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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唐律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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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唐律的历史地位

一、 唐律的特点: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使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得到空前发展。唐朝成为继两汉之后强大的封建王朝,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国家。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从唐律的内容看其有以下特点:第一,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体例完善是说一部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而使它成为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唐律之所以有这样完善的体例,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同时,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结构严谨主要表现在《名例》篇与各篇的关系,以及律条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立法者的主旨,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科条简要,宽简适中表现在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缩减,北齐律定为12篇,949条,较前又有所进步。唐沿隋制,实行精减、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并为后世所继承。仅以太宗修《贞观律》为例,“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足见唐律的上述特点。综观唐律篇目体例排列的逻辑次序,结构严谨,一环扣一环,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反映了唐代立汉技术已达到相当成熟阶段。第二:礼刑并用,礼法合一。礼法结合,德刑并用,肇始于汉代武帝时期,以后历经魏晋南北朝,礼法进一步结合。于唐代,礼的基本精神,成为立法的理论基础。唐律《名例律·疏》云:“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皆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说明德礼与刑罚作为统治手段,相辅相成,二者不能分离的关系。唐统治者借助《疏议》,把德、礼都赋予法的内容。例如为解释“谋反”引《公举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以此论证谋反罪必须在“将”行未行时,即严加镇压。因为按照德礼的要求,“惟子惟臣,惟忠惟孝。”在封建社会,忠孝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忠君、孝亲,是维护封建统治的最高准则,把它赋予法律的内容,违犯这最高准则,便构成严重的犯罪,处以相应的刑罚。这种精神几乎贯穿于唐律的第一条文。第三:宽仁慎刑。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唐初,统治者亲眼看到隋朝实行严刑峻罚,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百姓怨嗟,天下大溃”的局面。他们以此为鉴,从长治久安的目的出发,在贞观年间修订旧律时,降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二条,降流为徒者七十一条。其它削去烦苛,变重为轻者,不可胜记。综观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惟有唐律规定者最轻。主要表现在:(1)唐律规定法定刑有笞、杖、徒、流、死五种,分二十等。死刑处决方法只用绞、斩。(2)基本上一罪一刑。唐以前或以后,有时一罪二刑、三刑。(3)刑罚加减方面以从轻为原则。例如加刑一般不加至死,如加至死,也只是到绞为止,而不加至斩。(4)加役流取代可杀可不杀而不杀的死刑犯,这是唐太宗时创设的。凡死刑犯可不杀者则流三千里,一般流刑到流放地后,在那里加役一年,而加役流多劳役二年,即加役二年,共三年,所以叫“加役流”。总之,一部唐律都贯穿着轻刑原则。慎刑,是指对犯罪者处刑时,取慎重态度。唐太宗曾对他的臣下说:对待一般犯罪“当审事理之轻重,然后加之以刑罚。”对于死刑,因为“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故规定:对判处死刑的罪犯,在执行前要反复审核,反复向皇帝奏报,在京师的“二日中五复奏”,各州则“三复奏”,表示慎刑的态度。史载由于实际此制,而使“全活者甚众”。在一定程度上自能减少冤狱。二、唐律在法律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唐律,由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使它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史上,上承战国时期的《法经》,历经秦汉魏晋,至唐而集其大成,成为典型的封建律典。从而也使它成为唐以后历代封建律典之楷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清代大学问家孙星衍曾说:“不读唐律,不能知先秦历代律令因革之宜。”换言之,读了唐律,就能够了解历代律典之擅递关系和来龙去脉。纵观中国历代律典发展变化的事实,诚如孙氏所言。由于唐朝高度发展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成为当时世界上文明先进的国家,与各国的经贸关系和友好往来,非常频繁,许多国家特别是东亚各国,派遣使节和大批留学生来唐,学习中国的先进文化和各种典章制度。唐律设有“化外人”文条,调整外国人居唐期间的法律关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为唐律是一部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和需要,他们在学习中国文化的同时,也把唐律引进本国,结合本国情况,制定自己的律典。在亚洲,最突出的是日本。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指出:“在隋唐两代日本的派遣了不少的僧侣学生,来到中国留学,把中国的文化,各种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差不多和盘地输运了去。”其中自然也包括法律文化。正如日本学者桑藏所说:“我国大宝律大体上是采用唐律,只不过再考虑我国国情稍加斟酌而已。”例如将唐律中的“八议”省为“六议”,删去“议勤”、“议宾”。将“十恶”改为“八虐”,删去“不睦”、“内乱”。刑罚制度大宝律仍沿唐律笞、杖、徒、流、死五刑。惟流刑不计里数,而分为近流、中流、远流三等。大宝律所规定的罪名,如阑入宫殿、犯跗、指斥乘御、私渡关等,皆与唐律相同。朝鲜古代律典,据《高丽史》记载:“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参酌时宜而用之。”越南古代刑法,亦“参用隋唐”。可见,唐律的影响,不仅及于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而且及于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各国,在世界几大法系中,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它对世界封建律典的影响,堪与罗马法媲美。因此,说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遗产中保存至今的瑰宝,应该是非常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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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的篇目及其主要内容《唐律疏议》十二篇的篇名依次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唐律的历史地位(1)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2)唐律对东亚许多国家的封建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通例唐律名例篇对于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认定及如何量刑基本上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严惩直接犯封建王朝的统治秩序和纲常名教的十恶犯罪;贵族官员犯罪享受八议,请、减,赎,官当等特权,减免刑罚;亲属相犯,准五服论处;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老小病残犯罪减免刑罚;划分公罪与私罪;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加重,过失减轻;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同居有罪相隐;自首减免刑罚;更犯罪科,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论;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本条别有制,与例不同首依本条;涉外案件,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尊重外国习俗;关于类推,断罪无正条,应出罪者兴重以明轻,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唐律中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的规定唐律名例中规定贵族,官员犯罪可以享受八议,请,减,赎,当等优遇。八议的对象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上术烊个有特殊身份的人犯列罪时,司法机关直接审理,必须上报皇帝裁决,八议,者犯流罪以下通例减一等处理。请是低于议一等的法定优遇办法,有三种人犯罪时可以享受此等特权,一是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属,二是应议者妻以上亲属及孙,三是五吕以上官爵,这些人犯死罪应报请皇帝裁决,得请者犯流罪以下照例减一等。适用减的对象主要有二类,一是六品、七品官员,二是上述得请者的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和妻这两类人犯流罪以下,照例各减一等处理 。适用赎的对象有三烊,一是上述具有议请减特殊身份的人,二是八品、九品官员,三是六品、七品官员的直系亲属和妻。此外, 还有五品以上官员的妾,这些人犯流罪以下,一般可以交铜收赎。当,即官当,指官员犯罪,可以用官品抵不寻,有议请减身份者,若是官员,可以其官品抵当徒罪或注罪,贵族官员犯十恶者,不准享受上述议请减的优遇。唐律刑罚制度唐律承用隋 律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定为笞,杖,徒,流, 死五种,称为五刑。五刑各分若干等,以示轻重有别。唐太宗时增设加役流 ,作为对革些列刑的一种宽宥处理。五刑均可交铜收赎,但并非任何人、任何犯罪都可以赎。五刑二十等,加减刑若干等指从某一刑等起上、下推算,但死刑二等和流刑三等在递减量刑时都作为一等计算。除非律条有特别规定,一般递加不加至死刑,加入绞者,不加至斩,总之,唐代法定刑罚比以前的各朝大为轻省,除涉及在礼教的犯罪处刑较明清较重外,其它方面的刑罚,也比以后各代轻省。但唐后期因多种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摆脱困境,统治者在司法实践中法外用刑 ,比法定刑更加残酷,如将仗刑作为附加刑,判处徒流刑者往往因决仗而死。死刑犯也先决杖再处死,另外,不出现了腰斩、枭首等法外列刑方式,还常以军法戮人。 唐代继承制度关于家庭继承,隋唐沿袭两汉以来诸子均分原则,家庭的不动产和动产,由兄弟均分,但从妻家所得之财,不得分割。兄弟中有死亡者,由死者之子代位继承。若兄弟皆亡,则由兄弟之子诸子均分,即由孙辈均分,未婚兄弟除均分家财外,尚可另得一份聘财,未婚姑及姐妹也可得一份妆奁,以示平均,但其数值为聘财之一半,守寡的妻妾如无儿子,可继承其夫应分的家财。养子与亲子享有同等民事权利,户绝资产的继承,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多外,余财并与女,无女均人以次,近亲,无亲戚者官为检校,若恨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死商钱物的 继承,唐主客式规定,商旅身死,勘问无家族家属者,其所有财物, 由官府收管,其后如遥认领才,经查明确是其父兄子弟等,依数酬还。唐代科举制度 1、 简述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基本精神: 1、护皇权专制,确保君主尊严。如“十恶”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等。 2、维护封建特权制度。如议、请、减、赎、官当等。 3、维护封建家庭伦理。如“十恶”中的“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等。4、维护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表现在户籍、徭役、赋税等有关制度中。 5、惩治官吏犯罪。如严格官吏编制、严惩渎职与贪污(受财枉法,一尺杖100,一匹加一等,13匹绞)。 6、保护官、私财产。如贼盗律的有关规定。历史地位:(1)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2)唐律对东亚许多国家的封建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唐律的特点有:

1、礼法合一。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一准乎礼”, 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2、科条简要、 宽简适中。唐朝在前代律典的基础上,再次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为12篇,502条,从而改变了秦汉以来律令繁杂的局面。

3、用刑持平。唐律规定的刑罚比以往各代都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

4、语言精练明确,立法技术高超。唐律结构严谨、立法技术相当完善。 唐律概念明确,用语比较确切,逻辑严谨,立法水平堪称楷模。唐律不愧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唐律的历史地位:

1、唐律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唐律承袭了秦、汉的立法成果,吸取晋律学的成就,使唐律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性、代表性,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

2、唐律对东亚各国的影响。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大宝律令》、越南的 《刑书》和朝鲜的《高丽律》都参用唐律,可见唐律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法制已有了二千多年经验的积累。自夏朝开始正式确立法制以后,每个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而且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法制的发展。

早在西周时已提出了“三典”的理论,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以后,又在法典的体例和内容等方面不断发展。

从体例上看,自战国时《法经》的六篇,经过汉朝《九章律》等的演进,到隋朝的《开皇律》已形成十二篇及其篇名,并为《武德律》以及以后的《永徽律疏》所继受。

《永徽律疏》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可以说是世界中世纪法典的杰作。

唐律的内容承前启后,在总结前人的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且开创了中国古代法典中法律与历史结合的先河。

《唐律》之义疏自高宗时作成颁行后,终唐之世,一直没有废止过。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对律令格式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删修,结果是“总成律十二卷,律疏三十卷”,义疏仍与单行律并行。其后,义疏以两条渠道发挥着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律疏议

法制史毕业论文题目唐律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主要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期和后期的法律制度。唐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最完备的时期,唐朝的法律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立法成就最高的法律,最成熟的法律。 一、唐律与中华法系 (一)唐朝初期立法有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是唐高祖李渊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是以隋朝的《开皇律》为基础,由于这部法律颁布的年号是唐高祖武德年间,所以这部法律叫做《武德律》。 2.第二个阶段是唐太宗李世民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是以隋朝隋文帝时期的《开皇律》和唐高祖李渊时期制定的《武德律》为基础,制定出了《贞观律》,共有12篇500条。这是唐代法律主要的基本法典,基本修订,定型,立法成就是很高的。 3.第三阶段是唐高宗李治时期,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又是以《贞观律》为基础,在文字上作了一些修改,但并不是很大。由于这部法律颁布的年号是唐高宗永徽年间,所以叫做《永徽律》。唐高宗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不在于制定《永徽律》,因为《永徽律》基本上是唐太宗《贞观律》的翻版,变化不是很大。它的立法成就主要在于,《永徽律》制定出来以后,唐高宗的议定人以儒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根据儒家思想的要求,对这部法律逐条逐句作出注释。这个注释叫作疏议,唐高宗对此很满意,在永徽四年重新公布,这部附上疏议的唐律叫做《永微律疏》。 《永微律疏》自制定出来以后完整的保留至今。因为这部法律制定的立法成就很高,因此自唐以后的宋、元、明、清都以这部法律为基础,制定自己的法律。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对这部法律进行再版。到了元朝,不再称其为《永微律疏》而是叫做《唐律疏议》,它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有代表性的法典,共有12篇502条。 (二)中华法系 1.法系,是近代法学家对于世界各国的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的办法,把具有相同特点的法律分为一类叫做一种法系。一般认为世界上出现过五大法系。除《中华法系》外,还有《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也称阿拉伯法系)。如果具体细分每个法系,还可分为各个支系,如《英美法系》又可以分为《英国法支系》和《美国法支系》等。 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封建社会唐代的法律为代表的,具有和唐律相同特点的法律都称中华法系。中华法系除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之外,还包括历史上的日本,朝鲜,越南封建社会的法律。因为它们受中国法律唐律的影响深远,所以它们也和唐律一样,具有共同的主要的特点,所以都划为中华法系的范畴。 2.《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礼法合一,也可叫礼行融合。 唐律对于社会现象的保护和打击是以礼作为唯一的准则,符合礼的唐律就给以保护,反之,会给予制裁,这是唐律的主要特点,也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特点。这个特点的形成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的礼和行的结合,明德慎罚,尤其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把儒家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汉武帝罢除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从西汉经过三国二晋南北朝漫长的几百年的时间,法律不断的儒家化。到了隋唐时期,儒家的礼和法律融合到了一起,礼法合一,这就形成了中华法系的特点。 (三)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主要内容 1.“十恶” “十恶”是封建社会法律所确定的要重点打击的十种犯罪现象。它的内容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来源于北齐时期《北齐律》的“重罪十条”。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在打击社会上的各种犯罪的过程中,注意到社会上的各种犯罪对封建政权的危害程度并不相同,于是就在各种犯罪中归纳出了10种罪,作为重罪给予严厉打击,同时也告诫人们最好不要触犯。如果犯了这些罪,封建法律会毫不留情的。这在北齐律中被归纳为“重罪十条”。进而发展到隋唐时期的“十恶”。 “十恶”是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但与“重罪十条”相比还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1)“重罪十条”,是指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恶”把“重罪十条”中的叛、降合并起来,相应的又增加了第八条,叫做“不睦”,这样依然还是十条,从而把“重罪十条”改成“十恶”。 (2)“十恶”中的前三条“谋反、谋大逆、谋叛”,相对于“重罪十条”,又增加了“谋”字,即是预谋,策划的意思。这三种犯罪是要推翻政权,推翻皇权,直接危害到了封建政权,是带有政治性的犯罪,因此对这几种犯罪的打击时间要提前,不能等犯罪人行动起来再打击,在预谋策划阶段就要给予严惩。这里加上“谋”字,是要表明惩罚的时间要提前。 “十恶”违背了儒家礼教的核心内容,违背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凡是严重违背三纲的行为,基本上都会被概括为“十恶”之列。除了“不道”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犯罪,除此之外,其他九种都是违反三纲的,因此,“十恶”罪行的出现,是法律儒家化的一种产物。 犯“十恶”大罪的还要实行一个原则,叫“常赦所不原”,意思是讲在封建社会,即使国家公布大赦天下的赦令,犯“十恶”大罪者也在不能原谅的范围之内,不允许得到赦免。这是对“十恶”大罪,严惩不殆的一个原则。“十恶”制度的出现,反映了封建社会法律要打击的对象,这样更能体现封建法律的阶级本质。 2.“六杀” “六杀”是唐律中关于杀人罪,定性地把它分为的六种形式,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在中国封建社会没有关于现在所讲的犯罪构成的理论,但是在那时也注意到了同样是杀人罪,由于主观的态度不一样,客观的手段不一样,可能定性也会不一样。区分不同的定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恰当地定罪量刑。唐律的“谋杀”预谋杀人;“故杀”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 还有“误杀”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当然是有区别的。 因此,“六杀”出现在唐律中出现是有进步意义的。 3.“六赃” “六赃”主要指的是经济犯罪。唐律把经济犯罪从定性来说分为六种:一是受财枉法,二是受财不枉法,三是受所监临,四是强盗,五是盗窃,六是坐赃。 (1)受财枉法。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枉法为他人谋取不应当谋取的利益; (2)受财不枉法。虽然接受了别人的好处,但是自己在为他人谋取好处的时候没有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但前提是接受了别人的财产。“受财枉法”和“受财不枉法”都触犯了法律,相对来说受财枉法所受到的处罚更重一些; (3)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 (4)“强盗”,指以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窃盗”,指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强盗”和“窃盗”没有特殊的法律犯罪人主体的要求; (6)“坐赃”,指官吏或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和“坐赃”。一般来说指的是国家各级官吏,具有公职身份的人的犯罪。 区分“六赃”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定性,更好的量刑,尤其是对于具有国家官吏身份的公务人员,犯赃罪,给予惩罚。对于制止官吏的腐败贪污受贿这些现象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 (四)保辜 保辜,是唐代对于伤害罪中加害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要不要承担责任所确定的一种制度。 保辜的一个特点是:对伤害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辜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辜限是根据伤害人伤害所采取的客观手段,和被伤害人受到伤害的程度来确定的,从而确定加害人对于被害人所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如加害人伤害被害人时,只是用手脚将对方打伤,此时的辜限只有10天;如果不是用手脚,而是用了他物(不包括武器、刀枪)辜限是20天;如果是使用水,火、刀枪等,将人伤害,限30天;无论何种手段,被害人被打的肢体节断,后果严重的,限期50天。在此期限内,如果被害人死亡,加害人就要承担杀人的法律责任;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被害人死亡,加害人只承担伤害的后果,不承担杀人的责任。在辜限期限内,加害人也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补救,以减轻自己的犯罪后果。这对减轻对加害人量刑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五)封建制的五刑 封建制的五刑是在汉文帝、汉景帝改革刑罚制度基础之上,又经过了三国二晋南北朝漫长时间的法律的不断进步与变化,到了隋唐时期建立了封建制五刑。它是按照唐律的规定由轻到重,五个等级排列:笞、杖、徒、流、死。 1.笞刑。汉文帝、汉景帝改革刑罚时用笞刑取代“斩左趾”。笞在汉代时是用板子打人,到了唐代改为用鞭子抽人。封建制五刑的笞刑,作为一种新的刑罚,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10 下、20下、30下、40下、50下。它是对于具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给予惩罚,以让其吸收教训,改正错误。 2.杖刑。即是用杖子给予惩罚。分为五个等级,打人的部位是身体,臀部和背部,打人的数量是60下、70下、80下、90下、100下。这是明显的身体刑。 3.徒刑。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它具有奴役性,惩罚性,报复性,侮辱性,唯独没有改造性,不过封建社会的徒刑都不长,1年、1年半、2年、2年半、3年,刑期都比较短。 4.流刑。是指对于罪刑比较重,但是又不是非要判处死刑不可的人,将其流放出去,从事劳动,以限制人身自由。它分为三个等级,按照流刑的远近分为2000里、2500里、3000里,并且劳动1年。在唐律中,劳动称为居作,居作1 年之后,就地安置,没有皇恩大赦,不得离开流放地;在唐代还有了加役流,即是流放到3000里,流放3年同样没有皇恩大赦,不得离开流放地。加役流不是流刑的一个等级,它是作为死刑的代替刑出现。 5.死刑。分为两个等级,绞刑和斩刑。两者是有区别的,绞刑可以保持罪犯的完整尸体。而斩刑会比较重一些。隋唐时期就规定了死刑就是这两种,封建社会早期所存在的各种残酷剥夺人生命的死刑执行方式,在隋唐法律中一概废除。从而体现了死刑中的仁道主义精神。 封建制五刑,是以给人一定的惩罚,限制人身自由为主要的执行方式的,比起早期的刑罚更进步了。 (六) 唐律中的刑罚原则 1.区分公、私罪的原则: 所谓公罪是指国家官员为国家办事,但是事情没有办好,给国家带来损失,进而构成犯罪。公罪一般来说是过失犯罪,犯罪人的主观没有恶意或者恶意不大。所谓私罪是指为了谋取个人家庭,小团体利益而施行的犯罪。私罪一般来说是故意的犯罪,主观动机就是坏的,这种犯罪相对来说处罚就要重一些。区分公罪与私罪的目的,主要在量刑上来说,公罪要减轻量刑,私罪要加重量刑。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为国家效力的积极性。 2.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 唐律中明确规定,凡是犯了罪以后还没有被国家或者他人发觉而自首,这样的行为称为自首。如果已经被国家发觉,被他人告发,再去自首,就不是自首。这种行为只能称为自新,但是这样可以减轻处罚,而自首可以免除处罚,两者的量刑程度不同。 如果是被确认为自首的话,它的处罚叫做“原其罪”,就是自首之后不再追究其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自首法律所给予宽大的幅度是很高的。但是为了避免犯罪者利用自首“原其罪”的原则钻法律的空子,唐律有很严格的规定: (1)虽然自首可以原其罪,但是犯罪分子如果是经济上的犯罪,在经济上所获得的赃款、赃物必须如数退还; (2)对于自首不实,自首不尽者,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自首不实,即为避重就轻的行为;自首不尽即是没有彻底交代的行为; (3)某些行为是不能自首的,自首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如谋反;某些后果是无法挽回的,如,伤害、损坏国家的文书、官印等。 这些规定,显示出唐代法律既鼓励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首,又可以防止犯罪人利用法律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逃避应受到的法律惩罚。 3.类推原则: (1)唐律把类推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出现了,才允许类推; (2)类推分为两种,入罪和出罪。入罪就是追究或加重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出罪则是免除或者减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入罪和出罪的犯罪行为,在法律上找不到直接处理的依据,就要分别适用不同的类推原则。入罪实行的是举轻明重的原则,出罪则是举重明轻的原则。《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社会上的现象纷繁复杂,唐律不可能把各种犯罪都囊括起来,当然也没有必要。而有了类推的“举重明轻、举轻明重”的原则,唐律就可以对社会上的各种犯罪现象都从法律上找到处理的依据,这就可以看出唐代的立法,逻辑上是非常的严密的,体现了立法技术的高明。 4.化外人犯罪处罚的原则: 化外人就是指外国人。唐朝由于社会比较稳定,文化比较繁荣、经济比较发达,因此周边甚至于更远的国家,都到中国来进行文化交流、外贸交易、旅行等活动。这些外国人到中国长期居住,难免就会产生一些纠纷,产生矛盾,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的话,严重地构成犯罪。这样的一些涉外案件,可以基本上分为两类: (1)原告和被告属于同一个国家的侨民唐律称“同类自相犯”,对于这样的犯罪,唐律规定处罚的原则是“各依本俗法”,处分的权力在中国政府,只是要按照他们本国的法律风俗习惯,相当于“属人主义”; (2)原告和被告不属于同一个国家的侨民,称“异类自相犯”,他们之间的纠纷是发生在中国领土上的,为了保持公平,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依法办事,相当于“属地主义”。 1300多年前产生的唐律就可以把涉外案件,用“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的原则将其区分开来,并把两者灵活地结合起来。这表明,在1300多年以前,我们的先人,在处理涉外案件中既能够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又能够实事求是地尊重别国的风俗习惯法律制度,并加以灵活运用,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从而也表明了唐律的高明,立法技术的成熟。因此,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世界法制史上唐律也有重要的地位。唐律被认为是世界历史上成就最高的著名法典之一。

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中国及东南亚法制史上具有深远影响。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五刑、十恶、八议、刑法适用原则等),都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是前朝立法之集大成者,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使唐律溶封建法典之共性与自身发展完善之特性与一体,以“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不仅对唐代政治经济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典范。 唐律正是以其严谨的结构,简明的文字,精确的注疏,完备的内容,而被后世各朝奉为修法立制的楷模,沿用不废。五代各国立法基本上取法于唐;宋朝法制也“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元代“参照唐宋之制”,修订《至元新格》;明初制律主张“宜尊唐旧”,明太祖曾令臣下“日进二十条(唐律)”逐一讲解,作为修订明律的重要参考;在“详译明律”基础上制定的大清律,“所载律条与唐律大同者四百一十有奇”,“与唐律合者,亦什居三四”。唐律对后世封建法制的影响,与此可知。 唐朝作为强大的封建帝国,曾是亚洲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先进的文化包括法律被来往于长安的外国商人、僧侣、留学生传播四方,使唐律对古代东、南亚等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东南亚各国封建立法的渊源。 唐律对国内外封建礼法的广泛影响,不仅表明其特有的典型价值,而且证明它是世界封建社会中最辉煌的一部法律。

不要选概念太大的题目,否则会不得要领。最好是找一个比较新、研究的人相对比较少的题目,比较有开拓性。实践性的案例题目比纯理论的要简单些

新闻网页贴吧知道MP3图片视频百科文库帮助设置 首页 自然 文化 地理 历史 生活 社会 艺术 人物 经济 科学 体育 核心用户 年终盘点唐律目录唐律一词的由来:唐律包括哪些:唐律的介绍编辑本段唐律一词的由来:唐代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编辑本段唐律包括哪些:唐朝的主要立法有: (1)武德时期的《武德律》、《武德令》、《武德式》。 (2)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 (3)永徽时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 (4)开元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 (5)大中时期的《大中刑律统类》。编辑本段唐律的介绍《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 《贞观律》是唐太宗命房玄龄、裴弘献等人根据《武德律》编撰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行。 《永徽律》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在封建社会,法律是维护封建秩序、维持封建礼教和对人民进行镇压的工具。根据这种原则制定的《唐律》,首先把谋反、某大逆、谋叛等定为“十恶”罪,犯者不得赦、减或赎免。其次,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严禁妄认、盗卖、盗耕公私田。再次,竭力维护各种封建性的等级特权,皇族、官僚、富人犯法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减刑或免刑,奴婢、部曲犯法则比“凡人”加等论罪。《唐律》还起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保证统治机构正常运行的作用。 《唐律》是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它对亚洲许多国家产生过显著影响。

唐宋历史论文题目

元朝的大统一与大开放对中国和世界的影响

大致方向有要求吗?

1、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研究。 2、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3、中国古代经济结构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4、中国体统文化意识与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5、关于资本主义萌牙的研究。6、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原因与性质的研究。7、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特点与水平的研究。8、关于个体小农经济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研究。9、历史时期北方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及其成因。10、关于重农抑商政策的研究。11、战国秦汉时期的经济区域。12、商品经济与战国秦汉社会变迁。13、秦、汉重农抑商政策比较研究。14、西汉经济政策述评。15、豪族与两汉社会。16、两汉土地制度研究。17、秦汉时期的移民问题19、汉代儒学的发展及其影响。20、门阀政治形成的原因。21、门阀士族与魏晋文化的发展。22、门阀士族与魏晋隋唐社会23、六朝时期江南经济的开发与经济重心的转移。24、府兵制与关陇集团。25、商品经济与唐宋社会变迁。26、唐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27、科举制度与唐宋社会。28、唐宋时期的经济政策与社会经济。29、汉、唐外交方针之异同研究。30、隋唐地方权力研究。31、地方行政体制与魏晋南北朝的长期分裂。32、门阀集团与隋唐政治。33、 唐宋时期的城市和城市经济。34、古文运动与儒学的复兴。35、佛教与唐宋文化。36、道教与唐宋文化。37、元代文化政策研究。38、行省制与元代的地方发展。39、明朝经济政策及其历史影响。40、朱元璋与明初政治。41、明清流民与山区开发。42、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43、清代边疆地区的开发。44、唐以前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5、宋以后的国家、社会与水利。46、秦汉隋唐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7、宋明清的地方行政与社会控制。48、士大夫阶层与宋明社会研究。49、地主阶层与中国体统政治研究。50、唐宋科技与社会、文化研究。51、汉唐时期的陕西。52、宋明时期的陕西。53、汉唐时期的乡村社会。54、宋明时期的乡村社会。1.秦汉时期的移民政策及其影响2.秦汉与匈奴的战争评述3.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历史意义4.秦汉时期北部边疆的开发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中国古代重农政策的历史作用6.试论西汉的商业政策7.试论汉代的农业政策8.西汉时期汉匈人口流动及影响9.东汉对南匈奴政策评析10.试论汉武帝的用人方略11.司马迁的民族观略论12.汉代外戚集团的形成与擅权13.论西汉后期的社会问题14.两晋南北朝士族门阀的特征15.试论唐太宗的民族政策16.试论唐太宗的人才思想17.汉唐异同论18.试论辽代的双轨行政制度19.宋辽对峙格局的形成及历史意义20.宋金战争爆发的原因21.宋代冗官及其社会影响22.金代的重农政策23.元代文化的特点24.《盐铁论·散不足》所反映的西汉社会生活25.东汉的赈灾政策26.自然环境变迁与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关系27.康熙在维护国家统一中的作用28.清末移民实边政策的作用

建议可以写一下北宋的隐士林浦,不过网上关于他的资料还蛮少的啦。很喜欢他诗中的意境,“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观庭前花开花落,看天外云卷云舒”,不知道是否合你的意啦

地球的历史论文

地球的起源 每过一年,大家都要长大一岁。一年,对我们大家来说是个比较长的时间,可是这在地球的历史上,简直是微不足道的一瞬。地质学家发现:覆盖在原始地壳上的层层叠叠的岩层,是一部地球几十亿年演变发展留下的"石头大书",地质学上叫做地层。地层从最古老的地质年代开始,层层叠叠地到达地表。一般来说,先形成的地层在下,后形成的地层在上,越靠近地层上部的岩层形成的年代越短。 地层好比是记录地球历史的一本书,地层中的岩石和化石就像这本书中的文字。用现代科学的方法通过对古老岩石的测定,人们得知地球已经存在46亿年了。 那么人们用什么科学方法来推算地球的年龄呢?目前,科学上是用测定岩石中放射性元素和它们蜕变生成的同位素含量的方法,作为测定地球年龄的"计时器"。 人们利用放射性元素蜕变的特点,来计算出岩石的年龄。放射性元素在蜕变时,速度很稳定,而且不受外界条件影响。在一定时间内,一定量的放射性元素,分裂多少份量,生成多少新的物质都有个确切数字。例如,一克铀在一年中有七十四亿分之一克裂变为铅和氦。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岩石中现在含有多少铀和多少铅,算出岩石的年龄。地壳是由岩石组成的,这样我们就能得知地壳的年龄。有的人算出为30亿年左右。 地壳的年龄还不等于地球的实际年龄,因为在形成地壳以前,一般地球还要经过一段表面处于熔融状态的时期,加上这段时期,地球的年龄估计约有46亿年。这是个很大的数字。但在宇宙中,比地球年龄大的星球还多着哩。 地质科学家说地球至少有46亿岁。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只有几千年。那么,我们是怎样知道地球年龄的呢? 推算地球年龄,主要有岩层方法、化石方法和放射性元素的蜕变方法等。根据鉴定,地球上最古老的岩石,是在格陵兰岛西部戈特哈布地区发现的阿米佐克片麻岩,年龄约有38亿岁。而太阳系的碎屑,年龄都在45亿年-47亿年之间。因此认为,包括地球在内的太阳系成员大都在同一时期形成。 依照人类历史划分朝代的办法,地球自形成以来也可以划分为5个"代",从古到今是:太古代、元古代、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有些代还进一步划分为若干"纪",如古生代从远到近划分为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和二叠纪;中生代划分为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新生代划分为第三纪和第四纪。这就是地球历史时期的最粗略的划分,我们称之为"地质年代",不同的地质年代人有不同的特征。 距今24亿年以前的太古代,地球表面已经形成了原始的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但那时地壳很不稳定,火山活动频繁,岩浆四处横溢,海洋面积广大,陆地上尽是些秃山。这时是铁矿形成的重要时代,最低等的原始生命开始产生。 距今24亿年-6亿年的元古代。这时地球上大部分仍然被海洋掩盖着。到了晚期,地球上出现了大片陆地。"元古代"的意思,就是原始生物的时代,这时出现了海生藻类和海洋无脊椎动物。 距今6亿年-亿年是古生代。"古生代"是意思是古老生命的时代。这时,海洋中出现了几千种动物,海洋无脊椎动物空前繁盛。以后出现了鱼形动物,鱼类大批繁殖起来。一种用鳍爬行的鱼出现了,并登上陆地,成为陆上脊椎动物的祖先。两栖类也出现了。北半球陆地上出现了蕨类植物,有的高达30多米。这些高大茂密的森林,后来变成大片的煤田。 距今亿年-亿年的中生代,历时约亿年。这是爬行动物的时代,恐龙曾经称霸一时,这时也出现了原始的哺乳动物和鸟类。蕨类植物日趋衰落,而被裸子植物所取代。中生代繁茂的植物和巨大的动物,后来就变成了许多巨大的煤田和油田。中生代还形成了许多金属矿藏。 新生代是地球历史上最新的一个阶段,时间最短,距今只有7000万年左右。这时,地球的面貌已同今天的状况基本相似了。新生代被子植物大发展,各种食草、食肉的哺乳动物空前繁盛。自然界生物的大发展,最终导致人类的出现,古猿逐渐演化成现代人,一般认为,人类是第四纪出现的,距今约有240万年的历史。 人类居住的地球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一直演化到现在,逐渐形成了今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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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尚有上下五千年 筛选些重要历史 转折点即可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星球,这里有土地、山川、海洋、绿树、花草,以及各种与人类同呼吸的生物。我整理了地球科学论文,欢迎阅读!

共同保护绿色地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 使我们为绿色经济做了一件实事, 这既是本会的主旨, 也是对雅安、芦山地区遇难同胞表达的一种哀思,同时也充分表达了我们对自然灾害的警竦和反省!

集人类智慧、科技全部成果和手段,人们也无法在银河系中看到一颗如地球这般美丽的绿色星球,也无法听到银河系之外任何生命信息发送的声音。人类能够生活在绿色地球上是多么幸运。但这种幸运是有条件的。第一,地球是有生有灭的。目前地球已存在45 亿年,它还能存在多久则无人能知。第二,地球是有生命的,而人类只是生命中的一种物种。第三,地球还有自我修复,自我净化的体能。兴安岭大火烧毁了青松,第二年就会齐刷刷长出片片白桦林,白桦林被烧掉,又会长出茂密的青松。动物吸入氧气,吐出二氧化碳,植物则吸入二氧化碳,吐出氧气。大自然运行导致的生态平衡十分奇妙。第四,地球灭亡的原因是自然死亡呢?还是外力引起的毁灭?或是出自内部的力量,即人的力量?人虽不能主宰自然,但他可以主宰其它一切动物、植物物种的生命。因为人是处于整个动物链条的顶端,人可以伐尽亚马逊河、刚果河流域的广袤雨林,也可以猎尽除他自身以外所有的哺乳类动物。人类已经历了二百多年工业化的历史,两次工业革命都使人类的文明化程度大大提高,在一定意义上讲,把人类比作造物主一点也不过分。但工业化也带来大量的温室气体,只要温室气体重新包裹了地球,封闭了地球,阻塞了地球的自我修复、净化功能,丧失了地球和其体外的交换,地球上的生命也就几乎灭绝了,地球实际也就死亡了。这就是人毁灭地球的过程。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在污染排放量上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请看我国的二氧化硫已占世界排放量的70%,二氧化碳占20%,BOD 占30%,ODS 占40%,汞占25%。有人说中国是拉动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却是一辆高能耗、高投入、高污染、低效益的红色火车头,如何回应此话,并不重要,关键是我国必须下定决心,要做一辆低能耗、低投入、低污染、高效益的绿色火车头。2006 年,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第一次提出了量化的节能减排任务。2007 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战略构想。2012 年党的接着提出“五位一体”的文明建设。再看历史,1982 年1 月1 日,党中央印发的该年一号文件即提出我国农业要“在充分发扬我国的传统农业技术优点的同时,广泛借助现代化科学技术的成果,走投资省、耗能低、效益高和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道路……”

我国改革之初即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生态学学会”,1984 年4月又成立了“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万里同志是后面这个学会的会长。在成立大会上,万里同志讲:“总的来讲,我们国家对于生态经济问题的认识是不够的。有些地方的生态条件不是好了,而是差了。”“绿化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人类生存条件的问题。”“不仅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没有减轻,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也有所扩大。”“目前(渔业)捕捞能力已经超过海水资源的再生能力”;很多人“常常为了眼前经济利益伤害益禽益兽,破坏生态平衡,致使虫害增加,鼠害扩大,结果得不偿失。” “今后北方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工业“三废”所带来的结果,“一方面工业赔款,另一方面耕地被污染,造成双重经济损失。” “有些病可称为环境病……现代化建设中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在解决城市建设问题上也有一个“如何按照生态经济的规律来建设城市”的问题。万里同志还引用了恩格斯关于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阿尔卑斯山和古巴的例子说明生态经济问题,说明人类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就要加倍受到大自然惩罚的问题。二十九年过去了,世界对生态、环保、绿色经济的认识更丰富了,任务更迫切了,世界关于各种生态环境的协议,联合国关于此类问题的各种公约,已经不少。如“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等等。当前已有专家学者提出即将到来的一种以互联网和新能源相结合的新经济时代。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已成为反映新经济时代的关键词。奥巴马也在他第一届总统任期中,畅谈了他的五个绿色梦想,并在去年成功把页岩气生产投入市场,逐步取代石油。在世界经济大势的潮流中,我国银行企业和我国绿色NGO 组织进行的合作十分有意义。我代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祝贺此项合作长期进行下去,并祝愿合作成功。同时提出几点希望:

一、学习国际、国内关于绿色经济发展的各种理论学说,紧密跟踪世界科技的最新成果。不要认为生态、环保、绿色就没有教条主义意识形态的干扰。万里同志在那次会上讲:有种错误观点,“认为生态破坏并造成恶性循环,只有资本主义国家才会发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会发生那样的问题。”这个观点成立吗?根本不能成立,事实是不少欧洲国家,以及澳洲、加拿大、日本在这方面做得比我们好。我认为,只要人与其同类共生,人类与地球共存,就一定会有普世价值的产生,就一定能对博爱、地球村、生态文明、生物链条做出最有深度、最近本原的诠释。那种认为欧美污染空气、土地200 年,我们才30 年,发展中国家切不可强调环保而上了欧美发达国家之当的观点绝不可取。

二、打造绿色企业和绿色信贷的通畅流程和盈利模式。浦发银行于1993 年1月9 日开业,1994 年上市,银行总资产现为21000 亿,本外币货款余额11000 亿,各项存款余额16000 亿,2010 年税后利润190 亿。现在浦发银行愿意向绿色企业授信三百亿额度,但绿色企业必须达到相应条件才能获得实际贷款,基金会的推荐也必须具有相应的商业知识。信贷流程和盈利模式应在银企合作过程中越做越完备,越完善。因为这是一项创新工程,用盈利的模式带动公益效果,而不是单纯的做公益事业,投入必须有产出,绿色信贷必须有节能减排绿色增值的价值。在座的企业有在长江金沙江修建了240 万装机容量金安桥电站的企业,现在转为做太阳能薄膜电站设备。有打造沙产业,用于废井采油、建筑产业、农业节水的企业;有在内蒙成立的阿拉善生态联盟,为改变生态环境而参与其中的企业近百家;还有开发新能源,并翻译出版杰里米・里夫金《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的企业。如果银企合作成功,那么绿色企业将会获得必要的贷款,成为英雄有用武之器的企业,银行也将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忠实的客户,成为英雄有用武之地的银行。

三、今后浦发银行和基金会可否发展成更为紧密的关系。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横向联系、松绑放权敞开大门。我们应该抓住时机,进一步密切和扩大企业、银行、基金会、政府的联系,在国内外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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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论文关于唐朝的主题

唐朝的对外交通很发达,当时,陆路交通以长安为中心,北路经今蒙古地区到叶尼塞、鄂毕两河上游,往西达额尔齐斯河流域以西地区。西路经河西走廊,出敦煌的玉门关西行,经今新疆境内有三条路可通中亚、西亚、巴基斯坦和印度,这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 西南路经西川到吐蕃,可达尼泊尔和印度;或经南诏、缅甸到印度。往东经河北、辽东可到朝鲜半岛。 海路交通 海路交通方面,去日本有三条路:一是由登州(山东蓬莱)出发,渡渤海沿辽东半岛东岸和朝鲜半岛西岸到日本,二是由楚州(江苏淮安)出淮河口沿山东半岛北上,东渡黄海经朝鲜半岛到日本;三是由扬州或明州出海,横渡东海直驶日本。 到南亚诸国的海路,从广州经越南海岸,在马来半岛南端过马六甲海峡到苏门答腊,由此分别到印度尼西亚的爪哇、斯里兰卡和印度。到西亚的海路,主要是从广州出发,经东南亚越印度洋、阿拉伯海至波斯湾沿岸。 在唐代,还初步开辟了到埃及和东非的海上交通。这些交通线,由于沿线的出土文物和沉船打捞而不断得到证实。以上事实说明,唐朝时期的中国是亚非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中心。 日本“遣唐使” 唐朝时期,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达到空前繁荣的时期。这时日本社会正处在奴隶制瓦解、封建制确立和巩固的阶段,对唐朝的昌盛极为赞赏,因此向唐朝派遣的使者、留学生和学问僧数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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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作为一个历史人物,有功也有过,其赫赫功业已携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其缺点过错也永存于历史的长河中,如何用一句话来评价他,那就是“功大于过”。唐太宗一生的功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立唐朝和统一全国过程中的武功,二是贞观年间的文治。本文主要讨论后者。贞观之治的出现和唐太宗之所以能够成为杰出的,进步的历史人物,绝非偶然,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的时代因素。首先,唐太宗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隋末农民起义是针对隋炀帝的暴政而发生的,人民反对横征暴敛,要求轻徭薄赋;人民反对生杀任刑,要求赏善惩恶;人民反对穷兵黩武,要求偃武修文,休养生息。唐太宗李世民看到了这些,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时刻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居安思危,不敢懈怠。他的努力适应了历史的潮流,这正是贞观之治出现的重要因素。二是唐太宗君臣关系和谐,形成了良好的政治风气。贞观之初。唐太宗君臣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来正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形成了一个荣辱与共的整体。君主的纳谏如流;臣下直言相谏,君主选贤任能,臣下间竭尽职守;君主执法严明,臣下克已奉法。人人奋发,见贤思齐,这种良好的政治风气和宽松的政治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官员的积极性,充分显示了国家机器有序运作的活力,从而为贞观治世的出现提供了保障。再次,唐太宗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各种政策的制定上,唐太宗能够审时度势,洞察全局,尽量避免政策的失误。在人才的任用上,唐太宗对臣下的品德优劣和才能高下乃至性格特征,都了如指掌,所以能扬长避短,人尽其才。对古今历史上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唐太宗都能很好地吸取和继承,在处理军国在事之时,常常引经据典,运用自如;对自己和国家政策中存在的弊端和疏漏,也都能及时纠正。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唐太宗在贞观群体中地位和作用无人能取代的。他那高人一筹的思想见解,是贞观治世不可缺少的营养素。但是唐太宗并非白壁无瑕。他虽然英明,也有其昏庸的一面。他的一生不乏光辉灿烂的闪光点,也有他黑暗的一面。特别是贞观后期他骄傲了,他沉湎于成功的观庆之中,沉醉于歌功颂德的喜悦之中。他由纳谏如流变得听不进不同意见,由宽大仁厚变得偏执猜忌,他身上的英明灵光渐渐被昏庸取代。一代明君变得老态龙钟、毫无生机。这种变化的原因和教训是深刻的。一方面,封建体制自身是唐太宗发生蜕化的温床。在君主专制的封建制度下,皇权独尊,至高无上。尽管唐太宗是一位明君,但他不是神,他自身也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在君主专制体制下,这种不足是不可能得以完全纠正的,相反却会日益增大,并最终成为国家机器有序运转的障碍。另一方面,骄傲自满是唐太宗蜕化的催化剂。贞观前期,唐太宗经比较谦虚谨慎,随着国家形势的好转和政权的巩固,到贞观中期,在他的思想里滋长了骄傲自满的因素,这种骄傲思想越到后来越严重,成为他蜕化的催化剂。再一方面,太子事件的打击严重影响了唐太宗的情绪,使他日益变得猜疑和偏执。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唐太宗前后变化,贞观前后期的政治有明显的不同,但不能说前期绝对地好,后期绝对坏。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他的言行有一定的多面性,有时自身也就是一个矛盾体。虽然他晚年犯有一些错误,但仍不失为我国历史上一位出的封建帝王,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人物之一。他执政的贞观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盛世,也是我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辉煌的一页。

滚滚历史浪潮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大唐天子李隆基正是千峰中的独秀之峰。从“忆惜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唐玄宗的佳话与陋闻,仍如长江东流,滔滔不绝。纵论纷纭,而我却认为:唐玄宗是一代明君。 玄宗英明,明在他任用贤才。玄宗统治的前期,继承唐太宗与武则天的业绩,他本人励精图治,勤政不缀,任用有才干的姚崇、宋景为相,使吏治精明。他少年时在民间身经屯难,所以即位之初,深知百姓疾苦,体恤民心,躬勤庶政。玄宗更明在主持变革,革除弊端,赋役宽平,刑罚清省,把唐朝封建经济和政治发展到顶点,开创了史无前例的盛世辉煌“开元盛世”。“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正式民间丰衣足食,四海升平的写照。若书唐太宗与武则天为唐朝的辉煌埋下伏笔,那么唐玄宗就是一位杰出的作家,用他的神笔将唐朝的灿烂绘得锦上添花,他开创的开元盛世被历史传唱得永垂不朽。 值唐朝进入全盛时期,玄宗萌发的骄奢之心难免回代替求政之心。他对政治鞠躬尽瘁,是人所皆知的。即使他具备了伟人所具备的才干、意志及精神,但他仍是一个凡人,他仍要如凡人般食人间烟火。然风流李三郎的情史,成了家喻户晓而千古百说不厌的话题。人们都把问题追根溯源与李杨爱情间。 白居易的《长恨歌》唱得缠绵,唱得感人至深,把李杨之爱唱得万古常青。当时,武惠妃的死使玄宗一蹶不振,沉溺与巨大的悲痛中,然而杨玉环的出现使他一生变得扑朔迷离。“肌肤丰艳,貌美绝伦,善解人意,又晓音律。”这是《资治通鉴》对杨贵妃羞花之容的记载。玄宗需要她,对她的宠爱是天经地义的。自古以来有哪位君王没有风流过?人们总把唐朝的衰落追归究于他们身上,为何不去探讨杨国忠与李林甫的狼子野心?至于玄宗,他也有一定的责任,他是非不分地任用了奸臣,使豺狼当道,朝政腐败。但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呢?玄宗的过错,于他的功绩相对而言,好比白玉微瑕。 历史的浪潮起伏无常。安史之乱,马嵬坡兵变中,唐玄宗失去了杨贵妃。明眼人不会过分责难他们,反而对此有无限的感慨。因此有了千年不绝的咏叹。从另一个角度看,唐朝这段历史不正因有了李杨爱情而更具神话般的色彩,更加脍炙人口吗?若非李杨爱情,能有《长恨歌》、《马嵬坡》、《哀江头》、《华清宫三十韵》等等不朽的诗篇与灿烂的文化吗?无可厚非,唐玄宗对杨贵妃之宠,使诗坛有了一个高的飞跃,宠得英明,宠成佳话。 再回首那位在安史之乱后返回长安闲住的太上皇。人们心目中的他依然伟大,父老乡亲“往往瞻拜,呼万岁”,尊崇之情不减。由此可见,唐玄宗的一生是功大于过的,他作出的贡献,决不会被一时的过失所掩盖。历史理解这种爱憎与宽容,人们没有忘记早年大有作为的开元天子,他们将开元盛世黄金时代的怀念寄托于玄宗身上。玄宗的风流,玄宗的痴情及杨贵妃的一切,已成为形象化艺术化的大唐盛世的代名词。 再次,从历史的大体上看,“盛世”都不会天长地久。开创盛世难,守着盛世更难。因此,短暂的盛世也是永恒的,而玄宗,则功不可盖。既然盛世不长,那么战争就是一个历史的过度。安史之乱也恰恰起了过度作用,从而推进历史的前进发展。间接地说,从唐玄宗身上引起的安史之乱,也不是一无可取之处。总而言之,唐玄宗总是于有形无形中为历史作出流芳万世的功绩。 至于怎样看待唐明皇,各人有各自的观点。与其迂腐地,略见一斑地为玄宗的点点过错而斤斤计较,不如推陈出新,在记忆中保存一个完美的、英明的唐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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