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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问题视野中的东亚经验

2016-04-14 10: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如果说人口问题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瓶颈”冋题之一,那么,“三农”问题就是人口问题的另_种表现形式。“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这_问题的产生及解决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一是农民人均农业资源的拥有量;二是在此基础上国家的农业政策。中国农民人均拥有的农业资源量不多,国家又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这就是中国农民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有若悠久的农耕文明,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农业。在长达2000多年的传统社会中,中国农业养育了约占世界20%~30%的人口-直至工业革命之前,中国已拥有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先进农业技术和精耕细作的经验,但正是因为拥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精耕细作的经验,才使得有限的土地上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使得近几百年来,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农业的增长速度,农业也是在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下继续其总量增长,也就是说,出现了有增长没发展的“内卷化”状态-人n的过度增长使中国农民拥有的人均农业资源量在近几百年里大大减少,农业结构长期得不到改善,效益难以提髙,农民生活长期维持在仅能糊口的水平。中国人口问题的实质是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矛盾,就农民问题来说是农民的数量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之间的矛盾》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马寅初、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受过现代科学训练的学者,清楚地认识到人与资源的尖锐矛盾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瓶颈M问题,并呼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缓解这种矛盾。可惜的是他们的呼吁在当时没有得到重视,因而导致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在20世纪50年代后进一步激化,在农民人均农业资源大量减少的同时,国家又实行了歧视农业与农民的经济、社会政策,这使得农村社会发展长期处在一种“贫血”状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已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种加速度的趋势,在面临着各种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各种各样的挑战也并存着。在温饱型的传统农业走向市场、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农村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农民在市场交易中所处的地位等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必须直面的问题。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对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认真的思考,同时也需要借鉴他人较为成功的经验。


  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省,除日本的工业化程度比较髙以外,日、韩、台三地在20世纪50年代,其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与中国大陆荷一定的可比性.他们的经验应该对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台湾农村发展经验


  为对抗中国共产党在大陆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败退到我国台湾的国民党也痛下决心进行“土改'其基本做法就是用渐进温和的方式,以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培植自耕农为目的,变°大地主、小佃农M为“小地主、大佃农”。为此,从1949年上半年国民党在即将败退台湾之际,就开始由主政台湾的陈诚拉开了“土改”的序幕,其全部过程包括“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3个部分.


  鉴于台湾土地兼并严重、価租率髙的特点,抗战期间曾主政湖北推行过“二五”减租的陈诚,于1949年4月14日推动台湾省议会通过《台湾省私有耕地租用办法》,并正式公布实施。该《办法S规定,把佃农收成的25%作为生产成本,余下的75%由地主与佃农平分,地主和佃农各得收获物的37.5%,这就是“三七五减租。”1951年初,国民党在台湾领导的“土改”进人了第二个阶段即“公地放领”,’把台湾公有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1%强)放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地价数額为放领土地全年正产物价格的2.5倍,分10年还淸,不计利息,交付的地价按稻谷实物计算。1952年底,台湾的“土改”进人第三阶段,根据台湾省议会通过的《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草案》,决定征收地主的土地,交给农民承领,其办法是:地主可保留私有或出租耕池水田3公顷、旱地6公顷,趄过限额的部分由政府征收,放领给现耕农民,地价与放领的公地相同,其中3成付给实物土地债券,七成付给公营亊业股票-国民党在台湾进行的土地改革,基本上以有利于农民的方式解决了台湾的土地问题,培植了庞大的自耕农群体,减轻了农民负担,使社会财富发生了有利于农民的分配。地主在失去土地后,把所得地价款投向了工商业,促进了台湾工商业的发展。从.20世纪60年代起,台湾开始实行以“出□导向”为主的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结构开始转铟,逐步从一个农业、农村社会过渡到工业、城市社会,职业农民的人数大大减少。为应对土地分散、农户经营规模小、_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台湾又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土地整理、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农业基础”为目标的“第二次土改M,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成果显著,此后,台湾农业所遇到的问题基本上是国际化、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农民问题和农业问题不再成为台湾的一大社会问题。


  台湾在完成其土地改革的同时,也对日本统治时期的农会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也成为农民与市场联系的中间桥梁,即农业技术的改善和推广、农业教育、金融服务等都由农会负责,因而对促进农业发展贡献巨大,一方面,达成了农业部门内土地之重新分配,并使所得分配趋于平均f另一方面*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髙了农村购买力,为经济发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的来说,台湾的土地改革基本上实现了“以农业培植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目的。并基本上实现了乡村建设运动领袖之一的梁漱溟所提出的“复兴农业,以农业引发工业》的发展目标。组织了农民农会,并由农会来负责农业技术的改良、水利的实施、农业金融的拓展、农业教育等。由于农民收入的提髙,农村的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二、日本农村现代化的经验


  日本是个岛国,耕地面积只占其国土面积的13.6%,19JM年,人均耕地面积仅0.39公顷战前的日本土地集中化程度很高,无地少地农民占农村人口的多数,战后在美国占领军的命令下,于1946年10月通过了《自耕农创设措施特别法方案:f和《农地调整法修改方案》,其主要内容是:①对不在村地主的土地不予承认,其土地全部由国家征购。②在村地主的自耕地最多保留3公顷。③钮过保留标准的土地由国家强制收买,优先出售给土地的原有佃农。④佃耕地租全部改为货币制,地租分别为水田收获物的25%和旱田收获物的15%。⑤保障农民的耕作权>_土地的买卖和借贷需得到市町C镇)农地委员会的认可。政府从地主手中收买土地,以低价卖给农民,使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有了面积基本相等的归自己所有的土地=政府在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对自耕农的小规模经营给予支持和保护,从而使小规模农户经普作为日本农业最基本的微观经营组织形式得以巩固和维持下来,可以说,日本农地改革彻底瓦解了战前延续下来的寄生地主制?使农村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革。


  日本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耍依赖日本工业的髙速发展。明治维新后,政府大力倡导发展工业,农村中既有以传统农村工业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工业(指在战争期间,曰本政府把许多工厂疏散到农村,战后有一部分就留了下来),又有为防止城市人口的过分集中和农村人口的过疏化,政府采取政策鼓励工厂“下乡”,这些外来的企业通过系列承包制与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结合起来.形成的一元化产生结构。这些工业对地区的经济结构1地方财政和居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随着B本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日本农民人数在下降的同时,兼业化程度也很髙,而且以非农业收人为主的第一兼业农民占日本农民的大多数《日本战后农业的发展还与农业协同组合在农村中的作用分不开,日本战后的农业协同组合(农协)是农民自愿结合的组织,分为基层农协、农协联合会及农协中臾会三大层次。按其业务对象和经营范围不同又可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以本地区的农家为服务对象,业务包括所有农业部类,且经营范围很广,不仅包括购销、信贷、保险、农产品加工、存储、农村工业、技术指导、农业信息,还包括生活服务,医疗卫生,等等。在日本经济进人髙速增长时期后,农协适应农业专业化、机械化和市场化的需要,在组织机构、农产品流通形式、副业范围等方面不断调整,不失时机地发挥自身优势,依循政府的农业政策,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促进了日本农业的发展,为振兴日本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


  日本“农协”作为一种社会中介组织,在日本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农协”是一种农民的自治组织.是分散的小农进人市场的中介桥梁.它极大地提髙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分散的农户难以抗衡较大的自然灾害,经不起市场风浪的冲击,缺乏与市场广泛联系的中间环节,因此极需要各种社会化的中介服务,而“农协”或农业合作社正好可以大显身手.其在农产品的加工和运销、农用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科技的推广、农业教育的开展及组织生产协作等诸多领域都可以有所作为。


  日本农协既改善了农民的交易地位,又减轻了市町(乡)政府的行政负担,承担了农村主要的经济功能。从_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重视国民的社会保障.教育、安全、医疗制度等各种保陣都规定由地方行政机构负责,村落的经济功能也由“农协”承担,这样,村落就成了村民日常生活的场所。在今天的日本村落社会,自治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团体仍然保持着严密的组织,而且充满活力,村落社会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中相互扶助和感情交流的场所。


  三、韩国农村现代化的经验


  韩国是除日本、我国台湾省以外农村现代化事业卓有成效的另一个地区。同日本和我国台湾省一样,韩国在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后也进行了成功的土地改革,使韩国农业得到了恢复。1950?1961年间,稻谷产量年递增5.1%,粮食自给率达到85%*20世纪60年代.还启动了以“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战略,韩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由此大大加快。同一时期,韩国由于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对农业的发展有所忽视,造成了粮食供应和加工业的农产品原料严重不足》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政府收购农民的大米和小麦的价格只有市场价格的n同城市相比,农村农民收入低、生活艰苦、居住简陋。城乡收人的巨大差距,吸引了大量靑壮年农民进城。面对城乡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韩国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初把农村开发列为国家发展战略,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新村运动'


  “新村运动”初期,政府设计了20多种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工程,如桥梁、公共浴池、饮水工程、洗衣池、修筑河堤、乡村公路、新村会馆等,让各地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当地需要的项目,政府免费向各村发放一定数目的水泥和钢筋支持这些项目建设。1973年,政府开始对不同情况的乡村进行分类,全国的乡村分为3类。一类是基础村,新村运动的内容是继续改普生活环境,培育自助精神;二类是自助村,运动的内容是改良土壤,疏通河道,改善村镇结构,发展多种经营,扩大农业收人;三类是自立村,运动的内容是发展乡村工业、畜牧业和农副业,鼓励和指导农民采用机械化,电气化、良种化等先进技术,指定生产标准,组织集体耕作,建立标准住宅*修建简易供水、通讯和沼气等生活福利设施。通过20年的_努力,《新村运动”取得了令人瞋目的成果,韩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大幅提髙,实现了经济起飞,城乡发展的差距大为缩小。根据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和韩国政府的统计资料显示,1993年韩国GNP达7660美元,农村居民人均收人达到城市居民的95%,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21%,雜国已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可以认为,韩国的“新村运动B是韩国民族突破历史性贫困和外国殖民侵略而进行的一场革命.其目的是通过提倡“勤俭、自助、合作”的精神来建设一个“新社会,新韩国'进人21世纪后,韩国的“新村运动”又进人了第三个阶段,运动初期由政府提倡、督导,带有很强的“官办”性质,目前完全变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民间社会运动,并且提出了新世纪更高的发展目标。


  韩国的农村现代化亊业是以政府为主导、借助“新村运动”来实现的。政府在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新村运动”不仅推进了韩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t而且也基本实现了“新社会、新韩国”的战略目标。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1日、韩、台三地的农村现代化进程各具特色,但也具有共同的特征:


  其_,三地都在政府的主导下,用和平渐进的手段进行了土地改革,淸灭封建土地制度,在农村实现了地权的相对平均化。


  其二,三地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不平等交换的问题。日本是靠“农协”这种农民的自我组织以及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台湾是靠土地改革及“第二次土改”、韩国则是靠‘‘新村运动”来解决这_问题的,


  其三地都不同程度地扶持农村工业,引导工业下乡.让农民能够享受工业化带来的好处,为农民提供农业以外的收人机会,因而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在完成工业化以后,又不同程度地实行农业保护政策,保护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


  其四,三地都比较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在市场条件下,.如果没有合作组织,农民很难在市场交易中保护自已的利益。农业合作组织是科学技术进入农村、工业引进农村的有效载体,又明显既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这种农民自己的组织不仅为农民的生产提供各种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也为农民提供了各种生活服务,让农民在享受现代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现代文明带来的美好精神生活。


  三地都比较重视农村、农民的教育。国民教育由政府负责以后,三地的社会中介组织都比较重视农业技术教育、合作教育和农民的现代生活教育。在台湾,是由政府的“农复会”和农会一起来做这项工作;在日本,这也是“农协”的日常工作内容;在韩国,除“农协”在做这项工作外,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新村运动”还特别强调旻培育农民“勤俭、自助、合作”的精神,把精神训练视为“新村运动”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东亚三地农村现代化的经验应该对我国大陆解决“三农”问题有着一定的启发意义。尽管现在我国大陆与三地存在一些不可比的因素,但还是可以从其经验中得到有益的启示,这种启示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是必须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农民作为生产经营者*其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必须确立,与之相随的就是农民的身份自由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比如上世纪30年代农民的身份自由和土地的私有并没有导致农村的发展和农业、农民的市场化进程,但东亚的经验表明,如果没有农民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农民的身份自由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农业的现代化是难以想象的。


  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必须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进行某种程度的保护。因为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农业占GDP的比重都很小*但间接与农业相关的行业却很多,这些行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和税收,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不是无关紧要的,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萎缩会产生政治、经济的连锁反应,引起社会的动荡与不安。采取何种手段对农业进行保护,在不同的国家中是大不相同的,但农业需要进行保护这是共识,这种保护也是政府应对市场失灵的一种手段。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对种植粮食给予补贴,对购买大型农机的农民进行补贴,这实质上就是政府对农业的一种保护。


  三是必须让农民组织起来进人市场。分散的农民难以抗衡市场中其他有组织的力量。保护农民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用组织手段提髙其谈判地位,减少其交易成本,应该说,中国自己的实践和他人的经验都证明,各种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农民的一种有效形式。除各种专门的合作社外,农民的地方自治组织也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不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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