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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与著作相关的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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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与著作相关的论文发表

天下第九届六中了没事没事的啦。谢谢老师们辛苦了哈尔滨

二级出版社著作与论文等级并无必然的联系,它们属于不同的评价体系,不能一一对应。论文等级通常指的是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被评定的等级,一般分为周期较长的核心、通讯、一般和其他几个等级。而二级出版社是指出版社等级,出版社的等级相对较少,国内常见的主要有教育部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出版社。不过,一些顶尖的期刊比如《自然》、《科学》等,它们发表的论文往往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著作被发表在这些期刊上,那么也会因此获得一定的学术声誉和评价。因此,若要将二级出版社著作与学术论文等级联系起来,最好是通过考量著作是否发表在高水平期刊上,以及著作的学术影响力等方面来进行评价。

1、投稿要对路

每个刊物都有自己的办刊方针以及刊文方向。在投稿之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首先要了解刊物的发文方向,如果刊物是社科类的sci期刊,那么你发数学、物理、生物这些就有点不太合适了。最后,在投寄时最好在信封上注明栏目名称,以便于编辑人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稿件。

2、注意把握时机

发表就像是新闻报道,越新的选题越近的时间越容易被录用。但是学术期刊毕竟不是“日报”,就出版周期而言,滞后性太强,你投稿的时候还是一个热点,等到出刊的时候可能已经没有话题度了。

3、注意格式要规范

现在大部分都是邮箱投稿,需要形成电子版文档,建议投稿之前先观察一下刊物的排版习惯,最好能够将格式调整成刊物的标准格式。如果刊物没有提供参考格式,也一定要整理一下,最起码要美观、可读。

4、适当控制字数

笔者以为参加评选的论文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一般不要少于3000字,也不要多于7000字,根据选题只要论述清楚了就行,不必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字数多少上。

论文:1.问题解决的心理机制及其教学意义《教师教育研究》2005.5独立撰写2.对化学问题解决中化学表征作用的探究《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7独立撰写3.《在中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实施探究式学习的实证研究》《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4合作撰写《中小学教材教学》2005.12独立撰写4.《酚类物质的污染》《化学教学》2001.45.《研究性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初探》《中学化学地理课题研究集锦》2002.3独立撰写6.《导电聚合物——2000年诺贝尔化学奖简介》《化学教育》2001.1合作撰写著作:1.《中学化学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2001.7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合作撰写2.《中小学教学新大纲及教材分析—中学化学》2001.5当代世界出版社合作编者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探索》2001.4吉林教育出版社合作编者4.《化学新课程中的教学素材开发》2003.4高等教育出版社合作编者5.《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03.4人民教育出版社合作编者6.《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2003.6化学工业出版社合作编者7.《化学课程标准解读》2004.4湖北教育出版社合作编者8.《新捷径同步训练—高中化学》(一、二年级分册)2003.6东北师大出版社合作编者对本人社会成果的评价和社会影响力1.《吉林教育》2000年9期,发表专题介绍《真水无香》2.《人民教育》2007年10期,发表专题介绍《在不断超越中嬗变》3.《教育家成长丛书第二辑》师范司审定编写,已经约稿,2008年4月完稿。

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论著

发表的主要相关文论著有:(1) Ji, Q., Vincken, J.-P., Suurs, L.C.J.M. and. Visser, R.G.F.(2003) Microbial starch-binding domains as a tool for targeting proteins to granules during starch biosynthesis. Plant Molecular Biology. 51, 789-801.(2) Ji, Q., Oomen, R.J.F.J., Vincken, J.-P., Bolam, D.N., Gilbert, H.J., Suurs, L.C.J.M. and Visser, R.G.F. (2004) Reduction of starch granules size by expression of an engineered tardem starch-binding domain in potato plants. Plant Biotechnology Journal 2, 251-260.(3) Kok-Jacon, G.A, Ji, Q., Vincken, J.-P. and Visser, R.G.F. (2003) Towards a more versatile α-glucan biosynthesis in plants. Journal Plant Physiology 160, 765-777.(4) Ji, Q. (2004) Microbial starch-binding domain as a tool for modifying starch biosynthesis. ISBN 90-8504-022-1, 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5) 季勤, Jean-Paul Vincken, Krit Raemakers, Luc C.J.M. Suurs and Richard G.F. Visser (2005) SBD在重组蛋白质中位移对其酶活性及与淀粉粒结合性能的影响. 南京师大学报 (自然科学版), 28 (1)(6) Ji, Q., Vincken, J.-P., Suurs, L.C.J.M., Buléon, A. and Visser, R.G.F. glucan polymerization and granule packing uncoupled during starch biosynthesis in potato plants. (己投稿)(7) Ji, Q., Vincken, J.-P., Raemakers, K., Suurs, L.C.J.M. and Visser, R.G.F. Microbial starch-binding domain are superior to granule-bound starch synthaes I for anchoring luciferase to potato starch granules. (己投稿)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办法一、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对象(一)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二)在职临床医师(目前我校主要依托第一临床医学院开展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二、培养年限:3-4年三、授予学位的名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Doctor of Medicine,M.D)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并通过卫生部组织的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外语考试;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4、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临床能力考核要求;5、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在统计源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在读期间有发明专利。五、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申请资格:1、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报考专业的执业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2、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和本专业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3、原则上,通过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六、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不少于16学分(一)必修课程 1、政治理论课 40学时 3学分 2、读书报告 2次 1学分3、临床病例讨论 2次 2学分5、专业外语 40学时 1学分 6、专业课 100学时 4学分(二)选修课程(选修5学分以上)1、 博导论坛系列专题讲座 1-7.5学分2、循证医学 24学时 1学分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会议交流 2学分/次4、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并作会议交流 1学分/次政治理论课和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核;专业必修课程由各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七、临床技能训练与管理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在理论课程结束后进入所在专业进行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年。其中,在导师的指导下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至少半年(具体参照卫生部科教司主编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要求),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参加临床教学工作,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学位论文工作的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临床医学院应对各学科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如:是否有足够的床位数供技能培训、导师带教情况、学员学习和技能掌握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不接受学位申请。八、学位申请完成以上培训,个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学科批准,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后到研究生处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一)学位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1、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2、卫生部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外语合格证书;3、学位课程学习成绩;4、临床技能训练记录手册(包括2次读书报告和2次临床病例讨论记录); 5、学位论文6、发表的论著或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二)临床技能考核和答辩以上材料审查通过后可申请临床技能考核和答辩。1、临床技能考核由临床医学院组织5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考核内容(1)研究生报告临床技能培训情况。(2)现场病例考核。由考核小组采取口试加笔试的方式,重点考核以下方面:① 诊断与鉴别诊断;② 治疗原则与方案选择;③ 相关基础理论掌握情况及专业外语能力。(3)临床技能操作水平考核(具体见卫生部科教司主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学位临床能力考核》)。(4)病历抽查(提供10份病历,院外病历复印后加盖所在单位科教部门盖章,本院提供病历号)。2、学位论文答辩技能考核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可由技能考核小组成员组成。答辩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提交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九、学位授予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十、经费管理:见相关规定。十一、本细则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二○○七年八月

对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接受其学位申请:

(一)政治表现较好;

(二)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

(三)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推荐。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行答辩者,若其离校后政治表现较好、能遵纪守法的,应接受其申请。

对于论文无明确要求。

扩展资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应撤消其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在入学考试中伪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二、在学位论文中严重弄虚作假的;

三、剽窃、 抄袭他人成果,违反著作权法,造成恶劣影响的。

参考资料来源:吉大研究生院-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论文和学位论文相关性怎么写如下:

1、利用网络搜集相关资料作为参考;

2、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查阅论文相关书籍;

3、借助不同体裁的语料,归纳出结论;

4、使用分析、综合等方法,科学地整理所获得的资料;

5、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与帮助;

6、个人的努力、坚持与付出。

论文分类:

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未。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遵照GB7714一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

有关著作发表权的论文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学历有限....只能给你点资料..........sorry

论文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外国人的作品,均可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就计算机软件、各类作品、著作权合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二)、著作权的分类: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保护著作权的原因(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一)、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发表论文与著作权关系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书刊著作权与论文的区别有以下3点1、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转让。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2、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过法定途径也可以取得著作权。著作权客体是具有独创性和某种客观物质表现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3、著作权与出版权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它们主要联系是:同为著作权是联系作品的创作、使用而产生的权利,通常指公民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出版权仅仅是著作中诸多权利的一种。它们的主要区别是: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转让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出版者(如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本身并不具有出版权,只享有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即专门经营他人作品的出版业务。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或转让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权。这就是说,因作者转让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权。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出版权)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卖掉著作权除外)。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著作权是其中的一种,而论文内容属于知识产权,受著作权的保护,所以自己写的论文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与发表的论文

1.著作类:[1] 张俊飚.生态产业链与生态价值链整合中的循环农业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2] 张俊飚、朱信凯、王礼力.农业统计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3] 张俊飚.农业资源环境安全与利用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4] 张俊飚、雷海章.中西部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2.论文类:[1] Li Bo,Zhang Junbiao. Carbon Functions of Agricultural Land Use and Economy across China: A Correlation Analysis[J]. Energy Procedia(EI),2011.4[2]田云,张俊飚,李波.中国农业碳排放研究:测算、时空比较及脱钩效应[J].资源科学,2012(11)[3]田云,张俊飚,李波.中国粮食主产区农业碳排强度估算及其分析[J].地理科学进展,2012(11)[3]孟祥海,张俊飚,李鹏.中国畜牧业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时空特征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5)[4]李波,张俊飚.基于我国农地利用方式变化的碳效应特征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2012(7)[5]邓正华,杨新荣,张俊飚.农户对高产农业技术扩散的生态环境影响感知实证[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7)

2003[教材]《计算语言学概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俞士汶 主编、常宝宝 詹卫东 合编)2000[专著]《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 (包括杂志发表论文与会议论文,独立署名论文与联合署名论文,学术随笔,评论,等等,以时间为序)2007Zheng Ye, Weidong Zhan, Xiaolin Zhou, The Semantic Processing of Syntactic Structure in Sentence Comprehension: An ERP Study, In Brain Research, Vol.1142, pp.135-145. ISSN: 0006-8993, ELSEVIER. 2007 Apr. 20; E-publish 2007 Jan. 18.砂冈和子、詹卫东,言语コーパス利用の中国语电子补语辞典编纂とその课题,发表于“日本中国语学会第1回関东支部拡大例会”,日本,东京,明治大学,2007.3.17。2006詹卫东,汉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状况,《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上编),“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课题组编。商务印书馆2006年。pp.140-154。ISBN 7-100-04988-1/H.1225。柏晓静、詹卫东,汉语“被”字句的约束条件与机器翻译中英语被动句的处理,邢福义主编《汉语被动表述问题研究新拓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pp.1-17。ISBN 7-5622-3372-1/H.268。(本文曾在2003年10月10日至12日于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汉语被动表述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詹卫东,计算机时代的汉语研究——从“面向计算”到“基于计算”,“第二期全国计算语言学讲习班”报告。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6.8.19-20。Zhan Weidong, Chang Baobao, Dui Huiming, Zhang Huarui, Recent Developments in Chinese Corpus Research, Presented in The 13th NIJL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Language Corpora: Their Compliation and Application. Tokyo, Japan. 2006.3.6-7.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Japanese Language.2005詹卫东,以“计算”的眼光看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问题,《汉语学报》,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期。pp.64-73。2004詹卫东 译,语用关系与汉语的词序,《语言学论丛》第30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pp334-368。 Randy La Polla(罗仁地)著,潘露莉(Dory Poa)校。詹卫东,广义配价模式与汉语“把”字句的句法语义规则,《语言学论丛》第29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pp314-333(本文初稿曾在“新世纪第二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上宣读,广州·暨南大学,2003.4.10-13)。詹卫东,论元结构与句式变换,《中国语文》2004年第3期。pp.209-221(本文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2004年第7期,pp11-23)。詹卫东,范围副词“都”的语义指向分析,《汉语学报》2004年第1期,pp.74-84(本文曾在“第二届肯特岗国际汉语语言学圆桌会议”上宣读,新加坡国立大学,2002.11.27-29,新加坡)。詹卫东,中文信息处理与汉语研究,语言文字周报(上海)2004.1.14第4版。2003詹卫东,面向自然语言处理的大规模语义知识库研究述要,载徐波、孙茂松、靳光谨主编《中文信息处理若干重要问题》,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pp.107-121。王惠、詹卫东、俞士汶,现代汉语语义词典规格说明书,载《汉语语言与计算学报》(新加坡)2003,Vol.13, No.2。(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omputing)pp.159-176。王惠、俞士汶、詹卫东,现代汉语语义词典(SKCC)的新进展,载孙茂松、陈群秀主编《语言计算与基于内容的文本处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本文是全国第七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论文/2003.8.9-11,哈尔滨工业大学)。pp.351-356詹卫东,汉语述结式的组配约束及“v+a+n”歧义格式分析,载《语言暨语言学》第4卷第3期“词汇语义学研讨会特刊”(Language & Linguistics, Vol.4 No.3: Special Issue On CLSW, 台北。pp.649-668(本文曾以《汉语述结式论元结构分析》为题在“第三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上宣读,台湾中研院语言研究所筹备处承办,2002.4.30-5.6,台北)。常宝宝、詹卫东、张化瑞,面向汉英机器翻译的双语语料库的建设及其管理,《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3年第1期,pp.28-31。詹卫东 译 ,框架语义学,《语言学论丛》(二十七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pp.382-412(C.J.Fillmore 原著,Frame Semantics,原作载韩国语言学会编Linguistics in the Morning Calm,Seoul: Hanshin Publishing Co.,1982,pp.111-137)。2002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机器翻译与语言研究,《语言科学》第1卷第1期(2002年11月,创刊号)pp.47-61(本文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2003年第10期,pp102-116)。詹卫东,基于合一的汉语短语结构规则,《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商务印书馆,2002年。pp.187-203(本文曾在“第十一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上宣读,安徽师范大学.芜湖,2000年10月8-10日)。柏晓静、常宝宝、詹卫东,构建大规模的汉英双语平行语料库,载黄河燕主编《2002全国机器翻译研讨会文集:机器翻译研究进展》,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pp.124-131。常宝宝、詹卫东、柏晓静,服务于汉英机器翻译的双语对齐语料库和短语库建设,第二届中日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02年10月)。pp.147-154。詹卫东,龙游语林探胜景 横岭侧峰各不同 —— 评游汝杰、申小龙、袁毓林语言学自选集,《南方论坛》(广西.双月刊)2002年第2期(总第87期),p.44。詹卫东,形式和意义:在简单与复杂之间,《殊途》第3期。(《殊途》是在北京留学的一批新加坡学生办的一个刊物,大约是2000或2001年前后开始办的)2001詹卫东,确立语义范畴的原则及语义范畴的相对性,《世界汉语教学》2001年第2期。pp.3-13 (本文曾在“21世纪首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上宣读,香港城市大学,香港,2001年2.1-3日,并收入由徐烈炯、邵敬敏主编的会议论文集《汉语语法研究的新拓展》,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p.45-64)。詹卫东,面向组配约束的现代汉语语义词典的构建,在“第二届汉语词汇语义学研讨会” 上宣读(北京大学计算语言学研究所承办,2001年5.14-18)。周强、詹卫东、任海波,构建大规模的汉语语块库,黄昌宁、张普主编《自然语言理解与机器翻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pp.102-107(本文曾在“全国第六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上宣读,2001年8月,山西大学)。ZHANG Hong, YU Jiangsheng, ZHAN Weidong, Disambiguation of Chinese Polyphonic Characters,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MultiMedia Annotation (MMA2001), 2001. 1. 30 - 1.31, Tokyo(东京)LIU Qun, CHANG Baobao, ZHAN Weidong, ZHOU Qiang, A News-oriented Chinese-English Machine Translation Syste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hinese Computing, 2001.11.25-12.2, Singapore(新加坡)2000詹卫东,语言成分的组合与功能传递,陆俭明主编《面临新世纪挑战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pp.823-833(在“98现代汉语语法学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北京大学中文系承办,1998年8.26-31)。詹卫东,20世纪汉语语义知识工程研究述要,在“21世纪语法和语法理论研究展望研讨会”上宣读(清华大学中文系,2000年8月)。詹卫东,80年代以来汉语信息处理研究述评,《当代语言学》2000年第2期。pp.63-73。詹卫东,基于配价的汉语语义词典,《语言文字应用》2000年第1期。pp.37-43。1999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汉语短语结构定界歧义类型分析及分布统计,载《中文信息学报》1999年第3期。pp.9-17。詹卫东,一个汉语语义表达框架:广义配价模式,载黄昌宁、董振东主编《计算语言学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JSCL'99论文,全国第五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北京,1999.11.1-3日)pp.1-71998詹卫东,“NP+的+VP”格式在组句谋篇中的特点,载《语文研究》1998年第1期。pp.16-23。詹卫东,关于“NP+的+VP”偏正结构,载《汉语学习》1998年第2期。pp.24-28(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1998年第7期,pp.100-104)。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基于词组本位语法的语义模型,载新加坡《中文与东方语言信息处理学会学报》(Communications of COLIPS)Vol.8,No.1,1998。pp.1-11。常宝宝、詹卫东,一个汉英机器翻译系统中的语义处理框架,载《计算机世界》报1998年第13期“技术与专题”版。1997詹卫东,PP<被>+VP1+VP2格式歧义自动消解,载《中国语文》1997年第6期。pp.424-431。詹卫东,面向自然语言处理的现代汉语词组本位语法体系,载《语言文字应用》1997年第4期。pp.100-105。詹卫东、刘群,词的语义分类在汉英机器翻译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难以处理的问题,载陈力为、袁琦 主编《语言工程》,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pp.286-291。(本文曾在“全国第四届计算语言学联合学术会议JSCL'97”上宣读,1997年8.15-17,清华大学,北京)。詹卫东、常宝宝、俞士汶,现代汉语短语本位语法体系在汉英机器翻译中的应用及其问题,载吴泉源、钱跃良 主编《智能计算机接口与应用进展》,电子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pp224-229。(本文曾在“第三届中国计算机智能接口与智能应用学术会议”上宣读,1997年,湖南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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