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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家庭论文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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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家庭论文相关文献

关于家庭农场的外文文献有哪些答: 中英文外文翻译文献家庭农场摘 要家庭农场是一个农场拥有和经营的家庭像其他家族企业和房地产的所有权,往往会给下一代的传承。这是许多人类历史的主要是农业经济的基本单元,并继续在发展中国家。家庭农场的替代品,包括那些由农业,俗称“工厂化农场,或通过集体农业。关键词 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策略

‍‍‍‍摩登家庭的幽默,更多的是一种平淡和温情。每一集都有一个固定的主题,讲述三个家庭之间的故事,常常会有一段发人深省的个人独白,深刻到想抄到摘抄本上。关键是才看了5集就觉得心里很暖,每集都有冲突,但结尾都很温馨,真是的家庭生活,磕磕绊绊,但是愿意沟通和讲道理,有话就会说出来,特别明事理,这点真是很喜欢。‍‍‍‍

‍‍第一次看摩登家庭的时候,觉得没有太多好笑的,主要是因为我也没有认真看,以为它讲的是家庭的琐事,平凡的生活,甚至是感到无聊,但感觉很温暖,于是在做别的事的时候当背景音乐。真正看懂笑点其实是从第六季开始,那时候在网上搜,看看有哪些更新的剧,发现都不想看,于是没什么太多想法,就看看摩登家庭吧,基于之前也看过,没想到,自己一下子就看懂笑点了,突然之间!后来再回头看之前的五季,觉得都懂了,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开心。‍‍

《论美国家庭农场》1990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论美国家庭农场》是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蓝益江

摩登家庭毕业论文

《绝望的主妇》我觉得不错,不过更偏重于从女性的角度来看待生活

摩登家庭带给我们了无限神往和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摩登家庭里的伟大的母亲,有着巨大的亲和力和开启孩子智慧心灵的神圣力量,让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要敢于拼搏,不畏困难,勇往向前。

‍‍这部剧一度让我有了拖延症的完美理由,比如写枯燥的学术论文前先看两集摩登家庭热身,写完之后再看两集放松。首先这部剧的幽默不难懂,不涉及大量的专业词。剧情都是围绕幸福家庭生活中的琐事展开的,众所周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所以看电视的人大多都能产生共鸣。‍‍

天赐,虽然不是家庭“教育”的剧情,但其中有很多是家庭观的想法,有好有坏有执著

家庭教育相关的论文

家庭 教育 是指在家庭互动过程中父母 对子 女的成长发展所产生的教育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构成了人类所接受的全部教育。家长的观念、教育方式、自身的素质等因素决定了家庭教育的质量。面对当今激烈竞争的社会形势,改进了教育 方法 ,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也有不少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教育效果不佳。针对目前教育水平低下的家庭教育的现状,本文通过对开心(化名)的个案分析,从家长、学校、社会等层面探讨指导家庭教育的 措施 ,力求对家庭教育能够起到指导作用。

关键词:家庭教育;个案分析;家长;教育观念

一、问题提出

父母都有共同的心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面对在生理和心理上渐趋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高中生,许多家长转变了教育观念,使自己的孩子在德、智、体、美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少家长面对接受新生事物快、渴望独立的高中生,其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尽管为孩子操碎了心,结果事与愿违。

二、个案情况

1.本人情况。开心是市直某高中的一名女生,具有朗诵、主持、写作等天分和 爱好 。平时在学校积极参加活动,不爱多说话,但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遇到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懂得向老师诉说、与同学交流。然而在家中,经常与父母整天不说话,除非有事,例如缴费向家长张口,一般不交流。与妹妹不能和睦相处。

2.事情的起因:(1)在学期伊始,班主任调查学生的心理困惑,开心这样写道:“谢谢老师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听我 说说 心里话……我不想和父母解释什么,他们不了解我。我一回家就心情压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2)班主任就此事跟母亲进行了沟通。据其母介绍,开心放寒假在家经常看电视,母亲劝其学习不听,就要求她作为老大带头干家务准备过年,开心心里不痛快与母亲不说话。 春节 父亲回家,开心和妹妹为争电视频道争吵起来,被父亲吵了一顿,父亲认为作为老大应该让着妹妹。而开心认为不是自己的错,觉得父母总偏向妹妹,于是和父亲不再说话。母亲恳求班主任教育一下开心:家长的话孩子听不进去,什么事也不跟家长说。这么大了一点事都不懂,家长辛苦为她操劳,不但听不到一句感谢的话,看不到一点感恩的表现,家长很伤心。(3)班主任就此事跟开心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开心很心疼父母,但她不愿意用语言去表达。母亲平时只关心她的学习。她看电视是关心时事,这是作为文科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开心觉得母亲一味地唠叨,说不到点子上,对她的实际帮助不大。

经过调查,近七成学生认为家长对他们的学习和心理帮助不大,家长只关心他们的生活与学习成绩,不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无法帮助他们排遣来自学校和社会的一些问题。

三、成因分析

1.教育观念落后。(1)家庭教育观念并未真正形成,“分数代表一切”思想仍然十分普遍。(2)不尊重、不真正了解孩子的家长为数不少,有些家长把自己认为正确的理念强加给孩子,其实并不知道孩子内心想要什么。

2.教育方式不科学。(1)平时家长对孩子缺乏正确的教育,有些自身 文化 素质不高,又忙于工作,所以对孩子的关心很少,没有实质的帮助。(2)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并未普遍形成,孩子的个性难以得到张扬。(3)与孩子沟通意识不强,互信程度低。在和家长的接触中,听得最多的是:“我的孩子交给老师了,您多费心,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家长说啥都不听,您多说说他。”

3.教育水平低下。(1)家长文化素质不高,致使教育水平不高,也造成孩子不信任。调查发现:家长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教育水平总比文化素质低的家庭高。(2)家庭教育缺乏有效的指导,教育能力差。(3)在成才观上有误区。绝大多数家长认为只有考上大学,才算对孩子的教育成功了。这对孩子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

四、采取对策

1.家长层面:家长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念,逐步提升对家庭教育的理性认识。从单纯依靠学校转变为与学校、社会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目的一致,家长应经常与教师取得联系,通报孩子在家中的情况,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了解学校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在教育态度上,从自由放任或严加管教,转为自觉地教育孩子。改变孩子,父母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态度。在教育方式上,家长对孩子要民主,主动倾听他的意见,注重与孩子平等沟通。

2.学校层面:(1)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家长走出迷茫、不知所措的心理误区。(2)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以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实际,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指导方式要创新,从单一到多元,从单向转向互动。

3.政府层面:政府的重视是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保障,应该加强政府领导,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政府要尽最大可能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论文关键词:家庭教育;身教

论文摘要:家庭教育作为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教的主要内容应是德育;婴幼儿时期是家教的关键期;家教场所随意化可以遇物则教,遇事则诲。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

一、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生存技能的复杂化,在现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机制有所分化,功能形成互补。家庭生活包括人类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维持生存的活动,以亲子、血缘为纽带的交往活动,日常生活的观念活动,其特点是直观性、重复性、 经验 性和习惯性。学校教育更多的是以言传的形式教学生以知识和技能,与这种智育相比,德育更具生活化的特征。而家庭教育的生活性,也就决定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延续传统,重视道德教育。

家庭德育主要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亲代对子代在道德发展方面的全部影响和作用。德育的目的不仅是使孩子知善,更是希望孩子行善。就 儿童 道德学习、道德发展而言,家庭所独具的生活性机制,还有家庭所承载的礼俗的德育功能也与家庭德育融为一体,构成家庭独具的德育功能。

二、家庭教育的关键期

中国家庭历来重视早期教育,《易经·蒙》写:“蒙以养正,圣功也”。根据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儿童的早期经验对潜意识的影响尤为重要,而潜意识对人的行为的支配力量远大于意识所产生的,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早期经验影响人的一生。

人在婴儿以及幼儿时期,家庭对儿童的影响,相比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几乎具有独揽性的价值。人类较之其他生物而言,从出生到能独立行走乃至独立生存的时期较长,在这个时期对养育者的依赖程度可想而知。

父母和长辈要尽可能多与孩子进行联系和互动,与孩子建立亲密温和的依恋关系。蒙台梭利认为,婴儿时期是一个创造性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一个个未来的个性被确定下来;婴儿的精神世界与所处的外界环境不断地交流,因此成长中的婴儿需要外界环境充满着爱的温暖,这个时期有如神助,婴儿的心灵得到神秘力量的激发,……这种无声无息默默的、内在的爱的激发,必将留下高贵的品质,并将伴随儿童一生。[1]

三、家庭教育场所的随意化

从教育过程实施的组织形式来看,教育大体可以分为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两大类,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规教育,它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都是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实施的。教育场所的随意化,需要父母无时无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并善于发现可供教育的素材,遇物则教遇事则诲,适时对子女进行教育。古代有很多以言行一致、身教统一、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感动子弟,成功教育的名人。如唐朝皇帝李世民,虽日理万机,仍然抓紧点滴时间教育自己的子弟。尤其是废承乾、立李治为太子之后,更是“遇物必有诲谕。”例如,吃饭时就问:你知道饭吗?李治说不知。于是就教育他不夺农时:“凡稼穑艰难,皆出人力,不夺其时,常有此饭。”见李治骑马,就问他:你知道马吗?他回答不知。便教育他不尽民力:“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消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见李治乘船,又教育他:“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见李治在曲折的树下休息,又教诲他:“此木虽曲, 得绳则正; 为人君虽无道, 受谏则圣。此傅说所言,可以自鉴。”由此可见,李世民善于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地进行为君道德教育, 使子弟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培养作为贤明君主所必需的素质。这几则短短的事例,也充分反映李世民的高超家教艺术。[2]

四、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身教,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榜样,对人进行教育。源自《后汉书·第五伦传》:“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在本文中,也可作示范理解。我国古代就很重视身教,孔子早就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从家教的主要内容来看,德育的生活化的特征需要身教的影响;家教的关键期方面,婴幼儿的生理特征离不开身教;家教场所的随意化更需要言行一致、身教统一。

马卡连柯说过,“父母监督自己的每一个行动是首要的、最主要的教育方法!”还告诫父母:“你们自己的行为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不要以为只有当你和孩子谈话,或教训他,或嘱咐他的时候才是教育孩子。你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教育孩子,即使你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在教育孩子。你们怎样穿着打扮,怎样和别人交谈……你们怎样快乐和忧伤,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都有很大的影响……父亲和母亲本人以身作则是家庭中教育孩子的主要方法之一。如果父母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反面的榜样,那么任何特殊的努力都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果你在家里很粗暴,或者爱吹牛,或者常酗酒,那么你就别想教育孩子了;你已经教育了自己的孩子,教育得很糟。”[3]

参考文献:

[1][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著:《童年的秘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2]马镛著:《中国家庭教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79页。

[3][苏]马卡连柯著:《马卡连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0页。

【摘要】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因此,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

【关键词】礼仪教育礼仪意识家庭教育

柏拉图曾指出,“开一个好头对于做任何事情都是最重要的,尤其是那些尚处于年青和稚嫩阶段的事物,因为这时正是个性形成的时候,此时下的印象也是最深刻……”。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幼年时形成的良好习惯可以改变一生。”在倡导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化社会的今天,首先要接受最需要接受的礼仪教育。本文仅就家庭礼仪教育问题作一粗浅的探索。

1.崇礼重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崇礼重礼,古今中外皆然。这里的“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

当今社会是高度开放的社会,也是高度协作化的社会。任何单一的个体都必须与其他的个体或群体交往、合作。任何不礼貌和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使人生厌遭人唾弃,无助于建立世人间健康有序、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而且还必将“严重危害当今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与团结”。我国著名的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一封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这样写着:“你所来往的圈子特别是有教育的圈子,一举一动务须特别留意。对客气的人,或是师长,或是老年人,说话时手要垂直,人要立直。你这种规矩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有好处。”

2.礼仪教育,基础在家庭,关键也在家庭

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其实质是要把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体的人培养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的人。而作为个体的人降临人世步入社会,首先接触到的就是父母,就是家庭。就教育而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从小生活在家庭里,受到最初的、往往也是最有影响的启蒙教育。他们在家庭中生活和活动,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渐形成各种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其中有好的,也有坏的。这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在家庭里,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能够把已习得的礼仪要求,通过平时家庭成员间在共同生活中的相互接触、交流、教育、影响自己的孩子养成必要的礼仪习惯,从而为他们今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准备了良好的礼仪素质。这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具备的条件。

庭礼仪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有力支撑。“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一个人都必须是社会的人,都必须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我们一切习惯的渊源。个体能否成功地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并为社会所悦纳,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他接受的家庭礼仪教育。

庭礼仪教育架起了个体与社会的坚实桥梁。社会个体化再到个体社会化,其间联结的纽带就是家庭礼仪教育。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内容,不只是给孩子多灌输知识,而是帮助孩子养成礼仪习惯,能够与人友好相处,在共同的进步中发展中更进一步地充实、发展、完善自己。在这方面,家庭礼仪教育以其独特的即是首发站又是终点站的家庭的地位,无疑是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3.家庭礼仪教育看平时,重养成

家庭是孩子日常生活中最理想的港湾,它既是遮风挡雨的寓所,也是孕育希望和放飞理想的锚地。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看平时,重养成,自然是家庭礼仪教育实施的应有之义。具体可由以下四方面着手。

以礼带礼,突出家长表率作用。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加强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自身的礼仪修养。“孩子是父母言行的一面镜”;“父母是对孩子影响最先、最深的人,是孩子模仿最早、最多的形象”。“孩子常常把自己的行为与父母相对照,甚至父母行为中的某些失当之处,也往往会成为一些孩子开脱自己错误的‘口实’。孩子既可以从父母身上学到优点,又可学到缺点。”“为人父母者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必须从自己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做起。”作为家长,我们的那些做父母应该切实提高自己的礼仪修养,认真负责地扮演好孩子人生道路的引路人的角色,努力践行规范的 文明礼仪 ,让孩子看得见、摸得着,从而自然地接受影响、教育,自觉地付诸实践。

以小促大,紧抓日常生活规范。 俗话说:“坐有坐相,站在站相,吃饭有吃饭的相道”。《礼记・冠义》中也有这么一句话,“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从身边细小的事情做起。如孩子刚刚学会说话,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示和要求时起,就有意识地在各种场合下,告诉她应该怎样做。比如:“早晨离开家时,要和家里人说‘再见’,到托儿所要问‘阿姨好’,‘小朋友好’等等”。“在街上,吃剩的果皮和冰棍杆,都让她亲手送到垃圾箱里,不随意往地上乱扔。乘公共汽车,当别人让座时,要说声谢谢。每当看到环卫工人或园艺工人顶着烈日清扫一街路、美化环境时,都要赞扬他们对城市对社会的贡献,告诉孩子要尊重他们的劳动……等等。”教育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父母对子女的示范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时时处处,点点滴滴。”作为家长,那些做父母的应该遵循孩子生理心理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以日常生活规范的教学与落实为基础,从最基本的抓起,逐步提高完善。

以无胜有,营造家庭文化氛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则与之化矣。”孔子的话其实说的是环境熏陶及良好的心理环境形成为对人的深远影响问题。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营造一定的氛围,制造一定的舆论,以感情的变化促进礼仪活动的开展。“生活环境,是孩子品德最好的教师”。“对儿童最深刻的教育,言误不如行动;对孩子性格形成的重要因素,遗传不如环境”。“长大的孩子身上任何一点不良品格,都可以从他幼年的环境中找到形成的原因”。“长期处于愉快心理环境下的孩子,往往表现为精神振奋,性格豁达,活泼乐观,充满自信。”许多家教成功的父母都“十分留心在每日的生活,在欢愉的气氛中,对孩子进行启蒙。”现代人本主义教育思想也认为,创设彬彬有礼,愉快活泼,和谐协调,相互尊重关心、理解和信任的教育氛围是搞好教育的主要条件。作为家长,应该努力建议一个充满理解、信任和亲情的幸福家庭,这正是孕育良好礼仪素养的摇蓝。

以练导行,强化孩子礼仪意识。我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林崇德教授也指出,“重复和练习是习惯形成的关键。无论是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还是不良的道德行为习惯,都是靠重复和练习而形成的。要使文明用语普及,唯一的办法是在明确意义的情况下反复练习,使之习惯化。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习惯,我们提倡重复和练习养成。”作为家长,必须向孩子提供良好习惯的训练,不时地对孩子进行有意识地礼仪重复、练习。

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是发展社会交往的润滑剂,是沟通人际关系的调节器。在文明、礼貌、得体的交往中,我们快乐地成长!让我们在对礼仪的思考、感悟中,抱着对民族对国家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民道德建议实施纲要》等的具体要求,切切实实地深入开展家庭礼仪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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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下面是我网络整理的家庭教育论文以供大家学习。

家庭教育论文(一)

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学校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是父母家庭的影响也绝不能够忽视。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参与,才有可能为青少年的教育提供良好环境。目前有些家长把目光盯在了学校教育上,完全忘记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影响,或有些父母虽然了解家长的责任所在,但教育方法陈旧落后,没有适应当今青少年发展的客观需要,种种现象都暴露出了家庭教育方式的不足,因此如何有效的开展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过程中必须思考的课题。

加强代际沟通,注重感情交流

家庭中的两代人由于年龄、社会经历的不同,在心理、行为、价值观、道德观以及生活方式上都存在着差距,人们把这种差距称为“代沟”,以表示两代人之间的不同。家庭中代沟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且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可能更为明显。但是做父母者不能任由“代沟”的进一步拉大,应尽其全力努力缩小家庭代际之间的差距,加强代际沟通。首先应该承认彼此之间的差距。其次要经常互相沟通,避免“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产生。只有沟通才能相互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再次,要抱着正确的态度进行沟通。要学会从对方的视角思考问题,尤其是做家长者,由于阅历、心理、经济等方面的优势,更要主动地学会从子女的角度思考问题,学会“换位思考”。最后,就是家长要逐渐学会采取折中和包容的态度解决问题。父母一定不要轻易否定子女,要学会在互爱的基础上,对于非原则性问题要相互迁就。至少可以部分的采纳子女意见。家庭是充满感情的地方,家长和青少年之间的沟通要以情感交流为坚实的纽带,尽量避免生硬的说教。父母要与子女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父母应常与子女交谈,一起做游戏、共同郊游等。通过一定的家庭活动增进相互感情,同时掌握孩子的成长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家长和子女保持深厚的感情和及时的沟通,了解青少年成长的真正状态,是实施有效家庭教育的关键。

重视心理健康,正确对待逆反心理

现在青少年的学习压力比较沉重,中国家长中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理的大有人在,无形之中也给孩子增加了更多的压力。其实青少年的成长,学习成绩虽然重要,但是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更为重要,尤其是心理的健康与否是当今做家长者不可忽视的方面。父母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当表现出所谓“逆反心理”的时候,家长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态度来面对孩子们的“逆反”,防止造成心理问题的出现。逆反心理的形成原因有很多,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很多时候,孩子不一定是逆反,只是因为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不畅造成的。可能是孩子说了一句话,家长觉得不满意了,就大声教训,孩子受到刺激,也变得大声对抗,或以沉默对抗,或以反叛行为对抗……长此以往,孩子可能就形成了反叛。再者,有时孩子不满意父母的某些行为,但又不便说出来,便会以行为来表现自己的不满。另外,和家长的教育方法也有关系。有的家长教育方法过于专制,总是以命令的口气与子女说话,要孩子顺从一切,这类家长若是碰到个性温和的孩子,可能就会顺从父母的权威,若是遇到个性刚强的孩子,则会反弹。反弹的结果,便会形成所谓的逆反行为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A•马尔库沙认为,教育的伟大艺术与普通教育技巧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善于准确地把握分寸。教育方法的科学性是减少青少年逆反心理产生的重要因素。孩子若有少许的叛逆行为,父母不必大惊小怪,认定孩子开始变坏了,而应该像以前一样的关怀他。到了一定阶段这种叛逆的行为一般会自动消失。因此家长一定要学会用冷静的态度来对待子女的反叛。青少年在反叛的时候,言语和行为常常如急风暴雨,难以自控,但家长却一定要冷静。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对青少年不恰当的行为,家长应开诚布公地说出来。注意:一定要针对具体的行为,轻易不要对孩子的人格做出负面评判,否则会造成孩子的防卫心理,使其不甘心认错。对待孩子的一些问题,家长最好是进行引导而非教导,启发青少年自己进行思考。

全面评价,善于发现优点

在家庭教育中,如何正确评价孩子以及评价孩子的行为对于进一步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作用显著。有些父母非常吝啬赞扬之词,似乎自己的话语具有神奇效果,只要一开口表扬孩子,孩子马上就会骄傲自满。因此有的家长是绝对不肯表扬孩子的,甚至在孩子显而易见的成绩面前,也十分珍惜自己的言词,最多轻描淡写的说上几句;甚至有的家长还会鸡蛋里头挑骨头,借机批评几句,美其名曰:防止孩子骄傲自大。青少年,在生活中希望得到家长、教师、社会认可的愿望是很强烈的。这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必然阶段。只有得到认可,才能进一步地激励孩子,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自身的能量。在众多的认可声中,来自于父母的认可又是十分重要的。这在年龄越小的孩子身上表现的越明显。若此时家长不能给予恰当的评价,便会极大的挫伤孩子的积极性,甚至会在孩子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国内外有许多报道显示,有的人在其一生的奋斗中,其实就是在圆他儿时的梦———得到父母的认可。父母全面中肯的评价,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关键。因为父母的忽略和轻视,从而丧失信心走入歧途的孩子不乏其例。对于青少年的努力,做父母的,其实完全可以给予适当的“高”评价,即尽力给予正面的优良评价,尽量发现孩子们的优点。这种良好的信号及时反馈到孩子的脑海中,会极大地激发孩子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挖掘出孩子在某一方面的潜力。做家长的,切不可因为过分爱惜自己的赞语,从而抑制了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和青少年的成长有着密切关系。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会使教育效果事半功倍。

家庭教育论文(二)

一、社区家庭教育的内涵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研究甚多,而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研究很少,对于有关社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笔者通过使用不同关键词,在不同数据库进行了文献查询。通过研究其内容发现,国内相关文献多停留在以某市为例阐述该地区社区家庭教育现状,对社区家庭教育的定义还没有具体的研究。国外的社区家庭教育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指社会学校对父母进行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即对父母开展的有关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是指社会组织和公益团体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弱残儿童进行的教育和救助。可见,社区家庭教育是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体,与社区教育密切相关,与家庭教育同音共律,但它与二者又存在很大区别。首先,社区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载体不同,家庭教育主要以家庭为载体,而社区家庭教育则以社区为依托,相比家庭教育而言,在实施广度上要宽泛得多。其次,父母在社区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定位不尽相同。《辞海》将家庭解释为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在这个共同的生活组织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教育就是家庭教育。正如力的作用是相互一样,家庭教育本身也是相互的,父母在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同时,父母自身也受到教育。社区家庭教育的主体则以第三方形式展现,目前我国的社区家庭教育主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部分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父母则变成了纯粹的受教育对象。广义上的社区教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产生,如原始社会的燧人氏钻燧取火,教民熟食;神农始作耒耜,教民耕种都是社区教育,只是这种社区教育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无组织性。现代社区教育则以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为基本标志,其教育对象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并根据不同社会层次的不同社会需求,形成了不同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的社区教育。社区教育一般以整个社区居民为教育对象,如给居民创造良好的娱乐环境以丰富居民业余生活、为居民创造良好的职业培训以提高就业率等。当现代社会问题更多反映在家庭教育上时,社区家庭教育便从社区教育中分流出来,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独立发展。不管是社区教育,还是社区家庭教育,都无疑对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而积极影响。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家庭和社区实际情况,笔者将社区家庭教育定义为:在社会大环境的支持系统中,社区管理者通过各种组织形式的社区工作和社会服务对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的一种新型教育。

二、社区家庭教育的功能

教育的功能即教育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社区家庭教育作为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符合现代教育标准的新型教育,不管是在微观个体上,还是在宏观整体上,都具有多重功能。

(一)优化功能

第一,社区家庭教育是提升家长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国的传统教育和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桎梏了家长的教育思维。长期以来,家长总是把“自我理想”教育和对孩子的理想教育混为一体,不仅把自己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追求灌输给孩子,还把自己在成长经历中的遗憾和没有实现的理想抱负强加在孩子身上,以满足自身的成就感。很多家长过分关注分数,盲目攀比,忽略了孩子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这些不当的教育方式让家长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备感无所适从。社区家庭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方式,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更好地指导孩子,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因此,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可以促使家长提高自身的素质,反思自己现有的教育方式,更新家长教育观念,提高家长教育子女能力。第二,社区家庭教育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有效手段。除学校以外,社区是青少年接触最多的社会场所,他们探索新知,休闲娱乐,健康锻炼以及社交学习等活动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社区中完成的。当今社会青少年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父母大多工作比较忙,很多都是跟着祖辈一起生活,监护人不当的教育方式和家庭环境给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教育他们合理安排好在学校之外的时间,引导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等成为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社区家庭教育是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技能的必要方法。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家庭教育的中坚力量,是社区家庭教育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办好社区家庭教育的重要保证。社区工作者尤其是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效率的高低。因此,从事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对社区工作者来说既是服务群体、服务大众的任务,又是挑战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有利于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发展水平,有利于塑造高职业道德、高工作能力、高知识水平的综合型社区管理人才,有利于引导社区管理者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和角色融入,在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基础上也大大提高了社区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

(二)协调功能

第一,协调亲子关系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家庭是子女成长的第一驿站,亲子关系是子女人生中的第一人际关系,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认知、情感及人格各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家庭教育总是树立家长的绝对权威,孩子只能顺从,直接导致了亲子矛盾和亲子冲突,令不少家长陷入教育困境。在社会大转型时期,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正面临着巨大的时代变化。社会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孩子成长,如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父母追名逐利的行为导致子女的价值观偏颇;祖辈带孩子致使孩子骄纵无理,形成了性格缺陷等。这些不良的家庭教育现状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导航帮助其矫正。社区家庭教育正是在终身学习理念的指引下,改变以往单向、权威的家庭教育模式,将未成年人的家庭打造成一个不受世俗影响的成长乐园,使家长与子女之间建立起民主、平等、互动的亲子关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第二,协调社区人际关系以提升社区管理水平。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村委会向城市社区转化,但城市化的衡量标准不应该只是关注这种简单的转化,应更多的关注转化后的社区管理和发展问题。据笔者访谈发现,从目前的社区管理模式来看,居民与社区工作者交流极少,只有涉及到“户口”、“生育”等行政问题需要履行行政手续的时候,居民才与社区管理组织有部分接触。可见,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低,故而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也不高,这从根本上都归因于社区管理组织没有解决居民切实问题。家庭教育问题作为一个普遍现象真实存在于几乎每个家庭,社区家庭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又能实实在在为居民解决困扰他们的难题,这无疑是协调居民与社区管理组织关系的最佳契机,通过在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中增强居民与社区管理者的互动,社区工作者能了解到居民的各种意愿,居民又能对社区管理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有更深刻理解,在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中,既完善了社区管理组织职能,又提高了居民家庭生活质量,起到了互利互惠的双赢效果。第三,协调社区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以优化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实现和保障社区有序、有效转化的重要内容。目前,社区居委会在自治实践中对自己角色认知不明显,很多工作者在自我角色定位中都出现角色冲突、角色混乱甚至自我职能异化。通俗讲,当前社区该怎么管,管成什么样,用什么策略管,哪块儿具体谁来管,管理部门没有明确方向和规划。很多社区的管理模式还沉浸在“官-民”的传统模式里,扮演着“道德和制度的绝对权威者”,作为一个准行政组织,他们一味地机械接收上级行政部门的命令和指示,继而盲目执行。事实上,这种管理模式早已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和当代教育需要,社区家庭教育迫切需要一种“自下而上”的自治型社区管理模式,让社区工作者能在群众呼声中有目标、有方向的进行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根据物尽其用、人尽其能的原则,使每个社会工作者都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运用自身才能做有价值工作,这便推动了社区工作者内部职能细化与分流,优化了社区管理结构。

(三)整合功能

第一,整合教育资源以实现教育功能的最优化。一方面,社区家庭教育将家庭教育的教育内容以一种科学合理系统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得家庭教育有理可循。社区家庭教育方案的推动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和科学文化教育,对为人父母者开展育儿知识和保教能力教育,对为人祖父母者提供祖孙相处之道的经验交流,等等。这些方案的实行既可以达到提高家庭教育的预期效果,又能够促进社区家庭教育课程的体系化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社区为依托发展家庭教育方式,又无形中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乃至社会教育整合到一起,使教育成为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大系统。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子女教育和成长问题占据着家庭教育重要地位。亲子沟通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不亚于亲师沟通对于学校。但无论是亲子沟通还是亲师沟通,都离不开家长、学校和老师的积极沟通与配合。社区家庭教育恰到好处地满足了家庭教育的需要,补充了学校教育不足,促使公共教育资源为社区家庭所共享,创造出最有价值的教育资源。第二,整合社区资源以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乃至和谐社会。整合与优化社区资源是社区家庭教育的重要保障,以多元视角,充分发掘社区资源功能,既为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又服务了社会本身。首先,构建社区家庭教育相关法律体系,完善有关社区家庭教育的制度法规,既能让社区家庭教育有法可依,又能让社区生活有制度可言,促进社会治安。其次,在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中,也能完善相关社区服务设施,提高社区硬件设施质量,从而创造美好社区家园,为社区居民服务。再次,塑造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家长和子女学习的基本人权,既优化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社会水平,又体现了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公平,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综上所述,社区家庭教育既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又满足了教育发展的需要,对参与者自身,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乃至整个社会都意义重大。

婚姻家庭法相关论文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 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 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的意义,损害赔偿的要件,适用条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关键词: 婚姻的契约本质 损害赔偿 婚内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一)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不同结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就是说,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而契约不仅强调权利,更强调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自由。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制度的根据就是契约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我国采取结婚登记主义,这说明,婚姻契约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进行。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而且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来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即婚姻契约的解除。以上内容均可反映出婚姻的契约本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从婚姻救助措施的角度来反映婚姻的“契约”本质的。我国修改前的婚姻法并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国外立法却早在几百年前就确立了这项制度。如1791年法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墨西哥民法典均确立了这项制度。婚姻的“契约”本质在我国长期受到禁锢,在封建社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不平等,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承认婚姻是一种契约,仿佛就是把婚姻看成了一种可耻的交易。所以应当说,这种理念回避了婚姻关系的本来面目,也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和实现。所以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基本没有什么合法权益,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更谈不上合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民众“契约”理念的渐趋深入,有关婚姻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明晰。并且,这种认识已经反映到婚姻立法上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正是基于婚姻的契约本质而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过错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契约之义务,理应承担损害赔偿之责任。(二) 《婚姻法》确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2001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目前社会形势下保护婚姻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警示、惩罚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行为。(2)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公序良俗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人们对包二奶,通奸,姘居等行为日渐麻木漠然 ,社会风气日渐沦下的今日,用法律的手段,来提高道德的认识是必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树立崇尚法治婚姻,道德家庭的理念。(3)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4)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只能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操作。但是在财产很少甚至没有财产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根本无法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的受害方以公平合理的保护;同时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因此,让司法有法必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至关重要。有反对该项制度建立者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婚姻的伦理本质,而惩罚第三者是用法律干涉私人的感情世界,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并且容易造成侵犯他人隐私,捉奸成风的不良风气,司法介入婚姻过错的调查,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操作难等等。笔者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但婚姻关系的维护除了需要感情的积极因素,也需要法律制度的介入。婚姻法有伦理道德方面,但更多的确实法律制度。如前所述,我国采用结婚登记主义,婚姻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缔结。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巨大利益,更涉及社会利益,理应受法律的严格保护。调查难,诉讼成本高不能成为反对立法的理由。三峡大坝水利工程难、成本高,为什么国家还要建设?因为它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可观。那么建立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其社会效益,也具有长远的精神效益!(三) 损害赔偿的要件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请求权人有受损害的事实。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事实上,也只有当无过错一方有损害事实时,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强调和补充的是:通说精神损害赔偿要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因为精神本身是抽象的,又要求它用法律所要求下的事实状态表现出来更难。在学理上为了解决精神损害存在的客观性,有学者和实务者将精神损害分为“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和“证实的精神损害”。所谓“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又称“形式上的精神损害”,只要受害人有举证侵害人的侵权行为明确存在的表现形式,依一般的认识水平,相信受害人确实存在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法律则推定这个损害的真实性。所谓“证实的精神损害”也称“实证的精神损害”,法律不能推定受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真实性,受害人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是否存在心理上,身体上,精神上受到损害。笔者认为:通说要件所述的精神损害的事实应理解为是“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只要有侵害婚姻家庭的危害行为的存在,即推定受害方存在有精神损害而无须再辅以证据加以证明。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文中在阐述中一直强调婚姻的损害赔偿,而非离婚的损害赔偿。这正是本文的重要观点之一——确立独立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婚内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适用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应该理解为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确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吧?那么,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离婚就不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么?难道说无过错方要想得到赔偿就必须以离婚为代价么?笔者认为,这种规定,无疑使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了一种“强行配售关系”,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想主张损害赔偿,那么离婚便成为了一种“强制搭配品”,否则损害赔偿就无从提起。然而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本质截然不同的权利。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违背婚姻法所规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应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取消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支持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也许有人认为这种赔偿没有什么意义?判来判去都是一家人的财产。但笔者认为,这样界定是有意义的。它可以整体提高人们对家庭、对婚姻义务的重视,起到警示的作用,而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惩罚和教育,即体现了法律的威力所在,又有利于过错方悔悟,使其“回头是岸”,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一定要以离婚为代价,对无过错一方也是不公平的。并且对于这种因婚内赔偿无过错方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亦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其稳定与否,在一定因素上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如果确立这种独立的赔偿请求权,从长远的角度看,其社会效益,精神效益都是可观的。(五) 损害赔偿义务主体范围的界定《婚姻法》第46条,在责任主体上界定模糊。从条文分析,损害赔偿义务人限制在夫妻双方的范围之内,这使得受害人在权利保护上受到影响。实际上,是免除了有过错的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主张赔偿呢?笔者认为可以。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是对现行法律保护的婚姻制度的破坏,同其他的违法行为的本质是相同的,而不仅仅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必须做出否定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制裁。因为配偶一方与婚外第三人重婚、姘居、通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过错方有错的同时,第三者也大都有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无过错方不应在离婚诉讼中向第三者主张权利而应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像本文第四点所述的,允许婚内赔偿的话,无过错方则可以以有过错的配偶和第三人为共同侵权人提起侵权之诉。有的专家、学者称“惩罚第三者有可能导致捉奸成风,司法上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只要第三人插足于他人家庭并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长期通奸,及导致他人离婚的就应受到民事制裁,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亦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追究第三人责任体现了一种立法价值取向,维护公序良俗。当由道德约束的问题超越了社会文明的底线,则需要法律来维持它的正义和标准。如果法律对第三者的重大过错视而不管,仅对离婚过错方进行惩罚,将达不到法律所预期的预防,警示及教育,惩戒作用。而且设立向婚姻损害第三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制度也是多数国家法律的通例。(六)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的是“无过错方”。其意味着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这样举证的责任就落在了无过错的受害一方。在单纯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者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对这一证据的采集要求在婚姻家庭领域存有相当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若干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权利主张者如何来证明配偶与婚外异性该种关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呢?有些权利主张者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雇佣私家侦探或干脆自己充当起私家侦探的角色,期望借助这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请求。但往往会由于收集证据材料及运用证据不当而引发权益之间的冲突。譬如,将捉奸照公布于众,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将同居的事实大肆渲染,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名誉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等等。当然,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主张者根本无法提供此方面的证据材料。在种种状况下,一味地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便可能导致该种局面:由于证据的不足或缺乏证据,权利主张方的请求权实现不了,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则可逃脱法律的惩处。法院的法官明知存有侵权的事实却苦于证据的缺乏而无法对被侵犯的民事权益给予相应的民事救济。在该种局面下,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立法价值,其所透析的立法精神便荡然无存。笔者认为:适当适时适地地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会加大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可以这样操作,那么有相当一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们主张,无过错责任或者特殊侵权场合,我国民法应借鉴法国的经验,侵权人侵害自然人物质性人格权,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换言之,在受害人之物质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场合,可以适用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正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也应该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例如在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等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由过错方对其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没有过错进行举证。正如本文前面所述,“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 确立婚姻法的损害赔偿制度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更何况婚姻家庭关系是感情色彩非常浓厚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性,复杂性,会使婚姻家庭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法律所预料未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过错推定原则也会有助于对此类婚姻家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也加大了对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综合前六方面的论述,笔者在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存在了以下的看法及建议: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确立这项制度是我国目前婚姻家庭观念“世风日下”,恢复道德伦理的公序良俗的需要;对于婚姻法中的精神损害应理解为“名义的精神损害”为宜;损害赔偿不应局限在离婚条件之下,亦应及于婚姻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的义务人应包括有过错的配偶一方和第三人(权利主张者以何名义诉之在所不问);适当适时适地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加大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参考文献:(1)王利明 主编 《民法侵权行为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王利明 主编 《民商法研究》(3)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李银河 马忆男 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5)关今华 主编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6)杨遂全《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7)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8)李绍章:《点评新婚姻法》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那对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也会更加急迫,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所以你找素材、谈对此的思考都比较容易;后一个在我国还属于相对较新的一个法律概念,你也可以找些国外的资料,整理一下写一篇论文。

樊登谈原生家庭文章

荐 语这是一本关于养育女儿的书,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不可否认,母亲扮演着比父亲更重要的角色。爱来自父母,令人悲哀的是,伤害也往往来自于父母,而这爱与伤害也往往被孩子继承下来。这本书不仅帮助我们了解自己,更帮助女性重塑自我,收看本期视频的时候你可能对自己做了一些评估,发现了一些需要消除的“自恋特质”,没必要因此心情不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做有爱的母亲(或女儿)。作 者 简 介卡瑞尔·麦克布莱德美国注册婚姻和家庭治疗学家,拥有28年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近十几年里,麦博士主要从事有关自恋家长对孩子影响的研究,经成功解决了许多此类案例。值得一提的是麦博士在写作本书时,得到了她那位曾经羁绊她妈妈的支持,虽然老太太担心会被女儿写成一个坏妈妈,但终究还是祝福了女儿,这无疑具有积极的象征意义!情感的遗传如同基因遗传一样,代代相传,一些家族传承着令人喜悦、赞叹,以及让孩子心怀感激和自豪的品质,另一些则让人心碎,并且具有破坏性,它们不应该传给我们的后代!但愿我们的会员以及所有听过、读过本书的人能完成自我修复,阻止这一“丑陋”的遗传过程,而不是把这个任务传给我们的下一代。精 华 解 读以下内容为《母爱的羁绊》一书精华解读,供广大书友们学习参考,欢迎分享,未经允许不可用作商业用途。目 录引言:别把母爱捧上了天 一、自恋的妈妈 二、自恋妈妈羁绊下的女儿 三、自恋母女间的十根毒刺 四、自恋妈妈的六张面孔 五、告别母爱羁绊的四个步骤正 文引言:别把母爱捧上了天讨论母亲是可以的,但质疑母爱在中国几乎是大逆不道的!母慈子孝是我们传统伦理的核心,古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三娘教子”等脍炙人口的讲母爱伟大的故事;“二十四孝”里“啮指痛心”、“卧冰求鱼”、“芦衣顺母”、“亲尝汤药”、“拾葚异器”、“涌泉跃鲤”等三分之二讲的是孝顺母亲!好在随着心理学、心理咨询、心理顾问在我们社会进步中的意义越来越得到认可,原生家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也得到了家长们的重视,诸如“不要以爱的名义伤害我”的观点也为大家所理解、接受,我们终于可以讨论这个问题了。但是这个话题太过沉重,而且可能会为大家所误解,所以我们也曾犹豫要不要讲这本书,但在微信里调查得到了很多女会员们的支持,那些曾被羁绊的女儿们说一定要讲!我们不是讨论母爱是否伟大,而是探讨如何更好地让母亲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女儿!一、自恋的妈妈《母爱的羁绊》揭示的矛盾主要是妈妈和女儿之间的,要知道妈妈是女儿的榜样,对女儿影响最大的人是妈妈,而妈妈身上的一些特质会传给女儿,有些则会让她一生都会面临很多困难,比如:为什么总是不自信?为什么干了很多出色的工作,还是对自己评价不高?为什么总是特别容易内疚?为什么希望自己美了还要再美,瘦了还要再瘦?……原因在哪儿呢,很可能来自于妈妈身上的一种特质,这种特质叫自恋!自恋是一种病态的心理,一位自恋的妈妈有着两个最大的特征:一是情感的匮乏,她整天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感受。比如当你跟你的男朋友分手后,你的妈妈会说:“你真是让我太丢脸了!”她考虑的并不是你该不该跟这个男孩子结婚,而是她的脸面问题。二是强烈的自我关注,她做任何事的考虑角度都是从自己出发,很少关心别人,她会控制女儿按照她的方式去生活。但值得注意的是,自恋的妈妈对儿子的影响并不大,她把女儿视为自我的反映和延伸,而不是儿子。而且儿子们会观察到事情不妙(比如母亲的忧郁、焦虑)的时候,他会切断与母亲的关联,但女儿们则如同飞蛾扑火一样,她要跟她妈妈在一起!于是妈妈会对女儿过分的严苛,会对女儿过度的关注,她会要求女儿必须按照她的想法去做事。她没有把女儿当作一个独立的外在的人,而当成了自己的延伸,好像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自恋的妈妈会有如下九个特质:第一,她对自身的重要性有着不切实际的理解。就是她总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总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最好的,夸大自己的成就、才能和专长,使自己显得高人一等,总希望别人都按照她的方式来处理问题。第二,她专注于无止境的成功、权利、才华、美貌、爱情等的幻想。就是《水晶鞋》这样的故事读多了,她总希望孩子能够成功、再成功。我们能观察到很多小孩家里边最疯狂的是骑着电单车的妈妈,报各种学习班,一天能带着孩子五六个班的跑下来。就是这个妈妈觉得不能失败,必须要成功,要出人头地。第三,就是她相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只能被其他特别的人、地位高的人或社会名流所理解,也只应和他们这样的人在一起。她总是孤芳自赏,比如自恋的妈妈在外出吃饭,对待服务生就像国王、王后的派头。第四,她需要过度的崇拜。她对你做的每件事都要得到你的赞美、感激和恭维,你要说她做的饭非常美味,她挑选的衣服非常有品位,只有这样她才能得到满足。第五,她觉得自己享有特权。她会不理性地期望自己受到特别优厚的对待,希望别人自动遵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一些美容院就会遇到许多这样的客户,她们到店里的感觉就像女王一样,约定时间可以随便改,改了后如果到店里需要等候的话就会发飙,而无视其实是自己改了时间。第六,习惯人际关系的剥削。喜欢利用别人来帮自己实现目标,她觉得这很正常,如果这个人没用了,她会把她排除在外。比如有位妈妈在谈论她的朋友时说的都是他们能为她做什么,而不是什么友谊、品格,她有一个多年的好友因为得了红斑狼疮而被这位自恋的妈妈终结了友谊,因为她怕那位朋友有求于她。第七,缺少同情心,不愿了解或认同他人的感觉和需要。当女儿难过或哭的时候,妈妈会说你应该坚强点,而不会安慰她、理解她。《山楂树之恋》中的妈妈知道了静秋的事情后,她首先担心的不是女儿痛苦不痛苦,难过不难过,有没有受伤,而是担心如果别人知道了该怎么办。第八,嫉妒成性,常常嫉妒别人,或者觉得别人在嫉妒她。她觉得自己很迷人,对其他女人来说是个威胁,甚至有很多妈妈会嫉妒自己的女儿。嫉妒成性在中国大环境下比较少,但在西方较多。第九,傲慢,目中无人。这样的母亲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比那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孩子优秀得多,不应该和他们一起玩。这九个特征是自恋的妈妈通常拥有的特征,你会发现母亲给女儿施加了压力,她们希望女儿按照她的想法,成为她的延伸。女儿就会不停地去取悦妈妈,但即使你做得更好,你都不会得到这个自恋妈妈的欣赏。因为她一定会告诉你说,你还做得不够好!要知道挑毛病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二、自恋妈妈羁绊下的女儿自恋的妈妈内心是空洞的,她的内心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她不知道表达爱、表达抚慰、尊重孩子的感受是重要的。她永远会说那你下次应该再努力一点。这次刚刚得了一个区里的冠军,那么你下次你要得市里的冠军。甚至在女儿长大了后,妈妈给她攒钱送的礼物是整形,让她做整形把自己弄得更好看一点。所以你能明显感受到到女儿和妈妈之间的这种感情不是爱的感觉,而是取悦和被取悦的关系。自恋的妈妈会给女儿带来许多人格障碍,主要有如下四类特征:第一,为什么我总觉得没人爱我。当一个女孩总觉得周围没人爱她,总觉得自己很孤独,总觉得他们对我都不够好,这时候你就要反思,是不是因为你接受爱的这个系统出了问题,最大的可能就是你被这个自恋的妈妈控制的时间太长了。第二,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我们社会戏言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她们虽然工作非常拼,业绩也很不错,但有些人却对自己的评价很低,她总觉得自己没干好,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假装做什么人一样。谢丽尔·桑德伯格在《向前一步》里写得很清楚,女人容易产生一种叫作假装者心态,而男人则不会有。男人经常吹自己是专家,他就真的觉得自己是个专家;但是女人会觉得你们都叫我专家,其实我不是,我是假装的,我没有那么厉害。屠呦呦女士在诺贝尔奖的致辞就非常谦卑,都快把自己的贡献讲没了。第三,为什么我经常觉得空虚。如果一个女孩子经常觉得空虚,经常觉得心中空落落的,不知道该干什么,这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有找到做事情的意义,老是为一些虚假的、为了给别人证明看的理由在做事。第四,为什么我总是不自信。不自信是因为很少真正证明过自己,要么是你选择的事情从来不是你自己喜欢的;要么是你在做事的过程中缺乏自主。如果你在这四个方面有特别强烈的感受的话,那么很可能就是因为你和妈妈之间的关系出了一些问题。三、自恋母女间的十根毒刺在自恋母女间存在着致命的十根毒刺:第一根毒刺:女儿总是想得到爱和赞许,但是却永远无法取悦母亲。你会在很多电视剧看到过女儿在生气抓狂哭的时候讲:“为什么我怎么做你都是不满意!这就是女儿总想取悦母亲,但她永远无法令母亲满意!第二根毒刺:母亲更在意事情看上去好不好,而不是你感觉怎么样。母亲在孩子出门之前会给你收拾得漂漂亮亮,她是为了好看,但至于你穿这身衣服跑步舒服不舒服,她压根不管。甚至在你找男朋友时,她会要求说,你得找个什么样的人,这样咱们才有面子、门当户对,而根本不管女儿是否是真爱、开心不开心。甚至有的妈妈会以死威胁女儿,你要敢跟谁结婚,我就死给你看。实际上就是妈妈在替女儿做自己的人生决策。第三根毒刺:母亲会嫉妒女儿。自恋母亲会把女儿当做一种威胁,一旦你把大家的注意力从母亲身上引开,就会遭到报复、压制和惩罚。自恋母亲嫉妒女儿的原因很多:女儿的相貌、财富、成就、教育水平,甚至是女儿和父亲之间的关系。这种嫉妒对女儿来说就陷入了两难境地,你要是做不好就让妈妈丢脸,你要做得太好又会把她比下去。做自恋妈妈的女儿,真难啊!第四根毒刺:不支持女儿的自我表述。特别是当这些表达和她的需要冲突或者威胁到她时。一般来说,孩子成长过程中,要不断体验新事物,学会判断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这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一部分。但自恋母亲会控制孩子的兴趣和活动,使孩子围着母亲认为有趣、方便、安全的事情转。她们并不鼓励女儿真实的需要和欲求。假如你想跟妈妈谈一谈,但妈妈找个借口就走了或者大哭,拒绝和你谈,因为她压根就不想了解你。第五根毒刺:家里所有的事都得围着母亲转。母亲家里的中心,她是全家的女王,所有的事都必须以她的事为中心,所有人都要等她的节奏,配合她的计划。你想要改变计划,她就觉得怎么能这样,而她要改变计划,就觉得理所当然。第六根毒刺:母亲没有同情心。缺乏同情心是自恋母亲的标志性特色。当女儿在幼时会觉得自己不重要,她的感受无足轻重。她只会对你提要求,只会对你说,怎样做更好。第七根毒刺:母亲无法处理好自己的情绪。自恋的人不喜欢面对情绪,许多女儿在成长过程中都否认或者压制自己的真实情感,以表现出妈妈喜欢看到的样子。谈到情感问题时,她们会说自己的妈妈“像石头一样冰冷”,一些人说妈妈只会表达愤怒,而且经常表达。当母亲的情绪只局限在冷酷、中性或愤怒中,而她又不许自己或女儿表达真实情感时,两人的关系将会流于表面,极少有情感纽带。第八根毒刺:母亲爱挑毛病,指责别人。由于自恋母亲对自我的知觉很脆弱,她们往往喜欢挑剔、指责别人。她们总是把女儿当做自己不良情绪的替罪羊,会因自己的不快和不安全感责怪女儿,孩子有时会照单全收。第九根毒刺:自恋的母亲会把女儿当朋友,而不是女儿。有自恋特质的母亲自己没有得到过恰当的照料,所以她们内心深处都是些饥渴的孩子,女儿是她们的俘虏观众,天生就是她们所渴望的注意力、情感和爱的来源。所以,她们往往把自己的孩子视为朋友,借女儿来支持自己,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她们会向女儿吐露自己的夫妻关系问题,会给女儿造成很大的伤害,她批评父亲,其实也是在批评女儿,要知道对孩子来说父母都是可以信赖的人。当妈妈老是和女儿分享成人的烦恼,健康的关系就难以建立。更可怕的是很多妈妈会把女儿当妈妈,就是当妈妈更老了一点以后,妈妈会把自己的女儿当妈妈,妈妈会在家里边撒泼、不讲理、撒娇,妈妈会要求女儿过来照顾她,她甚至会经常得病,她就希望你多来照顾她。第十根毒刺:女儿和妈妈之间没有隐私,她不尊重你。自恋母亲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女儿得满足母亲的需要和愿望。妈妈对她无话不谈,完全不考虑合不合适—同时也把女儿的事情都告诉别人,不管有多尴尬。自恋母亲通常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对这些母亲而言,孩子只是自身的附属部分。她认为你的日记我当然可以看,你的化妆箱我随便可以打开,你藏了什么东西我都能知道,你的朋友电话我能够偷听,你的手机我可以翻。她完全侵入到你的生活当中的时候,你就很难获得独立人格的发展机会。四、自恋妈妈的六张面孔那么怎么识别一个妈妈是不是自恋呢,自恋妈妈一般有如下六张面孔:第一种面孔:浮夸外向型的妈妈。《六人行》里面钱德勒·宾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位色情文学作家,她每次出场,就会跟乔伊这些小伙子们调情,参与他们的游戏,非常张扬,觉得她在在任何一个地儿都是中心。这种妈妈往往引人注目、光芒耀眼、风趣幽默,而且“惊世骇俗”,她给了别人(朋友、同事、亲戚,甚至是陌生人)她的热情和魅力,而你,她的孩子,根本都没有份。第二种面孔:成就导向型的妈妈。你脑子里边想一下那个周末骑着一个电动车带着儿子或女儿玩命地参加各种培训班的那种人,她要求女儿一定要事事都要比别人强,一定要做到最好。她也喜欢向人炫耀这些事。但如果你达不到成就导向型母亲的期许,做不到她认为重要的事,她就会感到很难堪,甚至暴跳如雷。她评价女儿不是通过女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是通过女儿能够做什么来评价。第三种面孔:心身疾病型妈妈。这类母亲用疾病和痛苦来操纵别人,为自己扫除障碍,获取注意力。她对周围的事物漠不关心,包括她的女儿以及别人的需要。她总是需要人照顾,这是因为她小时候缺少关爱,所以她在长大了以后,等孩子长大了,她会在孩子面前去寻找补偿,让孩子来照顾她,去寻找那个被人照顾的那个感受。第四种面孔:成瘾型妈妈。成瘾型的母亲,包括酒精、毒品、游戏、家庭暴力等上瘾的妈妈。这些人因为成瘾比什么都重要,而当他们沉溺其中时,关注的中心就是自己和自己的上帝—成瘾物。酒鬼或其他物质滥用者的孩子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上等的酒精或毒品比任何事情、任何人都重要。第五种面孔:不怀好意型的妈妈。这种母亲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虐待孩子,在公众场合慈爱可亲,殷勤体贴,在家里却心地残忍,肆意凌虐。这类母亲可以在公共场合宣称:“我为女儿感到非常自豪。她不漂亮吗?”在家里则说:“你真应该减减肥了,头发乱得一团糟,穿得像个荡妇。”这种完全无法预料的矛盾信息会让人疯狂。第六种面孔:情感饥渴型妈妈。所有自恋母亲都有某种程度的情感饥渴,但这种特质在其中一些人身上会特别突出。这类母亲会把她们的情感表露无遗,希望女儿来照顾她们,安慰她们。这种妈妈甚至会跟女儿抢男朋友。自恋的妈妈会让女儿过度的在意形象,永远在自我加压,感受不到幸福,她会向外寻找补偿,因为这个女儿没有得到母爱,所以她会找一个宠着她的人,她可能并不爱这个人,但这个人对她足够好,逆来顺受,所以她的婚姻也可能会并不幸福。五、告别母爱羁绊的四个步骤自恋的妈妈无疑会伤害女儿,作者在书中给出了四个步骤来应对自恋妈妈对女儿的伤害问题,这对我们应对这类问题意义显著。即使是你的妈妈已经过世了,这四个步骤一样有效:第一步:你要告诉自己感受比外表更重要。你要摆脱你妈妈对你的做法,你一定要知道,要去关注人(你和他人)的感受,而不仅仅是看上去怎么样。我们看看中国的老子在《道德经》里怎么说,叫“圣人为腹不为目”,就吃东西好吃吃饱就行了,好看又有什么用。所以,你首先要学会知道外在东西虽然很重要,但对不起,它没有内在的感受重要。这会帮助你回归到事物的本质上来。第二步:你要逐步从母亲身边独立出来。你可以尝试着搬家,住得离妈妈稍微远一点,有一些小事不按照妈妈的想法去做。你可以不先去挑战她的底线,但你要慢慢地让妈妈知道,我是有底线的。这是我的原则,因为我已经在长大,我已经成年,让妈妈感受到你的力量、思想,逐步摆脱她对你的控制。第三步:在觉醒、治疗的过程中,你要和你的母亲和谐相处。德国海灵格的家庭系统排列心理学的训练营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你对你的父母是没有是没有原谅的资格的,千万不要说我原谅我妈妈了,虽然我妈妈很自恋,但是我原谅她了。你需要学会感谢而不是原谅,你要感谢妈妈用她的方式把你养大了,所以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跟你妈妈多讲一些感谢的话,感谢她并且多说感谢的详细理由。如果妈妈已经过世,你可以想想妈妈出来,然后在心中跟妈妈说感谢。有的人在说这个话的时候都会哭,因为有很多子女跟父母之间的那个冤孽,那个内心的痛苦,是压抑的时间很长。这样你就能跟妈妈都和谐相处。第四步:你要学会建立自己爱的体系。你要把你妈妈的这个自恋的习惯在你这儿终止。你要学会去关注你的孩子:关注她的品格,而不是关注她的成就;你要学会去体会她的情感,而不是告诉她该怎么做;你要允许她穿得不那么漂亮,然后也能够快快乐乐的上课、玩耍,要意识到快乐比漂亮更重要。当你能够提醒自己去建立这个爱的体系后,把这份爱给到你的孩子身上的时候,有了爱的能力,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整天自恋的时候,你发现这个自恋的魔咒在你身上就戛然而止了。如果你作为一个女性,你希望自己能够生活的内心富足、开心、快乐,你一定要首先调整好你和你妈妈的关系,因为决定你这一辈子性格命运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的妈妈带给你的关系。父亲在教育女儿这件事上没有妈妈重要,妈妈奠定了基础,父亲会提升高度。但当妈妈是一个自恋型的妈妈的时候,父亲也会被她管束,父亲会成为她的傀儡,父亲甚至会陪着妈妈一块来管束女儿。兄弟根本体会不到,因为兄弟觉得妈妈很爱他,妈妈在男孩子身上投射的就是爱,那些不好的东西被你的兄弟自动关闭了。你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自己去了解这些事情,必要的时候,假如是非常严重的状况的时候,你要带着妈妈去进行心理治疗。家庭系统排列可能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妈妈理顺整个的情感关系。在妈妈表现出种种自恋状况时,有一句话特别重要:你是大的,我是小的!这句话是有疗愈效果的,或者就算你不当面说,你在心里边讲:“你是大的,我是小的!”所以妈妈跟爸爸出现什么情况,不归我管,我不会在他们面前扮演什么父母的角色,我不会管他们的事,我只负责管他们要不要看病。他们要看病我会去跟着,但是除了看病这件事外,我不介入他们的生活,然后你扭头出门。你要把爱给到你的孩子这时候,你才能够建立一个独立完整的自尊体系!我们建议有自恋妈妈征兆的女性都要去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了解你的母亲和你的女儿,还可以帮助你重塑自我。

#樊登读书·听书打卡 D1# 阅读时间:阅读书目:《不被父母控制的人生》阅读笔记:这是一本关于原生家庭的书,一本很容易引起共鸣书。原生家庭、情绪失控的父母、被“耽误”的孩子……每次看到关于原生家庭的内容,似乎总会看到很多的控诉和呐喊,但是庆幸这一次看到了很多的自省和包容!80-90的父母大多是60-70后,像我这样父亲是50后,妈妈是60后的其实并不是很多,作为80后的我,属于多子女家庭,即使有个50后的父亲,但是也一直把我们四个女儿都当独生子女在养。昨天跟朋友提起,我24岁才会做饭,他回答我:你的父母有多宠你?仔细的想想的确是很宠,至少在我上大学前我是没有做过家务、没有洗过衣服、每天都有丰盛的一日三餐……顺风顺水的时候,你是看不出任何问题,因为问题都藏在深处,没有足够的力量,谁又会去把藏在冰山下的问题一个个显露出来了。在阅读潇洒姐《五种时间》的时候,有一个“极限时刻”大概的意思就是人的至暗时刻,我的至暗时刻出现在我的28岁,那段恋情的失去让我真正的让冰山的下的问题毫无保留的显露出来。我也是那个去控诉原生家庭、讨伐父母的人,甚至常常在想“如果当初你们没有生下我该有多好”,我也是那个被父母控制着人生的人!4年后,当我再回想起曾经对父母的控诉时会觉得原来我也是那个“不成熟”的人,我似乎也在用情绪来控制自己和衡量事情。今天当我听到这本书的时候,内心已经没有了太大的波澜,因为在过去的4年中,我已经通过学习,了解了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通过去理解自己的父母而和我自己的内在小孩去和解,在身为人母以后,我更能去体会为人父母的不容易,就像如今,我对我的孩子真的做到了“不控制”吗?我曾经很羡慕有一些人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了,哪怕是成年甚至成家后还能像孩子一样被宠爱。但是站在现在的轨道再去回望,我很感谢这一路的荆棘,正是这满路的挫折,才让我有了回望自己的可能,才让我有看清自己的机会,才让我有了改变自己的契机,如果没有这些努力和成长,我还是那个被“控制”的孩子。其实不是父母控制了我们,而是我们控制了自己。不想去改变、害怕改变,所以我们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来为自己脱罪,细细想来,你是不是一边在追求独立然后又一边依附父母了,依附的时候怎么没有去想要如何摆脱父母的“控制了”?或许我们都要有一颗慈悲心,去体谅父母的不易和他的父母给他的无奈,我们也需要有一颗恒心,去改变自己对父母的依附,强大自己的内心和灵魂,让自己能控制自己的人生也给孩子一个可以自己控制的未来!

文/妈妈咪育儿经我们要活的书,不要死的书;要真的书,不要假的书;要动的书,不要静的书;要用的书,不要读的书。总起来说,我们要以生活为中心的教学做指导,不要以文字为中心的教科书。——陶行知每当我看见孩子们,总能从中找到我自己的影子。”女儿的嘴巴像我,儿子的眼睛像我。女儿做事细心认真的样子可爱如我。“每每想到这些优点,心里不免美滋滋的。可是除了优点,还有缺点呢,让我好好想想。一、女儿爱生气,不爱表达自己的情绪 有一次,女儿和几个小朋友在家里一起玩耍。刚开始,他们玩得很和谐,也很开心。中途不知怎么的,女儿自己一个人跑到一边生闷气了。被晾在一边的小伙伴们根本摸不着头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女儿爱生气,不爱表达自己的情绪,的确像极了我。我依稀记得小时候,时不时因为某件小事生闷气,可以一直憋着好几个小时不说话。大人们当时觉得小孩子生气的样子既可爱又好玩,所以从来没有帮助我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问题。慢慢地等到我长大,历史遗留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原生家庭带给我的问题绝不能传递给我的下一代。所以身为母亲的我应该从调整自己的情绪开始来影响女儿的改变。我走到女儿身边,轻声地询问:”姐姐,你是不开心吗?“采用询问句式,试着让孩子参与回答。在回答问题的同时也能帮助孩子表达和明确自己的情绪。得到姐姐肯定的回答后,再次询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事?”鼓励孩子用自己的语言把事情表达清楚。姐姐在大人的关心和询问下,心情慢慢放松下来。姐姐说:“刚才我们在玩的时候,xxx不遵守规则,我永远都不想跟他玩了。”“是呀,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谁都不喜欢。换做是我,我也不愿意再接下去玩了。可是,你把小伙伴们晾一边合适吗?“姐姐沉默着摇摇头。我接着说:"那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做既不冷落朋友又能继续开心地玩游戏呢?”她说:"我跟他重新说一遍游戏规则,必须遵守。否则他就淘汰。“”嗯,这个主意不错。“遇到孩子情绪问题时,大人一定要和他站在同一战线上。首先,大人肯定他的情绪,予以共情。再帮助他找到情绪产生的原因。最后,和孩子一起想办法处理负面情绪带来的连锁反应。通过一次又一次地反复练习处理情绪问题,孩子的抗击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会越来越强。二、儿子怕挨打,随口就说不知道晚上,弟弟拿着一块干巴巴的蛋糕去奶奶房间找猫咪——嘟嘟玩耍。结果,他把蛋糕捏碎,撒了一地。奶奶看见了就说:"你怎么撒一地蛋糕屑?”“我不知道。”“你这是霍霍,知道吗?”“我知道啊。”“那你知道怎么还乱撒一些呢?”“我不知道。”这段对话被正在卫生间洗手的我听见了,我就把弟弟叫到卧室。问他:"刚才你去找嘟嘟玩了吗?“”是呀。“”那拿什么去逗嘟嘟了呢?“”不知道。“”你拿面包了吗?“”嗯。“”那怎么逗的。“”我捏碎了一块给嘟嘟吃。“”它吃了吗?“”没吃。“”所以你捏碎了蛋糕,撒了一地?“”嗯。“”下次你逗嘟嘟的时候,就不要再给它吃蛋糕了。因为它不吃,而且碎屑撒一地乱糟糟的。还有你刚开始的时候怎么随口就说不知道呢?“”因为我还没想好怎么说。“”那下次你别着急回答,可以先说‘让我想想怎么说清楚’。“”好。“ 弟弟比姐姐淘气,而且精力旺盛。所以平时挨说的机会比较多。弟弟不止一次跟我说:”为什么你们对姐姐比对我的态度要好。“说实话,因为我自身是原生家庭中不被重视的那一个,所以我是真心想做个公平的母亲。在处理姐弟俩的矛盾上,一直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但是,家庭其他成员不是我能说了算的。孩子的奶奶因为喜欢女孩,所以事事维护姐姐。对弟弟的态度截然相反。所以这些也是导致弟弟随口说”不知道“的原因。每次我都会在事后关起卧室门,跟姐弟俩说清道理,讲明原委。孩子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他们是帮助我们成为更合格的父母 、更优秀的自己而降临的。所以面对孩子的种种犯错、缺点、不足时,请家长们怀着一颗学习和感恩的心来修行自己。记住,孩子是父母的影子,是父母的复刻版。想要孩子优秀,家长首先得做到优秀。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请给我点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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