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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论文集是谁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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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论文集是谁的著作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男,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韦伯曾于海德堡大学求学,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他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Weimarer Verfassung)的起草设计。韦伯同泰勒和亨利·法约尔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并且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是公认的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弟弟为德国另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韦伯。出版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等。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他对于其它宗教的研究则由于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断,使他无法继续在《古犹太教》之后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计划中对于诗篇、塔木德犹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他所完成的那三个主要研究都关注于宗教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社会阶层与宗教理想间的关系、以及西方文明的独特特征。

一共写了10本书《打开天窗》《正在发育》《正在发育》(繁体版本)《青春前期》《都往我这儿看》《邪童正史》《骑彩虹者》《第一女生》《谣言的特点》《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个人比较喜欢《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这本。

方洲树人共出版了三十多本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集、诗歌集以及其他出版物。其中,《游子吟》是最著名的一本,获得了第十三届中国现代文学奖。

费孝通著述浩繁,其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他的主要论著收入《费孝通文集》。《Peasant Life in China》,London:Routledge (1939年,该书译为江村经济)《禄村农田》(1943年)《Earthbound China:A Study of Rural Economy in Yunnan》,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45年)Chinese Gentry(1945年)《内地农村》上海:生活书店 (1946年)《生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48年)《乡土重建》上海:上海观察社(1948年)《Toward a People's Anthropology》 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1年)《Chinese Village Close-up》北京:新世界出版社 (1983年)《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年)《小城镇四记》北京:新华出版社(1985年)《费孝通社会学论文集》(1985年)《费孝通社会学文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Small Towns in China》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86年)《论小城镇及其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年)《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宁夏出版社(1989年)《费孝通文集》(1999年)书籍文章《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1957年3月24日《人民日报》。《社会变迁 重庆》,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初访美国》 上海:生活书店《民主·宪法·人权——民之作》 上海:生活书店《工党一年》 上海:生活书店《美国人的性格》 上海:生活书店费孝通(图5)《皇权与绅权》 上海:上海观察社《兄弟民族在贵州》 北京:三联书店《China's Gentry(中国绅士)》 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 北京:商务印书馆《世界史》(上、中、下) 北京:三联书店《访美掠影》 北京:三联书店《民族与社会》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非洲的种族》 北京:商务印书馆《世界史纲--生物和人物的简明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杂写甲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美国与美国人》 北京:三联书店《社会调查自白》 北京:知识出版社《生育制度--中国的家庭与社会》 日本,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杂写丙集》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中国农村四细密画》 日本:日本研文出版社《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杂写丁集》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沿海六行》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乡镇经济比较模式》 重庆:重庆出版社《山水·人物》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费孝通选集》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费孝通学术精华录》 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费孝通外访杂写》 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逝者如斯-费孝通杂文选集》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人的研究在中国》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芳草天涯》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言以助味》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学术文化随笔》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从实求知录》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士绅》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 《天津社会科学》1982年第3 期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 《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 《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3 期费孝通(图6)中国城乡发展的道路——我一生的研究课题 《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 期 1-1-93从史禄国老师学体质人类学《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 第5 期个人、群体、社会——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 《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1 期 1-1-94略谈中国的社会学 《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1 期关于人类学在中国 《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2 期论中国小城镇的发展 《读书》1995年第8 期家底实创新业——再访温州 《瞭望》1995年第5 期农村、小城镇区域发展——我的社区研究历程的再回顾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2 期 4-1-95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 《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 期反思、对话、文化自觉《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3 期我对自己学术的反思——人文价值再思考之一 《读书》1997年第9 期跨文化的“席明纳”——人文价值再思考之二 《读书》1997年第10期

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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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社会学著名论文

社会学学科体系的建构要突出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特殊性、科学性和应用性 ,以及学科内部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关联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网格化社会管理的组织社会学分析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部门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转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沟通、协调、监督等行政行为的总称。社会管理的能力也是政府能力的重要方面,包含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的控制力和导向力,直接影响到政府职能的实现。长期以来,如何创建一个能实现社会良好治理的社会管理模式,一直都是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从改革开放前采用的单位制,到八九十年代采用的街居制,都是我国政府追求良好社会管理模式的探索。近年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频繁出现,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着“失范”的风险。为了控制社会风险,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当前我国很多地方采取了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其成效不能低估,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拟就此作一些分析。

一、单位制:社会管理的传统模式

(一)单位制的特征

单位制是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实行的,以企事业组织为单位,承担政府的社会分工目标,并对其成员进行全面管理的制度。执行这种制度的企事业组织称为单位。[1]单位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单位制中的国家垄断控制资源的供给。单位制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控制了几乎所有的资源,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被国家组织到一个个具体的由国家所建立的‘单位组织’中,由这些单位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控制他们的行为。”[2]单位制下的“单位”也可以看作是政府的延伸,承担了政府的分配资源的功能,而政府本身则是一切资源的垄断者,是个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

其次,单位制的组织机理是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双重的依附与庇护。单位依附于国家,国家为单位提供庇护。同时,个人必须依附于单位,而单位为个人提供庇护。美国学者Andrew. G. Walder曾提出研究20世纪中后期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崭新视角――单位和单位依附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体系属于再分配体制,所有的资源都由国家来统一分配,单位的资源来源于国家,但国家再分配的功能也必须依赖于单位来实现,单位和国家之间形成了依附与庇护的关系;在短缺经济以及单位占有和使用资源的条件下,职工所需的生活必需品是通过单位来分配的,职工与单位之间也形成了依附与庇护的关系。”[3]

第三,单位制中的单位承担了无限的社会功能。“从单位的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单位作为‘小福利国家’,向单位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福利保障。一个人一旦进入单位, 单位就有代表国家对其生老病死、吃喝拉撒负责的无限义务。”[4]在这个意义上讲,单位成为社会的代名词,单位的概念与社会的概念无限重合。

(二)单位制的执行效用

首先,单位制的实施使得单位与其成员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保护――束缚”机制。单位给城市居民提供了相对充足的物质和社会资源,保证了他们的生活,但是后者付出的代价却是选择自己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自由,最终形成了一种依附性的人格,限制了人性中的创造力。因为一旦离开了单位的庇护,个人就是孤独的和无所依托的,根本无法获取生活所需的必要资源。同时,“单位所控制的资源不仅包括以货币和实物体现的物质生活资源, 而且包括无形而重要的‘制度性资源’”,[5] 如机会、权利、社会身份等等。如果个人希望从单位中获取这种制度性资源,那就必须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接受单位的束缚和控制。

其次,单位制的实施促进了社会生活组织化的实现,保证了社会生活的秩序。单位制下的个人必须做好单位所赋予的角色,遵循单位中的秩序而无法脱离单位自主行事。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组织化的社会生活,这种组织化自由度极低,但却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极端稳定,克服了传统中国“一盘散沙”式的结构性危机。

第三,单位制的实施有效地实现了社会控制。“全国人民几乎都被纳入了行政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国家的触角延伸到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整个社会实现了高度的整合。”[6]中央政府借由单位制运用行政权力塑造了一个“无缝隙”的政府,每个人都在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国家经由单位对每一个体制内的人负责,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了社会失范的可能性,实现了社会控制。

二、网格化社会管理:当前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网格化社会管理是一种数字化社会管理模式,主要是运用地理编码技术、网络地图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将不同街道、社区划分成若干网格,使其部件、事件数字化,同时将部件、事件管理与网格单元进行对接。形成多维的信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都能及时传递到指挥平台,通过指挥平台通知相应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实现社会管理空间和时间的无缝衔接。 (一)网格化社会管理的运行流程

图1网格化社会管理运行流程图1.信息收集。网格长对本网格区域内各类不稳定因素、治安隐患、事故隐患、居民矛盾进行随时排查,监督员在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在县级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上报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领导批转的问题,由监督员进行核实。对于能在自然村(社区)解决的问题,解决后登记备案;需要上报处理的问题由自然村(社区)或监督员提交乡镇(居委会)处理并备案;需上报县级指挥中心处理的问题由乡镇(居委会)上报或监督员直接上报,真正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

2.案卷建立。县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坐席人员接收各乡镇(社区)或监督员上报的问题和各类信息,根据部件、事件的处理预案进行立案,并报值班班长审核。

3.任务派遣。县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值班班长将立案的案卷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并交由坐席人员派遣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4.任务处理。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指令,按规定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处置。涉及多个部门联合答复解决的问题,由责任单位协调各协办单位答复或解决,并由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5.结果反馈。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处理完毕之后,要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系统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

6.核查结案。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坐席人员利用短信和网络等方式通知相应区域的监督员到现场核查问题处理情况,并将信息反馈至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经坐席人员核查、值班班长审核后,若上报的核查信息与问题处置标准一致,协调服务中心将进行结案处理;若未达到处置标准,将由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立案督办。如督办未果将转交县效能办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综合评价。在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系统中设置绩效评价模块,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同时,社会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定期发布问题处置情况和各责任单位的绩效评分,接受社会监督。

(二)网格化社会管理的配套机制

1.“网格化管理”问题流转机制。在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领导组与部门、部门与乡镇(居委会)、部门与行政村(社区)之间建立问题流转办理机制。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监督员汇报工作情况、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每月底进行 经验 总结 和下月工作部署。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建立基础台账,统一登记、造册、分类,真正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对群众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由行政村(社区)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提交乡镇(居委会),乡镇(居委会)再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通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县直各部门要及时答复或解决乡镇(居委会)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提交的问题。

2.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于各部门、乡镇、行政村在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县级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联合执法形式予以解决。

3.“五个每天”管理机制。管理机制以网格化社会管理监督员即网格员上报案件为切入点,监督员在负责区域内不间断巡逻,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形成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即“五个每天”:责任主体“每天维护”;城市管理监督员“每天监督”;社区、乡镇等“每天管理”;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每天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对五类主体(产权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管理主体、执法主体)“每天评价”。通过“五个每天”管理体制,有效推进各方认真履行职责,实现管理的社会化和常态化运作,提高城市(农村)问题的及时解决率,改善城市(农村)面貌和秩序。

4.建立量化绩效考评体制。将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政府网站以及报纸等媒体和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逐步推进监督方式的社会化和公开化。

(三)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特点

1.组织架构特点:

打破部门区隔,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以往的社会管理之所以没有效率,原因是社会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当中而没有形成合力,社会管理的问题却往往是复杂多元的,远远不是单个政府部门凭借自己的力量就可以解决的,这时候部门分立区隔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基本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出了问题之后互相扯皮,谁也没有勇气和决心去处理问题。而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其实创建了一个社会问题的分拣和处置平台,通过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这个平台统一把收集到的问题加以归类和分拣。这样不仅避免了各个横向的职能部门自己分类和处置问题所可能带来的不科学和不积极的情况,而且形成了一个处理问题的协调和监督机制。不仅可以协调有关的部门来共同处理这个问题,而且可以对问题处理的最终结果形成监督和控制。

2.管理技术特点:

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格技术应用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事业当中,实现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社会管理的又一大特点是现代化信息技术和 网络技术 的广泛运用,可以说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就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到政府社会管理之后的产物。社会管理所一直面临的问题就是社会管理的幅度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政府所面对的社会是一个高度分散而且异质化的社会,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非常庞杂,而且我们社会管理的中心――政府也很难保证自身所有的政策都能覆盖到社会的边缘,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秩序维护的能力也并非那么强。不过,当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到社会管理当中之后,事情发生了变化。虽然整个社会的分散性和异质性依然没有改变,但是政府通过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可以显著地增强自身社会管理和社会秩序维护的能力。尤其是在网格化社会管理中,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平台,显著地增强信息收集和传递的效率,把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3.行政流程特点:

被动处理与主动吸纳并重,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双向互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往往是一种被动的社会管理模式,被动性主要体现在社会管理问题的发现主要依靠群众的举报和反映,而且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还依赖于群众的反映是否找到了正确的接受单位,并且相关单位对于问题的解决还必须是热心尽责的。而在实际的社会管理实践中,这些条件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具备。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则创建了一个社会问题的收集和归纳平台,通过网格员的努力把社会问题发现和收集起来,而不是让单个的老百姓去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和介入。这样社会问题的收集就拥有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网格员的主动吸纳和收集,另一种是根据群众的反映。而且这两种方式并不是割裂的,而是双向互动的,网格员也需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群众也可以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社会控制思维的延续――单位制与网格化的相通之处

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虽然是一种新出现的社会管理模式,但是这种社会管理的模式却并非是完全创新的,其中仍然包含着单位制社会控制模式的基因,二者之间仍然有内在逻辑继承性。

(一)社会管理的核心推动力:政府及其拥有的行政权力

单位制中的企事业单位部分承担了社会管理职能,而这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是由政府赋予的,而且从根本上来看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可以说是政府借由单位这只手实现了对单位中的个人的管理,虽然单位是个人的直接管理者,但是从根本上说政府才是最终的控制者,单位只是一个实现社会管理的中介工具。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中,虽然不是由单个的单位来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能,但却是由一个统一的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能,这个大型“单位”的职能基本上是无限的,几乎所有的社会上的问题都可以由它去组织协调。这个网格化协调服务中心却并不是一个社会性质的组织,而是由政府创建的一个行政性质的组织,它的运行依赖行政资源,耗费公共财政。可见,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模式的推动力还是政府及其拥有的行政权力。

(二)社会管理的方式:社会管理行政化的路径依赖

“‘社会管理’在中国基本上就是政府管理社会,是行政对于社会管理的吸纳和化解。似乎社会管理工作只能通过行政化方式来进行。无论何种需求都必须被吸纳到行政运作机制中才能得到化解与解决。”[7]在单位制中,社会管理的方式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工作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单位负责职工的薪资、升迁、调动等一切管理活动,员工需求的回应也只在单位内部进行。到现在,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方式依然是一种行政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县级政府建立一个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推动网格化社会管理这项涉及到社会整体运行的公共事业,出发点无非是维持整个社会的良好秩序。但是采取的方式依然是行政化的,不是通过社会自身和自发的力量去维护社会秩序,而是通过再设立一个政府部门去统筹协调社会反馈的各种问题,而且对于反映的问题往往一股脑地通过网格化这一统筹平台加以分拣,然后分配到各个政府部门加以解决,在必要的时候还充当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和中介。整个运行流程就是一个收集社会问题然后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的过程,很少考虑 其它 利益主体的意见。这种处理社会问题的方式与之前单位制下应对社会需求的 方法 没有本质区别,是一种行政化路径依赖的结果。

(三)社会管理依赖“中介组织”:单位抑或网格

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中,单位的角色就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国家如果直接面向个人提供和分配资源,会造成行政成本高、执行效率低,所以国家通过单位来实现资源的分配,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其实是依赖单位进行社会管理的。不过与此同时,由于国家对于资源的垄断,个人也只能依附于单位才能从国家那里得到较良好的社会资源,形成了一种双重的依附与庇护的关系。个人依附单位,单位依附国家,反过来讲,国家庇护单位,单位庇护个人,于是,单位就充当了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中介组织。而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再也不可能去垄断社会资源的分配,个人也无需一定通过单位才能获得足够的社会资源,于是这种依附与庇护的关系也就解体了。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国家对于社会的管控力的下降,整个社会的失范行为增多。这时候国家就通过建立网格的方式来增强对社会状况的了解程度,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网格也充当了一个中介组织的作用,既要向政府部门反映社会的问题,也要帮助公民个人解决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社会管理的目的:社会控制导向重于社会发展导向

“社会控制是指通过社会力量保证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8]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采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都可以实现社会控制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的目标。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通过单位包办和控制一切的手段把个人牢牢地与单位连接在一起,单位成为个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依托,个人必须通过单位才能获取必要的社会资源。这样一来,社会控制就实现了,国家可以通过单位来控制个人,进而控制社会秩序。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也是同样的目的,通过建立网格的方式把每一个公民个人都框到一个网格当中去,由网格员来负责向政府反映网格内民众的意见和问题,然后由一个统一的网格化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协调处理社会问题,进而通过社会问题的解决来实现社会控制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简而言之,不管是单位制还是网格化的管理模式,社会控制的意味在其中都体现得较为明显,都强调运用行政的力量来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而单位制和网格化则是两种维持稳定社会秩序的管理模式。但是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强调社会本身的自主性和活力,推动社会本身的良性发展并不是这两种管理模式的主要目标。

四、超越单位制:网络化治理的生发

(一)网络化治理应运而生

网格化社会管理方式有一些单位制社会管理模式的基因,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网格化社会管理就一点优点也没有,是一种应该被抛弃的社会管理模式。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府内部横向的部门区隔,构建了一个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让它们联合起来去解决某一个问题的协调机制,提高了政府部门处理社会事务的效率。但是,政府部门内部的协调和联合还是很难达到社会事务的良性治理,因为政府虽然强大却并不具有完全控制社会的能力,社会的事务单靠社会中的某一组织――政府去处理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更好地处理社会事务,实现优良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各个社会组成部分的协调和联合,于是,“网络化治理”便应运而生了。

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合著的《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 提出了 “网络化治理”的概念。网络化治理是“管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供应商网络的政府管理”,当“政府横向联合并纵向推行服务的时候”,[9]政府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供应服务问题。 通常的解决办法是政府将各种复杂的问题组合在一起,然后将需要提供的服务安排给各个组织,这样就可以创造一个广泛的、互相连接的、以顾客为导向的网状服务网络。“网络化管理主要表现是高程度的公私合作, 又意味着政府有效地管理公私合作网络。 网络化治理针对的是公共治理,除了传统的层级治理外, 还必须依靠各种合作伙伴建立起横向的行动线。”[9]

(二)网络化治理对于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补构和超越

1.治理主体的转变:从单主体到多主体。现在推行的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主张政府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收集社会信息然后加以整合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治理的主体依然局限在政府这个单一的主体。而网络化治理的模式则认识到了在现代社会只依靠政府这个单一主体是不够的,任何单一主体都不具备独力建立良善社会的资源和能力,每个治理主体都只在自己特定的领域内有比较优势。所以,社会的良好治理一定是各个治理主体“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的结果。具体来说,治理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等四种不同类型的主体。政府只是治理网络中的一个中心和节点,并不负有处理所有社会事务的无限责任。

2.治理工具的运用:从强力管控到平等沟通。现在所实施的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把每个人公民个体都框到一个网格中去,由这个网格来收集和处理问题,采取的手段主要是管控式的。这种管控式的手段在现代社会的效用必然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而网络化治理则减少了这种管控手段的使用,着重采用沟通协商的手段来达成意见的整合。而且政府在其中依然需要发挥比较大的作用。“政府作为在政策网络中具有‘驾驭’能力的主体,灵活地运用各种治理工具,影响和协调其他主体的行为,发挥‘领航’的作用,实现对目标群体行为的改变,达到预期目的。”[10]

3.治理流程的再造:从单向度推进到螺旋式上升。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中,治理的流程主要是单向度推进的,网格员反映情况,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网络化治理则实现了政府的流程再造,“以业务过程为中心,摆脱传统组织分工理论的束缚,提倡公民导向、组织变通、向基层授权及正确地运用信息技术,达到适应快速变动的环境的目的,以期政府组织绩效的显著提高,进而推动整个组织结构的优化。”[11]可见,网络化治理的流程不是单线的,而是实现了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的双向互动,是个螺旋式上升的运行过程。

结论

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把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运用到了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实现了民情的反映和部门的协同。但是这种社会管理模式依然具有强烈的单位制式的社会控制基因,期望再次把公民个人固定到一个个政府划定的网格之中,由网格员来反馈网格内的问题,再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归口和解决。但时代已经不同了,现在的政府已经不再能够垄断控制一切资源,所以要想通过网格化的手段再次实现社会生活的高度组织化,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已经变得非常艰难。所以,超越这种单位制式的社会控制思维,采取网络化的社会治理方式应该成为社会管理模式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这种主张多元、协同、互动的新型治理模式必将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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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更新是目前城市规划范畴中被广泛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从大拆大建到解决员工居住问题再到以人为本,跨学科研究等一系列发展不但使交通、土地、人口密集问题得到解决,更是起到了促进就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等积极应影响。另外,考虑到城市更新起源于西方并历史悠远,经验丰富。为了节省资源,少走弯路,我国很有必要在分析、对比中西方在城市更新方面的始末中找到差距、探索经验。 【关键词】城市更新 发展历程 经验 启示 综述 一、城市更新内容概述 (一)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 目前,城市化与知识化、科技化、国际化等同样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如何在城市化的推动下进行城市更新工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对于城市更新,其不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市场的经济、相关行业的发展以及三方利益等多个方面,然而,一切工作始于对概念的全面理解。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城市更新的概念成为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实现更新带动市场经济、更新推动城市发展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首要工作。 对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城市”与“更新”。城市,是人类居住的环境,是一切活动产生和进行的平台,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多样连续的、与时俱进的有机体,这种与时俱进与人体机能相似,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来支持。而这种所谓的城市新陈代谢就是更新。“更新”具有获得新生的意义,是从城市的整体出发,结合了政府、市场、企业、居民等利益主体,在阻止城市衰退的同时促进城市发展,具有未雨绸之意。此外,要注意的一点是城市更新中提到的“衰退”是一种相对的存在,指城市结构以及功能的折旧,它们当下的指标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这种供给与需求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城市发展滞后。其中,有形的折旧可以更换设备,但是无形的功能性折旧却对城市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城市更新的概念理解为:“城市更新是在政府管制、行政体制支持的基础上,施以一定经济投入,并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监控更新过程,时刻调整不符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全面考虑人文、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采取依据不同发展阶段和城市基础用多种手段配合使用的更新方式,最终,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将城市从零星推向整体的浩大工程” (二)城市更新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对城市更新概念的理解,主要内容方面将分为有形更新与无形更新两部分。有形更新包括:交通更新、空间规划更新、资本更新等;无形更新包括: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城市文化更新、对城市的定位等几个方面。 (1)交通的更新。目前随着科技的发展,私家车数量增多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严重的交通拥堵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在拓宽主要交通干道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分时段、分区域的交通系统更新策略。控制出行车辆数量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节能车以及低污染能源也应列入到更新范围内,呼应低碳政策,提倡“零污染”出行。 (2)空间的更新。空间方面强调以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为目标对人类活动空间的面积、布局等进行比例的调整,结合社会经济效益、强调空间资源的重要性。例如在居民小区内,小型商业网点数量应定额在多少,选址应考虑到整个小区每一方位居民到达商业点路程的均衡。居住环境周围教育、医疗、娱乐、采购、商业等日常所需网点是否齐全或到达这些地点的时间成本是否合理。 (3)资本的更新。一是物质资产,二是人力资本。物质资产提倡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更新换代,降低整体替换带来的巨额成本;人力方面提倡调动人力资源的活跃性,学习最新科学技术及新设备的操作技能。以企业核心资本即“人力”的替换带动整体走向发展的最前端。 (4)规划的更新。此项主要指发展规划的更新。一个城市的发展规划是城市以何种姿态、何种效率展示魅力的导航。因此,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需要与时偕行的城市发展规划作指导。而社会与市场的瞬息万变决定了一份发展规划的动态性,这就需要应发展所需不断调整发展规划,为城市更新提供可靠、前沿的依据。 (5)文化的更新。城市文化更新可从城市的软、硬两个文化角度提出更新对策。其中,硬文化指具有可见性和可触摸性质的物质文化、环境文化;软文化则属于一种抽象的隐性文化,如行为文化、观念文化、社交政策等。软文化要在硬文化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而硬文化的发展也需要软文化辅佐,两者相辅相成。 (6)定位的更新。城市定位可以细分为形象定位、性质定位、功能定位等几个方面。这需要充分了解该城市的发展演变趋势以及自身发展所需,以与国家政策同步、改善民生、为经济做贡献、保护环境为依据设计适应发展潮流的定位。 (三)城市更新的产生背景 城市更新一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欧美工业化国家,并于1958年8月荷兰海牙市召开的城市更新第一次研究会上对概念进行了权威性的界定。主要源于第二次产业革命大大推动了城市经济的飞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城市中的土地资源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此时人口激增、交通混乱、设备陈旧等现象比比皆是。为了摆脱这种空间紧张的状态,在远程交通运输发展的推动下,城市居民开始向市郊转移,即郊区化(Suburbanization)现象。这种人口的分散使城市中心区失去了经济活力,无法承担起城市领导核心的重任,反而呈现一片萧条之势。为了恢复城市活力,吸引人口回归城市并振兴经济、文化等的发展,并改善“郊区化”导致的“死城”现象,欧美国家于二战后开始了大范围的城市更新计划。此时的更新重点集中于建筑设施与环境的改善以及空间的调整再利用。而后又在伯吉斯的“过滤论”(Filter Down)、福利经济学、博弈思想等理论的补充下逐渐趋于完善,为日后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丰富经验。 我国城市更新的历史至今已有六十多年,但较之欧美近二百年的历史,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距离成熟还需要一定时间和经验的沉淀。城市更新工作在我国开展较晚,更新的侧重点在于危房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解决居民居住问题,而后由于中央政府提出了“变消费型城市为生产型城市”方针的贯彻落实,刚刚崭露头角的更新工作因此被搁置。这也是我国在城市更新历程中出现的一个历史断裂期。从1953年开始更新工作再次启动,进入第二阶段。但资金有限、历史遗留问题过多、设备不完善等缺陷依旧阻碍着工作的进展,“内旧外新”、“投机倒把”、“盲目拆建”的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已经在借鉴欧美城市更新经验时避开破坏环境、市中心衰败结果的同时,转而取其精华,走分阶段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多样性、跳跃式发展的道路。这样不但避免了走弯路,同时也符合发展潮流。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已经逐步走向正轨,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见缝插针”过渡到了“以人为本”、“空间多效利用”、“为环保护”、“强调城市整体性”的更新原则。这一转变将在城市发展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中国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一)中国城市更新发展阶段划分 (1)1949年至1952年。鸦片战争后我国的近代城市开始兴起并于20世纪初得到发展。从中叶到1952年是我国城市更新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于1949年,我国城市建筑大都数历史悠久、设施简陋、生活环境恶劣。这些战后遗留下来的旧城迫切需要通过更新重获生机。因此,这一阶段以改善居住环境为主,提倡为劳动人民服务。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故工作范围被严格限制,只能进行局部的、小规模的渐进式危房整修。此时期,在以旧换新、节省资金的前提下资源被充分利用,重建效果显著,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建国初期城市转型方针的提出,使新兴的更新工作进程受阻甚至停滞不前,直到1953年才转回城市更新的工作。 (2)1953年至1978年。进入城市更新的第二阶段后,工作内容主要围绕工业展开。一方面,工业区的发展需要大面积土地的支持;另一方面,居住问题的解决仍旧持续,只不过目标人群从居民转向城市职工,住房压力亟待缓解。为了满足上述需求,大量新建住宅、建筑侵占绿地,肆意扩建。这种忽视城市机理的破坏性更新现象逐渐造成了城市的表里不一与杂乱无章。再加上第二阶段包含1958年至1978年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在“左”思想的诱导下工程的管理工作毫无章法、缺乏约束,无规律、新旧交替坐落的建筑物开始破坏城市格局。这种混乱使居民的生活质量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保护观念的落后使历史遗迹被忽视,这一切都为日后的城市更新埋下了沉重的伏笔。 (3)1979年至1990年。改革开放到九十年代初期属于我国城市更新的第三个阶段。此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善下,社会环境为城市更新提供了良好条件。我国人均住房面积比以往提高了近两倍以上。如北京的新建住宅在此期间达到4400多万平方米,人均居住水平由提高到。城市建设速度的大提升把城市更新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是,计划经济发展的思想残骸并未剔除干净,这种思想仍旧阻碍着工作的前进速度。再加上资金问题、政策完善问题等也一直伴随着工作的进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我国城市更新进入到一个“力不从心”、“挣扎停止”的特殊阶段。虽然建筑方面新楼不断建成,但一批批多层盒型的住宅区千篇一律,破坏了城市的多样性,使城市特色逐渐瓦解。 (4)1991年至今。从九十年代开始,我国意识到了土地面积的使用紧张,于是提倡“集约化”以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益,缓解土地使用压力。而发展至今,居民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在逐渐提高,再加上各种住房制度的完善,为了满足用户需求,高质量的“花园式住宅小区”进入国民视野,成为了当时中国各大城市的普遍景象。而后在北京菊儿胡同的成功案例中我国同样取得了宝贵经验,开始注重文化保护问题。面向市场的突破也拓宽了融资渠道,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为工作带来了更多机会。但仅仅几十年的经验还不足以支撑起整个城市更新的浩大工程。浅薄的经验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但纵观我国城市更新发展的六十年历史,虽有重重困难,但呈现的是一种曲线前进的态势,前景还是一片看好的。 (二)中国城市更新经验总结 (1)经验总结。首先是文化保护问题。文化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来自于精神与物质利益不平衡引起的冲突,而追求利益忽视历史文化还是为保全文化舍弃城市进步则是影响城市发展的另一主要内容。城市的文化融合了历朝历代的悠久记忆,同时,也是区分不同城市的标志,是不可取代的宝贵资源。另外,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通过文化保护可以增强人民的民族归属感,提高民族士气,在国际舞台上彰显个性,屹立群雄。在此问题上,清华大学的吴良镛教授通过对西方城市更新已有研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用“有机更新”的方式解决新旧建筑之间冲突以及如何将建筑与周围环境融合等问题,并将此思想运用到了北京菊儿胡同的改造过程中。对于菊儿胡同的改造,吴良镛教授保留原四合院模式借鉴“审慎更新”思想,原有绿化带尽量保留,建筑物的高度也是严格限制在三层或以下。更加人性化的是为了避免新建筑的突兀,在色调方面以白、灰为主,留住历史的痕迹。吴良镛教授的改造工作不但将传统建筑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同时也实现了历史的延续。 其次是人本管理。人本管理来自于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强调个人与城市的融合。通过基层需求的反应以及满足,突出社会公众的重要性。开放思想、公众参与已经不再新鲜,钱欣在探讨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问题的同时还描绘出了“开放式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体系”图,直观解释公众在更新流程中的作用。龙腾飞(2008)、周安远(2009)、李斌(2012)等人也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阐明了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的模式构建,并用实证对具体情况比较分析。此外,人本管理中对人性的关怀还体现在住房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城市更新需要占用土地,该地区的居住者将暂时或永久性地撤离。那么,如何安抚离开久居地的居民,精神还是物质安慰,资金的补助数额,开发商与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等都是有待考虑的问题。同时,问题处理是否得当也会直接关系到居民配合程度与工程进展速度。 最后是多学科跨越。虽然国外在城市更新方面拥有更丰富的经验,但我国后劲强劲,用六十年的历史追赶国外百年积累的经验,同样走进了多领域广视角的研究领域。旅游、人文、美学、社会学等都是涉及的领域。其中,李艳玲(2001)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二战后美国城市更新的特点、成就、意义、存在问题、局限性几个方面就行了详细总结,并提出城市更新工作应当联系社会,使改造与社会经济相适应;苏箭(2013)以长沙北正街为实例,运用景观美学理论研究城市更新问题,通过满足人们对艺术的追求和视野的审美需求实现老街景观文化的传播;蔡绍洪(2008)、凌春阳(2013)等人紧跟第三产业发展潮流,将旅游与城市更新结合,保护历史,开发旅游资源,实现城市旅游发展可持续。可见,多学科的介入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野,有助于更全面的制定计划,使我们深刻了解到城市更新不只归属于城市规划,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综合性工作。 (2)存在缺陷。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更新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历史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在留给后人宝贵精神遗产的同时也对更新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再加上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科技化等对城市更新的推动,不考虑实际盲目施工的举措在六十年的积累中迸发出了种种问题: 第一、资金缺乏、工程停滞。资金是工程实施的血液,是运作的基础。在发展的道路上我国确实取得了种种胜利,但一旦与发达国家相比就会发现我们的不足,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需要摸索。不幸的是,赶潮流以量制胜的思想蒙蔽了一部分开发商,只开发到一半就停止的工程反而为城市带来了压力。 第二、虚有其表、利益熏心。急求眼前利益,破坏历史建筑和城市原有风貌。当利益与文化出现冲突时舍弃城市特色。以后人的发展为代价,忽略我国城市的复杂性,规划以偏概全,更新割裂历史。最终,城市化为千城一貌的一座座缺乏内涵的复制品。这不只是一座城市的不幸,也是历史文化遭遇破坏的悲哀。 第三、整体缺失、效果倒退。整体的缺失性指的是在更新规划的设计过程中缺乏对城市更替布局的认识,高密度的高层建筑影响了周边低层建筑的采光,绿地的压缩把住宅区变成了水泥做成的牢笼。虽在近年来各种开放性的建设器材进驻各个小区,但可供人们活动、锻炼的空间仍旧紧张且缺乏正规性。 三、国外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一)国外城市更新发展阶段划分 (1)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末。此期间,城市更新一词并没有被科学规范地提出来,但是,与城市更新相关的更新工作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的一个主要环节。由于受工业革命影响,生产方式的大工业化推动城市范围的扩大,这种城市格局的突变致使城市任意膨胀。以解决“贫民窟”问题为出发点的工程也并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如奥斯曼[18](Haussmann)大拆大建的“巴黎改建计划”被后人讥讽为“拆房大师”的“巴黎模式”。而缺乏政府管制的建造也使得城市交通拥堵不堪。相比之下,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思想先进,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现代城市规划的原型[19]。虽然它似乎只是一个满载对未来憧憬的乌托邦[20][21],但却为日后人们解读城市内涵指明了方向。其著作《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指出城乡结合,建造规模应当控制有度。强调了城市布局与规模应当符合人与自然的结合,建造符合人类理想的居住环境。 (2)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科技发展带来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在这十年中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增长,城市更新概念的确定也使其更加规范化。为了带动城市经济,具有高利润特点的金融业、商业等被引入城市中心,这种方式以点带面地向城市四周扩散,整个城市一片繁荣。但市中心的聚集暗中提高了地价,大量人口的流动造成了交通拥堵,人们为了逃避这种高压的生活环境开始向城市周边扩散,市中心逐渐失去了生机,每逢夜晚和周末一些市中心甚至变成一座“死城”。而后,西方学者们开始意识到应当从实际出发,反对“恢弘巨大”的巴洛克式计划。J・雅各布斯(Jane Jacobs)也提出了巨资大规模改造是一种“天生浪费的方式”,应当理性更新,保存城市多样性,用小而灵活的方式追求精致、连续、逐渐地改造城市。 (3)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进入70年代后,人们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积极性高涨,并组建了自己的社区组织,这种社区团体的方式使当时的工作呈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模式。由于参与公众都是该区的原住居民,重视邻里关系,熟悉城市肌理,对居住环境的历史文化也有一定了解,再加上年轻人接受过一定教育,可以明确表达自身看法。因此,社区公众的介入使更新规划更贴近生活,现实意义更强。这种社区文化的保护与认同成为了80年代欧美国家城市更新的主要方式。著名城市理论家、社会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也在其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提出了注重城市长期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多各方面。 (4)20世纪90年代至今。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共识,更多相关边缘学科如环境保护、资源配置、社会经济等的相关学科的学者开始融入到城市更新的行列中。多方面多角度地参与到规划工作当中。另外,私人资金的介入也为工程带来更多资金支持,面向群众的方式也吸引了更多合作伙伴,更新队伍集合各行人力资源开始发展壮大。期间,人本思想的逐渐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个人效益的平衡得到重视。在反思过去城市更新工作中造成的种种不良后果的同时开放思想,规范规划范围和施工尺度,强调社区的重要性,此时的城市更新进步升华到了一个更高阶段。 (二)国外城市更新经验总结 欧美的城市更新拥有近百年历史,在这百年的探索过程中通过在失败中寻求生机,逐渐总结出了一些列值得我们借鉴的宝贵经验。 其一是历史保护意识与措施的吻合度。在历史延续时间上,虽然我国的五千年文化远远超过西方,但在保护意识与措施吻合度方面我们却发展得没有他们那样成熟。20世纪90年代开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问题被列入城市相关议题中,各个城市开始认识到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国外众多学者不但提出保护措施,还善于发现阻碍历史保护的绊脚石。保护方面典型的案例当属费城社会山,该区占地25个街区,拥有殖民时期和美国建国初期风格的建筑500栋之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故在改造时设计中保留了原貌,只做局部修缮,原有历史痕迹也得以保留。Marks(1996)则在研究中抓住了资金与历史保护之间的关系,认为资金的匮乏对历史保护观点的表达造成了一定影响,并且,贫困人群也无法承担起历史保护的成本,这些都为城市更新工作中历史保护问题带来了压力。而资金与人力的不足对历史文化保护带来的局限性在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适用。 其二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执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多种多样,如英国、荷兰等欧洲国家提倡的“房屋多样性”有效避免了城市特色缺失问题的出现,为后代开发城市保留了广阔的开发空间。Bryson,Grace K. L. Lee (2008)则从环境出发,添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认为在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之前应先确定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可持续发展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而后才能作出科学论断。除去理论建议,Bryson, Jeremy(2013)的表述更进一步,是拟定一个比较规范,以74世博会为衡量标准对环境问题进行讲解。内容一再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议人类的改造活动应当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其三是与房地产合作互利。城市更新离不开资金投入,但资金不足也是一直困扰中外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一大问题。政府无法独立承担起巨额资金,此时,私人资金的投入便成了资金筹集的另一主要渠道。在众多企业中,房地产商多拥有丰厚资金,并组建自己的智囊团,在土地规划方面经验丰厚、抗击非预见性风险能力强,他们的参与不但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城市更新向着科学性和全面性发展。其中,美国的威廉・泽肯多夫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以开放式的思维投入各大城市的城市更新工作中,并通过与设计师贝聿铭的合作完成了费城的重建项目,堪称绝作。更新中,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提供社区开发津贴,鼓励地方政府参与项目、减税免税等手段鼓励企业与社区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房地产企业的作用。 四、国外城市更新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启示 我国城市化以及城市更新工作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虽然在经验方面我们已经了解到环境、文化、可持续发展、多边合作等内容的重要性,但在规划方案上仍旧缺乏一套完整科学的的知道框架。因此,我们可以在分析了国外城市更新的种种先进思想和成功案例后获得启示,得出提升我国城市更新质量的几点改进措施。 (一)更新模式多样性 如今,城市更新的研究中心开始向人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三个层面倾斜。在现代建筑已导致视觉疲劳的情况下,根据不同背景、不同需求、不同能力范围运用多学科研究方式综合多领域前沿思想设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可以避免建筑雷同、资金链断裂导致的工程停滞、更新效果与预期不相符、资金浪费等状况的产生。而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问题协调发展的考虑也可以推动价值观趋于一致、各方利益平衡避免冲突、城市肌理得以保存、邻里文化和城市特色多种多样,为第三产业旅游的发展提供丰富的旅游资源。 (二)政府行动与时俱进 在城市更新中,政府需根据不同时期制定符合现实意义的法制和政策推动更新的发展,因此,从宏观角度考虑,政府能否发挥领导作用十分重要;其次,政策规范、进程控制、资金协调、方案批准、人力调动等都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开发商、居民的三方利益如何协调同样需要政府协调;最后,在经济开放的今天,如何发动群众参与,赋予公众一定权力,政府的管制力度应当控制在一个什么范围之内都是有待考究的问题。 (三)“绅士化”的选择性继承 “绅士化”是1964年英国学者鲁思・格拉斯在描述伦敦内城街区变化时提出的。主要是指中产阶级进驻低收入活动区,如同城市的新鲜血液一般复兴城市经济,依靠私人资金带动市场活力。但是,这种经济的复兴反而是低收入群体无法承担,最后原住者被迫迁出。可以看出,“绅士化”的出现像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私人资金为市场活力做出贡献,这是减小政府压力的一条有力途径,虽然也带来了一定不足,但是,我国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刺激这些私人商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做出贡献,实现以局部富裕带动整个片区的发展。 五、讨论与总结 本文从中外两方面入手对城市更新进行阐述,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国外城市更新在不断摸索中从“巴洛克式”大拆大建到“局部渐进式改造”、从“绅士化”“驱逐”低收入住户到“人本管理”“邻里复兴”、“可持续发展”、“尊重历史”,城市更新在一步步走向成熟,同时不忘反思缺陷,弥补过失。我国的发展固然有很多优点,但由于历程仅六十年,目前我们所犯的错误一部分走上了西方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路。但是,我们可以从西方的发展史中看到各种类似计划实施的结果,避免这些已经可预见的不良后果,从而少走弯路。 纵观全文,本综述从整体对城市更新的内涵、背景、发展历程、经验、缺陷以及启示进行了总结,每一小节中对国内外的概括性阐述易于对比,所述内容言简意赅,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对城市更新的始末进行初步了解。

求是杂志社社长是谁

1975 年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分配人民日报编辑部工作。先后任编辑、记者、国内政治部法制编辑组组长。1990年——人民日报社国内政治部副主任(其间:19 87年评为主任编辑)。1995年——中央宣传部新闻协调组副组长。1996年——人民日报海外版第一副总编辑,同年评为高级编辑。2000年3月——人民日报副总编辑。2000年12月——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兼网络中心主任,2001年10月——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兼海外版总编辑,2003年12月——求是杂志社社长。2008年4月——人民日报社总编辑。2012年11月——中宣部副部长(正部长级)。 中共十七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 199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8月28日——当选第四届中国报业协会会长。

李捷,男,汉族,祖籍山东平阴,1955年2月生于北京。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2014年4月30日,任求是杂志社社长。 1969年12月入伍;1975年04月——1979年02月,北京第二量具厂组装车间工人、班长;1979年02月——1983年03月,北京师范大学一分校历史系学生;1983年03月——1983年09月,北京师范大学分校历史系教员;1983年09月——1986年08月,中央党校理论部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08月——1987年04月,北京联合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历史系教员;1987年04月——1992年09月,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研究组研究人员(期间,1992年8月被评为副研究员);1992年09月——1994年10月,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研究组生平小组副小组长;1994年10月——1995年06月,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毛泽东研究二处副处长;1995年06月——1998年09月,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主任助理(正处级)(期间,1997年8月被评为研究员);1998年09月——2000年02月,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副主任;2000年02月——2000年11月,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兼第一编研部副主任;2000年11月——2004年10月,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兼第一编研部主任;2004年10月——2005年03月,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兼第一编研部主任(期间,2004年3月—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2005年03月——2012年03月,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03月——2012年0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2012年04月——2014年0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党组书记。2014年04月——任求是杂志社社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长、中国史学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 2015年11月,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还举行了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届一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五年工作报告和研究会章程,选举了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李捷不在担任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长。 2015年11月,求是杂志社社长李捷当选中国史学会会长。

知名校友党政界张平山西省副省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协副主席,主管科教,中文系82届牛仁亮历任山西省副省长,教授、博导,主管经济,生化系77届王中青历任山西省副省长景李虎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李文濡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杨波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地理系安焕晓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育硕士04届马景龙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党委书记,中文系76届高国顺山西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政史系78届秦作栋山西省科技厅副厅长,地理系83届李东福原山西高校工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长,中文系78届李悦娥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外语系79届边根棠山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中文系80届郭玉才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中文系76届秦良玉山西省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政史系77届陈永奇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岳亮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传媒界李宝善 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社社长邓越 中国国家新华书店总经理,中文系69届安洋《人民日报》山西分社社长,中文系83届学术界侯晋川山西省科技协会主席、太原理工大学副校长,数学系78届冯仲平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政史系85届焦海军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教育界王守义 山西大同大学校长田润华 太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中文系74届冯峰 山西大同大学副校长,化学系85届孙建忠 晋中学院院长,政史系79届李忠康 长治学院院长,教育系张富明 长治学院党委书记郭爱民 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郭建华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虎斌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志莲 忻州师范学院副院长霍世平 太原工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关永宏 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教授郑立生 广东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毅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长赵平有 阳泉市教育局局长白荣欣 吕梁教育学院院长郭明思太原五中教学副校长,数学特级教师,数学系82届刘文国阳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直教育工委副书记李慎行 阳泉二中校长陈永昶 平定师范学校校长杨万 北岳中学副校长徐润福 大同二中校长段宝维山西大学附属中学物理高级教师,山西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山西省教学专家”称号

《求是》杂志社刘彦华担任杂志社秘书长,级别为正厅级,相当于副省长或市长级别。

《求是》杂志是中共中央机关刊物之一,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办的理论刊物,担负着全面系统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完整准确地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促进党的事业发展的任务,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是党在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阵地。

扩展资料:

1、负责制度

求是杂志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内设办公室、总编室、求是理论网编辑部、政治编辑部、经济编辑部、文化编辑部、科教编辑部、国际编辑部、评论部、红旗文稿编辑部、发行出版部、人事部、机关党委、纪委;下设红旗出版社、红旗画刊社、小康杂志社、事业服务中心。

2、杂志内容

《求是》杂志集中宣传共产主义中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

《求是》杂志的作者

《求是》杂志的作者是中国共产党各层级的领导人或干部,也包括中国解放军军队的各阶层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刘彦华

研究生论文著作权归谁

不正常,最终版权的归属和合同有关系,如果版权所有者和作者之间是委托的关系,那么最后作者只占其中的一部分,所以要注意合同内容,要注意委托创作的可能。

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享有全文知识产权,第一作者享有自己制作部分知识产权。因为,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

科研论文的版权属于出版社和数据库公司,这种情形是普遍的,而且准确来说,他们只享有部分版权,主要版权还在作者手里。关于科研论文版权归属问题,我觉得主要还得看合同内容来界定的。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都是大众的一个求知区域。要知道,学术论文靠谱的网站也就几个。虽然网站论文收录齐全,但是还得花钱买会员使用。总得来说,给人的感受并不好。而且在这边赚到的钱根本就没有给原作者一分半毛。这在我看来多少有点问题!

学术论文我觉得它是具有公益性的。要知道它的出世是为了推到人类进步的,所以大众是享有观看阅读权和资源引用权的。但是在出版社和数据库插足一下,整个性质都变化了。虽然我清楚论文会问世跟他们也有着莫大的关系,但这个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夺取作者的版权。打个比方,写个小说出版社还有给版权费然后出版,网站也会给费用,但是到了学术论文这边不但作者没有得到酬劳甚至还需要倒贴(国外很多知名期刊是需要给钱,才有版面)。而且人家小说出版后,出版社还会给作者寄一套书,学术论文这里没有就算了还得付费观看。而且期间论文带来的收益全都是数据库和出版社的,作者直接被排外了。

我觉得这个多少对于作者而言不公平,他的研究成果很多都是惠及人类发展的,但是他们后续受到的待遇并不客观。个人觉得科研论文如果没有签订明确条款转让了作者的版权,那么作者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对于版权归属出版社以及数据库这个说法,我反正不认同。我觉得顶多是享有部分版权而已,大部头的所有权还是应该属于作者的。

正常。这是根据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的,这样会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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