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关键词:梁板预制:安全方案
Abstract: This article on the beam ( plate ) prefabricated produces the reason of the accid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beam precasting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s developed safety measures, beam plate installation process security accidents emergency plan aspects of beam slab special safe construction scheme.
Key words: beam prefabricated: security scheme
中图分类号:U415
一、工程概况
青林路二十三合同段马家庄1号桥,中心桩号:K5+283.5,9―40mT梁,共90片梁。马家庄2号桥,中心桩号:K5+703.5,5―40mT梁,共50片梁。小常家会桥,中心桩号:K6+865,14―30m小箱梁,共108片梁。 以上三座桥共预制:40mT梁140片,30m箱梁112片。
二、梁(板)预制产生事故原因
在梁板(特别是预应力板)预制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先张梁板张拉台座的稳定性差,造成失稳安全事故。
2、张拉杆与钢绞线连接时所用连接器固定不牢固造成钢绞线脱落损伤人员。
3、振捣过程中,用电不规范造成线缆磨损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4、钢筋加工过程中,安全用电、切割、电气焊方面存在问题,造成人员伤亡。
5、由于采用砼罐车运输,现场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在回转时,造成现场作业人员的挤压。
6、模板支撑固定不牢固造成人员的刮伤事故。
7、梁板转移时,吊车在吊卸中造成人员伤害及梁板的损坏。
8、梁板在存梁区存放时,底部支撑不牢固或存梁层数过高(不超过四层)导致失稳倾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梁板的损坏。
9、由于钢筋的绑扎一般在白天进行,砼的浇筑夜间施工比较多,特别注意夜间灯光的照明,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梁板在移运过程中:
1、吊装挂钩无防脱落装置,造成挂钩脱落砸伤人员。
2、起重钢丝绳磨损严重或保养不当造成其断裂,起吊物的掉落导致人员与梁板损坏甚至报废的严重事故。
3、起重吊车设备支撑不牢固导致作业中,支撑腿的陷入地面吊车倾翻、起重臂折坏的重大事故。
4、操作人员无特种操作证件或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导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5、无专人指挥作业,作业现场无秩序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6、现场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盲目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7、在外界环境不具备作业条件下作业,如四级以上风力、昏暗视线小于20米等情况下作业,导致安全事故。
8、现场指挥信号的不统一,造成作业指令的无法贯彻执行导致安全事故。
9、起重设备吊车超载作业,起重伸展过长或起重角度过小造成起重臂的折段,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0、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不及时及平时检修不细致导致起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使得在作业时发生故障,造成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安全、顺利的完成本标段拌和站的安装建设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在施工中遵守项目部的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本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到生产工人切实按照国家规章制度和项目安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各级人员都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由专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安全检查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落实。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调度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和奖励。主要考核内容分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起重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区域的安全警戒;操作人员安全用品配戴情况。
四、针对梁板预制施工特点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
1、张拉台座在施工前做好设计工作,不可盲目施工或凭经验施工。
2、钢绞线的连接器采购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连接器,确定连接牢固后再进行张拉作业。
3、在振捣砼时,每组两人共三组操作,倒班作业。两个人作业时,一人振捣另外一人理顺电缆,并且配带绝缘手套和高装胶鞋,杜绝触电事故。
4、钢筋制做时,下料在作业工区内的制作棚内进行,现场绑扎时做到现场干净。电焊工,气焊工均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5、砼罐车在现场卸料时,有专人指挥,车辆在行走时,车辆周围2米内不许站人,以防轮胎爆炸伤人。
6、模板固定可靠,加固到位,砼浇筑前检查彻底,在浇筑过程中安排模板工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7、梁板在转移前一定达到设计强度的85%,不论转移距离的远近均用拖盘运输。
8、梁板存放区内,支撑底座牢固可靠,梁板之间支撑采用方木全支撑保证足够的受力面积,并且根据不同的梁板叠放不同的层数。
五、梁板安装时突安全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是对本专项作业发生事故时,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安全保障措施。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是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后勤办公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就是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综合协调机构是项目部安全保卫科,后勤保障部门是项目部办公室、财务科、材料科、机料科、技术科、质检科。应急救援队伍是机料科成员。
在本专项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做业,向上级报告,启动应急组织机构,各机构同步开展工作,并以最快速度查明事故具体情况。
应急组织机构在本专项作业开工前建立,有技术科科长和机料科科长负责,设立技术组、工程组、后勤保障组、安全警戒组。技术组由项目设计安装人员和有经验的施工人员组成,必要时有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参加。负责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已造成的危害和事故扩大的可能性,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协同其他小组抢险救灾。施工组由施工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工具,消防灭火用具,负责抢险,灭火排灾,恢复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正常作业秩序。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人员和医护人员组成,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等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安全警戒组由现场安全值班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备公安机关和相关领导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和执行的办法,原则以人为本,最大限度降低财产的损失。执行本预案的方法与步骤,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驻地监理处。触电时立即切断电源,对跌落人员采取包扎固定骨骼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受伤人员离开现场后,对着火场所立即灭火救灾,力争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组负责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对事故现场采取封闭警戒措施,本工作由安全警戒组执行。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现场指挥:
紧急保障组:
工程抢修组:
安全救护组:
通讯联络组:
灭火行动组:
疏散引导组:
总指挥职责:
1、组织、指挥项目部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应急抢救工作。
2、组织制定事故排险、抢救方案。
3、下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
4、在项目部处与应急处理状态下,组织协调项目部的各种对内对外调度。
现场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2、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总指挥的所有职责
各小组组长的职责:
1.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2、指挥各小组落实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本小组的工作情况。
项目部根据事态的变化,适时调整本作业区域内危险源的再评估。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仪器测量等方式获取危险源的动态信息,并作出相关的分析和判断。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有严重缺陷的危险源及时进行整改治理,以消除隐患。机械作业区须设置安全装置,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进行机械完好试验。完善机械设备保养,制定检修计划。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械操作人、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
事故现场经救援事实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控制消除后,所有人员得到清点后,场内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总指挥下达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指挥确定终止令的下达。终止令下达后现场进入恢复生产准备阶段。并由计划科写出书面总结,经项目经理认可后,上报驻地监理处。
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4、宣布事故处理结果。
5、以书面形式向第九驻地监理处、青临高速公路第二总监办、项目办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公路水运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2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二、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知道应急设备、物资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3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关键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市政工程施工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换。由此不难看出市政工程施工属于高风险和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施工生产作业直接关系到公众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企业施工生产利润的前提和保证。本文阐述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得从思想上重视。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体现了国家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文本”,保护劳动者权利的高度重视。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1、项目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监督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施工作业人员应该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2、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要做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1、教育培训的对象
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4)特种作业人员;(5)操作工人。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劳资等部门组织,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变换工种或者进入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施工工地特点及危险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安全处置与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以及发生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好及时报告等。
(3)采用“四新”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其了解不安全因素,学会危险辨识,并采取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市政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除了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当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一)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危险源辨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市政工程施工中主要风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与窒息、道路车辆伤害等。
风险控制控制是指采取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2、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型技术经济文件,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成详细说明,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交底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类型
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1)按照检查的频次可分为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等;(2)按检查的范围可分为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和全面安全检查;(3)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管理层的自查、互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安全的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人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机械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以下几方面:技术上的缺陷;教育上的缺陷;管理工作上的缺陷等。
(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尽可能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1、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包括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即为确保安全,在治理事故隐患时应考虑设置多道防线,即使发生有一两道防线无效,还有冗余的防线可以控制事故隐患。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即人、机、料、法、环境五者任一个环节产生安全事故隐患,都要从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其他原则还包括: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等。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4)跟踪验证。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演练。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2)应急处理;(3)抢险救援。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两大类。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应急预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应急预案的修订
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二)安全事故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单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以下步骤处置事故:
(1)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3)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4)现场勘查;(5)分析事故原因;(6)制定预防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3、事故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实践表明,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行之有效的,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应当继续在施工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从上述几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才能有保证。许多施工安全事故都表明,如果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缺乏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就会给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损失,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切实克服生产、安全“两张皮”,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周启雯. 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浅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3)
第4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最新版一、修订背景
20xx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一些部门和企业采取了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等措施,指引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加以推广和实施。
三、修订过程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着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并于当年年底形成修订初稿;20xx年、20xx年先后两次征求了全国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20xx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在政府网站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20xx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组织召开《办法》修订法审会;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办法(修订送审稿)》逐步成熟完善,20xx年6月3日正式。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9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转变。为此,在适用范围增加宣传、教育、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
(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的规定。
(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
(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
(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
五、认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修订《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范围,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第5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关键词:纵深防御;事故预防;事故缓解
中图分类号:TM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275—01
一、纵深防御的概念和现实意义
纵深防御(defense—in—depth)是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电厂安全基本原则》中提出的最主要的原则。核电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行,采用纵深防御原则,从设备上和措施上提供多层次的重叠保护,确保反应堆的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燃料组件能得到充分冷却,放射性物质能有效地包容起来不发生泄漏。纵深防御原则包括从管理机构和程序上多重设防,从设备和系统的多重屏障来防止设备失效和人因失误造成的放射性向环境释放。
二、我国火电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
当前我国火电建设施工现场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1000 MW等机组。300 MW以下机组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火电机组朝着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建设工期也进一步的缩短,二台600MW机组从开工建设到完成168小时试运仅仅大约需要20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带来明显变化的同时安全工作确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更高的考验,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仍属高风险行业。自从厂网分家后,我国的电建企业率先进入了完全的市场竞争中,从近年的情况来看,随着新能源的迅猛发展,传统火电建设任务却同比进展缓慢,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将是电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最有力砝码,只有将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电建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三、纵深防御原则在火电建设企业的应用
(一)纵深防御第一层次防御的目的是防止偏离正常运行和系统故障,作为火电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第一层次防御的工作就是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预防事故的发生。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的管理,从项目经理到操作人员都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职能,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各施工工区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满足法律要求及施工需求。同时要改变在安全生产中只注重物资的投入,转变为在管理资源开发上投入,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由事后处理改变为事前控制,真正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合理分配和明确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各个节点的控制措施。
(二)纵深防御第二、三、四层次的防御集中体现在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防护上,就是即使发生了各种的事故也要争取将事故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体现在火电建设的安全管理现场中就是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建立、设置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减小各种安全事故的损失程度。施工过程安全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2、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重点防护各类施工机械及工机具;
4、施工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用电必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作业;
5、消防防火要做到防消的结合并定期时行演习;
6、高空作业要重点加强临边和孔洞的管理;
7、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并进行有力度的奖惩。
(三)纵深防御第五层次的防御集中体现在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灾难性事故的控制上,要尽可能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体现在火电建设的安全管理现场中就是要制订各种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演练,保证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在施工现场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最大限度的减小人员的伤害程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组织的紧急救治。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要力求规范(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史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应该指出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指南,所以,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做到万一发生事故能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时代的发展,市场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必然对电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一方面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及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术手段会有新的发展,而且由于企业实力的增强,可以采用更先进、更安全的设备、设施、工具和工艺方法;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有可能产生新的安全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继承传统的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的同时,必须要有所创新才能更好的保证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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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关键词:铁路施工;安全问题;改进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6.092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量急剧攀升,尤其是铁路交通运输体系,动车、高铁及专线等项目正在不断拓宽,这些项目的建设,不仅促进了铁路事业的发展,也极大的提高了铁路运输效率,同时,也给铁路施工安全提出了新要求,铁路施工的难度比过去加大。铁路施工安全问题,不仅关系着铁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也关系着经济的收益与损失,所以,选择有效的措施进行优化,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尤为重要。
1铁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铁路交通运输事业获得了蓬勃发展,新的铁路施工任务日益增多,技术要求更加严格,与传统铁路项目相比,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复杂。施工的安全性有了新的要求。因此,在铁路施工过程中,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在施工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明确不同项目的标准与要求,其施工工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安全管理要求也不同。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引进,铁路施工安全影响因素更加复杂,所以,铁路施工要考虑更多涉及的技术因素,可以说,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任务要比以往更加严重,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明显加重的趋势。随着铁路施工技术不断提高,各安全施工管理部门为了保证铁路施工安全标准,其质量管理监督考核标准也越来越严格,铁路项目施工各项安全质量标准日益复杂,不仅安检、质检等项目增添了许多,安检、质检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检查频率已经达到了每月10~20次之多,安全施工已经成为铁路施工首要任务,为了满足安全标准,达到铁路项目施工安检、质检要求,就必然加强管理,以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2铁路施工安全中的常见问题
2.1缺少全面性的安全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标准得不到有效落实
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就是施工方案,当前,受各方面条件及因素的影响,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在制定施工方案的过程中,缺少全面性的安全施工方案,导致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施工问题,得不到有效的信息参考。另外,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导致违章施工行为时有发生,施工中各项安全标准得不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频频出现,铁路施工安全事故不容忽视。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该细致全面,在科学的技术指导下完成。然而,目前铁路项目施工方案设计,主要是按照一般俗祭粗贫ǎ存在着标准方面的偏差,对于具体的项目施工而言,一些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与施工标准要求不统一,施工方案不切合实际,项目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统一现象比较明显,这不仅影响到了施工方案全面性的落实,还直接影响着施工安全。
2.2铁路施工安全监管不足,控制及管理安全隐患力度较小
在铁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监管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施工安全,可以说,施工安全与监管关系非常密切。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在铁路项目施工中比较常见,或者是与施工安全相关的技术很难达到,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标准很难落实,施工监管不到位,增加了项目的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管理权限,管理范围等因素的影响,施工人员与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交流较少,技术人员与监管人员缺少沟通,导致安全问题出现时,技术人员不能够有效的针对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监管工作由于缺少沟通也是无法有效落实,控制及管理安全隐患的力度较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2.3施工规划变更频繁,不能够有效指导安全施工
在铁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规划,是施工过程中有效指导安全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施工工作最根本依据。施工规划直接影响着施工任务与施工工作的安排,所以,施工规划一定要可操作性强,如果项目施工规划多变,就会严重影响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目前,从具体情况来看,铁路施工许多时候施工规划临时变更频繁,在铁路施工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施工规划往往与项目的实际施工状况存在不同步现象,许多时候,施工规划并不能够有效指导安全施工,因此,在制定施工规划时,这些变化因素我们一定要考虑到,要科学的制定施工规划,使其能够适应整个项目施工过程。当前,在面对施工规划与环境要求不符,或者铁路项目施工实际施工条件与施工规划不符,要继续推进项目进度,就必须选择变更施工规划的方式来完成,然而,铁路工程施工涉及施工单位众多,施工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施工的方案发生变化,部分施工人员由于无法掌握具体的变更内容,无法全面了解规划变更情况,这不仅对施工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不利于铁路施工的顺利进行,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4安全应急预案实用性不足,无法充分发挥有效的职能
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在项目管理规划中,施工突况应急预案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安全管理,一定要按照相关标准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来执行。一切项目施工过程中,都可能会发生不可预知的各种不同的突发状况,在实施铁路项目安全管理时,通常在施工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分析可能出现的突况,以便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准确的处理。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将安全损害降到最低。如果安全应急预案实用性不足,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可能对项目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目前,从实施情况来看,许多铁路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系统,与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比较接近,但是,应急预案缺乏相应的灵活性,很多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仅仅是针对问题出现后,并没有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具体特点,应对方法和操作流程编写制定缺乏实用性,应急问题极为多变和复杂,所以,如果安全应急预案实用性不足,就无法充分发挥有效的职能,甚至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发生。
3铁路施工安全问题改进措施
3.1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科学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铁路施工单位要抓好安全管理问题,首先,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不仅要有针对性、指导性,还要具备全面性,以便于能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期就做好准备工作,施工计划中,不仅要编制危险源清单,还要对安全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准确辨识铁路工程项目风险。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方案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铁路工程施工具有复杂性,许多施工项目难度系数较高,同时,还具有较强的制约性。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各司其职,切实保障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到位,防止出现各行其是的问题,确保铁路施工的安全进行。硬件建设对于铁路施工安全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加强硬件建设,加大技术和设备的资金投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对相关技术设备及时更新,提高施工工艺和技术水平。铁路施工信息化建设也非常重要,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设施也需要不断加强,信息时代的到来,需要对软硬件设备不断更新升级,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科W性。另外,安全检测设计技术,也需要运用信息化的设备来完成,施工安全进行安检和质检,运用信息化技术,也能够及时的发现任何细微的安全风险因素,从而实施相应的应对方案,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科学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3.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规划的科学化
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改善”工作,必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施工安全意识。施工前期要针对项目施工规划详细核实相关资料。对具体的施工规划不要轻易变更。提高施工规划的科学化。同时,安全监管部门要随时检查施工现场,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使得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另外,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一定要设置,要提醒施工人员尽量避开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应对措施规避安全风险,以便于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另外,还要对施工作业情况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对于各施工项目进度与质量要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各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施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所以,我们要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严格落实施工预案,科学合理的控制施工组织,通过完善,细化组织预案,保障铁路施工的安全进行。对于项目的推进而言,施工规划非常重要,科学和合理的施工规划,更有利于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在面对各种施工安全问题时,我们都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方案,不要随意改变施工规划。要保障精细化设计施工规划,完善每一项施工细节需求,在考虑到项目安全标准和施工要求前提下建立起合理的施工流程安排,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科学的规划施工,保障各项施工任务顺利推进。
4结语
安全生产是铁路施工项目施工过程的核心任务,也是施工安全最基本要求,所以,铁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从根本上改进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提高施工规划的科学化,使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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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夏润禾,周云.铁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之我见[J].交通建设,2010,(12).
第7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8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1)加强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到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是在保障安全的大前提下才能称为科学的发展、健康的发展,建立全市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应急指挥部,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确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机制,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做到提前部署、重点防范,督促行业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主动与各级部门沟通联络,确保重点部位24小时值守,信息渠道随时畅通。(2)建立预警机制。一方面是针对建筑施工特点和特殊季节,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并部署检查,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向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出预警,提醒尽早制定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分析全国范围各类典型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对自身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通过汲取经验教训,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降低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几率。(3)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西安建筑行业实际状况,编制完善《西安市房屋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防汛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一批可操作性强和真正具备实用性的预案。(4)开展救援演练。以“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为目标,调动企业力量,壮大和健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应急救援演练作为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演练提高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行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增强各相关部门在应急事件处置中的协同作战能力。(5)发挥专家作用。从建筑工程专家库中选取15名长期从事行业相关工作的资深专家,聘请成立专家顾问组和应急检测队,参与制定突发事故后抢险救援方案、灾害损害评估和修复方案等,在多起事故处理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是应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6)应急处置迅速。在建筑安全事故或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对事故区域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置,及时疏散受波及群众,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在“5.12”汶川地震事件造成多部塔吊受损的应急事件中,采取先论证后拆除的方式,避免了二次灾害发生;在“11.14”嘉天国际公寓爆炸事故和“5.6”轨道交通工程坍塌事故处理中,采取专家组评估论证方式,为事故处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在“9.10”玄武大厦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后,将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行业进行警示通报,提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存在问题
应急管理即要做到“急”,即应对及时,也要做到“预”,即提前预想,对比两方面要求,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虽基本达到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及时处置的要求,但在体系机制、预案编制、队伍建设、资源调配等事前准备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2.1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从建设主管部门方面看,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完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细致,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稀缺,导致应急管理力量薄弱;有些受限于条件,还没有建立成体系化的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技术储备不够,手段相对落后;有的尚未对应急资源进行有效管控和储备,应急培训、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开展力度达不到要求等。从施工企业方面看,很多把事故救援等同于应急管理,出了事故才想起抓救援,平时对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资源储备不足,应急管理职责模糊不清,应对事故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甚至出现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负面影响扩大的情况。
2.2应急预案不完善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但目前存在着几方面问题:一是预案覆盖面不全。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没有延伸到关键岗位,没有覆盖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二是应急预案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三是企业内部上下级预案不相衔接,企业预案与建设主管部门预案不相衔接;四是一些应急预案编制后便被束之高阁,没有进行宣传、培训,更没有通过演练验证预案是否真正可行。
2.3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反映在各企业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缺少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不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手段落后的现象也还普遍存在。同时,政府也应更加重视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激励措施和鼓励性政策支持。
3.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对策
3.1加强应急资源储备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建设领域施工特点,依托行业企业力量,以定期集训等形式切实提高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和战斗力,政府部门应全面系统的掌握各类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后,统一对行业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配。
3.2重视应急预案编制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施工过程中面对的各类新情况也不断出现,应按照预案的功能与目标有针对性地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涵,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考虑周全、及时补充,使应急预案更具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业企业的统筹协调,确定预案编制标准,明确各级预案之间的相关性和一致性,逐步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相互衔接。
3.3建立应急经费补偿机制
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通过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等多种来源形式加以保障。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对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损坏、损耗以及所付出的人力资源进行必要补偿补贴,以各项鼓励性措施提高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的积极性。
3.4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培训
第9篇:安全施工预案范文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 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古至今,安全是任何生产和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了安全,一切就无从可谈。特别是做为安全危险系数较高的建设行业,更应把施工安全放在项目管理的首位,一切以安全为主。在2002年11月1日起我国全面施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并且被列入《安全生产法》。 在法律上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安全,防止一切可能防止的事故,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实现这些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和责任,是在法律面前必须严肃对待的大事,是要依法坚持的长期方针、基本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才能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建筑施工当中,更应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是在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与措施上,更应加大管理力度。
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
在建筑施工当中,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一是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二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三是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项目,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大致包括施工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因素,这些因素包含在每项工程、每个施工过程、每个施工环节当中,并且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安全管理在材料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在机械设备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在技术工艺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等。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在环境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在管理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