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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精选(九篇)

2024-03-07 14: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平安稳定,根据牟定县教育体育局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学校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事故预警监控工作质量,以实现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平安稳定为目标。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建设。

3、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课,实施安全教育活动。

4、检修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及消防、物防设施配备状况。

5、狠抓校舍、教学、活动等常规安全管理。

6、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管理。

7、全面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日常监控等措施;

8、加大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校内重点环节、部位和威胁学校安全的学生必经的危险路段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防范措施。 

9、强化事故报告、处理及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 

10、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学生家长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1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增添安全设备及维护。 

12、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使用管理。 

13、完善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尤其是隐患治理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四、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以杨锦林校长和杜向红书记为组长,王绍明和彭丽香两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 

1、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预防监控,做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防范师生违规乘车和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各楼梯道的管理,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普及秋冬季节安全防范知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开展秋冬季节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年度安全防事故工作目标实现。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治理。要突出校舍、教学、活动三个治理重点,以师生人身安全为中心,抓检查、抓隐患治理,促平安稳定。学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明确各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在防范和隐患治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必须整改到位。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学校要做到日检查、周通报、月汇总。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第2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一、主要任务

深刻吸取我省近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的血的教训,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二、排查范围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破器材、旅游、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以及中小学校安全、水利、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深入检查。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改时间:1月20日至3月15日。各地督促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其进行检查督查;各部门组织对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督查。县安委会组织督查组(督查分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分别由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自1月25日起,对各地及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排查内容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贯彻落实2011年11月23日、今年1月11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重大安全隐患部位软硬件是否到位、有关部门和重点环节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是否尽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等。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保安工程,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监管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矿井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雨雪恶劣天气生产安全管理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采空区、防排水、排土场、安全出口、提升系统、通风系统、露天矿山边坡等隐患排查和防治情况;重特大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情况等。

交通运输:针对冬季雨雪雾天气和节假日期间人流集中的特点,春运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加强道路现场安全检查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加强雨雪冰冻天气下路面巡查和管理情况;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客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落实水上运输船舶防风、防雾、防火、防碰撞等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水域和渡口安全巡查情况;加强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打击农业船舶和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情况等。

烟花爆竹:深入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措施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批发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查处“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以防冻、防凝、防风、防滑、防火、防泄漏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和监控措施情况;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防“三违”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推进企业升级改造,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以防坠落、防垮冒倒塌、防冻、防火、防风为重点,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及等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开展重点消防单位和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用气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民用爆破器材: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整顿和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查处非法经营、购买、运输和收藏民用爆炸物品行为情况;深化“四超”、“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

旅游:加强对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旅游宾馆饭店消防、食品、供电、供气、电梯以及各类游乐设施等游客娱乐场所、运载工具等的安全检测和管理维护情况;防止游客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中小学生安全: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情况;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校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等。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伤亡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重特大隐患整改进展和销号情况。

(六)特殊天气条件下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1月11日晚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进行。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解决措施和行动方案,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排查。各地、各部门排查方案于2012年1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县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经委、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公安局、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作出安排,并立即把排查整改的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和企业。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排查,彻底整改。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方案、期限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人盯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一一登记建档,公开挂牌督办,进行公告公示,定期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安全整改不留后患。各地各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填写《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和《县重大隐患登记表》(附后),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3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

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三、整治的重点

(一)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四)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09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3日—6月5日)

各地、各《**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安监局 2009-07-31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7月20日)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和县安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9月14日)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5日—9月31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要突出机械、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突出

第4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5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建管局。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城司。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协办单位: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城司。

4、农林机械。主要包括:城市绿化建设、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区农绿局。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协办单位:区经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7、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8、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牵头)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三是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区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年北京奥运会保卫和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各责任(牵头)部门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二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整改,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区安委办。

附件: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第6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治理整改,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在继续贯彻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开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以及市政府、市建委和县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二)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监理单位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和监管情况。

(三)建设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发[2006]177号)支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情况;施工单位把安全生产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等情况。

(四)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龙门吊、塔吊及卸料平台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容易导致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制定处置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爆破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方案审查论证、执行情况。

(七)事故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八)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对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的人员、措施、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年2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二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节后建筑施工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把好建筑工地恢复生产安全验收关,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5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结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汛期、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威胁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努力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安全;二是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安全生产预警监控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反复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10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针对四季度施工高峰期及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督促各单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总体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以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安管站。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推动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工作在全行业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县建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工作做得好的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从开始阶段就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仔细排查和认真治理,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巡查,特别在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四季度等重要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7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及森林防火大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云龙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安全及森林防火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网格式”排查为方式,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共排查8所学校,排查出19个安全隐患点,现将排查整治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排查整治目标

以“网格式”排查为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从学校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入手,切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方式

“学校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按照“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排查、坚决整改”的原则,对全乡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现场排查整改,以“立查立改”为隐患整治手段,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6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中心校自查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2020年12月3日至12日,云龙县学校交叉检查第二工作组到各学校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民建乡中心学校党总书记、校长

副组长: 民建乡中心学校党总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20年校园安全及森林防火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对接等工作。

四、排查范围

(一)范围:民建乡1所中学,1所九年制学校,3所完小,1个校点,2个幼儿园。

(二)排查项目。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云龙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安全及森林防火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中的28个重点项目。

1.校园安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校 安全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责任状签定 情况;学校消防,特别是冬季学校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情况; 实验室的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的管理情况;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情况;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防性侵、防欺凌与暴力伤害开展落实情况;校园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开展落实情况;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排查收缴情况;地震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完善情况;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对寄宿学生,特别是幼儿园寄宿儿童的安全管理情况。

2.食堂安全。在全面排查食堂食品安全的基础上, 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学校组织建设及重视情况;食品采购情况;食品安全加工操作情况;食品安全规范储存情况;餐用具消毒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清洁消杀情况;食品留样情况; 留样柜标准配置情况;“六T”实务管理推进情况。

3.疫情防控。在全面排查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 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大门封闭管理情况;扫码亮码查验情况;体温检测询问记录情况;教职工日健康监测及学生一日“三检”情况;校园环境及重点场所消毒情况;对教职工及学生的日跟踪管理及台账建立情况。

4.森林防火。检查安排部署2020年学校森林防火 “五个一”工作情况。

五、整体存在的问题

1.民建乡核定编制90个,现在编在岗教师87人,全乡除民建中学和边江九年制学校配有1名保安,其它学校没有安保人员。特别是边江九年制、岔花完小离乡政府、民建派出所、中心校比较远,各学校“人防”环节很薄弱。

2.技防方面薄弱,摄像头覆盖率不够,存在“物防、技防”方面薄弱,两所幼儿园无“一键式报警系统”,摄像头未接入安防网管系统。

3.交通安全隐患极大,在今后工作中需加强各部门联动,从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同时入手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六、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一)民建中学。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二)边江九年制学校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三)民建完小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四)岔花完小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五)坡脚完小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六)只嘎完小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七)民建中心幼儿园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八)边江九年制附属幼儿园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六、整改时限和要求

七、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发动,全面防范。要广泛动员师生员工,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工作水平。

(三)明确责任,严肃追究。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安全的工作职责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逐层到人”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人。

云龙县民建乡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5日

附件:民建乡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清单

云龙县民建乡中心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清单

序号

学校

隐 患 情 况

整 改 措 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

整 改 情 况

备注

1

已整改。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民建中心幼儿园

第8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第9篇:安全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

20__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事故总量较大,一些地方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任务,深入进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__〕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企业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煤炭企业负责组织所属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接受当地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三、各省(区、市)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底前下发实施,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的内容)于2月底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省内公告制度,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媒体上进行公告;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都要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煤矿,暂缓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三个重点时段特点进行集中督查、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六、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将本实施意见转发至所属各类煤矿。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煤矿企业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煤矿都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产煤省(区、市)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

(一)重点地区

事故多发地区,瓦斯灾害严重地区,管理薄弱地区,非法开采严重的地区,今年受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企业

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资源整合的小煤矿,破产重组的煤矿,有超层越界嫌疑的煤矿,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严重的煤矿;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的煤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要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在此基础上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要实现分区通风;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要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瓦斯治理情况。应抽采瓦斯矿井要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达到抽采指标要求;要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不抽不采,抽、掘、采平衡。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区

域性防突措施。要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标校要符合规定;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重点产煤县(市)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建立监控系统区域服务机构。

3.煤矿整顿关闭情况。已关闭矿井必须关死、关实,达到关闭标准。落实关闭和废弃矿井的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有防范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措施;严禁借探矿之名从事非法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4.资源整合及建设项目情况。各地区要尽快审批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资源整合的主体,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停止生产,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整合矿井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新建煤矿、改扩建、整合技改项目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切实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5.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杜绝“剃头下山开采”;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规定。小煤矿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要有规范真实、填制及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6.机电管理情况。要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7.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小煤矿要加快进行支护改革,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8.水害防治情况。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承压水开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小煤矿是否存在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9.火工品管理情况。小煤矿严禁购买非法火工品,井下火工品发放点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

10.防止“三超”情况。企业要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重点煤矿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小煤矿井下作业人数不超过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11.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要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周密措施。

12.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13.制度落实情况。要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小煤矿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要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4.灾后复产验收情况。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停电、停产的煤矿,要制定针对性措施,严格有序地恢复供电、恢复供风,做好排水、瓦斯排放、巷道支护等工作。严格复产验收,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防事故发生。

15.露天矿排查治理重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滑坡措施;对设有运输道路、采掘机械、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措施,雨季前必须对防排水设施做全面检查。

16.各产煤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需要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三、突出重点时段的督查

“两会”期间、举办“奥运会”期间以及第四季度为三个重点时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三个时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在相应时段重点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

第一时段(2月-4月)春节后煤矿复产时段,防止盲目复产引发事故,为“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生产环境。

1.对春节正常停产、检修和放假的煤矿,严把复产验收关,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2.停电停产的受灾煤矿,制订落实停电应急预案,必须按规定专业排放瓦斯、排水、检修。在系统供电基本稳定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分步复产。

3.正常生产的煤矿坚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严防“三超”。

4.加强资源整合、改扩建、新建煤矿的监管监察,防止边施工边生产。

5.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6.督促企业对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仍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逐一治理销号。

第二时段(5月-9月)举办“奥运会”时段,重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和重特大瓦斯事故。

1.督促煤矿企业重点针对暴雨、洪灾、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查细排、除险加固、彻底整改,落实应急预案,防范引发事故。

2.重点督查煤矿企业做好水文地质预警预报工作,落实防治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3.督促企业落实瓦斯治理和“四位一体”防突等各项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时段(10月-12月)第四季度年终岁尾阶段,重点防止“三超”和防治瓦斯事故,遏制第四季度事故多发势头。

1.督查国有重点煤矿和其他各类煤矿“三超”现象,对改扩建、新建矿井严禁抢工期、抢进度、抢投产。

2.督促企业制订和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做好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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