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准错误分别是:
据学术堂了解,学术论文的发表还是应该注意一些事项的:首先,有的放矢,要根据文章的内容选择相关的期刊。如果广撒网,只会浪费时间,毕竟不同的期刊,很多时候格式要求不一样,修改和投稿录入信息都要消耗时间。要做到“不能一稿多发”。如果一稿多投(一般都要试试看哪家期刊能录用啦),接到其中一个期刊给予刊登的录用通知后,就要及时向其它期刊告知(也可以用其他委婉的方式和理由告知不能在该期刊发表了...自己发挥吧)。一稿多发不仅是学术道德问题,更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最好的投稿方式是一家一家地投,被这家拒稿了,再投下一家。但是客观情况是,等待上一家的接受或拒稿可能都耗去几个月了,很多是发表论文有时效的,比如年终要提交成果,基本是等不起的,所以,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一般而言,期刊编辑部在投稿者投稿1-2月内就会给出答复,如果2个月内没有消息,投稿者最好用电话或邮件询问编辑,在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投下一家。其次,在确定所要投稿的期刊后,投稿者可参照其样刊或根据期刊的具体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整理(主要是格式规范),然后再投稿。另外,正规期刊一般都有稿费,但也有有些期刊不仅没稿费,还要收取一些版面费,几百几千都有。大家在投稿之前,要认真弄清楚期刊的具体要求,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投稿。最后,一般而言,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10000字内,期刊3000-5000最好,很多期刊要求最好不超过5000字。文章太短了说不清问题,太长了版面又有限,也会增加版面费。
很多初次发表论文的作者对发表流程中的很多东西不了解,这样的作者是很容易掉进某些陷阱当中的,对于作者来说,最常见的陷阱无非就是非正规刊物的陷阱,发表论文选择刊物至关重要,我们常说选择合适的发表刊物,合适也是建立在正规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刊物是非法刊物、是假刊,那么再合适也是无效的发表,所以发表平台的选择需要特别谨慎
确定学校或者单位对期刊的要求,根据要求找相应的刊物。确定刊物的真假,刊物必须能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到,而且期刊至少在以下一种期刊网收录: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或者龙源期刊网。一般文章都是出刊两个月左右被网络数据库收录。确保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原创,能通过论文检测,如果文章是抄袭的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要发表一般的刊物可以找一些中介、代理来操作,会省去很多麻烦。要是发核心等高级别的刊物最好从文章质量上面下功夫,自己去投稿。
也分情况吧 1、有些杂志会在刊前说明原创投稿的著作权归该杂志所有,所支付的稿费中附带购买该作者著作权的报酬,这种发表文章或者图片著作权归该杂志所有。 当然也有些作者不想出售自己的著作权,会与出版方声明所以稿费可能会少些,但著作权归作者所有。2、有些文章是该杂志引用、摘录某个作家的,这种情况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3、演讲稿这类的文章,著作权不归撰写人所有,而演讲人享有该演讲稿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著作权人的权力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以各种形式对各种著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著作或音乐著作。将其著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著作或音乐著作公开演出、将语文著作公开口述等等。将其著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对其视听著作公开上映;对其摄影著作、美术著作、图形著作加以公开展示。将其著作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受著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电影)。因此,著作权人常常将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授权给最有能力推销作品的个人或公司,以获得报酬,这种报酬经常是在实际使用作品时才支付,因此被称作授权费/版税。时间限制著作财产权有时间限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条约,该时限为创作者死后50年。但各国国情不同,各国国内法可规定更长的时限。这种时间上的限制使得创作者及其继承人能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就其著作获得经济上的收益。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根据以上几条,如果你们的杂志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作者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向其他杂志投稿(见上三十三条),而且不是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如果没有声明这些并不侵犯著作权),其他杂志也是可以刊登的但是要支付相应的报酬,按你所说的情况,在刊登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报酬,那么该杂志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违反了第三十三条,应该按照第四十七条进行赔偿。
我来回答;那要看你的版权是否还在你的手里。 作品在网上公布有很多种情况,通常来说,一种是不涉及版权的,也就是说,这种公布只是你的个人行为,通常没有任何合同的约束,而网络也只是作为一种第三方的载体,这种行为你再投稿是不涉及什么侵权问题的。 另外一种是涉及版权的,也就是说,你在网络上的公布是一种商业行为,通常都会与公布你作品的网站有合约的存在,合约会对作品的版权做一定的转移或限制。 这样的情况就比较复杂,是否构成侵权,主要视你与网站所签的合约而定。 简单的说,大致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合约并为对作品的版权做任何规定,网站在发布作品时也并没有获得任何直接利益,只是以一种无版权转载的形式发布作品(包括作者本人执行具体的发布操作),这种情况是不构成侵权的。 第二种,合约中规定了版权的转移,也就是说,网站以某种形式买断了整个作品的全部版权(包括电子版权与实体版权),在这个时候,如果作者再去投稿,便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是一种违约行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通常情况下,只是投稿却并未获得出版,一般是没人会追究作者的责任的,只有在真正出版之后才会追究。 第三种,合约中虽然规定了版权的转移,但仅限于电子版权的转移,也就是网站仅获得了作品的电子版发布权,而并未获得作品的实体出版权,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投稿出版社并获得实体书出版,是并不违约,也不构成侵权的。 第四种,网站并未获得作品的任何版权,只是双方在合约中对于版权(或作品的发布权)做出了某些相应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想出版实体最好先与网站协商,当然具体情况还要视具体合约的规定而定,如果合约并没有限制实体出版,那就没什么关系。如果有限制,就要根据具体的限制(比如合约规定必须在实体书的显著位置标注网站名称等等)来做具体协商。不过,无论怎样,即使违反了,只要版权还在作者手里,这都不算是一种侵权行为,而只是一种违约的行为,当然,违约也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9206
投稿给杂志,影视权是原创作者的。一、影视版权是什么意思版权交易指作品版权中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通过版权许可或版权转让的方式,以获取相应经济收入的交易行为。它属于许可证贸易范畴,是无形财产权贸易。二、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三、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你这是根据某某小说改编,属于侵权
答:有影响。当涉及论文署名的学术不端问题时,若第二作者的真实性有误时,第二作者和第一作者一样要负主要责任。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著作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如果论文是按关系付费或出版的,则可能是行贿的行为。 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可能导致刑事犯罪; 如果这些是企业和杂志的通常“隐藏规则”,则在严重情况下,可以将其分类为非法商业犯罪。 ”
第1点就是要负法律责任,因为就是胡乱的去编排一些东西,第2点就是的一种行为,这样也要承担责任,第3点就是欺很多人,那么对于大家在场上很大的经济上的损失,以后要负责任的。
你是通过什么途径发表的啊 ,个人代理还是网上代理啊!我是一名论文代理,据我了解核心论文3500根本发不了啊。。。省级的就太贵了。要是个人的,你可以先私下联系这个人,要求赔偿否则找到单位,宣传出整个事件;要是网上,好像不好办啊,你要仔细回忆你们的交谈过程,确定他要给你发在那个期刊,并询问那个期刊杂志社,你的文章的来源,或许这样可以找到他们。要是找有关部门投诉就是要求关闭那个网站了,好像不好操作吧,你有没有记录通话过程啊,要有证据才行啊!所以建议在实际中找代理。。。
通过这种途径发表文章就是潜规则,不受相关法规保护,此类业务靠的是彼此的诚信,你说的价格发核心太难了,根本发不了,投诉是不可能的,你想让大家都知道你是通过这种渠道发表的文章吗?可以把这个公司的信息发在网上曝光下,以免日后他再人。本人也 是中介,但人的事坚决不做。
1、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投稿以后向该杂志社汇款,是汇款至杂志社的银行账户还是汇至你所称的齐总编的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人账户,那么就涉嫌该齐总编;如果汇款至该杂志社的单位账户,这就需要与该杂志社交涉; 2、如果是属于齐总编个人行为,并给你书面承诺发表时间和版面等(最好有证据证明),你可以先与该杂志社反映一下该情况,看杂志社怎样处理,并可以请求赔偿你的损失; 3、如果是该杂志社的行为,也就是说杂志社收到钱后,没有给你安排发表论文,那么就应当由杂志社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可以向当地的文化局书面投诉该杂志社的行为,并请求解决该问题,也能够请求该杂志社赔偿你的损失; 4、如果以上情况都得不到相应的重视或者答复和解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该杂志社,要求退还你的款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此行为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人身权当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当中的署名权。2、我国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著作权人,著作权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因为作品是其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括未成年人,因为作品是其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3、(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作品完成后,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朗诵、发行、摄制或者改编、翻译等方式使作品在一定数量不特定人的范围内公开。作品仅在与作品有特定关系的人之间为征询意见而传阅等,不属于发表。发表权具体内容包括:对作品发表时间、发表形式以及发表地点等等的决定权。制、表演、播放、展览、朗诵、发行、摄制或者改编、翻译等方式使作品在一定数量不特定人的范围内公开。作品仅在与作品有特定关系的人之间为征询意见而传阅等,不属于发表。发表权具体内容包括:对作品发表时间、发表形式以及发表地点等等的决定权。(2)署名权。署名,是指作者为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行为。署名可有多种形式,既可以署作者的姓名,也可以署作者的笔名,或者作者自愿不署名。作者的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以表示作者身份的权利。反之,对一部作品来说,通过署名即可对作者的身份给予确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为作者。因此,作品的署名对确认著作权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姓名,也可以署作者的笔名,或者作者自愿不署名。作者的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以表示作者身份的权利。反之,对一部作品来说,通过署名即可对作者的身份给予确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为作者。因此,作品的署名对确认著作权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4、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国家安全教育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共筑维护国家安全教育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校园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关心国家安全制校国家安全相关的权利和义我掌握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我主动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安而不忘危也从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我们都知道生命和安全都是十分重要。安全是生命的保障,没有安全,生命随时都会受到威胁。下面是我整合的以安全为话题的 议论文 优秀 范文 ,一起来看看吧。
以安全为话题的议论文优秀范文1
“生命”,是一个多么宝贵的词语;“安全”是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久的生存。如果人们在生活中少有不慎,不幸在日常工作中与安全失之交臂,造成了生命的丢失或残缺,那么会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我们童年的生命是含苞欲放的花朵,即将绽出迷人的光彩,美丽却又娇弱,更应好好珍惜,不要让它过早地凋谢。
生命如花,绽放着生命的美丽,散发着生命的芳馨,但人的生命之花,就如昙花一现,很短暂却又有无限风华。我们每天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校园里度过的,校园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为他时常伴我随行。
在我的脑海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存在的价值。至今让我还记忆如新的是二年级放学时的一幕。那天,我回家约了我玩的朋友一起玩游戏。本来玩游戏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不好的事故发生了,弟弟在游戏当中摔倒受伤了。朋友们纷纷把游戏停了下来,我急速跑去弟弟摔倒的地方把弟弟扶了起来。但是弟弟就是不起来。弟弟说,他的头很痛。我看见弟弟的脸顿时变了颜色。我匆忙跑到爸爸身边,告诉爸爸,弟弟摔倒了。快——好像砸到头了,爸爸急忙跑去把弟弟抱起来送往医院。几个小时后,爸爸带着弟弟回来了,我急得哭了,问爸爸:“弟弟怎么样了啊!”爸爸说轻伤没事,你们以后玩得小心了。但是每当想起那一幕,我还不是心惊肉跳?生命在那一刻是那么的脆弱,又是那么宝贵。好好珍惜吧,生命不会有第二回!
作为小学生,我们在学校里我们要注意身体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运动前一定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不去做危险动作,以免撞伤或摔伤,要特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特别我们学校门口垃圾食品卖得很多,虽然那零食密密麻麻的,香味飘香千里挺诱人的,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去购买过期、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还有要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放假离校教室宿舍一定要关好门窗、水电。整理好教室、宿舍卫生,课桌椅摆放整齐,黑板擦干净。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心谨慎,以防发生意外。坐车时,上下车和横穿马路时都要格外注意安全。
最后,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以安全为话题的议论文优秀范文2
人的一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是生命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失去。安全谁都知道,谁都不想受伤,但在生活当中,有许多人却不注意,为了一时的省劲或者一个不经意的举动,而毁了自己的健康。
每当看到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刻在我脑海里的一件事情。5岁那年,我正在读大班,还不懂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穿着漂亮的新衣服,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去上学,爸爸担心我的安全,尾随其后,我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我看见马路上那些横冲直撞的“大个子”,心里好生佩服,心不由己的闪出了一个念头,决心跟这些“大个子”比个高低,不假思索就朝马路中间跑去。
突然,一支大手紧紧把我拽住,没等我回过头,一辆小车“刷”的一下,从我眼前滑过,看见路上留下了两条长长的黑色印迹,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周围的人都惊呆了。司机探出头说:“怎么搞的?”。爸爸说:“对不起了……。”司机说:“你这小子今天得感谢你爸爸。”随后爸爸又跟我讲了一通道理,可不懂事的我还不服气地说:“车子怕什么,大人能过,我怎么不能……”。不知怎么的,平时对我十分疼爱的爸爸竟然火了,在我的脸上、_ 股上都留下了红红的手指印。在我的记忆当中爸爸一直跟我交朋友,遇事讲道理,骂也没骂过,更别说打了,我不禁流下了伤心的泪水。爸爸摸着我的头说:“致远,你得明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再有啊!你也是爸妈生命的一部份,你得替爸妈负责……。”我点了点头。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丰富,到现在我才真正理解爸爸的 教育 方法 ,一次让我记住一辈子。现在想想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感觉危险就在他们身边。我希望全社会的所有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学会如何应对安全方面的知识与技巧,遵守规则,力求时时、事事安全第一。
让我们牢记这句话: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以安全为话题的议论文优秀范文3
安全,如同那朵雪花,一旦落到有温度的地方,必定会化掉。就像人类,一旦出意外,就像雪花掉到有温度的地方,随风飘散。也许会活下来,也许会给家人带来伤心的结局—死亡。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想去买东西,她没有看路,直冲过去,恰巧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撞了她,她被及时送进了医院,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终于活了下来。在血的教训面前,我们应该警钟长鸣,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没过几天,我们村又发生了一件事:我的朋友在 游泳 池游泳时,游了一会儿,她看上去像游累了,想轻松一下,便玩起了那里的玩具,玩具是要骑在上面,一不小心,那个朋友突然掉到了水里,喝了好多水,在水里大声呼救,手忙脚乱,最终被一位好心的叔叔救了下来,最终脱险。要不是遇上热心人,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们 总结 了一个 安全知识 :玩水一定要在安全区域游泳,旁边要有大人照看,谨防溺水造成的伤害。
在我们身边,危险无处不在,不仅是过马路或者游泳,平时骑车玩耍时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一个同学,有天天色已晚,她却非要出去练电动车,爸妈怎么劝她都不听,吓唬她外面有怪兽,她不以为然地说:“你们就别我了,我已经长大了,世界上哪来的怪兽?”她来到街里,以为车辆很少,便放心大胆的越来越快。不料,对面来了一辆电动车,她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错车,慌忙中两辆车撞到了一起,幸好对方车速不快,人倒没有大碍,我的同学却吓得不轻,半天缓不过神来。对方一看是个小朋友,没再追究责任,我的同学踏着夜暮慢慢地回到了家。后来她回忆起这件事,还认真的劝告我们天黑就不要到外面走动,更不能任性,执意骑电动车,要知道十二岁以下小朋友学校都让步行上学,就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我们需要保护好自己。
安全,为我们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安全,我们每时每刻都要牢记于心,我们应该时刻敲响警钟,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多学习安全常识,懂得救护。
安全,伴我行,迎接每天崭新的黎明。
以安全为话题的议论文优秀范文4
生命是多么可爱美丽,它使我们有情感,有快乐、也有伤心,同时生命又十分脆弱。我们生命的保护层就像一张薄纸,根本经不起意外和危险的刺穿,而我们想要保护好自己保贵的生命,就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在我心中”。
在现代的安全事故中,最常见的杀手就是交通工具,这是因为人们的防范意识太弱,只有血的事例才能加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这里就有一个事例,这个事例发生的代价是一个生命。胡小聪---这条生命的主人,一个活泼的男孩。小聪的爸爸在郊区开了一家工厂,忙得很。一天,胡小聪像以前每个星期天一样,早早地骑着自行车从城里赶到郊区去给爸爸帮忙。路上要经过一条铁路线,需要绕两三分钟才能从天桥过去。铁路旁没有护栏,好多人都不走天桥,直接从铁路跨过,小聪平时也是这样通过的。小聪哼着歌儿,快乐地晃悠着自行车来到了铁路边。人未下车,眼睛左右瞅瞅,自言自语道:“没火车来,冲!”刚冲上铁轨,麻烦来了,裤子挂在了铁轨的螺丝上。没办法只好下车来解绳子的一刹那,一列火车呼啸而至……
这个事件告诉大家,在交通安全上,就算你时间再保贵也不能冒险,否则你只会由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张墙上的黑白照片。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我们现在身边大多数是好人,但也存在一些居心不轨的小人。如今社会上有一些小人为了钱财和欲望,绑架、抢劫,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做得出来,而我们中小学生就是他们的重点目标,所以我们要牢记安全防范 措施 。
暑假刚刚过去,但有人欢乐,有人伤心。高兴的是踏上新学期的学生,伤心的是在暑假期间溺水身亡的学生家长。在这个黄金秋季,每个脸上应是美丽的笑容,可他们脸上却是擦不掉的泪痕。所以,为了你的生命,也为了你的家人,我们不能图一时之乐,忘记了安全意识,丢掉了宝贵的生命。
那么多惨不忍睹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人们心中缺少了安全意识,才使危险的野火威胁着我们宝贵的生命。为了我们的生命得到可靠的保护,一定要做到“安全在我心中”。
以安全为话题的议论文优秀范文5
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它直接与每一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
生命大到国际,小到每一个人,安全与危险就像隐行人又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宝贵,因为它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格外地珍惜它,不容有任何的疏忽和悔过。我们身边到处有危险,但是只要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警惕,其实安全就在我们的身边。
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听到妈妈不停的唠叨:“穿马路要小心,别走的太快,看清楚再过马路,不要……”我跑出家门,在路边看到各种警示牌,到学校看到宣传窗上有许多关于安全知识。让我们远离危险,每天都平安快乐。星期天,我一个人在家,可安全还在我们的身边,洗完手后,不要用湿手来按开关,要先擦干净手,再关上电灯的开关。在家不能玩煤气灶,打火机等有危险的东西。更不能去玩电源的插头,不要独自一人去陌生的地方,不要去建筑工地玩。
不能去网吧,舞厅等成年人游戏的场所。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在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我在新闻里看到那些四川灾民们,真想去现场看看呀,更令我佩服的是那些小朋友,他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在漆黑的废虚里,不惊慌,镇静又勇敢地等待解放军和武警战士们来救援,他们是那么的了不起,真让我佩服呀!这次大地震,让我们知道要更加远离危险,要学会保护我们自己。
如果在外面我们碰到危险,首先不要惊慌,一定要镇定。假如在商场遇到火灾时,我们一定不要惊慌。可以用温毛巾捂住嘴巴和鼻子,找到安全通道,低下身体穿越烟雾,逃离火灾区。穿马路时,我们要看红绿灯,看清车辆,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不能在路上和同学在路上打闹玩耍,这样危险会靠近我们。
我们要揉亮我们的眼睛,看清善与恶,转动我们的大脑,分清是非;记住:安全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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