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应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要求必修课成绩均达75分以上(含75分),选修课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关于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各有关学院: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流程(附件2)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决议书.docx,僅仏0箏上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磁予决议书论文题目:姓名:学号:学科名称:指导教师:答亠辩日期:所在培养单位:(公章)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研究生完整、准确填写,单面打印;2.封面“学科名称”应严格...
博士学位的所有课程,应按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学位课成绩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各科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如下:一、申请答辩1.博士生须于计划答辩日期二个月前向研究生部提交有导师签字的答辩申请书。研究生部接到申请书后,审核答辩资格:(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和学分情况;(2...
各学院(研究机构)及研究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研字〔2019〕2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一)申请对象1.根据学制应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2.延…
毕业研究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研字〔2019〕2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一)申请对象1.根据学制应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2.延期毕业研究…
一、论文答辩组织工作(一)学院应成立答辩工作小组,深入细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校内专家应在答辩会场参会,校外专家视情况可通过网络参与答辩。
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
学位论文后允许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学位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学位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第十条学位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
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应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要求必修课成绩均达75分以上(含75分),选修课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关于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其它具体要求,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各有关学院: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流程(附件2)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决议书.docx,僅仏0箏上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磁予决议书论文题目:姓名:学号:学科名称:指导教师:答亠辩日期:所在培养单位:(公章)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研究生完整、准确填写,单面打印;2.封面“学科名称”应严格...
博士学位的所有课程,应按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学位课成绩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各科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如下:一、申请答辩1.博士生须于计划答辩日期二个月前向研究生部提交有导师签字的答辩申请书。研究生部接到申请书后,审核答辩资格:(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和学分情况;(2...
各学院(研究机构)及研究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研字〔2019〕2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一)申请对象1.根据学制应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2.延…
毕业研究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研字〔2019〕2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一)申请对象1.根据学制应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2.延期毕业研究…
一、论文答辩组织工作(一)学院应成立答辩工作小组,深入细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校内专家应在答辩会场参会,校外专家视情况可通过网络参与答辩。
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
学位论文后允许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学位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学位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第十条学位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