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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卡被盗冒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国外相关规定与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及实践
(一)国外相关立法
1.美国的相关规定
在西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注重保护持卡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利益已经成为银行卡方面的国际规则。在美国,有关信用卡冒用风险责任承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诚实信贷法》这两部法案中。《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发卡人应该采取措施识别信用卡的使用人是经过授权的,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随后的《诚实信贷法》进一步规定消费者或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信用卡消费最多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包括信用卡被偷、被盗、被伪造)。总的看来,这两部法案的相关规定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来承担,而严格限制了持卡人或消费者承担风险的情形,体现了对弱势一方利益的保护。
(1)“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的规定。
“未经授权划拨”(把所有英文符号改成中文)的定义是:美国《诚实信贷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偷窃或捡拾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称作“未经授权划拨”.所谓未经授权的划拨是指由信用卡持卡人(消费者)以外的未获发动实际授权的人所发动的,从该消费者账户划出资金而该消费者并未从该划拨受益的电子资金划拨。
美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对用丢失的或被窃的信用卡发动的交易,包括消费者自己被迫进行的划拨,是未经授权的划拨,适用对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
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电子资金划拨法》与E条例及其官方人员注释规定,只要持卡人以合理的方式向机构发出了通知,其责任将受到限制。并将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划拨的承担的责任分为三个等级:五十美元,五百美元和无限责任。
未经授权划拨责任限制原则的起源:该法所确立的持卡人责任限制之原则,起源于1976年第一国民城市银行诉莫拉克案。在此案中,法院根据联邦法、州法律和判例,判决被告对这五百美元未经授权的支出只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
未经划拨责任原则的适用:美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还规定:“无论持卡人存在多么明显的疏忽都不影响对其适用责任限制”.在 Russenvs First American Bank-Michigan一案中,法院就持这一观点。该案中,消费者疏忽地将他的ATM卡个人密码写在与卡放在一起的纸上,并将卡与密码交给他女儿,后来他女儿丢失了两者,并因此造成了未经授权划拨的损失。美国法院判决认为:这种疏忽对消费者是否应对卡与密码的发现者启动的而未经授权的划拨承担责任,是无关紧要的,消费者不承担因此疏忽造成的损失。
尽管这种规定容易引发持卡人的道德风险,持卡人可能会谎称某项交易未经其授权而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但是美国的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基础是相信绝大多数的持卡人是诚实的,当然这种信任有着庞大的征信体制作为基础。法律同时认为发卡银行在发行信用卡之前就应该意识到信用卡的风险,并且有义务在发卡之前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信用卡应该发给讲信用的人。况且,刑法上关于信用卡欺诈的罪名也能有效的克服这种道德风险的发生。
(2)“举证责任”的规定
美国国会通过的《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诚实信贷法》则规定发卡机构若要求持卡人承担至多五十美元的责任,还存在进一步的证明义务,即必须证明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要件,具体有:持卡人已经接受了信用卡;发卡人就潜在责任向持卡人发出过说明通知;发卡人向持卡人提供了在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时向发卡人发通知方法的说明;未经授权使用发生在持卡人己经将丢失、被窃或其它事件通知信用卡发行者以前;信用卡发行者已经提供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识别一张信用卡的使用者是未经授权的。
这种举证责任的倒置使得处于弱势的持卡人避免了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冒用风险的情形,而对于拥有强大技术支持和先进设备的发卡机构来说,这也没有加重其负担反倒有助于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持卡人用卡的安全。
(3)“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
美国的发卡机构一般与持卡人约定,在下述情况下,持卡人即使在挂失后仍应承担风险责任:第三人冒用为持卡人允许或故意将信用卡交其使用者;持卡人故意将使用自动化设备预借现金办法或进行其它交易之交易密码或其他辨识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告知第三人者;持卡人与第三人或特约商店伪造虚构不实交易行为或共谋欺诈者等。上述例外条款的规定,不可谓不周全,而且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调了持卡人在保管和使用信用卡时的审慎义务。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1)英国的有关规定。英国同行业公会制定的,要求银行会员共同遵守的《银行营运规则》规定,除非发卡银行证明持卡人存在欺诈或者没有合理谨慎使用各种银行卡,则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后,对于持卡人挂失之前的损失,持卡人承担责任最多为五十英磅。
(2)韩国的有关规定。韩国《与信专门金融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卡机构应当自接到持卡人挂失请时起给持卡人带来的所有损失负责。
(3)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电子资金划拨指导法》对未经授权划拨消费者的责任也作了规定:在账户持有人不存在欺诈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未授权划拨只承担一百五十元或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机构被通知接入方法发生滥用、遗失或被窃,或是作为接入方法组成部分的密码的安全性受到破坏时己发生的实际损失。
(二)我国信用卡被盗冒用的现行立法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民商法部门中的《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担保法》中的少数条款;经济法部门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而专业调整信用卡法律关系及实践操作的只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1999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0月26日由央行发布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及央行于2001年07月09日发布实施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于2006年01月26日公布并于03月0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中都仅有少数条文对于信用卡的冒用责任做出了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也没有行政法规,只有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卡冒用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按照这条规定,当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后,发卡银行的“义务”是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但是,就在这个关于发卡银行的“义务”的条款中,中国人民银行授予了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者协议中,自行制定信用卡冒用责任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关于信用卡冒用及挂失的法律责任,主要来源于我国各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工商银行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电子银行章程》规定,信用卡正式挂失前的损失由客户自理。其在银行业首次提出,因客户未尽到风险防范义务而导致的损失,银行将不承担责任。
中国银行规定,信用卡必须通过电话挂失方能即时生效。中国银行的中银信用卡、中银都市卡、中银VISA奥运信用卡实行挂失零风险措施。信用卡遭遇丢失或被盗后,只需致电二十四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办妥挂失后即无需承担挂失后的风险。
广发银行去年率先推出了国内首创的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计划,这项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功能可以有效地降低未能及时发现信用卡遗失而造成的损失,更全面地保护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利益和用卡安全,但是这项保障措施不包括ATM机、网上支付等须使用密码的交易。
招商银行于2006年4月推出“失卡万全保障”功能,比广发行仅晚了一个月,即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内发生的盗用损失,将由银行承担。其中,普通卡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额为一万元,金卡为一万五千元,白金卡按照客户的信用额度为全包。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规定,持卡人遗忘密码或遗失太平洋卡的,特殊情况下,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如密码重置前使用密码进行的各项交易等。此外,由银行承担挂失之后的冒用风险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遇信用卡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持卡人有意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担。总结以上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挂失的规定与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冒用责任的规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挂失之后,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由银行承担,除非出现免责的情形;挂失之前,绝大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被冒用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如广发行和招商银行承担了挂失后四十八小时内,信用卡被冒用的部分甚至全部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关于银行卡丢失或被盗的责任纠纷,法院也基本上支持银行方面的主张,判决消费者承担挂失前所发生的全部损失。
二、我国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现行立法规定
本文认为我国关于信用卡法律责任的现行立法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界定冒用风险的标准过于简单
我国法律对信用卡挂失的风险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以是否办理挂失作为衡量持卡人是否承担责任的决定因素,将信用卡遗失风险的分担义务由法律义务变为合同义务,对持卡人限额没有任何规定,扩大了银行要求持卡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风险责任前提的简单化使得立法无法对复杂的风险发生情况做出有意义的划分,无法根据信用卡遗失情况及持卡人、发卡行过错程度的不同,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细分。
(二)对持卡人规定的责任过重
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发信用卡后,持卡人就拥有了对信用卡的绝对控制权,应当履行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在由于持卡人的过错造成失卡并产生冒用损失的情况下,持卡人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信用卡一旦丢失就必然会发生损失,失卡并不是损失的充分条件,因为信用卡消费不同于现金消费,它在时间、空间上的不连续性要求信用卡交易中持卡人、发卡行、特约商户三方主体的紧密配合。在持卡人失卡的情况下,只要发卡行和特约商户能够完全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不法分子通常很难达到冒用的目的。因此,信用卡挂失前的冒用风险应当根据持卡人、发卡行和特约商户在形成冒用风险中的过错类型和程度在三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把这种冒用风险全部强加于持卡人来独自承担。然而,从目前我国各发卡行信用卡章程和领用信用卡协议中的规定看,大部分发卡行仍规定信用卡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三)对银行规定的责任过轻
从《银行卡管理办法》的体系上看,信用卡冒用的相关责任被规定在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当中,而如前所述,该条规定其实是在授予发卡银行极大的权利,将权利规定在义务中,这显然是种立法上的矛盾,从而也导致也各大银行纷纷在各自的章程或者协议中,扩大持卡人的责任范围,减轻银行在其中的责任。
从法理上看,将两个在经济实力上极为悬殊的主体其中弱小一方的责任交给强大一方来规定,结果肯定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必然对持卡人的权益造成很大的损害。虽然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通常由合同法来调整。但发卡银行与消费者(即持卡人)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两者之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上,而且还表现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权即行业垄断权。这显然违反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使得持卡人承担过多的风险,持卡人可能要承担不是因为其过失所导致的损失,这一点亦违反了过失责任原则。
另外,从信用卡被冒用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来分析,不难发现信用卡被冒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首先是技术层面,发卡机构、特约商户的防伪防盗设备和技术相比现今高科技高智能的犯罪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再者是人为层面,主要表现在发卡机构和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程序操作不规范,持卡人没有谨慎的保管信用卡。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明显把冒用的情形简单化,甚至将银行自身由于技术问题产生的冒用风险完全转嫁给无任何过错的持卡人,是十分不合理的。
三、完善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
由于中国目前支持信用卡挂失风险运作的基础—信用机制尚未健全。因此中国要想在信用卡领域取得成功,既不能照搬欧美的模式,也不能照抄台湾的经验,而是要根据中国的民族传统习惯,借鉴国际上好的立法技术,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自己的模式,才能使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
(一)尽早出台《信用卡条例》
2005年0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起草《银行卡条例》的构想。虽然这意味着在将来的立法规划中,银行信用卡业务还是将和借记卡等其他银行卡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立法调整,但这毕竟是信用卡专立法中的一大进步。《银行卡条例》构想的提出,把规制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上升到了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规范,使之在法律效力上高于其他有关信用卡的规章和政策,在调整信用卡业务的专门法律法规体系中初步形成一个核心,立法层次的提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该行政法规在内容上超越金融机构狭隘的部门利益,对信用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应完善信用卡配套法律法规,颁布信用卡格式合同范本,加强对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明确挂失后冒用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挂失后信用卡仍出现被冒用,主要原因是在挂失人挂失与发卡银行向各特约商家发放止付名单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时间差的存在则是技术手段不够先进、存在缺陷所致。银行发行信用卡、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理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相应的健全的技术支持,将风险降低以至消除,这是银行的义务。同时,解决挂失后冒用风险的可能性在于银行技术与业务水平的提高,惟有银行才能有效防止风险发生。而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因此,挂失后冒用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来承担。
(三)明确挂失前二十四小时冒用的损失承担
在信用卡脱离持卡人控制和挂失止付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冒用人往往利用这个时间差,侵犯持卡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对这个时间段的冒用责任做出具体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笔者认为,二十四小时是一个比较适合的时间段,如果规定的时间过长,比如广东发展银行的四十八小时甚至更长,会容易导致持卡人怠于挂失,可能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规定二十四小时内的责任归属,一方面可以督促持卡人及时履行挂失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能够很好地保护持卡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在这二十四小时中,持卡人应当承担限额的责任,特约商户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其余的责任由银行承担。
1.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责任限额
持卡人对于信用卡件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当由于持卡人自身疏忽导致信用卡落入他人之手而任意取现或透支时,对此后果持卡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从原则上讲,持卡人应对挂失前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合法持卡人失卡后、挂失前的责任承担问题,由其承担部分的责任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其未能履行保管义务,且若挂失前的责任由发卡行或特约商户全数承担的话,无疑会诱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增加金融消费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
2.明确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
笔者认为对信用卡冒用责任的承担最公平的解决方式是:采纳过失责任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金融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持卡人仅对其重大过失承担责任限额内的责任,其他损失的责任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可就此向保险机构投保转移风险,且成本比持卡人低很多。
由此造成银行的损失可以向保险机构转移。这是指发卡机构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的一种形式。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已有很久的历史,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过后,美国就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现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运用也越来越多,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发卡机构可以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损失,通过少量的保险费的支出而获得及时、满意的补偿,从而降低或减少风险,这对发卡行来说是非常经济的。
另外,在电子资金划拨中记录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易的凭借是交易数据,与传统银行业务交易记录的纸质单据相比其具有两个特点:其一,交易数据都储存在银行的服务器中,交易过程的记录完全由银行制作和掌握,银行在交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客户手中不掌握任何交易数据的备份;其二,电子数据易于篡改,被投机者利用的可能性极大。这种交易行为的特殊性,使得“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不能适用于银行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电子银行业务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由于发卡银行掌握所有原始证据材料,而持卡人不掌握,却还要求持卡人进行举证的不合理做法,我国立法应当在损失分担规则中明确银行的举证责任义务。
(四)明确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立法应当明确银行的责任: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发卡机构在信用卡被冒用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须承担该责任,甚至主要责任。这一点对发卡机构来说的并不是不公正的。从发卡行与持卡人的信用卡合约来看,发卡机构不仅是发行信用卡的机构,而且在发卡后更有保障持卡人安全用卡的义务。从技术层面来看,发卡机构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才,能够较好防御的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反过来看,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也有利于其加强安全技术,加快设备的更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再从规避风险的便捷性看,经济实力雄厚发卡机构可以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将冒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有效减低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损失。
1.银行应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如果允许银行对信用卡的审查仅尽形式审查义务,让银行以已尽形式审查义务而免除其在真实信用卡下付款付息的义务,对存款人来说殊为不公。因此,从银行与存款人利益平衡的角度有必要让银行承担起对银行卡的实质审查义务。
《中国工商银行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柜员审查所受理卡是否为已开通异地通存通兑业务行的牡丹灵通卡,卡片是否打测、剪角、损坏、涂改,是否有样卡字样”.从此表述看,工商银行规定其仅对牡丹灵通卡进行形式审查。银行的这种观点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柜台人员只能凭肉眼和工作经验对卡片和身份证件的材质、样式、颜色等进行一般的形式上的审查,对于其他只能由精密仪器才能鉴别出来的细微差别,银行则无法承担鉴别责任”.该种观点也成为银行方面一贯主张的观点。
但是,从信用卡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发,我们有必要对此种认定的合理性表示怀疑。信用卡由银行签发,证明信用卡合同关系的存在,其真实性为合同法一般原则所要求。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确定信用卡合同关系真实性的前提之一,也为下一步银行鉴别持卡人身份奠定了基础。假的信用卡并不能代表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银行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其履行付款义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条件。以假信用卡对外付款的行为不应该消灭银行依据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所应负的付款付息义务。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
2.银行应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要求银行对身份证件承担实质的审查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现实的,其原因在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是法律对开立账户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另外,从银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对当事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也仅能作形式上的审查而无可能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金融机构本身就不是证件真实性与否的鉴定机关,也无权作出鉴定结论。
身份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银行履行付款及付息义务以此为前提。一些学者认为,银行对身份证件应承担实质审查之责。他们认为,“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银行作为商法领域的商人,有专业上相对强大的鉴定识别能力、业务风险防范与承担能力,而持卡人在这些方面则要相对弱些。更何况在被冒领过程中,持卡人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银行作为参与者,应当有更多的积极作为义务”,“银行不能以自己不能辩明身份证的真伪而将错误支付的后果转嫁到持卡人身上。银行只有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对持卡人款项的正确支付,保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银行信誉,促进自身发展。”
但是笔者认为,银行既不是身份证的发证机关,也不是具有专业鉴定职能的鉴定部门,客观上并不具备判断身份证件真伪的专门技能和人员。银行若对挂失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进行实质性审查,验明正身,也于法无据,挂失人与发证机关均无配合协助的法定义务,同时也缺乏必备的设施、专业的技能和有效的途径,而最终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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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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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那些天天盼望中国衰落的人们,做空A股、唱衰中国经济的闹剧越演越上劲了。他们以为凭借着颠覆别国的能耐,要把中国经济搞得像前苏联垮台时那样一落千丈也只是举手之劳。依我看这种愿望并不容易实现,理由有很多,最主要的:一是中国有13亿人民的需求在,经济就不可能衰落!13亿人天天要吃的,要穿的,要住房子,要出行,要想过上发达国家富裕阶层一样悠闲、便利、富足的生活等等,这些基本的需求,就是巨大的发展动力,而且是一天也不可能停止的;二是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基础远远超过前苏联垮台时的局面;人民充分享受到了经济建设带来的福利,也积累了庞大的财富,有能力也有意愿推动国家和经济继续发展继续进步,不会因为你在某些领域搞颠覆就放弃建设自己的国家;三是中国政府即便不能及时识破你的颠覆阴谋,斩断你的颠覆魔爪,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不会变,决心不会变,领导人民走向繁荣富强的责任心不会变,决不会坐视中国经济的衰落,也有能力带领中国冲破艰难险阻,走向新的辉煌!近日出台的 国务院 “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的 十点意见”就是有力的证明! 但是,在金融海啸带来的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和西方列强损人利己、不断破坏搅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很难长期支撑。如果没有拉动整个中国和整个世界走出低迷的强大引擎,全球经济都会有一个很长的徘徊期,在徘徊期间难免不出现方向模糊、市场萎缩、失业增加、增长减速、信心受挫、社会燥动的局面。因此,寻找拉动全局增长的引擎,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面前有没有这样的强大引擎呢?根据我们的深入研究,发现这种引擎还是有的,而且摆在我们面前的能够拉动中国经济再创辉煌的强大引擎至少有三个,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三大引擎。 一、 拉动全局走出低迷的引擎——建国际开发走廊 引领产业发展方向需要重大举措是不争的历史定理。不管是19世纪末美国的西部开发、战后各国的科技园区和工业走廊建设,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沿海的特区建设,都一再证明了这一定理。这种举措往往需要一个核心,才能聚焦各类产业优势,带动各行各业的全面发展。我们前30年拉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就是特区建设。深圳、珠海、厦门、浦东四大现代化都市的建设,拉动了所有产业的全方位发展。实际上充当了拉动国家经济进步的引擎。没有这几个聚焦产业发展的引擎行不行呢?答案是:不行!其后的西部大开发,东北大开发,环勃海大开发为什么效果不明显呢?问题在于它没有焦点,没有核心。几个广袤的地区要想平衡上升全面跟特区一样快速发展是不太可能的,它只能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关键是如何来选好这个点。之所以全国人民对4万亿的投资好象聆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引发不了投身建设的激情,问题也还是出在“焦点”上。因为你的投资没有重点突破,只是简单的添灯油战术,很难给产业指明发展方向,很难让民众看到就业的出路。 那么,今天拉动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走出金融海啸阴影的引擎又在哪里呢? 1 、建战略开发走廊,保全国经济持续繁荣 2008 年我作了一个专题研究,有两个重要发现:第一是发现再设深圳、浦东那样的开发点,辐射效果有限,既难确保全国的平衡发展,也不足以带动全国;第二是发现不与国际社会联动,不足以拉动全世界。没有世界经济的复苏,就不可能有我外向型经济的复苏。于是设计了一条由东南沿海至西北边陲的战略性“万里开发走廊”,以拉动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东起台湾台南市,西至中巴边境的明铁盖。即:由东经`43``度北纬23度,经东经`7``度北纬`47``度,至东经`3``度北纬`度。全长4600公里,斜跨整个大陆腹地和台湾海峡。途经十个省,百余个县市。12345678下①页更多相关文章: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三中全会:新一轮改革的战略起点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权力结构理改革开放论文:重建公民社会当代中国政治体制与社会改革的微观路径中国经济改革论文:当前金融改革战略和路改革开放论文:中国观念变革的战略路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路径探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战略与路径
对经济法基本原则思考论文
引 言:
对于经济法理论上的完善以及实践上的探索,经济法基本原则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也是经济法研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对此,各专家学者进行了多年的深入探究,但众多观点依旧无法得到统一,就需要在此问题上再次进行探讨。
一、何谓经济法原则
根据国内的一些学者、专家对法律原则下的定义可知,这里所指的原则就是各类法律法规最根本、基础的准则,其具有稳定性以及综合性。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指导着经济法的规则、在经济法的整体实践施行过程中得到运用的原则和思想,就是所谓的经济法基本原则。而法律性、普遍性以及经济法特性这三类特性则组成了经济法的基本准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此三要素,我们做了以下阐述:
(1)法律性。法律上的规范性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需要具备的,在体现经济法的权利与义务方面,法律性可科学合理地实现其要求以及内在特点。在进行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的时候,经济法基本原则中的法律性可以作为运行的依据。对于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来讲,法律性对其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可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直接处置。判断能否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看会不会引发以上所说的法律后果。
(2)普遍性。在经济法整体的实行过程里,经济法基本原则会得到运用和贯通,对经济方面的立法工作、司法工作以及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也使经济守法得到了保障和推动。这即是经济法基本规律的普遍性。
(3)经济法特性。可以说,经济法独有的准则就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使经济法的特性得到显着的表现,就是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要做的工作。由此可见,一些一般的法律原则就不可能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了,例如:合法性原则、强制性原则等普通法律原则。
了解经济法的定义可帮助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指的是根本上的原则,和具体原则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的经济法律规章总则中,总可以找到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规章定律。它的主要立法目的,首先表明了此法依照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什么;其次是为经济法中的每一项具体规范提供了明确的纲领;最后,也为经济法的执行工作指出了方向。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就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干预所使用的不同种类经济法规的综合,对经济法进行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工作是有极大推动作用的。经济司法、经济立法以及经济法的实行这一切工作都应该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指导思想。人民群众以及工人阶层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转变的要求都是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中体现出来的,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含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在调整上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工作,因为出现的时间晚,经济法的调整原则以及其原则的确定就有了多种多样的`说法。人们往往将其他部门的法规、宪法原则、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拼接在一起说成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由此可见,经济基本原则所具有的特点我们并没有真正意义上领会到。经济法在一定的范围里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使用的基本规则,就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此原则具有法律性,也就是说经济法的准则需要获得法律上的认可,限定性以及稳定性是其内在特征。同时,它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变更性也不大,原则类型的不同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不一样。[1]
二、怎样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为了使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定处于明晰的状态,具有准则性以及本原性,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探究提炼。总而言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表现经济法内在属性的同时,也要符合法律所具有的规范合理性。主要有这样几条准则:
(1)法律规范性。目前,对于将经济法基本原则等同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基本概念的现象,法律规范性这一标准就得到了提出。法的三要素就是法律准则,在本质上来讲就是法律规范。具有法的规范性是经济法基本原则所必须具备的,它在经济领域里面的立法特征才可在之后得到显现。
(2)高度的抽象性。如果要于经济法的系统里面起到领导全局的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高度性。一个部门法根本的价值、精神以及内在特征总是要通过法的基本原则来彰显的,它首先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普通的法律准则是大不一样的。所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需要有高度的抽象性。
(3)特定性的标准。表现出经济法的内在本质就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定性。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所使用的法规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法,在理论这一层面体现出经济法的特定性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确定下来的要求。由此可见,其他部门的法律是不能被当作经济法来看待的,只有经济法才能包含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普遍性的标准。经济法所进行调整的对象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密切相关,这就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普遍性。也正是这种普遍性使得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经济法其余的法律规章不同。首先,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一系列的运作过程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得到实施,并且要贯彻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另外,在经济法的整体范围上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都可以得到使用,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以及经济法的总论都被包括在里面了。
(5)指导性以及价值性。有指导方面的价值,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所具有的标准,而这也是经济法基本原则一定要遵循的一项重要标准。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含义以及精神是由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所体现出来的,所以,经济法的价值和法规的综合之处就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了,经济法在经济法主体上的意义也由其来体现。另外,经济法里面最高的法规就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突破经济法在成文法律上的限制性,对于法院所使用的一系列法律都起到了指导推进的作用。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组成原则
1.经济法协调绩效的原则
与传统意义上的效率观点不同,经济法协调绩效原则不仅仅在投入产出方面进行了剖析,对于社会资源的运用以及配置的所得成果依照既定的目标进行了相应的评价。可以说,从个体经济效益上进行发展,之后形成的社会经济效益是目前经济法协调绩效原则中最为重视的一点,经济总量的提升、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结构的优化以及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都是经济法协调绩效原则的追求目标,而这一系列目标都需要同步进行,缺一不可。
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市场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这是不可否定的。但是对于市场经济,如亚当·斯密学派所说“各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是一个那么强大的力量,以致没有任何帮助,亦能单独地使社会富裕繁荣”。这意味着个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就一定会推动社会全面经济效益的增长,但这不论是从经验角度上来看,还是从理论角度上看都是具有缺陷与局限性的。一般来说,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个体的经济效益的方向是相似的,个体经济效益的积累可推动整体经济效益的发展与进步,但是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不是由个体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决定的。[2]
在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范围内,经济法协调效益原则的出发点就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将宏观调控法作为手段来对社会整体的经济结构以及总量进行调控,这样可使资源得到科学的调控,配置得到有效的优化,自由市场经济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就会相应地得到降低,整体的经济效益也会得到提升。
2.经济法协调公平的原则
若从经济发展的微观角度来剖析:不考虑整体经济系统的平衡发展,使原料、资本、劳动力以及科技带着利益目的从低利润向高利润发展,而那些以保障公民根本利益为目标的公共行业就恰恰成了盈利收益低的行业,这样一来,社会的安全公平体系就会受到损坏。
优胜劣汰一定会成为自由市场竞争的最终结果,少数有强大实力的竞争者就会得到越来越多的财富与资产,他们为了保持巨额收益情况的长期存在,就会给市场的公平竞争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使其他竞争者的公平权益以及正当社会福利受到损坏。这样一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利益就会出现极其不平衡的状态,社会矛盾也就激化了。在民商法这一些可保障公平竞争的交易法实施的市场中,自由竞争的危害依旧存在,这是因为市场主体的资本实力、技术设备、文化涵养、信息含量、市场地位等方面在传统落后的民商法中受到了忽视,传统的民商法将不同的市场主体看成是在同一条线上,给予了相同的限制、一样的保护,也就带来了竞争时的不公平,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在这样的情况下,私法所存在的不足不仅没有得到调整,不公平的竞争在表面机会平等的掩饰下将愈演愈烈。所以,从社会角度来说,经济法的产生和完善的最核心价值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3]
形式上的公平在经济法中重视程度较高,市场各主体在相同的条件下一定会进行公平的对待,但是经济法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经济法看重个体上的差异,会依照特定的标准将市场主体进行划分,在明确分析个体差异、经济主体的资本情况以及所含技术量的基础上追求更高意义上的公平。
(1)对拥有独特技能、优势、市场地位以及条件的市场主体尽更多法律上的义务是经济法公平协调准则的要求。
(2)一些能力弱的主体会因为经济特权而受到伤害,所以,经济法公平协调的准则就需要对其给予更多的权利以及保护。例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平等的主体,但是消费者被给予了过多的权利,义务都由经营者来承担,平等的主体在民商法里面得到的同等保护的权利就被打破了,这样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就得到了实现。消费者若为销售者欺,就可进行索赔,这体现了经济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平等原则是经济法的重心,虽然销售者、消费者以及生产者等主题在形式上来看享有不平等的权利,但是这却妥善地表现了经济法对于传统民商法错误的纠正和完善,也使自身的发展得到了提升。[4]
四、总结
总的来说,经济法所具有的两大原则就是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妥善干预原则。一方面,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的内在要求得到了表现,经济法所进行调整对象的特征也被体现了出来;另一方面,经济法原则的基本精神、价值以及内在含义得到了糅合。私权以及公权在这两项原则中统一体现了出来,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在特征也得到了显示。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提出的理论依据和背 景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一致承认经济法 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整个法学界绝大 多数人也承认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 是确立的。 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 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 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① 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无非是以各种形态为表 现形式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 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等等。法律部 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 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个部门的。 那么,一个法律部门地位的确立,必须有 其特有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 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 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②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微观规 制关系,国有参与关系,对外管制关系, 市场监督关系五个方面。③而且,经济法 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 可以分开的。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工作紧密结 合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对一些重要的经 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一大批经济 法律和法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 和完善奠定基础。 法的分类(divisions of the law)是指“ 在任何一个已有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 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 ,法学家为了评注和研究的方便,总是把 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和次部门, 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 分组”。④由此可见,法的部门的确立和 法的分类必须具备另一个条件——“形成 内容丰富的原则”。民法作为一个完善和 重要的法的部门,有以《民法通则》为核 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平等、自愿、公 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 等基本原则。相对应的,经济法作为一个 新兴的法的部门,也应该有其基本原则和 核心基本法。二、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 明确经济法原则的含义是评判学说的前提 和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 、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 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⑤基于 这个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 当是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 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寓存于整个经济法 体系中的指导思想。首先,经济法的基本 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作为其工具性 的一面,是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服务的。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主权者有不同的 利益追求,那么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 调节关系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其指导性原 则也就随之变动;第二,经济法的基本原 则是带有国别色彩的,英美为主的西方国 家的经济法往往着重于国家干预,而我国 需要的是开放自由的市场,防止行政垄断 的干预;第三,原则必须是高度概括性的 ,若确立得过于具体化,就是属于法律规 则的范畴了。 当前学术界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有⑥ :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原则;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 结合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国 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 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经济民主和经济法制 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相结合的原则等等。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上述学者提出的观点,有其可取的部分, 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我 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民法强调“ 私法优先”,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 ,而经济法则是将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 优先”的地位。这个“互为优先”反映的即 是一种社会本位思想,即个人利益和国家 利益的兼顾;然而像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 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就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这 个思想不仅仅是经济法要贯彻的,同时 也是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都应坚持的, 故应该将其视为宪法原则。笔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 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 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国 家对经济的调整管理,“国家之手”在经济 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 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 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 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 用。 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社会能从 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 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 。”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 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 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 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 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 兼顾二者。 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 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国 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 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 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 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 ,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 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 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 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 社会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 牺牲长远利益。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上述四个原则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联 系着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贯穿了国 家调控经济的全部过程,使当前利益与长 远利益得到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巩固了经济法作 为一个独立法的部门的地位,完善了经济 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抵制“大民法观念” 和“经济法学说”,有力驳斥“经济法没有 理论”的观点。 其次,在实务上,原则的确立为经济法规 则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新法律法规的 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经济法律具体 条文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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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发现回答仅有一个,且回答的十分简单。而我最近给自己定的学习计划中便有经济学学习的项目,我觉得我可以聊聊这个话题,或者说是借聊这个话题让自己更加明白自己学习这个科目的初衷。二、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首先,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我选择的学习课本是刘诗白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第5版)/理论经济学本科系列教材 (豆瓣)要知道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最根本在于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跟方法,又要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各国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完善的最新实践。经济学的“经济”一词,最早见于隋代的《文中子.礼乐篇》,书中有“经济之道”的提法。而在我国古代汉语里,“经济”一词是指“经邦济世”“经国济民”的意思。当然,我们学习经济就算不能做到“经邦济世”“经国济民”,也可以做到“自度”。我所说的“自度”,就是所谓“富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而在西方,“经济”的含义却是在不停地变换。从一开始,亚里士多德时认为的经济学是研究家务,即奴隶主的家庭经济问题的学问,到后来演变为研究国家范围和社会范围的经济问题。而到了那时,才有了“政治经济学[1]”这个词。尽管那时候,重商主义学者使用这个词语,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经济学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直到17世纪中叶,政治经济学才被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而那时,代表产业资本家阶级利益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才应运而生,而它的历史任务就是批判封建主义,证明封建制度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阐述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运动规律。政治经济学经历过几个阶段。第一、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其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了“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观点。到了奠基人亚当.斯密,他的著作《国富论》是我们大家所耳熟能详的。他特别指出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解释了自由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及重要意义。而完成者大卫.李嘉图则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比较客观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的经济范畴。第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以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作为始点范畴,以剩余价值为基本范畴,全面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从理论上再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的历史。另外,马克思透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与物的关系,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和不合理性,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为更先进的社会制度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第三、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历数政治经济学的产生到发展,作为学习者是不难看出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好处的。正如我在上述提及的“自度”,再结合政治经济学的历史任务,以及研究的对象,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是因为学习政治经济学可以了解经济关系及运动规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其研究不是简单地研究生产过程中的表面现象,只看到人与物的关系和物与物的关系,而没有涉及生产关系的本质问题;而是透过人与物、物与物的关系,研究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政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内容摘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至今,以往曾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继续提供发展动力。循环经济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我党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它的提出,为萍钢公司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措施和方法,也为萍钢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题词:循环经济,资源节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年均经济增长速度接近10%,人民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改善。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也带来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资源供给不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践行科学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萍钢公司董事长涂建民在萍钢公司二00九年四月五日召开的萍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弘扬企业文化,实施挖潜重组,实现企业发展的新突破》中就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了二00九年萍钢公司完成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之一,萍钢公司将环保列为萍钢公司发展的“三大要素”(安全、环保、竞争力)之一。一、循环经济理论的本质和原则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发展观,为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和实现萍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将会使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会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经济来保证水土资源和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有效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我国是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50立方米/人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严重缺乏,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我国的能源资源也十分有限。虽然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天然气占,但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将成为我国总体经济规模扩张的“瓶颈”,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发展循环经济。(三)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按十大水系常年平均径流量计算,我国地表水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时的COD容量必须控制在800万吨,可2005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14万吨,超过容量%;如果我国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标准,那么二氧化硫允许的最大排放量是1200万吨,但在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549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生活污水:1/3城市集中处理率为零;生活垃圾:1/4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零;过去20年间,中国北方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已经干涸,大片区域的生态受到破坏。由于蓄水层被抽干,华北许多城市的地下裂开了巨大的地洞。沙漠覆盖了中国18%的土地面积,而现在正以每年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而且中国30%以上的地方有酸雨问题,虽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略有下降,但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速度继续上升。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四)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内钢铁产能连续多年高速增长,钢铁产量急剧膨胀;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带动整个社会需求从高速增长变为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钢材需求明显回落;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钢铁产业新政出台、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资源出口受阻,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钢铁市场的销售压力;与此同时,制约钢铁产业盈利的因素与日俱增,铁矿石、焦炭等原燃料价格日渐看涨,环保、土地、技术开发成本不断上升,使钢铁产业成本日益拉高。更由于萍钢公司“原料、销售两头在外”的先天劣势,发展循环经济已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三、萍钢公司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指出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论,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循环型钢铁工厂。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企业适应宏观经济的需要,同时也是萍钢公司进一步降成本的重要途径。(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萍钢公司已制定的《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6—2010年计划》中,全面贯彻了从源头抓起、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从管理、结构、技术、系统四个方面抓好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钢铁企业。首先,进一步降低各工序能耗,充分挖掘能源利用潜力。2006年,吨钢综合能耗要降到655千克标煤,到2010年,要实现入炉焦比380kg/t以内,高炉、焦炉煤气利用率达100%,转炉煤气利用率达80%,水的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各主要工序能耗分别下降10—20%,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90千克标煤以下。第二,优化原燃料、产品、副产品结构和资源利用结构,实现企业系统优化。抓好高炉水渣、瓦斯灰及转炉、轧钢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全部实现100%的再利用;通过加强管理和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老厂实现工业用水95%的循环利用率,吨钢耗新水达到吨。第三,萍钢公司2006年的技术改造重点为资源综合利用、再生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投资亿元新建2套TRT高炉煤气差压发电装置、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发电、余热蒸汽发电等项目,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紧紧围绕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大做综合利用的文章,成功打造出一条“内部循环产业链”,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二)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萍钢铁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于2004年10月通过了江西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又于2006年6月通过了清洁生产的复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萍钢公司各单位把一些管理措施纳入到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中去,使企业在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大大减少。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后,萍钢公司也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废水中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外排总量都有所下降,固体废弃物全部得了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返矿粉、瓦斯灰、污泥、水渣、氧化铁皮和钢渣等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同时实现两个转变,即污染物控制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转变,工业污染由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相结合的转变,提高了企业整个基础管理水平。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目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已纳入萍钢公司发展规划之中,萍钢公司正努力实现环保与发展经济的“双赢”。
#include <>sbit K1=P3^1;sbit K2=P3^0;void dealy(int k){ int i,j; for(i=k;i>0;i--) for(j=110;j>0;j--);}void main(){ int a=0xff; if(K1==0) { dealy(500); if(K1==0) { while(!(K2==0)) { P2=a; a=a>>1; dealy(1000); if(a==0x00) { P2=0x00; dealy(1000); a=
公允地说,经济学既能帮你,又不能帮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学了经济学之后,你就会知道:中国的大学为什么这么难考,各种工作的收入为什么大不相同,在什么条件下你最有可能追到一位漂亮姑娘……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经济学都能回答。 知道了问题的来龙去脉,就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这就是经济学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但经济学不会给你带来一分钱的收入,除非你打算以研究和教授经济学为职业。当然,如果你打算去ZF部门工作的话,经济学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优势。在中国,“懂经济”是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而在国外,如果要竞选ZF领导职位的话,在竞选演说中大谈经济是不可避免的。此外,如果你想做一个报道经济事务的新闻记者的话,较好的经济学基础可以避免工作中出现过多的错误。但无论如何,对于赚钱,经济学的帮助是非常有限的。大家都知道企业家是最能赚钱的人。从理论上讲,经济学知识能为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但实际上,你去调查一下那些最成功的企业家,从李嘉诚到张瑞敏,从比尔·盖茨到洛克菲勒,恐怕没有几个人学过经济学。至于其他的高收入群体,从医生到律师,从明星到经理,他们赚钱多要么是因为所从事的职业比较辛苦,要么是因为有天赋的美貌和技能,要么是出于敏锐的市场触觉和敬业精神……总之都和经济学没有直接的关系。人们在投资理财的时候或许能用上经济学。但正如上面所说,积攒财富的主要手段应该是扩大收入来源。如果你赚不来钱,无资可投,无财可理,经济学学得再好也没有用。至于专业的理财,主要靠实践中积累的技能和经验,经济学有没有用很难说。从古至今,在金融市场上取得成功的经济学家凤毛麟角,而投资失败的大有人在。如果一定要谈经济学在工作上的好处,它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帮助你培养合作诚信的精神和平等待人的价值观,这对提高工作成效和开拓市场关系是大有益处的。而它们正是经济学原理中蕴含的必然逻辑。但仔细一想,这些精神不用学习经济学也能达到,所以功劳不一定能算到经济学的头上。
这一段说的就是家庭分工和资源分配的问题,就是谁挣钱最多,获得的家庭资源越多,地位也就越好。
通常来讲,稀缺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 由于资源是稀缺的,社会资源的管理就尤为重要。
谁来吃鱼子酱或者吃土豆?谁坐特斯拉或者挤地铁?谁来种地或者设计电脑软件?社会需要将人们生产的物品、服务、工作进行分配。
因此不能生产所有人需要的所有物品。 就如在计算机中的hash函数一样,有限的数,去代表无限的状态,那就必将产生重复,我们称之hash碰撞。
经济学家研究人们如何做出资产相关的决策,研究人们如何相互影响,分析影响整个经济的力量和趋势,包括平均收入的增长,找不到工作的人占比,价格上升的速度。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吃就得拿东西来换。换与不换需要决策。 做出决策就是要求我们在一个目标和另一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取舍。
你选择加班,就会失去学习理论知识时间。 你选择学习数学,就失去了学英语的时间。 这一段蕴含了机会成本的本质。
希特勒的“要大炮不要黄油”政策,确定了国家将重心偏向军工的策略。
社会面临的另一种权衡取舍是效率与平等之前的选择。
效率: 指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的最大利益(说白了就是物尽其用,合理使用稀缺资源)。 平等: 指将这些利益平均的分配给社会成员。
效率是指经济蛋糕的大小,平等原则是指如何分割这块蛋糕。
在设计政府策略时,两者往往相互冲突。
一个学生不应该仅仅因为要增加用于学习经济学的时间而放弃心理学; 社会不应该仅仅因为环境管制降低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而放弃保护环境; 也不应该仅仅因为帮助穷人扭曲了工作激励而对他们不闻不问;
人们需要了解面临的选择,才有可能做出良好的策略。学习经济学从认识生活中的权衡取舍开始。
一个运动员,如果不上四年大学,可以在俱乐部每年拿上几十万,那么对于这个运动员来说,上大学的机会成本就是几百万,这是最大单项成本,而不是他在大学里的学费、住宿费、等。因为你不在大学,这些费用你也逃避不了。
我喜欢抽烟的快感,抽烟损害健康,那么这种快感的机会成本就是健康。 这个命题是不是正确的?我感觉不是,在没抽烟之前,健康是我本来就拥有的。但是抽烟之后你就会失去,我觉得机会成本是,除了你现在拥有的以外,你的面前有两个以上的东西可以得到,但是你只能选一个,当你选完之后,剩余的里面价值最大的那个就是你选择的这个东西的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东西。
经济学家通常假设人都是理性的。 当可用的机会给定时,理性人会系统而有目的的尽最大努力实现其目标。
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经济学分析就会变的异常困难,因为人是复杂的生物,影响变量实在太多。
边际变动:对行动计划的微小增量调整。 经济学家用边际变动描述人们现有行动的微小增量调整。 边际 = 边缘,边界
其中最重要的是 边际收益 和 边际成本 。
案例1:
案例2:
一个人对任何一种物品的支付意愿都基于其增加一单位该物品所获的的边际收益。反过来,边际收益又取决于一个人已经拥有多少这种物品。因为边际总是取最后一个。
水很便宜,但是钻石很贵。 因为多一杯水对于我们来说无足轻重,因为随便我们都能获得水,你可能还会嫌弃多一杯水占地方,想喝在去水龙头接就是了,所以多获得的那一部分水对心灵没有触动……
但是钻石不一样,这玩意获取渠太少,你多买一个钻石戒指,女人会更加开心,没有女人嫌弃钻石太多,因为营销的作用使得女性渴望得到更多的钻石,因为她们相信,钻石代表永恒的爱情和更多的财富。
激励:引起一个人做出行的某种东西。 例如对惩罚和奖励的预期
人们通过对比成本和收益,得出赢亏,然后对激励作出反应。
整个经济学的中心就是激励,一个经济学家提出,整个经济学内容,可以简单的概括成:人们对激励作出反应,其余内容都是对此的解释。
猪肉上涨时,人们会少买猪肉,进而选择鸡肉和鱼肉,并且激励人们进入猪的养殖。
市场的高价格,提供了,买者少消费,卖者多生产的激励。
价格对消费者和生产者行为的影响对于市场经济如何配置稀缺资源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决策者善于利用激励:许多政策改变了人们现有的成本与收益结构,从而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是不是也有改变了人们的决策?)
比如:在我国是部分商品价格是国家管控,比如粮食,盐,棉花等生活必须基础物资,如果你还要种植粮食,并不会得到更多的价值,因为价格是相对固定的,所以农民会放弃种植粮食,进而到城里打工。如果政府提高了粮食价格,那么外出务工人员会回到农村继续种地。
比如,汽油税鼓励人们开小型的节油型汽车,欧美开这种车的人就比美国多,原因之一(严谨)就是欧洲的汽油税比美国高,所以并不是欧洲人觉悟高。 其他的影响还有,激励人们拼车或者坐公交车,北京地铁的起步价涨价,想必就是激励短途人们骑行或者不行,缓解交通?如果汽油税再高一点,必须使用私家车出行的人们就会考虑使用混合动力车,如果高到一定程度,人们就会考虑电动汽车。
当决策者未能考虑到他们的政策如何影响激励时,他们的策略通常会带来竟想不到的结果。(就是想的不周全,事件逐渐发展成不可控或不符合预期)
如果道路宽大平整,没有行人,那么放慢行车速度的边际收益会非常低,因为放慢不会更安全,边际成本却很高,每放慢一档速度,就要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
如果道路结了冰,那么上述条件就反转了。
当然在这里,作者主要是想阐述汽车安全带这个事,60年前汽车是没有安全带的,那时汽车事故率很高,事故中的司机和行人的死亡率基本持平,但是,当 任何速度都不安全 著作发表时,国会立法要求安全带是新汽车的标准配置。
自此以后,司机的死亡率下降了,行人的死亡率上升了,事故率也提升了不少,原因就是司机有了安全保护之后,更加肆无忌惮。当然,为了安全带边际收益最大化而去故意撞人,应该不会……不过多少有点这个意思。
这种激励反应是人们始料未及的,且带有争议,所以在分析任何一种决策时,我们不能光看直接影响,还要看通过激励产生的不太明显的间接影响
政策改变激励,激励改变行为。
贸易剔除了那些价格高质量差的产品,这个和职位竞争差不多,哪个行业都会逐渐淘汰不适合的人,但是内卷就是恶性竞争
还有人多的地方,越容易滋生出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且价格公道质量好的服务和产品,比如大城市。
如果你害怕竞争而把自己隔绝开来,那么你需要自己种地,做衣服,盖房子,(这些事情本来可以使用你擅长的事情换来的酬劳去抵消掉的)
小城市东西,又贵又垃圾,因为没有通过充分贸易的过滤,也就是缺少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相对于大城市来说
这么说的话,本地化的保护政策是对还是错呢?
改革开放前,我们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政府起主导作用,由官员决定稀缺资源的分配。以及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谁来生产?谁来消费?他们依托的理论是:只有政府才能以促进整个社会福利的方式组织经济活动。
现在的人们都会对计划经济指手画脚,但实际在没有经验的初生国家前提下,计划经济是最符合人们的直觉的产物,假设在一个班级中,如果没有指挥者,人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会杂乱无序,谁去打水、谁去打饭、谁去占自习室的座位、谁去英语课签到。这多有秩序啊,简直完美的安排,在局部中这大部分是对的,但在整个经济中,就是错的,这个有点像自然生态,如果想恢复自然生态,人们最该做的就是什么也不做,让自然自己调节。无为而治。
我们搞了30多年的计划经济,其中的利害关系没有那个国家的人能比我们中国人更懂了。
现在我们是市场经济,让市场自行调节,企业去决定雇佣谁,生产什么。家庭决定为谁工作,购买什么。企业与家庭在市场上相互交易,价格和利己引导着他们的决策。
这里面的奥秘亚当斯密也做了解释。
《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提出了“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那就是价格,前面说到的班级的例子,就是其中没有明显价格的指向。而市场是有价格的。这是本质区别。价格反映的是市场的成本,而不是你自己认为的成本。
看上去很混乱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很有秩序的。
滴滴出行的出现,使出租车司机很是恼火,在我们遵化这种小县城甚至出现过跑滴滴违法的荒唐地方保护政策,我很纳闷,出租车和地方政府到底是什么关系?要这么拼命护着?原来,会触动到一些人、一些团体的既得利益。那这就不奇怪了:物品与服务的供给者通常并不喜欢新竞争者。但对消费者来说,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使市场运行得更好。
在这里插入一个案例,在我们公司对面,有一个地下饮食区,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环境一般。突然有一天,饮食区隔壁又开了一个饮食广场,由于新的饮食广场,干净卫生,超过70%的人都去了这里,导致老的客源断崖式下跌,为了重新拉回食客,老饮食区搞了好多优惠,并且饭菜质量也并没有下降。只就说明,竞争的受益者是消费者,试想一下,如果两家饮食广场联手垄断经营的话,消费者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回到滴滴出行,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滴滴是比出租车便宜的,因为平台做了很多中转工作,前期这几乎是免费的平台服务,以至于司机和乘客都省去很多成本(但是现在看来,这种成本还是在以后还回去了。)并且在天气恶劣或者下班高峰时,司机可以加价,对于这种行为,85%经济学家是支持的,并且认为这是增加了消费者的福祉。因为尽管涨价有时会使消费者消费者花更多的钱,但是这种激励使得司机做出反应,即在消费者最需要出租车时提供了更多的服务。此外,涨价有助于把资源配置给愿意为出租车服务支付最高价格的消费者,并减少了寻找和等待出租车的成本。
这段有点意思,我的理解是 案例1:
案例2:
根据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价格增加对事物发展是有利的一面的,案例1中,为什么a能如此轻易获取便利?因为他能为社会提供更多贡献。进而,社会会为贡献多者提供更多资源。案例2中,没啥逼事的人不愿意给司机加价,着急去医院的人就愿意,这样资源就倾向于更需要它的人。
看不见的手如此强大,为什么还需要政府?(学会识别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
1. 政府能落实和维护规则,看不见的手才能发挥作用。 最重要的是,市场经济需要实施产权制度,以便个人可以拥有和控制稀缺资源。
如果一个农民预见到他的谷物一定会被偷走,他就不会种植庄稼; 如果无法确保客人一定会付款,那么餐馆就不会提供食物; 如果太多的顾客通过非法复制来逃避付费,一家电影公司就不会生产电影;
(这一点和当下的“躺平”非常像,打工者预见了无论自己怎么努力,果实都要被剥削9成,那么他们就会不再那么努力,只产出1成,这一成是维护生存必须的那一份,他们知道,再怎么剥削,起码得让他活着。)
产权:个人拥有并控制稀缺资源的能力。(产权是指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我们依靠政府提供的警察和法律来保护我们的产权,而无形的手则需要在我们拥有稳固的产权的前提下,来发挥作用。
2. 无形的手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经济并改变(人们自己选择的)资源配置的原因大体分为两类:促进效率和促进平等。也就是说,大多数政策的目标,要么是做大蛋糕,要么改变这个蛋糕的分割方式。
先说效率:当无形的手不能有效配置资源,让蛋糕变大时,就是产生了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
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是外部性(外部性: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影响)。典型的例子就是污染。因为市场不能把污染的成本算在内。
另一个原因是市场势力(市场势力:单个经济活动者或某个经济活动小群体对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能力)。假如小镇只有一口井,那么拥有这口井的人就不会受到残酷竞争的约束,进而限制水的产量来收取更高的价格(物以稀为贵,有人可能疑问,少的东西如果没有价值,也一定贵吗?注意,这个世界上没有没用的物质,只有不会用的人,人们现在大多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可以绝对的认为,少的东西,就一定贵,一个现实例子,拿破仑加冕,头戴铝制皇冠,因为当时铝比金还稀少)。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人都想自己垄断,人人又都想反别人的垄断。
再说平等:即使看不见的手带来了效率,也不能消除经济福利分配上的巨大不对称性。因为市场经济根据人们生产(其他人愿意购买的)东西的能力来给予报酬。
大影星直播吃饭,也比中科院院士直播授课挣的钱多,因为显然大多数人不愿意为理论知识掏钱,而更愿意看表演,因为他们喜欢。
看不见的手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拥有充足的食物、体面的衣服、完善的医疗。根据某种政治哲学,这种不平等要求政府进行干预。实际上,许多公共策略,例如所得税和福利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更平等的经济福利分配。
政府并不是总能改善市场结果,因为公共政策不是天使指定的,而是有不完善的政治程序指定的。有事所设计的政策只是为了有利于政治上有权势的人。 有时政策是由动机良好但信息不充分的领导人指定的。应该学会如何分辨政策的好坏,以及某个好的政策是提高了效率还是促进了平等?
市场经济也不是万能的,也有失灵的情况。
人们如何做出决策和人们的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经济”,这是微观经济学,之后的三大原理组成了整体的经济运行,宏观经济学。
各国收入水平差距巨大,2014年的人均年收入: 美国:55000美元 墨西哥:17000美元 中国:13000美元 尼日利亚:6000美元
这种差异反映在生活质量的各种衡量指标上!高收入的国家的人们拥有更多的生活品和医疗。
美国历史上,年收入每年增长2%左右(根据生活费用变动经行调整之后)。这个增长率,人均每35年翻一番,一个世纪中,人均增长了8倍。
怎么算,依靠复利,复利公式 F = P(1 + i ) ^ n, 其中:P=本金;i=利率;n=持有期限,书中求得是倍数,所以不把本金P包含在内,既得 (1 + 2%) ^ 35 = , 所以就是2倍。一个世纪100年,相当于3个35年,每个35年翻一倍,就是 2^3 = 8 倍。
是什么带来差距,生产率( 生产率:每单位劳动投入所生产的物品与服务数量 )(老师更细致解释: 生产率是每一个工人每一小时生产的产品和服务。 理由是每个国家的工人的工作时长不同,美国比法国人均GDP高30%,不能说明法国生产率比美国低,因为法国人每年有很长的时间去度假。)
就是A国每人每天能造2斤大米,B国每人每天只能造斤大米,在和平时期,肯定A国人过得好。 一国生产率的增长率决定了它的平均收入的增长率。
生产率和生活水平之间的基本关系是简单的,如果在一个时期,生产率是提高生活水平的决定因素,那么其他因素就应该是次要的。比如,有人把美国20世纪的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归功于工会和低工资法,但其实真实原因是它们不断提高的生产率。另有人说,20世纪70,80年代美国收入放缓是与日本和其他国家激烈的竞争导致的,但真正的敌人是自身放缓的生产率。
生产率与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对于公共政策也有深远影响。在考虑任何一项政策如何影响生活水平时,关键问题是分析这项政策如何影响我们生产物品与服务的能力。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决策者需要通过让工人:
1.受到良好的教育 2.拥有生产物品与服务需要的工具 3.获取最好的技术提高生产率
问题,生产率和生产力区别?
一个是最大单产量,一个是最大总产量。
1921年-1922年,德国物价上涨了2亿倍,到了1923年12月,上升至4815亿倍 1921年,希特勒取代安东·德莱克斯勒成为纳粹党领袖,这和当时的恶劣的经济环境脱不开关系,德国人们需要激进的领导人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历史上最令人震惊的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经济中物价总水平的上升)。
什么引起了通货膨胀? 大多数严重或持续的通货膨胀,罪魁祸首就是货币量的增长。 正常来说,轻微的通货膨胀能带来益处,真正产生严重问题的都是情况严重的通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通货紧缩比通货膨胀带来的问题更加严重),要保持正常的通货膨胀,货币发行量与生产总值之间应该保持固定的系数。
人们通常只关心涨价的产品,忽略降价或者保持原有价格的产品。所以老是感觉周围的东西都在涨价,造成通货膨胀的自欺欺人的错觉。
单个产品的涨价不能说明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要看整体水平。而和整体直接相连的,就是货币的印发。
问题是国家为什么要超发货币? 其中之一就是资源合理分配,国家需要调整资金流向的重心。比如国家想要支持房地产,当前市场上流通着100万货币,对应着100万个资源,国家又印刷了100万货币,这个部分货币从印刷厂出来后,直接进入央行,央行再下发商业银行,央行通过策略或者限制,使得人们愿意向银行贷款从事房地产相关投资,但是,市场上只有的100万资源现在对应着200万货币,反映到民众就是原来1块钱一捆大葱,现在要2块钱了,因为钱被稀释了,多余的钱由央行再分配。
这个应该好理解,新的问题在于,市场如何感知这多出来的钱呢,央行每次印钱会不会对民众公布?
如果是依靠市场自身感知,过程是缓慢的,那么越先知道信息的人越能受益。
假如央行印钱提前通知了我(我是谁,我来自哪里,为什么央行要通知我),如果我有幸成为第一手贷款人,那么我带了款马上购买固定资产,比如商品房,花了1万,因为我知道马上就要通货膨胀了,等到市场完全感知到了多余出来的钱,价格就提升了一倍,我买的房子可以卖2万了,我一分钱本金没花,净赚1万。
市场是什么时候完全感知通货膨胀了呢? 最底层的人得知市场整体涨价的时候。也就是老百姓。
当一国政府大量发行本国货币时,货币的价值就下降了(这个价值不是货币本身的价值,而是货币对应的市场货物的价值)。
从美国经济史上来看: 20世纪70年代高通胀与货币迅速增长有关; 近年来低通胀与货币缓慢增长有关;
长期来看,物价水平的上升是货币量增加的结果。 但在短期中,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且更具争议性,大多数经济学家这样描述货币注入的短期效应:
1.经济中货币量增加刺激了社会的整体支出水平,从而增加了对物品与服务的需求。 2.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的增加会引起企业提高物价,同时,它也鼓励企业雇佣更多的工人参与生产和服务。 3.雇佣更多的工人意味着更少的失业。
上述推理过程(逻辑学的概念,命题,推演)得出一种在整个经济范围内的最终的权衡取舍: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
一些经济学家对以上观点仍有疑问(俺也一样,感觉上有点理想化,实际环境中会复杂得多)。 但大多数经济学家承认,社会面临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
短期菲利普斯曲线是表明在预期通货膨胀率低于实际发生的通货膨胀率的短期中,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交替关系的曲线。
当失业率不能接受时,采用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换取较低的失业率; 当通货膨胀率为社会不能接受时,就应采取紧缩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以较高的失业率换取较低的通胀率;
这种菲利普斯曲线表明的是高通货膨胀率与高失业率不会同时发生,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是此消彼长的。
这种权衡取舍关系在分析经济周期中起着关键作用。(经济周期:用生产的物品与服务或雇佣的人数,来衡量的经济活动的无规律、很大程度上无法预测的波动。简单来说,就是就业和生产等经济活动的波动)。
决策者在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时可以利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这种短期权衡取舍。决策者可以通过改变政府支出量、税收量和发行的货币量来影响经济所经历的通货膨胀与失业的组合。由于这些货币与财政政策工具具有如此大的潜在力量,所以,决策者应该如何运用这些工具来控制经济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奥巴马做了一次上述实验: 2008年-2009年世界经济经历了严重的衰退,由住房市场不良拖欠引起的金融体系问题扩散到经济的其他方面,从而引起了收入下降和失业激增。奥巴马提出,减税,增加政府支出,美联储也增加了货币供给,目的是减少失业。
但是大家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政策也会引起过高的通货膨胀水平。
从2021年看来,确实问题不小。
百度了一个回答,感觉还算靠谱,如果错误,后期再修正。
从西方经济学的角度看,在短期内,适度的通货膨胀可以拉动需求,需求可以拉动就业,如果没有通货膨胀的话,就业就不能拉动,那么就会出现失业,所以说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 如果从整体的国家经济健康的角度来看,通货膨胀可以理解成国家的经济体变成一种不断浮肿的状态,或者说是形成了经济泡沫,而泡沫又始终是要破灭的。 所以原理十也说了它只是看似解决了短期失业率的问题,长期的失业率解决不了,更可怕的情况泡沫失控后又大范围的破灭会产生经济危机,也就产生大范围的失业。 所以如果是站在以百年大计来治国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会发现原理十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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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主要介绍了经济学十大原理,这十大原理贯穿于书中始末,并运用它们对贸易,供求关系,销量与生产,企业行为和行业组织,劳动力市场以及宏观经济学理论进行阐述。该书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上、下两分册,上册为《微观经济学分册》,下册为《宏观经济学分册》,遵循了从微观到宏观的叙述线路。
经济学十大原理:
1、人们面临权衡取舍。
2、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
3、理性人考虑边际量。
4、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
5、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
6、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
7、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8、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
9、当政府发行了过多货币时,物价上升。
10、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交替关系。
扩展资料:
经济学基本原理:
经济学基本原理是作为经济学科学体系的出发点的公理、由科学的经济学公理推导出来的经济学定理。不同的经济学范式有不同的经济学基础理论,但只有科学的经济学才有经济学基本原理。
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是一般均衡论,对称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是对称平衡论。对称平衡论是经济学的最基本原理。
经济学核心规律:
经济学核心规律是由经济活动中最深层次的本质展开来的经济活动的内在必然联系,决定支配经济活动中其他层次的规律。经济发展是价值的发展不是金钱的增长。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价值规律而非价格规律是经济学的核心规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学十大原理
经济学十大原理-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一般生活事务的学问,经济学原理可以运用到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它可以帮助你了解你所生活的世界,可以使你更精明地参与经济,无论你今后身处何方,你都会为学习过经济学而感到欣慰。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人们面临交替关系"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为了得到一件东西,通常不得不放弃另一件东西。作出决策要求我们在一个目标与另一个目标之间有所取舍。学生面临如何分配学习时间的交替,父母在购物,旅游和储蓄间面临交替,社会面临效率与平等的交替。--效率: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平等: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二: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很多情况下,某种行动的成本并不像乍看时那么明显。一种东西的机会成本是为了得到这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考虑上大学的决策,成本不是住房和伙食,因为即使不上大学,也要租房和吃饭。最大的成本是时间,如果把上大学的时间用于工作,能赚到的工资就是上大学最大的单项成本。因此,很多正值上大学年龄的职业运动员如果放弃运动而上大学,可能每年少赚几百万美元,因此他们上大学的成本比普通人高得多。这也是为什么许多职业运动员一定要退役后才去上大学的原因。--机会成本: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东西。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三:理性人考虑边际量许多决策涉及到对现有行动计划进行微小的增量调整,经济学家把这些调整称为边际变动。假设一架200个座位的飞机飞一次的成本是10万美元,每个座位的成本是500美元,有人会说:票价决不应低于500美元。但是当飞机即将起飞时仍有10个空座,在登机口等退票的乘客愿意支付300美元买一张票,应该卖给他吗?当然应该。如果飞机有空座,多增加一位乘客的成本微乎其微。虽然一位乘客飞行的平均成本是500美元,但是边际成本仅仅是这位额外的乘客将消费的一包花生米和一杯饮料而已。只有一种行动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一个理性决策者才会采取这项行动。--边际变动:对行动计划小的增量调整。经济学十大原理之四: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贸易使每个人可以专门从事自己最擅长的活动。通过与他人交易,人们可以按较低的价格买到各种各样的物品与劳务。经济中每个家庭都与其他所有家庭竞争,但是把你的家庭与所有其他家庭隔绝开来并不会过得更好,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家庭就必须自己种粮食,做衣服,盖房子。国家和家庭一样也能从相互交易中获益。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五: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贸易使每个人可以专门从事自己最擅长的活动。通过与他人交易,人们可以按较低的价格买到各种各样的物品与劳务。经济中每个家庭都与其他所有家庭竞争,但是把你的家庭与所有其他家庭隔绝开来并不会过得更好,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家庭就必须自己种粮食,做衣服,盖房子。国家和家庭一样也能从相互交易中获益。经济学十大原理之六: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办法在一个市场经济中,中央计划者的决策被千百万企业和家庭的决策所取代。这些企业和家庭在市场上相互交易,价格和个人利益引导着他们的决策,他们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指引,引起了合意的市场结果。价格指引这些个别决策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实现了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果。市场经济:当许多企业和家庭在物品与劳务市场上相互交易时通过他们的分散决策配置资源的经济。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七: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因有两类:促进效率和促进平等。经济学家用市场失灵这个词来指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市场失灵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外部性。污染的例子:如果一家化工厂不承担排放烟尘的全部成本,它就会大量排放。另一个可能原因是市场势力。假设镇里只有一口井,这口井的所有者对水的销售就有市场势力。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并不意味着它总能这样。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外部性:一个人的行动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市场势力:一个经济活动者对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能力。经济学十大原理之八: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用什么来解释各国和不同时期中生活水平的巨大差别呢?答案之简单出人意料之外。几乎所有生活水平的变动都可以归因于各国生产率的差别:一个工人一小时所生产的物品与劳务量的差别。同样,一国的生产率增长率决定了平均收入增长率。生产率:一个工人一小时所生产的物品与劳务量。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九:当政府发行了过多货币时,物价上升通货膨胀是经济中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什么引起了通货膨胀?在大多数严重或持续的通货膨胀情况下,罪魁祸首结果总是相同的:货币量的增长。当一个政府创造了大量本国货币时,货币的价值下降了。通货膨胀:经济中物价总水平的上升。经济学十大原理之十: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交替关系人们通常认为降低通货膨胀会引起失业暂时增加。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这种交替关系被称为菲利普斯曲线。当政府减少货币量时,它就减少了人们支出的数量。较低的支出与居高不下的价格结合在一起就减少了企业销售的物品与劳务量。销售量减少又引起企业解雇工人,就暂时增加了失业。菲利普斯曲线: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交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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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经济学原理在生活中的应用论文(通用11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基础经济学原理在生活中的应用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
经济学这个词被很多人视为是一门专业性十分高的学科,它是应用经济手段对市场上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进行解释,从而对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进行短期或长期的测算。然而,基础经济学的原理和经济思想都来自于生活中的点滴。本文便对我们普通生活中的行为进行解读,目的在于阐述一些普通经济学原理在生活中的应用。
关键词 :
经济学;生活;经济效应
经济是一种生活方式,它不同的习惯、文化观念自觉地驱动着所有人的经济行为,不断影响着大部分人的经济选择,悄悄地改变着整个社会的内部经济运行方向。经济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有时并非源于一种崇高境界的提升,而是源于民族文化的特色及文化教育、传播的模式。
经济学在大部分的情况下被很多人认为是一门研究性非常强的科目,其实它是人们日常行为的一种他角度思考理念。虽然经济学在很多情况下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但在生活中也可以很容易地普及开来。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都有经济学的掠影,经济学的理论也与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不断介入。
一、普通生活中所蕴含的经济学
(一)机票降价中的经济学原理
我们在网上订机票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发现有一部分机票是打折的,飞机临起飞前还剩余的座位,机票价钱有时候还会比火车票更加低,在这个时候购票往往是最经济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可能认为航空公司把票价订的那么低已经有了损失了。如果我们懂得经济学就会明白,在飞机还有几小时就出发的时候,一班航班的成本基本就已经被确定下来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能够把剩余机票销售出去,只会让航空公司取得收入并不会亏损。从经济学的角度上来看,这已经成为了一场能够让交易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二)促销折扣中的经济学原理
我们逛商场的时候可能经常会发现很多商品正在进行打折促销,或者有些商家会选择送一些低价的赠品去吸引顾客,为自己的商品主动地占取市场份额。例如,在唐山的陶瓷博览会时,很多陶瓷的器具都会低于正常情况下的价格,很多原本标价几百元的商品,在展会现场可能只要几十元就可以买下来。这往往会给消费者一种心理暗示,让他们认为自己用了一个很低的价格却取得了一个价值很高的商品。但是卖方总对自己的商品有一个价值把握,他们往往会选择一个平衡点,把价格与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即使让商品低价销售也能取得很大的利润空间,还能充分刺激买方强烈的购买欲望。实际上,卖家把自己商品用低价促销出去之后占领了现有的市场,同时又提高了自己品牌的宣传效果和市场规模,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卖方还可以同时减少库存,降低了资金的风险,使资金回笼和再投资的效率提高,增进自己的运行和经济成长。
二、市场、理财的经济学阐发
(一)经济学角度看市场
当今的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经济型社会,随着产业结构转型与消费升级,市场的主体地位也被不断地突出,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也成为当今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不断推动着市场升级与资本最大化。举例子来说,每个人的日常需求都可以被市场所满足,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都能享受到市场的便利,高收入人群通过自己的智慧赚取高额工资,低收入人群也能通过体力劳动满足自己的日常需求。总体来看,当代社会便是一个人人都买,人人都卖的生活经济学,人们在经济成长中同时扮演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角色。
(二)收入理财的经济学阐发
物质资本是现代人生活中的必需品,所有人都在思考着如何通过理财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很多国家对于不同的市场都有不同的经济观念,比如美国有些政策就是为了不断扩展本国市场与商品出口,刺激内需而制定的法规。通过这些政策,美国的经济状况一直处于世界前端位置而且保持这一个良好且稳定的发展趋势。而中国的资本实力远远不如美国,究其原因还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基础水平较低,起步较晚。虽然中国拥有世界最多的人口,拥有市场的天然优势,可是一些经济薄弱环节令中国的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中国人民的储备才能较强,储备事业发达,很大的程度上可以获取大量闲置资本,百姓的存款也可以给自己生活带来必定的物资根基保障[3]。
可能很多人对于理财的概念并不清楚。理财的主要形式由收入与利息两个方面组成,如何做到节约资金,如何让生活过得更加精致,这都是我们生活中热议的经济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个家庭总收入减去所有开销额就可以得到这段时期内这个家庭期末的结余资金。经济学上有一个指标叫做恩格尔系数指的就是一个家庭的食品开销占所有开销的比例。假如这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不高,虽然可以积攒一些积蓄,但是缺少的物质基础就很难让自己的这个家庭经济水平得到提升。因此,一个家庭要增加更多的收入来源,增长家庭总收入,才能拥有更加有品质的生活,满足除了温饱外其他的精神需求,这体现出开源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善生活状态,当然理性的节流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日常收入和开支的规划也正是基础经济学原理的在现实中的体现。
三、生活中的经济效应
(一)马太效应:优秀的人更加优秀
马太效应简述的是一个"穷人愈穷,富人愈富"的经济规律。它的名字源于圣经《新约》中的一则故事:"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简单地说,"马太效应",就是一种续存资金后的资本家掌握一切的现象,它会令资金向本来就拥有大量资金的人获取更多的额外收入,同样也会令缺乏资源的人失去原有的东西[5]。这一则马太效应由来的故事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学启示就是:某人如果对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充满自信、并且在这个领域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他就能在这些时间与精力的消耗之中取得长远性的提升,通过这个步骤的反复,他就更加可以取得一个令人满意的成果。与之相反,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的领域没有取得一个良好的效果,并且消极对待,只会让他不断失去自信,最终被超越。这也是学生成绩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有一个积极的态度,那么这个人往往都够取得一个优秀的成果,得到这个优秀成果之后他便会得到很大的满足感,便会从另一方面鼓励他的热情,从而得到额外的精神与物质鼓励,这样不停地反复下去,就能把马太效应的积极影响表现出来。总而言之,我们学习时的态度,才是决定我们将得到怎样回报的主要因素,我们自身的不同学习习惯,都是最宝贵的经验与资源,通过这些优势品质,便会不断累积优势持续地改变和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才可以让我们处于一个良性循环圈中。
(二)边际效应:分散分配时间,效率更高
在经济原理中,有一种经济效应被称为"边际效应"。它描述的是其他投入固定不变时,连续地增加某一种投入,所新增的产出或收益反而会逐渐减少。也就是说,当增加的投入超过某一水平之后,新增的每一个单位投入换来的产出量会下降[6]。这个经济效应,针对很多想要节约时间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学习方法来说,关键的意义在于,分配的不同阶段都与最终的结果相关。我们把不同科目的认知,视为是不同的消费时间行为,如果某科目的学习效果已经处于较高层次时,它的边际效益并不高。这样,对于一个理性的学生来说,他的最优做法是放弃对该学科的投入,选择把时间花费到其他科目上,因此,才能获得边际效益的最大化[7]。
我们大部分学生都有学科学习状况不均衡的状况,因此更应该把更多的时间分配到较为弱势的科目上。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不合理的时间配置无法让最终效益达到最优效果。只有通过合适的分配,不对所有学科都投入同样的时间,衡量不同学科的时间配置,会让最终效果和学习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木桶效应:抓住薄弱点,提升全体水平
木桶效应也被叫做短板效应,描述的是一个木桶的木板如果有长有短,这个木桶所容纳的水量就会被最短的木板所束缚,因此短板就变成了木桶盛水量的"制约原因”。将木桶短板替换成长板或令短板变长才能让使此木桶总盛水量提高。在大部分进行经济活动时,总体的.效益往往被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所限制,因此在资源配置中要注重薄弱的一环,这样才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8]。对于当前追求总体成绩提升的中学生而言,要把自己的总成绩视为一个木桶的总盛水量,把不同的木板视为不同的学科,因此只有在不同的学科成绩平均并且一起处于上升状态时,所存在的短板效应才能被限制,最终才会促进总水量也就是总体成绩的显著提高。如果单单关注某一科目的成绩状况,但是放弃了其他薄弱学科的关注量,那么总体的成绩不仅不会提升,还会导致较差学科这块短板的继续变得更加糟糕最终令整体成绩也随之无法提高。如果不针对较差的学科做出改变,优秀科目成绩再优越也不会令总成绩出彩。
偏科对于许多中学生来说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根据木桶效应,如果因此让薄弱学科放任自流,就会导致连优势学科也无法弥补的总体水平的下降。解决薄弱的环节,才是促使总成绩提升最有效的措施。
(四)经济效应对生活的影响
我们生活中的经济学效应不仅仅是这些,它们总对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产生改变,而这些经济效应,也常常引导着我们做出最优的抉择[。对于一个中学生来说,我们通常在学习自然科学的时候,也应该了解并尝试运用一些简单的经济学规律,这些规律不仅仅能够提升学习效果,拓展我们的视野,能让我们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的提升。当我们对于新的情况面对不同抉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用利益最优化的观点来做出选择。
四、结语
经济学在当代社会已经变成了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纽带,而且已经变成商品交换中的决定因素。生活中各处都显示着经济学的理论,不管在学习中,还是我们家庭的基本开销以及关于家庭收入和理财中,大部分都是经济学理论的具体展示,也是经济学的成果。也可以这样说,生活本身便是一本基本经济学原理大全。
经济学自身所有的思考与理念都遵循着不同的规律。从更深层次上来说,经济学不是一堆数据,一组繁杂的数学式子,也不是一种理性思维,甚至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经济学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
参考文献:
[1]王素娟.透过生活探求经济学真谛--评“大众经济学丛书”[J].金融博览(财富),2011,(06).
[2]孺子牛.“美女经济”的经济学诠释[J].黄金时代,2010,(07).
[3]姜贵解.提高经济学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思考[J].新一代,2009,(10).
[4]赵睿.论新制度下的经济学[J].现代经济信息,2011,(11).
[5]王欣健.沉没成本与决策--读《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一书有感[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5).
[6]姜丽.案例教学法在经济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思考[J].科技信息,2011,(20).
[7]栗月静.无形的钩子,海盗经济学[J].看历史,2011,(07).
[8]贺青.对《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J].青春岁月,2011,(16).
[9]杜俊涛,周俊.浅析经济学科学与人文精神的价值和关系[J].内江科技,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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