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算的。论文本就属于文体类作品。
不属于。因为文学是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其余都不是。而论文是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
“大师”经常写议论文,你说算不算文学作品,至于那些只能在考卷上献丑只会被阅卷考试喜欢的满分作文我实在不好恭维了。
专业学术论文看是哪方面的,如果本身就是文学艺术方面的论文,是可以算作文艺作品的。如果不是这方面的,肯定不能算的。
要帮你列个大纲吗?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是文章传递显要信息的重要部分。由于它位居文章结构之首,所以文章题目的优劣也会直接影响阅卷者对文章的第一印象。
楼上纯粹胡说。楼主的作品并非职务作品。什么叫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单位作品: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3)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从楼主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楼主的作品只是自己写的论文,在单位内部的刊物上发表而已,这些论文并非在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未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单位也不付文责。所以,楼主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楼主所有,无须单位同意。
很多人会问,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作者享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吗?单位享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吗?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下面来详细看看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位研究课题所写的论文,记者为本报社、杂志社撰写的稿件,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作品完成者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对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如果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3)在作品完成的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4)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在下列情况下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1)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3)由作者与其所在单位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上述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由完成作品的作者享有,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的创作仅靠一两个人的努力是很难完成的,需要由单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而创作出的作品的有关责任,也需要由单位向社会负责,例如某公司研制的程序软件在运行上存在缺陷,该缺陷的责任由该公司承担,而非直接设计者承担。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情形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认定这类职务作品,应当注意:第一,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提供的。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第二,上述作品的责任(应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论文获奖不属于项目获奖。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论文获奖这样的奖项只是证明作者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并不属于项目获奖。项目获奖指的是获得奖项的名称,荣获奖项包括获奖名称是一个大类,获奖名称属于荣获奖项的分支。
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是科研单位,那么发表论文既属于荣誉又属于工作业绩,如果你的单位不属于真正的科研单位,像普通的中小学老师。你发表的论文就属于荣誉。
发表论文,跟国家性奖励不是一回事儿哦。论文发表,只能算上一种成果的体现,况且,什么是“国家期刊”?奖励,是政府或行业根据成果的水平评价,颁发的奖励。
法律分析: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论文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文章,但不是专著。专著是一本书,论文是一篇文章。论文与论著的区别:1、篇幅不同:论文通常比较短,是一篇文章,常见的是2000-5000字;论著是一本著作,字数十几万。2、发表的方式不同:论文发表主要刊登在期刊上,论著需要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需要书号。3、重复率要求不同:论文查重严格,发表的论文重复率要求在10-30%之间,论著看重的是作者创造性的付出,作者的观点、逻辑、理论等,大多不会查重,是可以借鉴别人的文字成果的。4、评职称获得的评分方式不同:论文需要看所发表的期刊等级,一般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者独立撰写。论著需要看出版社等级、书籍质量及作者位置。独立撰写的论文给分不如独立撰写的论著高。
应该属于,论文一般都是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算。一般而言,在全国基础教育全科学术论文选中发表的论文,具有较长的篇幅,非常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的学术论文是可以被认定为著作,不一定仅仅只有书籍可以被认定为著作。论文能否称之为著作,篇幅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并不是文章的篇幅,而是文章的学术含量,如果作者的文章是数万字的sci论文,当然是当之无愧的著作了,一些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也是可以称为著作的,原因就在于核心期刊发表也是国内最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
个人觉得可以,代表作就是自己人生中的代表之作,没有发表只是没有让别人看见,或者发表了别人不认可,但还是代表了自己的成绩,好比我做的最大的官就是小学学习委员,别人不屑一顾,仍是我官场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