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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报告ppt简单万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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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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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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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开题报告万能模板

姓名:田季昌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 学号:100914201

一、选题评估

(一)研究对象

中小学音乐课

(二)研究目的

钢琴即兴伴奏是一门独立的音乐表演艺术,由于它的重要性不容易被理解,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中小学音乐课上的即兴伴奏是调动学生对音乐爱好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大学师范类的音乐学生应该注重高音伴奏的培养。随着初、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执行,对对教师的综合能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钢琴伴奏又恰恰具有实用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综合特点,搜易我认为此题具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本人发现已有一部分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如徐向黎于2003年发表在辽宁教育研究中的《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键盘乐器教学改革的初探》王月萍参与编写的全国教师培训教材《音乐教学基本功训练》

(三)研究意义

目前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即兴伴奏的能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音乐基础较差的教师问题(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伴奏的最基本音型如和弦及转位的弹奏指法和触键方法都不明确,因此连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伴奏音型的丰富多彩。(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在和弦序进方面没有规范的设计,甚至调性都不准确,在键盘上每个大小调最基本的Ⅰ、Ⅳ、Ⅴ级还不熟,在伴奏中左手只是跟着旋律音弹八度或单音,没有用和声来衬托丰富旋律的效果。(三)伴奏音型掌握的少,或不能适当地应用。对于不同体裁风格的歌曲所应使用的音型分辨和使用的能力差,千篇一律所以应该重视中小学音乐课上的钢琴伴奏的的重要性。

二、选题研究现状评述

(一)与中小学钢琴伴奏直接相关的文献资料有龚耀年的《小学-音乐教材歌曲钢琴伴奏集》。辛笛. 编配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简谱钢琴即兴伴奏儿歌68首》李万军的《偏

远地区小学音乐即兴伴奏水平急待提高》王燕如的《论音乐专科学生钢琴即兴伴奏》

(二)分析原因

钢琴即兴伴奏能力是真正衡量一个人整体音乐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种能力的普遍不足是乌兰察布市音乐水平(即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包括高师音乐教育)参差不齐、整体偏低的表现之一。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我区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伴奏能力在音乐课内的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问题

多数教师大都赞成音乐教师必须掌握钢琴即兴伴奏能力,同时也认识到钢琴伴奏能力的教师必备的一项教学基本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10%的教师认为操作起来很困难,此项效果会不会都不会影响教学效果。这就涉及到了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都有待于提高。

2、师资问题

(1)教师工作量大。学校教师与在校学生不成正比。每位教师每周上课节数为20--25节,这就还不包括每周的课外辅导。

(2)教师学历职称不尽如人意。

(3)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出现偏科现象严重,有的教师能弹不会唱,有的教师能唱不能弹,而有别的教师既能弹又能跳。大部分老师即兴伴奏能力差有待与提于高。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通过中国知网、以及其他途径查阅了大量有关本研究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汇总,使其成为论证研究最为有力的依据。

(二)调查研究法

通过对学校教师及其团队成员等面对面的采访调查,获得最直观的研究资料。

(三)比较研究法

以中小学音乐课为主体,使之与其他不同地区的音乐课程活动作比较,从而得出钢琴即兴伴奏有待于提高的原因。

(四)个案研究法

对西岗小学的音乐课进行调查研究

四、研究过程

(一)问卷调查,调查开始之前先设计问卷

(二)访谈

(三)交流听课

五、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

(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

调查中了解到教师在高校学校期间往往不喜欢学习理论,学校的教学理论也不高,教学质量有待提高。而部分中学教师在把毕业前在校期间没有好好的学习理论知识,所以在理论上缺乏,从而影响伴奏是的旋律效果。

(三)学习钢琴起步晚

大部分教师当初学习的时候都错过了学钢琴的大好时机,对于不同的伴奏音型不能正确的运用,然而在现在的教师岗位上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去提高钢琴伴奏能力,是我们要探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六、论文进度安排

2012年3月7日——2012年4月24日,确定选题,查阅资料,撰写提纲; 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15日,撰写开题报告,答辩;

2012年5月16日——2012年6月30日,修改开题报告,答辩;

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0日,撰写论文初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第二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13年2月——2013年5月30日,完成定稿,论文答辩。

七、参考文献

[1] 约·霍夫曼:《论钢琴演奏》【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 代百生:《钢琴教学法》【M】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3] 魏厅格:《钢琴学习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4] 《即兴伴奏使用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

[5] 张丽君 陆志成:《钢琴即兴伴奏教程》【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

[6] 高天康:《使用钢琴即兴伴奏编配法》【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6月

[7] 王安国:《从实际到决策我国名校音乐教育发展》【M】花城出版社2005年5月

[8]孙伟权 巢志钰:《键盘即兴伴奏指南》【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1月

[9] 石峰:《音乐世界趣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3月

姓名 指导 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类型 论文(设计)题目 学号 专业 音乐学 班级 082

职称

副教授

职务

教师 C、研究综述 D 综合 E 其它。

A、实验实践 B、教育教法

浅谈新课标下如何发展我国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

开题报告

一、 论文题目:浅谈新课标下如何发展我国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

二、目的与意义: 目的: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音乐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教学理念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逐步得以体现。 为了体现新课标理念,每个音乐教师都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探索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体 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都成了单纯的走过场,并没有真正体现学生音乐学习的有效性。我们在 实践课改新理念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学生音乐学习的过程,关注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关注如何 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更加有效。

意义:

中小学音乐教育是我国普及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启蒙教育。其中音乐作为美育教育 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其它教育方式无法替代的,音乐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起着不可 低估的作用。多年来,农村中小学的音乐教育一直受到应试教育传统观念的禁锢,而管理者意 识落后、师资队伍缺乏、理论水平较低、教学设备简陋等。音乐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 途径,是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研究方案

研究内容 (一)倡导教育新理念 1、教学视角的变化 2、教学方式的转变 3、教学重心的转变4、教学评价的转变 (二)改善教学设备,提高师资力量 1、教材 2、教学设备 3、师资力量 (三)改变教学模式,形成多样地开展教学活动 1、大量地开展高雅音乐的赏析课程 2、引进课堂乐器 研究方法 资料搜集法、举例法、描述性研究法、文献资料

论文题目:

古典吉他演奏中国民族音乐的实践

选题的依据和意义,研究的主要问题,拟达到的目的:

选题的依据和意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典吉他被誉为同钢琴、小提琴并列的世界三大乐器之一。被认为是吉他艺术的最高形式。古典吉他细腻而多变的音色,丰富的和声,对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民族的能诠释自如。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的吉他演奏家都为古典吉他改编过中国民族音乐,其中不少作品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不仅为古典吉他的曲目风格拓宽了方向,也为中国民族音乐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民族音乐的特点和风格。

1、中国民族音乐的形态。

2、中国民族音乐的种类和特点。

(二)古典吉他的特点。

1、古典吉他的音色,和声等特点。

2、古典吉他的演奏技巧特点。

3、古典吉他不同民族曲目风格的列举。

(三)分析古典吉他演奏中国民族音乐的实践。

1、列举古典吉他演奏中国民族音乐的乐曲。

2、分别对乐曲改编前后的各种特点进行分析,对比,从而剖析古典吉他演奏中国民族音乐的可行性和特点。

研究方法、研究步骤:

方法:

1、到图书馆或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并下载曲目和曲谱。

2、总结归纳与同学交流,并视奏相关曲目。

3、由论文指导老师指导并与同学讨论。

步骤:

1、收集与题目相关资料。

2、与论文指导老师交流进行论文写作的展开。

3、归纳总结研究结果,撰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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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我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关于汉语言文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1.本课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研究目的:

张爱玲与电影有过长期亲密的接触,在小说写作中创造性地化用了电影化技巧,使她的文字组合带有丰富的视像性和表现力。文本以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为切入口,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在体会张爱玲语言的“现代性”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1种独特的审美方式,从不同的视角解读张爱玲小说的表现手法。

2.本课题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表现手法的研究主要从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电影造型、电影化技巧等角度切入,考察了张爱玲作品对电影艺术手法的借鉴技巧:

(1)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犹在镜中——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何蓓)等;

(2)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造型:《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何文茜)等;

(3)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申载春);《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张江元);《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屈雅红)等;

(4)研究张爱玲小说的死亡意识: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等

国外研究现状:

海外研究对张爱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1阶段1957-1984年夏志清,唐文标等人对她作品的介绍与评述”“第2阶段1985年至今,辐射面波及北美等地的华文文学的影响研究分析和评价”。1995年9月后,她在美国辞世后,海外学者多运用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来剖析。

3.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张爱玲的小说映照了1个阴阳不分、鬼气森森的世界,恐怖镜头繁复缤纷,在她的作品里以人拟鬼,她笔下的人物均飘荡在凄冷荒凉的宿命轨道上。本文尝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在学术界既有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张爱玲小说、相关的研究书籍及其评论等出发,分析整理资料,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当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

4.本课题的实行方案、进度及预期效果

方案、进度:

2006年11月—2007年2月初:收集资料。重读作品,确定论文题目,查阅相关资料。

2007年2月—2007年3月中旬:在老师的指导下,拟定写作提纲和开题报告。

2007年3月—2007年4月:论文修改。听取老师意见,撰写论文初稿,并交指导老师评审。

2007年4月——:定稿。

预期效果:

本文结合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通过分析、比较、归纳等方法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阐释,尝试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5.已查阅参考文献:

书籍:

1、张爱玲,《张爱玲全集》【M】。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2、金宏达,《华丽影沉》【C】。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3、张新颖,《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学的现代意识》【M】。北京:3联书店,2001年12月第1版。

4、宋家宏,《走进荒凉——张爱玲的精神家园》【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5、李稚田,《第3类时空》【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6、吴战垒,《电影欣赏》【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7、陈卫平,《影视艺术鉴赏与评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8、聂欣如,《类型电影》【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学术论文:

1、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5卷第4期第51页。

2、 李祥伟《“丑”趣———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象》,学术论坛, 2005年第6期第140页。

3、 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广州广播电视大学报,2004年第4期第38页。

4、张江元《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涪陵师范学院学报, 第26卷第4期,第54页。

5、屈雅红《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6卷第6期,第33页。

6、何文茜《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02期,第39页。

7、何蓓《犹在镜中 —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0卷第4期第40页。

8、申载春《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19卷第5期第12页。

9、吴晓,封玉屏《电影与张爱玲的散文写作》浙江社会科学报, 2004年第1期第204页。

网络资料:

1、《恐怖情节心理分析》

2、《绽放在暗地里几个唯美的惊惶意象》

3、陈文珊《女性·月亮·鬼气——试论《聊斋志异》对张爱玲小说创作的影响》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院(系)审查意见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一、“临川四梦的”讽世内容

“临川四梦”都本于小说,但比小说内容丰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部传奇都增添了小说所没有的具有讽刺意义的人物和情节。其讽世内容大致可分为官场社会、时事政治、礼教和人性三个方面。

(一)官场社会之刺

做官几乎是古代所有读书士子的梦想,因为出入官场就意味着拥有盛名、权势和利益。然而汤显祖对明代官场社会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在“临川四梦”中对官场社会进行了辛辣的嘲讽,总体上否定了明代官场社会并给予了深刻的鞭挞,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四梦”塑造了阴险毒辣的“权臣”系列形象。如《紫钗记》里的卢太尉、《南柯记》里的丞相段功和《邯郸记》里的宰相宇文融。这些权臣位高权重,可都是老奸巨猾,品行卑劣,面目可憎。卢太尉将权力用来满足私欲,书生李益中了状元,只因未参拜他,就被贬为玉门外参军;他豢养特务和刺客,谁让他不满就陷害谁。段功和宇文融都与卢太尉是一类的人物。“权臣系列”表现了高层官场之黑暗。第二,“临川四梦”塑造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大小官吏。譬如《南柯记》中的府幕录事官,他自言“为官只是赌身强,板障。文书批点不成行,混帐。权官掌印坐黄堂,旺相。勾他纸赎与钱粮,一抢。”(第二十一出)他与手下的小吏都不务正业,贪赃枉法,《大明律》的作用就是帮助他们捞银子。《邯郸记》中的崖州司户则是枉法酷吏中的典型。汤显祖生活的嘉靖、隆庆、万历年间,贪赃枉法成了普遍现象。“四梦”刻画的贪官污吏,是对中下层官场社会的讽刺。第三,“临川四梦”讽刺了科场弊端。在汤显祖的年代,科场的不正之风相当严重,科场弊端也是“四梦”的讽刺矛头所指。《邯郸记》中卢生便是通过结拜高官和行贿而一举获得状元的。《牡丹亭》中的识宝使臣苗舜宾不懂文字,却因能辨珠宝,被任命为科举考官。他判卷草率,如同儿戏,因与柳梦梅有旧而判他为状元。科举考试的严肃性轻易地被消除了。此外,“临川四梦”还描摹了走裙带关系、徇私舞弊等官场丑恶现象以及一些官场陋习。如《南柯记》里的淳于棼做的便是“老婆官”,凭其妻瑶芳公主的关系当上了南柯太守,二十年掌一方大权,地位显赫。

(二)时事政治之刺

汤显祖关心时政,在“临川四梦”的创作中讽刺了当代时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讽刺明政府利用三娘子招降俺答事件。在《牡丹亭》中用了很大篇幅讲述李全夫妇作乱和杜宝平乱之事,但李全作乱之事与《宋史》很少相符,多为虚构,剧中李全怕老婆杨氏,杨氏掌握军政大权,杜宝通过贿赂杨氏才得以平乱并立下军功。汤显祖实乃借此人物与情节讥讽首相张居正支持边将王崇古、吴兑、方逢时等利用三娘子招降俺答事件。[1]明建国后北方边地受到蒙古骚扰两百余年,隆庆四年(1570),边将上疏主张对蒙古首领行安抚政策,大臣对此意见不一,张居正等支持安抚主张,对蒙古首领俺答赐封,对深受俺答宠爱和器重的三娘子封为“忠顺夫人”。倡议此策的边将此升官,主战官员受到处分。汤显祖支持主战,写过多首诗明确表示对明与蒙古关系的关心及妥协政策的不满。二是讽刺明政府对日本关系上的无能。万历二十年(1592),日军出征朝鲜,朝鲜向明朝请求援助,明朝派军作战,不能决胜,直至七年后日方丰臣秀吉病死战争才结束,明朝大臣对日和战之争不休。《牡丹亭》中科考试卷的题目是对金策略“和战守三者孰便”,柳梦梅的回答名为主战,实为主和,“生员也无偏主,天下大势,能战而后能守;能守而后能战;可战,可守,而后能和。如医用药,战为表,守为里,和在表里之间”(第四十一出),得到主考官苗舜宾的表扬。试答的内容乃借插科打诨嘲讽无能又虚伪的明政府。三是讽刺最高统治者之腐败。明朝中后期的最高统治集团对内忧外患视若无睹,荒于政务,日益腐败。如明世宗朱厚熜、神宗朱翊钧皆贪财好货登峰造极,《牡丹亭》以识宝大臣苗舜宾收集到奇异珠宝而受宠提拔为科举典试官;明武宗朱厚照好色荒淫,多次到民间抢夺妇女,《邯郸记》第十三出《望幸》编述唐玄宗东巡的情节对武宗南巡扬州掳掠民女之事进行讽刺,可以肯定,汤显祖“绝非随意点染,其矛头分明是对准明代皇帝”。[2]

(三)礼教和人性之刺

明统治者尊崇孔子,加强礼教,推崇理学,均为钳制思想,加强其专制统治。“临川四梦”揭示了礼教和理学对人的危害性,这集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女性的压迫,它剥夺以杜丽娘为代表的女性正当的权利,通过妇女教育压制其思想,在行动上则严密禁锢,使女性完全沦为男性的工具;二是对普通民众尤其是读书人的精神戕害,如杜丽娘的老师陈最良思想荒芜,迂腐可笑,他言必称教条,而其教条不出《四书》《五经》和八股文的范围。“四梦”还有对假道学者的嘲弄。《邯郸记》对假道学者的刻画尤为入神。卢生既得高官,既要贪享淫荡生活,但嘴里又要维护道学,他的下场是可怜的,纵欲淫乐使他一命呜呼。关于“临川四梦”礼教与理学之刺,学界论述较多,本文不多赘述。明代虚伪的礼教和理学统治,并未培育人性之善,反而彰显了人情人性的庸俗与丑恶,明中后期社会风尚不象前期那样朴厚,“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迷相高”(张瀚《松窗梦语》卷之七《风俗记》)。“临川四梦”对人情人性也多有思考和讽刺,如薄情负心者,这主要由《紫钗记》中的李益来表现。李益与霍小玉定下终身,但后来卢太尉挟持他并欲以女妻之时,他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计抛弃小玉而依附有权有势的卢府,最后历经变故却仍然回到小玉身边,李益的软弱和薄情受到了感情和道德的双重批判。再如卑劣势利者,在《南柯记》和《邯郸记》中,人们在主角淳于棼和卢生得意时毕恭毕敬趋之若骛,失意时则唯恐避之不及。“临川四梦”还讽刺了人性的堕落。《南柯记》中的淳于棼、《邯郸记》中的卢生都演述了人性堕落的过程。富贵之时他们都丧尽了善美之性与羞耻之心,沦为腐朽没落的人,这既与黑暗龌龊的官场环境有很大关系,同时亦由本人的“恶”性所决定。

二、“临川四梦”的讽世特征

首先,讽世意识贯穿于“临川四梦”始终。“四梦”的创作时间从万历十五年(1587)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作《紫钗记》时作者三十七岁,作《邯郸记》时五十二岁,前后十五年。四梦的创作正是作者思想从发展到成熟的过程。“临川四梦”一以贯之的讽世意识反映出作者持久的否定态度和批判精神。作者感受到种种丑恶的现实,失望逐渐加深,有时乃至产生绝望和幻灭的情感,这在后“二梦”的佛道倾向中可见一斑。《南柯梦记题词》中说到“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三《南柯梦记题词》),将世人寻常追求的目标都视为空虚,实际否定了现实人生和传统社会的价值观。从这个角度说,汤显祖是社会和时代的叛逆。但另一方面,汤显祖毕竟是深受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熏陶浸染,古代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信念根深蒂固,他的社会地位和礼教的修养都限制他,使他不可能与旧观念完全决裂从而摆脱其束缚。所以“四梦”中的讽世意识局部又是有所波动起伏的,有时是较为软弱的。这些复杂情形反映出作为士大夫文人和思想者的汤显祖心灵的痛苦和思想的矛盾。

第二,“临川四梦”对仕宦人生和官场有最多的表现,其讽刺矛头指向最多的也是仕宦人生和官场。做官原是汤显祖青少年时期奋斗的目标,他中年以后大部分时光都在官场度过,但是仕途并没有给他提供治国安邦、大展宏图的机会,他在仕途上颠簸多年后出局。仕途经历让他见识了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以及统治集团和国家机器的黑暗腐败。相对于封建礼法和传统文化,汤显祖对仕宦人生和官场的批判和否定是最彻底的。这既由他正直的个性和高洁的操守决定,也与他对官场的清醒认识和深刻体察有关。当然这里也有一个逐渐转变和深化的过程。在“临川四梦”中,《紫钗记》对政治的嘲讽仅限于个别权贵,《牡丹亭》里有的高官如苗舜宾、杜宝并无十分可恶的表现,而到了后二梦里,贪官污吏都在官场中腐烂而不可自拔,本性并不很坏的人只要沉浸其中就被同化染黑丧失本性,《南柯记》里的淳于棼和《邯郸记》里的卢生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是因为“症结不在个别官僚士夫的道德品质,而在整个统治集团的政治风气。”[3]如果说“四梦”之首篇《紫钗记》的否定对象只是官场个别权奸的话,到了“四梦”之末篇《邯郸记》的否定对象便是整个官场;《牡丹亭》对时政的讥刺中还夹杂了些许对功业的期待,《南柯记》和《邯郸记》则完全否定了仕宦人生。汤显祖罢官回临川居家后,对官场人物往往不接待,“居家……中丞惠文,郡国守令以下,干旄往往充斥巷左,而多不延接。”[4]

第三,“临川四梦”的讽刺是多指向的,不仅包括时事政治、官场科场,还有文化和人性,反映出汤显祖思考的广泛性。这显示了他对其所生活的时代的深刻体察,也反映出他对更深远的问题的积极探索。由于其思考的广泛深入,汤显祖被人们列为思想家。但“临川四梦”是一组文学艺术作品,不是单纯的哲学思考的演绎,而是对现实世界的描绘和人生感受的抒发,这其中包含、体现了作者的思想。因为“四梦”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它在某些某些方面反而超越了当时的哲学思考。譬如《牡丹亭》中杜丽娘“惊梦”“寻梦”的行为以及陈最良的形象,生动地展示出理学思想和礼教文化违背自然和戕害生命的真实面目,这比任何简单的批评和苍白的论证都要深刻。再如后二梦通过对社会丑恶现实和人性堕落过程的描摹以及梦醒成空的结果,揭示了人之存在的荒诞性和人生意义的虚无性。当然这里有佛道出世思想的影响。“临川四梦”讽刺的多指向特征反映出汤显祖多方面的广泛的思考。

三、结语

“临川四梦”的讽世意识既是作者个性和思想的反映,也是戏剧传统精神和时代革弊的强力表达。汤显祖个性耿介,精神不欺,操守高洁。儒道释思想的混合使他既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包括对政治、社会和人生的参与,又具有距离意识。因而“临川四梦”虽然对社会现实集中描摹,敏锐地透视其中的丑恶人事并予以否定,但并不采取时事批判剧严肃写实与激烈的风格,而是采用“怪怪奇奇,莫可名状”(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二《合奇序》)的写梦手法,借助梦境外壳和讽刺笔法表达了他对社会世态和人性特征的感受与理解。从时代特征来看,明代中期以后思想解放的潮流和社会丑恶情形,促使晚明作家较多地强烈否定客观世界,暴露社会现实的阴暗面,譬如色情文学和公案文学就盛行一时。就戏曲来说,明代中后期戏曲一反明前期粉饰太平、道学气浓的作风,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讽刺戏曲,内容丰富,讽刺的矛头指向各个方面。讽刺成了时代主题之一。汤显祖的“临川四梦”,作为一组传奇作品,凭借艺术大师的高水准创作,唱出了时代最强音,其讽世意识正是时代主题的强力表达,部分内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思想高度。

课题名称: 花开三生,情深缘浅--浅析网络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

学生姓名: 李南兰

学 院: 中文学院

专 业: 汉语言文学

指导教师: 蒋晓城

xx年 2 月 26 日

课题名称:花开三生,情深缘浅--浅析网络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

flowers of three lives ,deep love bute good luck is shallow-- research of the art of writing《the ten mile peach blossom of three life》

(1) 本选题研究现状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越来越开放,网络也越来越普及,国内自20世纪末,兴起一种文学新形势--网络文学,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众多网络小说平台不断发展扩大,网络小说的门槛越来越低,玄幻、武侠、仙侠、言情、都市、历史、穿越等小说类型在网络小说中不断创造数量极为庞大的文学文本,甚至有一部分成为新的文学经典。纵观当今文学现象,网络文学的发展一日千里,而对于网络文学的研究还缺少系统而全面的论著,网络上也仅有文学爱好者进行简单对网络小说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

网络文学在数十年的光景中逐渐呈新型之势,发展成为巨大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网络文学覆盖的读者已达 亿人、注册写手200多万人、市场年收入40多亿元。并且男频和女频不相上下,男频诸如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等,女频诸如红袖添香、锦江中文网等。本人所研究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虽然在言情小说中算不上其中的佼佼者,也称不上巨著。然而它独有的写作艺术与文学模式,开创了仙侠言情体裁的一个新境界,为众多女性读者为之痴迷,并称之为“仙侠言情之红楼”,在心中的地位没有其他书可以比拟。因而选此为题。

(2)本选题的意义、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意义:自网络文学兴起以来,虽然大部分读者都为之喜爱,进行书评或者在贴吧论坛抒发意见看法,但是鲜少有人对新兴的网络小说文本进行具体的解读分析论述。因为这些小说没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没有诸多作家学者的关注与认可,甚至在茫茫网络文学中一逝而过,但不能否认在数年之后,网络文学也能历经沉淀,出现耀眼的珍珠。因而算是较新的论文选题。

重点:本选题重在研究《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语言写作艺术特色,以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题目意义和在文中的体现,以及小说写作模式与叙述方式的独特性三个方面。

难点:怎样在没有任何研究资料的情况下,依据文学语言分析模式与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全面而有意义的研究。

创新点:能够脱离传统论文对于文学著作的研究仅限于经典传统或者大众认可的文学文本,关注网络文学,关注新型小说构成。

(3)论文的结构及简要说明

引言(研究背景及原因)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文学意义

2.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写作艺术研究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语言艺术特色

以诙谐写悲凉以无情衬有情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构艺术特色

错杂但合理的倒叙

繁复但合情的插叙

三生三世的布局结构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人物塑造特色

有情却无情的白浅

无情却有情的夜华

形象生动的其他角色

3.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亮点与瑕疵

创新点与亮点

瑕疵与局限

4.总结

(4)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剖析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折射出的内涵及意义

(5) 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1、课题研究步骤:

(a)查阅并研读相关资料及参考文献;

(b)撰写开题报告及上交审核;

(c)撰写本课题论文;

(d)修改提交审核。

2、课题研究方法措施:

(1)资料收集方法

除了图书外,数据资料的研究成果和结论对本课题的研究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资料收集的方法主要为上网查寻、借阅图书、查阅报刊杂志等。

(2)资料研究方法

结合图书馆图书与数字资源,搜集。

开题报告本科开题报告是写毕业论文的第一个任务.其作用是阐述论文选题依据,以及讲述初步构思的实验思路。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聊斋志异》价值浅谈

课题内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无论是教科书还是小说,电视或电影都选用了《聊斋志异》中的很多故事,如《画皮》、《婴宁》、《倩女幽魂》等,为广大民众所津津乐道。正是由于这些光怪陆离的故事情节借助了现代的电视电影等媒介的传播,再一次把《聊斋志异》推向了古典文学的巅峰。

本课题的研究意在通过对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这一文言小说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和艺术手法方面的分析,向读者浅显的阐述《聊斋志异》的价值。

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本人研究的是《聊斋志异》思想价值取向和艺术手法的创新方面取得的超越性成就。通过调查研究,《聊斋志异》不仅在国内流传甚广,而且在十八世纪中期就开始向国外流传,传播范围广泛,影响力巨大,是迄今为止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翻译成外文语种最多的一部小说。可以说,《聊斋志异》所取得的成就是其他古典小说无法比拟的。从这些成就中,可以对这部小说的价值进行研究。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1.通过查阅文献等途径,进一步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

2.通过实地调查研究了解人们对《聊斋志异》的熟悉程度及为什么喜爱这部作品,作出分析。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近30年来,很多学者对《聊斋志异》价值的研究,无论是从它的思想价值方面,还是小说理论价值方面及其传播价值方面,都取得了很多的的成就。本次课题研究的关键是要打破人们对《聊斋志异》的传统认识,只认为它纯粹是一部“鬼书”,满篇的鬼故事,要引导读者从《聊斋志异》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和艺术手法创新方面去认识这部小说的真正含义。这也是我探究的主题,我希望自己能通过此次的探究学习能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和文化功底。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年3月围绕选题收集材料。

年4月撰写初稿。

年5月修改完成。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

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思想文化价值取向的超越:1、追求一种讲公理、讲公道的公平政治,揭露封建吏治的黑暗,统治者的无耻,讴歌人们的反抗精神。2、在对待科举的态度上,强烈抨击这种制度的弊端就在于不注重实效,导致颠倒黑白。3、在爱情观上,热情赞扬争取婚姻自主的女子。4、《聊斋志异》中不时出现的哲理性警句,表达的理想、情感、哲理和实想。二、艺术手法的开拓创新:1、在人物描写上发生了质的飞跃,把小说的故事体发展为人物体。2、加强并发展了环境描写。3、刻画人物开始注重个性和细节的描述,出现了传神的心理描写.4、《聊斋志异》的艺术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家对日常生活素材“化平淡为神奇”的处理技巧。

七、主要参考文献:

[1] 黄祖民. 《聊斋志异 》 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1997年版

[2] 施国 海童 《蒲松龄》 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

[3] 罗宗强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版

[4]游国恩. 《 中国古代文学史(四)》.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

四、指导教师意见: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唐代友情诗赏析》

写作意图:

友情诗,是建构在离别、怀念、追悼情境下的抒情言志之作。唐代,达到国家规模的空前统一,从贞观到开元,“遍观百家”、“好语王霸大略”、“喜纵横任侠”成为文人的共同风尚,“济苍生”、“安社稷”、“致君尧舜”建功报国成为文人的政治理想,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志向,使许多文人墨客成为挚友,如李白与杜甫、韩愈与孟郊等。传统的友情诗在盛唐特有的时代文化中,呈现出空前的繁荣,蔚为壮观,并涌现大量脍炙人口的佳作。友情诗显透盛唐人广阔的心灵境界,不论在内容、技巧与风格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开拓与创新,有极高的艺术成就。这一中华文化史上的瑰宝值得我们去研究。

本论文的前沿观点: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在一切艺术里,诗的艺术占着最高的等级。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上下五千年,连绵不断留下了灿若星河的诗歌。在诗史发展中,唐诗为一代文学之标志,进入我国古典诗歌的全盛时期,唐代诗坛以百花齐放、美不胜收的繁荣局面享誉千古。诗人辈出,巨星丽天;作品浩瀚,内涵丰富;风格多样,形式齐备;技巧成熟,流派纷呈;名篇佳句,传颂不衰。唐诗以高度成就和独特魅力,成为中华文明史上足堪自豪的瑰宝。

中国现代杰出诗人闻一多先生曾说:“一般人说唐诗,我却要说„诗唐‟,诗唐者,诗的唐朝也,懂得了诗的唐朝,才能欣赏唐诗。”而当你置身于唐代诗歌的海洋时,你就更知道了什么叫做陶然忘返。这是一个美仑美奂的世界,这是一个心声奏鸣的神殿。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东方缪斯们翩翩起舞;在这里,你可以感受到远古吹来的醉人熏风……

友情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以描写友情为主要内容的唐代友情诗,可能不具有很高的政治价值,但它却充分展示出人性的美好,人世间情谊的可贵。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评》说:“唐人好诗,多是征戍、迁谪、行旅、离别之作,往往能感动激发人意。”宋.顾乐:“唐人多送别妙作。”(《万首唐人绝句选》)这些描写友情的诗中有真情,即诗人与朋友分别时的叮咛,身处异地时绵绵的思念,还有永远失去友人之后的酸楚。这些言愁悲别,慰人慰己的友情诗,结合友情给人带来的感情波澜和心灵震荡,以其淳朴的真情美而打动人心。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路径:

本论文拟采用以下手段和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对比论证;引用分析等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查询;网上浏览等方法来收集资料。

本论文的观点创新和介绍:

本论文拟从两大方面进行论述:

根据诗的思想内容,唐代友情诗大体上可分为送别、怀远、追悼三类。 诗人们在抒发心中这些情感时,有的直抒胸臆,有的借景抒情,有的使用比喻。

文献综述: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民民族。崇尚友道、珍惜友情,是我们优秀的民族精神之一。早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

儒学大圣人孔子,在其经典著作《论语》第一篇《学而》篇的第一条便这样说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把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看做是人生十分快乐的事,这集中体现了对友道的高度重视。

中国古代诗歌史中的友情之作,从《诗经》的比兴托物,汉魏时的率真直抒到六朝的绘景写心。逐渐趋于成熟完美,到唐五代时达到了物我浑融,形神兼胜的境界。唐人友情诗意象的高度情思化包括三种情形:即情中景、景中情和情景的"妙合无垠"。这就使得友情诗的情感含量大大增加,艺术感染力明显增强,具有了超时空的审美价值。唐人送别诗色彩缤纷,情深意长,成绩显著,意象使用的个性化是主要因素之一.,不同的诗人,受理想愿望、个性气质、情感类型、审美趣味等主体品质因素的影响,其诗歌在取向方面不尽相同。观照唐人友情诗中诗人取象与意象营造方面的特征,对于探寻诗人熔铸在意象中的深层意识,挖掘诗歌作品的文化内蕴,评价诗歌的美学风格,均不无裨益。

写作计划:

1、2007年9月2日至9月12 日 查阅有关文献,收集资料

2、200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拟订论文题目

3、2007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撰写论文写作提纲

4、2007年 9月27日至10月30 日 撰写论文初稿

5、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8 修改论文,撰写论文第二稿

6、2007年11月19日至12月30 日 修改论文,完善论文格式以及答辩

前准备

7、毕业论文答辩

参考文献:

《唐诗三百首》[清]孙洙 编选 山西古籍出版社

《唐诗十三论》吴湘洲 著 学苑出版社

《唐诗审美十论》刘洁 著 民族出版社

《唐代送别诗一向营造的个性化》李英 著 北方论丛

《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二》

《试论唐代送别诗》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年05期

《唐代送别诗刍议》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3年04期

蔡静波《中华活页文选》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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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课 题 名 称:加味芍甘颗粒的制备工艺研究

学 生 姓 名:

学 号:

指 导 教 师:

所 在 学 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专 业 名 称:药物制剂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6年3 月 15 日

1

说 明

1.根据教育部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估标准,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或实习单位审查,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后实施。

2.开题报告是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学生应当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开题报告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3.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其中的文字表达要明确、严谨,语言通顺,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4.本报告中,由学生本人撰写的对课题和研究工作的分析及描述,应不少于2000字,没有经过整理归纳,缺乏个人见解仅仅从网上下载材料拼凑而成的开题报告按不合格论。

5.开题报告检查原则上在毕业实习开始后8周内完成,各教研室或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开题检查后,应写一份开题情况总结报告报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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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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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假野隆司.高催乳素血症的汉方疗法.国外医学.中医中药分册,1995,11:31

[2]板本贤二.芍药甘草汤及甘草酸对高睾酮血症的影响[J].国外医学.中医中药分册,1988,10:45

[3]袁海宁,王传跃,冯秀杰,等.芍药甘草汤治疗高催乳素血症对照研究.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16,15(6):337-338

[4]周威,张恩景,高铁祥.大麦芽提取物治疗实验性高泌乳素血症的研究[J].湖北中医杂志,2016,30(10):10-11

[5] 徐勇,戢翰升.炒麦芽含药血清对MMQ大鼠垂体刘细胞NGF、PRL分泌的影响[J].中国临床神经外科杂志,2016,12(12):736-738

[6] 郭晓东,郭丙章.不同炮制规格的麦芽对回乳作用的影响及其机制[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16,8(5):658-659

[7]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附录6,96

[8] 尹秀莲,游庆-红.野马追颗粒成型工艺考察及有效成分含量测定[J].中国药房,2016,22(3):236-237

[9] 李雪玲,黄德浩,刘莉,等.正交设计优选炎宁无糖颗粒成型工艺[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6,15(1):58-60

[10] 董文燊,瞿发林,徐波.经典恒温加速试验法预测芍甘胶囊的有效期[J].药学与临床研究,2016,19(1):87-88

附:

中药颗粒剂的概述

中药颗粒剂是指中药材的提取物与适宜辅料或与部分药材细粉混匀,制成的干颗粒状剂型。中药颗粒剂是一类常用的中药剂型, 具有易溶解、易吸收, 生物利用度高、服用方便等特点。颗粒剂最初多含药材细粉, 工艺凭经验而定。随着制剂质量要求的提高,各种新辅料和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 大大地提高了中药颗粒剂的制备效率和成品质量。

中药颗粒剂按溶解性能和状态可分为可溶性颗粒剂、混悬性颗粒剂和泡腾性颗粒剂,可溶性颗粒剂又可分为水溶性颗粒剂和酒溶性颗粒剂[1]。

一.中药颗粒的优点

中药颗粒剂与以往剂型相比,有如下几项优点[2]。

1.方便:中药的配方颗粒剂用量小,使用方便,剂量小于传统的中药汤剂,方便携带。

2.易贮存保管:中药颗粒剂采用药用复合膜包装,不易受潮,使中药颗粒剂的质量得以保证,不易出现虫蛀发霉变色变味等由于保管不善所出现的问题,保证了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3.剂量准确,方便调配:中药颗粒剂在调配时,按方取药,无需称量和抓药,方便核对,能有效防止人为差错,且清洁卫生,并使药房人员劳动强度大大减轻,省时省力。

4.提高我国中药产业在国际上的声誉与竞争力:我国虽是中药发源地,自古以来,大量先贤为中医药技术的发展殚精竭虑,但由于历史和思想方面的制约,大多数都处于比较初级的加工水平,其原因主要是中药的疗效不稳定,中药颗粒剂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提高了中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5.中药无糖颗粒剂:中药无糖颗粒剂在原有的优点上,还具有以下的优点[3]: (1) 药物稳定性好; (2) 减少了药物赋形剂用量,改善了中药制剂形象; (3) 扩大了应用范围。

二.中药颗粒发展的不足[4]

要了解中药颗粒剂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应了解目前中药颗粒剂在制取中还存在的问题。

1.溶化性不符合规定:主要原因:(1)产生浑浊; (2)产生焦屑; (3)其他异物。

2.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微生物可能由以下3方面带入制剂中: 浸膏、辅料、生产环境污染。

3.染色泽不均匀:色泽不均匀通常有2方面的因素(:1)有色差的原辅料混合不均匀;

(2)用一步制粒技术的时候,喷雾的速度过快,抖袋的频率不当,物料沸腾的状态控制不当。

4.水分不符合规定:水分不符合规定通常发生于颗粒剂贮藏流通过程当中。(1)内包装材料的材质不符合要求;(2)内包小袋封合不严,使小袋漏气吸湿。

5.含量测定不合格:(1)原材料相关成分的含量不符合规定; (2)提取与制剂过程中有不合理之处,使得有效成分提取不完全破坏或被破坏损失。

三.研究现状[2]

中药颗粒剂的制备过程一般分为提取、浓缩、制粒、干燥、包装等工序。根据中药含有效成分的不同,其处理方法各有所异。但在大量生产中其过程一般采用煎煮法或水煎醇沉法提取,对提取液常采用常压蒸发或减压蒸发,获得浸膏,将适量的糖粉、糊精或药物细粉混合均匀,加入一定比例的.浸膏制成软材,软材过筛制得湿颗粒,经干燥后整粒进行包装。

1.提取工艺

提取工艺是制剂工艺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不同的提取方

法对不同药物有效成分的提取率不同,所以应根据临床治疗的需要、处方中药物的化学性质及所制备的剂型的要求,选择比较不同的提取方法。中药传统的提取方法有煎煮法、浸渍法、渗漉法、回流提取法、水蒸气、蒸馏法等。目前,煎煮法仍然是最常用的提取工艺。

2.纯化分离工艺

中药提取液成分复杂,以前的提取、浓缩、制成制剂的工艺方法使中药颗粒剂的质量得不到有力保证 如何纯化分离有效成分,保证制剂的质量稳定是中药制剂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方法是水提醇沉法,此法操作简单,但乙醇用量大,耗费成本高,药物成分如生物碱、苷类、有机酸等活性成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3.制粒工艺

中药颗粒剂制粒技术主要分为:湿法制粒、干法制粒、快速搅拌制粒和流化床制粒。

湿法制粒:近年来,药学工作者通过正交、均匀设计等优选试验[5-7],通过考察辅料种类、用量、混合辅料比及制粒搅拌时间等因素对颗粒质量的影响以、以颗粒得率流动性脆碎度等为评价指标,筛选湿法制粒的技术参数,有效地提高了湿法制粒的质量[8]。

干法制粒:干法制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制粒技术,相对于传统的湿法制粒避免了加入大量的糖和糊精等辅料,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辅料的用量。同时干式制粒法具有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效率高、生产成本降低、生产周期短的有点,使其在颗粒剂制备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实际应用中,可减少物料浪费,降低成本,市一中环保式的制粒工艺,值得在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制粒工艺中推广应用[9]。

快速搅拌制粒:快速搅拌制粒技术利用快速搅拌制粒机制得的,颗粒均匀、辅料用量少、制粒过程快。由于药物与辅料被共置于制粒机的密闭容器内,混合、制软材、切割制粒与滚圆一次完成,故制成的颗粒圆整均匀,流动性好,辅料用量少,制粒过程密闭、快速、污染小[10]。

流化床制粒:流化喷雾制粒又称沸腾制粒、一步制粒。该技术为混合、制粒、干燥一步完成的新型制粒技术,可大大减少辅料用量,并且使浸膏在颗粒中的含量可达50%~70%,制出的颗粒大小均匀、外形远征、流动性好、可压性好、生产效率高,便于自动控制。同时由于制粒过程在密闭的制粒机内完成,生产过程不易被污染,使成品质量得到保障。

四.中药颗粒剂的展望

中药颗粒剂作为汤剂的改进剂型,发展比较迅速,但由于中药制剂不同于基本以单一化合物为原料的西药制剂,其成分比较复杂。因此,在其生产制备过程中,应结合中药成分与其药理药效的研究,充分了解制剂中的有效成分,从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测,优化工艺。在保证颗粒剂有效的基础上,如何提高制剂水平就成为中药颗粒剂发展的关键所在。为了兼顾随症调方和复方合煎两特点的汤剂发展方向,中药颗粒剂今后应当以成方颗粒剂为主,单味中药浓缩颗粒剂为辅。同时,通过一些新型辅料、制剂设备、制备技术在颗粒剂生产中的应用,以及人们对中药成分制备过程中的变化与其药理作用之间关系研究的深入,颗粒剂的质量必将得到有效提高,在保证有效的基础上出现一些新型颗粒剂,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用药需求。

五.参考文献:

[1]张兆旺.中药药剂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404

[2]何龙,姚尧中药颗粒剂的研究现状及应用前景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6,17(9):82-83

[3]马家骅,杨明,谭玉婷,等中药无糖颗粒剂的研究概况[J]中国药业,2016,15(5):487-489

[4]陈炬,中药颗粒剂未来发展方向探讨[J]临床合理用药,2016,5(9A) [5]李雪玲,黄德浩,刘莉等.正交设计优选炎宁无糖颗粒成型工艺.辽宁中医药

大学学报2016,15(1):58-60

[6]邓超澄,冯看,伦丽秋等.正交实验优选菊明降压颗粒剂的成型工艺.时珍国医国药2016,23(2):415-416

[7]耿丽,时晓亚.补虚颗粒成型工艺研究.中医药导报.2016,18(4):76-77 [8]杨小雷,张建春.中药颗粒剂研究进展[J].首都医药,2016,12(159):37-37 [9]刘敏彦,王玉峰,董超,等.干式制粒技术在益气养阴片制备工艺中的应用[J].中成药,2016,30(8):1235-1236

[10]把挹,徐玲玲,年华.中药颗粒剂制粒技术综述.中国药师.2016,13(5)

药学类开题报告范文篇二

药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附件3:

**药学院毕业论文选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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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计划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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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课 题 名 称: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学 生 姓 名:

学 号:

指 导 教 师:开题报告书 注射液特殊安全性试验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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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医药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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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昆医药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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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一次指导主要针对提纲、应获取的资料等提出指导意见;第二次指导主要针对初稿提出

指导意见;第三次指导主要针对二稿提出指导意见。

2.此表注意保存。

附件7:

昆明医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

学院: 专业: 年级:

注:此表请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如实填写,检查后请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内。

附件8:

昆医药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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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昆明医学院药学院

学士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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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昆医药学院生产实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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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昆明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工作记录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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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同学每两周作一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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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开题报告范文篇三

药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课 题 名 称: 连花解毒颗粒急性毒性及解热实验研究 班 级: 07药学 学 生 姓 名: 林波波 导师所在单位: 南京地方军区福州总医院药学科 研 究 方 向: 药理实验研究 导 师 姓 名: 周欣 职 称/职 务: 主管药师 药师

课题研究起止时间:2016年 1月 5日 至 2016年 5月 11日

填表时间:2016年 1月 23日

说 明

一、 本计划由学生本人在向导师小组作过开题报告后填写,一

式一份,最后经系(院)及实习单位批准后,留系部存档。

二、 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课题研究前完成。

三、 计划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

四、 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导师检查两次。检查情况及变动情况应记

录在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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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及 变 动 情 况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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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可分为现代医学(即通常说的西医学)和传统医学(包括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等)多种医学体系。不同地区和民族都有相应的一些医学体系,宗旨和目的不相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学论文开题 报告 范文 ,欢迎阅读。 医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1 论临床医学检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几十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取得了稳健并且快速的发展,随之一起发展的循证医学也在临床医学中起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临床检验学科已经从 医学检验 向 检验医学 发展,检验科不再是以往的辅助科室,其渐渐的在与临床相关联,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医学检验是一门运用科学的现代物理化学知识和手段来进行医学诊断的学科,其主要研究如何运用科学的实验技术和先进的设备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医学检验涉及了基础医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管理学等诸多的科目,运用这些学科可以快速的准确的为疾病提供诊断的确实依据,是现代医疗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我国检验医学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检验 教育 得到了飞速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便在中专卫生学校开设了医学检验的专业,借此培养初级、中级医学检验相关人才。1983年有相继在高等医学院校设置了本科医学检验的专业,并为我国培养出大批的医学检验相关高等人才。直至今日,我国的医学检验相关人才的培养体系已经初步完成,形成了一套专业的人才培养 渠道 。现已经形成了目标明确,具有普通检验本专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医学科学学位)、本硕连读七年制(医学专业学位)、成人检验本专科、高职检验本专科等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这种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临床检验医疗事业培养出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并使得临床检验人员的基本素质得到了普片的提高。 我国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起步较晚,但部分学科以及形成了较为合理的质控体系。目前,分析前质控、分析中质控和分析后质控都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良好发展,其已经可以基本的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经济增长,我国也在大力的运用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学习和引进医疗发达国家的先进专业技术和检验设备。 我国临床医学检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源管理的不合理:目前,许多医院的资源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其具体体现在:人员编配不合理(存在部分岗位人员配置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和医疗设备的编配不合理。人员编配不合理导致了检验队伍的松散,相互之间不能形成有力的合作,检验过程存在着误操作和不合理,导致了检验结果的误差。而且这种人力资源编配不合理现象还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同一医院内重复配置人员设备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人员配置的分散,还会使得整个体系得不到统一的管理,使得医院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 检验医学理论体系不全:虽说近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医学检验领域在发展上主要集中于硬件的建设上,更加倾向于设备的更新换代,反而忽视了对于检验医学理论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的医学检验只能算是 实验医学检验学 其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新的理论体系。针对医学检验问题上的科研能力较低,相关人员的创新(科研)意识淡薄,这种现象已经阻碍了检验医学的良好发展趋势。 质量控制不到位:没有良好的质量控制不仅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而且其还可能误导临床诊断和治疗,给患者的健康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到患者的生命。质量控制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重视,但部分检验人员因为现代化设备的发展和应用,开始逐渐的淡薄对将质控工作的重视。 临床医学检验未来的发展趋势 提高人才素质:我国的检验医学正向着信息化、自动化发展。所以我们应该根据社会和检验医学发展的需要,来培养适应新时代的高素质检验人才。首先,临床医学检验的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其中包括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物理化学等相关的知识。其次,临床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设备操作技能,设备操作的规范可以影响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最后在教育上还应当进行引导,努力扩宽临床检验人员的相关知识。不能仅仅局限于本专业的知识,还应当对 其它 相关的知识进行了解。 加强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是新世纪的发展趋势,目前许多行业都运用了信息化,并且取得了很好的发展。在临床医学检验领域中建立以收集加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信息系统已是必然趋势。其主要表现在实验室的将会采用更多的自动化方式传递检验结果,并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将检验结果传递与实验室和临床之间,甚至实现院与院、市与市和国际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促进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向自动化发展:现阶段,国内的大部分检验科室的各类自动化分析仪器都是单机的自动化,而发达国家的检验仪器发展的趋势是将相连的机器串联起来,形成一种流水线的作业方式,即为自动化。所以,为了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检验结果,我们也必须向发达国家看齐,实现检验的自动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现代检验学的提高,很多以往靠人工进行的检验科目现在也逐渐的被自动化仪器所代替,其检验的速度和检验项目的数量都比以往要大大的提高。这便是我国未来医学检验工作在设备上的发展趋势。 医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2 选题依据、目的和意义: 骨折不愈合是骨科临床常见病症,其中以四肢长骨多发,例如胫骨,股骨,肱骨等,针对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二次手术我院多才用植骨术配合LCP重新内固定。自体髂骨作为植骨材料具有较多的优点:如取材简单、组织相容性好、无移植排斥反应、骨诱导作用强等,这些优点使得髂骨成为一种最佳的植骨供材,这在临床上已形成共识。植骨是治疗骨折不愈合的重要 方法 ,其机制是爬行替代所引起的支架作用与供给矿物质的作用,爬行替代顺利进行的条件要求准确的复位、充分的植骨和坚强的固定。为达到充分的植骨,及早促进骨折愈合,我们采用髓内外36°植骨的方法,外用钢丝环扎,配合LCP坚强内固定,术后3~1个月内进行随访,根据愈合情况和功能恢复情况分析手术的临床疗效。选题目地在于探讨治疗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手术改进方法和疗效,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 本课题目前国内外研究的动态、水平 治疗骨折不愈合,可分为手术治疗和非手术治疗,其中手术治疗最重要的就是植骨术加更改断端内固定。骨折不愈合应用自体骨移植治疗效果显著,已经形成共识。 植骨是治疗骨不连的重要方法,植骨方式临床多采用髓内外联合植骨。沿肌间隙进入, 骨膜下小心剥离显露骨折部位, 取出内固定器械, 清除骨断端间瘢痕, 咬除硬化骨, 打通髓腔, 修整骨折端, 手法复位, 按照骨缺损情况取骨。髓内植骨以比髓腔稍粗的骨棒,贴紧髓腔骨质;髓外上盖植骨宜用螺丝钉固定植骨块;骨碎屑充分填充残余的空隙,这样才能确实达到植骨的目的和要求。自体皮- 松质骨植骨的爬行替代缩短了骨折愈合过程,新鲜的自体骨具有生物活性,不存在免疫排异,无传染疾病的风险,同时存在骨传导和骨诱导能力。 医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医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内固定物更换得坚持以下原则,原钢板内固定者,可更换成交锁髓内针或更长的钢板置于张力侧;原交锁髓内针内固定者,可选用更大号髓内针或钢板内固定; 原先短钢板内固定者,可改成较长的钢板。所有病例均需植骨。更换内固定物后,,术后石膏外固定者,应及早进行肌肉收缩锻炼活动,骨痂生长良好后,去石膏开始关节屈伸功能锻炼。但是临床上医师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可以根据骨痂生长情况酌情处理,出院时务必详细医嘱病人注意事项,配合医生,直到骨折完全愈合。LCP钢板内固定适用于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可用拉力螺钉固定碎骨块及移植骨块, 并对断端行轴向加压锁定。手术关键是将骨折端的瘢痕结缔组织全部切除, 骨端硬化骨全部咬除, 露出正常骨质, 钻通髓腔, 植入的骨块必须牢固的嵌入缺损区, 间隙用松质骨填满,。应积极正确指导术后功能锻炼, 严格定期随访及指导。避免过早的不正确的负重。综上所述,对于骨折不愈合的治疗,自体骨移植疗效确切,安全稳妥,技术成熟,应用广泛,值得提倡。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病例来源 本研究病例均采集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骨科病房 采集时间 年5月~1年1月 病例选择 诊断标准 (1)病史:明确的外伤史,骨折后6个月没有愈合,并且没有进一步愈合倾向已有3个月。 症状:患者骨折端成角、旋转、侧移位、短缩畸形或者节段性骨缺损、持重疼痛或不能持重、局部在应力下疼痛等。 (3)体征:局部窦道形成、流脓、假关节形成或伴有局部软组织瘢痕、缺损等 (4)辅助检查:X线表现:骨端硬化,髓腔封闭;骨端萎缩疏松,中间存在较大的间隙;或骨端硬化,相互成为杵臼假关节等这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就可以定为骨折不愈合。 纳入病例标准: (1)符合本病诊断标准; 骨折平均愈合时间超过半年以上,有假关节形成; (3)骨折平均愈合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多次复查X线拍片显示,骨折线 清晰可见,未见内外骨痂或内外骨痂极少; (4)拍片显示骨折线增宽,骨折端骨面致密性硬化,骨髓腔封闭,骨质疏松,骨痂间无骨小梁形成,或伴有明显的骨缺损; (5)临床表现有骨的感染、缺损、畸形、肢体不等长、局部窦道形成、流脓等。 排除病例标准: (1)不符合上述诊断标准者 患者有严重的内科疾病,不能够耐受手术者 (3)精神疾病患者 疗效观察方法 对骨不连愈合的评价应包括骨愈合和功能恢复双重评价: (1)骨愈合评价标准:本评价结果决定于四项指标:骨愈合、感染、畸形和肢体长度,其中骨愈合标准为X线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骨痴通过骨折线,拆除或试行松动外固定物后骨折无异常活动,下肢可无痛行走,上肢持物骨折处有稳定感。 评价标准: 优:骨折愈合,无感染,断端畸形《°,双侧肢体不等长《 CM。 良:骨折愈合及其他三标准中两项。 可:骨折愈合及其他三标准中一项。 差:骨折未愈合或再骨折或虽愈合但不具备其他三标准中任何一个。 功能评价标准 功能的评价分上肢与下肢的不同,上肢主要考虑其灵活性,而下肢主要功能为负重行走。 将下肢评价指标定为以下五项:①明显跛行;②踝或膝任何一关节僵硬(完全伸膝或踝完全背伸时,活动范围较正常或对侧丧失15°以上):③软组织情况不良;④有限制活动或影响睡眠的疼痛存在:⑤丧失工作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 优:存在工作能力且无其他四项指标。 良:存在工作能力且具以上四指标中一至二项。 可:存在工作能力并具以上指标中三至四项。 差:丧失工作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考虑是否具备其他指标。 对上肢功能评价参照 Seu和Hdlly对上肢功能评价标准 [3] 观察指标为三项:疼痛、关节活动范围、日常活动能力。 l:上肢功能评价标准 分数 痛疼 任一关节活动受限 日常活动 差 无 用力或疲劳后 持续性 《°~4°》4° 完全不受限 轻微受限 严重受限 课题进度及安排: 收集病例及随访 撰写论文、定稿 可行性分析 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由于并发症较多,治愈比较困难,手术后功能恢复过程漫长,因此在治疗过程中, 经验 的 总结 是非常必需的,也是可行的。本课题主要研究山东省中医院近年应用钢丝环扎36°植骨配合LCP内固定治疗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的治疗效果分析情况,因此在选题上可行性较强。课题的研究也得到了学校、附院等各部门、科室的大力支持。相信可以圆满地完成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 胥少汀,葛宝丰,徐印坎,等实用骨科学[M]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王亦璁,等骨与关节损伤[M]人民卫生出版社, [3] 夏和桃组合式外固定器简介[EB/OL]北京骨外固定技术研究所,5 [4] 蒋协运骨科临床疗效评价标准[M]人民卫生出版社, 5

医学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接到了要做毕业设计的任务,在做毕业设计前指导老师都会要求先写开题报告,那么优秀的开题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医学开题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选题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对于身体健康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当病人突出心脏病、脑溢血、低血糖、癫痫病等突发性疾病时,病人的生命安危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病人能否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救助。由此自然促进了急救业务的发展和常用急救知识的普及。但是在国内,整个急救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很多隐患可能在病人突发症病后影响急救效率。例如,如果一个心脏病人在路边散步时突然发病倒在路过该怎么办?打电话?如果附近没有公共电话呢?找人帮忙?一旦被非专业人员错误处理,导致延误治疗很可能弄巧成拙。打车送医院?资料表明,当病人心跳停止后 5-10min脑细胞就开始死亡。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让专业急敌人员尽快到场才能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进行思考,我提出了这么一个设想:能不能设计一种装置使得病人因突然发病而跌倒到医生赶到救治的过程得到尽快的简化呢?

我在专利局查阅有关资料之后,发现国内目前尚没有此类产品的设计。一个类似创意的设计是:在一个瓶子内设置两个金属接点,瓶子内部灌一些水银。当人站立时,水银集中在一个接点处,电路断开。当人倒地时,瓶子的倾斜使水银同时接触到2个接点,电路被触发,瓶子内置的警报器发出警报,示意求助。这个设计显然是很粗糙的。

(1)它只是通过身体倾斜的角度来决定是否报警,而不是按照真正的生理状况,必然会出现很高的误报率。

(2)它无非是在最短时间内引起了别人注意,却并没有使整个过程简化,所以对于提高救护效率不会起到实质影响。

结合我自己的设想和现有设施的缺陷,我希望做出一套“倒地后急救体系”:当病人倒地之后,用一个监测装置感知病人诸如血压、脉搏等生理状况并进行数值分析。一旦确定病人已经发病,就发出无线电信号给最近的急救站,急救站通过gps定位病人的位置并以最快的速度调度急救人员。

但是,经过两个多月的探讨,几乎没有任何进展,我几乎到了要放弃的地步。但是,在老师不断的鼓励和启发下,有一天,灵感幸运地光顾了我的大脑——声光求助,有线、无线电话报警都是成熟的技术,关键在于没有一个能判断病人因其他原因跌倒与突然发病而跌倒的智能开关装置。

一旦这个设计能够实现,将会具有重大的实际价值和社会价值。首先它使病人在急救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很大程度降低了突发性疾病的危险性;其次,它会使急救行业出现新的概念、新的运营模式,也会促进相关产品(如gps)的普及和推广;另外,它可以使众多患有突发性疾病的中老年人以轻松、乐观的情绪面对生活,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将非常可观。

(二)研究方案

1.纵观整个设计思路,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阶段:到医院进一步收集有关病人(尤其是老年人)发病摔倒时候的具体生理反应的资料,比如倒地姿势,血压、脉搏的变化状况等。这一阶段的关键任务就是要通过资料分析抓住普通状况下摔倒和因病倒地的不同。而资料估计将以心电图和血压数值的收集为重点。

第二阶段:选择适当的方式接收所需的生理信号。这一阶段的关键在于选择适当的传感器以接收相对微弱的生理信号。估计这一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是选择什么性能的传感器和如何分布传感器,以达到最理想的试验效果。

第三阶段:设计分析电路。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要通过逻辑电路对传感器接收的电信号进行分析以判断使用者身体状况是否正常。主要难点就在于如何找到一个适当的数学模型匹配实验数据和如何把模型通过电路实现。目前主要有两大实施方案:一是通过逻辑电路进行信号运算、识别;二是使用单片机编程识别。第一种方案的好处是处理问题直接,但当需要处理的信号相当复杂时,依靠单片机编程就显得比较合适。选取哪种方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阶段:把以上各阶段结果整合到一起,完成成品。

整个工程将主要由周庆林老师和周伟老师指导完成。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15日-6月1日模型完成20XX年6月1日-8月整个系统检测、完善

2.预期研究成果

(1)得到具体的数学模型用来根据血压、脉搏等生理参数判断使用者身体状况。

(2)完成“倒地后急救体系”中病人状况监测/报警系统的具体设计和其他两部分(gps和急救站的示意性设计),并能在演示中实现三大系统的协调工作。

预计主要困难将是经验不足导致的工作前期的盲目和没有头绪。另外由于整个设计中涉及很多专业性很强的环节,我必须有很大的耐心和决心去一步步把所需的知识积累扎实。

(三)研究的可行性

(1)该课题研究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准备,通过我的努力应该可以达到。

(2)该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指导老师和有关专家咨询的途径已经具备。

(3)该课题研究所需要的物质、环境条件不高,比较容易解决。

几十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取得了稳健并且快速的发展,随之一起发展的循证医学也在临床医学中起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临床检验学科已经从“医学检验”向“检验医学”发展,检验科不再是以往的辅助科室,其渐渐的在与临床相关联,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医学检验是一门运用科学的现代物理化学知识和手段来进行医学诊断的学科,其主要研究如何运用科学的实验技术和先进的设备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医学检验涉及了基础医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管理学等诸多的科目,运用这些学科可以快速的准确的为疾病提供诊断的确实依据,是现代医疗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一、我国检验医学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检验教育得到了飞速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便在中专卫生学校开设了医学检验的专业,借此培养初级、中级医学检验相关人才。1983年有相继在高等医学院校设置了本科医学检验的专业,并为我国培养出大批的医学检验相关高等人才。直至今日,我国的医学检验相关人才的培养体系已经初步完成,形成了一套专业的人才培养渠道。现已经形成了目标明确,具有普通检验本专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医学科学学位)、本硕连读七年制(医学专业学位)、成人检验本专科、高职检验本专科等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这种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临床检验医疗事业培养出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并使得临床检验人员的基本素质得到了普片的提高。

我国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起步较晚,但部分学科以及形成了较为合理的质控体系。目前,分析前质控、分析中质控和分析后质控都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良好发展,其已经可以基本的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经济增长,我国也在大力的运用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学习和引进医疗发达国家的先进专业技术和检验设备。

二、我国临床医学检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源管理的不合理:目前,许多医院的资源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其具体体现在:人员编配不合理(存在部分岗位人员配置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和医疗设备的编配不合理。人员编配不合理导致了检验队伍的松散,相互之间不能形成有力的合作,检验过程存在着误操作和不合理,导致了检验结果的误差。而且这种人力资源编配不合理现象还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同一医院内重复配置人员设备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人员配置的分散,还会使得整个体系得不到统一的管理,使得医院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

检验医学理论体系不全:虽说近年来我国的临床医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医学检验领域在发展上主要集中于硬件的建设上,更加倾向于设备的更新换代,反而忽视了对于检验医学理论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的医学检验只能算是“实验医学检验学”其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新的理论体系。针对医学检验问题上的科研能力较低,相关人员的创新(科研)意识淡薄,这种现象已经阻碍了检验医学的良好发展趋势。

质量控制不到位:没有良好的质量控制不仅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而且其还可能误导临床诊断和治疗,给患者的健康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到患者的生命。质量控制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重视,但部分检验人员因为现代化设备的发展和应用,开始逐渐的淡薄对将质控工作的重视。

三、临床医学检验未来的发展趋势

提高人才素质:我国的检验医学正向着信息化、自动化发展。所以我们应该根据社会和检验医学发展的需要,来培养适应新时代的高素质检验人才。首先,临床医学检验的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其中包括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物理化学等相关的知识。其次,临床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设备操作技能,设备操作的规范可以影响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最后在教育上还应当进行引导,努力扩宽临床检验人员的相关知识。不能仅仅局限于本专业的知识,还应当对其它相关的知识进行了解。

加强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是新世纪的发展趋势,目前许多行业都运用了信息化,并且取得了很好的发展。在临床医学检验领域中建立以收集加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信息系统已是必然趋势。其主要表现在实验室的将会采用更多的自动化方式传递检验结果,并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将检验结果传递与实验室和临床之间,甚至实现院与院、市与市和国际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促进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向自动化发展:现阶段,国内的大部分检验科室的各类自动化分析仪器都是单机的自动化,而发达国家的检验仪器发展的趋势是将相连的机器串联起来,形成一种流水线的作业方式,即为自动化。所以,为了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检验结果,我们也必须向发达国家看齐,实现检验的自动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现代检验学的提高,很多以往靠人工进行的检验科目现在也逐渐的被自动化仪器所代替,其检验的速度和检验项目的数量都比以往要大大的提高。这便是我国未来医学检验工作在设备上的发展趋势。

选题背景和意义

选题背景

几十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医疗服务属福利化范畴;医疗服务市场化是在宏观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下进行的。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具有市场的性质已是不争的事实 。加入WTO以后,医疗市场逐渐开放,民营医院的迅速崛起,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的建立,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作为省会城市,郑州除了省市各级医疗机构之外,还有很多不同种类的.专科医院和专家门诊,近年来,郑州市医疗卫生行业更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医院总数已经达到300余家。

作者在大三学习期间,承担了河南省中医院服务营销管理的研究,本文从服务质量差距模型的角度,对医院服务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分析。

选题意义

现实意义

通过对河南省中医院200名患者服务满意度调查,围绕就医环境、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收费、医德医风等6方面的分析,客观公正地收集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科室考核、医院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可行的依据。

理论意义

河南省中医院作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目前在郑州市医疗行业属上游位置,通过对其服务质量差距模型的分析,探究服务质量差距产生的原因,并寻求应对的措施,使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营销意识,在全院建立起 医疗服务营销 模式,不但对自已是一个提高,同时也对河南省其他医院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是以下三种模型,当然在服务营销领域,这三种理论模型并非全部,其它学者还提出了很多其它的理论模型,但这三种是最具影响和代表意义的,因为这三种模型无一例外地将研究的重点放在面对面的服务体验上。

服务体验及其构成要素

任何服务体验都由四个要素构成:1)服务员工;2)服务设施;3)服务顾客;4)服务过程。尽管各种服务体验都包括这四种要素,但四要素对服务体验的贡献程度却因服务而异。譬如,在一些服务体验中,员工就扮演着不太重要的角色,例如相对于牙医来说,电影院工作人员对观众欣赏影片的影响就很小。

员工既包括那些与顾客直接接触的人(如服务生、出纳等),也包括那些虽在顾客的视线之外,但同样为服务的提供做出贡献的组织成员(如厨师、银行会计等)。服务设施既包括顾客所能接触到的设施,(如餐厅、银行大厅等),也包括那些顾客一般很少接近的设施(如饭店的厨房、银行的保险柜等)。顾客是指服务的接受人(如用餐人、存款人等)与那些与其共享服务设施的人。最后,服务过程是指为提供服务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即在用餐或存款时,顾客与服务组织所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活动顺序。

服务体验的四个构成要素,皆在服务体验的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对不同的服务互动过程而言,并非所有的服务体验构成要素皆对服务体验施加同等重要的影响。为兼容这些特殊情况,任何服务体验分析框架都应允许各构成要素的重要性有所不同。

服务营销组合理论

营销组合,是指组织在识别可控制营销因素的基础上,根据顾客的需求来确立营销因素的最佳组合。早期的营销理论,几乎皆由营销组合概念来驱动。在有关营销组合的诸多观点中,最具影响力的当属 4P's 营销组合,其中的 4P 分别为产品(product)、价格(price)、促销(promotion)与地点(place)。Booms与Bitner(1981)建议,对服务组织来说,应在 4P 的基础上增加另外三种营销因素,即参与者(participants)、有形证据(physical evidence)和服务装配过程(process of service assembly),故服务营销组合就是在传统的 4P's 营销组合的基础上增加上述3 P's。服务营销组合中所新增加的 3P ,抓住了服务营销的本质,指明了服务产品与有形产品的差别,也为我们提供了 一种剖析服务体验及其构成要素的理论模型。

参与者是指卷入服务产出过程的所有人,不仅包括顾客,而且包括员工。有形证据是指服务环境以及服务的其他有形层面。服务装配过程是指为提供服务而发生的一系列活动及其发生顺序。对任何服务而言,新增加的每一种营销因素都会影响顾客对服务的总体感觉。因此,意欲针对具体细分市场拓展服务业务的组织,可根据目标顾客的特点来调整其中的一种或多种营销因素,以突出服务特色。服务特色可来自于有形证据。同样,一个服务组织也可借助服务参与者的调整来差别化它的服务。与传统的 4P 一样,新加入的 3p 之间也存在多重联系。强化其中的一个营销因素以影响顾客的消费感觉,则可能需要或引发其它营销因素的变化。

总之,服务营销组合模型识别融入3个新的营销因素,而此 3P 对营销一种服务时非常重要。服务营销组合模型的优势之一,是其建立在营销组合这一较为成熟的营销概念之上,既突出了这一理论模型的正统性,又强调了服务营销与有形产品营销的差别之处。

服务剧场模型

把服务比作一场戏剧,服务剧场模型(Grove and Fisk,1983,1992)拥有与舞台产品一样的构成要素:演员、观众、设施、前台、后台与表演。

研究内容、重点和难点

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本文以河南省中医院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分析出的问题为出发点,运用服务质量差距模型,分析导致提供服务失败最可能出现的5种差距,帮助医院管理者发现服务质量问题的根源,努力消除那些存在的差距,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

立论依据

(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并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论述本课题的科学意义;

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学科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情景。

研究意义:

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是新生儿时期严重威胁生命的消化系统急症,以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发病者较多,在NICU患儿中的发病率高达10%,是早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临床以腹胀、腹泻、黏液血便和胆汁样呕吐为主要表现,腹部X线平片以肠壁囊样积气为特征,肠道病变范围可局限或广泛,回肠累及最多,黏膜呈凝固性坏死,粘膜下层弥漫性出血或坏死,严重者肠壁全层坏死甚至穿孔。

目前有很多方法用于诊断NEC。除了可以根据临床表现诊断外,腹部X线片是最常用的辅助检查方法,虽然其用于诊断NEC的特异度较高,但对于早期诊断NEC帮助不大,目前也有很多关于IL-8、IL-10、IL-1受体拮抗剂等生化指标用于诊断NEC的研究,但缺乏较好的用于早期诊断NEC的血生化指标。

TLR是由Nomuria等在哺乳动物体内发现与果蝇Toll蛋白相似的一种蛋白。TLR在不同细胞的表达和识别不同细胞因子在多种疾病的发病机制中起重要作用,目前研究发现TLR参与肿瘤、肠道免疫性疾病等多种疾病的发病。在人类体内发现的TLR家族共有10个成员,其中TLR4是近年来研究较多的其中一个,TLR4主要表达在内皮细胞、巨噬细胞、中性粒细胞及DC上。

I-FABP是由小肠单层柱状上皮细胞分泌的一种小分子蛋白质,占成熟的细胞基质蛋白的2%。肠缺血早期仅有黏膜受累时即可因为细胞通透性升高而导致IFABP释放入血,具有较好的器官特异性。

本研究旨在通过检测NEC患儿血清中的TLR4及肠型脂肪酸结合蛋白,监测其在NEC中的动态变化,作为NEC严重程度的生化指标,可为辅助诊断NEC提供依据,达到早期干预的目的。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TLR4上调导致NEC发生的机制研究

与LPS结合后,被激活的TLR4可以通过髓样分化因子88(MyD88)依赖性和非依赖性两个途径介导炎症因子的释放。其中MyD88依赖性途径主要介导NF-kB活化和细胞因子产生,而MyD88的非依赖性途径主要诱导LPS的干扰素(IFN),以及干扰素诱导蛋白10(IP10)基因、糖皮质激素衰减反应基因16(GARG-16)、干扰素调节基因1(IRG-1)的表达和DC的成熟,激活下游NF-kB、c-Jun氨基末端激酶(JNK)和促分裂原活化蛋白激酶(MAPK)p38信号通路,诱导促炎症因子如白细胞介素-1(IL-1)6、12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等的表达。

Chan等研究发现,TLR4激活后能影响肠道粘膜的修复能力,此与其减少肠道细胞增殖、降低内皮细胞基底部粘附力及减少内皮细胞移动到受损位置的数量有关。Sodhi等研究证明,TLR4通过抑制细胞的增殖分化作用于wnt-β-5信号系统,使肠道粘膜修复能力受损,加重NEC的病理变化。

最新研究表明,TLR4不仅可以与LPS结合诱导炎症反应、损伤肠道粘膜导致NEC发生,许多分子蛋白如纤维结合蛋白、透明质酸。硫酸肝素等均能激活TLR4,在无外来病原菌时TLR4表达可能增高,释放大量炎症因子从而发生NEC的炎症瀑布链式反应。这一发现,可以解释一些无明显感染因素引起的NEC。

细菌及其产物如何引起肠上皮细胞的损伤探讨

血小板活化因子(PAF)在NEC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有研究应用缺氧、低温、人工喂养、细菌感染等方法制成了NEC的动物模型,结果发现肠上皮的PAF及其受体的表达增高,阻断PAF的受体表达后NEC的发生率明显下降。PAF表达增高可使肠壁血管通透性增高、白细胞游出、细胞粘附分子的合成增多及活性氧生成增加,从而损伤肠壁。有研究表明,PAF可活化肠上皮细胞的STAT,使磷酯酶A2及内皮素一1的合成增加,并可通过上bax的表达而诱导肠上皮细胞凋亡,从而损伤肠上皮细胞、破坏细胞问的连接而引起细菌移位。另外,PAF还可诱导肠上皮细胞产生TLR4,后者可活化IKK,从而激活NFxB而引起炎症级联反应。如果敲除TLR4,则NEC的发生率明显降低,说明TLR4在NEC的发生中也有重要作用。

沈涤华等研究表明I FABP可以作为早期肠缺血较理想的生物学指标,国外学者研究发现NEC患儿血清I-FABP水平明显升高,且与NCE严重程度有关。

Thuijls等研究发现重症NEC患儿在早期血I-FABP水平即明显升高。当临床出

现轻度腹胀,大便隐血阳性怀疑NEC时,血、尿I FABP水平在发展成为重症NEC的患儿

会明显高于诊断为其他疾病和病情稳定在NECI期或Ⅱ期的患儿。

分析化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因此实验在其中占据着重要意义。

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实验教学,在实验教学中学到更多实践知识,动手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也会随之获得提升。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量的新型仪器以及检验技术相继出现,医学检验专业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学生只有同时兼具高实验操作技能、较高的理论水平、独立设计医学实验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才能成为时代所需要的医学检验人才。由此,在医学检验专业的日常教学活动中,需要重视实验教学、利用实验教学来提升整体教学质量,让医学检验专业的学生在掌握牢固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同时获得实践机会,提升实践操作能力。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需要纠正学生只重视医学部分内容而忽视化学部分内容的不正确思想,全面巩固基础知识,以免由于知识的漏洞而影响到实验教学的效果。

强化医学检验专业分析化学教学效果的措施:

1、在教学内容方面,抓住重点,积极进行总结和归纳。

医学检验的学生在学习分析化学之前就已经学习过相关的医用基础化学课程,教师只需要将教学内容梳理一次学生就会明确自己薄弱以及所需要掌握的地方。然后教师可以针对性地对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节省教学时间。分析化学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数学统计以及化学等,都属于比较复杂的内容,并且会出现比较多的公式。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善于归纳,将相似内容总结在一起,让学生可以更快记住重点内容。比如在计算弱酸性体系的分布系数时,涉及到的公式比较复杂,教师可以通过其中发掘规律的方式为学生找出便于记忆的方法:公式中的分母是按照氢离子浓度降幂的顺序排列的,分子则取决于型体中所含氢的个数。抓住这样的规律之后学生就可以更快并且更深刻地记住计算公式。

2、在教学模式方面,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丰富课堂。

在教学模式方面,教师可以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以讲授为主,同时结合谈论、提问、小论文以及习题课等辅助手段让学生的思考成为教学中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并逐渐取得进步。首先,教师可以从溶液的移取、天平称量的操作方法等入手进行讲授教学,在与实验课结合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检测结果精度的重视。其次,在一部分知识结束之后教师可以利用提问教学的方式来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并让学生在抢答过程中获得成就感,激发出他们对分析化学的学习热情。再次,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确定一个课题,让学生围绕该课题展开谈论并相互交流。学生在交流过程中不仅可以看到自己与同学之间的差距更可以明确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训练。讨论教学的开展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让学生成为教学主体,在活动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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