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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一篇关于血吸虫病的文章,血吸虫病在中国流行已有悠久的历史,每年6-10月份是血吸虫病感染的高发季节,由于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大量人口流动,给血吸虫病的扩散提供了条件,致使这种古老的疾病仍在不断延续。读了这边文章后,我感觉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刻不容缓。 我们知道,人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洗手,就可能得血吸虫病,牛、羊、猪等家畜也能得血吸虫病。人得了血吸虫病可引起发热、拉肚子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重者影响青少年生长发育,最严重的能导致人死亡。为了预防血吸虫病,让血吸虫病远离我们的生活,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首先要向我的家人和邻居们介绍吸血虫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不在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劝告一些家长们不要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洗衣、洗菜等;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检查和治疗。 其次,我感觉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通过身边的所有人将血吸虫的危害,进一步的宣传开来。最后,预防血吸虫病,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消灭血吸虫吧!
就是臭虫呗,随便找找关于臭虫的介绍,300字随便写写就够了。简单介绍一下,再写写哪些地方和行为容易带来臭虫,然后再写写该养成什么习惯预防臭虫进门,再写写一旦有了臭虫该怎么灭虫。
血吸虫是寄生在人体的寄生虫,在战争时期,这种病很普通。毛主席曾派医生治疗,但当时条件差,没有治好。 血吸虫很小,像线头一样,约有1厘米~2厘米长。它寄生在人体或畜生体内,吸血、产卵、放毒,造成对大肠和肝脏的损害。它在人体内产的卵,有一部分随粪便排出体外,进入水中之后,在水中孵化成幼虫,叫做毛蚴。毛蚴会转进钉螺体内生长发育,变成尾蚴,尾蚴在水中生活,人下水接触到尾蚴时,它就穿过人或畜生的皮肤进入人体,使人得病。 得了吸血虫病的人,会发烧、胃口差、腹痛、腹涨、腹泻、疲乏无力。血吸虫在人体内可以存活十多年,破坏肠壁和肝脏,使肠壁溃烂,因此,患血吸虫病时时间较长的病人,大便会带血和黏液,肝脏硬化,产生腹水、腹部涨大、病人消瘦、失去劳动力。儿童得了血吸虫病,会严重影响生长发育,身体也会矮小枯瘦。 我们要预防血吸虫病的再次发生必须做到一下几点: 1、 不要触有血吸虫病的水源。 2、 积极治疗病人、病畜、减少传染源。 3、 消灭钉螺。 4、 管好水源,不喝生水。 只要做到以上几点,就可以预防血吸虫病。 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都能喝上自来水,估计在今后我们是不会再出现荧幕上的惨景了。我更加感到我们是幸福的一代人,我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今后建设我们美丽的祖国而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
它们躲在黑暗中猎食,与人类纠缠了千年之久。它们对我们的身体垂涎三尺,不但吸食活人的血,而且吞噬死者的肉体…… 它们就是几乎征服了地球上所有的生态系统,包括我们人类的一种可怕的虫——血吸虫。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主要寄生虫病。从西汉古尸发现的血吸虫感染者来算,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解放前,许多人惨遭血吸虫病的危害而丧生,有的村舍也因血吸虫病而被毁灭。患了血吸虫病的病人,早期可以不出现症状,或者可以出现腹痛、腹泻、大便带血和乏力等症状,但是,一般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天长日久,重复感染,逐渐形成慢性晚期血吸虫病;小孩患了血吸虫病则影响生长发育,长不高,智力低下,看起来就像小老头一样;妇女患了血吸虫病则月经不调,影响生育,并缺乏生活乐趣;如果发展成晚期血吸虫病,则腹腔里就会长腹水,肝脾肿大,表现出:肚大如鼓,骨瘦如柴,有的还会大呕血,真是吃得做不得,严重影响劳动生产和生活,靠劳动致富是根本不可能的。血吸虫病的危害性就是影响生命、生产、生活、生长、生育之“五生”。世界上有日本血吸虫、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间插血吸虫和湄公血吸虫5种血吸虫,广泛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的74个国家和地区,流行区总人口数约为31亿,患病人数约2亿,每年死于血吸虫病者约50——100万。在我国流行的只有日本血吸虫一种。防止或治疗血吸虫病的几点: 1.发现病人、病畜,积极治疗,以消灭传染源。2.消灭钉螺。在血防部门组织领导下,统一进行大规模的灭螺活动。3.管理粪便。 4.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接触有钉螺分布的疫区水源。血防部门要在疫水区域建立明显的标记,警告人们不要下水,特别是要求青少年不要在疫水区游泳。必须下水劳动的人要穿防护靴、使用防护药品。 5.安全用水。疫区应提倡用井水。 6.保持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 7.积极检查治疗血吸虫病。要知道自己是否患血吸虫病,应积极接受血吸虫病检查。8.吡喹酮是治疗血吸虫病的特效药。 血吸虫病其实并不可怕,只要我们作好预防工作,调整好心态,就一定能够消灭血吸虫。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xpw
今天读了一篇关于血吸虫病的文章,血吸虫病在中国流行已有悠久的历史,每年6-10月份是血吸虫病感染的高发季节,由于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大量人口流动,给血吸虫病的扩散提供了条件,致使这种古老的疾病仍在不断延续。读了这边文章后,我感觉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刻不容缓。 我们知道,人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洗手,就可能得血吸虫病,牛、羊、猪等家畜也能得血吸虫病。人得了血吸虫病可引起发热、拉肚子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重者影响青少年生长发育,最严重的能导致人死亡。为了预防血吸虫病,让血吸虫病远离我们的生活,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首先要向我的家人和邻居们介绍吸血虫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不在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劝告一些家长们不要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洗衣、洗菜等;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检查和治疗。 其次,我感觉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通过身边的所有人将血吸虫的危害,进一步的宣传开来。最后,预防血吸虫病,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消灭血吸虫吧!
“血吸虫”,相信许多人听到这个名字,就会毛骨悚然,十分不舒服。的确,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它是血吸虫寄生于人体或者哺乳动物体内,导致其发病的一种可怕的寄生虫病。对于零零后的我们,对血吸虫这个疾病可能会比较陌生,只是在电视上或者书本上看到过,这说明政府在防治血吸虫病这方面做得是比较成功的。你可能无法想象,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由于血吸虫病流行十分严重,造成灾区居民成批死亡,无数病人的身体受到摧残,灾区到处是田园荒芜惨不忍睹的惨状。如果想治好一种病,首先就要了解这个病的病源,然后才能对症下药。防治血吸虫病,自然也不例外,要想有效防治它,就必须弄清楚它的传播途径。通过互联网,我了解到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粪便入水。2、钉螺孳生。3、接触疫水。只要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就能很好地预防疾病。避免粪便污染水源和接触疫水这两点,对于生活在城市的我们应该说比较容易做到,因此我觉得防治血吸虫病的关键是灭螺,钉螺是血吸虫唯一的中间宿主。没有钉螺,血吸虫病就无法传播。要想消灭血吸虫病,就必须消灭钉螺。灭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应根据人力、财力情况,认真制定好方案。调查钉螺分布,实施药物杀灭钉螺。灭螺时要坚持先上游,后下游,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重点消灭居民点附近人畜常到的易感地带的钉螺的原则,并尽可能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彻底改造钉螺的孽生环境。预防血吸虫病,人人有责。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消灭血吸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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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危害就是甲醛,家有孩子的家长,新装修好的房子一定要开窗通风半年以上再带着孩子住进去,无论再好的装修材料都先空一空
你知道吗?儿童肿瘤中患病人数最多的是哪种肿瘤吗?那就是白血病,新装修入住半年内,儿童患白血病的风险,增加了四倍多,还有就是父母在备孕期间吸烟饮酒,孩子出生后患病风险也会增加。那还有哪些因素可能是白血病的诱因?
第一是遗传因素,白血病虽然不是遗传性的疾病,但是,研究人员发现,一些白血病与遗传因素有关系,比如说家族性的白血病,这些患者的家族内可能存在某一种基因突变,容易诱发白血病的发生。第二个原因,就是外界环境的影响,比如说长期暴露在射线下,也会有一定的致病作用
那出现哪些症状需要引起家长重视?孩子出现以下五种症状,家长一定不要大意。一是贫血,一般情况下,白血病早期的患者,就会出现明显的贫血表现,儿童,会有头晕,面色苍白,眼睑发白,以及脾胃的症状出现。第二,发热,发热是急性白血病作为典型的症状表现,是反反复复的不规则的发热,体温可能会上升到四度以上,服用退烧药,抗感染治疗都不见好转,第三,是关节疼痛,儿童出现明显的关节疼痛,并且疼的,越来越厉害,第四,经常出血,比如说很容易出现鼻流血,外伤后出血不止等等,第五,就是肝脏,脾脏,淋巴结肿大。
那预防白血病我们应该注意什么等,咱们父母要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装修要尽量选择环保的材料,而且新装修以后,建议至少通风半年以后再入住,第二,入住新房一年内尽量别怀孕,妊娠期的女性,对于房问内的一些甲醛比较敏感,如给胎儿发育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第三,备孕和怀孕期间,要戒烟戒酒,第四,远离放射性的辐射,儿童白血病对于孩子来说,是恶魔般的存在,家长,对此一定要多加重视,大家听完以后,可以点赞收藏并转发给身边需要的人,加强防护,当孩子出现这些异常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就医。
皮肤会特别的白,而且血液流通不快,血小板缺少,而且身体也会非常的疲惫,没有什么精神,如果破了很难以止血的,恢复能力特别的慢。
血液病专家说儿童是白血病的高发人群,疾病的发生给儿童的健康以及生长发育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要引起家长的注意,近几年儿童白血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家长在生活中应多了解一些有关儿童白血病的症状,对早期发现疾病有很好的帮助。
1、贫血:白血病小孩会产生没有缘由的困乏、老让父母怀着,不喜欢主题活动,大些的小孩要说头昏,困乏,查验察觉孩子面色苍白、眼结膜惨白、手指甲发白。
2、反复感染,发热:无发病原因发生发热或相近感冒咳嗽的表现,一般的退烧药、抗病毒的药治疗效果不太好,或是是那时候人体体温退了,但过几天又反复。
3、出血:在并没有显著磕磕碰碰的情形下,白血病小孩反复发生鼻子出血,脸部、口腔内部、四肢有针头尺寸的血点或大的淤点、瘀斑,这种全部都是少年儿童得白血病会经常出现的病症。
4、肿瘤浸润表现:得了白血病或是的身上会不明原因地发生人体某一位置一个品牌包,不疼不痒;有一些患者是发生不明原因的腿疼或骨疼,歇息过后也不可以放任不管。
5、发热:急性白血病的先发病症多见发热,可表现为弛张热、稽留热、间歇热或不规则热,人体体温在37、5~40℃或高些。时有风寒,但不寒颤。
6、骨骼及关节病变:病变浸润骨骼及关节后,常产生骨骼及关节痛,表现为肩胛骨、肱骨及其肩、肘、髋、膝盖骨等处发生隐隐作痛、酸疼,偶有剧烈疼痛。少年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多发生骨及关节压疼。
以上介绍的是儿童白血病的症状,血液病专家说在生活中避免让儿童接触化学物品等,另外新装修的屋子要通风一段时间,因为装修用的材料当中笨的含量比较高,而笨正是诱发白血病的主要原因,因此请家长要多加注意。
有啊,老人这种情况一般身体就不健康,小孩抵抗力比较弱,很容易被感染发病
过敏性哮喘是一种比较顽固的疾病,多在婴幼儿期发病,如果忽视治疗,可以伴随终身。大部分哮喘患者都存在过敏现象或者有过敏性鼻炎,有过敏性鼻炎的哮喘患者发病前兆会有打喷嚏、流鼻涕、鼻痒、眼痒、流泪等症状。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气道的炎性细胞和结构细胞如嗜酸性粒细腻、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平滑肌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通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并引起反复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清晨发作、加剧,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一般是因接触过敏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所诱发。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后缓解,但哮喘病情可突然加重,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儿可在数分钟内危及生命。引起过敏性哮喘的病因是什么呢?过敏性哮喘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这些因素看起来很平常,易被忽视。当气温、温度、气压和(或)空气中离子等改变时可诱发过敏性哮喘,故在寒冷季节或秋冬气候转变时较多发病。吸入物分为特异性和非特异性两种。前者如尘螨、花粉、真菌、动物毛屑等;非特异性吸入物如硫酸、二氧化硫、氯氨等。职业性过敏性哮喘的特异性吸入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酐、乙二胺、青霉素、蛋白酶、淀粉酶、蚕丝、动物皮屑或排泄物等,此外,非特异性的尚有甲醛、甲酸等。其实哮喘的发病还与患者的饮食有关,饮食引发的也是过敏性哮喘。尤其是婴幼儿容易对食物过敏,但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少。引起过敏最常见的食物是鱼类、虾蟹、蛋类、牛奶等。在过敏性哮喘患者中,可存在有细菌、病毒、支原体等的特异性IgE,如果吸入相应的抗原则可激发过敏性哮喘。病人情绪激动、紧张不安、怨怒等,都会促使过敏性过敏性哮喘发作,一般认为它是通过大脑皮层和迷走神经反射或过度换气所致。得了过敏性哮喘的症状会有什么表现呢?首先,哮喘患者会有呼吸困难的现象发生。呼吸道是连接肺部和外界的通道,在正常情况下,呼吸道把空气送入肺部,人才得以生存,但是如果呼吸道出现问题,人就不能自由呼吸,哮喘发作时患者呼吸道的肌肉不能自由收缩,出现痉挛和支气管变窄,就会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其次,患有哮喘还会有多痰咳嗽的症状。人是由众多细胞构成的,在呼吸道中有种专门分泌黏液的细胞,它的作用是抵抗呼吸道出现的感染,由于哮喘病患者的呼吸道长期处于发炎状态,这些细胞会不断地分泌黏液,这些黏液就是痰。呼吸道调动呼吸道上的绒毛将痰排出体外的同时,绒毛会对呼吸道不断地产生刺激,患者就会出现持续咳嗽的现象。最后,得了哮喘患者还会出现喘鸣症状。哮喘患者呼吸困难时,肺部同时会发出喘鸣声。造成喘鸣的原因同样是因为支气管发炎、呼吸道变窄,当呼吸道内空气流动时,受呼吸道变窄等因素影响,空气流动受阻,呼吸道就会产生喘鸣。那么得了过敏性性哮喘该如何正确治疗呢?哮喘的治疗需根据病情进行,这样才能使治疗达到预期的效果。具体哮喘的治疗方法有哪些介绍如下:首先,在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兼顾解痉、抗炎、去除气道粘液栓,以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继发感染。一般可单用或联用拟肾上腺素药物、茶碱(黄嘌呤)类药物、抗胆碱能类药物、钙拮抗剂、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色甘酸二钠、酮替芬等进行治疗。其次,哮喘缓解期治疗方法包括:一、脱敏疗法:针对过敏原进行脱敏治疗能够减轻或减少哮喘发作,目前应用较多的是舌下脱敏疗法,利用过敏原的提取物滴入舌下,使呼吸道粘膜产生耐受性,从而减轻或控制过敏症状,达到脱敏治疗的目的。二、药物治疗:色甘酸二钠、必可酮雾化剂吸入、酮替酚口服,具有较强的抗过敏作用,对外源性哮喘有较好的预防作用。其他,如阿司咪唑、特非那定、曲尼斯特等均属H1受体拮抗剂,且无中枢镇静作用,可作为预防用药。三、欣敏康益生菌疗法是一种免疫力调节平衡疗法,可以有效治疗过敏性哮喘。欣敏康益生菌疗法打破了常规激素、抗生素等药物治疗的弊端,将中西医相结合,通过活性抗过敏益生菌参与调节过敏免疫变态反应生物链,减少IgE抗体生成,针对由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刺激引起的自身免疫识别错误、神经递质功能紊乱、支气管高敏状态进行鉴别、平衡、调节,从自身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根源祛除诱发疾病的根本原因,彻底消除咳嗽、喘息、呼吸困难、胸闷、咳痰等症状,可以有效治愈哮喘。儿童哮喘的发生更多的证明孩子属过敏性体质,在哮喘和咳嗽的同时,会合并过敏性鼻炎如打喷嚏、流清鼻涕、搓鼻子、揉眼睛、皱鼻子和眨眼睛、鼻塞等症状,免疫变态反应学称为“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因为哮喘患儿是过敏性体质,引发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的过敏源大都是吸入性过敏源如尘螨、花粉、动物皮毛等,而吸入性过敏原又无处不在,所以护理一个有哮喘的患儿,家长往往要付出比健康幼儿多出2-3倍甚至更多的精力,经常搞得精疲力竭,为了方便患儿家长护理哮喘患儿,小编汇总了过敏性哮喘患儿家庭护理务必遵守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供患儿家长参考。小儿哮喘家庭护理的三大注意事项一、应对小儿哮喘“预防”永远是第一位的,这也是巧妙应对小儿哮喘发作的核心作用。小儿哮喘的罪魁祸首是过敏体质,而过敏原是引发孩子哮喘发作的诱因,所以“预防”小儿哮喘应该尽早“纠正孩子的过敏体质”才是关键,以便采取有的放矢的预防措施和脱敏治疗。欣敏康益生菌在预防和辅助治疗小儿哮喘方面已获得显著成绩。应对小儿哮喘,治疗只是哮喘急性发作期的症状控制,纠正患儿过敏体质,预防哮喘发作才是第一位的,欣敏康益生菌在过敏性呼吸道疾病的角色中,也突显出了非常有优势的临床治疗效果。为了证实期功效,台湾成大医院过敏科针对3-12岁患有气喘及过敏性鼻炎的学龄儿童为对象,每天补充欣敏康益生菌3个月临床研究结果:1、哮喘患儿体内IgE(过敏因子)浓度显著下降;2、降低发炎介质 超化激素在发炎与过敏发生会大量分泌,因此被视为重要的发炎与过敏指标。食用欣敏康益生菌的过敏性哮喘患儿体内血液中超化激素显著降低,因此大大缓解哮喘症状。3、降低肺呼吸阻力 食用欣敏康益生菌,AHR(肺呼吸阻力)测试结果:降低了过敏性哮喘发作时的肺呼吸阻力,达到了舒缓的效果。总结:过敏性哮喘患儿食用欣敏康益生菌,能够很好的预防哮喘发作,纠正患儿过敏体质,小小抗过敏益生菌正在俏然改变着孩子的免疫功能。二、要积极而正确的治疗:小儿哮喘发作主要解决的就是:关注缓解期治疗和避免误用药物。要关注缓解期治疗:不要以为部分哮喘患儿可以自己缓解就放弃了对自己孩子的系统治疗,要知道儿童哮喘发展为成人哮喘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控制住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缓解期维持治疗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哮喘预防法。在哮喘缓解期加入抗过敏益生菌的辅助治疗,能达到良好的哮喘防复发疗效。要正确治疗,不要误用药物:不要滥用抗生素、激素和止喘药。哮喘患儿普遍存在着滥用抗生素的问题,哮喘的气道炎症是属于过敏性的,这种炎症与细菌性炎症截然不同,应用各种抗生素如阿奇霉素、头孢类、先锋霉素等皆无效。其次是反复点滴地塞米松或喘定等治疗儿童哮喘的情况,由于许多哮喘病患儿不注意平时的预防和抗过敏性炎症治疗,导致病情反复发作,一旦发作就到医院静脉点滴地塞米松和喘定,经常还会加上抗生素,虽然症状暂时缓解了,但停药不久即又发病。三、掌握自我抢救手段:儿童哮喘发病急,一般半夜在家中发作,所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掌握现场的自我处置手段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哮喘发作则是咳嗽,气急,喘憋,呼吸困难,如不及时处理,可出现缺氧,口唇紫绀,面色苍白,青紫等严重症状。哮喘病反复发作,甚至会危及生命。
你好,是孩子得了咳嗽变异性哮喘,这个情况最好还是到呼吸科进一步治疗,因为咳嗽变异性,哮喘也属于哮喘的一种类型,治疗的话,也是选择用激素长期雾化吸入治疗,而且也可以配合一些中药调理。
老人有哮喘及经常咳嗽,对新生儿脸部说话和喘气,对孩子的健康有影响。因为咳嗽有细菌传播出来,新生儿抵抗能力差,会感染上病毒。因此年轻父母应该将孩子抱走远离老人。
那是肯定的,小孩子自己的价值观什么的还没有成熟,怎么能让身心不健康的人去培养?那可说不准又培养出一个有这方面倾向的人出来!
肯定会有影响的。
儿童早期精神病的症状
儿童早期精神病的症状,精神病是精神病学中的常见病。它的出现给儿童的健康带来了不小的威胁,严重的影响到了儿童的生活和学习。那么儿童早期精神病的症状有哪些呢?
小孩精神病早期症状是什么
小孩患上精神病的早期症状并不是很明显,仅仅会出现少许的情绪以及行为的异常,有些小孩患病后常常对周围的事物不感兴趣,也不同周围的人谈感情。
小孩患精神病带来的危害
1.小孩子患上精神病后,常常会出现人格的障碍,一旦出现精神障碍后,可会持续终身,对孩子日后成长将会带来严重影响。
2.小孩子患上精神病,不仅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影响,同时对身体健康也产生同样危害。患上精神病后常常会诱发身体功能的紊乱,例如容易患哮喘、糖尿病、心脏病、神经性皮炎等等,这些疾病对小孩的健康危害性很大。
3.患上精神病的小孩,常常会出现应激反应,主要表现为疲劳无力、惊慌失措或是情绪紧张等,严重还会出现焦虑、恐惧、抑郁的现象。
在精神分裂症的三个阶段,我们应该注意这些早期症状
早期阶段
在早期阶段,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实际上非常微妙,很难被发现。
在这一阶段,个性首先发生变化:
患者会突然变得冷漠,不太善于交际,逐渐与他人疏远,与自己隔绝。一些患者甚至可能有强迫症的症状,如害怕污垢、攀爬、犯错以及无端的恐惧和焦虑;敏感、多疑、讨厌任何人,喜欢独居、迟钝、自我微笑等。
其次,患者会出现类似神经症的症状:
例如,注意力会下降,工作会发呆,效率会低,失眠症状经常发生。脾气会变得更加暴躁,精神会变得无精打采。
认知障碍也可能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认知障碍通常发生在青少年精神症状出现之前。例如,儿童期患者的认知和智力水平与同龄人显著不同,他们不专注于社交。
在精神分裂症的三个阶段,我们应该注意这些早期症状
对于相同的知识内容,与正常儿童相比,他们的理解能力要差得多
精神分裂症与其他疾病一样。如果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及时治疗,不仅治疗效果会更好,而且患者也会得到更好的康复。因此,一旦发现家属有精神障碍,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争取最佳治愈时间。
完整开发阶段
通过早期阶段后,在此阶段,患者将出现明显的精神症状。
典型的是感觉障碍:感觉减退,感觉减退。一些患者在身体的某些部位经常感到不舒服,如拉、扭、挤。
儿童精神病的症状表现:
智力障碍,这类症状一般在精神病的'发病早期不会出现,但是患病时间长的话就会有所影响,一般大多数患儿都不会出现这类症状。运动和行为异常,患儿时常表现出兴奋不安,毫无目的性的乱动、反应迟钝,呆板等症状。少数患儿还会出现损物和伤人的症状。感知障碍,此类患儿一般表现为出现幻觉,如幻视、幻听等,少年精神病患者中这类症状比较多见。
患者身体的变化。精神病患者不但心理出现问题,而且他们的身体和神经系统也会有一些问题存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神经系统检查,如发现有个别神经系统体征,通常不稳定,都不具有特征性。血液和脑脊液一般正常。紧张性木僵状态病人的躯体变化较为明显。神经系统体征可见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极少数病人尚可出现病理反射或阵挛现象。
具体表现为:
A、情感障碍
患有精神病的儿童常常感到孤僻,对人冷淡,不善言语,与亲人及小伙伴疏远或无故滋长敌对情绪。无故恐惧、焦虑紧张、自f 情绪波动等症状。
B、感知障碍
儿童精神分裂症患者可有幻视、幻听(言语性或非言语性)、幻想性幻觉以及感知综合障碍(如认为自己变形、变丑等),尤以少年患儿为常见。儿童精神分裂症感知障碍多较生动鲜明,恐怖性和形象性为特征。
C、智能活动障碍
智能活动障碍是精神病的症状之一,它一般发生于早年起病的患儿。大多病例一般无明显智能障碍。
D、运动和行为异常
精神病患者出现奇特的动作或姿势,常有模仿动作或仪式性刻板动作,有时常常表现为兴奋不安、行为紊乱、无目的跑动,或呈懒散、无力迟钝、呆板少动。少数患儿表现紧张性木僵和兴奋,冲动、伤人和破坏行为。
儿童精神病是儿童的童年不再那样的快乐,小小的年纪就要受到病痛的折磨,这是多么的让人伤心的事啊!所以儿童一定要预防精神病疾病的发作,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13岁儿童精神病早期症状
13岁的孩子正处在青春期。一般这个阶段的孩子都是热情且充满朝气的。但如果他沉默寡言,每天闷闷不乐,不愿与人交流,不喜欢分享日常生活和收获感悟,也不参与学校课内外活动,经常自言自语,或者很容易情绪激动,继而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和说出一些过分的话语,那家长就必须引起重视了,因为这些都是儿童精神病早期的症状表现。
其实,对于13岁的儿童来说,如果出现了精神方面的问题和疾病的话,基本都是有迹可循的,家长只要留心观察,就会提前发现。而当孩子出现这些问题的时候,家长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是否存在精神系统方面的问题,一定不能讳疾忌医,要第一时间带他到儿童精神科咨询就诊,早确定早治疗,也能帮助其恢复。
尽管目前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年龄没有明确界定,但我们必须记住,13岁之前开始的儿童精神分裂症是极其罕见的。当儿童被怀疑患有精神分裂症时,临床评估应包括全面的个人、药物、心理社会和家族史,以及身体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实验室评估和来自家庭和学校的辅助信息。
儿童精神疾病症状是怎样的
首先,儿童精神分裂症一般会随着年龄的增大,产生的危害也会随着增大。通常儿童在初期的时候,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症状都不太明显,可能只是会出现一些小情绪和异常的行为。患儿比较轻的,可能会表现在对任何事物没有兴趣,遇到事情容易畏缩退却,不喜欢与周围的人沟通交流,表现得很冷漠,没有正常孩子的活泼天真。
其次,还有一种是儿童多动症,这种疾病的发病率很高,但通常很多家长都不知道这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这种精神病在幼儿的时期就可以看出来,表现为多动不停歇、注意力容易分散、容易冲动、自制力差。如果发现孩子动作笨重,甚至胆子大到无所畏惧,这时候家长就要警惕可能患有儿童精神病。
最后,精神病的孩子需要我们关爱和守护,他们的生命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重,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当孩子如果有这些症状,可以前往医院进行诊治,并配合治疗方案帮助小孩走出困局。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