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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学生教育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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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学生教育研究论文

再婚家庭孩子心理问题多不同的家庭结构,会对儿童的情绪状态产生什么影响?不久前有关单位进行的一项联合量化调查,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以哈市9所小学五、六年级1912名学生为对象,采用自编情商测量表,设计了情绪稳定程度、情绪紧张程度、恐惧情绪程度、敌意情绪程度、羞怯情绪程度等10个问卷项目;同时对被测学生父母婚姻状况、家庭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并将家庭结构分为正常小家庭、正常大家庭、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四个类型。调查显示,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情绪不稳定。这是因为前三类家庭的儿童从小就受父母、祖父母的一致性教育,他们对儿童的需求呵护是发自内心的。而再婚家庭的儿童因为有了继父或继母,内心难以接受或难以完全接受,在心理上会产生抵触情绪。当与亲生父母在一起时,表现为快乐、自由的情绪和行为;而在继父、继母面前,则表现出冷漠,拘谨的情绪和行为。统计表明,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的儿童精神紧张,有的儿童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这是因为再婚家庭儿童在新组建家庭中的地位、与继父或继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以及在经济上的支配权,均与自己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时有一定的距离或差异,使其内心产生出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不健康情绪。同样,单亲家庭儿童中有严重情绪忧虑的人数高达,这与他们经历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时受到的一定心理刺激有关。“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长此以往,儿童的身心很难得到正常的发展。所以,再婚家庭应加强与儿童的沟通,创造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尽可能在精神上满足他们,引导孩子减轻心理上的负担。既给这些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庭,又给他们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补偿式的爱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儿童的情绪异常。”专家说。不要轻易在乎别人的评价专家告诉记者,在青少年中有不少人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自己的好坏自己不能够做主,决定权交到了其他人手里。有很多孩子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对自己百般挑剔,如:个子矮小、身材肥胖、眼睛不大、头发太短、太稀等。有的甚至责怪自己为什么生在了农村,怨家里太穷等等,他们妄自菲薄,陷入无尽的痛苦烦恼和孤独之中。这是典型的不接受自己、不接受父母的一种情绪体验。长此以往,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会给自己设下种种障碍,不仅堵塞了自己的成功之路,而且会严重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第2页 /(共2页)许多心理疾病来自暗示可能所有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吗?本来穿了一件自认为是很漂亮的衣服去上班,结果好几个同事都说不好看。当第一个同事说的时候,你可能还觉得只是她的个人看法,但是说的人多了,你就慢慢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和审美眼光了。于是到了下班后,你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衣服换下来,并且决定再也不穿它去上班了。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自己喜欢、钦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这使人们能够接受智者的指导,作为不完善的“自我”的补充,这是暗示作用的积极面。暗示也有消极的方面,那就是容易受人操纵、控制。心理暗示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自我”的不完善和缺陷。如果一个人的“自我”非常虚弱、幼稚的话,那么这个人的“自我”很容易被别人的“暗示”占领和统治,这种人的人格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依赖倾向。每个人的心理特点与神经类型是不同的,对暗示的感受程度和结果也就不相同。人从气质上来分,有胆液质、神经质、多血质和黏液质4种,大多数人又同时具备这4种气质类型中的几种类型。胆液质型的人最容易接受心理暗示,而黏液质型的人对心理暗示的反应较慢。大多数女性比男性容易接受心理暗示,老年人和儿童比青年人容易接受心理暗示。出人意料的是,一个人的智力水平与文化程度,在能否接受心理暗示方面,并无决定性的作用。心理暗示虽然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但是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信它,完全被它所左右。因为外界的鼓励或是批评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如果总是因为别人的态度而改变自己的话,那就永远也不会成熟。顾女士和陈先生结婚的时候都是再婚,各自都有孩子,婚后半年多,陈先生和顾女士10岁的儿子看上去相处得还不错,让他俩很感欣慰,于是陈先生决定利用暑假把他14岁的女儿小雁接来一起生活——他一直希望如此,但女儿对父亲再婚很反感,不愿意跟后妈一起生活,宁愿跟爷爷奶奶在一起,这也是这个“乖乖女”跟父亲唯一不合拍的地方。顾女士答应了,并对小雁来后有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冲突做了“思想准备”。继母热情相迎,女儿冷若冰霜小雁来的那天,顾女士精心准备了她爱吃的菜,然而见面充满了火药味。一进门,小雁就冷若冰霜,不正眼看一下,对顾女士的问候更是充耳不闻。顾女士不泄气,热情地让小雁洗手吃饭,小雁很冷冷地说:“我不洗手,我只用消毒纸巾。”给小雁夹菜,小雁翻白眼:“我吃饭用不着你帮助。”为了缓和气氛,陈先生说:“尝尝妈妈做的鸡翅。”小雁反感:“咸死了!这么难吃!她才不是我妈!”顾女士赶紧给儿子使眼色,以防不高兴的儿子“说怪话”火上浇油。陈先生再打圆场:“大家很多习惯不一样,今后慢慢相互适应。”小雁立刻站起来:“我才不会去习惯任何人、讨好任何人!”然后回到房间大力关上房门。类似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顾女士觉得很累,吃力不讨好,但只能按着性子。原本很得女儿信任的陈先生也失去了往日地位,女儿对他也没有好脸色。虽然有陈先生的安慰,但顾女士委屈得想哭。天天对孩子小心谨慎和颜悦色,得到的却总是冷嘲热讽。她不知该如何是好?但也只能重整旗鼓。她决定用“爱心+耐心”,争取早日感化小雁。小雁一天单独出门,谁也没告诉,回来后顾女士和陈先生都没说什么,儿子羡慕了,因为他从没有获得单独出门并且不告诉父母的权利。顾女士和陈先生在沙发上说话,小雁过来打开电视机,故意把声音开得很大,儿子见父母还是不责备,马上抗议:“你们太偏心了,你们从来都不说她。”对顾女士放在房间的杯子,小雁也在看到它的第一时间就把它“请”了出来:“我不喜欢它,圆鼓鼓的,我要拿它当垃圾筒!”顾女士和陈先生口径一致:“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没问题!”面对这个忽然叛逆的“乖乖女”,顾女士和丈夫犯难了:不知道应该怎样应对女儿的抵触、怎样来感化她的对立?而儿子还在不停地攀比女儿拥有而自己得不到的种种“权利”。重组家庭的融合问题,还真是让人伤脑筋!多因素导致“后母”难被接纳“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是再婚、双方都有孩子或者一方有孩子,就有了所谓的‘后爸、后妈’,与普通家庭相比,相处中的问题自然多一些,这是生活中常见的情况。为何顾女士一片真心换不来小雁的理解和接纳?我想问题是多方面的。首先,小雁今年14岁,正处于青春期,由于独立意识的形成,该年龄段的叛逆心理最明显,即便不是重组家庭,该年龄段的孩子与父母之间也常出现对立与矛盾,所以小雁不单与顾女士无法相处,与父亲也沟通不良。其次,多数孩子都难以接受父母离婚的现实。虽然在当下的社会中离婚已很常见,但从孩子的角度,对于家庭的破裂他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去理解甚至不敢对外承认自己的父母离婚,因此也就很难接受父母的再婚,难以接受“后妈”或“后爸”。第三,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相处需要时间,尤其是小雁,她本来就像一只刺猬一样来到这个家庭,短短的一个暑假还不足以改变她对顾女士的偏见,何况她对陈先生的不满也还没有解决。顾女士的“爱心+耐心”是对的,只是做得还不够。第四,沟通的方式和技巧有待改善。顾女士和陈先生对小雁的刁难不断忍让或者回避,而孩子并不领情,甚至变本加厉,无原则的迁就有时也会导致父母与孩子无法平等沟通,孩子不把父母放在眼里,不懂尊重别人。而父母对待孩子的标准不一,也会影响到其他的孩子。家庭教育不能丢掉原则如果重组家庭中的各种关系没有处理好,可能会使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也会给学校教育带来更多的困难。刘奋告诉记者,从一些统计资料看,相当一部分犯罪青少年都有父母离异的背景。“重组家庭的孩子与继父或继母‘合则双美,不合则两伤、甚至多伤’。”为了孩子,陈先生和顾女士可谓“呕心沥血”,虽然目前结果尚不如人意,但刘奋认为,努力总会有回报。“因为人的心都是肉长的,小雁的冷漠与对抗也是暂时的,‘爱心+耐心’最终一定能够获得她的理解和接受。但如前所说,需要改变方式方法,平等地与孩子沟通,甚至把小雁当作大人一样与她沟通,可以跟孩子说说自己的难处,也许能得到孩子的理解,这样孩子也会把内心的真正想法说出来。还有,家庭教育不能丢掉原则,因为任何地方都需要有规矩,家庭也不例外。”要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重组家庭的父母如何与子女和睦相处?刘奋认为,像小雁这样的孩子,应该教育他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1,变冷漠为接受。对小雁来说,父母离婚已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某种意义上她是受害者,心中确有痛楚。但她也要从父亲的角度考虑,他也是受害者、痛楚可能更大,而上有老下有小、还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小雁对继母的冷漠,实际上伤害的是她父亲,因为这会使他左右为难。“冷漠不但是婚姻的杀手,也是人际关系的杀手,如果老是让继母‘热屁股碰上冷板凳’,对现状又有何益?实际上,继母并不像小雁想像的那样‘坏’,否则父亲也不会选择她。况且,不让父亲再婚,让父亲独自为家庭操劳、受着孤独和痛苦的煎熬,这应该也不是小雁的心愿。”2,学会互相尊重。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牢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受到伤害会觉得痛苦,但小雁要明白,她在伤害别人时对方也一样会痛苦。不妨学会换位思考,是的,自己失去了一个母亲但又得到一个母亲,父亲失去了一个妻子却又得到一个伴侣,这不一定就是坏事。感情需要一点点地培养,只要小雁自己做到善解人意、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她一定会和继母改善关系,而这时最感欣慰的人就是她的父亲。”3.给予相应的回报。重组家庭后,继父或继母一定会想方设法与继子女好好相处,时时处处表现出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因为唯有如此,家庭才会有真正的和睦。作为继子女,一定要认清现实,体谅对方的难处、体会对方的善意,千万不能凡事都和亲生父母比,因为人都是有差异的。“他们对你慈而宽,你就要对他们敬与爱;他们对你和颜悦色,你就要对他们柔声细语。要明白,和睦的关系离不开双方的努力,作为孩子,不能总是要求他们为你付出,相应地自己也要学会付出,比如帮父母干点家务、买点小礼物,这些小小的举动就有可能使他们内心感动,更加地关爱你。”

再婚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

再婚家庭里,孩子的心理问题总是特别容易出现,那么再婚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又有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再婚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再婚家庭孩子心理问题多

不同的家庭结构,会对儿童的情绪状态产生什么影响?不久前有关单位进行的一项联合量化调查,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某专家介绍,这项研究以哈市9所小学五、六年级1912名学生为对象,采用自编情商测量表,设计了情绪稳定程度、情绪紧张程度、恐惧情绪程度、敌意情绪程度、羞怯情绪程度等10个问卷项目;同时对被测学生父母婚姻状况、家庭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并将家庭结构分为正常小家庭、正常大家庭、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四个类型。

调查显示,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情绪不稳定。这是因为前三类家庭的儿童从小就受父母、祖父母的一致性教育,他们对儿童的需求呵护是发自内心的。而再婚家庭的儿童因为有了继父或继母,内心难以接受或难以完全接受,在心理上会产生抵触情绪。当与亲生父母在一起时,表现为快乐、自由的情绪和行为;而在继父、继母面前,则表现出冷漠,拘谨的情绪和行为。

统计表明,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的儿童精神紧张,有的儿童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这是因为再婚家庭儿童在新组建家庭中的地位、与继父或继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以及在经济上的支配权,均与自己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时有一定的距离或差异,使其内心产生出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不健康情绪。同样,单亲家庭儿童中有严重情绪忧虑的人数高达,这与他们经历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时受到的一定心理刺激有关。

“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长此以往,儿童的身心很难得到正常的发展。所以,再婚家庭应加强与儿童的沟通,创造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尽可能在精神上满足他们,引导孩子减轻心理上的负担。既给这些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庭,又给他们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补偿式的爱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儿童的情绪异常。”。

许多心理疾病来自暗示

可能所有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吗?本来穿了一件自认为是很漂亮的衣服去上班,结果好几个同事都说不好看。当第一个同事说的时候,你可能还觉得只是她的个人看法,但是说的人多了,你就慢慢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和审美眼光了。于是到了下班后,你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衣服换下来,并且决定再也不穿它去上班了。

“其实,这就是心理暗示在起作用。暗示作用往往会使别人不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可见,暗示能使人的情感和观念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别人下意识的影响。”。

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会不自觉地接受自己喜欢、钦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响和暗示。这使人们能够接受智者的指导,作为不完善的“自我”的补充,这是暗示作用的积极面。

暗示也有消极的'方面,那就是容易受人操纵、控制。心理暗示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自我”的不完善和缺陷。如果一个人的“自我”非常虚弱、幼稚的话,那么这个人的“自我”很容易被别人的“暗示”占领和统治,这种人的人格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依赖倾向。每个人的心理特点与神经类型是不同的,对暗示的感受程度和结果也就不相同。人从气质上来分,有胆液质、神经质、多血质和黏液质4种,大多数人又同时具备这4种气质类型中的几种类型。胆液质型的人最容易接受心理暗示,而黏液质型的人对心理暗示的反应较慢。大多数女性比男性容易接受心理暗示,老年人和儿童比青年人容易接受心理暗示。出人意料的是,一个人的智力水平与文化程度,在能否接受心理暗示方面,并无决定性的作用。心理暗示虽然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但是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信它,完全被它所左右。因为外界的鼓励或是批评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如果总是因为别人的态度而改变自己的话,那就永远也不会成熟。

不要轻易在乎别人的评价

在青少年中有不少人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自己的好坏自己不能够做主,决定权交到了其他人手里。有很多孩子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对自己百般挑剔,如:个子矮小、身材肥胖、眼睛不大、头发太短、太稀等。有的甚至责怪自己为什么生在了农村,怨家里太穷等等,他们妄自菲薄,陷入无尽的痛苦烦恼和孤独之中。这是典型的不接受自己、不接受父母的一种情绪体验。长此以往,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会给自己设下种种障碍,不仅堵塞了自己的成功之路,而且会严重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3 浅谈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策略 [摘要]单亲家庭的学生多会表现出悲哀和无助感。这与学校、家庭和同龄人都有关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家长的积极配合、学校的实际行动、同龄人的团结友爱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单亲家庭;心理状况;学生教育 单亲家庭,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单亲家庭的形成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夫妻双方的离婚、配偶的死亡等。本文所指单亲家庭子女也包括因夫妻两地分居而长期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的孩子。 一、单亲家庭学生现状及心理特点 一个家庭以单亲的家庭形式存在的现象自古以来便有。然而,从真正意义上对单亲家庭以概念的形式提出却源于西方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离婚率迅速上升。因离婚而最终造成的单亲家庭大量涌现,其比重也在逐渐增加。由于单身父母在生活、经济、心理等各个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单亲家庭子女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不同的心理问题。对于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乃至政府的相关部门纷纷开始关注。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将近25%的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半年里,常常有强烈的恐慌、愤怒等情绪发生。并且,有近50%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会出现哭闹等不良的情绪反应,甚至还有些孩子会对他人产生敌意或攻击的心理。而将近34%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离异后容易患上抑郁症。总的来说,单亲或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存在以下几个心理特点: 第一,抑郁逆反心理。表现为:从不向人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过分地自我封闭,或心理抑郁,或行为粗暴。他们常常会把父母的离异作为参考,以此评价人和事,因此不轻易相信别人,从不表达自己的内心,不爱和同学接触,不善言谈,出现矛盾不能和老师沟通。 第二,怯懦自卑心理。表现为:他们常常感到自己不如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过低,不认为命运可以被自己掌握,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无奈和辛酸,对待任何事物都没有情趣和激情,极少参与集体活动。 第三,放任懒散心理。表现为:由于个别家长补偿式的极端娇惯,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以自我为中心,任性放纵,意志力薄弱,自律性差,自学能力差等。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行为懒散,精神涣散,无视管制,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旷课、打架等现象。 二、造成单亲家庭子女不良心理的主要因素 (一)学校因素的影响 受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单亲家庭子女一直以来便被众人视为比较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在学校,当一个学生是以单亲家庭子女的身份出现时,某些教师常常以不良的心态对待,对这类学生的教育方式更为粗暴或者采取强制性的制裁手段。为此,教师在对此类学生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使得事情再次升级,而最终促成家长与教师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加深。而另一方面,对于单亲家庭子女而言,由于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或是缺乏父母对其学习状态的监督,他们常常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而在学校中,由于我国教育水平有限,部分地区的学校由于教师所要顾及的学生人数较多,很难顾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状态问题,从而导致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而无人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对学习的兴趣大大降低,进一步造成其学习状况的恶性循环。 (二)家庭因素的影响 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的单亲家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责任。尤其是离异家庭,在离婚的时候父母由于某些情绪因素影响而没有理性地处理好子女的相关问题。比如,对自己的子女置之不理,甚至是将自己的子女当作婚姻不幸的出气筒,从而更容易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使子女产生深深的抛弃感及抑郁等不良情绪。 (三)同龄人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他们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乃至家长越来越重视学生的成绩,加之,学生班级职务以及学生自身人际关系的不断变化,学生群体中也出现不同人群的“分层”。而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子女而言,单亲家庭子女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部分单亲家庭子女无心向学,成绩不理想,甚至思想品德不端正。因此,对于生活在普通家庭的子女而言,这些学生明显与他们处于不同的“层次”。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而言,这显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和攻击性,容易引起单亲家庭学生的自卑感和孤独感,对其学习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 综上所述,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已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项内容。 (一)家长的积极配合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战争”中,孩子的心灵已经非常脆弱,作为父母首先要在生活上给予孩子以非常的呵护;在学习上也要非常关心,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学什么,忧虑什么,希望什么。时间久了,孩子就会感到心情愉快,从而在学习上也会努力。 其次,在单亲家庭中,孩子不是缺乏父爱就是缺乏母爱。在一般家庭中,父母是有角色分工的。所谓“严父”加“慈母”就是较普遍的类型。而单亲家长要一肩挑起两副担子,自己要把握平衡。 最后,在应试教育仍盛行的今天,分数仍然是衡量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有些父母就以分数高低作为奖罚的标准。实际上,父母要正确认识分数与能力的关系,正确认识智商和情商的关系。摆正了素质与分数的关系,奖惩才不会失当。 (二)学校的实际行动 首先,学校可以对单亲家庭的学生进行一定的心理测试,并根据相关的测试水平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实际表现状态来为单亲家庭的学生建立相关档案,以便对学生有效监护。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根据单亲家庭学生的不同心理情况,及时给予他们相应的心理辅导。 其次,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积极参加各种班级活动。对于教师而言,可在班级内组织朗诵、歌唱、舞蹈等各种比赛,从而使学生更好地展现出自己的优点,并借助这些活动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够在众多同龄人的面前展现自我的价值提供机会。同时,对于部分有能力组织活动的单亲家庭孩子,班主任可以将活动的组织权交给他们,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自信心,还可以培养这些单亲家庭孩子的责任感。 (三)同龄人的团结友爱 同龄人的价值观会对单亲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单亲家庭的学生往往容易产生孤僻、自卑的性格,从而在班级中容易出现不受同龄孩子欢迎的情况。为此,在班级里,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就显现得极为重要。 首先,学校要充分重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应该根据他们自身的特殊状况进行特殊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其次,加强班级、宿舍的综合性的建设,鼓励孩子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学习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学生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歧视和攻击,让更多的单亲家庭学生感受到同龄人乃至集体的温暖,从而弥补他们在家庭中的情感缺失。 (四)社会的高度重视 对于部分单亲家庭子女而言,在其遭遇家庭的破裂时,由于父母的关心甚少,他们往往在生活上会遭遇到各种困难。为此,相关的部门首先应该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单亲家庭子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不受歧视的人格保障等。 其次,应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爱护单亲家庭的子女。可以通过媒体、文艺作品等方式来呼吁全社会来为他们提供需求,从精神上给予他们一定的鼓励和支持。 最后,要根据单亲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单亲家庭的子女开展一些相关的咨询活动,并要求相关的司法部门加强对离婚者的要求,尤其是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子女抚养和监督的工作。 总的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言,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具特殊性。在学校中,他们也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为此,家长要担当起子女教育的重任;学校要关心、呵护单亲家庭的学生;社会要呵护我们祖国的花朵;教育工作者更要多关注他们,担当起教师“传道授业”的重任,让单亲家庭孩子也能像每一个同龄的孩子一样,拥有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魏知超,邹庆宇.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J].高校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5(2). [2]刘媛,姜潮,林媛,李纯,赵岩.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的研究现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3]徐建平.对单亲家庭女子教育的建议[J].现代家教,1998(9). [4]员丽萍.论单亲家庭子女人格的培养[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4 浅析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 【摘要】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这些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有的自卑、敏感、行为举止怪异、暴力倾向,有的孝顺懂事,心智成熟,独立自强,这种种的表现与家庭的教育方式、单亲父母的性格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单亲孩子的优点与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帮助单亲家庭正确地引导孩子。 【关键词】单亲 性格 问题 优点 建议 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逐渐上升,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婚姻的破碎,家庭的解体,或许对成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对孩子来说,无论如何进行弥补,都将是缺了边的月亮,那么做为一个单亲父母,当你的婚姻不得已画上句号时,如何将离异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些都是每个单亲家庭、单亲父母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在性格和脾气方面大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我所带领的三年级一班,共有42名学生,其中,父母离异的有6人,寄养或领养的有3人。这几个孩子,有优秀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自卑、敏感 每当暑假过后回到校园,孩子们总是热衷于谈论爸爸妈妈带自己去哪里旅游了,买了什么样的好东西。每每这时,含含常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或是时而露出艳羡的目光,或是时而低头不语,发愣出神。我知道,这孩子又想爸爸了。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母亲一个人照顾她。母亲在超市打工,所挣不多,自己带着孩子在这边租房子住,生活很是拮据,很少看到含含穿新衣服。每次听到“爸爸”这个字眼,她便眉头一紧,露出淡淡的哀伤,有一次,在班里独自落泪。同学们谈论的很多问题,她都插不上嘴,慢慢地就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聊天了,她总是略显孤僻。 二、对异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老师,菲菲亲左晨亮了!”又是菲菲,这个令我头疼的孩子。她的家庭很特殊。妈妈和爸爸离异,她被干爸干妈收养。她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干爸干妈对她呵护疼爱有加。进入小学后,她又被亲生母亲接了回去。离开了干爸,又接触了这么多同龄的男孩,这些男孩们活泼、友善、优秀,令她很是喜欢,并且喜欢用拥抱和亲吻表达这种喜欢。先是缺少父爱,后来的干爸对她特别疼爱,这样的经历促使她产生了对异性感兴趣的倾向。 三、爱说脏话,有暴力倾向 麟麟,这个小男孩,急性子,下课和放学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爱说脏话,嘴里总是说屎啊、尿啊的;爱打架,总是容易和别的孩子打起来,每次都是别人受伤。每次他闯祸之后,我除了生气,更多的是难过,因为我知道,这孩子小时候目睹了太多爸爸妈妈之间的争吵与打架。从他的日常表现来看,我认为很多打架伤人他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和小朋友们推推挤挤的过程中,不自觉得就伤了别人,闯下了祸,甚至在和他最好的伙伴一起玩时,他一推,另一个男孩就撞破了额头,缝了好几针。每次看到自己闯的祸,他都不禁流下来眼泪。 四、行为怪异,想吸引更多目光 菲菲有个外号,叫作“小喇叭”,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她都会发挥她那特有的高音嗓门,在全班广而告之。她在上课时的一些表现,总会吸引大家的眼球。上一年级时,菲菲有次拿了自己的压岁钱包来到学校,里面有很多张一百或五十面值的人民币,她将这些钱分给了小伙伴,想交更多的朋友。她总是显得和其他孩子有所不同,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有性格,更是因为缺少亲生母亲和父亲关爱的她,想通过这些不寻常的举动,获取关注。 以上种种,仅仅是家庭特殊的孩子性格不好的典型表现,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单亲孩子都有问题。我认为,单亲家庭容易导致孩子性格和心理上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必定有问题。事实上,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很优秀的。 一、孝顺、懂事、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长大了一定要给姨姥姥、姨姥爷做好吃的东西,买新衣服,孝顺他们。”这是张雨同学的一篇 日记 里提到的。张雨并不是单亲孩子,但是父母却常年在外打工,将他丢给了姨姥姥和姨姥爷照顾。“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就得特别小心,出了什么差错,不好交代啊!”这对憨厚的中年夫妻总是这样跟我讲。张雨的父母虽然不负责任,但所幸的是,他的姨姥姥、姨姥爷对他关爱有加,不仅在学习上,生活上更是如此。这孩子虽然有些内向,但是却十分懂事,每每谈到姨姥姥和姨姥爷,脸上总是露出幸福的神采。 二、生活自理能力强 “我们思渝啊,特别乖巧懂事。每天早早就自己起床梳洗了,很爱美,自己挑衣服、扎辫子,把自己收拾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才出门。我工作比较忙,每次她放学回家,不仅自己完成作业,还帮我收拾屋子,我回到家,还跟我讲学校里的事,逗我开心。”这位母亲,脸上泛着幸福和自豪的光芒。她的孩子的确特别优秀,让人省心。 这些孩子的性格里,不管是有问题的方面,还是好的方面,都和家长的性格、为人处世、教育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异的家庭已经不完整了,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能够为孩子做到的,就是改变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教育方式,给孩子传递正面的能量,让孩子尽可能健康地成长。我给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离异的家长要自信自强、不要心生怨怼,总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 2.不要将孩子作为泄气的对象,不要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 3.不要因为内心觉得亏欠孩子,就过分溺爱。 4.引导孩子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多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多种 兴趣 爱好 。 单亲家长既要挣钱养家,还有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但是任何时候家长都不可只顾挣钱,忽略了孩子的心理活动。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比较敏感,有些事情会使他们产生微妙的心理变化。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言行,发现有异常的苗头,及时跟孩子谈心,了解情况之后,及时疏导。 单亲家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成员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生活,只要端正心态,正确地引导,单亲的孩子一样可以成才,一样可以健康成长。 孩子的心灵,正如荷叶上的露珠,虽然美丽可爱,但也脆弱,一不小心,就滚落破碎,不复存在。单亲家长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呵护这晶莹但却脆弱的露珠。 猜你喜欢: 1. 浅谈家庭教育学相关论文 2. 单亲家庭孩子教育论文 3. 单亲家庭教育学论文 4. 单亲家庭教育子女心得 5. 浅谈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

家庭教育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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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家教版)》(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主办。先后荣获华北地区十佳期刊、北京市社科优秀期刊、首届北京市优秀出版物奖“优秀期刊奖”、“全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先进期刊”等荣誉和奖项。以更细的话题、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容量、更多的信息,使2~6岁幼儿家长育儿生活的全部烦恼和希望,尽在知己知彼中。2,《莫愁》(旬刊)创刊于1985年7月,是由江苏省妇女联合会主办的江苏省社会影响力最大、最受读者喜爱的综合类文化期刊之一。《莫愁》通过邮局面向全国发行,并通过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向国外发行,发行量居江苏省同类期刊之首,并在美国、法国等有一定的订阅量。 《莫愁》历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双效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江苏省期刊方阵双十佳期刊、江苏省优秀期刊,入选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和《中华百年报刊大系•当代现行卷》,进入中国期刊方阵,多次参加在国外举办的中国期刊展。国内重要的图书机构大都收藏《莫愁》。3,幼儿教育·家教版本刊以幼儿家长及幼儿为主要读者对象,兼顾幼儿园教师(便于教师做好家长和家园共育工作)。普及先进的幼儿教育科学知识,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托儿所教育工作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交流家长育儿的甘苦与感悟,探讨家园共育的途径与方法,并为家长提供保教咨询服务。一、教育名著1、《陶行知文集》陶行知,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3月2、《新教育之梦》(朱永新)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版3、《中国古代教育论著选读》(已经编好)4、《苏霍姆林斯基选集》[苏]苏霍姆林斯基著译者:蔡汀王义高祖晶主编,科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8月5、《教育的经济价值》【美】舒尔茨著《教育的经济价值》,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影响现代比较教育类理论]6、《终身教育引论》[法]保罗"郎格朗《终身教育引论》,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1985年版[教育管理专业必读书目]7、《明日之学校》(杜威著,赵祥麟、王承绪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1月第一版)8、《民主主义与教育》(写于1916),[美]杜威,王承绪译,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0年10月第1版9、《教育和美好的生活》杨汉麟译,作者:(英)伯特兰"罗素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日期: 2001年6月10、《爱弥尔》[法]卢梭,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 1978年版11、《教育过程》(美国,布鲁纳)邵瑞珍译文化教育出版社1982年2月12、《教育过程最优化》[苏]巴班斯基吴文侃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0113、《课堂中的皮格马利翁——教师期望与学生智力的发展》[美国]罗森塔尔、雅各布森著,唐晓杰、崔允潡译,人民教育出版社 、《孩子们!你好!》苏联,阿莫纳什维利著,朱佩荣先生翻译,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2月,(《孩子们,你们好!》、《孩子们,你们生活得怎样?》、《孩子们,祝你们一路平安!》学校无分数教育三部曲)15、《学习,别听学校的》(德国,菲拉"费"毕尔肯比尔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注:此书为德国中小学教师必读书)16、《和老师的谈话》(赞科夫)[苏].赞科夫著杜殿坤译,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7、《多元智能》 [美国]加德纳著,沈致隆 译,新华出版社出版18、《斯宾塞的快乐教育》(英国)斯宾塞著颜真译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19、《教育诗》[苏] 马卡连柯著磊然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三七作家,专门在2003-02-13的《南方周末》上推荐此书)20、《大教育论》1957年,[捷克]夸美纽斯,人民教育出版社加以修改,用《大教学论》的书名重新出版。影响历史进程的一百本(社会科学类)21、《普通教育学》[德]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22、《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皮亚杰著,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年,傅统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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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会学婚俗研究论文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你也是政法的啊!!真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 第一章 家庭暴力的概述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 国外和国内的不同认识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二 社会学的认识 社会学者认为: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及增进两性在家庭内部的平等,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三 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基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实施的。以前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发展,男性也开始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第二节 家庭暴力的形式和产生原因 一 家庭暴力的形式 从目前的表现形式看,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1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以及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 二、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 1 传统男权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虽然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 2 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3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4 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第三节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 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二 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他们会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这些影响在成年后仍会存在。另外,有暴力的家庭,其孩子长大后大多也有家庭暴力行为,违法犯罪的比例也较高。 三 导致以暴制暴 有些妇女蒙受家庭暴力后,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来自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使她们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就是所谓"受虐妇女综合症",已严重地影响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四 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 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它对生命和资源的巨大伤害表明: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第二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法律干预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 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 1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90年代我国家庭暴力上升了.以青岛市妇联为例,"91该组织接待来访的家庭暴力事件358件,占该类来访的,到1996年已增加到. 2 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据司法部门资料表明,家庭暴力案件约占婚姻案件的30%,个别地区达50%. 3 家庭暴力日益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2000年,江苏省妇联在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237个存在暴力的家庭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占%。125个直接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女性中有93人长期受到丈夫的殴打、虐待,占%。她们所犯罪种涉及到杀人、介绍容留卖淫、伤害、拐卖、盗窃、、抢劫、纵火、爆炸等,有62人犯故意杀人罪,占%;伤害、投毒、爆炸、纵火等恶性案件17起,占 %。栖霞区某镇妇女胥某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矛盾,在两年中频频到镇、区两级政府上访闹事,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 反家庭暴力的形势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实现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多部门合作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包括: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反家庭暴力相继出台了有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妇联组织等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权益协调机构、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等社会干预机制纷纷建立,同时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 第二节 "家庭暴力"作为法律问题发展衍变的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 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前。在这一阶段,中国颁行的宪法以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都体现了国家保护家庭成员权利,禁止家庭暴力的精神。但是事实上,家庭暴力问题尚未引起社会公众和执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家庭暴力事件通常被作视为家庭纠纷,主要通过民间调解等手段来处理。二第二阶段从1995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前。1995年,中国政府成功地在北京举办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都再次强调和重申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决心和态度。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显著加大,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增强,法律干预和司法支持手段明显增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湖南省长沙市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2000年3 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规中。 三 第三阶段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后。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专门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施暴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婚姻法,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提供了依据。 第三节 法律干预 一 立法 我国现在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1 国际条约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 &/92(*"3(-7%+2$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 国家级立法 (1)《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男女平等等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据。 (2)《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没有使用"家庭暴力"的概念,但全法始终贯穿了反对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的精神(总则、第33-35条、第40-42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总则、第二章、第47、52条)。 (4)《民法通则》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第98、101、103条),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形式(第134条)。 (5)《婚姻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第43条);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43、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第32条),并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6条)。 (6)《继承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引起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第7条)。 《刑法》通过对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人予以惩处(第232-238条、第240、246、257、260、261条)。 (7)《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等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罚款或警告(第22条)。 (8)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 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  (9)地方性法规。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出台了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截止2003年7月为止,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自治区人大先后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专门性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二 有关司法措施 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完善的立法,更需要法律的有效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而处理的案件。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在法律运用,处理方式、基本程序上有所不同。 1 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实践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主要有: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轻伤案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重伤案件,因家庭暴力杀人案件 以及受虐妇女由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导致的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 (2)审判程序 对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刑法学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2 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规定"家庭暴力"这个案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审判的家庭暴力案件主要是: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引起的损害赔偿条件,有些也尝试着直接立为"家庭暴力案件". (2)审判程序对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特别要提出的是,无论因家庭暴力导致何种案件,都不应适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方式下,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权力结构不平衡,受害人无法在平等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利。 第三章 反家庭暴力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立法缺陷和司法不力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套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体系,但家庭暴力范围不明晰,家庭暴力举证难司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难等立法以及司法上的问题,仍然制约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推进。 一 立法缺陷 1 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家庭暴力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这些条款大都是从宏观上立论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在明确提到家庭暴力的《婚姻法》中也只是笼统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只有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且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这也导致了法庭认定这一事实的比率低。 2 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3 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而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遭到暴力后,因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报案或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这样当对方否认有暴力行为时,便无据可查。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4 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可依。《婚姻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提出民事赔偿,但受害妇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仍然困难。 5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 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我国法律着重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对于多发性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措施。另外,着重于行为发生后的制裁,缺乏预防行为发生和制止行为继续的手段。二司法不力1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其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并因此责备受害妇女,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2 司法人员中对我国家庭暴力的定性、定量上认识不一,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例如: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一些派出所以家庭纠纷不属其工作范围为由不予处理,立案不及时,直接导致鉴定难。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而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 受虐人往往希望维持家庭,她们投诉的目的只是制止施暴而不是使对方被拘禁或罚款,更不想因此使婚姻关系破裂。如何确定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使司法更积极更妥当的介入家庭暴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 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而现在因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部门虽然多但不够明确,各个主体部门之间的执法还需进一步磨合,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也造成了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节 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四项实际困难 一 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 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乃至居委会工作人员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二 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及时,导致鉴定难 多数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律师说,因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 暴者的刑事责任。 三 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四 对施暴者进行制裁难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一些受害妇女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法律能对丈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而现在公安机关或居委会能做的只是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有的丈夫可能前脚写了保证书,后脚回家继续施暴。 第三节 影响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的一些消极社会因素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一些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因素,影响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主要包括: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部分女性经济地位的相对低下,认为自己是靠丈夫而生活的,丈夫为了养家,在外面奔波劳累,回到家中发发脾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此种种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原因,导致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困难。尽管"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从统计数字来看,法庭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却是凤毛麟角。1980年,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的占%,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初期因该原因离婚的也比率相当。 第四章 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第一节 立法 完善立法是提高法律干预效果和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办法。法律干预家庭暴力的根本难点在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一立法形式的选择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散于《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它机关的法律法规之中。下一步,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与司法需要逐一修改现行各法的某一个方面,还是应多采取专门立法的形式学界也有不同的意见。 但是,我认为在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的宏观战略上还是应当走专门立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 首先,用分散的各种法律适用甚至是套用反家庭暴力案件是片面的、有限的。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婚姻法调整,而婚姻法性质上是民事法律,它主要是从权利义务的角度对夫妻和家庭成员在家家庭生活中的行为予以调整、约束力、救挤力有限。而套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故意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因为法律规定的笼统、具体操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法定罪名的最低标准而使受害人得不到保护,施暴人受不到制裁的案例屡见不鲜。 其次,反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区干预,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诸多方面,不仅有民事法律问题,还涉及到行政法、刑法等实体和程序法的诸多方面。各个法律的结合适用不完全符合其本身性质对一个综合法律的要求。 .':&4."*$,; 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反家庭暴力的时间很短,而家庭暴力的情况在不断上升的趋势,逐一修改现行各相关法律,那么,这样的修改会有很多,需要的时间也会很长。这很难适应当前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也不利于对施暴者的教育矫治和惩处。 一些地方立法已经为国家专门立法做了有益的尝试。从1996年湖南长沙市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至今,全国已有3省11市出台了这样地主性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或法规性文件,把过去比较零散的法律条文加以集中,并细则化、具体化,加强了可操作性,法律效果明显,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项目的法学家们也开始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草拟工作。 综上,我认为,一部对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的专门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最有效地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 立法内容 现阶段要完善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应着重注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主要是: 1、细化家庭暴力的定义。目前主要是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来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我国是套用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情节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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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论文3000字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论文3000字,每个孩子都是不可替代的,很多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都会感到烦恼,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看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论文3000字。

摘 要:现如今,每个学前儿童都已经接受学前教育了,而家庭教育这一因素尚未很好地解决。在本次研究中,主要针对心理方面有缺陷的特殊儿童与身体方面有缺陷的特殊的儿童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改进家庭教育方法的问题。

关键词:特殊儿童; 家庭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当今社会,对于学前儿童的发展十分重视,然而,在众多无忧无虑充满童真的儿童中,却存在着这样一些儿童,他们是特殊群体。特殊幼儿是指一群在心理和生理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明显地偏离普通儿童的发展水平,有特别的学习困难或适应困难,只有接受了特殊教育,才能充分发展的儿童。

而家庭无疑是孩子成长道路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纵观诸多家庭教育方式,仍有许多问题存在。在本次研究中,主要研究心理方面有缺陷的特殊儿童与身体方面有缺陷的特殊儿童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改进家庭教育方法的问题。

二、研究方法

本文以观察法为主,辅以案例分析法以及文献法

三、问题的研究

特殊幼儿主要分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缺陷,笔者本次的研究主要是在生理方面体现的有身体疾病幼儿,以及心理疾病体现的内向以及攻击性行为的幼儿。

案例呈现:

一、首先是有生理疾病的幼儿,本文以癫痫症幼儿为主

在某个幼儿园中,幼儿明明(化名)在晨间活动中,表现为意识突然丧失,呼吸暂停、口吐白沫、面色青紫、瞳孔散大,抽搐开始为四肢的强直、握拳、两眼上翻或偏斜一方,然后面部及四肢肌肉呈阵挛性抽动,呼吸急促不整,舌咬伤,大小便失禁。

发作持续1-5分钟,发作后意识不清或嗜睡,经数小时清醒。后送往医院抢救,诊断为小儿癫痫,但是很多幼儿得知后,竟嘲笑他,模仿他,令他的心理蒙受阴影。

二、其次是有心理疾病的幼儿,本文以内向的幼儿和有攻击性行为的幼儿为主

1、内向的幼儿

幼儿和老师正在晨间锻炼,小朕奶奶带着孩子走过来。奶奶催促孩子“快叫老师早。”小朕没有声音,脸上没有表情,呆呆地站在一边。奶奶大声地训斥:“还不叫,快叫啊。这孩子,就是不响。不叫晚上不来接你了。”小朕听了,哭了起来,两手紧紧拉着奶奶的衣服。我连忙上前安慰孩子,“不要哭了,小朕穿衣服最快了,老师很喜欢你的。我们等一会向老师问好,好吗?”小朕还是不说话。我接着说:“好的话点点头。”小朕很勉强地点点头。

2、有攻击性行为的幼儿

早操,每个幼儿站在固定的小方格里边听音乐边跟着老师锻炼身体,只见扬扬突然双手放在前面的小朋友身上,将其往前推去,前面的小朋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这时前面的小朋友回过来朝他瞪了一眼,可是扬扬还是继续去弄他,跟着双脚往前踢到了前面幼儿的腿上,前面的幼儿转过身用手推他的脚,他猛地起身,双手张开向前扑去,前面的幼儿被推到在地上,他又笑又跳。

三、问题的分析与指导策略

首先关于家庭中如何教育幼儿对待生理疾病

1、首先在情感上同情他们。家长要耐心地向孩子讲解残疾人的生理缺陷是由遗传或是疾病及事故造成的。

2、家长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家长可以带孩子去参观残疾人福利工厂等场所,收看描写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电影、电视,观看残疾人运动会,讲讲残疾人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创造辉煌业绩的故事,使孩子了解虽然自己生理上有缺陷,但是他们有勇于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他们在人格上与健康上是平等的,是值得人们尊重的。

其次关于如何教育内向的幼儿

对于内向性格的孩子,父母不妨尝试以下一些做法:

1、帮孩子找个外向的小朋友

学龄前的孩子很容易因为爱玩相同的游戏而成为朋友。如果您的孩子内向,害羞,那就告诉他的幼儿园老师,让老师多安排外向大胆的孩子和他一起玩,时间久了,孩子自然就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渐渐改变。

2、害羞的孩子更需要鼓励

有的孩子大大咧咧,做错了事就算多说他几句也没问题。可批评害羞的孩子时,您就要注意您的措辞。

3、让孩子当“小司令”

您不妨找几个年龄比孩子小的小孩,让他们和您的孩子一起玩。您的孩子虽然害羞,但因为比其他孩子年龄大,游戏中他就会处于主动的位置。不管是玩什么游戏,出什么主意,他都会自然地成为孩子中的“小司令”。

三、关于如何教育攻击性行为的孩子

首先,减少环境中易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刺激是很有必要的。例如,给幼儿提供较为宽敞的游戏空间;尽量避免提供有攻击性倾向的玩具(如玩具枪、刀等),都可以减少冲突的产生,从而减少攻击性行为的产生。

第二,启发幼儿对攻击性的理解和思考,以便从动机上改正其攻击性倾向。幼儿一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为此,我们可以通过角色扮演等途径,让孩子认识到他人对其攻击性行为的不满,从而使其对自己的攻击性行为产生否定情绪。

比如,通过讲故事、情境表演等形式给孩子呈现一个有攻击性行为的儿童形象,与其讲述这一儿童的表现及其危害,使其意识到这样的儿童是不受人欢迎的。

此外,要提请注意的是,过去曾有人主张对幼儿攻击性行为的矫正采取宣泄法,如为其提供摔打的物品,让其发泄愤怒情绪。大量研究表明,宣泄法不一定能减少儿童攻击性行为,尤其是幼儿,有可能在宣泄后习得更多的攻击技能,产生更加强烈的攻击倾向,因此,是不宜提倡的。

综合起来看,对有攻击性行为的幼儿,我们应更多地强调爱和平静、温和的教育,特别是要注意在平时培养他们的爱心和善良的品格。从这点出发,我们平时应更多地注意其非攻击性表现,因为这类幼儿的成长中所缺乏的恰恰就是这些。

教育幼儿是一门艺术,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这是我应该做的,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实现家园共育,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长。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普天下的父母都热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如果教育方法不当,结果往往令人失望,令人痛心。那么我们如何真正去关心爱护儿女,对孩子的一生负责呢?这就需要我们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给孩子一个成长的支点。

一、了解孩子

1、了解孩子的需要

了解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前提。对于即将从幼儿园升入小学的孩子来说,他们面临着角色转换的挑战。这时,父母要了解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要满足孩子的合理需要,制止不合理的需要,帮助孩子形成新的需要。

2、了解孩子的思维环

(1)消极因素

好多家长常常因为孩子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对孩子发牢骚,导致孩子在心里产生的想法是:父母不喜欢我;当孩子有了这种想法,他们的感受就是愤怒、敌对;在行为上就会更不听话,甚至搞些小破坏。所以,结果又是受到惩罚或冷对,因而更加深了父母不喜欢他的想法,这种恶性循环就形成了孩子失败、反抗等消极因素。

(2)积极因素

父母创设一种愉快的生活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让孩子经常处于愉快的情绪状态,孩子产生的想法是:父母喜欢我;有了这种想法他们的感受就是快乐、幸福的;在行为上就会配合家长,也表现得很听话。所以,结果是受到家长的表扬和鼓励,有了鼓励就有了动力,这种积极的循环是孩子迈向成功的关键。

二、尊重孩子

尊重孩子是成就孩子的基础。给孩子足够的尊重能让孩子得到健康发展。

1、尊重孩子的人格

父母要给孩子面子,学会变通,尤其是人多的时候,不要批评孩子,不要议论孩子。

2、尊重孩子的隐私

父母不要总是希望控制孩子的一举一动,要真正了解孩子,必须首先给予孩子尊重。很多父母总是抱着传统的观念,把父母摆在权威的角色。孩子应该有自己的秘密。父母进入孩子房间应该先敲门,移动或用孩子的东西应该得到他的允许,任何牵涉孩子的决定应该先和他商谈,不要随意翻看孩子的日记,应该尊重孩子的所有权,把他当一个成人一样尊重。

3、唤醒孩子的权利意识

父母的责任是唤醒孩子的权利意识,而不是将它扼杀在萌芽状态。一个明确自己权利的孩子才会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理解孩子

理解孩子是成就孩子的保证。学会与孩子换位思考、沟通、交流,和他们交朋友,关注他们的心情,接纳他们的一切,这些必须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说话也不能摆出家长的架子,如,当你的孩子回来时,你发现孩子又和别人打架了,作为家长,你一定不会高兴。

但是这时,你还要同时想到,你是孩子的朋友,当你走过去的时候,你不能呵斥:“你怎么不好好学习,又和别人打架?”而应该拍拍他身上的灰,关切地问:“你怎么又被别人打了,伤到没有?别人打你你怎么不知道跑呢?”这样孩子才会更加信任你,才会愿意和你分享他的秘密,于是,你也就可以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

四、读懂孩子

1、用孩子的思维去看待孩子

在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都会犯这样的错误,常常用自己的思维去看待孩子。比如,孩子在地上爬、滚,大人会说,不要这样会把衣服弄脏的,他不会知道这样的一句话会让孩子玩得不尽兴;孩子在家里翻箱倒柜,弄的家里到处乱糟糟,家长会问,你为什么要这样?怎么这么不听话?

有的家长还会打骂孩子,结果孩子的探究能力没有了;过马路时,孩子提醒:“妈妈,红灯,不能过”,家长会说,“没关系,有急事要办,现在也没交通警察在。”这些都是用大人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决事情。

家长不会站在孩子的思维角度里去想问题,有交警就遵守交通规则,没有交警在就不遵守,家长这样做就会教会孩子投机取巧。因此,不论何时,家长都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想问题,别用大人的思维去套牢孩子。

2、懂孩子比爱孩子更重要

著名女性情感心理作家苏芩说过这样一段话:“懂你的人,会用你所需要的方式去爱你。不懂你的人,会用他所需要的方式去爱你。于是,懂你的人,常是事半功倍,他爱得自如,你受得幸福;不懂你的人,常是事倍功半,他爱得吃力,你受得辛苦。两个人的世界里,懂比爱,更难做到。”懂得确实比爱更难做到!

试想想,每一个家长都知道爱孩子,但是正如高尔基所说:“那是母鸡都会做的事情”,懂得如何去爱才是更重要的,这就源于我们的懂得。所以懂孩子比爱孩子更重要。

五、关心孩子

对孩子来说,父母的爱就如同孕育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太阳和水那样重要。然而,如此重要的感情,也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爱的误区”。

1、只关心孩子是否“吃得饱”,不关心孩子是否“过得好”

“吃得饱”是一种物质上的满足,而“过得好”不仅包含了物质的需要而且包含了精神的.需求。在竞争社会里,孩子所承受的压力比父辈大,竞争能力是社会适应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的精神也出现层次化和多样化,重视孩子“吃得饱”已远远不够,应让孩子学会“过得好”。

2、只关心孩子分数高不高,不关心孩子能力有多少

有的家长只关注孩子的分数,而把培养孩子的态度、意志、品质、责任感、敬业心、适应能力、劳动习惯、沉着冷静、善待挫折等品质忽略了,使孩子成为学习的“尖子”,人格上的“矮子”,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生存能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孩子的心灵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收获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以上是我本人在对孩子教育过程中的一点经验,当然这是不全面的,希望能和大家共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缩小了的社会,是儿童生活的第一个环境、成长的摇篮,儿童时期是人一生最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良好的心理发展,将是一个人终生心理健康的基础,坚强的意志品质、良好的自主性、自信心,良好的人际关系。

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这些优秀的心理品质,也是以儿童和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发展为基础。学生的心理是否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必要的心理辅导。

造成孩子心理不健康的原因

我国教育家谢觉哉曾经引用古人说过的话“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

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其原意虽然是为了说明择友之道,借用来说明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我们认识到,家庭气氛中有一些因素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是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

(一)父母言行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影响

家庭是孩子最幸福的摇篮,父母是孩子心目中最亲密,最可信赖的人,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有着极大的影响。

有些家庭家长感情不合,使孩子得不到足够的关怀和照顾,使他在精神上感到孤独与无助。父母争吵时,言行粗鲁,不仅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而且也会使他变得急躁,情绪不宁,性格孤僻,不合群。

有些家长情绪极易波动,会无原则地随意乱发脾气,这样会伤害到孩子的自尊心,会在孩子的心里蒙上阴影,会使孩子产生敌对、自卑感等不良心理效应,有些甚者会使孩子有样学样,影响孩子以后在人际交往中的待人处世。

有一些家长,会以自己的喜怒哀乐来决定对孩子的亲疏远近。高兴时就对孩子又亲又抱,事事满足;若是在不高兴的时候,就对孩子冷漠以待,不闻不问。这样容易使孩子显得神经质、冷淡、在与别的孩子交往时喜怒无常,变换不定。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不要认为只有你同孩子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教育。你们是在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们不在场的时候,也在教育着孩子。你们怎样穿戴,怎样同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别人,怎样欢乐或发愁,怎样对待朋友或敌人,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父母教育方式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影响

1、期望过高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在具有重视子女教育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根深蒂固。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在儿女身上寄托着父母甚至几代人未圆的希望与梦想。现在绝大多数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全部希望都压在了一个孩子的身上。因此,孩子从小就像一只身负重托的蜗牛,在人生成长的道路上艰难地爬行。

他们要求孩子从小就按自己的意志发展,根本不考虑孩子自身的兴趣、能力和其他个性特点。当孩子达不到自己期望的目标时,要么大失所望,撒手不管;要么就迁怒于孩子,大打出手。在我们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孩子除了在学校的学习之外,父母连孩子的双休日都给霸占了,送孩子学音乐、学舞蹈、学书法、体育……安排得满满的。

这样的事情天天照样进行着:可怜的父母们,正在为塑造他们自己心目中的音乐家、舞蹈家、画家、书法家……而忙碌着,他们哪里知道在孩子心里深处早已播下了厌倦的种子!如此一厢情愿的家庭教育,怎能不给儿童幼小的心灵蒙上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家长的心态决定了孩子的成败,如果过分强调孩子的成绩,往往适得其反。家长对孩子说:“考试考不好就揍你。”这些话往往令孩子心里更加紧张,一紧张什么都忘了,还能考出好成绩吗?其实,成长是一个过程,家长应该在乎孩子的每个过程,而不是只盯着那个结果。用一颗平常心,培养一个平常人。

2、保护过度

对孩子的尊重不等于放纵,关爱更不等于溺爱。父母对孩子的过渡溺爱,使得孩子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自己所获得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自己想要什么就应该得到。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观,使得孩子一步入社会受到一丁点打击就会萎靡不振,产生抑郁、人际关系敏感、适应不良等心理障碍。例:

妈妈对明明说:“儿子,你是妈妈唯一的宝贝,是妈妈的一切,妈妈愿意为你做最大的牺牲。”结果,明明4岁了,妈妈还是整天喂他吃饭,给他穿衣穿鞋。明明上幼儿园了,他却这也不会做,那也不愿学,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替他做事,这样下去渐渐地会使明明感到自己不如别人,他将面临一个陌生的世界,而逃避应负的责任,使他缺乏责任心和自信心。

父母对孩子千依百顺,当发现他们存在这些问题时并没有及时进行有效的防预措施,仅仅只是从物质上不断地给以补偿。这样的月积日累,孩子心理障碍逐渐恶化,随之也就引起一系列的心理问题。

家庭教育是学前儿童接受的初始教育,其宗旨就是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对儿童来说是根本的、奠基性的。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一

《浅谈学前教育问题的策略分析》

摘要:可以说学前教育是人生发展过程中的奠基性教育,也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按照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就从学前教育的主要作用开始谈起,分析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几点解决策略。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问题;策略

一、学前教育对社会和国家的主要作用

1、提高整体国民素质

也就是说学前教育就是一个培养儿童重要的时段、行为习惯、道德意识关键时期,而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所以从这点也可以说明,在这时期也是能够培养出有素质的重要时期,儿童时期受到的教育和熏陶为其今后成长以及成年具备良好的素质修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学前教育是一项重要人力资源投资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社会最需要的就是创新、来发掘人才,这样我们的国家就可以有一个很强大的竞争力。教育学、心理学等在这些的相关信息中也说明了,在这阶段还是一个非常有着可塑性的,这时期的大脑反应是非常快的,也是培养孩子的语言能力阶段,感知能力等方面的都是一个非常的关键时期,他们在这个时期的好奇心跟欲望都是非常旺盛的,在这个时期就可以引导孩子去学习一些科学的、恰当的教育和引导,就可以让孩子在以后发挥自己的潜能,就可以在培养创新时候就直接做好了基础。

3、学前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相关的实践研究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政府开始对学前教育有所补偿,由于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经济支持与推动发展有利的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由于政府对社会的支持从而有利的减轻了对贫困家庭等有明显的改善和帮助,有很多父母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家庭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的儿童就可以进行补偿性的学前教育,可以帮助他们在语言、认识以及社会性等各发面获得更为良性的发展,从而增加其后续成功的机率,打破贫穷的恶性循环,从更大的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

4、学前教育有利于降低犯罪率

在孩子们面向社会发展时候学前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恰当科学的教育对促进儿童自控能力、交往能力、合作能力、责任心、自信心以及爱心等良这些对孩子的好品质发展非常有效,通过上述文章相对现阶段我国社会来说学前教育有个好的发展也是十分重要而有利的。比如儿童在成长的时候的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下来进行情感交流、发展支持以及关爱互动,这样就会很容易的表现出相反的人格,在他们成人后对社会的稳定也有这一定的影响的。

二、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学前教育中政府责任虚化

在我们国家的教育中学前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教育,但是近年我国的学前教育越来越偏离了《教育法》中的定位。现今社会有很多幼儿园都被人们推向了市场经营,这样就给学前教育带上了浓厚利益观念,因为这种市场化的结果导致了很多农村孩子因为家庭贫困而不能上幼儿园,而全国也只有不到50%的学前3年毛入学率。此外一些教育界的领导都认识不到学前教育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现今社会我们对于学前教育对孩子的教育严重缺乏重视感,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中都没有提及学前教育,因此学前教育的发展又少了制度和政策的保障。

2、学前教育的价值与目的被遮蔽

教育管理领域中的管理主义盛行,所强调和关注的是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但是却忽略了道德价值以及目的合理性。相对来说现阶段我国的学前教育管理的最终目标对我国的教育事业还是有一定的效果和帮助的而管理过程也被简化为模式化的管理技术和程序,而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也缺乏对自身行为价值的批判和反思。现阶段我国正在实行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投资,很多管理主义缺乏伦理视角的审视,不再追求道德价值。

3、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日益突出

显然学前教育的好坏重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却会带来一系列教育的公平问题。为了推动所谓“正确”的教育理念,所谓“高质量”的学前机构应运而生,而各级政府也将大部分教育资源投向“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机构,期望这些“高质量”机构可以带动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质量的发展和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公平现在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和经费的投入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但是整体来说在我国的教育资源非配并没用充足而有利的给学前教育公共资金做到最低的保障,现今我国对于学前教育的资金在公共教育资金当中只占经费的左右。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投资经费问题一直是属于低重心分权型的制度,而我国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资金投资方面还是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和投资,所以很多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是由乡镇、农村基层所出资来辅助学前教育机构使孩子们可以更好的培养儿童的素质,而中央政府和升级财政对于学前教育机构的资金投入相对还是比较少的。

(2)就目前状况来看幼儿园的老师专业水平也都是不一样的。前段时间江苏发生的幼儿园老师拿熨斗烫伤孩子脸的事件,这就说明了,我们国家的幼儿教师的素质是多么的恶劣。

三、改善学前教育问题的策略

1、对学前教育事业重新定位

市场经济社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是资源配置的主体特征完全不同,因此上文中提到的政府与市场共同配置资源的学前教育,其产品属性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定位。

2、重新审视政府及教育部门自身的定位

首先要切实转变政府的职能,明确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要以“可以为每个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为基础。

3、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资

通过上述文章中说到的一系列关于学前教育的问题,学前教育属于费盈利性的公共产品,学前教育是非盈利性的,所以我国政府必须要对学前教育做出一定的资金补助等一系列问题,这样才有助于促进少儿良好的身心发展和自资源的均衡化和合理化的承担琦学前教育的基本责任同时这也上是对实现学前教育的最基本条件。(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东莞市教育局:《整合资源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教育导刊》,2010(5)。

[2]姚伟、刑春娥:《学前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学前教育研究》,2011(1)。

[3]候莉敏:《教育公平视野下的尴尬》,《早期教育》,2010(1)。

浅谈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二

《浅析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日益激烈的竞争已经使得人们逐渐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家庭教育就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得到应用,作为幼儿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主要是父母或其他长辈)对学前儿童进行的教育和施加的影响。家庭是孩子接触的第一个环境,它会给孩子人格的形成打下难以磨灭的烙印。通过分析现今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途径和策略,从而使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有效的实施。

关键词:家庭教育;问题;对策

家庭教育是学前儿童接受的初始教育,其宗旨就是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对儿童来说是根本的、奠基性的。儿童出生时,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外部世界,与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相比,此时儿童好比一张白纸。家庭教育正是要在这张白纸上涂抹最初的色彩,家庭教育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奠基性作用是非常关键的。

一、现今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长素质普遍偏低

家长文化、道德素质对整个家庭活动及家庭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是决定家庭教育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家长文化、道德素质的高低决定家长的知识水平、品德修养,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家庭教育方式和方法的运用等。同时家长作为孩子的榜样,要切实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努力改正自身的不良品行,努力让自己成为孩子学习的正面的、积极的榜样。

(二)家长教育观念认识错误

有些家长则把儿童的发展完成看成是遗传因素决定的,是自然成熟的过程,认为家长在儿童发展的过程中起不到什么作用。这种家长在实际实施教育时,往往显得过于消极、冷漠,忽视自身在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忽视对孩子的教育,经常采取放任自流的方式,或者是认为,我不是老师,不懂得教,所以我们只管生孩子、养孩子,至于教孩子,那是学校的事。这是一种“只养不教”的观点,是一种极为不负责任、推卸责任的做法。还有一些家长对孩子期望高,对孩子采用“专制型”的教育方式,这种家长对孩子要求过高,要求过于苛刻和严厉;有些对孩子期望低,对孩子采用“忽视型”的教育方式,这种家长对孩子所做的事情不闻不问,任其发展。

(三)家长教育方式缺乏正确引导

在如今的社会中最为普遍是溺爱型,溺爱型的家长,在进行家庭教育时总是以孩子为中心,他们视子女为掌上明珠,采用一种永爱过度的教育方式。日常生活中,他们处处袒护,事事包办,使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其次放任型在现实生活中也比较常见,这类父母由于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照顾孩子等原因,因而对孩子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他们往往无视孩子的存在,采取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任其发展的做法,无论对孩子的优点、取得的进步,还是缺点和遭受的失败,他们都不予关注,不予反应。另外专制型的家长往往认为自己的观点、想法是对的,对孩子过于严厉,教育孩子的语言和方法过于简单,对孩子所犯的错误,他们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打骂。

二、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对策

(一)提升家长素质

首先父母要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的修养,父母的品质,无时不在影响着孩子,家长有无强烈的事业心,有无积极的生活态度,有无正直的品格,有无宽阔的胸怀,都将成为子女道德行为和思想评价的标准及依据,也是教好孩子的基础和根本。其次家长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一些文学、史学、语言、教育学、卫生学、营养学等方面的知识。既要主动辅导孩子学习,教给孩子科学的方法,又要对孩子提出的一些基本问题、常识作出较满意、正确的回答。若孩子一问家长三不知,或回答中出现知识性错误,这将对子女的学习和成才带来不利。最后家长言谈、举止、仪表是内在心灵的表现,是思想品质和文化素质的具体反映。家长要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及仪表的修养。

(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1、树立科学的儿童观

正确、科学的儿童观具体内容包括:儿童是人,但不是小大人,不是成人的简单复制;每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具有独特个性;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是在不断发展着的,教育应该遵循儿童的发展规律;儿童时自身发展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儿童的发展是生物遗传、环境、社会、教育以及儿童自身等因素多层次相互作用的结果;儿童通过活动,在活动中获得发展,游戏是学前儿童的主要活动,成人应当尊重和珍视;儿童应获得全面发展,其身心发展的各方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等等。

2、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建立对孩子的合理期望,并进而制定合理的、适宜于自己孩子特点、发展水平和兴趣需求的培养目标,最终通过因势利导、循循善诱等方式,促进孩子在自身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向前发展。具体而言,科学的教育观的内容包括:尊重儿童的本能、兴趣和需要;注重儿童发展的自然速率、规律和水平;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认识到儿童是学习的主体;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以游戏为主导活动;等等。

(三)采用正确的家长教育方式

在当今社会中最适用的是民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这种方式是积极的,这种类型的父母总是采取们,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表现出一种冷静的热情和有克制的疼爱。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子女的兴趣和要求,经常向子女提供足够而有效地信息,并且言传身教,引导子女自己作出选择和决定。他们尊重孩子的想法,使孩子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愿望。他们对孩子的要求不会过于严厉,但也不是特别娇惯,该表扬就表扬,该批评就批评,既随心所欲地支配,也不放任自流,对孩子的爱总能够适度地把握。在家庭中,孩子和父母是朋友的关系,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能够相互交流,相互指正。父母把孩子当成是独立的人,赋予他们同等权利和义务。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选择自己所要学习的内容。父母对孩子取得的进步给予积极的肯定,而对孩子遭受的挫折又能进行合理的鼓励。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重要的影响,它是其他教育方式(幼儿园教育、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教育形式。家庭教育对孩子、对社会所产生的实际效用也是其他教育方式无可比拟的。因此,家长必须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并与幼儿园教育相结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让孩子在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下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丁连信:《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

[2]李朝安:《浅谈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2012年.

[3]钟莉:《对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策略的思考》,江西教师网,2012年.

起孩子,大概每个父母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孩子的成长倾注了我们太多的心血与爱,当然孩子也带给了我们数不清的欢乐。孩子们一天天在成长,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如今的小小儿童,他们的变化带给我们一个个的惊喜。其实孩子的成长过程也是我们为人父母的成长过程,我们在父母这个学堂里也在不停地学习和进步,真不知道是我们教会了孩子还是孩子教会了我们?孩子一出生就意味着教育的开始,教育可分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长不能仅仅关心孩子的智力开发,学习成绩的好坏。我认为,家长应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情感教育;社会道德;意志品质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即家庭教育。知识教学、智力开发这些一定要由学校教育来完成。即便家长懂得这些知识,可能不懂得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和专业老师的方法相矛盾,所以作为家长只要做好家庭教育就是对老师工作的支持。下面,我就对孩子的教育谈谈我的一些心得。这过程也的确是凝聚着我们做父母的一番心血。这其中也有不少困惑。下面我来谈谈我们家庭的一些教育理念和心得。一、“严”字当头,抓住小学关键期大学者胡适曾经这样说:“一个人小的时候,最是要紧,将来成就大圣大贤大英豪大豪杰,或者是成就一个大奸大盗小窃偷儿,都在这家庭教育四个字上分别出来”。现今社会独生子女多了,家庭条件好了,隔代管教,甚至请他人管教孩子的现象也多了,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很多家长往往忽略了孩子的严格教育,对孩子 “错爱”、“宠爱”、把孩子惯得不像样,如对人没礼貌,本该由孩子自己做的事情而由父母、爷爷奶奶代办,一边做作业一边讲话,或者要大人陪伴做作业,做事磨磨蹭蹭等。例如,在我所认识的大学生、高中生中均出现过要父母给盛饭事件。我们绝对不要认为那是小事,我之所以称之为“事件”,是认为这种孩子“娇生惯养”、“自私”、“以我为中心”。没有同情心,没有自理能力,没有克服困难的意志。树大并没自然直,反倒长成歪脖树。我家教育孩子的宗旨:要求孩子知道理,明德行,成为一个正心、诚意的人。一切时,一切事正确引导,养成孩子明理重德的习惯,培养孩子要多为公着想,尽量断除自私自利的念头。要求孩子要有爱心,要爱国家,爱父母,爱社会,必须做到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努力学习,不可懈怠。争取成为德智体皆优的学生。我家培养孩子的习惯采取“小时严、大时宽”。幼儿园、小学时期,孩子还比较听话,好管教,容易养成好习惯,这时我对儿子以严为主。孩子只要小时侯养成好习惯,大了宽松一点儿也出不了格。这也就是关键期,任何教育都有关键期,在这个年龄段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最为有效,如果过了这个年龄段,再进行这种教育,效果可能就差多了。小学阶段,它是建立常规、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的最关键时期。这个阶段培养各种良好习惯最易见效, 抓住这个环节就等于抓住了孩子的以后。二、培养独立意识,使孩子不产生依赖思想。孩子一天天长大,但无论怎样长他们在父母眼中永远都是孩子。我们总觉得他们这也不会那也不行,处处都需要我们的帮助。其实孩子的能力经常是出乎我们想象的,关键是我们会不会放手让他们去做。大概我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好像一夜之间孩子就会做些我们从没特意叫过他的事情,我们会惊讶:他怎么学会的?这就是孩子,只要我们肯放手让他迈出第一步,他们会给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可能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让他们做还不如自己做来得轻松,但孩子一次做不好会有两次、三次,总有一天会做好!如果不让他去做,恐怕将永远做不好。我们在家尽量让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给大人盛饭、倒茶水、扫地等,现代社会交际能力也很重要,也要重视培养。我们一是鼓励孩子多和他人交往,二是交给孩子一些交往的技巧。 三、关注孩子的成长,多与孩子沟通,当好慈祥父母亲,及时解疑答难,正确引导孩子。我们家庭和睦、幸福,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不和睦,对孩子的伤害往往大于大人,会使孩子失去安全感,容易形成不良性格和心理,缺少责任感和爱心,良好的家庭环境才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肥沃土壤。同时,我家非常重视德育,会做人才会做事。德育我们主要从要求儿子不说谎、不要别人的东西、不乱丢垃圾这样的小事做起,德育内容也是随孩子的成长而变化。当然,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身教重于言教,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还有,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家长不能居高临下,要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进行;另外孩子教育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一般每天都抽出一点儿时间,关注孩子的成长:作业完成得如何,学习顺利吗?有什么新鲜事,心里有没有不愉快呢?尤其在孩子遇到困惑、挫折及犯了错误时,及时与孩子沟通,予以正确引导,调整好孩子的心态。同时,日常生活中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潜移默化地对孩子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孩子从小树立起远大的理想,从而激起心灵深处无穷的动力。同时,爱玩是小孩的天性,我们从不用过多的课外培训剥夺孩子玩耍的权利。四、经常与老师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状态和表现。家庭和学校之间要经常保持联系,保持一致,家长应当主动到学校去拜访老师,向老师反映孩子在家的学习情况和思想态度,询问孩子在校的学习态度,听课是否认真、发言是否积极等情况,如果孩子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回家后就能够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这方面我们一直做得不太好,有些事情幸亏老师及时与我们联系,才避免了在教育孩子方面走弯路及孩子一些不好习惯的养成。家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家对孩子的教育还做得很不够,而且一些方法还在不断地摸索,我们将不断地努力,汲取别人家庭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与老师、家长们共同探讨,使孩子们能够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将来能为祖国效力,为人民大众服务,做一个有智慧、有德行、有觉悟的人,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为人父母者,欲子孙贤者,不染恶习。要教育孩子做到勤奋刻苦努力的学习,将来能成为我们国家的栋梁之材。为民造福;首先要做到对孩子进行道德的教育,知道理,明德行,教育孩子能成为一个正心、诚意的人。贪婪痴慢,人心堕落要因。一切时,一切事要正确引导,养成孩子明理重德的习惯,培养孩子要一切为公着想,要使其作到断除一切自私自利的念头。要求孩子要有爱心,要爱国家,爱父母,爱社会,要做到爱一切的人事物,更要做到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努力学习,不可懈怠。争取成为德智体皆优的学生。将来踏进社会,不为自己,为民造福。教育孩子要立大志。人无志向就不能成大器。志向是一个人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家庭是经常督促孩子要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要求孩子要立大志。明确方向,努力学习。精进不退,在家中,要求孩子作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在学校要求孩子做到“尊敬老师,听从老师的教诲。”上课时要做到认真听课,要按时完成老师所布置的一切作业,团结同学,要做到取长补短;在学校要争取多做对大众有益的事情。严格遵守校规,教育孩子力争做到成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将来能为祖国效力,为人民大众服务,做一个有智慧、有德行、有觉悟的人,这就是我们家庭对孩子的期望和教育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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