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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墨家 道技合一 伦理思想

2015-07-07 10: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墨子及其所创立的墨家学派求真理,爱科学,利天下,尚法仪,特别是有关科技伦理方面的成果闪耀着其他学派难以企及的光彩。本文对墨家科技伦理思想进行了分析,指出:案智求真的价值追求、义利统一的技术功利主义和道技合一的科技共同体规范构成了古代科技伦理思想的奇峰。这对于我们今天处理科技与伦理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崇智求真;技术功利主义;道技合一
  “墨子是公元5世纪末中国具有独创精神的伟大思想家”,他所创立的墨家学派爱科学,求真理,利天下,尚法仪特别是有关科技伦理方面成果闪耀着其他学派难以企及的光彩。
  一崇智求真的价值追求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儒、道、法诸家均视科学技术为末道或不屑为之,或持明确的排斥态度。儒家虽然没有公开反对科学技术,但是认为君子应当致力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视科学技术为“小道”而不为:“虽小道,必有可观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所不为。”(《论语》)道家以崇尚自然为宗旨,主张小国寡民,安贫乐道,对科学技术持漠不关心,甚至抵触的态度。老子就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技)术,奇物滋起”,只有“绝圣弃智”、“绝巧弃利”,才能回心归真,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家基于农战的要求,看到了科技对于富民强国的重要作用,但是法家并不特别推崇科技。
  唯独墨家表现出对科技的一种与众不同的价值追求《庄子·天下篇》说墨家创始人墨子“好学而博”,《韩非子·八说》说墨子“博习辩智”,这应当是十分确定的事实。WWw.133229.Com就“好读书”(《小取》)而论,墨子本人提倡“学而能”(《尚贤下》)即学而知,主张“精其思虑,索天下之隐理遗利”(《尚贤中》),信奉“务为智”(《修身》)。《贵义》载:“子墨子南游使卫,关中载书甚多”,也表明墨子好学。就广博而言,墨子应当通晓数学力学、光学、声学,在机械、土木等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能制木鸢、大车,精通木工技巧。墨子开创墨家崇智求真的优良传统,后期墨家继往开来,发扬光大。《小取》说:“摹略万物之然”,即是要探求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经上》进一步提出:“巧传则求其故”。“巧传”是世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求”即求取、探究。《孟子·告子上》说:“求则得之”。“故”是原因、规律,“求其故”,是对世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询问“为什么”,揭示其原因本质和规律。“巧传则求其故”,道出了《墨经》建构科学,形成理论的过程、方法和机制,说明墨家有高度自觉的理论意识。崇智求真的价值追求使墨家取得了突出的科技成就。正因为如此,李约瑟博士评价说:墨家“和同时期的古希腊一样,达到了非常高的科学理论水准。有一种想法是很诱人的:如果墨家的逻辑和道家的自然主义相融合,中国可能早已越过了科学的门槛。”
  在诸子百家中,墨家为何一枝独秀,崇智求真呢?首先,战国时期冶铁技术的普及和铁器的广泛使用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铁器的明显优势直接推动了手工业各个不同行业和商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农业、水利、交通、建筑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给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和实践的沃土;另一方面也对科学技术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是墨家崇智求真的历史背景。其次,这是由墨家身世决定的。墨者大多是工匠加学者身份,他们与大自然关系最为密切,在平日劳动实践中积累并总结科学规律。再者,从根本上说,墨家崇智求真精神是与他们的政治理想是一致的。墨家的核心主张是“兼爱”,目标是“尚同”,即大同世界。他们希望通过总结劳动中经验或制作生产工具,以指导和便利人民大众的生产劳动。他们对机械和工艺制造也投入了格外多的关注,想借此来保卫和平,建立一个大同世界。
  墨家崇智求真的价值追求与中国传统文化重政治伦理实践轻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主流意识大相径庭,而与古希腊哲学家重视探索自然奥秘的科学精神酷似。古希腊自然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率先表达了贯穿于西方文明的科学精神,他说:“宁愿找到一个因果的说明,而不愿获得波斯的王位。”墨家对真理采取一种与近代以来西方科学相似的态度,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文化与西方科学技术文化接轨的自然基础。
  二义利统一的技术功利主义
  墨子技术功利主义是以墨子的义利观为其理论基础的。义利观在墨子的思想中首先是个何为至善的问题,也就是道德价值问题。不过对于问题的回答却与儒家有着原则的分歧。在儒家那里,义与利是对立的,主张“仁者安仁”、“何必日利”,走向了道义论。墨子既贵义又尚利,主张“义”以“利”为内容、目的和标准;而所尚之“利”主要是指“天下之利”,认为“利人”、“利天下”是仁者从事的最高目的,达到了义利统一。
  墨子认为,凡是符合于“利天下”、“利人”的行为,就是“义”;而“亏人自利”、“害天下”的行为就是“不义”。一切善恶之名的区别也都以是否利人为标准。“若是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故凡从此事者,圣知也,仁义也,惠忠也,慈孝也。是故聚天下之善名而加之。”(《天志下》)这里所谓“三利”,实即“一利”;“利天”、“利鬼”不过是对利人的神圣化或对象化罢了。这就是说,有利于天下人的现实利益的,就是至善的标准;世间一切“善名”都须以此作为价值标准。反之,凡是有害于人的,就是恶。“若事上不利天,中不利鬼,下不利人,三利而无所利,是谓天贼,故凡从此事者,寇乱也,盗贼也,不仁不义,不忠不惠,不慈不孝。是故聚天下之恶名而加之。”(《天志下》)可见“利人”还是“害人”,“利天下”还是“害天下”,是墨子用以区别义与不义(善与恶)的标准。一切行为之或善或恶的道德价值,就在于行为本身对于他人和天下所产生的是利还是害的功效,据此,墨子提出了一条可以“法乎天下”的行为准则或行为路线——“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充分体现了墨子在回答什么是至善的问题,即道德价值观上的功利主义的特点。
  墨子“尚利”,视“利人”、“利天下”为“义”的内容、目的和标准;反过来,墨子又把“义”看成是达到“利人”、“利天下”的手段,所以又提倡“贵义”,这是墨子义利观的又一层含义。墨子认为:“义”是天下之可贵的“良宝”,而“义”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可以利人,利天下。他说: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此诸侯之所谓良宝也”,但不能“富国家,美人民,治刑政,安社稷”,即“不可以利人”,因此,“非天下之良宝也”。只有可以“利民”者,才是天下之“良宝”;而义可以利人,故日义天下良宝也。”(《耕柱》)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墨子提出了“天下莫贵于义”(《贵义》)的命题。这个“义”,就其具体形式而言,即指“圣王之法”的兼爱原则,当然也包括“忠”、“惠”、“孝”、“慈”等道德规范。
  墨子把义利统一观贯彻到技术领域,提出的技术功利主义的主张。
  墨子的技术功利主义主要体现在下述两段话:
  《鲁问》:“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日: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刈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弟子日: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鸢飞。墨子日:不如为车鞔之巧也,用咫长之,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今我为鸢,三年成,蜚一日而败。惠子闻之日:墨子大巧,巧为鞔,拙为鸢。”

  从上述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墨子的技术功利主义有以下三层含义:第一,从质上看,“利人”是衡量技术“巧”与“拙”的标准。即合乎民利的技术就是善的,不合乎人民利益的技术就是恶的。第二,从量上看,“利人”的多少和“利人”的久暂是衡量技术“大巧”还是大“拙”的标准。“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的技术是“大巧”,而“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的技术是大“拙”。第三,凡是“利人…‘利天下”的技术就是“义”,凡是不“利人”、不“利天下”的技术就是不“义”。这里我们可以从墨子的科技实践中得到验证。墨子及其后学的科技实践是围绕‘义’这一核心来进行的。其努力的趋向就是实现‘义’这一功利性的目标。墨子科学研究和实践是他的‘义’的思想在科技领域的投射和外化。
  墨子提出以“利”作为技术的价值标准,同时又对技术以“义”的价值规定,这在理论上具有较大的合理性。一方面,墨子虽然承认技术的功利性,但是没有把技术的价值标准归于个人利益的满足,而是给了“利人”、“利天下”的目的和功效。这种价值观,与西方技术功利主义往往把利己视为技术目的,而利人只是达此目的的手段的观点大相异趣。另一方面,墨子在肯定技术功利的同时,并没有否定道德原则的作用,而是充分肯定了道德原则对技术的规范作用。墨子的技术功利主义既“尚利”,又“贵义”,达到了技术上的义与利的统一,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技术功利主义,具有十分宝贵的理论意义。
  墨子技术功利主义的片面性在于偏爱实用技术而排斥高超技术,将“不费一朝之事”而成的普通技术视为“大巧”,而将“三年而成”的高超技术视为小巧,不是从技术内在的标准即技术本身的难度来衡量,而是从技术的外在标准即眼前的功利用途来褒贬,可以说是缺乏远大目光的技术实用主义。幸运的是,墨子的这一致命的弱点在后期墨家身上得到了克服,在《墨经》诸篇中,后期墨家扬弃了墨子的技术实用主义,“在中国科技文化史上第一次将纯粹理性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与注重实用的工具主义价值观融为一体。这种融合虽然缺乏高度自觉性而只是自发的融合,但它毕竟为中国科学文化史开辟了一个最有生命力的科技价值方向——科学主义与工具主义相结合的系统科技价值观方向。”
  三道技合一的科技共同体规范
  科学共同体是从事科学认识活动的主体,是生产科学知识的集团。在科技哲学史上,库恩较早地提出了“科学共同体”这个概念。他认为“科学共同体是由一些学有专长的实际工作者所组成。他们由他们所受教育和训练中的共同因素综合在一起,他们自认为也被人认为专门探索一些共同目标,也包括培养自己的接班人。这种共同体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内部交流比较充分,专业看法也比较一致。同一共同体成员在很大程度上吸收同样的文献,引出类似的教训”。用库恩的上述理论来考量,基本上可以把墨家学派视为中国古代的科技共同体的雏形。首先,在众多的学术团体中,墨家学派最具有科学修养。墨家的成员尽管不是今天意义的科学家,却是当时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和素养的能工巧匠和工匠理论家。例如,墨子会做木鸢、大车,精通木工技巧,及谙熟其他各种工匠技艺。其次,墨家学派在条件异常艰苦的环境下,自发自愿地研墨家,行墨道,学墨术,拥有共同的科学“范式”,这就是《墨经》中的“科学范式”。再次,墨家学派注重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广招门徒,施教四方。据《淮南子·要略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化之所致也。”第四,墨家学派组织管理严密,科学思想的传承畅通,使得墨家取得了可与古希腊相媲美的科技成就。这不能不说是依赖墨家科技共同体合力之功。
  墨家作为古代技术共同体,具有哪些特征呢?朱亚宗先生认为,墨家集团成功地实现了人类社会早期难以具备的两个结合,一是学者与工匠的结合,二是辩术与技术的结合。这大致可以看作是墨家学派的特点。所谓“学者与工匠的结合,其奥秘在于将学者在空闲的读书与思索中发展起来的想象力与理解力用于提炼工匠积累的技术经验,由此而创造出新的科学知识。在这种结合中,学者的有闲与工匠的实践都是缺一不可的条件。”而“这两方面的条件恰好在墨家学者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结合”。因此,“墨家集团是实现学者与工匠相结合的理想组织”。就辩术与技术的结合而言,“实现这一结合的奥秘在于,他们找到了两者之间可以相互作用的结合点:辩术中的类、故与技术中的法……正是在‘同异交得’、‘法’、‘类’相求的过程中,墨家学者创立了许多科学技术的理论知识。”除了上述两个特征之外,笔者认为,墨家科技共同体还具有第三个特征,这就是墨家科技共同体实现了另外一个结合:道技合一。所谓道技合一,是说墨家学派既重道,又重术,要求门徒“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从而实现了“德行”与“道术”的结合。为了实现“道技合一”,墨家学派创设了技术规范和技术伦理。
  技术有法可依的思想最早见于《礼记》。所谓“工依于法”(《礼记·少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技术要有规范。墨子十分重视技术的规范性和普遍性,即所谓的“法”:“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弦,正以县,平以水。无巧工不巧工,皆以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已。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墨子·法仪》)在墨子看来:第一,“法”(技术规范)是技术活动中所遵守的技术要求和操作程序,对于百工来说,要取得成功,都必须依“法”办事。“巧者”之所以“巧”是因为他“中之”,即他深刻认识和把握技术规范真谛,并与技术规范融为一体。而不巧者虽然不能深刻认识和把握技术规范,但是只要能模仿“法”行事仍然超过他胡来。第二,技术规范有五种,“方以矩”、“圆以规”、“直以弦”、“正以县”、“平以水”,也即矩尺、圆规、墨绳、悬垂和水平仪。这里墨子提出的技术规范应当属于具有直接操作性的技术法则。而在《墨经》中,墨家的直接操作性技术规范得到了提升,明显表现出浓厚的理论色彩:“法,意、规、员(圆)三者。俱可以为法。”(《经说上》)这里的“法”不仅仅指一种操作层次的技术规范,而是同时包括了“意”(概念)、“规”(工具)、“员”(图案)三个不同类型,也即三个不同层次的技术规范。“这样,就使墨子原先提出的简单的‘法’上升为具体的复杂的‘法”’。
  技术伦理即技术信念,是墨家学派所遵循的整个学派的信仰。技术信念是技术主体在长期的技术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以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墨家的技术信念主要有:(1)吃苦耐劳精神。墨家学派推崇大禹,大禹作为治水工程师,挖泥拥土,修堤筑坝,雨洗发,风梳头,以至“腓无腹、胫无毛。”“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跛蹁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庄子·天下》墨家要求门徒学习大禹治水吃苦耐劳栉风沐雨的精神,毫无功名利禄之心,节俭生活,劳作不休,以吃苦为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认为“非禹之道也,不足以谓墨。”(2)团队精神。在当今大科学、大技术时代,科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化的集体劳动,科技术人员必须强调团结协作精神。而这种合作精神在古代墨家学派那里也可以得到体现。墨子“止楚攻宋”的一切准备工作,都是在墨子得到消息之后十天十夜完成的。墨子依靠原始的通信方式,召集信徒300人,及时赶到宋国设防,其办事效率之高,恐怕只有靠团队的凝聚力和极度吃苦耐劳精神才可能办到。(3)侠士精神。墨家学派提倡舍己为人的自我牺牲精神。他们认为,在个人利益与天下之利发生冲突时,如果断指断腕,或死或生就是利天下,那就无需选择,应该牺牲个人利益乃至“杀己以利天下。”这种品德就是所谓侠士(游侠)之义。司马迁评价说:“今游侠,其行岁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多者焉。”(《史记·游侠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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