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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农业风险评估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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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农业风险评估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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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口的增长,可供利用的土地不断减少,城市化向不稳定地区扩张,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断增加。当决策者面临灾害防治和减轻决策时,不仅需要对过去灾害事件的“静态”环境的空间表征,更需要具有“预测性”的空间表征。这意味着管理决策者需要知道未来灾害的发生概率和可能的发生地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灾措施和制定减灾计划。为此,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世界各地广泛开展了滑坡危险性评估以及滑坡风险评估与区划研究等工作。

一、滑坡灾害危险性评估

Cross于1996年采用滑坡敏感性指数(LSI)(Landslide Susceptibility Index)作为定量化指标进行滑坡灾害危险性区划,并在英国Derbyshire地区进行了实践。. 和 Fell Robin(1997)从滑坡灾害风险辨识和可接受滑坡风险水平出发,对澳大利亚和香港的滑坡灾害进行了研究,其成果包括滑坡灾害的调查、土地开发原则、滑坡灾害的分类、滑坡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可接受概率等。Finlay ., Mostyn Robin(1999)用统计学原理,对香港1984-1993年间的3000多个滑坡灾害记录数据库进行了统计分析研究,建立了机遇滑坡灾害几何条件的预测滑坡灾害水平运动距离的多元回归模型。 Conor & Stephen A. Royle (2000) 以Niteroi城市为研究对象,研究了湖泊承灾体城市居民的易损性,分析了滑坡致灾因子及其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滑坡灾害风险管理措施。Fausto Guzzetti(2000)建立了意大利1279-1999年间滑坡灾害导致生命死亡的数据库,对致命滑坡的发生频率及其致命率的评估进行了系统的研究。Piyoosch Rautelal 和 Ramesh Chandna Lakhera(2000) 利用GIS和遥感技术对印度的Giri 和 Tons River (in Himachal Himalaya)流域的滑坡灾害进行了风险评估研究。 和 . Mohammmed(2001) 利用GIS和遥感技术研究了滑坡灾害与致灾因子之间的统计关系,并用风险系数(0-1)来评估滑坡灾害风险。 Ragozin等在2000年提出了应用于滑坡灾害风险评估的危险性指标和易损性指标以及相应的表达式。Johnson等2000年在澳大利亚一项为城市发展规划服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中,把地质灾害危险性、易损性和风险评估作为一体,以GIS软件为技术平台,分别采用了平面和三维评估系统,对Cairns地区进行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和风险区划研究。P. Aleollt(2000)采用了GIS技术对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前缘地区的滑坡、洪水、雪崩、山谷口堆积等灾害的危险性及总的风险进行了区划性制图研究。(2000)从理论上研究了滑坡灾害风险评估中的危险性、易损性和风险性,提出了考虑危险性评估目标有效期限在内的单个滑坡灾害危险性指标,并用其主要控制因素的概率乘积表示;对于区域性滑坡灾害评估,提出用给定地区的面积、滑坡发生面积、滑坡数量和时间之间的关系建立定量模型。

Suzen等人提出了运用滑坡种子元(seeds)图和统计百分位(percentile)图的新概念进行区域滑坡危险性评估。其主要原理是,运用统计学方法,估计影响滑坡稳定性的各因素的相对贡献率。种子元是指未被扰动的地貌单元(地带),它用来确定滑坡边界;而百分位类型的划分则用来将连续变量转化为类级离散变量。他们将这一方法应用到土耳其的Asarsuyu集水流域的滑坡灾害危险性评估。在GIS环境下生成岩性、到断层线段距离等13个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变量图。分别将13个影响变量图与滑坡灾害分布图相叠置,获得“种子元”和“滑动元”的属性数据库。根据各影响因素中不同百分位类别中滑动单元的数目以及未滑动(种子) 元的数目,计算出各影响因素的权重。

Bonham提出了基于统计学的Bayesian方法的数据驱动权重模型(weights ofevidence modeling),将其应用到找矿领域。Van Westen进一步将该模型应用到滑坡灾害危险性评估领域。数据驱动权重模拟方法的主要原理是利用滑坡历史分布数据,建立滑坡分布与各影响因子之间的统计关系,即根据在各影响因子不同类别中滑坡分布的统计情况来确定各影响因子对滑坡灾害的贡献率(权重)大小。与专家知识模型相比,该类模型对权重的确定更加科学和可靠,避免了专家的主观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最后,利用另一时期的滑坡分布历史数据对评估结果进行检验和成功率预测,调整不合理的边界,使评估结果更加具有可信度。基于贝叶斯(Bayesian)统计方法的数据驱动权重模型较其他统计方法更加严谨,充分考虑了滑坡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影响因素与滑坡灾害的关系;并进行影响因素的独立性分析,找出最关键的影响因子。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各影响因素的权重。

Carrara(1989)利用多变量或“黑箱”模型,在意大利的一些地区开展了滑坡危险性定量评估编图工作,预测实际和潜在滑坡的失稳事件。作为一种“预警”工具,这种编图可用于选择“危险性大”、需进一步详细调查的场所。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①根据专家经验和知识进行直接的估计;②将代表斜坡不稳定因素的图层按一定的权重进行叠加获得“指数”主题图;③利用多变量模型,通过统计方法评估实际/潜在的斜坡不稳定性,以确定滑坡危险性概率水平。应用这些方法的基本假设条件是:在统计训练样本地区滑坡失稳的产生条件与整个研究区的环境条件相同。统计分析中的基本单元是“具有地貌意义”的斜坡单元(面积大小不等)。影响滑坡失稳的各种影响因子之间的运算都是在GIS环境下的基本网格单元上进行。利用判别分析方法,将稳定性斜坡单元和不稳定性斜坡单元分成不同类别,在此基础上将其转换成概率。最后将得到的滑坡危险性预测概率图与实际/编目的滑坡图进行对比,获得“可靠性”程度的检验。不幸的是,在许多案例分析中往往这样的可靠性检验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进行预测分析所使用的滑坡数据就是实际的滑坡数据,即进行预测建模的数据与验证模型的数据没有分开,是同一组数据。

Mark和Ellen(1995)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数千条泥石流记录的数据库和5个滑坡要素图层进行了回归分析。在分析中假定暴雨触发泥石流的条件与1982年加州暴雨事件相同。对滑坡重现的研究使用了模拟技术,选用了10m精度的DEM数据。他们利用一组浅层泥石流数据(200多个泥石流)的分布和频率来模拟泥石流的触发区、滑动体积、沉积区以及最大物质运移距离,划分出泥石流高、中、低危险区。用另一组历史滑坡数据对模拟预测结果进行了验证。

Carrara和Guzzetti(1995、1999)在以前的研究基础上,将基础编图单元划分为三种:网格单元、独特条件单元、斜坡单元,对三种危险性模型进行了对比分析:I-对斜坡单元进行判别分析;II-对独特单元进行了条件分析;III-对独特单元进行判别分析。在危险性模型(I)中,使用了40个因素用于建立判别函数,将266个斜坡单元划分为稳定地区(滑坡面积不超过2%)和不稳定地区。65%的单元数据集为训练数据,其余35%的单元数据集用于检验。结果表明,三种危险性模型划分单元的“正确率”分别是、82%、75%。

Liener等(1996)提出了SLIDISP的滑坡危险性评估程序,利用通过岩土调查获得的安全系数来确定滑坡易发区。在瑞士的研究区,根据安全系数确定滑坡临界坡度,大于临界坡度的地区为滑坡易发区,对不同滑坡类型和土壤估计出不同的临界坡度,编制称为SLM的滑坡危险性图。经验证发现,这种方法的准确率达到86%。然而该方法的缺陷是,不能进行滑坡预测,因而不能说明未来滑坡事件的可能发生位置及其与几个参数图层(或参数组合)之间的关系,从而无法对危险性指数进行检验。

Guzzetti等(1999)对滑坡危险性评估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评述,指出:“滑坡危险性预测图的可靠性和危险性评估的标准没有规范可循”。尽管他对此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的建议,但他注意到,“滑坡危险性预测模型不易用传统的科学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滑坡预测图的唯一方法是时间。针对这些挑战,其解决途径可能是通过新的科学实践处理不确定性难题。”

Clerici等(2002)提出了基于条件概率和GIS的滑坡敏感性评估的程序,编写了宏语言用于处理繁杂的空间数据计算。他们考虑了5个与滑坡发生相关的环境因素:地质、土地利用、坡度、降雨量、层状地层/地形坡度关系。5个要素图进行了叠加后将整个研究地区划分为无数个“独特-条件多边形”。每个多边形是均质的,即其产生滑坡的环境条件相同。空间数据库的分辨率是5m×5m,共有1300万个单元。假定滑坡密度等于滑坡敏感性。计算每个多边形的滑坡密度后再进行分类,最后划分为5个敏感性等级。滑坡敏感性图由2131个独特-条件区组成,其中1542个独特-条件区至少受到一个滑坡的影响。共考虑了6种不同类型的滑坡,但没有将它们区别计算。因此,所产生的敏感性图是一种“一般”性的概略图。关于用于预测的统计分析方法以及进行验证所使用的技术在文献中作者都没有提及。

Dai和Lee(2002)利用逻辑分析方法对香港的Lantau岛进行了斜坡不稳定性预测评估,还研究了滑坡的物质活动行为特征,但遗憾的是,同样没有对预测结果进行检验评估。

Gritzner等(2001)尝试将历史滑坡数据随机分为两组,一组用于预测,一组用于检验,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分组不是根据滑坡的历史发生时间进行的,然而这种分组评估和验证思路是正确的。

Disperati等(2002)利用由Chung和Fabbri(1993)提出的统计技术,对意大利中部的一个研究区开展了滑坡危险性区划研究。他们使用了1∶10000空间数据库(包括滑坡、陡崖、物质位移范围等数据,还包括岩性、坡度和坡向、高程、土地利用等滑坡影响要素图层)。在预测建模中,随机选取了一组训练数据集,将不同的滑坡影响因素进行了组合叠加,得到滑坡危险性预测图。利用剩余的一组数据集通过生成的预测率曲线(prediction-rate curves)对预测图进行了检验。尽管预测结果并不理想,但毕竟他们的工作在使用系统程序开展滑坡危险性空间定量预测并检验和解释其预测结果方面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Park等(2002)分析和研究了滑坡危险性编图中的空间不确定性。他们对空间预测模型中的影响要素图层的边界模糊性进行了表征。用预测率曲线来解释和验证了不同要素组合和不同空间不确定水平下的预测结果。

表2-1和表2-2概述了在过去30多年里,世界各地关于滑坡编目和危险性空间分析研究的主要情况。在区域尺度的滑坡空间分析研究中,广泛使用了统计方法进行滑坡敏感性分析(如Baeza和Corominas,2001;Carrara,1989;Fernandes等,2004;Griffiths等,2002)和危险性评估(如Guzzetti等,1999;Asch等,1992),最近还使用了模糊模型(如Ercanoglu和Gokceoglu,2002;Pistocchi等,2002)和概率预测模型等先进的统计方法(Pistocchi 等,2002)进行滑坡敏感性分析。

岩石滑坡空间分析主要包括岩石塌落和(大规模)岩石滑动(表2-3)。一些岩石滑坡的编目给出了其空间分布的信息,还有一些编目利用统计方法和经验模型对岩石塌落进行了空间分析(如Dorren和Seijmonsberegen,2003;Mei,2001;Wieczorek等,1998)。还有一些研究人员(如Guzzetti等,2002a)开发了数值模型模拟岩石滑坡的空间运动模式。

世界各国广泛开展了泥石流的流域、区域和国家尺度的调查(表2-4)。主要是泥石流发生的空间分布编目以及在显著的触发事件(如暴雨、地震等)作用下发生的滑坡分布情况。普遍采用了统计技术以及数值方法评估泥石流敏感性和危险性(如D’Ambrosio等,2003;Lorente等,2002)。除了流域和区域尺度外,一些国家(如美国和瑞士)还开展了国家尺度的泥石流编目和敏感性空间分析。

世界各国还广泛开展了土体滑动的空间分析研究(表2-5)。主要包括深位滑动和浅层转换滑动。对于场地尺度的浅层转换滑动,主要应用无限平衡滑坡稳定性分析模型,用以估计坡体的安全系数(FoS)和失稳概率(如Dietrich等,1995;Montgomery 等,2000;Wu和Abdel-Latif,2000)。Moller等(2001)开发了基于水文响应单元和土壤力学响应单元的一种无限滑坡模型。启发式(heuristic)专家评判方法主要用于区域和国家尺度的研究。这种研究为进一步使用先进模型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从国家尺度的研究来看,Paige-Green(1985)基于专家判断给出了滑坡危险性的分类。Jones和Lee(1994)概述了英国滑坡编目的信息。Guzzetti等(1994)对意大利进行了滑坡的综合编目。Dikau和Glade(2003)根据岩性和坡体的几何特征进行了国家尺度的滑坡敏感性编图。尽管国家尺度的分析所提供的信息是粗略的,但它们为进一步开展区域滑坡风险分析奠定了基础,例如,结合风险承灾体(风险元素)和相关的社会—经济属性,可以开展区域滑坡风险评估。

表2-1 世界不同地区滑坡编目(流域和区域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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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世界各地滑坡空间危险性分析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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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世界各地崩塌、岩质滑坡空间评估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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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世界各地泥石流危险性空间分析评估概览

表2-5 世界各地土体滑坡空间分析评估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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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滑坡灾害风险评估

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于1982年提出了风险概念。此后有不少研究人员(如Brabb,1984;Einstein,1988;Fell,1994;Hearn和Griffiths,2001;Leoneo等,1996;Leroi,1996;等)将这一概念引入滑坡灾害领域。由Cruden和Fell(1997)编辑出版的滑坡风险评估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首次全面介绍了滑坡风险研究的情况。此后,陆续出版了滑坡风险研究的案例(如Cardinali等,2002;Dai等,2002;Finlay等,1999;Guzzetti,2000;Hardingham等,1998;Hearn和Griffiths,2001;Michael-Leiba等,2000)。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滑坡工作组风险评估委员会(IUGS,1997)和由澳大利亚岩石力学协会的Fell(2000)提出的滑坡风险定义。大多数滑坡风险研究主要采用的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关注社会对滑坡灾害事件的应对战略或受影响社区的弹性能力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与洪水或地震等自然灾害相比还十分有限。以下列出了最近10多年来滑坡风险研究的重要成果。

Mario Mejia-Navarro和Ellen (1994)在分析哥伦比亚的 Meddllin 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土地及生命易损性的基础上,利用GIS技术将二者合成产生了风险评估分区图。和Bhawani Singh(1996)在前期关于山区滑坡灾害评估和区划制图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评估制图的新方法;风险评估矩阵(RAM)。Jefferies等在1996年提出了用Bayesian方法进行风险概率的评估。

Mejía -Navarro和Garcia(1996)开发出IPDSS,即综合规划决策支持系统(Integrated Planning Decision Support System),它是基于GIS平台和图形用户交互界面的滑坡灾害危险性、易损性和风险评估的综合信息系统。滑坡危险性(敏感性)评估是根据影响滑坡的要素图层(如地形、坡面、基岩、地表和构造地质、地貌、土壤、土地覆被、土地利用、水文、降雨量、行洪道分布图以及以前灾害的历史数据)按一定的权重叠加完成的。权重是根据多变量统计分析及专家知识得出的。同样地,IPDSS系统没有将物质运动划分为不同的时段,因而无法表征滑坡发生地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也就无法验证预测模式。尽管IPDSS相比以前的研究前进了一步,除了危险性评估,还进行了易损性评估和风险评估,但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其属性表征和选择随意性大。

Cardinali等(2002)通过航片解译和野外调查,编制并分析了多时段滑坡编目图。他们将调查限制在过去60年正在发生物质运动以及过去发生过物质运动的地区,重点研究各种失稳类型的演化和分布。通过以下战略开展滑坡危险性、易损性和风险性评估:①确定研究区范围;②编制多试点滑坡编目图和分类图;③确定滑坡灾害带(单相和多相滑坡的影响范围);④滑坡危险性评估;⑤识别并编制承灾体图,并评估其对于不同滑坡类型的易损性;⑥滑坡风险评估。假设条件是研究区内未来发生的滑坡可能会出现在已发生过滑坡的邻近地区或发生在同一坡体上或同一水系流域中。出于经济的考虑,作者只进行了局部滑坡危险性评估(占研究区面积的,980个滑坡影响带中的210个影响带,面积为20km2),没有对整个研究区或汇水流域进行区域滑坡危险性评估。滑坡危险性区划也只限定在可能会发生物质运动的地区。将估计的滑坡频率等级和观测到的滑坡强度等级进行交叉后得到不同危险性等级,将其归并后重新划分为4个相对等级。在编制的1∶10000的概略图上,表征了11种承灾体,针对每种滑坡类型的不同滑坡强度,划分出3个易损性等级。该项研究特别让人感兴趣的是,对过去60年内的物质运动进行了航片解译,将滑坡的演化过程进行了时间对比分析。但该项研究还存在3大缺憾:①没有给出滑坡危险性水平的定量化绝对值;②对滑坡危险性评估/预测结果没有进行检验;③没有使用一致性的空间单元和空间覆盖。

Lerio(1996)对法国上世纪70年代以后,特别是在1982年7月13日颁布自然风险规划法(PER)以来的滑坡风险性评估与编图进行了全面的评述。根据PER法律的要求,在法国普遍开展了1∶5000到1∶10000的滑坡风险性编图工作,并将编制的图件作为灾害防治和灾后补偿的依据。灾害风险评估与编图主要回答以下问题:①物质运动的类型是什么?②潜在不稳定地区在哪里?③什么时候会触发灾害的发生?④灾害影响范围有多大?⑤灾害与环境的关系是什么?是自然原因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⑥灾害引起的损失有多大?Lerio总结出3种可供使用的编图方法:①专家评估(具有主观性,需要进行解释和运用统计技术);②回归分析(利用已发生滑坡地区可靠的空间数据库,建立物质运动模式与其环境因素的关系,据此推测其他类似地区滑坡发生的可能性,主要用于较大区域的分析);③机械分析(基于确定性稳定性模型,预测滑坡发生概率,主要用于场地尺度的滑坡评估与预测)。Lerio指出:“几乎所有的风险图都没有将时间概念综合进去,而灾害的预防投资将需要基于大量历史数据的可靠的灾害时空预测模型。

Leone等(1996)提出了损失函数,作为构建易损性框架的一部分。为此,收集和对比分析历史滑坡及其相关数据是至关重要的。必要的表征是将研究区划分为若干个空间区块,不同区块其滑坡发生概率不同。

Glade(2001)在德国Rheinhessen地区开展了区域滑坡风险评估。将不同土地利用划分为不同的风险因素,因生命风险在该地区很小,所以在该研究中忽略了生命风险分析。对每类风险因素(不同土地类型)进行了货币价值的折算(表2-6)。将滑坡灾害信息与风险因素的易损性相结合,构成风险矩阵。以此划分滑坡风险的不同等级。90%地区划分为低风险区,8%地区为中等地区,2%为高风险区,为非常高风险区。尽管所得出的滑坡风险图不能用于当地政府的详细规划目的,但所确定的滑坡灾害易发区无论是对当地政府还是地区政府用于确定“热点”地区的详细分析,无疑都具有很大价值。

表2-6 不同潜在损害价值(欧元)的风险因素(Glade等)

Glade和Jensen(2004)在冰岛fjord西北地区Bildudalur开展了崩塌灾害风险分析研究,确定了建筑物的易损性和人员伤亡的风险概率。尽管历史上没有崩塌灾害的伤亡记录,但这种研究还是为当地政府对危险岩石的恰当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研究中将确定的崩塌路径转换为危险带区划,再与潜在的损失价值和相关的风险因素相结合,确定了风险水平。在后果分析中,不仅考虑了研究区任何地点的易损性、影响的时空概率,还考虑了崩塌灾害的季节影响概率。在GIS环境下,将这些成果以图件的形式表征出来。最后确定的风险不仅包括个人生命风险,还包括社会生命风险。崩塌灾害的个人风险很低,范围是×10-5/年至×10-5/年;92%地区属于低风险,8%地区属超低风险区;然而社会风险则变化在×10-3/年至×10-5/年,4%地区属超低风险区,27%地区为低风险区,58%地区为中等风险区,11%地区属高风险区。所计算的生命总风险水平,即年死亡率为。

表2-7概述了世界不同地区开展的各种空间尺度的滑坡风险评估。一些研究基于编图程序进行了滑坡危险性和风险区划(如Espizua和Bengochea,2002),另一些研究提出了泥石流(如Liu等,2002)等不同类型的滑坡风险评估的经验公式,还有一些研究利用概率方法进行滑坡风险评估(如Chung和Fabbri,2002;Rezig等,1996)。尽管在许多出版的文章中,“风险”一词出现的频率很大,但真正意义上的滑坡风险研究并不多。滑坡风险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

表2-7 世界各地地质灾害风险空间评估概览

续表

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研究论文

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参考资料: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2.王学真.中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6)3.夏英祝.加入WTO:中国农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农业经济问题,2003(3)4.卢授永,杨晓光.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1)

摘 要:中国加入WTO将推动农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已不可回避,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其影响。本文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理论进行概述,接下来,联系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受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和国际原因。最后,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绿色贸易壁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 《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 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一、危害

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引起的食 物会导致人、 畜急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引起人和动物的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甚至影响到下一代。

二、来源

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其中一部分附着于作物上,一部分散落在土壤、大气和水等环境中,环境残存的农药中的一部分又会被植物吸收。残留农药直接通过植物果实或水、大气到达人、畜体内,或通过环境、食物链最终传递给人、畜。

三、控制措施

1、生物净洗液(降解酶)

市场有数种生物净洗液(降解酶),原理上这些生物净洗液是从菠萝、 木瓜、柚子、艾叶、苹果、柠檬等生物中提取可食 性生物蛋白酶提炼而成, 利用 蛋白酶的活性破坏残留农药的结构是农药因子脱落、降解,净洗液能够穿透果蔬表层深入果蔬肉质4mm之内清洗,达到高效、快速、深层解除果蔬中残留农药的目的。

2、“农药降解酶”彻底去除农药残留

农药降解酶 ,通过水解有机磷农药分子中的磷酯键而使其脱毒。 农药降解酶 可以与瓜果蔬菜表面残留的农药发生化学反应,破坏其剧毒成分的结构 , 使剧毒的农药瞬间变为无毒的、可溶于水的小分子,从而达到迅速使瓜果蔬菜脱毒的效果。

扩展资料:

产生原因:

1、方法单一

缺乏正确使用农药的基本知识绝大多数农户仅用农药进行防治,原因很简单: 杀虫效果好,见效快。还有部分农户不讲究用药技术(如白粉病打叶的正面,霜霉病 打叶的背面,不能在晴天正午打药),一旦认为防治效果不佳,就加大用药量,结果 使病虫害产生了抗药性。

当有了抗药性的病虫害又在危害田间的蔬菜时,就施用更大的药量来防治。如此恶性循环,蔬菜的农药残留就会大大增加。更严重的是有的农户还违章在蔬菜上使用禁、限农药,用药后,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这样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就更大了。

2、结构错误

对使用无公害农药的认识还不够 影响蔬菜质量的农药主要为杀虫剂类农药, 在此类农药中又以有机磷类杀虫剂为主,即三个70%:使用农药中70%的为杀虫剂;杀虫剂中70%的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有机磷类杀虫剂中70%的为髙毒、剧毒、高残留农药。

部分农户认为使药后马上见效的农药就是好农药,而低度的、无公害的生物农药价格高、效果慢,是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这样对蔬菜的质量也产生 了一定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药残留

会计学风险评估研究论文

环境问题在全球的日益升温,使得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信息报告在国外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报告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环境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工业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企业在这一背景下的生产经营中由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就在自然资源的利用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环境会计是现代会计的一个新兴的分支,而环境信息的披露则是对环境会计进行研究的重要基础,故此要能对其加强重视。基于此,本文主要就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及形式进行分析,然后就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原则进行分析,最后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优化策略深入探究。

关键词: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现状

会计是信息系统,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让信息的使用者依靠这些信息进行作出准确的判断。在当前的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之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在众多企业的发展中,为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在外部的负面效应层面比较突出,这就有着环境问题。为此,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理论研究,就能够对企业的健康长久发展有着实质性意义。

一、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及形式分析

1.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分析。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其明确的目标,其作为是企业财务报告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及必要的补充,在目标上就要能够和财务报告的目标有着紧密联系。从企业财务报告目标层面进行分析就能够对企业环境会计的目标有所了解,企业的财务报告主要是提供对潜在投资者以及债权人等评估来自销售以及偿付等实得收入金额有积极作用的信息,这些提供的信息对经营以及经济活动有着深入了解,并对其有着重要研究的人是全面的,针对财务报告的信息提供对实际的交易也会有着很大影响。处在当前环境问题逐渐严重下,环境的资源价值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企业的发展就和环境之间有着愈来愈多的联系。

2.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分析。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环境成本的确认以及计量,环境负债的确认以及计量、环境业绩信息等。而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层面来说,主要有编制单位单独环境报告的披露,以及作为其他报告组成部分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能够作为企业现有对外信息披露报告,例如对于年度报告来说比较简便的方式就是把环境活动财务影响在财务报表中不对其区分,而将环境会计信息分散在年度报告的各部分当中加以区分又是一种形式。另外,对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编制单独环境报告类型,主要是在进行披露中通过文字以及数字等方法来实现的。

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原则分析

1.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分析。

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其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背景下,环境问题也成了企业发展中需要考虑的。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够对环保意识进行增强,也能对环境资源得到有效改善,这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就有着积极作用。我国的能源利用率相对来说还比较低,水土流失的问题相对严重,在经济的发展上是以环境污染以及破坏代价换来的,在这一不利的发展模式下,各个企业就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问题得到充分重视,这对企业的良好形象塑造也有着积极作用。

2.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分析。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过程中也要能够遵循相应的原则,要能够将理论和实务两者协调发展的原则得到有效遵循,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对实践有着指导作用,所以要将两者得到紧密结合。再有是要能够把强制以及自愿的原则得到体现,并要能够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在信息使用效益大于提供成本是会计多年提供的会计信息比较基础的信条。对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处理以及提供都要能将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得以坚守。最后就是对外部影响内部化的原则进行遵循,完整对待企业效益以及业绩。

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优化策略探究

1.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从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来看,还有一些方面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比例并不是很高,没有得到披露的基本都是一些高污染和高消耗的企业,这样就不能准确的对环境会计信息得到详细了解。在信息披露的内容层面没有达到全面化,自然会造成环境会计信息当中的一些自然资本和资源信息不能得到合理衡量。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形式层面还比较缺乏统一性,这就使得披露的信息和实际有着很大的差距。主要是通过文字叙述的方式来呈现,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对于定量化的信息就相对比较少,这样在披露的信息可靠性上就不能得到体现。而在整个社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上还比较缺乏,存在着避重就轻的现象。另外,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一些会计人员自身的知识结构还没有得到完善化,这对环境会计在企业发展中的运用以及开展也会造成相应的影响。环境会计和一般的会计有着不同,其自身在综合性层面比较强,并融合了环境学以及会计学等等学科知识,这就要求环境会计人员要能在综合知识能力掌握上达到要求。但是在实际中这一方面还有待加强。

2.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优化策略探究。

对于当前我国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解决,是企业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比较重要的基础,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完善才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得到发展。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几点实施策略:

第一,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优化策略实施要从多方面考虑,首先要能够建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会计规范,由于各个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会有所不同,所以要制定披露的标准,让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能够有法可依。这就需要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形式等层面具体化操作,让企业能将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及时性的加以披露。

第二,可在原有会计要素基础上来增设环境会计要素,例如在环境资产和环境负荷等方面要能得到充分重视,设立环境会计计量准则。企业环境会计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特殊核算的方法上也要能进行充分详细的探究,还要对环境会计计量基础进行确定。在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层面可以通过直接市场的方法以及替代性市场的方法,以此来把环境会计归入到当前的企业会计核算中。

第三,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监督力度要得到进一步强化,并要能够对企业的一些违法成本加以提高。在监督层面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监督,对其信息的合法全面性加以重视。同时还可通过会计事务所等实施专项的环境审计,对企业的环境会计监督进一步的加强,这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完善性也有着促进作用。

第四,开展环境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确保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审计人员对自身知识结构也要能够得到完善。再有是对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得到有效改善,要将会计执业人员的环境会计技能以及方法的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只有将专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得到了强化,才能够真正保障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方面的披露完善性。

四、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发展需要和时代发展的大趋势相结合,在当前对环境保护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也要能重视环境和企业间的关系。只有充分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得到了解决,企业才能更为长久健康的发展。此次主要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问题等层面进行的理论分析,希望有助于企业实际发展。

参考文献:

[1]姚一杰,张本越.美国环境会计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

[2]薛双双,王学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模型构建[J].齐鲁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4).

[3]王洪敏.浅议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商.2014(13).

[4]周雯雯.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4(03).

[5]吴子豫,胡静波,王雪.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24).

1.环境会计信息体系中的环境风险分析

风险评估是指在处理某件事之前或在期间,对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进行评估,以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及生活安全。风险评估后要与安全生产的标准值进行对比,最终得出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及程度,从而能够为事情顺利进行提供更加安全的措施。风险评估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在环境风险评估中,要根据会计提供的数据,结合相关的环境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的决策。在对本企业的发展环境做出了客观的分析后,获得管理人员一致认同后,给予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意见。

对环境风险信息源的识别

企业对环境风险的识别政策不够完善,导致环境风险就像一颗隐形炸弹,时刻威胁着企业的发展。企业要加强环境管理,同时还不能减轻企业要承担的环境责任,环境评价应该要立足于企业要承担的环境责任,细致地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进而提高评估的有效性。各种风险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的,所以失败的环境风险评估也会使得企业在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失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危害。尽管环境信息有一定的政策可依,但是在对其管理信息和环境信息进行识别时,仍容易出现识别错误现象,依旧很难保证评论结论的公平。

对环境控制要素的判断

环境控制的三要素是方法、信息和对象,对环境要素的判断可以规范和约束来管理环境因素的的,在对环境分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可以对环境效果进行评定,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用的措施来对对象进行控制,保证环境风险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对环境事故进行预警和防范,进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环境管理成本,进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且参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环境风险的发生率,及时地对一些错误工作操作进行纠正。当取得的信息可靠时,企业会计帐表就能反映出真实和全面的环境信息。

环境风险控制主体的评价

企业、政府及相关的人员的评价对环境风险控制也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要重视企业环境风险评价的目标及规划重点,这些决定了环境风险评价的有效性。环境风险者评价者有着共同的评价目标,那就是用最有效的预测水平了解会计信息将会造成的环境风险,及时发挥决策,控制风险的发生。

2.环境风险控制体系的分析

环境风险控制政策

加强环境分险控制政策可以从企业和政府这两个方面来进行,企业应该自觉地建立完整的系统对环境进行管理,企业对于所有的管理项目都要制定标准,并且对于这些标准都应该要求所有人员进行严格执行。例如,企业可以从事前的风险评估上入手来进行风险评估,甚至可以成立一个这样的专门的机构,企业还应该建立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考虑到社会可以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优化,达到减少环境风险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最终目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通过搭建公平公开的环境会计信息市场平台,比如在市场中允许环境信息中介组织和相关政府环境政策的公布市场,这样对于企业就可以对社会各界的信息得到及时的了解,方便为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环境风险控制方法

环境问题的经济性对环境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对环境风险进行控制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可行的政策采取有用的办法,所以要制定可行的政策对风险源要进行评价,采取有效地控制手段解决这些环境风险问题。企业对环境目标成本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改善企业的环境行为。例如,我们在实际中可以建立环境分险管理的一些中间服务机构,对环境管理起到调节作用。对于环境税制要不断进行完善,调节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使我国税制绿化得到有效推行。不仅如此,还可以建立环境责任保险,通过对保险业的机制进行创新,可以在已经有的责任险中增加一些其他的险种办法,或者也可以建立专门的环境保险组织,可以收集大量的责任保险基金,这样在应对一些环境事故的时候就可以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赔付。

3.结语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好写的会计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会计学)中小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分析及防范研究--以某汽车修理公司为例(会计学)我国上市银行利润质量评价研究(会计学)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的我国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会计学)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研究(会计学)财务报表分析在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中的应用研究--以某公司为例(会计学)基于现金流的房地产行业财务危机预警实证研究(会计学)基于EVA指标的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实证研究(会计学)光伏产业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预测研究(会计学)基于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绩效的实证研究(会计学)管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研究--以某煤电集团公司为例(会计学)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会计学)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应用探究--以某公司为例(会计学)我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会计学)某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会计学)"营改增"对东方航空财务影响的研究(会计学)温州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会计学)万达百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会计学)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会计学)企业表外筹资问题的研究(会计学)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会计学)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研究-以某公司为例

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管理应用学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会计专业的相关应用。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内部控制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

决策有用性是会计资讯的基本特征,高质量的会计资讯,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是解决会计资讯质量问题的主要方法,只有对会计资讯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才能避免会计资讯失真、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内部控制各要素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分析

一控制环境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

内部控制环境是影响会计资讯的首要因素,作为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企业的人文、结构和审计等。通过对内部环境的分析,可以全面的了解企业内部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环境,有助于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积极的控制环境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高质量的会计资讯,从而有利于企业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风险评估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

在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是一个中枢环节,能够起到为企业风险的发生起到防范作用。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过程中,对于一些可控制的风险因素,需利用风险管理方法,对其进行严谨评估,然后对潜在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起到有效防止作用,最终使工作目标的实现得到有效保证,并使会计资讯的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三资讯与沟通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

资讯化社会最重要的就是资讯的沟通,而对于会计资讯质量而言,好的资讯沟通不仅是促进质量变好的有利因素,而且还是影响会计部门做好统计决策的重要借鉴因素。所以建立良好的沟通系统及机制是决定会计资讯质量的关键因素,有利于避免最新资讯的失效性。

四监督对会计资讯质量的影响

监督可以有效地控制会计作弊,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徇私舞弊行为,使得会计资讯质量得到保证。监督过程中可以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开展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监督是实现企业会计资讯高质量的必要条件。

二、内部控制与会计资讯质量的现状及成因

一现状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会计资讯的愈加重视,但是会计资讯失真、舞弊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会计资讯作用的真正发挥,带来十分不利的经济后果。

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一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上。少数大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主导地位,而多数小股东则没有多少发言权。独立董事比重过小或者只是个虚职,完全不能达到设立它的监督作用。随着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投资者和管理者形成委托代理的关系,管理层的薪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当期利润,管理人员可能会为了利益而做出破坏企业内部控制的行为。二是内部控制执行力较差,目前我国企业中的内部控制主要体现在事后的控制,而真正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该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并且内控执行力还取决于员工的素质,而员工素质是层次不齐的。三是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企业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会造成监督后果的不公允,会计资讯质量得不到保证,失去设立监督部门的主要意义及作用。

会计资讯的现状主要有三点: 一是会计资讯的不真实,由于种种利益的驱使,财务人员、管理人员会操纵会计资讯的披露,使得会计资讯失真,损害会计资讯使用者的利益。二是会计资讯的不完整,企业财务人员为了保证会计资讯披露的及时性可能会过早披露会计资讯,使得会计资讯出现披露不完整的现象,不完整的会计资讯不利于会计资讯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企业当期情况,不利于决策者、投资者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投资行为。三是会计资讯的不及时,财务人员为了保证披露的会计资讯真实、完整,可能会延迟披露会计资讯,违反会计资讯质量的及时性特征,不利于会计资讯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情况,错失做出决策的良机。

二成因分析

1、内部控制基础相对薄弱

由于内部控制实施时间不算久远,还没有深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根部,渗透到企业的各个角落,因此在实际执行中内部控制的约束力较差,并未发挥出其巨大的作用。

2、内部控制制度体制不健全

现下的内部控制制度仍然是不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在 *** 部门、企业及学者的不断摸索中逐渐完善,这是一个不断完善、健全的动态过程。

3、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模糊

受自身利益驱使,企业管理层会主观盈余操纵过度,粉饰财务报表,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

4、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基层人员除了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只有拥有职业道德的员工,才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决贯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企业会计资讯质量水平,就目前来看,我国基层员工的素质还有待于提高。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资讯质量的措施

一完善企业内部环境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分散股权,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自的职责,使其相互制约。企业可以提高外部独立董事的比重,还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允许的话也可聘请外部审计师,保证会计资讯的质量水平。建立人力资源政策,加强员工的培训,在培养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其保证会计资讯质量水平的责任感。除此之外,还应该在企业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从管理层到员工自上到下的形成内部控制的观念,理解并且亲身去做有利于提高会计资讯质量的工作。

二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企业应当设定专门且独立的风险评估机构,任命适合的风险评估人员,对风险的识别、分析及风险应对策略进行专门的研究,评估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有助于企业防范未知的风险,应对风险时做出适宜的措施以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风险评估机制作为内部控制要素之一,有助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企业会计资讯质量的水平。 三提高控制活动效率

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经营,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各岗位职务及许可权范围不能相容,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内部基层员工,甚至管理层在工作中的徇私舞弊,例如出纳和会计不能由一人同时胜任。业务经办人员要在授权范围之内办理相关业务,明确了各方人员的权利义务,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的发生,防止经办人员或管理层在利益驱动下擅自改动会计资讯。完善、健全绩效考评控制使得审计人员、独立董事等不受管理层的牵制,有利于形成真实、完整的会计资讯。

四加强资讯流动与沟通

首先应该建立企业资讯流通系统,通过资讯流通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企业各个部门资讯的流通。其次要完善企业资讯反馈渠道,使资讯的流通能够反向传递,便于及时反馈内部控制系统的不足之处。最后为了保证资讯传递的准确和及时,对于在资讯传递中失真、失效的资讯向相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通过这一举措提高员工在资讯传递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资讯使用者获得真实、可靠、及时的会计资讯保驾护航。

五强化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监督人员应具有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二是重点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关键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的组织架构、岗位设定及职责许可权等。对潜在内部缺陷,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缺陷的发生,当缺陷发生时尽量降低风险及损失。对内部控制缺陷要予以记录和报告,并妥善储存,为事后追究提供相关的凭据。

四、结论

随着资讯时代的到来,在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一背景下,会计资讯在企业外部竞争和内部建设中起著愈发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企业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会计资讯质量的道路上还任重而道远,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的提高会计资讯质量,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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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毕业论文

《 试论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摘要: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使得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的关注重心转向信息化以及时效性,尤其是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提升到 企业战略 高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生存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但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简单地在他们之间画上等号。本文将就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两者在企业中的应用展开分析和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以期能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提供更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1992年由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首次提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共同作用于交易发生的过程,进而影响到整个 财务管理 过程,这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关联性开始正式受到关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联系不断加强,随后基于内部控制理论而出台的新COSO框架下又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两者的共同性,这意味着国外内部控制正在向企业风险管理阶段转变。虽然我国企业风险管理导向的内部控制现状很大程度上仍存在不足,但风险管理导向型的内部控制发展趋势是必然的。

一、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内涵

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包括对风险的管理、预防、控制等,是一种基于企业的专业管理制度和策略并利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模式,通过确立核心控制点、过程监控、流程监管等不同方式来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业务展开多视角的标准式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功能包括确立风险管理的下属系统: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管控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属于全面落实企业风险管理在的关键环节。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以下的内部环境实施专业的分层监控:设置内部管控机构、内部审计、 企业 文化 、 人力资源管理 以及企业的治理模式和社会责任等。与企业风险评估比较而言,企业的内部控制方式要求进一步保证确立目标的合理性,结合企业的风险评估的过程和结论,明确界定企业监管的内部承受范围,进而制定相关的管理 措施 。

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主要存在于企业的董事会以及其他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联合制定企业目标的环节,按照战略标准以及由该标准衍生的其他方面开展的管理模式。企业风险管理为了确保能顺利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主要致力于鉴别和评估各种相关的潜在风险或基于企业的管理现状来分析可能存在风险,并及时规避或治理不利于企业实现共同目标进程的风险。此外风险作为企业管控过程的主要对象,信息是否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进行风险评估产生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内部控制要十分重视内部信息疏导工作,确保企业各方面信息的有效传递以及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和监控过程中,风险评估和管控同样也应结合企业的实际,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出发,制定相关的内部监督措施。若在企业的决策、措施等环节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在风险评估部分发现可能存在引发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的风险质变或量变等危险的因素,必须在核查过程中及时处理和改进。

二、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内部结构

(一)企业的目标是其发展的根源所在,为其提供了足够的动力,但另一方面也是导致企业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企业目标主要通过以下机制造成相关的企业风险:首先,目标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环境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企业的运作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活动之间的矛盾有可能上升为不确定因素,这会导致风险发生。此外目标的建立往往基于较高层次标准,由于企业发展的高度结构化趋势的影响,任何子目标的实现都依赖于其附属目标的发展,这要求在子目标之间展开具有重叠性和排斥性的模式化排列,所以排列中的任意关联间隙都有可能产生风险因素。最后在企业的内外部不同目标依据彼此的重要程度进行补充时在融合时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由此造成的融合间隙极易引发风险性现象。

(二)制定企业目标是基于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联性也产生于企业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因此影响内部控制管理中出现各类风险的重要因素如下:企业的内部管理活动的加强,致力于统一企业的多样化发展目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相应的维持在企业可监管的水平。

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识别的划分

(一) 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识别具有的整体反复性。风险辨识的内容主要包括目标暗示风险和明示风险。因此企业应该意识到风险辨识不是简单的一次性工作, 需要与规划进行结合多次重复修正,同时风险辨识的要求应具体分析,不能受到任何以往的 经验 思维和模式化思维。从企业发展的内部因素来看,一定的诱因交叠会使得企业内部控制出现新的要求。但企业的外部因素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的整体原则,主要的因素包括突发的自然灾害、新政策的改革、统一的业内应急模式和措施、变动的顾客需要、科技的进步等。此外原材料价格升高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理念和战略的转变,市场的价格不稳定是造成市场风险度整体性上升的主要原因。在风险的整体性识别中,企业内部的层次性是引发企业风险的主要因素,对于风险的整体性梳理过程中的层次性风险问题,应在合并同类项后开展整体性的控制和治理。

(二)企业不仅应正确识别和分析导致风险的不同因素,还应辨别来自内部控制各阶段不同层次的风险,以及由层次性运转衍生的不同类型的风险,主要包括生产、技术、营销各环节的风险,研发过程引发的风险,以及由于职能部门和研究目标所在的运作单位中人为或者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风险。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发现的一些整体性的以及基于企业运作层次性的风险问题,由于其本身的复杂多变性,往往不能简单地根据风险评估和结果分析实施量化处理,企业应该根据具体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但一般性的评估工作涉及以下内容:风险的可能性、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发生的频率、风险的来源和严重程度、监管模式带来的风险等,从不同方面直接推进分析和衡量风险工作。此外,企业了在管理中合理地规避风险,往往有选择性的解决不同类型的的风险性以及尽量降低为消除风险而消耗的各方面资源。

四、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培养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应从企业的观念上入手来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并具体落实到实际作业中。首先,企业应设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有效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其次企业应定期开展 教育 培训工作,培养各个层级的员工风险管理理念,深化理念的运用程度;最后,为了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应申请 CPA介入评估企业审计的过程中突出对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此外,企业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各环节紧密联系不可分割。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能有效保障后续工作的开展;而全面的风险评估在前提上保障了后续程序的实施;最后,风险应对是风险管理发挥效用的关键环节。因此,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应贯穿于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等各个环节。此外还可充分发挥评估机构的作用,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合理的见解,促进企业科学合理的发展。

(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公司治理涉及经理层、董事会及股东等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协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应充分把握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公司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和实际发挥作用的质量等方面都要确保他们的职权能够有效发挥。此外应深入加强企业内部监机制。首先为了防止舞弊或失误的发生,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应在企业内部应实行风险导向审计制度。同时还要把握具有风险 管理知识 的各类人才,壮大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其次需充分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避免其在审计过程中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最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负责领导企业的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做到切实服务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孟庆祥.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J].管理工程,2012(06).

[2]白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一个职能论的视角[J].经济学家,2012(03).

[3]李莉.论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J].企业经济,2012(03).

《 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浅谈 》

摘要:内部控制实施是为了商业银行能够实现经营目标,它能有效的监督、控制、防范和纠正风险,从而制定的一些机制。在不断的 社会实践 过程中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正逐步发展并不断的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够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体系能够健康平稳运行,还能防范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从而降低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内部控制 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措施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在各类 企业管理 中,内部控制被广泛运用。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内部自我调整来达到经营的预计效果。在商业银行中,它主要是为银行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影响力度而产生的。

总体来说,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自我管理手段,更是其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明显控制并化解风险是内部控制主要追求的目标,因此为了实现此目标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一些控制 方法 来明确内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财产安全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些原则则需要商业银行严格遵循的,下面我们就一一了解这些原则:

(1)全面性原则,所谓全面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必须全面性,不管哪个操作环节以及哪种业务过程中,不仅要求全体人员全面参加,还要有书面记录,以备将来有案可查。

(2)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的检查具有独立性,它的评价部门是独立建立的,其执行部门、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也是独立存在的。

(3)有效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就是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4)审慎性原则,在内部控制中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必须要审慎,制度的建立及完善直接影响到风险的预测。

(5)效益性原则,制度的建立要尽力以小成本达到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就是为了能够减小风险为银行带来最大的收益。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本文将内部控制的理解作为分析重点,内部控制系统是由五个要素组成,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这五个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1)控制环境,作为整个内部系统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对文化、氛围等一系列的控制,它是客观的,能够人为改变的。能够直接影响银行内部其他控制。

(2)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识别与评估是一个过程,它是风险活动的基础。

(3)内部控制措施,作为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内部控制措施是指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

(4)信息交流与反馈,信息交流与反馈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沟通各个要素,并不断完善各要素所存在的缺点,为控制目标提供了很好的信息支持。

(四)如何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为控制相关目标的实现而提供的保证程度或水平,那么如何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

优化控制环境、提高控制效果;强化风险意思,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提高执行能力;加强信息沟通;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

二、商业银行风险测评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事先不能预测某些不好的因素会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之前的预计收益产生或大或小的偏差,使之没能达到预想值,经济效益受损或额外增加。

为了能够控制住风险,这就需要我们将风险量化。风险量化是为了能都更好的判断银行风险,但它不能作为其绝对标准。那么怎么做能将风险量化呢?首先需要做一些假设,设想会有什么样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其次还要进行定性判断,如申请借款及贷款人的背景,是否有违约行为、偿还债务能力等来进行判断,然这些是不确定性的风险,难以量化,这就需要我们用概率分析法来分析其风险。所以在控制风险时,不仅要风险量化还有对风险进行评估判断来达到将风险损失降到最小值。

近年来,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来看,风险管理的侧重点正慢慢的逐步与内部控制的侧重点靠近,两者不断的趋向一致,但又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尽管它们的对策不一致但总体来说二者的最终目标还是一样的。内部控制注重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而风险管理则是在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管理体系进行再造。对于风险管理来讲,银行的收支平衡基本上是通过再造的、完善的管理政策及技术体系来完成的。

三、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证银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实施。我们需要采取的措施有:

(1)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银行组织架构。为了使各项权力能够合理的配置,我们要通过产权改革、股份制改造,建立并要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时,还有建立制衡与问责机制,改变我国银行治理结构中所存在的问题。其次,强化一级法人制度,明确各部门所承担的角色。三是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对差别化授权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健全决策风险约束机制和责任人制度。五是改革现有银行组织机构,适当收缩分支机构。

(2)为了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标准化,则需要全面防范风险。首先,要实现控制管理信贷业务风险向全面控制和管理各类风险业务风险转变,制度防范风险向程序防范风险、技术防范风险转变,从而达到风险评估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其次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标准化。

(3)建立有效的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的建立,不仅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还能给予内部控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最终的决策支持。

(4)加强内部管理的文化建设。内部控制管理文化的建设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对的内部培训可以将管理理念、行为规范落实到基层,促进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四、结束语

上述中就是针对国内银行内部控制建设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些措施。随着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在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应该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周慧茹.浅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1年14期

[2]夏海玲.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浅谈[J].现代营销,2011年12期

[3]董雪征.浅谈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内控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19期

《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解析 》

[摘 要]当前,企业要想面对这些挑战而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首先做好企业内部的相关工作,其中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就是极其重要的部分。本文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谈谈谈企业内部控制,分析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 探讨和分析

中图分类号:TD-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914X(2014)10-0147-0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众多企业已经逐渐认识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于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仍做的不到位,并且很多企业不能以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待企业内部控制,最终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以下笔者针对风险管理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正确认识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关系

(一)风险管理

任何企业在发展中都会遇到风险,风险可能来自于企业内部,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外部环境。而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可大可小,严重的甚至会直接的摧毁企业。所以面对这些无法预料的风险,企业必须制定出一些专门应对风险的管理制度,即企业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针对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和衡量,并且制定出有效的手段和计划避免风险,或者将风险的损害降到最低,由此来保证企业的安全。

(二)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管理组成部分之一,企业通过内部控制来制定有关制度与实行,并且促使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使企业的业务和目标都可以达到,并且可以顺利完成,由此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及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两者的关系

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发现风险管理属于企业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门,两者的最终目的都为了使企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并且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都会对对方产生极大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连企业内部控制工作都做不好,那么他的风险管理工作也不会多么优秀,而如果风险管理出现问题,那么就会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出现漏洞,严重的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目前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风险意识较低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风险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种类也逐渐增多,目前主要的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而这些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和损害是无法估计的,所以企业首先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

但在我国企业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企业都严重缺乏风险意识,大部分企业只将大部分精力和资金都投入到可以为企业赚取利润的项目中,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也没有针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治手段。而当风险真正的发生时,企业自然就会手足无措,眼睁睁的看着风险的来临。

(二)缺少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任何经营来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收益和风险却是正比,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想获得高额的利润就必须冒着极大的风险。而目前很多企业总是将目光放在高额的收益上,却看不到高额收益身边站着的风险,看不到风险自然就不会针对风险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而却少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风险真的来临,那么高额利润背后的高风险会给予企业极大的打击,严重者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负债等严重现象,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致命的。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诸多企业中都存在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只将目光放在企业的利益上,忽略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甚至有的企业认为内部控制可有可无。还有部分企业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内部控制体系不科学、不合理已经成为阻碍很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很多企业中,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都由管理层来进行制定,而这种制定方式会出现管理层只看重自己的利益,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这种方式制定出的制度也不符合职权分离原则,而很多企业虽然知道这个问题、看到这个问题,但却未将这个问题重视,也并未给予一定解决方式,而这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会起到一种阻碍,严重的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四)执行力不够,缺少有效评价机制

从过去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到,很多企业由于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最终导致了企业的破产或者损失大量的资金。例如很多企业出现巨额资金消失的现象,这就是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到位的结果,让内部控制制度只成了一则文书,却不能发挥任何功效。

不仅如此,我国很多企业还缺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评价机制,而缺乏了有效的评价机制就无法知道在特定时间段内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正确、是否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缺乏专业人才

无论是风险管理还是内部控制都必须要有人来进行操控和执行,而目前很多企业操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人员并不是专业人员,只是企业在其内部随便挑选出的人员。而这种员工对于风险管理工作根本无法做出专业的决策,对于内部控制管理也无法做出正确决定。所以企业如此选用人才的结果最终导致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只是虚设,根本无法起到作用。

三、从风险管理角度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部控制工作,并有效提高企业上下的风险意识

要做到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部控制工作,首先要做好企业的授权工作。通过过去国内外的案例就可以发现,很多企业出现内部舞弊案件的原因都是因为授权不合理而造成的。所以企业在授权时,必须要从保证企业的经营有效运行、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等几个方面来考虑。具体的来说,首要责任应是企业的CEO,各级经理为支持作用,由此才能保证整个企业的人员都可以具备风险意识,大大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加强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想要将内部控制工作做到全面是不现实的,所以企业应该针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并构建对应的控制制度。而企业中的关键控制点就要包括企业业务以及经济活动中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在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确认后,还要对其进行量化的分析,模拟计算出其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多大的危险,并且根据风险制定出相应的措施。除了针对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以外,还必须针对企业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教育,将风险意识植入到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的脑里。

最后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员工、各岗位的职责,通过规范、科学的考核针对员工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有效的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三)创建有利于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环境对于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来说具有重要影响。单凭企业的内部监督也的确能够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但这种方式是一种被动的方式。所以企业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素质、道德以及品质,由此就可以将被动转变为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而企业内部良好环境的形成对于企业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来说,会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而只有企业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部门,才能让企业面对风险时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语

任何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步并且平稳的发展,那么就必须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以及风险管理工作。只有企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进行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让企业面对任何困难时都可以平安度过。

参考文献

[1] 朱艳芳.浅析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1(02).

[2] 王晓辉.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探讨[J].企业导报,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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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是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产物,能够协调经济活动的各方面关系,带来经济环境的净化,从而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工商管理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现状与制度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内部控制越来越成为 企业管理 的重中之重,健全的内部控制能够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管理层缺乏内部控制意识。缺乏良好的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决定着其他要求能否发挥和如何发挥。我国中小企业相当一部分来源于早期的个体户,企业的投资者往往就是经营者,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董、监、高形同虚设。企业股东、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缺乏风险意识,遇事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严重。再者,我国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采用的是家族式的管理方式,管理者往往认为凭个人的直接控制和直接观察来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依靠现代管理技术来监督经营的全过程,在潜意识中重生产轻管理,重开发轻内部控制。甚至有些中小企业的负责人会认为按流程和规定程序办事的内控制度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内部环境完全缺失。

2、 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不完整.资产安全系数低,风险较大。

近年来,内部控制实际上是已经上升到 企业战略 管理的高度。曾经有人戏言内控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内控是万万不能的。如此重要的内控制度在我国中小企业内部却不尽如人意:一些中小企业对内部控制作为整体框架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 以内部财务制度代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甚至将内控制度与财务制度等同起来。因此造成了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不完整。

3、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职能弱化。

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的重要保障。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一般是通过审计监察来实现的,但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监察的效果却不敢恭维。出于成本的考虑,中小企业一般人员较少,有的根本没有审计部门,无法监督,有的虽然有内审部门,却从属于财务部门,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实际上形同虚设,根本谈不上监督,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外部监督包括社会监督(主要是注册会计师的外部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对于中小企业的外部监督往往需要很高的监督成本,致使内部控制失去了有效执行的外在压力。

4、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内部监督失控。

内部控制着眼于过程,其成功实施来源于企业的治理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是一个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在管理层和员工层面, 由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在高管人员甚至是普遍员工的配置和选择上,更多的依赖于基于血缘和亲缘的自己人,限制了优秀的管理人才进驻企业,使得企业很难从外部引入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理念和体制。即使在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的企业,受到内部员工固有的血缘和亲缘的牵制影响,其内部监督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造成目前我国整个监督体系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起不到一定的约束力,同时也给部分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和领导负责人提供了独断专权的空间,“小金库”屡禁不止。监督体系的缺乏也会使中小企业内部员工责任心不强,思想和行为规范缺乏约束,进而可能出现贿赂、侵吞公款,伪造虚假发票等情况。

5、缺少 企业 文化 , 内部行为规范无法融入管理者的管理理念。

我国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家族式的管理方式, 主要依靠自己对市场的判断力和个人的冒险精神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激烈的市场竞争让他们无暇顾及 总结 自身的管理理念和提炼企业精神,更多的原因是对内部控制不太熟悉,不认同— — 内部控制毕竟耗费的财力物力和精力较多。

企业的负责人在潜意识里还没有认识到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位置,因而内部控制无法融人企业的文化当中。

二、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领导重视,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管理理念,不断优化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支配着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影响着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带头执行有很大的关系。中小型企业应强化企业领导层的责任意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制度。应走出误区,更新观念,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应建立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明确领导层和全体员工的权利与责任。

2、建立科学有效的控制活动,确保资产安全。

控制活动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者管理的需要做好如下的控制:

(1)不相容职务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主要包括:授权审批与执行经办相分离、执行与审核相分离、执行与记录相分离、财产物资保管与资产记录岗位相分离。

(2)授权审批控制。授权审批控制是指企业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支付时,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授权批准。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应按照既定程序,对其正确性、合理性加以核准,并能确定是否让其发生,如何发生,怎样发生。授权批准分为常规授权和特殊授权。

(3)会计控制。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中小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账簿、 报告 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财产保护控制是指为保护各种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行为而进行的控制。中小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建立财产物资限制接触制度。根据各种实物的性质和管理特点,合理制定允许接近的人员,并对限制接近的遵守情况进行严格地监督检查。其次要进行财产记录和实物保管,对财产物资进行会计记录,并妥善保存会计资料,防止篡改销毁会计账薄。再其次要进行资产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清查财产物资昀实有数量,妥善处理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以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5)预算控制、运营分析。在中小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要突出全面预算管理和经济运营分析工作,要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管理作用,维护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适时调整。

(6)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中小企业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的考核和客观的评价, 实行奖优罚劣。

3、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降低企业风险。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目前,一些中小企业没有定期进行的风险评估,风险防范能力薄弱,这将严重威胁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众所周知,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但可以通过选择最优的应对 措施 ,在经营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合理地控制,将风险降到最低。企业可以利用SOWT等分析 方法 ,通过分析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发展,来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通过目标设定一一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这样的程序来实现对企业风险的管理, 实现对风险的控制。

4、三位一体,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内部监督力度。

内部监督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基础是中小企业控制,中介是社会控制,保障是政府控制。为提高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效果,必须使三者在各行其职的同时相互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首先应以内部会计控制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完善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为使内部会计控制发挥其相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应形成制度化,中小企业必须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考核, 以掌握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其次在社会方面,必须使注册会计师在我国各项社会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和服务作用。再其次行使我国监督职能的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必须分工合理,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情况的审核、监督,还应注意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可通过定期展开情报沟通,以形成有力的监督合力,进而加大会计控制监管力度,从而确保中小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有效实施。

5、提高全员素质。全面提升内控水平。

控制活动靠人去执行和完善,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又是被控制对象,其观念、素质和责任意识都影响着内部控制的效果,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走出小我的误区。中小企业应广纳良才,把优秀的人员招聘至自己麾下,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 教育 ,不断提升员工素质,组织员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企业的发展战略、并建立激励机制,培养员工忠实勤奋的品质和良好的敬业精神;组织员工学习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等,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浅谈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摘要】工商管理是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产物,能够协调经济活动的各方面关系,带来经济环境的净化,从而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对工商管理产生相应的促进作用,促使工商管理进行相应的体制和结构调整,从而更好的为经济活动服务。

【关键词】工商管理 经济发展 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对经济体制的改革需求也增大了。工商管理是社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规范经济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了全新的挑战,不断规范工商管理能够更好保证经济的长期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下,工商管理以往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经济发展对于工商管理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工商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也能够反过来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工商管理的职能概述

工商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对于社会的经济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对于工商管理工作的正确定义是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职能的重要前提,同时也能够从中不断扩充工商管理的内涵基础。

(一)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工商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 规章制度 的一个监督和执行过程,对于保证整个市场经济行为的健康有序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频繁的过程中,建立健全的法律规范以及系统体制是维持整个市场稳定的基石。在我国的现实发展过程中,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够对经济活动进行集中的指引,调节企业在追逐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将企业的行为限定在合理以及科学的范围之内,从而确保经济社会的长久稳定发展。

(二)调整经济发展措施

工商管理行为还表现在对经济相关发展措施的调整过程中。市场环境是在不断变更的,原有的体制和管理过程并不能很好的适应于现有的发展需求,经济发展措施的不断调整是保证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企业是工商管理的重要方面,加快对企业资源的优势资源整合,帮助企业及时的了解发展困境,遏制企业在进行商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不良风气,从而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化的商品服务,也为就业者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通过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让企业在市场环境中不断对自身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保证技术以及理念的创新,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我国工商管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发生了不断改变,这也导致了服务于经济活动的工商管理的变化,这种变化具有多方面的特征:

(一)管理范围扩大化

经济的繁荣促进了企业类型以及规范的扩大,同时也促进了工商管理的范围扩大。在最初的只是针对私有企业以及集贸市场的管理和检查过程,工商管理已经发展出了“六道检查”,建立了相应的价格标准管理,其管理范围在不断扩大,职能也呈扩大化的趋势,这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发展体现的需要。

(二)管理系统规范化

工商管理的相关部门和系统也在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道路。单一的管理监督已经不能满足庞大的市场管理需求,一支有组织、有纪律以及有完善管理流程的管理队伍是促进新时期下的工商管理工作更好进行的基本要求,同时为了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求,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也是必须的。

(三)管理方式多样化

管理理念和方式随着社会观念等的不断进步在发生改变,管理不再是一种单一的行政方式,而是包括了行政、经济、法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各方面的内容,管理方式上的多样化的。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的规范和处罚也实现了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促进市场经济长远目标的达成。

三、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工商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工商管理行为的贯彻落实,以及相关工商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立,都是保证市场经济更好发展的前提。工商管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工商管理稳定经济发展格局

工商管理能够促使企业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积极合作,改善双方的工作方式,从而促进我国稳定经济格局的建立和发展。工商管理在发挥自身行政职能的同时,应该明确其管理范围和管理方法,加强市场的监管以及执法过程,建设起一个健康积极的市场竞争环境。经济发展是国家发展的命脉,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实力和国际地位,在工商管理的过程中,也应该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这一原则,将最大化的社会经济利益追求作为管理中的首要任务,抛离狭隘的管理理念,对人民的切身利益要进行保护,同时也注重企业的商品权益,打击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从而保障经济格局的稳定。

(二)工商管理保障企业主体地位

工商管理在经济的持续深入大改革过程中,能够加强流通体制方面的改革。一些大型的行业集团在地区跨度以及行业延伸上都较大,企业之间的自主交流容易产生障碍,企业的利益导向不再明确,从而出现强制关系的发生,通过政企分开能够有效地避免这种地方政策束缚的发生。在工商管理过程中,能够根据企业综合 商业模式 ,将各种形式下的企业经济联系发展成为一个自主的系统。工商管理的通过这种干预性的引导来进行企业发展的辅助,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工商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工商管理能够提供给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让消费者在进行商品消费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品质。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深入开展公益性的法律讲桌,加强民众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建立消费者保卫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明确消费者的需求,发挥大众的监督功能,从而引导企业的发展走向规范、高效的现代化道路。

四、经济发展对工商管理的新要求

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经济发展提供给了工商管理的基本前提和基础。经济活动的规范需要相应的管理过程,市场范围在扩大,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为工商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下,工商管理更是具有了新的发展内涵和要求。

(一)经济发展的快速提升工商管理的内涵

经济在不断向前发展,从而促进了人类社会各行各业的繁荣,也带来了各个方面面貌的改变,其中对于工商管理的内涵基础也有了相应的提升。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改革的平稳推进,都是在相应管理制度的保证下,工商管理能够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净化风气,调节产业结构。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对于工商管理的效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经济发展规范工商管理体制

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体制的不断规范化。在工商管理过程中,相关体制的完善能够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来服务,体制的改革和健全,能够改正原有体制中的缺陷。

(三)经济发展带来工商管理的新格局

工商管理在原有的格局发展过程中,是适用于原有的经济发展状态的,对于新兴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状态没有很好的契合,从而使得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降低,影响工商管理应有行政职能的发挥。

五、总结

工商管理对于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完整具有重大意义,相关的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对管理职能以及结构设置进行更好的调整才能适应于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工商管理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竞争环境,规范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对于工商管理有了更多方面的要求,提升了工商管理的内涵,规范了工商管理的体制,也带来了工商管理的新格局。经济发展与工商管理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只有不断加快经济发展的脚步,不断规范工商管理,才能促进我国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邢海军.浅论工商管理在企业转型方面所发挥的重要影响[J].大江周刊:论坛,2011,(09).

[2]阿力甫·塞买提.探析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J].现代商业,2009,(17).

[3]庄文胜.论工商管理如何促进经济的发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你去看下(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里面别人写的论文里面应用了哪些参考文献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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