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贯穿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两大历史时期,至今一直是党的各项工作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中国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社会化途径发生嬗变,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不断增加,对党在新时期贯彻群众路线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013年夏季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亦使大家认识到群众路线实践的制度化、法制化和日常化的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直把群众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点,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激发群众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也是党在革命和执政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方针贯穿了中国共产党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两大历史时期,这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后,随着多元文化的进入和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马克思主义狭隘化地理解的纠正,中国的政治文化开始出现了新一轮的嬗变,政治社会化进程开始转移到规范法治的道路上,公民政治参与度的提高在客观上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不断发展又不断推动公民政治参与迈向新一个层次,促进着新时期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社会化进程发展完善。
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治文化及政治社会化方式的演变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成,其成果不仅仅是建立了一个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新型民主政权,更是结束了中国自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犬牙交错、狼狈为奸使中国政治与社会局面始终处于混乱状态。各种政治思潮在这一百多年的历史里激烈碰撞,冲击着中国封建正统的政治文化,“皇权至上”的封建集权统治权威受到极大的动摇,民主共和理念开始深入人心,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被广泛传播并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成为了主流政治文化,步入现代的中国政治文化结构开始走向稳定。
(一)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的中国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中央就决定国家要开始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逐渐过渡,这就要求经济结构、政治制度、社会文化和阶级关系等诸多方面发生更深刻的变革,同时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确立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后,要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推动大规模的政治动员,完成个人政治社会化的目标。通过发动群众参与“三大改造”的措施和中央强有力政治领导相结合,在短短三年时间,我国成功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至社会主义社会。
“1956 年党的八大首次把‘群众路线’的概念写入党章。邓小平在修改党章报告中指出,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从党的性质、宗旨上强调‘每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二是从工作方法上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1]在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初期,将群众路线提升至一个新的高度,充分反映了党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将党与群众的互动看作是一种双向度的政治活动,是完善党自身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回应群众关切,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不断巩固党的领导权威。另一方面,党作为先锋队,有责任和有能力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来领导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帮助人民群众实现政治社会化的目标,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但是,由于党在当时没有能真正运用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缺乏一定的治国理政经验,没有正确认识到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本质特征,片面地认为社会主义只是建成一种全社会高度公有制和集体化的局面,意识形态教育和政治动员这种单向度的政治行为的作用被肆意夸大。从20世纪50 年代末开始的“反右”扩大化,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又走向了“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斗争”,建国后刚刚构建起来以“文明有序、团结和谐、互相包容”等主题的政治文化内容被“个人崇拜、蔑视法治、造反有理”等逐渐取代,“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使中国经历了一场“浩劫”。在这个时期,我国公民政治社会化的路径发生严重偏离,人人参与政治,但在缺乏正确意识形态的引领和法治环境的有效规制的条件下,这样政治社会化只会培养出畸形的政治人,造成社会的动乱。进入“文革”后,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开始纷纷陷入瘫痪,党的群众路线实践也就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党的老一辈领导人开始着手重新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定,“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吸取一切曾经提出过的好思想,并在新的基础上加以发扬光大,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已经由实践证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十分有害的‘左’的指导思想及其一切表现。”[2]党和人民群众都已认识到了当“左”政治思潮占领主流政治文化甚至是意识形态对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尽快恢复法制和秩序成为20世纪70年代末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党和国家需要努力反思和今后工作的重点。总的来说,改革开放后我国政治文化和政治社会化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法制和秩序是政治发展的坚实保障,树立法律权威,构建法治文化,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文化大革命”并没有带来革命后的新气象,十年的动乱,党政机关陷于瘫痪边缘,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国民经济也已到达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切实改善。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并提出“依法治国”的思想,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教育贯穿国民教育的始终,崇尚法治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
第二,政治文化开始不断丰富,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民主政治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宽,民主与法治开始不断融合。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政治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样受到冲击并开始发生嬗变,原先单一的政治文化分化为主流政治文化和亚政治文化,主流政治文化即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着我国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亚政治文化即西方的政治思潮和我国古代和近代所遗留下的对当今社会有影响的政治思想,这些亚政治文化有对我们有用的精华,亦有对我国政治发展不利的糟粕,必须一分为二地去看待。但是,亚政治文化确实是主流政治文化的重要补充,提高了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从而对党和政府的活动也是一种有效的督促和监督,公民有效地在政治活动中实现了政治社会化目标,保障了公民权利,提高了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第三,政治文化的多元化决定了政治社会化途径的多样化。多元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思潮的涌入使中国的公民对政治有了新的认识,政治活动不再拘泥于党政机关,政治活动不再与阶级斗争划等号,政治活动更多的是发生在日常社会事务之中。当公民感受到权利意识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实际利益时,他便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社会化的活动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参与政治生活,获得政治和经济利益。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初期,我国公民政治社会化的途经主要就是家庭、学校、报纸、广播、同辈团体和工作场所。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选举活动不断丰富。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对公民政治态度和政治意识的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团体在逐步增加,功能也在日益增强,”[3]公民政治社会化的渠道被进一步拓宽。
二、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是基于政治社会化需求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们也要同时看到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矛盾,这些矛盾如继续放任不管,不加以妥善有力地处理,我国政权合法性将会受到严重的危机。党的十八大选举出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新一届党中央审时度势,充分发挥党过去的优良作风和先进的工作经验。2013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党员中的领导干部,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进一步教育,改善党风和政风,提高工作效率,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所以,从政治社会化角度来看,这次实践教育活动是政治社会化双向度的作用。
(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社会化:重新塑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政治社会化就是社会成员在政治实践活动中逐步获取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政治意识和政治立场的过程。”[4]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成员,掌握着相当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权力,所以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娴熟的业务水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这样才能胜任其所拥有的职务。
改革开放,着眼于革去旧的高度集中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病,引进一切有益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但同时给我们带来了冲击和挑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没有能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思想上和精神上被腐蚀,走上犯罪道路,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其诱因主要有:
第一,经济的繁荣带来财富观的转变,部分领导干部没有认识到自身角色的特殊性。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从原先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部分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率先投入到商品经济浪潮中,分配方式的变化使这部分人率先富起来,博得了包括许多公务员在内人们的羡慕。由于政治体制改革迟迟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难以真正有效地监督制约这些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履职行为,官商勾结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愈演愈烈,腐蚀了党员领导干部,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整体印象,严重冲击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第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造成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缺失。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必须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法来提升我国的经济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之前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初期,党没有切实地认清我国正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导致在建设中犯了许多“左”的错误,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提出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但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能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意义,并被一些错误的思潮所迷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的倒退”,最终在物质财富的诱惑下,许多党员领导干部俨然已放弃了共产主义信仰。
第三,脱离群众,形成特定的“圈子”和利益集团。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所需要处理的经济和社会事务亦越来越多,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权力随之扩大,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寻租现象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扩大。这些领导干部不仅脱离群众的监督,还是在脱离组织的监督和领导,通过特定的 “圈子”和利益集团,将个人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就是要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广泛与群众联系交流的形式,通过教育实践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进行政治社会化,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清自身来源于群众的现实,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马克思主义不应只停留在书本里,是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拿来喂人民服务的,“只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理论联系实际学习马克思主义,才能真正学懂弄通,才能真正增长才干,为党、国家、民族做贡献”。[5]
(二)对群众的政治社会化:要鼓励群众敢于讲真话,敢于发表意见。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是这样描述群众路线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革命战争年代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都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始终将百姓生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员领导干部要下基层、走进群众,这不能是活动的终点,而是要让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与基层群众交流的时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能以谦虚的态度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自己的批评和意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是一厢情愿的,要切实引导群众敢讲真话,敢于发表意见,上下互动,形成良好的政治参与秩序。
第一,通过改变党政机关办事服务的工作态度,以“开门迎客”的姿态欢迎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和批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绝不是“口号式”的运动,而是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的教育、不正之风的纠正和联系群众的督促等手段,进一步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改善党风和政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消除近些年来由于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腐败而对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消极影响。只有切实改变了工作作风,拉近了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才有勇气有信心去反映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的矛盾才能得以被发现和重视并加以解决,最终促进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第二,通过大众传媒实时更新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新动态,让群众看到政治生态环境的微观变化,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激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始后,各级各类媒体都开辟了专版专栏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基本上涵盖了中央文件精神解读、各地特色活动开展、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和群众批评建议等领域。通过媒体的高效快速全面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激发起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第三,通过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巩固了党的先锋队地位,使党更加胜任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从而能更好地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党的性质来看,党员领导干部虽来源于人民群众,但其综合素质一定要高于普通的人民群众,这样才有能力担当起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使命,才能领导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只有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能真正走在时代前列,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好的精神榜样和示范,才能激起人民群众努力学习和工作的热情,才能培养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达到公民政治社会化的目标。
三、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进一步完善的思考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一年多来,一些贪污堕落的腐败分子得到有效惩治,行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领导干部被及时警醒,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党风和政风得到有效净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认可和肯定。但是,处于改革深水区的中国,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各方利益错综盘结,给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出了更深的考验。所以,今后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不能拘泥于一次或几次教育实践活动,而是要将其制度化、法制化、日常化,真正内化为各级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内化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受住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第一,完善党内法规,将群众路线的内容制度化和法制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就是依法治国,党内法规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党中央的充分重视。通过党内法规的完善,明确规定党的各级机关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时的行为规范、考核标准和褒奖方式,督促所有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能真正地走进基层,联系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将群众路线实践能真正成为党内的一项长久的制度而有效地传承下去。
第二,探索并完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与巡视制度和信访制度的融合式发展,切实发动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完善纪律监督方式和体系。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要解决的这些问题都必定存在着一些人民群众严重关切的事件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所注意的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所以,在巡视制度和信访制度中更有必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
第三,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形成群众路线主客体间的良性协调互动。进入改革攻坚期的中国社会,多元政治文化激烈碰撞,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强,但政治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的不利,群众表达个人诉求的渠道存在诸多不畅。所以,党要在群众路线实践中,充分发挥智慧,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的路子,使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交流的渠道更加畅通,从而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的各类矛盾,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者:刘桐源 来源:人间 2016年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