个耕地面积十亿亩以上,人口接近二亿的国家,赋税收入,居然少到连招募二十万真正有战斗力的精兵都做不到,那这样的赋税收入,只能说已经少到了不正常的地步!

随之而来的是如下几个问题:

为什么在明朝初期的时候,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发动大规模的对外战争,以及发生饥荒的时候,赈济灾民没有任何问题,而到了明末就不行了呢?

难道是因为明初的经济比明末更发达,明朝在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经济处于不断衰退中?这显然背离了事实。任何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以及任何当时人的记载,都告诉我们一个事实——明朝的经济,越到后期,就越繁荣发达。

万历时期,经济的繁荣,生产力的发达,更是达到了一个高峰,明初与之相比,望尘莫及。即便在连续发生了自然灾害后的崇祯年间,尽管相对于万历时期,经济有所衰退,但在总体上,远远高于明初,则是不成问题的。经济是更繁荣了,生产力是更发达了,而国家的财政,却是更加困难了,这是什么道理?

我们注意到,明朝初期到末期的赋税收入,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那么,明朝末期的财政困难,自然是因为国家的赋税,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了。收入基本不变,开支却随着人口的增多,而不得不增多,这样当然就造成了困难,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还有一点,如果说赋税收入,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那么至少每个人感觉到的税收压力,应该远远低于明初吧?可为什么反而明朝末期,到处都是一片对赋税过高的抱怨,到处都是叫苦连天的声音呢?

如果说,是后来增加的军饷,或者额外的加派过多,这也不通。要知道,明成祖时期,修建紫禁城、营建武当山建筑群、郑和七下西洋、五十万大军五次北伐蒙古、几十万大军屡次南征越南,这几个事件,随便单独拿出一项来,所造成的财政开支,就远远高于崇祯时期所有的赋税收入、辽饷剿饷练饷的加派,以及地方上额外的加派的总和。但为什么明成祖时期,百姓对负担虽有一定抱怨,总体上却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社会保持安定,而到了明末,增加赋税,造成的反对声音,会这么巨大?

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出系统的解答,才能解答明末财政危机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从而解答明朝灭亡的真正实质原因是什么!

但是,对这些问题给予一个透彻的回答,我们还是需要一步步进行分析。

首先,从黄仁宇著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论文专著论述中,我们可以确认如下三个事实,然后从这三个事实出发,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给上面这些问题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

这三个事实是:

1、明代的税收过低,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

2、明代的税收,几乎在25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在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3、明代晚期,人们对任何一次增税的行为,都叫苦连天,以致于当政府试图增加赋税时,阻力重重。

关于第一点,明代税收过低的问题,可能许多人都难以相信。

中国人一直以来被灌输的观念、受到的教育就是:明代的统治者如何残暴荒淫,如何横征暴敛,如何敲骨吸髓,广大人民在沉重的剥削之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明代的灭亡,都是由于统治者征收的赋税过重,人民难以负担,奋起反抗的结果。

满清统治者是这么宣传的,现代教科书上是这么写的,甚至一些所谓的历史学家的文章专著中,也是这么宣扬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么?

只要稍微了解一些明代的生产和财政情况,很容易就能做出否定的回答。

事实上,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

(1)农业税低

“王朝周期循环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王毓铨,按照他的观点,明朝的崩溃是因为“向农民征收过重的田赋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明代的税率而言,这种指责得不到证实。

(2)商业税更低

农业税虽低,无论是4%还是2%(从政府实际征收到的角度来说),总还是实实在在的征收着,那么商业税,在明代基本上是名存实亡,剩下的也仅仅是点缀。

如果说农业税偷税漏税的行为,占据总体税收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那么商业税方面,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偷税漏税掉了。这种情况下,用税率来衡量明代商业税的征收,已经失去了意义。

明朝倒是很符合现在一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自由主义”信徒的理想。

经济的发展运行,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涉控制,对私人经济力量的发展,政府无心、也无力管制约束。

于是,在满清这最后一根稻草的压力下,明朝走向了灭亡。这是全体明朝人的悲哀,而不仅仅是崇祯帝。

明代财政制度和现代相比,明代财政有两个重要特点。 其一,户部控制的并不是国库的全部。户部从来没有如今天的中央财政部门那样统一规划过所有的帝国资源,其他五部都有独立的财政自主权。 其二,明代初期,最大税收的田赋并不征收金银,而是征收粮食(事实上,明代任何时候都没有以白银作为官方标准,而是以粮食石数作为基本财政单位)。只有矿税等税收是金银形式上缴,这部分银两不多,基本放入了内承运库。在偶尔的情况下,田赋折合成了金银,就送往南京作为武将的俸禄。明代财政税收制度设计和安排:明代的内库很是有名,明代中后期,因为屡屡征战,军事开支骤增,国库资金收入远远不能应付其巨额开销,屡有大臣上书要皇帝从内库支取费用以供国用,但皇帝总是很不情愿,宁可向人民加税来弥补入不敷出的国库,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私产”拨出来。这个小金库收入不菲,又因为皇帝本人过分吝啬,向来为史学家所诟病,以为亡国之祸。其实明代建国伊始,只有内库,内库即国库。在正统七年,设立了户部的太仓库,现代正意义的国库正式成立。太仓库专门是用来存储金银,所以又叫做“银库”。太仓库建立后,就有了国库和内库的正式区别。明帝国财政的管理是分属多个政府结构的,户部只是其中之一。财政管理制度取决于帝国的政治制度。开支方面,其最大的特点是宫廷开支与公共资金严重混淆。这是明朝家国一体化的政治制度造成的。

明星税收问题研究论文

公众人物还做出这种违法犯罪的举动,对大家的导向不好

有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严格调查,制定更加完善制度,提高偷税漏税的处罚,提高对缴税制度的管理。

我觉得需要进一步增加偷漏税的惩罚力度,通过这样的方式警醒所有人不能偷漏税。

对那些主动进行透露自己行为的明星和公众人物来说,虽然这些人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财富,他们却通过透露出的方式来躲避社会责任。这些人在人前光鲜亮丽,但却没有做着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明星偷漏税的事情其实已经非常常见了,之所以明星敢明目张胆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偷漏税的惩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很多偷漏税数亿元人民币的明星竟然没有背负刑事责任。

一、明星偷漏税的行为屡见不鲜。

在薇娅因为偷漏税的问题被曝光之后,明星们偷漏税的行为被大家进一步关注。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我们只要收入超过5000元就需要纳税。但对于这些年收入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人民币的明星和主播来说,他们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偷漏税。这种行为非常不公平,同时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纳税秩序。

二、我觉得需要进一步提高偷漏税的惩罚成本。

我随便举个例子:薇娅在一年内透露税亿元,但薇娅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处罚金,薇娅就不需要坐牢,甚至连基本的刑事责任都没有。之所以这些明星敢明目张胆偷漏税,主要是因为他们偷漏税根本就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因为他们大不了补交税款就可以了。

三、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的制度建设。

虽然每一名普通人都在正常缴纳税款,但对于少部分的明星和公众人物来说,因为他们的收入构成本身比较复杂,所以他们可以通过各种花样来偷漏税。这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我认为税务部门需要制定出更为完善的税收制度,通过这样的方式约束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行为。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现在已经不止一次出现明星偷税漏税的合同事成了,无论是阴阳合同还是说通过工作室公司个人之间的这种账户的转换来规避税收都不止一次的发生了,这就证明部分明星在道德这方面是有待完善的,不是针对所有而是说有一些确实有问题。

偷税漏税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说数额比较小,那可能也不能做什么严重的处罚,毕竟关于税收惩罚这方面有一个叫做首犯不罚的定律,你第1次犯就是罚你钱,你不会有什么牢狱之灾,但是第2次你就得受到惩罚了,不过据说这个政策最近正在尝试逐渐改动,因为娱乐圈现在偷税漏税的明星太多了,搞阴阳合同的不在少数,被曝光出来的是那么零星的几个,但你有没有想过没有被曝光出来的呢?

娱乐圈是一个很复杂的集体,你从这些年曝光出来的关于娱乐圈的这些新闻,你就知道娱乐圈不是我们想说那么简单的,现在所有的风平浪静光鲜亮丽都只是一个表象而已,深层次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阴阳合同之类的,曝光出来的就是这么几次,但实际上可能很多明星都有参与,其中就像明星代孕这个事情一样,甚至有圈内人士表示这很常见,就可见娱乐圈跟我们普通人所认同的这些观点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些偷税漏税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格的惩罚,因为明星本来在收入这方面就已经比大多数人高了,而且赚钱更容易,你可以说明星能走到现在也确实不容易,但你不能否认明星既然称得上是明星了,他赚钱的能力比普通人要强出不止一个档次,拍一集电视剧就是几十万,但一个普通人他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钱,所以说应该对他们的税收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更要限制天价片酬。

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纳税意识与现代税法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为什么要纳税?这常常是一个看似肤浅的问题。我们的社会总是宣传”纳税光荣”,”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为什么要纳税”这个关键问题。 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开始,帝王向他的臣民收取各种各样的赋税瑶役,以满足自己享受及统治国家的需要,成了约定俗成、理所当然的事,这种加于庶民百姓身上的赋税是单方向的、义务性的、强迫性的,帝王及他庞大的国家机器是税收权利的无条件享受者。纳税人与国家机器的关系是纳贡和索贡的关系。 在现代民主国家,政权来源于公民选举产生,民选政府代表所有国民管理国家,维系政府费用支出、支持政府正常运作的依然是税收,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征税作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团体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制性捐献或让渡,实际上是压低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去满足政府开支的需要,但这是纳税人整体利益所要求的。而这整体利益既应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也应体现在政府通过良好的税收制度去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矫正市场运作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财富分配上的不公正,避免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剧烈的社会冲突。 这一公认的现代税收原理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二是税制与公正的关系。 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通俗而言是,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应能让纳税人感受得出,我花钱纳税是为了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不是请人来高踞于自己头上逞凶扬威。政府应该提供的服务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是保护每个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与行为自由,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无端侵扰,陀思妥也夫斯基在《少年》一书中说:“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第二是提供公民良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威尔。杜兰在《希腊生活》中谈及古雅典税收时说,黄金时代的雅典人原谅国家的苛征,因为国家给了他们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无疑,广泛的发展机遇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由此观之,距今两千五百多年前的雅典虽然谈不上有精深的税法理论,但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社会,政府服务于人民的性质是明晰可感的,因为她的人民可以感性地体会到由政府提供的消极性保护和积极性发展机遇——后者除了要求社会有广泛的自由和广泛的参与权,还要求有发达的教育、文化及其设施等公共产品——这两类服务。在当代民主国家,安全保护和发展机遇更是每个公民可以明确地作为自己的权利来要求于国家的。 因此,国家向每个公民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和公共产品,保障每个公民有广泛的权利,作为这种服务的回报,公民自觉承担纳税的义务是应当和正当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一致,不纳税就好象当一名”逃票的乘客”一样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所谓的纳税意识,实际上是权利与义务完整结合于一体的,而我国通常讲的纳税意识只强调公民应尽纳税义务,却并不含有公民应享有权利的意思。一字之差,透露的社会格局和观念上的差异却是巨大的。纳税人意识折射出公民花钱购买政府服务的真相,单纯强调纳税意识,反映的却是一种跟索贡与纳贡无大区别的社会关系格局;纳税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础,脱离权利的纳税意识却还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之间连着一条脐带。 撇开残缺不全的纳税意识,立足于纳税人意识,政府征税是必要的。但对于掏钱的人民来说,既有成本高低问题,也有个税收负担在各个人和各阶层的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此外,政府征税除了满足财政需要外,还要通过征税去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这也涉及公正。优良的税制既可以把人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代价降到最低,又可矫正财富分配不公;恶劣的税制则增加人民负担和加剧分配不公。 亚当斯密提出优良税制四原则:”个人纳税能力、确实、方便和节约”早已成了现代税法的法理基石。”个人纳税能力”指必须以纳税人自身的负担能力为依据确定纳税额,体现公平,不得苛征、少征,“确实”指征税必须以确定不移的法律为依据,使纳税人明确应缴哪些、缴多少、怎样缴,明确什么机构有权征税,以避免任意专断的征收和税吏的勒索。“方便”指纳税手续简便。“节约”要求把征税过程的耗费降到最低,避免因税吏过多、薪俸开支过大以及贪污、中饱私囊、随意加征等腐败行为而造成税款流失,使人民付出的高于国家所收入的。这几点主要影响人民负担的高低,同时也影响社会财富的分配公正。而最直接影响公正的是如何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确定征税额。现今,任何国家的税收都包括间接税和直接税。间接税是从消费品征收的增值税,任何人每购买一次消费品,就纳了一次税。适合消费者纳税能力,可起到矫正分配不公的对消费品征税是从价计征而不是从量课征,即对高档商品征高税,对大众化、平民化的日常用品征低税。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遗产税、馈赠税。基于个人纳税能力并有抑制和矫正财富分配不公之作用的征税方式是分级累进税,而累退税则背离个人纳税能力和加剧分配不公。 西方国家的税制以分级累进的所得税为主,财富基数越大,征税比例越高,因此越有钱就纳税越多,这样有助于抑制贫富两极分化,克服市场经济造成的资源过分集中。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所得税的征收比重一直低于流转税,造成税收调节市场经济资源配置,遏制两极分化的功能大大弱化;在最终要转嫁到每个消费者身上的间接税征收上,发达国家实行从价计征,对只有高收入者能问津的高档品征高税,对大众的生活必需品征低税,这就减少了低收入者的间接负担。而我国虽一定程度上实行对高档品征高税,但同时“对盐等生活必需品征税具有累退性质”,这意味着我国部分间接税有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从而加深其生存窘况的性质。近几年一而再,再而三大幅提价的邮资费便有此性质。第三,在发达国家,遗产税和馈赠税之类税种的征收目的不是提高财政收入,而是为了抑制不劳而获和矫正不公,用罗尔斯的话来说,是为了“逐渐地、持续地纠正财富分配中的错误,并避免有害于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和机会公正平等的权力集中。”为此,实行的是高额征税。而我国却没有实行高额遗产税和馈赠税。还莫说我国权钱结合的现实使富人得到无数好处,仅就现行税制这几方面而言,如果要说现在的中国是“富人的天堂”,一点也不过份。而且现行税制的下一个特点更为这个判断提供了证据。第四,我国对广大农民征收的税带有人头税性质。还在18世纪,休漠就指出“人头税是一种横征暴敛”。稍后,亚当。斯密也指出,人头税不是流为任意的、不确定的,就是完全不公平的;在不把社会底层的福利和安全放在眼中的国家,人头税极其普通(5 )。从18世纪至今,视人头税为最不公正,是税法学界的普遍看法,各发达国家不仅早就废除人头税,还宣布人头税非法。而我国对农民的征税,不光是亚当。斯密批评的任意性与不公平性兼而有之,而且我国农村金钱与权力往往合一的现实还使得富者既有手段也有力量把自己应纳的税转嫁到贫者头上,甚至搜刮贫者以肥已,形成“劫贫济富”的颠倒格局。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律就不是好法律,我国的法律家总是忽视这一点,过时的法律就如恐龙,而恐龙是注定要消亡的,一个完善的市场法律促成了它的消亡。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农业税收政策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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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发展问题,农民收入增加问题,农村社会全面进步问题,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重研究、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农业税收负担或轻或重,直接影响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因此,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农业税收制度创新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工作。 一、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的两种观点必须理性分析 在我国,尽管农业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现阶段,对于农业税收的征与否,理论界和实践界有完全相背的两大观点纷争。 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收制度应予废止。其理由是:(1)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我国的工业化,农民已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还将付出更大代价,目前农村需要休养生息。(2)我国加入WTO后,首先受到巨大冲击的是农业,比如近年美国出口到我国的大豆在1500万吨左右,相当于我国大豆的年总产量,国外农产品大量在中国销售,国内农产品价格还要下降,农民收入还会相对减少,多渠道、全方位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很有必要。(3)我国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近两年国家财政收入的净增额都在2000亿元以上,而全国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扣除减免后仅300亿元左右,即使不征收农业税收,也不会影响财政状况。(4)减除了农业税收,不一定影响国家税收总规模,而且减除了农业税收,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和扩大生活消费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生产、生活行为的实现可以增加新的税收。(5)宁可国家公务员少调一两次工资,也应当减除农业税收,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缩小贫富悬殊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6)我国加入WTO后,就应当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遵循前工业化时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化时期农业与工业平等竞争、后工业化时期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规律,现在不谈财政补助农业,至少不应再从农民那里取得税收。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税的征收,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农业税收的征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长远看可以不予征收,从现实看农业税收征收具有客观必然性,其理由是:(1)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增强农业生产者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农民已经形成了“皇粮国税,自古有之”的习惯意识;而在“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时期,积极、主动交“公粮”、交“爱国粮”的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在今天,广大农民依然有“种了国家的地,该交国家的税”的朴素意识和情感。在我国财政总规模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对农业产业征税,虽然取得的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极小,但它是延续和强化农民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的重要途径。如果仅仅看到的是农业税收入不多、成本较高,就放弃征收,甚至停征和取消,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农民的纳税意识、法制意识、爱国意识,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2)对农业产业征税是防止“税退费进”的必要手段。虽然我国农业生产者是弱势群体,从事着弱质产业,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是当前最低的收入阶层。但是我国当前的农村税费制度、乡镇政府体制、县乡财政体制都不够健全,如果不用规范的、统一的、严肃的、法制的农业税收制度对农业生产者征税,完全可能出现“税退费进”的情况,一些部门和基层就会利用当前各种体制上、政策上、管理上的缺陷,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收取各种费用和集资,摊派各种款项和劳务,农村“三乱”就会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中央通过三令五申和大量工作控制农民负担取得的成效就会前功尽弃,农民负担就会反弹。(3)对农业产业征税是巩固县乡财政制度基础的必然需要。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良好,国家财政总收入连上几个新台阶,但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和内地、大中城市和县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一些县乡区域经济不发达,决定县乡财政规模上不去,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县乡财政既不能保证“吃饭”,更谈不上重点支持义务教育,而搞建设只能靠举债、集资和摊派。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税收是县乡财政的主要收入,在财税改革不配套、转移支付不规范、县乡财政运转困难情况下,继续对农业产业征税十分必要。(4)对农业产业征税制度必须改革和创新。首先,我国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是1958年制定的,它基本适应“一大二公三纯”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早已不适应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实际情况,目前国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给农业税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农业税收应当抓住机遇及时改革立法。其次,农业特产税虽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现阶段,已制约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林农生产积极性,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势在必行。第三,农业税减免的政策功用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通过有效的减免杠杆的启动,对农村实行休养生息,帮助支持贫困地区。 对是否要征收农业税收虽存在重大分歧,但从我国历史发展、现实农村具体情况以及建设稳固强大国家财政的要求出发,我们认为农业税收应当继续征收,农村税收体制必须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必须创新。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难点问题 当前,农村税费混杂,税轻、费重、集资摊派繁多,农民负担沉重;粮食供过于求,农产品越来越多,种什么多什么,价格上不去,种田亏本,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撂荒土地情况严重。要使农民收入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增加,最根本的措施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治理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扩大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困难较多,其中极难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计税土地面积确定难 中央规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客观地讲,政策界限十分清楚,而存在的问题是,第二轮承包多数地方搞了,有的地方未搞;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有的非常认真,有的不够认真;认真搞了二轮承包的地方,又因建房、修路等各种建设占用耕地,因水冲沙压等各种自然灾害减少耕地,因开荒又增加了耕地。由于土地面积是一个动态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致使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极为困难。不重新准确丈量承包地农民不满意,重新丈量又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结果,农民也不满意;准确丈量了耕地,有的农民又举家外出务工经商,撂荒的耕地因要承担税费大多不愿耕种。由于耕地数量庞大,如果重新丈量确定土地面积,实在费力、费时、费财,作用甚微。 (二)常年产量确定难 常年产量是土地在正常年景下,在一般生产经营水平下的农作物生产量。中央规定,常年产量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受土壤墒情、水源条件、自然气候、生产技术、成本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相同的土地实际产量有高有低,不相同的土地其产量差别更大。要对数量庞大、情况千差万别的土地准确地评定亩平常年产量极为困难。但是不准确评定常年产量,就不能达到税负的公平、合理,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 (三)税收征收管理难 由于以下原因,给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一是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通讯落后;二是纳税人众多,居住分散,纳税意识参差不齐;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一些农民对缴纳税收有抵触心理;四是税源零星分散,税额极小而税负较重;五是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力量薄弱,参与征收人员复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不够规范。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对农业产业只征单一的农业税,且由农业生产队集体缴纳,纳税单位少,征收管理容易,征收人员少,征收管理成本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纳税人事实上已演变成为承包耕地的农户,农税缴纳人数呈几十倍增加,纳税人素质、收入状况、纳税能力千差万别,征收机关面对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难度成倍加大;为了将应征税款足额收起来,基层政府和征收机关不得不增加征收人员,强化征管手段,以致农业税收征管成本成倍上升。由于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驱动和部分纳税农户有意逃避税负的行为,更增加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困难。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 中央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是经过几上几下、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确定的,适合全国实际情况。尽管解决难点问题比较困难,也应以中央7号文件政策为依据。对于农业税计税面积,应以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基础确定。核实面积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面积如有变化,农民要求重新丈量的,可重新丈量,且要做到“两到场、一认可”,即干部、群众到场,农户签字认可。对于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应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平均产量评定。评定常年产量时应考虑地理位置、土质好坏、水源条件等因素,适当体现差别。对于农业税征收难问题,应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委托代征转变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二是由上门催收转变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三是由手工征收管理转变为用计算机管理监控;四是由征实为主转变为以直接折征代金为主。 (二)明确、规范、稳定农业税收执法主体 从全国看,当前农业税执法主体不统一,大部分在财政,部分在地税。农业税由财政征收:一是征收经费有保障;二是部门关系易协调;三是以乡镇行政区划建征收机构利益机制更明显。由地税征收:一是符合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方向;二是有利于依法治税,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农业税征收更加规范;三是有利于收支两条线运作;四是有利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权衡利弊,农业税收由地税机关征收更符合实际需要和改革发展方向。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枪匹马、孤军作战能完成的工作,不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更需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全面协调。因此,必须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切实将农村税费改革积极、稳妥推开;农税征收机构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不能受“征管农业税收是包袱”的错误思想的影响,弱化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 (四)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农业税收征管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征收工作困难多,矛盾大,因此必须坚持在县乡(镇)党政领导下开展征管工作的原则。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即负担水平的确定,包括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税收负担的确定等,必须在党政领导下进行;对于农业税收征管,包括任务下达、政策管理、减免落实、税票用管、税款解缴结报、税收违章处理等,应主要由税收征管部门在县乡党政领导下进行。对于农业税收征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征收机关应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反映、汇报,争取及时解决;农税征管所需的征收经费,应主动向党政争取,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以确保农业税及时征收入库(五)调查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改革中必然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立足实际,着眼发展,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善于发现新情况,着力研究新措施,及时有效解决新问题,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比如农业税征实问题、农业税减免和落实问题、举家外出农户税款追收问题、农业税尾欠问题等,都需要很好研究,认真解决。 四、农业税收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后,参与农业产业或农民分配的只有农业税收,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减轻。但是,农业税收制度作为对农业产业课税的重要税收制度,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只对部分政策作了一些调整,未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因此,农业税收制度应当创新。 (一)税制模式构想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是实物税制,是以土地上生产农产品的常年收获量为计税依据,按一定比例征收一定的实物或折征现金,它不管生产者实际实物收获量多少,投入多少,是否有现金收入,也不管实物收获量是否满足生产者生产生活所需。传统观点认为,农业税是收益税,事实上农业税收只考虑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总收入或实物收获总量,并未考虑总收入扣除费用后按所得计税的政策精神。针对农业税收实物税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弊端,现提出改革创新农业税收制度的4种模式构想: 1.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现有农业税制。对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获取的农业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税,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农业特产收购金额征收农业特产税,两种税制分别立法,彻底解决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重复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问题。新的农业税条例需要修订完善以下内容:(1)农业税的纳税人应重新确定为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承包经营户和单位(包括法人、自然人)。(2)农业税的计税依据继续确定为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计税面积必须是承包经营户或单位承包后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对纳税人承包土地后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和国家征占的土地以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土地,应依法核减其计税面积、计税常年产量和农业税任务。计税常年产量应以近5年的平均实际产量为依据确定,一定3年不变,3年后再根据农业生产情况予以调整,避免农业税常年产量与实际产量悬殊过大,影响税收调节职能作用。(3)农业税税率应重新从轻确定,大致为常年产量的3%~5%为宜,并不再征收地方附加。(4)合理确定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按照新的税费改革方案测算下达农业税征收任务,农业税机动减免将自动取消,为确保农业受灾后纳税人能及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应根据农业税任务的一定比例事先安排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预算,并划拨到征收机关的农业税减免专户储存,由征收机关实行全额补助减免资金的办法,确保“即灾即减”和减免资金真正落实到户。(5)农业税可继续以粮食为计算本位,以征收现金为主。过去农业税实施征收实物为主的政策,目的是为国家掌握足够粮食,保证军需民食和调控市场,确保社会安定提供可靠手段。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农业产品的大量涌入,我国粮食出现供大于求,农业税继续征收实物问题多多。(6)新农业税条例要明确农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规定纳税期限,以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促进纳税人及时主动申报纳税,同时使农业税收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规范。农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确定为农业产品收获、出售的当天,农业税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根据征收机关确定的具体纳税期限向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7)农业税的执法主体应统一确定为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明确提出,农业税收由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国农业税收管理。按照常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名正言顺,纳税人容易接受。因此从健全和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以及整顿财政税收秩序、规范政府收入征收行为考虑,农业税的执法主体应统一为地方税务机关。(8)根据农业税收特点,单独制定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使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有法可依,既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规范征收机关的执法行为,还可以依法处理农业税收违章案件,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农业税收正常秩序。农业特产税作为农业税的补充,其调节不同农业特产品与粮食、油料等作物间的收益和种植结构,平衡税收负担,稳定粮食生产的职能作用现在已不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现行农业特产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利。因此我们认为,对在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以鼓励其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避免重复征税;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特产税,但农业特产税政策应当调整和完善。一是单独立法,将农业特产税确定为独立税种,使农业特产税征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应当确定为收购、销售农业特产品的经营者,征收环节确定为农业特产品收购环节。这样可有效解决过去同一农户重复缴纳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问题,也有利于依法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避免过去按人头、田亩等平摊问题。三是调整征收范围,只对确有地方特色、赢利能力高的个别农业特产品征税。对在计税土地上生产收益较高且集中成片的农业特产品保留花卉、食用菌、原木、原竹(对采伐者征税,由收购者按照收购金额和规定税率代扣代缴)、药材、特种养殖产品。对收购茶叶、烟叶、蚕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收购金额和规定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四是调整税率。考虑到生产经营农业特产品的收益高于种植粮食作物,农业特产税的税率应适当高于农业税税率,定在5%~10%的幅度比较适宜。 2.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收益所得税。对农民征收所得税,在税前对其必要费用进行扣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民有效增加农业投入,积极发展农业生产。(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取得收益的法人(农业生产集体和农业企业)或承包经营户。包括承包耕地、草原、山林、滩涂、水面进行种植、养殖、农林牧副渔产品取得收益的承包经营农户和单位(包括机关、部队、学校、寺庙等)和从事农业产品收购销售并取得收益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收入总额减去一些必要的生产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所得额。收入总额包括种植收入,养殖收入,经营收入。农业收益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应该有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对农业生产集体和农业企业可参考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制定扣除项目;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购销售农业产品的广大农民,由于无账可查,各自经营方式和投入产出情况不一,各省可根据当地正常生产情况确定统一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对从事农业产品收购销售的单位或个人由征收机关核定收入总额后,按照年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费用扣除。(3)税率。为更好地调节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体现税负公平合理,农业收益所得税税率应从低确定,可考虑实行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元以下的实行3%的税率,2000元至5000元部分实行5%的税率,超过5000元部分实行7%的税率。(4)征收方式。可实行按上年收入情况预缴,年终结算,也可分夏、秋两季由纳税人申报纳税。 3.征收农业土地资源税。土地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农业收入来自农业用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农业收入征税就是对农用土地的征税。农业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归村社集体组织,但它是一种资源,凡承包耕种农业土地获取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实际承包使用开发的土地面积和按土地等级规定的税率缴纳农业土地资源税。按照农业土地等级征收农业土地资源税,符合我国国情,使用国家农业资源者按使用量的多少定额向国家纳税,群众容易接受,也符合我国目前农村承包经营30年不变的大政方针。(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农业土地资源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的单位及农户为农业土地资源税的纳税人。(2)征税对象。为使用农业土地资源的数量。(3)计税依据。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4)税率。实行比例税率,以一定的质量标准将农业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再根据各等级确定单位面积的固定税额。(5)减税免税。确定灾情减免、困难减免标准,由纳税人申请,经县以上征收机关核实批准后实施。 4.征收农业土地使用税。我国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国家已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村土地是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部分,农民等承包土地耕种或从事农业特产品种养殖是对农村土地开发和使用的主要形式,为充分提高土地使用者的国土意识,促使其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考虑参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做法,对使用耕地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土地使用税。(1)纳税人。由于使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农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确定为使用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为使用农业土地包括耕地和非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行为,计税依据为实际使用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3)税率。根据地力、水源、阳光、气候、地理等条件实行地区差别、耕地和非耕地差别比例税率,并保持相对稳定,鼓励土地使用者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创造条件改善土地质量,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4)减税免税。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从严掌握,只保留占地减免和灾歉减免。(5)征收管理。农业土地使用税应由纳税人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实行按年计算,一次或分夏、秋收获期缴纳。推行农业土地有偿承包、转让、租赁。在承包、转让、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明确规定其土地使用期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和缴纳方法,不缴纳或拖欠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政府有权收回土地。 (二)四种税制模式的比较 模式1的优点是:税制已有一定基础,只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时期,修订农业税制条件成熟,容易尽快出台;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具备一定的基础,农业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量不大;农业税收基础资料比较完整,有利于征管工作连续性开展,易于改前改后农业税收情况和农民负担情况的对比分析,准确掌握农村实际情况。缺点是:按收益总额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与农业税收定性为收益税不相适应,也使农民负担失去合理公正性;继续对收购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很可能采取压价收购转移其税收负担,最终损害农民利益,减少农民收入,加重农民负担;农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量大,既要逐户核实登记计税面积,还要逐户逐田(地)评定常年产量,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税收征管成本高;按农业收入征税,只有耕种并取得收入才应纳税,对承包后未进行耕种,未取得收入的农户征收农业税的法律依据不足,易造成土地荒废,征收机关无法准确掌握税源,无法落实税收计划,也无法确保农业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稳定。 模式2的优点是:按照农业纯收益所得征税,税负均衡合理,使无收入所得的大多数中小农户不再纳税,参照个体经营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只有年收入达到万元的农户才承担税负,既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越性,又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农民有了较多的收入,通过生产投入和生活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创造新的税收;符合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农业产品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行做法,有利于我国农业经济与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经济对比,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国际化进程。缺点是: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无法准确掌握,计税收入难以确定;我国农民农业生产收入普遍较低,农业所得税征税面将大大低于农业税的征税面,国家来自农业的税收总量将大幅度减少,需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 模式3、模式4的优点是:税制简单,征管容易,操作性强。缺点是:农民承包后不从事耕种(如农户承包土地后举家外出务工),未从土地上取得收入,也要缴纳土地资源税或农业土地使用税,其税收负担有失公允;我国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种多样,各地自然条件、耕作制度、耕作水平千差万别,农业土地的等级、级差收入难以准确划定,给征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上述四种税制模式各具特色,权衡利弊,我们倾向于建立农业收益所得税制。理由是:(1)农业所得税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应是我国农业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2)农业所得税按照农民纯收益所得征税,税负比较均衡合理,有利于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3)实行农业所得税制后,来自农业产业的税收将大幅减少,需要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和财政能力是能够支持的。(4)对集体土地资源能否征收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值得探讨,理由显得不够充分。

我与税收征文------我们都是纳税人 自有国家起,税收也便应运而生,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完善。纵观我国历史发展进程,历朝历代的君王无不把减轻税负、轻徭役作为立国之本。 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每一个公民,都是纳税人,对于这些,有些人会产生疑问,我们又不做生意,也没有上过税,怎么会成为纳税人呢?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比方说,我去商场买一瓶洗头液,那么在付洗头液的价款中就已经支付了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单位给职工发工资超过1600元钱,也要给国家上税,如果我们想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新房,购房价款中已也包含了房产税、营业税等。同样,如果买彩票中奖了,在银行存钱取利息时,都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而我国政府为了扶植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已取消了农业税。总之,税收多种多样,它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国家收取了这些钱又做些什么呢?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它又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因此,税收的作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是共和国的基石,是经济平衡发展的保障。 从深处说,税法很抽象,也难以理解,但是通过上述的几个例子,会让我们看到税法的具体性,也便于理解,如果有兴趣深究的话,不妨借几本有关税收的书看看,一定会对税收加深理解、受益非浅的。 扬荣弃耻——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 也许有人会问,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有什么联系?这句话问对了,扬荣弃耻同依法诚信纳税的关系可大着呢。且听我细细说来: 只有扬荣弃耻,才能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遵从度。现在我国的税收意识还很淡薄。人们对税收带有偏见。几千年的旧税收制度,是剥削阶级榨取人民血汗的工具,在人们传统的思想上对税收有一种抵制心理。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国家和税收性质的改变而消除。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有一部分人,总是削尖脑袋,想空了主意,用尽了办法,盘算了又盘算,想在国家税收上“捞一把”,能偷就偷,能就,能逃就逃,并把偷逃税作为一种本事和能力。纳税人税收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的直接原因。 依法诚信纳税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前提条件。就拿保康来说吧,改革开放以来,保康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翻开《保康县志》,最早的县城城墙周长仅有1717米,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保康县,赛猪圈,堂上打板子,河边大听见。如今展示给我们的是“十里长街、百家企业、千幢楼房、万家灯火”花园般的县城。保康面貌焕然一新,一跃成为全省的旅游热县,文明城市。保康面貌的巨大变化,税收功不可没。当我们漫步在新街,散步在紫徽广场的时候,深深感到城市建设的大大改善。我们保康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全山区农业县,全县财政收入去年刚刚过亿元。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公益事业资金从哪里来?要靠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从哪里来,要靠税收。 只有把扬荣弃耻落实在诚信纳税上,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经济。中国的建设需要税收,而税收又呼唤依法诚信。国外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只有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由此可见他们的税收诚信度。近年来,国家税务机关正在建立纳税人信用机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让不同信用程度的纳税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信用程度高的,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在某一个时段免予稽查,对信用差的,严格跟踪监控,对偷逃税的“无信”纳税人,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如果没有扬荣弃耻的思想,何来依法诚信纳税的好风气,如果没有诚信纳税的好风气,何来足够的财政资金搞好保康建设,改变全县面貌就等于一句空话。 保康县尧治河村就是一个明荣耻、依法诚信纳税的典范。与神农架原始森林相邻、有着大森林的原始与梦幻,更流传着尧祖圣地、野人故乡的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曾经是特困村,但经过10多年矿电滚动发展,一举告别贫困,跨入全省300强村,人均贡献国税万元,创造了让人惊叹不已的神话。尧治河村的龙头企业——尧治河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开立来累计交纳国税超过四千万元,仅2006年入库国税790万元,在保康县年度国税排行榜中列第二,成为全县纳税最多的磷矿企业、乡村企业和人均交税最多的全县纳税第一村。谈及纳税意识,国税部门不禁赞叹:尧治河人致富靠的是艰苦奋斗精神,在纳税意识方面也堪称全县楷模,村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列奎等支持税收工作更是没说的! 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大声疾呼,扬荣弃耻,要从依法诚信纳税做起,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更加强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规政策是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效开展和有序进行的保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政策与法规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学习掌握并切实贯彻实施我国农村基本政策和法律,对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方法;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效果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 文化 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公布施行,奠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9年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并不断出台了有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政策与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临夏农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将单一的中专 教育 转变为农业中专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短期培训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并将《农村政策与法规》作为主要课程之一。但如何上好这门课程,让学员在工作实际中发挥更大的主体作用,本人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是提高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一般来说,《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授课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的学历教育,或者说在大学没有进行该专业的深造研修,而是从农业专业教师或政治专业教师中派生出的,对农业和政策的掌握与理解难免偏颇。而农村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和完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学科的一门课程。所以,要上好该课程,要求教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

教师要潜心学习农村政策与法规的相关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农村政策与法规不仅涉及到农学、社会学、心理学,也涉及到我国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及其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等诸多学科领域,而且,新的 政策法规 又不断出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广泛学习各门学科相关知识及 其它 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同时,必须掌握农村政策与法规的最新动态,给学员讲授最新政策,切实指导实际工作。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与农村政策有关的师资培训,加强交流和学习,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任课教师要在具体的工作生活中,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农业、农民、农村中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该问题的原因,寻求更好更有效的方式方法,为农村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以提高自身专业实践水平。

2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是提升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效果的有效 措施

采用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沟通,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参与式教学的出发点是让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来。自主创新的课堂教学,要求做到“学生积极参与,师生双向互动”。笔者在对村干部学员讲授农村土地经营权这一章节时,根据村干部生产 经验 丰富,整体素质高的特点,本人大胆采用了参与式教学法。先让学员分组讨论当地农村土地的经营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学员纷纷发言。比如: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小,劳动力生产效率低;土地条块分割很细,农业机械很难使用;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土地撂荒,同时也有农民无地可种;城郊农村土地被强行开发修建商品房而补偿很低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紧接着我趁热打铁又提出了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答案五花八门。这时我提出了有一项政策能较好的解决这些矛盾,那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给学员讲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流转方式,以及安徽省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涌现出全国种粮大户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也有所提高。更是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应用换位教学,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换位教学法是指在特定的教学环节中,让学生临时充当和扮演教师的角色,走上讲台讲课,老师坐在学生座位听课,学生讲完后,由讲课学生先做 自我评价 ,然后其他同学和老师进行点评 总结 。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利用教师指导下的自我思考、自我实践、自我激励,达到对知识的掌握。在村干部大专班的教学中,本人选取了关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与学生直接相关的主题,采用了师生换位法教学,将七县一市的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推荐一名学员代表,通过小组讨论、代表主讲、大家评定、老师总结四个环节,很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使本人对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急切心理有更多的理解,使我对服务三农更加坚定了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发现个别村干部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争取在以后的教学中有针对性地锻炼和提高学员全方位的能力。参与式教学不但起到了活跃课堂气氛、挖掘学生潜能的作用,而且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展示了学员才能,加强了同学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提升了学员的组织表达能力。

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农业发展成果,提高学员的带头创新意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国逐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在讲授现代农业时,采用多媒体课件,让学员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取得的成绩,讲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要素,通过图片展示了国内外现代农业的模式和类型,使空洞的说教变得有声有色,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作为村干部,不但要承担起农村政策的执行落实,也要成为现代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更要成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学生的使命感,提升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学中,本人介绍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让学员了解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历史背景,系统讲述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阐述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及其内在联系。在干部进修班和大专班都布置了作业――根据当地实际,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两周的深入调查,村干部提出了许多好思路、好办法,而对 调研 报告 的撰写很吃力,进修班学员倒是完成了任务但是内容大多都比较空洞,甚至只是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对此状况本人经过反复思考,在村干部大专班讲授了调研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作方法,并让各县乡的进修干部与该乡村的村干部组合结对,使宏观政策与具体措施相结合、县乡规划与农村实际相结合,撰写出了一篇篇有骨有肉的优秀调研报告。通过这次活动,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沟通,使学员发挥了专长,弥补了不足,使两个班学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阔眼界和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措施。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要立足当地实际,更要放眼世界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新型产业,本人了解不全面不系统,就邀请省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及其功能和类型,同时介绍了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当地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应注意的问题。通过这次专题讲座,不但让学员清楚了怎样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是为教师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

摘 要:本文解析了韩国、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以期为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政策;国外;粮食安全;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12 文献标识码:A

城镇化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中国,城镇化应该着眼以下3个问题,即发展重点为中小城市;将新生代农民工等已经在城市就业的农民视为主体;解决就业、社保、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农民工的主要关注的关键问题。城镇化的推进不能以损害农业这一国民根基为前提,而应该以发展好农业为前提。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上应该重点考虑到城镇化与农业如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提升农业从业者的收入,如何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确保我国粮食供给安全问题等等。国家在制定农业政策的时候,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着眼,应该将重点放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金融 保险 政策上。如果从改革的方面来讲,应该从以下方面着眼,即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新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解决农业从业者日趋减少的问题。在欧美和韩国等国家,农业发展水平较高,其农业政策法规或许对我国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启示,本文将对其进行概述。

1 韩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不但依靠工业的腾飞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实现了农业的较快发展。早在1950年,韩国就开始制定计划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并加快了将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速度。韩国农业现在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之列,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生产水平都可以同欧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较。

韩国国土面积小,且农业人口大规模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成为一个需急切解决的问题。韩国农业之所以能够快速实现现代化,主要是5方面的合力造成的,即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新村运动、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

在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为了避免耕地分散带来的弊端,在尊重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促使土地联合使用。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通过了法律来保护农地的流转,从而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韩国农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本国农业,从环境政策、价格政策和生产政策入手,综合运用补贴等手段,确立了稻米作为生产政策的最核心部分;新村运动通过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建设农村的积极性;在农业科技方面,60%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属于国家政府人员,从而保证了科技队伍的稳定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流通体系,将销售同生产充分结合起来,保证了生产和流通效率。

应该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性的宏观管理;完善市场经济,保证农村经济的活力;确保农业科技队伍的稳定性,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推动力。

2 美国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农业政策是紧跟市场的。农场主会根据相应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利润最大化为指导原则,这是其农业发展的主基调。美国政府会根据其中存在的不足,出台相应政策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政策调整。美国政府对于农业的调控从原先的流通领域拓展到了生产领域,这是基于美国农业巨大的生产力导致粮食生产过剩的情况。罗斯福新政开始后,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农产品生产缩减政策。随后开始了缩减生产金融政策,进而设立了土地银行,为休耕土地提供补助金。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农产品过剩可能导致的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达成了宏观调控的目的。

从1985年~1995年这段时间,美国的农业政策开始调整向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这是因为欧洲农业快速发展导致全球农产品市场的变动,而且美元开始大幅度升值,引发了其农产品竞争力下降的状况。随后,美国政府不断地削减其预算支出,降低受补贴面积,让农场主根据自身状况与市场状况自主调整 种植 面积与种植品种,从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不但如此,美国还积极开展农业方面的关税与贸易谈判,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随后的《1990年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更是继续放松对生产的管控,推进了农业的市场化。从1996年以后,政府干预农业生产进一步减少。但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开始重视农场安全,建立了一系列措施,如反周期支付与农作物平均收入选择计划等,并为农业灾害提供救援等等,构建起来一个完善的农场安全网络。

对于农业支持的手段应该更加多元化;集中财力重点补助粮食生产;农业支持政策应该网络化和体系化,避免盲目出台政策;对于农业的支持不应该只停留在行政层次,更应该法律化,进而实现项目化。

3 欧盟农业政策法规分析

在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共同农业政策是很重要的一环,虽然备受争议,但是欧盟农业的发展成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其在奶制品、禽肉和糖的出口量上已经超过了美国,摆脱了主要农产品处于净进口的不利状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正在转化重点方向,走农业与农村并重的道路,将关注焦点投向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上。《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中协议》着眼于提升农业效率并达成农业市场稳定的目的,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在1992年共同农业政策变动中,开始强调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在《走向2020共同农业政策―应对未来粮食、自然资源和区域挑战》中,提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进行最优化管理,进而维持农村发展的平衡。欧盟开始利用多种措施对农业支持,如价格支持、农业发展支持以及收入补贴等,并进一步提升其农产品市场的自由度。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放弃了原来的封闭状态,进入到开放状态。

必须以粮食自给为核心制定农业政策;立足于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多功能农业;基于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大对国内粮食产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适当放弃一些低效且处于垄断状态的农业生产领域,来获得农业谈判的主动权;学习欧盟的双边合作策略。

4 总结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的走向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多不足。应借鉴世界农业先进国家的经验,汲取精华,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制定最合理的农业政策。

参考文献

[1] 白文周,吴义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及实现途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8,5: 52-55.

[2] 蔡海龙.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变化特点分析[J].浙江农业学报,2013,

25(5): 11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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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收问题研究论文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上升到1995年的,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亿。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社会保障论文 范文 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适应性关系

[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本文就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关系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经济水平;适应性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离不开经济支撑,经济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切物质所需要素。比如像日本、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健全,覆盖比较全面。在美国,居民遇到危机情况可以拨打911呼叫求救,短时间内公民的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是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难以达到的高度。在非洲、印度这些欠发达的国家,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够健全,总会有小孩因为饥饿失去生命,而政府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 儿童 的生命安全。可见,经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够使社会始终处于健康、协调发展过程中。中国的GDP总值比较可观,但人均生产总值比较低,根源就在于国人的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提高农村的整体消费水平,扩大市场内需,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老百姓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能够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整个社会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更能拉动经济的平稳增长。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关系现状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有差别。

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均高于乡村的生产总值,城市的人均消费总值也高于乡村的人均消费总值,相应的,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普遍高于乡村,比如城市的环境有统一规划,有清洁人员负责城市环境的绿化与整洁。城市有公园,并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条件;而在农村,农民的垃圾通常是自己随处扔置、无人管理,也没有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对比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社会保障水平高低不同。

(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比如,人们存在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方面虽然公民的平均工资有所增长,但与此同时,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房价的飞涨,很多人成了房奴、车奴;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导致现在的80后和90后都要面临两个人赡养4个老人1个小孩的巨大生活压力,国家却没有相对健全的制度来缓解这种社会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个轻微的感冒,到医院去做个检查、拿副药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更别说什么大病了。这说明我国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就业方面,很多大学生面临“ 毕业 就失业”的尴尬局面,很早以前一则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清华大学毕业生当屠夫卖猪肉”的新闻,还有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在家啃老等新闻报道,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也说明了我国在就业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各方面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

三、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城乡人民的收入状况、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调整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让社会保障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比如,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但物价也高,如果看似不断增加的工资只能勉强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持平,这样城市居民的生活压力就会加大,并不能过上和谐舒适的生活。根据经济的发展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求物价部门根据居民收入情况和消费情况对商品价格作出规划,防止因物价过高导致居民生活艰难的局面。

(二)构建城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生活群体,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财富再次统筹分配的作用,为农村居民和生活没有保障的居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样能够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构建社会和谐。比如,现在实施的田地补助保障 措施 ,就是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的意外情况下,尽管没有收入来源,但有政府的补贴来维持生活。又比如农村合作医疗的举措,就是为农村居民看病求医承担一部分费用,为他们的健康提供资金上的保障。

(三)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

一方面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到农村及边远地区,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这种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山区的孩子上学难,政府应该派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山区的情况,根据当地的情况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山区建设学校等,让孩子接受 教育 。此外,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教师志愿者保障制度,鼓励城市的年轻教师去山区支教,提高山区的教育教学水平;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建立全套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居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享受到社会保障,比如从就业到住房、从医疗到养老等等,使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四)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政府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增加社会保障方面财力的支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文明和进步,更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和稳定是极为有利的。比如,现在最紧要的住房难和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针对住房问题,可以推出经济适用房这些社会保障措施;针对看病难问题,可以发放医疗卡等社会保障措施。

四、结语

社会保障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相应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东.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 人力资源管理 ,.

[2]杨翠迎,何文炯.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

[3]陈婷婷,陈元刚.重庆市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J].现代商业,.

关于社会保障论文范文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暂时在政策制度、制度运行效益、违法违纪和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存在着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范围和积累的 经验 不足、绩效审计手段落后等问题。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我国应采取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近几年,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目前暂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现状,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制度方面。具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实物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等,这些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二是制度运行效益方面。具体包括与制度相关的资金运行效益和受益人群的受益效益两个方面。前者可分为资金有无沉淀和收支能否相适应两个方面,后者可分为资金支付的金额效益和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效益两个方面;三是违法违纪方面。据审计署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4年间,我国养老 保险 基金涉及违规违纪资金352亿元,一些单位将社保基金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亿元;用于购买汽车等万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亿元;乱报销费用或发放待遇共亿元等问题;四是道德标准方面。有些行为不能看作是违纪违法行为,但是从道德上来看是不可行的,道德标准特别适合于对效益审计中的经济事项的评价,它可以用来从道德层面帮助人们看待不按客观规律、忽视人类生存问题的后果。对于某些事项不能用法律法规限制时,用道德标准加以限制无疑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

政府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不够重视,这里的政府部门主要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不重视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难以建立和健全。作为一项公共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政府相关部门上缴的社保费用,政府相关部门利用这些社保费用筹集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足够注重这些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审计部门又对此基金的绩效审计也不重视,这将必然导致社保基金的管理混乱,其管理绩效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的角色把通过劳动获取的资金投资于社会保障,以保障其日后生活所需,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者则不够重视,没有使社会基金进行安全、完整地运行,没有使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得到有效提高。我国审计部门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障基金缴上来之后被乱占用、乱截留的现象,信息披露制度严重缺失。

(二)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

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经济性和效果性要求其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也是作为评价审计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出具审计 报告 和审计意见提供既定的标准。但是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的审计评价中,还没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而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绩效的审计中建立了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如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严谨和详实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澳大利亚在绩效审计评价方面也对审计相关人员制定了细致的评价标准。我国财政部在1995年出台的绩效指标体系仅对企业绩效审计评价有用。而从1999年开始出台的《业绩效评价标准》、《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等文件只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效果性进行评估,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毫无作用。

(三)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

目前,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经验严重不足,因此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评价缺乏严重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目前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开展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主要采用的是财务审计,而绩效审计被引进我国的时间比较短,绩效审计评价没有足够的实践工作检验。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及其政府部门项目繁多的情况下,仍用财务审计的 方法 对其审计,势必造成对社保基金管理的不准确和不真实。而且,我国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仅针对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在社保基金管理绩效中的审计经验不足,将影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合理有效应用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审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社保设计的人数众多、基金金额庞大、管理周期较长等,这就要求对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所采用的技术高,所应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健全和完善。绩效审计没有很好的技术支持,很难应对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逐渐增加。虽然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增加,需要更快、更精准的技术手段给予支持。但是我国目前计算机相关软件的会计信息处理能力还比较低,很难有效审计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还有很多工作人员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查账的方法进行绩效审计。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发出适用性的绩效审计软件,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另外,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的相关计算机软件也存在很大问题,譬如软件中个个流程相互独立,设计缺陷导致附表与主表之间相互脱节,信息严重失真。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

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审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认识,把社保基金审计看作是维护国家社会安定、关乎社会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针对目前社保基金范围小、负担失衡、覆盖面小等问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和高度责任感,建立有效科学的统一管理体制,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从宏观层面统一支付方法和征收比例,通过综合分析,认真调研,有问题及时反馈于领导。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切合实际地、有理有据地做出汇报,逐步推进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尽早制定并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法》,使之与《审计法》和《会计法》有效结合,把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工作推向法制化。

(二)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

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公示制度。该制度可以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监督社保相关管理部门收缴和发放社保基金的各项工作,并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其收缴和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最新出台的 政策法规 。向社会公众详细解析最新的政策法规条文,使广大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收缴金额、收缴比例的变动,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新的政策法规;三是建立参与审理案件及检举揭发制度。吸引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让他们关心和了解社保基本状况,强烈要求社保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公布社保基金的各项收支状况及其管理情况,使整个社会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气氛。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培训机制。把培训当做对审计人员的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引导审计人员参与高效培训,甚至 出国 培训;二是鼓励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还很不完善,其政策制度的变动较为频繁,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时刻关注社会保障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应用于社保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必要时可以组建培训班;三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态度认真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可以使口头表达,也可以是实物或现金奖励。只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的审计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应当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其进行现代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实现专业化。建设一个健全完善的绩效审计信息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电算化审计,利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且注重信息的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同时要完善我国社保基金审计的技术流程:一是控制社保基金账户的收入与支出关;二是重视社保基金征集环节的严格审计;三是重视对基金拨付环节的审计;四是重视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审计。严格清点涉及的定期存单和相应国债,仔细检查存单的登记建账情况。

[参考文献]

[1][J].PublicAdmixxistration,2007(3)

[2]刘铮,李厚喜.社会保障政策绩效审计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3(8)

[3]孙家棚.浅析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5(11)

[4]刘霞.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对策相关思考[J].现代商业,2015(23)

[5]史安玲.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及发展思路探讨[J].企业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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