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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建设要软硬两手抓.新华书目报,2006.3.18171. 出版媒介的演变与社会文化的走向 肖东发,杨琳,杨屹东,.编辑学刊 2006/03172. 中国传统图书文化对现代化的影响.黄河文化论坛,2006.6173. 《四库全书》与法国《大百科全书〉的编纂出版之比较 学术交流,2006.7174. 凤凰涅磐-新马书市纪行.时尚悦读.2006.9175. 藏书心事:那一楼的书,那一生的爱.时尚悦读.2006.9176. 东汉“熹平石经”刊刻活动研究.周绍良诞辰纪念论文集.2006.8177. 新时期中国书之书出版述评,常聪,肖东发.. 学术交流.2006.12178. 由传统出版走向跨媒体时代——探讨我国编辑出版学教育的发展之路. 肖东发,张文彦.国际新闻界. 2006.11179. 肖东发:立体化发展的中国出版业..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O.6 2006/12180. 北大燕南园的名人故居 . 大学.2007.04181. 出版人才的需求和出版教育改革 .科技与出版 .2007.0
莫里斯分别于1974、1975、1976年发表的三篇论文,即《关于福利经济学、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笔记》、《道德风险理论与不可观测行为》、《组织内激励和权威的最优结构》,奠定了委托——代理的基本的模型框架。莫里斯教授开创的分析框架后来又由霍姆斯特姆(Holmstrom)等人进一步发展,在委托——代理文献中,被称为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Mirrlees-HolmstromApproach)。莫里斯教授所写的与委托——代理理论有关的论文还有:《最优所得税理论探讨》、《论责任分配:行为人相同的情形》、《最优税收理论》、《动态的不可替代性原理》、《论生产者税收》、《激励理论》、《两阶级经济中的最优税收》、《私人不变利润与公共影子价格》、《税收理论与累进税制》、《劳动供给对最优税收的影响:最新理论思想指南》、《社会收益—成本分析与收入分配》、《功利主义的经济学分析》、《道德风险对最优保险的意义》、《发明的福利经济学》、《消费者不确定性与最优收入税》。 除对委托——代理理论的贡献外,莫里斯还在研究最优税制结构、非对称信息结构下的最优契约设计、公共财政理论、不确定性下的福利经济理论等方面造诣精深,成为这些领域的代表人物。有关论文有:《不确定下的最优积累》、《最优税制和公营生产:1、生产效率和2、税收条例》、具有消费外部性的聚集生产》、《人口政策和家庭规模的税制》、《不确定性下的最优积累:投资不变利润的案例》、《税率的意义》、《对公共支出的讨论》、《退休年龄不确定时的最优社会保障模型》、《养老金的保险特性》、《随机经济中的最优税制》、《最优国外收入税制》、《社会保险与不合理行为》、《对不确定收入的征税》、《市场不完全时对相同消费者的最优税收》、《最优税制与政府财政》、《福利经济学和规模经济》、《私人风险和公共行为:福利国的经济》、《退休年龄不确定时的社会保险和私人储蓄》。
1999年归国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4篇,SCI收录两篇(以下第1篇、第3篇),EI收录一篇(以下第2篇);出版专著两部,第一作者及第二作者各一部。具体目录如下:Zhou, J., Flood, P.G. and Li, W. 2000. Gold grade and tonnage models of the gold deposits, China. Resource Geology (SCI收录), 50 (1): 53~64.Zhou, J. 2006. Analyses of the alteration mineral mapping using Landsat data and relevant applications. 3rd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FIEOS (Future Intelligent Earth Observing Satellites), Beijing(EI收录).Zhou, J., Han, P., Liu, L., Tian, Q. H. and Li, D. C. 2007.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umo gold field, Hainan Island, China and gold exploration through soil geochemical surveys. Resource Geology(SCI源期刊), 57(1): 76~89.周军,黎武兴,高凤亮. 柬埔寨王国金矿资源与正在兴起的金矿业. 黄金,2003,24(8):7~11.周军,黎武兴,高凤亮. 柬埔寨王国蒙多基里省Memong金矿区矿床地质. 黄金,2003,24(11):8~11.周军,梁云. 信息技术时代的黄金市场与金矿业浅析. 黄金. 2002,23(2):53-56.周军,马治国,李得成,田勤虎,刘磊. 与闪长岩类有关的金矿及其特征与意义. 黄金. 2006,27(8):5-8.周 军,高 鹏,田勤虎,刘磊,李得成. 新疆巴里坤ETM数据遥感地质填图的探索. 国土资源遥感,2005,65(3):57~65.周 军,陈明勇,高 鹏,刘磊,李得成,田勤虎. 新疆东准噶尔蚀变矿物填图及多元信息找矿. 国土资源遥感,2005,66(4):51-55.周军,高凤亮,沈杉平. 应用GIS研究中国原生金矿与砂金矿的关系. 长安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2003,25(4):48~54.周军,祁世军. 造山带金矿研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2004,26(2):16~23.周军,刘建朝,王瑞腾,张洪山,张震开,张可海,刘忠. 胶东金矿省成矿作用初析. 西安工程学院学报,2001,23(3):1-10.周军,刘建朝,杨正华,王瑞腾,张洪山,张震开,张可海. 胶东乳山金矿区原生晕地球化学特征及深部成矿预测. 西安工程学院学报,2001,23(4):16-27.周军,梁云. 地理信息系统及其在地质矿产勘查中的应用. 西安工程学院学报,2002,24(2):47-50.周军,王继辉,祁世军,杨正华,成亚利,张毅. 海南不磨金矿区地质、化探、遥感多元信息综合找矿研究.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123.于涤尘,周军,徐红霞,朱秀莲,孙大为. 超变函数论.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118.
(1)认真写好论文,如果是想发普刊,文章不低于4000字,重复率20%内,要逻辑严谨层次分明,不能拼凑,不能泛泛而谈。(2)写好文章后,自己投稿就行了,可以去知网搜索,然后通过知网系统投稿到你想投稿的刊物。千万不要百度官网,百度来的官网,大多数都是假的,是中介假冒的官网。不信,你看下网站域名就知道了。(3)如果自己发表有难度,或者着急发表,可以找一些论文发表机构帮忙,但是注意,要找到靠谱的。在这里推荐大家去淘淘论文网上阅读两篇文章《职称论文发表全攻略》、《代发表论文经历》
1.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2. 2009年的岁尾对于井冈山大学的讲师刘涛和钟华来说将是难跨过的一道年关,他们在2007至2008年共发表70篇论文的骄人战绩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日前,一份三人署名的社论通告近期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认为刘涛和钟华的70篇论文涉嫌伪造数据,明确指出,这些研究“是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产生的操作”的“学术欺”。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对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来说,更是平地惊雷。张泰城:原来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感到非常震惊。其中一个人在外面学习,我们把他叫回来,停职调查,一经查实我们会严肃处理。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学校对这样学术造假、篡改数据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井冈山精神就是实事求是。除了论文数据涉嫌造假,两名作者的身份也从讲师摇身变成了教授和博士,许多网友对这双重欺非常愤慨。记者采访了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在万继抗的介绍中,第三重造假又浮出水面。万继抗:刘涛是搞工学的,从专业发展上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里研究,但他偏偏在这个领域里发这么多文章(27篇)。他也是受到钟华的启发,钟华私下里把这里面的奥秘告诉他,然后他就也有意在上面发文章。名利驱使应是关键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两名讲师为了发表论文不惜频频犯错,许多评论都指向职称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名利的驱使才是关键。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跟他们两个评职称应该都没有关系,如果2007年的文章应该在2007年初或2006年做的,但他们都是讲师,到现在还是讲师。万继抗:不好认定他们是为了评职称而造假,如果是为了评职称他不会要求这么多论文,不会要求在一个刊物、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发几十篇,这已经是有点疯狂的行为了。他不是职称评定的导向功能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被三大检索系统检录的文章,篇数都很低的,不会要求有几十篇之多,(应该是)是个人名和利的驱使了。万继抗也表示了对刘涛和钟华的痛心。万继抗:这两个老师这种情况我们也很痛心,30多岁,正在一个好的趋势当中,出现这么严重的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肯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条“高压线”啊。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表示,论文涉嫌造假1年前也引起了学校的怀疑,但刘涛和钟华草率的解释导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忽视。张泰城:他们发论文的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是知道的,因为我们会统计。一开始就怀疑他造假,觉得怎么会发表这么多,后来他们说晶体这种比较容易,发现一个分子的结构有点差异。《晶体学报》社论表示,调查仍在继续,所有由井冈山大学投递到《结晶学报》相关卷册的稿件现已被标记,并检查其真实性,问题论文数量可能继续攀升。不少人评价,这是“井冈山大学”被拖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未来,有可能来自这个学校的任何论文,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坦言,负面影响需要一一面对。万继抗: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广泛,这个是肯定的。对井大的形象、对井冈山大学的教师都会产生影响,如果《晶体学报》采取一些制裁的措施,这也是情理之中,网友有批评也是情理之中。3. 黄宗英,男,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对黄展开调查起因于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这位署名为“钟南虎”的网友以7000余字篇幅详细罗列《艾》书的剽窃细节,认为黄的《艾》书乃基本直接剽窃自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此后,北大外语学院成立学术小组进行调查。2月18日,黄宗英提交《自查报告》,认为“直接从《艾略特传》中译本抄袭而来的”文字只占总字数的25.6%,其他是用“采用”、“参照”、“改写”、“改译”等方法,不算直接抄袭。对于其他书稿以及论文存在的问题,黄则予以否认。但《北京大学英语系核查组关于黄宗英学术剽窃行为的评价报告》称,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同时,黄宗英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一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威廉斯的〈帕特森〉》,基本上是对三位美国学者论述长诗《帕特森》的原文进行缝补连缀而成的抄袭作品。《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艾略特———不灭的诗魂》(长春出版社1999年)、《抒情诗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英诗《古舟子咏》详注、8篇学术论文,以及1篇英文国际会议论文的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4. 黄庆,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首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和西南交大副校长。西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西南交大对黄庆的抄袭问题作出处理,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最近记者从西南交大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校现任领导名单中,曾经担任该校副校长的黄庆没有名列其中。5. 学生举报导师:全国最早的案例是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举报其硕士阶段的导师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教授李华学术不端。 与此相关联,甄鹏将其同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此事经《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和公共频道报道,科学网、新浪网等转载,引起当时的广泛关注。2014年初,复旦大学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院士成为舆论热点。 这是第二起学生举报导师事例。
1.期刊不是说交钱就能发的,付费只是充分条件罢了。2.另一个论文发表的充分条件是论文写的必须过及格线。3.核心以外几乎没有免费的。有实力可以发核心,几乎都不要钱,但是核心你实力得过硬(ps非要定条标准的话,一般业内认为是研究生学历为佳)。没实力老老实实交版面费,别想太多了,有这个纠结的时间不如快起床去工作两天,版面费就赚出来了。
新手如何成功地发表论文?许多作者想发表论文,但不知道怎么做。他们不知道在哪里发表论文,或者如果他们想发表论文,却不知道如何提交论文。为了发表论文,这里的小编特别回答了作者的这些问题。泰杰学术每天都会有几十篇论文发表,所以我就从一个案例开始说起。十天前,我们遇到一位在微信上添加我们的作者,他告诉我们,想发表工程期刊,刊物必须正式,不能是论文集,还必须是今年的期刊,并且必须可以在知网上搜索。我们根据需要向他推荐了几本杂志,他选择了一本更适合他的。但是没有文章,或者他自己写的文章只有1900字,甚至不到2500字,因为字数太少了,我们告诉他,这本刊物最少要4000字,其他刊物基本上是4000字开始的,但是他很无奈,,因为1800字在他看来已经很难了,没有办法了。按照这个过程,我们开始给他安排写论文。昨天这篇文章被批准并接受了,他在下午立即处理了这笔费用。该刊物将于7月底出版。杂志出来后就把它快递给他了。你看,这是一个典型的新手案例,想发表一篇论文,但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者不知道如何选择什么类型的杂志,因此发表起来非常困难。很多想发表论文的作者在第一个层面都有问题,就是论文不通过,这个不通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论文字数不够,甚至2000字都不到,怎么发表,现在基本上需要发行4000个字符。二是原创度不够,一些作者把文章拼凑起来寄给我们。在查重论文后,发现重复率高达为70%或80%以上。然而,这些都需要我们给他免费修改,实际上是重写一篇文章了。第三是文章质量不够好。关于这三点,很多想发表论文的新手,都不能通过论文的写作质量。因此,对于想要发表论文的新手来说,他们必须首先仔细准备论文,并且文章不应少于4000字。 其次才是选择合适自己的刊物,一般来说,单位都有文件要求,根据时间月份提交材料,要求省级还是国家级期刊,这些就需要弄清楚了。泰杰学术论文会根据大家的要求,选择适合你的期刊,然后跟着论文发表流程走。一般审核时间是3-7天,发表周期是3-6个月左右。
2015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一般学术性期刊中将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并采用如下格式: (作者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名 邮政编码 ) 一个作者下写下一个地址。在论文发表前,如果作者换了新地址,则应在脚注中写上新地址。两个以上作者,应按编写作者名单的序列,编写每个作者所在地址。必须提供邮政编码。除非科学家希望隐名发表(或尽可能保密),否则,必须提供作者的全名和地址。作者姓名可以是真实姓名,也可以是笔名。作者工作单位应写全称,例如“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不能写作“中科院地球所”。工作单位地址应包括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投稿前可参阅杂志的“作者须知”或近期发表论文署名的写作惯例。一般来说,科学杂志不在作者的后边印上学衔或头衔,可在篇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的性别、年龄和技术职务等信息。作者名单中的排列顺序原则是根椐作者对实验研究所作出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起草论文之初,要确定论文的署名。列为作者得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不知道,则不能列为作者。作者过多对科技文献检索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有些杂志要求按字母顺序排列作者名字;一个实验室的领导,不管他是否参加了实验工作,常把他作为论文的作者而编入作者名单中,并且,往往排在末尾。这样一来,作者名单中排在末尾的位置就成为最有名望者的位置。目前普遍盛行把资望较高的或者最早倡导这项研究工作的作者作为第一作者。认为实验研究中大部分或全部工作是由第一作者完成,这已是普遍接受的做法了。另一种趋向是资望较深的科学家很重视年轻的合作者或研究生,把他们放在作者名单的首位。 3.5 中国作者外文稿件的正确署名方法 国内作者向外文期刊投稿署名或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1982年,ISO通过《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专有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中国人名属于专名,译成外文必须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译成外文时,姓氏和名字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姓在前,名在后,可以省略调号。例如郭守敬(元代天文学家)译成外文:唯一正确的拼写法:Guo Shoujing。不正确的拼写法主要有:GUO SHOU JING,Guo Shou-jing, Guo,Shoujing,Shoujing Guo。 ;
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
一般学术论文都有自己特定的格式,那么具体的格式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1、署名和单位地址
在期刊论文上署名能表明署名者的身份,即拥有著作权,并表示承担相应的义务,对论文负责。署名和地址的编写是检索工具编制作者检索途径、单位检索途径的需要,是引用、引文统计的需要,是评价作者水平和学术地位、影响等的需要,是出版社及读者与作者联系的需要。
2、署名对象
中国国家标准GB7713-87规定:“责任者包括报告、论文的作者、学位论文的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必要时可注明个人责任者的职务、职称、学位、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如责任者系单位、团体或小组,应写明全称和地址。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 排于篇首页脚注”。个人的研究成果,个人署名;集体的研究成果,集体署名。集体署名时, 一般应署作者姓名,不宜只署课题组名称,并按对研究工作贡献的大小排列名次。
3、署名的权利与义务
3.1 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作品上署名即表明作者身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占有、控制和使用其作品。一般期刊社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版权转让证书》。
3.2 文责自负
所谓文责自负,就是论文一经发表,署名者应对论文负责。负有政治上、科学上的责任和道义上的责任。如果论文中存在剽窃、抄袭的内容,或者政治上、科学上和技术上存在错误,那么署名者就应完全负责,署名即表示作者愿意承担这些责任。
3.3 解答读者疑问
署名也是为了建立作者与读者的联系。读者阅读文章后,若需要同作者商榷,或者要询问、质疑或请教,以及求取帮助,可以直接与作者联系。署名即表示作者有同读者联系的意向, 也为读者同作者联系提供了可能。
3.4 署名和单位地址编写
一般学术性期刊中将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并采用如下格式:
(作者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名 邮政编码 )
一个作者下写下一个地址。在论文发表前,如果作者换了新地址,则应在脚注中写上新地址。两个以上作者,应按编写作者名单的序列,编写每个作者所在地址。必须提供邮政编码。除非科学家希望隐名发表(或尽可能保密),否则,必须提供作者的全名和地址。作者姓名可以是真实姓名,也可以是笔名。作者工作单位应写全称,例如“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不能写作“中科院地球所”。工作单位地址应包括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投稿前可参阅杂志的“作者须知”或近期发表论文署名的写作惯例。一般来说,科学杂志不在作者的后边印上学衔或头衔,可在篇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的.性别、年龄和技术职务等信息。作者名单中的排列顺序原则是根椐作者对实验研究所作出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起草论文之初,要确定论文的署名。列为作者得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不知道,则不能列为作者。作者过多对科技文献检索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有些杂志要求按字母顺序排列作者名字;一个实验室的领导,不管他是否参加了实验工作,常把他作为论文的作者而编入作者名单中,并且,往往排在末尾。这样一来,作者名单中排在末尾的位置就成为最有名望者的位置。目前普遍盛行把资望较高的或者最早倡导这项研究工作的作者作为第一作者。认为实验研究中大部分或全部工作是由第一作者完成,这已是普遍接受的做法了。另一种趋向是资望较深的科学家很重视年轻的合作者或研究生,把他们放在作者名单的首位。
3.5 中国作者外文稿件的正确署名方法
国内作者向外文期刊投稿署名或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1982年,ISO通过《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专有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中国人名属于专名,译成外文必须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译成外文时,姓氏和名字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姓在前,名在后,可以省略调号。例如郭守敬(元代天文学家)译成外文:唯一正确的拼写法:Guo Shoujing。不正确的拼写法主要有:GUO SHOU JING,Guo Shou-jing, Guo,Shoujing,Shoujing Guo。
相关资料:学术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规范
第一,标题
第二,作者署名
第三,摘要
第四,引言
第五,材料与方法
第六,讨论
科研的目的是用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科研成果。我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学术论文的格式范文,希望你们喜欢。
装饰工程预算编制探讨
摘要:本文作者介绍了室内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现状及要求 ,指出了室内装饰工程预算需注意的问题,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装饰工程;预算编制;探讨
中图分类号:U65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确定室内装饰工程造价预算,必须在装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装饰方案的提出进行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到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均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才能对设计方案的优秀程度、投资的使用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1 室内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现状及要求
建筑装饰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优秀的建筑装饰能够体现人的艺术性,具有良好的实用性。随着我国装饰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做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现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管理体制按其管理分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和地区统一定额。这种状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设计、招标和施工的诸多不便,弱化了国家对定额标准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促进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的开拓发展。
在我国装饰施工的目前情况下,为了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施工单位首先应该不断的提高装饰施工的水平,并在提高装饰质量的同时做好装饰工程的预算工作。其中,施工人员是施工质量的生命线,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就必须极强施工队伍的建设,适当的加强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保证这些施工人员能够不断的学习新知识,不断的在提高施工质量的同时改进施工方法,达到节约造价的目的。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在具体的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保证装饰工程预算的相对准确性和严密性,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费用控制,从预算、施工到决算层层把关,以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2 室内装饰工程预算需注意的问题
2.1 提高装饰管理人员的素质
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的项目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致使先进的成本管理理论和方法在装饰工程中得不到应用。因此,必须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通过学习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和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不断的增强成本管理意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将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和成本控制技术与装饰工程特点相结合,运用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2.2 树立成本控制意识
目前我国建筑装饰企业由于大部分延续了建筑业的管理模式,在成本控制方面出现了许多经营思想与组织管理上的缺隐,产生了诸如成本控制责任不明,成本控制流于形式,成本开支的范围未能全面考虑成本的补偿,许多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成本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其难点不在于物,而在于人,在于人的管理思想,在于人的成本意识。
现代成本控制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经营观念和成本经营模式,它要求对传统的企业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2.2.1 在经营思想上破除单纯依靠提高工程造价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思想,对立“低成本,高效益”的观念,着眼于企业内部挖潜改造,降低成本。
2.2.2 在成本经营上变成本的事后核算为事前的成本控制;变成本开支的实报实销为先算后用,限制使用;变财物部门的单兵作战为全员参加的成本控制;实现“哪里有费用,哪里有成本控制点”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2.2.3 在分配上,建立和完善谁节余谁受益,谁超支谁受罚的管理制度。
2.2.4 在考核上,变过去单纯考核人员消耗指标为不仅考核人员而且考核与成本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解决成本控制过程中职责不明,归属不清的问题。从而把项目成本与全体员工的经济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员参加成本管理的氛围和格局。让参与施工项目管理与实施的每个人都意识到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对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所产生的重大影响,那么,各项成本管理工作才能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得到贯彻和实施。
2.3 运用好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装饰单位工程造价计价的核心环节。室内装饰工程造价按工程项目核算具有单件性,需要就各个具体工程,按程序计算其造价。装饰工程是一个周期生产过程,历经方案的提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等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经济关系。因此,造价计算也应分阶段进行,形成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价与合同价的确定、施工结算、竣工决算等环节,最后得出工程的实际造价。作为单位工程,装饰工程也或多或少地由各类分部分项工程组合而成。其造价只能是各个不同分部造价的汇总。由于装饰工程构成的复杂性,我们更应注意选择装饰工程造价的编制方法。
2.4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是审核工程预算的依据,是工程结算的基础。由于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够,或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这就显示出审核人员在审核中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现场实现情况为依据的重要性。或者以施工图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为依据,或者以现场实测取得数据为依据,严格按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逐项进行核对。为防止超规模施工,应严格按审定设计方案进行控制,凡任意扩大工程量部分,不能进入结算。在建安工程和装饰工程单独承揽时,应注意工程内容和范围的划分,避免重复计算,例如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的找平层或整体面层,门窗口和扇,给排水管线和洁具,照明中的灯具,吊顶的预埋件等工程量易重复计算;测量数据当场核对、分析、确定,审核人员根据现场测量结果,结合有关施工过程记录、签证,综合分析确定工程量;隐藏工程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检查签字,否则按最合理最经济的状态推测计量。
2.5 加强工程直接费的控制
2.5.1 材料费的控制
工程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在装饰工程项目成本中,材料费约占工程成本的75%-80%,因而,应将控制材料费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控制的措施有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按工程进度计划采购供应材料,避免因材料大量积压而增加了材料的损耗和保管费用;对于常年使用的大宗材料,如膨胀螺栓、自攻螺钉、电焊条、绑丝、水泥、黄砂等可根据经济订购批量订货。
2.5.2 人工费的控制
从定额的编制时间和执行时间来分析,定额的人工费具有滞后性。在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的控制具有较大的难度。尽管如此,我们可以从控制支出和按实签证两个方面来着手解决。首先是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费;二是考虑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适当补充一些;三是如产生预算定额以外的用工项目应按实签证。
2.5.3 机械费的控制
机械费的控制要尽量减少施工中所消耗的机械台班量,通过合理施工组织、机械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同时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加强租赁设备计划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从不同角度降低机械台班价格。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突进,特别是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条件下,施工企业要想增加市场份额、实现经济效益,必须做好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因此做好装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赵斌.工程预算定额在招投标中的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1,(8).
[3] 韩一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探讨[J].企业导报,2010,(11).
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一、引言
1、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把国家建设成富裕的小康社会战略计划正在实施,小康社会不仅体现人民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它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拔地而起。市政工程是我国发展的前哨,靓丽的城市夜景,弯沿曲折的道路、水渠,都是我们市政业的产物。当然对于我们市政业来说,每建设一个工程,首先要对工程进行策划,这里策划,就是我们讲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因此下面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方法进行浅说。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及必要性
1、基本宗旨: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宗旨是,按照市政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施工工艺规律和经营管理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方案、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计划,有效利用施工场地,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使竞争取胜,经营科学有效,施工有计划、有节奏、能够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作用: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指导市政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全局性的技术经济文件。
首先,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市政工程承包组织的需要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内容既包括技术的,也包括经济的;更确切地说是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文件,既解决技术问题,又考虑经济效果。所以,它是一种管理文件,具有组织、规划(计划)和据以指挥、协调、控制的作用。
其次,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全局性的文件。“全局性”是指,工程对象是整体的,文件内容是全面的,发挥作用是全方位的(指管理职能的全面性)。
第三,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承包全过程的,从投标开始,到竣工结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应当发挥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中的作用,使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但在管理中发挥作用,更要在经营中发挥作用。
3、必要性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必要性首先是由市政产品的技术经济特点,市政施工的技术经济特点,以及市政工程交易活动的特点决定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主要有3点,即固定性、多样性和庞大性。与市政产品的特点相对应,市政施工的特点也有3点,即流动性、单件性和露天性。市政市场交易活动的特点主要也有3点,即市政产品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同时进行(统一性),市政产品活动的阶段性和长期性,交易活动结算方式的特殊性(预付款、按月或按阶段结算和竣工后结算)。这些特点使得市政施工、管理和经营活动非常复杂,必须事前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才能确保成功。例如市政施工的单件性(即一次性),决定了市政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不重复性,不可能有现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可供使用,必须在施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针对性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以保证成功地进行施工。再如,市政产品的庞大性,不仅使露天生产不可避免,而且使生产所需的资源耗量庞大,施工时间长,操作条件差,环境多乃恶劣,只有通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才能确保资源优化配置,施工进度合理,施工工艺适当,排除各种干扰。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承包者要取得施工任务,必须在市政市场上参加竞争。承包企业要竞争取胜,就必须进行充分筹划,确定对策,并满足招标方标书中有关组织方面的要求,这就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另外,市政工程施工的复杂的施工工艺,对施工技术的特殊和高难要求,需要处理好的众多协作配合关系,施工准备工作的复杂性、大量性和长时间性,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强相关性等等,都要求具有科学、严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种类
根据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的不同,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投标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标前设计),另一类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标后设计),后者又可分为三种: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标前设计是为了满足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需要而编制的;标后设计是为了满足施工准备和施工的需要而编制的。市政施工单位为了使投标书具有竞争力以实现中标,必须编制标前设计,对标书的内容进行规划和决策,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标前设计的水平既是能否中标的关键因素,又是总包单位招标和分包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它还是承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提出要约和进行承诺的根据和理由,是拟定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的基础资料。这两类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见下表。
种类 服务范围 编制时间 编制者 主要特性 追求主要目标
标前设计 投标与签约 投标书编制前 经营管理层 规划性 中标和经济效益
标后设计 施工准备至工程验收 签约后开工前 项目管理层 作业性 施工效率和效益
对于施工难度大、施工技术复杂的公共改造工程,在编制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后,还应编制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各分部工程的施工。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工程、钢筋结构安装工程、大量土石方工程等等。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突出作业性,主要是进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技术措施设计。
四、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代号、地址、总规模、生产能力、总投资(或总造价)等;
2)工程组成、面积、结构、造价等(可列表说明);
3)工程特点、地区特点、场地特点、地质水文特点、施工条件、技术经济条件、气候条件、地震裂度等;
4) 设计单位、设计进度,市政概况、结构概况、设备安装概况等;
5)工程承包合同目标:工期及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境主要材料用量、承包合同中乙方的义务描述。
(2) 施工管理组织
1)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图;
2)各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的职责分工;
3)拟建立的主要规章制度;
4)内部承包规划和合同管理规划。
(3)施工部署及主要施工方案
1)分包计划;
2)劳动力筹集计划;
3)材料与预制构件供应、采购、订货规划;
4)市政机械设备选用(自备、购买及租赁)计划;
5)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工作任务安排;
6)主要单体工程施工方案初步设计;
7)分期分批施工规划。
(4)施工准备规划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各种资源需用计划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设计
(9)成本目标控制规划
(10)安全环境控制目标及风险管理规划
(11)指标计算与分析
2、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内容
不论是哪一类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都相当广泛,编制任务量很大。为了使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得及时、适用,必须抓住重点,突出“组织”二字,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和方法,时间与空间,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阶段与全过程,前方和后方等给予周密的安排。
从突出“组织”的角度出发,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编好以下三项内容:
第一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前者的关键是“安排”,后者的关键是“选择”。这一部分是解决施工中的组织指导思想和技术方法问题。在编制中,要努力在“安排”和“选择”上做到优化。
第二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进度计划,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工期计划。这部分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顺序和时间。“组织”工作的得力,主要看时间是否利用合理,顺序是否安排得当。巨大的经济效益寓于时间和顺序的组织之中,绝不能稍有忽视。
第三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总平面图,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平面图。这一部分是解决空间问题和施工“投资”问题。它的技术性、经济性都很强,还涉及许多政策和法规问题,如占地、环保、安全、消防、用电、交通等。
总之,三个重点突出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时间和空间三大要素,这三者又是密切相关的,设计的顺序也不能颠倒。抓住这三个重点,其他方面的设计内容也就好办了。否则其他内容既无法设计,设计出来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五、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
1、技术经济分析的目的
技术经济分析的目的是,论证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算,通过科学的计算和分析比较,选择技术经济效果最佳的方案,为不断改进与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水平提供依据,为寻求增产节约的途径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信息。技术经济分析既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之一,也是必要的设计手段。
2、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要求
(1)全面分析。要对施工的技术方法、组织方法效果进行分析;对需要与可能进行分析,对施工的具体环节及全过程进行分析。
(2)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抓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三大重点,并据此建立技术经济分析指标体系。
(3)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要灵活运用定性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应用定量方法。在进行定量分析时,应对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和综合指标区别对待。
(4)技术经济分析应以设计方案的要求、有关的国家规定及工程的实际需要为依据。
3、技术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
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施工周期、劳动生产率、工
程质量、降低成本、安全指标、机械化施工程序、施工机械完好率、工厂化施工程度、临时工程投资比例、临时工程费用比例以及节约三大材料百分比。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工期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质量指标、安全指标、降低成本率、主要工程工种机械化程度以及三大材料节约指标。这些指标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完成后进行计算,并反映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文件中,作为考核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可在图表所列的指标体系中选用。其中,主要的指标应是:总工期、单方用工、质量优良率、主要材料节约和节约率,大型机械耗用台班数以及单方大型机械费、降低成本额和降低成本率。
4、技术经济分析的重点
技术经济分析应围绕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环境、五个主要方面。选用某一方案的原则是,在质量能达到合格(或优良)的前提下,工期合理,成本较低。例如:
(1)基础工程应以土方工程、现浇混凝土、打桩、排水和防水、运输进度与工期为重点。
(2)结构工程应以垂直运输机械选择、流水段划分、劳动组织、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模、浇灌及运输、脚手架选择、特殊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为重点。
(3)装修阶段应以施工顺序、质量保证措施、劳动组织、分工协作配合、节约材料、技术组织措施为重点。
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重点是: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劳动力使用,场地占用和利用,临时设施,协作配合,材料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环境保护。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重点是:施工周期,大流水作业,施工准备,临时设施,劳动力均衡使用与均衡施工,总分包协作,成本,质量,安全,节约,占地和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开拓性措施。
六、总结
上述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概述,通过实践本人认为,要编制出切实可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具备很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实践中的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更具有指导性的工程文件,用来指导施工,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24.2%,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11.9%。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WEB2.0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http://vdisk.weibo.com/s/jc37T,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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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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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案例分析研究
摘 要:我国语文教学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出在教学内容上,而不仅仅是教学方法上。本文将用分析法,从课堂的导入、教学过程、教学内容的达成和对教学的思考四个方面,对郑桂华老师《陋室铭》课例进行研讨,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郑桂华老师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高超的教学能力。
关键词:分析法:郑桂华;语文教学;教学案例;分析
郑桂华老师是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语文教育方向的博士,本人有幸现场聆听到郑老师执教的《陋室铭》,给了我极大的震撼,给了我实实在在的收获、语文的收获。感触之余,写了下面这篇小文。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分析讨论:关于本节课的导入;关于课堂教学过程;关于教学内容的达成;关于对教学的思考。我坚信,研习郑老师这节课,将改变我们上课的方式,理解新课程带给我们的实惠。
一、 关于本节课的导入
王荣生教授曾这样评价郑桂华老师:郑桂华的课有行云流水般的家常味,真实、真切,让人感受课堂的美好。①我深有同感,郑老师在唠家常的同时是在“收买人心”,拉近与学生的关系,营造一个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我们可以先来欣赏一下她独特的导入:
(课间,教师走进教室,还未上课,学生三三两两的在交谈)
师:(问坐在前排的同学)你们班有多少同学呀?
生:62.师:你们班的语文科代表是谁呀?
生:(科代表举手示意)老师,是我。
师:你叫什么名字呀?
(此时教室已经安静下来,学生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生:我叫李月菡。
师:好名字。可是你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你取这个名字呢?
生:不知道。
师:我猜想啊。“李”是你家的姓,“月”是月亮,“菡”就是菡萏,也就是荷花的意思,你父母取名是寓意你像月亮一样洁白,像荷花一样美丽。老师说得不错吧。
生:好像有这么一层含义。那老师你叫什么名字呢?
师:我姓郑,叫桂华。你们能说说名字的含义吗?
生:我猜想是这样的:“郑”是应该是姓,“桂”是“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桂”,我猜老师是桂林人,老师像桂林山水一样的漂亮。“华”是中华的“华”,就是要热爱自己的祖国。
师:大家看看我,就知道我并不漂亮,我也不是桂林人,我是陕西人。
生:我想“桂”是桂花的“桂”,寓意是桂花一样的清香,“华”是春华秋实的“华”,意思是你的父母希望你做一个踏实的人。
师:这位同学好有学问啊,用了成语春华秋实,那你为什么不用华而不实呢?
生:华而不实是贬义词。
师:华而不实是贬义词就不能用啊,好聪明。(同学们都笑了)。“郑”郑和的郑,是我家的姓,但是和郑和没关系啊,虽然我很想有点关系,但不是一个地方的。“桂华”其实就是“桂花”。一是古代花者,华也,“华”跟“花”是想通的。二来是我是在秋天生的,桂花也在秋天开放。“华”也许和刚才同学说的“春华秋实”有关,因为父母希望我们做个一个春华秋实的的踏实的人,不做华而不实的人。可见,父母给我们取名字是有讲究的。其他同学还愿意分享自己名字的学问吗?(依次有几位同学起来分享自己名字的寓意,课堂气氛非常活跃。此时,上课铃想了起来)
看似闲庭漫步的唠家常,其实是实实在在的“春华秋实”,这节课的导入不是给人以震撼的视频画面,不是语句优美的散文诗,也不是为了“传道授业解惑”而预设的教学情境,就是简简单单的交谈,现实生活中的普通的沟通和交流。也就是这种交流,消除了老师和学生彼此之间的陌生感、畏惧感,为课堂上的交流扫清心理障碍。为此,郑老师的良苦用心得到了学生的回应,整节课几乎全部学生都举手发言,分享自己的想法。也许,这就是郑桂华老师借班上课的底气:不惧怕学生语文基础不好、学习不主动、上课发言少。但是,面对一群愿说、能说、会说的学生时,郑老师又是如何解决的呢?接下来我们从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的达成加以分析。
二、 关于课堂教学过程
上面的“开场白”虽然没有进入教学情境,但是学生的思维都已经聚焦在老师身上,接下来就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引下学习的过程。我们先看一下本节课的教学流程:
王荣生教授说“流程”是课堂教学从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即课堂教学的连贯过程。②郑老师这节课符合“流程”的教学观,就是“根据学生的学情导向这节课的终点”,也就是“学生随着老师走”。教学伊始,教师的发问埋下了一个“炸弹”,“同学们,知道今天要上的课文吗?”“知道。”“预习过吗?”“预习了!”“预习到什么程度了?”“会背!会翻译了!”我想此时所有听课的老师都在为郑老师捏一把汗,按照郑老师本人的话来说就是:遇到大麻烦了。文言文预习到会背会翻译了,那这课还有什上的呢?恰恰这就是郑老师的睿智之处――关注学情,顺势而导,导出了“子云宅”的问题。接下来的课便是顺风顺水,由“子云宅”引出押韵,押韵引出朗读,朗读引出写作意图,环环相扣,层层剖析,学生的思维已完全被郑老师掌控了,也深深被郑老师渊博的学识而折服。
这样的教学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感觉,更像是随着学生学习的情况而进行的行云流水般的自然,不搪塞,不僵硬。
三、 关于教学内容的达成
郑老师善于找到教学的突破口。当得知学生已经预习的很充分时,教师立即改变了教学重心,再讲学生已经掌握的只是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那么怎么知道学生掌握了哪些知识,哪些没掌握呢?此时,郑老师就来检测一下学生预习的情况。这样就检测出了“子云宅”的问题,给这节课找了一个突破口,化解了老师重复讲解学生已学知识的尴尬局。教师化解了挑战顺势而导,开始了精彩的课堂,
课堂有高度,有深度。就在“子云宅”这个问题上深究一下,其他老师上课
时一般不会苦口婆心的绕一大弯子,要么直接告诉学生是为了押韵的需要,或者就不涉及这个问题,反正课文也没这个知识点。郑老师却不这样做,而是提示和指导学生朗读,激励学生自己感悟发现问题,挖出有利于教学的知识。这样不得不说老师的备课的认真。我们可以来看一张老师的幻灯片: “馨”属于“青部”,“下平”9 《广韵》
“琴”属于“侵部”,“下平”12 《广韵》
按照《广韵》中的要求:不在同一部的字是不能押韵的。
在引入“押韵”后,郑老师好像意犹未尽的样子,又引出了“要是“馨”算押韵,那么“琴”字应该算押韵的,这是怎么回事呢?”的问题。现在看来,这完全是郑老师给这个课堂布的一个大局,从教师准备的课件来看就会明白了。学生给老师挑战,老师给学生一大疑难,这样老师才能镇得住课堂,学生才会跟着老师的节奏继续学习。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FriedriehAdolfwi]helmDisterwegl790一1866年)阐述了他对教学艺术的深刻见解:“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关于激励、唤醒、鼓舞。而没有兴奋的情绪怎么能激励,没有主动性怎么能唤醒沉睡的人,没有生气勃勃的精神,怎么能鼓舞人呢?只有生气才能产生生气,死气只能从死气而来。所以你要尽可能多地习惯于蓬勃的生气”。③这种“激励、唤醒、鼓舞”艺术在这节课堂教学内容的达成中无疑能够得到很好的验证。
四、 关于教学的思考
1、 语文“教什么”
语文“教什么”,钱梦龙老师认为认为,教语文第一就是要教会学生抓住文章的灵魂。教会学生抓住文章的灵魂,也就教会学生读文章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教会学生朗读课文,培养学生的语感。这篇《陋室铭》是较短的文言文,又是篇韵文,朗读肯定是十分重要的。郑老师在指导学生如何朗读的时候却不是从读入手,而是从押韵入手。这样学生就理解了如何押韵,怎样押韵,读起来就更有自己的感觉,更容易体悟文章内容。
语文的“教”要关注学情。老师面对的一群基础扎实、能说会道、高度自觉的学生时,重讲文言词汇和翻译之类的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课堂效果肯定是热闹非凡。只是这样的课堂会是无趣的,具有了表演性质,也没了本真,学生在课堂是得不到实惠,得不到成长。或许,老师也不一定能驾驭这样的课堂。真实的课堂,真实的教学,需要关注学生的学情,这样学生才可能学有所得,获得进步。
语文“教是为了不教”,要突破“教课文教知识” 的局限。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发觉每一篇课文独特的“语文价值”。本节课中,需要探讨的就是作者写陋室的意图。由于时间问题,郑老师没把这个问题深谈下去,可是在学生心中种了“问题”,从“铭” 的解释开始,教师就一直在引导学生对“陋室”的探讨,特别是选用刘禹锡《秋词》来加以印证,学生也明白了古人失意时的自勉和自我肯定的价值。
2、 备课“背什么”
课堂上教师的课堂呈现直接关系着学生学习的行为。目前对语文信息的展示泛滥成灾,并且都只是停留在表层信息的咀嚼,语文课有两个极端:教师讲的内容学生都懂和教师讲的学生都不懂。这两种课堂,学生都不愿意听,不感兴趣。郑老师的课没有落入这两个极端,是因此教师明白了学生的需求,真正从学生出发设计教学,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从发,关注学生的成长。 那么,教师的备课就着重从学生的学情出发,备学生,备教材,预设学生的需求。只有这样,学生在课堂上才会都有事可做,学有所得。
3、 课堂教学的预设与生成
充分的预设,是课堂教学成功的保障。只有课前精心预设,才能在课堂上动态生成。然而课堂教学是千变万化的,再好的预设也不可能预见课堂上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课堂上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情况,教师可以而且应该调整预设,给生成腾出空间,机智地驾驭课堂,让课堂呈现别样的精彩。感受课堂教学活跃的气氛同时,更要关心学生是不是驻留了与教学内容相应的语文体验。关注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因此,课前教师应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预先设计,并在实际教学中,根据学情的变化,对目标、内容、过程、方法的适当调整。课堂教学中需要教师运用教学机智和合理调控,发掘有价值的问题,精当的点拨或讲解,使课堂闪光,使学生顿悟,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或方法上实现自我建构。
参考文献:
[1] 王荣生.听王荣生教授评课[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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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 王荣生.听王荣生教授评课[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84.
② 王荣生.听王荣生教授评课[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84.
③ 谢利民,郑百伟.现代教学基础理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331一332,344.
中学班级管理案例研究
〔摘 要〕面对新课程改革下学生学习压力大,教学管理难的情况下。本文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实践体会,分析其教育对象,收集生活中的教育教学案例20多篇,并从教育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升,形成理论,形成了一个个的教育故事,以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关键词〕班级管理 教学案例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又是一年,回顾2011―2012学年度是忙碌的一年,紧张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有着许多故事的一年。
一、后进生转化
2012年03月06日
我听了魏书生的报告我感受最深的是:后进生的转化:后进生的转化不能叫来一批评就完事,应该给孩子制定出可以够得着的计划,慢慢的是孩子有信心,一点点的进步。
二、赏识别人
2012年03月08日
今天一大早我带学生刚跑完操,接下来同学们回教室早读。我一到教室就发现孩子们闹哄哄,有吃的、有喝的、有交作业的,当然大部分已开始读书。但我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到一班去看了一下,很静都在学习。然后我回到教室,我没有发火,而是很平和的在每个小组找了一个代表,让他们悄悄地到一班看一下,接下来我什么也没说,我就会办公室了,等过了2分钟后,我再去教室时孩子们很安静都在学习,我很高兴。
三、看到的并不是那样
2012年03月10日
今早上我读了一则小故事,故事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两个天使来到人间,第一天来到一个富人家里,富人很冷淡的接待了她们,而且晚间让她们住到了冰冷的地下室了。老天使发现墙上有一个洞,就使法把洞补了。第二天来到一个穷人家里,穷人很热情的用仅剩的一点粥接待了她们,而且腾出自己的屋子让她们住。第三天一大早她们发现穷人夫妇抱头痛哭,他们的牛死了。小天使问老天使:“富人很冷淡的对我们,而且晚间让我们住到了冰冷的地下室,你都帮他补了墙洞。这家穷人对我们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帮他们。”老天使说:“并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补墙是因为我看到墙里全是金银财宝,我不想让他得到。我没有救他们的牛,是因为昨晚老天要索回穷人夫人的命,我让牛代替了”。
于是我想到了我们老师、孩子和家长之间,并不是个人看到的那样,需要相互多沟通,才能了解孩子。
四、压不住的火
2012年3月16日下午辅导课,我很耐心的、认真的讲课,因为我觉得该班孩子基础差。可中间有2个孩子不认真听,不知在说什么。我不停地暗示,多次用目光提示,可是始终没能起作用。终于我被激怒,我觉得课堂是神圣的,不认真,且做了暗示不停止,是对我的不尊重。我毫不客气的用书抽了几下,当中进行了批评。2012年3月17日早上,我再次上课,化学课我做实验,氢氧化钡与氯化铵的吸热反应,我很有意的让每个学生感受的,在更有意识的让批评的两个孩子感受,消除孩子的心理感。我觉得孩子很容易接受,我们彼此的隔阂也近而消失,我心里也觉得轻松了好多。
五、众口难调
2012年3月24日晚,刚下班回家,接到了一个电话,该电话来自与我们班家长。正是这个电话让我一夜难眠。原因是这样的:2012年3月24日下午学校给我们开了上学期质量分析会,学生从一位老师那里看到了各科平均成绩,因为一科成绩比平行班差了4分,孩子回家告诉家长,家长从孩子那里得到了一些情况,于是就给我这个班主任打电话。说孩子这课听不懂,孩子上课都是自学,就谈了一些老师的问题。我安抚了家长,可此事却让我很为难,一直到晚上怎么也睡不着。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学校,分别了解了10多位同学的意见(有年级的第1名,有班上最后一名)。有认可的,有觉得不好的,真是众口难调,老师难当呀。最后,我拨通了家长的电话:
1、该老师是我们的把关老师,没有问题。
2、该老师知识面宽,采用发散是教学,是您的孩子上高中不适应。
3、请你放心,相信我们的老师。
六、不要太护自己的孩子
2012年4月11日。我吃过饭,提前到了教室,不巧的是我发现四个学生在教室打牌。我当时很生气,为了教育四个孩子,吓唬吓唬,我让四个学生收拾书包,将他们带到了德育处。在德育处老师的教育下,四个孩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回家后写出深刻检查,让家长签字。可谁知,四人离开学校后,商量不告诉家长。第二天一大早 ,四个人一起去了德育处,没有来教室。于是我一一打电话告知家长:孩子没到校。三个家长都很同情理,说回家批评教育。可以一家长很不讲理,他已经知道孩子在德育处,反过来问我,那我孩子如果昨天不回家怎么办?我一听就火了。我毫不客气的告诉他:
1、你已经知道了孩子在德育处,反过来问我,孩子如果不回家怎么办?想干什么?这是要挟老师。
2、你这是在护孩子,不找孩子的错。
3、我是不是以后每天的把你的孩子送回家,万一哪天他没回家怎么办?
4、你的孩子谁以后还敢管。
我觉得老师管你的孩子才是负责的,你不找自己还的错,太护孩子了,这样会害了孩子。请不要太维护自己的孩子。
七、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2012年12月16日,今天一天没课,本应该是“幸福”的一天,但并不是那样的,对我来说是阴暗一天,我比较狠心的一天。下午第一节课――物理,张老师检查作业,发现6个学生没写被赶了出来。本班学生一直很乖,作业都能按时完成,每次家长会我都以表扬为主,也很少发现学生什么缺点,对学生一直也很放心。本以为很小的一件事,但我的发现是吃惊的,几个学生从期中考完事,就没有认真写物理作业。
今天天气很冷(3度),我就把学生的练习册从第1页到80页逐页翻阅,发现一处就折一页,20页为低线,结果没有一个合格(都超过20页)。于是我狠心的将他们站在外面,要求叫家长,6个孩子都站在外面冻的发抖,我心里也不忍,那天晚上我也替他们担心了一晚,怕他们因为我而生病,还好第2天孩子们都来了才算放心。。目的是从小事教育他们,任何事都要认真,任何小事都不能原谅,要在学生中威严。当然最终我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觉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作好班级管理工作绝非一朝一日的事。但我认为:只要持之以恒从实际工作中的点滴出发,相信您的班级管理定能有起色!
案例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人们认识当中说法不一样。一些观点认为,案例是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案例型毕业论文精彩范文,仅供参考!
筹资决策案例分析
【摘 要】财务决策中企业经常面临筹资困境,负债筹资的成本较低但是筹资风险很高,所有者权益筹资财务风险低但是筹资成本很高,如何权衡这两种筹资方式,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是财务人员需要精心规划的事情。本文试图通过案例的形式,从大方向上对筹资决策进行规划,希望能对财务人员有所启发。
【关键词】筹资决策;案例分析
一、可供选择的筹资方式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由于生产扩张、投机需要、临时周转等需要筹集资金,筹资方式大范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负债筹资和所有者权益筹资。负债筹资即通过向债权人借款筹集所需资金。负债筹资成本相对较低,但是由于需要定期还本付息,因此一旦企业资金紧张,利润下滑,不能或没有按约定偿还负债,则可能面临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财务风险。所有者权益筹资,即通过企业所有者新增投资筹集企业所需资金。所有者权益筹资中,所有者在还本付息后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要求权,由于其分配在债权人之后,所有者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所有者权益筹资企业风险较小,但是所有者要求的回报也很高,而且很容易稀释企业股权、分散企业控制权,损害原有股东利益。两种筹资方式各有利弊,需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二、筹资决策——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企业设立的初衷是为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带来更多利益,因此企业的所有筹资和投资决策都应该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更具体说股东财富最大化进行。因此,对于企业筹资决策可以选择净利润或者说税后收益为核心指标。但是企业要给股东创造更多财富,实现税后利润的增长,首先必须在不考虑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实现企业资金的最有效利用,获取最大的息税前利润,在既定的息税前利润下扣除税收和利息后才是税后利润。对于一典型上市公司,我们通常用每股收益来衡量股东财富的增长情况,因此,本文分析中,我们关注两个指标:息税前利润和每股收益。
案例:A上市公司目前拥有资本1000万元,其结构为:债务资本20%(年利息20万元),普通股权益资本80%(发行普通股10万股)。现准备追加筹资500万元,有两种筹资方案可供选择:(1)全部发行普通股:每股市价100元。(2)全部筹集长期债务:利率为10%。
1.企业追加筹资后,预计息税前利润330万元,所得税率25%,则企业应该选择哪种筹资方式才能实现每股收益最大化。
现在如果企业选择第一种筹资方式,全部发行普通股,此时企业总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负债筹资200万元,所有者权益筹资800+500=1300万元(10+500/100=15万股),追加筹资后息税前利润为330万元,即通过投入1500资金,可以获得330/1500=22%的回报率。此时企业的负债利率仍然是10%,则说明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高于债权人,借款资金所获收益率还本付息后还有剩余,应该选择负债筹资。但是企业选择的是权益筹资,此时,企业获得税后利润(330-20)(1-25%)=232.5万元,每股收益=232.5/15=15.5元。
如果企业选择第二种筹资方式,全部负债,此时企业总资本1500万元,其中负债筹资200+500=700万元,所有者权益筹资800万元(10万股)。追加筹资后息税前利润330万元,资本回报率为22%,高于追加筹资后的平均利率10%,可以初步判定应该负债筹资。通过负债筹资股东获取税后利润(330-700*10%)*0.75=210万元,每股收益=210/10=21元。虽然税后利润总数由于负债的增加有所下降,但是每位股东可以获得的收益却增加了。综上,可以知道,方案二的每股收益更高,应该选择负债筹资。
2.企业追加筹资后,预计息税前利润由于经济不景气下降到120万元,所得税率25%。则企业应该选择哪种筹资方式才能实现每股收益最大化。
同样的道理,如果选择第一种筹资方式,全部发行普通股,此时企业总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负债筹资200万元,所有者权益筹资800+500=1300万元(10+500/100=15万股),追加筹资后息税前利润为120万元,即通过投入1500资金,可以获得120/1500=8%的回报率。此时企业的负债利率仍然是10%,获取的收益还不足以支付利息,负债只会导致企业更大的亏损,则应该选择权益筹资。此时,企业获得税后利润(150-20)(1-25%)=97.5万元,每股收益=97.5/15=6.5元。
如果企业选择第二种筹资方式,全部负债,此时企业总资本1500万元,其中负债筹资200+500=700万元,所有者权益筹资800万元(10万股)。追加筹资后息税前利润120万元,资本回报率为8%,低于追加筹资后的平均利率10%,可以初步判定应该权益筹资止损。若强行通过负债筹资股东只能获取税后利润(150-700*10%)*0.75=60万元,每股收益=60/10=6元。税后利润更低了。
综上,可以知道,方案一的每股收益更高,应该选择权益筹资。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初步作出判定,当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较强,息税前利润较高,资金回报率高于考虑税收因素后的负债利率时,应该采用负债筹资的方式,给股东带来更高的每股收益;当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较弱,资金回报率比考虑税收因素后的负债利率还低时,负债只会使企业亏损更多,应该采取所有者权益筹资的方式。那么,息税前利润作为判断企业资金运用能力高低的指标其重要性就显示出来了。
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息税前利润的平衡点,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筹资的无差别点,在这一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筹资每股收益都一样。假设息税前利润为EBIT,则上述案例可以建立以下公式:[(EBIT-20)(1-25%)]/15=[(EBIT-70)×(1-25%)]/10。平衡点息税前利润为170万元,此时采用权益和负债筹资都可以获得每股收益10元,二者是无差别的。但是,如果企业息税前利润高于170万元,如330万元,企业运用资金的获利能力就会提高,就应该采用负债筹资方式以获得更多的剩余利润和每股收益;如果企业息税前利润低于170万元,如150万元,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就会降低,乃至不足以还本付息,企业就应该采用权益筹资的方式,减少损失,获取更高的每股收益。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选择筹资方式,在不考虑风险的前提下,应该围绕提高股东收益为核心,进行计算。如果是非上市公司,没有每股收益指标。可以采用净资产收益率作替代作类比计算。
参 考 文 献
[1]中级财务管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J].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地理案例教学初探
[摘要] 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地理知识和地理原理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下和指导下,根据课标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共体地理问题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正确分析问惠形成地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关键词] 地理;案例教学
1 案例教学的背景
新颁布的《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是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认识规律,重点落在培养学生的能力上,在教学上要真正体现学生主题性,贯彻“人本教学”,即通过一些与学生生活联系密切的地理知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使学生从“学会地理”走向“会学地理”。其核心就是让学生从被动的“要我学习地理”变成主动的“我要学习地理”,从单纯的获取知识到学会获取知识的手段和方法。从而提高学生的地理素养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为达此目标,案例教学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案例教学从广义上说,它可以界定为通过对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教师是教书匠和讲解员的角色,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者和推动者,其角色定位是要领导案例教学的全过程,其责任有三:一是课前教师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真正弄清楚一个案例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一般来说一个案例能很好地阐述一个地下原理;二是课堂上教师要领导案例讨论过程,不仅要引导学生有地下学科特色去思考,去争辩,去“解决”案例中的特定的地下问题,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感悟,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背后隐含的各种地理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三是教师要负责案例更新,使案例教学反映当前的实际和切合学生的实际,使学生对案例充满兴趣,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2 教学案例的设计和实施:
2.1 精心选择案例课题,案例的选取要根据课标要求来确定。地理教学在不同部分有不同的能力要求,因此在设计案例时要针对不同的内容提出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当然,课本的编写者已经在课本中为我们安排了一些案例,这些案例很经典,我们可以用,我们也可以自己选取一些案例。如在分析混合农业时,我们可以使用课中澳大利亚的案例。也可以自己根据当地情况选取珠江三角洲基塘农业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再如在讲授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位置范围时,能力要求低,只要学生能描述或在地图上指出(例如:可以直接的提出根据地图描述俄罗斯的位置,如果是第一次应当补充说明一个区域的位置应当包括纬度位置);而在讲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时,就要求学生去查找并综合分析各种资料再得出结论。例如:为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我们就可以将美国农业生产作为一个案例,根据学生已掌握的部分知识,可以设计这样一个命题:“美国每年向俄罗斯输出大量的家产品,为什么?”在此案例中,学生可以从美、俄两国的地形、气候、农业生产方式、机械化水平等等方面去对比。去寻找答案。在此过程中。学生获得了一次运用地理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体验。
其次还要依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选取案例。例如:在讲授影响人口迁移的因素时,根据我校客家(包括新客家)学生比较多的这一特点,引导学生去分析为什么会形成客家人。另外,教师要尽量避免多次使用同类型的案例,因为这样同样会使学生没有兴趣,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案例(对比法、逆推法、实地调查等),如:在讲授美国的高科技发展时,可以联系学生生活在大城市里,让学生列举在我们生活中可以常见的一些美国生产的高科技产品(波音飞机、摩托罗拉手机、IBM电脑等等)。
2.2 课前及时布置课题,并做适当引导。课题选好后要提早一定的时间通知给学生,以便去搜集资料,为课堂的交流做好准备;对于一些学生第一次遇到的课题,教师应进行一定程度的指引,例如上例中有关人口迁移问题,如果是他们没有遇到过的,学生很难去下手的,所以有必要的提示(如客家人的迁移、民工潮等),再让学生自己通过查找资料分析资料结合常识,得出人口迁移是受自然环境、对生活和职业的需求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和受经济、战争等因素的影响。这样一来,学生基本上就能根据提示去查找资料分析解决问题。
2.3 合理调控课堂,案例设定好后,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很重要的一环就在于针对课题的交流,课题的交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①就我个人执教过的班级而言,初中的学生要活跃,高中的学生不太愿意在课堂上进行交流或者是应付式的。学生之间进行交流,要视学生规模和班级座位的设计而定。我曾在七年级尝试过学生参与和师生交流,有成功也有不足:成功的是学生积极参与程度高,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也易于掌握;不足之外是一堂课的内容难以按时完成。这种教学可以使参加的学生感觉自己和每个同学甚至老师都是平等的,都有机会参与教学活动,并且可以与老师面对面的进行交流,达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②全员的参与,在讨论中应当使每一个学生都积极的参与。我们可以将讨论交流提前到课堂教学之前进行,每个班在开学之初就分成若干个地理小组,以后每次的案例课中他们就作为一个单位,一起查找资料、讨论问题,课堂上也坐在一起。在课堂讨论时。由每个小组分别派一个代表阐述本小组对问题的观点,其他组员可以进行补充,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全体的同学都尽可能的参与到讨论中来。
③艺术的总结。我们的案例教学不仅仅是要学生自己查阅资料
获得结论并展示出来,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学生获得正确的地理知识和正确的地理分析方法,因此有必要对不同的小组针对案例中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进行评价选择。例如;在巴西的“热带雨林的危机”案例教学中,针对如何有效的开发和保护亚马孙热带雨林,同学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如:严格立法禁止砍伐树木、责成伐木公司将部分利润投入到造林中、将在该地区开垦的农民全部赶走等等),这些方案都有一定的道理,都反映了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正确认识,此时,教师应与学生共同分析出此问题答案的方向或目标,所以要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讨论选择。
④做好案例学习中学生的评价我在案例教学中设计如下的案例教学课堂评价表
3 案例教学的注意事项
案例教学中,教师作为课堂的引导者,还必须注意以下的事项:
一是开放性原则,注意给学生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要限制学生思维,对于不同的意见不要去批评,就算他的观点不合逻辑也最好让其他同学对他发表意见,如一些奇特的想法,也应予以肯定和鼓励,在讨论中教师应当将自己置之度外。也就是说在学生发表意见或讨论时不要参与进去,保持倾听即可。
二是教师提出的问题的引导性原则。问题应当紧贴案例,这样才可以使学生正确的把握问题指向,以及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例如可以用这样的问题来引导学生:A、面对这样的问题,你认为该怎么办?B、对于这个问题,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等等。
三是评价过程中,教师不要向学生给出所谓的标准答案。任何问题没有唯一的标准化答案,标准答案是控制学生思维的缰绳。还会让学生产生依赖和等待心理。学生的答案有道理,合符地理学科特点就要肯定。
四是注意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交际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组成小组通过合作查阅资料、共同完成课题,教师应利用此过程有意识的提高学生之间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与他人之间的交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