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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果品生产因素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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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果品生产因素研究论文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水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汕头市潮阳区地处粤东沿海,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境内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大南山小北山中间为练江平原,小北山东北侧为榕江平原,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多种果树生长。全区有耕地面积24.7万多亩,山地面积32.1多万亩,果树资源丰富,栽培历史悠久,早在唐宪宗年间,灵山寺便有千丛果(荔枝)的记述。据调查,潮阳区现有果树资源21个科,130余个品种。近几年来,水果业发展迅速,形成了西胪乌酥杨梅,金灶灶香牌香蕉、三捻橄榄、玻璃油甘及大粒杨梅等生产基地,去年金灶镇在汕头成功举办了三捻橄榄拍买会,此举大大提高了三捻橄榄的知名度,为金灶农民增加收入400多万元,今年该镇还举办了杨梅节,发展旅游农业,更好的打开水果市场,疏通销路。水果业呈现一派蓬勃发展的景象。据统计,全区水果种植面积8万亩,产量7.9万吨,产值约2.5亿元,为潮阳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目前潮阳区水果品种更新慢,质量下降,市场滞销,加上国外水果和邻近地区水果的进入,使潮阳区水果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l 潮阳区水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1生产水平低,成本高。潮阳区的水果生产主要是由千千万万的农民零散经营,产业化程度低,未能形成一个有力的拳头。大多数生产者的技术素质较低,其中不少人根本就不懂果树如何栽培,病虫害如何防治,以至管理粗放,甚至大面积失管,从而造成了技术管理水平差、单位面积产量低、质量差、产品成本高的局面。1.2政府宏观调控少,水果产供销脱节。从潮阳区的水果生产隋况看,大多属于小规模私人承包经营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政府对水果生产宏观指导、咨询、投入和调控较少,科研力度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相对较为薄弱。因此,全区水果生产普遍存在“四低”现象,即平均单产低、商品质量低、经济效益低和生产技术素质低。大多数农民惟生产而生产,重种轻管,重产轻销,闭门经营,不了解国内外水果市场供求信息变化,缺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生产经营思想,缺乏自己的产品营销网络,以至出现了“种果易、卖果难”局面。整个水果产业在生产、经营、保鲜、贮藏、运输、销售及出口贸易各环节间脱节严重,鲜果质量达不到出口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缺乏应有的竞争力,出口水平低。1.3品种结构失调,加工技术滞后。目前潮阳区的水果栽培主要以鲜果消费的品种为主,且传统水果品种种植面积大,优稀特地方品种的种植面积少,如三棱橄榄、乌酥杨梅的种植面积仅五千亩左右。近几年来,潮阳区以加工品种为主的水果生产发展较快。如青梅、油甘、柿等水果的种植面积己达一万多亩。但目前全区仍没有一条上规模的现代化水果加工生产线,缺乏具有知名度的品牌,大部分仍为家庭作坊式的加工厂,大多数为“无牌” 产品,以初加工产品和半成品为主,深加工产品少,附加值低,加工技术滞后。1.4商品质量意识淡薄,市场流通滞后。一是不愿投资,贪图省力。如不施有机肥,不认真修剪,不疏花疏果等,因此生产的果品个小,外观和肉质均较差;二是商品化处理水平低或根本不进行任何处理就直接统货进入市场;三是用简单的包装贮运方法,到了中间商或消费者手中时,果实即使没烂也伤痕累累,因此缺乏市场竞争力,很难卖得好价钱。目前,潮阳区果品流通体系不健全,尚无专业的水果交易市场,果农直接贩运销售比例小,以外地和部分当地商贩收购组成主要销售渠道,形成分散、实力小、素质低的个体营运模式。由丁生产经营分散,果农缺乏市场知识,市场信息,果品交易中压价、垄断、欺诈以及坐地经营贻误商机等现象时有发生,使果农收益低,生产后劲不足。此外,机械化水平低,市场信息不灵,流通不畅,特别是生产与加工科技含量低,贮藏与销售不配套,没有形成产业链,一体化程度低等都是潮阳区水果发展业存在的问题,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潮阳区水果业的发展。

2 发展潮阳区水果业的对策2.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水果业是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水果产业化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把丰富的山地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的途径: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各级党政要下大决心,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抓好水果生产。目前部分基层干部对水果生产存在“不敢管”的消极思想,认为信息难掌握,市场难看准,万一政府号召发展的果品不好卖,果农要骂政府,政府有压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想法严重影响政府作用的发挥。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必须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搞好水果产业化建设事关富民强区之大局,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既不能不管,也不能用计划经济时的手段和方法去管。对此,主要应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在品种安排上,要从过去的计划落实、行政命令转变为提供信息、加强指导;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要从过去的重种轻管转变为做好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三是在生产与销售上,要从过去的重生产轻流通转变为搞好市场建设、注重产品促销和培养扶持营销队伍上来。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在水果生产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2瞄准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入世后潮阳区水果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应转向国际市场,寻求更广阔的出路。为此,我们必须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来确定发展的战略,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适应市场的变化。一是调整区域布局,走“一乡一品” 的道路,按不同果树生长的最佳环境来规划种植,适宜什么就种什么,以培育出最优质的水果。二是调整种植面积,增加三棱橄榄、乌酥杨梅、玻璃油甘等优稀特地方水果品种的种植面积,适当控制柑桔、香蕉的扩展;三是调整品种结构,以优质品种为主,推广反季节栽培,以适应欧美市场水果进口高峰期较迟(10月至次年2月)的特点;四是调整生产模式,提倡和组建水果联社或“公司+基地+农户”集约化的生产模式,摒弃各自为战、分散经营模式,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统一技术,提高果品的质量,以适应出口贸易标准和要求。2.3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入世后我们的水果市场将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政府部门必须改革只管生产,不管加工、流通,不管外贸的管理体制,成立一个水果生产、科研、加工、流通和外贸一体化的管理机构。加大科研力度和资金投入,开展水果种质资源调查、 病虫害防治、保鲜加工、生物工程、果品检疫检测和电子商务等一系列的研究。定期对水果生产经营者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行育苗、种植、植保、购销、加工、保鲜和贮藏的一条龙服务。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从价格、财政、税收、信贷及外贸等方面扶持水果业的发展。并制订果品质量检测标准,建立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果品的商品质量和出口能力。此外,政府还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综合性的大型水果批发市场,扶持专业生产集团和产供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统一购销标准和价格,统一出口果品的规格和包装,实行产供销配套服务,以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市场风险,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2.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果品质量。一是要抓好科技队伍建设,尤其是科技骨干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二是要建立科技进步激励机制,使科技人员自觉投身到科技兴果的各项活动中去;三是加强区、镇水果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通过示范基地的幅射作用,加速科技兴果的步伐;四要强化科技培训的推广力度,提高果农的科技素质和栽培管理水平。果品质量要与国际市场接轨,科学技术就必须始终贯穿果业生产的全过程,应集中力量,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施,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并用,以高新技术为主,提升科技含量,更新技术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火幅度提高果品的科技含量。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常规技术和新技术,将选地规划、优良品种、无病毒苗木栽培、矮化栽培、合理修剪、疏花疏果、配方施肥、生草覆盖、果实套袋、摘叶转果、设施栽培、节水灌溉和综合防治病虫害等技术组装配套,发挥整体优势,实现无公害栽培,改善外观,提高品质,从而增强果品在市场的竞争力。2.5实施名牌战略,发展产业化经营。水果生产应以优势果品品牌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水果产业建设,发展特色果业,选择生产条件优越、产品有优势的主导产品(如三棱橄榄、乌酥杨梅等),在科技、资金和设备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围绕良种推广、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产后分级包装、贮藏加工和运输营销方式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形成产业化经营,培育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在果品结构性过剩的今天,产业化经营尤为重要,潮阳区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消费习惯及果业本身的特点也制约了果业产业化进程,产前、产中、产后跟不上,今后必须加强调控,积极引导果业经营的产业化。产前服务应注重品种咨询、基地选择、整体规划、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苗木调运等;产中服务主要是果树各发育阶段的温、光、气、热、土、肥及水的调节与树体管理;产后服务包括果实采后的保鲜、贮运、加工和销售等一系列工作。特别要加强产前服务与产后加工业的发展,将产前、产中、产后延伸联结,形成产业链,通过果业协会、股份制企业和集团公司等形式,内联农户、外挂市场,内帮技术、外销产品,内传信息、外树品牌。2.6发展加工保鲜业,提高产品竞争力。随着水果面积的不断扩大和果品出口贸易的增加,保鲜、贮藏和加工体系的建立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的果品要在国际水果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发展保鲜加工业。保鲜加工业的发展,它一方面可以减轻部分鲜果销售的压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可以使水果产品多样化,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保鲜技术的应用,还可以调节水果市场供应,可以让更多的水果能漂洋过海远销国外,大大提高果品的竞争能力。当然它也将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2.7推广绿色有机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入世后,尽管世贸组织成员向我国开放农产品市场,但我们的果品走出国门的难度仍然很大。因为发达国家普遍存在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对本国农业实施的“绿色壁垒”保护政策。因此,我们出口的果品要通过外国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和严格的检疫制度,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果品的质量,降低果品中有机磷等农药残留量。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从栽培做起,实行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创办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模式,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推广精耕细作,施用有机肥、生物防治病虫及合理轮问作的有机农业技术,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三位一体的立体农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循环使用,以建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习国外的做法,建立有机农业认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建立果品检疫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体系,使我们的水果生产标准进一步与国际贸易标准接轨,以使我们的果品能更好地走出国门,畅销世界。

自1984年果品购销改革以来,我国果树生产有了飞速发展,果树总面积、总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但在果树单产、果品质量、国际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远逊于先进国家,其核心问题是果品质量欠佳,高档果品太少,成为制约果品增效、果农增收的瓶颈,必须充分认识、认真对待。一、我国果品质量的现状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果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如苹果,良种比率已达70%以上,优质果率已逾1/3,重点苹果产区如山东半岛,苹果优质果率已高达80%以上。在国家、省、市果品评优和农业博览会评奖中,评出金银奖牌数以百计。果品出口也在逐年增加,苹果年出口已达200kt,果品总出口量达700kt,较以往有了极大进步与提高。但是,仍未摆脱重栽轻管、重产量轻质量、重采前轻采后、重直销轻加工的被动局面。管理中盲目密植,片面施肥,单纯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等,以致于许多园片产量虽高,而质量较差,出口率极低,用于加工的数量很少。许多果品尤其大宗果之中低档果出现了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过剩,导致了严重的价格下滑,连续几年出现了卖果难的现象。果品质量不佳主要表现为果实个小(低于标准)、果形不正(偏斜)、果形指数低(太扁)、果面不光洁(污渍、锈斑)、着色不良,色泽不艳;果肉硬度小、含糖量不足、不耐贮运、污染严重,加之采后处理(分级、洗果、涂蜡、包装等)跟不上,致使商品质量下降。二、提高果品质量是大势所趋产量形势使然;近年来,由于果树面积的迅速扩大,果品产量猛增,人均占有量较改革开放初期提高近5倍。但果品已由"产量时代"跨入了"质量时代",要求优质果品、保健果品已是时代的潮流。大国地位所激:果品质量低下与总产量世界第一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贸易量不足世界的2%,而进口则颇多,且售价较国产果品高出数倍。必须急起直追,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市场形势所迫:我国已由计划经济步入了商品经济时代,一切产品要经市场这?quot;法官"明断。优质优价,优胜劣汰,是市场的无情法则,提高果品质量刻不容缓。生活提高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食物构成的改变,对果品的数量、质量、安全性、营养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结构调整之重点:结构调整是主线,果树方面不仅要从树种、品种、布局上,更要从质量结构上进行调整、优化与提高,只有果品质量上档次,才能扭转价格下滑的被动局面,重新振兴果树产业。入世后的冲击: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即,果品同样面临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面临着洋水果大量进口的冲击,我国的果品只有质优,并且成本低廉,才能与之抗衡。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即要保住与本国内市场,更要努力冲出国门,在世界果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只有靠过硬的质量,靠与国际标准接轨,靠我们独特的果树资源和名牌优质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三、改进与提高果品质量的途径和措施改进与提高果品质量,尤其是商品质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良种为前提,从立地环境入手,重点抓好生产过程,配合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强化产后处理,并与营销过程密切配合,走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路子。1、抓种性优良:种性是查树的基因型,是内因,是优质的前提。必须选用良种。果树生命周期长,更须特别重视良种,并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趋利避害、注重销路"。2、抓树体健壮:树健才能获高产,壮树才能出优质。树体健壮是综合管理水平高的标志,也是多种营养协调充实的结果。管理中应抓住主要矛盾向壮树方向积极转化。3、抓改土养根:"根深才能叶茂,养根才能壮树"。而根生于土壤中,改土(达到深、肥、暄、温、润)才能养根。只有狠抓土壤管理,尤其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最好能达1%-2%或更高),改良土壤结构,多施有机肥(质)、大抓种草、覆草、埋草、实施"沃土工程",才能真正实现高产、稳产、优质。4、抓施肥配方:通过平衡配方施肥,保证元素协调供应,减少甚至杜绝缺素生理障碍。具体应重施有机肥,或有机复混肥及高效生物肥,适当减少氮素化肥,以减少果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5、抓病虫残毒:必须高度重视农药的毒性与残留,提倡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减少甚至不用剧毒、高残留、广谱和易产生抗生的农药;注重休眠期和萌芽前的清理和铲除性防治;遵照有关规定,采前一个月慎用农药,严防果品污染和残毒超标。6、抓"套摘转铺":即精心进行果实管理,在进行人工授粉和疏花疏果的前提下,提倡与推广果实套袋,既可防污减毒,又能隔绝病虫,更可光洁果面,促进果实鲜艳着色。同时,配合拆袋后的适当摘叶,必要时辅以转果,铺银色反光膜,以增加着色面积和提高着色度,改善和提高果实的外观质量。7、抓合理负荷:在综合调整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通过肥水及修剪,尤其通过授粉和疏花疏果,既保证提高平均单产,又要坚决防止结果过多,制订一个合理的产量标准,理论上依据叶果比,实践上可根据干周或距离或果枝类型,限产定果,既保证树体健壮达到高产稳产,又能保证负荷合理,使果实发育良好,个大质优。8、抓激素调控:主要指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随着生物科技和有机化学工业的发展,激素在果树上的应用日益扩大,尤其在果树矮化、促花、疏花、疏果、提高坐果率、防止采前落果、催熟、克服大小年、增强树体抗性、提高果实硬度、增加耐贮性、增色、增粮、改善果形、提高果实品质等方面有其独到的作用,可视情况和目标选择应用。但生长调节剂不是万能的,有一定的局限性甚至负面影响,只有在加强综合管理的基础上,严格使用规程,才能获得较满意的效果。9、抓采贮运装:采收是果树栽培中影响质量的最后环节,必须更加关注。依据成熟度、果品用途、销地距离、运输工具等因素确定采收时期。依果实发育天数、生长积温、果面色泽、种子颜色、果肉淀粉检测等确定成熟度。提倡分期采收,严格采收容器和技术操作,避免或减少机械损伤,防止过早或过晚采收。重视与强化采后处理,尤其要搞好预冷、分级、洗果、烘干、涂蜡、包装和入贮冷藏。运输最好采用冷藏车船,条件不允许时也可先入冷库1-2天降温,再装车船覆盖保温运输,即使难以贮运的浆、核果类也能保证途中一周内升温不高。还要讲究果品的包装装璜,一是保护果品防碰磨挤压污损,二是对包装容器要科学设计,做到美观实用、洁净卫生、独具魅力。四、关于"绿色果品"的生产所谓"绿色果品"指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果品,即专指无污染、优质、安全、营养为基础的现代农产品。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绿色食品"应具备下列条件:1、产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并且必须经农业部农垦环境检测中心审定。2、原料作物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操作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标准,并接受监督。3、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包装贮运都需符合卫生标准,最终产品需经国家检测。达到以上标准的产品,在其外包装上允许标贴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志。鉴于当今世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市场迫切需要绿色果品。食品卫生标准中对果品中有害物质的安全指标作了一些规定。如要求锌≤5mg/kg,铜≤4mg/kg,钯≤1mg/kg,砷、氟≤,"六六六"≤,滴滴涕≤,镉≤,汞≤等。另外,还规定了有机磷、亚硝酸等物质的最低含量标准。果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环境污染、生产污染和贮销污染,因此,生产绿色果品"应遵循下列原则:1、选择良好的生态环境建园,防止大气、水、土壤受废气、废水、废渣及一些天然有害物质污染,最好能远离城区、工业区及交通要道。2、强调重施有机肥和有益复合菌肥(如EM 及CM等),提倡种草、覆草、埋草,减少化肥尤其是氮素化肥的用量和比例。采用无污染水源灌溉,应用滴、喷、管、沟灌等方式合理清洁供水。3、大果类树种推广套袋栽培,最好全国全树皆套。为降低成本,可将双层袋、单层袋甚至合格塑膜袋结合应用,解袋后忌喷毒性和污染性农药。4、防治病虫以农业措施、人工防治、利用于敌和增加树体抗性为主,尽量使用无毒害的植物源、矿物源及生物农药和农药增效剂。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减少喷药次数,做到不用含重金属的农药(如福美砷等)、剧毒农药(如1605等)、高残留农药(如杀虫脒等)和全杀性农药(如灭扫利等)。5、在包装贮保鲜过程中严防果品污染,对取得绿色证书的果品进行商标注册,挂牌销售,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总之,提高果品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各部门、各要素、各环节入手,合作协调、环环相扣、紧密配合。要强化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商品意识、效益意识、尤其是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求效益,以稳定的优质和名牌果品开拓大市场、占领大市场,使我国这一果品生产大国真正成为果品生产强国。

苹果的品质研究论文

刘伟伟 苹果酒中酚类物质氧化聚合反应的研究 [学位论文] 硕士2006 黄筱静 影响苹果浊汁品质关键因素的研究 [学位论文] 硕士2005 蔡福带 苹果浓缩汁生产中耐热菌的分离鉴定及控制技术研究 [学位论文] 硕士2005 韦建平 陕西及全国浓缩苹果汁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学位论文] 硕士2005 高海燕 苹果汁特征品质分析及鉴伪方法的研究 [学位论文] 博士2004 姚玉新 浅析苹果及苹果汁的营养价值与医疗保健作用

苹果的品质上周,母亲为我买了一些水果,叫我去挑几个带到学校去吃,我应和了一声,便踱到了那袋苹果的面前,从袋子里随便拿出了三个苹果,并随意中看了他们一眼。三只苹果都显得光彩夺目,只有一个苹果有一掉细小的“疤痕”看起来没有其他两个那么赏心悦目罢了。为了防止苹果在学校里坏掉,我拿了一个较为好看的苹果带走。现在,时隔一个星期,我再次回到了那两个苹果前,望着那只剩一个的苹果,我不由的产生了疑虑,母亲貌似看出了我内心的疑虑,竟一语点破了我内心中的疑问“那个好的苹果是从里往外烂的,表面上还好好的,其实核里已经烂了一个大洞了。”什么?我心里叫了一声随机望着手中的苹果,我一口咬下去,一股甘甜涌上心田。我对母亲说:“您也应该尝一尝”母亲尝了一口,顿时惊道“怎么这么甜!”我望着手中的那个苹果,沉默了下来。那个光鲜亮丽的苹果,其实内心已经坏掉了……一个人,即使再会学习,再能学习,学习再好。也代替不了本质。人的力量,不在于自身外在美,而在与人本质的好坏。

有关苹果食品营养的论文,,帮的是

水产品出口贸易影响因素研究论文

☆论文的选题撰写毕业论文,首先是选择课题。选题是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成败的关键。因为,选择题是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就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亦即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详细内容]☆论文的格式(一)论文标题。(二)作者姓名。(三)内容摘要。一般为中文摘要,如有英文要求则要附上英文摘要。摘要应该以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围绕主题展开,明确介绍重点。一般用200-300字高度概括全篇论文的精华。(四)关键词。又称主题词,从论文中选出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一般以3-8个词以显著的字体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五)正文:1、绪论;2、本论;3、结论。没有人给你的,商业社会也没办法。谁愿意在那免费给你写论文呢?我当初不知道怎样写,后来我同学介绍我的,找的【天下文库】,她们帮我做的。还不错,可以去看下。

生产与消费优质课例研究论文

消费者市场的概念及特点消费者市场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或取得商品和劳务的全部个人和家庭。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消费者市场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购买动机是直接驱使消费者实行某种购买活动的一种内部动力,研究和分析消费者购买动机对于提高企业效益,满足消费者需求都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类型,分析了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因素,提出了针对不同消费者动机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 消费者 购买动机 营销策略

一、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类型

1、生理性购买动机

生理性购买动机是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维持、保护、延续及发展自身生命,产生购买能满足其需要商品的动机。这些动机多数建立在生理需要的基础上。

2、心理性购买动机

心理性购买动机是指由消费者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引起的心理需要而产生的购买动机,可分为情绪动机、情感动机、理智动机和惠顾动机。心理性购买动机较之生理性购买动机更为复杂多变,难以掌握。

(1)情绪动机。其是指由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引起的购买动机。情绪动机下产生的购买行为一般具有冲动性、情景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2)情感动机。其是指由人的道德感、群体感和审美感等人类的高级情感而引起的购买动机。例如,人们出于爱国情感购买本国产品。这种购买行为一般具有稳定性和深刻性特点。

(3)理智动机。其指消费者经过对商品的质量、价格、用途、款式、品种等进行分析、比较后而产生的购买动机。它是建立在消费者对商品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的。在理智性购买动机驱使下的购买活动,比较注重商品的质量,讲究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要求价格便宜、使用安全、服务周到等。理智动机推动下的购买行为具有客观性、周密性和控制性的特点。随着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的提高,原来属于理智性购买动机的商品会逐步转化为情感性购买动机的商品。

(4)惠顾动机。其是指建立在以往购买 经验 基础之上,对特定的商品、品牌、商店等产生特殊的信任和偏爱,使消费者重复地、习惯地前往购买的一种购买动机。它具有明确的经常性、习惯性特点。

3、从众购买动机

从众购买动机是指在购买某些商品方面受其他消费者影响而盲目跟风购买的动机,所以也叫模仿购买动机。具有这种购买动机的消费者,其购买动机是在参照群体和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产生的,以与众人一致为追求目标,往往缺乏市场信息和选购经验,认为从众可以避免个人决策失误,有安全感。

4、求便购买动机

求便购买动机是以追求商品使用方便、购买方便或维修方便为主要目的的购买动机。具有这种购买动机的消费者对时间、效率特别看重,厌烦反复地挑选比较,希望能快速方便地买到适合需要的商品。同时,他们也希望购买的商品携带方便、使用方便、维修方便,能减少麻烦。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 职场 竞争的日益激烈,具有求便买动机的消费者在社会各阶层中越来越多。

二、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因素

1、消费者自身因素

消费者购买行为首先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即消费者的收入、存款与资产、借贷能力等;消费者的职业和地位,不同职业的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与 爱好 往往不尽一致;消费者的年龄与性别;消费者的性格与自我观念。

2、商品本身的因素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消费者购买的核心内容,因此,商品本身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最主要的因素。商品要符合当时的消费心理和消费目的,能提供消费者需要的使用价值。

3、社会因素

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社会因素包括 文化 因素、社会阶层、相关群体等。

三、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激发

1、努力开发有特色的商品

消费者各有所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的需求趋于多元化。开发有特色的商品有利于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刺激消费者进行消费。

2、利用 广告 宣传,向消费者传递信息

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任何广告的本质属性都是通过一定的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一种信息。广告是最大、最快、最广泛的信息传递媒介,能激发和诱导消费、较好地介绍产品知识、指导消费,并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

3、发挥购物环境和营业员的服务水平对消费者购买动机的诱导作用

基于营业员礼貌周到、信誉良好、提供信用及劳务、品种繁多、价格适当、商店地点便利、店面布置美观等因素,消费者会产生购买动机。

四、针对不同消费者动机的营销策略

探询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最简单的 方法 ,就是直接询问,市场研究人员可直接询问消费者选择、购买以及使用某个或者某类商品的原因,这种方法可用于常规性的调查项目。例如,在针对某品牌服装的调查中,可以直接询问消费者“在众多品牌中,您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品牌”?消费者的答案可能有“因为这个品牌的代言人是某某,我很喜欢这个明星”,“这个品牌的质量好又好看,穿着舒服”,“衣服都差不多,这个牌子在我家附近就有专卖店”等等。对这些答案进行 总结 和归纳,就可得出消费者购买此品牌服装的动机受“名人效应”、“产品功能”或者“购买方便”等因素影响。此外,由于消费者有时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购买动机,或者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购买动机时,研究人员还可采用投射法来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例如,告知消费者一个品牌或广告词,让其讲出第一个联想到的单词或一系列联想到的单词,或者让消费者填充一个 句子 ,如女性消费者购买某某化妆品是因为什么,或者要求消费者依据某种原则对提供的品牌或产品进行选择或予以排列。然后调查员记录这些单词及反应的时间以及消费者填充的内容和排序的先后,用以研究消费者的真实想法。在市场研究中,投射法常要求被调查者帮助他人在一种特定情况下进行决策,这样,虽然被调查者有时不愿意承认或者说出自己的态度和愿望,却在推断他人的动机和态度时,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动机和态度表达了出来。 当我们发现消费动机以后,必须针对这些动机设计营销策略,包括产品设计、营销沟通等。首先,由于动机往往是多重的,所以产品应呈现多种优点,产品广告应传达多重优点的信息。例如,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香奈儿的广告,除了强调其品质优越能满足消费者的显性动机外,还强调了消费者使用该品牌出入高端场所可显示其高贵地位的潜在动机。其次,不同的产品或品牌能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动机,所以营销策略必须有针对性和目的性。

1、基于多重动机的市场营销策略

当消费者购买一种产品或者消费一种服务时,并不仅仅是一种动机的驱使,可能会有多种动机。消费者会通过购买一种产品来满足个体的多种需要。企业常会根据多重动机的现象来开发商品,以及进行相关商品的营销。

首先,企业会根据消费者的多重动机来开发商品。这类产品通常是在一种产品中复合多种功能,来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要。例如,M&M巧克力的广告语为:只溶在口,不溶在手。这是著名广告大师伯恩巴克的经典之作。它既反映了M&M巧克力糖衣包装的独特,迎合广大爱吃巧克力一族不愿把手弄脏的显性动机,同时暗示M&M巧克力口味好,所以才让人们不愿让巧克力融化在手中,而要马上吃掉。其次,企业还会根据消费者的多重动机来进行组合营销。例如,电信和移动等通讯公司与苹果、三星等手机品牌通过组合销售等等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产品捆绑策略,在满足消费者的多重需要的同时,也成功地提升了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2、基于动机冲突的市场营销策略

动机冲突实际上是指消费者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购买动机,其诱发力大致相等但方向相反。例如,消费者经常会面临几种同时欲求的产品、服务或活动难以取舍的问题。消费者如何解决其面临的冲突,直接影响产品、服务的销售。许多情况下,企业可以对消费者面临的冲突进行分析,提供缓解的办法,以吸引消费者选择本企业的产品或品牌。动机冲突的形式主要有双趋式冲突、双避式冲突、趋避式冲突。

(1)双趋式冲突。也称“利利冲突”,或者“正正冲突”。它是指消费者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消费动机,这些动机都会给消费者带来相应的利益,但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同时满足这些动机,只能实现其中的一种,这就是双趋式的冲突。例如,购买者在购买过程中,对于两个不同产品的质量、款式、功能、价格都觉得难分伯仲或各有千秋,一个可能款式新,质量好,另一个可能价格低、经济实惠,也可能质量、款式、价格、功能都比较接近,所以,就难以决断到底购买哪一个最好。两种被选目标和相应商品的诱发力和激励越大,动机的冲突就越强。

对于双趋型冲突,可以通过增加产品的吸引力来解决。例如,在广告宣传中强化购买此产品能得到的价值与利益,或通过打折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决策过程中,起到首要决定因素的就是产品的视觉表现力。良好的商品展示效果会给消费者一种赏心悦目的感受,从而引发消费欲望。特别是在有相似竞争品牌存在的市场,提高产品的展示效果更为重要。因为大多数消费者的大部分购买行为多为无计划消费,许多消费者是在看到产品实物陈列后才临时决定购买,因此,好的产品展示从短期看能通过视觉冲击力诱导消费者实现购买行为,从长期看能促使消费者产生积极的品牌联想,形成良好的品牌记忆,最终提升品牌的价值和形象,甚至实现消费者重复购买的良性循环。

(2)双避式冲突。它是指消费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消费动机,这些动机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利的后果以及利益上的损失,但消费者不能同时回避这些不利的后果与损失,只能回避其中的一种,这就是双避式的冲突,也称“负负冲突”,或者“害害冲突”。如有的消费者对于电器发生故障的时候,既舍不得花钱去买一个新的,付费 修理 又觉得不划算,这个时候就产生了双避式冲突。

针对这种双避式的冲突,企业可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让消费者在花更少的钱买到新产品的同时又能充分利用旧产品的价值。

(3)趋避式冲突。也称作“正负冲突”,或者“利害冲突”,指消费者面临一个积极与消极并存的情境,一种消费行为既带来利益,同时也带来负面结果,这就出现了动机的正负冲突,是消费者在趋近某一目标时又想避开而造成的动机冲突。当产品既有令人动心的特征,又有某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时,趋避冲突就会由此而生。例如,当普通大众购买某些高档品牌的时候,并不能像有钱人一样豪掷千金,所以在购买的时候会再三考量价格的因素,以及买了之后质量是否有所保证,一旦出现故障,售后服务能否完善。一些消费者正是在这种摇摆不定的状态下放弃了购买。

企业针对趋避式冲突可提供更长时间的免费售后服务,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小赠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如果购买者发现商家以更低价格出售同一产品,就多倍返回差价等。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一定要深入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动机,采取适应的营销策略,让购物环境、产品、促销、服务等都能充分顺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争取更多的销售机会,并建立忠诚的客户群体,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王生辉:消费者行为分析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李晴、田雨、荀启明:消费者行为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摘要: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促使各行各业的人们开始不断的认识并使用网络信息,从起初人们使用网络信息办公到现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投入并使用网络信息,特别是近年来,网上购物风靡一时,网络市场消费者购物模式引起了越来越多电子商务专家的关注与研究,本文试图通过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为我国网络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网络消费;消费者;购物模式

0 引言

目前,网络购物已发展成为一种新潮时尚的消费机制,并逐渐朝着常态化方向发展。随着网购消费者数量的增多以及网购个性化的发展,深入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对网络消费市场消费者购物具有现实意义。确定影响网络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因素,从中找出可控因素加以调控,创造出一种在“买家市场”下顾客青睐的形象,是销售管理寻求差异化的主要路径,也是销售管理的宗旨所在。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 渠道 更为广阔,消费渠道更为多样化,电子商务的出现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加便利的购物流程,这使的商业、企业不得不及时转变商业思维,大胆涉足网络营销领域,通过分析网购消费者的购买需求来调整营销策略,以期从虚拟的网络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网络营销者在中国是新型的消费群体,与传统的消费群体有着不同的特征,商业、企业要想在网络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了解和把握网络消费者的心理活动特征及消费行为特征,分析消费者消费的心理动机,尽可能多的获取消费行为相关数据,为营销活动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在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网络消费,网上交易不仅可以与遥远的国际市场对接,而且可以在同城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不再被人们视为遥不可及的虚拟世界,它已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觉不自觉的享有网络消费带来的便利。网络营销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的交易,与现实生活中的消费者去商场购物模式基本相同,有所不同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达成从买到卖的整个过程,此过程从选购产品、了解产品外观、了解产品性能、到最终的购买都是通过虚拟平台进行交易。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从起初的寥寥无几,到现今已增长到亿人次,网购交易金额增长到亿元,且这种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更广泛的人群的青睐,人们的这种购物模式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网络消费行为与模式已是商家不得不关注的另一大消费市场。

1 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分析

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是指用于表述消费者购买行为过程中全部或局部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图式理论描述,西方学者通过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多种不同的模式表达方式。其中以EKB模式和Howard Sheth模式尤为著名。

EKB模式是由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三位教授,和于20世纪70年代在《消费者行为》一书中提出来的。模式特别强调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在模式中,消费者大脑成为“中央控制器”,外部刺激信息包括产品的物理特征和社会压力等方面的无形因素输入消费者大脑后,通过处理,便可产生“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结果,即购买决定。由此消费者完成了一次购买决策活动。

Howard和sheth在1974年提出了一种消费者购买模式。他认为影响消费者决策程序的主要因素有输入变量刺激或投入因素、知觉过程、学习过程、输出变量、外因性变量等。这些因素连续作用的过程表现为消费者受到外界物体不明朗的刺激后,进行探索,引起注意,产生知觉倾向,进而激发动机。同时通过对商品品牌商标的理解形成一定的购买态度,从而坚定购买意图,促成购买行为。

网络消费者消费模式按照刺激理论学说,激变量归为三类:营销刺激(如促销、引人入胜的图片)、情境因素(当前情绪状态、金钱)和冲动特质,当消费者遇到这三种因素中的一种或以上的综合作用时,会自发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购买欲望。人们在遇到环境刺激因素的作用下会引发内在的评价,继而产生趋近或规避的行为反应。网络购物者在面对网站上商品相关社会互动刺激时所做出的行为反应,主要包括浏览行为、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在以往网络购物研究中,消费者对环境刺激的反应可分为两个部分。首先,当他们碰到刺激物时,他们会产生一种突然的、不可抗拒的购买欲望。接着,消费者个人决定是否购买此物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也就是说,实际冲动购买行为只能在消费者体验到冲动购买欲望后才能发生。在此消费模式中,我们将冲动购买欲望定义为消费者在逛购物网站前,并没有购买某些商品的打算,但在看过商品有关的评论信息和产品销量后所产生的购买倾向和欲望强度;而实际冲动购买行为则反映了他们决定购买上述物品来满足自己欲望的消费行为。

2 网络消费者网络社会互动

网络消费者的网购决策

当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时,他们更容易被自身与其他人的社会交互所影响。他们通过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信息以及先前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行为来评估质量,从而做出决策。例如,当个体选择购买某种物品时,他们的决策有可能受到朋友推荐的影响,或者仅通过观测这种物品的己有购买人数来决定是否购买。根据相关资料得知,网络社会互动可分为基于意见的社会互动和基于行为的社会互动。前者通常被认为是在线评论,后者则指的是观察学习。在线评论是指消费者在网络上对产品和卖家发表的任何积极或消极的评论,观察性学习则是指消费者通过观察其他人的购买行为而做出的购买决策。在线点评是市场营销和信息系统领域的研宄 热点 。

在网络环境中,消费者喜欢搜集其他消费者的产品评论,从而推断产品质量,降低风险。因此,根据本次调查问卷调查研究消费者是否会采纳在线点评、在线点评是否会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等问题,这对网络消费者购物行为具有是非常重要的意义。双重加工理论模型认为人们通过两条路径加工信息,即中心路径和外围路径。中心路径强调在信息加工过程中人们需要花费大量的认知努力,而外围路径表示人们只需使用少量的信息就能得到需要的判断。从这个观点出发,在在线点评环境中,评论质量被看作是一个中心路径因素,而评论来源可信度则被认为是外围因素。学者们发现高质量的在线点评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类似地,消费者倾向于采纳来源可靠的在线点评。由于这类评论能更好地帮助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采纳这些评论,从而购买产品。

另一方面,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模式来自于观察学习。观察学习来源于经济学领域的信息流理论,它是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信息流理论认为,当人们处于不确定的环境中或者当他们得到的信息很有限时,其他人的行为影响比决策者拥有的私有信息的影响要强有力的多。消费者能通过观察先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来推断产品的实际价值。积极的观察性学习是指之前的消费者做出的购买选择中累计的人数很多,这很有可能刺激个体消费者做出同样的购买决策。在网络环境中,将观察性学习定义为已有购买行为的消费者总数。先前研究证明产品销售量正向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

网络电商的服务改进

未来,买衣服也许是这样的:你不仅能从平台上直接挑选设计师成衣作品,购买衣服,设计师发货。而且可以把你喜欢的衣服款式,自身的尺寸大小,价位偏好告诉设计师。设计师可以根据你的需求为你量身订制服装。这就是D2C(设计师到消费者)+C2D(消费者到设计师)模式。这样的模式不仅可以减少设计师的库存压力和运营成本,也可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服装需求,个性化订制生产。

C2D与C2B有什么不同?顾名思义,C2B(Customer to Business)是消费者到商家,而商家承担的职责更多的商业角色而不是设计师角色。无法过多的满足消费者的设计需求,他们往往会再去联系设计师们,降低了效率并且提高了价格。而C2D(Customer to Designer),是消费者到设计师,让消费者可以直接面对设计师,个性化选择更多、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环节更少。C2B模式下,消费者大多通过网络平台发起的定购活动参与定制,而最后定制出来的选项也是一个特定群体的喜好。所以,C2B的成果往往是家电、电子产品等适合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而C2D更加强调“个性化”,消费者和设计师直接对接,省去中间所有不必要的渠道,更适合服装服饰类高度个性化的产品。

3 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的意义

从消费者消费模式角度来研宄网络消费者购物是一种尝试与突破。网络消费者购物及购物模式一直是学者的研究焦点,很早之前学者们就开始了对传统零售环境下消费者购物产生的过程进行研究,直到本世纪初我国网络购物的兴起之后,才开始关注网络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模式,并且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市场营销因素的刺激作用。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能有效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消费者作出最终的购买决策之前,他们常常会关注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信息和实际购买行为,从而推断产品质量,降低购买风险,提高购物效率。因此,我们从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着手,分析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帮助商家和消费者更好的沟通,以促成交易的顺利达成,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的优势,推动网络购物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冰.网络社会互动对消费者冲动购买行为的影响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

[2]田大伟.网络商品消费价值的感知研究[D].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

[3]靳炜钰.基于社交网络平台的网络购物模式初探[J].经济研究导刊,2015(03)

一种消费的新形式而已,弊也很大。

其实把那些搜来的文章,随便切切,自己再连接一下,一千字的论文很容易出来的。就把那些关于 绿色消费的概念 绿色消费的方式 绿色消费的意义 等等的一个个连接起来每个几百字 就差不多了…… 我就这么干的… 完整的文章,基本上都是COPY 来的 还不如自己搞的 绿色消费的概念:国际上对“绿色”的理解通常包括生命、节能、环保三个方面。绿色消费,包括的内容非常宽泛,不仅包括绿色产品,还包括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对物种的保护等,可以说涵盖生产行为、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国际上一些环保专家把绿色消费概括成5R,即:节约资源,减少污染(Reduce);绿色生活,环保选购(Reevaluate);重复使用,多次利用(Reuse);分类回收,循环再生(Recycle);保护自然,万物共存(Rescue)等五个方面。绿色消费的意义:从新世纪的第一年起,我们提出“绿色消费”的概念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也就是说,在社会消费中,不仅要满足我们这一代人的消费需求和安全、健康,还要满足子孙后代的消费需求和安全健康。 诸如此类的 重要的是组合……

网购的便利性使得人们的消费量增加,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并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消费的增长有助于刺激社会生产的发展。仅供参考。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研究生论文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应是我国较早的负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的职能部门,具有不可处分的法定义务。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手段是卫生监督。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中,可受到有害因素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性,从而构成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概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对策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概述;体系建设;监管 前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食品安全的概述 1、定义 (1)食品安全。依照《国际食品卫生通则》的定义是:保证食品在按照其用途进行烹调和/或食用时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这里的食品安全强调的是后果。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列出其同义词是:食品卫生。可见,这里的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物链的过程要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 (2)食品安全危害性。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食品。 2、特征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具有以下特征: (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在食品中的概率将更进一步加大。 (2)可因不同的食物链环节有差异,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或因素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因此,在整个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上,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各有侧重,其程度也强弱不一。 (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观(人为的)和客观(天然的)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尤其是主观的,即食品安全危害性人为的作用,其导致的程度和后果可因这一作用减轻或加重。 (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型别、毒力大小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反应(中毒)特征。其慢性反应(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以致不受人们所重视。 (5)食品安全危害性可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与措施来控制或消除,将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达到人类食品无毒无害的基本要求。这些手段或措施有法律属性的,即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危害的监督管理,如《食品卫生法》等。也有技术性的,如GMP、HACCP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是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其危害性的有力措施。 。 3、分类 根据《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食品安全危害可分为三种类型: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存在于这三种类型中。它们可以侵袭到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任何一个环节, 造成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4、后果 食品安全危害性导致的后果是食源性疾病。这是由于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带有感染性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值得注意的是,食源性疾病包括传统的食物中毒,也应包括经食物而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由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中毒性疾病。可见,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在扩大。而且依照现代医学概念,由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等也属于食源性疾病范畴。 食源性疾病依致病的种类型别、毒力大小、人体免疫力强弱,可造成以下三种状态:急性反应(中毒)、亚急性反应(中毒)、慢性反应(中毒)。一般来说,存在于食品中的生物性危害因子常常导致急性反应,表现为各种食物中毒。构成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因素。化学性危害因子的种类较多,侵袭到食品上的种类、剂量因子环境条件、工艺过程、人为因素有密切关系。是否导致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反应,存在着明显的剂量与反应关系。如亚硝酸盐中毒剂量: 克,致死量:克。三氧化二砷中毒剂量:5~50毫克,致死量:60~500毫克。剂量与反应是化学性危害因子在食品安全危害性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很典型特征。成为制定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源性疾病诊断、食物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卫生宣传教育的依据。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的有害作用之一是导致急性表现,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广泛性与社会性。但是由于食品安全危害因子的毒性作用存在着剂量与反应关系,再加上目前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有限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所导致的人体健康的亚急性、慢性反应构成与急性反应同等重要的威胁效果。如农药、兽药残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如氯丙醇、丙烯酰胺、多环芳烃等。资料证明,这些有害物对人体的慢性毒害作用是致畸、致癌、致突变。其后果将是不可逆的。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综上,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 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还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声誉,近些年来倍受世人的关注,是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但这个问题尚未能够引起许多国家及部门的重视[1]。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们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食品贸易的全球化、都市化、新的食品生产、利用,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食物中毒时有发生,新的食源性病原体感染不断出现。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都严重地损害人类的健康,也给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食源性疾病已成为目前国际上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 人们为了除虫,大量使用剧毒农药喷洒蔬菜、水果;为了提高瘦肉产量,盲目使用违禁激素(瘦肉精)喂猪;为了增白面粉,随便使用吊白块;为了钱,将稻草沤水兑色勾盐当酱油出售等等[2];真是举不胜举。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普及和食品贸易国际化,全球不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比利时“二恶英事件”、英国“疯牛病”、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以及我国暴光的阜阳劣质奶粉、霉变毒米、苏丹红事件等,都使食品安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2]。这一切也清楚地表明,食源性疾病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或消失。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都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依然严重地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控制已刻不容缓。 1 食源性疾病的现状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的致病因子而导致的感染或中毒。大多数食源性疾病是由细菌、病毒、蠕虫和真菌引起的。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全球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有严重暴发流行。据报道,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30%的人患食源性疾病。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约5000人死亡。欧洲一些国家的沙门氏菌感染病例增高到5倍。尽管现在还没有关于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系统性报道,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可能更严重。这些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种类较多,常见的有霍乱、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沙门菌感染等,腹泻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 (WHO)统计报告表明,全球因食物污染而致病者已达数亿人,每年约有几亿腹泻病例,导致约3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约70%是因生物性污染的食品所致。在发展中国家,估计每年腹泻及其相关疾病有亿病例,导致24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由于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建立了食源性疾病年度报告制度(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其中美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最完善,资料报告最多最完整),且漏报率相当高,发达国家的漏报率高达90%,发展中国家在95%以上。所以很难准确估计全球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据WHO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实际病例数要比报告的病例数多300~500倍,报告的发病率不到实际发病率的10%。因此,所得到的报告病例数仅是“冰山一角”。 我国虽有较健全的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但还没有健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故难以估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情况。据卫生部统计,近几年我国食物中毒例数、人数、死亡人数有较大上升,专家估计,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20~40万人,但统计报告的约2~4万,尚不到实际1/10,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2]。2002年,卫生部共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死亡138人;2003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379起, 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分别增加了、、。尽管各级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整体上看,各种生物性和化学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仍非常艰巨。食源性疾病不但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例食源性疾病病例,造成的经济负担高达1,100 亿元。澳大利亚估计每年因食源性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达26亿澳元。英格兰和威尔士每年约有2,366,000例病人,每年的医疗费和损失约为3~7亿英镑。1986年引起全球恐慌的“疯牛病”,共宰杀1100多万头病牛,经济损失达数百亿英镑。1996年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事件,约 900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惨重。近几年我国在这方面也造成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了食品企业的声誉。2 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环境变化 由于开放改革,大量农村人口无计划地向城市地区流动,导致城市人口拥挤,居住条件变差,饮用水供应和废弃物处理都处于重大压力之下,增加了食源性病原体传播的机会。人口不断增长,农用化学物质和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中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使污染加重(如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残留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目前,我国有850条河、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程度严重。这些有毒化学物质可进入人类的食物链,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损害人体健康,降低人体抗病力。2000年农业部对14个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的2110个样品检测,结果蔬菜中重金属超标的占23%;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源头污染,我国每年氮肥用量2500万t,农药130万t,单位面积使用量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3倍和2倍。二恶英污染又是一个环境污染主要案例(焚烧废弃物、汽车尾气)直接或间接污染肉、乳及水产,使致癌致畸,直接致死量为砒霜的900倍[2]。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超量使用、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物;生产工艺流程未能严格执行,微生物杀灭不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微生物引起腐败;应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转基因辐射食品已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2]。这些均可明显增高食源性疾病的危险性。 社会因素 贫穷和落后是引起疾病的主要因素。贫穷曾经被称作世界上最致命的疾病。贫困导致食品生产设备简陋,知识落后,可影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实施。虽然食源性疾病在富裕和贫穷这两种人群中均有流行,但富裕阶层的人一般患长期存在的轻微疾病较多,而贫穷人群发生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较多,如婴儿腹泻、霍乱、伤寒、甲肝等疾病,且死亡率较高。 生活方式的改变 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关系密切。由于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快餐的需求量增大,在外就餐机会增多,就餐注重口味,以鲜为快,喜吃生食 (如喜欢食刺参,生食贝类和鱼虾等),另外,一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也不完备,食品制作不规范,这些因素都增高了食品污染病原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危险。现已确定,许多鲜果和蔬菜都是大肠杆菌O157:H7和单核细胞增生性利斯特菌的载体,这两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是近10年发现的最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之一。 其他因素 除上述这些因素外,尚有许多因素与食源性疾病流行有关,如食品贸易国际化可引起食源性疾病跨国传播;病原微生物适应性改变(沙门菌已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等);新食源性病原体不断出现,近20年先后发现数十种与食源性疾病有关的新病原体,如弯曲杆菌、大肠杆菌0157:H7和单核细胞增多性利斯特菌、沙门氏菌抗药菌株、环孢子虫(Cyclospera)、圆孢子(Cyclosporidium)、朊病毒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因此,食品安全还将面临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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