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十七条被认定与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导师做出以下处理: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负连带责任的导师,做出停招1—3年或取消招收研究生(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处按照相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在校学生还可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一)作者科研能力不足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言,科研能力是衡量硕士研究生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而作为教育成果集中体现的学位论文,其所反映出的科研能力的强弱,可以作为判断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1、作者科研能力不足主要包括: ①文不对题 即论述不能很好地切合论题,甚至跑题、偏题。 ②概念界定不清晰 即对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或关键词的界定不清晰,导致论述不清或研究内容不明确。 ③论述不严谨、不充分,推理不严密 即论文论证缺乏严密性,论述单薄,没有根据论题进行充分论述与阐释;存在逻辑上的缺陷或逻辑混乱,造成论文内容前后矛盾或有漏洞,致使读者无法准确把握作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也将受到质疑。 ④理论性或研究深度不足 即论文在论述过程中,没有对论题的理论基础进行必要的分析介绍,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理论框架,使论述显得凌乱;论文的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对深层次的研究问题进行探究和解答,理论深度不够和缺乏学术性。 ⑤研究重点不突出 即论文论述没有突出研究重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问题不明确,对论文观点缺乏提炼等。 2.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 主要包括: ①研究方法单一或不恰当。即由于论文选用研究方法较少,实验设计不科学,未使用该论题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手段等原因,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客观研究,体现不出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影响结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②数据不够真实有效。即论文所运用的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不足;数据选取不科学,甚至选取错误。 ③样本选取的科学性不足。即论文在调查阶段选取样本的科学性和典型性不足,抽样方法不科学;样本量不足,难以代表研究对象的整体情况。 3.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 作者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科基础知识薄弱,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4.论文结构不严谨 论文结构是论文的脉络框架,只有建构好科学的框架体系,再充实以相应的研究内容,才能形成一篇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论文结构的严谨性,是指论文各个章节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论文结构安排合理。大量“不合格论文”存在结构不严谨的问题,包括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章节设定逻辑性不强,论文章节拼凑痕迹明显。 (二)论文规范性欠缺 论文撰写具有规范性是论文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本次学位论文抽检中,论文规范性欠缺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二大问题。 1.格式不规范 格式规范主要指论文的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的规范。 2.语言不规范 在“不合格论文”中,不少论文都存在语言表达不清晰、口语化现象严重、写作不简洁、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错别字或翻译不正确等语言表达上的疏漏。 3.引证不规范 引证不规范也是很多“不合格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论文数据和引用文献没有标注来源,以及参考文献的罗列不规范。 (三)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 “不合格论文”在此问题上,主要表现为: ①论文创新性不足,难以区别出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和创新点; ②论文结论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没有达到研究应该有的价值水平;或研究结论不可靠,研究成果价值很低。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明显。 (四)文献综述质量较低 文献综述的撰写,直接影响到论文的整体质量水平。而在文献综述的撰写上,大量“不合格论文”都存在参考文献不足和综述撰写水平较低的现象。 1.参考文献不足 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很多“不合格论文”对学科或论题所涉及的学科发展状况和国内外的研究动态了解不够,无法全面评判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也无法准确把握论文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致使论文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或仅停留在资料和数据的罗列上,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高度。 2.文献综述撰写水平较低 文献综述撰写水平低,直接表现为文献综述结构混乱,没有对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脉络、研究进展和研究不足等问题进行宏观和深入的把握,仅停留在资料的罗列和简单的分析上,文献综述所得的结论无法支撑文章后续研究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当前的研究工作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推进。 (五)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 从“不合格论文”出现的本质原因而言,都可以归结为作者学术态度的不端正和学风的不严谨。而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是决定研究和论文质量最根本的因素。 主要表现有: ①工作量不足,即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没有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而是仓促写成,敷衍了事; ②存在抄袭现象,即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直接照搬相关的文献资料。 (六)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 选题,即选择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论文选题,一是需要有新意,即有区别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二是需要有关键性,即需要在学科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引起同行的关注;三是需要有可行性,即选题不能太难,要选择主客观条件基本具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研究目标的题目。 不合格论文选题主要表现为: ①选题的意义不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 ②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无关,属于其他学科和专业的研究范畴; ③论文立题不规范,论题太宽泛或所述不明,没有聚焦论点,无法成文。选题所存在的问题,人文社科类论文相较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明显。 早检测论文查重系统我祝大家顺利通过~~~
(一)作者科研能力不足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言,科研能力是衡量硕士研究生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而作为教育成果集中体现的学位论文,其所反映出的科研能力的强弱,可以作为判断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1、作者科研能力不足主要包括: ①文不对题 即论述不能很好地切合论题,甚至跑题、偏题。 ②概念界定不清晰 即对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或关键词的界定不清晰,导致论述不清或研究内容不明确。 ③论述不严谨、不充分,推理不严密 即论文论证缺乏严密性,论述单薄,没有根据论题进行充分论述与阐释;存在逻辑上的缺陷或逻辑混乱,造成论文内容前后矛盾或有漏洞,致使读者无法准确把握作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也将受到质疑。 ④理论性或研究深度不足 即论文在论述过程中,没有对论题的理论基础进行必要的分析介绍,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理论框架,使论述显得凌乱;论文的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对深层次的研究问题进行探究和解答,理论深度不够和缺乏学术性。 ⑤研究重点不突出 即论文论述没有突出研究重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问题不明确,对论文观点缺乏提炼等。 2.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 主要包括: ①研究方法单一或不恰当。即由于论文选用研究方法较少,实验设计不科学,未使用该论题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手段等原因,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客观研究,体现不出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影响结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②数据不够真实有效。即论文所运用的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不足;数据选取不科学,甚至选取错误。 ③样本选取的科学性不足。即论文在调查阶段选取样本的科学性和典型性不足,抽样方法不科学;样本量不足,难以代表研究对象的整体情况。 3.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 作者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科基础知识薄弱,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4.论文结构不严谨 论文结构是论文的脉络框架,只有建构好科学的框架体系,再充实以相应的研究内容,才能形成一篇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论文结构的严谨性,是指论文各个章节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论文结构安排合理。大量“不合格论文”存在结构不严谨的问题,包括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章节设定逻辑性不强,论文章节拼凑痕迹明显。 (二)论文规范性欠缺 论文撰写具有规范性是论文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本次学位论文抽检中,论文规范性欠缺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二大问题。 1.格式不规范 格式规范主要指论文的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的规范。 2.语言不规范 在“不合格论文”中,不少论文都存在语言表达不清晰、口语化现象严重、写作不简洁、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错别字或翻译不正确等语言表达上的疏漏。 3.引证不规范 引证不规范也是很多“不合格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论文数据和引用文献没有标注来源,以及参考文献的罗列不规范。 (三)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 “不合格论文”在此问题上,主要表现为: ①论文创新性不足,难以区别出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和创新点; ②论文结论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没有达到研究应该有的价值水平;或研究结论不可靠,研究成果价值很低。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明显。 (四)文献综述质量较低 文献综述的撰写,直接影响到论文的整体质量水平。而在文献综述的撰写上,大量“不合格论文”都存在参考文献不足和综述撰写水平较低的现象。 1.参考文献不足 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很多“不合格论文”对学科或论题所涉及的学科发展状况和国内外的研究动态了解不够,无法全面评判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也无法准确把握论文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致使论文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或仅停留在资料和数据的罗列上,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高度。 2.文献综述撰写水平较低 文献综述撰写水平低,直接表现为文献综述结构混乱,没有对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脉络、研究进展和研究不足等问题进行宏观和深入的把握,仅停留在资料的罗列和简单的分析上,文献综述所得的结论无法支撑文章后续研究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当前的研究工作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推进。 (五)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 从“不合格论文”出现的本质原因而言,都可以归结为作者学术态度的不端正和学风的不严谨。而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是决定研究和论文质量最根本的因素。 主要表现有: ①工作量不足,即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没有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而是仓促写成,敷衍了事; ②存在抄袭现象,即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直接照搬相关的文献资料。 (六)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 选题,即选择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论文选题,一是需要有新意,即有区别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二是需要有关键性,即需要在学科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引起同行的关注;三是需要有可行性,即选题不能太难,要选择主客观条件基本具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研究目标的题目。 不合格论文选题主要表现为: ①选题的意义不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 ②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无关,属于其他学科和专业的研究范畴; ③论文立题不规范,论题太宽泛或所述不明,没有聚焦论点,无法成文。选题所存在的问题,人文社科类论文相较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明显。 早检测论文查重系统我祝大家顺利通过~~~
会的。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十七条被认定与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导师做出以下处理: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负连带责任的导师,做出停招1—3年或取消招收研究生(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处按照相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在校学生还可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1、用自己的语言无论是写什么论文,用自己的语言是最不容易和别人相撞的,在进行论文写作的时候,尽量的使用自己的话来进行描述。很多人可能会担心写相同的选题,自己写出来的话也容易和别人撞上,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因为论文查重是对于语段重复率的对比,而每个人使用语言的习惯,同一个物品,同一种现象的描述都会是不同的,只要尽量用自己的语言来进行论文写作,就不必担心论文查重率会太高。2、替换词语和摘抄用自己的话,这个技巧是针对写论文的时候的,但如果论文查重的结果已经出来,发现自己的查重率过高,而且标红的段落过多,怎么办呢?这种时候想要对它进行修改的话,就可以必要的对词句进行替换。替换过的词句可以是同义词,可以是与之相近的词,这样能够保持句子整体表达不变,但是却可以降低查重率。3、选择性的参考论文对于一些论文来说,摘抄是不得不进行的,但是在摘抄时也需有技巧的,如果整段整段的摘抄的话,很可能导致摘抄部分大段飘红,以至于论文查重率举高不下。因此在摘抄的时候一定要有选择性的进行摘抄,保留关键的词句,或者是干脆用自己的话将被摘抄的语段翻译一遍。
会的。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十七条被认定与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导师做出以下处理: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负连带责任的导师,做出停招1—3年或取消招收研究生(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处按照相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在校学生还可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若是不违反抄袭等规定,需要准备进行下一次盲评,若是违反了规定,极大概率拿不到学位证书。
相关规定
凡被盲评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盲评,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盲评比例。
扩展资料
盲评原因
可以避免一些人为因素。
具体
1、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10%随机抽取,作为论文盲评对象,被抽查者名单由研究生部备案。
2、被抽查参加学位论文盲评者的论文答辩资格由研究生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3、被抽出参加论文盲评者应在接到通知的七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一式三份,由所在系(部、所)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部。
4、每篇学位论文由3位专家评审,研究生部不接受被抽查研究生及其导师推荐评审专家,不公开评审专家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评
若是不违反抄袭等规定,需要准备进行下一次盲评,若是违反了规定,极大概率拿不到学位证书。
相关规定
凡被盲评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盲评,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盲评比例。
扩展资料
盲评原因
可以避免一些人为因素。
具体
1、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10%随机抽取,作为论文盲评对象,被抽查者名单由研究生部备案。
2、被抽查参加学位论文盲评者的论文答辩资格由研究生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3、被抽出参加论文盲评者应在接到通知的七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一式三份,由所在系(部、所)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部。
4、每篇学位论文由3位专家评审,研究生部不接受被抽查研究生及其导师推荐评审专家,不公开评审专家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评
要给。根据查询中国硕士论文官网得知,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不合格,审核人员要给出不合格原因,并提出评审意见。同时也要给出评审的结果。让毕业生能更加清楚怎么去修改。
论文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涉嫌抄袭的会被撤销学位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主要检查重复率
硕士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具体范围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3位外省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规模情况,按3-5%的抽检比例,确定抽检论文的数量。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中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扩展部分:
中国知网,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导航内容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哲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囊括了基础研究、工程技术、行业指导、党政工作、文化生活、科学普及等各种层次的期刊。收录期刊大部分回溯至创刊,最早的回溯到1915年。读者可直接浏览期刊基本信息,按期查找期刊文章[2]。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放心,只要没有学术不端,就不会撤销你的学位。
学位授予权是由所在单位全权决定的,任何上级无权干预。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
首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每篇论文供3位专家评估,如果两位觉得有问题就会回列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如果有一位专家说有问题,则由另外两家重新评估,如果两位中有一位说存在问题,则视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对于学校影响极大。对与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有下列情况之中的任何一项,不予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后无转变者;因考试违纪、作弊,受到过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两次及以上者;在毕业设计(论文)或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作假行为者。
硕士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会被取消学位证的
2014年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