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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的相关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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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的相关论文题目

在全球化的时代,民族文学的趋势是走向世界文学。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它特有的研究对象及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征,对研究世界文学并对抑制 文化 霸权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比较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比较文学论文 范文 一:浅谈“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的文明相通性

异质性包括文明原生性、独立性,只有明确意识到这种特征的存在,东西方对华才能得以进行,东西方文学才能实现互补。作为东西方不通文化代表的老庄学说“天人合一”同希腊神话中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天合一”同样具有相通的跨文明异质性,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才能在坚持传统老庄学说中的同时还能不断接受西方文明中的合理成分。然而,虽然这两种精神具有异质性而同时他们又是各自独立的。

一、“天人合一”中的“天”与“人天合一”中的“天”

老庄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天”。“天”的概念最早出自于远古时代的神话 传说 “盘古开天地”和“女娲补天”,《千字文》开宗名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时的“天”是一个浑沌不清的大园筒,先民们把“天”看成一种绝对的力量来崇拜;到了周朝,对“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周文王作《易经》卦一:“乾。元享,利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里“天”是一个相当于河图、洛书的天园地方的宇宙,相当于“太极”阴阳两极相抱旋转的球,是一个造生万物的主体“一”。所以古人造字的时候,把“天”写作'天'就是一人头顶“一”,“一”就是“天”,“天,颠也。至高无上”;老子庄子则把它与“人”联系起来,多指是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老庄的“天”多指与人类共存的自然,按造字会意拆字讲“天”字可有二种理解:(1)“一大”就是“天”最大;(2)“一人一”就是“天人合一”之意。“人”,按文字学看它由一撇一捺组成。按《易经》的观点这一撇一捺就是一阴一阳、一男一女的相互支撑与相互抵抗,它是阴阳相斗相和的产物。按现在观点讲人是自然界中有智慧有意志的高级主体。在老子、庄子思想中“人”是相对于“天”的一个概念,还有很多新的意义,《庄子·逍遥游》提出了道家的理想人格--至人、神人、圣人,就有“人”意义的延伸。

按现代的理解则是,老庄中的“天”是至高无上的代表,人应该顺应而存在,自然万物皆是一样,要按自然规定的天命运转。

然而,与老庄不同的是,在希腊神话中,“天”并不是最至高无上的。或者也可以说是“人”与“天”有着同等的地位。希腊神话精神强调“人天合一”,强调人本主义,认为人即是神,而神即是代表天,神拥有非常高的地位,主宰着一切生灵的地位与命运。希腊神话体现了一种尚武的精神,崇尚力量,它更加侧重以自我为中心,鼓吹冒险、占有、自我满足的思想,所赞扬的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以及人天合一的本位主义。原始幻想中最有力者是希腊的天神,是创造一切支配一切的能者。希腊崇拜力量和知识的精神最初表现为崇拜最有力的天神,希腊神话是以利作为推动历史的杠杆的。天并不代表一切,也并不是天主宰人,人与天地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忍有时还能控制天。

二、关于“人”的地位

老子庄子认为,在天、地、人的相互关系上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自然,杜绝人们自以为是,和“不知常,妄作凶”的行为。反对将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人,更反对那些将政治强人与圣贤将主张、教条强加于社会与自然的主张。这是老庄“无为而治”、“ 大道自然”的“天人合一”。人应该要顺应自然而发展,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都同时要遵循天的规则。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低也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高一等,每个人都是顺应天命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是地位一样的不同个体,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

也许仅从字面意思就能看到,老庄强调的是“天人合一”,是将“天”放在首位的,天就是一切,人必须要顺应天命。而在希腊神话所体现出来的“人天合一”精神则是将“人”凸现出来的,“人“与”天“同等重要,甚至超越了”天“而存在,它是充分肯定人的价值的。

希腊神话充分肯定个人的权利、利益和个人的价值,理解人的自然性和自由性,甚至认为为了获得功名利禄,为了个人尊严,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甚至走极端的做法。古希腊神话,因为它的肯定人欲,所以就非常注意个体的独立,个体的利益,所以就非常多的宣扬个

体性。希腊神话就向一出正在上演的社会剧,活灵活现,有立体的真实感,如对宙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等行为描写的欣赏笔调;如赫拉克勒斯完成了12件大事,最后被宙斯接纳成了永在的天神,终于成就了辉煌的人生业绩。正因如此,赫拉克勒斯在西方文化中成了个人奋斗的典型。而在《奥德修记》中,更加侧重对冒险、征服和占有的赞美,充满了来自金钱、美女、奇珍异宝的诱惑,这类 故事 在希腊神话中大有文化原型的意义,如阿伽门农率众从遥远的希腊千里迢迢奔赴特洛伊,除了复仇和征服,更重要的目标则是珠宝财富和俘虏,以及能带来更大财富的东方贸易市场。借助神的形象,表达“人定胜天”的思想。

总之,在希腊神话中,回荡着一个由奋斗指向占有的主旋律,那就是对自我中心的推崇,对冒险占有的肯定,对物质利益的关注,这可能也是西方社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理念的最早根源。

这也许就是老庄学说和希腊神话各自所代表的东西方文明差异最大的一点。

三、文化相通性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东西方文明有着千差万别的差异,而她们同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就是比较文学中常说的跨文明的异质性。

首先在于对人的价值的认同上。老庄学说虽然是把“天命”看得高于一切,但他同时也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与利益。比如他们的“无为而治”。老庄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于人。希腊神话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更是对人的利益的维护。只是两者维护人的利益的程度不同而已。

其次在于对天的权利的肯定上。老庄哲学主张顺应自然变化,人不能试图去强行改变自然,而是应该在自然所赋予的权利下生活,天道自然才是一切。希腊神话中,将天的权利赋予到了神的神上,而神具有着不可亵渎的权利,其实他也只是天的权利的一种变异而已。

四、小结

无论是老庄学说中的“天人合一”还是希腊神话体现的“人天合一”的人本主义都具有着不可否认的长处与有点。我们应该在遵循天道自然的同时,充分保护个人的合理利益。在坚持老庄“无为而治”、“天人合一”的基础上,辩证地学习希腊神话中对人的价值的肯定精神。“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有着相通的跨文明的异质性,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不同而已,我们应该学会将东西方文化实现互补,辩证吸收精髓,这样才更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比较文学论文范文二:比较文学之课程 心得体会

这学期,《比较文学》这门选修课讲的主题是“性而上的寻求:《围城》与《简·爱》对读”。对于《围城》,我的了解并不多,这本书我没有通篇读过,只是读过有关于它的书介和书评,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 留学 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至于《简爱》,很幸运的是高中在旧书店徘徊时无意中看到了并买了回去,因此,《简爱》我读过,也看过一些有关于它的书评,《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这是两本不同国度的作者写的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挣扎与奋斗,徘徊与盲目,《围城》里主要围绕男主人公方鸿渐写的,写他的历程。长篇小说《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在这个单元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占了重要的分量。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在这个单元中,在个人生活上分别吃了败仗的方鸿渐和赵辛楣,从“爱情”牢笼中冲了出来,他们由假想的情敌变为真正的挚友,共同到湖南平成三闾大学谋事。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我们这里所选的第六章是这个单元之中的重场戏。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晕目眩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谣诼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这对双方来说,都不能算做令人激动的结合,加以失业造成的对于前途的焦虑,使他们婚后不断发生争吵。这种争吵在返沪途中还较为单纯,定居上海后,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在婆媳、翁婿、妯娌、亲朋、乃至主仆之间,一度曾发生了一系列龃龉和纠纷。

而《简爱》主要写的是女主人公的的心路历程,简对于女性精神追求的历程,控诉男性的压迫,塑造作为强者的女性形象,大胆坦率地描写妇女的感情生活。在19世纪的男性心目中,理想的女性是天使般的纯洁、美丽、甜蜜、是被动的、玩偶式的、无自我的尤物。然而,就在这天使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怪物:具有破坏性的、冲动的、疯狂的女性,她使男性感到恐惧,正如《简·爱》中疯女人时时威胁罗切斯特一样。男性出于对女性既渴望又恐惧的心理,才创造出天使与恶妇的形象,后者充满了女性自身的原貌,代表着一种颠覆男性统治的竞争性力量。从伯莎烧掉桑菲尔德即可看出这一力量的威力。女性主义视野中的伯莎,成了简爱的另一重自我,女性的反叛者。盖茨海德是她旅行的起点,家的丧失,寄人篱下;劳渥德学校是她受 教育 和精神成长的地方。在此,简的“狠狠地回击”与海伦·彭斯的“以德抱怨”, “我还是觉得海伦·彭斯是借着一种我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光亮来看事物的。”简的人生是一个逐渐归向上帝的历程。桑菲尔德是简的乐园,在这儿也失去了快乐,后来又回到了乐园, 简的出走到荒原,再到沼屋,再到回归,最后与罗切斯特走向他们永远的家。

比较文学形象学学论文标题可以从选题方面切入:1、分析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或文学现象,比较其相互影响的具体过程、特点、结果和意义。2、选择具有可比性的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或文学现象,分析其在文学或美学等方面的异同关系、表现,探讨有利于深化对文学的理解和认识的共同性问题。3、将某些引进的文艺理论和批评方法,结合本民族的传统理论,对某些现象、作家、作品进行阐发性研究,以期得到一些新的认识。4、选择中外文艺理论的某些接近、相似或具有可比性的概念、范畴和理论问题,进行比较,分析、概括各自的民族文化特质及共同的规律性问题。5、将文学中的某种问题,与非文学学科的理论相结合,比较和分析文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题目应当根据内容来定,关键是你先要把论文的内容定下来,这个内容是你最熟悉、掌握资料最多的。建议还是多下载些论文,先看看人家主要的研究方向,选定适合自己的,有时候随便拟一个题目,后来发现不好写,比较麻烦!主要参考文献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列示方位。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应另起页。“主要参考文献”字样位置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小二号宋体,加粗,结尾处无标点符号。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序号在方括号(即“[ X ]”)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应“悬挂缩进”两个字符。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 al”;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

你好楼主,不知道你的论文是关于哪方面的,你看下面的题目可以不

一、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方向题目:

论加缪《鼠疫》的寓言体叙述

现代性危机下的空间战争——论《乌拉尼亚》的空间叙事艺术

论《美丽新世界》的反乌托邦思想

《等待戈多》的“无意义”解读

《苔丝》中的“吉诃德”原则

二、古代文学方向题目:

浅论唐传奇《紫钗记》对小说《霍小玉传》的继承与创新

论唐宋时期张祜诗歌的接受比较

"因人而变——宋濂散文的描写对象及其技巧

三、汉语言文字学方向题目:

“拜托”一词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甲骨文“名动合一”现象研究——以祭祀类词为例

汉字字形义与词本义问题

四、世界史方向题目:

美、法的第二次女权运动

浅谈华盛顿与拿破仑的异同

16世纪葡萄牙在东南亚的香料贸易

五、现当代文学方向题目:

论新时期文学审美的三个向度

80—90年代性叙事的三个维度

现代语境下直面女性生活状态

六、中国古代史方向题目:

明初少数民族家族汉化探析

晚清瑞安孙诒让家族学术变迁

希望可以帮助你,还望采纳

与比较法学相关的论文题目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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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题目是法学 毕业 论文内容的集中概括,是论文的总纲,是传入读者脑内的第一个信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试论西周时期的刑罚思想 2. 试论子产的法律思想 3. 试论先秦法家的法思想 4. 试论孔子的德治思想 5. 试论道家“无为而治”的理论 6. 墨子“兼爱”的思想与孔子“仁者爱人”思想之比较 7. 秦朝的速亡与法家思想 8. 封建正统法思想形成的历史动因 9. 论《唐律疏议》体现的法思想 10. 论李世民的法思想 11. 论朱熹的法思想 12. 论孙中山的法思想 13. 儒家传统与中国古代情理法 14. 中国法律 文化 特点研究 15. 中国法律传统的精神特征研究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 1、柏拉图法律思想研究 2、西塞罗自然法思想研究 3、圣、奥古斯丁法律思想研究 4、托马斯、阿奎那法律思想研究 5、布丹的主权学说 6、洛克法律思想研究 7、孟德斯鸠“法的精神”学说的研究 8、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研究 9、西方自然法思想发展进程研究 10、汉密尔顿宪法思想研究 11、康德法哲学思想哲学 12、黑格尔法哲学思想研究 13、边沁功利主义法律观评析 14、梅因法律思想研究 15、比较德国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 16、孔德法律思想研究 17、埃利希“活的法律”思想研究 18、评析狄骥的连带主义法学 19、庞德社会法学研究 20、凯尔森纯粹法学研究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 1、论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2、论宪法的功能 3、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4、论宪法解释 5、论宪法的惯例 6、论违宪审查制度 7、论政党制度 8、论我国的选举制度 9、论我国的自治制度 10、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11、论公民宪法平等权利的实现 12、论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权 13、论我国公民的监督权 14、论我国公民财产权利的保障 15、论我国选举程序的完善 16、论我国选举制度及其存在问题 17、论违宪审查的模式 18、论我国公民生存权的保障 19、单一制(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比较分析 20、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猜你喜欢: 1.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3.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很容易,能班忙写一下具体的内容分析还有列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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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

《环境法基本原则与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

姜敏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 在现代社会,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目前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环境行政许可具有风险品性、科技背景、利益权衡、代际平衡、国际关联等五个特征,因此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预防、谨慎行事、合理开发利用、污染者负担、科技促进、公众参与、协同合作、国家环境资源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等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建构均有各自明确的要求,并在特定情况下使许可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关键词: 环境风险;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法基本原;制度建构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来看,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由于这一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政府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因而其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环境风险控制的“支柱性”制度。{1}

任何制度的建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自《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难以有效指导环境行政许可的立法实践。近年来发生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污染松花江案、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等典型案例,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不足,这与理论准备的不充分不无关系。本文从分析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出发,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一研讨,以期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

明晰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的特色,对于探讨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尤为重要。从环境行政管制的整体结构来看,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色:

(一)风险品性

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行为,是环境行政许可管制的对象。与一般的损害相比,环境损害具有治理难、恢复难的特征。在经济上,与采取预防措施相比,恢复与治理费用相当高昂。例如,泰晤士河的治理就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耗费巨额资金。据经济学家测算,预防污染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高达1 : 20。 {2}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消除和恢复。例如,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沙漠化均很难消除。自然景观的破坏、物种的灭绝、热带雨林和原始森林的消失均无法恢复。以上特征决定了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必然具有高度的“风险品性”,一旦决策失误,往往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种“风险品性”,客观上要求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以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宗旨。

(二)科技背景

环境行政许可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许多环境上的危害行为或产品往往是在经年累月后才被发现。例如,农药DDT在被发现对环境生态的危害之前,几乎被视为神药般膜拜。在对臭氧层探测的结果尚未发布之前,人们根本无法体会用途广泛的氟氯化碳(CFCs)竟是罪魁祸首。此外,环境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亦格外困难,时常牵涉到科学上的极限,无法立即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以作为认定责任或采行相应措施的依据。我国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便是一个在科学上都难以有定论的例子。再者,理想环境品质的设定、环境影响的评估、环境改善的认定等,亦涉及科技水准的考量,在立法政策上应作出与现行科技水准相等的做法,或作出超越现行科技水准的要求,由企业努力去跟进。由于此种高度的科技背景,使得环境行政许可更具决策风险,所作的许可决定在日后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或偏差。然而,虽然涉及科技与资讯上的未定,环境决策却不能停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决策于科技未知之中。{3}

(三)利益权衡

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往往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不用或者是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时常引发产业者的经济利益与受害人的健康权、生存权的冲突,间接触动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从业劳工的健康权与工作权以及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广度的利益纠葛。即使在环境保护的领域内,亦有不同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例如,鼓励多用纸制品以减少对塑胶容器的依赖,虽然有助于垃圾的处理以及减低化学制品制造过程中污染源的产生,但却对森林的砍伐带来压力。此外,环境行政许可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在国际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油污等问题都有待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解决。但是,在国际上,各国对这些问题的形成负有相当不同的责任,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这些问题的缓急定位也颇不相同,因而引发国际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在性质上容易引发广泛的利益冲突,因而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必须作利益衡量或轻重缓急次序的排定,而难以对某一利益作绝对式的定论。此种“利益权衡”的性质,使得环境行政许可决策的政治意味提高,进而加强民主理念的比重。{4}

(四)代际平衡

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乃是资源的使用与配置。由于现今通行的资源使用与配置方法,有许多是不可回复或者回复困难的,因而造成这一代人作决策,而由下一代人承担后果的问题。因此,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容易衍生代表性危机的发生(即下一代人由谁作代表参与许可决策)以及伦理意味浓厚等现象。针对此一特色及衍生现象,在环境行政许可程序的设计上,应当强调对下一代价值的关照,根据信托法理论设计下一代代表的参与,并强化对资源使用后果的预测与控制,适度节制现今的量化性决策。在实体上,则应从“善后”的观点,往前移至“预防”的观点,在许可决策的过程中,尽力去考虑、保障下一代人对自然资源的权益。{5}

(五)国际关联

地球生态系统(生物圈)是一个流动的物质和能量循环体,它们不以对国家或地区疆界的人为划分而分割。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人类环境利用行为所实施的法律控制,必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例如,一个国家为防治大气污染而采取高烟囱化措施,就可能使该大气污染物质随大气循环而污染其国家或地区;地处河流上游国家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可能会导致地处河流下游国家发生水污染损害;各国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等等。因此,虽然环境行政许可在法律性质上是一国内部的管制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具有国际关联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的国际化。因此,一国在设计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时,必须做好国际义务与国内规划的协调,避免自绝于国际社会的封闭制度。

二、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

根据上述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以下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具体的制度建构均有明确的要求。

(一)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一国的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应当以制止、限制、控制可能引发环境损害的活动为宗旨。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避免或减少环境损害。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预防的对象是环境损害。对这种损害的预防往往表现为对具有环境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的避免,但在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发生后的及时控制措施也属预防范畴。第二,该原则追求避免危害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在危害行为或事件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该原则要求防止危害的扩大,并将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预防原则的目标具有层次性,只有在首要目标无法实现时,才能退而求其次。第三,其具体措施应当是积极的、预防性的事前措施,而不是消极的、反应性的事后补救。{6}

预防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环境法原则。许多国际环境法律都对预防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例如,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预防原则作为欧共体环境政策的基础之一。它规定:“共同体环境政策应以高层次的保护为目标”,“应以预防原则为基础,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必须优先从污染源上矫正环境损害”。学界通常把预防原则称为环境法的“黄金规则”,因为这一原则追求无害(尽管无害是难以实现的)和降低危害。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预防理念”在环境行政许可中体现得最为突出,这是与现代环境管理的“源头控制”理念相契合的,这也是许可证制度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的一个根本原因。

预防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主要有四项:一是对于避免环境损害,如果通过许可方式比其他管制方式更为合理的话,那么,立法机关有义务及时设定许可,而不得怠于行使立法权。二是环境行政许可的设定方案必须有助于避免环境损害。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亟需完善。例如,按照现行立法,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环评审批为投资主管部门(现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才能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但是,现行立法却没有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选址阶段就进行环评,客观上造成建设项目大多是在选址确定后再作环评(因为建设单位通常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选址,获得官方的选址意见书后非特殊情况不会被撤销,而环评却是对开发建设活动的一种制约)。这种立法方案就使得环评审批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功能,同时也忽视了选址所在地居民的环境权益。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珠海拱北变电站环评审批案均系项目选址所引发的争议。{7}三是要以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为目标,完善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与附款,以保证环境行政许可发挥预防功能。四是强化许可机关的后续监管责任,当被许可人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时,许可机关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发生环境损害,当环境损害成为不可避免时,许可机关有责任防止损害的扩大,并努力将损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二)谨慎行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谨慎小心,周密计划和安排,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环境的潜在性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本国能力范围之内的,符合成本效益的合理措施以防止环境恶化。根据《里约宣言》的规定,谨慎行事原则包含三个要素:(1)威胁的严重性或不可逆转性。即存在巨大的环境风险,学界把这种风险程度称为“风险阈值”。不同法律文件对这个阈值的表述并不一致。《里约宣言》的要求是“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卑尔根可持续发展宣言》要求的是“出现严重或不可逆破坏的威胁”;《跨界水道公约》的规定是“可能导致重大的不利跨界影响”;《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是“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是“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上述法律文件使用的“严重”、“重大”、“不可逆转”看起来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但究竟何谓“严重”、“重大”、“不可逆转”,在这些法律文件中却找不到答案。因此,这一原则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如何判断危险程度的问题。(2)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即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某种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谨慎行事原则中,缺乏科学上充分证据,不构成不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理由。换句话说,即使科学上证明某种行为或事件不一定会造成环境损害,也应当采取防止措施。(3)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防止措施。在谨慎行事原则中,成本效益所对应的主体是人类整体,即拟实施的防止措施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不是看它是否对一国或一群体有利,而是看它在总体上是否对人类有利。需要指出的是,与经济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不同,环境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相对复杂。财产方面的损失和收益估算相对容易,而社会、心理、自然生态方面损失的估算却比较困难。如吉林化爆炸案所造成的松花江污染问题,它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慌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松花自然生态的损害以及污染带流入俄罗斯境内后所引发的国际问题,这些都是不好用“量”计算的。{8}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是谨慎行事原则与预防原则最主要的区别。不把科学上的确定性作为采取防止措施的必要条件,反映了人类在防止环境危害上更加积极的态度。按照预防原则,人类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要以科学证据为依据,无论是环境损害的预防还是治理,都始终把科学证据作为行动的必要根据。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行动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也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但以化学风险、生物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风险的存在给人类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人类无法掌握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也应有所作为?谨慎行事原则给人们提出的要求是,只要存在一定的证据证明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即使证据并不十分充分,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这不仅是一种理念上的更新,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9}

不遵循谨慎行事原则而导致环境恶化的典型实例便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国家以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暖缺乏科学证据为由,延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也是布什政府抛弃《京都议定书》的理由之一),结果导致全球气候日趋变暖。

谨慎行事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是:

第一,当某类活动、行为对环境存在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且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该活动、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一国应当针对这类活动、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或者将其纳入环评许可程序以控制环境风险,不得懈怠履行相关的立法义务。这是因为,行政许可首先是对某类活动、行为予以禁止,其次才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禁止,属于“一枚硬币的两面”。

第二,在许可的实施上,立法应明确规定,当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上述活动、行为不会造成环境上的危险后果时,行政主体应当通过拒绝许可、控制许可证数量或许可证附款等措施,以控制环境风险。

第三,建立许可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在传统的行政许可中,当许可机关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时,必须说明理由。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许可机关对“不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10},若法院不采纳许可机关提出的证据,可判决撤销“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而由许可机关重新审查,甚至可直接判决许可机关向相对人颁发许可证。而在适用谨慎行事原则的环境行政许可中(至于哪些环境行政许可适用谨慎行事原则,则应当由立法作明确规定),许可机关只需授引立法规定说明此类事项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11},即可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相对人承担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违法的举证责任,即相对人必须提出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其拟从事的活动不会造成危险后果,方可使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事实上,举证责任转移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在国际环境法上早就存在。如1972年《斯陆公约》规定的事先正当程序要求,只有十分肯定在陆地上没有实际可行的替代处置方法时,才能向海洋倾倒废物,当向海洋倾倒废物导致的危害无法确切加以证明时,由倾倒者证明其行为在环境上是安全的。{12}

(三)科技促进原则

叶俊荣教授认为,环境立法上的科技促进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环保标准或作其他管制性要求时,不以既有的科技水准为限,甚至要求污染者设法做到当今科技所做不到的。从静态面上看,在环境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必须随时考虑依现今的科技水准所作出的管制要求,污染者是否做得到,因此,当立法机关或主管机关“强人所难”超越现今科技水准作管制要求时,恐怕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然而,在环境领域,必须考虑促进科技发展的动态需求。叶俊荣教授举例说,美国早期进行环境立法时,国会议员明白宣示,将要求业者做他们目前所做不到的,目的是要企业把污染防治工作扛起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开发。{13}学者王文革比较了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能效标准后指出,我国能效标准属于现状标准,从发布到实施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能效限定值一般低于近期市场产品的平均能效水平,以淘汰一定比例的低效产品为原则。这种标准的制定模式对引导产品的更新换代作用不够明显。而超前性能效标准是国外所普遍采用的标准模式。超前标准中的产品能效限定目标值,通常高于目前市场平均能效水平,一般企业要达到目标值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标准从出台到实施有一个较长的准备期,一般3年一5年,以便企业对目前产品的节能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他认为,在我国加强超前标准的研究,革新能效标准的制定模式,实施超前性能效标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具有重要意义。{14}

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也应当坚持科技促进原则,具体而言:第一,在立法上设计许可标准时(许可标准往往包含了环境标准),应当有助于促进某一产业提高污染治理技术,不得在现今所普遍采行的污染治理技术之下设计许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环境立法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大多没有规定许可标准。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只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却没有对审查标准作规定。这种状况是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当然,这与大量环境法律、法规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制定的有关){15}。第二,以总量控制下的许可证为基础,建立排放权交易和节能指标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

(四)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把自然资源、能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以达到永续发展之目的。该原则体现的是人类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平衡,其理论基础是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上,合理开发利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设计许可的审查标准时,要根据自然资源、能源的可更新或不可更新的特点,对化石能源以及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同时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根据生态环境的消纳能力,依托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三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其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而由国家代为管理,因此,应当注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实施许可(即通过特许方式),确保环境资源配置给最优的使用者。

(五)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又称PPP原则,也称“污染者负责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这一原则是指取得许可证的污染者,应当承担治理环境污染并赔偿损失的责任。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内部化”。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先提出了“污染者付费”(Polluter pay principle),即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的费用。该原则一经提出,很快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很多国家将其确定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6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努力促进环境成本的内在化和经济手段的利用,考虑原则上应由污染者承担污染成本,适当尊重公众的利益且不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

对于Polluter Pays Principle,目前国内的环境法教材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比较常见的有“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支付原则”、“污染者自付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等。从表面上看,这些不同的译法并无不可,但仔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对理解Polluter Pays Principle的本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污染者付费”的理论根据是经济学上的“使用者付费”理念。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最初是基于“谁损毁他人之物须负损害赔偿之责”的法理。“付费”体现的是将环境损害的代价课加于引起环境问题的一方。环境保护实践的发展表明,当前的PPP原则要求污染者承担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包含了预防、控制、减少污染在内的综合责任,这种责任绝不仅限于“付费”。污染者有时需要将污染排除并恢复原状,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明显,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是不全面的,它不能完整反映该原则的内涵。

“污染者支付原则”虽没有明确提出“付费”,但“支付”通常都是和一定的费用联系在一起的。很少有人会说“支付”某种金钱以外的责任。“污染者支付”和“污染者付费”在内容上基本相同,二者都不能全面体现PPP原则的含义。

对“污染者自付原则”这种译法,从文义上理解,我们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污染者必须自行承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全部治理和赔偿责任。这种观点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无不妥,但在实际应用时,要求污染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这与环境损害的特征有关。环境损害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实践中能够要求污染者承担的和污染者实际承担的都不可能是其行为造成的全部或完全的责任,而只能是一种适当的或适当比例的责任。环境损害还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一些环境事故造成的大范围、长时段、高强度的损害使肇事者根本无法承担。为了使受害者得到适当的救济,在国内环境领域,有环境税、环境保险等制度,而在国际环境领域,也有专门用于特定领域环境损害的环境基金和发达国家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用于环境治理的国际援助基金。这些都说明,将PPP译为“污染者自付”也是不恰当的。

因此,PPP原则最恰当的译法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污染者负责原则”。这两种译法在含义上并无不同。“污染者负责原则”多为港台地区学者所采用,而“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大陆被较多地采用。{16}

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中,污染者负担原则主要体现为与许可证有关的环境费制度、强制保险制度以及环境治理、恢复、补救制度。例如,台湾地区《核子损害赔偿法》第25条规定:“核子设施经营者应维持足供履行核子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之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并须经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定,始得运转核子设施或运送核子物料。”{17}我国《森林法》第35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六)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监督之中,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环境管理的违法和盲目,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现实中,由于环境问题经常涉及复杂的科技背景,因而部分论者主张环境管制最适宜专家政治。然而,环境管制也经常涉及利益的冲突,需要借用民主理念寻求解决。在环境行政中,参与式民主的观念并不在于以投票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由受影响民众通过适当管道参与决策过程,借以调和利益冲突,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改善政府的决策品质。

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主体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环境权益受影响者(通常为相邻权人以及开发建设活动所在地的居民)的意见,主要是通过许可听证程序来完成。第二,公民提起与环境行政许可有关的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环境公益。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撤销诉讼,即请求法院撤销许可机关违法颁发的环境许可证;二是课予义务诉讼,即被许可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而有关主管机关又怠于执法时,公民请求法院责令主管机关积极采取执法措施。{18}第三,公民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检举、控告管道,请求上级行政机关督促下级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或改变、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适当的许可决定。上述三个方面都需要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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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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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是对专业领域的实践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和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 文章 。2022年优秀的论文题目有哪些?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一些优秀论文题目大全2022_大学生优秀的论文题目,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目录▼▼

大学生创业指导论文题目

高校学生工作论文题目

物流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毕业论文如何选题

●  比较好写的大学生创业指导论文题目:

1、高校大学生创业分类指导体系研究

2、论大学生创业实践的 教育 与指导

3、大学生需要怎样的创业指导与服务

4、环境经济学视域中的大学生创业实践指导

5、浅谈大学生创业教育视角下的就业指导课程改革

6、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指导

7、浅议创业指导工作对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8、开创现代高校就业指导新局面——大学生创业教育浅析

9、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程

10、论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指导体系的构建

11、大学生 创业项目 的指导工作相关思考

12、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指导的社会参与研究

13、对"大学生创业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思考

14、当代大学生创业动因及创业指导教育策略探讨

15、大学生创业的指导模式探讨

16、艺术类专业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新途径与新 方法 探索研究

17、从创业教育历史发展的视角分析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中的指导大学生创业

18、浅议加强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指导

19、指导印刷工程专业大学生创业训练有感

20、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导向及指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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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好写的高校学生工作论文题目

1、关于高校学生工作体现人性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人本思想与高校学生工作

3、以学生为本:高校学生工作的必然诉求

4、中英高校学生工作的比较及启示

5、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启示

6、“发展型”高校学生工作模式的探讨

7、港台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与内地高校学生工作的比较及其启示

8、论高校学生工作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偏离与统一

9、以学风建设为主线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工作

10、高校学生工作评价体系重构的目标取向

11、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有效渗透

12、高校学生工作柔性管理愿景及其实现

13、试论科学发展观对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

14、论柔性管理理论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应用

15、香港高校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16、大学生使用手机给高校学生工作带来的挑战及对策

17、论高校学生工作在学风建设中的责任与使命

18、高校学生工作:“教育、管瑾、服务”的辩证关系

19、美国高校学生工作的哲学指导思想及其影响

20、高校学生工作中的柔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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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管理 毕业 论文题目

1、集成化智能物流管理实验室建设研究

2、现代物流管理中的信息网络化及其实施对策

3、高职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研究

4、基于现代学徒制的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

5、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中职物流管理教学探讨

6、关于物流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7、连锁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与业务流程再造

8、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与探索

9、物流技术发展对物流管理的影响分析

10、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化路径探索

11、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育对接区域经济岗位问题研究

12、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3、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模式的优化

14、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物流管理分析

15、提升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设计质量对策研究

16、成品油物流管理对销售企业实力提升的分析

17、浅析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

18、现代学徒制物流管理的研究

19、板式家具生产物流管理研究

20、河南民办高校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21、研究海外冶金项目采购与物流管理

22、浅析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物流管理途径

23、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物流管理策略

2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研究

25、企业采购与物流管理关系探讨

2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探讨

27、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研究

28、基于SSM框架的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实现

29、基于SSH技术的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30、试析物联网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

31、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管理的优化对策简析

32、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33、VR技术在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34、新时代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培养探索研究

35、汽车零部件物流管理及相关技术分析

36、带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差分方程的一点 经验

37、物流管理专业转段教学衔接实践探索

38、普通高校物流管理本科教学问题对策分析

39、电子废物拆解企业物流管理探究

40、技能大赛背景下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研究

41、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42、信息化背景下的物流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43、基于GIS的武汉市物流管理系统

44、职业院校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开发与设计研究

45、基于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管理的创新分析

4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研究

47、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研究

48、物联网技术在可视化与智能化物流管理中的应用

49、翻转课堂模式在物流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50、基于物流技能大赛的创新创业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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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如何选题

1、找突破口

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进行选题,其实论文选题关键要找准突破口,通俗来讲就是找准“切入点”,我们可以先将论文主要研究的内容确定下来,然后再从中找准切入点,从而确定论文的选题。

2、研读文献

此外,还可以通过研读文献来找论文选题。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不仅能启发我们写作的思路,还能进一步丰富我们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这些文献中,找到合适的点来作为论文的选题。

3、回溯法

在进行论文选题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回溯法来选题呢。回溯法,一般要通过 逆向思维 来找矛盾的根源,从而确定论文的选题。即我们要从事物的现状、结果入手,进行逆推,从而一步一步的得到选题。

4、拟想验证法

我们还能通过拟想验证法来找论文选题。拟想验证法就是先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和观察学习,产生初步的选题拟想,然后再通过查找资料来验证,并进一步进行完善,从而确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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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与主题学 主题学研究讨论的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不同作家对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的不同处理,重点在于研究对象的外部——手段和形式。 一般的主题研究着眼于一个点(个别主题的呈现),而主题学研究着眼于一条线,甚至一个面。 以对著名文学形象堂·璜的研究为例说明两者的差别。 一般的主题研究多集中在对这个形象的性格和思想的剖析上,如有人归纳说,拜伦的长诗《堂·璜》是对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讽刺。 在比较文学的主题学研究中,首先关心的是这个传说人物的最初出处,接着是努力找出所有写过堂·璜这个人物的作家和作品,以勾勒这个文学形象的演变轨迹。 德·贝伏特(G.deBevotte)的博士论文《堂·璜的传说:自其滥觞至浪漫主义时代》(1929年)。作者首先考证出第一部塑造堂·璜形象的作品是西班牙戏剧家莫利纳1630年写的剧本《塞维利亚的诱惑者,或石客》。接着列出后来描写堂·璜的作家作品: 意大利剧作家贝尔托和奇科尼,法国的莫里哀、高乃依和意大利的哥尔多尼。到浪漫主义时代,描写堂·璜的作家更多:德国霍夫曼的音乐小说,拜伦长诗《堂·璜》,普希金的悲剧《石客》(1830年),大仲马的幻想剧《马兰的堂·璜或天使的堕落》(1837年)等。 此外还有,缪塞、戈蒂耶、萧伯纳,都写过同类题材的作品。 甚至还有音乐作品——从莫扎特的(1787年)到斯特劳斯的(1887年)等。 但是贝伏特的目的不是为我们编写一份以堂·璜为主人公的作品的书目。他的目的是把称之为“堂·璜精神”的那个人物,作一个全面的展示,让读者看到这同一个人物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作家笔下,被抹上的不同的色彩,被赋予的不同的个性。。 那里面有懦怯而又刁恶的诱惑者,以杀人去开一条路或掩护撤退的玩世不恭的浪子,有什么都不在乎的情郎,有浪漫的梦想者,有虚妄理想的寻求者,有在井中寻找金钢钻的矿夫,也有那非常精明、勇于诱惑、勇于占有、永不满足的享乐者。 这样的研究有利于我们了解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家对同一形象的处理,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不同作家的不同风格和成就,不同民族文学的各自特点,以及民族文学之间的交往和影响等等, 主题学研究主要有母题、主题、题材、情境,以及意象、套语研究等内容。 二、母题研究 主题学中的母题,通常指的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人类的基本行为、精神现象以及人类关于周围世界的概念,诸如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生离死别,时间空间,海洋山脉等。 母题与人物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指的是两种人物类型: 第一种类型。某些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已经变成了某个母题的具体化身,他们的名字成了该母题的代名词。 譬如希腊神话的自愿随父过流浪生活的安提戈涅,就成了热爱父母、自我牺牲的母题的具体化身。俄狄浦斯成了恋母母题的代表。 这样的人物类型在我国文学中也有,如大禹、愚公、精卫等,在提到他们的名字时,已经把他们的个性全部滤去,剩下了“公而忘私”、“决心和意志”、“锲而不舍”等这样一些母题。 中西不同的是: 西方的那些人物类型经常直接出现在后世欧洲各国的文学作品里,不断被当作主人公予以刻划描写,并由不同的作者赋予不同的时代精神、个人品质和面貌,从而给主题学研究提供了极好的研究素材。 中国的此类人物类型,很少作为主人公直接再现于后世的文学作品中。 第二种类型是由母题生发出来的文学形象。 如“贪婪”这一母题所生发出来的阿巴公、葛朗台,“嫉妒”的母题所生发出来的奥赛罗等。 中国文学中“智慧”母题的代表诸葛亮,“为有情人牵线搭桥”的母题代表红娘等,也属于此种类型。 母题研究就大致可分以下两个具体方面: 1、纯粹母题研究 这种研究可以局限在国别文学和民族文学的框架之内,也可以跨越国别和民族的界限,对各民族的神话传说和传统文学中的母题作清理式的研究。 我国青年学者王立(辽宁师大)的《中国古代文学十大主题》就属于这样的研究。作者对我国浩瀚的古代文学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十个最基本的“主题”。这些“主题”其实大多就是母题,如“生死”、“别离”、“相思”、“春恨”、“悲秋”等。(另有《中国文学主题学》4册,《中国古代文学复仇主题》等)。 例:“主母反告”母题研究 A、希伯来传说:约瑟被卖到埃及人家里,主母向约瑟求欢,不从,主母反告,使约瑟受罚。 B、希腊神话:雅典王忒修斯之妻费德尔向忒修斯前妻之子希波吕托斯求欢,遭拒后自缢,留遗书反告希波吕托斯行为不轨不轨,忒修斯请海神报复,跌马而死。 希波吕托斯 此类故事产生于母系社会解体,父系社会形成时期,表现出男性对女人主妇地位的亵渎和颠覆意识。 法国拉辛写有悲剧《费德尔》,主题上承袭并强化这种意识。 20世纪俄国著名女诗人茨维塔耶娃写有同名长诗《费德尔》,却对费德尔的处境表达了充分的同情,还刻意强调忒修斯的残暴和希波吕托斯的冷漠。 茨维塔耶娃保留了“主母反告”母题的原初形态,但借助费德尔乳母的视角渲染了费德尔的苦闷和无助。 茨维塔耶娃的《费德尔》是20世纪消解男权中心时代意识的一种体现。 茨维塔耶娃 2、人物母题研究 中西文学中的神话传说人物和文学作品人物多不胜数,但上升为母题象征的人物并不很多。 对这些具有母题性质、象征意义的文学或传说人物进行比较研究,是人物母题研究主要对象。 如西方的美狄亚、普罗米修斯、浮士德、阿巴公、奥赛罗,中国的诸葛亮、包公、愚公、登徒子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物属明显的母题。如美狄亚,就是一个“复仇”的母题,诸葛亮就是一个“智慧”的母题。 有些人物,其母题与主题的界线就不很清晰。 如包公,虽然可归结为“公正”之类的母题,但这一形象已经具有了明显的褒贬意味,实际已经上升到主题的高度,具有了主题人物的性质。 三、主题研究 主题研究关注的对象不是个别作品的主题呈现,而是主题的相互取舍、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具体地说,就是研究同一主题在文学史上的不断重复和演变,不同作家对同一主题的接受和处理。 我们不难发现,有不少主题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或不同民族的文学里经常出现,并且不断被不同的作家所采用。 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俄狄浦斯王所表现的“命运不可抗拒”的主题,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写过。之后写过的有:罗马作家塞内加,法国古典主义剧作家高乃依,英国诗人德莱顿,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伏尔泰。 为什么这些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前后相距遥远的作家,会对同一主题表现出如此浓厚的兴趣呢?他们笔下的俄狄浦斯是不是“如出一辙”呢?假如不是,那么有哪些差异?造成些差异的原因又是么? 这一切都给主题学提供了饶有趣味、值得钻研的课题。 主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研究主题人物 比较一下中西文学里的主题人物,人们会发现一个明显的区别: 西方文学中的主题人物所表现的主题经常是多变的,甚至截然相反。如《圣经》中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该隐在拜伦笔下却成了一个值得歌颂的英雄。类似的例子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就比较少见。 在中国文学中,人物一旦成为某个主题的代表,以后的作品往往顺着该主题人物原有的性格方向发展,增添新的情节,使他的个性显得更加丰富,较少作重新评价。 譬如包公这个人物,无论在哪一部作品里,他所反映的主题都大同小异。 2、研究作家对某些已经取得一定主题含义的植物、动物和地理题材等的再处理 有些动植物,如松竹梅(岁寒三友)、梅兰竹菊(四君子)、豺狼虎豹(四凶兽)、龙凤麒麟(祥瑞动物),以及有些地理、天象和气候现象,如高山、大海等,经过几千年来诗人的吟诵、作家的描写,已经上升为某种象征(或称意象),获得某种特定的主题含义,因而也成了主题学研究的对象 这一方面研究也归入意象研究。譬如日本学者曾对中国古典诗歌中杜鹃花和杜鹃鸟这两个动植物主题进行了相当深刻的考察。 唐代诗人成彦雄诗“杜鹃花与鸟,怨艳两何赊,疑是口中血,滴成枝上花”。 杨万里《杜鹃花》:泣露啼红作么生?开时偏值杜鹃声。杜鹃口血能多少,恐是征人滴泪成。 四、题材研究 题材研究主要考察一种题材在不同文化语境中的流传演变,或者类似的题材在不同文化语境中表现形态的异同。 题材研究中应用最多的是神话题材研究。 事实充分证明,不同地区的神话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如“大洪水”题材,在世界各重要神话体系中都有关于“大洪水”的描述。A、中国,鲧与大禹治水。天帝怒发大水,鲧盗息壤被杀死,腹中生大禹,禹受舜命用疏导的办法治水13年,禹妻变石头,石裂生启(建夏朝) 鲧与大禹治水 B、希伯来,耶和华惩罚世人之恶发大水淹没大地,预告挪亚造方舟得救。 诺亚方舟 C、希腊,宙斯为惩罚普罗米修斯盗火种给人类发大洪水,普罗米修斯之子与其兄弟之女朝身后扔石头再造人类。 普罗米修斯 在这些神话题材中,隐含着一个共同的母题,即生命的诞生与延续。 三种神话在处理同一题材过程中价值取向存在重大差异: 在中国神话中,鲧禹父子与神处于一种绝对对立状态,充满忧患与悲壮。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受惩罚只象征性的在身上栓了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头,而丢石头变人增添了故事的游戏色彩。 在希伯来神话中,上帝并非想彻底毁灭人类,故事的整体风格是伦理与理智。 民间故事题材也是主题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民间文学可以说是一切文学的母体,在民间文学中保存着文学的基本结构。此类研究如季羡林《柳宗元<黔之驴>取材来源考》等。 五、情境研究 情境就是人物在某个特定时刻的相互关系。” 每个特定情境都为读者展示出人物间的某种关系,同时又交织着作家以及作品中人物的观点和感情,牵制甚至左右人物的行动,从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情节。 譬如,某一时段处境中男主人公爱上了女主人公,但是女主人公却爱上了另一男子。在这个情境里,三个人物两条线索(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情和女主人公对另一男子的爱情)构成了一组隐伏着剧烈冲突的关系。 再譬如,男女主人公相亲相爱,海誓山盟,但是家长(或一方,或双方)却阻挠他们的结合。这个情境同样提示了一组充满矛盾的人际关系。 从某种意义而言,文学作品中的情境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典型的人生境遇,在这种境遇之中潜伏着一种特定的、令人紧张的情势。 这种情势随着作品情节的发展而增强,直到作品的最后才得到解除——或是悲剧性的,或是喜剧性的。 情境与母题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每一个特定的情境必然蕴含着一个母题。 譬如,“两个女人之间的一个男人”昭示了爱的选择的母题,“女儿与父亲仇敌的儿子相爱”,这个情境昭示爱情与责任的冲突这样的母题。 因此,维斯坦因说“母题出自情境” 。 基本情境和母题一样,其数目相当有限,甚至比母题的数目还要少。法国学者乔治·波尔蒂写过一本题为《三十六种戏剧情境》的书,认为戏剧的所有情境已经尽在其中了。 基本情境按多种方式组合,数目是无限的 主题学要研究的是有限的基本情境怎样从一个国家(民族)传入另一个国家(民族),从一个作家的笔下传到另一个作家的笔下,然后不断标新立异,成为无数具有鲜明时代色彩、民族特征和个人风格的作品的过程。 情境研究通常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对文学中常见的特定情境,以及不同作家对基本情境的不同处理的研究 诸如爱情与职责、道德、伦理等的冲突,三角恋,人鬼情,等等。这些基本情境在许许多多的爱情小说里都能见到。 从主题学的角度研究这些作品中表现的各种各样的情境处理,可以让我们了解作家匠心独运之处。 正如梵·第根所言,“这一类的比较研究往往会异常清楚地阐明了各位不同的诗人之天才和艺术。” 2、对情境母题的研究 这种研究旨在挖掘传统文学中含有母题的情境,并进行梳理,如三角恋;丈夫外出(征战、从商等)久无讯息,妻子改嫁后却突然归来;不相识的父子之战等。 中国古典戏剧中的“落难公子中状元,私订终身后花园”也是一个典型的戏剧情境,历代戏剧家围绕着这一个特定情境,演变出许多剧本,久演不衰,其中的奥妙,很值得探究。 六、意象与套语研究 1、意象研究 意象就是人们在以审美理想观照事物时意识中所呈现的形象,亦即“意中之象”(贯注了主观情思的事物)。 意象存在着多个层次,主要有文化意象和个人意象。 文化意象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如中国的龙、凤、鹤,体现权威、喜庆、长寿,在西方则不然 个人意象。每个作家在创作中都会有个人独特的意象,并往往形成个人意象系统,象光谱一样出现在作品中(水的意象)。 水的德行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入侵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却无坚不摧。——沈从文《一个传奇的本事》

这位朋友,你的问题其实应该是多年前北大比较文学研究所考研的试题,你是要考研吗?如果是,那我提醒你一句,别再在这样的题目上浪费时间,因为现在比较文学考研根本不会出这样的题,原因何在?首先中国国内就没有人作主题学,而形象学,是当初北大比较所的孟华教授引入的一门学科,孟华是留法博士,她当初做的博士论文题目大概就是伏尔泰眼中的中国形象,而形象学也是从她法国的导师那带来的学问,孟华教授现在已经退休,她的弟子,留在学术界的本就很少,在北大更是一个没有,即使这些留下的,是否在意“形象学”也很难说,而要考研,你首先就是要主义现在还留在你所要考的学校比较文学专业的老师在做哪些学问。总的来说,现在国内比较文学,乐黛云教授传下来的东西(见北大编的《比较文学原理》)还有很多人认,孟华教授的,早就人走茶凉了。你在网上能看到的形象学定义一般会提到法国的巴柔,其实巴柔只是个四流学者而已,在当下西方学术与中国学术交流通畅的背景下,巴柔当真只能算作不入流了。而“卢梭的中国幻像”只是孟华教授大弟子李华川的博士论文题目。“社会集体想象”什么的其实只是巴柔根据保罗利科的理论发展出来的东西,其实了解解释学的人都知道,他对利科的理解有问题。你问的问题我当然能回答,不过我懒得做,因为于你我都没用。在此,只把主题学和形象学定义给你写一下吧。如果考试,这些东西其实你真的背个定义就行了。主题学研究文学作品中内容的某些基本内容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文学中的表达方式,和不同国家的作家对这些问题的态度与看法。它既可以对某种题材、人物、母题或主题在不同民族文学中的流传演变作历史的追寻,也可以对不同文化背景的文学中类似的题材、情节、人物、母题、主题作平行研究。主题是通过母题、人物表达出来的基本观念,是作品的主旨和中心思想。主题包括母题。母题:人类过去不断重复,今后还会继续重复的精神现象。主题与母题有区别,但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混用。一、形象学的定位 形象学是比较文学里比较新兴的学科。“形象学首先就令文学史家们生疑。异国形象属于对一种文化或一个社会的想象,它在各方面都超出了文学本来意义上的范畴,而成为人类学或史学的研究对象。”这令得形象学既不讨好于文学纯粹学主义者,也不讨好于民族主义者。但即使形象学面对的是如此多学科交汇的复杂局面,它依旧还是成为了人们研究时所不可避免的话题,跨学科性不仅是形象学研究的困难之处,也成为了形象学研究的特点之一。 文学作品中的形象研究之所以能够存在,在于“社会与文学”的联系,“文学至少是社会的表现,因为通过文学,可以破译出一个社会在他者那里产生的幻像。”这是比较文学中形象学之所以能够存在的理论源泉。文学记录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最坦诚的情感,而这些情感又大多受外界影响刺激,所以大部分维护形象学的学者们不愿意人们仅仅将形象学理解成单纯的“社会学”和“民族心理学”,就连文学中有关异国的描述也仅仅是作为形象学考察的一个方面。而挖掘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他者“形象”和这种形象如何被制造出来,又是如何生存的,又能够揭示出文学最“根本”的问题。 二、“形象”的问题 形象学研究的重心是文学作品中的异国“形象”问题,异国相对于主体而言应该属于他者范畴,即不同于主体的排他性质。形象是对一种文化或者社会的想像,它有时候反映在作品中是一种社会集体想象物的复制品,同时也可以是充满文学性的“乌托邦”,可归根到底它都可以纳入社会集体想象物的范畴,这里的社会集体想象物同时具备相同性和相异性。而“形象”不仅可以介入社会的精神生活层面,也可以是对社会总体面貌的概述。 形象学之所以能区别单纯的社会研究学在于形象学中“形象”的文学性,即幻象性,“它将文学形象主要视为一个幻影、一种意识形态、一个乌托邦的迹象。”对于研究者来说,更有意思的便是研究这类“形象”的幻想性,“研究的是行行色色的形象如何构成了某一历史时期对异国的特定描述。” 形象不仅仅是接受者对“他者”表现出的一种喜怒好恶,还是一种“象征性”的语言。这种语言具有注视“他者”时所有的反思性,还有“注视主体”所不同于客体的一面。在文学上表现出来便是理想性,也有着莫哈所说的“乌托邦”性质,而这“乌托邦”性质是最忌确定性的。“形象”身上同时具备同一性和相异性。书写形象的过程,其实不是一个编程的过程,而是企图将一种文化或者更加复杂难言的东西抽象成具体文字的过程,也就是符号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必然会失却许多复杂丰富性,套语作为“形象”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形成过程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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