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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答辩有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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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答辩有弃权票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填写指南知识

学位申请报告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

一、封面(申请人填写)

1.申请者姓名

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

2.身份证号码

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

3.“所在院系”

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

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

5.专业

“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

“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

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

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

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

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

7.申请日期

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

二、主体

(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

1、政治面貌

2、出生日期

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

3、已获学位

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

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

4、照片要求

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5、最后学历

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XX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XX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XX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

6、所申请硕士专业

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

7、学位课程学分

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

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

9.海外研修情况

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

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

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

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着作、论文、报告、译着(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

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

12.学位论文情况

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

(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

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

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

(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

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

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

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

(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

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

学位申请书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一、申请书的封面(申请人填写)1.申请者姓名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2.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3.“所在院系”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5.专业“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7.申请日期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二、申请书主体(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1、政治面貌请查看,留学生本栏填“无”。2、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3、已获学位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参考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4、照片要求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5、最后学历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2006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2004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2005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6、所申请硕士专业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7、学位课程学分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9.海外研修情况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著作、论文、报告、译著(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12.学位论文情况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1. 论文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人的组成情况(姓名、职称、单位),其中的“备注”可以写评阅人是否博导、院士等。2.论文答辩情况填写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姓名、职称、单位)、答辩日期、答辩秘书姓名、表决结果等。

论文答辩有弃权票

不是。毕业答辩并不是一票否决的,通常来说毕业答辩会有3~5位评委一起评分。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给出最终的成绩,如果说5位评委当中有70%的人给出及格成绩,那么就等于及格了。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填写指南知识

学位申请报告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

一、封面(申请人填写)

1.申请者姓名

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

2.身份证号码

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

3.“所在院系”

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

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

5.专业

“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

“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

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

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

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

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

7.申请日期

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

二、主体

(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

1、政治面貌

2、出生日期

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

3、已获学位

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

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

4、照片要求

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5、最后学历

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XX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XX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XX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

6、所申请硕士专业

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

7、学位课程学分

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

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

9.海外研修情况

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

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

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

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着作、论文、报告、译着(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

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

12.学位论文情况

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

(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

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

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

(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

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

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

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

(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

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投票有人弃权

民主选举就是这样的。 公正 公开 公平

合理啊人大代表都这样选

每个中国人都有选择投票的权利,也有选择弃权的权利,所以什么都没有写的,这种投票就等于弃权,因为他没有主张,没有任何的参考价值。我们在参与投票的时候,如果觉得两难可以选择不投票,毕竟这种做法表面上看虽然两边不得罪,但实际上两边不讨好。投票讲究的是公平公正以及要了解各方能力,是否能够突出或者可以胜任某一项工作,对于投票往往是参加了一些选举之类的活动,才会进行投票,就是想要在预选人当中,选出一些德才兼备的人,带领大家走向美好的未来,或者顺利的完成某一项任务。

同样其实要以个人的综合能力来进行一定的表决,而不是什么都没有写,毕竟什么都没有写,他也是一种选择。不做出选择也是一种选择,什么都没有写,弃权投票也是一种选择,我们是希望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出更优秀的人,选择能够取代能够胜任的人,来带领大家去做某一项任务,而不是让大家弃权的。如果大家都选择了弃权,那么投票就没有了任何意义,自然就没有必要什么都没有写,你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

其实我也参与过不少的投票,我会把自己的票给那个真正有能力或者说自己认为他有这个实力的人。做到大公无私做到不偏袒,这样的话你的投票就会得到大家的认可,而且大家也会根据他们的判断来进行投票。因为每个人对一个人的欣赏的角度和判断是完全不同的,有的人可能会认为这个人比较好,能够带领他走向更好的未来,而有的人会认为他这个性格跟自己合不来,转而投给另一方。

对于投票表决就是希望这个团队这个队伍能够获得大家的认同,然后引领大家团结协作,所以你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不要选择弃权,这样的话才能够让举行这个投票更有意义。

投票结果只有两种,一种是同意(支持),一种是反对(不支持)。弃权就是你放弃你投票的权力,不投票。一般弃权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犹豫不决,不知道投那种。另一种就是不想参与进去,免得“得罪人”。既然你弃权,那么就是你不投票。自然不用记弃权票。结果只和“同意”、“反对”票数有关。

硕士论文答辩有一个老师弃权

你好,导师要是认为不合格的话,不签字,那么你是肯定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的,毕竟现在高校是导师制,导师是你的第一责任人,所以说,导师有绝对的权利,你说的不合格,就抓紧时间修改吧,要不完了的话,就要延期毕业了,抓紧加油吧,别纠结这个问题了。

现在不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不是在答辩,就是走在去答辩的路上,每年也都会有很多人因为达不到毕业要求而无法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即使能够参加答辩,也有不通过的情况,导师不让参加答辩,毕业的机会还是有的,但是是有限的,请大家务必珍惜机会。题主所说的论文写得差,应该是指最后的毕业论文,而非发表期刊论文,如果连自己的老师都看不过去,那导师不让参加答辩是正常的,一方面导师是在维护自己的学术声誉,因为既然是导师负责制,你的毕业论文封面要写他的名字,他要对自己负责,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论文存在严重问题,为了让你能够按期毕业而违反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要是被打假人士发现,不仅会影响你的学位授予,即使授予学位,也有可能被撤销,比如翟博士会变成翟硕士。据说今年好多毕业生被严格的毕业论文审查折腾的够呛,想起这件事的推动者翟天临,气得都跑到他的微博下面吐槽去了。其实即使没有翟某的推波助澜,国家教育部门也会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本科及研究生的培养,“严出”已是大势所趋。刚才说过,毕业的机会还是有的,不同的学校规定各异,我们按照一般情况来说,来看一看你有可能被卡住无法参加毕业答辩的情况。1. 关于论文的评阅。不论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还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生资格审核合格后就可进行论文评阅,一般是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与论文研究课题相关的专家进行论文评阅,有的学校还要求至少有一位论文评阅专业来自外单位,而导师本人不能参加评阅。这里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论文被抽查的情况,算是“中奖了”,不论是“盲审”还是“外审”,对于论文的质量要求都很高,虽然对硕士来说不通过的比例较低,但还是存在的。因此,当导师不让你参加毕业答辩,说明你的论文质量不是一般的差。如果贸然将论文送审评阅,以天津某高校为例,在论文评阅要求中,只有当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当有评阅人提出其论文“修改后答辩”意见时,申请人的导师应指导研究生针对评阅人所提问题认真修改论文,写出修改说明,并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核。这种情况还不算糟。如果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再聘请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若仍持否定意见,则视为本次答辩申请未通过;如有2位及以上评阅人均持否定意见,则视为本次答辩申请未通过。更糟糕的是如果累计三次申请答辩未通过者,停止其论文工作,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因此我们在文章开头就告诉大家要珍惜机会,对于毕业论文要及早准备,临阵抱佛脚实在不可取。2. 关于论文答辩如果论文评阅通过,即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一般是5人,答辩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绝大多数学校要求至少有一位外单位专家,还有的规定硕导的人数、职称等等,重点是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学位申请者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那么恭喜你,顺利毕业了。而如果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会考虑是否让你“限期整改”,即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虽然一般学校规定不少于三个月,大多数都按照半年来计算,之后组织“二次答辩”,通过则换发毕业证书,如果仍未通过,有的学校就不再给你机会了,颁发结业证书。这在一定程度上说,硕士就相当于白读了。所以导师不让你答辩,或者让你延期答辩(除了个别导师故意为之),是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机会是非常有限也是非常宝贵的,努力改正,别让自己白白付出这三年!给自己一个交代!

可以的,只要超过半数就行。不同院校进行博士预答辩的时间是有偏差的,一般博士院校都会在9月底和11月底进行论文预答辩,但是需要进行博士预答辩的毕业生需要完成前期的中期考核,并且将资料在10天前就提交到院校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br>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行。预答辩时本课题组内部进行答辩。预答辩是热身,老师会帮助你改进提高。<br>正式答辩是指通过初步答辩后,论文被送到校外凡盲审结果有异议或未通过、盲审通过但答辩未通过、盲审与答辩通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讨论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均需参加预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有三票没过

论文答辩未通过后,一般学校会有二次答辩的机会,可以在一星期后再次进行答辩。因此,要准确把握自己二次答辩的时间和机会,以便及时修改自己的论文,谨记,一定要和导师保持经常联系,让导师给自己的论文做出修改意见。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在答辩会上,考官要极力找出来在论文中所表现的水平是真是假。而学生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正确的。

如果第一次答辩没通过的话,在年内,还有一次答辩机会,如果再次答辩没通过,那就没机会了,拿不到学位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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