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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哈利波特论文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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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哈利波特论文相关文献

找了好多,你自己找一下你需要的吧:《哈利•波特》十大经典台词1."如果你没有看清它的脑子藏在什么地方,就永远不要相信自己会思考的东西。"——亚瑟•韦斯莱2."伏地魔制造敌意和冲突的手段十分高明,我们只有表现出同样牢不可破的友谊和信任,才能与之奋斗到底.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习惯和语言的差异都不会成为障碍。"——阿不思•邓布利多3."如果你想杀掉哈利,你就必须把我们三人都杀死!"——罗恩•韦斯莱4."与史上最邪恶的魔头作对有什么好处?就是为了拯救无辜的生命!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小天狼星•布莱克5."我绝不会去投靠黑暗势力!"——哈利•波特6."我不过是用功和一点小聪明——但还有更重要的——友谊和勇气。"——赫敏•格兰杰7."为了我们,送她下地狱吧,皮皮鬼。"——韦斯莱双胞胎8."反抗你的敌人需要过人的勇气,而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需要更大的勇气。"——阿不思•邓布利多9."如果有什么办法让所有人都读到这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禁止它!"——赫敏•格兰杰10."真相是一种美丽又可怕的东西,需要格外谨慎地对待。"——阿不思•邓布利多~哈利波特里的人物幽默分析~1.感情最丰富的人:秋.张,开始喜欢塞德里克,却因为哈利迟请她跳舞而感到遗憾,塞德里克死后马上表示喜欢哈利,输了魁地奇后马上和金妮的男朋友在一起。我感觉上她是只喜欢强的人,她是否真的喜欢塞和哈利,好有待考证。2.最惹人厌的人:霍格沃茨的高级调查官,魔法部的高级女副部长。我曾经以为斯内普会是我最讨厌的人,但是她的出现打破了斯内普的独占,尤其是她禁止哈利参加魁地奇比赛和让他写字伤手的时候,我恨不得杀了她.3.变化最大的人:金妮和纳威.刚开始,金妮一看见哈利就无法说话,我一直觉得这么害羞的女生怎么会是韦斯莱的妹妹,在她被附身后,终于开始有变化了,不管是当格兰芬多的找球手还是在预言球之战中,都表现的很好,并且,谈恋爱了。纳威也是,自从在医院碰见哈利等人后,纳威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学黑魔法防御术的时候。4.最可怕的宠物:多比。因为他,哈利先是被警告不能使用魔法,然后又骨折,不对,应该是失去骨头,等等等等的事让人对这个家养小精灵有点害怕。但最后鳃思草是他给的,闪闪也是他带去霍格沃茨的。5.最高贵的家族:布莱克家族是有名的巫师家族了,包括卢修斯马尔福的老婆都是,而且一直在斯莱特林。我们的小天狼星真的是个例外,所以去了格兰分多。6.最阴阳莫测的人:斯内普.我还是那句话,既然邓布利多相信他,我们大家也相信他。不过我真的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救过哈利,却又巴不得他死,搞不懂,就因为詹姆吗?7.最神奇的打火机:在伏地魔刚刚被"消灭"的时候,化身为猫的麦格教授和邓布利多在女贞路谈哈利的抚养问题,邓布利多用一个神奇的机器,先是收进所有的火,后来又把所有的火又点回去,神奇!8.最神秘的动物:夜骐,要见过死亡的人才能开见它,能在天空飞翔,因为血被引过来,hoho,只要不是炸尾骡,大蜘蛛,其他的动物我还是很喜欢的。马人也不错,可以预测未来,很多都还很帅呢。9.最不擅于表达感情的人:克鲁姆,喜欢赫敏那么久都不敢说,只敢跟着她去图书馆,害得所有女生都去图书馆,最后终于鼓起勇气请了赫敏参见舞会,还造成了赫敏和罗恩的摩擦。hoho,不过他的"郎斯基假动作"还真不错。10.最漂亮的人:媚娃,当然,还有含有媚娃血统的芙蓉了。一头银发啊,想想会是什么样的呢?居然把罗恩都迷倒了。11.最郁闷的人:伏地魔,不管怎么样,都会被哈利破坏,换成是我也郁闷了。想想,如果他标榜纳威为敌,会不会少很多麻烦?12.最想拥有的东西:记忆球,一个漂亮的水晶球,惹得马尔福和纳威争吵,并且让哈利第一次骑上了飞天扫帚,并入选了魁地奇队.还有一个是火弩箭,拥有此物,一生足矣!只是不知道以后哈利骑上它的时候,会否感觉到小天狼星在身边?还有隐身衣,穿上别人就看不见我了。下面这一片,我认为是最好的了:让我们永远怀念西弗勒斯•斯内普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个处于矛盾边缘的人。一个被爱遗弃却坚守诺言的人。一个,用冷漠把自己的内心包围起来的英雄。没错,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招人喜欢的家伙。他苛刻、高傲、猜忌、孤独。他百般刁难那个被人崇拜的哈利波特,他甚至亲手杀死了那位受万人敬仰的校长。可是当他的血液蔓延的时候,他获得了人们的尊敬,那个本就该属于他的尊敬。似乎没人能接受他对伏地魔的称呼-主人。是的,太卑躬曲膝了,甚至在他临死前都在“乞求”着他的主人让他去找那个男孩。可是他的眼睛呢?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条蛇,那条最终将他置于死地的蛇。为什么?因为邓布利多说过,只要有一天伏地魔不再派那条蛇出去执行任务,而是用魔法把它保护起来的时候,那就是告诉哈利一切真相的时候。于是他等待,在唾骂声中等待。终于,他等到了,等到了他解脱的这一天,为了这一天,他等的太久了。他给世界留下的,只是一个华丽的转身;一个,美丽的过往。他总是被误解,但他依然在唾弃和厌恶中执着地做着只有他自己才理解的事情。他精通大脑封闭术,他有着巫师界令人羡慕的魔法力量,他擅长熬制蛊惑人心的魔药,可是他却将他的爱封闭在了最深处,无人能窥,即便是伏地魔。他不属于任何人,不是伏地魔的,也不是邓布利多的,他是他自己的。他任性,他自以为是,在他眼里,爱是件很沉重的奢侈品。他孤独,他脆弱,他甚至无法接受哈利的眼睛。可是,他却在保护着那些恨他的人,即便丢掉生命,却义无反顾。其实,从他看到哈利那双眼睛时,他就注定要将自己推向一个深渊。他每次都可以成功地救人,却总是失败地成为人们怨恨的对象。没错,他对抗奇洛的那个反咒,却被格兰杰小姐烧掉了袍子。他要做第二次比赛的裁判,以确保奇洛不可以伤害哈利,却被所有人误解他想阻止格兰芬多队获胜。可是,就像奇洛说的那样,他与哈利的父亲互相仇恨,不共戴天,不过他可从来不希望哈利死掉。也许,人们习惯于温暖的爱。但当西弗勒斯•斯内普在狼人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三个孩子的时候,人们用惯有的冷漠埋葬了那份真实存在的保护。在斯内普心中,有一道伤痕,一道连魔法也无法修复的伤痕。那是他心底的痛,时时扎着他。他用自己的错误葬送了他唯一爱着的人的生命,从此,他便生活在他认为的自我救赎中。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忍受着只属于自己的寂寞,他的心,永远停留在了那最痛的一刻。伴随他一生的,不是地位、荣誉和赞美,甚至连普通人所该享有的公正评价都没有,他用黑色长袍紧紧地包着自己,却也将那些本该属于他的光环吸入了黑暗中。可是,只有他才能读懂邓布利多的决定,只有他才有把自己推向深渊的勇气。他厌恶那个方法,是的,厌恶。邓布利多不愿意让孩子们的灵魂堕落,可是,他的灵魂怎么办?当他的魔仗指向那个老人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已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死亡的道路?他是否知道,自己已无路可选?他是否知道,他将自己逼到了一个不可转身的死角?他曾满怀希望地乞求过,嘶哑着声音乞求过,他舍弃尊严和性命,只为换得他爱着的人的生命。但是他内心犹豫了一下,他终于将那个夺走他爱人的人,也放在了这个筹码中。作为回报,他放弃了他的全部,只为了他爱着的人能够活下来,能够快乐,即便要救的是他的死对头,他渴求用自己的自由和生命来换取莉莉与詹姆的存活。我相信,他在乞求的时候,心是在颤抖的。可是,他太单纯了,太天真了。生命,又如何能够用来交换?那么简单的,他便失去了一切。他爱着的人在绿光中消失,而他,从此生活在冰冷的阴霾中。不可否认,这种欺带给西弗勒斯•斯内普是一生的悲哀,但他依然兑现着自己的诺言,那是一种责任和承诺,一诺千金。也是一种爱的延续,一种世人所无法理解的感情。最爱的人死了,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而沉在斯内普心底的,依旧是那双眼睛,像湖水一样碧绿的眼睛。也许,正是这双眼睛,才让他有了活下去的理由。“我不是懦夫,别叫我懦夫!”没错,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个懦夫。凤凰社的成员们猜疑着他,他,不过是个叛徒,一个会通风报信的内奸,一个杀死了他们最敬爱校长的伏地魔的走狗。在食死徒眼中,他在伏地魔失势的十几年中从没做过什么,他不过是个奴颜婢膝的小丑。在所有人眼中,他是一个背叛了整个魔法界的人。于是,他被排斥在所有的群体之外。可是,他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他舍弃了关爱,舍弃了荣誉,舍弃了幸福,舍弃了信任,他背负着所有的罪恶,独自一人承担着受伤的痛楚,只为让那份心底的爱继续延续。他是公正的,即便刁难哈利,却依旧在巫师职业等级考试中给了他应有的成绩。他不在乎是否被人称赞,七个波特,复方汤剂?你以为这是那个蠢材蒙顿格斯能够想出来的办法吗?他是智慧的,是他指引着波特从湖里拿到了格兰芬多的宝剑。可是,他也是脆弱的,莉莉熟悉的字迹终于让我们窥视到了他柔弱的内心。泪,就那样流下来了,流进了斯内普的心里。他把有莉莉签名的那页折起来揣进袍子里,藏在了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他把照片撕成两半,留下了照片上有莉莉笑容的那部分。这就是斯内普全部拥有的。他付出的太多,太沉重了,可是得到的,却少得可怜,但他珍惜这一切。世界对他来说,是阴冷的。在沉默中,他履行着自己的诺言。他的死法似乎是卑微的,不那么体面。可是,我们却无法忘记那双黑眼睛,黑曜石般的眸子。我们不忍心他的离去。黑色,覆盖着他。还记得那只银色的雌鹿吗?如同月光一样的银白,令人眼花缭乱。优美地高昂着头,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拥有如此温柔而美丽的守护神的他,又怎么会是个邪恶而黑暗的人呢?西弗勒斯•斯内普是动人的,宛如那双让人琢磨不透的黑眼睛,包容着一切,比任何光亮都美丽,他所自以为的阴狠,其实丝丝缕缕都是温柔。他用鲜血结束了他的承诺,代价太沉重了。他不是个勇敢的人,他在自己的壳子里躲了太久太久。他不是个大度的人,他一生都没有原谅自己所犯下的错。他是冰冷的,即便是给予,他都不允许别人感受到他一丝一毫的温暖。他是自私的,直到死,他才肯把那段记忆拿出来。他是吝啬的,他不肯与人分享他的悲伤,不肯让人们看到他的泪水,他甚至吝啬着他的话语,即便是最后留下来的,也不肯多说,连呼吸的空隙都不要给我们留下。“LOOK…AT…ME”。另人心悸的三个字。他看到了什么?这是他唯一一次真正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可只是那么一瞬,那双黯淡的眼睛深处的某些东西便消失了。他,飘然而去,不再回来了。像湖水一样碧绿的眼睛,终于属于他了。不知道教授的墓志铭上会写些什么?人们是时候把属于他的东西还给他了。这个美丽的灵魂终于不用在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可是人们对这个闪着光彩的生命的思考,是不是来得太晚了?或者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会觉得蝙蝠其实并不适合用来形容他。银色,是的,银色,他守护神的颜色,圣洁而美丽的颜色,这才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应有的颜色。请允许我称他为教授,那个坚韧、刚强,令人无法窥其真容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愿你在湖水的碧绿中感受到那份永远属于你的爱。

望采纳哦!王衡霞;论《哈利·波特》的叙事事件[J];娄底师专学报;2004年S1期黎新华;阎献彬;;“哈利·波特”系列儿童小说的叙事艺术[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1期宋玉红;李国新;;魔幻的世界,文学的圣殿——论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文学性[J];时代文学(双月上半月);2008年05期戴岚;女性创作与童话模式[D];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张顺美;论《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多元成长主题[D];暨南大学;2006年刘建欣;从功能对等的角度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翻译[D];内蒙古大学;2007年周建;罗琳的“隐身衣”[D];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王林;西方小孩爱读什么[J];教师博览;2002年10期 冉红;《哈利·波特》现象与受众文化心理研究[J];当代电影;2005年03期聂震宁;;一部超级畅销书的“生命工程”——《哈利·波特》的整体开发与营销[A];中国编辑研究(2003)[胡家龙;《哈利·波特》与五千英磅[N];中国艺术报;2009年

别人写的并不是自己的看法与感受!所以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吧!我觉的《哈利波特》中最伟大的是勇气与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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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写哈利波特

从斯内普教授的角度.有关他的情感历程...

可以从他的身份着手,以最终他站定的立场来说明问题[虽然做为斯迷不喜欢这种论调,但如果写论文还是得这样写]。另外,他的人生充满了无奈以及各种十字路口的抉择,可以分析一下他每一次的选择,联系到他走的路。重点的突出还要你自己来确定,只有自己确定的重点才能写得下去。不多说了,我尽量中立的写了这几句话,写多了我怕我会因为自己的原因写出“伟大的混血王子,斯莱特林的骄傲”一类的话来,虽然他的确是的~

《哈利波特》不属于正统文学,活该被毙。

是个冷门,哈利波特七部中英文版本我都看过,写的很精彩,但这不是著作不著作的问题,就算你从翻译方面入手,你打算起一个什么具体题目呢,用一个什么论题,要得出什么结论,并引用哪些资料文献来论证呢,这都是写论文该考虑的问题,不要因为你是哈迷就突发奇想地想写它英语专业论文一般分为英美文学,英美文化,翻译,语言学,商务这几个大类,然后学校再给你们具体的题目让你们选择,再而确定你的论文指导老师,然后你就可以和导师商量具体怎么写,交提纲,最后着手写,直到你的导师认为论文写的完全符合要求,可以上交为止论文好不好写第一就要看你能引用的文献资料多不多,学校到时会开放图书馆数据库让你们查资料的,不然光写你自己的想法是凑不足那么多页数的,而且那也不叫论文,我当初毕业论文可是改了7,8编,凑了24页才交差的,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

哈利波特论文文献综述

可以从他的身份着手,以最终他站定的立场来说明问题[虽然做为斯迷不喜欢这种论调,但如果写论文还是得这样写]。另外,他的人生充满了无奈以及各种十字路口的抉择,可以分析一下他每一次的选择,联系到他走的路。重点的突出还要你自己来确定,只有自己确定的重点才能写得下去。不多说了,我尽量中立的写了这几句话,写多了我怕我会因为自己的原因写出“伟大的混血王子,斯莱特林的骄傲”一类的话来,虽然他的确是的~

虽然wzlluoluo有了很好的答案,但介于对哈利的喜爱,咱也说一两句吧。 我想说说国王十字车站。 哈利在死亡之后意识来到了国王十字车站,见到了邓不利多。而这个地点,实在是有很深的意义在里面:哈利是从国王十字车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开始了他的奇妙旅程,他从这里,迈上了魔法世界。其次,他每年都同罗恩赫敏一起,从这里,从魔法世界又回到现实中去。 所以说,事实上,国王十字车站是一个开始的地方,也是一个结束的地方。年年又年年,哈利从这里走向世界又从世界回到这里,这就像人生命的路循环无止,个人一种模糊感觉像是中国文化里的轮回。 至于怎样表现死亡,我同意wzlluoluo的观点是灵魂脱离身体,身体没有了意识掌控就渐渐腐烂,而成为死神的主人(也就是得到死亡圣器)就会在死亡与生命的交接点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使意识回归。所以,哈利能够回来,完成他的使命。 就是这样了,不过要写好论文,还是看看原著和其他的观点吧。 以上就是我的想法啦,可能不太正确,不过为您提供一种思路的方向。

成长历程很是艰辛

从厌恶到同情再到敬佩,我对斯内普教授的好感与日俱增。虽然他总是处处刁难哈利,虽然他一天到晚总是阴阴沉沉的,虽然他做过食死徒,并且间接害死了哈利的父母……虽然有太多的“虽然”,但是字里行间透出的斯教授的人格魅力是无法阻挡的。他扑朔迷离的身世,屈辱痛苦的童年,亦正亦邪的性格,以及他秘密的身份都增加了他的神秘感。 无疑教授是个天才,人人都说他是“大脑封闭术大师”,他在魔药学方面独树一帜,他还自己发明魔咒。然而这个天才却是个混血儿——麻瓜与巫师的混血。可他却在学校时偏偏被分到了以纯种巫师为荣的斯莱特林学院。我们可以想象在这么多家庭条件优越的纯种巫师的包围下,他的内心是多么的自卑。他没有一个朋友。为了维护自己仅有的一点自尊,他极力伪装自己是一个纯种的巫师。他总是将自己保护的紧紧的,不让任何人窥探到他的内心。直到哈利偷看了冥想盆,我们才窥探到教授不堪回首的童年和他那被扭曲的心灵。这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教授小时侯所遭到的难堪与屈辱要比这多得多。我不怪他总是处处刁难哈利,这是人之常情,你很难对一个曾经羞辱过你的人产生好感。 然而我们的教授虽然讨厌哈利,却常常能够在关键时刻顾全大局,放下私人恩怨。我们不会忘记他在哈1中是怎样救了哈利;在哈3中,在面对着大家都认为是食死徒的小天狼星,他示意孩子们先走;当卢平变成狼人时,他紧紧地护着几个孩子。他对哈利的报复最多也就是关关禁闭,冷嘲热讽一番,凭他的能力,他完全可以以更残酷的手段对付哈利,但是他没有。 最让我佩服的是教授的勇气。他为了让魔法部长福吉相信伏地魔回来了,将自己手上的黑魔标记露出给福吉看。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要知道他的这个举动足可以将他送进阿兹卡班。可是他为了正义他不在乎这些,教授不愧是真男人! 更需要莫大的勇气的是在伏地魔身边做卧底,在夹缝中生活的他一定很痛苦,而且还总是遭到人们的误会。在哈6中教授杀了敬爱的邓校长,多么令人震惊,但理智告诉我教授绝不是坏人。如果他是食死徒,他早就可以杀了哈利和邓布利多;如果他是食死徒,他不会阻止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如果他是食死徒,他不会挡掉食死徒对哈利发出的钻心剜骨咒;而且在哈利看到邓校长被他杀死了,气急败坏地要杀他时,他始终都没有对哈利下手。他对哈利说:“又被挡掉了,又被挡掉了,一直挡到你知道闭上嘴巴,闭上大脑为止,哈利!”教授说“对无声咒的使用还很陌生”其实是针对哈利,最后他又说“一直挡到你知道闭上嘴巴”则是指哈利要学会无声咒,“闭上大脑”指大脑封闭术。而且“又被挡掉了,又被挡掉了”是一个人得意的时候说得吗?当然不是。是愤怒的人才说的!这分明是一个导师对自己的学生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如果他是食死徒,他所做的一切都无法得到解释。教授杀了邓校长一定是邓校长计划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样教授才能取得伏地魔的信任。教授杀死邓不利多的时候,邓不利多当时在哀求他:“西佛勒斯,西佛勒斯,我请求你...”像邓不利多这样伟大的巫师又怎么会在死亡面前随意哀求别人呢?哈1时邓不利多就曾说过“死亡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教授在杀邓之前曾凝视了邓一段时间,他一定是在犹豫,而邓一定是在恳求他杀了自己继续完成这项艰险的任务!教授脸上憎恨与厌恶的表情不是针对邓,应该是针对伏地魔的。 斯内普教授是悲剧式的英雄,据透露,教授在哈7中可能会死。虽然我早料到会有这个结局,但我仍不愿意接受。但在要黑白两道的夹缝中生存是多么艰难的事。也许死才是他最好的归宿,他将会赢得生前所应得到却没有得到的荣耀。我只希望他千万别死在自己人手上,希望他能够在真相大白之后,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光荣的死去!在这样的时候,阳光渐渐洒满大地;在这样的时候,许多人死去、许多人活着;在这样的时候,许多传承继续、许多梦想继续。那么,有谁能告诉我,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这样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呢?========吾是远目的分割线========讨厌斯内普这个人、讨厌了很多年、像所有人一样。看到他无数次向我们亲切的伙伴们施加折磨的时候、知道他是不折不扣的食死徒的时候、听到他向邓布利多念出“阿瓦达索命”的时候……这些,都是厌恶一个人的理由。久而久之,只要一想到那张脸、想到那双黑色的双眸,心底就会燃起无名的憎恶之情。鹰钩鼻、斯内普,成了阴险邪恶的代名词。然而如今,了解了事情始末的我,只想知道——他在那个时候,和Zack一样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呢?我想,人生就是连绵而来的痛苦中夹杂着一点微小的幸福,为了这些微小却让大脑麻痹的幸福,一切努力都显得有意义。但是,如果微小的幸福飘渺不定,只有百分之一的几率将其挽留,它的微小,还值不值得让人留恋呢?如果,甚至那微小的幸福都原本就是虚幻,那又值不值得呢?斯内普给出了他的答案。我知道他对哈利冷言冷语、心狠手辣,却从不知道他注视着那双深绿色的双眸时包含了怎样的情感。我知道他待人接物冷言冷语、尖酸刻薄,却从不知道他将内心深藏,绝不轻易表露。我知道分院帽将他派往斯莱特林,却从不知这只是属于他的四分之一。我知道他向黑魔王俯首帖耳、甘为奴仆,却从不知道这是邓布利多为了正义精心策划。我知道他自小便与詹姆互为死敌、招人生厌,甚至投身黑暗,却从不知道他从那时便深爱着莉莉,数十年从未停止过对她的思念哪怕一分一秒。我知道那阴冷面容和漆黑的瞳色阴狠毒辣、自以为是,却从不知道那双让人琢磨不透的黑眼睛,包容着一切,比任何光亮都美丽,其实丝丝缕缕都是温柔。 HP7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来描述斯内普的死——和FFVIICC全篇都是Zack的故事、Zack离开时的壮烈截然不同在霍格沃茨史诗般的篇章中它是那么的不起眼,仿佛一不留神就会被人们淡忘。正如同斯内普其人。最后的时刻……“LOOK…AT…ME”。他看到了什么? 这是他唯一一次真正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可只是那么一瞬,那双黯淡的眼睛深处的某些东西便消失了。他,飘然而去,不再回来了。 可能此刻他看到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像湖水一样碧绿的眼睛,终于属于他了。 哪怕只是一瞬间也好。重要的是哈利明白了一切,所有人都明白了一切。“斯莱特林的那位校长,他可能……是我见到过最勇敢的人。”哈利如是说。还好,还有人记得他的牺牲,还有人明白曾经有位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比任何格兰芬多都更好地诠释了“勇气”一词的含义,还有人告诉我们去铭记那个深藏在冰冷面容下的如他的守护神——那只银色牝鹿般美丽的灵魂。请您——斯内普·西弗勒斯教授……珍重…………解读Severus Snape的爱与信仰, 背叛与忠诚交织的悲情人生:曾经在爱情和信仰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因为似乎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他的那份爱是无望的,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打算说出口。在Lily面前,他感到自卑,他也能略微察觉到自己肮脏的外表,邋遢的衣着配不上Lily Evans。他们是属于两种世界的人,这种分别,并不在于他们所走的道路或明或暗,而是基于一个作为由物质与精神构成的人的根本差别。这种差别连Harry也能一眼从外表中看出,当他在车箱中看到他父亲的时候,有过这样的描写:with that indefinable air of having been well cared for, even adored, that Snape so conspicuously lacked.(DH, p538)是的,这种不同也许生来就潜伏在性格中,但又不幸地被截然不同的成长环境所强化了。Snape在一只眼中看到自己与Lily的距离很远,同时又在另一只眼中看到James和Lily的相近——他们都在健康优越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父母关心他们,爱他们,使得他们都形成了独立健全的人格,这体现在他们外表举止的相对得体和对事物是非分明的明朗的判断力上。因为对Lily的爱,Snape恨James,因为他恨James,他害怕Lily与James在一起,又因为他害怕Lily与James在一起,他更加恨James。尽管他和Lily是best friends (DH, p540),尽管Lily口口声声说她讨厌 James,但他仍清楚地明白Lily爱上James的可能性远大于她爱上自己,所以他才担惊受怕,只有听到Lily说James一句坏话,才能whole body relaxed (DH, p541)。而且可以想像,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再度因猜忌而魂不守舍。他的灵魂在这段苦恋中永远都不能安歇。在所有人眼中,James几乎是个拥有一切的了不起的学生,他有着优异的成绩,阳光的性格,高超的魁地奇球技。而Snape呢,他除了别人看不到的内心的高傲自尊,什么都没有。自然,在内心深处,他有着骄傲的内心世界,他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并且暗暗地肯定自己注定会成为一个大人物,但可悲的是,他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表达他的自尊,表现他的才华,结果却只被人嘲笑。于是,他只能怀着自我欣赏的热情在魔药学课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下没有人注意的才华,只能苦闷而清高地在破破烂烂的封面上写下This Book is the Property of the Half-Blood Prince (HBP, p183),以得到片刻的自我慰藉。但是永远不会有别人在乎这些,在那些人眼中他永远也赶不上James Potter,也许连他最爱的Lily Evans也在潜意识中这样认为。后来拿到书的Harry一开始也不可能把这个才华横溢的混血王子与印象中的Snape联系起来,Snape从来都不善于表达真实的自我。(也许这对一个拥有双重间谍身份的人来说倒是件好事)对现时生活的失望激策了他追求信仰的热烈欲望,从此走上黑暗的魔法道路,他坚信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证明他的价值,这一直都是他从未放弃骄傲的力量源泉。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即使是Lily也不能使他改变。如果他当时选择了爱情,他完全可以为了讨好Lily而与那群耍黑魔法的朋友们决裂。面对Lily的指责,他从来没有否认过。就像大多数对未来踌躇满志的年轻人一样,爱情对当时的他来说也许只是生活中美丽的惊鸿一瞥,而理想和信仰才是生命最终的目的地。但当时的他没有勇气做出决断,他不忍心舍弃对Lily的依恋,尽管内心深处早就知道最终的结果,但他只能做到放任自流,该来的总会来的。所以对这段违背信仰的爱情,他始终保持着沉默,从未向Lily透露过一个字。哪怕在他们分道扬镳的那天晚上,面对Lily激动的质问:“you call everyone of my birth Mudblood, Severus. Why should I be any different?”(DH, p542)我多么希望他能勇敢地说:”Because I love YOU!”但是Snape选择了沉默,心痛地望着Lily离他而去,看着她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他就这样,“被逼着”走上了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后来,Lily嫁给了James。Snape最执着地深爱着的人嫁给了他最深切痛恨的人。不知道他是怎么撑过这次沉痛打击的,对一个感情细腻而敏感的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是痛到可以让人去自杀的。但是我看到,Snape并没有死,他没有因此而恨Lily,更没有“恨不得她死掉”的情感受创者的绝望想法。由此可见,Snape内心力量的坚强,思想中的理性与宽容最终拯救了他。信念与理想也帮上了忙,让他在生命的第二种状态中找到了出路。他要到更伟大的事业中去寻求精神庇护。我猜想,在离开霍格沃茨的几年里,Snape投身于黑魔法的世界,并成为当时最强大的黑魔法组织食死徒中的一员。但无论哪个世界都是相似的,只要有一个完整的小社会存在。即使在这个他曾经满怀信心并为之投注所有热情的领域里,他依旧没有出人投地。当别人在夸夸其谈献殷情卖弄计量耍聪明再奉献点金币而逐渐得利得势的时候,他却始终阴沉着一幅腊黄的脸和邋里邋遢的怪模样,默默无闻地做着自己的黑魔法研究。和在学校里一样,始终有人取笑他,没了James又来了别人,哪怕他怀揣着强过他们十倍的才华!他痛苦于从来都没有人真正理解他,苦恼于满身才华在所有这些卑微的岁月中埋没。他的自我封闭和不善表达终于成就了某种命定的悲情预言,逐渐撕裂了他对信仰对未来的深信不疑。从他始终不改那一身邋遢的外表来看,他缺乏外在的自信。我不相信他带着有自主意识的脑袋经过那么多年的生活依旧分不清起码的肮脏与得体,也拒绝相信他有搞个性的企图或疯疯癫癫行为不正常,要是那样,也没有必要写这么多字做什么分析猜想了。我猜测,以他消极的心理状态,他可能会认为以自己的条件,即使弄干净了花心思去打扮了也不会好看,而且以他的自尊心,他害怕别人嘲笑他——像他这样一个脸色难看营养明显不良的人居然也想要打扮自己!他宁可永远让别人嘲笑他脏笑他邋遢,也不愿意让人嘲笑他妄想去做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结果必然惨败。所以他尽量表现得无所谓,用更脏,更油腻来伪装,用彻底的放弃来表现自知之明。不过在这里,家庭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一个在正常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来说,脏与邋遢哪怕是在极端自暴自弃的时候也是难以接受的,但Snape从小就没有这样的意识,由书上的描写来看,当他处在还没有完全形成独立审美观的年龄,他的打扮就十足地可笑,这对将来肯定有很大的影响!!在别的事情上,他的消极情绪也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他的生活,连他的气质都是那么灰黯阴郁。我觉得,Snape明白一切的问题,只是他缺乏外在的自信,而内心的强烈自尊也不允许他盲目地去尝试克服这些缺点。这同时说明了,尽管他内心坚强,但他一直没有战胜自己(汗~~这一段纯属猜测!)。他一直活在矛盾里。在生活的积累中,他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最令他痛恨的人,并不只有James,而是所有那些拿取笑别人来故作聪明的浅薄的家伙,只不过James比大多数人要优秀,这也就使他更可恨。但Lily Evans却始终只有一个,即使他遇到过许多同类型的女人,但他总是想方设法从她们身上挑出各种毛病来强化Lily残存在他心目中的完美。多年来,在他精神疲惫的时候,他会想起曾经那段令人心痛却无比甜美的苦恋往事。当他沉浸在恋爱的想像里,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孩子一般不理智,却也像个孩子一样充满生机。就这样经过了无数个因想像而失眠的夜晚,Lily的形像早已脱离了Lily Evans的血肉之躯,而圣化成了他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符号。这只是无数种假设中的一种。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当这时的Snape与Lily相遇,他完全会对真实的Lily与他心目中形像的差距感到失望。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再也没有遇见Lily,这也就使他始终保持着对那个理想形像的爱的热情,一直到生命终结。我们很多人都能清楚地认识到理想中的情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以往往在现实中愿意选择其次,但Snape不一样,他有了一个寄托理想的活生生的对象,所以他在生活中很难再爱别人。(可以假设他能用一切理智拒绝所有让他不自觉产生好感的女人。而且像他这样从小缺少家庭关爱的人,很有可能存在着心理上的偏执)直到他深爱的人面临死亡,他选择背弃信仰来获得救赎。他从来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勇气为了一个女人写信给Dumbledore!只因为他绝不愿看到她死去。这其中除了爱,还隐含着悔恨。是他把关于预言的独家情报透露给了伏地魔,暗地里报着讨好老伏的想法,谁料却误让Lily陷入危机之中。满怀着惊慌与掩饰自己过错的一丝期望,他动笔给邓不利多写了信,寻求他的帮助。信寄出之后,Snape开始犹豫了,像自己这样一个卑微的食死徒,居然也有资格去见Dumbledore?尽管他和邓不利多站在对立的战线上,但他对所有有名望的巫师都很尊敬。他也辛酸地回想起,在学生时代他曾坚信自己终有一天也能骄傲地跻身于他们的行列。社会生活的失败,更加让他对去见邓不利多产生了近乎恐惧的犹疑。他的选择面临着两难。如果向Dumbledore求救就意味着对信仰的背叛,但若不这样做,他明白没有别人有力量能从伏地魔的死咒下拯救一个女人。在这样左右为难的境地中,他再一次想到逃避。就像多年前他没有勇气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个决断一样,他现在也没有勇气来决定应该怎么做。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了失败,看到了怯懦。他感到耻辱。约定的日子到了,他疑虑地来到了山头。Dumbledore出现了。Snape感到以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地位,如此近距离地接触Dumbledore是多么奇怪。特别是他感觉到Dumbledore从一出现就表现出明显的轻蔑态度,这让他对这次会面有些后悔,说话开始颤栗。但出于他良心的驱使和心底深处的情感召唤,他硬是把想法表达了出来。如此奇怪的要求,Dumbledore会怎么想?如此明显的背叛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Snape始终在疑虑,这使他从头至尾都显得很不自信,语无轮次。然而从他的话里,一向高唱爱的主旋律的dumbledore嗅到了一丝潜在的爱的力量,这也许连Snape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回家后,他瘫软在床上,后悔自己在面对Dumbledore时表现出的犹豫和不自信。你太卑贱了!他对自己说。但不管过程多么违背意志,他的目的至少达到了,对Lily的安全,他可以放心了。自己的过失,也可以忘却了……但是,最可怕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Lily死了。他瘫倒在Dumbledore办公室的扶手椅里,脑子很乱。他失去了心中的女神,并且在意识深处,有一根尖针扎得他隐隐作痛,是对Lily的死,他也有责任。悔恨的刺激像电流一样窜遍全身,他猛地一阵痉挛。泪水像帘幕般抹过双颊。绞痛一阵一阵袭来,这种痛,远远痛过Lily转身离去的那个遥远的夜晚,甚至痛过Lily嫁给James的那天。在流转不停的时间里,他感到Lily离他更远了,比学生时代那令他望眼欲穿的距离更遥远,只不过,这一次是他一步步向前走远,而Lily却永远停留在时间中那一方渐愈退去的静止空间……“I wish … I wish I were dead … ”(DH, p544)他感到了无法解脱的沉重,压得他好累,好烦乱。不知道怎么才能减轻这种痛苦,不知道怎么才能赎清他的罪过。在空荡荡的世界里,他该向何处去?他需要指引……然后,一个声音响起,仿佛是救世的画外之音:“If you loved her , then your way forward is clear.”(DH, p544)Snape心头一颤,“What – what do you mean?” (DH, p544)“You know how and why she died. Make sure it was not in vain. ” (DH, p544)Dumbledore仿佛看穿了一切,他知道此时Snape最需要听到什么样的话,也知道Snape最渴望得到什么样的指导。然后他恰到好处地给了。从此开始了Snape长达十六年的赎罪身涯,直到生命的终结,也开始了Dumbledore自己的秘密计划,直到生命的终结。

关于哈利波特的论文题目

你可以从熟语角度下手,就是中国的成语,俗语,在和西方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的同时,表达方式有什么不同这涉及文化背景

my favourite book is harry 's written by Roling,this book a total of 7,it tells how harry potter and his friends Against the dark forces,and successed like this book very much cause it gave me with joy and ..

J.K.罗琳的行文风格和遣词习惯都比较规范,人物性格鲜活明快,情节线索清晰连贯,很少有晦涩和令人费解的地方,这使翻译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并使我们在翻译中更容易得到乐趣。我个人认为,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有相似的风格和魅力,那幻想中的魔法世界,那些千奇百怪的巫师法术,以及善与恶、正与邪两种势力的较量,都使我们看到武侠的影子。然而同时,《哈利·波特》又不像武侠小说那样脱离现实,它与我们,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离得很近,诸如课堂,老师,学校生活,家庭作业,同学之间的各种微妙关系……无不体现着生活中每个孩子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我想,《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这么多青少年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孩子们在书中既能遨游于奇妙的魔法世界,又能时时在小主人公们身上找到自己普通生活的影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引发网友的5大猜测书评5757tutu @ 2005-08-12 16:21——《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1990年,二十四岁的罗琳,是个单亲妈妈,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已和女儿。她正坐在前往伦敦的误点火车上,这时“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咻地闯进了她的生命。透过车窗,她彷佛看见了一个黑发瘦弱,戴著眼镜的小巫师在对她微笑。从此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家附近的尼可森咖啡馆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所以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十年后,“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罗琳在一夕之间,就从不为人知的贫穷单亲妈妈,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所折起阅读风潮,更被誉为“文学界的披头四狂热”。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毫无疑问的,对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主角,哈利波特最不平凡的是他的身世和遭遇。论聪明他比不上赫敏,论家境他比不上马尔福。而每次让瘦弱的他化险为夷的是勇气和友情。并且,又是母爱让还是婴儿的他没有死在伏地魔的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下。(邓不利多教授说过:“母爱是古老魔法的最原始一种,也是法力最大的一种。”)作者似乎要让读者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友谊则是最重要的。从第三集开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开始变得深沉黑暗。摄魂鬼伤害人的武器竟然是挖掘人最痛苦的回忆,并夺取希望和求生的渴望;伏地魔为了让自己复生,杀死了他的朋友和教父。而作者艺高胆大的地方就是,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她塑造了“贫贱不能移”的韦斯莱一家人、魔法无边而又爱护弱小的邓不利多教授、能够温和平静地面对不幸的人狼卢平教授、“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巨人海格,这些让人感觉人间有希望的正气角色。今年7月份,这本哈利波特第六部《混血王子》在各国同步上市。我有机会先把英文版从头到尾啃了一遍。整本书的风格有很大变化,比起哪一本都要黑暗,文笔也并不轻松,紧张的气氛被几次运用“韦斯莱一家的摆针仍旧落在‘生命危险’那格”很灵巧地表现出来。而语言十分精简,用“字字珠玑”来形容绝对不过分。这一集的结局比上一集还要残酷。16岁半的孩子一再地目睹最亲的人从自己身边死掉,却什么都帮不到。压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对于伏地魔的身世还会有更多的了解,并且让读者觉得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大坏蛋其实很可怜。其实他原本并不坏,只是出生后缺乏爱而变坏。邓不利多教授对伏地魔总有一种慈悲,觉得他可怜多过可恶。他从第一集开始便引导哈利波特认识自己的“魔法”。在恐怖蔓延的时候,卫斯理孪生兄弟费雷德和乔治则开设了恶作剧店,让人不忘记幽默和欢笑。他们的发明都是创意和幽默的结晶,并且意在告诉恐慌的人们:在面对艰难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微笑。看完六本罗林的作品后,总结出她的写作特点:1.总有惊喜。2.总有大的悬念和小的令人好奇的地方,在后面谜底会被一个不漏地揭开。3.人物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即使是我们认为也许无关紧要的人,或是以后不会被提起的人,都会有一段故 事,也许是后面的重要线索或伏笔。4.有很多语言都是有目的性的。5.总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会瞬间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人拿起放不下。6.有许多巧妙幽默的语言或滑稽的场景。(例如描写弗雷德和乔治的地方,哈利、罗恩、赫敏对马尔福的台 词,还有邓不利多的话也很有趣。)7.每一件物品都像模像样,描写得很细致,比如报纸、歌词、广告、告示等等的内容。8.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总很侥幸。不管怎么说,这是部很有逻辑性,很奇幻,很经典,很精彩的作品,不火都难!

中国的成语,俗语,在和西方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的同时,表达方式有什么不同。除此以外,你也可以从哈利波特人文社翻译版的一些错误入手。每部小说都有一些翻译错误,其中主要的就是文化差异,翻译者并不明白原作写的是什么。关于这个,网上有很多挑错误的帖子。一些咒语的名称,完全是根据咒语意思翻译的,但不知在其他语种翻译版中是否会如此。

哈利波特有关的论文题目

别人写的并不是自己的看法与感受!所以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吧!我觉的《哈利波特》中最伟大的是勇气与友情!!

J.K.罗琳的行文风格和遣词习惯都比较规范,人物性格鲜活明快,情节线索清晰连贯,很少有晦涩和令人费解的地方,这使翻译工作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并使我们在翻译中更容易得到乐趣。我个人认为,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有相似的风格和魅力,那幻想中的魔法世界,那些千奇百怪的巫师法术,以及善与恶、正与邪两种势力的较量,都使我们看到武侠的影子。然而同时,《哈利·波特》又不像武侠小说那样脱离现实,它与我们,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离得很近,诸如课堂,老师,学校生活,家庭作业,同学之间的各种微妙关系……无不体现着生活中每个孩子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我想,《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这么多青少年读者的喜爱,就是因为孩子们在书中既能遨游于奇妙的魔法世界,又能时时在小主人公们身上找到自己普通生活的影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引发网友的5大猜测书评5757tutu @ 2005-08-12 16:21——《哈利波特和混血王子》1990年,二十四岁的罗琳,是个单亲妈妈,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已和女儿。她正坐在前往伦敦的误点火车上,这时“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咻地闯进了她的生命。透过车窗,她彷佛看见了一个黑发瘦弱,戴著眼镜的小巫师在对她微笑。从此以后,她总是窝在自家附近的尼可森咖啡馆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所以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十年后,“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罗琳在一夕之间,就从不为人知的贫穷单亲妈妈,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所折起阅读风潮,更被誉为“文学界的披头四狂热”。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毫无疑问的,对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作为主角,哈利波特最不平凡的是他的身世和遭遇。论聪明他比不上赫敏,论家境他比不上马尔福。而每次让瘦弱的他化险为夷的是勇气和友情。并且,又是母爱让还是婴儿的他没有死在伏地魔的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下。(邓不利多教授说过:“母爱是古老魔法的最原始一种,也是法力最大的一种。”)作者似乎要让读者明白这个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友谊则是最重要的。从第三集开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开始变得深沉黑暗。摄魂鬼伤害人的武器竟然是挖掘人最痛苦的回忆,并夺取希望和求生的渴望;伏地魔为了让自己复生,杀死了他的朋友和教父。而作者艺高胆大的地方就是,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她塑造了“贫贱不能移”的韦斯莱一家人、魔法无边而又爱护弱小的邓不利多教授、能够温和平静地面对不幸的人狼卢平教授、“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巨人海格,这些让人感觉人间有希望的正气角色。今年7月份,这本哈利波特第六部《混血王子》在各国同步上市。我有机会先把英文版从头到尾啃了一遍。整本书的风格有很大变化,比起哪一本都要黑暗,文笔也并不轻松,紧张的气氛被几次运用“韦斯莱一家的摆针仍旧落在‘生命危险’那格”很灵巧地表现出来。而语言十分精简,用“字字珠玑”来形容绝对不过分。这一集的结局比上一集还要残酷。16岁半的孩子一再地目睹最亲的人从自己身边死掉,却什么都帮不到。压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对于伏地魔的身世还会有更多的了解,并且让读者觉得这个魔法世界里的超级大坏蛋其实很可怜。其实他原本并不坏,只是出生后缺乏爱而变坏。邓不利多教授对伏地魔总有一种慈悲,觉得他可怜多过可恶。他从第一集开始便引导哈利波特认识自己的“魔法”。在恐怖蔓延的时候,卫斯理孪生兄弟费雷德和乔治则开设了恶作剧店,让人不忘记幽默和欢笑。他们的发明都是创意和幽默的结晶,并且意在告诉恐慌的人们:在面对艰难的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微笑。看完六本罗林的作品后,总结出她的写作特点:1.总有惊喜。2.总有大的悬念和小的令人好奇的地方,在后面谜底会被一个不漏地揭开。3.人物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即使是我们认为也许无关紧要的人,或是以后不会被提起的人,都会有一段故 事,也许是后面的重要线索或伏笔。4.有很多语言都是有目的性的。5.总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会瞬间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人拿起放不下。6.有许多巧妙幽默的语言或滑稽的场景。(例如描写弗雷德和乔治的地方,哈利、罗恩、赫敏对马尔福的台 词,还有邓不利多的话也很有趣。)7.每一件物品都像模像样,描写得很细致,比如报纸、歌词、广告、告示等等的内容。8.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总很侥幸。不管怎么说,这是部很有逻辑性,很奇幻,很经典,很精彩的作品,不火都难!

作为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现代性的反拨,新时代(New Age)运动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产生,几十年来迅速发展,其影响力所及,上自大都市的知识界精英,下至乡镇社区百姓,日益形成声势浩大的文化风潮。1这一运动与全球化潮流一起给后现代文学艺术的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可惜目前我国对全球化问题和文化冲突论都有相当多的关注和讨论,而对新时代运动却几乎没有什么介绍和了解,因而使我们无法看清某些重要的文艺现象所代表的西方非学院派的思想潮流,不能正确理解和评价某些轰动性的文学作品。如美国的《塞来斯廷预言》(又译《圣境预言书》)和苏格兰的《哈利。波特》。 90年代中期,《塞来斯廷预言》发行800万册;世纪之交,以巫术思维和魔法奇迹为背景的《哈里。波特》,能够在英美同时风靡影坛和书市,发行连创历史记录,达到3600万册。人文知识分子对此似乎无动于衷,评论界也是相当耐心和沉寂。似乎矜持的学者不愿对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加以评判。然而,以异教的凯尔特人的巫术传统为背景的《哈里。波特》旋风,以及由此引出的思想文化现象却绝不是局限在儿童文学的范畴里所能理解的。 梳理新时代运动的思想线索,关注其发展趋势,是我们了解西方当代文化格局及其内在矛盾的一个重要视角。国际上权威的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在《第三浪潮》之后,1990年推出《力量的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一书,结尾题为“对一个新的黑暗时代的渴望”。把新时代人所代表的20世纪晚期的全球精神复兴运动看成是以嬉皮士运动为先导的抨击世俗主义和工业文化的社会运动。他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势力,因为其性质就在于,它是继共产主义的集权主义之后,能够与西方资本主义及其民主政治体系相敌对的替代力量。为什么具有半官方身份的托夫勒对新时代运动如此担忧呢? 按照“新时代”理论,基督教的历史观把2000年当成一个重要的时间轮回周期。从基督的公元纪年以来,到20世纪的结束,刚好完成了一个时间循环。所谓“新时代”,指的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后基督教时代的来临,是一个与追求物质繁荣的资本主义现代性相背反的、叛逆基督教价值观并且对抗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也是一个让精神性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其重要标志就是非基督教文化、即东方宗教、原始宗教和民间传统的全面复兴。与此相关的还有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建构,生态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大联合等。 进入90年代,由于新时代所期待的重大转折时刻的临近,美国的新时代出版物激增,在各大报刊上发出声音,甚至成为一项市场潜力巨大的新产业。影星Shirley Maclaine公开宣称新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出现诸如“新时代精神”、“新时代健康”、“新时代政治”、“新时代词典”,甚至“新时代婴儿起名书”一类语汇。互联网上与之相关的内容更是浩如烟海。在这种氛围中,美国的一部广为流传的预言式小说,承担起新时代精神代言人角色,它就是詹姆斯·莱德菲尔德1994年推出的《塞莱斯廷预言》2。该书被视为新时代的代表作,并且使新时代的思想普及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成员之中,对该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部小说成功地结合了新的科学观和古老的启示预言传统,并且采用了既能体现异国情调又能产生叙事悬念的丛林探险故事的外在结构,因而在图书市场上大受欢迎,持续畅销不衰。莱德菲尔德在《塞莱斯廷预言》的前言部分对新时代运动做了回顾性的概观,他写到: 半个世纪以来,一种新的意识进入人类社会,这是一种只能被视为超验的、精神的新意识。如果你开始读这本书,那也许你已经觉察到某种变化,内心已经感受到这一点。 这种意识源于我们对生活发展方式的更高层次的感悟。我们注意到那些偶然事件,在特定的时刻发生,引出特定的个体,猛然间将人的生活引向一个新的重要的方向。也许,我们比以往任何时代任何人更能感知到这些神秘事件的深刻意义。 我们知道,生活其实是一种精神性的展现,这是个体的展现,它充满魅力。直到今天,任何科学、哲学或宗教都未能完全阐明这种精神性的展现。我们也知道,我们一旦明白正在发生的变化,一旦明白怎样参与这一隐秘的进程,充分重视生活中的这些神秘现象,人类社会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能够吸收传统的精华,从而创造一种人类有史以来孜孜以求的文化。当今评论界局限在儿童文学领域讨论此书,不能从深远的社会背景上思考魔法文学热背后的文化蕴涵。《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来自苏格兰首府爱丁堡,而苏格兰正是70年代以来新时代运动在英国的一个主要发源地。可以说《哈利·波特》旋风背后有更强大的文化思想风潮在起作用。从新时代运动的文化寻根性质及其对后现代艺术发展趋势的巨大牵引作用着眼,《哈利·波特》恰好同时满足了新时代理念的几个重要特征。她的轰动不只是文学艺术的成功,而且是一个标志新世纪文化冲突与文化走向的重要信号。 打开已问世的四卷本《哈利·波特》,最吸引人的奇妙世界莫过于那一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该校与近代教育传统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它不传授任何现代科学知识,专门传授法术和咒术一类前现代的秘传知识。该校全体学生用的课本《标准咒语》《魔法史》《魔法理论》,〈魔法药剂与药水〉〈怪兽及其产地〉5等,几乎没有例外都是新时代书店里的常备书和热销书。对于熟悉现代学校的美国或中国的儿童来说,似乎《哈利·波特》这样的幽暗写法带有典型的魔幻想象背景,读者难免会惊叹作者出奇的幻想编造能力。可是到过苏格兰城市爱丁堡的人都会理解,这个中世纪古城本身就以古城堡建筑为特色。作者的这种表现不是虚构的产物,而是以真实的生活实景为原型的。爱丁堡人不仅和我们一样生活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时代,同时也生活在古堡幽灵般的中世纪文化氛围之中。假如你在参观了中央城堡那中世纪的建筑群后,顺便去体验一下街边的出售古董和各种巫术道具、苏格兰氏族名称和家谱书籍的小店氛围,再到巫术博物馆看看,那么你就会充分体悟到,给《哈利·波特》全书蒙上一层神秘、幽暗乃至阴森的背景色调的,与其说是女作家罗琳,倒不如说是爱丁堡那深厚的凯尔特文化传统。 作为对抗现代性和片面发展的高科技社会的内在要求,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以来,一种文化寻根激情激荡在处于迅猛文化变迁中的人们心底,使他们在审美趣味上自觉地要求复归传统,重新通过艺术感知来寻找和确认自己的文化认同。弥漫在整个20世纪艺术中的原始主义风潮,不妨看作是这种以归根复古来抗拒激烈变迁引起的心理不适的自发反应。《哈利·波特》这部书的思想倾向,只有还原到反叛现代性的激进民间运动的脉络里,才能获得充分的理解。例如,西方基督教文化背景中的传统文学作品,总是千篇一律地丑化女巫,把巫婆刻画为邪恶形象,甚至称之为“魔鬼的情人”6。可是我们在《哈利·波特》中看到新的巫师群体形象。巫师不但不再令人厌恶,反而是引导俗人超脱于单调乏味的麻瓜世界的真正精神导师。这可以说是自文明史以来对巫师形象的重新建构。其意义,既是对基督教文明在历史上残害数以百万计的女巫罪行的彻底忏悔,也是新时代文化寻根在非基督教世界发掘传统价值的表现。 《哈利·波特》在文化寻根方面的又一层意义是凯尔特文化的复兴。我们知道,大英帝国作为现代工业革命的主要动力,全球化进程的先导力量,其古代的扩张动力始于对土地的需求。英格兰人对可耕地的需求导致对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凯尔特人领地的侵占,民族矛盾的历史根源就在于此。出自苏格兰的詹姆士6世即位英王后,反过来压迫苏格兰和爱尔兰人,理由就在于他们是“原始人”。英格兰人用武力侵占的方式来夺取他们的土地,把他们赶到少数保留地,“就象后来到美洲夺取印第安人土地一样。”7 现在为了反叛麻瓜的现代性,《哈利·波特》的主人公不得不回到前基督教时代,从“原始的”民俗宗教的巫术传统中汲取力量。还原到殖民者与“原始人”的数百年文化冲突格局中,《哈利·波特》这部魔法文学书的自觉文化认同也就很明确了。 不论是《塞莱斯廷预言》从玛雅废墟的神秘手稿寻求启示,还是《哈利·波特》为凯尔特的魔幻世界招魂复魅,这种世界文学想象的新变化从一个侧面体现着新时代运动的价值倾向

魔法小王子一书中,记录了罗琳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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