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版权属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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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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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查到一则信息供你参考:“版权页,即版本记录页,记录书籍出版情况,供国家版本管理部门、出版发行单位和图书馆使用。包括:书名,著作者、翻译者、编选者、绘制者姓名,出版者、印制者、发行者名称,开本、印张、字数、插页,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书号,定价等。版权页一般印于扉页背面或书籍最后一面(后环衬之前)下端”
版权属于出版社。
1、对图书来说,一般在书扉页的反面页或尾页。
2、对于期刊来说,一般在目录页或目录页之后。
版权页就是出版物(主要是图书、期刊)记载出版及版权信息的页码。一般记载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版权页是后台角色,包括了书名、作者、编者、评者的姓名;出版者、发行者和印刷者的名称及地点;书刊出版营业许可证的号码;开本、印张和字数;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和印数;统一书号和定价等等。
扩展资料:
版权页的编目数据(CIP):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包括:由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标题、著录数据、检索数据、专业分类号。
其中书号即 ISBN,是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
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是专门为识别图书等文献而设计的国际编号。ISO于1972年颁布了ISBN国际标准,并在西柏林普鲁士图书馆设立了实施该标准的管理机构——国际ISBN中心。现在,采用ISBN编码系统的出版物有:图书、小册子、缩微出版物、盲文印刷品等。2007年1月1日前,ISBN由10位数字组成,分四个部分:组号(国家、地区、语言的代号),出版者号,书序号和检验码。
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新版ISBN,新版ISBN由13位数字组成,分为5段,即在原来的10位数字前加上3位EAN(欧洲商品编号)图书产品代码“978”。
第一组:978/979;
第二组:国家、语言或区位代码;
第三组:出版社代码(由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标准书号分配中心,分给各个出版社);
第四组:书序码(该出版物代码,由出版社具体给出);
第五组:校验码(只有一位,从0到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版权页
查到一则信息供你参考:“版权页,即版本记录页,记录书籍出版情况,供国家版本管理部门、出版发行单位和图书馆使用。包括:书名,著作者、翻译者、编选者、绘制者姓名,出版者、印制者、发行者名称,开本、印张、字数、插页,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书号,定价等。版权页一般印于扉页背面或书籍最后一面(后环衬之前)下端”
一般是期刊的第一页,版权页上详细登记了期刊的相关信息:主办、主管单位,主编,编辑,杂志刊号等
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与归属 发表日期:2006-4-17 15:22:14 1、取得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方式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实行登记制度的国家,学位论文享有版权需以登记为前提,如果不进行版权登记,是不可能享有版权的。这些国家即使是已经公开出版的作品,也必须进行版权登记,不登记作品不享有版权。我国实行版权自动保护原则,学位论文一经完成,即享有完全的版权。并不以是否出版、发行、固化、登记为版权之成立要件。2、归属从目前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成果的共识看,学位论文的“作者”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了,换而言之,在学位论文上署名的就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但对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争议较大。国内部分高校和有权授予学位的机构在解决学位论文版权问题时,常直接在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中直接规定了学位论文的归属。例如北京某高校规定:“研究生学习期间凡教学计划内安排的研究课题(如学位论文、课程专题等)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科技活动所取得的一切研究成果为学校职务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研究课题虽属研究生自选,但利用学校的条件(如名义、指导、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研究成果,也属学校职务成果。学校职务成果属清华大学所有,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或做其他处理,这一办法同样适用于本科生。” 学校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显然是将著作权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做了过分有益于学校的扩大解释,是有悖于法的公平与正义精神的。据了解该校很多学生在入学之初就签署了遵守知识产权规定的保证书,如果不能用“失学的胁迫”去解释学生签订合同的情形,就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学生在法律方面的无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自己的利益出卖了。令人意味深长的是,无论伯尔尼公约及世界版权公约,还是Trips,都几乎毫无例外对学位论文的版权问题做出了“回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无非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完全的版权;二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学位论文的署名权,学校享有学位论文版权的其它权利;三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版权,但学校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后两种情况是在学位论文被视为职务作品的情况下,才得出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学位论文认定为职务作品是非常牵强的。按照法理学者的观点,学生就读期间和学校所形成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合同关系,那就是学生支付学费而学校要提供教育。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所提供的必要的物质是为了完成“教育”这个特定的合同义务。毕业生撰写学位论文是为了“自己”获得专业学位,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完成学校所交给的“任务”。如果说写作学位论文也算完成任务的话,那也是毕业生自己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因为只有完成了得到学校认可的学位论文,才能取得学位。一言以蔽之,学位论文的版权应毫无异义的属于作者本人所有,即使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仅是学校大项目中的一个部分,他仍应该就他所负责的部分享有完全的版权。如果学校在相关学位论文的研究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学校可要求享有该作品的优先使用权或者免费使用。国内很多高校目前的做法已经证明了笔者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如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在毕业生离校前要求毕业生对自己的学位论文出示“独创性声明”或“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这事实上等于已经承认了学位论文的版权由作者享有。
这个好处就你当前而言,当然也学籍加分啦。毕业后在考公务员,事业,或者国企时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加分。当你进入机关或国企事业单位后在升职时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加分。最好可以发表到国家重点期刊上。这样是最好的。希望对你有帮助。一个过来人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一,对于本科阶段评选优秀大学生,拿国家奖学金有非常大的用处;第二,如果将来打算考研,这样的资历可以再复试里有很高的加成的分,乃至对于你的保送研究生有帮助;第三,现阶段很少有大学生能独立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建议跟一个好点的教授,数据搜集资料整理的工作一做,就可以成为论文共同版权人;第四,这里面水比较深,不是说你的论文优秀就一定能发表的,所以不要在这上面投入大量精力,否则就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