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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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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湘菜大师曾鹏飞,中国烹饪大师曾鹏飞,中国名厨曾鹏飞长沙市红星鹏飞厨师职业培训学校长沙红星鹏飞餐饮小吃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郁、设施设备先进。拥有一支勤奋、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拥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特级一级技师多名和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教师多名在本校任全职,聘请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湘菜大师、国家级考评员在本校管理任职;同时拥有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教室、实操教室等实际动手操作练习; 为省内餐饮业培养出了无数餐饮技术人才,现已是餐饮业的骨干,都开办了各种各样的餐饮店/小吃店/加盟店等。其专业性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高。中文名称:长沙市红星鹏飞厨师职业培训学校外文名:Changsha Red Star Pengfei Food and Beverage Snack Training School组织形式:个人独资学校简介长沙红星鹏飞餐饮小吃培训学校成立于2008年,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600号,本校达到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有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长沙市红星鹏飞厨师职业培训学校是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局颁发的正规单位。长沙红星鹏飞餐饮小吃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郁、设施设备先进。拥有一支勤奋、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拥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特级一级技师多名和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教师多名在本校任全职,聘请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湘菜大师、国家级考评员在本校管理任职;同时拥有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教室、实操教室等实际动手操作练习; 为省内餐饮业培养出了无数餐饮技术人才,现已是餐饮业的骨干,都开办了各种各样的餐饮店/小吃店/加盟店等。其专业性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高。长沙红星鹏飞餐饮小吃培训学校,经过20多年发展,红星鹏飞凭借专业的厨师,专业的技能,专业的品牌,专业的教学模式,秉承诚信办学,包教包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企业、员工、联盟者三赢的理念,想开店创业的朋友,创业致富首选,不可错过的创业致富项目,抓住机遇,,红星鹏飞期待您的加入,红星鹏飞就是你不二的选择。长沙红星鹏飞餐饮小吃培训学校项目主要有特色小吃、早餐早点、特色酱卤、冷饮奶茶、炒菜厨师、西点等工种。学校宗旨发展厨师职业教育,切实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厨艺技能水平学校愿景打造世界级餐饮界精英 学校使命传递“更快、更优”的技术价值 学校精神诚信思进,创新务远 学校价值观专业进取 追求成功 不断创新创始人经历曾鹏飞,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湖南娄底人。中共党员,中国名厨,中国一级评委大师 中国烹饪大师,湘菜烹饪技能大师,湖南省烹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协会理事,湖南省餐饮行业协会理事,现任湖南长沙红星鹏飞厨师职业培训学校创始人兼校长。2006年7月考取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毕业证书。2007年7月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015年9月荣获长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湘菜烹饪技能大师证资格证。2010年参加由《美食与美酒》杂志社主办的中国BEST50明星厨师大赛,荣获长沙站金奖;2012年8月荣获湖南长沙厨王争霸赛冠军;2013年6月在成都贵一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主办的“我是食神”厨艺大赛中,荣获金牌大厨称号;2014年8月荣获中国湘菜厨艺大赛·花园酒店厨师操作技能比赛最佳创意奖,并获得中国巨轮杯干锅系列 比赛最佳特色创新奖;2015年12月荣获中国湘菜厨艺大赛湘美味杯一等奖,并被授予酱板鸭系列的“最佳口味”殊荣,在四川 天府美食杯厨艺大赛中,荣获卤菜系列金奖;2016年1月获得湖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授予的理事资格证;2016年8月16日第六届全国饭店业技能大赛由中国饭店协会、湖南省餐饮行业协会主办,湖南省经贸建 设工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办,荣获湖南赛区金奖;2017年5月被国家名厨编委会授予“中国烹饪大师”称号,他的业绩及作品被选入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国 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名厨》第四卷一书中。2018年1月26日获选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劳动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烹饪职业技能考评员。2018年11月由中国烹饪文化中心国家名厨编辑委员会创办首届国家名厨技能大师全国评选网络大赛荣获第 12名,进入全国名厨20强技能大师。2019年1月15日美团美食文化研究院邀请入驻美团匠星美食名人库。 2019年,1月,创办了名厨食神,餐饮连锁加盟品牌。

1、韩天衡

韩天衡  ,1940年生于上海,祖籍江苏苏州。号豆庐、近墨者、味闲,别署百乐斋、味闲草堂、三百芙蓉斋。擅书法、国画、篆刻、美术理论及书画印鉴赏。

现任西泠印社副社长、上海韩天衡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长、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名誉院长、韩天衡艺术教育基地校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温州大学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研究所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

2、陈巨来

陈巨来(1904-1984),原名斝,字巨来,后以字行,号塙斋,别署安持,安持老人、牟道人、石鹤居士,斋名安持精舍,浙江平湖乍浦镇人,寓居上海。20世纪我国杰出的篆刻家,著名书画家、诗人,其篆刻被人誉为“三百年来第一人”。又因《安持人物琐忆》一书,被誉为民国掌故专家。

陈巨来篆刻艺术蜚声海内外,作品得到金石收藏家的珍视。曾任上海中国画院画师、西泠印社社员、上海书法篆刻研究会会员。1980年9月,被聘为上海市文史馆馆员。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有《安持精舍印话》。

3、齐白石

齐白石书工篆隶,取法于秦汉碑版,行书饶古拙之趣,篆刻自成一家,善写诗文。曾任中央美术学院名誉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等职。代表作有《蛙声十里出山泉》《墨虾》等。著有《白石诗草》《白石老人自述》等。

齐白石(1864年1月1日─1957年9月16日),祖籍安徽宿州砀山,生于湖南长沙府湘潭(今湖南湘潭)。原名纯芝,字渭青,号兰亭。后改名璜,字濒生,号白石、白石山翁、老萍、饿叟、借山吟馆主者、寄萍堂上老人、三百石印富翁。

4、石开

石开,1951年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原姓刘,别名吉舟,从事艺术职业后改姓石。青少年师从陈子奋、谢义耕、何敦仁等先生学习书法、篆刻、绘画、诗文。

1998年迁居北京,为职业篆刻书法家,沧浪书社成员。历任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中国书法进修学院教授。

5、童衍方

童衍方,1946年生,浙江宁海人。号晏方,别署宝璧斋、爱竹庐。师从来楚生。

现为上海中国画院画师、国家一级美术师、西泠印社副社长兼鉴定与收藏研究室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上海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上海书法家协会顾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天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巨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齐白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童衍方

王志强,男,197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田径国家级裁判,湖北省田径裁判委员会委员,国际田联 “教练员培训与认证系统”一级讲师,首批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1972年3月出生于河北张家口市,1997年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同年7月留校任教。2001—2004年于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学习,获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博士学位。2011年前聘为武汉体育学院田径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晋升为正教授,武汉体育学院优秀师资人才。2011年前分别担任武汉体育学院藏龙校区教务处长、副院长,2011年9月任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处长。2012年5月中旬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首批培养对象。注:“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是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了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过硬、在体育专业技术领域起带头作用、为我国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而实施的。该计划的培养对象由国家体育总局面向全国体育系统选拔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1997年以来,致力于田径教学、裁判、科研一线,表现出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1999年1月获派参加国际田联东亚发展中心举办的短跑、跨栏高级教练员培训。1999年通过田径国家级裁判,并先后参加了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01年)、全国体育学院田径运动会(2002年)等大型田径赛事的裁判工作,荣获全国体育学院田径运动会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2004年5月参加国际田联东亚发展中心举办的国际田联教练员培训与资格认证系统Ⅰ级讲师培训班。

1、韩天衡

韩天衡,1940年生于上海,祖籍江苏苏州。号豆庐、近墨者、味闲,别署百乐斋、味闲草堂、三百芙蓉斋。擅书法、国画、篆刻、美术理论及书画印鉴赏。

现任西泠印社副社长、上海韩天衡文化艺术基金会理事长、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名誉院长、韩天衡艺术教育基地校长、上海中国画院顾问(原副院长)、国家一级美术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上海市书法家协会首席顾问、西泠印社副社长、上海吴昌硕艺术研究会会长、吴昌硕纪念馆馆长、中国石雕博物馆馆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温州大学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研究所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

2、王增伯

王增伯、1941年生,河南郑州人,现任河南省书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轩辕文化书画院院士、洛阳颜真卿研究会名誉会长、惠济区书画摄影家协会理事等职。

王增伯自幼喜欢书法,研究临摹名帖,数十年如一日,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同时不断研习各种书法字体,现在各种字体皆能书写。

其作品曾入编:《中国现代书画篆刻界名人录》、《辛亥百年书画雅集》、《辛亥百年海峡两岸名家书画作品集》、《第二届轩辕杯全国书画作品集》。

《和谐文化全国书画作品集》、《东方之冠全国书法美术作品集》、《丹青颂丰碑》、《英雄赞歌》收录作品被毛泽东图书馆收藏。

3、陈巨来

陈斝(1905-1984),字巨来,后以字行,号墒斋,别署安持,安持老人,斋名安持精舍,浙江平湖人。幼承家学,篆刻初从嘉兴陶惕若,十九岁起拜一代宗师赵叔孺先生为师。

赵先生指导他认真以《十钟山房印举》为本,学习汉印。又由叔孺老师介绍得识富于收藏的吴大澄之孙吴湖帆,吴慷慨将家藏汪关《宝印斋印式》十二册借其参考,经潜心研究七个寒暑。

使他的治印炉火纯青,更为工稳老当。后又得见平湖葛书征辑《元明清三代象牙犀角印存》,便专玫元朱文。乃师叔孺赞他"刻印醇厚,元朱文为近代第一。

他自言平生刻印不下三万方,全国各大博物馆、图书馆都请他刻制元朱文考藏印,当代书画大家张大千、溥心畲、吴湖帆、叶恭绰、冯超然、张伯驹、谢稚柳等用印。

建国后任上海中国画院画师。友人曾集其印章,刊成《盍斋藏印》。出版有《安持精舍印存》、《安持精舍印最》。

著有《安持精舍印话》二卷,辑有《古印举式》两集。曾与胡铁耕、俞逸芬、王玉蓉三人同时拜袁世凯次子袁寒云为师学习绘画。

4、齐白石

齐白石(1864年1月1日─1957年9月16日),生于湖南长沙府湘潭(今湖南湘潭)人。原名纯芝,字渭青,号兰亭。后改名璜,字濒生,号白石、白石山翁、老萍、饿叟、借山吟馆主者。

寄萍堂上老人、三百石印富翁。是近现代中国绘画大师,世界文化名人。早年曾为木工,后以卖画为生,五十七岁后定居北京。擅画花鸟、虫鱼、山水、人物,笔墨雄浑滋润。

色彩浓艳明快,造型简练生动,意境淳厚朴实。所作鱼虾虫蟹,天趣横生。齐白石书工篆隶,取法于秦汉碑版,行书饶古拙之趣,篆刻自成一家,善写诗文。

曾任中央美术学院名誉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等职。代表作有《蛙声十里出山泉》《墨虾》等。著有《白石诗草》《白石老人自述》等。

2017年12月17日,作品《山水十二条屏》以亿元成交,成全球最贵中国艺术品。2018年4月1日,25幅齐白石真迹在深圳展出。

5、童衍方

童衍方 : 男,汉族1946年2月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海人,中国当代最具声望的篆刻家、书法家、收藏家。幼喜书画篆刻,后得来楚生、 唐云先生指教。

作品多次入选国内外重大书法篆刻展及在 《书法》、 《书与画》等刊物发表,被收入《国际书法篆刻作品集》、《国际临书大展作品集》、《全日本篆社篆刻作品集》等。

为多处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或被碑刻。出版《童衍方述》、《篆刻丛书—刀法》、《吴昌硕先生的篆法、章法、刀法》、《来楚生先生的书画篆刻艺术》等。亦擅国画。

曾任上海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现为上海中国画院画师、国家一级美术师、西泠印社副社长兼鉴定与收藏研究室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

上海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顾问。

中国科学杂志社王贵林

乔莉和王贵林在一起了。结局是王贵林对乔莉说要出资9元钱去注册结婚,乔莉看着车窗外笑了。

大结局

经历了这么多,乔莉感受到曾经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虽然历经艰苦,但她仍感谢自己的生命中能有这样的时刻。土井去找了车雅尼,什么也没说,只是鞠了一躬,这个动作里,包含了歉意,包含了祝福,还包含了什么,可能只有土井自己知道。跳楼自杀前,他写下了一句话,“这个游戏我们都玩得太入迷了,从明天起,为自己好好活着”。

晶通改制后发展得非常成功,三年后成功上市。看着前来应聘的高材生络绎不绝,晶通的明天越来越好,王贵林觉得自己的使命完成了。他在成功改制的纪念大会上,与新任命的总经理进行了交接,放心的把承载着自己情感和心血的晶通交给下一批有才识有担当的年轻人。

自己则与已是赛思销售总监的乔莉终于走到了一起。同坐在车里的乔莉看着窗外广告灯箱上的广告语,“慢一些前进,等一等我们的灵魂”,会心的笑了。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1、乔莉

演员 白百何

赛思中国的前台,在经过努力成功借助总裁秘书的身份转为销售后,作为一个毫无经验的销售人员,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在机缘巧合之下接到了一个巨大的7亿单子。不卑不亢、勇往直前,一步步的走向成熟销售之路。

2、王贵林

演员 张嘉译

改制国企的厂长,乔莉的客户,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在与副厂长的斗争中看似落在下风但又出其不意,对乔莉亦师亦友,帮助乔莉在项目中不断汲取经验。

3、于志德

演员 王志飞

于志德有着骄傲的内心和强大的成功动力,在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后,他进入体制内教育机构,但同时也一心盯着经济改革,最终在岳父副市长的帮助下,成功插手晶通改制,希冀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4、陆帆

演员 王耀庆

赛思销售部总监,乔莉的上司,刚刚接手工作,因为乔莉的毫无经验而在这笔大单中启用了她,在面对他人的质疑的同时也不断帮助乔莉,只为了顺利完成这个项目。

《浮沉》。

《浮沉》是由SMG尚世影业和北京华美时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出品的都市职场情感电视剧,由滕华涛执导,鲍鲸鲸编剧,张嘉益、白百何、王志飞、王耀庆和矢野浩二等主演。

该剧讲述了赛思的行政助理乔莉在感情受挫后决定向总裁程轶群辞职不成功之后转入了赛思销售部,签约了晶通电子7亿大单的故事。

剧情:

一笔七亿的大单拉开了国企改革和资本运作大幕。亟待技术革新重振雄风的国有大厂,厂长王贵林和副厂长于德志改制观念截然不同,王贵林力求用7亿资金取得工厂发展与职工利益的平衡,于志德则想通过市场手段轻装上阵,重新规划发展前景。

而在全球金融危机压力下,急需中国订单拉动增长的全球500强赛思和SC两家公司,为争取这单合同明争暗斗,向王贵林和于志德提出各种交换筹码。

赛思中国的销售部新人乔莉被推到了最前线,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搏杀中,她被上司陆帆和何乘风作为棋子,一次次地向王贵林发出挑战遭遇了种种困难,面临职业底线、良心与爱情的考验。

以职业人自居的陆帆和心怀大理想的王贵林,最终决定了她的职业和爱情的选择。于德志因个人私欲走上不归路,锒铛入狱,王贵林肩负起改制的大任。每个人的命运都随着这笔七亿大单浮沉。

发表论文[1]沈晴霓 卿斯汉 李丽萍.一种多层次特权控制机制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6,43⑶:423~[2]邢育红 卜凡金 李大兴 卿斯汉.一个挂号电子邮件协议的缺陷及改进[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6,42⑵:138~[3]卿斯汉 李改成.多方公平交换协议的形式化分析和设计[J].中国科学:E辑,2006,36⑹:598~[4]沈晴霓 卿斯汉 贺也平 李丽萍.一种支持动态调节的最小特权安全策略架构[J].电子学报,2006,34⑽:1803~[5]华元彬 蒋建春 卿斯汉.基于IGMPv2的隐蔽通道[J].计算机工程,2006,32⑶:140~[6]唐柳英 卿斯汉.混合RBAC-DTE策略的多角色管理[J].计算机学报,2006,29⑻:1419~[7]何建波 卿斯汉 王超.对一类多级安全模型安全性的形式化分析[J].计算机学报,2006,29⑻:1468~[8]李丽萍 卿斯汉 周洲仪 何建波 温红子.安全策略模型规范及其形式分析技术研究[J].通信学报,2006,27⑹:94~[9]沈晴霓 卿斯汉 贺也平 沈建军.多策略适应的一种POSⅨ权能遗传算法[J].通信学报,2006,27⑵:66~[10]李丽萍 卿斯汉 贺也平 沈晴霓.基于访问控制空间的多策略安全体系结构[J].通信学报,2006,27⑵:107~[11]华元彬 蒋建春 卿斯汉.基于链路分析法的复合隐蔽通道检测[J].计算机应用,2006,26⑴:81~[12]张锦祥 李琦 卿斯汉.一个改进的不可否认性的扩展SET协议[J].科技通报,2006,22⑷:549~[13]卿斯汉 王超 何建波 李大治.即时通信蠕虫研究与发展[J].软件学报,2006,17⑽:2118~[14]王贵林 卿斯汉.对一种多重密钥共享认证方案的分析和改进[J].软件学报,2006,17⑺:1627~[15]王贵林 卿斯汉.对两个防欺诈秘密共享方案的安全性注记[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5,42⑾:1924~[16]邢常亮 卿斯汉 李丽萍.一个基于Linux的加密文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5,41⒄:101~[17]邢育红 李大兴 卿斯汉.RSA-CEMD协议的缺陷及改进[J].山东大学学报:工学版,2005,35⑹:122~[18]季庆光 卿斯汉 贺也平.基于DTE技术的完整性保护形式模型[J].中国科学:E辑,2005,35⑹:570~[19]卿斯汉 李改成.公平交换协议的一个形式化模型[J].中国科学:E辑,2005,35⑵:161~[20]温红子 周永彬 卿斯汉.基于框架的形式化商务安全策略模型[J].电子学报,2005,33⑵:222~

科学中国人杂志社王根华

一、 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概说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侵权行为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侵权行为具体化至新闻法学领域即为新闻侵权行为。新闻民事侵权(以下简称“新闻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但又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这是由于新闻侵权行为是发生于新闻活动过程中并利用新闻媒体等中介对他人构成侵权造成的。因此,新闻侵权,一般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利用新闻传播工具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1]侵权行为的发生需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对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2]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上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新闻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应适用《民法通则》的方式体系,考虑《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方式,而不应游离于其体系之外。但是,由于新闻侵权所具有的区别于一般侵权的特殊性,《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所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又不是均可适用于新闻侵权的,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方式也不仅限于《民法通则》所列举的规定之中。首先,新闻侵权是一种侵权责任,《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一般仅适用于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诸如支付违约金等对新闻侵权是不适用的;其次,新闻侵权是在新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利用新闻媒体等中介对他人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并不直接以受害人的财物及人身为侵害对象。因此,对直接侵害财物和人身的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方式,诸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对新闻侵权不适用;再次,新闻侵权主要是侵权人利用新闻媒体这一工具而为侵权行为,这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因而《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并不能完全涵盖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新闻侵权可以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些独特方式;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具体来说,适用新闻侵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1)更正;(2)停止侵害;(3)赔偿损失;(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赔礼道歉;其中,更正是新闻侵权所特有的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既可以适用于损害他人财产的新闻侵权行为,也可以适用于损害他人人身的新闻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主要是适用于财产损害,但在一些特定的新闻侵权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于精神损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精神损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于财产损害。五种方式中,赔偿损失一般被称为“财产责任方式”[3],其余四种一般被称为“非财产责任方式”,由于新闻侵权所造成的损害以非财产损害为主,所以,新闻机构对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也以非财产责任方式为主,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辅之。下面对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分别述之。二、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种类及内容(一)非财产责任方式非财产责任方式是指采用非财产给付的方式对新闻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非财产责任要求侵权行为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受害人通过必要的积极或消极的法律行为达到停止侵害的法律效果,并不造成财产转移的法律效果。1.更正。更正即新闻媒体在发现差错以后,通过发布公告改正侵权新闻中的不真实事实或错误内容的做法。[4]本方式主要适用于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比较轻微,行为的侵权性质较弱的情况,例如:非由于新闻媒体的故意发生了排版、编辑等技术上的失误,而对有关当事人的权利构成了侵犯,如其显著轻微,一般情况下,应由新闻媒体在邻近下期或近期出版物上,刊载更正文字。确认本种责任承担方式,有利于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捍卫新闻真实性的原则。[5]2.停止侵害。所谓停止侵害,是指要求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适用本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地制止新闻侵权行为,防止已经造成的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停止侵害是新闻侵权行为发生后承担侵权责任的第一选择方式。[6]针对停止侵害涵盖的界定,我们认为采用停止侵害方式时应满足一定的条件:(1)停止侵害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对已经终止的侵权行为不可适用本方式。侵权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停止侵害则表现为对这个过程的外力中断,如果侵权行为已经终止,则客观上只表现为静态的损害后果,对静态的损害事实进行外力中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2)停止侵害的适用对侵权人及公共利益的影响一般不能超出原告通过本方式所能避免的损失。新闻侵权往往指新闻侵权人所做的特定的新闻报道,如一味地强调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而武断地采用停止侵害,则可能对侵害人所做出的未侵权的新闻报道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侵权人直至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3)侵权行为对原告的损害具有不可弥补性。[6]新闻侵权通常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其损害后果不可逆转,如果不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将对受害人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害,在此情况下,应采用停止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所谓消除影响,是指新闻侵权行为人在发生了新闻侵害他人权益后,在相应的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的做法;恢复名誉则是指新闻媒体因新闻侵权而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后,采取必要措施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的做法。采用本方式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侵权的新闻机构承担消除影响及恢复名誉的方式应与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方式一致。因为新闻报道往往有特定的受众群体,新闻侵权所产生的影响也往往首先波及到特定的受众群体,如责任承担方式与侵权方式不具有一致性,此等补救措施则在实践中难以收到成效。这也是新闻侵权同其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同的特点之一。(2)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应当及时。因为不良影响的存续期间越长,其再传播的方法与途径越多,扩大的可能性越高,对受害人更为不利,同时也增加了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难度。(3)侵权人采用本方式承担侵权责任时,必须注意不能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侵权”。一般来说,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都是公开进行的,所以用以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声明、稿件的内容,事先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4.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向受害人公开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的行为。法律上的赔礼道歉不一定建立于侵权人自愿的基础之上,它是侵权人所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赔礼道歉是以公开的书面形式进行的。但是,赔礼道歉不应以公开形式为要件,加害人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向受害人秘密进行。如果赔礼道歉以公开形式为必备要件,这种责任承担方式也就具有了某种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性质。在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赔礼道歉方式承担了侵权责任的,而且为受害人接受,为人民法院所认可的,尽管可以不公开,但应将这一事项明确载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二) 财产责任方式1.财产损害赔偿。新闻侵权不仅对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有时也体现为致使受害人承受金钱上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积极损失)和预期可得收入的减少(消极损失),财产损害赔偿即指侵权人对受害人财产上的直接损失相应地给予补偿。在新闻侵权民事责任中,财产损害赔偿的侧重点在于对受害人的补偿而非对侵权人的惩罚,因此,在适用财产损害赔偿这一补偿性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时,应坚持补偿的范围与损失的范围相协调的原则。2.精神损害赔偿。指新闻侵权行为人对于因其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名誉等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损失用金钱形式予以补偿的一种责任方式。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表示,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现通说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经济补偿,其具备填补损害,抚慰受害人和制裁违法者等三项功能。[7]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一项惩罚性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它对侵权人的处罚较重,同时,其基本功能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1)精神损害赔偿只能作为非财产责任方式的后续补救手段使用。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对于非财产损害,通常应以非财产方式予以救济,只有当其他非财产责任方式无法完全抚慰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时才可适用。(2)只有当新闻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侵权人的惩罚,因此,只有侵权人的主观上具有当罚性时才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如侵权人是出于轻微的过失或意外事故,则对其无惩罚之必要。(3)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精神损害,而不适用于财产损害。(4)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应与受害人的社会地位、人格形象、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权行为的情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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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包括陈薇、吴诗坡、侯利华、张哲等人。2020年8月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消息,由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陈薇院士团队及康希诺生物联合申报的“一种以人复制缺陷腺病毒为载体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发明人包括陈薇、吴诗坡、侯利华、张哲等人。该疫苗即此前陈薇院士团队开发的腺病毒载体疫苗(Ad5-nCoV疫苗)。这是我国首个新冠疫苗专利,该专利于2020年3月18日申请,8月11日获得授权,短期内可实现大规模生产。

“发明人包括陈薇、吴诗坡、侯利华、张哲等人。 2020年8月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消息,由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陈薇院士团队及康希诺生物联合申报的“一种以人复制缺陷腺病毒为载体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发明人包括陈薇、吴诗坡、侯利华、张哲等人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梁华

胡旗点评《乾隆与玉》一书,作者李宏为,编辑吴素莲,是一部迄今为止唯一一部完整、详细、全面、真实记录乾隆皇帝与玉相伴一生的图书;是一部讲述乾隆皇帝玩玉、赏玉、藏玉,治国不忘养性,尽享富贵人生的图书;也是一部以清宫历史档案为依据、以发生在清代乾隆朝与玉有关的一系列真实事件和故事为背景,客观阐述乾隆皇帝的治国理政、和谐边疆、体恤民情、清廉吏治等思想的图书。书中除了系统、详实地介绍了清代宫廷玉文化的现状和发展外,还用了大量篇幅讲述了发生在清代宫廷与玉有关的廉政事件和案件,从特定的角度介绍了清代朝廷反复倡廉的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对我们今天考察历史成败得失、夯实清正廉洁基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胡旗介绍 【内容摘要】: 晨报讯 迄今为止唯一一部完整、详细、全面、真实讲述乾隆皇帝与玉相伴一生的图书《乾隆与玉》正式出版,该书以发生在清代乾隆时期与玉有关的一系列真实事件为背景,在介绍清代宫廷玉文化之外,用大量篇幅讲述了清代廉政事件和案件,本书以丰富的档案材料为基础,是一部系统研究传统反腐败力作。清代反腐有成果事实上,清代皇帝高度重视反腐,顺治元年(1644)便规定“凡官吏犯赃审实者,立行处斩”,顺治8年(1651),又规定“治国安民,首在惩贪”。顺治12年(1655)下谕:“今后内外大小贪官,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没家产入官,仍依律定罪。”清代反腐特别重视法制建设,《大清律例》共47卷436条,对腐败者动辄斩首、流放,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按《大清律例》,大臣专擅选官(即用人腐败),“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此外,“大臣亲戚,非奉特旨,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应珍重传统的廉政文化 ‍‍‍十载辛苦,《乾隆与玉》终于正式出版。作为唯一一部完整、详细、全面、真实讲述乾隆皇帝与玉相伴一生的学术著作,书中对清代廉政文化的介绍令人耳目一新,修正了坊间诸多误会。清王朝定鼎后,长期重视反腐问题,其中既有制度周密、执法严格等成功经验,也有“养廉银”等失败教训,总结这段历史,借鉴优秀廉政文化,对现代人而言,意义深远。为此,《北京晨报》特专访了该书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馆员李宏为。写着写着就写到反腐去了这本书的创作初衷是写玉文化。中国历史上有三个玉文化高峰期,即战国、西汉和清代的乾隆时期,对于后者,有一些论文,但专著很少,我花了10年,力图把乾隆与玉石之间的故事讲清楚。从专业角度看,以往介绍都比较散,我这本书相对全面。写玉文化,撇不开与玉相关的那些案件以及清代的廉政文化。以往史学界对此不太关注,在大家印象中,清朝官员腐败到极点,不可救药,从而忽视了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许多好东西也被抛弃。清代反腐有成果事实上,清代皇帝高度重视反腐,顺治元年(1644)便规定“凡官吏犯赃审实者,立行处斩”,顺治8年(1651),又规定“治国安民,首在惩贪”。顺治12年(1655)下谕:“今后内外大小贪官,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没家产入官,仍依律定罪。”清代反腐特别重视法制建设,《大清律例》共47卷436条,对腐败者动辄斩首、流放,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按《大清律例》,大臣专擅选官(即用人腐败),“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此外,“大臣亲戚,非奉特旨,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防微杜渐,体现法的尊严清代不仅严厉打击直接腐败,对腐败苗头也严加防范。比如下级赞美上级“德政”,《大清律例》规定,有此行为“即是奸党,务要鞫问(审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再比如奏事太监,历来是腐败的“重灾区”,故顺治立三块铁牌,太监干涉朝政、内外交结者,凌迟处死,而“内官及近侍人员相交结”的官吏,“漏泄事情而扶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法律严格周到,谁能不怕?再好的匾也要有钉子挂有好的法律,还要严格执行,清代皇帝对此高度重视。比如高朴,他家三代为官,亲姑姑是乾隆的皇贵妃,但他走私玉石案发后,乾隆立即将他正法。再比如和阗领队大臣德风,曾私售贡玉,用来修补衙门,还不是大建楼堂馆所,刑部提议不予追究,乾隆却因他卖玉石时没上奏,判“斩监候”,在监2年多,父亲去世,妻子改嫁,他哥哥德保是礼部尚书,一品大员,却不敢向任何人说情,自己带着老母去探监。知道此事后,乾隆被感动,将德风释放,但出狱不久便病死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整体上看,清代官场并不像后人理解得那样不堪,甚至好于后来的一些时期,还是涌现出了林则徐、邓世昌等名臣。影视戏说带来历史虚无主义为何后人对清代官场评价差?这与当下一些影视剧不负责任有关。我们长期强调影视作品的宣传作用,有时过于意识形态化,比如过去所反映的义和团、太平天国等,今天看来未必公允。一些真正优秀的历史文化反而没有宣传,以为只要是封建主义的,就必然腐朽,有了这样的偏见,谁还敢说话?当然,再严格的制度,也不可能彻底杜绝贪腐,清代确实出现了和珅等大贪官,但传说他贪污几亿两白银,家中藏玉比皇宫还好,却有过甚其辞之嫌。扳倒和珅,主要是权力斗争,而非惩贪。和珅出身低,后被赐予“黄带子”(拥有亲王以下宗室身份),自然引起很多人不满。和珅不喜欢玉,他第一次被抄家时,记录在案不过几百万两。清朝皇帝“走正道”当下电视剧喜欢夸张皇家奢华,其实清朝皇帝比较注意节约,乾隆虽沉迷于玉,却反对镂空等虚耗人工的修饰,皇家烧造瓷器中的残次品直接售给民间,大臣建议销毁,因为有五爪龙和明黄色,是皇家象征,乾隆说五爪龙民间早就有,明黄色器可以收回,用来赏赐官员。到嘉庆时,他认为玉“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下令减少进贡,很多大料被弃在途中,道光时,下令停贡。清朝入关时人口不过几十万,却能稳定政权达276年,其廉政经验值得总结。首先,清代皇子从6岁即开始读圣贤书,坚持走正道。第二,胸襟博大。以皇太极为例,在与洪承畴等作战时损失惨重,后来却以大局为重,赦免全部明军败将,立下良好的家范。倡廉先需自身洁反腐倡廉,关键是要做好自己。首先,皇帝要以身作则。1761年,乾隆下江南,见扬州行宫被重新装修,大为不快,地方官员辩称费用是商人捐赠,乾隆更为生气,说:“商人亦吾赤子,岂于百姓则恤之,而于商人则累之耶?”第二,重视惠民之政。不仅做实事,还要严防“豆腐渣工程”。第三,反对官场上的形式主义,苏州织造海保在奏折中,例行颂圣,乾隆批评道:“朕之行事,其实非得失,当听天下后世之公论,尤不在进献之谀词。”其四,重视教育和学习。清廷也有学习制度,请翰林院官员来讲课,他们享受特殊待遇,见皇帝只用两跪六叩,而非普通官员的三跪九叩。我们该向历史学什么历史丰富而鲜活,有经验也有教训,比如清代采取“养廉银”制度,却没能有效抑制贪腐,后人主张“高薪养廉”,说明没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清政府重视反腐,却不注意抑制骄傲,结果在外来文明的挑战面前失去先机,这警示后人,国家再强大,也要保持谦逊的态度,美国几年前高呼“重返亚洲”,引起许多国家不安,今天不也改成“亚洲再平衡”了?清代反腐的重点是加强法制建设,而非法制、制度、政策不分,不能用后者来代替前者,靠下个通知、禁令来反腐,不容易见效,还是要靠法律。陈辉/文 晨报2013年4月30日这是一部根据清宫档案史料撰写、讲述乾隆皇帝与玉的书,读起来似乎缺乏精彩和生动,但这是一段真实、已被世人遗忘很久,并覆盖上了厚厚历史尘埃的往事。档案不仅要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服务,也要为祖国文化建设和发展服务。档案为文化建设和发展服务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努力打造顺应时代发展、传播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特色文化产品。出于对玉器收藏、鉴定的喜好,本人很久以前就立志要以清代历史档案为依据,写一本关于乾隆皇帝与玉的书,以正民间传承的各种“真实”故事和“美丽”传说。2003年开始构思、收集资料,2007年动笔写作。其间,因工作关系而断断续续,迄今六年方始完成,加上准备时间,前后共用了十年,可谓“十年磨一剑”。 本书不拘泥写乾隆皇帝与玉的旧情往事,而是想通过乾隆皇帝与玉的情缘,向读者展示一个封建帝王治国安邦、理朝庶政、繁荣社稷、富裕百姓、整顿吏治、和谐社会的多彩人生。同时,讲述一个君王与玉的故事,揭示社会与人生普遍存在的一些哲理和感悟,暴露人们藏匿在内心深处的自然天性和本能,也是本书的一个写作目的。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我的好友、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博士生导师杨珍研究员的指导,以及梁华京先生的帮助,谨在此一并致谢。 作者 李宏为 2013年2月26日于北京 总策划:中国扇子艺术学会常务副会长李辉,中国扇子艺术学会常务理事、香港学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名誉馆员梁华京,中国文物学会常务理事葛宇,中国扇子艺术学会理事胡旗、苏北、朴成日、于立新、爱新觉罗兆瑞、朱明、董寓榕、刘欣等 主办 大文化使者北京梁华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文化使者北京司马小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梁华,1952年出生。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澳门全国政协委员“推进澳门文化产业调研小组”组长、澳门金海集团董事长。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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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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