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的学术历程我从1980年开始研究民商法,已经20年了。在这20年中,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九年我在1975年到法院工作以后,先是在民事审判庭办案。这是我最早对民商法的了解。1980年,我虽然不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了,但是对侵权行为法理论产生了兴趣,开始进行研究。1981年,为给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准备材料,参加了对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审阅了几百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卷宗以后,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同时,我把国内能够找到的侵权行为法的教材、文章都找到,进行学习和研究,写出了《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在上报上级法院之外,我把它寄到《法学研究》编辑部。《法学研究》编辑部在这一年的第五期上以重点文章发表。这对我的研究和学习是一个极大的鼓舞。1983年,我到中央党校学习半年,这半年是我集中进行民法学习的关键时间。中央党校图书馆的藏书非常丰富,法律书籍很多。我每周都要从那里借很多书,在课余进行学习,对民法积累了感性的认识。1984年9月,我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专修法律,授课的老师都是法学界的名流,如佟柔教授、高铭暄教授、孙国华教授、关怀教授、陈光中教授、严端教授、张晋蕃教授等等。在这些高师的教诲下,使我对法律的理解和感情有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佟柔老师的教导下,我对民法的感情更深了,理解得也更深入了。在学习之余,我全面收集了中国侵权行为法的专著和论文,以及中国古代的法律典籍和国外翻译过来的著作,全面研究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和实践,之后,写出了《侵权损害赔偿》专著的书稿。在《民法通则》公布之后,对书稿进行了改写,毕业时,就将这部书稿送到了出版社。在这个期间,还写作了一些文章,在有关刊物上发表。1987年,我在政法大学毕业之后,结合实践的情况,写作了《试论共同危险行为》一文,对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和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提出了肯定的意见,然后,这篇文章在《法学研究》上发表。如果说,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还是一种对民商法研究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的话,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则渗透了作者对民商法研究的深厚感情和较为深刻的理解。这篇文章的基本理论被司法实务界所接受,很多案件是按照这一文章揭示的原理做出判决的,并被最高法院的有关刊物所登载,成为指导审判实践的指导性判例。1988年,在出版了《侵权损害赔偿》一书之后,我开始了《侵权特别法通论》的写作。这一年,我考入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首届民法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这期民法班,佟柔老师几乎投入了全部的心血,亲自授课,亲自辅导,亲自主持讨论。此外,赵中孚教授、郑立教授也非常关心高法班,主要的课程,都是这三位老师亲自讲授。可以说,我们在高法班的这次学习,要比研究生的待遇还高,教学内容和深度都是一流的。我在业余时间继续写作《侵权特别法通论》,得到了佟柔老师的亲自指导,详细询问我写作的计划,帮助我锤炼主题,最后为我的这补助著作写了热情洋溢的序言。根据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作的《论侵权特别法及其适用》一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一次法学理论研讨会,在大会闭幕时上宣读,获得优秀论文奖。1989年毕业,在毕业论文的评价上,赵中孚老师对我的论文的口头评价是“特优”。二、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1990年2月,我被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为我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使我有机会接触全国民事审判的最新动态和情况,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制订民商法司法解释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因而在实践上,就使我的民商法研究提高了层次,走到了民商法研究的宝塔尖端之上,视野更宽,角度更高,认识更为全面。这一年,与《法学研究》的同志共同研究,将“判解研究”作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栏目,并将我的一篇判解研究的文章《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作为栏目的开篇之作,从此,也开创了我的民商法研究的新方法,就是结合判例和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的学理研究,揭示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指导实践,发展理论。严格地说,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三年中,主要的还是对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大量地吸收新的理论观点,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大量地接受、消化民事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在这一时期,也写作了一些文章,并编写了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民法著作。著作主要有:《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实务》、《精神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民事审判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台港民事纠纷司法对策》、《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释义》、《侵权和债务疑难纠纷司法对策》等。在《法学研究》上和其他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文章,如《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等。三、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这三年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经过十几年的积累,特别是经过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年的积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的一些观点需要进行整理。这时,恰好我调到烟台大学从事教学工作,有了充裕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这一时期的研究、写作重点,一是人身权法的研究,二是扩展民商法研究的领域,向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等方面发展。在前二年,在教学中,除了在每周的几小时课程和学习外语的时间外,我几乎都是在研究民商法,进行写作。特别是在1994年,一年发表了32篇文章,差不多都是比较有分量的文章。同时,集中精力,进行了《人身权法论》的写作。在1995年,我已经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这里环境宽松,又不负责重要的领导工作,因此,继续了在烟台大学的研究工作。三年中,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是:完成了75万字的《人身权法论》长篇专著的写作任务,同时在业余时间,进行校对等出版前的工作;编辑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这部论文集,并且在1995年出版,出版印刷5000册,再版印刷1万册。合作写作《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法新论》、《民法.侵权行为法》等著作。完成的论文有《我国他物权的重新构造》(《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侵害肖像权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三篇文章是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损益相抵》、《论贞操权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两篇文章在《中国法学》上发表)、《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论善意取得制度》、《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构想》、《论相邻防险关系》等。这一期间,是我民商法研究的黄金时期,很多重要的文章都是在和一时期写成的。这一时期写作的著作,构成了我的民商法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四、一九九六年至现在从1996年起,我在工作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民商法研究的时间越来越少,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好在在不久以后,就是实行了双休日制度,在周六和周日,每周有两天的时间可以利用,因此,我的研究工作并没有中断。在这一个期间,我的民商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总结、整理对侵权行为法研究的成果,写完了75万字的《侵权法论》一书,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5000册书不到1年就基本销完,深受读者的欢迎。在香港出版合著《中国侵权行为法》,合著法学统编教材《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在法律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专家指导丛书》,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理论和司法实践丛书》。整理出版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第二集至第四集共三部著作。编辑出版了汇集二十年来的全部论文的10卷文集《民商法判解研究》。对合同法的研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订和公布,主持编写了《中国合同法的释解与适用》,《合同法的适用与执行》,以及《合同法总则》(上册)。对人身权法继续进行研究,出版了合著的法学统编教材《人格权法》。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论进行研究,写了数篇文章和参加了有关专著的写作。以上仅仅是我对自己民商法研究学术活动的简要总结,远远不能表达我对民商法的深情。回顾我20年的民商法研究历史,我深深地体会到,民商法理论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这一生能够从事民商法理论研究,是一个福分,既可以使你在这个法律领域中做出自己的探索,同时,民商法博大精深的理论和公平、正义的精神,永远滋养着学子的身心,让你永远做一个好人,永远不要去伤害别人。因此,我对从事民商法研究永远不悔。20年来发表的法学研究论文目录1.《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2.《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 《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3.《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 《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4.《侵害肖像权及其民事责任》 《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5.《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 《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6.《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 《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7.《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法学研究》1991年第6期8.《试论共同危险行为》 《法学研究》1987年第5期9.《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 《法学研究》1981年第6期10.《论损益相抵》 《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11.《论贞操权及其侵害的民法救济》 《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12.《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13.《论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及适用》 《中外法学》1994年第3期14.《关于侵权小说编辑出版者的民事责任问题》 《法学评论》1994年第2期15.《论合伙共有财产》 《政治与法律》1995年第2期16.《劳动能力丧失及其损害赔偿》 《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4期17.《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学家》1995年第4期18.《新中国侵权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及思考》 《法学家》1994年第2期19.《论善意取得制度》 《法学家》1993年第3期20.《债权侵权行为及其损害赔偿研究》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5期21.《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的构想》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22.《论名称权及其民法保护》 《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23.《论婚生子女否认与欺诈性抚养关系》 《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24.《论家庭共同财产》 《政法学报》1994年第4期25.《论侵权行为的概念》 《政法学报》1994年第3期26.《财产共有权基本问题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27.《论相邻防险关系》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28.《论工伤事故与损害赔偿》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5期29.《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其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30.《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2年创刊号31.《论信用权及其损害的民法救济》 《法律科学》1995年第4期32.《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 《法律科学》1994年第6期33.《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34《论债权人代位权》 《法律科学》1990年第4期35.《侵害留置权的损害赔偿》 《法学》1994年第7期36.《侮辱诽谤罪的附带民事诉讼之我见》 《法学》1987年第3期37.《论准共有》 《法学与实践》1995年第4期38.《批复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法学与实践》1994年第3、4期39.《霍夫曼计算法及其适用》 《法学与实践》1987年第1期40.《论债的保全》 《法学与实践》1990年第2期41.《论幼年证人资格》 《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6期42.《间接证据证明结构》 《法学与实践》1985年第5期43.《论夫妻约定财产》 《法学天地》1994年第3期44.《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认定》 《法学学刊》1994年第2期45.《论合伙纠纷与合伙诉讼》 《烟台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46.《论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河北法学》1995年第2期47.《论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河北法学》1995年第4期48.《论侵害抵押权》 《河北法学》1994年第5期49.《规范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50.《试论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责任》 《河北法学》1991年第2期51.《霍夫曼计算法与莱布尼计算法及其适用》 《河北法学》1990年第1期52.《论债权人撤销权》 《河北法学》1990年第3期53.《论妨害婚姻关系的名誉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8年第6期54.《论人格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7年第6期55.《证据系统刍议》 《河北法学》1986年第1期56.《试论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 《河北法学》1985年第2期57.《试论邮政侵权行为》 《当代法学》1988年第1期58.《试论雇用人的转承赔偿责任》 《当代法学》1987年第3期59.《论侵权行为的转承责任》 《政法丛刊》1990年第1期60.《论我国侵权行为特别法规的实体内容》 《政法丛刊》 1988年第1期61.《对侵权行为特别法规几个问题的研究》 《政法丛刊》1988年第2期62.《试论喊号助威者的民事责任》 《政法丛刊》1987年第1--2期63.《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几个问题》 《政法丛刊》1986年第3期64.《试论近年来刑法犯罪构成的发展变化》 《政法丛刊》1986年第1期65.《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 《福建审判》1994年第3期66.《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 《福建审判》1994年第4期67.《论子女抚育费的确定和变更》 《四川审判》1994年第2期68.《论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及其变更》 《甘肃审判》1994年第2期69.《论幼年证人的资格》 《浙江法学》1986年第3期70.《试论公民帮工换工的风险责任》 《政法学习》1987年第2期71.《试论治安处罚中损害赔偿的性质》 《人民公安》1986年第11期72.《怎样计算财物损失价值》 《法学季刊》1986年第3期73.《判决书常见错别字汇析》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7年第6期74.《判决书常见标点符号错误》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6年第1、2期75.《略论裁判文书的宣读》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5年第2期76.《浅谈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写作》 《学习与辅导》1988年第9期77.《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理论阐释》《作者文集》第1集78.《论我国个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1集79.《论对妇女人格权的侵权及其法律保护方法》 《作者文集》第1集80.《中国古代侵权法研究》 《作者文集》第1集81.《唐代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作者文集》第1集82.《论<清律>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1集83.《当前债务案件的新特点及其对策》 《作者文集》第1集84.《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创制》 《作者文集》第1集85.《对民间借贷之债司法解释的评释》 《作者文集》第2集86.《保证人在主合同没有变更时的保证责任》 《作者文集》第2集87.《奖券纠纷的性质及对策》 《作者文集》第2集88.《储蓄存款损失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 《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89.《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及其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2集90.《公民姓名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2集91.《对财产犯罪受害人起诉侵权赔偿问题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2集92.《侵权案件程序法适用的有关问题》 《作者文集》第2集93.《对适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修改意向的评释》 《作者文集》第2集94.《他物权的历史演进和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作者文集》第3集95.《论共同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96.《论按份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97.《论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文集》第3集98.《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权民法保护》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6期99.《论取得时效制度》 《作者文集》第3集100.《关于侵权民事责任构成及其要件的再思考》 《作者文集》第3集101.《试论精神损害赔偿的几个问题》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02.《论侵权特别法的程序法》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03.《论侵害财产占有权及其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3集104.《论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3集105.《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 《作者文集》第3集106.《缔约过失责任原理及其适用》 《作者文集》第3集107.《论情势变更原则》 《作者文集》第3集108.《论重大误解》 《作者文集》第3集109.《关于查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几个实务问题》 《作者文集》第3集110.《论检察机关在国有资产保障中的作用》 《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111.《论司法解释诠释》 《作者文集》第3集112.《论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3集113.《论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及其处理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14.《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及其处理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15.《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 《作者文集》第4集116.《论产品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17.《论高低危险作业致还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18.《环境污染致还责任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19.《论地下工作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0.《论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还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1.《论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2.《论法定代理人的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3.《论法人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4.《论共同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5.《论侵权行为的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作者文集》第4集126.《论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及其赔偿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27.《论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河北法学》1995年第1期128.《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全民法保护》 《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 期129.《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作者文集》第4集130.《论信用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1.《论尸体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2.《中国身份权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3.《论亲权》 《作者文集》第4集134.《论荣誉权及其侵害的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35.《定金的若干理论和实务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6.《关于留置权的几个一般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7.《留置权成立要件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8.《关于留置权的效力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9.《关于留置权消灭原因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40.《新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1.《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债权保全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2.《新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3.《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的专家座谈会对〈合同法〉(草案)修改的基本意见 《作者文集》第5集144.《“王海现象”的再思考》 《中国律师》1997年第 期145.《论服务欺诈》 《作者文集》第5集146.《论悬赏广告》 《作者文集》第5集147.《论侵害债权》 《作者文集》第5集148.《论多重买卖中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作者文集》第5集149.《论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通化审判》1998年第3期150.《侵权行为法研究热点问题三论》 《作者文集》第5集151.《论人身伤害慰抚金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5集152.《论身份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5集153.《论共同共有不动产中的善意取得》 《法学研究》1998年第 期154.《论新中国民事行政检察的发展》 《河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第 期155.《关于修订家庭婚姻法如何处理配偶忠实义务的几个问题》 《作者文集》第5集156.《新行政案件的抗诉条件》 《作者文集》第5集157.译文《合伙法中的已决事项不再理和间接禁止翻供原则》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58.译文《美国法官的民事责任》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
肯定算的是9月份发表的。严格意见上来讲,就没有发表时间这一说,都是出版时间,按《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连续出版物是不允许提前出刊的,像这种9月的刊期,8月出版的,都是违法操作的,就是为了评职称提前拿到刊物而操作的。按相关规定,连续出版物一般为当月或次月出版,一般来说,月刊为每月15日出版,旬刊为每月5、15、25日出版,半月刊为每月10日、20日出版。8年专业发表经验,希望我可以帮到您
出版时间跟你发表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区分开来,我的经验告诉我,早点发表会好些
杨立新,男,原籍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1952年生于吉林通化市。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烟台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现兼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一般中级职称论文还是比较好发表的,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文章是原创的,抄袭率不能超过30%,这点也是最重要的,一般杂志社都会查抄袭率的;字数不宜太多,3000字左右,正好一个版面为佳;期刊必须有CN或ISSN刊号的,在新闻出版总署网可以查到的期刊。具体对期刊的选择最好是符合当地相关单位要求的;关注一下当地评职称相关文件,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例如有些地方发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加分是不同的;需要注意下发表时间,有些专业性强的期刊发表时间是比较长的,所以应提前几个月准备;还有你在中级职称时发表的文章是不能用作评高级职称的,也就是说评高级的时候还要发表新的文章,并且对期刊要求更高了。具体的你可以去问问百姓论文网,我同事都在那里发表的,期刊也都拿到手了,很满意,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外留学毕业论文怎么发表:
小论文还是大论文的,文理也不一样,没说清楚,理科小论文就多做试验,多出数据,就可以写了;文科论文,还是需要积累,发现亮点,写出来的论文比较容易发表。
要看你的专业和题目的,如果英语写作能力差就另当别论了。当时学校布置的作业也让我无从下手,还是学长给的莫文网,靠谱的说,很快就完稿了。
基于中美对比的食品安全管制研究,基于案例的中美高能效办公建筑能耗水平对比研究,世代和个人价值观:中美对比。基于煤炭供应链的煤流图方法及应用研究,中国西部地区乳腺癌诊断年龄,抽样分析及中美对比研究。
居民金融资产选择情况中美对比分析——以南京地区调研数据为例;“以学生为中心”的中学英语校本课程开发——以“中美文化对比”课程为例,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及中美文化贸易的对比分析。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曾听朋友说过这样一件事情,那些需要发表论文的作者,要么是1个月内发表,要么是一个半月内发表,还有的是要求1周内发表,半个月内发表的。这些作者的要求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根本论文发表的周期根本就没有那么快。那么论文发表一般的周期是怎样的呢,小编在这里讲给大家听。
按照以往的情况来说,也就是三年前来说,一般发表论文的周期是在一到四个月之间,小编这里说的是正规的期刊,像万方,知网、维普收录的比较热门的期刊,一般能在3-4个月发表。但是今年期刊发表却有了改变,今年的普遍刊期发表周期是这样的,大概是2-6个月之间,你们看到这之间的差距了吗?再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像上知网的教育类期刊,最早也是在你提交的4个月以后才可以进行发表,有的论文还会排到明年下半年。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普通期刊的发表周期,而不是核心期刊,也不是学报。像经济类期刊的刊期是在两到五个月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最快发表经济类期刊,也是需要在两个月后才能进行发表的,这还属于加急情况。医学类期刊的发表周期在4-6个月,医学期刊比其他期刊的发表周期都长,审稿更加的严格,但例如工程科技类期刊可以在1-3个月内可以进行发表,如果你要发表的期刊是工程科技类,那么你还有加急发表的机会,但其他的类别的期刊基本不太可能在2个月内就发表出来。
作者朋友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论文发表的一般周期,如果因为自己不了解这个周期而错过了论文发表的最佳时间,那就得不偿失了。今年发表论文不同往年,由于期刊数量较少,期刊的页吗也变少了,所以发表期刊的时间都比较紧张,比往年刊期靠后2-3个月。在这里给作者朋友们提醒,如果需要发表论文一定提前准备好。
核心期刊的发表周期一般是3个月,如果你撰写的论文水平较高,不但不要版面费,还可以拿到稿费。如果水平一般,发表一篇大约要2500元。祝你成功!
你好,根据一般习惯,是以杂志实际出版的日期为准,因为自它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时候就已经达到了出版的事实标准。杂志上标注的刊期只是杂志社为了杂志的时效性所以都会把时间往后写,这样当你8月收到9月杂志的时候不会觉得晚。特别是对一些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刊物来说,这样能避免读者买杂志总觉得像是买到过期的一样,保持读者的新鲜感。一般杂志从收稿到编辑、校对、印刷、发行都会有不同的时长,刊期越长(月刊、双月刊、季刊)出版周期就越长,特别好的学术期刊,长的甚至半年一年,所以你发表时一定要注意问清杂志的出版时间能不能赶上你的时间需要,以免做了无用功。要发表可以再问我,我就是杂志编辑
光审稿都要一个月,可能还得更久法学的核心期刊相当贵,都要九千多了
看你上面的刊期,在职称评定中,是以刊期为准的。如果是5月份的刊期,即使是8月份收到的,也是按5月份算的。
比较有名的数据库:westlaw、LexisNexis学术大全数据库,上面可以找到
一、Westlaw(法律全文数据库)Westlaw 是法律出版集团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于1975年开发的,为国际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互联网的搜索工具。Westlaw International迅速地存取案例、法令法规、表格、条约、商业资料和更多的资源。通过布尔逻辑搜索引擎,可以检索数百万的法律文档。二、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其数据库内容涉及新闻、法律、政府出版物、商业信息、及社会信息等,其中法规法律方面的数据库是LEXIS-NEXIS的特色信息源,是面向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数据库产品,内容非常全面,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尤其在法律业界具有很高知名度。三、HeinOnline数据库是美国著名的以法律为核心,涉及政治、国际关系、外交等领域的全文数据库。现有近1700种法学期刊,675卷国际法领域权威巨著,100000多个案例,1400多部精品法学学术专著。美国所有法学院均已订购。该数据库是法学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必备资料库。四、ProQuest是一个检索平台,博硕论文英文全文,检索国外的法学学位论文。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工商经济与管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 语言学五、Kluwer Law Online Journals是世界三大信息出版集团之一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旗下的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的旗舰产品,该数据库包含23种全文法律学术期刊(Journals)的全文信息,其中包含数十万篇期刊全文,涉及商法、经济法、欧共体法、国际(贸易)法、竞争法(反垄断法)、交通运输法、环境法、税法、商业仲裁等各个领域。六、SpringerLink是全球最大的在线科学、技术和医学(STM)领域学术资源平台服务范围涵盖各个研究领域,提供 12 个分学科子库,其中就有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律。七、文献党下载器(wxdown.org),一大型文献馆,整合汇总中外文献数据库资源,专门提供文献查找下载,覆盖各个学科包括众多法律文献数据库资源,如:Westlaw、HeinOnline、LexisNexis等等。
国外期刊论文一般都是只接受英文投稿,所以你首先英文必须要过关,如果英语不行,基本上就老火了,如果你是第一次发国外的英文论文,建议你发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这种论文对英文要求不高,相对来说难度要小很多,你百度搜下:EI学术会议中心,上面有相关EI会议投稿的知识和教程,可以学习下
和国内的投稿流程不会差的太大,
但你的文章要全是外文的,
还有交流可能不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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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要是评职称的用的话发表cn期刊就可以了,我们单位是这么要求的,当时是问了人事厅给我一个要求文件,然后找的白杜输入“壹品优” 讠仑文机构发表出来的,具体流程您也可以问一下,别的都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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