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高校薪酬管理的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 民办高校 薪酬管理 3p模式
论文摘要: 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构建合理的薪酬制度,而民办高校普遍存在薪酬缺乏外部竞争力、内部不公平、结构欠合理等问题。构建基于3p模式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发展。
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合理薪酬制度的构建。一个完善的薪酬体系,既可支持民办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
一、民办高校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1.民办高校薪酬缺乏外部竞争力
薪酬水平是决定民办高校外部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外部竞争力又体现出外部公平,薪酬的竞争力和外部公平是诊断薪酬制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民办高校薪酬水平总体上缺乏竞争力。据调查,广东省多数民办高校副教授的工资仅与银行入职两年的大专生的工资相当,同一地区民办高校教师的收人又仅是公办高校教师收人的1/2一2/3。近几年,由于薪酬偏低导致人才严重流失一直困扰着民办高校的领导。这有历史原因,民办高校创办成本高,但投资回报收益慢。老板投资建校需要看到收益,在教学硬件设施投人固定的基础匕要降低办学成本,只有减少薪酬支出。但这样的薪酬政策必然导致薪酬待遇缺乏吸引力,较难吸引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同时,也影响在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民办高校薪酬内部缺乏公平性
内部公平性是检验薪酬制度的另一指标。民办高校近年来不断进行薪酬改革,在工资结构中加人绩效工资,按劳取酬,使教师与学校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然而,不少民办高校由于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导致绩效工资变成了固定工资的一部分,干多干少一个样,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没有形成过程激励机制,这使得一些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薪酬上没有得到肯定和激励,影响工作热情。
3.民办高校薪酬结构欠缺合理性
薪酬结构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和工作的积极性。作为个人劳动的回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这其中又有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报酬。薪酬已为大众所熟悉,但对民办高校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民办高校的收人体系仅包括传统的工资、奖金、津贴和法定福利,缺少了教工最需要的自主福利和非经济报酬,薪酬结构欠缺合理性。不可否认,工资、奖金对教职工具有较大吸引力,但对于高校教师来说,这远远不够,他们更需要在工作中得到心理或物质环境上的满足感。如良好的人际环境、弹性的工作、明确的职责、工作的自主性等非经济薪酬也是他们所需要的。
二、完善民办高校薪酬管理的对策
自2006年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人分配制度开始改革,实施岗位薪级工资制度。公办高校的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有其可取之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由于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的不到位,致使岗位工资难以真正落实;由于绩效评价机制的缺失,导致绩效工资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等。因此,笔者建议,民办高校可参照公办高校的岗位薪级工资制度,构建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基于3p模式的薪酬制度。
3p模式是高校新型的薪酬管理制度,即岗位(position绩效(perfom}ance)、工资(payment)为一体的工资模式。首先,根据教职工劳动的特点,进行职务分析,确定岗位的类别,制定出各级各类岗位的职责,并对各岗位进行编制的核定;其次,设计与岗位相对应的薪酬标准,然后,根据岗位职责,设计出工作绩效考核的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最后,使用绩效考核方案和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工资。这样设计的薪酬分配制度(如图1所示),设岗定编,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是一个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设岗定编和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的基础,而薪酬又是考核结果的具体运用。
1.设岗定编、全员聘任制是构建3p模式的基础
民办高校要真止发挥岗位工资的作用,必须设岗定编,评聘分开,落实全员聘任制。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参照公办院校的做法设置岗位
公办高校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其中正教授岗位为1一4级,副教授岗位为5一7级;中级职称岗位分3个等级,即8-10级;初级职称岗位分3个等级,即11一13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
位和普通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为了保证与公办高校岗位的衔接对等,民办高校的岗位设置可与公办高校保持一致,这样既便于管理,也缩短由公办高校跳槽到民办高校教师的适应期。
(2)根据民办高校实际情况,设定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国家文件只规定事业单位各类职称所归属的等级,并没有对各类岗位及各等级的任职条件作详细的要求和说明,它由各高校自行规定。例如,中山大学就规定一级教授的条件是院士,二级教授必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取得的科研、教学成果,或曾被评为“长江学者”,或担任全国重要学会负责人职位等,三级教授必须是取得省级教学和科研成果且教授年限达到巧年以上的人员,其余的为四级教授。民办高校参照中山大学的规定设置任职条件显然不合适,根本引进不到四级以上的教授。因此,民办高校可基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框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3)结合民办高校的发展战略,核定岗位编制数
国家对公办高校3类岗位及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已做出了规定,例如各高校最低要求是高、中和初级职称分别控制在20%,30%和50%范围内。但民办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发展战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假设某高校的战略目标是要成为省内一流的民办高校,这样的编制数不利于引进高级人才,可将高级职称的比例提高到30%,中级职称提高到40%,而初级职称则减少为30%。
(4)贯彻执行设岗定编方案,控制经费支出
设岗定编后,民办高校要严格贯彻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取得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如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视聘用岗位的需求情况按低一级职称聘任,按岗定酬。这样可使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支出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保持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2.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构建3p模式的关健
(i)设计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提高教师整体薪酬水平
民办高校可先进行薪酬水平的市场调查,了解同类高校和公办高校的薪酬水平,并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发展战略,确定整体薪酬水平。在能力允许的范同内,设计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标准,提高教师的薪酬水平。只有这样,民办高校才能在没有事业编制的情况下,留住有能力的教师,安心于本职工作。
民办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人,但学费已经没有多少上涨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可通过各种途径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例如,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承担企业课题,举办各种培训班,开展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等等,只有民办高校的经费得以增加,教师的薪酬才有提升的可能。
(2)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加大绩效工资力度,实行自主弹性福利策略
民办高校可参照公办高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但要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进行修改完善。公办高校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民办高校可加大绩效工资的力度,让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0%左右,并与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例如,专职教师有教学工作量、上课效果、科研情况等考核指标,只有达到相应的考核分数,绩效工资才全额发放,真正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民办高校可在薪酬组成中加人奖金和福利两部分。奖金发放的额度可与学校的经营情况直接挂钩,让所有教师关心学校的发展。福利是民办高校薪酬中的薄弱环节,目前不少民办高校的福利仅限于国家法定的福利,而且往往取最低标准,自主福利较少,民办高校应提高法定福利的额度,并实行自主弹性福利策略,设计富有个性化的、弹性的适合不同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例如:建立学术休假制度,让教职工有时间搞科研;制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让教职工获得进修、提高的机会;为关键人才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等等。
(3)为高层管理者和关键人才建立延期支付制度
民办高校高层管理者频频变动成为影响现今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关键才人的忠诚度,建立社会风险分担机制,民办高校可在薪酬体系中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延期分配可通过社会保险计划、员工福利计划和股权期权计划进行支付,旨在补偿风险损失。
笔者认为,延期分配制度适用于民办高校的两类人员,一类是高层管理者,如校长、书记,这样可以避免高层走马灯似地换人,避免急功近利;另一类是关键岗位的教师,如学科带头人,使其将自身的前途与学校的命运联系起来,也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梯队的发展。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是构建3p模式的保证
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控制和反馈是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绩效考核既是控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反馈的具体内容。
(1)成立民办高校及各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
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要按照重心下移、分权管理与责权利统一的基本要求,成立学校及各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遵循重点突出、适用普遍、简单易行、分类考核和客观评价为主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校考核领导小组对系(部、处)级单位进行考核,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对具体岗位个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2)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民办高校具体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与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例如: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且作为优先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停发半年,且取消其当年职务或工资的晋升资格,对其个人予以培训、调岗。同时,系部处的考核小组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让考核真正达到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质量的目的。
(3)建立退出机制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民办高校可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教职工约定考核结果不称职视为不胜任工作,要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累计两次考核不称职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管理的开题报告
1 研究背景
现代市场经济中,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最主要最敏感的管理环节之一,对企业的竞争能力有着很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逐渐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的自身行为。当企业真正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之后,如何搞好企业利润在自我积累与员工分配之间的关系,从而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能保证员工从薪酬中获得经济上、心理上的满足,激活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已成为企业自身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本文以一家小型外贸公司——上海卫利公司为例,从简单问题的发现,分析以及如何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并总结出了薪酬管理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对其组织架构和现有薪酬管理体系进行了剖析和问题的诊断,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员工类别重新改进设计了薪酬管理的方案,从而使其在工资及福利方面更完善。企业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认可性、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等基本原则。一个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一个企业的社会竞争能力。
2 文献综述
薪酬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分配问题,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上,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探索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如果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实现薪酬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系统化造成了很大障碍的话,那么,今天这种市场经济环境已经为企业薪酬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即使对私营企业来说也是如此。
本文在写作准备过程中,收集与参考了一些资料。
其中,兰斯·A·伯杰(Lance ),是斯·A·伯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这是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在薪酬和变革管理领域中业绩较佳。他写的《薪酬手册》无论是在美国国会,还是在美国管理协会,以及美国薪酬协会中,他都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具有很多实际性的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而文跃然写的《薪酬管理原理》是目前国内最新的具有一定原创性的薪酬管理教材,是作者根据中国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管理的实践,以及多年的讲课积累和给国内许多著名企业咨询经验编写而成。全书从战略的.角度论述了薪酬管理新的理念、技术和流程。
张建国著的《薪酬体系设计》,则是总结了作者多年置身于中国著名企业中在薪酬制度设计方面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深刻领悟到中国在现代化企业从小到大发展过程中的陷阱,以及跨越陷阱的成功方法。
加里.德斯勒的《人力资源管理》一书的目标一直是为学生以及实践中的管理人员以易读、实用的方式,对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和人力资源管理技巧进行完整而全面的阐述。而其他的学者对薪酬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见,薪酬管理是一门非常重要的问题。于是我选择了这个论题来探讨我工作的公司的实际薪酬管理上出现的问题。
3 研究路径/论文(设计)框架
一、薪酬管理的概述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薪酬管理的原则
(三)薪酬管理的难点
二、卫利公司薪酬管理的现状
(一)卫利公司概况
(二)卫利公司现有薪酬体系状况
(三)薪酬发放
三、该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该公司薪酬管理的建议
五、结论
4 参考文献
[1]兰斯.A.伯杰等,《薪酬手册》(第4 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 版
[2]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张建国,《薪酬体系设计》,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 版
[4]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第10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5]王学力,《现代企业薪酬设计技术》,1999年
[6]孙海法,《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7]约瑟夫·J. 马尔托奇奥,《战略薪酬: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8]石金涛,《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9]王琪,《浅谈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制度》,西安教育信息网
[10]龙朝双、张梅珍,《国企经营者薪酬创新激励的微观分析》,中国知网空间
[11]叶仁荪、王亚平,《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选择与创新》,维普资讯网
[12]侯清麟,《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报酬激励机制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13]董建斌,《浅析企事业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公司员工流失机制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公司员工流失机制开题报告,我们来看看。
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逐渐显现出民营企业在资源配置优化、经济效益提高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它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据《中国经营报》 调查显示: 全国民营企业特别是规模小于500人的民营企业员工流失率高达50% 左右,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约有20%的人寻找跳槽[1]。曾经有一项调查表明, 对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48位被访者, 调查人员问了他们曾经在多少家单位工作过, 30%以上被访者曾经在2-3个单位工作过, 而更换工作比较频繁的在4个以上单位工作过的人占13%, 很多民营企业每年都有近百名员工流失, 进入竞争对手的阵营——外资企业。从这些数字足够说明民营企业员工流动率较大,流动速度较快, 并且会有不断增长的趋势[2]。
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9年,占全省经济比重高达94%。在中国五百强民营企业中,浙江名企占据半壁江山,综合实力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名。但当前的实际状况是,中小企业员工流失相当严重。人员频繁流动的结果往往影响员工稳定工作的情绪,造成不少员工短期行为心理。人才流失问题成为众多企业特别是没有竞争优势的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XX公司位于绍兴杨汛桥南畈工业园区,是中国轻纺城——绍兴中小民营企业中的典型,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控制并降低XX公司的高员工流失率已经成为该公司管理层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所面对的和所学专业知识,选择XX公司员工流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对改善XX共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员工流失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勒温(Lewin)提出,个人的工作绩效直接受个人条件与其所处的环境影响,员工绩效与其能力、条件、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函数关系。环境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而个人往往对环境束手无策,在无法变得更好地情况下,只有换环境,就是员工流失。
美国学者库克(Kuck)根据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创造力发挥情况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创造力的角度提出了一条曲线。库克还发现除非改变工作环境或内容,否则创造力将始终保持在低水平。因此,应及时变换工作环境和内容,即进行员工流动。
Porter指出,员工离职研究应关注与退缩过程的心理层面,即工作满意度、
组织认同等因素,离职倾向是员工在经历不满足之后的一个退缩行为[3]。Mobley认为,离职倾向是员工在,某一组织工作一段时间后,经过考虑准备要离开组织的意图,这一意图肯呢该是由于工作不满意导致的,一旦员工产生了离职倾向,则其极有可能实施实际的离职行为[4]。
Price(1977)按主观意愿将离职分成两种:不自愿性离职和自愿性离职。不自愿离职即解雇,是有组织发起的员工离职行为或者由于员工触犯法律法规不得不离开组织的行为,具有被迫性;自愿离职是指由个体自发引起的行为,不具有强迫性。而离职倾向是个体对于其希望离开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职位的一种行为倾向或态度[5]。
Steers1977 年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组织承诺前因后果模型,该模型指出,个人特性、工作特性、工作经验与组织承诺呈显著相关。进入80年代,Steers 和Mowday又进一步建立了一个模型,根据该模型,他们认为工作期望和工作价值影响员工对工作的主观态度、主观态度影响员工离职或留职倾向,进而直接导致员工流失。Steers 和Mowday模型比以前的研究者更强调非工作变量对离职意愿的影响。指出了对工作不满时,员工可能会尝试用不同的方式改变所处的状况,不足之处在于该模型没有明确指出如何识别选择这些不同方式的员工[6]。
莫布雷模型在工作满意度与流出关系中加入了一些中介变量。他认为员工流失是逐步的,员工满意度降低后会产生离职的想法,但不会立即离职,而是会假设他离职带来的后果。然后考量其他的解决途径,确定流失的意图后才会离职。但该模型还是有一定问题,如它没有讨论员工根据什么评估现有职务和新职务,只能借鉴参考他归纳的个体因素、外部因素及内部因素。因此后来莫布雷在考虑多种情况后将几种模型结合起来创造了1979年版扩展的莫布雷模型,该模型指出,员工流失主要由工作满意度、企业内收益增加的可能性、企业外收益的可能性及除工作外的价值观和偶然因素决定[7]。
Williams 和 Hazer 运用组织承诺来预测离职,他们的研究结果认为i额工作满意度只是反映了工作这一单一因素对员工离职倾向的影响,然而组织承诺却反映了员工对组织的全部态度,所以相比之下,组织承诺对离职倾向更具有预测力[8]。
Gerhard 对失业率分别为5%和15%的两组被试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证实失业率与离职率呈负相关[9]。
Sheridan 和Abelson 的“尖峰突变”模型指出,员工只要有可能,就会努力保持当前的雇佣状态,而一但员工对工作满意度下降到某一特定的阈值时,就会从保持状态突变到离职状态。该模型的主要贡献在于它把员工向离职点发展的退出过程不再视为预测变量的线性函数。引入了突变因子的考虑。同时,该模型
存在一个问题,它的假设前提是员工会努力保持当前的雇佣状态,而实际上并非所有员工都遵循这一假设[10]。
Lee 和Mitchell 的多路径展开模型脱离了以往模型中员工理性流失的假设式,提出了更感性的主动流失的发展过程。他们假设员工尽管对工作相对满意但还是选择流失,不是因为之前找了新工作,而是基于一些震撼(Shock)的突然事件。并且从留职的角度引入了“工作嵌入”,反映了个人在社会网中被束缚的程度[11]。
Roderick 从个人变量、工作相关变量、环境变量、员工倾向四个方面统计分析了可能导致员工流失行为的因素。其中员工的倾向与最终流失行为的关系最为明显,而且与前面三类变量的相互作用程度最大。
综上所述,国外在员工流失的问题上,他们主要站在宏观的角度考察员工工资、一般培训、劳动力市场结构、失业率等宏观因素研究员工流失的影响。对员工流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员工的流失的原因研究很深入,但对企业方面的因素研究不多,这和所处的市场发展状况有关,他们的市场发展成熟,要把这些理论照搬过来,对我们的国情和市场发展情形是不相符的。
(三)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国外员工流失理论的成熟,我国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和历史原因对此研究起步较晚,几乎是从20 世纪90 年代后期开始,近几年来主要的研究成果有:
张勉、李树茁(2001)对企业员工流失意愿的决定因素进行研究后发现:工作满意度对员工的流失意愿有明显影响,它可能是人口变量、职业变量和流失意愿之间的中介变量[12]。
王忠民、陈继祥、续洁丽(2001)从企业组织的'角度,通过对组织所处的行业类型、组织的规模、组织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奖励制度、组织对内部分工、来自组织的约束性、组织提供的个人发展机遇、组织内部的工作群体、组织的管理风格及组织内部的非正式组织等因素的分析,对员工流失的原因进行了研究[13]。
王季芹、叶仁荪(2001)的研究对高科技员工流失建立内因和外因模型。并且他们还发现员工流失意向受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影响很大,远大于员工个人特点和非工作因素的影响。
符益群、凌文辁、方俐洛(2002)的研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员工流失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此外还深入指出了心理需求对员工的影响。
而赵西萍、刘玲、张长征(2003)的研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SPSS 因子分析对员工工作满意度、工作压力、组织承诺及报酬等四个因素对流失倾向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14]。
张建琦,汪凡(2003)的研究发现了影响我国民营企业经理人流失的因素:企业的发展前景、工资福利水平、收入分配和晋升的公平性、职业发展的机会、雇主对经理人的信任与信用[15]。
曾明(2004)从外部、内部、个体等方面对知识员工流失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外部因素包括:员工追求就业能力、知识更新周期缩短、人才需求的增加。内部因素包括:对工作满意程度、对工作期望、交流、企业文化、行业性质、公平性、组织约束、组织领导风格。个体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和任期[16]。
另外赵映振、刘兵和彭莱(2005)的研究构建了我国特殊背景下的员工主动流失模型。他以织承诺和工作满意度为中介变量,发现薪酬福利、工作投入、人际支持、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与流失倾向之间均存在显著相关。他的研究涉及全国不同行业的员工,具有一定代表性[17]。
刘永安、王芳(2006)的研究指出影响员工流失的因素可分为员工个人自身、与组织和工作相关、环境等三大类因素。个人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婚姻工作年限。组织工作因素包括:组织的管理、个体与组织的匹配性、员工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工作压力。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用工
制度、工作机会、企业性质、交通、医疗教育设施、生活成本及生活质量[18]。 国内的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某一方面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知 识性员工研究的比较多,而关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研究很少。
(四)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研究的重要意义:
中小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体现在,创造就业机会,实现适度的规模效率,满足多样化需求,与大企业配套,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孵化
新兴企业和产业等。而员工流失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使企业高层管理者能够对较高离职率的原因做出准确的判断,针对人才流失的原因实现优化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关键。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研究的基本内容
论文基本框架:
一、绪 论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二、相关理论综述
(一) 员工流失的概念
(二) 员工流失率的概念
(三) 与员工流失率相关的理论早期的激励理论当代的激励理论温勒理论
库勒曲线
员工流失的几个模型
三、XX公司的员工流失现状
(一) XX公司的概况
(二) XX公司面临的行业现状
(三) XX公司的员工流失现状 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员工情况
员工流失情况
员工流失造成的损失
四、XX公司员工流失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二) 企业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三) 员工个人影响因素分析
五、XX公司员工流失的对策
(一) 核心员工的管理
(二) 员工流入的管理
(三) 员工流失的应对策略
六、总结
致 谢
参考文献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员工流失的相关理论,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然后对XX公司
学生姓名: 王培杰
学 号:0802070240
专 业:人力资源管理
班 级: 人力0802
指导教师: 段淑芳
填写说明
1.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1)论题、背景和意义。学生应对论题、选题的出发点、相关背景情况、理论和现实需求、研究成果可能具有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做出简要分析、说明。
(2)研究基础。学生应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情况、参与学术研究情况、已发表论文或已完成相关研究情况等做出说明。
(3)研究内容。学生应对所研究问题的研究范围、学术渊源、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研究要点、可能涉及的相关领域和问题、拟采用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其对本论题的适用情况、论文主体框架等做出明确说明,对于课题直接相关的已有成果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已有成果存在的不足和研究空间,做出分析和判断,对可能达到的学术目标做出预测。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5)研究计划。学生应根据自己所确定的论题制订比较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工作日程。
4.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5. 若有关内容所留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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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题的背景及意义
例扒兄:...研究有利于全面...的特点,可以丰富现...的研究。
这一...研究可以弥补......研究的不足,深化与之密切相关......的研究......研究。
......角度进行研究,运用相关的......理论分析...问题,突破传统的......的角度去研......的模式,使......的研究能从一个新的角度获得解决方法。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例:......在国际的研究现状;......国内的研究现状。
文献评述(把上面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总结一下即可)
3.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A研究目标与内容
例:
本文拟......分析......分析两部分。首先对......情况重新审视,深入分析......,然后与其相关的......进行异同比较,最后归纳......的类型,并得......启示。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情况
B拟解决的问题
例:
根据对......的现有研究成果,在全面考察的......情况下,结合......综合考虑......因素,以确定......
相应的......模型后,通过实验结论证实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 研究方法
例:
文献研究法: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电子资源数据库等途径查阅大量文献,理解......等相关知识,理清......的发展脉络及研究现状,学习......有关理论,获取......等相关数据信息,为设计......提供思路和参照。
实验研究法:通过设计......选取......,进行数据分析,考察.......。
统计分析法:运用......数据分析软件,采用人工操作和计算机统计向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经过人工和计算机校对筛选出所有合乎要求的信息,在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
5. 创新之处和预期成果
例:
通过与现......技术的结合,使用......软件设计模型,......运用到......方面提供新的视角。
6. 进度计划(根据自己院校修改相应戚裂时间即可)
例:
2020年10月中旬-2020年11月底确定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及答辩。
2020年12月初-2021年1月底撰写论文大纲完成论文前X章
2021年2月初-2021年2月底撰写论文后X章,完成初稿。
2021年3月初-20213月底交导师审批修改,完成二稿。
2021年4月初-2021年4月底进一步修改格式,完成三稿。
2021年5月初-2021年5月中旬查重定稿,装订成册及论文答辩准备。
7. 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例:
已积累了一定的相关文献,初步研读了其中的大部分文献,并将其分类以方便日后查阅参考,基本完成了本研究的准备工作。
8. 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已具备的研究条件
例:
已经查阅到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并且研读了其的大部分文献,理清了论文的基本思路。
尚缺少的研究条件
例:
由......的使用权限有限,使得搜集到......不多,关......的搜集比较困难。
对......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还不够,自己......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
拟解决的途径
例:
利用图书馆的文献检索功能,向其他高校图书馆求助,同时向老师和前辈寻求帮助。
完毕!
薪酬管理的开题报告
1 研究背景
现代市场经济中,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最主要最敏感的管理环节之一,对企业的竞争能力有着很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逐渐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的自身行为。当企业真正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之后,如何搞好企业利润在自我积累与员工分配之间的关系,从而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能保证员工从薪酬中获得经济上、心理上的满足,激活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已成为企业自身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本文以一家小型外贸公司——上海卫利公司为例,从简单问题的发现,分析以及如何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并总结出了薪酬管理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对其组织架构和现有薪酬管理体系进行了剖析和问题的诊断,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员工类别重新改进设计了薪酬管理的方案,从而使其在工资及福利方面更完善。企业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认可性、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等基本原则。一个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一个企业的社会竞争能力。
2 文献综述
薪酬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分配问题,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上,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探索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如果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实现薪酬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系统化造成了很大障碍的话,那么,今天这种市场经济环境已经为企业薪酬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即使对私营企业来说也是如此。
本文在写作准备过程中,收集与参考了一些资料。
其中,兰斯·A·伯杰(Lance ),是斯·A·伯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这是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在薪酬和变革管理领域中业绩较佳。他写的《薪酬手册》无论是在美国国会,还是在美国管理协会,以及美国薪酬协会中,他都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具有很多实际性的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而文跃然写的《薪酬管理原理》是目前国内最新的具有一定原创性的薪酬管理教材,是作者根据中国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管理的实践,以及多年的讲课积累和给国内许多著名企业咨询经验编写而成。全书从战略的.角度论述了薪酬管理新的理念、技术和流程。
张建国著的《薪酬体系设计》,则是总结了作者多年置身于中国著名企业中在薪酬制度设计方面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深刻领悟到中国在现代化企业从小到大发展过程中的陷阱,以及跨越陷阱的成功方法。
加里.德斯勒的《人力资源管理》一书的目标一直是为学生以及实践中的管理人员以易读、实用的方式,对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和人力资源管理技巧进行完整而全面的阐述。而其他的学者对薪酬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见,薪酬管理是一门非常重要的问题。于是我选择了这个论题来探讨我工作的公司的实际薪酬管理上出现的问题。
3 研究路径/论文(设计)框架
一、薪酬管理的概述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薪酬管理的原则
(三)薪酬管理的难点
二、卫利公司薪酬管理的现状
(一)卫利公司概况
(二)卫利公司现有薪酬体系状况
(三)薪酬发放
三、该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该公司薪酬管理的建议
五、结论
4 参考文献
[1]兰斯.A.伯杰等,《薪酬手册》(第4 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 版
[2]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张建国,《薪酬体系设计》,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 版
[4]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第10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5]王学力,《现代企业薪酬设计技术》,1999年
[6]孙海法,《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7]约瑟夫·J. 马尔托奇奥,《战略薪酬: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8]石金涛,《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9]王琪,《浅谈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制度》,西安教育信息网
[10]龙朝双、张梅珍,《国企经营者薪酬创新激励的微观分析》,中国知网空间
[11]叶仁荪、王亚平,《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选择与创新》,维普资讯网
[12]侯清麟,《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报酬激励机制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13]董建斌,《浅析企事业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写作技巧:
一、选题背景
课题选题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题?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简单阐述课题研究在该领域内有什么促进作用。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课题研究当前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研究状态。
四、拟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在当前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当前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
五、拟采用研究的方法
课题研究的核心部分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六、进度安排
对论文的写作进度进行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内容。
七、参考文献
我们要注意参数文献数量、参考文献的格式,并且要有英文文献,多引用最新发表的文献,同时要注意著作、期刊、网站等参考文献来源要广泛。
开题报告细节要求:
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3篇。
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
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如下:
1、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开题报告的名称要把开题报告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
开题报告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的把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2、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开题报告,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最长一般不要超过20字。
3、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研究背景是什么。
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开题报告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开题报告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
4、研究的指导思想,开题报告研究的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能是哲学、数学、自然科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科学发展规划。
5、研究的目标和假设,研究目标和假设要具体,不能笼统地讲,必须清楚地写出来。只有目标明确、假设具体,才能明确工作的具体方向是什么,才能了解研究的重点是什么,思路就不会被各种因素所干扰。
6、研究的基本内容,我们有了开题报告的研究目标和假设,就要根据目标和假设来确定我们这个开题报告具体要研究的内容。
7、研究的步骤和进度,开题报告研究的步骤和进度,也就是开题报告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
8、研究方法和资料获取途径,开题报告研究的方法很多,包括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实验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等。
在研究性学习中的开题报告研究方法用得最多的是社会调查法和受控对比实验法。一个大的专题往往需要多种方法,小的专题可以主要采用一种方法,同时兼用其他方法。
9、研究的成果形式,开题报告研究的成果形式包括报告、论文、发明、软件、课件等多种形式。
10、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在集体开题报告研究方案中,要写出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专题组成员以及分工。专题组组长就是本专题的负责人。
薪酬管理的开题报告
1 研究背景
现代市场经济中,薪酬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最主要最敏感的管理环节之一,对企业的竞争能力有着很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逐渐由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的自身行为。当企业真正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之后,如何搞好企业利润在自我积累与员工分配之间的关系,从而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能保证员工从薪酬中获得经济上、心理上的满足,激活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已成为企业自身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本文以一家小型外贸公司——上海卫利公司为例,从简单问题的发现,分析以及如何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并总结出了薪酬管理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对其组织架构和现有薪酬管理体系进行了剖析和问题的诊断,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员工类别重新改进设计了薪酬管理的方案,从而使其在工资及福利方面更完善。企业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认可性、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等基本原则。一个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一个企业的社会竞争能力。
2 文献综述
薪酬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分配问题,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上,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探索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如果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实现薪酬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系统化造成了很大障碍的话,那么,今天这种市场经济环境已经为企业薪酬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即使对私营企业来说也是如此。
本文在写作准备过程中,收集与参考了一些资料。
其中,兰斯·A·伯杰(Lance ),是斯·A·伯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这是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在薪酬和变革管理领域中业绩较佳。他写的《薪酬手册》无论是在美国国会,还是在美国管理协会,以及美国薪酬协会中,他都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具有很多实际性的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而文跃然写的《薪酬管理原理》是目前国内最新的具有一定原创性的薪酬管理教材,是作者根据中国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管理的实践,以及多年的讲课积累和给国内许多著名企业咨询经验编写而成。全书从战略的.角度论述了薪酬管理新的理念、技术和流程。
张建国著的《薪酬体系设计》,则是总结了作者多年置身于中国著名企业中在薪酬制度设计方面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深刻领悟到中国在现代化企业从小到大发展过程中的陷阱,以及跨越陷阱的成功方法。
加里.德斯勒的《人力资源管理》一书的目标一直是为学生以及实践中的管理人员以易读、实用的方式,对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和人力资源管理技巧进行完整而全面的阐述。而其他的学者对薪酬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可见,薪酬管理是一门非常重要的问题。于是我选择了这个论题来探讨我工作的公司的实际薪酬管理上出现的问题。
3 研究路径/论文(设计)框架
一、薪酬管理的概述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薪酬管理的原则
(三)薪酬管理的难点
二、卫利公司薪酬管理的现状
(一)卫利公司概况
(二)卫利公司现有薪酬体系状况
(三)薪酬发放
三、该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该公司薪酬管理的建议
五、结论
4 参考文献
[1]兰斯.A.伯杰等,《薪酬手册》(第4 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 版
[2]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张建国,《薪酬体系设计》,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 版
[4]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第10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5]王学力,《现代企业薪酬设计技术》,1999年
[6]孙海法,《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7]约瑟夫·J. 马尔托奇奥,《战略薪酬: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8]石金涛,《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电大数字图书馆)
[9]王琪,《浅谈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制度》,西安教育信息网
[10]龙朝双、张梅珍,《国企经营者薪酬创新激励的微观分析》,中国知网空间
[11]叶仁荪、王亚平,《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选择与创新》,维普资讯网
[12]侯清麟,《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报酬激励机制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13]董建斌,《浅析企事业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电子商务]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摘 要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对所有组织都具有普遍意义。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趋势,并逐渐成为企业管理者的共识。如何吸引和留住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如何使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是每个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对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做了简单的概述,着重介绍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招聘、薪酬与福利,以及绩效考核。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企业推出了网络招聘、建设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其次对中小企业是否使用EHR系统以及怎么应用EHR系统做了简单的研究。并针对中小企业资金不雄厚等特点,介绍一些简约的方法来让中小企业不用花费太多的资金和时间来建立复杂的系统,而同样能让其开启HR信息化的旅程。最后用苏州龙杰公司的EHR系统来介绍Guru EHR,并提出了企业在选择EHR系统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关键词: 人力资源(HR)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 中小企业 EHR(电子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 录摘 要 IABSTRACT II第一章 绪 论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中小企业的新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背景研究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4第二章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基本内容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 人力资源的含义 人力资本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联系 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概述 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 中小企业用人理念 企业招聘 中小企业如何选人 如何提升招聘的效率 网络招聘——中小企业揽才主要途径 薪酬与福利 中小企业的薪酬策略 如何设计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 绩效考核 中小企业的考核与大企业考核的区别 我国中小企业考核的问题 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本章小结 25第三章 中小企业的EHR研究 企业引进EHR的目的 EHR的概述 企业引进EHR的目的 中小企业需要EHR 中小企业EHR之道 本章小结 29第四章 案例分析 龙杰公司的EHR系统 GURU EHR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概述 技术特点 如何选择EHR系统 本章小结 34结束语 36致 谢 37参考文献(网址) 38附录Ⅰ:英文资料 39附录Ⅱ:英文资料译文 45
很羡慕这样的公司,这个行为可以让员工更有动力工作,会让员工对公司更忠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京东员工对待薪酬也都是认真对待的,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薪酬来确定你的工作成绩的,所以好的薪酬说明单位对你的认可,说明对你的岗位的认同。认真对待薪酬制度是很必要的。
可能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同时也是为了安抚员工的情绪,企业就应该有这样的待遇标准。
京东员工薪酬体系 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批人才涌向配送员和快递员岗位。作为我国最大的自营式电商企业,京东拥有业内最大的仓储物流设施,在39个城市拥有97个仓库,自营区县已覆盖1842个。2015年京东员工人数超过9万人,包括仓储、配送、客服等岗位,他们支撑着京东庞大物流体系的运转,是京东核心竞争力的践行者。 京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在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要让我们的一线员工活的更有尊严。”为此,京东为一线员
经济法的是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可以交给老师的怎么发给你呢
一、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一)黄越钦教授关于劳动法与社会法关系的分析 已故黄越钦教授系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他对推动台湾地区劳工法、社会法进步发挥了继上世纪史尚宽教授之后承上启下的作用。黄程贯教授、郭明政教授等皆是其学生,先行教育,之后任大法官。黄教授留学于奥地利,对于奥地利、德国法制有着精深研究,他所处的时代已是社会法大有发展的年代。在他的鼓动之下,黄程贯教授、郭明政教授赴德学习、研究劳动法和社会法,后两位在我国台湾地区劳动法与社会法研究及立法中所发挥的作用为学界公认。黄越钦教授专门研究劳动法,对于社会法亦有相当研究。其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劳动法新论》对于推动大陆地区劳动法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黄越钦教授对于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对社会法的关注几乎全部集中于社会保险法。其中观点如下: 1.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并存关系。所列事例为劳工保险中职业灾害保险医疗给付与全民健康保险给付。失业保险给付与资遣费的给付都呈现并存状态。 2.社会法取代劳动法的关系。他认为:“所谓取代关系指,原属劳动法范围之内容,由社会法取代,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在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安全最低基准公约,将劳资冲突中的重要内容改以保险之方式替代……”,[1]尤其是人民年金取代退休金制度。[2] 3.社会法优先于劳动法的关系。职业灾害保险责任优先于雇主责任。 4.劳动法与社会法的互补关系。他认为:“不论失业或退休,均对劳动者之经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持劳动者之基本生活水准,遂有令雇主支付资遣费及退休金之制度。惟或因要件不符或因雇无资力,并非所有劳动者均能受惠,而开办失业保险以补其不足。”[3] 5.劳动法与社会法的竞合关系。劳保职灾医疗给付与健保医疗给付,可选择适用。 6.劳动法向社会法的过渡关系。退休金、劳保老年给付、人民年金将逐步过渡。[4] 黄越钦教授所指社会法系德国法中的社会法,一般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补偿制度,台湾地区袭用德国法概念,与中国大陆地区社会保障法概念略同。事实上,社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集中体现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关系上。 (二)中国大陆的实践 1.实在法体现。中国大陆地区自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劳动法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土壤。即便是改革开放初期,劳动法亦仅仅是名词而已。但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变迁,使消失多年的劳动法概念逐渐成为实在法。自上世纪80年代后众多劳动法规的颁布到1994年劳动法的出台,中国劳动法逐渐增多和成熟。1986年颁布实施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四章“在职和待业期间的待遇”和第五章“退休养老期间的待遇”已经涉及到了社会保险概念和制度建构思路。该行政法规中已经使用了“社会保险专门机构”概念。《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应当是劳动力市场化的里程碑,亦是中国劳动法制恢复的起点。劳动合同是雇佣劳动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中国特色非常鲜明。可以说,劳动法律规范和社会保险法律规范杂揉在一体中,更准确地说,当时的社会保险实质上是针对劳工保险。1994年7月5日,《劳动法》颁布,该法第十章“社会保险”就社会保险的种类、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劳动法》中规定社会保险专章。笔者推测,当初人们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之间到底关系如何并不清晰,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出发点。 本世纪以来,“社会保障”概念逐渐成型,之前的“劳动法”渐成“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越来越多的实在法颁布后已经开始逐步分离,尤其是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得过去将“社会保险”规范认定为劳动法律规范的认识逐渐得到矫正,更多的人感知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差异与区别。 2.学界状态。在我国,社会保障概念至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偶有提及,但大学课堂上尚无“社会保障法”课程。而讲授劳动法的教师大部分也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法课程的内容。劳动法学领域研究,不仅落后于雇佣劳动实践,亦落后于立法展开,当初讲授劳动法课程时将社会保险作为内容几乎没有异议。 2006年之后,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该研究会主要以高校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师资为班底,已经出现了侧重,即有的老师相对专注于劳动法,有的老师则专注于社会保障法。但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者队伍并未分野。不像有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学界,该领域的学者队伍已经在分列而立,彼此有联系但相对独立。目前,大部分学者已经意识到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差异。不过,系统性地阐释两类不同法律规范异同的研究成果几乎未见。 (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异同点与未来趋势 1.一般来讲,先有劳动法,后有社会保险法。从时间节点上看,劳动法应当是历史两百年以上的法律制度,而社会保险法历史不过百余年。劳动法的产生是调整劳资关系的需要和结果,或者说,劳动法的功能和作用就是在劳资之间进行平衡,因劳资关系之强弱变更而由不同力度之劳动法调整。社会保险法的产生是在劳资关系调整遇到僵局之后的结果,劳资关系的调整在劳资关系不能维系或劳资关系中断后陷入了僵局。例如劳动者年老、疾病、职业伤害、生育等情况下劳资关系终止后,劳动法已经难以“再”发挥作用。换言之,当劳动者不再是劳动者的时候,当事人已经不成其为劳动法上的当事人。这些退出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需要有另外法律制度的庇护。 2.劳动法的给付为私法上的给付,而社会保险法为公法上的给付。在不少学者的认知中,劳动法属于私法,或者说是私法的特别法,这种认知是从给付的当事人角度的判断,即雇主对于雇员的工资给付,属于私法上的给付。不过,我们认为劳动法并非完整意义上的私法,它仅从给付角度具备上述性质,大量的劳动基准,尤其是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大部分属于公法规范。社会保险法的给付全部为公法上的给付,保险人为公法上的主体,保险给付对象—被保险人为自然人。自然人一般先覆盖劳工阶层,之后覆盖其他社会群体。 3.皆属于社会政策导向的产物,皆针对劳工问题,皆属于社会立法的范畴。“劳动法与社会法为20世纪以来所成长的两大法域,其发达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刻画出意识形态对法制的深远影响。”[5]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常常被称作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形成集中体现在工业革命后形成的产业雇佣劳动,形成于劳资对立统一的展开,并成为社会问题中心点的劳动问题。“劳动问题是工业革命后所形成的新课题,也是近两百年来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社会问题。英国人瓦特发明蒸汽机作为生产动力之后,劳动者原来是生产工具的主人,现在变成了工具的附庸,有钱的资本家可以买工具建工厂大量生产坐在家里发财,无钱的劳动者只好受雇于开工厂的资本家每日赚取微薄的工资以维持生活,从此劳动者与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分离,资本家与劳动者的阶级对立,利益难以协调,问题日益严重。此一问题,随着工业化的扩展,由英国扩及欧洲、美洲、澳洲,乃至于亚非拉丁美洲,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6]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体现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劳资关系永恒不变的话题,任何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无一例外地演绎着社会存在与法律建构的整体,即劳动关系的生成与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而这一进程深刻反映了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导向,如同其他法律门类必然存在相应的政策一样,劳工政策是重要的社会政策。劳动立法亦是重要的社会立法之一。社会保险法产生之初即以保劳工之险为使命,至今,社会保险中相当部分仍以职业人群为保险对象,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劳工政策的动向,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政策动向。可以这样讲,社会保险法制较为完备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主义特征突出、整体或团体主义色彩鲜明;而社会保险法制建构不够齐整的国家和地区,其资本主义特征突出,自由主义或个体主义色彩鲜明。该法同样深刻地反映了当地劳工政策和社会政策动向。 4.两类法律的未来。劳动法产生两百多年来,人类在该领域的耕耘与拓展已取得了辉煌成就,在劳动契约制度,劳动基准,例如工作时间、职业安全卫生、团体协议与团体交涉,乃至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领域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积累。一些人类争取的目标早已实现,例如缩短工作时间与降低劳动强度皆已成为事实,在欧美国家,劳动法已经转战于“体面劳动”。所以,学界对于劳动法与社会法一直存在此消彼长的判断。可以这样讲,劳动法领域的问题越来越“传统”,新出现的问题或非常态性问题则成为学界的热点,成为法制的关切。例如,近年来以劳动派遣为代表的非典型雇佣成为劳动法研究的新宠。未来,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智能科技的推展,人类劳动方式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劳动法的式微是不可抗拒的潮流。当然,劳动法所扮演的角色将逐步走向“高端”,更多的“白领”成为工厂法时代的劳工,不待时日,教科文卫体人员将逐渐成为“劳工”。毫无疑问,未来的法律属于社会法,社会保险法制是其中典型,换言之,未来社会,劳动人群的缩减,社会闲杂的增长;生产性人员的缩减,服务与娱乐性人员的增长将是发展趋势,可能他(她)不创造财富,但是,他(她)创造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变迁中,“吃闲饭”者的增长将是长期趋势,而创造“吃闲饭”的法律制度中,社会保险法制即是其一。曾经,老年年金保险法制专为职业人群而设,没有工作便没有年金,没有工作便没有退休金;如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职业人群社会保险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拓展了国民年金制度,即没有工作的人同样可以参加老年年金保险,这些人当达到相应的法定要件之后一样可以申领类似“退休金”性的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制产生仅百余年时间,加上各国国家和地区因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异,该领域的起点和状态亦相差悬殊。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险法制当然处于初级阶段,更准确地说,该领域法制尚处于萌芽阶段。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未来肯定是发展的未来。 二、社会保险法与其他门类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保险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般规定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组织架构和国家安全事务。人民基本权利的内涵与外延因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差异有所侧重,在封建压迫的年代,追求自由与解放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目标和动力,自由权、平等权自然而然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社会发展至自由得到保障,机会平等大致实现,亦即平等权、自由权得到保障的情形后,结果的不平等导致社会扭曲而产生出弱势族群时,因其国民身份而产生的生存权利成为宪法关注的热点。我国学界已经开始探讨社会权利,开始使用“社会保险权”概念。[7]但是,这样的抽象权利究竟是否是定型的基本权利并未有共同的认知。德国社会法的法制建构堪为楷模,其宪法确立了“社会法治国”原则,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但是,“德国基本法、联邦宪法法院以及学说文献向来否定人民依据宪法享有向国家请求给付的社会基本权,基本法即明确放弃魏玛宪法具体罗列社会权的规范方式,而以‘社会法治国’(sozialer rechtsstaat)的概念作抽象规范,学者均认为其所表彰的社会国原则属于‘国家目标设定’( Staatszielbestimmung ),其具体落实完全交由立法者因应社会条件的变迁以及新兴社会问题的兴起随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社会政策的弹性调整空间”[8]。上述分析表明,即便是德国这样社会法治国原则得以确立的国家,社会保险权亦不可直接成为向国家和社会申请给付的积极权利,社会保险所生的各类给付请求权须以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所创制的具体法律制度为依据而展开。尽管不承认社会基本权的存在,但德国宪法所确立社会法治国原则的推行,对于德国社会法的完善,尤其是社会法的实施形成了强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从上述我国《宪法》规定来分析,“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亦如德国“社会法治国”原则或理念一样,该权利不可能成为具体、积极的请求权利,《宪法》所规定的上述权利须结合《宪法》第45条后款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制度,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军人抚恤残疾人劳动与生活、教育保障等制度建构,推演而成具体法律制度中的具体权利和积极权利。“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开启与构建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宪法与社会保险法之间的关系,如同宪法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没有宪法便没有社会保险法,没有宪法的规定便无从展开社会保险制度创制。随着我国宪法的实施呼声日高,宪法渐人人心,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累积的社会发展红利,人们不可能忘却《宪法》第45条。当然,从近10年来我国城乡养老、医疗、社会救助(低保)制度的生动实践,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性”规定一样会丰富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内涵,人民生存生活的基本保障终将成为积极权利。社会保险法上的权利至为复杂,因其所处的不同保险种类而产生不同的权利,例如在老年年金保险制度中,凡是达到法定要件的当事人即可请领老年年金,换言之,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渐生成法律制度之后,尤其是宪法保障此等制度运行之后,当事人即可主张退休金请求权(退休人员)。利益的存在在于权利的维护,而权利的存在必依法律创制权利为前提。尽管现阶段我国《宪法》第45条所规定的权利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虚幻”,并且,我国宪法解释在宪法的实施环节上存在相当短板,但是,必须相信,没有宪法所确立的权利,社会保险法将无从展开。况且,我国本就是缺乏法治传统和法治基因的国度,如果不依赖宪法对社会保险制度固本,那么,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法治化则有可能反复;不依赖宪法所确立制度的源流,社会保险制度永远属于“改革”中的制度,永远停留在政策的层面。因此,宪法关于社会保险制度等社会基本权利的创制,“就是企图将既有宪法自由权的‘给付权’功能扩大,或是将与社会安全相关的条款纳人基本权利规范之中,而使其能够具有‘受益权’的功能。如此一来,人民不仅在社会基本权遭受侵害时得以提起救济,甚至在政府怠于立法或行政作为时,也可据以要求公权力采取一定的积极作为”[9]。随着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事业的逐步推进,随着人民生活期待值和获得感逐渐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社会基本权利的创制,以及宪法权利将更加明晰。 (二)社会保险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社会保险法具有社会行政法属性,属于公法范畴。但是,社会保险法亦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和制度实施体系,近年来,学界存在“统一公法”的探讨,[10]但这种“统一”的方法、路径尚不清晰。笔者认为,医学分科越分越细说明医疗事业在进步,如停留在中医或西医的简单分类,医生为万能医生时,其能力肯定有所限制。法学如同医学,分门别类越细,立法才能越科学,法律实施才能更加人性而非任性。社会保险法尽管属于社会行政法,其所反映的乃是法律属性,而法律制度则与行政法有相当不同。从我国法律制度的分门,以及参照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分门的经验,社会保险法归入社会法序列。社会保险法的行政法属性旨在与私法分开。“德国联邦社会法院前任院长Georg Wannagat将社会保险定义为:‘由国家依据自治行政原则所组织的公法上的强制保险,保护劳动大众在遭遇因工作能力丧失、失业及死亡时所可能带来的危害’,这一定义明确地描述社会保险的特性,并且划分其与一般私法保险的异同。”[11]一个国家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构须依据自身条件而展开,换言之,社会保险存在不同险种与项目,哪些能够展开,哪些应该展开,须依据法律规定。“德国联邦社会法典第一篇第四条赋予社会法确立健康保险、看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灾害保险及退休金保险的责任,并藉由必要的措施来保护、维持、改善及重建人民的健康及工作能力,并提供在疾病、怀孕、丧失工作能力及老年的经济保障。”[12]德国社会法不仅编纂了社会法典,而且创制了社会法院体系,以保障人民相关权利的实现。当然,在德国,亦有学者对于社会法院、税法法院等专业行政法院的负面学说,但是,社会法院的存在便是社会法不同于一般行政法的最有力佐证,而德国法院体制中,行政法院则是完整体系的司法体制,亦说明了社会法与行政法的差异。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开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个种类的社会保险项目,这些保险项目的开办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范围。社会保险法之所以为行政给付法,关键在于其保险人的特殊性上,“国家于社会保险中与依据社会法而产生的作为义务,率皆由公法上的行政组织予以实现,例如:社会保险人根据德国社会法典第四篇(社会保险通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为具有公法上义务的公法人”[13]。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法律制度上尚未“正名”,尚属于归类性、定义性的名称,并非人格性名称,未来社会保险法制完善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直接称呼为“某省某市社会保险局”或“某省某市医疗保险局”,并且,该机构将独立起草完整的组织法,负有相应的法律职责,承担相应的权能。而且,现今所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皆定性为“事业单位”,并非政府授权组织或法律授权的专业行政组织。以笔者观点,该机构应当为专业性、独立性、服务性行政组织,而不应是什么事业单位。从现实法律实践看,目前唯一展开的社会保险司法实践,就是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工作在地方实践中,就是行政机关(认定机构)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体两面,两者往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于此,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工伤认定诉讼案件亦列入行政诉讼案件。 从工伤保险司法展开的实践看,“统一公法学”思维并非有效,甚至出现了“业余”现象。毕竟行政事务包罗万象,而行政行为当然亦分一般行政行为与专业行政行为。对部分专业行政行为必然有其程序上的特殊要求。最近,我国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其实早年在北京等地就存在独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就是因应知识产权的专业性。从德国社会法院建构经验看,我国庞杂的社会事务,几乎大部分业务将其托付于各级信访部门,这不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体现。我国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补偿、社会福利等各类请求尚未形成法律上的请求权,单单一项社会保险法制,列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如果皆能畅通诉讼渠道,目前的行政诉讼即将瘫痪。[14]于此,专业性的社会行政法庭建构和专业性的法官将因应此等社会难题,亦是我国法院和法官在社会保险法领域不再“业余”,社会治理不再脱离法治的核心所在。因此,社会保险法属于社会行政法,但是社会保险法绝非一般行政法,以一般的行政行为的当与不当来判解此等社会难题,只能说中国法制尚且幼稚。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调整方法与一般行政法调整方法无异,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是否证实了社会保险法就是行政法门类中一个分支?我们认为,法律的调整方法肯定有趋同或竞合可能,但由此判断社会保险法就是行政法的构成显然过于简单。如果说德国社会法院法所形成的社会法领域的独特司法体制乃是因应事物规律的模板,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处理社会保障争议的程序设计中,多有特殊的、反映该领域专业的专门程序前置。我国台湾地区就劳工保险争议专门颁布“劳工保险争议事项审议办法”,并设置争议审议委员会。日本处理社会保险争议时,专门设置社会保险审查官和社会保险审查会制度,[15]专业性地处理社会保险争议。从我国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的实践看,法院目前展开的社会保险争议诉讼,以工伤保险争议为例,几乎全部集中于工伤认定诉讼上,保险缴费争议、保险给付争议尚未达至诉讼。因此,社会保险法系行政给付法,具有行政法属性,但其法律门类划分上属于社会法或社会保障法。 (三)社会保险法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不同的法律门类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民法,亦称私法,侧重于保护“私人”利益或“个体”利益,相对而言,法律价值偏斜于自由与个体权利的维护。“私法”的理解大概是从个体权利保护视角的一种法律价值观。不过,法律制度从来不是属于私人的,法律制度的构建总体上都是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即使是民法,一样也是“大家”的法律,其社会公平公正一样需要考量,毕竟公平是两端的,没有绝对的“私法”存在。“民法传统上以个人权利为本位,对于组织团体、社会等任何集体及其利益均持怀疑和警惕的态度,强调人人生来平等,享有平等的能力和自由……它在微观经济领域内有很大的激励、动员作用,能够调动个人暨个体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保护社会个体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但是对于国民经济整体和运行的全过程而言,个人权利本位却有着相当的局限性。”[16]社会保险法系通过引进保险技术、保障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成员生存权利的法律制度,属于二次分配的法律再造,一定程度上存在“劫富济贫”的因素,客观上存在不生病的人为生病的人“埋单”的事实,自然存在着所谓的社会本位倾向,存在着以整体利益偏斜的法律价值。因此,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自然考量整体利益和整体秩序的要素大于私法。曾经一度存在着私法向社会法过渡的提法,亦曾有夸大社会法功能,认定民法属于“传统”法律的观念,但是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应当说,民法所确立的是物权、债权、人身权、亲属权、人格权等一系列权利保障的法律制度,该法律制度过去是主干法律制度,今后亦是主干法律制度。而社会法所确立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补偿、社会福利等法律制度系人类发明的新型法律制度,该类法律制度19世纪中期前不曾存在,20世纪逐渐发展,未来肯定属于大有作为的法律制度,随着科技进步、社会生产越来越发达,社会中越来越多的“闲人”将参与到社会财富的分配进程中,社会法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保险法与民法之间不存在法律制度的新旧与替代之说,他们都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成分。 社会保险法与民法上的相关制度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度之间不可能出现完全隔绝的法律门类,止痛药不仅能够止胃痛,而且可以止牙痛。民法上的主体制度对于社会保障制度有着天然的联系,比如,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将身份证号码与社会保障号码达成一致,我国即将实施这一浩大工程。民法上的亲属制度、婚姻制度(配偶制度)、继承制度对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实施乃是基础性保障,比如,工伤保险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遗属津贴中的遗属范围、养老金分割中配偶的相关请求权,[17]民法上的相关制度对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具有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另,社会保险权利的实现离不开相关义务的履行,其中,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的采集乃是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运行的保障,然而,如何在个人信息采集过程中保护当事人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如何保护隐私权,这些问题都是一体中的问题。当然,社会保险法制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私权保护才能切实到位,社会才会安定,人们才能追求“恒产”,如果贫富过于悬殊,社会弱势族群整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民法上的权利,尤其是基础性的物权是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 社会保险法与属于商法门类的商业保险法除去法律技术上的趋同之外,亦有功能上的互补,都属于“补救”类型的法律。社会保险法与商法上的商事登记制度密切联系,一个没有良好商事登记的国度不可能有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运作。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法上出现了“非法用工单位”,该类雇主是无法参保,而且是逃避参保的,从商法视角,所谓的“非法用工单位”亦是非法经营单位,也是不经商事登记的单位。换言之,没有商事登记,便没有社会保险登记。此外,公司是现代型经营主体,它的许多制度,例如财务制度、工资制度都与社会保险制度密不可分,没有公司财务便没有社会保险财务。任何法律门类不可能独立存在,它都与其他法律制度密不可分。
吉登斯的老年人福利主张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启示摘要我国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给经济社会带来了挑战,如何应对老龄化问题已成为重要的课题。吉登斯的老年人福利主张启示我们要积极利用老年人自身的力量,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关键词吉登斯老龄化老年人力资源弹性退休制度一、吉登斯的老年人福利主张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化到来,福利国家面临新旧双重危机,传统的左派与右派都无法解决福利国家危机的背景下,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提出了自己的积极福利思想。在其福利思想的框架下,他特别针对老龄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其主张的核心就是把老年人当成一种资源而不是负担,并且逐步废除固定的退休年龄。在解决老龄问题上,吉登斯认为必须发挥老年人自己的力量,要把老年人看成一种资源而不是负担。随着寿命不断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很多学者预测老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吉登斯认为这种老龄问题是一种貌似旧风险的新风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开始发放的养老金,以及‘养老金领取者’的概念,都是福利国家的发明。但是,这些概念不仅与新的老龄化现实难以合拍,而且很明显地表现出依赖福利的色彩。它们表现出能力的丧失,而且,从这些概念可以顺理成章地推演出许多退休人士为什么感到失去自尊的原因。”“老年人必须由国家照料的期望创造了一种同样有害的依赖文化(culture of depend-ency)。”人到退休年龄便成为养老金的领取者,这种人为划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具有两个弊端:首先,老年人处于被动的接受者地位并被视为负担,而且也确实成为了负担。其次,这种做法不能区别对待不同的老年人,如有的老人身体状况好,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可以继续工作而且愿意工作,在划定了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他只能退休。而如果有的老人身体状况不行,他也必须工作到退休年龄。所以吉登斯主张要把老年人自身看做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力量,老年不应当被看成是一个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的阶段,这样就必须逐步废除固定的退休年龄。他还指出“规定必须到达‘有资格领退休金的年龄’才能享受养老金福利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人们应当可以自行选择使用这笔资金的时间,这不仅使他们可以在任何年龄上停止工作,而且可以为他们提供教育经费,或者在需要抚育幼儿时减少工作时间。如果个人既可以选择提早停止工作,也可以选择多工作一段时间,那么废除强制性退休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就将是中性的。”二、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影响自1999年来,我国便进入老龄社会。2006年2月中国人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前20年将成为“快速老龄化”阶段,随后的30年为“加速老龄化”阶段,其后的50年则达到“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2015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4.37亿,即每10个人中就有3个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居世界之首。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这就决定着我国老龄人数的庞大。虽然计划生育使我国的人口在世界上的比例会有所下降,但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我国老龄人口仍将是庞大的。根据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中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21世纪下半叶中国也还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老年人口大国。第二,我国老龄化速度快。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导致出生率不断降低,底部人口萎缩,总体人口增长数量下降,老年人口比例快速上升,这使得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要快于他国。相关研究指出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14%,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法国130年,瑞典85年,澳大利亚和美国79年左右,而中国只用27年就可以完成这个历程,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列。第三,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一般来讲,人口老龄化进程总是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保持一致,然而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我国的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GDP水平、城市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老年人福利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距离,因此养老的负担更重。除以上三点外,还存在着地区间老龄化水平差异大等特点。我国老龄化的这些特点和发展趋势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首先,老龄化导致社会负担加大。我国目前的老年抚养比为0.11左右,即大约9个劳动年龄的人就要供养1个老年人,而根据中死亡率计算,我国2020年的老年抚养比将上升为0.17,根据低死亡率计算,我国2020年的老年抚养比将上升为0.19。届时,个人、企业、社会都面临沉重的养老负担。其次,老龄化会带来劳动力相对不足。虽然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但随着人口高增长带来的“人口红利”的消失,老龄人口的增多,必将引起生产人口相对数量和绝对数量的减少,从而带来劳动人口的相对不足。老龄化带来的社会负担加重,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又必然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障碍,而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又会使解决老龄化问题更加困难。总之老龄化问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何应对老龄化是我国重要的课题。三、吉登斯老年人福利主张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启示吉登斯的老年人福利主张告诉我们要会运用老年人自身来解决老龄化问题,要将他们视为人力资源,要尊重他们的权利和意愿,而要做到这些改革退休制度是必须的选择。我国现行退休政策源于20世纪50年代。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对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又放宽五年期限。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这一法定退休年龄的制定依据主要是根据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当时的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而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格局已发生很大变化,人均寿命也提高到了72岁。从而我们可以看出现行的退休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弊端:首先,退休年龄偏低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众所周知的是劳动者知识层次越高,所耗用的成本越高,而且参加工作的时间会略迟。而在我国,目前只有少部分专家学者可以推迟退休外,大部分人的退休年龄是偏低的,尤其是女性,这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当“人口红利”过后,劳动力资源减少的时候这种情况的影响会更大。其次,造成社会负担过重,老龄人的过早退休必然加重养老保险支付的负担,同时也加重社会医疗,保健服务等方面的负担,在我国目前养老保险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家庭的养老负担就会更重。最后,固定的退休年龄不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和权利的充分体现。现行的退休年龄没有体现老年人自身的意愿,有的老年人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不愿退休但必须退休,甚至因此患上退休综合症,有的老年人身体状况差,不愿继续工作,却不能提前退休,或者提前退休则面临退休待遇的减少。另外男女退休年龄上的不平等,也会造成一些消极影响。因此综合上述因素的考虑,面对人口老龄化我们应该调动老年人的力量,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实行弹性退休制目前我国政府正有准备提高退休年龄意向,但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持反对意见的很多。他们认为推迟退休年龄对于目前我国国情来说不合适,因为推迟退休年龄会加重当前年轻人就业困难,对于身体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和工作比较辛苦的老年人来说不公平等等,可以说意见很难得到大致的统一。既然提高退休年龄争议很大,那么实行弹性退休制会是个比较好的选择。当然就我国目前国情来说不能跟吉登斯所讲的那样完全取消退休年龄的规定,我们可以实行符合我国国情的弹性退休制。就我国而言过早的退休必然会加重各方面的负担,因此可以在最低工作年限(根据不同情况设定)的基础上实施自愿选择的弹性退休制。同时还可以根据退休年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待遇水平,这样就可以做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鼓励人们推迟退休年龄。具体的做法可以是这样:女性选取55岁作为最低退休年龄,在55周岁至65周岁之间,她们可以任意选择何时退休。男性可选择60岁作为最低退休年龄,在60周岁至65周岁之间,他们可以任意选择何时退休。当然根据行业的区别可以再继续细分。事实上弹性退休制度已经成为许多欧美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政策主张,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采取其它各种手段充分发挥老年人自身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人自己的组织,如老年人协会、各种兴趣爱好组织、互帮互助组织等;鼓励健康低龄的老年人再就业,如设立专门的机构帮助老年人才就业,积极搭建老年人信息平台等;鼓励老年人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如当环保志愿者等。同时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再就业权利方面的法律规定。通过以上各种措施既可以有效地避免退休给老年人带来的孤独与失落等消极情绪,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又可以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让他们自立、自主、共同劳动,互相帮助。总之,要利用多种手段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活动性,让他们在体验自身价值的同时减轻社会负担。注释:安东尼·吉登斯.第三条道路民主社会主义的复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吉登斯.第三条道路及其批评.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周战超.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