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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毕业论文8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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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毕业论文8000字

关于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的思考 摘 要:主要阐述了园林设计行业现状,园林设计师的培育、执业制度和管理组织,行业法规完善五方面的想法与建议。 关键字:风景园林;园林行业体系;综述 一、行业现状 现代意义的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学科从19世纪50年代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更广泛的意义和要求,是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涉及了建筑、植物、生态、艺术、旅游、环保、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等等方面,需要设计者掌握和具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园林设计是非常严肃的专业工作,一个不专业、不符合规范、不合理的设计方案足以造成重大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由于目前我国园林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了设计者、设计单位良莠不齐的现象。首先很多的非专业的、无经验的、职业素质不高的设计者充斥着设计队伍。其次我国实行设计单位资质分级制,不同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配置,场地、硬件设备要求,工作的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专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资质的高低或有无资质都不能准确地反映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力。 由于这种不规范性导致设计市场的不平衡的竞争。设计单位之间经常以降低设计费率来拿到设计业务,本来设计费率已经取了国家规定费率的下限,这种不正常的竞争更使得设计单位雪上加霜,不堪重负。再加之业主经常要求设计任务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使得设计单位、设计师不能够投入精力进行设计项目前期的充分论证,后期的施工现场指导,最终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甚至破坏自然环境。 不平衡的竞争直接的受害者是中型的设计单位特别是无资质的新兴设计单位。因为大型的设计单位都是改革开放之前已经成立的国有单位,拥有很高的资质,在业主动辄追求高资质、境外设计师的情况下,占尽优势。但是这些单位毕竟是少数,数量上完全不能满足现今我国日益扩大的园林设计市场的要求,以及设计理论的创新。 由于园林设计规范、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设计单位在方案与业主单位发生分歧时,常为了单位的生存和设计资金按合同规定比较准时的回笼,难以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业主单位的制图员。同时由于设计单位不能有效的对施工材料、园林小品、灯具、苗木等园林产品的使用和项目竣工验收发表意见,常常使得很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进入施工中,影响了设计的最终效果。 在园林设计日益对自然环境、城市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今天,规范园林设计行业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园林师的培育、执业认证、管理,设计法规完善等四个方面。

黄栌育苗技术与园林应用摘要:本文在试验和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从种子采集、处理、播种及苗期管理等方面论述了黄栌育苗的关键技术,并在园林苗木生产及园林绿化应用中提供参考。关键词:黄栌;播种育苗;苗期管理; 园林应用黄栌(Cotinus coggygria scop)又名黄心木,烟树,属漆树科,黄栌属。分布广泛,在我国西北、华北、西南、浙江、安徽等地均有分布,西亚、南欧也有。垂直分布可达1500m,常生于半阳坡及阴坡,密集生长,自成群落。1、形态特征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达8m,枝髓黄色;树冠卵圆形或圆形,叶互生,近圆形或倒卵形,长3-8cm,宽-6cm,侧脉6-11对,先端微凹或钝,基部圆或宽楔形,全缘。圆锥花序顶生,花小,黄绿色。核果小,肾形,径3-4mm,熟时红色。花期4-5月,果期6-7月。黄栌栽培变种有红叶黄栌( Engl),毛黄栌( Engl),紫叶黄栌()和四季花黄栌()。黄栌喜光耐荫;耐寒抗旱,耐瘠薄和碱性土壤,但以在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沙壤地生长较好,不耐积水;根系发达,具有较强的萌蘖能力。对二氧化硫抗性较强,但对绿化物较敏感。2.育苗技术种实采集选择结果早 ,品质优良的健壮母树,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果实成熟变为黄褐色时,及时采收,否则遇风容易将种子全部吹落。将种子采集后风干,去杂,过筛,精选,晾干,存放到干燥阴凉处备用,并防止虫害、鼠害。种实处理黄栌的果皮有坚实的栅栏细胞层,阻碍水分的渗透,因此必须在播种前先进行种子处理。一般于1月上旬先将种子风选或水选除去秕种,然后加入清水,用手揉搓几分种,洗去种皮上的粘着物,滤净水,重换清水并加入适量的高锰酸钾或多菌灵,浸泡3d,捞出掺2倍的细沙,混匀后贮藏于背阴处,令其自然结冰进行低温处理。至2月中旬选背风向阳,地势高燥处挖深约40cm,长宽约60~80cm的催芽坑,然后将种沙混合物移入坑内,上覆10cm左右的细沙,中间插草束通气,坑的四周挖排水沟,以防积水。在催芽过程中应注意经常翻倒,并保持一定的湿度,使种子接受外界条件均匀一致,发芽势整齐,同时防止种子腐烂。3月下旬至4月上旬种子吸水膨胀,开始萌芽,待有25-30%左右种子露白即可播种。、圃地选择及整地选地势较高,土壤肥沃,水肥条件较好,排水良好的壤土为育苗地。土壤粘度较大时,可结合整地加入适量细沙或蛭石进行土壤改良,整地时间以3月上中旬为宜,整地时施足基肥,每667m2施腐熟有机肥3000㎏左右,并施30~50㎏复合肥,深翻耙细捡去杂物。播种黄栌育苗一般以低床为主,为了便于采光,南北向作床,苗床宽,长视地形条件而定,床面低于步道10~15cm,播种时间以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宜。播前3-4天用福尔马林或多菌灵进行土壤消毒,灌足底水。待水落干后按行距33cm,拉线开沟,将种沙混合物稀疏撒播,每667m2用种量6~7㎏。下种后覆土约~2cm,轻轻镇压、整平后覆盖地膜。同时在苗床四周开排水沟,以利秋季排水。注意种子发芽前不要灌水。一般播后2~3周苗木出齐。苗期管理灌溉与排水苗木出土后,根据幼苗生长的不同时期对水分的需求,确定合理的灌溉量和灌溉时间。一般在苗木生长的前期灌水要足,但在幼苗出土后20天以内严格控制灌水,在不致产生旱害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灌水,间隔时间视天气状况而定,一般10~15天浇水一次;后期应适当控制浇水,以利蹲苗,便于越冬。在雨水较多的秋季,应注意排水,以防积水,导致根系腐烂。间苗、定苗由于黄栌幼苗主茎常向一侧倾斜,故应适当密植。间苗一般分2次进行:第一次间苗,在苗木长出2-3片真叶时进行。第二次间苗在叶子相互重叠时进行,留优去劣,除去发育不良的、有病虫害的、有机械损伤的和过密的,同时使苗间保持一定距离,株距以7-8cm为宜。另外可结合一、二次间苗进行补苗,最好在阴天或傍晚进行。 病害防治:黄栌常见的病虫害主要有蚜虫、立枯病、白粉病和霉病等。.蚜虫:危害叶片、嫩茎、花蕾和顶芽,造成叶片皱缩,卷曲,虫瘿以致脱落,严重时导致植株枯萎、死亡。防治方法:可在早春刮除老树皮及剪除受害枝条,消灭越冬虫卵;蚜虫大量发生时,可喷40%氧化乐果、5~8月每15天喷一次乐果、50%马拉硫磷乳剂或40%乙酰甲氨磷1000-1500倍液,也可喷鱼藤精1000-2000倍液。.黄栌白粉病:危害叶片,致使秋季红叶不红,变为灰黄色或白色,引起早落叶,严重时嫩梢也被为害,影响树势。防治方法:秋季结合清园彻底扫除病虫叶,剪除病枯枝;加强水肥管理提高树势,增强抗病性;休眠期喷施波美5度的石硫合剂,消灭越冬菌源。生长季节喷洒25%粉锈宁可湿性粉剂1000-1500倍液或15%的粉锈宁700倍液。每年喷1-2次。.黄栌立枯病:造成根部或根颈部皮层腐烂,严重时造成病苗萎蔫死亡。防治方法:清洁庭园卫生,及时处理病株,喷洒50%的多菌灵50%可湿性粉剂500-1000倍液或喷1:1:120倍波尔多液,每隔10-15天喷洒1次。另外,夏季雨水过多时,易罹霉病,可用波尔多液或石硫合剂,于发病前喷洒。俾收防治之效。3、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黄栌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主要属于秋色叶树, 秋色叶树景观在园林上最重要的季相性特征景观。黄栌树冠浑圆,树姿优美,茎、叶、果都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特别是深秋叶片经霜变红时,色彩鲜艳、美丽壮观;其果形别致,成熟果实颜色鲜红,艳丽夺目。另外,在夏初不育花的花梗伸长成紫色羽毛状,簇生于枝梢,留存很久,远望宛如万缕罗纱缭绕树间,故又有“烟树”(smoke-tree)之称。黄栌在园林造景中最适合城市大型公园、天然公园、半山坡上、山地风景区内群植成林,可以单纯成林,也可与其他红叶或黄叶树种混交成林;在造景宜表现群体景观。黄栌同样还可以应用在城市街头绿地,单位专用绿地、居住区绿地以及庭园中,宜孤植或丛植于草坪一隅、山石之侧、常绿树树丛前或单株混植于其他树丛间以及常绿树群边缘,从而体现其个体美和色彩美。黄栌夏季可赏紫烟,秋季能观红叶,这些特点,完全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可以极大的丰富园林景观的色彩,形成令人赏心悦目的图画。在北方由于气候等原因,园林树种相对单调,色彩比较缺乏,黄栌可谓是北方园林绿化或山区绿化的首选树种。参考文献:1、徐明慧主编.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 189~、陈植著.观赏树木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4. 、陈耀华、秦魁杰编著.园林苗圃与花卉.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229~、孙可群、张应麟等编著.花卉及观赏树木栽培手册.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 298~、南京林业学校主编.园林树木学.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 397~、王久庆、陈立友.红叶黄栌育苗技术.林业实用技术.2002 (11) :、侯修胜.美国红栌的栽培及开发价值.林业实用技术,2002 (7) :14~、韦兴笃、李承秀、李国华等.美国红栌速生苗培育技术.林业实用技术, 2003 (1): 28~、藏德奎.彩叶树种选择与造景.中国林业出版社.

你题目定了吗?要是没有定,可以把以前写的有关植被方面的给你看看

你这是要什么方面的?北方园林还是南方园林,是学校毕业用还是成人毕业用呢?我有计算机绘图与园林设计的关系的论文,你用不?我原创的。刚发表完。

景观园林毕业论文8000

本科的毕业论文一般都是字左右。

每个学校对于字数、重复率的要求都不同,一般本科字数在左右。

关于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的思考 摘 要:主要阐述了园林设计行业现状,园林设计师的培育、执业制度和管理组织,行业法规完善五方面的想法与建议。 关键字:风景园林;园林行业体系;综述 一、行业现状 现代意义的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学科从19世纪50年代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更广泛的意义和要求,是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涉及了建筑、植物、生态、艺术、旅游、环保、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等等方面,需要设计者掌握和具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园林设计是非常严肃的专业工作,一个不专业、不符合规范、不合理的设计方案足以造成重大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由于目前我国园林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了设计者、设计单位良莠不齐的现象。首先很多的非专业的、无经验的、职业素质不高的设计者充斥着设计队伍。其次我国实行设计单位资质分级制,不同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配置,场地、硬件设备要求,工作的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专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资质的高低或有无资质都不能准确地反映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力。 由于这种不规范性导致设计市场的不平衡的竞争。设计单位之间经常以降低设计费率来拿到设计业务,本来设计费率已经取了国家规定费率的下限,这种不正常的竞争更使得设计单位雪上加霜,不堪重负。再加之业主经常要求设计任务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使得设计单位、设计师不能够投入精力进行设计项目前期的充分论证,后期的施工现场指导,最终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甚至破坏自然环境。 不平衡的竞争直接的受害者是中型的设计单位特别是无资质的新兴设计单位。因为大型的设计单位都是改革开放之前已经成立的国有单位,拥有很高的资质,在业主动辄追求高资质、境外设计师的情况下,占尽优势。但是这些单位毕竟是少数,数量上完全不能满足现今我国日益扩大的园林设计市场的要求,以及设计理论的创新。 由于园林设计规范、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设计单位在方案与业主单位发生分歧时,常为了单位的生存和设计资金按合同规定比较准时的回笼,难以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业主单位的制图员。同时由于设计单位不能有效的对施工材料、园林小品、灯具、苗木等园林产品的使用和项目竣工验收发表意见,常常使得很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进入施工中,影响了设计的最终效果。 在园林设计日益对自然环境、城市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今天,规范园林设计行业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园林师的培育、执业认证、管理,设计法规完善等四个方面。 二、园林设计师的培育 现在从事园林设计的设计师专业背景复杂,如: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艺术园林、园林建筑、园艺等等。在园林设计行业形成初期这样的现象比较合理。如:奥姆斯特德(Olmsted, Frederick Law, SR.)是作家、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安德鲁·杰克逊·唐宁(Downing, Andrew Jackson)是园艺师,哈兰·巴塞洛缪(Bartholomew, Harland)是规划师、市政工程师,西尔维斯特·巴克斯特(Baxter, Sylvester)是记者、活动家等等。但是在园林行业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今天,我们更需要的是经过严格园林专业培育的职业园林师,我们的培育方式、内容等也亟需进行规范和改革。 学科的规范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在不同学校名称也不统一,有环境艺术、艺术园林、景观建筑、园艺、园林、风景园林、造园学、风景建筑、景园建筑、园林建筑等,甚至“造园林建筑艺术”等等,五花八门令人困惑。课程的设置也不相同,但毕业后都从事园林设计行业,这样不利于我国园林学科和环境建设的发展。其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已经有明确的说明,园林(090401)属于环境生态类(0904),农学(09)学科门类。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5)林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9年颁布的《林学名词》(1989)的行业规范也有了园林这一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各个高等院校应该规范的使用本科专业名称。 但是在进一步的深化研究教育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上园林专业却不是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在这份目录上与园林有关的仅有一个专业和一个方向,即: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属于林学类(0907)农学学科门类(09),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这与园林在现代社会经济环境中起到的作用和需要是完全不对等的。对此我们应该及时转变观念,规范园林学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与建筑学,城市规划形成三足鼎立,缺一不可,相互无法替代的学科专业。规划师过于注重系统和规限,建筑师又过于注重个人创造以及争取规限内的自由,园林师将以其全方位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消除空间的假定和不确定因素,推动多领域的合作。 虽然我们的现代园林行业起步比较晚,有着“国情”的限制因素,但这不应该成为改变的因素。我们的东方近邻已经做出榜样,走在了前列。日本在造园方面传承中国古典园林历史悠久,但是自1964年开始,其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园林设计有了全面的发展。到1985年已经一跃成为此项研究的东方强国,开始输出自己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园林设计专业事务所发展到150家,从业技术人员达两千多名(1985年统计)。 学制的完善 园林设计是专业性很强的综合体,需要经过严格的全面地专业学习。但是目前我国园林专业的学制和在校学习时间都不符合园林设计专业的要求。我国园林专业实行4年本科学制,一年级大概10月开学,四年级六月毕业,共计44月,期间约有5个月假期,理论上学生学习时间有39个月,约三年零三个月。但是实际上在我国是从二年级才真正开始专业课程的,四年级上半期结束课程,春节不到学生已经在为找工作而奔波了,实际上课时间只有23个月,不足两年。我们就不必说3年学制的园林大专生了,这么短的时间是根本不够的。笔者建议采用5年学制,并且保证专业学习的实际时间,才能切实的培养出比较合格初级园林师。 教学方式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教学方式采用课堂的分科理论教育和实习的综合实践教育。由于资金的不足,一般只有2~3次实习,每次约半月时间,基本上是到一些风景区和环境比较好的城市如:上海、杭州、苏州、广州、深圳等去观摩,在教学体系中占比重较小。 对于园林这样实践性和综合性都很强的专业,这不到10%实习时间实在是微不足道,并且效果也并不明显。另外到企业去实践也不太现实。首先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能在企业中学到比较综合的、全面的知识,因为企业的业务不能够保证在这段时间内是综合的;其次很多企业只是让实习的学生进行初级的描图工作,很难了解和掌握设计的全过程。 因此笔者建议采用5年学制,拿出30%~40%的时间进行大量的案例教学。这样才能让学生知道不同地形特点、不同气候区域、不同地域文化的园林项目方案的产生过程、实施效果、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 专业设置的认证 以前基本上只有国家林业部部属的几所高校设立了园林专业,基本上是1~2班,每班30人左右。目前由于园林行业属于朝阳产业,毕业生很好找工作,园林专业也像雨后春笋似的,几乎每一个大一些的院校都设置了园林专业。每年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多了很多倍,但是教师的人数并没有随之增长,很多学校教师严重不足,很多毕业一二年的学生任教。这样的情况对于园林设计行业的素质是极大的考验。

喷泉在景观设计中的应用,我没有资料,不过我有城市广场设计的资料,希望对你有用!城市广场设计的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是人们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公共建筑最为集中的地方。城市广场设计的是城市的生活模式、社会文化内涵、城市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是构成城市空间的重要因子。城市广场设计的并不是单纯的建筑空间,它是具活的灵魂,与其使用者-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城市广场设计集中的体现了人的行为心理和精神品质。因此,城市城市广场设计的人性化便由此而生,它是以人为中心,体现一种人本主义观念,一切以人类精神需要和物质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在遵循此原则的基础上,从人的心理物质需求、行为特征出发,从城市广场设计的空间尺度、空间层次、空间序列三个方面,全新构造一条舒适的、人性的、自然的城市广场空间环境广场设计的设计道路。城市广场设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城市广场设计以人为本原则一个聚居地是否适宜,主要是指公共空间和当时的城市肌理是否与其居民的行为习惯相符,即是否与市民在行为空间和行为轨迹中活动和形式相符。个人对"适宜"的感觉就是"好用",即是一种用起来得心应手、充分而适意。广场设计应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古典的广场一般没有绿地,以硬地或建筑为主;广场设计大片的绿地,并通过巧妙的设施配置和交通,竖向组织,实现广场的"可达性"和"可留性",强化广场作为公众中心"场所"精神。现代广场的规划设计以"人"为主体,体现"人性化",其使用进一步贴近人的生活。比如广场设计有足够的铺装硬地供人活动,广场中需有坐凳、饮水器、公厕、电话亭、小售货亭等服务设施,广场的小品、绿化、物体等均应以"人"为中心,时时体现为"人"服务的宗旨,处处符合人体的尺度。2.城市广场设计地方特色原则城市广场的地方特色既包括自然特色,也包括其社会特色。首先城市广场设计应突出其地方社会特色,即人文特性和历史特性。广场设计应承继城市当地本身的历史文脉,适应地方风情民俗文化,突出地方建筑艺术特色,有利于开展地方特色的民间活动,避免千城一面、似曾相识之感,增强广场的凝聚力和城市旅游吸引力。其次,广场设计还应突出其地方自然特色,即适应当地的地形地貌和气温气候等。城市广场应强化地理特征,尽量采用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艺术手法和建筑材料,体现地方山水园林特色,以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如北方广场强调日照,南方广场则强调遮阳。一些专家倡导南方建设"大树广场"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3.城市广场设计效益兼顾原则城市广场的功能向综合性和多样性衍生,现代城市广场综合利用城市空间和综合解决环境问题的意义日益显现。因此,城市广场设计不仅要有创新的理念和方法,而且还应体现出"生命至上、生态为先"的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首先,广场设计的是城市中两种最具价值的开放空间(即广场与公园)之一。广场设计的是城市中重要的建筑、空间和枢纽,是市民社会生活的中心,起着当地市民的"起居室",外来旅游者"客厅"的作用。广场设计的是城市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感染力,也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魅力的开放空间。城市对这种有高度开发价值的开放空间应予优先的开发权。其次,城市广场规划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空间形态、立体环境设施、园林绿化布局等方方面面。我们在进行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时刻牢记并处处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兼顾的原则,切不能有所偏废。厚此薄彼,往往顾此失彼。如某市火车站广场由于规划不合理,结果造成交通拥挤、排水不畅,雨天泥水地,晴日灰满天,环境污染严重,市民怨声载道,游客望而却步,极大的损害了城市形象。再次,城市广场规划设计要克服几个误区:一是认为以土地作为城市道路、广场建设的回报是一条捷径。二是广场越大越好。三是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开发商看重的是建房、卖门面的利益;而政府则应着重考虑增加绿地、建设广场和公园,改善旅游、购物、休闲和人居环境。4.城市广场设计突出主题原则城市广场无论大小如何,首先应明确其功能,确定其主题。这也可谓之"纲举目张"。围绕着主要功能,广场的规划设计就不会跑题,就会有"轨道"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形成特色和内聚力与外引力。是交通广场、商业广场,还是融纪念性、标志性、群众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广场,要有准确的定位。在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力求突出城市广场在塑造城市形象、满足人们多层次的活动需要与改善城市环境(包括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三大功能。并体现时代特征为主旨,整体考虑广场布局规划。

车专业毕业论文8000字

我可以做机械方面的毕业设计或者论文 你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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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业实训教学基地建设的实践一张真忠,岳世锋摘要:汽车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应追求产学研合一,突出基本技能训练,强化汽车故障诊断与检修能力的培养,并据此开发实训项目,形成从基本操作、基本工艺、基本技能训练到故障诊断、综合训练的配套实训教学条件。关键词:实训基地建设;汽车专业;职业技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教育部等六部门实施了“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劳动力市场技能型人才的紧缺状况和相关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优先确定在汽车运用与维修等4个专业领域,在全国选择500多所职业院校作为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近几年在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中,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探索出了一条以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实训教学基地建设模式,初步实现了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一、实训教学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经济结构调整和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为基本依据,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突出的位置,加强实践教学,努力造就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等工程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要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实践教学,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学习基本操作技能;获得有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获得运用知识和技能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的形成都要有一个高水平的工程训练环境。教学中实践教学所占比例大,且任务繁.重,因此必须建立校内实践基地,才能满足学生实践训练的要求。该基地不仅是培养学生工程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基地。二、实训教学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一)多种手段相结合,营造工程买训环境根据教育部汽车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岗位职业能力目标(见图1),建设汽车工程实训基地。改革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模式,按行业企业标准、按照实际生产岗位要求布置场地、设备,形成真实的职业训练氛围。具体做法是:对原有实训室进行改造,新建了适应现代汽车维修需要的实训室;对汽车工程实训环境进行了布置,增强了汽车文化氛围;自制了部分实训设备,形成了从基本操作、基本工艺、基本技能训练到汽车检测与故障诊断综合训练和现场实际训练的完整教学条件;在训练项目的安排上,淡化了零部件的修理,强化了故障诊断及检修。根据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规(下转第67页)图1汽车专业岗位职业能力目标』2007.11万方数据学生及外国学生则失去了这些机会。总之,高考制度作为中国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与高等教育的招生与发展和普通教育的教学与改革都紧密相关,其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具有巨大的难度和重大影响。因此,高考改革应本着“稳”的原则,稳中求进,稳中求改,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系统推进,逐步深化,努力建立起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以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现代高考制度。参考文献:(1)高考:从独木桥到立交桥[N].中新社.2006—06一02.(2)刘丹,王骏能,余靖静.复旦、上交大等名校校长评析当今高考改革[EB/0L].新华网,2006—04—1 1.(3)徐建春.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3,(4—5).(4)大学招生需破除地域岐视[N].北京晨报,2006一06—18.(5)蔡达峰.关于高考招生改革的建议[J].复旦教育论坛,2005,(3).(6)姚金琢.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3。(7).收稿日期:2007一02—27作者简介:李小娟(1974一),女,浙江温州人,讲师,教育学硕士,温州职业技术学院(325035)(上接第53页)划和建设,已建成了汽车安装、汽车维护保养、汽车修理及故障诊断等基本技能训练基地。利用设备、技术优势,建立万方轿车维修检测中心和富康轿车特约维修服务站,为学生创造了真实的工程实训环境。(二)工学并举,讲练结合改革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占总学时的45%左右,改变过去将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离的做法,构建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汽车多媒体专业课教室,使得专业教学的理论和实践高度融合。在训练项目开发上,以国家及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考核点为依据,将技能训练与技术等级证书培训、资格鉴定培训相结合。校内实训基地实现全天候开放。学生通过在实训基地的学习、训练,培养和提高专业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采用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结合,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沟通,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相应的机制,把学生获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转换成相应的学分。(三)优化教学内容根据汽车市场职业岗位技能需求,制订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编写一整套汽车专业实训教程,汽车电器实训等部分教程已公开出版。为了让学生尽快掌握汽车维修的高新技术,配置了多媒体汽车专用教学系统,选择欧美日主流车型为示教对象,配备具有CVT、CCS等先进电子控制的装备,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汽车电控新技能,培养了故障现象分析、参数检测判断和排故能力。根据汽车工程教学的特点,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渗透高新技术的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以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四)完善管理制度汽车工程实训基地应该给学生在走向社会与工作岗位前提供完整的训练。在工程实训的组织过程、实训项目的安排、实训中心的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配合学生在工程实训中心开展实际训练。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实训的场所、时间、人员到位。(五)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转变教师角色现有专业教师要定期到汽车生产和维修企业实习,地方和学校要为教师到企业实践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特别注意聘请企业的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汽车生产和维修企业应通过举办培训班、接收教师实践锻炼、提供技术资料等途径,不断更新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适应新的教学模式的要求,转变工作角色,努力成为学习过程的策划者、组织动员者和咨询者。工程实训是高职高专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学生在实训基地获得实际工作经验,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全面发展。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汽车专业实训教学基地自建立以来,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3年在95%以上。参考文献:(1)曹传伟.实现工程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6,(6).(2)关晓吉等.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途径[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3,(6).收稿日期:2007—02一07作者简介:张真忠(1968一),男,山东潍坊人,主任,工程师,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汽车系(067000)岳世锋,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067000)………..囝2007.11万方数据汽车专业实训教学基地建设的实践作者:张真忠,岳世锋作者单位:张真忠(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汽车系,067000),岳世锋(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067000)刊名:职业技术教育英文刊名: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年,卷(期):2007,""(11)被引用次数:1次参考文献(2条)1.曹传伟实现工程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期刊论文]-中国大学教学2006(06)2.关晓吉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途径[期刊论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关晓吉.薛华.刘艳梅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途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z1)高职汽车专业的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文章就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模式做了一些探讨,提出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走生产、教学、科研三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才是汽车专业发展的最佳选择.2.期刊论文陈文举实训基地建设的有效探索-中国科技纵横2009,""(5)贵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通拳有限责任公司,顺应贵州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从创办汽车专业开始,就积极探索产学合作办学新模式,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围绕本专业的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在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办出特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本专业学生百分之百就业.为同类专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3.期刊论文陈文举实训基地建设的有效探索-中国科技纵横2009,""(5)贵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通源有限责任公司,顺应贵州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从创办汽车专业开始,就积极探索产学合作办学新模式,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围绕本专业的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在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办出特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残,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本专业学生百分之百就业.为同类专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4.期刊论文张立新结合示范校建设探索汽车实训基地建设之路-辽宁高职学报2008,10(4)高职实训基地建设要符合初、中、高三级职业技能的培养需求,体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场所的一体化,理论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的一体化,教学内容与生产任务的一体化,学生与员工的一体化,教学和科研的一体化,培训和鉴定的一体化.实训基地应建设成为区域共享,开放性的实训基地,校内汽车实训基地的建设要与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形成互动.5.期刊论文吴云溪.周跃红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模式探索与实践-职业教育研究2009,""(8)实训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点.文章结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汽车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认为高等职业院校应多渠道、多形式综合开发教育教学资源.营造真实或仿真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校企联合的校外工程型顶岗实训基地,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建设"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为创新人才培养创造条件.6.期刊论文高职汽车专业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实验技术与管理2009,26(9)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培养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不仅要培养学生具有专业知识,而且一定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职业素质.实训设备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重视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汽车类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组织开展实物专业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7.期刊论文张真忠.邱全进.吕云飞高职汽车工程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验室科学2008,""(1)高职教育是培养生产工程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就高职汽车工程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模式做了一些探讨,提出建立实训基地,必须走生产、教学、科研三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才是高职汽车专业发展的最佳选择.8.期刊论文叶芳高职院校汽车实训室建设的思考-科技信息2009,""(31)随着高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训室建设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文章结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阐述了汽车实训基地建设的建设思路、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并就汽车实训室的培训与管理模式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思考.9.期刊论文张建英.Zhang Jianying论高职汽车运用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山西科技2007,""(3)高职汽车运用专业的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文章就高职汽车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模式做了一些探讨,提出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走产、学、研三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才是汽车专业发展的最佳选择.10.期刊论文冯建东.张美娟.钱燕.FENG Yan高职汽车实训基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2)按照国家示范性专业建设的要求,高职汽车专业建设要建设具备自我造血功能,集教学科研、学生实训和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实训基地;要加大投资力度,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并在管理中健全"共享、开放、合作、竞争"的基地管理模式;要加强"双师型"实训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教材建设;同时要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实训教育过程中.引证文献(1条)1.杜修平.那一沙基于VMP_Modeller的汽车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期刊论文]-机械职业教育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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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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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论文8000字

大概也要一万字左右吧

5000——8000字。一般来说,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当然不同的学校可能要求有所出入。1、封面字数应在20以内;2、中文论文题目字数应在20以内;3、中文摘要一般为150-300字;4、正文:文理科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每个学校要求不一样的哦,我们本科那时候要求3000字以上

一般而言,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非211、985的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但是一些要求较高的学校或者是重点学校则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左右或以上。总而言之,各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会有细微的差异。

硕士毕业论文字数一般是3-5万之间,学校不一样,专业不一样,字数也就不一样,一般指导老师都会给出一个大概的字数条件。

扩展资料

要求

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

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

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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