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的论文篇三:《论早期美国总统与美国教育》 摘要:美国教育的发展令世人瞩目,美国教育的发展与美国民主进程有着很大的关系,也与历史上历届总统的努力分不开。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早期美国总统对美国教育和民主建设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养成公民民主意识;初建联邦教育体系;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民主的政策建设。 关键词:美国教育;民主建设;总统 作者简介:赵玉闪(1963-),女,河北衡水人,华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北京102206)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移民国家。因此,美国的教育史既无东方古国的神秘与悠远,亦无西欧远溯至古希腊、罗马教育的漫长与深邃。没有欧洲教育的移植,就不会有美国早期教育的萌芽;但同样毋庸质疑的是,如果仅仅是欧洲教育的移植而无美国教育的创新,也不会有今日之美国教育。“从英国于1607年在北美洲开始殖民,至今仅三百余年,一片莽莽荒原竟然成为世界教育超级大国,被众多学者称为人类教育史上的奇迹”。[1]这一奇迹的实现与美国早期总统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无论试图借鉴美国教育的外国学者,抑或美国自己的学者回首“美国教育以三百余年走过了欧洲国家千百年走过的道路”[2],都不能忽略美国教育初建与发展过程中多届总统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和贡献。 美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建设民主国家的重任决定了美国总统围绕民主这个政治主题来创建和发展美国教育。在这个主题之下,早期美国总统对美国教育建设基本上侧重于三个方面:养成公民民主意识;初建联邦教育体系;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民主的政策建设。 一、教育是民主的工具 美国建国初期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而培养公民意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前提。因此,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任期1789~1797年)、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任期1801~1809年)等共和国的缔造者都一致认为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工具,是建立民主国家的基础和关键。开国总统华盛顿也是热心教育的总统。他曾倡议建立国立大学,为国储才,并立遗嘱捐赠资产促其实现。华盛顿的理想是:“在这所大学之中,使来自全国各地青年得受艺术、科学和文学的陶冶,在他们青年时代就建立起彼此间的感情,养成了他们的习惯,使他们团结一致,使全国各地青年结为一体,从而逐步地理解到全国各地互相敌视和矛盾是没有理由的。”[3]他和随后的几任总统都有意在首都创立一所兼有学术和政治意义的学府。尽管因种种原因华盛顿的理想未得实现,但他于1790年在国会咨文中诚恳地告诫说“在任何国家,知识都是增进人民福利的最可靠的基础”。[4]他在1796年卸任总统职务的告别演说中讲道:“请把传播知识的机关培植起来,并把这项任务当做极为重要的任务。因为政府既依靠群众意见来施政,群众就必须受到启发而免于愚昧。”[4]他殷切希望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把提高学校水平、传播知识作为首要问题来抓,目的依然是要通过教育发扬民主。 杰佛逊同样是教育事业的呼吁者和争取者。1779年,他建议弗吉尼亚议会将威廉-玛丽学院改为州立大学,但未被通过。他在致友人的信中说:“比一切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人民都受到教育。因为我相信最安全的保障人类自由的方法是使人民都有善良的思想。”[4]杰佛逊同样认为建立公办学校体系旨在为民主发展教育。他写到:“我们相信,防止暴政的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尽可能启发全体民众的头脑。”[5]他又说:“在一个文明的世界里,企求一个国家,一方面是无知的,一方面是自由的,事实上是办不到的。”[6]詹姆斯・麦迪逊总统(James Madison,任期1809~1817年)也非常重视发展教育。他指出:“真正成为自己统治者的人民,必须以知识赋予的力量来武装自己。”[6]詹姆斯・麦迪逊在国会咨文中反复重申教育为民主服务的主题。 很多知名人士也强烈意识到教育对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物理学家和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本杰明・软什于1787年给费城的公民写了一封信(该信发表在《独立的盖兹蒂尔》杂志上),强烈要求穷人孩子免费入学,他担心未受教育的公民会损害新建立的民主。他认为:“无知、堕落的民族不会长久,也不会幸福。”[5]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同僚们的认可。由此看来,教育首先作为民主的工具或手段,引起总统们对教育格外重视。 从19世纪直到20世纪早期,美国总统对教育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通过教育培养公民意识。不过,从林肯(Abraham Lincoln,任期1861~1865年)签署旨在支持农业的《毛雷尔法案》直到20世纪早期,伍德罗・威尔逊总统(Woodrow Wilson,任期1913~1921年)才开始意识到在一个工业化国家里教育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联邦教育体系及其管理机构的政策变化 1.教育地方分权体制的确立 建立美国教育体系是早期美国总统一个从未间断的重要任务,他们对于移植过来的欧洲教育的美国化表现出高度的清醒,主张要有分辨地吸取别国之长,把美国的教育和欧洲封建教育划清界限。美国教育领导分权制的确立实际上就是在早期美国总统教育政策的两难摇摆中形成的、极具美国特色的教育管理体制。建国初期,曾有人主张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利,采行中央集权制;也曾有人主张防止中央的权利集中,采行分权制。在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体制上,有人主张建立统一的国家教育制度,把地方设的学校、县设的文实学校、州立的学院以及国家的大学完全归纳于一套内容广泛的组织之中。其上设置教育部负责统辖,教育部又在各州设置代表,负责各州的教育领导事宜,从而使相同的学校都有同样的课程、教科书和要求达到的水准。他们认为,这样便能保证教育事业的成功,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改良。这将使幅员辽阔的国家的公民养成联邦统治下的爱国主义精神。也有人主张分权制。他们认为中央垄断政权过多,一旦成为暴政,是可怕的。中央统得过甚,便会失去因地制宜的灵活性。这些争议使得美国于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中不曾提及教育问题。数年之后,才于1791年的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中,在第10条内规定:凡宪法不曾赋予联邦而又未曾限制划归各州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人民的权利。教育恰恰是既未赋予联邦又未限制由州举办的事业,从此便属于各州的职权。教育领导管理的分权制从此便正式确立。这种富于适应性和灵活性的体制为以后美国教育自由而健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联邦教育管理机构的设立 美国南北战争后,从小学到大学,各级教育发达;从北部到南部,各州教育发达。学校众多,学生众多,教授众多,教室众多,设备众多,经费众多;与此同时,出现了众多的矛盾和问题。州和州之间、各州和联邦之间都需谋取协调配合。联邦在教育领导方面虽不能集权,却不得不与日俱进地加紧过问教育和处理教育事宜。联邦教育及设立联邦政府领导管理教育事务的机构就摆到了美国早期总统们的议事日程上。 在美国建国之初,这种急切需要就被人们意识到了。开国元勋华盛顿呼吁建立国立大学于首都,它既是培育人才的学府,又承担全国教育建设和指导的责任。历经了将近百年之久,1866年美国各州和各城市教育厅局长协会举行会议时,俄亥俄州教育厅长怀特曾提议建立联邦教育局。同时,当时该州国会议员加菲尔德在国会提出在中央设教育署,任务是负责收集各州和各地区教育发展的统计资料,交流全国教育组织领导、学制和教学方面的情报。1867年3月2日,该议案以极少量的多数票通过,随即于联邦设立教育署,由总统任命署长,署长仅系总统佐理人员,不属于内阁成员,每年由署长向国会提交教育报告。但是,由于反对派顾虑教育走向集权,教育署成立的次年既缩减署中职员人数,又大大削减署中的经费开支。1870年,独立设置的联邦教育署改称为教育局,隶属于联邦内政部。1939年,联邦政府调整机构,教育局又脱离内政部,改为联邦安全部所属,在美国教育协会等呼吁下又改为联邦教育局。直到二战之前,无论是教育署,还是教育局都不曾对全国教育发挥较大的领导和管理作用。 然而,教育署和教育局的职责从整体来看仍是逐步扩充的,规模是逐步扩大的。1867年初成立时,署中仅有人员5人,到二战前已经增至500余人,管理的项目日趋增多,逐渐成为拥有多种职权的中央教育领导机构了。1953年,联邦政府成立卫生、教育、福利部,教育局随而改为该部的教育总署。1976年国会参议院才通过设置联邦教育部的议案,俾能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大计,并对于全国处于分散状态的教育工作进行协调。同年10月,成立联邦教育部的法案终于由卡特总统(James Carter,任期1977~1981年)签署,联邦教育部乃得成立。 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任期1929~1933年)是在联邦教育机构变迁过程中值得一提的一位总统。他试图把教育署提高到内阁的地位,达到部级。他所提出的第一批议案之一是任命一个国家教育顾问委员会,由50位教育家组成,考虑国家的教育政策。1929年,在对国会的首次咨文中,胡佛陈述道:“鉴于 对联 邦政府应该实行的教育政策存在很大的分歧,我任命了一个由重要的教育协会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来调查并提供推荐。”[7]胡佛还说,重新组建教育服务部门是必要的。胡佛的国家教育顾问委员会签署了一个引起争议的报告。此报告要求中央政府加强而不是放松对教育的控制。由于在美国历史上出现了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许多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致使胡佛无瑕顾及他感兴趣的教育问题。 三、关于受教育权利与教育民主 在创建美国教育的进程中,从制度上逐步实现并保证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应该说是美国教育史上极为精彩的一幕,当然也是极为漫长的一幕。总统们很早就从许多方面来思考逐步实施平等的教育。杰佛逊是这方面最积极的倡导者,并领导与推动了多项教育改革。为实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和推动教育民主,由于在任前后为教育事业所做的努力和贡献,他被誉为“教育总统”。应该说,个人经历使这位总统对教育有着浓厚的兴趣和坚定执着的建设意识。杰佛逊集学者、建筑学家、语言学家和考古学家于一身。他用“如饥似渴”来描述自己的求知欲。他是这样来概述自己的教育哲学的:“良好的教育会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开阔人们的思维,为议会指明方向,为工业提供指导,并能增强国力,繁荣社会,幸福百姓。”[8]因此,教育应是普及的、民主的。 在关于受教育的权利方面,杰佛逊建议女孩也有上学的权利。他力主消除教育上的性别歧视,使男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他重视教育的意识和建设教育的举措是超前的。他在弗吉尼亚州的学校规划在当时也是激进的。杰佛逊广泛普及科学的计划被当代学者称为美国公共教育史上最富有创新观念的建议。 杰佛逊对于教育民主进程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建立公立的、免费的、面向大众的学校,并通过选拔机制来保证学生均等地进一步深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杰佛逊曾建议在弗吉尼亚州建立100所前三年免费的学校,然后设立十所文法学校。在文法学校里,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伙食费,但是那些优秀的、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可得到一定数额的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名额是有限的(按杰佛逊的说法应为20名),以便发现最有前途的天才学生,进入威廉-玛丽学院深造。由于种种原因,杰佛逊的计划在弗吉尼亚州没有成为现实,但公立学校的概念却保留了下来。 消除种族歧视同样是美国教育民主进程中的里程碑。作为总统,倡导黑人教育应该是林肯最富建设性的突出贡献。《独立宣言》宣称,人生来是平等的,但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如华盛顿和杰佛逊都是大 种植 园主和大奴隶主。华盛顿主张维系奴隶制,而杰佛逊虽然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抨击奴隶制,但也是废奴的缓进派,后因南方种植园主和北方奴隶商的反对而改变态度。在《独立宣言》中根本未涉及蹂躏民权最甚的蓄奴制。以后在联邦宪法中竟然允许20年内不限制买卖黑人。19世纪20年代兴起的废奴运动历数奴隶制的罪恶,呼吁解放黑人。南北战争时期,林肯总统于1862年6月19日颁布了法律,在美国实行禁止奴隶制。继而,与同年7月22日宣布了《解放黑奴宣言》,规定从1863年 元旦 起凡参加叛乱的南方各州种植园主的黑人奴隶获得解放。与此同时,政府还建议北方在战后进行这项改革。1865年国会批准了《宣言》的内容,成为联邦宪法的第13条修正案。1866年又批准了联邦宪法修正案,规定:“凡在美利坚共和国出生或划归美利坚共和国而受其管理之人,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及其所居之州的公民。”[9]这样美国黑人的公民地位就确定了,随而各州宪法确认了黑人受教育的权利。黑人受教育权利在法律上得到肯定乃是历史上新的一页。然而,时至今日,美国黑人仍然在为获得真正的平等权利而奋斗。 1862年林肯签署的《毛雷尔法案》在美国教育史上是一个转折点,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此以后,美国教育和经济就结下了不解之缘。《毛雷尔法案》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一人,便由联邦政府拨给土地三万英亩,可用其收入作为开办工、农学院的基金。这种学院一般修业四年,培养发展所需专业人才。由于它适合当时生产发展的需要,很快培养出大批人才,同时也做出了一定的学术贡献。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就是这时建立起来的理工科高校。《毛雷尔法案》公布前美国州立大学不多,法案公布后州立大学迅速增加,对美国工农业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种倾向,便是在欧洲世俗大学重视学术水平的影响下,美国也努力发展专重学术研究的大学。 从根本上说,《毛雷尔法案》也是平等主义的延伸,它向下等阶层的学生打开了大学之门。此外,《毛雷尔法案》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赠地大学的建立是同传统的局限于学术研究观念的分离。美国服务性大学的发展使象牙塔中开放的花朵能在农业市场中结出累累硕果。 “进步教育家”威尔逊总统是美国教育民主化进程中又一位重要的总统,他把教育民主化的进程推进到师生民主关系的建设与民主生活的保障上。他提出了两项重要改革,使他博得了“进步教育家”的美誉。第一项改革是实行导师制。威尔逊认为,单靠课堂教育和考试来训练学生是不够的,主张增加学生与导师的接触机会,建立密切的师生关系。这一改革使普林斯顿大学成为许多大学的楷模。第二项改革是关于改组大学学生整个生活的计划。威尔逊设想根据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模式,把全校分成若干“生活区”,以使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加强交往,主要想消除富豪子弟与普通学生在思想上和生活上的界限,以利于他的导师制的贯彻。这也反映了他的民主思想。威尔逊坚信19世纪关于教育为民主服务的信仰。1918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高峰期,威尔逊反复向全国的教师陈述这一观点。他提醒教师们说,爱国教育始终是美国学校教育的责任。他恳请他们对政府的基本原则能够深深地理解。对威尔逊来说,美国是民主之火的保持者,既然这个国家必须主要依赖于教师来教育国家的新一代,因此,他告诫全国的教师说:“在你们的教育下,孩子们应该理解严峻的责任和至上的荣幸,这些都属于美国,美国是世界民主规则的主要的解释者。我们相信,只有这些民主规则是唯一的力量,它能够消灭世界上的所有的不平等,并给人类带来和平和幸福。”[10] 四、结语 综上所述,美国总统对教育的科学决策是促进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美国教育的水平与早期美国总统民主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美国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而培养公民意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前提。因此,自华盛顿开始,美国总统就注意培养公民意识。最初总统对教育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通过教育培养公民意识。但到20世纪早期,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开始意识到在一个工业化国家里教育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之后相应的教育体制逐渐发展。而今美国成为世界上教育发达的国家。 参考文献: [1]滕大春.美国教育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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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由于各方面的不同,因此在 教育 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1:《浅析中西方教育的差异》 摘 要:当代世界激烈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需要依靠教育,教育的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了进一步适应当今世界的要求,我国教育也应吸取西方教育的精华,从而完善自身。 关键词:教育 理念差异 中西方 目前,在校大学生对于学校的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能力需求之间的关联性存在质疑。无论是中国教育还是西方教育都有所长有所短,通过对比,找到对方的精华部分进行学习与改革,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明智之举。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探析。 一、中西方课堂 教学 方法 的差异 在中国,课堂属于老师,老师在讲台上涛涛不绝的讲课,学生认真的听讲、记笔记,对课本的答案和教师的答案深信不疑,是一种倾向性的灌输式教育。学生和老师之间缺乏紧密沟通,造成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牢而不固。“中国衡量教育成功的标准是将有问题的学生教育得没问题,‘全都懂了’,所以中国的学生年龄越大,年级越高,问题越少; 西方教育的标准是将没问题的学生教育得有问题,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连老师都回答不了了,那算是非常得成功,所以西方的学生年级越高,越富有创意,越会突发奇想。”除了课堂气氛和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一样外,中美两国老师的教学方法也有很大差别。中国老师更多的是教授学生知识。我们对于老师的评定也是:“传道”,“授业”,“解惑”,和“学高为师”等等这样的字眼。可见在中国教育中,知识本身的重要性。但是美国老师希望教给学生的如何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而非知识本身。基于不同的目的,教学的方法也截然不同。中国的课堂,老师以教授知识为主,学生需要更多的是对知识的记忆和应用。然而,在美国课堂上,老师是引导学生思考和表达的,是以学生或学习者为主导的课堂。老师并不是课堂上讲话最多的人,老师只是提供话题和引导讨论的人。学生是课堂上发言和参与讨论的主体。[1] 西方教育大都是基于人文思想展开的,从小开始培养人的实践和分析能力,鼓励思想的自由,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教师的作用,主要是指引者,往往像朋友一般和学生一起去探讨问题,对于学生的疑问,经常一指图书馆,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资料,自己做出判断,尽可能的不去影响学生的自主思考。它最大可能的保护了人类创造力的根源――思想的自由和自主。如何让学生在课堂上感觉开心,使学生能够积极投入学习,这在西方是老师常常思考的问题。同时教师鼓励学生在课堂积极发言,学以致用。教学方式的不同导致了老师或者学校对于学生评价的不同。中国老师看重的是一个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美国老师看重的是一个学生是否具有不同于他人的观点。[2] 二、中西方教育理念的差异 中国目前的境况是:人们狂热地追求学历,把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孩子从一进学校就被鼓励要刻苦学习,导致竞争激烈,负担加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西方注重的是人性的“自由、平等、发展”的理念,他们的基础教育不会强迫孩子去做他们不喜欢的事。的确,我们所应该做的是尊重孩子的天性,让他们在自由成长的过程中学会如何去思考问题,如何去更好的学会创造。在中国,为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方式是教师们追寻的目标。而在美国,问题本身并不重要,一个问题往往被反复讨论,并寻找出不同意见来进行比较。所有这些不同,究其根本在于中美两国教育理念的不同。在中国教育理念中,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的目的是要让学生掌握知识。而美国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思维。去问任何一个美国教育者,他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批评性思维。麻省国际学院的院长,布兰达芬博士,一个从事教育工作36年有余,曾担任过高中老师,校长,大学校长的教育家,在多次与笔者的交流中讲到:美国教育从学生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到大学 毕业 ,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3] 三、中西方教育观念及思维模式的差异 东方教育的目的以增加知识为主,视知识比创造力重要。在中国,老师们认为创造力是―种缓慢的过程,它依赖于坚固的基础知识。而西方教育的目的是寻求高层认知能力的学习,老师帮助学生自主学习,提问,批判性的思考,建构、挑战知识。西方的教育重视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生活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思考问题的习惯和方法,从而为进入社会作准备。而我国的教育重视 文化 基础课,学生学到的数学和其他 自然科学知识 比大多数国外学生多,而且中国学校的管理相对严格,要求学生在上课的时候精神集中,这种教育理念在继承优良传统、掌握知识、规范行为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综合上述,我认为中西方教育各有特色,各有短长,我们应该站在自我超越的立场上,反观中国传统教育的不足之处,学习和借鉴西方教育的精华,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深入进行教育改革,以更好地适应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培养出更多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魏少敏;现代学习理论及中西方教育差异[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06期 [2]周慧;中西教育观之比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02期 [3]李朝春;教育观念创新与创造性课堂教学[D];华中师范大学 ; 2000年 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2:《中西方传统 家庭教育 差异及其借鉴意义》 【摘 要】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人社会化的第一个阵地。家庭教育在家庭文化传承,在个人甚至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也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关键词】 传统文化 ;家庭教育;异同 前言: 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人社会化的第一个阵地。家庭教育在家庭文化传承,在个人甚至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也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一、中国传统家庭教育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是维系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天下之本在于家,家齐则民安。中国自古以来,无论是豪门官僚还是庶民百姓,都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为了处理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家庭的和平稳定,需要特别重视家教,可以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传统家庭教育在形成中国人的个性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传统家庭教育之真谛,在于用传统美德、民族精神教育其子弟,诸如自立自强、勤奋好学、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国家、尽职尽责、重义轻利、不畏强暴、热爱和平、同情弱小、诚实忠厚、克己节俭、待人以礼、注重节操等,都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古人积累的这些优良而成功的家教思想和方法,有几点尤其可为今天的家教提供有益的借鉴: 1、传统家教注重德才兼备。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子做人,其次才是教子做事。在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尊德性而道学问”,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在教学中培养道德,在道德训练中学习经典,品德教育,教子女如何做人,是传统家教最突出的特点。传统家庭教育把对家庭成员的道德教化作为其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兄友弟恭与贤妻良母的观念至为深入,把道德实践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领域。 2、引导教育子女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考虑。诸葛亮告诫他的外甥、儿子要立志,要“淡泊明志”,“志当存高远”。嵇康在《家戒》中说“人无志,非人也”。司马光指出了为子孙积攒钱财的害处,他认为如果为子孙积财,使子孙只知有利、不知有义,那么积财只会招来子孙游手好闲、不知上进。这种鼓励子孙自立、自强,劝说父母不要为子女积攒钱财的家庭教育传统,在有识之士中间,颇为流行。 3、传统家庭教育强调慈爱与威严并重。韩非对此有一个 总结 ,他说:“慈母有败子”,这个“慈”当然不是一般的慈爱,而是一种溺爱,溺爱会毁掉子女。颜之推总结了家庭教育的 经验 ,认为亲子之间应该有严肃的一面,也应该有慈爱的一面,两者皆不可少。他说:“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4、身教重于言教,教在不言之中。特别强调父、兄在遵守道德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同时尽到教育子女、训导子女的责任。曾子杀猪的 故事 ,所讲的就是曾子以履行自己的诺言为榜样,教育儿子要诚实守信,不得妄语。在中华家庭教育的历史上,此类重视身教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西方家庭教育 1、让孩子学会独立。大部分西方家长认为孩子具有自我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孩子自己动手并从中获得各种知识,学习各种技能,甚至得到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孩子能做到的,就让他自己做,这是对孩子的尊重。许多国家的家长都很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例如在美国,孩子从幼儿阶段就在不断认识劳动的价值。孩子要自己动手 修理 、装配摩托车,分担家里的割草、粉刷房屋、送报扫落叶铲雪等活计。 2、给孩子自由。西方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因此对孩子是否成名成家的观念相对比较淡薄,他们并不煞费苦心地设计孩子的未来,而是注重孩子的自由发展,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具备独立生存能力的人。而孩子一旦能够找到自己的人生轨迹,成功也是自然而然的。反观很多中国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为使孩子学习好,在生活上照顾的无微不至,学习之外的事情孩子可以什么都不做。这样孩子得不到锻炼,从学校走出来就缺乏最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尽管我们的家长都希望孩子成才、幸福,而这样的家庭教育既不可能令孩子成才,也难以让孩子得到幸福。其实孩子是树,阳光、水和空气就是他所需要的全部,给孩子自由,让他自由生长,就是对孩子最大的爱。 3、鼓励孩子创新和探索。西方家长对孩子所做的种种探索行为往往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鼓励孩子在生活中提出不同的见解,并对其中的疑问进行积极的探索。即使家长认为孩子的某一行为并不具有积极的效果,他们也不会过多地干涉,而是让孩子在自己进行的探索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例如美国孩子拆了家里的闹钟,若能装回,多数家长会称赞孩子,若是装不回,许多家长会与孩子一道把闹钟装上,甚至鼓励孩子再拆、重装一次。但是遇到同样的情况,中国家长很可能对孩子的探索活动用“胡闹”“乱来”“不可能”等类似的话否定掉,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扼杀孩子的创造力。 此外,亲近自然,重视慈善事业,相信每个人都可以“Make a difference”等等西方的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当然,中西方家庭教育理念中有很多共同之处,如:都对孩子倾注了全身心的爱,都重视孩子日常生活行为习惯的培养,都能够与孩子经常沟通等等。总之,家庭教育要注意与孩子之间的平等,要尊重、信任、宽容、鼓励孩子,要重视感情交流并且为孩子树立榜样,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教育方法要随孩子的年龄的增大而不断改变。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这里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集体(托幼园所、学校)教育,三者相互关联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这项教育工程离开哪一项都不可能,但在这项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 儿童 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家庭教育本身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 【参考文献】 [1] Charlotte, Mason, 2004. The Home Education Handbook of Charlotte Mason [M]. Beijing: Development Press of China. [2]Haim, Ginott, 2002. Parent-Child Conversations [M].Beijing:Jinghua Press. [3]Karl,Welter, Welter's Educational Law[M].Beijing:Jinghua Press. [4]Tin, Jennifer, 2005. Lock John's Family Education [M].Beijing:Xinhua Publishing House. [5]董小川.儒家文化与美国____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齐欣,赵田丰.中国教育调查[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7]杨冰.细节成就孩子一生[M].北京: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 [8]曾仕强.家庭教育[M].北京: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6. [9]赵忠心.中国家教之道[M].南宁:广西科技出版社,1991. 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3:《浅谈中西方学校教育观念的差异》 【摘要】教育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地域差异以及文化差异造就了教育的不同形式。中西方学校教育制度的差异培养出具有不同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人。从发展创新能力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学生容易偏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以及因害怕出错而习惯于固守规范。适应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我们应该如何扬弃?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要解决此问题,则需要我们深入探讨、挖掘中西方文化在教育观念上的具体表现,追究其存在差异的根源。 【关键词】中西方教育;教育观念;哲学根源 社会的竞争,知识和智能的较量已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更多的是意志、心理状态和做人的比拼。中西方教育存在诸多的差异,产生这些差异的根源在于教育目的的差异。而教育目的的差异又是源于中西方传统哲学思想和教育理念的不同。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一、中西方学校教育观念的差异 由于中西方文化传统和文化传承方式的不同,因此中西方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上也着有很大的差异: (一)教育宗旨的差异 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与政治紧密相连的,所谓“文以载道”、“ 文章 者,经国之大业也”是其最好的解释。中国古代的教育即是通过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官吏既而来为政治服务的。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西方教育则与中国大相径庭,它们的教育自成体系,与政治的关系比较松散,其培养人才的宗旨在于掌握、使用科技技能。 (二)教育体制的差异 传统的中国教育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应试教育,强调“分数”,考试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所培养的学生缺乏 想象力 ,缺乏主见和创造,这是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西方的教育体制则是倾向于能力教育。其特点是重视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以及思考问题的习惯和方法,从而为进入一个重视创造性思想的社会做好准备。 (三)教育理念上的差异 首先是知识观差异。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比较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重视伦理、讲究道德、遵循共同准则是中国教育的特点。而西方文化教育则强调个人价值、尊重学生个性,更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能力。其次是教学方法的差异。中国的教育注重对知识的传授,在教学方法上重视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死记硬背。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探究的能力。而西方在教学方法上则关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立思考、独立探究和动手能力,注重学生独立意识和创造性的培养。第三是师生关系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师生关系方面,历来是注重“尊师敬长”,教师的权威地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深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学生只是听命、服从于老师。而西方教育则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平等,如果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主导”地位,那么学生则占“主体”地位,在这里教师没有绝对的权威,只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管理者,学生的主体性受到尊重。 (四)教育内容上的差异 傅斯年认为,由于中国与西方的社会结构(性质)不同,所以形成了中、西方教育内容上的不同。中国是一个政治型的国家,其教育内容首先是为政权、为政治服务的。这就形成了中国的教育重视人文学科而轻视科学技术的传统。而欧美等西方国家以工商立国,加之它们的实用主义哲学和抽象思辨的民族 思维方式 ,它们的教育内容也就以科学技术和实用技能为主。 二、通过以上中西方差异的分析引发出的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建议 通过比较、分析中西方教育观念存在的差异,对我国当前的教育改革可以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首先是对西方教育思想加以“扬长弃短” 中西方教育思想渊源上有相同的地方,也存在明显的差异。19世纪末我国自开始学习西方教育制度以来,已经反反复复对西方的不同国家、不同教育思想进行学习和借鉴,以用来解决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引进和学习国外教育经验时,常有“水土不服”的现象发生。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国家移植过来后或许会变得面目全非、以致效果甚微或无效,究其原因在于中西方两种文明的教育思想在根源上即存在差异。因此,这在学习西方的教育理论时给了我们启示,我们在移植时必须要考虑它在中国这块土壤基础上的生长环境,我们既不能被中国国情束缚思维,也不能比葫芦画瓢、盲目引进西方教育思想,而是要在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教育背景的基础上对西方的教育理论加以“扬长弃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正是我们以史为鉴的目的。 其次是中西方两种教育观念的优化结合 纵观中西方教育观念的种种差异,我们应该更清醒的认识一下我国的传统教育,与西方国家的教育相比,我们的教育确实存在着诸多不如意的地方。反之而言西方教育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们的教育也同样存在许多弊端。而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也不难看出两者的反差是何等的巨大,现在我国独生子女所占比例已经相当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生子女将在儿童中占绝大多数。独生子女的长处是情感及教育占优势、智能与体格发育较好、知识面广等;同样也有任性、自私、孤僻、高傲、不合群、依赖性强、独立生活能力差等短处。而做家长的也往往对他们存在着过分注意、过分顾虑、过高期望、过于关怀等心理的和行为的特点。鉴于独生子女及其家长的这些特点,我觉得更有必要借鉴以上西方教育的积极方面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加以取舍,找出一条适合我国实际、具有时代特征、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最优教育方案,这样中国的未来才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P112-115 [2]傅斯年:傅斯年全集[M].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P6 [3]吴林富:中国教育管理论[M].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P6、225 猜你喜欢: 1. 论中西方的教育论文 2. 中西教育差异论文 3. 中美教育差异浅析论文 4. 中西教育差异论文 5. 中西教育比较论文
美国堪称世界上 教育 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它的教育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美国教育的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美国堪称世界上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它不仅普及了中小学教育,而且拥有世界第一流的科学技术人才,经济实力在当前首屈一指。这一切不能不归功于其教育领域的不断变革,正所谓“变,不一定会导向成功,然而不变,一定不会成功”。本文试图对近半个世纪的美国教育改革作一概述,并对其进行粗略的分析。
关键词:教育;教育改革;美国
纵观美国教育的改革,不难看出,其实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改革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8年),而激烈的教育改革始于1957年“卫星冲击波”导致《国防教育法》(1958年)的颁布,持续到60年代中期,改革最引人注目的又集中在基础教育这一领域,此后1965年《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改革的视角才不断地扩展开来,一直持续到现在。
截止到上世纪80年代末,由瞿葆奎先生主编的《美国教育改革》这本书将美国教育改革划分为3个主要阶段:1918~1945,主要解决的是一些中等教育问题,其间以“八年研究”最为醒目;1946~1957,致力于机会均等、课程、 儿童 及师范学院等一些问题;1958~1987,对公立教育、进步教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出激烈的 辩论 [1]。
因此,我们可以将1958年《国防教育法》的颁布作为分界线,将近一个世纪的美国教育改革一分为二:之前是总体趋向缓和的教育改革,之后是激烈而又不乏激进的教育改革。本文以后者为论述对象。
一、二战后美国教育改革的历程
(一)拉开帷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需要培养各方面的人才,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教育改革的进程。此外,当时美国出现了各种思想、流派,特别是“进步教育”思想、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2],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为改革奠定了 文化 基础。而真正的导火线是1957年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引起了美国朝野上下的极大震动,教育改革的呼声更为高涨。
1958年9月2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亲自批准了《国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拨出大笔经费用于改善美国中小学数学和科学领域的教学,以改善日益下降的公立学校教学质量。其主要内容有:加强普通学校的自然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的教学;坚持职业技术教育;强调“天才教育”;增拨大量教育经费作为对各级学校的财政援助等等[3]。《国防教育法》拉开了二战后美国教育改革的帷幕,是美国教育立法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里程碑,也影响了以后美国教育发展的方向。
(二)改革在继续。进入60年代以后,美国的教育改革继续进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小学的课程改革;二是继续解决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三是发展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此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主要是心理学家布鲁纳领导的课程改革;与之匹配的一系列法案主要有1965年的《中小学教育法》、1966年与1967年的《中小学教育法》(修正案)、1963年的《高等教育设施法》、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以及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
《国防教育法》颁布以后,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因为教材过深、要求过高而导致了“学生难学,教师难教”的现象。因此截止到70年代中期,美国中小学生的素质不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反而出现了低于“卫星冲击波”之前的水平,加之美国在与日本、联邦德国的竞争中连连失手,其一极化的地位逐渐呈现多极化趋势。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政界、企业界和教育界强烈要求“回归基础”(Back to Basics),于是1976年美国开展了一场“回归基础运动”。主要是对中小学校出现的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方面的问题进行改革;内容主要是围绕“生计教育”和基础教育;旨在消除进步主义教育造成的学生知识水平下降,忽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倾向,主要强调读、写、算等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实行严格的纪律,开展学习上的竞争,采用标准化测验,实行能力分组,增加家庭作业,加强爱国主义与道德品德教育[4]。不可否认,这次运动为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教育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新一轮改革。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美国教育改革大刀阔斧的开始。美国向来是擅长以危机促进改革的国家[5]。美国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于1983年4月发布的教育 报告 书——《国家处在危险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是推动美国新一轮教育改革的名篇之作,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个报告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教育在国民经济、社会生活和培养国民素质的作用与美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高低甚至是国家的兴衰存亡联系在一起。报告书开头即指出美国社会的教育根基现在正在为日益强大的“平庸”浪潮所侵蚀,教育质量不断下降,已经到了对国家形成安全威胁的地步[6];主要内容是加强中学五门“新基础课”的教学,中学必须开设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计算机课程;提高教育标准和要求;改进教师的专业训练标准、地位和待遇;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改革的领导和实施。此报告的公布,在美国教育史上又一次揭开了教育改革的序幕,大大超过了1958年教育改革的声势和规模。
到1985年,由美国促进科学协会联合美国科学院、联邦教育部等12个机构共同启动了“2061计划”,经过将近四年的调查,最终用哈雷彗星下一次与地球相遇的时间为代号完成了该报告,命名为《普及科学——2061计划》。报告称:“普及科学知识包括科学、数学和技术,已经成为教育的中心目标”,“美国没有任何事情比进行科学、数学和技术教育改革更为迫切”,最终“帮助美国变成一个普及了科学知识的国家”;报告认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是要使人们能够达到自我实现合过负责任的生活”,然而科学文化应成为教育的中心目标,因为科学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传授科学、数学和技术知识可以增进学生的理解,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使他们变成富有同情心的人,使他们能够独立考虑怎样面对人生[7]。这一工程代表着美国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的趋势,对于深化美国基础教育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向以“教育总统”自居的老布什又推行了2000年教育优先法,其主要内容是:提高学术水平,奖励学生努力学习,鼓励教师热心工作;兴办新型学校促进学校体系更新;关注困难儿童教育;坚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等。
(四)教育改革的新高潮。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教育改革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迹象,一系列的法案多是直接由总统亲自提出和签发的,并且在教育领域投入的经费也是大大超过了以前,开创了一股教育改革的高潮。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教育改革,既是对80年代教育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也是对20世纪最后十年面向21世纪的战略思考和总体规划。
1991年4月18日,美国前总统布什正式签发了《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他提出了六项宏伟的教育目标:到2000年,①所有儿童具有入学读书的准备;②高中 毕业 生至少达到90%;③学生在英语、数学、科学、历史、地理方面具有国际竞争能力;④学生在科学领域领先于世界各国;⑤每个成年人都具有文化知识和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竞争能力;⑥每所学校都成为没有暴力和毒品的良好场所[8]。为实现上述目标,布什还提出应该采取四项策略与之匹配:①为今日的学生创立更好和更负责任的学校;②为明日的学校创立新一代美国学校;③把美国变为一个全民皆学之邦;④使社区成为可以进行学习的场所。由此可见,美国2000年的教育战略已不仅仅是面对普通教育,同时也是成人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点可以说是一个突破。
1993年1月,克林顿就任美国总统。出于政党的不同和政治竞争的需要,克林顿虽然对布什时期的许多条文作出了修改,但在教育上基本是采取了延承的态度。次年3月,国会通过了《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并使其成为正式法律。该法首先将布什的六项全国教育目标增至八项,增加了教师培训和家长参与两项新目标以及八项目标的检测数据指数;其次,还增加了外语、艺术两门核心课程及其他内容。该法得到了广泛的支持。随后,联邦政府还颁布了《改进美国学校法》、《学校与就业机会法》等一系列法律,并且都得到了国会预算的支持。
1997年2月4日,克林顿在国情咨文中全面地阐述了教育问题,并指出:美国要在下一个世纪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就必须建立世界一流的教育制度,培养一流的人才;把教育作为他第二任期里的头等大事来抓,并提出了美国未来发展教育的三大目标及实施纲领[9]。同年,克林顿总统又提出了《1997重建美国学校伙伴关系法》,计划用四年的时间拨款54亿美元来协助州和地方整修旧学校和兴建新学校。同年,美国教育部还提出了一个《21世纪社区学习中心计划》,要求延长公立学校时间,让儿童、社区民众在课后、周末和假期拥有一个安全无毒害的去处,在其中学习、成长。
1998年,美国教育部提出《小班化计划》,计划在十年内拨款208亿美元,增加10万教师,从而把小学一至三年级的班级学生数降低至每班18人。其中一项重要 措施 就是采用“校中校”(Schools Within a Achool)的方式,将一所大规模的高中分成小规模学校,由师生自己选择一所“校中校”,学生大部分课一起上,但各个校在人事、财务、教学计划等方面是分开自治的[10]。
2000年5月,克林顿总统在其“学校改革之旅”中宣布了《学校为社区中心:规划与设计公民抉择指南》,提出教学适应学习者需要、学校成为社区中心、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有效利用所有资源、在变革中赋予学校弹性等教育改革思路,尝试着让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教育改革。
2001年1月,美国总统小布什提出了《不让一个儿童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简称(NCLB)的教育改革计划。“这项改革计划称之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原因在于它确定了这样一个目标:每个孩子应该接受好的教育,也就是说,不允许任何一个孩子在学业上掉队,每个孩子必须会学习。”[11]该法案要求所有学校都必须在12年内使阅读与数学达标的学生达到100%,各州必须在四年内使所有教师都合格,同时强调要缩小富人和穷人、少数族裔与白人学生的学业差距;该法案还强调州和地方要致力于绩效责任的落实,奖励成绩优秀的学校,惩罚绩效太低而又改善不力的学校。
这个法案自出台至今已有五年多的时间,国内有关这方面的 文章 和资料也不少见,到底进展如何?相信能得出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
二、改革过程中呈现出的特点
了解一下美国教育改革的历程,我们会发现一些矛盾的现象。比如,一方面是政府的责任在不断地加强,影响在不断地增大;另一方面是一些别的因素(主要指市场)不断渗入并发挥作用;一方面是对教育质量的不断强调,另一方面是对教育公平的不断追求;一方面是政府的自上而下,另一方面又是平民百姓的全体动员,等等。说到底,这些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反映出美国教育领域乃至世界整个教育领域内的问题。
我们不妨简单分析一下美国近半个世纪教育改革的特征:
(一)速度快,步伐大。从1958年《国防教育法》的颁布,到2001年的《不让一个儿童掉队》,不到50年时间,美国教育先后经历了四次大的变革。且从本文的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改革的步伐一次比一次大,受重视程度也一次高过一次。也正是这些,才使美国教育更好地适应了21世纪和信息社会的需要,使美国教育不断前进、领先世界。
(二)前进中不乏浮躁。不可否认,这半个世纪的教育改革对美国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好多问题特别是中小学领域内的问题在这50年中得到有效地解决。但可能是基于各方面的需要,“浮躁”之风在美国也是愈演愈烈,其实不仅仅是在美国,“浮躁”可能是整个教育领域内的通病。
比如,《国防教育法》的颁布确实适应了当时大背景的需要,但里面定的好多目标都偏高,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迟迟没有得到好的效果,以至于后来很多法规的颁布都是在不断地对它修正;再者,著名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中老布什定的六项宏伟的教育目标过于笼统与死板;还有,80年代在美国几乎随处可见的“危险论”,但当时的情景远不是1983年报告书中渲染得那样,“我们的国家处于危险。我国一度在商业、工业、科学和技术上的创造发明无异议地处于领先地位,现正在被世界各国的竞争者赶上”[12],“危险”一次的涵义早已被大大地泛化了。
(三)成绩不断肯定,问题不断出现。《国家处在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1983年4月发表)这一报告发表至今已有20多个年头,美国各界也在对这20多年的教育改革的成败得失不断地评价。2003年4月26日,美国教育部组织了一次座谈会,正是以该报告诞生20周年给美国带来的影响为主题来展开分析,可以说评价和结论是多样的,支持与批评共存。其实从这50年来出台的一系列 政策法规 可以看出,正是由于问题的不断出现,才有相应的法规不断地出台。
(四)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整个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新思潮——终身教育(法国、朗格朗)[13]。美国也受到这一思潮的影响。1963年颁布《职业教育法》;1975年将原来的“全国职业教育中心”改称“全国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加强了理论上的指导与研究;从1962年到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四次加强职业教育法案,颇有影响的《生计教育法》便是在这一时期提出的,强调要重视学生职业准备能力的培养。
自70年代以后颁布的有关成人教育、终身教育文件可以参见文后附录。
三、小结
综观美国这半个世纪的教育改革,不难看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即优质教育)一直是贯穿始终的一条重要指导思想。进入90年代以来,这一思想仍表现得十分明确和突出,但自80年代以来还有另外一条基本思想愈加明显——民主主义,表现在教育领域就是促进教育机会均等。
最后,需要说明两点:①美国教育的立法实际上还是一种经费资助法。因为美国教育的决定权主要是在州和地方,假若有的学校因某种原因拒绝该法,那么这一立法的完全实施还是很难的;②目标与现实之间总会有差距,教育改革更是如此。教育改革是一项困难的、需要长期努力的任务,任何教育问题都不是一次两次的法案的提出就能解决的,教育问题依然是决策领域的前沿和中心问题。
当然,任何一项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美国政府的好多教育改革都是通过自愿参加的改革计划来实施的,教育界及民众在其中的渗透力越来越大,像特许学校、高成就中学、磁性学校、“校中校”等一系列新思路的出现,都是政府、教育界和社会各方最终达成平衡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只有把自己置身于整个社会环境下,取得社会的支持和合作才有可能成功。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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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校环境教育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学校环境教育是保障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华盛顿特区的学校环境教育形式为学校推进环保和促进学生健康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美国 华盛顿 学校 环境教育
美国一直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环境健康作为健康教育的出发点,学校环境教育是保证学生和教师具有高质量的教育和学习生活的重要力量。
一、学校环境教育的背景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调查研究证实,学校环境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和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计划的成败之间有着重要的影响。美国是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各种教育计划,保证学校环境教育顺利发展。
华盛顿特区在2010年通过了健康学校法(HSA),旨在改善学生的健康。法案对学校环境教育做了专门论述。包括学校花园计划、健康环境素养培养计划(ELP)和绿色宣传等。
二、学校环境教育
华盛顿学校环境教育以绿色校园作为理念,通过全方位实践式教育实现学校良性发展。环境教育鼓励校内外人员广泛参与,重视社区和学校的相互支持。
1.学校花园项目
该项目由华盛顿教育监管办公室(OSSE)设立,联合社区组织、特区环境部等为特区学校创建绿色花园。OSSE为学校提供园艺学课程,由专家进行指导和培训,为计划提供技术和财政上的支持。
花园项目包括学校申请注册花园、申请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发展。学校首先申请注册,填报花园项目的相关信息,建立一个项目沟通和支持 渠道 。特区教育监管办公室提供园艺指南、学校花园模型、系统设计以及项目管理的技术支持。
花园项目还开展花园教师培训,为有兴趣的老师提供为期一年的花园课程学习。同时每月举行一次学校花园主题的会议,以解决学校花园建设相关问题。 目前华盛顿特区已拥有93所学校花园。
2.环境素养培养计划(ELP)
该计划于2012年7月正式出台,是华盛顿政府为本区域社会和学校创设健康环境的体现。使学生获得解决健康和环境问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成为健康环境的管理者。
计划是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一个系统的环境课程。围绕健康环境知识、态度和相关技能,培养学生能对环境保护做出明智选择,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开展户外实践体验;,能分析周边环境信息,并找出问题的关键;,采取行动保护环境。课程以大自然为素材,采用“自然教育”、“自然学习”或“户外教育”的 方法 ,让学生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意识和情感。
该计划(ELP)要达到的目标是:
(1)K-12环境素养知识课程。每个学生每学年至少参与一个户外环境教育活动。会访问和下载环境资源相关资料并完成作业。具备整合和创建环境策略的素养。
(2)增加教师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为教师提供环境教育辅助服务,举办环境教育研讨会和开展培训。进行社区环境服务实践,促进教育者和社区居民之间对话。
(3)把环境素养培养融入中学课程。增加高中生的环境科学课程,把学生参与社区环境服务作为学生毕业的一项指标要求。
(4)建立学生环境素养评估体系。收集学生环境素养知识成绩信息。创建各类活动用以评估学生环境素养。将学生的环境素养纳入到学生的综合评估系统。
(5)学校配置一定的环境设施,用于支持学生户外环境体验学习。鼓励和帮助学校申请美国绿丝带学校认证项目。
(6)协调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协同实施计划。统筹特区相关组织和机构,划分各自在计划实施中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协同完成环境素养培养计划。
3.绿色宣传
华盛顿环境部对学生、教师和居民开展不同形式的环境宣传。帮助人们正确处理个人行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采取负责任的行动,防止环境受到破坏。
面向学生的绿色宣传有:①水产资源教育,使学生了解野生水生动物资源,掌握如何保护和利用水产资源;②能源教育,使学校参观特区环境部相关的能源项目,理解和学习如何节约能源;③实践体验学习,学生通过户外活动,探索周边地区自然环境,并参与社区环境服务项目。
针对教育工作者的宣传,有环境教育研讨会和培训。教师们相互交流 经验 ,学习如何更好的指导学生处理复杂的环境问题。寻求更好的方法整合自己的环境教学实践。特区规定教师必须在课余时间参加相关的环境教育研讨会,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三、学校环境教育的意义
学校环境教育能推动构建绿色学校,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推动学校教学体制和运营等各方面的绿色发展,节省经费。培养学生环保意识,为参与绿色经济的建设做好准备。
华盛顿学校环境教育为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能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健康的学校环境有利于节约能源与学校运营成本。培养学生批判思维和创新技能,减少损害环境的不良行为,使学校朝着可持续的健康校园环境发展。
从更高的层面来讲,学校环境教育有利于节省和储备宝贵的自然资源,加强地区和国家能源安全,有利于地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翠华、王金雪等译,学校健康教育指南[M].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第58页.
[2]
[3]
[4]崔凤,藏辉燕,美国环境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9(02).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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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君主立宪制;法律文献是:《权利法案》美国:总统共和制;法律文献是:1787年宪法法国:民主共和制;法律文献是:1875年宪法德国: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法律文献是:1871年宪法
立宪君主制。或称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在实行此种制度的国家中,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在这种政体下:国王(女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2.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3.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2)美国:总统制共和制 美国代议制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执掌,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选举产生的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海陆空三军(3)法国:议会制共和制 1789年大革命后,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进行了长期反复斗争,直到1875年才确立了议会制共和国制度。总统执掌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世袭的君主;集立法、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 (4)德国:二元制君主立宪制1871年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下议院虽是立法机构,但所有法案都须经皇帝和联邦议会的批准
自己不会啊,带你找了一篇。论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可持续发展角度的透视内容提要:“公共’原则有着特殊的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内涵。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过程、公平目标及其模型等方面还存在若干违背“公共”原则的现实缺陷。必须使“公共”原则在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上得到反映,主体上得到遵循,公平目标的“立体”性上得到体现,内容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相应的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美国公共政策学者斯图亚持·尼古认为,公共政策分析就是根据政策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备选的公共政策中确定何种政策将最有效地实现一套既定目标的过程。这一分析过程,是政府“政策主张的先决条件”,亦即政府决策、主张及其实施的前提,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性质。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发展;是指既实现人类经济发展的目标,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并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地发展。笔者认为,尽管不是每个具体而微的政策问题都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但至少从宏观而言,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才能使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公共”原则的内涵我国台湾学者张世贤、陈恒均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或解决公共问题或公共目标”的。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也认为,公共政策就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可见,“公共”指向的目的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分析只有遵循“公共”原则,才能真正体现这一本质属性。这里所谓“公共”原则,一是指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原则。公共利益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各利益主体间的此得彼失,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甚至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在借助政策手段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谋取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私人领域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自己谋取私利。“公共”原则要求,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为纲领性的政策问题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引导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自己在公共领域内以其秩序化的活动增进公共利益,并“中立”地使之为现实和未来的各社会主体所平等分享。二是指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代际目标的实现为原则。从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公共”原则要求,通过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得以把政府的行为目标,规范、约束在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求,又确保未来人可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取向上。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政府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公共性、公平性,而不是偏执于当代的自私性、狭隘性。“发展才是硬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当代和未来连续、不间断的发展,即持续发展,才能真正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这种代内和代际的持续发展,是当代人和未来人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因此,从另一角度也同样可以说,以代际目标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分析,同样是在公共利益实现意义上的“公共”原则的体现。三是指政策问题范围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整个发展系统全面、协调的发展为原则。根据前面的结论,持续发展问题也应该是当代政府纲领性的政策问题。持续发展是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威胁着持续发展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剧增、生态破坏等严峻问题,正是由于当代政府违背“公共”原则,默许甚至鼓励人们对公共资源“各取所需”式的无节制开采与利用,才造成了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之间,尤其是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调,使符合持续发展需要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呈现出间隙性,甚至短缺或中断。因此,从政策问题认定的范围来看,“公共”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就所有制约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当代人到未来人的各种有关发展问题的有序而系统的解决,既尊重人类的利益,又尊重自然界的利益;既尊重当代人的利益,又着重作为利益主体目前尚还缺位的未来人的利益。还需提及,如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并’原则,实际上已内在地与持续发展问题联系在一起了。可持续发展既是一种持续发展的状态,又是当代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一种价值取向。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之间,是内在相连的。可持续发展理应成为人们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共”原则的基本角度。二、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从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角度看,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在若干环节上的局限,使公共政策难以真正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实现代际发展目标,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偏离甚至违背了“公共”原则。(一)公共政策分析理念对“公共”原则的偏离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个人利益先于公共利益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政府的决策理念,以致于发展为约瑟夫·雷茨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认为纵使公民的所作所为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不赞成或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国家也不得干预。美国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甚至专门论证了“不可能定理”,认为社会一般不可能形成某种一致的选择,或对事物进行一致的优劣排序;即使这里的所谓“一致”仅理解为“多数决定”,也是不太可能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共利益,至少,不存在一种能够明确定义,在现实中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公共利益。这种否定公共利益的存在,片面强调国家中立,而不得干预所谓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利益的决策理念,无法使公共政策分析体现“公共”原则,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当然也影响着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不少学者认为,“公共物品生产的资源配置问题不能通过经济市场来解决,而要通过政治市场来解决”。因此,当代政府的政策分析过程,多是凭借政治市场进行博奕的过程。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尽管政治市场在起点上具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性,但在终点上受“少数服从多数”的主导,表现出了“多数”强制“少数”的不平等。并且,“国家在过去被看作是大公无私的,现在则被当成参与政治活动者进行交易的市场”。因此,作为有“经济人”特征的选民与政治家,其政治市场上的价值取向,不能不受组织良好或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的影响,使政府常常不得不制定有违“公共”原则的政策,把公共资源的利用导向对公共利益的破坏,或者反过来,借公共利益之名,据公共资源为非“公共”之用。另一方面,受认知能力的局限,当代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按政治市场的要求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公共要求相一致的偏好。这就使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难以获得有效的沟通,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共识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其结果是,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政出多门,难以协调发展系统内部诸因素间的矛盾,误导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社会主体对公共资源的无序利用,最终使发展失去其可利用的资源而被迫中断,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是指“政策执行之后,政策的标的团体,所分配到的社会资源,所享受到的效益,所负担的成本等公平分配的程度”。公平应该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是政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提高自己的合法性及其政策权威的重要目标。它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判断。从伦理上讲,公平是指未来各代人与当代人分享资源与环境利益的平等权利。然而,当代人的认知局限及其难免的功利主义倾向,使他们难以克服代内公平的目标偏好,很难理性、自觉地从未来人的角度,要求公共政策分析能着眼于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并使之成为其政策诉求的主要取向,谋求从当代指向未来的持续发展。不仅如此,当代政府还面对着解决有关代内公平的公共问题的现实压力。斯图亚持·尼古认为,“从政治上讲,增加效益也许要比降低成本容易些”,效益的增长意味着政府及其政策“运作得更有效或会得到更高的评价”,“而降低成本或削减项目预算”,“也许会激起人们的反对”,因为这意味着在一定效率的条件下,人们可能获得的效益将下降。因此,当代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在“使穷人的境况好起来,而不使富人的境况坏下去”的前提下,其“公共政策只有当它们提高最小人群组的福利时,才应该被采纳执行”。可见,人们要求公共政策实现的代内公平目标,不是靠清教徒式的节俭,而是靠成本投入、靠自然资源利用量的不断增加,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平均效益,并扩大其在穷人当中的得益面与得益程度的。显然,严峻的问题是:公共政策分析的这种公平目标,存在着严重的结构缺陷。它忽视了代际公平而偏于代内公平;并且,在代内公平的现实压力下,难以对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要求进行有效限制,将断送未来人发展的条件,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间隙性。从人类历史的动态过程来看,与其说当代公共政策分析由于公平目标的结构缺陷,不如说由于严重违背了“公共”原则,才使政府的职能范围超出了其广义的公共领域,使人类(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更多地满足了当代人(或政府)的眼前私利,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公共政策分析模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国内外学者都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模型概括为多种决策模型。其中一些决策模型的固有局限,决定了相应公共政策偏离“公共”原则的倾向。国内也有相关著作对这些决策模型的局限性提出了批评。最典型的,一是团体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作为政治过程产物的公共政策是利益团体间斗争的产物,并反映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随着各利益团体力量和影响的消长,公共政策将变得有利于其影响增加的那些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就清楚地表明:该决策模型下产生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尽管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无论哪一个利益团体,在法理上,还是能力上,都无法取代政府的主导地位,公共政策不一定就反映影响力最大的利益团体的政策要求,但是,这种模型无视公共利益要求的倾向,无疑将是对政府及其政策背离“公共”原则的某种认可。二是精英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掌握统治权的精英人物决定,并由行政官员和行政机关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精英阶层的偏好、利益和价值选择。很明显,虽然该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议制民主下各国决策实际可能的情形,然而,与团体决策模型相比,该模型更多地强调了居社会少数的精英阶层的利益,更是直接地背离了公共政策的“公共”原则,漠视了公众的公共利益。总之,这些局限,将不同程度地带来了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弱化了政府的政策手段对人与公共资源间关系的协调能力,难以实现对公共资源掠夺性利用的控制,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条件。三、公共政策分析应如何体现“公共”原则公共政策从本质上是导向未来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公共政策分析中体现“公共”原则,就是使公共政策能既立足当代,又面向未来;既面向人类自己,又兼顾资源、生态、环境,维护人(包括当代人和未来人)与自然共有的公共利益。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真正在自然限度内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并使其利益得到持续实现与尊重,进而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可靠保障。(一)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必须反映“公共”原则人类的活动在自然界面前不是绝对自由的。为了保护更多的公共利益,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必须彻底抛弃视人类为自然界的中心的陈!日理念,形成以保护自然并协调其与人类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新理念,进而“建立一个以自然持续发展为基础、经济持续发展为任务、社会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新的发展观。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反映“公共”原则,一方面,就是以新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把人类利用自然的自由,限制在自然界本身作为人类生态体系总体利益中利益主体的一方,使其权利不被侵犯的范围内,不再把自然界看作是被人类随意盘剥和利用的对象,而看作是人类生命和价值的源泉;另一方面,就是要求当代政府必须将其关注的公共领域进一步拓展到自然界,使自然界中的每一个变化,无论是否人类活动所致,无论是否对人类有直接利害,都成为公共问题而进人政府的视野,进而进人政策议程。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从根本上协调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系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二)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政府是公共政策分析最重要的主体。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系统内各因素、各环节的利益要求,包括资源、生态、环境作为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即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既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又造成人们对资源的种种不合理占用,进而使政府面临着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大压力,也就如著名政策科学家叶海卡·德罗尔所说的政策制定中的“逆境”。德罗尔认为,在决策主体处于“重大的两难境地”时,应尽量“将这些政策坚持若干年”,“因为对大多数逆境来说,没有持续和连贯的多年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这就提示人们,着眼于人与自然各自利益及其共同、长远(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分析主体理应在各种干扰面前“不为所动”,在人与自然组成的公共领域内,坚持“公共”原则,不徇政府私利,力戒价值偏好,协调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可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需要进一步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工业的盲目增长,已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的失调。如若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所说“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并且这种公共利益是“普遍而又连续不断的为人们共同分享的利益”的话,那么,当代各国政府作为决策主体,就应该遵循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人口膨胀等公共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使全人类“可持续”地享受其应得的公益。可以认为,把利益的可持续性分享看作公共利益的属性,是安德森有关公共决策问题的深刻见解,他实际上已经把公共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内在地联系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全球的公共利益,即可持续发展,就会如德罗尔所说的,将“减少了各个国家政策制定的自主程度”。各国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甚至不能因本国的价值偏好而违背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损害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条件。(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必须体现“立体”要求多数学者公认,就社会意义而言,公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现代社会规范的灵魂,因此是公共政策分析的重要目标。要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分析就要在其目标取向上,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从而为未来发展准备条件;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也就是说,以“立体公平”来反映代内、特别是代际间的“公共”原则,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代内公平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分析有利于促进当前的发展。人们达成的共识是,代内的公平,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权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公共政策作为“看得见的手”而更具有效性。一方面,代内公平的提高,可以抑制经济、社会活动对资源、生态、环境的不公平利用以至破坏,并使之纳入到秩序化的轨道,促进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节制性使用,进而,减少对末来发展可能有的资源短缺或生态、环境制约。另一方面,代内公平可以保护穷人在当前公平利用资源方面不可侵犯的权力,以避免各社会主体对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解决贫困问题。常常是,在贫困状态下、人们处于基本生存需要难以满足而无奈的境地,“只好顾及眼前利益,采用高贴现率的方法,去利用资源”,从而“加剧资源的退化以至枯竭”。因此,立足于避免或减少代内贫困,代内公平既是现实的发展,又是资源可持续供应,生态、环境可持续平衡和利用的必要条件。同时,代内公平的导向下,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当前发展所需的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美国经济学家保罗.R.格雷戈里等认为:“只要经济是完全竞争的,资源配置将处于最优状态”。而“完全竞争”的逻辑要求,就是公平,起码是代内公平。在当代条件下? �魑�坝形�闭���鸵�芄煌ü��舱�叻治觯�竦帽匾�恼�呤侄危��旃�降氖谐【赫�肪常�焉缁嶙疃倘钡淖试磁渲玫阶钚枰�幕方谥腥ィ��肿试础⑸��⒒肪骋约吧缁嵘��峁褂胄枨蠼峁怪�涞男�饔肫胶猓�谟行А⒌退�降叵�暮屠�米匀坏幕�∩希��闵缁岬牡鼻靶枨蟆U庋��瓤梢越谠甲试矗�钟兄�谔岣咦试绰�阄蠢吹某中�└�芰Γ���纸�兄�谖蠢慈说姆⒄埂R源�使�轿�勘甑墓�舱�叻治鲇欣�诒U衔蠢床患涠系姆⒄埂9倘唬��诠�揭灿欣�谖蠢吹姆⒄梗��渥叛鄣闳匀皇堑鼻暗姆⒄梗�痪哂形蠢捶⒄沟钠鸬阋庖濉4�使�健笆谴邮奔涮匦院腿死嗳鲜赌芏�猿龇⑻岢龅南质廊死嘤τ械脑鹑胃泻投晕蠢慈死嗬�娴囊逦窀小薄A钊说S堑氖牵�捎谌狈�尚械奶逑执�使�侥勘甑恼�咴际��3J恰按邮鲁て谛形�娜耍�怀械3て谛形�某杀荆��幢啬艿玫匠て谛形�氖找妗薄F浣峁��厝皇苟唐谛形�毡榛��还思吧踔疗苹滴蠢吹姆⒄埂R虼耍�贝���闹匾�鹑危�褪窃凇肮�病痹�蛳拢�ü��舱�叻治觯�纬烧�叩枷颍�沟贝�烁浩鹄�酚氲酪宓脑鹑危�苊馄淅�孟喽杂谖蠢慈恕敖��ヌā钡挠攀疲�⒍闲缘刂髟鬃匀唬�⒙佣嵝缘乜�⒑屠�谩4勇桌硪庖迳辖玻�贝���墓�舱�撸�唤鲆�拥贝�耍�? 且要从未来人的角度,看待有关发展的公共问题。在未来人作为利益主体缺位的情况下,由当代人短视需要的满足,透支资源、生态、环境的成本,伤害甚至丧失未来人赖以发展的客观条件,是不道德的。19世纪末美国的自然保护运动,已明确提出要将资源留给子孙后代。必须通过“公共”原则下强制性的政策规范,立足于人与自然间的互惠互利,在代际之间实现人类对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共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应该注意,这里强调以“公共”原则,而不仅仅是以公平目标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其优越性在于,前者立足于各利益主体,包括富人和穷人、人类和自然共同利益的实现,来解决贫困与发展,以及持续发展问题,而又一般不至产生富人与穷人、人类与自然的对立,有助于使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种因素内在的协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美国的利益集团简述利益集团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产物和权力结构的组成部分,是美国多元化社会的反映,是公民参政的一个渠道。它们无所不在,对美国现实政治和政府的对内对外政策都有重要影响。有人甚至说,对各种问题的决策是由政府、政党和利益集团共同做出的。美国著名学者戴维·杜鲁门给利益集团下了一个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定义:“利益集团是一个持有共同态度、向社会其他集团提出要求的集团。如果它通过和向政府的任何机构提出其要求,它就变成一个政治性利益集团。”①早在二战期间,美国的利益集团曾对中美关系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二战结束后,在美利益集团的活动下,美国支持蒋介石政府打内战,为日后的中美关系埋下了阴影。冷战时期,美国国内支持行政当局推行更为现实主义的地缘政治政策,因为战略安全决定一切的外交政策容易占居主导地位,人权和贸易都可以附属于战略上的考虑。行政当局也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为由,牢牢把握对外政策的主导权,对外决策相对集中在一个较小的圈子内。与此相适应,利益集团介入对外政策制订的机会就少,影响力也小。这种局面伴随着冷战的结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后冷战时期,美国同其他国家的关系更趋于灵活,不像过去那样被安全战略利益所左右。国会、利益集团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对行政当局的决策很少提出异议,而是各种利益群体都试图对美国对外政策施加影响,行政当局已经难以像过去那样主导对外政策,国会在对外决策方面日趋活跃。参众两院的权力架构非常分散,这就给利益集团施加影响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这就是近年来利益集团不断介入美国对华政策并且影响明显上升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美国对外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安全利益依旧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经济利益、民主和人权在美国对外政策的日程上被摆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由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经贸往来、环境保护问题在国家关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内一些人或集团的利益,由此使得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与安全问题相比,利益集团在这些问题上具有更大的发言权。二、劳联—产联促使人民币升值案例分析劳联—产联(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 and Congres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简称AFL-CIO)是美国最大的劳工运动组织,在美国政治和外交中代表了劳工的利益。但在美对华政策方面,劳联—产联与人权组织、环保组织一样,一贯是反华的“急先锋”。自新政以来劳联—产联支持民权立法,有时也支持政治改革,例如劳联—产联支持由联邦政府提供联邦选举的竞选费。同时,劳联—产联一直是民主党的主要支持者。在对外政策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会的立场更加偏右。在冷战中,劳联—产联积极追随美国政府的对外政策,在国际公会运动中反苏、反共,有“小国务院”之称。劳联—产联前主席乔治·米尼一贯敌视中国,曾参与“院外援华(台湾)”活动。(一) 劳联—产联对人民币升值问题施加影响的过程2002年以来,美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之后的调整期,为衰退的阴影所笼罩,贸易赤字和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美元从2002年起开始持续贬值,为的是能有助于美国制造商在全球贸易中的竞争,减缓美国贸易逆差的增长。由于人民币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美元贬值的效果不明显,美国为此要求中国放弃固定汇率制,实现人民币自由浮动,这对人民币形成了升值压力。而中国从2000年以来已经连续7年成为美国最大贸易逆差国,更是加剧了这种压力。劳联—产联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了缓解美中贸易逆差对美国国内制造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代表工人利益的劳联—产联不惜与他们的“死对头”——全国制造商协会合作,对美国国会和政府施加压力,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2003年,在全国制造商协会和劳联—产联的宣传下,美国国内关于人民币升值的争论不断升温,美国政府受到很大的压力。2003年9月底,劳联—产联公共政策部助理主任李西娅(TheaM. Lee)于9月25日及10月21日分别在国会“美中经济安全评估委员会”及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作证,指责中国低估人民币达40%以促进出口的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同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并停止聚集美元外汇。②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陡然增加,布什政府特别是美国财政部以及贸易代表处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2004年是美国总统大选年,劳联—产联宣布支持正在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马萨诸塞州参议员克里,使布什的选票压力明显增加。2004年9月9日, 劳联—产联表示“受够了布什行政当局在人民币问题上的无所作为”,带领由23 家工业、农业公司和工会组成的“中国货币联盟”(China Currency Coalition,简称CCC),向美国政府提出一份长达200页的文件, 要求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美国国内贸易法条款对中国是否操控货币进行301调查,并实施制裁。③2005年,CCC从二月开始了一系列的游说活动。在劳联—产联的压力和影响下,国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提案被接连提出来。参议院提出的《中国自由贸易法案》,众议院提出的《2005年中国货币法案》,参众两院提出的《停止海外补贴法案》都得到了CCC的支持。为了缓解美国国内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2005年7月21日,中国宣布人民币升值,实行一揽子货币为基础的“爬行盯住”浮动汇率制。中美之间人民币汇率之争由于劳联—产联的介入而变得更加复杂化。劳联—产联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促使美国政府就人民币升值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压,一是为了保护制造业工人的工作,另一个也是为了在“夕阳工业”不断衰落的情况下,加强其政治影响力,为其自身的发展加铸筹码的需要。因此,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 劳联—产联以及其它相关利益集团会继续施压,国会议员也将继续以提案的形式保持对美国政府的压力。(二) 劳联—产联在促使人民币升值问题上的影响第一,积极并有策略的行动。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劳联—产联组织联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到国会作证,与议员及政府官员会谈,活动非常积极。其中,联盟战略是90年代后美国利益集团游说方式中常用的有效手段,能增强利益集团游说力量,不同性质乃至对立的集团间的结盟更是如此。分别代表自由贸易以及保护主义立场的全国制造商协会与劳联—产联共同对人民币问题施加压力,更能获得广泛的支持。第二,传递清晰的信息。这是游说成功的先决条件。游说人民币升值的各利益集团不断地在新闻发布会上,在报告中,在国会听证会上重复传递着几乎同样的信息:人民币被低估40%,这是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变相补贴,只有人民币大幅升值,才能减少美国对华贸易赤字,改善美国制造商同中国商品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境地,最终挽救美国制造业滑坡,减少工作流失。这样,国会、政府以及大众、媒体都能清楚了解他们的主张。第三,向决策者提供雄辩的政策建议的同时,也要表明自己代表的是关键地区选民的观点和利益,忽视这样一个有影响的政治力量可能会让决策者处于不利境地。劳联—产联提出了将中国列为“货币操纵国”,在WTO提起诉讼以及提起301申诉等不少政策建议,在每次国会作证时都强调自己所代表的公司以及工人的广泛性,并通过组建联盟动员更多的力量,向议员以及政府官员施加压力,使其重视自己代表的力量。第四,时机的重要性劳联—产联选择在美国经济进入调整期,对华贸易赤字扩大,美国制造业衰退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美国官方提出希望人民币实行更具弹性的汇率制这样一种恰当的时候,就人民币汇率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很容易在大众中引起共鸣,吸引媒体的关注,进而对国会和政府形成压力。三、几点思考美国对华政策往往是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博弈的结果,利益集团力量对比的变化往往导致美国对华政策的波动和变化。不同利益集团的存在、竞争与力量消长和变化,其结果必然是导致美国对华政策的左右摇摆。由于缺乏占绝对优势的利益集团和压倒性的利益目标,总统和国会在不同利益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就得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制约着美国对华政策的上限和下限,也证明了所谓“中美关系好也好不到哪里,坏也坏不到哪里”的说法。劳联—产联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主要是受其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所推动。劳联—产联的主力军是蓝领阶层,其规模伴随着“夕阳工业”的衰弱不断缩小,有组织的劳工比例在下降,其影响力在减弱,但劳联—产联仍是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是美国政治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常会与其他反华势力联合,形成强大的力量,对未来的中美关系仍将发挥不可忽视的阻碍作用,因此对劳联—产联的消极影响我们不能忽视。2008年是美国大选年,共和党和民主党都面临选票压力,此时正是利益集团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机。作为劳联—产联一贯的支持对象,民主党候选人在人民币升值、美中贸易逆差等一系列问题上可能会对中国采取强硬立场。而共和党候选人为了争取选票,也将会在这些问题上考虑他们的意见,中美关系可能会受到影响。而按目前的形势来看,民主党当选的呼声很高,明年若由民主党人上台执政,劳联—产联以及其他一些反华利益集团将会在人权、贸易摩擦等问题上对国会和政府施加更大的压力,中美关系的摩擦可能会加大。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谢谢大家..... 解析: 199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Inter Tax Freedom Act)。ITFA最简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虚拟商品”不应该被课税。该法律是美国第一个正式的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从1998年10月1日起三年内避免对互联网课征新税;(2)三年内避免对电子商务多重课税或加以税收歧视;(3)对远程销售的税收问题规定,访问远程销售商站点(该站点的服务器在境外)只被作为确定其具有税收征收的一个因素时,国家、州不能对销售商征税。 2000年3月20日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会议再次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将电子商务免税期延至2006年,并强调:(1)即使征税,也要坚持中性原则,不能阻碍电子商务发展;(2)坚持透明简易原则,不增加网络交易成本;(3)征税应符合美国与国际社会现行税收制度,不开征新税;(4)跨国交易的货物和劳务免征关税;(5)放宽税收征管。 2001年11月28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旨在延长《互联网免税法案》两年或更长时间的法案,该法案禁止美国各州对互联网贸易征收销售税,保持互联网的免税贸易。 2、加拿大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加拿大有关电子商务的征税规定,要看不同的征税条目和不同税收地区的特别规定。加拿大对于不易确认的来源所得和网站是否属于常设机构,主要以电子商务的货物劳务销售者居住地为征税依据,或视非独立服务器为常设机构。当进行电子商务时,由于不易确定货物提供地、合约签订地、付款地等,因此必须分辨非居住者公司是否在加拿大从事营业活动。加拿大对电子商务征税政策所持的原则为:(1) *** 应避免制定不适当的法令或限制措施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2)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以促进网络交易;(3)注重公平,电子商务与非电子商务交易功能相同的纳税人,征税要一致,不能因交易形态而有所差别。 3、欧盟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1998年2月,欧盟发布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1)目前尚不考虑征收新税;(2)在增值税征税系统下,少数商品的交易视为提供劳务;(3)在欧盟境内购买劳动力要征收增值税,境外不征税。欧盟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保证税收不流失;二是要避免不恰当的税制扭曲电子商务的发展。 1998年6月8日欧盟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认为不应把征收增值税和发展电子商务对立起来,而且为了控制此项税基流失,决定对成员国居民通过网络购进商品或劳务时,不论其供应者是欧盟网站或外国网站,一律征收20%的增值税,并由购买者负责扣缴。此外,欧盟与美国在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欧盟也迫使美国同意把通过因特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而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1998年底,欧洲经济委员会(EU的政体)确立电子商务征收间接税的第一步原则:(1)除致力于推行现行的增值税外,不开征新税;(2)电子传输被认为是提供服务;(3)现行增值税的方法必须遵循和确保税收中性原则;(4)互联网税收法规必须易于遵从并与商业经营相适应;(5)应确保互联网税收的征收效率,以及将可能实行无纸化的电子发票。 2002年5月,欧盟通过了一项针对现行增值税法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对原增值税法中要求非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要缴增值税的规定作了修正,非欧盟居民在向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该法案2003年7月生效,并自生效日后三年内对非欧盟居民向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免税。 4、OECD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作为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OECD早在1996年6月就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多次召开部长级会议对电子商务税收原则进行磋商。 OECD于1997年在芬兰的土尔库召开部长会议,讨论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会议以《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挑战》为题开展研究,并达成以下共识:(1)任何征税主张,都应坚持中性原则,保证税负公平,不重复征税并避免加重遵行成本;(2)目前尽量使用现行税制,不开征新税,包括“比特”税。(3)解决税收管理问题比税收政策问题更加迫切;(4)充分考虑企业界意见;(5)国际合作至关重要;(6)税收不应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后者也不能因此侵蚀税基和妨碍税收行政。 在1998年渥太华会议和1999年的巴黎会议上。OECD国家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如下共识:(1)保持税制的中性、高效、确定、简便、公平和灵活;(2)明确电子商务中消费税的概念和国际税收规范;(3)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而是采用现有的税种;(4)加强电子商务税收信息的国际交流,但避免增加纳税人的不当负担;(5)在服务被消费的地方征消费税;(6)要确保在各国间合理分配税基,保护各国的财权,并避免双重征税;(7)在定义常设机构时,要区分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与软件,只有前者构成常设机构等;(8)OECD的税收协定范本可适用于电子商务的跨国交易,但该范本及其《注释》应视需要予以修改。在渥太华召开的部长会议上,OECD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在原则上统一了认识,并通过了一些框架性条约。该条约主要是由OECD、CIAT(the Center for inter-American Tax Administrators)、CATA(the Ccmmon-wealth Associ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EU、WCO和商业团体共同起草的。这些条款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1999年11月,OECD与APEC双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其内容被APEC1999年春季财政部长会议和其他一些区域性税收组织所接受,并作为会议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欧盟对此也作出了很高的评价。 (二)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对策 目前,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交易在飞速发展,这些国家的现行税制也面临着严重挑战。由于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集中于跨国交易,涉及税收利益的国际分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交易如何征税大都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决定。不过许多迹象表明,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免税区主张存有戒心,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一表示对电子商务交易免征销售税(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和新加坡 *** 在重新审视电子税务的涉税问题时,表明了本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立场和政策。 1、印度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印度 *** 于1999年4月28日发布一项规定,对在境外使用计算机系统,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国公司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来源于印度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在印度征收预提税。这一举措不但是对美国免税区主张的一个坚决否定,而且使印度成为了首先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国家之一。 2、新加坡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新加坡于2000年8月31日发布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确认了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税和货物劳务税的立场。(1)在所得税方面,主要以是否在新加坡境内营运作为判定所得来源的依据。例如,公司在新加坡营运,所有营业利润包括电子商务交易所产生的营业利润,均属于来源于新加坡的所得,应征收新加坡所得税;公司在新加坡境外营运所得不征收新加坡所得税,在境内设立网站及分支机构的所得为新加坡所得,应征收所得税。(2)在货物销售方面,如果销售者是货物登记的营业人员,在新加坡境内通过网络销售货物和传统货物一样要征税。(3)在劳务及数字式商品方面,在新加坡登记的营业人提供的劳务,劳务收买人应缴纳3%的货物与劳务税,除非提供的劳务属于零税率劳务。 (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比较分析 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西方发达国家既有分歧又有共识。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电子商务是否免税和是否课征增值税的问题上。1、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美国从1996年开始,就有步骤地力推网络贸易的国内交易零税收和国际交易零关税方案,禁止对其征收任何新的联邦和地方税收。2、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电子商务不应承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现有的税收,电子商务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欧盟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尽管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引起了发达国家内部的争议,但是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共识。1、西方发达国家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2、强调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以促进网络交易;3、避免对电子商务多重课税或加以税收歧视,免征电子商务(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交易如何征税大都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决定,对于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持谨慎态度。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电子商务免税主张存有戒心,因为这项主张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大幅缩小税基,增加税收流失,削弱其财政实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南北经济实力差距,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一表示对电子商务交易免征销售税(增值税)。 二、对我国的借鉴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还不突出,我国尚没有对付电子商务的税收规定。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是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有巨大影响。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抓住机遇,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一)借鉴国外经验,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笔者认为,在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原则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来进行。具体而言,这些原则主要包括:1、税法公平原则。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方式,虽然是一种数字化的商品或服务的贸易,但它并没有改变商品交易的本质,仍然具有商品交易的基本特征。因此,按照税法公平原则的要求,它和传统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担负相同的税收负担。确立税法公平原则的目的在于支持和鼓励商品经营者采取电子商务的方式开展贸易,但并不强制推行这种交易的媒介。同时,确立税法公平原则意味着只是要求对现行的税法进行修改,扩大税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将以数字交易的电子商务纳入到现行税法的内容中去,使之包括对数字交易的征税。 2、税收中性原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在我国仅是一个开始,税收政策不能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障碍,征税不能影响企业对贸易方式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初期不应开征新税或附加税,而主要通过对现行税制要素的重新界定来处理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 3、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原则。在电子商务中,发达国家多为“强势国”,而发展中国家多为“弱势国”。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强调税法的“属人原则”而弱化税法的“属地原则”,意在“以强凌弱”,侵蚀和剥夺发展中国家的税收 *** 和税收利益。在此情况下,我们在制定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时,既要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从维护我国税收 *** 和税收利益的立场出发,确定对电子商务征税实行“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并重的做法,认真研究有关“常设机构”概念的内容和实质,明确认定和规范服务器的身份及其作用,修订无形资产的范围,明确对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的税收制度。 (二)逐步更新现行税收观念,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作为一个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家,在目前世界电子商务发展的大潮中,应逐步更新现行税收观念,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1、在坚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并重的原则下,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重新界定“居民”、“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等和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 2、对现行税法进行补充修订,增加适用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的规定。 3、对现行税法中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加以修正,增加服务器等符合电子商务特性的认定要素。服务器能否被认定为常设机构,主要应看企业是否通过服务器进行实质性的交易活动,如果通过服务器达成实质性的交易,则应认为服务器构成了常设机构;若只通过服务器进行辅助性活动,如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等活动,则应认为服务器不构成常设机构。 (三)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及时调整税制结构 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发达国家之所以要求对电子商务永久免税,是因为电子商务对其既有的税制结构不会造成太大的冲击。而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或地区则强烈反对,因为电子商务将把生产和贸易为主的税源转向以服务为主的税源,并且利用避税地轻易实现利润转移,会给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造成重大税收损失。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同样的税收风险。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征税范围也未扩展到所有服务领域;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比重偏低,征管力度较弱。高比例的增值税收入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不仅有可能使税收收入受到强烈的非意愿性减税冲击,而且征收电子商务税的成本很高。因此,我国只有根据电子商务对税源结构的影响,适时调整税制结构,才能达到既保持税收收入又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目标。 (四)加强国际情报交流和合作 由于电子商务是全球化、网络化、开放化的贸易方式,其高流动性、隐匿性削弱了税务系统获取交易信息的能力,更会引发诸多国际税收问题,国际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显得非常重要。这种协调不仅局限于消除关税壁垒和避免对跨国公司的重复征税,而且寻求在总体税制上包括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方面协调一致。我国应在推进国际经贸往来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情报交流,加强税收协作监控,共同打击涉税犯罪行为,防范税收流失,维护双方税收利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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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张小姐透露,他们在审计外资企业的时候,常会遇到一些利用现有中国税法不健全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 张小姐举例说,她在审计中,就遇到一家总部设在国外分部设在国内的加工制造企业,总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价格,增大负债,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减低,甚至出现亏损,在亏损后,还会增加投资,常年如此,税务部门拿这种做法也无可奈何。这种做法被审计人员叫做“转移定价”。这家企业“长亏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为什么要集中财务管理?谈财务报告分析的四个视角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贷款高利率利用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款中的一种手法。外商利用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将企业利润向境外转移。它们在抬高设备价款的同时,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 劳务收费标准“高进低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费高,境内公司收费低甚至不收费。有的还虚列境外公司费用。 资产评估提高折旧张小姐曾遇到过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在华子公司因为要与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报表,所以也要同时评估其在华房产。这也是外资一种避税的有效方法。如房地产评估增值,每年计提的折旧也会相应的增加,纳税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地建公司记者还从一位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过的陈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税港注册也是一种办法。他们那里曾经也采用过相同的办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企业的投资方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在岛上,它们可能只有一间办公室。 运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负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维持税收制度在筹措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跨国纳税人不断运用避税港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遭到破坏。因此,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运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外企避税另一主要手段是利用关联交易,高进低出。这种手段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另外,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向境内外银行借大量资金,利用税前列支利息,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税收制度不够完备,地区间、部门间的不协调,是避税形成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征管两方面完善和加强现有税收体制。首先,现行的涉外的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着和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在反避税上从根本上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否则,现在两套税制,随意性很大。 其次是征管方面。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计算机的信息控制,另外也涉及到出口退税和税问题,要求海关、外贸部门和税务机关三方面能够迅速信息相通,这些方面和国际上都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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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合理避税分析的论文参考文献,供参考。[1] 李玉梅. 企业合理避税与偷逃税的区别[J]. 财会研究, 2008,(03) . [2] 张国臣. 企业合理避税的筹划[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S1) . [3] 治喜平. 浅析企业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6) . [4]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03) . [5]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9) . [6] 李争艳. 合理避税方法之我见[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7,(11) . [7] 杨武俊. 税收筹划与增值税合理避税[J]. 太原科技, 2007,(09) . [8] 吴晓微. 工薪层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筹划方案[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03) . [9] 邓娜,吴君民. 试论企业税务筹划与合法性避税的界限[J]. 价值工程, 2008,(01) .
美国eb1a杰出人才申请需要满足美国移民局给出的十项标准中的三个,学术论文只是一条,就赢众海外咨询之前的案例来看,影响因子达到,那么这就是非常强有力的证据,当然达不到也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论证。就算这条达不到标准,还可以从其他九项中另外选择三项进行申请。
出国发展非小事, 不象国内出差, 今天走明天回. 移民海外, 首先是从中国原居民身份, 摇身变成华侨, 最后入籍成为华裔外国人. 当年拖家带口离开熟悉的生养之地, 若干年后再故地重游时, 已经面目全非. 下几代人回来, 就是寻根问祖了. 沧海桑田的变化, 这一切都源于出国当时的决策. 而对“为什么出国?”的问题, 也不是所有出国的人都能明明白白的回答, 有的说: 我在国内干的相当不错, 应该到国外成就一番新的事业; 有的说: 国内的应试教育对小孩压力太大, 子女到国外进入新的教育体制, 能够轻轻松松上大学; 有的企业家在当地被吃大户, 乾脆连人带资产一起转移出来; 当然还有一批人, 看到出国这么热, 周围的同事朋友都陆续走了, 如果只剩下自己, 好像显得无能似的, 面子上怎么也下不来, 也非得出国不可. 这种“为出国而出国”的盲目行为, 其实害了不少人. 出国的吸引力, 还在于对海外美好生活过高的期望.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 一是国内主流媒体报导海外华人情况不客观不全面, 谈及海外侨胞似乎也要为国争光, 艰苦的打工生活好像只是偷渡非法移民的事情, 其实许多高知识的人士也在体力打工队伍之列; 二是一些移民公司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 过分渲染移民的好处, 似乎移民国家遍地黄金, 俯拾即得, 误导了广大的移民群众; 三是移民自己“报喜不报忧”, 再大的苦也是往肚子里咽, 回国时出现在亲朋好友面前的是个衣光鲜亮的成功人士形象, 但背后的艰难困苦可能永远无人知晓. 因此, 决定是否移民、入籍, 是否留学、学成回国, 这些是人生中重大事件, 不能草率决定, 而应当作出理性的、冷静的、全面的考虑, 把它放在整个人生发展规划的角度来考虑. 一.适合移民出国生活的人士 能够出国是一回事, 在他国能够生活愉快和事业发展是另一码事. 出国自然有中国护照和外国签证的申请审批原则, 此处主要从事业发展而非法律的角度, 归纳出一些适合出国的人员群体: 1.综合条件好的人士 一般是外语(英语、法语)能力强、工作经验多、生活阅历丰富、性格开朗、尚有一定经济财力基础的人. 如果在国内经常折腾, 转换过多种职业或自己创业, 转战过多个地方, 适应性就更强了. 2.国外急需紧缺的人才 例如电脑程式员、网络管理员、医生、护士、工程师、技术劳工、建筑工人等, 当然这些人才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获得工作. 遇到经济景气情况不好, 紧缺人才也会失业. 如2000到2001年美国技术股票大跌, 矽谷的技术公司大量裁员, 计算机人才也不能幸免. 3.需要开拓海外市场的人士 如因国内企业的发展, 需要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海外投资、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培养国际性经营人才. 不过从统计角度看, 中国在海外的窗口企业大多数是失败的, 或者在自生自灭状态. 此时国内企业应给予持续的支援, 尤其要以国际惯例和西方法规办海外企业. 4.国内事业成功人士 其移民目的是准备到加拿大置业退休, 弥补过去照顾家庭不周的缺憾. 加拿大生活环境优美, 社会福利制度完善, 是养老的理想之地.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企业成功人士和富裕阶层把加拿大作为安度晚年的首选. 中国的富人同样把眼光投向这里. 5.有特殊技能的人 他/她们一般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活, 能够通过它帮助养活自己或家庭, 这些职业如画家、工艺美术家、民间艺人、音乐家、武术教练、体育运动员或教练、厨师、风水师、气功师、中医师(针灸、按摩、瘦身)、美容师、时装设计师、推销员等等. 当然有些艺术家可能要街头卖艺. 6.能够依赖海外关系支援的人士 出国伊始, 困难重重, 如果有亲朋好友生活上的帮助和指导, 显然可以少走弯路. 要是事业和生意上能够合作或作为帮手, 那就更好了. 传统上海外华人的网络就是靠亲友关系一个一个带出去形成的. 7.国内的平民阶层 在国内一般的工人、农民、民工和小职员, 本身基本一无所有, 社会地位也低微. 国内国外卖苦力打工一样出力, 但在国外的收入要高得多, 人也会得到更多的尊重和平等权利, 所有的社会福利都能享受, 对低收入者社会福利还要多一些, 所以中国平民阶层的移民有更多的满足感. 这也是沿海非法移民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美既缺少技术人才, 也缺少普通劳工. 中国的人口过剩, 我们鼓励劳工合法的移民, 堂堂正正的出去. 8.因环境所迫而移民的人 在国内许多人因为婚姻关系破裂、失恋、家庭纠纷、失业、辞职、被开除工作、仇家打击报复、生意失败、卷入丑闻、受到处分和撤职、人际关系或生活环境恶化, 在当地无法生活、解决问题或者发展事业, 可能负气一走了之. 换换环境也许有些好处, 但这种移民只能算权宜之计. 9.希望拿到外国身份的人士 一些人没有真正想移民到外国长期居住, 而仅仅是想拿个外国公民身份回流, 在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下这无可厚非, 人们媚洋、国家鼓励外资政策和国民待遇没有统一, 也助长了这种行为. 不过这类移民也要看到其代价, 要取得公民身份, 必须要在这个国家呆够3-5年, 香港人俗称“坐移民监”. 这段时间可能中外两边的事业都难以做好, 也有的把妻小放在国外独自回国的, 对家庭也是不利的. 所以需要权衡利弊. 二.不适合移民出国生活的人士 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出国的人, 可能不愉快的在海外生活, 这些人群包括: 1.外国就业市场职业过剩的人士 美加两国都维持一定的失业率, 就业市场呈现结构性失业状况, 既有短缺的职业, 也有过剩的职业. 以前有一种说法: 北美当地人不愿意做的工作, 自有发展中国家去的移民替补上. 如果大陆高知识移民的专业与北美热门、过剩的专业相同, 很难说不会处在竞争劣势. 这些移民出国从事本专业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除非下决心转行另找出路. 如果非常热爱自己的专业, 还是留在国内的为好. 2.专业面过窄的人士 这些即是相当冷门的专业或职业, 过去中国苏式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过细,在国内有些专业可能在北美没人听过. 现代教育体系强调通才教育, 就业市场也需要综合能力的多面手, 所以过窄专业的人在美加能够找到对口工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3.国内的专业资质不被国外承认的人士 这些职业如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医生、工程师等等, 基本上所有国内的职称都不被承认. 有些人抱怨北美行业的内部保护, 其实这种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 中西方的制度差异、科技差异、职业内涵差异很大, 资质平移过去的确有困难. 即使在美加两个州、两个省之间的资格也不被承认, 如要跨州(省)执业, 还要重新考试注册, 这就是职业场上的游戏规则. 另外大陆各种职称泛滥、含金量下降, 许多文件、证书、执照的作假行为, 也使外国人对你“另眼相看”, 事实上已经在资格认证方面产生信任危机. 如果你非常依赖这些专业资质来谋生, 移民时将会出现很多困难. 另外一条可行之路是在国内先考一些外国机构提供的国际证书(如会计师、金融规划师、电脑), 不过有些在国内获得的国际证书或考试(如电脑、TOFEL、GRE)也越来越受到国际上的怀疑. 4.国内有相当地位的人士 如果你现在在国内事业发展相当顺利, 还有上升的空间; 如果你是三资企业的各级主管或者外商机构的雇员; 如果你是上市公司和股份制企业的业务骨干或进入管理决策层; 如果你是教学能手和科技带头人; 如果你是党政军机关年富力强的领导或进入第三梯队;……, 这些人已经是中国社会的白领阶层和精英人物, 工资、福利待遇相当高. 建议最好不要移民出来, 因为国外一般不会认可你过去的这些东西, 一起都要从头开始. 过去的高高在上和荣华富贵与今天最低层的移民生活, 形成鲜明的对照. 如此巨大的反差会使得这些移民承受不了移民生活的压力. 事实上, 华人移民出现极端行为的新闻时有耳闻, 犯心理疾病的比例也很大. 5.依赖中国旧体制吃饭的人士 中国目前还在经济体制改革转轨的过程中, 许多旧的体制仍然没有打破, 还有许多人依靠传统体制生存, 在许多的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中工作并取得相当不错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一旦离开中国这个特殊环境, 他们在西方制度下缺乏应有的职业竞争能力; 如果在北美生活, 对一些西方社会经济制度和运作方式也不一定能够认同, 这样的移民生活会带来很多心理和价值观上的冲突, 在移民前当三思而行. 6.缺少适当财力的人士 许多人天真的认为, 移民出去很快能够赚钱. 其实在移民抵达的前半年内能够找到理想的工作已经属于十分幸运的人了. 所以移民行前准备时, 不是规划在国外赚钱多少, 而是规划怎样合理的节省著花钱. 一般而言, 出国前应该准备在国外半年一年的生活费用, 以加拿大为例, 大致在1万美元左右. 如果自己有这个实力, 在加拿大生活压力相对小些; 如果没有这笔储蓄, 而向亲朋好友借贷, 来到加拿大可能心里发毛, 有的被迫来后不久便去打体力工. 7.有财富但退休尚早的人士 前面谈到, 加拿大是富人养老的好地方, 中国许多有财富的企业家也移民过来, 如果移民的年龄较轻, 离退休还有十几年、二十几年, 那么这一段过分悠闲的生活真会憋死人, 在是否抛弃国内的事业、是否在国外打拚建立新的事业之间进退维谷. 8.不能适应移民生活的人士 正如不是所有农村人能够适应城市生活一样, 移民也不适合所有的人. 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没有明确出国目的而盲目赶潮流、对出国前景过于乐观、有一定财富但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体质较弱、在国内就缺少生活自理能力、性格柔弱、外语能力较差的人士, 这些人士在国外独立生活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和文化冲突. 请注意: 农村人从城市回家易如反掌, 可以“常回家看看”; 而移民由于面子等种种原因, 难以做到“吃回头草”而打道回国, 只能在国外过著不如意的生活, 所以移民走上一条“不归路”. 三.移民加拿大之好处 1.享受高质量、高品味的生活 加拿大确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国度, 一直被排名为世界上最适宜于人类居住的地方, 到处都是花园式的社区, 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空气清新、犯罪率低、社会治安良好、多民族和多元文化和平共处. 2.入籍后取得含金量极高的加拿大公民身份 使用加拿大护照, 往往可以免签证的自由出入美加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 受到大多数国家的尊重和信任. 对难以到达美国或难以留在美国、欧洲及非移民国家的华人, 提供一条方便进出美国及世界各地的捷径. 3.争取到直系亲属大家庭移民的机会 加拿大移民政策相当宽松, 对家庭团聚放在人道主义立场考虑. 只要一个人申请移民成功, 全家人(包括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均可逐步移民加拿大. 4.获得个人财富全额传承 加拿大不象美国, 它不徵收巨额的遗产税, 只收取少量的遗产认证费用. 因而可以几乎把全部遗产留给指定的受益人. 而中国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开征新的遗产税税种. 5.享有世界上最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 加拿大的福利制度, 连美国人都羡慕. 它从相当周到的全民医疗保险, 直到终生的各种退休金保障, 优厚的儿童福利和教育津贴, 公费中小学教育, 世界一流的大学教育和低息教育贷款, 低收入家庭补贴, 单亲家庭补贴, 这一切保证移民家庭最基本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6.有一定的个人事业发展空间和商业机会 加拿大每年保有一定的经济增长率, 人口的老化、缺少技术劳工、自然资源开发、促进亚太经贸, 都需要移民的参与. 另外进入加拿大后再进入整个北美地区就比较便利, 这些都为个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四.移民加拿大之不利 凡事有一利, 必有一弊. 加拿大移民的优点那么多, 缺点也有不少. 移民不能光是看好的一面, 对其弊端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1.沈重的税务负担 加拿大有世界上最高的税率和最复杂的税务结构, 其税率之高是从低税国家(如中国)的移民们难以望其项背的, 许多人也被高税率吓坏了, 即使是本土的加拿大人因不堪重负也纷纷流向美国, 这就是加拿大自己的人才流失问题. 中国移民对加拿大税务应有足够认识. 2.平均主义相对严重 社会福利人人有份, 有时干活人的工资还不如拿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人收入高, 高收入者的税后收入比低收入者也高不了多少. 在街上乞讨的都是四肢健全年轻人, 而很少残疾人. 即使在中国大陆要被改掉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加拿大的许多地方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 这些压抑了社会的创造性. 对希望加快积累家庭财富的新移民来说特别不利. 3.整个国民经济活力不强 加拿大的工作效率和节奏远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高, 许多人都认为加拿大生活过于悠闲, 经济不温不火, 活力和创新精神明显不足, 发展的危机感不强. 不仅比不上南邻美国, 也比不上日前的中国经济. 由于加拿大环境保护主义和绿党有相当势力, 加拿大的资源开发政策较为保守, 没有得到合理和及时的开发利用. 4.社会资源浪费相当严重. 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制度被极大滥用, 每年都在增长的医疗拨款成为政府财政的巨大负担, 政府机关的冗员也很多, 这些问题积重难返, 要改革相当困难. 而一些政党还在粉饰太平、歌功颂德. 5.就业市场维持一定的失业率 加拿大就业市场不承认外国的专业资质、不承认外国的工作经验、不承认外国的推荐信, 而需要当地的工作经验、专业证书、推荐人和流利的英语(和法语), 这些实际上把新移民拒之就业门外, 一登陆便失业, 而且因为失业保险法规的限制, 不工作规定的小时数, 还不能获得失业保险金, 只能拿国内带来的钱度日. 6.工会罢工引起生活种种不便 加拿大的工会势力十分强大, 这些工会大多数是中国人认为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公营企业员工, 我们在加拿大经历了垃圾收集工人、公共汽车司机、政府机关工人、中小学教师、医生、护士、911 紧急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警察、救火队员、社区服务人员、图书管理员、海关、人力资源部雇员的罢工. 其中有的对每小时20-30加元的工资还不满意, 有的认为近几年没有加薪, 而社会上许多工人的工资在7-8元. 新移民往往要借助这些公共服务, 罢工给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7.面临中西文化的冲突和同化痛苦 成年的新移民身上已经深深打上了中华民族的烙印, 来到北美将面临两种文化的冲突, 融入当地主流社会是困难的, 甚至是不可能的, 这与自己在中国主流社会的身份形成对照, 长期的移民生活可能在“物质富裕、精神贫乏”中度过. 如果子女较年幼时移民, 慢慢在加拿大文化中长大, 变成所谓的“黄香蕉”型华人, 还会出现家庭的代沟和两代人价值观的冲突. 五.移民适应性测评 本书作者自行设计了如下一个简单的测评问卷, 可以用于测试个人和家庭出国移民的适应能力: 1.主要申请人的年龄 (1) 35-40岁 (2) 25-34岁 (3) 41-49岁 (4) 50-55岁 (5) 其他 2.主要申请人的学历 (1) 研究生 (2) 大学 (3) 专科 (4) 中专或高中 (5) 其他 3.个人和家庭的身体状况 (1) 非常健壮 (2) 比较健康 (3) 良好 (4) 一般 (5) 有些病弱 4.个人经历 (1) 经常走南闯北 (2) 走过不少地方 (3) 呆过几个省市 (4) 长住本省市, 少出远门 (5) 基本生活在家乡 5.职业经验 (1) 干过7-8种工作 (2) 干过4-6种工作 (3) 干过2-3种工作 (4) 仅仅1种工作, 换过几个单位 (5) 在1个单位长期从事1种工作 6.性格特徵 (1) 十分开朗、乐天派 (2) 较为开朗 (3) 一般情况下想得开 (4) 有时很忧虑 (5) 经常情绪低落 7.英语能力 (1) 听说读写均流利 (2) 听说读较流利 (3) 听说较好, 读写一般 (4) 读写较好, 听说困难 (5) 基本不懂 8.出国的财力支援 (1) 3年 (2) 2年 (3) 1年 (4) 6个月-1年 (5) 6个月以下 9.出国移民的目的 (1) 个人事业发展 (2) 为了子女教育 (3) 资产转移和养老 (4) 躲避国内烦扰 (5) 没有明确目的 (6) 其他__________ 10.期望几年达到移民国家当地中层阶级的生活水平 (1) 10年 (2) 7-9年 (3) 5-6年 (4) 3-4年 (5) 1-2年 11.对在加拿大打工, 从零开始的容忍度 (1) 完全能够接受 (2) 能够接受 (3) 有限接受 (4) 偶尔为之 (5) 不能接受 12.对加拿大就业市场的事先研究深度 (1) 非常深入 (2) 相对了解 (3) 有些了解 (4) 基本不了解 (5) 没有想到去了解 读者朋友可以自己打分, 其中(1)为5分; (2)4分; (3)3分; (4)2分; (5)1分. 如果总分较高, 则移民生活和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就大. 第二节 移民五步曲 移民虽然是人生的重要阶段, 但目前还没有人对移民的过程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这里作者进行一些初步的尝试, 提出移民五步曲的概念. 如果把移民过程放大来观察, 则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出国蕴酿阶段 1.这个阶段没有明确的界限, 出国的想法可能最早萌芽于呀呀学语幼龄、高中苦读时候、大学意气风发时期、同事或朋友闲聊之下、或者移民说明会上. 2.出国蕴酿时间大不相同, 有的从最初的念头到决策, 可能有几十年、几年; 有的思考几个月; 有的在冲动之下瞬间决定了. 3.蕴酿出国的情形, 总体上都是由感情决定的, 理性思考远远不够. 4.我们建议在作出出国决策前, 花上几个月时间思考如下问题, 必要时同亲朋好友一起商量: .我的移民真实目的是什么 .我在国内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离开现有的工作和生活会失去什么 .我个人是否适合移民生活 .我的家庭所有成员是否都适合、都愿意移民 .我周边的亲朋好友对我移民是什么态度 .家里还有什么人需要照顾, 出国后能安排妥善吗 .我够移民条件吗? 成功移民的可能性多大 .办理移民手续能够很顺利吗, 会有多大的阻力 .移民手续办理失败,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移民的优势在哪里 .我移民的劣势在哪里, 有什么办法弥补 .有没有海外的关系和资源支援移民 .我对海外移民的真实生活了解多少 .我多大程度相信新移民成功的报道 .我多大程度上能够承担海外移民重新生活 .我了解移民目的地的就业市场和经济环境吗 .移民是一去不复返吗 .如果考虑移民后再回国发展, 原来的关系能接得上吗 .如果考虑移民后再回国发展, 家人放在海外有什么困难 .目前移民的时机成熟吗 二.申办手续阶段 1.这是一个广受人们重视的阶段, 也是花费时间最长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要决定选择移民公司代理还是自助办理, 选择在北京、香港、新加坡或者海外其他什么地方申请, 选择在加拿大的哪个省市居留. 2.关于选择移民公司代理还是自助办理, 选择在加拿大的居留地, 我们在下一节讨论. 3.关于选择在什么地方的使领馆投档申请, 目前主要在北京和香港之间选择. 根据加拿大移民事务非牟利机构Lexbase资料. 2001年北京签证办事处的移民名额上限定在5500人, 继连续三年增加后跌落至1998年水平. 虽然中国大陆是加拿大移民第一来源国, 但若在北京申请技术移民, 却可能至少等候四年才可能有面试机会, 因此许多人转向境外的移民处理中心递交申请书. 而加拿大移民部2001年颁予香港处理中心的移民目标名额相对提高到13500人, 比去年多出近15%. 加国给予香港的移民名额上限在1997年回归后,一度连续两年降至每年9000人, 但自2000年开始提高至近12000个名额, 香港处理中心目前是全世界处理最多移加个案的办事处, 平均每月接获1200至1400份申请书. 有关北京处理签证申请的时间见附录“北京签证申请处理的标准时间”. 4.使领馆等待时间对移民申请人来说是不可控的, 但是办理国内各种公证和其他材料的时间可以往前赶. 5.这段时间移民申请人的心态是焦虑的, 在无可奈何中等待. 原有的工作可能很容易放弃或者敷衍了事, 导致不应有的麻烦. 此时本职工作还应该兢兢业业的完成. 三.行前热身阶段 1.从拿到移民签证到出国登机前, 都属于行前准备阶段. 这段时间可能长至1年, 短至半月便可成行. 2.行前准备阶段往往被申请成功的喜悦充满著, 有的忙于告别酒宴, 很少正视即将来临的移民生活. 3.关于移民的行前准备事务, 我将在第七章“行前准备与出入境事宜”详述. 4.此时原有工作的移交应认真进行, 站好最后一班岗, 给同事留下良好的优先, 也为今后你可能的中加交流或者回国发展留下伏笔. 四.抵步安家阶段 1.这是从出国登机到在加拿大完全安顿下来的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长则半年, 短则1-2个月. 2.抵步之后首先是对加拿大新的生活环境的新鲜感和兴奋感, 这种情绪可能要持续1-2个月时间. 3.在新鲜感逐步消失, 家庭完全安顿后, 寻找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就会冒上来. 如果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 也会产生失落感、孤独感、怀旧和思乡情绪, 严重的会怀疑移民的目的, 自己是否应该出来. 在生理上可能会出现失眠、肠胃不适或者头痛等症状, 此时应该向家人、朋友、医生或心理辅导员倾诉这些问题, 关键是要坚持下来. 4.关于移民的抵步安家事务, 我们在第八章“加拿大安家事务和日常生活”详述. 五.适应转型阶段 1.实际上从入境之日起, 你就需要适应加拿大的社会文化环境, 不断的调整心态. 当然主要在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后, 才会有意识的考虑融入加拿大主流社会的问题. 2.这个适应新环境的时间因人而异, 有的适应性强, 可能1-2年就适应当地环境了; 有的适应性差或固守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习俗, 可能花3-5年时间, 甚至终身拒绝改变. 3.在一个家庭中, 小孩比成年人更容易、更愿意融入当地社会, 不同家庭成员融入当地社会的程度不同、意愿不同、潜质不同, 家庭观念、生活习惯、两性和婚姻关系的变化, 都会引起家庭内的冲突甚至破裂, 为此要有足够的重视. 4.从国情上, 美国是熔炉文化, 要抹去各个民族特徵而成为标准的美国人; 加拿大是马赛克文化, 它提倡多元文化, 允许保留原有的民族文化, 理论上讲各个族裔社团都是主流社会的一分子. 所以华人社群也可以主流社会自居. 但由于中文不是官方语言、政府中也没有多少中国人的面孔, 总显示不出自己的主流身份来, 许多华人还认为自己是个边缘人. 5.华人生活方式(如中餐、大家庭共居、子女成才教育、勤俭节约)并不需要多大的改变, 需要增加的是华人的公德意识、参政议政意识、参与社会社区事务意识、遵纪守法、社会交往规则、文明礼仪礼貌、遵守商业规则、建立商业信用. 第三节 移民事务中的几个重大选择 在移民过程中, 会有一些重大的选择, 这些选择甚至可能影响移民申请和移民后的事业成功。医疗,在美国与墨西哥边界修一道长城。 如今他已兑现禁穆令。因此,第一个命令是中止TPP协议、就业等资源,是缉尝光妒叱德癸泉含沪美国借防止恐怖袭击为理由,禁穆令就成了一道护身符,禁止穆斯林教人士移民美国。 阻止移民能让美国稀有的教育。第二个承诺是阻止移民,在竞选时就承诺当选总统后,对美国实行贸易保护,提高关税。 川普是个典型的孤立主义,而这些组织发动袭击的目标是针对美国及西方盟国的,导致恐怖组织泛滥,福利于美国民众,如今已实施。由于美国在伊拉克强行撤军。 第三个承诺是把美国打造成最安全的国家,钱由墨西哥出
一、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背景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背景: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二、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目的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目的: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而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赋予投资人享有多种优惠政策。三、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要求条件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投资人的年龄无明确限制(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投资人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而根据美国移民局公布的最新消息中称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中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可能会上调到100万美金。所以说目前已经满足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的小伙伴们就不要在犹豫不决了,赶紧行动起来吧。还有就是移民毕竟不是个小事,尤其是投资移民这一块,手续比较多,操作起来也比较繁琐。所以建议移民前还是先找一个专业的移民中介先咨询一下比较靠谱,省时又省力,效率高。
移民社会对美国政治文化的影响 一、美国移民社会的发展历程 在美国这块年轻的土地上,生活着来自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移民,移民把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带 到了美国。各种异质文化在美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相互交流和融合,铸造出独具特色的美国民族精神和 文化特质。 综观美国历史,出现过三次大的移民浪潮。 第一次移民高潮(1680—1880):移居北美的清教徒把北美视为上帝恩赐的“希望之乡”,把新大陆描绘成 地肥水美的人间天堂,吸引了大批欧洲移民。他们主要来自英国,还有其他西欧和北欧国家的人。移民的主要 语言是英语,主要信仰新教。除了欧洲人,这一时期的另一主要移民群体是非洲黑人。自 1619 年首批黑人奴 隶被贩卖到北美,在几个世纪的大西洋奴隶贸易中,共有 1000 万黑人被贩卖到西半球,其中有 40 万人到了今 天美国境内的各个殖民地。第二次移民高潮(1900—1920):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进入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 化阶段,需要大量劳力。 第二次移民浪潮中的移民主要来自南欧、中欧和东欧,以意大利、匈牙利、波兰和俄国移民为主体。 这些移民多数来自乡村,他们使用的语言不是英语,大多数是天主教徒、东正教徒和犹太教徒,这对 WASP 文 化为主导的美国无疑是一个冲击。20 世纪 20 年代中期,由于美国经济的衰退,联邦政府限制移民数量。1929 年政府实施移民配额制,使移民人数急剧下降。到 30 年代大萧条时,第二次移民浪潮基本结束。 第三次移民浪潮(1965—):1965 年美国通过了移民和归化法,1961—1984 年之间还通过了一系列难民 法,移民政策的放宽带来了第三次移民浪潮。这一时期的移民来自更广阔的领域、更多的国家。据统计,34% 来自亚洲,34%来自拉丁美洲,16%来自加拿大和世界其他地区,来自欧洲的移民所占比例下降到 16%。美国 是在近 200 年里发展起来的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移民国家。与其他移民国家相比,美国移民具有数量大、种类 多 来源多样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 美国移民每年都达几十万,20 世纪 60 年代的移民为 250 万,70 年代为 450 万,占人口总增长的 19%[3](P39)。来自不同大陆、不同国度的移民构成了美国人口的主体,而且每年的新移 民仍然在不断改变着美国人口的种族、民族构成。直到今天,美国仍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移民国家。 二、移民社会对美国政治文化的影响 (一)个人主义的移民社会渊源 个人主义是美国政治文化的一个主旨和特色,个人主义构成了美国文化模式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 容。它最雄辩地、实在地、直接地表述了美国思想。它所包含的内涵与外延真正扎根于美国本土,既不同 于希伯来和希腊传统,也不同于 18 世纪的欧洲思想,个人主义在美国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美国 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个人主义,其要义是:“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是派生的。社会、国 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人为的机构。除了个人的目的之外,社会或国家没有任 何其他目的。在英属殖民地时期,各种教会誓约和殖民地誓约都充斥着个人主义的理念。美国《独立宣言》 提出的不言而喻的“真理”,开始也是讲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 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建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 个人主义能够在美国生根开花结果,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无论是最早移民新大陆的清教徒, 还是后来开拓西部的美国人,都以个人奋斗为精神支柱。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又很快后来居上超 越西欧,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个人主义政治文化。在个人主义指导下,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得到保障,个人 的才智和创造力得以被充分发挥出来。美国的成功反过来又强化了个人主义,使之成为美国身份认同的主 要特征之一和美国社会的最高理想。 (二)平等主义的移民社会渊源 与英国的贵族和绅士文化不同,美国人更崇尚平等,对平等的追求和喜爱深深地渗透于美国人的骨 子中。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在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极为平等。即使是贵 族制度的萌芽,也从未被引进合众国的这一部分。”他进而分析了这种普遍的平等存在的原因: 首先是继承制度使平等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托克维尔认为继承制度对国家的社会情况有异常重 大的影响,在继承法以长子继承权为基础的国家,地产总是代代相传而不加分割,结果是把财产和权力置 于某一个人的手中,使地上冒出贵族。而如果继承法规定一个人的财产由其子女均分继承时,它就会促进 平等。“第一代人逝去了,土地开始被分割。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割的速度越来越快。今天,只过了六十年 多一点,社会的面貌已经全部改观,大地主家族几乎全部进入大众的行列。这些富裕公民的儿子,现今都 是商人、律师或医生了。他们大部分已经默默无闻。世袭等级和世袭特权的最后痕迹已经消失,继承法到 处都在发挥其平均化的作用。 第二是宗教对平等的保障作用。托克维尔认为, “在基督教的不同派别中,天主教反而是最主张身 份平等的。在天主教的宗教社会里只有两种成分,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徒。只有神职人员高于教徒,而全体 信徒虽然居于神职人员之下,但都是平等的。” “在教义方面,天主教认为人的资质都处于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一律遵守同一 教规的细节,它使富人和穷人都一律履行同样的宗教仪式,它令强者和弱者都一律实行同样的苦修;它对 一切坏事绝不妥协,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它主张所有的社会阶级都混在一起做弥撒,这就好象是把所有 的社会阶级都领到神的面前。虽然天主教要求信徒服从,但它不准许信徒之间的不平等。” 第三是教育的作用。托克维尔观察到,在当时的美国,人们受教育是平等的,初等教育人人都可以 受到,而高等教育却很少有人问津,因此在美国并不存在使求知的爱好随世袭的财富和悠闲而代代相传。 (三)自由主义的移民社会渊源 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相辅相成。从一定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一种代表个人主义的政治语言”。西方 政治学家认为:“自由主义是这样一种信念,即社会能够安全地建立在个性的这种自我指引力之上。只有在这 个基础上,才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社会。……其基础深厚广阔,其范围无法予以限制。”因此,自由主义与 个人主义是一对孪生姐妹。 决定个人主义在美国生根的因素同样也作用于自由主义。最早移居北美新大陆的清教徒就是为了追 求个人自由才远涉重洋、历尽艰辛。清教教义本身含有自由主义的思想观念,崇尚自由、民主和共和。美 国立国时期的思想家全盘接受并发扬了欧洲的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后来,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为自由 主义思想的传播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不过与个人主义相比,自由主义带有更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北 美独立战争时期,它曾作为革命的意识形态和口号;在美国建国以后,它则成为美国官方和主流社会的意识 形态。《独立宣言》所阐述的“不言而喻的真理”,实际上就是自由主义的理论:人人生而平等,被造物主赋 予各种权利;于是,人有权选择政府。就是说,人首先是自由的。为了保障自由,人们需要民主,需要共和、 宪政和法治。可见,自由是美国人的第一价值观。平等、民主、共和、宪政、法治等都是自由主义的应有 之义和基本原则。 自由主义是美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说:“美利坚是一个高度注重意识形态 的民族。只是作为个人,他们通常不注意他们的意识形态。因为他们都赞同同样的意识形态,其一致程度 令人吃惊。"在美国,不同种族之间虽然存在着相当深的矛盾,但无论是有种族优越感的白人,还是曾经受 过种族歧视的黑人,或是固守民族传统文化的华人,他们都坚定地崇尚自由、民主、个人主义等价值观, 即自由主义。在这方面,他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在美国主流国民看来,自由主义已经成为美国人必有的 精神。“美国人……要证明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就要表示出对个人主义、自由、机会平等这些价值观念的尊 崇。作为一个美国人,不仅要表现出对这片特殊的土地的忠诚,更要表现出对经典自由主义的无保留的接 受。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自由主义在美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占据着统治地位。 参考文献 [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册). 王水珍:移民的清教思想与美国的民主政治 王水珍:移民的清教思想与美国的民主政治 2008-09-28 16:46:53| 分类: 王水珍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摘 要:在美国殖民时代,清教徒是移民主体,清教主义作为一种宗教理念,扮演了殖民时代政治 因素。 关 键 词:清教主义 美国 自由 民主政治 理论的角色。清教主义中蕴含的个人主义、理性原则、自治精神,为美国自由的民主政治提供了精神性的 清教起源于 16 世纪初英国的宗教改革。英国宗教改革后的教会称为英国国教或圣公会,属于新教的 一支。英国国教虽然本质上是反对罗马天主教的,但它在教义和教仪方面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因此其中一 部分激进的教徒宣布脱离国教,要求清洗教内保留的天主教旧制和繁琐礼仪,提倡过简朴的生活,他们组 成了新的宗教派别———清教。清教徒继承了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了新生的个人主义, 以及这种自由主义必然引起的广泛的社会结构的调整。他们的宗教主张就成了“清教主义”。随着清教主义 的发展壮大,他们的改革要求不再局限于礼仪方面,他们还要求进行制度方面的改革,要求废除“教阶制”, 这就严重地触犯了既得利益者,因而受到了英国王室和英国国教的迫害。清教的活动也由此转到了地下, 许多清教徒选择了背井离乡去寻找心中的“希望之乡”。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来到了北美这块可以保持其信 仰的土地。当时的北美,社会的主体是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他们中很多人都曾遭受过本国的宗教迫害。 因此,北美大陆的清教徒没有什么既得利益,没有什么历史包袱要去看护,去争斗。他们团结在“清教主义” 的大旗下,全力以赴地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战天斗地,不断地适应客观现实,参与、推动社会改革,在北 美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领域留下了丰硕的成果,对后来北美的发展形成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正如托克维 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所说的“在美国,宗教也许不像他早先在某些时期或在某些国家那样强大,但他的 影响力却更为持久,它只靠自己的力量发生影响,但这个力量任何人也剥夺不了”。清教主义之所以能够成 为美国自由民主政治的精神性因素,既得益于清教主义本身的内涵,也得益于清教徒在北美的实践。 一、美国民主政治发展基础——政教分离 在美国,清教能够成为自由民主的保障也得益于政教分离。美国的普通民众和神职人员无一例外都 认同政教分离,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在许多问题上的意见是不统一的,但在政教分离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 他们所需要的政府是能够力行上帝戒律和维护纯正宗教职责的政府。但他们强烈反对牧师参加政府,因为 在清教徒眼中,让一个牧师行使任何一种政治权利,都是向罗马天主教会迈出的危险一步。至今,这种观 念还深深地影响着美国民众,没有一个神职人员在美国担任公职,在参议院和众议院也没有他们的代表。 在许多州里,法律向他们关上了仕途的大门,舆论在所有的州里都不同意他们从政。美国人看待他们的牧 师,就像看待他们所选举的代表一样,要求牧师为他们服务,而不是统治他们。而教士也已经认识到想要 取得政治权利,就必须放弃宗教的影响力。政教分离使得宗教能够远离政治权力带来的偏好、仇恨、激情, 能够将其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并且获得了普遍性。 “政教分离”从一开始就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特征,这对美国政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说,美 国是幸运的。但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就没有宗教的影子,我们知道,美国政府在推行自己的政策 尤其是对外政策时,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只是在美国,清教主义的思想和政教分离的思想相辅相成,互 相作用而已。 二、美国民主政治的现实经验与模式——地方自治 清教徒在美国的殖民过程中,是先有社群,而后有政府。他们靠着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宗教信念生 活在这片广袤而荒凉的土地上。这是一块除了当地土著人外再没有其他人烟的土地,也是一块没有权力压 制的土地,因此,当清教徒登录到这片土地定居后,没有任何既成的政府能够管辖他们,他们是基于共同 的理想和信念结合和生活在一起。如果要履行在其他地方由政府履行的那些职责,就完全要依靠成员间的 协商、自觉以及个人的主动精神。我们看到,在北美大陆定居的移民虽然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但它们通常 不是从宗主国或由宗主国委任的总督那里去寻找权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起自我治理的机构,独立自主 地行使权力,他们自己任命行政官员,自己缔结和约和宣战,自己制定治安条例,自己为自己立法。 清教的教义在很多方面都具有绝对的民主共和色彩。这些清教徒在英国时早已比其他的欧洲人更熟 悉权利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而这也就使自由制度的萌芽即地方自治深深地渗透进了美国的习惯之中, 并在美国开出了绚丽的花朵和结出丰硕的果实。托克维尔在考察美洲时说:在新英格兰,人们按照乡镇自 主的原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都在公众场合所召开的公民大会上讨论决定。比 如作为现代宪法基础的一些基本原则:人民参与公务,公民自由投票决定赋税,为行政官员规定责任。像 个人自由、陪审团参加审判等都未经讨论而在事实上确定下来,新英格兰在美国的诸州中形成的今天美国 政治文化基础的主要思想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土上,并最终被整个殖民地借鉴和采纳。 地方自治的思想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反映了自由主义理念在国家与社会这一问题上 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在这样的社会只能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同时,地方自治提高 了公民的政治判断力,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因为全国的政治形势比较复杂,不易为一般民众所理解, 而地方事务通常能为当地人民所理解,民众在参加地方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可以培养民主素养和政治能力, 增强参加政治活动的兴趣,从而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提高普通民众的自主能力和独立精神。这种地方自 治思想为美国民主政治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现实的模式。 三、美国民主政治的精神性因素——自由主义 在美国社会,“自由主义只不过是没有上帝的新教而已”。韦伯认为,只有清教伦理才能孕育出典型的 个人主义,传统的基督教虽有超越价值,有利于普遍主义和平等的形成,但个人必须通过教会组织,与上 帝沟通,个人的意志与观念不可能拥有独立地位。新教的改革主张“因信得救”,个人可以与上帝直接进行 交流,这就降低了教会组织在个人得救中的作用,提升了个人的地位。同时也加强了个人的自律精神,因 为当一个有形的人面对无形的上帝时,就必须自省和慎独。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意志就有了独立性和神 圣性,个人主义就有了哲学的和宗教的基础,这种体现着个人意志独立性和神圣性的个人主义正是自由主 义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