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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在法制博览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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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在法制博览发文章

法学里面的点名的垃圾期刊

急迫不患最下蠢娇

刚刚去看了一下,确实觉得这是黑的,网站垃圾不说,内容真是没谁了,看哪个都要跳到知网上去,这两个狼狈为奸的机构,也是服了,先把引进去,然后去知网收钱,你收钱也就算了,还必须充值,最少充值起档就是50,你说垃圾不垃圾,强制性的,一般收费都是扫码支付就可以了,他们倒好,最少50 ,管你用多少,这么垃圾的东西,真配不上《法制与社会》这几个字

但凡你想考稍微靠谱点的学校,或者你以后想走学术道路,千万不要碰这个期刊。不仅对你考研没有帮助,相反,大部分的法学院老师都非常鄙视法制与社会这种给版面费就发的期刊。PS:法制与社会还是个旬刊,一个月出三期,毫无节操.....

法制博览投稿

如果学术期刊自己都可以投的话,那自然也就不需要代理了,呵呵。

文章写的好,不怕没杂志发。说三个期刊!

法学的期刊可以发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经济等等,或者学报。

我有《少年文艺》杂志社地址:南京市湖南路47号(凤凰台饭店)15楼。邮编:210009 Email: snwy@.《八小时以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 代城A座6层 (100022) 《意林》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501室《意林》编辑部 刘世佳 100022 《故事会》上海市绍兴路74号《故事会》杂志社 200020 可以在线投稿推荐稿件栏目是:笑话、3分钟典藏故事、感动中学生的故事、快乐辞典、点击网络故事《南风》 体裁:爱情小说 字数:2000字—20000字 投稿信箱:。 投稿地址:贵阳市科学路66号 邮编:550002 《爱尔》 原创稿稿酬每千字80-150元,保证首发稿件,否则本刊有权扣发稿酬;文摘类稿件和生活类小稿件稿酬每千字30-50元。爱情小说类字数在3500左右为佳,每月22号截稿投稿地址:710002/西安市125号信箱《爱尔》编辑部 苏彩侠 收 E-mail: 《知音》 联系地址:武汉市水果湖东湖路16号《知音》杂志社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件: 或 邮件主题注明投稿栏目《女报》:编辑:李非(深蓝) 518048 深圳市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B座1308《新生活》编辑部 EMAIL: 全国各地杂志类 北 京 《中国妇女》100010北京东城区史家胡同甲24号 《健康之友》赵聪慧 (传真) 《女性月刊》100053北京宣武区感化胡同3号 --2927 刘今秀 《希望月报》100051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康乐世界》100027北京市朝阳区东兴路7号 《民主与法制》100035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航空胡同32号 《法律与生活》100073北京六里桥北里八一厂干休所 《法律与新闻》100015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 《婚姻与家庭》100730北京建国门大街15号 樊爱国 《健康与美容》100035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马相胡同通华苑写字楼A座2层王凉泓 62216987 《风采》100027北京东直门大街4号2门 64168241 李霞云 《中国文化》100027北京新源里西一楼B座 64639128 刘梦溪 《时尚》100005北京东城船板胡同24号 65261204 关泓 《饰》100029北京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服装学院 100029 王蕴强 《中国妇女报》100006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03号 《中华周末报》100037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7号蒋振东、6803956 4 《北京电视周刊》100061北京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石效纲67136027、67158079(传真 ) 《中国新闻周刊》100006北京前门东大街7号正义路邮局150号信箱 《中国图书商报》100089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外研大厦北楼三层2304室 68917689 《秀》周亚龙、-124、、 上 海 《青年社交》200031上海东湖路17号 、64663770(传真) 关蓓628502 00 《现代家庭》200040上海铜仁路88号 、62792001(传真) 《美化生活》200031上海汾阳路112弄3号 汤丽琴 《人到中年》200062上海桐柏路芙蓉苑199号404室怡雯200063上海中山北路2525弄12 号604室62860509 《少女》200020上海绍兴路54号 64335250 《海上文坛》200040上海巨鹿路675号 62891807 《文化与生活》200020上海绍兴路74号 64331565 《青年一代》200020上海绍兴路54号 64749199 《交际与口才》200031上海市长乐路325号 64313373 《人民警察》200020上海绍兴路21号 李动 64373247 《自我保健》200002上海市宁波路120弄2号6F 姜鹏飞 《探索与争鸣》200020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 秦维宪 《新民晚报》200041上海威海路755号 朱全弟 贺小钢52921234-631059 52921813(传 真) 天 津 《女士》300042天津大沽路200号 常爱华 刘晓鸥300193天津南开区鞍山西道三潭东里5-8-411 87910415、87911354(传真)、 《科学与生活》300020天津和平区张自忠路189号 徐江 《八小时以外》300020天津和平区张自忠路189号821室 郑子君 《人与法》300050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19号 陈津华刘宪明 《歌迷与明星》300042天津和平区曲阜道77号 《家庭*育儿》300041天津和平路287号 《法制与心理》300193天津南开鞍开道 《天津文学》300211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73号《天津日报》大厦《假日一百天》编 辑组 和平区新华237号 刘雪屏 张重宪 西 安 《喜剧世界》西安市莲湖巷2号 侯向前 、 《爱人》710003西安市崇新里9号 孙麓 《当代青年》710068西安小南门外红缨路90号 《城市博览》西安市建设西路1号 《女友》710054西安市育才路1号 袁倩 长 春 《现代交际》130022长春市景阳小区20号楼101 管玉贤 《今天》130022长春人民大街158号 吕铁人、王岚、 《时代姐妹》130051长春人民大街61号 芳子 、8902692 2727020(传 真) 《青年月刊》130021长春清华路甲4-1号 李兴学 《电影世界》130021长春市红旗街20号 《法制天地》130061长春市崇智胡同33号2栋 吉 林 《夜晚生活》132001吉林市青年路延庆胡同6号 《演讲与口才》132013吉林市吉林大街黄山路3号 《做人与处世》132011吉林市吉林大街黄山路3号 张英奇 《都市月刊》132011吉林市松江路47号 窦毓敏 《天池》133001吉林延吉市河南路22号 辽 宁 《辽宁青年》110003沈阳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佟可竟 、22832506 《妇女》110013沈阳沈河区二纬路34号 赵丽杰 ,2836964 《法制与文明》110032沈阳皇姑区燕山路25号 《大众生活》110001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肖瑛22690681 《人生十六七》110001沈阳和平区同泽北街9号 《沈阳日报》110001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王书春、22690719 《现代女报》116001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4号 梁水 《鸭绿江》110041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 柳沅 8851314 8851297 哈 尔 滨 《家庭生活指南》150001哈尔滨中山路204号 傅庭政 《新青年》150001哈尔滨南岗区阿什河街11号 胡蕊、陈大霞 《青年之友》150010哈尔滨南岗区邮政街79号 3653378-54008 鲍迅 《当代歌坛》150001哈尔滨南岗巴陵街94号 2639357 孟晓柯 《妇女之友》150001哈尔滨南岗区河渠街37号 吴登华 《青春》150001哈尔滨南岗区河渠街37号 、3644320(传真) 杨春娟 《今日法坛》150040哈尔滨民生路309号 《家报》150010哈尔滨市道里区井街48号 王金屏 《警官》150001哈尔滨中山路黑龙江省公安厅 张放 《北方人》150001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 鲁戈 《名人》150001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105栋 北方文艺出版社 150020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105号 徐秀梅 石 家 庄 《女子文学》050051河北省石家庄兴凯路219号 王小冬、刘毅(60564 32) 《青春岁月》050051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杜立宪 《警世窗》050051河北省石家庄中山西路2段 《大众文艺》(幽默类)050081河北省石家庄虹光街10号 《女子世界》050051河北省石家庄裕华西路二段114号 石彦芳 太 原 《人间方圆》030001太原市迎泽大街6号 何足道 《生活潮》030002太原府东街283号 杨莉君 、3091143 《山西青年》030001太原市青年路新南4条43号 徐建宏、苏彦 《法制博览》030001太原市青年路新南4条43号 《影视圈》030001太原市迎泽大街352号 -3177 济 南 《都市潮》250001济南经九路胜利大街39号 《知识与生活》250002济南市玉函路16号 《山东青年》030001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 吴茂华 《祝您幸福》250001济南建国小经三路21号 、2027196杜在媛 乐山邮局15号信箱 刘小燕 《家庭生活报》250001济南纬一路311号陈颖、6903162(传真) 合 肥 《恋爱婚姻家庭》230001合肥长江路11号 台啸天 《保健与生活》230063合肥九州大厦8楼 《法制导刊》230061合肥淮河路377号 《警探》230061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赵昂 《婚育》230031合肥市淠河路14号 唐永生 南 京 《婚育之友》210009南京湖南路37号 屠海燕 《东方明星》210009南京高云岭56号 《警方》210024南京杨州路1号 《青春》210018南京成贤街43号 3611931 高晶 《青春之声》210018南京成贤街43号 7712077 刘洪顺 《莫愁》210013南京宁夏路马鞍山1号 尹伏仓、韩丽晴 、3722296 《风流一代》210013南京北京西路70号82幢 谢小丽 杭 州 《今日青年》310006杭州市平海路61号 范军7081876-210 7015556( 传真) 《律师与法制》310007杭州市省府路政法大楼 《社会家庭》310006杭州市体育场路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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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是法学公开正规期刊。更多信息可以关注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法制博览》杂志是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社科类研究性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4-1188/D。本刊是中国人文社科类遴选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以“博览法制,弘扬正气”为办刊宗旨,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山西省一级期刊”,荣获“华北十佳优秀期刊”称号,全国百家指定赠阅期刊。欢迎广大法律及相关学科工作者积极投稿。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各交叉学科为辅。

法制博览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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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是一个国家的"起居注"。它应当有"记录历史,催生未来"的功能。时评的"时",是"时事"的"时",更应当是"时代"的"时"。它要反映历史的荒谬,更要记录那些足以改变历史进程的重大转折,尤其是那些并不起眼的"细节"。《现代汉语词典》对"时事"一词的释义为:最近期间的国内外大事。我所理解的"大事",就是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社会观念、制度变革等等问题的事。它绝不是一般的道德说教,或者搬一堆法条做一些法律解释,那是当事人自己会做的事,用不着别人指手画脚。一天写五六篇"政治正确"的评论,也许到最后什么也没有留下。时评应该在社会最麻木的地方给一点尖锐的刺激;在人们"习以为常"的地方指出时代和习惯的荒谬,比如"天价葡萄"事件、广西高院对群体性案件拒不受理(实为袒护权势和强者)事件、福建黄金高事件等等。 时评编辑和时评作者的第一要义,便是尊重逻辑,"讲道理";其次,是善于在世事纷纭中分清主次,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评议的"最近期间的国内外大事"。否则,他再怎么勤奋和努力,也不过是无头苍蝇瞎子摸象。西哲说:我之所以能够有所成就,是因为我从来不在无谓的问题上浪费时间。时评的"技巧" 优秀的时评作者应该具备两个标准:独家,独到。在一段时期内,某个作者、某个版面是否对"重大问题"都发出了或者很少遗漏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我以为是个准绳。它不是比谁更"狠",而是比谁对社会的关注更持续、更有力。在这个信息共享程度极高的互联网时代,要想做到独家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现在并不完全开放的言论空间也为这种"独家"提供了某种可能。这种"独家",通常需要"和时间赛跑",否则,过了今天明天就没戏了。因此,它要求作者出手快捷,编者反应敏锐,即使文字粗糙一点、观点略微不那么周延也没有关系。 而大部分时候,时评并不需要和时间赛跑。尽管我们觉得今天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应该承认言论的总体环境是越来越宽松了,否则就没有开门见山的时评而只有曲径通幽的杂文。因此,追求"独到"还是有足够的时间的。"独家"追求敏锐的反应,"独到"更强调准确的判断(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可惜,现在很多时评版面患上了心急火燎的"浮躁病",以为自己先发某个方面的评论就是"独家",却缺乏持续关注中对"独到"的耐心等待。何谓"独到","三言"以概之,谓之曰:言人之所未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广西高院以内部文件形式要求该区各级法院不得受理13类案件,一般的评论涉及到广西高院有无司法解释权、该不该对此13类案件拒不受理、拒不受理的话老百姓找何处打官司等显见问题,毛飞的一篇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法院行政化"的产物(8月17日《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是谓"独到";从甘德怀事件看到北大乃至整个博士生招生的腐败现象,是一般评论,看到"博导制度"下的学术终身制之弊,亦可谓之"独到"。 这个时代毕竟不是单纯的杂文批判、文学批判、道德批判的时代了,时评作者需要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素养,才有可能在众声喧哗中获得自己的发言权。众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是其一;众口一词,不如"我独一声",也是其一。 时评最不该有"道德制高点"。时评一占着"批判(取"批评、判断"之意)社会"的"道德制高点"就出现"假大空"。时评固然是一种人人可为的"公民写作" (以"我是公民有权说话"的心态写作),但是一篇好时评并不是人人信手就能写成。它需要作者长期对某些问题持续不断的关注,并且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它需要作者有超越于本专业的渊博的知识面;它需要作者有深广的人文关怀;它还需要作者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对世道、人性、国情的深刻体察。许多高学历的作者,出手不凡,但少了那份由阅历支撑的深广的人生情怀,更多的是用理论和知识对当下现实问题的解读。当然,假以时日,这部分欠缺是可以弥补的。好的时评作者,应该是个"公共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既需要一般人不具备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高于一般人的人文素养,因此一个高水平的时评政论家所需具备的素养必须全面博雅,但又有专精,不能仅仅只能谈论本领域的问题,而是应该同时具备专业和人文领域双重的发言能力,如果还能够在其他的专业领域发言,那就更好了,但这种全才型的人毕竟可遇不可求。"

我有《少年文艺》杂志社地址:南京市湖南路47号(凤凰台饭店)15楼。邮编:210009 Email: snwy@.《八小时以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 代城A座6层 (100022) 《意林》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501室《意林》编辑部 刘世佳 100022 《故事会》上海市绍兴路74号《故事会》杂志社 200020 可以在线投稿推荐稿件栏目是:笑话、3分钟典藏故事、感动中学生的故事、快乐辞典、点击网络故事《南风》 体裁:爱情小说 字数:2000字—20000字 投稿信箱:。 投稿地址:贵阳市科学路66号 邮编:550002 《爱尔》 原创稿稿酬每千字80-150元,保证首发稿件,否则本刊有权扣发稿酬;文摘类稿件和生活类小稿件稿酬每千字30-50元。爱情小说类字数在3500左右为佳,每月22号截稿投稿地址:710002/西安市125号信箱《爱尔》编辑部 苏彩侠 收 E-mail: 《知音》 联系地址:武汉市水果湖东湖路16号《知音》杂志社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件: 或 邮件主题注明投稿栏目《女报》:编辑:李非(深蓝) 518048 深圳市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B座1308《新生活》编辑部 EMAIL: 全国各地杂志类 北 京 《中国妇女》100010北京东城区史家胡同甲24号 《健康之友》赵聪慧 (传真) 《女性月刊》100053北京宣武区感化胡同3号 --2927 刘今秀 《希望月报》100051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康乐世界》100027北京市朝阳区东兴路7号 《民主与法制》100035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航空胡同32号 《法律与生活》100073北京六里桥北里八一厂干休所 《法律与新闻》100015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 《婚姻与家庭》100730北京建国门大街15号 樊爱国 《健康与美容》100035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马相胡同通华苑写字楼A座2层王凉泓 62216987 《风采》100027北京东直门大街4号2门 64168241 李霞云 《中国文化》100027北京新源里西一楼B座 64639128 刘梦溪 《时尚》100005北京东城船板胡同24号 65261204 关泓 《饰》100029北京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服装学院 100029 王蕴强 《中国妇女报》100006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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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为中国人文社科类遴选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以“博览法制,弘扬正气”的办刊风格,曾荣获“华北十佳优秀期刊”称号,全国百家指定赠阅期刊。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各交叉学科为辅。《法制与经济》杂志是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期刊,创办于1992 年,国内外公开发行。从2006年1月始,下半月刊改版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为旬刊(上、中、下),国内外公开发行。上旬刊以报道广西的政法综治工作为主,报道中国及广西经济发展的热点为铺。中旬、下旬刊以刊登理论性文章为主,特别是涉及法制建设的理论性文章。本刊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入选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期刊。

法制博览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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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的研究与实践,在于掌握民商法学的基本原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 浅谈民商法与海商法的融合 》

【摘 要】我国民事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海商法往往被看做是民法领域的一个分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海商法同样适用。但是,由于海上活动的特殊性,海商法对一些问题作出了不同于广义民法的特殊规定,使之颇具海商法特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说明”中明文指出,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同时它又有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因而被视为特别民事法律。

【关键词】民商法;海商法;迟延交付;留置权;货运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是《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便遵照民商法理论来审理海事争议案件。本文从海商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作为切入点,依次从海商法迟延交付、承运人留置权等多个货运法角度探讨民法和海商法之间的融合。

一、概述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每种法律制度都调整特定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依据。民法是私法,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1],而对于海商法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可以说,《海商法》所调整的关系是纵横交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从这条规定来看,海商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其所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主要为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海商法与民法相比,具有明显特点,海商法虽然以海上运输和以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其内容却涉及民法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3。海商法中包括了与物权法相关的船舶自物权与他物权,与合同法相关的海上货物 运输合同 ,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船舶碰撞,特殊的时效问题以及一些涉外法律适用规定。这种包容性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做到的,这体现了海商法与民法的亲密关系,体现了二者的融合。

二、海商法与民法之间的融合

(一)海商法与合同法承运人留置权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条规定有一点颇具争议,就是对“其”的解释,到底是指债务人所有还是与债务人有牵连关系即可,在学界争议极大。

为此,我们引入《合同法》第315条的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使用的是“相应的”一词,即该条款注重的是货物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的牵连关系,而不一定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我认为,对于海商法承运人留置权问题应该融合入合同法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了法律规定承运人,留置权的目的,也符合利益衡量所要求的法律原则.更能满足实践的要求[2]。加之我国已经逐渐注意了善意留置权制度的合理性,《海商法》第25条所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也没有要求标的船舶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所以,在承运人留置权问题上,应当融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海商法中对迟延交付的规定与民法中相关规定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对于货物迟延交付的规定有着明显的漏洞,我国《海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何为“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共识,并且承运人违反直航适航义务,进而迟延交付给货方造成损害,货方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向船方索赔,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合同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见.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问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但对于《合同法》第290条和《海商法》第50条的关系,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商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是普通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海商法》对于迟延交付已有明确的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理应不予适用,《海商法》所规定的迟延交付的文字意义极其明确,不具有扩充解释的空间,对其进行司法解释无异于二次立法,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程序”。[6] 也有人认为,《合同法》第290条应该适用,因为《海商法》第50条并没有对迟延交付进行确切定义,所以,《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可以补充适用[7]。

此外,从举证责任上来看,在货物迟延交付上,海商法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则货方在此情况下,只需证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我国海商法未对货物迟延交付举证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商法迟延交付的规则基础是过错责任制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迟延交付损害赔偿的货方,应该在以下范围内举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自身有损失、前述二者的因果关系、承运人具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我们知道,对于免责条款的举证,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5]。”但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适用于迟延交付,在迟延交付的举证问题上只能参照民法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由于在运输途中,货物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下,让货方寻找证据,证明承运人的过错是非常困难或者成本极高的,这对于货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这明显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4]。

笔者认为,对于迟延交付问题,下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着力完善迟延交付制度的立法。如果基于目前的状况,我认为应当采取海商法合同法相融合的 方法 应对。

三、结语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即《民法通则》。民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各特别法的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合同法、担保法等。而海商法的以问题为中心的、非逻辑化的、灵活的、唯用性的法律思维不同于民法思维具有特殊性;海商法以效率优先、航运秩序的倾向性保护、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为其独特价值取向:海商法有其所独有的各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既要看到海商法与民法原理的冲突,又要看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既不能盲目地排斥其他法律的适用,也不能用其他法律代替海商法的适用。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等.民法学(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8.

[2]傅廷中.海商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7.

[3]司玉琢.海商法(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12.

[4]司玉琢,__文.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John F of Goods by Sea(Seventh Edition)

[6]周琦,林源民.从承运人迟延交付的几种常见情况看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缺陷[A].海商法研究(总第3辑)[C].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文广.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确定标准之不足[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0).

《 探析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 》

摘 要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涉及范围很广,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法人还包括了合伙组织以及个人,民商法对于这些主体的连带责任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了共同侵权情况、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责任三种情况下出现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法律的运行,该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侵犯其他人权利的弊端,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民商法 连带责任 合法权利

作者简介:张笑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6)02-281-02

我国民法和商法都有涉及连带责任的规定,但是对于该规定的细致化划分和适用并没有完善的法条。民商法之所以提出连带责任也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在现实中,该规定的适用率也比较高,足可见连带责任设立的重要意义。

一、连带责任的内涵

至今为止,我国民商法中并未从法理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过全方位的定义和解释。然而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连带责任进行了研究和解释,比如 “连带责任是违反连带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问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也不分先后顺序,都应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全部或部分承担而无权拒绝的民事责任”等。这些概念指出了连带责任的具体适用办法,但是在推广中并不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就目前来说,人们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认可性观点:连带责任是一种涉及责任主体比较多,但是任何一个主体都必须对全部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一种规定。

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商法规定了普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但连带责任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当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才可:其一,债务人至少是两人以上。其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而且密不可分。其三,连带责任涉及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这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一旦客体为特定的物,那么债务由其他债务人进行清偿也就难以实现。其四,连带责任的履行,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前约定。

三、连带责任的类型化分析

民商法中涉及的连带责任种类繁多,且法律均对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就几种常见的进行分析研讨:

(一)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

共同行为之下造成的连带责任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种:其一,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所谓的共同侵权情况下产生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人)由于有着共同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而且由于这种原因造成了对他人利益的一定损害,从而一起承担债务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据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连带责任是需要所有责任主体共同承担的,但是实际执行却会出现一定的问题,比如说,如果造成他人利益损害不是由于责任人主观故意或过失,那么是否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对此基本有两种观点:有的人认为由于不是行为人主观意识造成的,就不应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反对者则以造成的结果为依据,认为既然实际当中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利益的损害,那么不管主观意识如何,都应该为其承担后果。由于没有确切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视情况而定。其二,在共同危险行为下产生的连带责任。具体上来说,在存在共同危险行为之下,一旦出现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造成的损害结果,即要对共同危险行为人判定承担连带责任。相对于共同情况下造成的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不明确情况,这种连带责任在相关的法律条例中获得了认可。这对连带责任的具体实施也有现实的意义,能够弥补长期以来对于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的判决的一大空白,可以说这是法律的进步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果,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构和法治文明建设。

(二)委托代理行为中产生的连带责任

代理行为和承担连带责任是不等同的,只有代理行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代理人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代理人明知道自己代理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不能够履行的还故意为之,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委托代理行为中的连带责任就是为了制止这种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的代理行为。这种连带责任是一种事先的规定,能够更为有利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平。

(三)由承担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

由保证导致的连带责任往往是由于在前期保证阶段对保证方式和具体办法要求不明导致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就会出现责任承担的问题,因而保证人的责任是无法逃脱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如果提供保证的人是两个以上就必须事前说明担保人之间的具体责任,如果前提忽视了这一点,在承担责任的时候就会转化成共同承担。一旦债权人无过错,承担者之间就共同负责赔偿,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在公司的侵权纠纷案件之中,民商法将这种连带责任种类融入其中也是为了有效的阻止或者减免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设立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意义

综上可以得之,连带责任的每一个主体都有承担全部债务以实现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义务。当然同样的,债权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事前约定对任何一个连带责任债务人进行债务的追偿。其中的连带责任主体有两种:第一,这些债务人本身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这些连带责任主体对于内部责任并不应该承担。这里就存在一个点,为什么法律要规定一些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人来承担一份债务的全部责任呢?因为这种规定无疑就会加重本身不应承担责任的人或者是本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人的责任,这就引出了设立连带责任的意义:即使某些债务人本不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或者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但是由于其与真正债务人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的关系,通过连带责任的绑定,让他们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从而更好的保证债权的实现,是一种共同作用实现或者制止违法行为的制度和规定。

五、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民商法规则的变化,司法中有关损害人利益的赔偿发生了本末倒置的现象

实体法与民商法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因此民商法的制定、修订以及适用都不能忽视实体法,且需认可实体法所要保护的一切利益,否则民商法的存在就等同于形式,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理权益。此外,一旦现实中程序法和实体法发生了一定的冲突,首先要以实体法为主,这是考虑当事人利益的需要。司法实践中最典型的一种本末倒置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为了配合程序法中的共同诉讼,把实体法中发生的共同侵权现象进行重新定义和认识。

(二)法院没有正式受理侵权行为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的侵权者和被起诉的侵权者之间分担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案件受理之前不追究未被起诉侵权者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对责任人和赔偿范围进行圈定还是十分必要的。实践中,一旦原告对其中一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法律则忽视对其他侵权人责任的追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显失公平。法律的本质是公平的,因此法院受理原告对侵权人进行的诉讼,理应当进一步确定责任的承担。但是对于那些未被起诉的侵权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而置之不理是有悖法律对人们的保护意义的。

(三)把原告拥有的选择权调到执行阶段之后存在不合理之处

司法实践中,倡导能够合并的诉讼不要分开行使,鼓励人们减少诉讼,尤其是在共同侵权的案件中,更要坚持减少诉讼的原则。但是权利的最终行使依然掌握在原告手里,法院只能规定,不能要求其如何行使。且实体法给予原告的实体权利和诉讼请求权往往会发生冲突,比如原告只对部分侵权人进行起诉,这种权利的行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目前法律将原告的选择权行使放在了执行阶段之后,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试想一下,在执行之后再让原告进行诉讼对象的选择,那么有很多在前期应该得到解决的问题就难以执行,这种做法显失严谨,且对侵权人以及原告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六、完善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建议

(一)在《侵权法》中填入必要的公共诉讼

必要的公共诉讼主要分为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以及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固有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当诉讼标的一样时, 要让几名当事人共同进行诉讼。并且,法院应对该种诉讼一并审理。简言之,在几个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中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时, 若当事人想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以及义务的时候,法院应要求几人一起提起起诉。类似的必要公共诉讼指的是把诉讼标的客观上的牵连性质也纳入到考虑的范围内,法院对几人一起起诉或者是将相同的情况合并审理,而与此同时,几人也能够一起或者单独被起诉。

(二)把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

我国程序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权利,因此想要更好的保护原告的诉讼权利、被告的权利以及连带责任人应该具备的权利,就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要将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类必要诉讼,而不能一味的将其认定为共同诉讼,其目的亦是为了更有效的保障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有法可依,向任何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据此,原告也就可以任意的在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人中选择一人或者多人来要求赔偿。

(三)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之后的追偿

债务人承受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要加强债务人相应责任,让他担负那份本不应是自己承担的局部责任。并且,为了让债务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批准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以再追加其他的债务人并让其偿还。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仍然没有法律方面的制度来规制具体的相关程序以及赔偿的数额,若跟实际情况相结合,一般来讲可以通过如下方法予以解决:其一,根据多个债务人自己约定的比例来偿还。这个方法适用的前提就是连带责任债务人之间通过约定确定每个人应该赔偿的数额,一旦有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在向其他人索要赔偿的时候,也要按照事前的约定分别索要,每个债务人对约定债务额之外并不承担责任。其二,按照债务人中每个人的过错大小进行相应的偿还。这种方法运用的前提是,能够确定每个责任人对造成损害的结果承担了相应责任,一个或者多个责任人对债权人进行了清偿。之后可以按照每个人过错大小确定责任比例,从而再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对其余债务人进行追偿。这种办法从实质上来说是较为公平的。其三,连带责任人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此办法运用的基础条件即连带责任人本身是没有过错的,也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只是由于事前有约定必须按照约定先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事后再按照约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办法,此类型的救济途径是严格受法律保护的。

参考文献:

[1]赵志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4).

[2]范滨.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法制与社会.2013(23).

[3]刘雪.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3(14).

[4]王晓凤.关于我国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困惑及立法构想.中国市场.2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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