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观是主体在具体历史实践中对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进行循环反复的理论认识、价值反思和实践检验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在“概论”课教学中,应在把握历史的同时,立足社会发展新常态,在还原历史过程、解读理论逻辑、把握历史定位的理论维度,在界定价值主体、审视价值标准、明晰价值期望的价值维度,在回归实践品性、树立实践思维、认清实践条件的实践维度,引导大学生形成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动态的科学社会主义观。
科学社会主义观是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整体性问题的看法或观点,是在动态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充分整合真理与价值的历史范畴,是在内外交互活动中,主体对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进行循环反复的理论认识、价值反思、实践检验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这意味着,我们应该以整体的、历史的、具体的视角,在理论维度、价值维度和实践维度,引导大学生以真理和价值相统一的逻辑建构科学社会主义观。就“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的科学社会主义观教育而言,在把握历史的同时,还应立足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着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的教育,使当代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获取准确认知、提升价值自觉、落实科学实践。
一、理论维度: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定位
在理论维度上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辩证统一的角度准确透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定位,正确分析其与现实矛盾的关系,是在“概论”课教学中加强社会主义观教育的首要任务。
1.还原历史过程,探索生成根据
还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演进历程,探索其与物质条件的关系,回答其历史根据和必然性问题,引导大学生知晓、理解、思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高尚的价值追求从何处来、为什么而来以及向何处去,并以整体的、历史的、具体的眼光分析、把握和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的必然性及其规律,可以使社会主义理想抛离美丽神话的谬论获得其真实生命。在整体视角上,“概论”课教师可以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背景和实践基础为具体材料,分析每一阶段不同性质和不同特点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由当时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改革开放等实践活动为线索,厘清社会主义在中国从初见熹微到当前发展状态的过程环节,把握其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在具体视角上,“概论”课教师可以就某些重点的理论问题进行历史回溯。在讲解理论内容之后,给学生分析其历史原因、形成过程、以及这一理论对社会实践的效应,收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的课堂实效。如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这一理论的把握,除了解读其28字的表面含义外,还应揭示其所内隐的以历史真理论和历史价值论为标准的社会主义的两个客观必然性基础:一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决定作用和趋势,一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价值选择。若以这两个客观必然性为内在尺度,回顾社会主义本质这一理论从1980年到1992年的形成历程及其提出前后新中国面貌的演化轨迹,就能化抽象为具体,使学生明白社会主义本
2.解读理论逻辑,透视内在灵魂
理论逻辑探讨的是基于社会存在这一现实条件之上的社会意识的内在联系,透过社会意识的内在逻辑结构探索其内在本质,是对某一事物的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三者相统一的逻辑,其内在灵魂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社会主义现实进程中的动态的历史存在。摸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三者的内在逻辑,抓住其与科学社会主义一脉相承的内在尺度,使大学生认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是破除当前部分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模糊认识的关键一步。从横向上,在讲明道路选择开辟了制度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制度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是坚定道路的根本保障,这二者又合力推动了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的基本逻辑关系之后,在“概论”课教学中,还应强调这三者相统一的理论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的相伴相生,展示出理论与历史的辩证关系。理论逻辑的起点是实践过程的现实社会条件,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理论逻辑的发展过程就是实践过程的总布局,而理论逻辑的终点就是实践的总任务。从纵向上,为了论证这一理论逻辑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概论”课教师须清晰分析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在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上传承与创新、普遍与特殊相融合的内在关系,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讲述,若要帮助大学生正确理解现有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间同根同源的关系,消除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趋同的谬论带来的消极影响,则须强调,市场经济的创造与实施,是遵循了马克思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客观前提下,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科学社会主义制度设想。
3.把握历史定位,分析现实矛盾
在“概论”课教学中通过回溯历史、探索本质可以引导大学生清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一个“时间段”这一历史定位。任何历史都是运动的,而 “运动本身就是矛盾”[1]。科学把握其历史定位对于大学生正确处理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的现实矛盾和问题颇有意义。这一历史定位有三层含义:基于人类社会的演进,其处于社会主义这一社会形态;基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运动,其处于初级阶段;基于中国社会进程,其处于当前的时代结构之中。据此,我们可以引导大学生科学推导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处理的自身与其他方面的几个矛盾和关系:其一,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关系;其二,与共产主义的关系;其三,与当今历史结构的关系。其中,其与新常态下的历史结构的关系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就现阶段来说,我们的实践活动将不断在创造性转化和解决这三类矛盾的过程中向前发展。如关于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新中国初期,受封建专制主义遗留的长期消极影响,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的民主并没有得以全面的制度化、法律化和权威化,以至于个人专断、个人崇拜和文化大革命发生,是第一类矛盾关系的表征。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思想更加解放,对封建专制思想的进一步肃清,八二宪法确立了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使民主得以法律化,但尚未得以具体的制度化,这又表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与民主相对于共产主义理想来说还不够成熟,需要不断完善。时至今日,为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给予全面深化改革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的建设作了总体部署,尤其是对立法领域的重点规划,将极大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法治进程,这属于第三类矛盾运动。
二、价值维度:理性思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支撑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人类历史就是在实践活动中追求和实现主体价值的过程,价值关系普遍地存在于人的社会关系。因此,反映社会关系的观念也必然包含着价值思辨。价值思辨是主体基于知识性的了解,对自身及客观外界事物,建立价值主体意识、把握价值标准、进行价值反思判断、执行价值期望的价值意识建构过程,是主体形成科学观念、进行理性实践的中心枢纽。因此,在理论认识的基础上,还必须在“概论”课教学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价值论证,促进价值自觉、激发价值反思,赢取价值认同、价值顺应。
1.界定价值主体,促进价值自觉
社会历史活动及其构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双向结构、内容和过程。通过这一相互作用,主体在其价值意识支配下进行意向性活动并建立起最终表现为意义关系的社会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就是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进行价值选择建立的意义关系,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同作为价值主体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及其条件的变化互为表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执政理念就是这一原理的诠释。为了消解部分大学生对“人民”这一概念抽象空泛的认识,首先,在“概论”课中要强调“人民”这一范畴整体的、历史的、具体的凝聚化与多样化相统一的指向。它不是绝对抽象的实体,而是对在中国社会进程中实实在在的群体和个人的统称。这一范畴以凝聚化的形式突出了个人的多样化现实,明确了每一个人的地位,保障了每一个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基本权利。其次,“人民”这一概念是主客体相统一的范畴。价值的实现是通过现实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来完成的,人既是价值的主体,也是价值关系中的客体,这决定了人是创造与享用、权利与义务、历史描述与价值立场的复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每一现实的人都以自觉的主体意识积极创造,幸福享用,充分发展。对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的界定与强调,可以深化大学生对自身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必然性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提升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主体的意识,促进大学生完成从模糊认识、盲目认同到在情感上自觉信服、在实践中主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变。
2.审视价值标准,激发价值反思
主体存在与价值标准具有直接同一性。一切价值标准依赖于主体的本质、存在和内在规定性,依赖于人的实践活动与整个世界的相互作用。这决定了价值标准是一种事实性的存在,不依人的纯粹主观心态随意改变,而是通过实践活动产生的价值事实中的“价值”的性质和程度客观呈现出来。随着历史循序演进、主体不断发展,价值的具体标准也渐进改进,这意味着主体要有一种价值的反思和抽象逻辑思维意识,思考、理解和领悟对象的价值和意义的本质,依据发展着的价值标准对价值选择和判断以历史的观点不断有序调整。譬如经济工作,在革命年代,“经济建设必须是环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的”[3]。在这一阶段,经济建设的价值表现为革命战争的供给力量、辅佐力量。而在和平年代,经济建设处于一切任务的中心,其价值主要为推动人民共同富裕、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这两种价值事实表征出了在不同历史条件、需求和能力的情况下,受价值标准支配的经济建设价值的不同性质和大小。在“概论”课中通过引导大学生对价值标准把握,提升大学生对价值标准的更加客观和准确的能动反映意识,可使大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自觉进行体验、理解、领悟的理性价值反思和价值思维逻辑结构活动,认识和肯定其价值与意义之所在,审时度势地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保持科学性、有效性,在不同时期自我调整和完善的必要性,增强在共同理想追求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政策、遵守各种新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明晰价值期望,提升价值认同
价值期望是群体共同价值目标的集中体现,是群体按照自身的本位价值及其规范对个人提出的要求和期待,是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予以接受和执行的价值意识和价值目标。在价值期望和执行价值期望的格局中,价值认同得以建构起来。价值期望“愈是明确,愈是自觉地提出其哲学与目标,并使其具有鲜明的个性,也就愈能社会化个体,愈能吸引个体对群体的价值认同和归属”[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群体价值,其价值目标在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因此,在“概论”课教学中,必须明确阐述这一价值期望的理论依据、概念内涵、方法原则,显示其作为中国社会共同价值的独特魅力。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这一最终价值目标沦为遥不可及的“乌托邦”,概论课教师还应结合时代环境和客观条件,讲述现阶段贯穿终极理想精神的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如对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解读,“概论”课教师可以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展开。全面深化改革是基于新的历史起点以解放思想、破除体制弊端为目的的战略部署,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宗旨则在于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制度保障,这二者是“一破一立”的关系,同时二者又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关键驱动力。这样,就可以使大学生实时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具体走向,以立足于现实的心态,稳健地树立价值理想,践行价值目标。
三、实践维度: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品性
“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法子解决的。”[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得到感觉经验、经过价值判断和推理阶段、最终获取理性认识并建构科学社会主义观赖以生存的土壤。与此同时,立足现实、依据实践的发展而完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生命和原则。在“概论”课教学中,以现实实践及大学生对其的理解为基础,深刻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实践品性,引导大学生树立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实践的历史的思维方式,对其建构与时俱进的科学社会主义观有决定性作用。
1.回归实践品性,强化本质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在历史逻辑之上建构的真实具体的价值形态,其生命存在的本质和优越性的载体在于代代相继的动态实践,在于不断解决现实问题进行价值实现的过程。而依据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运动,这一实践过程无限的历史延伸则取决于对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本质这一实践内容的不断实现。在“概论”课教学中,以现实实践活动为基点,要通过讲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面对出现的难点问题,我们党和人民始终坚持贯彻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回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之源,不断解决现实矛盾推进社会进步的实践经验,提升大学生对实践品性的重视,强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以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的实践课题。如关于新常态下的民生问题,面对与大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贫富差距问题、医疗问题、就业问题等中国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概论”课教师可就十八大以来,针对上述民生焦点,中共中央在“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原则上,作出的理顺收入分配秩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等决定和出台的相关意见和具体规定进行讲解。这样,便可使大学生结合自身日常生活实践,切实关注和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动态生成的实践品性。
2.树立实践思维,促进思想解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基于现实的中国国情改造现状造福于民的实践本身,这一实践品性彰显了如何看待和对待社会主义的内在尺度即实践的历史的逻辑。因此,是否贯彻实践的历史的思维方式、不断解放思想,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进程兴衰成败的关键,正所谓“实践发展无止境,思想解放无止境”。在社会建设的新常态下,针对大学生依据生活实践形成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的各种自发心理,“概论”课教学应把握好社会主义观教育的时效度,帮助大学生树立实践的历史的思维。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点出发:首先,在实践的起始阶段,要引导大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不是依蓝图而一成不变的目标、模式和标准,而是一个根据实践情境,不断探索、不断创造、不断发展的历史范畴,促进大学生把“什么是、如何建”作为一体性问题,打破先有“什么是”的蓝图再依图建设的僵化思维,做到设计者与建设者的双向合一,这是树立实践思维最为关键的一点。其次,在实践的过程中,面对因问题的动态演化所呈现的新特点新表征,引导大学生在实践思维的指引下以开放的心态打破固有藩篱,以全新的眼光和思维对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进行认识、遵从、把握与超越。再次,在实践的暂时结束之时,引导大学生保持前瞻性意识,也是其树立实践思维的必然要求。实践不仅仅是就问题而解决问题,还应该基于实践经验,总结客观规律,把握发展情势,在全局性和战略性高度,对下一阶段实践的可预见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3.认清实践条件,增强实践理性
客观世界的现实性决定了实践过程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影响着实践的成败得失。实践条件的认清,实践的理性慎思能力的掌握,是大学生能否把理性认知、价值认同转化为科学实践的决定因素,是“概论”课科学社会主义观教育过程的最后归宿之所在。要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引导大学生在调查和认清围绕自身的全部现存条件的结构、层次和运动规律的前提下,顺势而为。那如何为之?则要从主体与客体两个尺度出发。马克思主义认为由“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客体尺度和依“本质力量的性质”存在的主体内在尺度统一于人类的对象化活动之中。这表明正视“两个尺度”的现实性,自觉地恰当把握自身的需要、目的性及现实能力,深刻认识和不断探寻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和规律,提高“主体客体化”程度,是我们进行理性的判断、抉择与行动,实现“客体主体化”,不断提升“获得感”的前提、边界和条件。比如当下的改革大业,要想使改革主体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顺利落地,就问题而对症下药,则必须摸清深水区下的各种障碍和陷阱,并厘定结构、分清层次,人为的、非人为的,主要的、次要的,远的、近的,显性的、隐性的,等等。依据这一方式进行调查,我们很快便可摸透改革的阻碍可以分为来自上、中、下及侧面的四股势力及其瞬间凝结体:自上的“政商联手”利益集团、在中的部门本位主义、于下的消极作为和在侧的分众化盲动力量。就此,我们便可具体分析每股阻碍力量并制定具体目标、方案以各个击破。
作者:徐瑞鸿 戴钢书 来源: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