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一个专业,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牌专业,侦查学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深层次调查、推理、侦破等能力及较强的侦查指挥、刑事执法能力并掌握一定警体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习内容: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侦查学总论、侦查原理、侦查谋略、法医学、经济犯罪侦查、现场勘察学、讯问学、侦查技术、侦查技能训练、检察学、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扎实,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敏捷的思辨和和推理能力,毕业后主要在检察机关、国家安全、军队保卫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从事侦查、稽查、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扩展资料:
侦查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除公共课知识外,需掌握法学、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础能力,熟悉侦查方法和技术,掌握侦查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军队保卫、海关、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监察、审计、高校及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侦查、稽查、刑事执法、专业教学、科研等工作。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我也是今年被这个学校 的这个专业录取了,我后悔死了,搞不懂我怎么会报这个学校!!唉!!!!!!!!!!!
恩,一哥们是政法的刑侦专业的,现在盐城当公安呢!不过据说公安公务员考试很简单,基本都可以~关键是看到时候哪里要招警了~不过貌似公安分院要比一般普本开销要大点,比如学车啊,比如警服啊之类的,呵呵
治安学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林业部门从事森林工程方面的生产技术、组织管理、规划设计和研究工作;也可以到交通道路部门、机械行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系统、研究机构、行政机关等部门工作。
不同学校治安学专业就业前景和方向:每个学校对此专业的培养方向略有不同,导致其就业方向也会有所不同,下面是几位学长学姐对本学校治安学专业就业方向和前景的分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从警校出来的一般是当警cha,治安学毕业的不一定会分在专业的岗位上,一般是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分配,我现在就从事侦办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cha能干的我们都干过!!!治安学毕业了精通各警种业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当警cha,治安系算是我们学校的大系了,我们系和侦查系都很不错的,毕业了基本上都能找到很好的工作,大部分都去广州或者江浙一带,或者回省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知识很杂,涉及面很广,可以从事警cha领域内的任何一项工作。不过如果想报考警cha,还是学点法律专业,将来参加社会招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这个要看是什么学校了 ,要是社会上的学校估计就没什么用,要是警cha学校一类的就没问题了,估计分配可以保证 ,除非自己考公务员,不过从社会上考的话要看有没有相关的职位,总的来说学这类东西要上警校比较好,我们学校还可以,天津的分配不错,别的地方各有不同。
黑龙江大学:就业率太低了,这个专业是公安专业,毕业当警cha是对口部门,但需要考公务员。有的招考部门只要警校的毕业生,所以造成我们专业的就业压力,我想,随着警校不再招生,形势能改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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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这个东西还是要靠自己来搞
你的公安管理治安管理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高,创造性得以发挥,从而达到培养会计实用型人才的目的。基本要求1.统一用A4纸打印。目录、内容摘要、参考文献要分别打印,各打一张。2.主标题加粗小二号黑体字型居中。3.副标题加粗三号黑体字型居中。4.论文内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5.正文宋体小四号。6.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其中“参考文献:”为五号加粗。7.行距倍。8.页边距:上、下为厘米,左右为厘米。9.从正文开始到参考文献要编页码,目录和内容提要不算页码。标题层次一、……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1.……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装订顺序及具体要求(论文装订一式二份)封面——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学生毕业论文评审表——终稿——教师指导记录表。1.封面:封面样式由学校统一发放;2.目录:“目录”二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目录的内容用黑体小四字型,目录标题后要标明页码(一般标到二级标题即可)。3.内容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当具有客观性和简明性,字数不少于300字。“内容摘要”四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内容用小四宋体字型,内容提要之后要列关键词。内容摘要一般不分段。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5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内容摘要的左下方。4.正文:正文要有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居中、主标题用加粗黑体小二字型,副标题用加粗三号黑体字型。正文用小四宋体字型,正文中的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文中凡是另起一段的,前面均需空二个字,即四个空格键,大标题和小标题前也一样,且后面不能写正文,正文需另起一段。段落间不允许空行。5.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全部用宋体小五字型。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每篇论文至少应列示5个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网站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参考文献按序号、编著者、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的顺序排列。参考文献数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他成绩的不少于5篇。其他内容1.终稿(不少于600字)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写作背景,包括选题的理由(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写作过程,包括研究方法、收集资料的途径;论文写作的感想、收获。2.指导记录表(不少于6次)保留指导老师每次指导评语,按时间顺序打印指导记录表内。3.申请学位同学,提交论文全部内容的电子版给责任教师。
警校的论文 其实老师要的是你在警校里的体验和感悟 从你的感悟里和认识中发现了警察行业的点点滴滴 从自身的感悟中领悟到警察职业的神圣和精神 这才是警校中一等的论文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主题教育。在司法警察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要以《准则》为基本依据,并突出法警工作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法警队伍职业道德现状看,应重点抓好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风范教育。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不仅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操守和规范,也是全体法院干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参照标准。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 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结合法警工作特点和《准则》基本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大家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国家司法人员职业道德体系。因此,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司法警察在职业道德上独具的特征: 1、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质上的共同性。警察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较之其他职业活动,有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即执行国家强制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职能。这种特殊性,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特殊的道德品质。人民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国家组织,担负着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中统一的活动方式,在履行职务中经常面临着比其他职业更为危险的考验,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英勇顽强、无私无畏、反应快速、令行禁止、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等品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履行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职责,其职业活动与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有着共同的性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能够承受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具备超乎一般人的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对于司法警察来说,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员的特殊要求。
浅论公安管理应以人文为本 摘要: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管理中关怀人文。关怀人文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是现代警务革命的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追求。与群众路线和公安工作的宗旨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关怀人文既应重塑内在的深层次的管理理念,也应改革外在层面上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关键词:公安 管理 关心 人文 公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是要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在我国,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想通过公安管理保持这种一致性,必须首先做到时时事事处处对人民负责。而要对人民负责就应该而且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关怀人文的管理理念。这既是公安管理应该关注的也是现代管理科学所重点强调的。由此观点出发、本文出发拟就公安管理为何和如何以人为本谈点粗浅认识。 一、人文关怀应该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 公安管理是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主体——公安民警和做为管理对象重要范畴之一的民众都是社会重要的最具灵性的最根本的组成细胞。虽然从表面看来,管理做为一种协调、组织、指挥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服从于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而显得其与社会和国家之间具有某种天然的亲密联系。然而应该而且必须看到,这种特殊管理与个体之间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甚至管理活动终极目的的实现也是通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得以发轫发展的。因而公安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规范、组织、建构始终都应以个体为核心展开。具体说就是应以个体的人性需求、个体的日常生活,个体的时空发展维度等内容构成的物质和精神两维世界为坐标体系并对之进行引导、疏通、限制、鼓励。由此,可以认为公安管理既是在个体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管理机制,构成了个体生存、发展的时空范围,是个体必需的生存环境和保障条件,同时也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 二、关注人文是现代警务的核心内容,符合世界警务改革潮流。 世界范围内的警务革命已进行过三次,从其历程来看,尽管“革命”的内容在各国各个时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走向是不断扩充警务管理的职能、权限、增加警员的数量,提高警队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然而在面临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今时代,人们突然发现、上述措施仍难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而且警队内的腐败有不断升级的迹向。警务革命到底向何处去?在通过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后,一场全新的世界警务革命又启动了。目前的这场警务革命(或叫做第四次警务革命)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其突出特点是以无增长改善论(指警队数量质量方面)和再造社会凝聚力(指警务与社会、公众关系方面)为理论基础,着重通过提高警员素质以增强警力,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与改善警民关系,警员职业修养以改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主动提前式工作模式以治理治安根本,以科学综合指标体系取代单一评价体系来衡量警务工作水平,以多种巡逻守候取代单一快速的机械化巡逻。这种警务改革的核心实际上贯穿了以人为本的警务管理理念,一方面表现为警队要最大限度地挖掘警员的人本资源、提高其人文素质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社区中的公民切实做为警察的最可信赖和依靠的盟友,也就是更加注重和强调了警务工作的社会属性,明确指出警员是服务者,公众是服务对象。要求警员“如果你没有为顾客服务,最好先找到你的服务对象。”警员要为顾客提供“绝对质量服务”(《二十一世纪世界警务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版P219页)。这种带有极强商业性管理理念色彩的工作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潮流。因此,公安管理中关怀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是一种世界潮流,不可逆转,不应忽视。 四、公安管理关怀人文与贯彻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质具有统一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致胜法宝,是党一贯倡导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贯彻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官僚主义。这一理念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警队和警员要为人民管人汉安,而不能为治安管人民;要为人民谋利而不能与人民争利,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养活培育了警察,警察自然应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公安管理必须以人文关怀为本,为此:第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向服务型转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贯穿服务思想。要加强对警队和警员的严格管理与教育,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为此作为警队和警员要切实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冷、横、硬现象,消除霸气、牛气等霸王遗风,不能把生活工作条件的艰苦,超负荷的工作量和角色痛苦作为“三难”“四冷”的理由。而应该通过进千家门、听百家言、解民众忧等方式凝聚人气增强双方的亲和感,赢得民心。应该说当警民关系不再是油水关系而真正成为鱼水关系时人文关怀才会具备基本的条件。周恩来同志在我国警察概念中冠以“人民”二字,就是为了体现我国警察关怀人民的本质属性。如再溯之长远,从警察的起源看这一职业也无不涵盖着人文关怀的深切意蕴。古人去:“警者敬言提醒,警钟长鸣”,察者:“祭祖察宗,究竟何风”。其中“敬言”就是尊敬群众,给群众言明有关事项。给群众“敬言提醒”在前,使群众“警钟长鸣”随后,体现了民为本,民在先的民本思想和关怀观念,古人尚且如此明确警民之关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理解之,实践之呢?第三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改革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警务公开是警务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没有警务公开就没有警务民主。公开的程度有多大,民主的成份就有多高。而且只有公开才能达到公正,也才能将纸上的监督变为现实的监督,防止腐败。而民主,公正恰恰是人文关怀中重要的具有较高层次的内容。所以缺乏公开的暗操做式的警务管理无法消弥与公众的隔阂,它更多关怀的可能是权力。而无法监督的权力除了极易走向专制,腐败之外,也不可真正关怀人文。简化办事程序是现代行政管理高效原则的必然要求。程序繁杂,办事拖拉,甚至在不给好处该办的不办给了好处不该办的乱办式的按油水关系为标志的办案理念指导下的工作,从根本上就是与关怀人文相悖的。必须摒弃。只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民众才会觉得公安机关可亲可爱可信,才会将不满厌恶,憎恨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现有的警务管理制度要适时立、废、改。应以社会发展需求和个体权利、自由的最大满足为出发点、对户籍制度、交通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等等进行改革,使其一方面解对社会变迁(如加快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发挥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等)有益,另一方面能保障个人发挥才能,充分行使权利,自由。要千方百计地为民众个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便其在公安机关和警员之中得到一个纳税人应有的尊重,为此,公安管理应该切实实践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对各级行政首长和名类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的误区。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极易导致利益驱动,导致与民众的对立,警察不能对指标负责,只能以人为本,为人民负责。 当前,我们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警务管理理念和模式应该而且必须适时做出反应,公安管理的业务范围已往显现出越来越宽泛的趋势,民众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依赖性比以往更强甚至会越来越强。与此相适应,警察服务于民众的领域也更为广阔,意义也更为重要。先进的公安管理模式和理念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不是被动性反应,警务工作只有关怀人文,以人为本,才会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终取得相得益彰的双赢局面。 资料来源:
个人总结我从*年*月*日调入综治办以来,在这个新环境中,我首先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其次,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到集团公司的地方性文件,都认真进行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做了近两万字的读书笔记。并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和领导、同事们共同协商,修改完美了很多综治方面的内容。由于体制的原因,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大量的工作做在了治安保卫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09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点之一就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召开“十六大”、“十七大”期间,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过篦子”。当时我高烧度,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坚决要求参加工作,每天下基层单位,统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数字,对重点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会诊”,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解决,出色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并被评为2002年度和2009年度集团公司保卫战线的“先进工作者”。
一、保持严打高压太势。按照公安部、市公安局打击“两抢一盗”专顶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穿插开展“反、打盗窃”专项行动,此行动己于4月10日开展。主要目的和目标,一是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广泛宣传防、防盗窃相关知识,加强市民防范意识,减少案件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破获一批、盗窃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缴获一批赃款赃物。二、坚持打早打小,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06年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县公安局继续坚持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全方位收集线索,重抓证据收集,对街头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重拳出击,确保带地方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在石柱形不成气候。三、扎实推进治安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大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确保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 “两驻一巡”工作措施,在县城建立了一支专职巡警队(民警9人、协勤27人)、六个社区警务室、四个街面执勤点,县城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大大增强了县城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社会治安逐步好转。
你的论文预备往啥方向写,选题老师审阅经过了没,我能够给你一篇现成的。论文构成 结业论文格局应标准,有必要由封面、目录、正文(包含中外文落款、中外文摘要、中外文要害字、正文、参阅文献和称谢)三有些构成。
但是发现回答仅有一个,且回答的十分简单。而我最近给自己定的学习计划中便有经济学学习的项目,我觉得我可以聊聊这个话题,或者说是借聊这个话题让自己更加明白自己学习这个科目的初衷。二、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首先,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我选择的学习课本是刘诗白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第5版)/理论经济学本科系列教材 (豆瓣)要知道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最根本在于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跟方法,又要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各国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完善的最新实践。经济学的“经济”一词,最早见于隋代的《文中子.礼乐篇》,书中有“经济之道”的提法。而在我国古代汉语里,“经济”一词是指“经邦济世”“经国济民”的意思。当然,我们学习经济就算不能做到“经邦济世”“经国济民”,也可以做到“自度”。我所说的“自度”,就是所谓“富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而在西方,“经济”的含义却是在不停地变换。从一开始,亚里士多德时认为的经济学是研究家务,即奴隶主的家庭经济问题的学问,到后来演变为研究国家范围和社会范围的经济问题。而到了那时,才有了“政治经济学[1]”这个词。尽管那时候,重商主义学者使用这个词语,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经济学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直到17世纪中叶,政治经济学才被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而那时,代表产业资本家阶级利益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才应运而生,而它的历史任务就是批判封建主义,证明封建制度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阐述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运动规律。政治经济学经历过几个阶段。第一、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其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了“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观点。到了奠基人亚当.斯密,他的著作《国富论》是我们大家所耳熟能详的。他特别指出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解释了自由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及重要意义。而完成者大卫.李嘉图则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比较客观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的经济范畴。第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以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作为始点范畴,以剩余价值为基本范畴,全面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从理论上再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的历史。另外,马克思透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与物的关系,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和不合理性,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为更先进的社会制度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第三、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历数政治经济学的产生到发展,作为学习者是不难看出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好处的。正如我在上述提及的“自度”,再结合政治经济学的历史任务,以及研究的对象,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是因为学习政治经济学可以了解经济关系及运动规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其研究不是简单地研究生产过程中的表面现象,只看到人与物的关系和物与物的关系,而没有涉及生产关系的本质问题;而是透过人与物、物与物的关系,研究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政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内容摘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至今,以往曾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继续提供发展动力。循环经济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我党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它的提出,为萍钢公司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措施和方法,也为萍钢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题词:循环经济,资源节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年均经济增长速度接近10%,人民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改善。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也带来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资源供给不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践行科学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萍钢公司董事长涂建民在萍钢公司二00九年四月五日召开的萍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弘扬企业文化,实施挖潜重组,实现企业发展的新突破》中就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了二00九年萍钢公司完成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之一,萍钢公司将环保列为萍钢公司发展的“三大要素”(安全、环保、竞争力)之一。一、循环经济理论的本质和原则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发展观,为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和实现萍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将会使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会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经济来保证水土资源和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有效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我国是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50立方米/人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严重缺乏,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我国的能源资源也十分有限。虽然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天然气占,但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将成为我国总体经济规模扩张的“瓶颈”,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发展循环经济。(三)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按十大水系常年平均径流量计算,我国地表水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时的COD容量必须控制在800万吨,可2005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14万吨,超过容量%;如果我国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标准,那么二氧化硫允许的最大排放量是1200万吨,但在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549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生活污水:1/3城市集中处理率为零;生活垃圾:1/4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零;过去20年间,中国北方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已经干涸,大片区域的生态受到破坏。由于蓄水层被抽干,华北许多城市的地下裂开了巨大的地洞。沙漠覆盖了中国18%的土地面积,而现在正以每年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而且中国30%以上的地方有酸雨问题,虽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略有下降,但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速度继续上升。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四)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内钢铁产能连续多年高速增长,钢铁产量急剧膨胀;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带动整个社会需求从高速增长变为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钢材需求明显回落;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钢铁产业新政出台、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资源出口受阻,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钢铁市场的销售压力;与此同时,制约钢铁产业盈利的因素与日俱增,铁矿石、焦炭等原燃料价格日渐看涨,环保、土地、技术开发成本不断上升,使钢铁产业成本日益拉高。更由于萍钢公司“原料、销售两头在外”的先天劣势,发展循环经济已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三、萍钢公司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指出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论,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循环型钢铁工厂。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企业适应宏观经济的需要,同时也是萍钢公司进一步降成本的重要途径。(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萍钢公司已制定的《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6—2010年计划》中,全面贯彻了从源头抓起、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从管理、结构、技术、系统四个方面抓好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钢铁企业。首先,进一步降低各工序能耗,充分挖掘能源利用潜力。2006年,吨钢综合能耗要降到655千克标煤,到2010年,要实现入炉焦比380kg/t以内,高炉、焦炉煤气利用率达100%,转炉煤气利用率达80%,水的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各主要工序能耗分别下降10—20%,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90千克标煤以下。第二,优化原燃料、产品、副产品结构和资源利用结构,实现企业系统优化。抓好高炉水渣、瓦斯灰及转炉、轧钢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全部实现100%的再利用;通过加强管理和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老厂实现工业用水95%的循环利用率,吨钢耗新水达到吨。第三,萍钢公司2006年的技术改造重点为资源综合利用、再生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投资亿元新建2套TRT高炉煤气差压发电装置、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发电、余热蒸汽发电等项目,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紧紧围绕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大做综合利用的文章,成功打造出一条“内部循环产业链”,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二)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萍钢铁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于2004年10月通过了江西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又于2006年6月通过了清洁生产的复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萍钢公司各单位把一些管理措施纳入到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中去,使企业在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大大减少。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后,萍钢公司也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废水中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外排总量都有所下降,固体废弃物全部得了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返矿粉、瓦斯灰、污泥、水渣、氧化铁皮和钢渣等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同时实现两个转变,即污染物控制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转变,工业污染由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相结合的转变,提高了企业整个基础管理水平。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目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已纳入萍钢公司发展规划之中,萍钢公司正努力实现环保与发展经济的“双赢”。
#include <>sbit K1=P3^1;sbit K2=P3^0;void dealy(int k){ int i,j; for(i=k;i>0;i--) for(j=110;j>0;j--);}void main(){ int a=0xff; if(K1==0) { dealy(500); if(K1==0) { while(!(K2==0)) { P2=a; a=a>>1; dealy(1000); if(a==0x00) { P2=0x00; dealy(1000); a=
公允地说,经济学既能帮你,又不能帮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学了经济学之后,你就会知道:中国的大学为什么这么难考,各种工作的收入为什么大不相同,在什么条件下你最有可能追到一位漂亮姑娘……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经济学都能回答。 知道了问题的来龙去脉,就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这就是经济学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但经济学不会给你带来一分钱的收入,除非你打算以研究和教授经济学为职业。当然,如果你打算去ZF部门工作的话,经济学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优势。在中国,“懂经济”是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而在国外,如果要竞选ZF领导职位的话,在竞选演说中大谈经济是不可避免的。此外,如果你想做一个报道经济事务的新闻记者的话,较好的经济学基础可以避免工作中出现过多的错误。但无论如何,对于赚钱,经济学的帮助是非常有限的。大家都知道企业家是最能赚钱的人。从理论上讲,经济学知识能为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但实际上,你去调查一下那些最成功的企业家,从李嘉诚到张瑞敏,从比尔·盖茨到洛克菲勒,恐怕没有几个人学过经济学。至于其他的高收入群体,从医生到律师,从明星到经理,他们赚钱多要么是因为所从事的职业比较辛苦,要么是因为有天赋的美貌和技能,要么是出于敏锐的市场触觉和敬业精神……总之都和经济学没有直接的关系。人们在投资理财的时候或许能用上经济学。但正如上面所说,积攒财富的主要手段应该是扩大收入来源。如果你赚不来钱,无资可投,无财可理,经济学学得再好也没有用。至于专业的理财,主要靠实践中积累的技能和经验,经济学有没有用很难说。从古至今,在金融市场上取得成功的经济学家凤毛麟角,而投资失败的大有人在。如果一定要谈经济学在工作上的好处,它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帮助你培养合作诚信的精神和平等待人的价值观,这对提高工作成效和开拓市场关系是大有益处的。而它们正是经济学原理中蕴含的必然逻辑。但仔细一想,这些精神不用学习经济学也能达到,所以功劳不一定能算到经济学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