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申请范围1.学业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研究生和委培研究生。(2)参评年级为一年级至三年级。(3)面向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与学费标准一致。2.专项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2)其余要求按设奖协议执行。3、单项奖(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获得单项奖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三、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入学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2)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课程分数、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业进展、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4)符合基本条件和申请范围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5)二年级及三年级博士研究生按照课程分数、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6)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及其它单项奖。2.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指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项,并按设奖协议执行。3.单项奖(1)推免生奖学金为鼓励校内外优秀推免生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特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详见当年《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优秀毕业生”奖①“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申报条件:a.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b.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评审和答辩成绩优良。c.在科研和论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SCI、EI等收录论文多且质量高,或取得重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5%;省部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按当年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评定。(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表彰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以及在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学术组织、研究生社团组织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可参加当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具体办法按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5)“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奖“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为电子科技大学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学校每年奖励在各方面表现最突出的研究生,授予“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6)“优秀社会实践”奖用于奖励在评选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或安排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获奖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实践任务,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7)“特殊贡献”奖此奖项主要奖励在参加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高水平竞赛或集体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申报条件之一:①在代表学校及以上部门参赛的各类比赛和集体活动中,取得较好名次和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②在以个人身份参加的各类省级以上高水平比赛或集体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③在校级以上的各类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做出一定贡献。(8)“毕业生赴艰苦地区就业”奖用于表彰自愿到艰苦地区就业的研究生,具体评选规则参照当年学校文件执行。(9)“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用于表彰自愿到国防重点单位就业的研究生,具体评选规则参照当年学校文件执行。(10)“研究生先进集体”奖用于奖励在评选学年中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能起到骨干作用的研究生工作团队。获奖集体主要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以及在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学术组织、研究生社团组织等团队中产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审工作。四、 评定程序评定时间1.学业奖学金: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定。2.专项奖学金:根据设奖协议进行评定。3.单项奖:根据奖项不同,在每年不同时间进行评定。评定流程1.学校确定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指标。2.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的评奖细则,组织初步评审,评审结果要在研究生中公示。4.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报送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二、申请范围1.学业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研究生和委培研究生。(2)参评年级为一年级至三年级。(3)面向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与学费标准一致。2.专项奖学金(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2)其余要求按设奖协议执行。3、单项奖(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新生不参评。(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获得单项奖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三、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入学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2)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课程分数、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学业进展、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4)符合基本条件和申请范围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5)二年级及三年级博士研究生按照课程分数、科研状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由各学院进行评定(各学院公布评定细则)。一等及二等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称号。(6)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及其它单项奖。2.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指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项,并按设奖协议执行。3.单项奖(1)推免生奖学金为鼓励校内外优秀推免生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特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详见当年《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优秀毕业生”奖①“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申报条件:a.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b.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评审和答辩成绩优良。c.在科研和论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SCI、EI等收录论文多且质量高,或取得重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5%;省部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按当年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评定。(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表彰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以及在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学术组织、研究生社团组织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可参加当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具体办法按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5)“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奖“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为电子科技大学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学校每年奖励在各方面表现最突出的研究生,授予“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6)“优秀社会实践”奖用于奖励在评选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或安排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获奖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实践任务,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7)“特殊贡献”奖此奖项主要奖励在参加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高水平竞赛或集体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的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申报条件之一:①在代表学校及以上部门参赛的各类比赛和集体活动中,取得较好名次和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取得重要的社会影响。②在以个人身份参加的各类省级以上高水平比赛或集体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③在校级以上的各类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做出一定贡献。(8)“毕业生赴艰苦地区就业”奖用于表彰自愿到艰苦地区就业的研究生,具体评选规则参照当年学校文件执行。(9)“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用于表彰自愿到国防重点单位就业的研究生,具体评选规则参照当年学校文件执行。(10)“研究生先进集体”奖用于奖励在评选学年中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能起到骨干作用的研究生工作团队。获奖集体主要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以及在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学术组织、研究生社团组织等团队中产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审工作。四、 评定程序评定时间1.学业奖学金: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定。2.专项奖学金:根据设奖协议进行评定。3.单项奖:根据奖项不同,在每年不同时间进行评定。评定流程1.学校确定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指标。2.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的评奖细则,组织初步评审,评审结果要在研究生中公示。4.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报送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关于做好2022年8月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 2022-06-21 作者:浏览量:2038各院系及有关人员:因受疫情影响,为做好2022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8月20日左右增开一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为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答辩日期答辩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各院系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专业)各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学校安排的时间期限,并请各院系将本院系安排及时通知给拟毕业研究生。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人员原则上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2016级在职工硕于2022年9月将满6年学习年限,请注意按时答辩避免超期。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先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计划检查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文发表与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等要求,满足条件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向院系申请论文答辩。各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或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2.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当年的《华北电力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的要求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当年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执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经过导师确认签字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学校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书写范例、论文封皮、原创性声明模板。“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不得套用其它版本。因为上报系统要求,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论文撰写一律使用WORD编辑,不得使用WPS编辑。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上会。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类硕士生: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各院系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各院系负责。学生本人携带论文原件、院系开具的“论文复印、装订单”到各院系联系的地点复印、装订。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1.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且委员会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3.同等学力人员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华电校学位〔2017〕5号文《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凡是不符合文件内容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为涉密论文。文件及有关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网址()。涉密论文的申请、评审和答辩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理、提交有关手续。本次答辩涉密论文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日,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各院系要保存查重论文的电子文档和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数据,保存期限为5年。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上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3.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4.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供导师参考。导师要确保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使学生学位论文符合院系和学校的论文标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5.研究生院建议: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30%之内(含3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否则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6.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7.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8.答辩完毕,研究生院将再次对所有提交给图书馆准备存档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抽查。八、论文评阅工作1.全日制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进行盲评,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不得由各教研室、导师组或者导师自行安排送审。2.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各院系要提前制定和公布本院系“2022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3.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研究生院网页“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4.建议和提倡各院系大力实行论文电子版的评阅。九、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其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照华电校学位〔2017〕7号《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执行。文件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2.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学校的文件要求,制定各院系自己的评优标准、要求和程序,并提前公布。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提交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次向大学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位人数的5%。4.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必须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申报和评选
2018考研交流群 586254585 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1、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生.年)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博士30000元,硕士20000元(2014年博士生19人,硕士生77人获得)。3、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4、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硕士3000元/年,博士5000元/年。5、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推荐阅读》》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重庆新增研究生资助政策 40%的硕士生可获万资 助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 策四川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每年奖励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第一年 湖北公布奖助学金政 策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第二篇 国家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上是猎考考研为大家准备整理的相关内容。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考研 。另外,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2018考研, 猎考考研推出了全年集训营 、OL乐学 、名校推免培训班、精品网课,以及考研直播课堂,针对每一科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指导,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推荐阅读》》》历年考研国家线及34所自主划线高校复试分数线 全国各研招单位联系方式汇总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学位论文是衡量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产出,营造更加浓郁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创新基金,在指导教师给予的科研条件基础上,支持学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创新基金根据学生成果情况,实施滚动支持。
第二条 对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第三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国家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第四条 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且留校任教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生,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第六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职称晋级方面给予激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如现为副高级职称,可作为充分条件直接申请正高级职称;如现为二级以下的教授职称,下一聘期岗位级别可提升一级;且在获奖当年的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1,等同于国家级科技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和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直接聘为岗位教授。教师年度考核中 绩效 奖励权重为,等同于省部级一等奖。
第七条 给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招生自主权和招生名额奖励:北京市(含)以上级别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名下全部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享有当年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 自主招生 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三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可从次年招生开始,每年增加一个博士招生名额,连续增加两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一个博士招生名额的奖励。(同一篇学位论文获得招生奖励名额不重复计算,以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条 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指导教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如该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则在北京市给予指导教师的50万元科研经费基础上补足差额)。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5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九条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招生中给予一个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并奖励6000元研究生业务指导费。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13年7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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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分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
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是,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
就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必要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考核是顺利毕业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要求重要依据之一。但是,由于许多应考者缺少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往往对毕业论文的独立写作感到压力很大,心中无数,难以下笔。
(一)、毕业论文是应考者的总结性独立作业,目的在于总结学习专业的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说文。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分两个步骤,即选择课题和研究课题。
(二)、选好课题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研究课题,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繁荣科技事业,推进科技进步,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环境,促进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以下简称自然科学)的研究,实现无锡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坚持党的“双百”方针,坚持学术水平与应用价值并重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自然科学的研究,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为市级奖,每两年举行一次,获奖论文的奖励经费由市政府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成立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市评委会由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全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界的专家、学者组成。人数在30人左右。市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市评委会的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二)批准成立学科(专业)评审组。 (三)审议学科(专业)组评审意见。 (四)评定论文获奖等级。 (五)公布获奖结果。 (六)决定有关评审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评审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市评委会按学科(专业)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设组长、副组长l—2人。学科(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未在该学科(专业)申报论文的评委和专家学者(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第三章 申 报 第八条 申报的论文必须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 凡在无锡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的自然科学和交叉学科学术论文均可申报评奖。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评奖。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第十条 申报评奖的论文须提供在刊物上发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区域性、省或全国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评奖范畴。 第十二条 发出论文评奖征集通知后,评委会办公室对论文征集受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第十三条 参评论文的发表时间,一般应在该次评审年限范围的第一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 申报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论文需由2名本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申报二、三等奖的论文需2名本学科(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含)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复印件。 第十五条 申报参评论文,必须由作者本人填写《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术团体或所在单位盖章,提供电子文档论文及有关证明等资料并交纳评审费。 第十六条 申报参评论文须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参评。 第十七条 已获得市级政府以上奖(含市级)的论文。不在申报之列。 第十八条 一篇论文只能递交一个单位推荐送评,不能多处或多次推荐送评。 第十九条 数人合作的论文,作者不超过5人,超过5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第二十条 凡符合论文评奖申报条件的论文和作者,其申报权利不受干涉。 第四章 标 准 第二十一条 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数额由评委会根据申报情况及历次获奖情况研究确定。各等级评定的具体标准由市评委会制定。 第二十二条 获奖论文应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理论性探讨,有创新论述,有应用价值,要特别重视已被采用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论文。 第二十三条 在坚持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兼顾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论文评奖分布。 第五章 评 选 第二十四条 评审工作按市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委会终评进行,申报参评的论文均需按程序参加评审。 第二十五条 市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论文按各学科(专业)进行分组配比后分别送交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 第二十六条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后,评选出获奖提名论文,并从中推荐需评定特、一等奖的候选论文,按水平高低列出顺序。 第二十七条 市评委会根据专业评审组提名推荐,对获奖提名论文进行复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需得到评委会半数以上认定方为有效。推荐为特等奖的论文由省级专家提出复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对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相同的多篇论文,一般只评定一篇(等级最高的)论文获奖。 第二十九条 市评委会对评选出的拟获奖论文,通过有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受理有关投诉和听取意见反映。 第六章 奖 励 第三十条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获奖论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金。 第三十二条 市评委会向获奖者和所在单位通报获奖结果,作为获奖者在考核、使用、晋升和评定职称时的依据,同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七章 纪 律 第三十三条 凡申报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由市评委会撤销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获奖论文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的,由获奖者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市评委会、各评审组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委会制定的评审纪律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坚持质量、水平第一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按质完成评审工作。 第三十六条 评审人员如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评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暂行办法》同时废止。2008年五月九日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般为6000元一个学年,该校的研究生一般比较难考,分数要求相对较高,但就业率是很高的。
扩展资料:
东南大学自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就开始招收研究生,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共招收研究生117人,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后, 是首批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单位;
是首批建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是自行审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招收和培养工程硕士生;首批获准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研究生院。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已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一个重要基地培养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要使学校的研究生教育上规模、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上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并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有可比性,关键是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质量不仅要坚持改革,不断寻找优化的培养模式,还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逐渐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
参考资料来源:东南大学-官网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研究生学费收入以及学校自筹资金等经费组成。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
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政策要点、制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学期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励、资助的研究生须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组成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标准及评比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奖项协议内容。
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的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各助学项目协议内容、《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实施细则》以及当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
第十条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不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见表一。
表一研究生助学金类别、标准
注:学校部分已包含国家助学金。
第三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
第十一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一学年评审一次,由学校下达各等级指标,各院(系)制定评审细则并实施评审,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
第十二条研究生助教、助管由学校负责设定岗位数量,用人部门、院(系)制定岗位内容和要求,研究生院负责信息发布和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和用人部门、院(系)共同确定岗位人选。
第十三条研究生助研是导师基于科研项目设置的岗位,由导师负责考核并提供助研津贴,发放额度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如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津贴,导师可以不发助研岗位津贴。
第四章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学校生均部分以及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津贴由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审核确认过的名单按时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直博生在选修课程学分完成并通过资格审核、硕博连读生在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当月起,原享受的硕士奖助学金取消,并按学校标准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待遇。
第十六条医学七年制学生在第六、七学年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待,生物医学工程七年制学生在第五、六、七学年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对待。
第十七条自正式取得学籍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学制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在资助期限内,研究生自结束学籍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奖助学金。出国或出境六个月以上研究生、休学研究生,暂停发放助学金,回校报到、恢复入学后的次月起恢复发放助学金,并累计计算该部分研究生的资助年限,总的资助年限不超过学制期限。停发的奖助学金不予补发。
第十九条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受记过以下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暂停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与发放,视其表现决定是否恢复下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停止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在校期间不得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第二十条导师必须按时给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少发或不发助研岗位津贴的导师,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并在下一年度限制其招生数量,直至停止其招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因故退学的,应按月计退所发奖学金后,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经济条件确有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资助,具体办法见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文件。同时,学校通过设置勤工俭学岗位、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Southeast University),简称东大,位于江苏省省会南京市,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著名的建筑老八校及原四大工学院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奖学金:1、新生院长奖学金2、在读奖学金注: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见官方网站公告。国际交流奖学金、商学院奖学金、南京大学MBA“励学”奖学金、南京大学MBA“诚朴”奖学金、曙明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远东创新奖学金杜厦奖学金、许继廉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优秀毕业班级奖学金、海外短期学习奖学金、海外交换奖学金●城墙公益行(神策奖、怀远奖、集庆奖)●魅力班级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案例大赛(一等奖、优胜奖、佳作奖)●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最佳创新奖、最具创意奖)
南京大学MBA奖学金包括:新生院长奖学金;在读奖学金;(在读奖学金中包括: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南京大学MBA“励学”奖学金,南京大学MBA“诚朴”奖学金,商学院奖学金,春雨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海外交换奖学金,海外短期学习奖学金,曙明奖学金,杜厦奖学金,新中合光电奖学金,许继廉经血金,菲尼克斯奖学金);具体的奖学金金额不等,以实际评定细则为准。南京大学商学院是中国MBA教育的先行者,早在1987年就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合作开办MBA班,1993年起经国务院学位批准在国内招收MBA,二十多年来累积培养了7000余名经济管理人才。有关MBA的考试培训可以到社科赛斯了解一下。社科赛斯是MBA、EMBA、MPAcc考试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编写机构,也是国内少数具有出版MBA、EMBA、MPAcc辅导教材实力的机构,体现了在MBA、MPAcc考试辅导领域的优势实力。社科赛斯MBA提前面试辅导内容:考生背景评估,帮助择校;一对一材料修改,亮点提升;面试专业课辅导;一对多真实模拟面试。面试辅导班型有:私密直通车班、钻石直通车班、VIP精品直通车班、面试直通车班、面试精品班。社科赛斯MBA笔试辅导内容: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各科目的辅导。从基础阶段循序渐进,提练考点精华、重点、难点、得分点归纳总结,用有限的时间快速提练精华。笔试辅导班型有:词汇提高班、基础梳理班、系统强化班、模考讲评班、串讲点题班、笔试全程联报精品班、线上全程直播精品课、零基础速成班、十一密训营、30天魔鬼密训营、考前6天密训营。
论文答辩没有去
如果论文答辩没有去的话要和老师说明原因,然后为二辩作准备。
一、 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1. 成立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统一领导和指导全系的答辩工作,确定论文答辩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严格掌握,统一评分标准;审查论文成绩的处理意见;负责做好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的经验总结。
2. 专业教研室设立若干答辩小组。一般可设立2~3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有两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阅学生论文和组织答辩工作;根据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的评语等,提出初步的成绩评定意见和成绩的处理办法。
二、 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1. 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名单,向学生介绍答辩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答辩人介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在10分钟左右。
3. 参加答辩的老师就论文的内容向答辩人提问。
4. 答辩人当即回答全部所提问题,或作短暂休息、稍作准备后回答问题。
5. 参加答辩的老师针对答辩情况可再次提问,答辩人当即再作回答。
6. 成绩评定。待所有答辩人完成答辩后,用书面形式对拟评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过半数即为通过。
三、 毕业论文介绍的主要内容与教师的提问
(一)毕业论文介绍的主要内容
1. 选题的.目的、意义、根据、来源、理由等。
2. 论文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及主要研究方法。
3. 论文的主要创新观点及创新价值。
4. 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
5. 论文的不足之处。
(二)教师的提问内容
1. 与选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问题。
2. 论文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 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问题。
4. 论文的规范及其他问题等。
四、对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
1.学校将为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组织第二轮答辩。第二轮再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后向学校提出第三轮答辩申请,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审批。
2.学生在第二轮或第三轮撰写与答辩中,原则上应由原指导教师指导,若更改指导教师,应在原部室主任主持下,重选指导教师。
3.第二轮或第三轮撰写与答辩是否自由撰写,可由学生自己决定。
4.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五、对优秀毕业论文的奖励
对各部室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表彰,在第二学期举行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展示活动,并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在校刊上发表。鉴于此下面列举一篇本科毕业答辩流程范文,供大家借鉴。
毕业前一个月左右吧,还得看那件学校的具体安排,建议可以询问学生所在具体学校。为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在评定奖学金和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实施办法如下: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对象及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从该年度中国籍毕业研究生中(不包括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评选。各院(系)按学生处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三)品德修养良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四)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及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等;(五)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六)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七)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含校教育奖励基金的各类奖项),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2.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或实习就业过程中出现有违诚信行为;3.因个人原因而延期毕业的。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办法(一)优秀毕业研究生是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二)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经院(系)、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归档。(三)根据各项有关政策及规定,在可能的情况下,毕业就业时优先供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四、评选程序及其他要求(一)一般在最后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进行。(二)评比动员:由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该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和评选条件。(三)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对照评选有关条件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四)院系评审: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组织完成本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等额上报学生处。(五)全校公示:学生处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六)获奖学生填表:公示期结束后,获奖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七)上报市教委审批。(八)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市教委颁发证书;审批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九)毕业前夕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不通过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者,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追回已发获奖证书。五、本办法于2017年9月起实施。六、学校授权学生处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我们毕业时,优秀毕业论文给资金3000,不过老师拿了2000,还有1000给了学生。
没有。
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分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
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是,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
就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必要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考核是顺利毕业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要求重要依据之一。但是,由于许多应考者缺少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往往对毕业论文的独立写作感到压力很大,心中无数,难以下笔。
(一)、毕业论文是应考者的总结性独立作业,目的在于总结学习专业的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说文。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分两个步骤,即选择课题和研究课题。
(二)、选好课题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研究课题,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我们毕业时,优秀毕业论文给资金3000,不过老师拿了2000,还有1000给了学生。
东北师大研究生毕业论文省级优秀论文有奖金。东北师大在硕士博士的阶段也有优秀毕业论文,越往上分量就越重,所以硕士的高于本科,博士会高于硕士,要是博士毕业论文可以评为优秀,那么对将来找工作会有一定的帮助的,而且可以拿到优秀博士的毕业论文,东北师大研究生校级的优秀学位论文是会有1000-2000元奖金。
湖北省给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学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老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部分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