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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精选(九篇)

2024-03-06 11: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1、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场所。

3、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并保证隐患整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组织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整改的跟踪和验收。

3.3各部门负有对厂区内各项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督查的责任。

3.4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5安全员负责对提出或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申请奖励,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员工提出惩罚措施。

3.6

安全员负责统计事故隐患,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4、程序

4.1定义与分类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安全检查的类别应该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重大节日前检查、政府安全主管部的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查领导管理、查制度落实、查防护措施、查隐患整改、查教育培训、查各种记录。

4.2工作程序

4.2.1安全员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编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实施。

4.2.2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在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完善各种记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

4.2.3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所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应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并统一报到人力资源部存档。

4.3安全检查

各项安全检查,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表,且每种安全检查表都要有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检查表至少包括: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签字等。

4.3.1综合性检查

(1)公司级综合检查:安委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厂级综合性检查表》,每季度末对厂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包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整改和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安委会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员跟踪、复查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形成相关记录,并连续保存。

(2)车间级综合性检查:部门(厂)经理、车间主任、有关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及车间实际,编写《车间级综合性检查表》。每月下旬对辖区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连续保存相关记录。

4.3.2季节性检查

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针对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产特点,组织人员编制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并组织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1)春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等。

(2)夏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冻保温等。

(4)冬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爆、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检查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并填写、保存相关记录。

4.3.4节假日检查

重大节日(春节、十一)放假前,各部门须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生产实际,编制《节假日检查表》,检查辖区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情况;对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附件、安全设施设备,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3.5日常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日每班安全检查,各班组内自查,班组间互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机台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公司每个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或者安全员进行汇报,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2)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发现内部员工和委外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和纠正;规范厂区生产、建设、生活秩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如可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保存好相关记录。

4.3.6政府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员负责接待,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生产部门主管、安全专管配合检查,安全员准备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和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各部门做好检查准备,政府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管理

4.4.1在隐患排查前完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每次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任部门治理。治理结果也会在下次的安全例会中汇报;安全员按治理期限组织治理验收。

4.4.2对查出的隐患,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完善隐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工作形成闭路循环。

4.4.3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相关车间必须在限定期限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说明原因,并将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延期,须同时报至总经理。

4.4.4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整改进度及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相关领导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员上报总经理,同时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安全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员负责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对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或车间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全员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全员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并应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第2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我市市政园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三、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城市燃气、供水、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等市政公用设施,全市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重点:

1、城市燃气:管道燃气企业的瓶组气化站、市政管网、燃气储配站和燃气供应站的安全状况、实体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隐患,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措施、消防措施、防雷措施、安全监控装置及运行,以及上述设施与外面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要求、管道被占压情况、运行维护、应急预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2、城市供水:供水企业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水质检测情况、水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周边地区对水体水质构成安全的隐患;城市输配水主干管(管道、管桥等)的安全隐患;液氯储存、运输、使用中的安全隐患;自来水厂高压变电所(间)的安全隐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防范桥梁、深基坑开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检查桥梁、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施工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4、城市桥梁:在20*年已完成市政桥梁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社会集资和单位筹资的桥梁进行排查。对不明确管理单位或无单位管理的桥梁逐一明确落实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一桥一卡”制度。排点为桥台、桥桩、梁板等结构的安全性;桥梁上设置的广告牌、电力管线、给排水管线、综合通信管线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日常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

5、公园广场等: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项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加强值班,强化公园广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充实安全保卫队伍;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禁超容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6、市政设施运行和维护:加大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确保井盖等设施的完好,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市政设施的维护加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对市区各主要街路及雨季易积水的路段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为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安全渡汛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7、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对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遮盖外墙门窗、通道的广告牌和高层建筑楼顶广告牌。对遮盖外墙门窗、通道以及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一律注销设置许可并予以拆除;加强对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巡查维护力度,对有紧固件松动、牌体摇晃、铁架锈蚀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加固,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特别是台风季节,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加固维护工作,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按照市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市政园林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通过动员会、简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多途径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找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因素,消除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各单位要组织对所在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底要清、情况明。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业整顿。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认真做好迎接*市和我市安全生产检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施跃华同志为组长,张京生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科,郑章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抽调王奕同志为信息员(*)。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并确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针对市政园林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要认真排查,从突出问题查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事故隐患;要彻底整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该整治的要整治,该停业的要停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绝不手软。要严格考核,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实施定期考核、评价,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的,要给予一定的警告直至依法处理。

(三)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安排,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实施市政园林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制度,要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用企业等实施不定期抽查,做好抽查记录,按照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定期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和项目并向社会公布。要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公用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作好检查记录,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五)规范统计,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和推进市政园林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第3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和总理对“8.13”*县*大桥整体垮塌事故批示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设生活品质之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细致排查、积极治理,深入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排查与区域排查、全面普查与重点排查、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务求实效。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安监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区政府法制办、*港航管理处及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临江工业区管委会、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萧围指挥部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实施,收集汇总上报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等。

三、内容方法

(一)对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1.排点:①跨江、跨河、跨湖等大型桥梁;②车流量大、大吨位车辆通行多的道路桥梁、隧道;③建造时间久、工艺简单桥梁和圬工拱桥;④带病通行桥梁的排查;五是要突出大跨径构筑物(如北干通缆)。

2、排查方法。要做到“三清”、“一整改”。①查清桥梁的基本情况,建造时间、规模、结构、地理位置等;②查清桥梁权属单位及目前使用单位;③查清病危桥存在的主要问题;④对存在隐患问题的桥梁、隧道等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养护方法。

(二)对通航水域桥梁进行通航隐患排查整治。

1.排点:重点排查浦阳江、北塘河、官河等主干航道的桥梁影响通航的安全隐患。

2.排查方法。检查通航水域桥梁限高标志、航道警示标志、防撞设施、助航标志和夜间照明设备等。

(三)对在建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1.排点:①跨江大型桥梁和地质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和隧道,如义桥大桥、浦阳江大桥等;②因工程建设需要设置临时通行的桥梁;③今年列入改造计划的桥梁。

2.排查方法。①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是否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审查意见是否落实,招标投标是否规范;②查勘察设计,要检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③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是否及时、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工序的衔接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计划,工期是否合理;④查实体工程质量,主要检查结构物强度,砂浆强度以及砂浆砌筑的饱满程度,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⑤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⑥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按规范要求加载、卸载,支架安装拆除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对开展“治超”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1.检点:①“治超”站(点)开展“超载超限”及执法情况;②重点桥梁、路段设点“治超”检查和限制通行情况。

2.检查方法:①开展“治超”整治情况,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记录;②“治超”整治执法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执法不严等问题;③现场检查“治超”执法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汇总全区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情况和检查“治超”整治情况;负责起草编制全区重大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全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信息数据库系统;负责全区公路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治超”情况的检查;配合做好镇界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二)区建设局负责城区市政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隧道、大跨径构筑物(如北干通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做好城区河道上的民间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三)区农水局负责农水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具有通行功能的涵闸、节制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镇街民间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四)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有关职能部门、镇街、农场加强对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五)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部门管养的桥梁、隧道、大跨径构筑物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的通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港航管理处负责全区通航水域桥梁通航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各镇街、管委会、农场、萧围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内管养的已投入使用和在建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时间,从9月24日开始至10月15日为止,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9月24日)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排查整治督查组,制定排查治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排查治理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排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各单位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从9月25日开始,三个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将排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整改阶段(9月30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情况,要组织专家组对每座病危桥进行检测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病危桥整治方案,并制定病危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排查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排查治理活动如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迅速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要认真制订排查治理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要求、明确排查时限,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顺利展开。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这次排查整治活动,涉及单位多、分布范围广、排查数量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既要突出重点排查,又要注重全面普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既要做好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又要做好在建桥梁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整治;既要重视加大“治超”力度,遏制“超载超限”现象,延长道路、桥梁使用年限,又要注重“两防”整治,落实防撞设施,加强桥梁自身安全保护,切实做到统盘考虑,分头实施,全面推进,确保排查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第4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1引言

交通运输行业牵涉到千家万户。尤其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与广大市民出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步开展对重点领域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隐患,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从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发展及行业维稳工作,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下面就如何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项目方面进行探讨。

2工作方法

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法关系到安全督查检查的有效性,所以必须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选择相适的检查方法,具体如下。

21运用现场调研相关理论与方法深入重点领域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要做好项目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就要先深入到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充分了解上述重点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危险/风险(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在调研的过程中,要拟好调研题目,采用实地勘察、人员访谈或调查问卷等调研理论与方法,收集相关第一手信息资料,为建立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项目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各个领域/专业的安全检查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22搜集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按规范要求建立项目安全检查指标体系

为了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法律法规符合性,需要搜集大量资料进行对比、验证,搜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是网络和参考书籍。同时,在上述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相关安全检查表,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认可后实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23运用专家咨询法及头脑风暴法等方法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过程

为了保证项目的专业性,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要进行专家咨询或利用头脑风暴法,编制科学、规范、专业及实用的检查指标体系。如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时,要验证方案的合理性,为项目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对有争议的内容向专家进行求证,以免偏离项目的既定效果。

24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实施项目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建立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检查指标体系,该体系由重点领域各类型安全检查表构成。实施企业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时,派出安全检查项目团队(专家小组)到相关企业现场,对照已建立的指标体系(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料查阅、收集、现场取证、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相关仪器测量(有需要时)等。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资料进行初步的整理、统计、汇总及分析。

25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组织专家按规定编制安全检查报告

项目团队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用相关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现场检查所获取的资料(含纸质文本、电子文档、音像、图片、视频等)进行整理、统计及分析,对危险/风险进行辨识与分析,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综合考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对上述存在问题(安全隐患)进行辨识、分析,汇总成主要安全隐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针对主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最终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

26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根据上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时掌握行业安全隐患动态情况,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治理,并进行整改情况复查,要求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具体做法是: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企业整改情况,安排专家组进行复查。并且对复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交给项目主管单位。

3工作手段

项目实施的工作手段是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现场安全督查检查为主要工作重点,以及编写相关报告和整改复查等,进行分解与细化,具体如下。

31项目前期准备及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选取相关企业,进行项目前期现场调研工作,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等,为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做好准备。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的经营类别(专业)来划分,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即分别建立如下各个类别(领域/专业)安全隐患检查表: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2]以使建立的检查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32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

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项目进度计划,按照已制定的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专营和非专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桥梁、隧道)及汽车维修、驾培等企业(处)具体检查计划表,派出现场检查专家工作小组(项目团队),对照各类别的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安全检查表),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5个重点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33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

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和专家检查小组以暗访(突击检查、飞行检查)方式检查,不定期、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选择重点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场检查结束后,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道路危险品运输、泥头车运输、客运(包括公交、轨道)、港口危险品和道路养护等领域分别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报告格式与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图片、资料、法律法规等佐证)、整改建议与防范措施(具体的有建设性的建议)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

4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如下主要工作:

组织安全检查专家团队(项目团队)、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相关类别的安全隐患检查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实施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进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41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

411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实施时,需要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如下检查表:按照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相关领域/专业类别,分别建立上述各个专业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各种专业类别的安全检查表)。[3]该指标体系不仅要求具有法律法规符合性、科学性和专业性,而且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12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以上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要收集最新的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引用其最新适用的条款,确保建立的指标体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

其次,在确定指标体系内容后,要广泛征求安全监管人员、行业专家级相关安全技术专家等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使指标体系具科学性和专业性。

最后,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及技术人员等的意见,汲取生产第一线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实践经验,确保指标体系具实操性。

42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

421重点难点分析

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的重点与难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项目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其重点与难点是现场作业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技术要求高。要在各种复杂的检查中,准确找出存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隐患,需要专家的专业水平、安全技术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现场安全检查经验),即专家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较高。否则,安全隐患排查的效果差,容易造成一些隐藏较深的主要安全隐患被忽视,使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目的。

其二,本次安全隐患检查为暗访(突击检查、飞行检查)方式,不定期、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的方式,安全检查小组到企业进行突击安全检查,在检查时,要求项目团队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及“不卑不亢”等。为此,需要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相关企业的密切配合,项目团队用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等以理服人,以免节外生枝。

422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重点与难点问题,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充分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前了解被检查企业的相关资料(概况、专业类别、从业人员情况等)、经营情况(施工阶段)、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制定专项安全检查表,召开专家检查小组会议确定检查程序、重点部位(作业场所/工作面)及辅助方法等。

二是针对不同的专业类别和检查需要,及时调整专家检查小组的人员结构,旨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安全检查小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应携带好相关证件和项目相关批准的文件,到达现场后主动出示,并且向现场负责人说明情况,与现场人员交流,要做到不卑不亢、公平公正,检查出的问题只记录不在现场作评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隐患除外)。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请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四是检查结束后,随即召开小组会议,对相关检查信息资料及时讨论、整理和初步分析,以使危险源/风险点(安全隐患)的辨识与分析具准确性与全面性。

43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

431重点与难点分析

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是项目关键环节之一。其重点难点在于:摸清被检查企业安全隐患存在的状况,找出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对安全隐患汇总、分析与辨识过程中,准确找出主要安全隐患,并对主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4]此外,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复查及进行情况汇总,交付项目主管单位对检查结果实施督查。

432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现场作业、生产过程动态监测情况逐一进行检查、评分,找出存在问题(安全隐患),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其进行汇总、分析及评估,根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可能造成的后果及严重程度,辨识主要安全隐患,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准确找出主要安全隐患,并针对消除主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5]

其次,对照法律法规准确描述安全隐患存在的状况,对安全隐患汇总、分析与辨识,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与方法对主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5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6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深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对监管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牵头负责。

二、活动时间

安全事故的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从现在起到9月中旬,为期一个半月。

第一阶段:全面组织排查和检查,梳理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落实重大隐患的跟踪、论证和上报;

第三阶段:开展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评估,落实控制措施。

三、排点和分工

㈠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安全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㈡建筑施工工地、直属公房、道路和桥梁设施等安全隐患。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负责。

㈢道路交通、危化品运输单位安全隐患。由公安交警大队牵头负责。

㈣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群租房”等安全隐患。由消防大队牵头负责。

㈤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及“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其所属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关监管部门负责。

四、工作要求

㈠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方案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要继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政府组织、部门落实,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折不扣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工作问责,对排查不力、工作敷衍、隐患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和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结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排查情况“零报告”制度;要与重大隐患挂牌整改结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全面完成三级政府挂牌整改任务;要与事故风险分析和控制工作结合,对危险作业、事故易发场所、特种设施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等开展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评估,认真落实风险消除和控制措施;要与打“三非”、反“三违”活动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和经营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不断完善跟踪监控制度,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第7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矿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我矿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了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对于一般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处理,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每月及时公示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现将2017年8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的分析报告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上级检查、监察单位、吉煤集团排查隐患共计43条,我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现已全部将隐患整改完毕,隐患已复查。

2、截止到8月31日全矿自查隐患90条,其中由矿长组织的综合隐患排查2次,隐患29条。由分管通风、技术、机电、生产副矿长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12次,排查隐患61条。

二、隐患分析

1、采、掘、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工作面出现漏帮漏顶现象较多,巷道高度不够,个别卡子松动或液压支柱泄压现象时有发生。前进拍子封的不够结实,跟班队长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到位。

2、机电、运输方面主要问题:局部电缆吊挂混乱,个别硐室灭火器检测过期,个别开关接地线锈蚀或接地线螺帽松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有时无风、无水,多次检查仍然出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班组私自拆卸压风、供水管线,安全责任心不强,班队长检查不到位,应加强安全责任心教育,加强巡查力度。

3、一通三防方面主要问题:采区煤尘清理不及时,采区内运料时常将风筒刮破口,风门拉杆注油不及时,密闭脱皮,栅栏损坏常有发生。

第8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13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

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

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

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

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

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

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

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

,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12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

,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

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

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

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或实施联合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

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企业隐患自查自

第9篇: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行政执法排查隐患为主动向企业日常管理排查隐患为主转变,由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重点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委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主要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安全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厂内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归属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明确、职责清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委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

五、工作步骤

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吸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注重横向联系和点面结合,先试点,再推广、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建设试点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2012年12月底)

1、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完成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企业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排查标准。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制定细化所有行业、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统筹安排,确定试点范围。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蒙安〔2012〕1号)要求,我委确定农机、渔业两个行业领域为试点单位;粮食收储和经营总公司均不少于2家试点企业,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推广普及阶段(第二阶段:2013年1-12月)

1、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委范围内全面推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已建立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管机制。

2、推进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企业要定期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委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第三阶段“2014年1-12月)

1、实现安全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类分级、依级监管”长效机制。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全委建立先进性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委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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