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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论文发表要求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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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论文发表要求高吗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发表是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之一,各行各业想要晋升职称,就必须发表相应要求的职称论文,职称论文不过关,通过评审就无望,所以职称论文是很关键的评审材料,也正是由于职称论文的重要性,使得每年都有不少职场人士因为职称论文发表问题犯愁,职称论文写作与发表并没有那么难,尤其一般级别的职称评审,职称论文只需要大家发挥正常的写作水平就可以,申报人员主要把握了职称论文发表格式、写作技巧、发表流程等方面的内容,顺利发表一般不是问题.发表职称论文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发表文章质量要求发表论文的质量自然是提升论文收录的一个主要的条件.对于这个方面来说主要就是针对于论文的观点正确,文字通畅,逻辑严密,结构合理,结论有创新,等等.之前收到一篇文章,错别字多,语句不通顺,编辑实在是看不懂,只能联系作者退稿修改,退稿再修改再审稿,浪费时间,严重的话永远拒收稿子.二、论文格式规范杂志论文格式要求每一个刊物或者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宗旨、栏目和专业定位,投稿前必须先对此进行了解,弄清楚目标杂志是哪个方面的.还要搞清是季刊、双月刊、月刊还是半月刊、周刊,这直接影响您的稿件发表的速度.符合自己单位要求发表论文是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能够更好,所以发表论文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在单位职称等级对于论文格式结构的种种要求,如:字数、论文篇数,对第一作者是否要求、期刊要求(核心?普刊?),有的单位甚至对文章格式都有严格规定(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图表等方面的事项).三、论文发表时间一般的学术刊物,从编辑接收稿件到样刊出来,需要2-3个月.如果是核心刊物,则需要半年,或许更长时间.不少作者认为期刊不是都是月刊、半月刊、旬刊,我这个月投稿,不是就安排下个月就出刊了,其实不然,很多期刊都是被提前会安排好版面,有些期刊版面都安排到下一年了,所以为评职称,还是提前准备为好.四、选择合法刊物发表论文不是随便找个期刊就可以的,期刊必须具有合法性,是合法期刊.不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刊号的刊物,都是非法刊物.目前我国大约有1000-2000家非法刊物,或不规范的刊物.对大部分普通作者来说,是很难判断刊物的合法性的.对于有疑问的期刊,可以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里,确认一下是否是合法期刊.

一般中级职称论文还是比较好发表的,但是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文章是原创的,抄袭率不能超过30%,这点也是最重要的,一般杂志社都会查抄袭率的;字数不宜太多,3000字左右,正好一个版面为佳;期刊必须有CN或ISSN刊号的,在新闻出版总署网可以查到的期刊。具体对期刊的选择最好是符合当地相关单位要求的;关注一下当地评职称相关文件,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例如有些地方发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加分是不同的;需要注意下发表时间,有些专业性强的期刊发表时间是比较长的,所以应提前几个月准备;还有你在中级职称时发表的文章是不能用作评高级职称的,也就是说评高级的时候还要发表新的文章,并且对期刊要求更高了。具体的你可以去问问百姓论文网,我同事都在那里发表的,期刊也都拿到手了,很满意,希望对你有帮助

非核心期刊,学历没有要求,核心期刊或者质量比较高的核心期刊,比如南大核心 北大核心,不仅要求学历,还要求职称,还要求单位。

对要发表论文的条件要求:创新性、实用性、、严谨性、规范性;对选择期刊的要求条件:正规、可查询、级别适合;对作者的要求条件: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当下评职级别要符合,不可越级评职称。这些都是发表论文时要注意的条件事项,所以准备进行论文撰写发表的人员一定要注意这些信息哦。

税务律师论文发表要求

正确理解税收政策法规、把握税收筹划的尺度、加强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及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四个方面对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说明通过合理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费用。一、加强税收筹划,首先要加强税收研究加强税收研究不仅要研究税收法律法规,还要研究具体涉税单位的税收内容等各个方面,包括对影响税收的环境、税收内容、税收征管、税收文件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既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又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的效益。二、加强税收筹划,必须组建优质、高效的协税网络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税收策划队伍,建立相互联系的高效协税网络,对我们做好税收研究工作及税收筹划尤为重要。第一,在协税网络人员结构方面,不仅要有财务人员,还要有律师等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直接面对税务部门,除有责任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外,仍需专业人士如法律人士对有关问题进行帮助,以利于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问题的解决,使企业处于有利地位。第二,加强学习,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的社会。面对各种新知识、新变化,一方面,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充实、学习、适应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指导我们工作,学以致用。因此,要加大现职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既通晓税收法律又懂实务的人才,充实协税网络人才队伍,让网络充分发挥作用。第三,协税网络人员必须认真界定企业的经济事项,研究经济事项的税收依据,做好税收策划的准备。经济事项界定明晰,使自己既做到对税赋心中有数,又赢得税务部门对企业执行税收政策的理解及信任,加强税企间的合作关系,从而在企业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税收环境。如对可界定为生产或服务的业务或者是兼营业务,必须与税赋联系起来分税种进行认真测算,反复比较,找出最佳组合,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争取获得使企业税赋最小的最优结果。第四,协税网络人员必须加强企业间各种税种的整体研究,确定是单项缴纳还是合并缴纳。统筹税赋事项,强调企业的整体利益。协税网络必须为此提供很好的条件,通过内部信息交流,协作研究,整合各税种税赋的最佳结构,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赋。第五,加强同行业间的交流,把自己放在社会上进行衡量,才能够知道自己的税赋是大还是小、是轻还是重,也可以了解不同地区税务执法的异同及税赋的差别。这既为研究税收环境提供了帮助,同时也为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依据。三、加强税收筹划,必须从头抓起,统筹兼顾首先,要慎重对待企业重组问题,单从税赋方面讲,企业重组在有些情况下对企业是有利的,可以减少税赋,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对企业却是不利的,会带来企业税赋的增加。如多个子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各子公司变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合并纳税,盈亏可以相互抵消,至少所得税可以少交,这样就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赋。当然企业重组不仅仅要考虑税赋问题,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国家行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因此,要综合评价企业重组给企业带来的利弊,趋利避弊,努力使企业向利益最大化目标靠拢,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生存发展。其次,从源头抓起,企业必须在产品开发阶段的可行性认证、投资项目未来可获取利益计算以及产品的定价策略上考虑税赋的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必须是:其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其增量包括合理的利润及税赋。四、加强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

法务会计是20世纪末兴起于北美的一项会计学与法学交叉边缘学科。它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学科的方法,处理相关的需要运用会计与法律知识解决的实际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

摘要:

法务会计是我国新兴的一门学科,是我国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产物,在会计领域备受关注。法务会计作为一门学科,同其他学科一样,有一套自身的理论结构框架,其主要目标、基本要素、构建原则以及理论假设都是这个理论框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文对法务会计的发展及其相关概念做了简要阐述,并分析了其发展的必要性,针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做了具体分析,以期为法务会计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法务会计;必要性;理论结构

作为一门交叉性学科,法务会计所涵盖的知识面非常广,在会计学和法学知识的基础之上融入了各种调查技术与审计方法。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逐渐趋于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便是法制化经济的一个重要表现。由此可见,法制建设正在逐渐成为我国各项发展工作的重点。在此过程当中,各种与会计和法律相关的问题无法避免。法务会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问题扩充套件所造成的严重性,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意义。

一、法务会计简述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因美国的股票舞弊和信贷行业丑闻,法务会计首次进入人们视野当中。从那以后,欧美各国也开始了对法务会计的探索研究,我国目前对法务会计的探索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起步较晚。理论上讲,法务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学科,具有会计学的基本功能和属性。与此同时,法务会计又融入了不少法学的理念和方法,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部分法学的属性和功能。由此可见,会计学和法学的相互交叉渗透成就了法务会计,其以一门边缘学科的身份在不断探索中得到发展。历年来不少专家学者都对法务会计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由于侧重点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其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理解和定义也就不同。然而万变不离其宗,虽然各专家学者侧重点及其表述方法可能会有不同,但是其实质却是一样的。有国外学者指出,法务会计的含义是通过其功能体现出来的,最主要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于结合法律鉴定处理企业问题与财务事实之间关系,二是其常常被用在法庭之上。在我国,对法务会计的概念解释也有两种。一种是指在法律准绳的规范下,综合利用会计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对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各种违反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另一种是针对一些特定的专家学者而言,指其针对一些仍处在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将此作为法律鉴定的依据,是一种专门提供法庭证据的新兴行业。综上可知,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对于法务会计的定义都始终是围绕法律和会计这两门学科进行的。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形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最终是为法律服务的,经常被作为法律鉴定或者被用于法庭作证之上。

二、加快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浅析

一市场经济体质发展的需要

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加重了企业的决策资讯和广大社会公众对会计资讯的依赖性,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会计资讯的用途。自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会计工作发生了极大变化,其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也逐渐丰富。无论是企业还是市场对会计的需求都逐步变得多样化,传统的会计已经不能满足这些需求,因此不得不做出创新,寻求新的出路。基于这一情况,法务会计的概念得以提出,不少传统会计都开始向这一方向转型。可以说,法务会计的出现及发展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也是会计行业自身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弥补会计与法律两种学科局限性的需要

会计的规范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总是一致的,所以很多时候都会造成预期的或者已经实现的会计工作结果与法律实施之间存在一定偏差。经济不断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新型的业务不断涌现,各类经济现象也越来越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法律规定与会计规范之间的差异更加突出,单纯依靠会计学或者法学是无法做到综合解决此类问题的。所以,法务会计应运而生,集两家之所长,综合解决相关问题。

三解决会计资讯失真现状的新方法

会计资讯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其能够连线投资者与经营者,这就要求会计资讯具有较高的真实性。然而,近年来国内外各种经济舞弊现象层出不穷,甚至以一种病态的趋势在蔓延,对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轻则破坏社会风气,重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还有可能诱发程度各异的金融危机或者财政风险,使得市场经济不能稳健发展。法务会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协调经济市场中的各种法律纠纷。

四建设诚信社会的需要

普遍存在的资讯失真状况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度,各种商业欺诈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这种资讯失真的情况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理念完全不符,违背了相关思想理念。法务会计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管,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够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法务会计理论结构框架简析

一主要目标

法务会计的目标作为法务会计理论结构框架的基础而存在,其在该理论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显而易见,是决定该理论结构框架中其他要素的关键要素。我国目前的司法制度体系决定了只有法官才享有决定鉴定与否及其具体鉴定事项的基本权利。而作为当事人,虽然享有提出建议或者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是却没有权利对此作出决定。法务会计的最终目标是对在经济纠纷中出现的具体财产权益事项作出鉴别和鉴定,以便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提出相关的会计分析证据以及详细的鉴定意见,以此协助此纠纷中的相关者例如法官、当事人以及律师等能够正确做出判断。此处的鉴别是指对财产权益取得过程中的行为及其所有权进行甄别,看其是否存在舞弊欺诈现象。而鉴定则是指再次确认和再次计量所获得财产权益的数量以及金额。一般在具体事务过程中,是很难将鉴别和鉴定这二者分开,进行单独行动的。鉴别与鉴定之间联络甚密,主要体现在鉴别能够为鉴定指出具体的工作重点以及工作方向,而鉴定又能够为鉴别提供一定的资料支援。活动领域、业务性质都是其目标的划分标准,具体如下。如果将活动领域作为划分法务会计的基本标准,则可以具体划分出司法会计、理赔会计、税收会计和物价会计等。这些不同各类别的会计在其基本工作内容上具有明显差别。如果按照会计从事业务的基本性质进行分类,则可以将法务会计划分为法务鉴定、诉讼支援和法务调查者三个类别。税收理算会计,其目标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以原有的会计核算资料或者原来的财产数额等其他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相关税法要求,对各种交税行为可能涉及的所有税种进行分析。在此过程中,必须对纳税义务所发生的时间、地点进行严格界定,合理准确地调整相关计算税基,使用正确税率以确保各纳税义务人已经交纳了所有应交税额。法务会计调查,是对专业的法务会计师而言的,指其甄别和调查各类经济活动中是否有舞弊欺诈的现象存在的一个过程。法务会计是为了防止舞弊现象而产生的,由此可知,调查舞弊现象是最重要的法务会计业务。此处的舞弊是指发生在公司内的诸如员工舞弊、管理层舞弊、内外勾结舞弊以及供应商舞弊等各种舞弊案件。法务会计师可以由 *** 、公司或者律师专门聘请,通过依法检查公司账簿,约谈相关人员,对存在的舞弊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二基本要素

字典中对于要素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其一是指构成某一事物所必不可少的各个因素,二是指组成某一系统的各个基本单元。要素和系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素可能成为系统,系统也可能成为要素。比如,一个要素对其所在的系统而言是要素,但是对组成其的各个要素而言,则成为了系统。各要素在系统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接,其会按照一定比例自动联络成为一定结构,形成系统,而该系统中的性质,大多由这些要素的性质决定。如果系统中某一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存在的差异太大,便会使其自行脱落,或者导致其出现被清除掉的后果。法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是构成法务会计系统的基本单元,其各单元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法务会计系统的性质。法务会计包括法务会计的需求、供给、物件、规范以及报告这五个基本要素,供给、物件等五个要素构成了完整的法务会计系统,每一部分都不可或缺。第一,法务会计需求。众所周知,有需求才会有产品,才会有服务,有市场。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 *** 与之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的产生。法务会计也不例外,其产生同其他服务一样,建立在市场需求之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法务会计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其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而这种需求并非只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在由多方面的社会原因造成的。 *** 机关、企事业单位、当事人、律师等对法务会计的需求都在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法务会计的发展速度。第二,法务会计供给。法务会计的供给方怎样才能够充分满足需求方的各种多样化需求是法务会计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在法务会计相关需求得以确定之后,一定会出现一个能够满足该社会需求的社会团体力量,这一社会团力量会为其提供专业服务。舞弊审计师便是这样一个专业的社会团体。除此之外,不少专业的调查机构和部门的协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务会计的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第三,法务会计物件。是指在各种经济纠纷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各种会计资讯相关资料以及通过其反映出来的各种经济活动。第四,法务会计规范。此处的规范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是对法务会计相关行为的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规范也相当于一种对法务会计相关行为的约束及引导机制,其目的是为了使法务会计的相关工作在法律法规、标准准则以及各种制度条例的指导下开展。第五,法务会计报告。是指相关法务工作人员对经济案件所涉及的各类财务会计资料、卷宗材料等资料进行解释分析之后,所形成的一份书面形式的带有专业判断性质的结论性档案。

三构建原则

法务会计理论主要包括其相关概念、原理和假设,而法务会计实务则是指其程式、方法和技术。法务会计的理论和实务并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其也有相互交叉的部分,这一部分即是指法务会计的构建原则。法务会计作为法务理论与法务原则的结合体,是一种理性认识。在对法务会计概念、假设和原理进行一定推论便可得到法务会计原则,这一过程是建立在合乎逻辑的论证之上的,故而,可以说其是一种偏理性的认识。这一种理性认识,是建立在多种原则基础之上的。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客观性原则。在法务会计中也被称为真实性原则,旨在强调所有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在实际的法务会计实践中,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客观正确地反映事实情况,强烈反对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做法。第二,合法性原则。法务会计的合法性原则要求所有法务会计师在从事法务会计相关工作时,必须以《公司法》和《会计法》为指导,按照其中的具体章程办事。第三,独立性原则。法务会计的独立性原则要求所有法务会计师在进行相关调查和出具各类相关判断或者意见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态度,不能因为个人成见破坏相关分析或者判断的客观性。除上述原则之外,法务会计还具备先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保密性原则、以及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

四理论假设

法务会计假设是法务会计理论构建的基石,其具体理论假设主要经济责任关系假设、可确认假设、独立性假设和可信赖假设。其中,常见的有经济责任关系假设和可确认假设。经济责任关系假设的具体理论中所包含的责任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一种义务性的关系,具体是指受托人按特定要求对承认委托人的,答应对其经济资源进行经管,并适时向其报告具体状况的一种关系。二是指一种由于签订经济合同而承担经济责任的一种经济责任关系。可确认假设是指经济犯罪或者舞弊欺诈行为是能够通过收集相关评价证据,获取相关讯息,再对这些获取到的相关资讯进行验证,便能使其得到确认。该假设强调,任何经济犯罪或者舞弊行为的犯罪痕迹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法务人员合理运用相关技术和方法,便可从中获取证据,揭露其经济犯罪行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法务会计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虽然其理论系统结构体系还不算完善,但却发展迅速。法务会计工作师在开展法务会计工作时,一定要以其具体原则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各项章程,以使我国的法务会计理论不断完善,更好地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如兰.关于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J].广西会计,2001,06:7-8.

[2]李文贵.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J].财会月刊,2007,14:17-18.

[3]毛胜利.关于我国法务会计理论框架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7,34:90+92.

[4]岑雯奕,李巖.我国法务会计理论框架的构建[N].财会信报,2009-05-04D04.

[5]刘炼.我国法务会计体系框架的构建研究[D].中南大学,2005.

范文二: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

摘要:

在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中,税法是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该课程教学处于师资缺乏、课时紧张、教材缺乏针对性和教学方法单一的困境,应在引进培养师资、充实课时、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和丰富教学形式方面对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做出改进。

关键词:法务会计;税法;教学;改革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对法务会计下了这样的定义,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①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以及审计学知识,对经济和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支援,提出专业意见的一门新兴行业,是一门交叉学科。税法领域是法务会计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发挥法务会计行业优势的主要阵地。很难想象,一个不懂税法的法务会计人员具备较为完整的法务会计知识结构,能够胜任法务会计工作。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招聘法务会计人才的条件有5个方面,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法务、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基本技能;

3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善于学习、逻辑性强、诚信正直、富有团队精神;

4英语笔语口语熟练;

5获得CPA、CIA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②包括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门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也倾向于招收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国目前正处于财税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对相关领域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均不断增加。自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陆续有高校在本科阶段开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如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在法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云南财经大学在会计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渤海大学在法学和会计学专业下分别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③国内高校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从2001年至今不过十余年,存在一些问题。社会普遍认为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还不能满足市场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作为在高校从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笔者尝试对税法教学中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思考。

一、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特点

法务会计方向的税法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和传统财经类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有所不同。

1.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简单地说,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偏“法”,重研究税法的特征、价值、原则,税权的配置,税收关系中国家与个人的权利力与义务等问题,而对税法中有关税种的具体制度涉及不深。结果是学生对税法理论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但只能应付简单的税务计算,缺乏解决实务中税务问题的能力。④

2.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恰恰相反,偏“税”轻“法”。侧重税法条款的具体理解,而税法的精神、税收关系中的权利力义务关系等问题往往不受重视。“税”的教学效果很好,学生在税务操作方面能力较强,但是容易忽略对学生关于税法精神税收法定、公平、效率、民主和保障纳税人权利等理念地讲解和薰陶。⑤

3.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特点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区别于传统法学和财经类专业下的税法教学。这是由法务会计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法务会计具有学科独立性的特点,培养的是精通法律和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法务会计不是将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知识简单累加,而是要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具有多层次性。具体来说,应该达成三个目标:首先,培养法治意识,理解税收行为背后体现的税法宗旨和原则;其次,了解税法体系结构和税收体制,了解我国税法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了解世界税法前沿发展动态;第三,正确理解我国各主要税种的具体内容,能够完成较为复杂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判断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有一定的税法敏感性。这三个目标相互联络,贯穿教学始终,也为法务会计方向更高学历层次的教学打下基础。

二、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困境

1.师资缺乏

上面提到,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既要法又要税,同时还要和会计业务紧密联络,这对从事这门课程的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懂法、懂税,还要懂会计,并打通之间的联络。即使是具有会计和法学双背景的教师,该课程对其来说也是一门几乎全新的课程。尽管会计学本科期间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法学专业学习中有针对培养理解分析法律现象能力的训练。但把税、法和会计学融于一门课程中依然是个挑战。由于税法课程的知识交叉性、政策变动性,作为该课程的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专业问题,一般向相关专业老师和实务部门请教,但此种方式非固定化,主要靠单枪匹马摸索,不利于迅速提高教研能力。

2.课时紧张

以某校为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有36课时的配置。而传统法学专业税法课时一般为54课时,差距明显。在教学过程中,课时紧张。当然,这与法务会计方向本身需要设定的课程较多有直接关系,在总课时量固定的情况下难以平衡各课程的需求。教师教学安排如下:税收和税法理论8个课时,包括税收的一般理论、税法的特征宗旨、原则体系、税权理论、课税要件理论等⑥;26个课时用于实体法中主要税种的教学,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2个课时用于税收程式法。8个课时讲基本理论,几无压缩空间,因为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税法的“法”的相关内容在教学中必须有所体现;26个课时想要涵盖我国主要税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把五大税种讲透,那就没有时间顾及小税种,把小税种拉进来,五大税种则受影响,所以小税种主要靠学生自学。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税收程式法的教学时间往往被牺牲掉不少。

3.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市面上税法课程教材基本只针对传统法学专业和财经类专业,不能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需要。针对传统法学专业的教材偏重税法理论,少有对具体税种法条的详尽注解,仅对各税种作巨集观介绍;针对财经类专业的教材强调各税种的规定和计算,税法理论阐释不足。为解决教材问题,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兼备两本教材,一本为传统法学专业的税法教材,主要用于税法理论部分的教学;一本为注册会计师税法学考试用书,主要用于具体税种的教学,并有意打通两本教材内容。

4.教学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普遍以讲授为主,一是受课时所限,二是受师资水平的限制。就教师而言,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是投入精力最少、要求最低的教学方法。然而,单一的讲授难免有灌输之嫌,使学生学起来易疲倦、兴趣不高,也较少给学生独立思考的 *** ,缺乏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改革

1.引进培养专业师资

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教学师资无非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外部引进,二是对现有师资的培养。由于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交叉性和实务性较强,在引进师资时需要注意师资学科背景的交叉性和实务工作经验。在现有师资缺乏的情况下,邀请校外人员定期做有关的专题讲座也不失为一个补偿手段。在对现有师资的培养方面,可以通过派师资到实务部门和国外开设类似课程的学校交流学习,鼓励教师参与代理有关案件和专业深造等形式,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提高教学效果。

2.充实课时配置

在该课程本身课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法务会计实践教学环节安排8~10个课时侧重税法的实践。实践环节的教学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组织学生到实务部门实训,到税法制定机关参与座谈、旁听税收行政诉讼庭审,学习企业税务筹划等等。

3.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

组织人员编写针对法务会计方向学生使用的税法教材。教材需兼顾税法理论和税务实务,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教材内容要注意打通税法法理、税法法条与会计的联络并应及时更新再版。

4.丰富教学形式

在充实课时的基础上,教师可大胆尝试多种教学形式。例如讨论某个经济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精神,是否具有合法性,如何筹划改进等。由于经济行为复杂多变,很多行为是否具有可税性以及如何认定应纳税额难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现成答案,即使是税务机关也未必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这给我们的课堂教学提供了充足的讨论空间。法务会计方向毕业后,不论是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务,只要跟税打交道,都免不了对可税性进行探讨判断和计算应纳税额,多开展这样的讨论和训练,对提高学生乃至教师自身理解税法法理、税法法条和会计处理方法并将三者融会贯通的能力大有裨益,同时也为学生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引文注释

①G.JackBologna&RobertJ.Lindquist,FraudAuditingandFraudAuditingandForensicAccounting-NewToolsandTechniques,SecondEdition.转引自:李若山,谭菊芳,叶奕明,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11:2-10.

②周友梅,阚京华.法务会计本质及职业教育的剖析与思索[J].会计之友,201415:34-37.

③牛建平,王艳丽.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可能性出路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146-149.

④⑤王开宇.财经类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问题探讨——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1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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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局或者进律师的税务所(华税、金杜、君合等税务律所)从事相关工作。2、考取注册税务师CTA,从事税务审计,税务代理等工作。3、考取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税务、会计方面的咨询工作。4、可以在公司里从事税务管理,还有很多大的咨询公司的税务顾问等。

433 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税务代理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购销中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与关联企业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重组中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跨国税收筹划。

对于税务硕士,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也给了自己的解读,包括就业前景和方向: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四、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六、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七、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九、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十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税务律师论文发表时间要求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发表不是随时想法就可以发的,需要杂志社安排版面,如果下个月版面没,那么只能再往后安全了。省级、国家级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1-3个月准备我们都知道,省级国家级别的刊物算是普刊,它也是职称发表的起跑线,相对来说,从期刊的选择到发表成功收到刊物的时间不需要很久,有些刊物快的话基本1个月左右就收到刊物了,慢点的话也就3个月左右,但是前提是你的论文已经通过审稿并确定版面了。这里还牵扯到论文的投稿数量问题,如果一个刊物虽然说是普刊,但是在业内的影响非常大,那么向其投稿的作者肯定不会少,这就需要作者有足够的耐心等待通知了。核心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5-10个月准备除了刚讲过的普刊准备时间因素外,如果你自己投稿核心期刊,那么时间方面更是不能用月份单位来形容了,即使是通过代理来投稿,也只是让你的论文更早的呈现在编辑面前,从审稿修改到录取至出刊也需要5个月左右。具体的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一个核心期刊的每期刊载量是有限的,这就犹如是一个独木桥,都想过去,但是木头只有一根。此时你就需要珍惜编辑看到你论文的机会,用大量的时间来提高自己论文的创新度和针对性,杂志社编辑那里论文如海,如果编辑连你的第一段都没看完就关闭了,可想而知,机会就是这么浪费的,即使编辑能读完你的论文,也不代表就通过,可能论文还需要修改和润色,这种情况也可能会重复的修改来达到要求,这样一去一来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临床误诊误治》杂志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杂志以研究疾病诊疗工作中的失误和教训,探索误诊误治的发生规律和防范措施为宗旨,以提高临床医师的诊疗水平为目的,适合各级各类医务人员阅读,本刊报道的丰富的临床病例报告,尤其对年轻医生和基层医生提高临床诊断治疗水平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临床误诊误治》杂志可以用于正常评审职称加分!可以用与考研保研以及课题申报均有效!《临床误诊误治》核心期刊除护理外全科,单位要求三级及以上医院。探索误诊误治的发生规律和防范措施 《中国药师》月刊,杂志主要登载药品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临床使用诸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与工作经验,及时传播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最新进展,辟有研究论文、药学进展 、研究报告 、药学与临床、药品监管、综述 、医药信息等。杂志开设“中药临床药学”等滚动刊出的专栏及必要时增设其他栏目,是广大药师的重要学术交流园地。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中国科技期刊核心期刊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了,我们可以操作《临床误诊误治》《中国药师》等核心期刊,现诚招代理,QQ601163667,无心勿扰,各位精英麻烦您保留我,以备不时之需。平时不会过多打扰您的

嗯,发表一定要有字数的要求,一般来讲是周级论文还是省级论文?还是国家级论文,它的字数要求不同,同时还要技术含量要高,发表的内容质量要高才可以

一、发表文章质量要求发表论文的质量自然是提升论文收录的一个主要的条件.对于这个方面来说主要就是针对于论文的观点正确,文字通畅,逻辑严密,结构合理,结论有创新,等等.之前收到一篇文章,错别字多,语句不通顺,编辑实在是看不懂,只能联系作者退稿修改,退稿再修改再审稿,浪费时间,严重的话永远拒收稿子.二、论文格式规范杂志论文格式要求每一个刊物或者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宗旨、栏目和专业定位,投稿前必须先对此进行了解,弄清楚目标杂志是哪个方面的.还要搞清是季刊、双月刊、月刊还是半月刊、周刊,这直接影响您的稿件发表的速度.符合自己单位要求发表论文是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能够更好,所以发表论文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所在单位职称等级对于论文格式结构的种种要求,如:字数、论文篇数,对第一作者是否要求、期刊要求(核心?普刊?),有的单位甚至对文章格式都有严格规定(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图表等方面的事项).三、论文发表时间一般的学术刊物,从编辑接收稿件到样刊出来,需要2-3个月.如果是核心刊物,则需要半年,或许更长时间.不少作者认为期刊不是都是月刊、半月刊、旬刊,我这个月投稿,不是就安排下个月就出刊了,其实不然,很多期刊都是被提前会安排好版面,有些期刊版面都安排到下一年了,所以为评职称,还是提前准备为好.四、选择合法刊物发表论文不是随便找个期刊就可以的,期刊必须具有合法性,是合法期刊.不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刊号的刊物,都是非法刊物.目前我国大约有1000-2000家非法刊物,或不规范的刊物.对大部分普通作者来说,是很难判断刊物的合法性的.对于有疑问的期刊,可以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里,确认一下是否是合法期

税务律师论文发表

刘天永,山东人,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法律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刘天永律师是中国最早涉足税务行业的专业律师之一,其所任职的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税务咨询、税收规划、税案代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刘天永律师具有十多年税务行业经验,以其专业的服务、缜密的筹划和务实的作风为客户所推崇;现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投资税务顾问,为其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客户范围涵盖房地产、高科技、电力能源、金属矿业、金融培训、教育服务等行业。刘天永律师经常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日报》等十多家国内主流财经媒体采访,就热点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已出版著作:《中国转让定价实务与案例》(2009年,法律出版社)、《中国税务律师实务》(2009年,法律出版社)、《轻松学会税务律师办案实用技巧》(2008年,立信会计出版社)、《轻松掌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立信会计出版社)《最新企业所得税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2008年,法律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2009年,法律出版社)等。目录:前 言目 录第一部分 转让定价知识储备第一章 转让定价基本概念与历史发展第二章 转让定价基本原则与原理第三章 转让定价基本方法与举例第四章 可比企业与可比性分析第五章 数据库介绍第二部分 转让定价制度解析第一章 中国转让定价规定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第二节 国税发 [2009]2 号文第三节 国税发 [2008]86 号文第四节 财税 [2008]121 号文第五节 国税函 [2009]37 号文第六节 国税发 [2009]82 号文第七节 国税函 [2009]188 号文第八节 国税函 [2009]363 号文第二章 OECD 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第一节 OECD 转让定价指南的作用与地位第二节 公平交易原则第三节 传统交易方法与其他方法第四节 避免和解决转让定价争议的管理方法第五节 证明文件第三部分 中国转让定价合规业务第一章 关联申报第一节 关联申报的出台背景第二节 关联申报的要求第三节 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第四节 企业如何应对关联申报第五节 关联申报存在的风险第二章 同期资料准备第一节 同期资料准备概述第二节 同期资料的结构与基本要求第三节 同期资料准备注意事项第四节 国际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准备目录第五节 中国规定下的建议目录第六节 某年度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第三章 预约定价安排第一节 预约定价安排的概述第二节 预约定价安排的基本流程第三节 预约定价执行的监控管理第四节 预约定价安排的优势分析第五节 预约定价安排的实操难点第六节 案例介绍第四章 成本分摊协议第一节 成本分摊协议的概述第二节 成本分摊协议的税务处理第三节 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第四节 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流程第五节 成本分摊协议的运用第六节 案例介绍第四部分 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管理及企业应对第一章 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第一节 转让定价的调查程序说明第二节 转让定价调整程序说明第三节 跟踪管理的一般义务第二章 企业应对第一节 企业预防和应对的要点第二节 律师在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中的作用第五部分 其他特别纳税调整相关第一章 受控外国公司认定与管理第二章 资本弱化认定与管理第三章 一般反避税管理第六部分 反避税调查中的法律救济程序第一章 税务听证第二章 税务行政复议第三章 税务行政诉讼第七部分 案例精选第一章 Z 市某有限公司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案例第二章 台湾富邦综合证券转让定价税务行政诉讼案第八部分 附录附录一:相关名词解释附录二:相关法律法规指引一、企业所得税法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三、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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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敬业。陈玉琢在税务领域实务经验丰富,曾多次在国家税务总局借调挂职。在3月29日的课程中,陈玉琢导师带来...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男。1972年10月出生,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主要研究方向: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基本理论水平、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发表经济学论文十余篇。现任北京市福泰税务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具有较为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兼任各投资顾问培训机构高级讲师,为各级税务机关干部培训班和各地财务经理培训班作过多次专门培训演讲。肖太福,法学博士,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1966年生,江西省宁都县人,先后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和法学学位,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取得国家首批注册税务师资格;1999年被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授予证券律师从业资格;2001年被中国证监会授予首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目前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丰台区第八届政协委员等职务先后出版了《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实务》和《企业并购法律实务》两部著作,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对税收筹划、企业资本运作、股票发行和劳工权益保护有较深研究。

税务律师论文发表时间

普刊(省级国家级)一般安排周期是1到3个月,比如现在是3月,现在基本都是征收四月的稿件,本科学报的安排周期一般在2到4个月,现在大部分本科学报基本都是安排的六七月的版面。北大核心以上级别期刊的安排周期一般在6到8个月,审稿周期一个月。三月安排的话,基本上要十月十一月的版面了。更高端的一些期刊已经在征收13年版面了,如SCI EI等。 ————中国期刊库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发表不是随时想法就可以发的,需要杂志社安排版面,如果下个月版面没,那么只能再往后安全了。省级、国家级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1-3个月准备我们都知道,省级国家级别的刊物算是普刊,它也是职称发表的起跑线,相对来说,从期刊的选择到发表成功收到刊物的时间不需要很久,有些刊物快的话基本1个月左右就收到刊物了,慢点的话也就3个月左右,但是前提是你的论文已经通过审稿并确定版面了。这里还牵扯到论文的投稿数量问题,如果一个刊物虽然说是普刊,但是在业内的影响非常大,那么向其投稿的作者肯定不会少,这就需要作者有足够的耐心等待通知了。核心期刊的职称论文发表需要提前5-10个月准备除了刚讲过的普刊准备时间因素外,如果你自己投稿核心期刊,那么时间方面更是不能用月份单位来形容了,即使是通过代理来投稿,也只是让你的论文更早的呈现在编辑面前,从审稿修改到录取至出刊也需要5个月左右。具体的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一个核心期刊的每期刊载量是有限的,这就犹如是一个独木桥,都想过去,但是木头只有一根。此时你就需要珍惜编辑看到你论文的机会,用大量的时间来提高自己论文的创新度和针对性,杂志社编辑那里论文如海,如果编辑连你的第一段都没看完就关闭了,可想而知,机会就是这么浪费的,即使编辑能读完你的论文,也不代表就通过,可能论文还需要修改和润色,这种情况也可能会重复的修改来达到要求,这样一去一来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什么时候发表论文比较合适?论文在写作完成,检查没有问题之后,就要选择期刊进行投稿了。论文在投稿之后通常会有三个审稿环节,分别是初审、复审、终审。这一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对于作者来说也是非常的煎熬的。因此作者们最关心的也是这一时间问题,那么论文什么时候投稿发表呢? 这个要看作者是投稿的什么期刊了,期刊级别的不同,审稿周期和发表的时间也是不同的。省级的刊物发表的时间一般都是比较短的,审核的周期大概在一到三个月左右。核心期刊的话,核心期刊是都需要预约排版的,审核相对来说也比较严,因此时间相对也要长一些,一般8个月到一年,有时候可能还要长一些。 因为发表论文一般要经历以下过程:投稿、审稿、录用/被退稿、修改润色、终审、定稿、校对、排版、印刷、出刊、邮寄。尤其是审稿,作为论文发表前必不可少的流程,论文审稿时间是整个论文发表过程中占用时间最长的。如果一次性通过还好,要是因为论文内容问题出现反复退修、审稿,势必直接导致论文发表时间增加,在投稿前对论文进行修正是非常有必要的。 需要提醒作者的是,虽然说现如今有很多的刊物都变成了月刊、半月刊,甚至旬刊,但还是建议作者们提前做准备,尤其是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是各地上报职称材料的高峰期。可以说是各个正规生物杂志社都面临着稿件大量积压,版面十分紧张的情况。所以说,就算作者是这个时候要发表论文,也是提前准备好的好,这样到时候直接发表就可以了,根本就不担心时间来不及。 当然,想要论文发表周期快,就要做到论文质量高;论文内容能够引起编审人员的阅读兴趣,标题有吸引力;论文的字数和格式要符合所投稿期刊的要求。这样,论文在审稿的过程也能够更加的顺利,论文发表的周期也就会快很多了。

问题一:论文投稿到发表一般要多长时间?怎么样发表比较快? 你要自己向杂志社投稿,需要等待的时间就比较长,而且如果不通过审核,你的论文就会石沉大海。这样容易耽误事,找个论文网帮你发表,我以前找学位论文网给发表了两篇论文,两个月就出刊了。 问题二:发表论文需要多长时间? 发表一篇省级的论文最快要一个月左右 因为以前我和我们同事发的挺多的,一般周期我还比较了解 网上有很多说一周即收到书,那种就不要相信了,最快也要一个月的 别太着急,容易上当 我们以前单位都是在信远论文网发表的,书也收到了 发表论文这种事不能太着急,选择一本合适的期刊,正规的期刊发表吧 问题三:发表一篇文章需要多长时间? 学报的级别不同,时间不同, 文章的质量不同,时间也不需要同, 用钱多少,时间也不同! 如果有特殊关系,文章质量也不错, 最快需要2―3个月, 一般的需要半年左右! 一级学报最少需要1年左右! 问题四:一般职称论文要多长时间可以发表? 不同的杂志出版周期不一样,一般要两三个月(特别快的一个月左右甚至半个月, 一部分可以办理特别加急发表 ),杂志有个出版周期的问题,而且有的杂志版面很紧张,所以,如果用,应尽早预订,不宜临时抱佛脚,以免被动。每年三月份到十月份,是各地陆续上报职称材料的高峰期,各个正规杂志稿子都大量积压,版面都比较紧张,有的杂志可以安排的论文又很有限,因此应当及早准备。早准备,早受益,拖拉很有可能误事。 问题五: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要多久才在知网检测的到 一般1-3个月,期刊一般比较快,如果是学报,就有点慢。再一个,核心刊物会更慢一点。 问题六: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一般多长时间能出稿? 一般快的话1-2个月,慢的话3-4个月,这要看你怎么发表了,现在发表的话,不过两个方法。 问题七:核心论文一般要多久才能发表到期刊? 10分 如果你的讠仑文内容和质量符合杂志的要求,一般从投稿到发表需要一年时间吧,通过中介可能会快些,不过费用相对较高,具体可参考本人网攒。 问题八:论文投稿到发表一般要多长时间要怎样发表比较快?有什么好的网站能进 论 文投稿 到 发 表 一 般通 过 审核 就 是 两 三 天 问题九:发表的论文投稿后一般等多长时间呢? 你好!论文投出去后,第一步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第二步外审,外审得三个月左右,所以到收录至少8个月左右。祝你投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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