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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英语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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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英语的毕业论文

英语文学是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重要的课程,对于英语学生的自身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英语文学方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英语文学;大学生

一、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现状

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非常重要,然而在大学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对于学生文学素养的重视不够,并且学生自身没有较强的意识注重文学素养的培养。大学的英语教学,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主要是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在教学中对于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没有足够的重视。第一,大学英语的教学主要以学生语言技巧为主,以英语词汇、知识点、语法等为主要讲授内容,教师很少讲授到英美文学的知识,也较少布置有关文学阅读的任务,对于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培养非常不利。第二,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对于学生的学习要求也主要为英语语言自身的应用,但是对于英语文学方面没有很多的要求,影响着全国大学生的英语学习。从学生角度来说,大学生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对于英语兴趣不高,很少学生去阅读英语文学的相关资料,或者有兴趣但是英语能力不足,慢慢失去了对于英语文学的喜爱

二、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策略

针对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现状,我们必须注重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从多方面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英语课堂上教师注意培养学生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大学的英语课,多是大学英语的课程,很多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对英语不感兴趣,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就更小。为了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在英语课堂上教师可以注意学生文学的兴趣培养。在讲授教学内容时,继续增强学生对英语语言的喜爱,恰当地为学生介绍文学作品,联系更多的文学信息,将教学内容与英美的文学知识结合在一起,引起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

第二,教学内容多介绍英语文学的相关知识,带领学生学会文学赏析、评论等。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大学英语课程的内容,教师讲授教学内容时比较偏重与英语语言的应用,对于文学作品的分析、文学作品的赏析进行地很少。为了培养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教师可以讲课时注意突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文学知识,在为学生讲解知识点的同时带领学生去学习如何赏析文学作品,对于文学作品进行分析评论,为学生推荐适合的文学作品,让学生从文学作品中获得更多的知识,也获得更多的关于世界、人生的思考。

第三,课上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来进行英语文学的熏陶。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来引导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提升学生对文学的敏感度,促进学生的文学积累。一方面,教师可以将文学学习与电影结合起来。很多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的文学作品都被后人拍成电影或者电视,而电影、电视是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而且对于学生来说更具吸引力,在电影中学生对于文学作品有所了解,对于英语语言的应用也更清晰。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引导学生接触更多的英语文学知识和作品。在当今时代,接触文学不仅靠书籍,还可以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在信息飞速的时代,教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文学阅读和文学思考。

第四,布置课下文学的延伸任务,定期检验学生的完成情况。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布置恰当的文学阅读任务和文学赏析作业。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英语文学作品,要求学生完成文学作品的相关任务,鼓励学生在进行文学阅读和赏析的任务过程中,进行思考分析,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思考。对于布置的文学任务,可以定期进行检查,通过写阅读反思、影评等来检验学生对于文学作业的完成情况。

第五,学生自身要转变观念,变被动培养为主动提高。大学生为了就业,更多的人都选择学习实用性强的课程,对于短期内实用效果较小的文学学习却很忽略。要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学生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以前的观念,意识到文学学习和提高文学素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重视自身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其次在课堂上和课下主动进行文学作品的阅读和学习,配合教师的文学学习的教学,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文学相关作业将文学素养的培养当成一项长期的活动。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基于思维过程的高中英语文学阅读思维型课堂教学架构兰春寿课程.教材.教法2015-12-01期刊1

2、 英语专业体裁文本依托文学课程体系改革效果分析景婧外语界2015-08-25期刊

摘要: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

关键词:英语文学;研究生

一、汉语的“动态”与英语的“静态”

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动作、行为、发展、变化的词,是最复杂、最活跃的一种词类。英、汉两种语言对动词的概括意义是一样的,但动词的数量及使用频率与方式却并不一样。从总体修辞效果来看,英语呈“静态”,汉语呈“动态”,亦即,英语有一种少用(谓语)动词而用其他手段;而汉语则有一种多用动词的固有习惯。英语每个句子中只能使用一个限定式动词(并列谓语除外);而汉语中却存在着“连动式”和“兼语式”,如“他到了火车站发现火车已经开走了”,及紧缩句,如“我们下雨也去”。英语的限定动词只能做谓语,而汉语中的动词(包括动宾词组、主谓词组等)不仅做谓语,也可做主语,如“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宾语,如“鲁迅主张打落水狗”,定语,如“讨论的问题很重要”,状语,如“一定要批判地继承我国的文学艺术遗产”和补语,如“小溪旁那些女人们听得笑起来了”。汉语是一种离不开动词的语言,除了部分句子(即名词谓语句如“今天星期六”和形容词谓语句如“他这几天心情很好”)以外,大量的句子都不止使用一个动词,有的句子几乎全句都是动词,如“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不怕没办法”。汉语的动词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如“走走”、“商量商量”、“看一看”、“打打闹闹”,而英语的动词却不能。另外汉语中为数不多的介词,也大都是从古代汉语动词演变而来的,有些还具备动词的一般特点,称为“半动词”,“副动词”,“汉语中的绝大多数的‘介词’,应该划归动词的范畴,只是入句时,表现了相当于英语介词的作用”,如“他在家”中的“在”为动词,而“他在家看书”中的“在”则为介词。

二、“动态”与“静态”的思维根源

汉语“动态”与英语“静态”之差异,其深层原因在于汉、英民族思维方式的差异:即汉民族重形象思维、重悟性,而西方人重抽象思维、重理性。汉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象”,汉民族习惯于“观物取像”,即取万物之象,加工成为象征意义的符号来反映、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形成了偏重形象,即偏重具体的思维方式;西方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思”,注重逻辑与形式论证,形成了以概念、判断和推理为思维形式,偏重抽象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形式的不同在语言上表现为:英语语言常常使用大量的涵义概括、指称笼统的抽象名词来表达复杂的理性概念,因而显得“虚”和“静”;而汉语则习惯于形象语言,用形象的方法来表达抽象的事物,动词的形象性即满足了中文的需求,由于大量地使用动词,汉语言因而显得“实”和“动”。另外,汉民族相比于西方人更倾向于注重悟性,汉语由意念贯通,行文造句不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词的用法也非常灵活,动词的使用即非常灵活。汉语的动词由于没有形态变化的约束,使用起来十分自由、灵活,可以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也可以连用形成连动式和兼语式,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动词的大量使用使汉语的表达呈现“动态”的倾向。与之相反,西方人更注重理性,注重形式论证,在语言上表现为形态的外漏和形式上的完整,因此行文造句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英语句子有严谨的主谓结构,一个句子结构通常只使用一个谓语动词,大量本应该用动词表达的概念,只能用非谓语动词来表达,或借助于动词以外的词类,主要是由动词派生而来的名词,有时还要借助于介词、副词及由动词转化而来的形容词,这样便产生了动词的虚化和弱化,使得英语的表达呈现“静态”的倾向。

三、汉译英中动词的处理

鉴于学生动态英译文的问题,从“动态”与“静态”这一修辞差异入手来探讨汉译英中汉语动词(不包括判断动词和能愿动词)的处理,应是汉译英教学中的非常重要的一讲。

(一)单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英语的静态修辞的实质是名词优势和介词优势,而介词优势又是名词优势的必然结果。因为名词与名词之间要借助介词来联结”。英语倾向于用名词(词组)来表达汉语用动词所表达的概念,即动作、行为、状态等,尤其在科技、法律、政治等正式文体中更是如此。这不仅使英语句子简洁紧凑,也避免了将人牵涉进来,从而使语句意义更加含蓄、间接,符合英民族表达习惯,因而句子优美。因此,在有些情况下,汉语动词并不是译成英语动词,而是要遵循英语的这一修辞特点,进行必要的词性转换,即动词向名词和介词的转化(如a和b),有时也转化成副词和形容词(如c和d)等,使译文符合英语的句法规律,因而更加地道、更显文采。a.他很贪嘴。.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政策.ThisisnotinkeepingwithourParty’.桌布铺上了吗?Istheclothon?d.他怀疑我的动机。Heissuspiciousofmyintentions.

(二)多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汉语注重“动态”描写,一个句子中往往会涌现大量的动词,但并不会引起句子的臃肿和混乱.汉语的动词可以作句子的不同成分;一个句子中可以连用两个或更多的动词作谓语,有时一个句子中会集结异常大量的动词,按照各动作实际上的时间顺序或逻辑上的因果次序,将事件一一如实说出,甚至尽量省略关系词以达到动词集中、动词突出的效果。因此在将汉语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宾补的动词译成英语时,有的可以省译,有的要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在将汉语的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首先要确定一个主要动词,作为谓语动词,与主语形成SV主干,构成全句中心,其他动词有的可以省译,有的作为次要动词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独立主格结构,打破汉语的时间或事理顺序,运用英语所富有的各种关系词或关系手段,适当地将它们嫁接到句子的中心主干上,形成空间立体布局,使句子语义层次分明。当然,在将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若有两个或以上动词都该是英译文中的谓语动词,则应将其译成并列谓语。但译文谓语动词如果铺排过多,就会显得很累赘,语义层次很不分明,带有浓厚的汉语色彩,这时,应首先采取断句处理。

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得好,译文就符合英语语言的规范,这个过程完成得不好,译文就会汉化,妨碍了原文内容的确切表达。我们的学生动辄用动词写英语句子,而且多是小短句或简单的复合句,带有浓厚的汉语气息,主要是受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因此在汉译英教学中,我们一定要引导学生用英语的“静态”修辞进行思维,克服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为汉译英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加拿大英语文学在中国的译介(1949—2009)——兼论社会文化对文学翻译的制约朱振武; 綦亮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你要是找国淘论文写作,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好不好?1.题名规范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2.命题方式3.撰写 英文题名的注意事项 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 。 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可以写的 私信我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对具有独立个性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增长。英语教学在中国大学 教育 领域已经占据着主导地位20多年。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英语专业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议 商务英语 的译翻译技巧

[摘 要]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营销等跨国商务运作的日益频繁,商务英语翻译作为一种交流手段和媒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商务英语是一门具有专门用途的英语,形成了自身的文体特征,它要求选词恰当、精确,具有用语礼貌、表意清晰。因此商务英语翻译必须具有一定的翻译技巧,才能在商务交流中体现它的实用效果。

商务英语是为国际商务活动这一特定的专业学科服务的专门用途英语,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很广,并具有独特的语言现象和表现内容、文体复杂。商务英语翻译要求翻译者具备丰富的商务理论和商务实践知识,为了提高翻译质量,翻译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自身条件。

第一,翻译者的汉语功底要好。很多人往往忽视这一点,认为汉语是自己的母语,凭着自己原来的底子应付翻译中的问题,是绰绰有余的。然而在真正的翻译过程中,为了一个词语或者一个句型,冥思苦想了半天也得不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有时好不容易想出来了也觉得不够理想。由此可见,汉语表达能力和对汉语理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翻译的好坏。下功夫学好汉语,打好汉语基础对于翻译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英语语言能力要强。全面的语法知识和大量的词汇量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大量的词汇量,而没有较好的英语语法知识。翻译过程中译者的理解肯定是错误百出,而且牛头不对马嘴。因此我们要提高在英汉翻译中对于英文 句子 理解的准确性及汉英翻译中英文表达的准确性。

第三,知识面要广。商务英语翻译中要很好的做到这一点,就要掌握商务理论和贸易实务等理论知识及贸易实践 经验 。同时译者还要具有丰富的 百科 知识,对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不说通晓,也要了解其中的一些基本知识。没有一定的常识,译者的语言水平即使再高,也是无法做好翻译工作的。

一、一词多义

同一个词,由于语境不同,其词义可千差万别。试看下面几个例子:

cannot obtain credit at all in the trade. 他们生意信誉已荡然无存。

have opened the covering credit with the bank of china,london.

他们已从伦敦中国银行开立了有关信用证。

以上两个句子credit 词义都有所区别。

二、词类转译

词类转译是国际商务翻译中常见的译词技巧。常见的有名词与动词、介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1.名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如:

before the payment of these tariffs, the imported goods will bein the custody of the customs.

交关税前, 进口货物由海关保管。( 由于语法限制, 只有用名词形式,但译成汉语时,“payment”译作“交”)

2 . 介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在许多场合下, 介词转译成动词时, 需要依据上下文进行引申,具体地进行翻译。如:

we should advise you to get in touch with them for your requirements.

建议你方与他们取得联系, 洽购所需商品。

三、词义引伸

在商务英语翻译中,有时会遇到某些词在词典上难以找到贴切具体上下文词义,如生搬硬套,译文往往语意不清,甚至导致误解。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上下文和逻辑关系,从该词固有基本含义出发,进一步加以引伸。例如:

the arrivals do not conform to the sample.

如果将arrival这个词的词义直接放入译文,显然不能正确表达原文的意义,所以需要进一步的引申。

四、词量增减

在商务英语翻译实践中,词量增减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翻译技巧。翻译过程中要根据原文上下文意思、逻辑关系以及译文语言句法特点和表达习惯,在翻译时有时增加原文字面没有出现但实际内容已包含词,或者减去原文虽有但译文语言表达用不着词。

1.增词

根据具体上下文,可增加动词、形容词、名词或别词类,但在什么时候增加什么样词,才能恰到好处,而不超出一定界限,则需要在长期的翻译过程中实践和积累。如:all cash bonus shall be subject to income tax.所有现金红利,均须缴纳所得税。(根据汉语行文习惯,增加动词)

2.减词

减词译法可以使译文言简意赅,改变翻译中逐字翻译作造成的累赘、拖沓或不符合行文习惯,甚至产生歧义的现象。 如:on condition that you sign this receipt, i will pay the money.

你在 收据 上签字,我就付款。

五、商务英语中的常用术语翻译

商务英语翻译中包含大量的词汇,因此对于常见词汇的精确运用在翻译中很重要。作为商务英语翻译工作者就要大量的掌握这些具有商务含义的普通词和复合词和缩略词语。

如价格常用术语fob,cif 有其特定的专业内容,又如定货付款;b/l 提货单;l/c 信用证; 货到付现; 水渍险;blue chip 蓝筹股、绩优股;bad debt 呆账,等等。总之,商务英语翻译不能拘泥于形式,在保证原文的信息量最大限度地传递到译文中的前提下,翻译者可以灵活运用译入语,已达到语义信息、风格信息和文体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对等,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要遵循商务专业用语。所以要求商务英语翻译工作者要掌握大量的专业词汇及翻译技巧。

参考文献:

[1]葛 平: 外贸英语 函电[m].上海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4

[2]余富林等着:商务英语翻译[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3

[3]李 平:国际经贸英语教程[m].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9

[4]王学文:新编经贸口译教程[m].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1

[5]陈苏东 陈建平:商务英语翻译[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6]王治奎:大学英汉翻译教程[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

[7]曾蕙兰:进出口 实用英语 [m].外文出版社,2003

[8]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浅议商务英语函电的清楚原则

摘要: 撰写高水平的商务英语函电通常要遵守七个原则, 其中清楚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但国内以清楚原则为依据进行的应用研究尚不多见。本文针对清楚原则的运用, 分别从词语与句子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文章 认为: 商务英语函电应尽量使用简单词语, 并注意代词的指代; 句子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而且要有一定的连贯性。

商务英语函电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沟通工具。撰写高水平的商务英语函电通常要遵守七个原则, 其中, 清楚原则是七个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现有的商务英语函电研究成果中, 以清楚原则为依据进行的应用研究较少看到。为此, 笔者拟探讨清楚原则在商务英语函电中的运用, 以帮助国际商务人士提高商务英语函电写作水平。

一、商务英语函电的清楚原则

清楚原则包含三方面: ( 1) 一个句子包含一个意思; ( 2) 句子之间应有逻辑关系; ( 3) 以简单、直接的 方法 表达。[1]清楚的表达, 能避免误会, 甚至贸易纠纷。比如说, “fluctuation in theexchange rate after the date of contract signing will be for the buyer’saccount.”[1] “fluctuation in the exchange rate”包括了汇率的上涨和跌落两种情况。如果不表达清楚, 买卖双方就会对汇率的涨落产生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商务英语函电撰写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清楚的原则。上述例子若想表达“合同生效后汇率的波动由买方承担”, 原句子可改为“any increase ordecrease in the exchange rate after the date of contract signing willb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二、清楚原则的运用

( 1) 词语的运用

1)词语的准确无误

当你明确了要表达的想法时, 要注意选用清晰、简单的词语, 准确无误地表达你要传达的信息。避免用一些复杂、深奥的词汇。有些写信人认为复杂、深奥的词汇会让信件看起来更有水平, 更重要些。然而, 复杂的词汇会增加对方读信的难度,甚至引起理解上的误会。通常, 商务英语函电的撰写适合采用简单易懂的词汇。

2) 代词的指代

注意代词指代的对象和关系代词前后的逻辑关系。一般来说, 代词和关系代词用以修饰离它们最近的名词, 并且与所指代的名词保持人称上和数量上的一致。但代词的不恰当运用, 会引起表达上的歧义。试看以下的句子: they informed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 that they would receive an answerin a fewdays.[1]在这个句子中, 第二个“they”指代谁呢? 是整个句子的主语“they”还是“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呢? 这里就产生了歧义。如何清楚地表达? 比如原意想表达“smith和richardson两位先生将在近期内得到答复”, 原句子可改为:“they informed messrs . smith and richardson that the latterwould receive an answer in a fewdays.”这样的话, “the latter”指代“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 指代清楚, 句子意思明确。

3) 修饰词的位置

同一修饰词在句子的不同位置, 句子意思和侧重点将完全不同。试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①we can supply 100 tons of theitemonly. ②we can supply only 100 tons of the item.在第一个句子中, “only”修饰“the item”, 意思是只提供这种项目, 没有 其它 的项目。而在第二个句子中, “only”是修饰“100 tons”, 意思是只提供100吨, 没有更多了。故修饰词在句子中的位置不同,其所修饰的词就不同, 意思也将有所不同, 书写商务英语函电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此外, 修饰词的位置应该是紧跟着或者靠近它所修饰的词语。试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①they bought a bicycle in a smallshop in beijing which costs $ . ②they bought a bicycle for$ in a small shop in beijing. “$”是修饰“bicycle”, 说明这一辆自行车的价格, 应该靠近它所修饰的词语“bicycle”。第一个句子“which costs $ ”应移到“bicycle”后面。第二个句子不用定语从句, 直接用介词“for” 带出自行车的价格“$”, 修饰词位置正确, 整个句子简洁、清楚易懂。

( 2) 句子的逻辑结构

分词的逻辑主语与句子的主语要保持一致。[4]试分析以下句子: “being an expertin international trade, i’m sure you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 kind of problem.”在这个句子中,句子的主语是“i”, 而分词的逻辑主语是“you”。为保持分词的逻辑主语与句子主语一致, 原句子可改为: “being an expert ininternational trade, you certainly 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kind of problem.” 或者“as you are an expert in internationaltrade, i’m sure you 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 kind of problem.”。

其次, 注意句子间意思的连贯性。例如: they wrote a was addressed to mr. woods. he is the sales manager.这三个短句缺乏意思上的连贯性, 每个句子都有它独立的意思,读信人很难区分哪个句子是最重要的信息。上述句子可改为: “they wrote a letter to mr. woods, the sales manager.”改写后的句子意思清楚明确: “他们给销售部经理woods先生写了一封信。”

此外, 清楚的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读信人不会遗漏重要的信息。我们书写商务英语函电时可以通过调整句子结构, 突出要强调的部分。比如: “we sent you 5 samples yesterday of thegoods which 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by air.”该句子包括了很多信息, 有①we sent you, ②5 samples, ③yesterday, ④the goods which 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⑤by air。一个句子包含多种信息, 读信人很容易忽略其中某些信息。对此, 重要的信息应放在句子的前面, 通过句子结构加以强调。上述句子重要的信息有①we sent you, ②5 samples, ⑤by air。原句子可改写为: “we sent you, by air, 5 samples of goods which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yesterday.”经过改写的句子重点突出, 句子意思更清晰明确。

最后, 句子中简洁的情节有利于清楚的表达。如“we haveyour check of october 17 in the amount of $500, and wish at thistime to thank you for it.”原句子是表达“我方收到贵方10月17日开具的500美元支票一张, 特此感谢。”“特此感谢”原句子用“wish at this time to thank you for it”, 用词繁琐, 使得整个句子意思不明确。如果这一个情节简化为“thank you”, 原句子改为“thank you for your check of october 17 for $500.”修改后的句子意思更清楚易懂。

三、结束语

本文针对清楚原则在商务英语函电写作中的运用, 分别从词语与句子进行了论述, 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 尽量使用简单词语, 并注意代词的指代; (2) 句子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而且要有一定的连贯性。

参考文献:

[ 1] 胡鉴明.商务 英语写作 [m] .广州: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1: 4.

[ 2] sue kay.实用商务英语写作[m]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63.

[ 3] 王晓英.商务英语写作教程[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1: 4.

[ 4] 廖瑛.实用外贸英语函电( 第二版) [m]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3: 8.

摘要: 撰写高水平的商务英语函电通常要遵守七个原则, 其中清楚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但国内以清楚原则为依据进行的应用研究尚不多见。本文针对清楚原则的运用, 分别从词语与句子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文章认为: 商务英语函电应尽量使用简单词语, 并注意代词的指代; 句子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而且要有一定的连贯性。

商务英语函电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沟通工具。撰写高水平的商务英语函电通常要遵守七个原则, 其中, 清楚原则是七个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现有的商务英语函电研究成果中, 以清楚原则为依据进行的应用研究较少看到。为此, 笔者拟探讨清楚原则在商务英语函电中的运用, 以帮助国际商务人士提高商务英语函电写作水平。

一、商务英语函电的清楚原则

清楚原则包含三方面: ( 1) 一个句子包含一个意思; ( 2) 句子之间应有逻辑关系; ( 3) 以简单、直接的方法表达。[1]清楚的表达, 能避免误会, 甚至贸易纠纷。比如说, “fluctuation in theexchange rate after the date of contract signing will be for the buyer’saccount.”[1] “fluctuation in the exchange rate”包括了汇率的上涨和跌落两种情况。如果不表达清楚, 买卖双方就会对汇率的涨落产生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商务英语函电撰写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清楚的原则。上述例子若想表达“合同生效后汇率的波动由买方承担”, 原句子可改为“any increase ordecrease in the exchange rate after the date of contract signing willb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二、清楚原则的运用

( 1) 词语的运用

1)词语的准确无误

当你明确了要表达的想法时, 要注意选用清晰、简单的词语, 准确无误地表达你要传达的信息。避免用一些复杂、深奥的词汇。有些写信人认为复杂、深奥的词汇会让信件看起来更有水平, 更重要些。然而, 复杂的词汇会增加对方读信的难度,甚至引起理解上的误会。通常, 商务英语函电的撰写适合采用简单易懂的词汇。

2) 代词的指代

注意代词指代的对象和关系代词前后的逻辑关系。一般来说, 代词和关系代词用以修饰离它们最近的名词, 并且与所指代的名词保持人称上和数量上的一致。但代词的不恰当运用, 会引起表达上的歧义。试看以下的句子: they informed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 that they would receive an answerin a fewdays.[1]在这个句子中, 第二个“they”指代谁呢? 是整个句子的主语“they”还是“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呢? 这里就产生了歧义。如何清楚地表达? 比如原意想表达“smith和richardson两位先生将在近期内得到答复”, 原句子可改为:“they informed messrs . smith and richardson that the latterwould receive an answer in a fewdays.”这样的话, “the latter”指代“messrs. smith and richardson”, 指代清楚, 句子意思明确。

3) 修饰词的位置

同一修饰词在句子的不同位置, 句子意思和侧重点将完全不同。试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①we can supply 100 tons of theitemonly. ②we can supply only 100 tons of the item.在第一个句子中, “only”修饰“the item”, 意思是只提供这种项目, 没有其它的项目。而在第二个句子中, “only”是修饰“100 tons”, 意思是只提供100吨, 没有更多了。故修饰词在句子中的位置不同,其所修饰的词就不同, 意思也将有所不同, 书写商务英语函电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此外, 修饰词的位置应该是紧跟着或者靠近它所修饰的词语。试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①they bought a bicycle in a smallshop in beijing which costs $ . ②they bought a bicycle for$ in a small shop in beijing. “$”是修饰“bicycle”, 说明这一辆自行车的价格, 应该靠近它所修饰的词语“bicycle”。第一个句子“which costs $ ”应移到“bicycle”后面。第二个句子不用定语从句, 直接用介词“for” 带出自行车的价格“$”, 修饰词位置正确, 整个句子简洁、清楚易懂。

( 2) 句子的逻辑结构

分词的逻辑主语与句子的主语要保持一致。[4]试分析以下句子: “being an expertin international trade, i’m sure you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 kind of problem.”在这个句子中,句子的主语是“i”, 而分词的逻辑主语是“you”。为保持分词的逻辑主语与句子主语一致, 原句子可改为: “being an expert ininternational trade, you certainly 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kind of problem.” 或者“as you are an expert in internationaltrade, i’m sure you have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 kind of problem.”。

其次, 注意句子间意思的连贯性。例如: they wrote a was addressed to mr. woods. he is the sales manager.这三个短句缺乏意思上的连贯性, 每个句子都有它独立的意思,读信人很难区分哪个句子是最重要的信息。上述句子可改为: “they wrote a letter to mr. woods, the sales manager.”改写后的句子意思清楚明确: “他们给销售部经理woods先生写了一封信。”

此外, 清楚的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读信人不会遗漏重要的信息。我们书写商务英语函电时可以通过调整句子结构, 突出要强调的部分。比如: “we sent you 5 samples yesterday of thegoods which 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by air.”该句子包括了很多信息, 有①we sent you, ②5 samples, ③yesterday, ④the goods which 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⑤by air。一个句子包含多种信息, 读信人很容易忽略其中某些信息。对此, 重要的信息应放在句子的前面, 通过句子结构加以强调。上述句子重要的信息有①we sent you, ②5 samples, ⑤by air。原句子可改写为: “we sent you, by air, 5 samples of goods which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may 25 yesterday.”经过改写的句子重点突出, 句子意思更清晰明确。

最后, 句子中简洁的情节有利于清楚的表达。如“we haveyour check of october 17 in the amount of $500, and wish at thistime to thank you for it.”原句子是表达“我方收到贵方10月17日开具的500美元支票一张, 特此感谢。”“特此感谢”原句子用“wish at this time to thank you for it”, 用词繁琐, 使得整个句子意思不明确。如果这一个情节简化为“thank you”, 原句子改为“thank you for your check of october 17 for $500.”修改后的句子意思更清楚易懂。

三、结束语

本文针对清楚原则在商务英语函电写作中的运用, 分别从词语与句子进行了论述, 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 尽量使用简单词语, 并注意代词的指代; (2) 句子表达要求重点突出, 而且要有一定的连贯性。

参考文献:

[ 1] 胡鉴明.商务英语写作[m] .广州: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1: 4.

[ 2] sue kay.实用商务英语写作[m]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63.

[ 3] 王晓英.商务英语写作教程[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1: 4.

[ 4] 廖瑛.实用外贸英语函电( 第二版) [m]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3: 8.

有关于英语的毕业论文

英语文学是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重要的课程,对于英语学生的自身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英语文学方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英语文学;大学生

一、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现状

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非常重要,然而在大学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对于学生文学素养的重视不够,并且学生自身没有较强的意识注重文学素养的培养。大学的英语教学,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主要是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在教学中对于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没有足够的重视。第一,大学英语的教学主要以学生语言技巧为主,以英语词汇、知识点、语法等为主要讲授内容,教师很少讲授到英美文学的知识,也较少布置有关文学阅读的任务,对于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培养非常不利。第二,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对于学生的学习要求也主要为英语语言自身的应用,但是对于英语文学方面没有很多的要求,影响着全国大学生的英语学习。从学生角度来说,大学生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对于英语兴趣不高,很少学生去阅读英语文学的相关资料,或者有兴趣但是英语能力不足,慢慢失去了对于英语文学的喜爱

二、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策略

针对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现状,我们必须注重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从多方面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英语课堂上教师注意培养学生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大学的英语课,多是大学英语的课程,很多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对英语不感兴趣,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就更小。为了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在英语课堂上教师可以注意学生文学的兴趣培养。在讲授教学内容时,继续增强学生对英语语言的喜爱,恰当地为学生介绍文学作品,联系更多的文学信息,将教学内容与英美的文学知识结合在一起,引起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

第二,教学内容多介绍英语文学的相关知识,带领学生学会文学赏析、评论等。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大学英语课程的内容,教师讲授教学内容时比较偏重与英语语言的应用,对于文学作品的分析、文学作品的赏析进行地很少。为了培养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教师可以讲课时注意突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文学知识,在为学生讲解知识点的同时带领学生去学习如何赏析文学作品,对于文学作品进行分析评论,为学生推荐适合的文学作品,让学生从文学作品中获得更多的知识,也获得更多的关于世界、人生的思考。

第三,课上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来进行英语文学的熏陶。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来引导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提升学生对文学的敏感度,促进学生的文学积累。一方面,教师可以将文学学习与电影结合起来。很多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的文学作品都被后人拍成电影或者电视,而电影、电视是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而且对于学生来说更具吸引力,在电影中学生对于文学作品有所了解,对于英语语言的应用也更清晰。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引导学生接触更多的英语文学知识和作品。在当今时代,接触文学不仅靠书籍,还可以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在信息飞速的时代,教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文学阅读和文学思考。

第四,布置课下文学的延伸任务,定期检验学生的完成情况。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布置恰当的文学阅读任务和文学赏析作业。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英语文学作品,要求学生完成文学作品的相关任务,鼓励学生在进行文学阅读和赏析的任务过程中,进行思考分析,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思考。对于布置的文学任务,可以定期进行检查,通过写阅读反思、影评等来检验学生对于文学作业的完成情况。

第五,学生自身要转变观念,变被动培养为主动提高。大学生为了就业,更多的人都选择学习实用性强的课程,对于短期内实用效果较小的文学学习却很忽略。要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学生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以前的观念,意识到文学学习和提高文学素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重视自身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其次在课堂上和课下主动进行文学作品的阅读和学习,配合教师的文学学习的教学,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文学相关作业将文学素养的培养当成一项长期的活动。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基于思维过程的高中英语文学阅读思维型课堂教学架构兰春寿课程.教材.教法2015-12-01期刊1

2、 英语专业体裁文本依托文学课程体系改革效果分析景婧外语界2015-08-25期刊

摘要: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

关键词:英语文学;研究生

一、汉语的“动态”与英语的“静态”

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动作、行为、发展、变化的词,是最复杂、最活跃的一种词类。英、汉两种语言对动词的概括意义是一样的,但动词的数量及使用频率与方式却并不一样。从总体修辞效果来看,英语呈“静态”,汉语呈“动态”,亦即,英语有一种少用(谓语)动词而用其他手段;而汉语则有一种多用动词的固有习惯。英语每个句子中只能使用一个限定式动词(并列谓语除外);而汉语中却存在着“连动式”和“兼语式”,如“他到了火车站发现火车已经开走了”,及紧缩句,如“我们下雨也去”。英语的限定动词只能做谓语,而汉语中的动词(包括动宾词组、主谓词组等)不仅做谓语,也可做主语,如“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宾语,如“鲁迅主张打落水狗”,定语,如“讨论的问题很重要”,状语,如“一定要批判地继承我国的文学艺术遗产”和补语,如“小溪旁那些女人们听得笑起来了”。汉语是一种离不开动词的语言,除了部分句子(即名词谓语句如“今天星期六”和形容词谓语句如“他这几天心情很好”)以外,大量的句子都不止使用一个动词,有的句子几乎全句都是动词,如“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不怕没办法”。汉语的动词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如“走走”、“商量商量”、“看一看”、“打打闹闹”,而英语的动词却不能。另外汉语中为数不多的介词,也大都是从古代汉语动词演变而来的,有些还具备动词的一般特点,称为“半动词”,“副动词”,“汉语中的绝大多数的‘介词’,应该划归动词的范畴,只是入句时,表现了相当于英语介词的作用”,如“他在家”中的“在”为动词,而“他在家看书”中的“在”则为介词。

二、“动态”与“静态”的思维根源

汉语“动态”与英语“静态”之差异,其深层原因在于汉、英民族思维方式的差异:即汉民族重形象思维、重悟性,而西方人重抽象思维、重理性。汉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象”,汉民族习惯于“观物取像”,即取万物之象,加工成为象征意义的符号来反映、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形成了偏重形象,即偏重具体的思维方式;西方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思”,注重逻辑与形式论证,形成了以概念、判断和推理为思维形式,偏重抽象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形式的不同在语言上表现为:英语语言常常使用大量的涵义概括、指称笼统的抽象名词来表达复杂的理性概念,因而显得“虚”和“静”;而汉语则习惯于形象语言,用形象的方法来表达抽象的事物,动词的形象性即满足了中文的需求,由于大量地使用动词,汉语言因而显得“实”和“动”。另外,汉民族相比于西方人更倾向于注重悟性,汉语由意念贯通,行文造句不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词的用法也非常灵活,动词的使用即非常灵活。汉语的动词由于没有形态变化的约束,使用起来十分自由、灵活,可以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也可以连用形成连动式和兼语式,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动词的大量使用使汉语的表达呈现“动态”的倾向。与之相反,西方人更注重理性,注重形式论证,在语言上表现为形态的外漏和形式上的完整,因此行文造句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英语句子有严谨的主谓结构,一个句子结构通常只使用一个谓语动词,大量本应该用动词表达的概念,只能用非谓语动词来表达,或借助于动词以外的词类,主要是由动词派生而来的名词,有时还要借助于介词、副词及由动词转化而来的形容词,这样便产生了动词的虚化和弱化,使得英语的表达呈现“静态”的倾向。

三、汉译英中动词的处理

鉴于学生动态英译文的问题,从“动态”与“静态”这一修辞差异入手来探讨汉译英中汉语动词(不包括判断动词和能愿动词)的处理,应是汉译英教学中的非常重要的一讲。

(一)单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英语的静态修辞的实质是名词优势和介词优势,而介词优势又是名词优势的必然结果。因为名词与名词之间要借助介词来联结”。英语倾向于用名词(词组)来表达汉语用动词所表达的概念,即动作、行为、状态等,尤其在科技、法律、政治等正式文体中更是如此。这不仅使英语句子简洁紧凑,也避免了将人牵涉进来,从而使语句意义更加含蓄、间接,符合英民族表达习惯,因而句子优美。因此,在有些情况下,汉语动词并不是译成英语动词,而是要遵循英语的这一修辞特点,进行必要的词性转换,即动词向名词和介词的转化(如a和b),有时也转化成副词和形容词(如c和d)等,使译文符合英语的句法规律,因而更加地道、更显文采。a.他很贪嘴。.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政策.ThisisnotinkeepingwithourParty’.桌布铺上了吗?Istheclothon?d.他怀疑我的动机。Heissuspiciousofmyintentions.

(二)多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汉语注重“动态”描写,一个句子中往往会涌现大量的动词,但并不会引起句子的臃肿和混乱.汉语的动词可以作句子的不同成分;一个句子中可以连用两个或更多的动词作谓语,有时一个句子中会集结异常大量的动词,按照各动作实际上的时间顺序或逻辑上的因果次序,将事件一一如实说出,甚至尽量省略关系词以达到动词集中、动词突出的效果。因此在将汉语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宾补的动词译成英语时,有的可以省译,有的要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在将汉语的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首先要确定一个主要动词,作为谓语动词,与主语形成SV主干,构成全句中心,其他动词有的可以省译,有的作为次要动词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独立主格结构,打破汉语的时间或事理顺序,运用英语所富有的各种关系词或关系手段,适当地将它们嫁接到句子的中心主干上,形成空间立体布局,使句子语义层次分明。当然,在将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若有两个或以上动词都该是英译文中的谓语动词,则应将其译成并列谓语。但译文谓语动词如果铺排过多,就会显得很累赘,语义层次很不分明,带有浓厚的汉语色彩,这时,应首先采取断句处理。

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得好,译文就符合英语语言的规范,这个过程完成得不好,译文就会汉化,妨碍了原文内容的确切表达。我们的学生动辄用动词写英语句子,而且多是小短句或简单的复合句,带有浓厚的汉语气息,主要是受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因此在汉译英教学中,我们一定要引导学生用英语的“静态”修辞进行思维,克服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为汉译英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加拿大英语文学在中国的译介(1949—2009)——兼论社会文化对文学翻译的制约朱振武; 綦亮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

大学生活在不经意间即将结束,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英语专业毕业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浅析商务英语教学中计算机网络利弊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计算机网络在商务英语中的利与弊,探讨计算机网络在商务英语教学中的作用,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早已远远超出其辅助功能。培养复合型涉外商务英语人才,应打破传统的商务英语教学模式,建立新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强调商务环境下的语言训练。同时,学生不仅要掌握商务英语知识和技能,也要掌握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关键词: 商务英语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模式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对外经贸的迅速发展,社会需要越来越多既懂英语,又懂商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在培养复合型涉外商务英语人才的过程中,商务英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商务英语教学,一方面,学生可以掌握国际贸易主要术语和必要的商务知识,熟悉经贸业务流程,提高听、说、读、写、译方面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学生还能掌握商务基本礼仪、经济、贸易等基础理论知识,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从而最终能够胜任用英语进行对外经贸活动的工作,成为复合型涉外商务英语人才。

一、计算机网络对商务英语教学环境的改善。

商务工作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交际过程。商务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在国际商务环境中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能力。传统的商务英语教学环境基本上局限在教室和课本上,给学生提供的是零商务环境,导致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极有可能遭遇“环境休克”,难以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在我国已经得到重视和应用,并使许多新的教育理念在英语教学中得以实现。

(一)计算机网络能够营造自主学习环境。

Henri Holec提出,学校应该设立两个教学目标:一是帮助学生获得语言和交际能力;二是帮助学生获得自主学习能力。

在商务英语教学过程中,计算机网络使学生能够利用多媒体课件和网络丰富的学习资源进行自学,而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调控学习进度,探索学习方法,掌握与商务英语相关的经济、贸易、金融等知识,不断在自身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建构其对新知识的理解并发展其认知结构。

除了丰富的商务知识外,计算机网络还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语言资料,使学生可以不必依赖教师和教材。

各种媒体资源及专门的商务英语教学网站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学生可以自主选择阅读或通过原声电影、英文歌曲、英文广播等多种手段,提高商务英语的听、说、读、写、译基本能力。

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学生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e- mail) 、聊天室( chatroom) ,或者MOO (multiuser domainobject oriented)进行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或多人对多人的共时( synchronous) ,或非共时交流( asynchronous) ,解决自主学习时遇到的困难。

(二)多信息通道的配合使用有利于改善信息的识记效果。

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曾指出:“我们大概应该努力为正常人本身拥有的本能的直观判断能力创造一个丰富的语言环境。”人类自然接受信息是通过人的各种感官来进行的,其中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等,其中视觉和听觉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多媒体技术在商务英语教学中,可以提供丰富的画面、视频、影像和文字,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视听结合,图像和声音信息同步输入,有效刺激大脑皮层,提高记忆能力,从而比传统的、单一的以语言为主的教学方式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大量真实的商务英语材料使语言输入有足够的“重复率”。

Van Patten在谈到语言吸收时认为:“能够被吸收的语言知识在语言输入中必须有足够的‘重复率’( frequen2cy) 和‘凸显性’( salience) ”。计算机、网络和商务英语教学的有机结合,将商务活动方方面面的情景真实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不仅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找到关于接待、谈判、会议、询盘、发盘、装运、保险等各种商务活动的文字材料,也可以找到相关的听力、视频、音像资料。

就商务活动的某一主题而言,比如询盘,学生可以在网上找到多种对话资料、听力资料、阅读资料、写作资料及文化背景资料。多种资料中商务术语、商务知识的重复出现,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提高了语言运用能力,扩大了自己的知识层面。另外,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师可指导学生通过网上实时进行国际贸易业务实训,或通过教学软件进行贸易流程的训练。这种真实的商务英语材料不受课本知识的局限,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将学生的理论知识和真实的商务环境连接起来,帮助学生有效地克服“环境休克”现象。

二、商务英语教学中计算机网络应用的'误区。

与传统的商务英语教学相比,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使商务英语教学朝着个性化学习和自主式学习的方向发展。

但是,在许多高校的商务英语教学课堂上,教学的本质并未发生改变,还是一种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与传统的黑板+粉笔+录音机的教学形式相比,只是多了光盘、计算机和网络,商务英语课堂教学仍是教师讲、学生听的局面。以商务英语教学中的课文讲解为例,一方面,教师过度依赖课件。教师往往将课本内容完全照搬到多媒体课件中,然后借助课件进行讲解。即使学生课后上网学习和网络版的内容也基本是课本内容的重复,意义不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促进学生自主化学习和突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之中,就显得非常困难。另一方面,计算机其及网络自身客观上存在局限性,多媒体教学固然生动,但是教师往往在教学过程中给学生提供过大的信息量,而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学生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教学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的想象力,不利于其解决问题、分析问题能力的发展。

由此可见,在许多高校的商务英语课堂上,普遍认为计算机作为辅助工具用于教学的目的是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手段,其特点是:第一,辅助教师的演示工具(辅助教授难点或重点) ;第二,教学内容基于课本;第三,学生是被灌输知识的对象;第四,不改变教学内容和教学结构;第五,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教学上使用的计算机被认为能够增强教师所传授的信息,因为信息被放大在屏幕上。因此,计算机作为一种技术只能起到增强教学效果的辅助作用,而不能真正成为人们用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Morrison and Lowther, 2005) 。

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早已远远超出其辅助功能。尤其是在商务领域,人和计算机已经成为一个整体,不能分离。商务活动中,许多具体业务都必须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来完成。比如,在电子商务( e - business)中,询盘、发盘、谈判、签订合同等都需要通过电子邮件( e - mail) 、网络聊天等方式来完成。

如果单把计算机网络看做是辅助的工具,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计算机辅助大大削弱了计算机网络本身的功能和作用,不能够从根本上帮助培养复合型涉外商务英语人才,因此需要打破传统的商务英语教学模式,建立新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知识来源可以扩大到教育网站、数据库、电子书、音像制品、学习课件、报刊杂志、电视广播、教科书、虚拟图书馆、学习软件、网络交流平台及其它材料,教师不再是课堂上的“知识灌输者”,学生变成知识的主动构建者。同时,学生也要在学习商务英语知识、技能的同时,掌握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参考文献:

[ 1 ]陈坚林。 大学英语教学新模式下计算机网络与外语课程的有机整合———对计算机“辅助”外语教学概念的生态学考察[ J ]. 外语电化教学, 2006, (12) : 23.

[ 2 ]黄秀红。 商务英语自主学习环境的构建策略[ J ]. 教育传播与技术, 2006, (2) : 15.

[ 3 ]肖芳菲。 多媒体网络环境下的大学英语教学刍议[ J ]. 琼州大学学报, 2007, (2) : 37.

[ 4 ] Holec H. Autonomy and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M ]. Oxford: Pergamon, 1981.

[ 5 ]Morrison, G. R and Lowther, D. L. Integrating Comput2er Technology into the Classroom [M ]. Pearson EducationAsia L imited, 2005.

英语口语教育的有关毕业论文

这里有一篇...希望能帮到你一、交际能力的含义 “交际能力”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社会语言学家Dwell Hymes 提出的。他认为,交际能力不仅包括对一 种语言的语言形式的理解和掌握,而且还包括对在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对谁恰当使用语言形式进行交际的知 识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交际能力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到语言、修辞、社会、文化、心理等多种因素,包括 一个人运用语言手段(口头语或书面语)和副语言手段(身势语)来达到某一特定交际目的的能力。而语言学 家Littlewood则将交际能力概括成4点: 掌握语言知识,并能运用语言清楚地表达思想;不仅掌握语言知识, 还了解这些语言知识在交际中的作用,学习者在使用语言时应考虑自己的社会地位及社会语境并能从听者的反 应中判断出所用语言是否恰当;学习者必须了解语言的社会含义,能使用英语本族人普遍接受的语言。从以上 4 点可以看出交际能力主要指的是达意(能够用目的语将所指的意义表达清楚)及得体(什么人在什么场合下 说什么话)。英语口语教学应该围绕交际能力包含的几方面的内容,着重培养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 力。 二、英语口语教学中培养学生交际能力的途径 1.加强听力训练,增加语言输入与储备 《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英语教学大纲》要求加强培养及训练学生语言知识的转换能力,其主旨是让 学生通过读和听获得知识、信息和语言,经过思维,在原有知识及语言的基础上对所获得的内容和语言加工和 重组,并赋予新的内容,然后输出,从而完成交际的全过程。由此看出,语言输入是语言输出和完成交际的必 备条件。“听”是语言、知识、信息获取的重要手段,也是学习开口说话的第一步。大量的听力练习是学生获 得语感以及学会正确表达自己思维的基本途径。 美国心理语言学家Wilga 认为,听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接收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建立的过程。听的 理解过程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被称为感觉阶段。在这个阶段,学习者得到的仅仅是一个肤浅的印象,能初 略地识别,能根据自己所有的学习第一语言的经验对所听的材料进行初步地切分音段,这基本上是一个被动和 接收的阶段。第二阶段被称为识别阶段,它是一个通过切分音段和组织音段来识别的阶段。学习者把所接收的 信号一个一个地加以识别,把已经识别的与正在识别的联系起来。这个识别过程是积极的、细致的。第三阶段 为领悟和建立阶段。学习者通过认知系统重复一遍所听的材料,而且不时地把已经理解的东西与听到的加以对 照和修正。学习者通过重新理解使所听材料成为一种比较容易保留的形式被存入记忆里。这样,理解了的材料 得到了改变,被保留下来的是语义信息。有了语义信息,人们再寻求表达形式。从听的理解过程,我们可以得 出结论:学习者学说英语必须从听开始,先听别人说,反复多听几次,知道怎样说,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说什么 时,便会产生强烈的想说话的愿望。开口说话,表达思想,进行语言交际便成了大量听的必然结果。学习者由 于听的深度与广度不同,口头交际能力差异很大。那些听得多、理解得多、范围又广的学习者,口头交际能力 就强,而那些听得少,理解不透彻的学习者,在表达时,就会感到无话可说,或者不知如何说,口头交际能力 就无从谈起。 2.培养用英语思维的习惯,加强英语思维能力训练 英语口语教学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口头交际的习惯,做到语言 清晰、流畅、达意。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培养学生用英语思维的习惯,加强以习得为主要形式的英 语思维能力训练是培养学生用英语表达思想的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用英语思维是指排除本族语或本族语的 干扰,用英语直接理解、判断和表达的能力。没有经过英语思维能力训练的人,大都是把听的东西译成自己的 母语后再储存在记忆里。在表达前,再把语义信息,即他想说的,在脑子里下意识地寻求母语的表达式,然后 再把它译成英语。这种做法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母语的干扰。这样借助于母语表达出来的东西是不可能地道的, 大都是Chinglish(中式英语)。比如, 让别人先进门或先上车时, 一些英语学习者根据汉语表达习惯常说成 :You gofirst,或Go first,please。而地道的英语表达是:After you。再比如,中国人与朋友道别时,经 常说“走好”、“慢走”、“慢点儿骑(自行车)”之类的客套语。一些喜欢用母语思维的英语学习者不了解 英美人士常常微微一笑并作个表示再见的手势, 他们会习惯地说成:Goslowly,walk slowly或Ride slowly 。这些说法听起来很不自然。运用这种方式与人交际经常会导致交际出现障碍甚至失败。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应 该让学生听地道的英语,培养他们边听边直接用英语把听到而且理解了的东西储存在记忆里的习惯,以及培养 他们克服母语干扰,直接用英语表达的良好习惯。学生通过一系列主动、积极的思维活动,理解和表达思想, 接受和输出信息。正是在这种积极的思维和表达过程中,学生才能获得真正的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3.采用分级教学 英语口语教学应该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此原则体现在口语的具体教学实践中就是采用分级教 学。 第一级为初级阶段。在此阶段,教师首先应该为学生创造一个有利于习得语言的环境,让学生尽可能地多 接触与运用对象语。教学内容要具体,不要太抽象,最好是采用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小故事与对话的内容,使学 生有亲临其境的感觉,同时又能熟悉外国人日常生活方式及应答方式。这些内容可包括饮食起居、节假日、舞 会、晚会、作客、信件、电影、电视、求医、求学、购物、旅游等。除此之外,在初级阶段的学习中,学生还 应该学习和掌握一些英语最基本的句型和习语、惯用语,要能熟练到脱口而出的程度。背诵在语言学习中,特 别是初级阶段,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掌握一些公式化的套语、记住许多现成的口头话语,对能编制出创造性 的言语、弥补第二语言规则的不足以及摆脱交际困境都是必要的。 第二级为中级阶段。此阶段的训练目标主要是培养学生连贯说话的能力。教学内容可包括爱情友谊、生儿 育女、公共道德、人际关系、个性特点、生活习惯、趣味爱好、生活经历、体育运动、勤工俭家、学习方法、 健康减肥、犯罪案例等。教学方式可采取复述短文、概述大意、描述图画、回答问题、观点讨论、角色扮演, 把故事编成对话,把对话编成故事等。 第三级为高级阶段,亦可称为创造性阶段。通过初级、中级阶段的学习,学生已有了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 的强烈欲望,掌握了基本的英语口头交际的技巧,又具备了连贯说话的能力,这就为学生自由运用语言以及创 造性使用语言打下了基础。高级阶段的教学内容可扩展到对各种问题及现象的讨论与辩论,比如孩子的教育、 青年人的思想情绪、妇女的社会地位、老年人问题、种族歧视、广告的优劣、电视中的暴力、代沟问题、浪费 问题、人口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住房问题、对老板的态度、工作的意义、对钱的态度、对时间的看法等等, 教学方式主要采用辩论、演讲、小组讨论、总结发言等。通过这3个阶段的学习, 学生就能逐渐地做到运用英 语清楚地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意志以及观点了,也就具备了比较强的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4.充实社会文化知识,增强语言得体性意识,提高口头交际能力 英语学习者在与英语本族人进行实际交往中,很容易将自己的母语使用习惯带入跨文化交际,从而引起误 会,导致交流出现障碍甚至失败。比如,中国人常问:“你吃了没有?”“去哪?”“你每月挣多少钱?”“ 你结婚了吗?”等问题,译成英语为:“Have you eaten yet?”“Where are you going?”“How much do you earn each month?”“Are you married or single?”“How old are you?”英语本族人听到这些问 话会很不高兴,觉得对方不懂礼貌,干预他的私事,他的反应很可能是: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你 管得着吗!)再比如,中国人受到别人表扬或赞美时,会习惯地表示谦虚,往往回答:“哪里,哪里。”或是 “不,不。”译成英语是“No,No。”英语本族人听了却感到纳闷:我赞美他,他不但不领情表示感谢,反而 认为我赞美错了。中国人听到对方对自己表示感谢时,常回答道:“这是我应该做的。”直译成英语是“It's my duty”,英语本族人听了会想:原来他并不想做这件事,但这是他的职责,所以不得不做,这与汉语所要 表达的原意有很大出入。这种由于母语文化因素的干扰,而说出不得体的英语的现象非常普遍。 语言交流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一系列的语法规则及词条,而且还涉及到语言使用的社会文化及风俗习惯。一 句完全符合语法规则的话,用在不恰当的场合,说得不合说话人的身份,或者违反当时的社会风俗习惯,就达 不到交际的目的,有时甚至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除了培养他们能用目的语清楚地 表达思想以外(达意),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介绍和传授有关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学会得体地 交际,懂得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对什么人讲些什么话(得体)。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应该适度地、有 选择地、比较系统地将目的语的文化知识的传授融入教学中,使英语口语教学与文化教学相结合。具体地说, 在口语教学的初、中级阶段,着重交际文化的导入(直接影响信息准确传递的语言和非语言的文化因素),内 容包括介绍在日常生活交往方面英汉主流文化的差异,以及在语言形式和运用中的具体表现,打招呼和告别、 各种称呼、祝贺和赞扬以及其他社交礼节等的差异介绍属于此类。比如我们常听到许多讲英语的孩子直呼其教 师、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我们会认为他们不懂礼貌,长幼不分,而他们的教师及长辈却不认为这是不尊重人 或过于随便。介绍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英汉词语、成语、谚语和格言的意义及运用方面的差异,介绍英汉语言 在比喻和联想运用上的差异以及英汉语言中典故、委婉语和禁忌语运用方面的差异等。学生通过这些差异的学 习,就能理解各种英语表达法所涉及的文化内涵。比如谚语方面,尽管中国人和讲英语的人文化背景不同,但 在英语和汉语中相同或相似的谚语却很多。例如:Many handsmake light work(人多好办事),Out of sigh t,out mind (眼不见,心不烦),Where there’s smoke there’s fire(无风不起浪)等。由于文化对语 言的特征有重大影响,英汉谚语的差别有时也很大,汉语中有些谚语反映了佛教对中国习俗、思想的影响,而 英语的谚语反映的是基督教的影响。再比如典故方面,许多英语典故涉及的人物和事件来自英国文学,尤其是 莎士比亚的作品。另一个来源是古希腊、古罗马的传说和神话,像a Pandora’s box(潘多拉的盒子——灾难 、麻烦、祸害的根源)——指看上去有用却引起的祸害的礼物或其他物品。还有许多典故来自基督教的《圣经 》中的人物和事件,像a Judas (犹大)——指叛徒,a kiss of death (表面上友好实际上坑害人的行为) ——此语来自犹大出卖耶稣时吻了耶稣。中国历史典故也很多,有些来自寓言,像“守株待兔”、“黔驴技穷 ”等,有些来自民间传说,有些与佛教和道教有关,像“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等。 在口语教学的高级阶段则着重导入知识文化(不直接影响准确传递信息的语言和非语言的文化因素),从 中西文化差异的深层入手,介绍中西方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认知行为、交际关系以及言语表达方式等方面的 差异。英美人士比较注重定量分析,进行逻辑推理,而中国人比较注重直觉与先验理性。善于以经验为依据来 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思维方式的差异使人们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看法,彼此交流时就容易产生误解,如认 知行为方面,在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各抒己见受到普遍尊重,人们对那些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说法非常反 感。而大部分中国人则讲究含蓄、委婉,一般不愿意直接提出与对方、特别是上级或长辈不一致的观点,非常 担心会使对方难堪,或担心会损坏双方关系对自己不利。学生通过中西文化此类差异的学习,就增强了文化差 异意识,了解了西方的人际关系及交往的深层次模式,从而学会得体地进行交际。 (劝你自己修改下,更好自己写点,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自我设置语言环境学习一种语言,需要在自己大脑里建立这种语言的意识,用这种语言思考和表达,而不是用中文思考,再转换成外文。自我设置一种语言环境,就是自我充当由自己设定的语言环境中的某一角色,有声地完成其语言任务。 比如,假定要召开一个英语演讲会,自己是演讲会的主持人,那么就应该设想如何约稿、如何布置会尝大会主席该如何致词等,让自己进入这一角色,有声地完成整个过程。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目的地选择“环境主题和角色”。在这样一种口语环境下使用外语,有如音乐家在演奏时见到音符就出声,拳击手见对方的破绽就出击,反应必须及时到位,要求的是一种“技能”,而不仅是“知识”,要求一定程度的“熟练”,而不仅是“知道”。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自己进行这样的思维和训练。要在自己的大脑中建立起外语语境,需要一个阶段用一定的强度、用相当的数量对自己的大脑施以相当的“强制”来进行。过了这个阶段,才是对新建立的语言体系进行补充,使其日臻完整。单靠平平常常的积累很难达到这个境界。 过好口语三关发音关: 发音的正确清晰,是口语的第一关。生活在中文环境里的人,要准确掌握一门外语的发音,需要经过一个刻意追求的过程。学发音要有一个阶段狠劲地注意口形和部位。不妨“勉强”一些,“夸大”一些,像京剧道白那样“过分”地咬准。正确的发音习惯之后,会逐渐变得自然。我们听外国人说中国话,只会对他们的发音准确而惊叹,而不会对他们不像中国人那样省力而认为不好。没有经过刻意准确的阶段就追求“自然”,这样发出的音只是一种不三不四,大体上有点像,却谈不上正确的声音。 有的音发得不准确,主要是口形和部位不到位。如th〔�〕〔δ〕是英语的一个特殊发音,许多人把它读作〔s〕,自认为比较接近了,其实是错了。甚至有的中国老师这样教:“读这个音本应该将舌头伸出来,但不伸出来也可以,外国人也能听懂。”这不是在教学生“中国式英语吗?”如果自己发音不准,就很难分辨别人发音的正确与否。过发音关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地去练,只想顺顺当当听其自然,常常最后学到的只是模棱两可的声音,谈不上正确。 句型关: 句型是在自己脑海中建立外语语境的重要一环。掌握句型的要求是不但在大脑“贮存”足够的句型,而且要在使用时灵活“调取”。英语中有许多与特定场景、气氛等相应的特定句型。用这些句型可以表达建议、请求、命令、安慰、指责、兴奋、愤怒等不同要求和情感。这类句型一般都很短,大都是简单句,却能表达出各种情形下的各种说法。要做到口语流利,就必须熟悉并掌握各种特定条件下的特定句型,形成对特定场景作出快速的语言反应能力。 掌握句型的方法是背诵和即席发言。学习外语的人一定要背诵好文章、好句子,一条好句子可以创造出许多好句子。背诵五十条句子,你的口语会好起来;再背五十条句子,你的口语会上一个台阶;如果再继续背诵五十条句子,你的口语会进入一个新的境界。不是要求学生细微地捉摸、详尽地分析每一课每一句,而是要求背诵到滚瓜烂熟的程度。其实并不是完全背诵,常常背到了一定的课数就在脑海中形成了外语的语境,建立了语感。熟读是说的前题,只要读得通畅,才会说得流利。古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就是这个道理。 熟练句型的第二个方法是即席讲话。讲话的题目应稍为广一点,不要老是“Myfamily”“Myschool”。比如谈论北京的话题,有的同学只说一句“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下面就不知要谈些什么。实际上,有许多话题可以谈论。例如:北京的历史、气候、大学、公园、交通、街道、建筑以及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还可以将话题引入自己感兴趣的体育比赛、电视剧、文艺或小说中去谈论一番。有的学生自尊心较强,害怕出错,不敢张嘴。即席讲话就是要求学生克服自卑与羞怯,大胆张口,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用英语进行交谈,将所学句型用于谈话当中,将话题引入自己所熟悉的话题和表达法中。 词汇关: 提高口语能力的第三关是“词汇”。词汇量是解决表达“好不好”的关键。在掌握句型的基础上扩大词汇才有意义。在扩大词汇方面,需要记一些常用词、急用词。按使用频率、使用范围,大约5000左右的词汇就足以进行日常口语交流了。口语体不同于书面体,口语体中所常用的词汇,大都拼写简单,发音流畅,多是小词、简单词、常用词。有一些“万能词”,像go,make,do等,这些词在口语中的用法非常活跃,表达生动活泼,简明扼要,内涵异常丰富。掌握十来个这类词,就能套用各种句型,轻松自如地进行口语交流了。因此,教师要尽量用一些小词、短句和教过的英语教英语、解释难句和课文意思。学生用学过的英语学英语,听得清楚,理解得准确,这样学生运用英语的实际能力必将有所提高。 其它途径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除以上谈到的几点外,还有许多颇见成效的方法。例如:组织课外英语演讲会、英语歌曲比赛、英语故事会、英语角、英语诗歌朗诵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这些活动大大刺激了学生的求知欲,提高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拓展了英语视野。聘用外籍教师来校讲学、授课,更是提高学生口语能力的大好时机。外国人讲英语语音、语调比较地道,谈话轻松、自然。经常与外国人一起聊天,口语能力将会有很大提高。希望对你有用!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2、中学外语教学:问题与思考 3、谈交际法与中学英语课堂教学 4、论Internet对我国外语教学的影响 5、试谈简笔画教学法 6、试论英语教学的情景创设 7、谈如何建立一个轻松活跃的英语课堂 8、重视语篇结构分析,提高高中英语阅读课的教学质量 9、如何在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10、双重活动教学法中跨文化教学 11、高中生心理特征与英语教学 12、外语教学的和谐气氛与有效交际 13、第二语言习得与幼儿英语教育 14、试谈提高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效率 15、在英语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16、完善教学艺术,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 17、搞好语篇教学,培养阅读能力 18、谈谈如何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问题 19、兴趣活动交际 --- 浅谈交际教学法在中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20、论英语课外活动的开展 21、论中学英语教学中的动机因素 22、中学英语情景教学法初探 23、浅谈如何使用新编英语教材,搞好农村初中英语口语教学 24、中西方文化差异—中学英语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另外 据很多前辈介绍,文学确实比较好写 能写的东西很多 可是写的人也很多 我也是英语专业 也正在愁我的论文 祝你早点找到合适的

论英语口语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摘要: 文章从大学英语口语教学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改进口语教学的措施,旨在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英语口语能力。 随着中外交流的增多,英语表达能力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从历届大学生走向后反馈的信息来看,绝大部分人面临着英语口语的挑战。在过程中,许多招聘单位、尤其是独资或合资企业,对应聘者的应用能力、特别是口语要求很高,而这恰恰是大部分毕业生的弱项。因此,大学口语教学就成为外语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之一。 一、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师存在的不利因素 (1)落后的教学方法限制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英语课堂上接受的大都是以班级为单位的整体学习,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式”教学。其教学过程大致分为:新词学习→语法提示→大意翻译→课后练习→对话领读→模仿表演六个环节。学生只是单一地接受书本知识,按照书本中的对话模式进行跟读、复制或模仿,失去了独立思考、发挥创造的空间,限制了创新能力的培养。 (2)传统的教学模式影响了口语教学效果的发挥。传统教学模式赋予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充当领导者、支配者的权利,而学生的角色只能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单一的模式突出了教师的地位,强调了教师的作用,却忽视了教学过程中真正的核心——学生。正如Earl Stevick强调,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把‘学习原则’放在‘教学原则’之前”。 (3)单一的教学内容阻碍了口语教学质量的提高。目前,部分英语口语教材内容简单、形式单一,仅仅收集与主题相关的'生词短语,归纳要点和重要句型,编排主题情景对话,设置课堂及课后练习。千篇一律的教学内容无法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甚至会使他们产生“厌烦”情绪,阻碍了口语教学质量的提高。 2.学生存在的问题 (1)对英语口语学习存在障碍。受自身性格和传统“面子”观念的影响,多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总是怕说错、怕受责备、怕被耻笑,使得他们越发惧怕开口说英语,形成了心理障碍,导致了口语表达时的紧张和焦虑,影响了正常的思维和交流。黔南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09级商务英语班抽样的数据显示:75%的学生认为个人的性格和焦虑的心态是影响英语口语学习的重要因素。 (2)英语口语水平普遍较低。长期以来,大部分学生在学校里接受的都是以应试为目的的“填鸭式英语”或“英语”。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更偏向于理论化、概念化、模式化的学习,很少甚至几乎没有口头训练的机会,导致了学生“知道要说什么,却不知怎么开口”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英语口语能力的提高。 (3)词汇量的匮乏。词汇是构成语篇、形成语义、搭建交流最基本的要素。由于缺乏词汇量,很多学生无法真实获得交际对象的信息,甚至会误解、曲解已接收到的信息,致使交流出现障碍。同时,词汇量的匮乏使得学生无法正确、自如、恰当地表达内心观点,阻碍了语言的交流。 (4)过于看重语法规则。受应试的影响,许多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多以语习为重点。机械地背诵语法规则,使得学生不能适应大学英语更注重应用能力培养的要求,仍然无法改变在开口说话之前先进行语法判断和成分分析的习惯,以至于错过了最好的信息交换时机,严重阻碍了口语交流。 (5)缺少开口说英语的机会和氛围。我生是在单一的中学习和成长的。除每周有限的几节英语口语课外,日常交际多以汉语为主,很少有运用英语进行口语交流的机会。即便是在英语口语课上进行情景模拟表演或仿真训练,有限的课时也不能真正满足英语口语训练的要求、适合口语能力的培养。 (6)缺乏训练口语的主动性。因自身英语口语的基础相对不牢,同时受性格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学生不愿主动开口进行口语训练。课堂参与教学活动、课后完成学习任务只是为了获得相应学分、应付期末考试。我院2009级商务英语班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每周几乎不作口语训练的占43%,作1小时左右口语训练的占39%,作2小时以上口语训练的仅占18%。 二、改进大学口语教学的策略 1.抓好语音教学 语音教学是的重要环节之一。要想学好英语,首先必须过好语音关。而语音教学的基础是音标教学,学好音标是学好英语的前提。掌握正确的发音方法和发音技巧,能帮助学生解决单词拼读和记忆的困难。 2.创造良好的英语口语学习 受各种因素影响,学生平时接触、运用英语的机会较少。同时,英语口语教学主要依靠课堂教学进行,缺乏真实的交流机会。因此,英语口语教师应尽可能为学生创造说英语的机会,设计英语交际情景,结合英语组织教学,为其营造良好的英语语音氛围,促进教学的开展。 3.转变英语口语教学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使教师角色发生了根本变化。教师不再是整个课堂的中心,而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启发他们思考问题,深入了解情况,变“单向式”教学为“双向式”互动。 4.合理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 英语口语教师不能仅仅采用单一的“对话式”教学,更应借助各种网络资源和多媒体辅助教学。通过确定目标、布置任务、分工协作、效果验收和评价反馈五个阶段的教学,采用复述、概述、描述、问答、讨论、表演、辩论和等方式,发挥英文歌曲、及课堂互动游戏的作用,激活学生的思维,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充分展现视、听、说结合的优势,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 5.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 美国著名学家布卢姆说:“一个带着积极情感学习课程的学生,应该比那些缺乏热情、乐趣或兴趣的学生,或者比那些对学习感到焦虑和恐惧的学生,学习得更加轻松、更加远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培养一切的开始。因此,英语口语教师应想方设法在口语课堂中突出知识的实用性、语言的交际性、活动的趣味性,主题应贴近学生的生活、符合其年龄特点,内容应广泛,不能拘泥于形式或局限于课本。 6.开展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 英语口语教师应重视课内外的有机结合,在注重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如英语角、英语卡拉OK比赛、英语比赛、英语书法比赛、英语演讲比赛、英语舞台剧表演、英语朗诵比赛、英语广播站和英语聊天室,等等,鼓励学生参与课言实践,丰富学习内容。 7.丰富教材内容 目前,口语教材中的听说多媒体教材大都供学生自主学习使用,适合课堂教学的资源如背景资料、相关视频和音频等处于相对匮乏的状况。课堂教学是口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口语教师因此应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累教学经验,收集日常生活和教学改革实践中的有用素材,积极引进宝贵资源,借助多媒体技术设计、开发适合课堂教学的、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结合学生专业的教学课件。 8.培养跨意识,了解中差异 英语口语教师有必要在进行口语教学的同时向学生介绍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让他们了解英语的语言特点,以及英语国家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背景和习俗。通过电影、录像、歌曲和图片,全方位地让学生接触英美文化,培养跨文化意识,从而能真正解英语,说好英语。 大学英语口语课程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教师可在实际教学中恰当运用应对策略,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口语表达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正东.外语教学技巧新论[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蔡基刚.大学英语教学若干问题思考[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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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J. Simpson murder case辛普森杀妻案The O. J. Simpson murder case has been described as the most publicized criminal trial in history,[1] in which O. J. Simpson, former American football star and actor, was brought to trial for the murder of his ex-wife Nicole Brown Simpson and her friend Ronald Goldman. Simpson was acquitted in 1995 after a lengthy trial, the longest jury trial in California history.[2]Simpson hired a high-profile defense team led by Johnnie Cochran and F. Lee Bailey. Los Angeles County believed it had a solid prosecution case, but Cochran created in the minds of the jury the belief that there was reasonable doubt about the DNA evidence (then a relatively new type of evidence in trials),[3] including that the blood-sample evidence had allegedly been mishandled by lab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4] Cochran and the defense team also alleged other misconduct by the 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 The televising of the lengthy trial riveted national attention on the dramatic case. By the end of the criminal trial, national surveys showed dramatic differences between most blacks and most whites in terms of their assessment of Simpson's guilt.[5]Later, both the Brown and Goldman families sued Simpson for damages in a civil trial, which has a lower standard of proof for determining responsibility.[citation needed] On February 5, 1997, the jury unanimously found there was a 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to find Simpson liable for damages in the wrongful death of Goldman and battery of Brown. In its conclusions, the jury effectively found Simpson liable for the death of his ex-wife and Ron Goldman.[6] On February 21, 2008, a Los Angeles court upheld a renewal of the civil judgment against him.这个案子很经典,上面的一段是wiki上的英文案例,你可以找一些关于这个的中文资料,然后选择一个角度(比如种族歧视与陪审团制度的矛盾、毒树之果原则、媒体和舆论与司法公正的矛盾等等),或者一篇参考的中文文章(很多中国的法律人也会研究这个案子,发表一些观点),自己写或者翻译一篇英文论文出来就是了。下面引用一段英文资料,有个人在提问,为什么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判决辛普森无罪,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又判决他赔偿自己妻子死亡赔偿金。 Jeralyn Merritt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简略的回答。我想你大一的论文,字数要求不会太多,所以参考一下他这段答复吧。如果字数不够就把上面wiki的资料加一些进去,简单的交待一下案情。Q. I am a high school government student, and I have a question that has been bothering me that my teacher refuses to answer. In the . Simpson case I know that the state jury did not find him guilty on the charge of murder, but the federal court did on the charge of wrongful death. What is the difference and why were they able to do that? -- Geni A. . Simpson was charged with first degree murder in the state court in California. The jury found him "Not Guilty." A "not guilty" verdict means the state failed to prove the charges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which is the standard of proof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 Criminal cases are brought on behalf of the citizens of a particular state or federal district, not by the victims or their . Simpson was found not guilty in the criminal case, the families of Nicole Brown Simpson and Ron Goldman sued him in the state (not federal) court in California for wrongfully causing their deaths. Civil lawsuits for wrongful death are tried for money damages, not to put the defendant in prison. Civil cases are brought in the name of individuals, not in the name of the evidence was introduced in the . Simpson civil and criminal trials. For example, although . Simpson denied it, evidence was presented in the civil trial that . Simpson owned a pair of Bruno Magli shoes that matched shoeprints left at the murder . Simpson exercised his constitutional 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and chose not to testify in the criminal trial. All defendants in criminal cases have this right. In the civil trial, . no longer had such a right because he had been found not guilty of murder and could not be tried again for it. He had to testify when the opposing side called him as a witness. Thus, the jury in the civil case got to hear 's testimony while the criminal jury did the criminal case, the jury got to see that the glove left at the scene of the crime did not fit . Simpson. This experiment was not repeated for the civil jury. The jury in the criminal trial got a far stronger portrayal of the problems with the DNA and other scientific evidence in the case, and the poor management of the crime scene, than did the civil jury. And the criminal jury got to hear the false testimony of Los Angeles police officer Mark Furman, who later admitted lying and pleaded guilty to , the burden of proof in criminal and civil cases is different. In criminal cases, the standard is "proof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There is also a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that stays with the defendant until and unless the jury returns a guilty verdict. In civil cases, the standard of proof is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which essentially means "more likely than not," or put another way, proof by 51% or jury's verdict in the civil case was not that . Simpson was guilty of murder, but that he was liable for (which essentially means responsible for causing) the deaths of Nicole Brown Simpson and Ron light of the different evidence presented, burdens of proof and ultimate issues the juries were called upon to decide, the verdicts in the criminal and civil trials were not really all that inconsistent. -- Jeralyn Merritt

Analysis of Legislature Proposals on Concurrence of Claims of Medical DisputesAbstractMedical disputes refer to the disputes and discrepancies occurred in the medical procedure between hospitals and patients. Concurrence of claims mean the parties concerned may choose only one of such claims when entitled to many claims. As for the medical relations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atients' awareness to protect their own rights, there are increasingly discrepancies between the health of patients themselves and medical science, one of the issues is the settlement of the concurrence of claims in the medical disputes---which may protect the patients' rights more efficiently, claim of breach or claim of tort. In the medical disputes, when there is medical agreement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medical damage may constitute breachment of the medical agreement asit satisfies the essential factors of breachment; meanwhile, it may as well constitute action of tort as its damage to the patients' rights of life, health, boday and reputation. 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liability of beachment and t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liability of concurrence of claims and medical disputes, and concludes the loopholes of our legisl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is thesis puts forward my own views toward the settlement of concurrence of claims by reference to the advanced international legislation regarding concurrence of claims in medical words: concurrence of claims , liability of breachment, liability of tort, legislation 纯手工翻译。别忘给分啊楼主。

The theory of criminal law of shallow understanding errors1. irrtumslehreLegal irrtumslehre, namely, refers to the illegality mistake for own behavior in law, whether what crime constitutes a crime shall be punished by, or what is wrong, is to oneself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action of meaning or misunderstandings. Legal irrtumslehre usually includes three conditions: (1) the actor's behavior in law does not constitute a crime, the offender and constitutes a crime for which imaginary guilty, (2) the behavior in law constitutes a crime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 crime, the offender mistaken assumptions that innocent, (3) for his act constitutes a crime shall be convicted and punishment in light of the existing errors, misunderstanding or punishment. Due to the legal irrtumslehre, only to the behavior of the offender is not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legal assessment, and for their actions in fact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situation is still there, so its act constitutes a crime shall be investigated for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s and how it is not usually occurs.(1)Imaginary innocent treatment principleThe principles for imaginary innocence, whether it involves a deliberately elements. Foreign criminal law theory basically has the following kinds:1)Should know that don't speak, just for criminal facts have understanding. Canada criminal code article 19 regulation: "the ignorance of the law excuses and crime can be ShuZui reason." Motto: "Roman law and legal disclaimer" somehow also expressed a principle, namely: "in the crime as subjective FanYi established condition, not request to recognize his behavior of richtswitrig".2)Should know the reason, according to two: mor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personality responsibility theory. Mor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emphasizes on the rationality of free will blame illegal conduct, is considered to be objective stance. 3)That said, the possible illegality of responsibility for deliberately, at least to the possibility of understanding illegality. While in China mainland,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ncept of crime has another concept -- social consciousness that harm to discuss richtswitrig already meaningless. Because the deliberate crime according to law condemn the illegality of the offender is not known, the law itself is not damaged, the law of the social consciousness is harm. Social harm consciousness is the essential contents of the crime, illegal consciousness is the legal form of social consciousness. Therefore, our country law more emphasis is on the rationality of essence, which is harmful to the society values. Just because of its social harmfulness, with a social moral evaluation colour, easier for people to grasp and observe. Therefore, the author thinks that, in general, the person need to recognize his behavior may be the result of inevitable or harmful to the society, and has already know. With intentionally But in fact, the forbidden by law and mass that is harmful to the society in our country nowadays the behavior under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be consistent, in other words, know the social harmfulness also know the possibility of illegal, but know the possibility of illegal is inevitable should also realize social harmfulness, both are unified. Therefore, it is generally thought that the law is no excuse, the reason of law does not exclude the misunderstanding in principle, but can be culpable for deliberately discretion. (2) Misunderstandings treatment principle. PunishmentWe might as well so the essence of blame for his due: the crime in the subjective should blame or blame, for the intent or negligence performance. If the offender because of misunderstanding that legal person feels very innocent, lack of this should blame or condemning sexual, from the fundamental measure, blame is absolutely not consider disclaimer. Especially in the modern society, the legal category SAN marino, legal entry in different fields and different levels of books, recognized, comprehend legal apparently endless and same, so the person of law and misunderstandings, not inexcusable. Now, both in theory and practice, the method not cling to forgive "seems to have in shake. Therefore, to a certain extent, can also think admits exceptions excusable is legal misunderstanding of criminal law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humanity. In addition, it was not in the act of which is prohibited b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especially after a circumstance, should have knowledge of richtswitrig actor, constitute the understanding of deliberate point of view, with the attitude of this understanding, of course, that is not the illegality or by the simple statement actor.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only when the legal establishment of may, FangKeZu but . The fact mistakeThat mistake, is to determine its subjective behavior nature and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levant facts wrong understanding. From the wrong reasons and phenomenon of angles, generally known that there are several mistakes:(1) Object irrtumslehreThe object is known for errors, whether there is objectively error object. It includes actor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criminal behavior of the hazards for the object and actually does not exist, or for criminal object and actually does not exist, or infringe a criminal object and actually invaded another crime object. The object of objects is usually known errors caused by mistake, but the object of different social relationship reflects different. Evil doer of objects and actual expected in fact not only harm object does not agree, and in the nature of law is not consistent. Therefore, the object irrtumslehre may affect the form of sin, crime accomplishment, and may even attempted to influence the crime. For example, in view of the circumstances, not a thought before the enemy, and a party came to stick, afterwards just know the ox was wounded. A thought of damage is "people", and the actual wounded is "cow", do not belong to the same laws of the object. Similar situation and will generally be mistaken for drug trafficking items, Actor will stolen items in the theft of guns in stealing together. This object from the subjective errors, see, is a kind of mistake, From the objective, because the mistake crime to no avail, where the criminal attempted )Object mistakeObjects can be generalized mistake, including object mistake to belong to the object know mistake is inevitable object irrtumslehre. These include, is known to be wrong object of legal property of the same object mistake and legal properties of different objects, namely the object irrtumslehre irrtumslehre. In order to distinguish with the object mistake here, the cognition to the same object only mean error between the different objects, namely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evil doer expected objects and actual harm to the object, but not in fact in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same situation. This object mistake again say things on purpose mistake not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s a reserve, killing b shall be killed as b and c, do not affect a rap. This is the need to consider that a kill b behavior "mistake" cause others (c), belong to an intentional crime (b) "death", for the excess result,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which determine the ordinary mail of death was deliberately recognized for deliberately, to the death of the fault is propylene, identified as negligence, according to the intention or negligence of the general mark recognized FanYi or state of mind, not applicable rules of the ) Behavior irrtumslehreBehavior mainly includes two kind of mistake: first, the behavior nature irrtumslehre. That actor has to its social harm nature, such as understanding not imaginary defense. Behavior nature mistake might affect the form of sin, and may also affect crime. Second, the behavior tools (methods) irrtumslehre. That person to use when the conduct of tool (methods), which affects not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harm results, behavior tools (methods) mistake can affect crime or attempted was founded, also can affect crime or belongs to the incident, a typical for murder on hazardous substances, because the drug failure and failed to kill people, can think method or tools for error doer of consciousness beyond reason not to succeed. And as actor see armour, second coming together, hence shot to play, but can't hit by the party and. Look, this is from the phenomenon of an object, or the final results for the mistake, but this error is based on the fact that the wrong doer identify offender is carefully identify to begin, can think recognize is accurate, errors in ChaWu itself. The solution to this situation, "said", its legal with qualitative and recognize wrong object is consistent, namely directly recognized as an intentional homicide accomplishment. The death of a person is directly intentionally to b, death is the indirect intentional, just for a to b is attempted, accomplished. Additionally, if in daily life because misidentification object and damage of consequences, the crime itself is not just any criminal negligence because of )Causality irrtumslehreCausality mistake, is on his behavior and harmful results of actual connection between errors. Generally include: first, not some harm result, as has happened actor. This generally constitute a crime. Second, has certain harm result, but not for actor or for his behavior is caused, and does not affect crime accomplishment. Third, really happened, the offender is aware of its behavior, but with the actual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harm to the process or a mistake, general to punish crime accomplishment. In theory, the offender is not only a crime, but continuous movement, this several continuous action is not a few crime, but a crime. In this sense, doesn't exist on the results of the irrtumslehre and facts mistake and proceduresDomestic scholars in fact know mistakes and errors between the issue legal representative views mainly include:(1)For own behavior whether in law constitutes a crime, criminal or what kind of criminal punishment shall be under the incorrect understanding is legal irrtumslehre for his behavior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correct understanding is the fact that mistake,(2)The objectivity of crime is a false understanding of crime, that mistake of objective facts have clear understanding, only to act in the evaluation of existing laws on the concept of law is not correct mistakes。(3)Actor known facts and actual fact don't agree is wrong, the person that judgment and objective law is law of illegal inconsistency ideas basically could in theory and legal irrtumslehre fact distinguish mistakes, it is important to emphasize that:1) With the conviction that the so-called irrelevant, as this mistake to hit each other, the shooting head caused the death of heart, without vision of research into our. 2) Study of the theory of error, error occurs when the purpose, but whether to intentionally resistance, reduce plots affected only the wrong cognition, natural sentencing nor will it into the error theory category. 3) This does not constitute a crime and actor for crime, and for their behavior in the criminal law on the crimes and how to apply for criminal punishment on such specific knowledge error, conviction according to law. Based on thi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at the fact that criminal law is only to know wrong doer of elements to know the so-called objective facts constituents of mistake is the fact that the legal irrtumslehre error refers to the legal action is illegal and the evaluation of the mistake. From the theory of facts and legal irrtumslehre error, but the problem is in the law, criminal elements to the facts and law closely combined circumstances (like some administrative crimes and economic crimes), or is in a fact itself contains certain laws of evaluation content, to distinguish with a mistake is the fact that mistake or legal wrong, is often difficult. If the property of his humanity and obscenity obscenity, administrati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JinYuOu, disrupt public until its precondition of the legitimacy of the public, and legal irrtumslehre facts wrong intertwined, and this is what we distinguish facts and legal irrtumslehre errors will solve the some cases, the defendant should know that because of the lack of knowledge, and not to the behavior of social harmfulness, so that the defendant is not "knowledge they will entail harmful consequences to society, and hope or allows such results" and deliberate crime, the burden of proof is only FanYi prosecution, in addition, prosecution without proof the defendant not normal, but normal mental and spiritual normal presumption defendant directly if the defendant that his spirit is not normal, it shall provide necessary evidence by himself to prove. Thus, the author, on legal irrtumslehre processing, can adopt the presumption of ways to handle. Which country presumption every normal citizens are known, unless the law can put forward defense "advantage prove" above, or the evidence rebut these presumption is established. From the efficiency of lawsuit, said the country is impossible to prove the defendant is known of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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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翻译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英汉语言的异同及其翻译策略

在英汉翻译中,两种语言在词汇方面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词的意义,词的顺序和词的搭配能力三个方面;从句法方面来说,英语和汉语在句子结构,句子顺序和其他一些表达方式上则有各自的特点。下面笔者就从词汇现象和句法现象两方面来探讨英汉的对应程度如何,以及根据这些对比,在进行翻译实践时,应该运用哪些翻译技巧。

1、英汉语言的对比

英汉词汇现象的对比

首先,从词的意义方面来看。词汇作为语言的三要素之一,相比于语音和语法,它的变化最快。随着社会和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在语言中一方面增加了新词,一方面旧词增添了新的意义。人类发明轮船以前,用的是帆船,英语“sail”一词原意为“帆”,短语“setsail”,就有张帆起航之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帆船逐渐被用煤,柴油,甚至是用核动力的轮船所代替。自从潜艇出现后,“sail”这个词又增添了“潜艇指挥塔”的新含义。这就是词义的发展变化,我们在对比英汉语言时,应该明确它们的对应情况是随着时间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着的。英语词汇在汉语里的对应程度,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况。第一,完全对应。英语中的词所表达的意义,可以在汉语里找到完全对应的词来表达。如“computationallinguistics”(计算语言学),“”(美国国务院)。这主要是一些已有通用译名的专用名词,术语和生活中常见事物名称等。第二,部分对应。英语中有些词和汉语中的词汇在词义上只能部分对应,体现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morning”(上午,早晨),“gun”(枪,炮),一个英语单词相对应有较多的汉语意义.第三,无对应。

英语中有些词或汉语里有些词在对方语言里找不到对应的词来表达。这主要是指一些新词以及反映社会特殊风俗和事物的词。如英语单词“beddo”(指的是一种多用途的床),“plumber”(美国调查政府雇员泄密的特工),“brunch”(为了休闲和放松,通常周日才吃的早午餐);汉语里如“八仙桌”,“太师椅”等在英语中都无法找到对应的词。最后,英语中很多词都是一词多义,分别与汉语中几个词对应。对于这些多义词的具体意义,要联系上下文来确定。比如“time”一词,在“havenotimetodosomething”中,它的意思是时间;在“Thetimesaredifferent.”中,意思为时代;在“Imetherseveraltimes.”一句中,它指的是次数。可见一个单词可能会有很多词义,意思随着不同的使用场合而不同。

其次,从词的搭配能力方面看。英语和汉语在词的搭配能力上有差异,一个英语单词往往可以搭配很多其他的单词,来表达不同的汉语意思。以单词“cut”为例,可以用于以下短语之中,如cutcake{切蛋糕},cutwheat(割麦子),cutfingernails(剪指甲)。由此可见,cut的搭配能力很强,可以用于“cake,wheat,fingernails”,而汉语就需要分别用“切,割,剪”来搭配.在翻译时,要注意英汉语在搭配能力上的差异,译文选词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如“Sheworeapairofsunglassesandawhitedress.”一句中,wear分别搭配了两个名词“sunglasses”,和“dress”,应译为“戴太阳镜”和“穿连衣裙”.

最后,从词的顺序方面看。英汉句子中主要成分如主语,谓语动词,宾语的词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定语的位置和状语的顺序在英汉语中则有同有异,变化多样。例如,汉语句子“他们在教室里唱歌”,翻译成英语是“Theyaresingingintheclassroom.”,汉语中状语“在教室”是放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而英语中状语“intheclassroom”,放在了谓语动词的后面。又如英语中时间或地点状语之间的排列顺序是从小到大,而汉语的顺序是从大到小。如“.”,译为“她出生于1990年10月1日上午8点。”另外,定语的位置在英语和汉语中也有差异,英语单词作定语时通常放在它所修饰的词的前面,但有时也后置,如“aninterestingstory”中,定语“interesting”是放在被修饰词“story”的前面;而“somethinginteresting”,当中定语“interesting”放在被修饰的词的后面。然而汉语的定语一般前置。

英汉句法现象的对比

在翻译中,英汉句子结构有时不需要转换,有时则要根据情况进行转换,这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英汉句法现象上的差异,主要就体现在句子结构和句子顺序两个方面。

句子结构的转换分以下几种情况,将英语简单句转换为汉语复合句,将英语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简单句,英语倒装句转换为汉语正装句,英语被动结构转换为汉语主动结构等。如“Shedoesn'tknowwhatlifemeanstoher.”这句话在译为中文时,可将英语中的主从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的简单句,译为“她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英语中,为了突出重点和上下文语气的需要,常常用倒装结构,而汉语一般不倒装,此时应将英语倒装句译为汉语正装句。

另外,英汉的句子顺序,这里指的是主句,从句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它们的先后位置也不完全一样。

现以英汉复合句中的时间顺序为例。英语主从复合句中,表时间的从句既可以放在主句之后,也可以放在主句之前,位置很灵活。而汉语则会按照比较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将先发生的事陈述,之后陈述后面发生的事。如“AfterIhadmydinner,IwatchedTV.”英语句中,不论动作发生的先后顺序,主从句位置可以互换。若将此句翻译为汉语句子,则应先说先发生的事:

“吃完晚饭后,我看电视”.表示因果的英语复合句也是一样,因果顺序较为灵活,而汉语的习惯表达是因在前,果在后。

2、英汉翻译技巧

通过以上对英汉两种语言的词汇和句法现象的对比,可以看出两种语言各有特点,在翻译时根据这些特点,可以运用一些翻译方法和技巧来表达语言形式的思想内容。英汉翻译常用的方法和技巧很多,如词义的选择,引申,词类转译,增词法,省略法,正反表达法,分句合句法,各种从句的译法,习语,拟声词的译法等。现根据上文提到的英汉差异,从分析语言的特点入手,着重选择几种翻译技巧加以说明。

词义的选择

英汉两种语言都有一词多义,一词多类的现象,同一个词往往有几个不同的词义,属于几个不同的词类。在英汉翻译的过程中就要根据英汉词汇的对应情况,选择和确定关键词的意义,有时还需要对词进行引申和选择其褒贬意义。选择词义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根据词在句中的词类和联系上下文,看词在句中的搭配关系。如在“Likechargesrepel,unlikechargesat-tract.”一句中,根据分析词类,判断出“like”是形容词,汉语意思是“相同的”,全句翻译为“同性电荷相排斥,相异电荷相吸引”.

“like”除了作形容词外,还可以作动词和介词。如“Tomlikestoplayfootball.”中,“like”作动词“喜欢”讲.“Herhairisshininglikegoldinthesunbeam.”中,like作介词“像”讲.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要选择正确的词义,可以根据该词在句中的词类来确定。另一方面,英语中同一个词,同一词类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往往也有不同的含义,必须结合上下文再根据词的搭配来确定某个词在特定场合中的意义。如以下几句话中的“serve”一词,都作动词,但根据上下文,可以确定它的词义是不同的。“.”中译为“任职”;在“Histwodaughtersandasonservedinthearmy.”中译为“服役”;在“Itisyourturntoserve.”中,译为“发球”.

英语中,常用一个表具体形象的词来表示一种概念或一种属性,而汉语常用抽象的概念。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英汉在表达习惯上的差异,不能逐词死译,应根据上下文和逻辑关系将该词的意义作进一步的引申.如,“Everylifehasitsrosesandthorns”中的“rose”(玫瑰)和“thorn”(刺)这两个具体形象不能直译,而要引申为“甜”和“苦”.整句话译为“每个人生都有自己的苦与甜”.又如,“Ihavealittlemoneyputasideforarainyday.”此句中的“rainyday”不能译为“下雨天”,而是一个抽象概念,指急需用钱之时。

转译法

在英汉翻译中,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不同,就不能“一个萝卜一个坑”来死搬硬套,有些词在翻译时需要转换词类,这样才能使译文流畅自然。词类的转译法就是指将原文的词类转译为其他的词类,如英语名词转译为汉语动词,例句“.”中的“teacher”是名词“教师”,在翻译时可转译为动词“教”,本句译为“我想她会教得比我好”,如果译为“我想她会是比我好的教师”就显得死板生硬。形容词有时也可以转译为名词。英语中有些形容词加定冠词可以表示一类人,汉译时就要把形容词译为名词。如“Wewilldoourbesttohelpthesickandthewounded”中的形容词“thesickandthewounded”要译为名词“病人和伤员”.英语中还有一些形容词表感觉,情绪,如“angry,confident,afraid,aware,concerned,ashamed,thankful”等,这类形容词放在系动词后作表语用时,往往可以转译为汉语动词。

如“Heisawareofhismistakes.”此句中形容词aware应译为动词“知道”.英语和汉语比较起来,汉语中动词用得比较多。根据这一特点,英语中很多词类,尤其是名词,形容词,副词在汉译时往往可以转译成动词。

增词法

英汉两种语言,由于表达方式不尽相同,翻译时,除了转换词类外,还可在词量上作增减。增词法就是根据意义和句法上的需要增加一些词使译文更加忠实于原文的思想内容。为了使句子更加通顺流畅,在翻译时可以增加动词,形容词,副词,名词等。如“Hewenthomeafterthebanquetsandconcerts.”如果直译为“在宴会和音乐会后,他回家了。”,意思似乎不够明确,但如果在名词前加上动词,译为“在参加完宴会和出席了音乐会之后”,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动宾词组,句子就更通顺了。又如“Thecrowdsmeltedaway,”(人群渐渐散开了)。本句中,在动词前增加了副词“渐渐地”,使译文的表达更加确切。再如“Youshouldwashbeforemeal.”(你应该饭前洗手)。该句的宾语“手”其实是隐含在动词“wash”之后的,所以在翻译时要把宾语表达出来,在这里增加了名词。另外,英语中的数词往往能直接与可数名词连用,而汉语往往要借助量词来表达其形状,特征。如,abike一(辆)自行车,abaddream一(场)恶梦,aredsun一(轮)红日.

以上几个例子中,在汉译时都增加了量词,这样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省略法

前面提到的增词法是指增加一些词来使译文更通顺,省略法则是指原文有些词不需要译出来,删除一些可有可无,有之反而累赘或违背译文语言习惯的词。但省略并不是摒弃原文的思想内容,而是译文中虽无其词但明其意。现从语法角度和修辞角度分别举例加以探讨。第一,从语法角度看,可以省略代词,it,连接词,冠词,前置词等。根据汉语的习惯,前一句话已经出现主语,而后一句若是相同主语,则不需要重复使用。然而英语通常每句话都有主语,在翻译时应考虑到英汉在表达上的差异。如“Hewasthinandhelookedmiserable.”(他很消瘦,看上去很可怜),第二句话中的主语在翻译时已省略掉。英语中的物主代词在汉译时往往也可以省略。如“Heshruggedhisshouldersandshookhishead.”中的物主代词“his”不需要译出来,该句译为“他耸耸肩,摇了摇头”.在英语中,it也是一种代词,它常常作非人称用,此时,往往省略不译。如Sheglancedathiswatch;itwas7.(她一看表,是七点了)。另外,汉语词语之间的连接词不多,其逻辑联系常常是暗含的,英语则不然,连接词用得比较多,因此,英汉翻译时不需要把连接词译出来。第二,从修辞角度看,英语句子有些短语反复出现,英译汉时可作适当省略。“Appli-cantswhohadworkingexperiencewouldreceivepreferenceoverthosewhohadnot.”译为“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如果不作省略,译成“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就显得罗嗦。

英汉翻译还有很多方法和技巧,如重复法,正反表达法,反正表达法,分句合句法等,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本文对比研究了英语汉语在语言文字上最普遍最典型的特点和差异,提出几种适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供教师在翻译课教学时参考。当然,各种翻译方法和技巧在翻译时应根据原文的具体思想内容加以灵活运用,不应生搬硬套。总之,翻译是一种语言的创造性活动,经过实践积累总结的翻译理论和技巧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可以用来指导和启发翻译实践,而翻译实践也是检验翻译理论是否正确的标准。作为英语教师,在进行翻译课的教学时,应注意到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做到既重视翻译实践,也不忽视必要的翻译理论。

参考文献:

[1]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J].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3]方梦之。英语汉译实践与技巧[J].天津翻译出版公司,1994.

[4]范仲英。实用翻译教程[J].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英汉翻译中的“忠实”

摘要: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英语的重要性,英文写作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中英文背景的巨大差异,思维方式的不同以及写作角度、方法、用词等的不同使得我们在英语写作中出现了很多错误。很多的实例证明,英语的学习言语错误与汉语干扰有直接的关系,即负迁移,也就是汉语之间的差异对外语学习造成的干扰以及与所学外语的某些特点、某些规则造成的干扰有关。

关键词:英汉翻译 表达方式 忠实 1 英文对同一事物的表达方式的不同造成的错误

词性错误

很多同学在英文写作时只注意所选词的词义,而忽视了该词的词性,造成用词错误的发生。

(1)My friend doesn’t afraid of dogs.

(2)His father adviced him not to fight with anybody.

例句1)把形容词误用为动词,而例句2)把名词误用为动词。这是由于基础不牢,对一些常用词不认真考证,导致用词的错误。

词形错误

在英文写作中经常会出现遗漏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形态,还有关于名词单、复数的错误,这是因为在汉语中,汉语的名词一般不分单、复数,也无可数、不可数之分,主谓间也不存在数的关系,谓语没有第三人称单数的问题,由于中英文用词这明显的区别,在英文写作时会写出这样的句子:

(1)There are many sheeps on the grassland.

(2)She look after 3 children.

例句(1)中,sheep被当作可数名词,其实它不可数名词。例句2)中,look应为第三人称单数looks。

虚词错误

英语虚词包括冠词、介词和连词,冠词和介词在汉语中根本就不存在,用错的几率很频繁,而唯一在汉语中可以对上号儿的连词显然起到了很是深远的负迁移的作用:

(1)He arrived Beijing yesterday.

(2)I bought the dictionary in 1980s.

(3)Although it is raining, but I go to school all the same.

在例句1)中,arrive是不及物动词,其后一定要用前置词in或at,所以arrive后应加in。例句2)中,英语中“…年代”前必须用定冠词,所以应改为“in the 1980s”。例句3)中,由于受到汉语“虽然…但是…”结构的影响而出错,所不同的是在英语中although…but只能用一个。

语境不同所选词也应不同,这是又一个易出错的地方

语境不同,用词也应不同,语境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着用词,因此在写作时必须要选用适合上下问的词语来选词,如不注意语境对选词的影响,就可能因用词不当而写出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句子。

May I open the gate?The are in the room is too close.

此句从上下文看,说话者gate指的是房门,应该用door才合理,而gate指的是“院落的大门”,不符合上下文的表达。

2 翻译界在翻译的标准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但有两条标准是大家所公认的忠实、通畅

所谓“忠实”,首先是指译文必须准确如实的传达原文的内容,对原文的意思既不能随意歪曲,也不能任意增减。内容除了指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说明的道理,描写的景物以外,也包括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忠实”还指对原文风格的如实传达。译者者不能随意改动原作的风格面貌,如原作是口语体,就不能译做书面体;原作是粗俗的文体,就不能译成高雅的格调,也就是说,译者不能用自己的风格去代替原文的风格。

有些译者过分拘泥于原文的字面形式,译文晦涩难懂,不知所云

汉英翻译中,“忠实原著”一向是第一要求,是多少年来翻译理论和实践一直围绕的中心。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呼吁想要告诉大家对翻译的仅仅“忠实”已经满足翻译要求。《外国语》1998年第3期所载《从梦想到现实:对翻译学科的东张西望》一文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文中引勒菲弗尔语曰:“忠实只不过是多种翻译策略里头的一种,是某种意识形态和某种文学观结合之下才导致的产物。把它捧为唯一一种可能的、甚至唯―一种可容许的策略,是不切实际的、徒劳无益的。”文章作者据此及其他一些类似论点得出结论:“忠于原文不是理所当然的、唯一的标准,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绝对正确的标准。”

译者可否选择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忠实

翻译的出现是出于文化交流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把它比之于向国人介绍西洋绘画、西洋音乐,或者相反,把中国画或者中国的民族音乐介绍到国外去。无论这种介绍活动的其他目的怎样,在一个首要的、根本的目标上它们是一致的:向文化的接受者呈现原作的本来面貌。在这个起点上要求的是绝对忠实,我们并没有“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选择。

这时“忠实”就意味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完完全全、不多不少的再现。但是我们无法把翻译与介绍绘画、音乐的类比坚持到底,其根本原因在于,两者所使用的媒介不同。钱钟书先生早就指出,“我们该辨清,假使绘画的媒介(medium)是颜色线段,音乐的媒介是音调,那末诗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义;假使我们把文字本身作为文学的媒介,不顾思想意义,那末一首诗从字形上看来。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迹,从字音上听来,只是不成腔调的声浪。”

到这时“忠实”就成了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缺乏客观性就缺乏可操作性。

但是,翻译的“忠实”标准并不是如此就能被轻易否定的。在实践中,人们可能牺牲一部分“忠实”,但这往往是为了保证更大部分的“忠实”能够实现,仍然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忠实”。事实上,―旦放弃对于忠实的主观追求,译者就没有理由停止在“百分之三十”,而会走向百分之十、百分之五甚至更少。对忠实的追求是维持原文与译文之间联系的纽带,这根纽带一旦被切断,也就无从被称之为译文,翻译也就随之不复存在。

3 结语

在翻译中,“忠实”固然重要,但只有忠实是远远不够的。翻译不是一字不落的复制,也不是不顾原著的表达肆意加上译者的思想随意篡改,翻译不仅要重现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所描述的景物更重要的还要重现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及风格。

一.关于本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 英语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可以在三个大的方向中进行,即英语文学,语言学和翻译学。各个大方向中又可以选择小的方向,具体解释如下: 1.英语文学:选择英语文学的毕业论文选题可以从三个方向进行:国别文学研究、文学批评理论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 在进行国别文学研究选题时,一般选取英国文学或美国文学中的某一经典作家(如海明威),某一经典作品(如《双城记》),某一写作手法(如象征手法的运用)或某一文学思潮(如浪漫主义运动)作深入研究。但在选择作家或作品时最好选择在文学史上作为经典的作家或作品。有个别流行作家或作品极富盛名,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如《飘》或《荆棘鸟》,学生有强烈愿望选择它们作为研究对象。在不可避免上述情况时,应该尽可能地挖掘作品内在的深刻含义,不能流于肤浅的分析。 文学批评理论的选题一般不太适合英语专业本科生,因为该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英语专业研究生阶段,本科生一般不具备文学批评理论的知识结构。这个方向的选题可以有关某一文学批评理论,一文学批评术语的阐释或某两种或以上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比较。 比较文学研究就是将两个以上的作家或作品进行比较。这两个作品或作家可以是同一国别的(如“雪莱与拜伦的诗歌比较”),也可以是不同国别的(如《牡丹亭》与《罗密欧与朱丽叶》) 2.语言学:选择语言学的毕业论文选题可以在两个大的方向进行:普通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 普通语言学的研究就是对于英语语言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研究,如对一种词性、或一种时态、或拼写、语调等等方面的研究(如“一般现在时及其交际功能”)。 应用语言学包括教学法的研究和其它一些新兴的应用语言学分支的研究。师范专业或本身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选择教学法方向的较多。在这个方向选题,也要避免过大范围的选题,而应对一个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教学实践或实验。这个方向的好的选题有:“个性与英语教学”,“方言对英语学习的影响”等。 3.翻译学:翻译学的选题一般可以在两个方向上进行:翻译理论以及翻译活动。对翻译理论的研究就是探讨某一种翻译理论等等。相比之下,对翻译活动的研究更多一些,这些选题可以是对一种语言现象的翻译、或一种修辞格的翻译的研究(如“汉语成语的英译”)。应该注意的是,在对翻译活动作研究时,往往需要某种翻译理论支撑,总结规律,并对这一活动作出评价,要避免仅仅时例子的罗列。 二.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包括前置、主体、附录等三个部分。 (一)前置 1.英文封面:由论文英文题目、解释、作者、指导老师姓名和职称、时间组成。 2.目录:由论文的中、英文摘要、篇、章、条、款以及参考书目、附录等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排在英文封面之后另页。 3.中、英文内容摘要: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宜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以及实验方法、数据或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中文摘要一般在200字左右 4关键词:关键词是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为便于文献检索,学位论文应注明三至五个具有代表意义中、外文“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就是论文的中心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分别排在中、外文摘要的左下方。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外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 (二)主体部分 主题部分包括引言(Introduction)、正文(Body)、结论(Conclusion)、参考文献(Bibliography)。主体部分必须由另页右页开始。 1.引言: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涉及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研究设想、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概述、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等。 2.正文:论文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一般论文选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论述或论证。要求论据充分,论点明确。行文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正文部分要有分级标题,章、条、款、项的序号编码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分级系列编号法,论文中的章、条、款、项依次排列,依次从1开始,连续编号,中间用“.”相隔,最末级编号之后不加点。示例: 1. 2.…… …… .… 3.结论:学位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它是对正文部分的论述的概述,也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4.参考文献:写作学位论文过程中,阅读或运用过某些文献所列出的书目清单,置于正文之后,另页开始。参考文献的著录按原文献语种为原则。 (1)文献目录应另页书写,外文文献排前,中文文献排后。外文文献书名须用斜体。 (2)文献目录一律按作者姓氏汉语拼音或外文字母顺序排列。 (3)每条文献必须顶格写,回行时空两字或五个英语字母。 (4)将各文献的类型代号(即文献英文名的首字母)注明在文献之后: 专著[M] 学位论文[D] 论文集〔C〕 报纸文章〔N〕 期刊文章〔J〕 报告[R] 专利 [P] 专著、论文集的析出文献[A] 其他未说明文件 〔Z〕 电子文献中光盘图书 [M/CD](MONOGRAPH ON CD) 网上期刊〔J/OL〕(serial online) 5.文内所引文献:要求附夹注,应在引文后加括号注明作者姓名(英文只注姓),出版年和引文页码。若为转引文献,则加quoted in 字样。 例:(王佐良,1982:38) (Newmark,8:26-33) 6.文献中列出的文献应该与正文中标注的文献一一对应。正文中没有出现的,不应出现在参考文献中。 (三)附录部分 附录包括所有与论文有关的补充材料,如图表或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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