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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

2016-07-27 09: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协的重要场所,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并将其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人民政协有效贯彻落实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通过对协商民主的理念、时代必然性的叙述,深层次挖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进程中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效措施,以满足协商民主发展需要。

 

  当代意义上的协商民主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它是西方政治学家提出的关于国家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论,实质是西方过往的民主理论替代品。它强调民主决策是公民在平等基础上共同讨论的结果,通过探求理性的交流来追寻合理替代,并依法作出决策。

 

  一、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念的起源

 

  中国的协商民主与西方的协商民主虽存在共通之处,但它根植于于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之上,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形式。

 

  在中国,政治协商可谓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公元前841年周朝建立的议事共和,产生了政治协商。不过,当时的政治协商是一种非对称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发源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1949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由此,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发挥重要作用。1956年,我国社会经历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提出了与民主党派之间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巩固并发展了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爱国统一战线与新形势下的政治协商制度得以继续坚持和发展,并形成了符合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与政治协商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分化加快,冲突更加严重。因此,缓解矛盾,促进和谐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协商民主在接受社会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差异性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最大限度解决冲突,缩减差异,促成社会和谐。

 

  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时代必然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顺应世界民主政治潮流,也体现了我党和我国人民卓越的政治智慧。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之上的活动。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实践是一切关系和实践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主义实践理论的唯物性、辩证性特征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协商民主实践在我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和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自抗日战争时期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尝试,时刻践行着中国共产党和各党派人士协商合作理念。一届政协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一制度在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协商机制和实践在广度和深度都取得了较大进步。

 

  ()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成长沃土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理念,将人的自觉、治国定邦及拯救社会密切相连,成为历朝历代知识分子的笃定追求,将参政议政、协商议政贯穿于自身的社会理想和人生抱负中。同时,和为贵、重和谐等所体现的政治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所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建言献策,寻求平衡社会阶层的利益,体现了和谐的价值目标。

 

  ()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核心价值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体现的通过协商实现民主与法治的统一,进而将公共性意见纳入国家政府的决策中,实现人民主权与个人权利的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为民主党派提供协商议政的制度平台。中国共产党奉行的执政为民理念,时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其践行人民当家作主,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实践。

 

 论新时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进程中的制约因素

 

  人民政协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作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其协商民主形式多样化,效果更加明显,但是在协商民主的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协商民主的政治性有待突出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政治性是协商民主的应有之意。当前,协商民主的议题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范围过于宽泛,淡化了政治性。结合协商民主产生和发展趋势,突出协商民主政治性十分必要。在现行的由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党委和政府的权责得到强化和扩大,人大的职责范围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唯有人民政协的职能被弱化,尚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

 

  ()协商民主的法制化建设有待加强

 

  《宪法》是法律效力最高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政治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仅在序言中有所表述。这种表述作为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依据,是对政协的肯定;但是过于简单和笼统,影响了政协职能的充分发挥。也正是这种不足或欠缺,导致现实中的协商受干扰因素较大,协商内容肤浅或流于形式,很多干部协商意识淡薄,迫切需要法律加以保障,确保协商民主真正走上法制化道路。

 

  ()协商民主执行力度有待增强

 

  由于政协职能缺少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定,而《政协章程》对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阐述过于含糊,造成政协职经常遇到困难,协商存在随意性,甚至以通报代协商,或者邀请政协委员参会替代协商。有些地方涉及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流于形式或重答复、轻落实,提案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对政协参政议政支持不够,不给他们提要求、下任务,在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不予支持,导致政协不能很好的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协商民主的批评性急需加强

 

  协商民主过于强调建设性,忽视了批评性。很多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或民主监督时认为批评政府就意味着违反了协商民主的原则,或者在提案时变换提法,力求不伤和气,忽略了协商也是产生与监督基础之上,因此,要强化批评性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效措施

 

  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框架内发挥重要作用。坚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突出协商民主的政治性,牢牢把握协商民主的政治方向

 

  人民政协要想充分发挥其政治性,就要在协商过程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在履行职能时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保障各民族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合法权利能够充分行使,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协商,确保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体制框架内稳步推进。

 

  ()推进协商民主法制化建设

 

  历史一次次地告诉我们,法制何时被破坏,民主必然被践踏。只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协商民主才能根植于中国政治体制中。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宪法》、《政协章程》以及有关文件为政协协商民主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立法资源,今后一段时期,政协工作可以此为依据,不断加强协商民主法制化建设的有益尝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民主协商。

 

  ()加强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协商民主建设

 

  针对协商民主执行力不够,提案处理流于形式等现象,政协委员要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增强办理实效,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提案办理由重答复转向重落实,加强提案质量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在协助好党委政府发展社会经济,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增强协商民主的执行力度。

 

  ()强化协商意识,创新协商形式

 

  政协委员需要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理论素养,掌握政治协商内容,形成强烈的协商意识,针对经济社会的变化和观念冲突的热点问题,敢于直言不讳。同时,要从协商民主的传统协商形式(如:会议协商、书面协商)模式中走出来,不断创新和积累协商民主形式,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协商形式付诸实施,接受检验和完善。

 

  总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适应新时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关注民生的参政议政意识和整合与协调利益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协商民主建设,协商民主制度必将朝着十八大指引的广泛、多层、制度化方向发展。

 

  作者简介:雷思,经济师,民进云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民进云南省出版传媒委员会副主任,云南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兼医药研究所所长,云南聚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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