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十分钟的陈述中,该生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内容与结构,以及论文的写作过程,条理清晰,语言无大错,对老师的提问做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体现了一定的专业素养。但设计过程有点小问题,流程图不很完善,希望及时纠正。 2.从答辩可以看出该生总体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准备工作充分,对论文内容非常熟悉,能简洁明了的陈述设计思想和过程,系统展示流畅,回答问题有理有据,基本概念清楚,论文有一定创新。希望继续完善论文中的部分文字和符号,争取规范使用。 3.该生在规定时间内比较流利、清楚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态度谦虚,体现了比较扎实的计算机基础。建议把图像的打开功能用适当的文字表达出来,继续完善使论文格式规范化。 4.结合数学知识用计算机技术来处理地质问题,对方法原理掌握透彻,论文有比较好的创新。对快速傅里叶和小波变换图的结果分析到位,处理结果良好,计算机基础素养好。答辩中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论文中变换的指标若有对比会更好。 5.论文陈述清楚,讲解简单明了,存在不足在于缺少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多为套用他人研究成果,论文格式方面应多规范。 6.答辩的准备工作充分,对老师的提问能详实回答,并对设计过程中所遇困境能反复探讨研究,找出更好的解决方法,专业技术比较好。若能结合专业改进使静态的网页成为动态的则更好,不足在于数据库中表的描述方式不太对,望改进。 7.论文陈述清晰明白,开门见山,直接入题。对老师的提问能流利作答,思路清晰,但对论文中的部分代码解释不楚,有少量语言错误,望今后的研究中多创新。 8.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答辩中回答问题不是很流畅,对设计的细节技术不太熟,回答问题不够切题。 9.从五部分对论文进行阐述,重点突出,答辩流畅、熟练,知识掌握基本到位,时间符合要求。不足是论文中有部分概念错误。 10.答辩过程中,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熟练、扼要的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条理清晰,创新点明显,回答问题时反映敏捷,表达准确,系统演示熟练,专业素养很高,经答辩委员会商议,一致同意其成绩为优秀。 11.在五分钟的陈述中,该生介绍了论文的`主要内容与结构,以及为此进行的研究,显示出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的认识。视频设计很漂亮,但不太符合专业要求,若多从计算机专业的角度对实现过程进行设计则更好。 12.该生流利地陈述了写作该论文的目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古玩网站设计过程很规范,但实体和概念之间联系少,整个设计应该尽量符合计算机方面的要求。 13.该生陈述清楚,回答问题流利。虽论文立意比较好,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但构架和内容都比较庞大,需要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论文题目和客户端登陆服务器模块也需稍作修改。 14.该生准备工作充分,环节陈述完整,论文构思清晰,体现了较好的专业基础,时间把握也很好。就是论文中有需求但缺乏需求分析,对部分答辩问题回答不太清楚,图的表示方式不规范。 15.该生用dreamweave和access数据库等技术对甘孜旅游网站进行设计,设计清新美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基本概念清楚,望对论文中指正的数据库存放问题进行修改。 16.该生专业素养比较好,对所提问题回答流利,正确率高,对实现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认识到位,时间把握得当,若能用比较新的运行环境进行实现相对好。 17.该生对数据库的设计细节讲解详细,研究深入,论坛设计部分独立完成,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答辩中思路清晰,回答得简明扼要,语言流利。答辩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生成绩为良好,但要求该生纠正论文中尚存的某些错误。
祝福她,爱她就可以了
用心准备,很简单就过的。放松点,答辩完了,我们去吃你最喜欢吃的大餐。你是我万里挑一找到的,答辩对你来说还不小KS。晕,像你这么冰雪聪明,如果你都不过,那这届的毕业生都别想毕业了。答辩在于女朋友自身的发挥,你能做的就是尽力减轻她的压力,逗她开心,让她有个好心态上阵。
没问题的,只要懂自己做的是什么。能说的明白,一切OK。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技巧及注意事项
博士硕士要想顺利通过答辩,并在答辩时真正发挥出自己的水平,除了在答辩前充分作好准备外,还需要了解和掌握答辩的要领和答辩的艺术。
(一)要有自信心,不要紧张
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可不必紧张,要有自信心。树立信心,消除紧张慌乱心理很重要,因为过度的紧张会使本来可以回答出来的问题也答不上来。只有充满自信,沉着冷静,才会在答辩时有良好的表现。而自信心主要来自事先的充分准备。
(二)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
首先,学员参加答辩会,要携带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如前所述,有的高等学校规定:在答辩会上,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员可以准备一定时间后再当面回答,在这种情况下,携带论文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的必要性是不言自明的。即使像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那样,老师提出问题后,不给学员准备时间,要求当场作答。但在回答过程中,也是允许翻看自己的论文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答辩时虽然不能依赖这些资料,但带上这些资料,当遇到一时记不起来时,稍微翻阅一下有关资料,就可以避免出现答不上来的尴尬和慌乱。其次,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把主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见解记录下来。通过记录,不仅可以减缓紧张心理,而且还可以更好地吃透老师所提问的要害和实质是什么,同时还可以边记边思考,使思考的过程变得很自然。
(三)听清问题后经过思考再作回答
主答辩老师在提问题时,学员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并将问题回答略记在本子上,仔细推敲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要害和本质是什么?切忌未弄清题意就匆忙作答。如果对所提问题没有断清楚,可以请提问老师再说一遍。如果对问题中有些概念不太理解,可以请提问老师做些解释,或者把自己对问题的理解说出来,并问清是不是这个意思,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再作回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答所非问。答到点子上。
(四)当论文中的主要观点与主答辩老师的观点相左时,可以与之展开辩论
答辩中,有时主答辩老师会提出与你的论文中基本观点不同的观点,然后请你谈谈看法,此时就应全力为自己观点辩护,反驳与自己观点相对立的思想。主答辩老师在提问的问题中,有的是基础知识性的问题,有的是学术探讨性的问题,对于前一类问题,是要你作出正确、全面地回答,不具有商讨性。而后一类问题,是非正误并未定论,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可以互相切磋商讨。如果你所写的论文的基本观点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又是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能自圆其说的,就不要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不同的见解,就随声附和,放弃自己的观点。否则,就等于是你自己否定了自己辛辛苦苦写成的论文。要知道,有的答辩老师提出的与你论文相左的观点,并不是他本人的观点,他提出来无非是想听听你对这种观点的评价和看法,或者是考考你的答辩能力或你对自己观点的坚定程度。退一步说,即使是提问老师自己的观点,你也应该抱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态度,据理力争,与之展开辩论。不过,与答辩老师展开辩论要注意分寸,运用适当的辩术。一般说,应以维护自己的观点为主,反驳对方的论点要尽可能采用委婉的语言,请教的口气,用旁说、暗说、绕着说的办法,不露痕迹地把自己的观点输入对方,让他们明理而诚服或暗服。让提问老师感受到虽接受你的意见,但自己的自尊并没受到伤害。
(五)对回答不出的问题,不可强辩
有时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对答辩人所作的回答不太满意,还会进一步提出问题,以求了解论文作者是否切实搞清和掌握了这个问题。遇到这种情况,答辩人如果有把握讲清,就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如果不太有把握,可以审慎地试着回答,能回答多少就回答多少,即使讲得不很确切也不要紧,只要是同问题有所关联,老师会引导和启发你切入正题;如果确是自己没有搞清的问题,就应该实事求是地讲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表示今后一定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切不可强词夺理,进行狡辩。因为,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对这个问题有可能有过专门研究,再高明的也不可能蒙他。这里我们应该明白:学员在答辩会上,某个问题被问住是不奇怪的,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是本学科的专家。他们提出来的某个问题答不上来是很自然的。当然,所有问题都答不上来,一问三不知就不正常了。
(六)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
在弄清了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确切涵义后,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要充满自信地以流畅的语言和肯定的语气把自己的想法讲述出来,不要犹犹豫豫。回答问题,一要抓住要害,简明扼要,不要东拉西扯,使人听后不得要领;二要力求客观、全面、辩证,留有余地,切忌把话说“死”;三要条分缕析,层次分明。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适中等等。
(七)要讲文明礼貌
论文答辩的过程也是学术思想交流的过程。答辩人应把它看成是向答辩老师和专家学习,请求指导,讨教问题的好机会。因此,在整个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应该尊重答辩委员会的老师,言行举止要讲文明、有礼貌,尤其是在主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难以回答,或答辩老师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更应该注意如此。答辩结束,无论答辩情况如何,都要从容、有礼貌地退场。
此外,毕业论文答辩之后,作者应该认真听取答辩委员会的评判,进一步分析、思考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论文写作的经验教训。一方面,要搞清楚通过这次毕业论文写作,自己学习和掌握了哪些科学研究的方法,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科研能力上得到了提高。还存在哪些不足,作为今后研究其他课题时的借鉴。另一方面,要认真思索论文答辩会上,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修改自己的论文,加深研究,精心修改自己的论文,求得纵深发展,取得更大的战果。使自己在知识上、能力上有所提高。
毕业论文(作业)答辩是审查毕业论文(作业)的一种补充形式。一般来讲,专科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其论文成绩就是毕业设计的成绩;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都要参加答辩。
所以其毕业设计的成绩,是由文章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最后由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鉴别评定。
对于论文的准备时间存在不同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博士论文的审稿答辩流程涉及多方面的人和流程,存在很多不确定、难控制的因素。就笔者所见和所经历来看,论文的审稿答辩流程耗时在4~6个月(即一个学期,学位委员会也只在学期的始末各有一次学位颁发)。
完成标志 :完成撰稿、排版,并与导师及副导师完成修改和整理,导师同意送预评审。
完成标志 :《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毕,特别是专家签字部分,并根据要求修改论文。
完成标志 :收到评审结果,并上交评阅书,自己留存扫描件。
完成标志 :答辩通过,获得签字后的答辩决议。
完成标志 :完成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学院教务员处的材料提交(电子和纸质),完成财务报销单提交。
看问题有解决没有及解决方案是否可行及实用是经过论证过的吗
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因学科门类庞杂、研究范式多元,论文的质量判断始终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人们通常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研究的严肃性,对于人文社科研究的规范和创新往往不置可否,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是否拥有明确的质量判断标准呢?本文就力图为人文社科学术期刊论文质量的判断建构一个基本的框架,以利于论文质量的判断更加理性和专业。一、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人文社科论文背后事实上隐藏着遵照不同范式进行的人文社科研究。虽然如此,与自然科学截然不同的人文社科类论文仍然会有一些通用的一般性标准,我们可以视之为此类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基于人文社科研究的学术属性和该领域研究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主要表现为学术特征和意识形态特征两个方面:1、学术特征学术既指系统的学问,又指研究学问的过程,因而学术作品一方面含有作为名词的学问信息,也必须内含学问产生的规范过程,我们所面对的论文则是学术过程的产品。人文社科类的论文,有的是显现研究过程的,有的则只是呈现结论及相关的论证和说明,即使显现研究过程的论文,也不可能展现研究过程的全部信息,因而,我们所面对的论文基本上是以文本方式存在的研究结果。面对这样的学术作品,我们需要把握以下量的和质的特征。信息量、知识量和学术含量学术性论文具有天然的求真倾向,其作者要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遵循学术的规范为读者贡献新的信息和知识,只有包含一定的信息量、知识量和学术含量,才会具有公之于众的价值。信息量指一定篇幅的文本所能提供的有意义的内容,它可以是事实性的、概念原理性的,也可以是方法性的,但无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信息,都需要具有经验上的或者逻辑上的可靠性,这是一个文本有意义的基本保证。经验上的可靠,首先意味着文本信息具有经验上的可能性,其次意味着信息来源的真实性。这样的信息可以让读者间接地获得关于世界的真实。逻辑上的可靠,则指文本所提供的信息是我们的理性可以想象的。不真实和不符合理性逻辑的信息是没有意义的,学术文本需要避免这样的内容,相反地,应该提供与文本规模相称的具有经验和逻辑可靠性的有意义内容。这是我们从心理上接受一个学术文本的第一条件。知识是一种信息,但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是知识。学术研究的求知本性决定了作为学术作品的论文必须提供比例较大的知识性信息,否则,该文本的报道性质就会大于认识论的性质,其背后的研究劳动是值得怀疑的。学术文本中的知识信息,不可能是全新的,更多情况下是较少的新知识信息与较多的旧知识信息之间的联系在文本中得以呈现,给人的阅读效应是充实、宏阔和连续。这样的论文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良好学养。学术含量,是学术作品在结论上的创新程度和得出创新结论的研究过程规范和高明程度。学术研究旨在探索未知、修正已知、追求真知,其结论的底线是具有一定的新意,如果没有新意,一个学术文本要么是“科普的”,要么只是用丰富的资料示范了一个学术过程。真正的专业研究者所提供的论文在他们自己看来通常是有不同程度创新的,在此基础上,更为深入的考察即是论文所内含的“研究过程”的规范和高明程度。学术作品的质感离不开足够的信息量、知识量,但更为本质的还是作品的学术性,即创新性和创新的规范和高明属性。基础性、思想性和文化性换一个维度,还可以从质的角度判断具体的学术文本。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这一领域研究者长期的经验,一个学术文本所内含的研究的基础性、思想性和文化性是其质量高低的重要特征。一般学科都存在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分,其中的基础研究是认识取向的,应用研究是实践取向的。即便是基础研究的内部,也存在着更为基础的研究,这样的研究通常是贴近一个学科领域核心问题的研究。由于原创性的研究最容易发生在基础性的研究领域,也由于基础性的研究难度相对较大,所以一个学术文本所含研究的基础性程度通常也能反映出其高深的程度。应该说越是基础性的学术文本,其思想性的潜质就越大,因为思想性意味着具体的专业研究成果可以对专业领域之外的人们产生明显的启示作用。显然,越是基础性的研究,因其可迁移的程度较高,其启示的范围相对也是较大的。人文社科类的学术研究应具有思想性的追求,这是使最终的学术文本具有灵动感的重要前提。我们需要意识到专家实践导致的专家人格很容易造成学术文本的局促与狭隘,这样的论文即便在专业意义上精巧,其更大范围的意义是不可想象的。学术文本的文化性与思想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因为思想是文化的灵魂。除此之外,学术文本的文化性还指文本作者把所研究的主体与人类历史文化总体相结合的状况。孤立的专业探讨表现为写作上的就事论事,由此而来的论文难有恢弘、广阔与厚重气象,即使把专业的问题说得通透,总是少了一些质感。论文的文化性取决于作者的学术视野,宽广的学术视野有助于论文的文化内涵提升。单从研究的角度讲,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只有既懂得人性,又有文化的兴趣,才能把自己要说的专业问题说清楚。人文是社会的人文,社会是人文的社会。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需要体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特征。2、意识形态特征自然科学研究在现代社会基本上无涉意识形态问题,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就不大相同了,原因是人文和社会现象总发生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下,总与该背景下的主流价值观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意识形态特征在论文中的体现通常被理解为政治标准问题,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落实到具体的学术文本,就会发现意识形态标准的把握是一个特殊的学术问题。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论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对每一类论文的认识和把握总体上是一个学术理性过程。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学术文本不难遇到明显有异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论文,极端者会走向主流意识形态的反面,这也就是无需争议的政治标准问题。此类论文一般是表达文本作者所推崇的政治观念和制度,虽为学术文本,但字里行间能够流溢出作者的情感和态度。客观地说,凡存在此类问题的论文,在学术发展上通常并无新意,只是表达了不同于主流的另一种意识形态而已,因另一种意识形态已经经历了理论的和历史的过程,其学术的价值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涉及一些特殊问题的学术文本有一类论文并不反对主流的意识形态,但所论及的问题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具有间接的意识形态效应,这是人文社科学术领域中较难把握的。以宗教问题为例,众所周知,我国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但当我们面对论述欧洲历史上的宗教宽容问题时该如何决定取舍呢?笔者觉得,虽然宗教宽容是一个历史现象,但在启蒙运动时期,它主要表达了要求国家允许个人选择并非国家认可的宗教信仰形式的诉求,这与当下我们国家的宗教政策是有偏差的。从学术的角度看,宗教宽容问题只是一种历史学信息,并无纯粹意义上的知识增长。西方批判理论研究类的学术文本对现实的批判是西方现当代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取向,在这一潮流中,出现了很多发展性的研究成果,增益了人类的知识。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比较典型的批判现实的经济哲学著作。被称为批判理论的流派起源于1920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除了方法论上的贡献,这一流派的理论家重在说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支配结构和文化构成。应该说批判理论是具有极强学术性的,但也不可否认对现实社会支配结构和文化构成的揭示,会与现实的批判运动具有现实的逻辑关系。二、论文的具体质量判断人文社科研究拥有不同的研究范式,不同范式的研究成果,其学术质量判断标准是有差异的。因而我们只能就不同的范式来谈论论文的具体质量标准。现实地看,人文社科类研究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哲学思辨类、人文解释类和经验实证类,在此作具体说明:1、哲学思辨类论文哲学思辨类论文不只是指哲学学科的思辨类的论文,而是指包括哲学在内的各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基本理论研究成果。此类优秀论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我国学术教育和研究传统历来不重思辨。加之学术从业者对于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的钟爱,哲学思辨类的研究成果数量上较少,质量高的不多。由此还带来人们对此类研究价值在某种程度的怀疑和轻视。质言之,思辨即以思来辨,它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要依靠研究主体的直觉和逻辑能力,在概念与概念之间寻觅意义,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新的理解。对于哲学思辨类的论文,我们首先要判断思辨对象的价值。因思辨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经验世界的事物是无需思辨的。对于经验以外的东西,原则上都能思辨,也只能思辨,但并非一切的对象都有思辨的价值。如果我们承认进入思辨范围的对象仅是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时才有意义,那么,一切关于与经验世界平行的、主观设置的思辨对象,至少在学术研究中是没有价值的。所谓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我们可以借助哲学本体论中的“存在”概念加以理解。“存在”不是“是”,它与“时空”这一经验框架保持着关联,所以,“存在”与“是”相比较,不是最抽象的概念,可与具体的“存在者”相比较又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显而易见,“存在”概念处于经验世界的边缘,再向前抽象,就到了“是”,也就只剩下纯粹逻辑的规定性了。原则地说,类似“存在”这样的思辨对象是有重要价值的。各个具体的人文社会学科,都有基础研究领域,其中不乏需要思辨的对象,知晓了思辨的旨意,就容易判断具体论文思辨对象的价值。其次,要判断具体论文的思辨水平。这是一个与逻辑有关又不只是纯粹逻辑学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能够言说的却又只是关联逻辑的部分。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思辨就是以概念为元素、以判断为中介的推理过程。那么,面对哲学思辨类的论文,要先寻找文本中的关键概念,看其意义是否清晰、界定是否恰当以及前后意义是否一致;再寻找文本中的基本判断,尤其是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判断,看其是否具有经验的和逻辑的可靠性;最后,也是很核心的是析出文本的逻辑理路,即推理路线,看其是否合乎思维形式的规则。其实,这只是判断论文思辨水平的初阶,再进一步还可考察文本的辩证水平,这就超越了形式逻辑的范围。不仅如此,高水平的思辨文本通常能够反映出作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逻辑功夫和思维浪漫。再次,要看思辨结论的新旧与正误。一个学术文本必须提供新的结论才具有明显的学术价值,有学术追求的作者通常都力图做到这一点,因而他们通常会自认为有新的进展。这就需要读者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学养,要能判断具体论文的结论是否在已有的最先进的结论基础上有所进益,具体地说,要看其结论对原有认识是否有补充和丰富、是否有纠正和完善。若发现结论确有新意,则要进一步判断其正误。新,并不意味着真,仅意味着不是旧有。对正误的判断又要回复到论文思辨水平的判断上,可见对哲学思辨类论文的质量判断在实际工作中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2、人文解释类论文中国传统学问以人文解释为其要务,以致中国学者多乐于并善于做人文解释的功夫,此类论文也比较多。然而,对于人文解释类的学术研究质量判断却是最难形成共识的,笔者以为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此类研究的性质缺乏到位的认识。人文,以文、史为主要领域,兼及一部分哲学的工作,这一领域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用“做学问”来表达。既是做学问,功夫当在学、问之间,学者虚心涵泳,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借助对经典(或重要)文本的训诂,使人明白文本之义,也可借此阐发研究者的新意。其效用主要在于唤醒历史,彰显人文的活力,传承优秀的文化。从此意义上讲,判断人文解释类论文的质量,不可以创造新知为标准,而是要评估其所释文本的价值、解释的水平及所阐发意义的新旧与启发性。所释文本的价值是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质量的基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本是巨量的,虽然每一个历史性文本都具有自身的意义,但其学术研究的价值就大相径庭了。人文历史的残酷性表现之一就是只选择和留存可以为时代代言的重要文本,此外的文本客观上充当了重要文本产生的背景,正如“一将名成万骨枯”,无数的学者被湮没,无数的文本被搁置,名垂青史的只是有数的节点性人物及其作品。人文学科的研究者本着创新的立场,存在着对重要历史性文本的解释性研究,也有把目光转移到较次要文本的做法。然而,文本的确有价值上的差异,如果一个论文所选择的文本少有价值,整个后续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一种体力的劳作,整个论文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是不可取的。假如文本的选择合适,读者则要审视其解释的水平。说到解释,中国传统学者所作的基本上是考据释义之事,他们忠实于文本,慎言言外之意,讲究无一念无来历,上乘者能够博学、慎思、明辨,其人可温文尔雅,其文能条理不紊。这样的学者有学养,这样的文本见功夫,这样的研究比的是学问的见识和功力,若言思想的创新和知识的增进则乏善可陈。考虑到人文学科的价值主要在于通过对经典文本的不断解读延续文化的血脉,弘扬人文精神,读者是可以用欣赏的眼光判断此类论文的,但考虑到解释一事在西方已由技术而方法论以至成为一种哲学的思维,又使人无法不面对传统解释作为人文学科研究手段的局限性。且不说当代伽达默尔(1900-2002)已将受到人们关注的历史性的社会文化现象文本化,狄尔泰(1833-1911)早已把历史世界这一人的经验的整体实在视为解释学的对象了。中国人文学科有悠久的历史,却进步缓慢,看来需作哲学方法的文章,否则,高水平的学术作品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解释文本以喻人为要义,但绝不仅仅使人明白文本自身的意义。当我们把解释视为人文学科创新方法的时候,解释已经不是教书先生的一种本领了,它必须转变为人文学者阐发、挖掘人文新意的途径。在对经典的无限阅读、解读的过程中,人文世界的新思想才能不断涌现,人类文明才能不断发展,这也正是人文学者的应然使命。文本启迪学者,学者阐发思想启迪众人,方为人文学科研究的常态。面对大量的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期刊的读者作为论文“社会化之筛”的第一关,固然要审视论文所释文本的价值和论文作者人文解释的功夫,也应该关注人文解释的文化效用。不能简单地认为基于经典文本的思想挖掘和阐发是一种主观的随意,在阐发的过程中,新的思想被自然地创造,经典文本也因此不仅是永世诵读的对象,而且成为思想创造的资源。耳闻有的学者表达阅读经典的心得,屡被有功底的专业学者诟病,笔者意识到的是两种对待经典文本的态度和方法。批评的一方自然是坚守传统经学方法的学者,被批评的一方自觉不自觉地实践了狄尔泰解释学的方法。应该说,双方的学术性工作均有其个性化的价值,但相对说来,被批评一方的工作是应该被理解的。在理解的基础上,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有义务帮助这样的研究逐渐规范起来,如此,人文学科的研究才能够在延续优秀传统的同时获得新的生命。3、经验实证类论文还有一类论文是借鉴自然科学范式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这类论文并非来自某个单一的学科领域,几乎分布在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之中。其特征是接受实证哲学方法论的指导,用经验的方法获取数据,用数学的方法处理数据,在此基础上得出研究的结论并进行相关的讨论。对于这一类论文,长于思辨和人文解释的读者是深感头疼的,一方面对经验实证的方法本身缺乏深透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对此类研究的价值持有怀疑。对此,我们需要具有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固然不同于自然科学,但的确也存在着一些数量的事实以及可以量化的事实,这也是经验实证方法可以合理移植的基础。要说有问题,主要在于许多研究者对计量研究方法背后的数学哲学思想不甚了了,加上对研究本身的追求缺乏较高的认识境界,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借助一个价值不大的问题进行了一番实证方法的演练,不免使人对此类论文感到头疼。事实上,经验实证方法的进入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影响,高质量的实证研究成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值得珍视的。对于这一类论文的判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问题与目的。一切研究都是从问题开始的,这一点在经验实证类研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按照实证研究的路线,此类学术文本必先交代要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话题(item),而是研究意义上的真问题(question or problem)。我们可以进一步把question解读为“需要解答的问题”,把problem解读为“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能够引发研究过程的问题要么是认识上的困惑,要么是实践上的阻障,不用说,这里的困惑和阻障应该是一个领域的人们共同面临的,如果只是研究者个人的困惑和阻障,由此引发的研究对个人是有意义的,但在具体学术领域是没有意义的。科学研究只有第一而无第二,因而,发现或触碰到了研究领域的真问题时,其后的研究自然是具有创造性的。审视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必先对论文所包含的问题作出真假判断。好的论文还会对问题消解之后的效应作出说明,这也就是研究的最终目的。很多作者容易把问题的解决本身视为研究的目的,虽不为错,却不彻底。当言明了具体问题解决的后续效应,等于把具体的研究与整个研究领域联系了起来,研究的意义就显而易见了。第二,过程与方法。经验实证类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方法意识明确,这与哲学思辨和人文解释类的研究有所不同。从此类研究文本中就可以看到,问题提出后,必有具体的研究设计,具体包括研究的过程及方法。人文社科研究所设计的实证研究方法主要有观察、调查、实验、文献的计量分析等,研究文本通常都会作出操作性的说明。判断研究方法选择恰当与否的依据是研究方法与问题解决之间的适切性。研究方法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复杂越好,原则上最好的方法选择是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所面对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我国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方法主义倾向,具体表现为所研究的问题意义不大,所得出的结论缺乏新意,整个研究文本基本上在展现研究者(也是作者)的方法修养。这只能说明一部分研究者还没有走进具体学术领域的堂奥,结果是:研究论文层出不穷,我们却很难感觉到学术的明显发展。判断研究过程设计的严谨与否,主要是对研究过程规范意义上的审查。每一种研究方法的使用都是以过程的方式展开的,都有自己规范的步骤,如果严格遵循了规范,研究方法就能发挥出其特有的功能,否则,即使方法与问题是适切的,研究的目的也无法彻底达成。单就研究过程本身来说,若不能完全规范,轻者导致研究不到位,重者还可能导致伪研究的出现。事实上,尽管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在结构上呈现了研究过程与方法的信息,但文字文本的局限性也会使得研究过程信息无法完整呈现,因而,对研究过程与方法的审视必须着重用力。第三,结论与讨论。研究者运用种种方法获得有效数据和资料之后,通常会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数学的或哲学的处理,以此得出研究的结论,并对结论作理论的分析和讨论。这一部分最见研究者的理论功力,也恰恰是这一部分目前普遍比较薄弱。这样的薄弱在感觉上表现为一篇论文的结构失衡,缺乏美学素质,实质上是因作者的理论功力不足使得研究所获得数据、所作出的结论一定程度上被浪费。三、相关参考因素面对论文,我们主要进行的是纯粹学术性的判断,同时也会考虑一些相对于学术研究本身来说具有边缘性的因素。比如,文本的情况、作者的情况以及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情况,这些因素虽然是边缘的,却非不重要的,应属于对论文质量进行判断的相关参考因素。我们所说的文本情况是指写作意义上文本质量,也可说是写作意义上的文本成熟度问题。说一个人学问好,文章也好,显然把学问和文章分开而言了,这是具有合理性的。文章自身的独立性也是写作学成立的前提。上述三类研究中,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其文章的结构通常是格式化的和规范的,越接近自然科学样式的文本,其格式化的痕迹越是明显,以致很容易认为这种研究类型的论文在写作上不需要十分考究,其实不然。要知道,即使在纯粹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研究领域,也存在着专门的科技论文写作的训练。虽然经验实证类的论文的大结构难以摆脱共同的规范,但对研究成果的表达还是有高下之分的。相对而言,哲学思辨类和人文解释类的论文,写作上的质量就非常重要了。由于这两类研究的表达没有统一的格式规范,因而一个论文的质量实际上是学术质量和文章质量的综合体。读者在判断论文质量过程中,还会考察论文作者的情况。这听起来是一个与论文自身质量无关的问题,但有经验的学者从来不会忽略这一方面的考察。其中的道理是作者年龄、学历、专业方向等信息能够为我们提供论文质量判断的辅助性信息。大家知道,研究人员普遍反映论文发表难,站在期刊的立场上看,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期刊编辑部对优质的论文求之若渴,巨量的论文因不符合期刊的质量要求客观上耗费了编辑们大量的精力。发表难,准确地说是在高质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难,是不符合发表要求的论文发表难。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博士生毕业,都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这无疑逼迫了那些尚不具备较高研究能力的人们作自己力不能及的事情。谁能否认作者和作品无法分离这一事实?此外,目前已经普遍实施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可以高效、直观地发现论文与已发表文献之间的重合程度,牵涉到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无法忽视。数据技术为我们提供了方便,减少了劳务,却掩盖了许多学术的具体细节。笔者发现目前的“查重”至少遇到了以下两种情形:与其他作者学术文本的重复问题。这里面又有两种可能,一是有注释的过度引用,这是学术规范问题,二是无注释的抄袭行为,这就是学术道德问题了。与文本作者自己以往发表文献的重合问题。这中间确有作者心性懒惰的因素,也有作者无法在新的语境中重新表达已有思想的能力因素。有一种情形是可以宽容的,即新的学术文本是过去零碎思考的系统化整理,这样的新文本具有学术价值,感觉上存在着新旧文本的高比例重复,但不属于懒惰或低能问题。综上所述,人文社科期刊论文质量的判断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正因如此,只有把论文质量的判断与人文社科研究联系起来,才能够触及问题的本质。可以说,把握住了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和具体判断标准,加上对相关参考因素的考察,读者对论文质量的判断就能逐渐步入自觉、有序的理性轨道。
论文的具体质量判断人文社科研究拥有不同的研究范式,不同范式的研究成果,其学术质量判断标准是有差异的。因而我们只能就不同的范式来谈论论文的具体质量标准。现实地看,人文社科类研究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哲学思辨类、人文解释类和经验实证类。在此作具体说明:1、哲学思辨类论文哲学思辨类论文不只是指哲学学科的思辨类的论文,而是指包括哲学在内的各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基本理论研究成果。此类优秀论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我国学术教育和研究传统历来不重思辨。加之学术从业者对于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的钟爱,哲学思辨类的研究成果数量上较少,质量高的不多。由此还带来人们对此类研究价值在某种程度的怀疑和轻视。质言之,思辨即以思来辨,它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要依靠研究主体的直觉和逻辑能力,在概念与概念之间寻觅意义,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新的理解。对于哲学思辨类的论文:首先要判断思辨对象的价值。因思辨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经验世界的事物是无需思辨的。对于经验以外的东西,原则上都能思辨,也只能思辨,但并非一切的对象都有思辨的价值。如果我们承认进入思辨范围的对象仅是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时才有意义,那么,一切关于与经验世界平行的、主观设置的思辨对象,至少在学术研究中是没有价值的。所谓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我们可以借助哲学本体论中的“存在”概念加以理解。“存在”不是“是”,它与“时空”这一经验框架保持着关联,所以,“存在”与“是”相比较,不是最抽象的概念,可与具体的“存在者”相比较又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显而易见,“存在”概念处于经验世界的边缘,再向前抽象,就到了“是”,也就只剩下纯粹逻辑的规定性了。原则地说,类似“存在”这样的思辨对象是有重要价值的。各个具体的人文社会学科,都有基础研究领域,其中不乏需要思辨的对象,知晓了思辨的旨意,就容易判断具体论文思辨对象的价值。其次,要判断具体论文的思辨水平。这是一个与逻辑有关又不只是纯粹逻辑学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能够言说的却又只是关联逻辑的部分。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思辨就是以概念为元素、以判断为中介的推理过程。那么,面对哲学思辨类的论文,要先寻找文本中的关键概念,看其意义是否清晰、界定是否恰当以及前后意义是否一致;再寻找文本中的基本判断,尤其是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判断,看其是否具有经验的和逻辑的可靠性;最后,也是很核心的是析出文本的逻辑理路,即推理路线,看其是否合乎思维形式的规则。其实,这只是判断论文思辨水平的初阶,再进一步还可考察文本的辩证水平,这就超越了形式逻辑的范围。不仅如此,高水平的思辨文本通常能够反映出作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逻辑功夫和思维浪漫。再次,要看思辨结论的新旧与正误。一个学术文本必须提供新的结论才具有明显的学术价值,有学术追求的作者通常都力图做到这一点,因而他们通常会自认为有新的进展。这就需要读者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学养,要能判断具体论文的结论是否在已有的最先进的结论基础上有所进益,具体地说,要看其结论对原有认识是否有补充和丰富、是否有纠正和完善。若发现结论确有新意,则要进一步判断其正误。新,并不意味着真,仅意味着不是旧有。对正误的判断又要回复到论文思辨水平的判断上,可见对哲学思辨类论文的质量判断在实际工作中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2、人文解释类论文中国传统学问以人文解释为其要务,以致中国学者多乐于并善于做人文解释的功夫,此类论文也比较多。然而,对于人文解释类的学术研究质量判断却是最难形成共识的,笔者以为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此类研究的性质缺乏到位的认识。人文,以文、史为主要领域,兼及一部分哲学的工作,这一领域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用“做学问”来表达。既是做学问,功夫当在学、问之间,学者虚心涵泳,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借助对经典(或重要)文本的训诂,使人明白文本之义,也可借此阐发研究者的新意。其效用主要在于唤醒历史,彰显人文的活力,传承优秀的文化。从此意义上讲,判断人文解释类论文的质量,不可以创造新知为标准,而是要评估其所释文本的价值、解释的水平及所阐发意义的新旧与启发性。所释文本的价值是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质量的基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本是巨量的,虽然每一个历史性文本都具有自身的意义,但其学术研究的价值就大相径庭了。人文历史的残酷性表现之一就是只选择和留存可以为时代代言的重要文本,此外的文本客观上充当了重要文本产生的背景,正如“一将名成万骨枯”,无数的学者被湮没,无数的文本被搁置,名垂青史的只是有数的节点性人物及其作品。人文学科的研究者本着创新的立场,存在着对重要历史性文本的解释性研究,也有把目光转移到较次要文本的做法。然而,文本的确有价值上的差异,如果一个论文所选择的文本少有价值,整个后续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一种体力的劳作,整个论文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是不可取的。假如文本的选择合适,读者则要审视其解释的水平。说到解释,中国传统学者所作的基本上是考据释义之事,他们忠实于文本,慎言言外之意,讲究无一念无来历,上乘者能够博学、慎思、明辨,其人可温文尔雅,其文能条理不紊。这样的学者有学养,这样的文本见功夫,这样的研究比的是学问的见识和功力,若言思想的创新和知识的增进则乏善可陈。考虑到人文学科的价值主要在于通过对经典文本的不断解读延续文化的血脉,弘扬人文精神,读者是可以用欣赏的眼光判断此类论文的,但考虑到解释一事在西方已由技术而方法论以至成为一种哲学的思维,又使人无法不面对传统解释作为人文学科研究手段的局限性。且不说当代伽达默尔(1900-2002)已将受到人们关注的历史性的社会文化现象文本化,狄尔泰(1833-1911)早已把历史世界这一人的经验的整体实在视为解释学的对象了。中国人文学科有悠久的历史,却进步缓慢,看来需作哲学方法的文章,否则,高水平的学术作品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解释文本以喻人为要义,但绝不仅仅使人明白文本自身的意义。当我们把解释视为人文学科创新方法的时候,解释已经不是教书先生的一种本领了,它必须转变为人文学者阐发、挖掘人文新意的途径。在对经典的无限阅读、解读的过程中,人文世界的新思想才能不断涌现,人类文明才能不断发展,这也正是人文学者的应然使命。文本启迪学者,学者阐发思想启迪众人,方为人文学科研究的常态。面对大量的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期刊的读者作为论文“社会化之筛”的第一关,固然要审视论文所释文本的价值和论文作者人文解释的功夫,也应该关注人文解释的文化效用。不能简单地认为基于经典文本的思想挖掘和阐发是一种主观的随意,在阐发的过程中,新的思想被自然地创造,经典文本也因此不仅是永世诵读的对象,而且成为思想创造的资源。耳闻有的学者表达阅读经典的心得,屡被有功底的专业学者诟病,笔者意识到的是两种对待经典文本的态度和方法。批评的一方自然是坚守传统经学方法的学者,被批评的一方自觉不自觉地实践了狄尔泰解释学的方法。应该说,双方的学术性工作均有其个性化的价值,但相对说来,被批评一方的工作是应该被理解的。在理解的基础上,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有义务帮助这样的研究逐渐规范起来,如此,人文学科的研究才能够在延续优秀传统的同时获得新的生命。
能戴博士帽的凤毛麟角。可很多戴博士帽的凑到一块儿。人还是那么多
通过的几率非常低。论文答辩不通过的几率非常低。论文答辩是学生毕业最后一个环节。论文答辩前有一个论文的盲审。如果你的文章质量比较差,在盲审的时候就无法通过审核。一般情况下论文在盲审后,如果通过了审核,并且拟按照审稿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了修订,那么你过关的几率非常高。除非你自己非常不争气,在答辩上做得非常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首先基本上到最后博士毕业答辩只要你导师点头让你参加,答辩基本就是走一个过场。所以非常建议要和导师多多交流讨论,要导师知道你在干什么,你的进度是什么,我认为一个合格的导师会帮你把控一下进度的事情。换句话说,只要能出一些成果,毕业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但是,如果学术研究的能力不够,或者方向不合适,做不出来东西的话,可能就会过得比较焦虑了。
恩把C答案更改一点,就是先签个感觉还可以的工作,一般的单位都是在签签了工作之后才强行向你要学位证书的,所以在签之前可以先撒个谎话!之后再和单位的相关领导解释清楚。争取能以单位集体的名义给你出这笔钱!这个也可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恭祝:一切顺利!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太过匆忙、也太功利
首先对你的境遇表示同情,对现行的这种“铜臭化”的教育体制表示鄙视。但是,我们第一位的是要解决问题,对于你遇到的这种情况,不是唯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已经有多起类似的案例,当事人的遭遇和你的非常相像。结合现实的教育制度和有关法律,我的意见如下: 一、你们学校的做法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如果你起诉学校,从法律上来说,你能胜诉。但是,此为下策。上策还是和学校商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情之不必多说;理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这一条转化在现实中就是:1,修满规定的学分;2、论文答辩通过;3,学校的学位规定中的其他条件(比如是否要求发表文章)。从着亮点来说,你已经达到要求,符合条例的规定,应该获得学位。然后就看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你已经答辩通过的论文的评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做了如下规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的权限.分别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二)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五)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六)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七)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八)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九)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你的情况就是其中第四款“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也就是说学位评定委员会只有在相应的时间作出是否授予的决定,并且对于不授予的要给出理由。而未交费显然不在此理由之列。所以,只要你符合授予学位的条件,学位评定委员会就应该是过程性、过场性的。而且,教育部曾有文件规定不许因为学费而扣押毕业证或学位证。基于以上分析,他们没有依据可以不授予你学位(唯一的可能是他们证明你论文抄袭),更无权力让你等一年再重新答辩。 二、既然你签的工作不转户口和档案,那就是说单位看你的学位和毕业证只是为了证明你给他们的信息是否属实。而不是要拿你的学位证去办户口等手续。鉴于此,你需要做的是向单位证明你的学历学位。证明的方法除了出示证件,还可以是教务处等的证明,或者人证。当然,这些都是在有证而暂扣的情况下有用。而如果学校坚持要你交钱或者明年答辩,那就找学校据理力争。 三、学校实在不予通融,那就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从已有的判例来说,你赢。 鉴于字数限制,只能讲到此。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