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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精选(九篇)

2024-03-12 15: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一、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设立登记概念

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二)企业名称不适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三)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3)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

2.法律风险: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外,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向公司承担差额补缴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应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避免类似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四)经营范围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经营范围分类。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2.法律风险: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尤其是许可经营项目,属非法经营,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企业还将承担因此可能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3.风险防范:企业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前置审批,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业经营不能超越经营范围,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约对方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及经济损失的发生。

通过梳理设立登记的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起必要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登记所需的资料,使整个设立工作程序规范化、合法化。同时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力求所报送的资料更加符合登记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好出资人利益。

二、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变更登记概念

是指当企业主要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企业将其变化的事项上报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对该变化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准并换发新的执照的过程。它是企业在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保持合法地位所必须的法律手续。

(二)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企业变更登记应在法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逾期不办理的,工商登记部门将予以处罚,风险发生。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变更登记法律风险防范

1.规范变更登记的工作流程,通过建立流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和获取变更所需的资料,并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变化,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提示,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做好变更登记审查。审查变更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在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变更事项的法律程序上都必须依法进行,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

3.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调、沟通,确保变更事项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准备充足的变更材料,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企业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注销登记概念

是指当企业出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而解散时,企业将有关材料或文件上报企业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以终止企业法律地位的必经程序。

(二)注销登记法律风险

1.未进行清算注销的企业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如被吊销或被撤销仍须办理注销登记),接受相关处罚的后果。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开办单位负责清理,公司应由股东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及清偿责任。

4.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部分企业怕清算程序繁琐而不进行清算,不进行注销登记,直接将已丧失企业功能和业务的企业“搁置”,认为是自生自灭,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清结,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给出资人带来潜在的诉讼法律风险。

(三)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防范

1.找出注销登记中的风险点,做好风险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加以防范和控制。如对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的签署、对审计事务所的聘请等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以控制,避免出现虚假报告、文件等,减少因不当操作给出资人造成损失,产生遗留问题。

2.企业注销时应按法定程序及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四、企业年度年检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企业年度年检(以下简称年检)概念

是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未能按期年检的法律风险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企业年检风险防范

1.日常的工作中,依照年检审查的内容规定,建立起与企业年检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收集企业在年度变化中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并做好相关记载。

第2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一、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设立登记概念

  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二)企业名称不适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三)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3)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

  2.法律风险: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外,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向公司承担差额补缴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应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避免类似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四)经营范围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经营范围分类。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2.法律风险: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尤其是许可经营项目,属非法经营,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企业还将承担因此可能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3.风险防范:企业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前置审批,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业经营不能超越经营范围,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约对方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及经济损失的发生。

通过梳理设立登记的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起必要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登记所需的资料,使整个设立工作程序规范化、合法化。同时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力求所报送的资料更加符合登记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好出资人利益。

二、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变更登记概念

是指当企业主要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企业将其变化的事项上报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对该变化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准并换发新的执照的过程。它是企业在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保持合法地位所必须的法律手续。

(二)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企业变更登记应在法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逾期不办理的,工商登记部门将予以处罚,风险发生。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变更登记法律风险防范

 1.规范变更登记的工作流程,通过建立流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和获取变更所需的资料,并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变化,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提示,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做好变更登记审查。审查变更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在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变更事项的法律程序上都必须依法进行,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

3.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调、沟通,确保变更事项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准备充足的变更材料,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企业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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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登记概念

是指当企业出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而解散时,企业将有关材料或文件上报企业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以终止企业法律地位的必经程序。

(二)注销登记法律风险

1.未进行清算注销的企业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如被吊销或被撤销仍须办理注销登记),接受相关处罚的后果。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开办单位负责清理,公司应由股东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及清偿责任。

 4.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部分企业怕清算程序繁琐而不进行清算,不进行注销登记,直接将已丧失企业功能和业务的企业“搁置”,认为是自生自灭,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清结,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给出资人带来潜在的诉讼法律风险。

(三)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防范

1.找出注销登记中的风险点,做好风险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加以防范和控制。如对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的签署、对审计事务所的聘请等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以控制,避免出现虚假报告、文件等,减少因不当操作给出资人造成损失,产生遗留问题。

2.企业注销时应按法定程序及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四、企业年度年检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企业年度年检(以下简称年检)概念

是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未能按期年检的法律风险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企业年检风险防范

1.日常的工作中,依照年检审查的内容规定,建立起与企业年检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收集企业在年度变化中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并做好相关记载。

第3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摘 要 题】图书情报工作论坛

【英文摘要】Based on the existed theories in

对现代企业来说,有效的信息运用无疑是在激烈变动的环境中取胜的重要方面。基于全球信息网络互联的实践与推动力量,未来的信息竞争将以信息可转换计量、可升级,具有信息创新能力为主流,这就对每一个企业的信息工作提出了极高要求。

1.“信息向量”

企业信息工作应当与其效用保持一致。当代,企业获取各种信息己十分方便,但所得信息并不一定符合企业的需求[1]。为表述和衡量企业信息的效用,引入“信息向量”概念来反映这样一种思想:企业所得和拥有的信息必须符合其对信息作用方向的要求,即与企业效益目标保持一致,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企业对信息作用方向和数量的要求与企业实际得到的信息之间存在差异,可以看作是一个“信息向量”(图1)。

附图

图1 信息向量

如图1,OA表示企业为实现其效益目标所要求的信息作用方向和数量,OB为企业实际得到信息的作用方向和数量,OA需要从OB中经过企业的信息处理、加工、提炼而得到,角度α的大小取决于企业所得信息的作用方向和数量与企业要求之间的差距。需要说明的是:(1)企业的效益目标主要体现为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是由复杂因素所决定的。(2)信息作用方向体现在企业活动中是信息对实现效益目标的向导功能与导向作用,企业与信息相关的组织设置、制度建设、发展规划、资本投入、操作步骤等均与此相关,并且必须符合企业的效益目标。(3)信息功效的发挥,有一个量的要求(即有足够的信息长度),以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协同效应和组合、增值效应[2]。

在企业的实际信息工作中,应当切实把握好信息的作用方向和数量问题,并应该对所得信息进行鉴别,只把那些符合企业需求的信息纳入企业信息系统。

2.信息规模经济性

信息规模经济性是指恰当的企业信息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保证效率与效益的提高,从而实现企业信息工作的价值。由于生产要素客观存在的不可分性和生产经营在组织、流程与技术上的要求,成本节约与效益提高要达到一定生产规模才能得到体现。在规模经济性的层面上,企业的信息作用方向应该是向决策层提供确定最佳投资规模、生产规模、组织规模等所需要的准确信息。与这一方向相对应,信息的数量由是否充分占有关于企业经营规模的状态、结构、过程与趋势的信息来裁定。从规模经济性的角度出发,每一个企业的信息工作都要同时考虑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依据“信息向量”来识别、判断、监督和改善企业的规模经济性。

经济学理论指出,各种经济活动的可变成本会挤压不变成本,使边际成本持续上升,依靠大的生产经营规模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也就受到限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通过信息利用促进经济规模与效率的同步增长成为可能。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在把握好信息向量的基础上,现代企业能够根据企业状况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在日益复杂的组织内部促进信息流动,使各种信息通过不同的渠道,传向适当的人员和部门;然后建造更好的信息传递渠道,保证各种有价值的思想、经验、技术等在公司全部被揭示、分析、掌握和运用,将个人信息提升为组织信息;进而重新设计工作程序和沟通程序,改进企业内部的协作、业务流程和客户关系管理[3],这就为企业规模与效率实现同步化的提高提供了可能性。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的网络平台已成为普遍采用的工具,与信息向量分析相结合,它可以帮助企业收集、处理来自于外部及内部的巨量信息,并做出及时的反馈,从而提升工作效率,产生新的企业竞争价值。企业信息网络还能完善企业内部数据库及客户管理系统,帮助企业始终与目标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提供企业更具竞争力的资源。同时,这种信息管理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员工方便地共享信息及分辨和处理不断涌来的信息,从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以获得或提升个人的竞争优势,企业整体的竞争力也从中得以提高。这样,企业信息网络就通过信息传递与共享把生产要素市场、企业、客户与产品市场结合在一起,使资源配置效率大为提高,企业生产与市场销售的结合变得紧密,公司活动的空间限制得以突破,生产与销售的规模和效率能够实现同步增长[4],企业信息工作的规模经济性也得以实现。

3.信息范围经济性

在信息范围经济性的层面上,企业的信息作用方向应确立为向决策层提供达到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目标的多样化经营范围的信息。与这种方向相对应,信息的数量由是否充分占有和掌握有关企业经营范围的状态、结构、历史与过程的信息来裁定。

现代信息网络使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实现信息多样性与多源性,它比单一内容和来源的信息更能够消除片面性和不确定性,使多种信息在更大范围的交流中得到互补、协同和实现增值,取得信息交互使用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当企业不同业务中的信息活动有相同投入,不同信息流分布和信息调配手段又是共同发生时,企业的信息范围经济性将得到充分体现。这种情况下的企业信息活动中,多个信息项目组合由一个企业进行时的总成本要小于分别由不同企业经营时的成本之合。另外,新兴的共同信息协议、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公司间的多种信息合作等,不仅使企业内部,而且使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信息成本和风险下降,收益率增加。在信息向量指引下,做好信息范围经济性的分析,信息在企业多样化经营和广泛合作中就能起到有效的导向、调节和控制作用,使原来未能充分利用的“信息资源剩余”(包括经验、技术、商誉和商标、市场信息、管理技能等信息资源)得到共享和充分利用并大幅度地节约信息成本。

信息范围经济性与信息规模经济性密不可分。一方面,企业的信息范围扩展会在内容与形式上使信息规模经济性得到新的提升,尤其是在主营业务有关的方面大大地扩充企业的信息规模经济性。另一方面,企业信息规模的扩大,又可为企业的信息范围带来新的成本节约空间和效益提高空间,促进信息经济性的实现,为企业的信息范围扩展提供新的条件与机会。在这儿,信息作用的方向与数量以及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是不可忽略的,即应当同时达到共用信息的正确导向性和信息在不同业务的相关产业链条上的足够数量,这就要求企业在追求范围经济时,在企业所经营的不同业务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性,保证产生1+1>2的协同效果。因此,实行多样化经营的企业必须具体分析其技术组织、管理协调、市场规模等多方面因素,借助与规模经济性相对应的“信息向量”来识别、判断、鉴别范围经济性实现的可能与条件。

4.信息速度经济性

与速度经济性相对的信息向量概 念反映和检验企业各种经济变量随时间变化的节奏。在速度经济性的层面上,企业的信息作用方向应确立为向决策层提供确定最佳运行速度的信息,信息的数量取决于是否充分占有和掌握关于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不同经济变量的速度状态、速度形成过程、速度变化趋势等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要随时反映各种流量指标随时间变化而发生的变化。同时,信息速度经济性的实现不仅需要速度的快捷,还需要各分项速度的良好衔接与配合,以保证企业在快速变化的经营环境中达到整体协调和效率提高,这也是企业信息工作必须考虑到的。

对现代企业来说,速度是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其中,信息和信息技术的运用又具有决定性作用。在生产活动中,信息和信息技术是主要调控手段,运用与信息速度相对应的信息向量,调节生产过程中的物流、能量流、资金流和人力资源等按一定程序、路线、任务以一定速度运行,并借助于及时的信息反馈实现各个步骤的良好衔接,达到对生产各环节的调控,高度有序地完成生产活动;在营销活动中,则可将市场的变化与企业满足顾客需求的努力紧密联系,使企业得以高效调用自身资源及时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并降低资源占用量。此时,信息速度是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速度经济性的直接表达:在企业的决策活动中,信息速度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在竞争条件下,企业决策对于信息速度的要求极高。随信息技术的进步,现代企业不仅能够建立高效快速的信息反应系统,还可以针对非确定环境设置“可能性问题库”,将各类可能发生的问题作集成化、系列化、层次化处理,以把握信息运用的主动权,提高决策效率[5]。显然,要提高企业信息速度经济性,不仅需要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还要使企业信息工作符合信息向量的要求。

5.网络互联的信息经济性

在网络互联经济性的层面上,企业的信息作用方向应确立为向决策层和整个企业提供实现效益目标的最优网络连通技术、系统方案、运行体制等方面的信息。与这一方向相对应,信息的数量由是否充分占有和掌握企业有关于网络的状态、结构、过程与趋势的信息以及企业所处的技术环境信息来裁定。反映网络经济性的信息向量的形成是企业利用网络的演进与经验累积的结果,还是企业信息网络互联的趋势与要求。

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企业可以建立广泛的企业内部及与外界相互连接的信息网络,实现对企业各项活动的自动控制,使企业获得信息共享体系,帮助企业突破旧有的组织结构,建立学习型的创新组织体制,以广泛的信息流通与交换达成信息的联合与互动效应,从而降低信息成本、提高信息效益,使信息规模经济性、信息范围经济性和信息速度经济性得到进一步延伸,达成网络互联的信息经济性。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广泛应用,建立在全球信息网络基础上的企业信息网络已成为既有内联又有外联的多层次网络,其最大特点是具有多触点互动交流功能,通过网络联结充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生产、营销的网络化,管理行为的智能化。显而易见,这种信息网络有助于降低信息成本,具有很高的网络互联的经济性。

现代企业的信息工作面临着复杂艰巨的任务,既要应对充满变化的外部环境,又要满足内部的不同要求,必须充分考虑到信息作用方向和信息数量两个方面,按信息向量的要求识别、处理信息,使企业信息工作紧密围绕企业效益目标开展,同时兼顾人员、流程与技术,建立一套完整、可操作、可以量化评估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进行良好的信息管理,更要达到不断的信息创造与运用,使企业竞争力得以持续提高。

【参考文献】

[1]卡尔·皮罗,哈尔·瓦里安.信息规则[M].张帆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8~29

[2]Richard A Bettis,Michael A Hitt.The New Competitive Landscape〔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5,16:7~19

[3]赫伯特.管理决策科学[M].张萌生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82,33~71

第4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一、“营改增”概述

营业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由于存在着重复征税的情况,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2009年我国完成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降低。因此,营业税本身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2011年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改革营业税的政策方向,相应减少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成为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的发展经历了六个阶段: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试点;2012年9月1日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8个省市;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的政策影响:第一,“营改增”实现了商品和劳务的一体化征税,避免了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长期并存而导致的重复征税,使得税收公正化,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税制向结构简化迈出重要一步;第二,税收制度的调整提升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推进了制造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第三,由于“营改增”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税好处,从而能够拉动社会经济的增长。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

1.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收负担普遍下降。“营改增”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业企业由于有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得服务的实际税负要低于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税负水平。例如,上海市“营改增”改革,一般纳税人中税负总体下降为71.2%。小规模纳税人其税率都由原来的5%(营业税率)降为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约为40%。[1]

2.原征收增值税的制造业等行业实际税负下降。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加了抵扣范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会增加,因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实际增值税负担普遍下降。据统计,“营改增”改革使得原实行低税率13%的税负下降不到1个百分点,原征收增值税税率在17%的行业税负会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2]

3.交通运输业的税收负担先升后降。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在“营改增”第三阶段时由于税率由原来的3%的营业税税率提高到11%的增值税税率,而且当时“营改增”并未覆盖到全行业,很多企业不是改革试点单位,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业就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进项税,因此导致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在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尤其是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由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2015年

5月1日后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线路、桥梁、隧道、房屋、建筑物等)及不动产维护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增加了铁路运输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从而降低了铁路运输企业的整体税负。

(二)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1.对计税方式的影响。“营改增”后,行业税率发生变化,如服务行业由营业收入的5%提高至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的6%。如果不考虑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服务行业的税率会提高1%。税基和计税方法也会发生变化。营业税以销售额为税基,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则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以增值额为税基,以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是按应税服务金额(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变化要求企业增设应交增值税等相关明细科目,根据合法、有效凭证严格进行核算。

2.对收入的影响。在计算税款时,税基的确定是关键,增值税的税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企业要按价税分离的方法核算收入,按照价和税的金额分别记入营业收入和销项税会计科目核算。

3.对资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影响。“营改增”前记入资产、成本费用金额为价税合计数。“营改增”后,企业要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和税额分别核算资产原值、成本费用和进项税额。“营改增”政策在进项税额抵扣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分两年抵扣;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有所增加;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支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这些变化都导致了企业资产、成本费用核算发生变化。

4.对企业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服务的影响。如果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应当分别按照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核算销售额;未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分别核算的,税务机关就会按“从高适用税率”的原则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这样企业就会有增加税收负担的风险,如果核算不健全还容易给企业带来偷漏税的麻烦。

(三)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也是销货方核算销项税和购货方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对计算和管理增值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个产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都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认证和作废等各个环节都应进行严格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或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违规使用增值税发票行为都做了专门的刑事处罚规定,以上违法行为必将给企业带来行政及刑事处罚的风险。因此,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就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使用增值税发票。

(四)对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进项税和销项税都会使企业的资产、负债发生变化,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而降低,在折旧方法不变的情况下,累计折旧随之降低,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相反,却提高了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而从长远来看,企业的利润会因为“营改增”而提高,进而促进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最终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都会有所增加。

2.对利润表的影响。首先,缴纳营业税时,企业利润表所涉及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企业营业税的“含税收入”,“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后收入”,因此收入会减少。其次,由于固定资产原值的减少会导致计提的折旧额的相应减少,成本费用也会降低。最后,增值税也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应缴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后的差额,相关的附加税也会减少,因此“营业税金及附加”也会随之下降。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首先,“营改增”后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会减少;其次,企业的成本也会有所降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就会上升;再次,企业短期的融资行为使企业的现金流量增加,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融资的阶段性以及其产生的利息,将会使得企业的现金流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一)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对在之前基本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企业来说,对增值税相关政策研究较少,对增值税计税依据、申报、发票管理等业务流程比较陌生。作为企业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的会计人员,应该深入研究“营改增”相关政策,实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尤其是要特别留意本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别规定,加强自身学习,全面分析“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影响,熟悉增值税的业务流程,制定应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税务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相关政策做好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管理,积极向企业各级人员进行“营改增”政策宣贯,如向业务人员宣传增值税基本概念、关键控制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及认证时限等等,以更好地适应改革,尽量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发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增设会计科目,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流程

“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设置时,应遵循三个原则:合法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既能为外部各方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也能满足企业对内管理的需求);实用性(按照本单位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增值税业务核算流程规则,促使企业业务管理规范化,会计核算明晰化。对于企业新增的业务,必须要制定与之相符合的财务处理流程,保证其实施可行。针对会计核算中所涉及新增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核算流程,企业都要进行适时的调整。同时,为了做好“营改增”相关税务的认定、登记申报、税收优惠申请等工作,必须要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营改增”后,企业应对发票进行风险控制,对发票管理采取相关措施:第一,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流程;第二,针对增值税发票不同环节的人员进行不同内容的发票知识培训;第三,为了规范发票管理和防范发票风险,建立费用报销和发票审核流程,并及时根据需要优化相关流程,责任落实到人;第四,为督促业务、财务等相关人员规范发票管理行为,企业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不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企业尤其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行为,发票管理人员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发票管理工作,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抵扣,若发现专用发票丢失,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到相关的税务机关并做好备案。企业还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避免因财务人员漏开、虚开专用发票给企业带来风险和经济损失。

(四)积极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营改增”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企业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地发挥增值税的减负效果。每个企业都应抓住这个机遇,利用“营改增”新税政的优惠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制定出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企业应该对税收政策中的特殊条款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从中找到减少企业税收负担的方法,这样才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五)抓好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为了尽可能降低“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就必须要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培养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了解更多的财务管理知识,熟悉税务的管理流程和业务,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才能将企业的财务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做好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坚实后盾。

四、结束语

第5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企业;税负;利润

0 引言

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我国的两大税种,自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此两种税一直是并行征收的。营业税是按照企业营业收入,并且在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额征税,前后环节所收的税款不可以相互抵减,流转环节越多,就造成越多的重复征税次数。增值税的特点是可以实现“道道抵扣”,就只在增值额上征税,可以把前道环节所收的增值税抵减,这样就避免了重复征收的问题出现。

物流业是集交通运输、仓储装卸、包装业配送业等于一身的一种复合型服务产业。如今,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企业的发展将对其他产业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助推作用。

1 “营改增”解读

1.1 “营改增”主要内容

“营改增”试点主要包括:第一,“营改增”先在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物流辅助、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生产业进行试点开展;第二,在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基础上,新增11%(交通运输业适用)和6%(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两档低税率[1];第三,试点期间,试点的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变更,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适当调整;试点原归属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进行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依旧归所属地区;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生,一般纳税人在试点中向试点行业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按规定用来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1.2 “营改增”思想原则

指导思想: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有经济结构,调整并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行业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基本原则:1)分步实施、统筹设计。正确认识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当前实际需要,推行全面改革,科学设计,稳步推进。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2]。3)多面协调、平稳过渡。要妥善处理好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之间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之间协调,健全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试点改革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重要意义

2.1 消除了双重增税

如今,物流外包成为物流行业发展的一大亮点,营业税的实施是多环节和全额下进行,即每次交易都须按其营业额交易所得税,但这样的纳税方式的结果是,交易越多,征税越多。物流企业抵扣不了外购燃料和固定资产增值税,就造成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增收,这对很多物流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压力。为了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企业用一种小而全、或大而全(即生产服务内部化,就是增设运输部门,提品的运输)的生产经营模式,这样的经营模式不理与物流企业的服务外包和专业分工。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企业纳税人就能有利地避免重复性纳税,进而减轻企业在税收上的负担,这有利于物流企业控制服务价格,同时也有利于物流业进行专业分工与协作,促进物流企业持续而稳足地发展,同时又能够推动物流和生产、商贸之间的双向互动发展。

2.2 降低了物流企业纳税上的难度

现在,“营改增”试点推广到全国。而在过去,我国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同时并存的,这种使得一部分交易难以进行界定,不但容易加大企业在纳税上的风险,还容易给税务收征管机关带来比较大的工作难度。

举个例子,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存在着混合销售与兼营等行为。大量企业的财务人员难以对单一型的混合销售与兼营等行为进行正确地区分。当物流企业有混合型销售行为,同时又具有经营行为时,财务人员想要正确地区分以上两者,可以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不一样的税种,其税率也不一样。假如企业无法做到正确纳税,就会让企业税负变得悬殊,这样就会产生极大的纳税风险[3]。在“营改增”出台之后,这一情况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2.3 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

在“营改增”进行试点进行之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生存上的压力大大减小,具体表现在:首先物流企业以往包括修理与设备费、外购燃料费用等能够增够产生增值税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是中小物流企业还可以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避免了重复纳税,加上其适用税率也从原来的5%调低到3%,中小物流企业的税负明显下降,让物流企业生存的税收压力得以减轻。

2.4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

利润是判定物流企业盈利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影响利润的因素是多的,有营业成本、营业税和附加金等。在“营改增”之后,各项因素对于物流企业利润都产生不同的影响:一是营业税金及其附加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和营业税有所不同的是,增值税可以说是一种价外税,并不需要从收入之中直接予以扣除,增值税对于企业利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是附加税费对于所得税所产生的影响;二是外购固足资产对物流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外购的固足资产当年,其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能够一次性地全额予以抵扣,这样不但能够减少物流企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能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类附加税费所具有的应纳税额,这样就会对企业利润带来积极地影响;三是营业成本,在营改增之后,用在生产经营上的外购燃料、外购设备以及外购劳务等得到的进项税额允许加以抵扣,这将在一足程度上降低物流企业自身的营业成本,从而提高物流企业的利润[4]。

3 物流企业税务新思路

3.1 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成本是一项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支出,原先的营业税转变为改革后的增值税,税制的改革自然会对对企业税务成本核算产生影响。不同的核算方式必然使得企业的税务成本发生变化,因此,物流企业应需要高度重视不同税制下的税务成本,并按照即将全国范围使用的新税制对公司涉税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士规划出专业合理的筹划方案,从而(下转第386页)(上接第377页)达到控制各项税务的成本之目的。

中小型物流企业,可以在“营改增”运行后,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利润情况,在当地税收办法下选择低税率的经营方式,大大节约成本,增大利润。

3.2 进行发票管理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营业税纳税人选择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便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5]。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纳税人在发票使用方面的认识较为欠缺,这使得物流行业的发票管理较为困难与混乱。物流企业需要全面把握新税改对物流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手段对各种增值发票加强管理,充分对“营改增”政策进行理解,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掌握、深入学习“营改增”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对营业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个清楚的分辨,对两类发票开具后各自带来的结果有清晰的认识,对企业发票种类合理规划,对税负抵扣情况综合考虑,做好经营提前策划和安排。同时,物流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在保证不降低客户的利益前提下,为了尽可能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可与客户方面协商发票事宜,选择对双方企业都有利的方案,这样的办法不仅为了方便以后与客户更进一步的顺利合作,加强服务质量,增强企业信誉,也是为企业与客户双方创造更多效益,从而形成共赢局面。

4 结语

以上海税改试点为例,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加的情况。据有关资料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至2010年间年均试点行业的企业营业税实际负担率是1.3%,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是1.88%。但自从实行“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行业的相关企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在参与上海试点的21家物流企业里,67%的试点企业所缴纳该月增值税比以往缴纳的营业税都有明显增加,平均增加税负达5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的税负甚至增加100万元。列举较有几个代表性的物流公司,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010年1月份该公司实际税负比原营业税的税负上升约3.3个百分点,增幅高达1倍;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在2010年1~2月之前营业税实际负担率是1.63%,改革后增值税上升到了4.71%,上升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在2010年1月份实际负担率同比往年时候增加215%。

新的税改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使得企业税负下降不多。对于税务改革部门而言,税制改革是为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试点的情况表明,新税制的蓝图还很难实现,为了完成促进的目标,能否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即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租赁费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建议可以对进项税抵扣范围适当扩大,使企业的受惠范围扩大。

面对这一重大的税制变革,物流企业一足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深入分析税改变革对于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更好地运用有利因素,实现有效降低税负之目的。短期内“营改增”可能会导致税负上升,但是长期来看整体税负还是平衡的,随着试点地区在试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将不断探索和改进,对“营改增”政策会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周艳.“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探微[J].财会月刊,2012(10).

[2]李富颖.探讨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企业的影响和对策[J].会计师,2012(11).

[3]梁嘉琳,张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提速,扩围至10省市[N].经济参考报,2012-7-26.

[4]刘鑫琪,王积田.物流企业成本控制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0(8).

第6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零售业连锁发展规模经济的根本含义在于,一个企业的供销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成本最低或利润最大。零售业连锁发展规模经济的组织数量,经济学家菲力浦科特勒经过实证分析认为,连锁组织的店铺应达到11家左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成本最低或利润最大的经营效果。这一数字也被“国际连锁店协会”所公认。

零售业连锁发展规模经济的时代特征。当零售业连锁组织发展不够充分时,连锁发展的区范围较小,采取统一配送也较方便;由于供给与需求呈现出“卖方市场”特征,也使集中采购的存货风险较小,因此,连锁发展的固定成本和不变费用与销售额和利润间的函数关系较紧密。规模经济连锁发展的“店数量”也是可量的。

零售业连锁发展经营方式的改变。在商品的市场供给充分发展,“买方市场”形成以后,随着零售业连锁发展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供应链商品的品牌化发展趋势也在不断地增强,零售业连锁化发展“统一配送”的功能,逐渐被品牌化商品的连锁发展所取代;而“集中采购”的功能和“存货风险”,也逐渐被代销(寄卖)的经营方式所取代和化解,经销采购商品的比例大大降低了。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零售领域的利润率在趋于平均化。

零售业连锁发展“规模经济”的内涵。零售业在连锁发展的过程中,当“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功能削弱以后,零售业连锁发展的“规模经济”,将更多地通过“利润最大化”的效能体现出来,“成本最小化”的效能将逐渐地被削弱。连锁发展的固定成本和不变费用与销售额和利润间的函数关系也不再明显。连锁发展则更多地体现在商号价值、信息共享、业务流程、行销方式、企业文化、资本运营等商流的管理要素上;而物流配送在跨地区的大连锁发展过程中,却更多地体现在货源的组织上和对成本率的控制上。因此,零售业连锁化发展,要以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作为衡量“规模经济”的根本法则,而不必刻意最求“统一配送”和规模经济的“店数量”。

零售业规模经济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第一、规模经济的绝对性。零售业连锁发展形成一定数量规模后,应在经营中进行动态调整,确定规模经济的店数量,使经营效果最优,绝对地提高经济效益。市场规模范围越大,绝对规模经济实现的可能性越大,如“国际连锁”、“全国连锁”等。第二、规模经济的相对性。零售业连锁发展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主客观条件,不能形成一定的数量规模,只是在现有条件下适当地扩大开店数量及营业面积,相对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市场规模的范围越小,相对规模经济出现的可能性越大,如在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区域连锁”等。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若刻意地追求规模经济的绝对性,会给企业造成一系列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

第7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从2010年开始,银监会引领和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流程银行建设试点,至今年年初,流程银行试点范围已扩大到203家机构。试点成果表明,流程银行建设推动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活力、内在动力、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了其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型。

用现代银行的理念和方法激活传统银行的内生动力,是流程银行建设的精髓。多年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一直沿袭着“部门银行”的管理模式,这种传统的组织形态存在着部门割裂流程、管理层次叠加、信息传递扭曲、风险管理缺位等弊端,严重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复杂多变市场的适应能力,如不进行彻底改造,必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走向衰落。

因此,推进流程银行建设,推行以业务流程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是银行业经营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它颠覆了传统银行以职能为导向的管理模式,促进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从“以自我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通过流程银行建设,彻底改造部门银行的组织形态,实现“七化”管理:机构的扁平化,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管理的垂直化,实现管理垂直纵向到底;经营的集约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质效;操作的标准化,有效规范操作,防范操作风险;决策的程序化,使分权制衡落到实处,法人治理形神兼备;流程的差异化,围绕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设计不同的流程;营销与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实现“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弥补农村银行营销和风险管理的“短板”。

第8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改革开放后,我国迫切需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产业畸形发展局面。1994年税制改革是新中国建国以后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一要保证税收基本的国库功能,二要建立起统一、公平、简化的税收制度,并且要有利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第二产业,即工业。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工业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得到了优化和规范,体制上税收划归中央,客观上减少了工业的重复建设,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1994年税制改革是一项过渡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诸如增值税扣税机制被分割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到位不利于生产企业分工细化、原材料环节税制设计不科学影响制造业税负等。税收体制还有待进一步改革。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原本征收营业税的批发、零售行业改征增值税,减少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但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并不能掩盖营业税征收存在的问题。营业税存在固有的重复征税的矛盾,加大了第三产业的税负不公平,营业税无法抵扣,不利于服务贸易、产业的发展。同时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又挤压了生产性服务业的生存空间,造成服务产品生产矛盾突出。

二、“营改增”的必要性

1994年税制改革对产业的发展和结构优化有一定积极作用和正面影响,但也遗留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设计、协同不足,制约和束缚了税收制度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促进作用,其问题实质在于增值税改革不到位。1994年税制改革开征和完善增值税切合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第二产业受益最大,但仅惠及了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部分,但不到位的改革也限制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和优化升级,对于第三产业尤其是其中的生产部分遗留了很多不利因素。

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能够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专业化细分与升级换代,从而提升第三产业的生机活力。只在流通过程中征收的增值税,还能够保持税负在一个稳定、合理、可控的范围,最大限度避免重复纳税,减少企业负担也是促进行业发展。1994年税制改革中增值税改革不彻底,弱化了产业结构的优化效能,增值税税收体系亟待完善,“营改增”势在必行。“八五”计划中“第三产业发展速度要快于第一、第二产业发展速度”的目标在当时并没有实现,但到2008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明显提高”的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

2011年,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到58%,征收营业税造成的行业税负也随之加大,其11.8%的营业税税负水平比全国7.1%的平均水平高出4.7个百分点,即高出66.2%,使上海在第三产业兴起后遭遇发展瓶颈,严重影响了第三产业甚至整个地区的经济持续增长。在此背景下,中央支持上海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从2012年的情况看,实行“营改增”成效显著,其消除了产业结构优化的体制障碍,对于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意义重大。“营改增”惠及整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动产租赁、鉴定咨询等。下一节就“营改增”试点之后中小企业的现状做简要分析。

三、中小企业的现状

当前“营改增”试点取得了一些成效,基本达到了“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预期,在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两档低税率6%和11%,在避免重复征税的同时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了企业总体税负目标。“营改增”试点在整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实行,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前“营改增”试点运行总体平稳,改革成效初显。本节重点分析“营改增”以后中小企业的税负现状。

(一)税率普遍下降

大部分中小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部分是“一般纳税人”。试点“营改增”以后,两类纳税人的税负都相对减轻,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由5%下降到3%,平均降幅达40%。虽然“营改增”的新政是针对企业的,但增值税征收率大幅下降,直接引起了商品价格的下降,消费者亦从中获益。服务业很多“一般纳税人”,在试点“营改增”之前无法抵扣税额,而现在试点扩大了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和数额,将交通费进项抵扣从7%提高到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通过调高起征点的政策,从税收上进一步鼓励了中小企业发展。

(二)纳税范围扩大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生产市场化不断推进,各行业生产分工更为细致。“营改增”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防止税制影响到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并有利于服务业出口。“营改增”之前主要针对营业收入征税,涉及九个领域,而增值税征收范围小,只涉及销售、进口、加工、修理等领域,“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征收针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环环征收,层层抵扣,消除了重复增税,促进了专业化协作。

(三)影响财务活动

“营改增”之后,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发生了变化,目前多数服务行业属综合经营企业,针对不同税种业务分别核算,能够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在“营改增”过程中,若综合经营企业无法划分经营业务性质,无法核算明细化,就需要根据高税率税种来进行会计核算。但是“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基础都是不含税的销售价格,不再受营业额影响。

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营改增”,也使得企业的资产负载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发生了变化,造成企业负债减少、利润增加、现金流量增加。增值税是价外税,税费不计存货成本,存货价值也因此降低。固定资产组成价格变动,原值入账金额减少,短期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同程度降低,提升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长远看会提升企业资产总额和负债综合,利润不断增加。企业盈利增加,“营改增”实行价税分离计量,产品成本费用降低,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变小,原本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额的部分不再在营业税中扣除,成本减少利润增加。成本费用降低,产品销售总成本降低,增值税缴纳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动增加。

(四)存在部分问题

“营改增”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该政策的实施还对我国中小企业造成了另一些影响,造成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这一类企业人力成本较高,销项税额多、进项税额少,知识技术型产业、部分交通运输业、中小企业上游供应商等,目前企业税负依然严重,增值税税率还有待改进。面对这些问题,企业应采取适合自身的积极措施,迎着挑战抓住机遇。可以参考的措施有以下几点:根据税收政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小规模纳税人”把握好销售总额;加强企业财会人员培训,规范发票的管理、使用等。

第9篇: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 物流市场 规模化 问题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个行业的发展也迈向了快速前进的步伐,其中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在快速前进。物流市场在其他行业的带动下发展形势迅猛,市场的效益、规模、数量以及功能等方面都处在经济发展的前沿,占据着市场经济的主要位置。物流行业要发展,一定要有一定的规模才可以。全国范围内的物流企业需要的是遍布全国的网络体系,维持体系的正常运作,需要大量的设备、人员以及资金,因此物流企业需要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的物流市场刚刚开始发展,不仅仅在资金以及体系方面比较薄弱,在技术以及设备上面也有很大的欠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也需要一定的市场规则,才能让物流市场在段时间内达到快速发展。

2、规模化市场概述

规模化市场不是简单的市场空间大、场地大,盲目的追求场地大小只会导致“有场无市”,市场低迷,最终自我消亡。真正是规模化市场需要综合多个不用的指标,市场空间大小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进入市场而且处于活跃状态的业户的数量,业主经营的产品种类,市场辐射影响的范围,市场内物流的流动数量以及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只有抓住市场规模化的本质才能真正使市场形成规模,呈现“场大业兴”的局面。

同时要注意市场规模发展的“度”,如果盲目的认为规模越大越好就会忽略许多发展中的问题,影响正常发展。市场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逐渐培育、完善相关体制,使市场空间逐渐变大,相关设施逐渐先进,带动客户的增长以及经营品种的逐渐完善。相应的市场的辐射范围和规模水平也逐渐扩大,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市场规模化最重要的就是度的把控,这需要市场经营管理者的综合智慧,始终树立消费需求拉动以及市场规模制约的理念才能促使市场逐渐发展成熟,呈现最佳的市场规模。

3、实施规模化市场的必要性

市场发展离不开行业的竞争,在竞争中生存下来的就是能维持市场更加快速发展。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一定要遵守市场发展的原则,跟随市场发展的脚步,有规模有发展才能在物流市场中站稳脚跟。

3.1 规模化市场可以带来市场环境和条件优势

当市场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其地理环境以及市场条件也逐渐发展成熟,形成固有的优势。有些市场能够根据地理位置的优势带来交通运输的便利,为后续市场开发带来拉动和支撑;有些市场能够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以及高水平全方位的服务;有些市场则能够营造温馨的氛围,吸引更多的顾客消费和业户进驻。

3.2 规模化市场使得专业化经营程度更高

形成规模化的市场有利于形成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经营。一方面可以形成某一类商品的专业经营模式,集合全国各地各种类型各种档次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能够呈现更加明显的商品系列化,根据某一类需求带动其他相关的系列化服务。比如说满足居民的安居需求,提供包括装修服务、建材选购、家私订购等一系列的服务,这样的市场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利于市场的拓展。

3.3 规模化的市场能够扩大市场辐射面

当市场形成一定规模以后,可以有效扩大招商范围、延长购销渠道、扩大流通区域,从而逐渐将全国各地的厂家、商家以及消费者纳入市场经营发展的区域内,最终建立更大空间的物流网络和购销网络,成为对周边地区影响巨大的商品集散中心。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规模化的效应会更加明显,市场巨大的影响力会吸引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为市场发展提供更大的动力,从而形成有进货有出货的良性循环。

3.4 规模化的市场能够提高市场软管理的水平

市场规模化的形成离不开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市场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坚实有力的软管理作为保障支撑,尤其是市场发展的初始阶段。在业界内有名的长沙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是典型的代表,目前长沙大地已经发展成为整个浏阳地区规模最大而且经营管理最规范的物流企业。长沙大地物流公司的发展就是源于企业对于市场的准确定位和先进的管理方式。

4、开拓规模化市场的方式

4.1 滚动发展策略

滚动策略是指市场通过扩大服务、开拓经营规模来实现自我壮大的策略。一般滚动发展策略会分为几个不同的方面:通过扩大市场的面积来吸引更多的业户进驻,增加商户数量;进而扩大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来延展辐射范围;争取更多不同类型的消费者,利用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另外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使得整个市场规模越来越大。

4.2 差异化定位策略

消费者的需求是不断变化,也是千差万别的。当市场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应该及时采取差异化经营的策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首先要对不同目标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根据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来调整市场的经营品种以及服务方式,从而提高消费者的光顾频率以及对于市场的信赖度,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

4.3 组合经营策略

市场的规模化主要表现在广度、深度和关联度三个方面,组合经营策略就是要实现三者的结合。一方面要实现市场内部“投资、服务、商品、形象”的组合;另一方面是建立完善不同方面的层次,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最重要的是加强各方面的联系,提高市场在综合服务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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